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明史
- ▪ 本纪第一 太祖一
- ▪ 本纪第二 太祖二
- ▪ 本纪第三 太祖三
- ▪ 本纪第四 恭闵帝
- ▪ 本纪第五 成祖一
- ▪ 本纪第六 成祖二
- ▪ 本纪第七 成祖三
- ▪ 本纪第八 仁宗
- ▪ 本纪第九 宣宗
- ▪ 本纪第十 英宗前纪
- ▪ 本纪第十一 景帝
- ▪ 本纪第十二 英宗后纪
- ▪ 本纪第十三 宪宗一
- ▪ 本纪第十四 宪宗二
- ▪ 本纪第十五 孝宗
- ▪ 本纪第十六 武宗
- ▪ 本纪第十七 世宗一
- ▪ 本纪第十八 世宗二
- ▪ 本纪第十九 穆宗
- ▪ 本纪第二十 神宗一
- ▪ 本纪第二十一 神宗二
- ▪ ▪ 光宗
- ▪ 本纪第二十二 熹宗
- ▪ 本纪第二十三 庄烈帝一
- ▪ 本纪第二十四 庄烈帝二
- ▪ 志第一 天文一
- ▪ 志第二 天文二
- ▪ ▪ 填星
- ▪ ▪ 岁星
- ▪ ▪ 荧惑
- ▪ ▪ 太白
- ▪ ▪ 辰星
- ▪ 志第三 天文三
- ▪ 志第四 五行一(水)
- ▪ 志第五 五行二(火 木)
- ▪ 志第六 五行三(金 土)
- ▪ 志第七 历一
- ▪ 志第八 历二
- ▪ 志第九 历三
- ▪ 志第十 历四
- ▪ 志第十一 历五
- ▪ 志第十二 历六
- ▪ ▪ 木星
- ▪ ▪ 火星
- ▪ ▪ 土星
- ▪ ▪ 金星
- ▪ ▪ 水星
- ▪ ▪ 步四馀
- ▪ 志第十三 历七
- ▪ 志第十四 历八
- ▪ 志第十五 历九
- ▪ 志第十六 地理一
- ▪ 志第十七 地理二
- ▪ ▪ 山东山西
- ▪ 志第十八 地理三
- ▪ ▪ 河南陕西
- ▪ ▪ 宁夏左屯卫
- ▪ 志第十九 地理四
- ▪ ▪ 四川江西
- ▪ ▪ 守御礼州后千户所
- ▪ 志第二十 地理五
- ▪ ▪ 湖广浙江
- ▪ ▪ 上爱茶峒长官司
- ▪ 志第二十一 地理六
- ▪ ▪ 福建 广东 广西
- ▪ 志第二十二 地理七
- ▪ ▪ 云南 贵州
- ▪ ▪ 促瓦长官司
- ▪ 志第二十三 礼一(吉礼一)
- ▪ ▪ 分献陪祀
- ▪ ▪ 坛壝之制
- ▪ ▪ 神位祭器玉帛牲牢祝册之数
- ▪ ▪ 遣官祭祀
- ▪ ▪ 分献陪祀
- ▪ ▪ 玉帛牲牢
- ▪ ▪ 祝册
- ▪ ▪ 笾豆之实
- ▪ ▪ 祭祀杂议诸仪
- ▪ ▪ 祭祀日期
- ▪ ▪ 习仪
- ▪ ▪ 斋戒
- ▪ 志第二十四 礼二(吉礼二)
- ▪ ▪ 郊祀之制
- ▪ ▪ 大雩
- ▪ ▪ 郊祀配位
- ▪ ▪ 郊祀仪注
- ▪ ▪ 祈谷
- ▪ ▪ 大飨礼
- ▪ ▪ 令节拜天
- ▪ 志第二十五 礼三(吉礼三)
- ▪ ▪ 社稷
- ▪ ▪ 朝日夕月
- ▪ ▪ 先农
- ▪ ▪ 先蚕
- ▪ ▪ 高禖
- ▪ ▪ 祭告
- ▪ ▪ 祈报
- ▪ ▪ 神祇坛
- ▪ ▪ 星辰坛
- ▪ ▪ 灵星诸神
- ▪ ▪ 太岁月将风云雷雨之祀
- ▪ ▪ 岳镇海渎山川之祀
- ▪ ▪ 城隍
- ▪ 志第二十六 礼四(吉礼四)
- ▪ ▪ 京师九庙
- ▪ ▪ 圣师
- ▪ ▪ 旗纛
- ▪ ▪ 五祀
- ▪ ▪ 马神
- ▪ ▪ 南京神庙
- ▪ ▪ 功臣庙
- ▪ ▪ 三皇
- ▪ ▪ 历代帝王陵庙
- ▪ ▪ 至圣先师子孔庙祀
- ▪ ▪ 诸神祠
- ▪ ▪ 厉坛
- ▪ 志第二十七 礼五(吉礼五)
- ▪ ▪ 荐新
- ▪ ▪ 宗庙之制
- ▪ ▪ 禘佩
- ▪ ▪ 时享
- ▪ ▪ 加上谥号
- ▪ ▪ 庙讳
- ▪ 志第二十八 礼六(吉礼六)
- ▪ ▪ 功臣配飨
- ▪ ▪ 王国宗庙
- ▪ ▪ 奉先殿
- ▪ ▪ 奉慈殿
- ▪ ▪ 献皇帝庙
- ▪ ▪ 亲王从飨
- ▪ ▪ 群臣家庙
- ▪ 志第二十九 礼七(嘉礼一)
- ▪ ▪ 诸司朝觐仪
- ▪ ▪ 登极仪
- ▪ ▪ 大朝仪
- ▪ ▪ 常朝仪
- ▪ ▪ 皇太子亲王朝仪
- ▪ ▪ 诸王来朝仪
- ▪ ▪ 中宫受朝仪
- ▪ ▪ 朝贺东宫仪
- ▪ ▪ 大宴仪
- ▪ ▪ 上尊号徽号仪
- ▪ 志第三十 礼八(嘉礼二)
- ▪ ▪ 册皇后仪
- ▪ ▪ 册皇太子及皇太子妃仪
- ▪ ▪ 册亲王及王妃仪
- ▪ ▪ 皇帝加元服仪
- ▪ ▪ 皇太子皇子冠礼
