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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

作者:张廷玉2026-01-22 23:59

志第三十五 礼十三(凶礼二)

皇太子及妃丧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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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洪武中懿文太子后,至成化八年悼恭太子薨,年甫三岁。帝谕礼部,礼宜从简,王府及文武官俱免进香帛。礼部具仪上。自发丧次日,辍朝三日。帝服翼善冠、素服,七日而除。又三日,御西角门视朝,不鸣钟鼓,祭用素食。文武群臣,素服、麻布、绖带、麻鞋、布裹纱帽,诣思善门哭临,一日而除。第四日,素服朝西角门奉慰。在外王府并文武官,素服举哀,二日而除。

  嘉靖二十八年,庄敬太子薨。礼部上丧礼。帝曰:“天子绝期。况十五岁外方出三殇,朕服非礼,止辍朝十日。百官如制成服,十二日而除。诣停柩所行,罢诣门哭临。葬遣戚臣行礼。”

  万历四十七年二月,皇太子才人王氏薨,命视皇太子妃郭氏例。辍朝五日,不鸣钟鼓。帝服浅淡色衣,百官青素服、黑角带朝参,皇长孙主馈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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