- ▪ ▪ 品官冠礼
- ▪ ▪ 庶人冠礼
- ▪ 志第三十一 礼九(嘉礼三)
- ▪ ▪ 东宫出阁讲学仪
- ▪ ▪ 诸王读书仪
- ▪ ▪ 经筵
- ▪ ▪ 日讲
- ▪ ▪ 皇帝视学仪
- ▪ ▪ 天子纳后仪
- ▪ ▪ 皇太子纳妃仪
- ▪ ▪ 亲王婚礼
- ▪ ▪ 公主婚礼
- ▪ ▪ 品官婚礼
- ▪ ▪ 庶人婚礼
- ▪ 志第三十二 礼十(嘉礼四 宾礼)
- ▪ ▪ 遣使之蕃国仪
- ▪ ▪ 蕃国遣使进表仪
- ▪ ▪ 巡狩之制
- ▪ ▪ 东宫监国
- ▪ ▪ 皇太孙监国
- ▪ ▪ 颁诏仪
- ▪ ▪ 迎接诏赦仪
- ▪ ▪ 进书仪
- ▪ ▪ 进表笺仪
- ▪ ▪ 乡饮酒礼
- ▪ ▪ 蕃王朝贡礼
- ▪ ▪ 品官相见礼
- ▪ ▪ 庶人相见礼
- ▪ 志第三十三 礼十一(军礼)
- ▪ ▪ 亲征
- ▪ ▪ 遣将
- ▪ ▪ 禡祭
- ▪ ▪ 受降
- ▪ ▪ 奏凯献俘
- ▪ ▪ 大阅
- ▪ ▪ 大射
- ▪ ▪ 救日伐鼓
- ▪ ▪ 论功行赏
- ▪ 志第三十四 礼十二(凶礼一)
- ▪ ▪ 山陵
- ▪ ▪ 山陵
- ▪ 志第三十五 礼十三(凶礼二)
- ▪ ▪ 兴宗帝后陵寝
- ▪ ▪ 睿宗帝后陵寝
- ▪ ▪ 皇妃等丧葬
- ▪ ▪ 皇太子及妃丧葬
- ▪ ▪ 皇后陵寝
- ▪ ▪ 诸王及妃公主丧葬诸仪
- ▪ 志第三十六 礼十四(凶礼三)
- ▪ ▪ 中宫为父祖丧仪
- ▪ ▪ 遣使临吊仪
- ▪ ▪ 遣使册赠王公大臣仪
- ▪ ▪ 忌辰
- ▪ ▪ 乘舆受蕃国王讣奏仪
- ▪ ▪ 乘舆为王公大臣举哀仪
- ▪ ▪ 乘舆临王公大臣丧仪
- ▪ ▪ 谒祭陵庙
- ▪ ▪ 赐祭葬
- ▪ ▪ 丧葬之制
- ▪ ▪ 碑碣
- ▪ ▪ 赐谥
- ▪ ▪ 品官丧礼
- ▪ ▪ 士庶人丧礼
- ▪ ▪ 服纪
- ▪ 志第三十七 乐一
- ▪ 志第三十八 乐二
- ▪ ▪ 九庙时祫乐章
- ▪ ▪ 乐章一
- ▪ 志第三十九 乐三
- ▪ ▪ 乐章二
- ▪ ▪ 嘉靖间续定庆成宴乐章
- ▪ 志第四十 仪卫
- ▪ 志第四十一 舆服一
- ▪ 志第四十二 舆服二
- ▪ 志第四十三 舆服三
- ▪ 志第四十四 舆服四
- ▪ 志第四十五 选举一
- ▪ 志第四十六 选举二
- ▪ 志第四十七 选举三
- ▪ 志第四十八 职官一
- ▪ 志第四十九 职官二
- ▪ 志第五十 职官三
- ▪ 志第五十一 职官四
- ▪ 志第五十二 职官五
- ▪ 志第五十三 食货一
- ▪ ▪ 户口 田制屯田 庄田
- ▪ 志第五十四 食货二
- ▪ ▪ 赋役
- ▪ 志第五十五 食货三
- ▪ ▪ 漕运 仓库
- ▪ 志第五十六 食货四
- ▪ ▪ 盐法 茶法
- ▪ 志第五十七 食货五
- ▪ ▪ 钱钞 坑冶附铁冶铜场 商税 市舶 马市
- ▪ 志第五十八 食货六
- ▪ ▪ 上供采造 采造 柴炭 采木 珠池 织造 烧造 俸饷 会计
- ▪ 志第五十九 河渠一
- ▪ ▪ 黄河上
- ▪ 志第六十 河渠二
- ▪ ▪ 黄河下
- ▪ 志第六十一 河渠三
- ▪ ▪ 运河上
- ▪ 志第六十二 河渠四
- ▪ ▪ 运河下 海运
- ▪ 志第六十三 河渠五
- ▪ ▪ 淮河 泇河 卫河 漳河 沁河 滹沱河 桑乾河 胶莱河
- ▪ 志第六十四 河渠六
- ▪ ▪ 直省水利
- ▪ 志第六十五 兵一
- ▪ 志第六十六 兵二卫所 班军
- ▪ ▪ 土官
- ▪ ▪ 福建都司
- ▪ ▪ 福建行都司
- ▪ ▪ 江西都司
- ▪ ▪ 广东都司
- ▪ ▪ 后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直隶旧为北平都司,有北平三护卫,后俱为亲军。其不系北平旧卫者,俱永乐以后添设。
- ▪ ▪ 大宁都司
- ▪ ▪ 万全都司宣德五年,分直隶及山西等处卫所添设。
- ▪ ▪ 山西都司旧有太原三护卫,后革。蒲州千户所,改属直隶,广昌千户所,改属万全都司
- ▪ ▪ 山西行都司旧有蔚州卫,后改属万全都司
- ▪ ▪ 南京卫所亲军卫
- ▪ ▪ 五军都督府属 左军都督府本府所属卫,仍隶北京左府。
- ▪ ▪ 右军都督府本府所属卫,仍隶北京右府。
- ▪ ▪ 中军都督府本府所属卫,仍隶北京中府。
- ▪ ▪ 前军都督府本府所属卫,仍隶北京前府。
- ▪ ▪ 陕西都司
- ▪ ▪ 广西都司
- ▪ ▪ 中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直隶
- ▪ ▪ 中都留守司
- ▪ ▪ 河南都司
- ▪ ▪ 前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直隶
- ▪ ▪ 湖广都司
- ▪ ▪ 福建都司
- ▪ ▪ 福建行都司
- ▪ ▪ 江西都司
- ▪ ▪ 广东都司
- ▪ ▪ 后军都督府 在京
- ▪ ▪ 后军都督府本府所属卫,仍隶北京后府。
- ▪ ▪ 山西行都司
- ▪ ▪ 北平三护卫
- ▪ ▪ 在外 北平都司
- ▪ ▪ 湖广行都司以湖广都司卫所改设
- ▪ ▪ 兴都留守司
- ▪ ▪ 贵州都司旧有层台、重安二千户所,俱革。旧有平伐长官司,后隶贵阳府。旧有平浪、九名九姓独山州二长官司,后隶都匀府。
- ▪ ▪ 土官
- ▪ ▪ 中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直隶
- ▪ ▪ 中都留守司
- ▪ ▪ 辽东都司
- ▪ ▪ 山东都司
- ▪ ▪ 右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云南都司
- ▪ ▪ 贵州都司
- ▪ ▪ 四川都司
- ▪ ▪ 河南都司旧有洛阳中护卫,后并汝州卫。
- ▪ ▪ 前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直隶
- ▪ ▪ 湖广都司旧有武昌右千户所,革。
- ▪ ▪ 土官
- ▪ ▪ 广西都司
- ▪ ▪ 云南都司旧有鹤庆、通海二千户所,革
- ▪ ▪ 土官
- ▪ ▪ 山西三护卫
- ▪ ▪ 五军都督府所属卫所 左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浙江都司
- ▪ ▪ 辽东都司
- ▪ ▪ 山东都司旧有青州左护卫,后改天津右卫。旧有贵州护卫,革
- ▪ ▪ 右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直隶
- ▪ ▪ 陕西都司旧有阶州卫、沙州卫、灵山千户所,后俱革。
- ▪ ▪ 陕西行都司洪武十二年添设
- ▪ ▪ 四川都司旧有浦江关军民千户所,后革
- ▪ ▪ 土官
- ▪ ▪ 四川行都司旧无,后设。旧有建昌前卫,后革
- ▪ ▪ 都司一奴儿干都司 卫三百八十四
- ▪ ▪ 所二十四
- ▪ ▪ 站七
- ▪ ▪ 地面七
- ▪ ▪ 寨一
- ▪ ▪ 卫六
- ▪ ▪ 都指挥使司二
- ▪ ▪ 指挥使司一
- ▪ ▪ 宣尉使司三
- ▪ ▪ 招讨司六
- ▪ ▪ 万户府四
- ▪ ▪ 千户所十七
- ▪ ▪ 上十二卫
- ▪ ▪ 五军都督府所属卫所 左军都督府
- ▪ ▪ 在外 浙江都司
- ▪ 志第六十七 兵三
- ▪ ▪ 边防 海防江防 民壮 士兵 乡兵
- ▪ 志第六十八 兵四
- ▪ 志第六十九 刑法一
- ▪ 志第七十 刑法二
- ▪ 志第七十一 刑法三
- ▪ 志第七十二 艺文一
- ▪ 志第七十三 艺文二
- ▪ 志第七十四 艺文三
- ▪ 志第七十五 艺文四
- ▪ 表第一 诸王世表一
- ▪ 表第二 诸王世表二
- ▪ 表第三 诸王世表三
- ▪ 表第四 诸王世表四
- ▪ 表第五 诸王世表五
- ▪ 表第六 功臣世表一
- ▪ 表第七 功臣世表二
- ▪ 表第八 功臣世表三
- ▪ 表第九 外戚恩泽侯表
- ▪ 表第十 宰辅年表一
- ▪ 表第十一 宰辅年表二
- ▪ 表第十二 七卿年表一
- ▪ 表第十三 七卿年表二
- ▪ 列传第一 后妃
- ▪ ▪ 后妃一
- ▪ 列传第二 后妃二
- ▪ 列传第三
- ▪ ▪ 兴宗孝康皇帝孝康皇后 吕太后 睿宗献皇帝献皇后
- ▪ 列传第四 诸王
- ▪ ▪ 诸王一
- ▪ 列传第五 诸王二
- ▪ 列传第六 诸王三
- ▪ ▪ 太祖诸子三
- ▪ ▪ 兴宗诸子
- ▪ ▪ 惠帝诸子
- ▪ ▪ 成祖诸子
- ▪ 列传第七 诸王四
- ▪ ▪ 仁宗诸子
- ▪ ▪ 英宗诸子
- ▪ ▪ 景帝子
- ▪ ▪ 宪宗诸子
- ▪ ▪ 孝宗子
- ▪ 列传第八 诸王五
- ▪ ▪ 世宗诸子
- ▪ ▪ 穆宗诸子
- ▪ ▪ 神宗诸子
- ▪ ▪ 光宗诸子
- ▪ ▪ 熹宗诸子
- ▪ ▪ 庄烈帝诸子
- ▪ 列传第九
- ▪ ▪ 宪宗五女
- ▪ ▪ 孝宗三女
- ▪ ▪ 睿宗二女
- ▪ ▪ 光宗九女
- ▪ ▪ 庄烈帝六女
- ▪ ▪ 世宗五女
- ▪ ▪ 穆宗六女
- ▪ ▪ 神宗十女
- ▪ ▪ 成祖五女
- ▪ ▪ 仁宗七女
- ▪ ▪ 宣宗二女
- ▪ ▪ 英宗八女
- ▪ ▪ 景帝一女
- ▪ ▪ 公主
- ▪ 列传第十 郭子兴 韩林儿
- ▪ 列传第十一 陈友谅 张士诚 方国珍 明玉珍
- ▪ 列传第十二
- ▪ ▪ 扩廓帖木儿蔡子英 陈友定伯颜子中等 把匝剌瓦尔密
- ▪ 列传第十三 徐达 常遇春
- ▪ 列传第十四 李文忠 邓愈 汤和 沐英
- ▪ 列传第十五 李善长 汪广洋
- ▪ 列传第十六 刘基(子琏璟) 宋濂 叶琛 章溢(子存道)
- ▪ 列传第十七 冯胜(兄国用) 傅友德 廖永忠(赵庸) 杨璟 胡美
- ▪ 列传第十八
- ▪ 列传第十九
- ▪ 列传第二十
- ▪ 列传第二十一
- ▪ 列传第二十二
- ▪ 列传第二十三
- ▪ 列传第二十四
- ▪ 列传第二十五
- ▪ 列传第二十六
- ▪ 列传第二十七
- ▪ 列传第二十八
- ▪ 列传第二十九
- ▪ 列传第三十
- ▪ 列传第三十一
- ▪ 列传第三十二 盛庸 平安 何福 顾成
- ▪ 列传第三十三
- ▪ 列传第三十四
- ▪ 列传第三十五
- ▪ ▪ 解缙 黄淮 胡广 金幼孜 胡俨
- ▪ 列传第三十六
- ▪ ▪ 杨士奇 杨荣曾孙旦 杨溥马愉
- ▪ 列传第三十七
- ▪ ▪ 蹇义 夏原吉俞士吉 李文郁 邹师颜
- ▪ 列传第三十八
- ▪ ▪ 郁新 赵羾 金忠 李庆 师逵 古朴向宝 陈寿马京 许思温刘季{虎} 刘辰 杨砥 虞谦吕升 仰瞻 严本 汤宗
- ▪ 列传第三十九
- ▪ ▪ 茹瑺 严震直 张紞毛泰亨 王钝 郑赐 郭资 吕震 李至刚方宾 吴中 刘观
- ▪ 列传第四十
- ▪ 列传第四十一
- ▪ ▪ 宋礼蔺芳 陈瑄王瑜 周忱
- ▪ 列传第四十二
- ▪ ▪ 张辅高士文 徐政 黄福 刘俊吕毅 刘昱 陈洽侯保 冯贵伍云 陈忠李任等 李彬 柳升崔聚 史安 陈镛 李宗昉 潘禋梁铭 王通陶季容 陈汀
- ▪ 列传第四十三
- ▪ ▪ 宋晟 薛禄郭义 金玉 刘荣 硃荣 费瓛 谭广 陈怀马亮蒋贵孙琬 任礼 赵安 赵辅 刘聚
- ▪ 列传第四十四
- ▪ 列传第四十五
- ▪ 列传第四十六
- ▪ 列传第四十七
- ▪ 列传第四十八
- ▪ 列传第四十九
- ▪ 列传第五十
- ▪ ▪ 尹昌隆 耿通陈谔 戴纶林长懋 陈祚郭循 刘球子钺釪陈鉴何观 钟同孟 杨集 章纶子玄应 廖庄 倪敬盛灊等 杨瑄子源 盛颙等
- ▪ 列传第五十一
- ▪ ▪ 李时勉 陈敬宗 刘铉萨琦 邢让李绍林瀚子庭昂 庭机孙燫 烃 谢鐸 鲁鐸赵永
- ▪ 列传第五十二
- ▪ ▪ 邹缉郑维桓 柯暹 弋谦黄骥 黄泽孔友谅 范济 聊让郭佑 胡仲伦 华敏 贾斌 左鼎练纲 曹凯许仕达 刘炜尚褫 单宇姚显 杨浩 张昭贺炀
- ▪ 列传第五十三
- ▪ ▪ 陶成子鲁 陈敏 丁瑄 王得仁子一夔 叶祯 伍骥 毛吉林锦 郭绪 姜昂子龙
- ▪ 列传第五十四
- ▪ ▪ 韩观 山云 萧授吴亮 方瑛陈友 李震王信都胜 郭鋐 彭伦 欧磐 张祐
- ▪ 列传第五十五
- ▪ ▪ 曹鼐 张益 邝埜 王佐丁铉等 孙祥谢泽 袁彬哈铭袁敏
- ▪ 列传第五十六
- ▪ 列传第五十七
- ▪ ▪ 高谷 胡濙 王直
- ▪ 列传第五十八
- ▪ ▪ 于谦子冕 吴宁 王伟
- ▪ 列传第五十九
- ▪ ▪ 王骥孙瑾 徐有贞 杨善李实 赵荣 霍瑄 沈固 王越
- ▪ 列传第六十
- ▪ ▪ 罗亨信 侯璡 杨宁 王来 孙原贞孙需 张宪 硃鉴 杨信民张骥竺渊耿定 王晟 邓颙 马谨 程信 白圭子钺 张瓚谢士元孔镛李时敏 邓廷瓚 王轼 刘丙
- ▪ 列传第六十一
- ▪ ▪ 杨洪子俊 从子能 信 石亨从子彪 从孙后 郭登 硃谦子永 孙晖等孙镗赵胜 范广
- ▪ 列传第六十二
- ▪ ▪ 史昭刘昭 李达 巫凯曹义 施聚 许贵子宁 周贤子玉欧信 王玺 鲁鉴子麟 孙经 刘宁周玺 庄鉴 彭清 姜汉子奭孙应熊 安国 杭雄
- ▪ 列传第六十三
- ▪ ▪ 卫青子颖 董兴 何洪刘雄 刘玉 仇钺 神英子周 曹雄子谦 冯祯 张俊李鋐 杨锐崔文
- ▪ 列传第六十四
- ▪ ▪ 李贤 吕原子常 岳正 彭时 商辂 刘定之
- ▪ 列传第六十五
- ▪ ▪ 王翱 年富 王竑 李秉 姚夔 王复 林聪 叶盛
- ▪ 列传第六十六
- ▪ ▪ 项忠 韩雍 余子俊阮勤 硃英 秦纮
- ▪ 列传第六十七
- ▪ ▪ 罗伦涂棐 章懋从子拯 黄仲昭 庄昶邹智 舒芬崔桐 马汝骥
- ▪ 列传第六十八
- ▪ 列传第六十九
- ▪ ▪ 徐溥 邱濬 刘健 谢迁 李东阳 王鏊 刘忠
- ▪ 列传第七十
- ▪ ▪ 王恕子承裕 马文升 刘大夏
- ▪ 列传第七十一
- ▪ ▪ 何乔新 彭韶 周经 耿裕 倪岳 闵珪 戴珊
- ▪ 列传第七十二
- ▪ ▪ 周洪谟 杨守陈弟守阯 子茂元 茂仁 张元祯陈音 傅瀚张昇 吴宽 傅珪 刘春 吴俨 顾清 刘瑞
- ▪ 列传第七十三
- ▪ ▪ 李敏叶淇 贾俊刘璋 黄绂 张悦张蓥 钟 曾鉴 梁璟王诏 徐恪李介子昆 黄珂 王鸿儒 丛兰 吴世忠
- ▪ 列传第七十四
- ▪ ▪ 韩文顾佐 陈仁 张敷华 杨守随弟守隅 许进子诰 赞论雍泰张津 陈寿 樊莹 熊绣 潘蕃 胡富 张泰 吴文度 张鼐冒政 王璟 李钦
- ▪ 列传第七十五
- ▪ ▪ 何鉴 马中锡 陆完 洪钟陈镐 蒋昇 陈金 俞谏 周南孙禄马昊
- ▪ 列传第七十六
- ▪ 列传第七十七
- ▪ ▪ 李文祥 孙磐徐珪 胡爟周时从 王雄 罗侨 叶钊刘天麒戴冠 黄巩 陆震 夏良胜万潮等 何遵刘校等
- ▪ 列传第七十八
- ▪ ▪ 杨廷和 梁储 蒋冕 毛纪 石珤 兄玠
- ▪ 列传第七十九
- ▪ 列传第八十
- ▪ 列传第八十一
- ▪ 列传第八十二
- ▪ 列传第八十三 王守仁(冀元亨)
- ▪ 列传第八十四 张璁(胡鐸) 桂萼 方献夫 夏言
- ▪ 列传第八十五
- ▪ 列传第八十六
- ▪ 列传第八十七
- ▪ 列传第八十八
- ▪ 列传第八十九
- ▪ 列传第九十
- ▪ 列传第九十一
- ▪ 列传第九十二
- ▪ 列传第九十三
- ▪ 列传第九十四
- ▪ 列传第九十五
- ▪ 列传第九十六
- ▪ 列传第九十七
- ▪ 列传第九十八
- ▪ 列传第九十九
- ▪ 列传第一百
- ▪ 列传第一百一
- ▪ 列传第一百二
- ▪ 列传第一百三
- ▪ 列传第一百四
- ▪ 列传第一百五
- ▪ 列传第一百六
- ▪ 列传第一百七
- ▪ 列传第一百八
- ▪ 列传第一百九
- ▪ 列传第一百十
- ▪ 列传第一百十一
- ▪ 列传第一百十二
- ▪ 列传第一百十三
- ▪ 列传第一百十四 海瑞(何以尚) 丘橓 吕坤 郭正域
- ▪ 列传第一百十五
- ▪ 列传第一百十六
- ▪ 列传第一百十七
- ▪ 列传第一百十八
- ▪ 列传第一百十九
- ▪ 列传第一百二十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一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二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三
- ▪ 列传第一百二十四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五
- ▪ 列传一百二十六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七
- ▪ 列传第一百二十八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九
- ▪ 列传第一百三十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一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二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三
- ▪ 列传第一百三十四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五
- ▪ 列传第一百三十六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七
- ▪ 列传第一百三十八 孙承宗(子鉁等)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九
- ▪ 列传第一百四十 杨嗣昌 吴甡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一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二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三
- ▪ 列传第一百四十四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五
- ▪ 列传第一百四十六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七
- ▪ 列传第一百四十八
- ▪ 列传一百四十九
- ▪ 列传第一百五十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一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二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三
- ▪ 列传第一百五十四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五
- ▪ 列传第一百五十六 曹文诏(弟文耀) 周遇吉 黄得功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七
- ▪ 列传第一百五十八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九
- ▪ 列传第一百六十
- ▪ 列传第一百六十一
- ▪ 列传第一百六十二
- ▪ 列传第一百六十三
- ▪ 列传第一百六十四
- ▪ 列传第一百六十五
- ▪ 列传第一百六十六
- ▪ 列传第一百六十七
- ▪ 列传第一百六十八 何腾蛟(章旷 傅作霖) 瞿式耜(汪皞等)
- ▪ 列传第一百六十九 循吏
- ▪ 列传第一百七十 儒林一
- ▪ 列传第一百七十一 儒林二
- ▪ 列传第一百七十二 儒林三
- ▪ ▪ 孔希学孔彦绳 颜希惠 曾质粹 孔闻礼 孟希文 仲于陛 周冕 程接道 程克仁 张文运 邵继祖 硃梴 硃墅
- ▪ 列传第一百七十三 文苑一
- ▪ 列传第一百七十四 文苑二
- ▪ 列传第一百七十五 文苑三
- ▪ 列传第一百七十六 文苑四
- ▪ 列传第一百七十七 忠义一
- ▪ 列传第一百七十八 忠义二
- ▪ 列传第一百七十九 忠义三
- ▪ 列传第一百八十 忠义四
- ▪ 列传第一百八十一 忠义五
- ▪ 列传第一百八十二 忠义六
- ▪ 列传第一百八十三 忠义七
- ▪ 列传第一百八十四 孝义
- ▪ ▪ 孝义一
- ▪ 列传第一百八十五 孝义二
- ▪ 列传第一百八十六 隐逸
- ▪ ▪ 张介福 倪瓚 徐舫 杨恒 陈洄 杨引 吴海 刘闵 杨黼 孙一元沈周 陈继儒
- ▪ 列传第一百八十七 方伎
- ▪ 列传第一百八十八 外戚
- ▪ 列传第一百八十九 列女一
- ▪ 列传第一百九十 列女二
- ▪ 列传第一百九十一 列女三
- ▪ 列传第一百九十二 宦官一
- ▪ ▪ 郑和侯显 金英兴安 范弘等 王振 曹吉祥刘永诚 怀恩覃吉 汪直 梁芳钱能等 何鼎邓原等 李广 蒋琮 刘瑾 张永谷大用魏彬等
- ▪ 列传第一百九十三 宦官二
- ▪ ▪ 李芳 冯保 张鲸 陈增陈奉 高淮 梁永杨荣 陈矩 王安魏忠贤 王体乾李永贞等 崔文升 张彝宪 高起潜 王承恩 方正化
- ▪ 列传第一百九十四 阉党
- ▪ ▪ 焦芳 刘宇 曹元 张彩韩福等 顾秉谦 魏广微等 崔呈秀吴淳夫等 刘志选梁梦环等 曹钦程石三畏等 王绍徽周应秋霍维华徐大化等 阎鸣泰 贾继春田尔耕 许显纯
- ▪ 列传第一百九十五 佞幸
- ▪ ▪ 纪纲 门达逮杲 李孜省 继晓 江彬许泰 钱宁 陆炳 邵元节 陶仲文 顾可学盛端明等
- ▪ 列传第一百九十六 奸臣
- ▪ ▪ 胡惟庸陈宁 陈瑛马麟等 严嵩赵文华等 周延儒 温体仁马士英阮大铖
- ▪ 列传第一百九十七 流贼
- ▪ ▪ 李自成 张献忠
- ▪ 列传第一百九十八 土司
- ▪ ▪ 湖广土司
- ▪ ▪ 施州施南宣抚司 散毛宣抚司 忠建宣抚司 容美宣抚司 永顺军民宣慰使司 保靖州军民宣慰使司
- ▪ 列传第一百九十九 四川土司
- ▪ ▪ 四川土司一
- ▪ 列传第二百 四川土司二
- ▪ ▪ 播州宣慰司 永宁宣抚司 酉阳宣抚司 石砫宣抚司
- ▪ 列传第二百一 云南土司
- ▪ ▪ 云南土司一
- ▪ 列传第二百二 云南土司二
- ▪ ▪ 姚安 鹤庆 武定 寻甸 丽江 元江 永昌 新化 威远 北胜 湾甸镇康 大侯 澜沧卫 麓川
- ▪ 列传第二百三 云南土司三
- ▪ 列传第二百四 贵州土司
- ▪ ▪ 贵阳 思南思州附 镇远 铜仁 黎平 安顺 都匀 平越 石阡新添金筑安抚司附
- ▪ 列传第二百五 广西土司
- ▪ ▪ 广西土司一 桂林 柳州 庆远 平乐 梧州 浔州 南宁
- ▪ 列传第二百六 广西土司二
- ▪ ▪ 太平 思明 思恩 镇安 田州 恩城 上隆 都康
- ▪ 列传第二百七 广西土司三
- ▪ ▪ 泗城 利州 龙州 归顺 向武 奉议 江州 思陵广东琼州府附
- ▪ 列传第二百八 外国一
- ▪ ▪ 朝鲜
- ▪ 列传第二百九 外国二
- ▪ ▪ 安南
- ▪ 列传第二百十 外国三
- ▪ ▪ 日本
- ▪ 列传第二百十一 外国四
- ▪ ▪ 琉球 吕宋 合猫里 美洛居 沙瑶呐哔啴 鸡笼 婆罗 麻叶甕 古麻刺朗 冯嘉施兰 文郎马神
- ▪ 列传第二百十二 外国五
- ▪ ▪ 占城宾童龙 真腊 暹罗 爪哇阇婆 苏吉丹 碟里 日罗夏治三佛齐
- ▪ 列传第二百十三 外国六
- ▪ ▪ 浡泥 满剌加 苏门答剌 须文达那 苏禄 西洋琐里 琐里 览邦淡巴 百花 彭亨 那孤儿 黎伐 南渤利 阿鲁 柔佛 丁机宜 巴喇西 佛郎机 和兰
- ▪ 列传第二百十四 外国七
- ▪ 列传第二百十五 外国八鞑靼
- ▪ 列传第二百十六 外国九瓦剌 朵颜(福余 泰宁)
- ▪ 列传第二百十七 西域一
- ▪ ▪ 哈密卫 柳城 火州 土鲁番
- ▪ 列传第二百十八 西域二 西番诸卫(西宁河州洮州岷州等番族诸卫)
- ▪ ▪ 安定卫 阿端卫 曲先卫 赤斤蒙古卫 沙州卫 罕东卫 罕东左卫 哈梅里
- ▪ 列传第二百十九 西域三
- ▪ 列传第二百二十 西域四
- ▪ 附录:张廷玉上明史表
周洪谟,字尧弼,长宁人。正统十年,进士及第。授编修。博闻强记,善文词,熟国朝典故,喜谈经济。
景泰元年,疏劝帝亲经筵,勤听政,因陈时务十二事。再迁侍读。天顺二年掌南院事。宪宗嗣位,复陈时务,言人君保国之道有三:曰力圣学,曰修内治,曰攘外侮。力圣学之目一:曰正心。修内治之目五:曰求真才,去不肖,旌忠良,罢冗职,恤漕运。攘外侮之目六:曰选将帅,练士卒,讲陈法,治兵器,足馈饷,靖边陲。帝嘉纳焉。
成化改元,廷议讨四川山都掌蛮,洪谟上方略六事,诏付军帅行之。进学士。寻为南京祭酒。上言南监有红板仓二十间,高皇后积粟以养监生妻孥者,宜修复。帝允行之。母丧服阕,改北监。十一年,言士风浇浮,请复洪武中学规。帝嘉纳,命礼部榜谕。崇信伯费淮入监习礼,久不至。洪谟劾之,夺冠带,以儒巾赴监,停岁禄之半,学政肃然。先圣像用冕旒十二,而舞佾豆笾数不称,洪谟请备天子制。又言:“古者鸣球琴瑟为堂上之乐,笙镛柷敔为堂下之乐,而干羽则舞于两阶。今舞羽居上,乐器居下,非古制,当改。”尚书邹干驳止之,洪谟再疏争。帝竟俞其议。
迁礼部右侍郎。久之,转左。以蔡《传》所释璇玑玉衡,后人遵用其制,考验多不合,宜改制,帝即属洪谟。洪谟易以木,旬日而就。十七年进尚书。二十年加太子少保。二十一年,星变,有所条奏,帝多采纳。
弘治元年四月,天寿山震雷风雹,楼殿瓦兽多毁。洪谟复力劝修省,帝深纳之。洪谟矜庄寡合,与万安同乡,安居政府时颇与之善。至是,言官先后论奏,致仕归。又三年卒,年七十二。谥文安。
洪谟尝言:“士人出仕,或去乡数千里,既昧土俗,亦拂人情,不若就近选除。王府官终身不迁,乖祖制,当稍变更。都掌蛮及白罗罗羿子数叛,宜特设长官司,就择其人任之,庶无后患。”将殁,犹上安中国、定四裔十事。其好建白如此。
杨守陈,字维新,鄞人。祖范,有学行,尝诲守陈以精思实践之学。举景泰二年进士,改庶吉士,授编修。成化初,充经筵讲官,进侍讲。《英宗实录》成,迁洗马。寻进侍讲学士,同修《宋元通鉴纲目》。母忧服阕,起故官。孝宗出阁,为东宫讲官。时编《文华大训》,事涉宦官者皆不录。守陈以为非,备列其善恶得失。书成,进少詹事。
孝宗嗣位,宫僚悉迁秩,执政拟守陈南京吏部右侍郎,帝举笔去“南京”字。左右言刘宣见为右侍郎,帝乃改宣左,而以守陈代之。修《宪宗实录》,充副总裁。弘治改元正月,上疏曰:
孟子言“我非尧舜之道不敢陈于王前。”夫尧舜之道何道?《书》曰:“人心惟危,道心惟微,惟精惟一,允执厥中”,此尧、舜之得于内者深,而为出治之本也。询四岳,辟四门,明四目,达四聪,此尧、舜之资于外者博,而为致治之纲也。臣昔忝宫僚,伏睹陛下朗读经书,未尝勤睿问以究圣贤奥旨。儒臣略陈训诂,未尝进详说以极帝王要道。是陛下得于内者未深也。今视朝,所接见者,大臣之丰采而已。君子、小人之情状,小臣、远臣之才行,何由识?退朝所披阅者,百官之章奏而已。诸司之典则,群吏之情弊,何由见?宫中所听信者,内臣之语言而已。百官之正议,万姓之繁言,何由闻?恐陛下资于外者未博也。
愿遵祖宗旧制,开大小经筵,日再御朝。大经筵及早朝,但如旧仪。若小经筵,必择端方博雅之臣,更番进讲。凡所未明,辄赐清问。凡圣贤经旨,帝王大道,以及人臣贤否,政事得失,民情休戚,必讲之明而无疑,乃可行之笃而无弊。若夫前朝经籍,祖宗典训,百官章奏,皆当贮文华殿后,陛下退朝披览。日令内阁一人、讲官二人居前殿右厢,有疑则询,必洞晰而后已。一日之间,居文华殿之时多,处乾清宫之时少,则欲寡心清,临政不惑,得于内者深而出治之本立矣。午朝则御文华门,大臣台谏更番侍直。事已具疏者用揭帖,略节口奏,陛下详问而裁决之。在外文武官来觐,俾条列地方事,口陈大要,付诸司评议。其陛辞赴任者,随其职任而戒谕之。有大政则御文华殿,使大臣各尽其谋,勿相推避。不当则许言官驳正。其他具疏进者,召阁臣面议可否,然后批答。而于奏事、辞朝诸臣,必降词色,详询博访,务竭下情,使贤才常接于目前,视听不偏于左右,合天下之耳目以为聪明,则资于外者博而致治之纲举矣。
若如经筵、常朝只循故事,凡百章奏皆付内臣调旨批答,臣恐积弊未革,后患滋深。且今积弊不可胜数。官鲜廉耻之风,士多浮竞之习。教化凌夷,刑禁驰懈。俗侈而财滋乏,民困而盗日繁。列卫之城池不修,诸郡之仓库鲜积。甲兵朽钝,行伍空虚。将骄惰而不知兵,士疲弱而不习战。一或有警,何以御之?此臣所以朝夕忧思,至或废寝忘食者也。
帝深嘉纳。后果复午朝,召大臣面议政事,皆自守陈发之。寻以史事繁,乞解部务。章三上,乃以本官兼詹事府,专事史馆。二年卒。谥文懿,赠礼部尚书。
弟守阯。子茂元、茂仁。守阯,字维立。成化初,乡试第一,入国学。祭酒邢让下狱,率六馆生伏阙讼冤。十四年,进士及第。授编修。秩满,故事无迁留都者。会从兄守随为李孜省所逐,欲并逐守阯,乃以为南京侍读。
弘治初,召修《宪宗实录》,直经筵,再迁侍讲学士。给事中庞泮等以救知州刘逊悉下狱,吏部尚书屠滽奏遣他官摄之。守阯贻书,极诋滽失。十年大计京官。守阯时掌院事,言:“臣与掌詹事府学士王鏊,俱当听部考察。但臣等各有属员。进与吏部会考所属,则坐堂上,退而听考,又当候阶下。我朝优假学士,庆成侍宴,班四品上,车驾临雍,坐彝伦堂内,视三品,此故事也。今四品不与考察,则学士亦不应与。臣等职讲读择述,称否在圣鉴,有不待考察者。”诏可。学士不与考察,自守阯始。修《会典》,充副总裁。寻迁南京吏部右侍郎。尝署兵部,陈时弊五事。改署国子监。考绩入都,《会典》犹未成,仍留为总裁。事竣,迁左侍郎还任,进二秩。武宗立,引年乞休,不待报竟归,诏加尚书致仕。刘瑾乱政,夺其加官,瑾败乃复,久之卒。
守阯博极群书,师事兄守陈,学行相埒。其为解元、学士、侍郎,皆与兄同。又对掌两京翰林院,人尤艳称之。守陈卒,守阯为位哭奠者三年。
茂元,字志仁。成化十一年进士。授刑部主事。历郎中,出为湖广副使,改山东。弘治七年,河决张秋,诏都御史刘大夏治之,复遣中官李兴、平江伯陈锐继往。兴威虐,絷辱按察使。茂元摄司事,奏言:“治河之役,官多而责不专。有司供亿,日费百金。诸臣初祭河,天色阴晦,帛不能燃。所焚之余,宛然人面,具耳目口鼻,观者骇异。鬼神示怪,夫岂偶然?乞召还兴、锐等,专委大夏,功必可成。且水者阴象,今后戚家威权太盛,假名姓肆贪暴者,不可胜数,请加禁防,以消变异。画工、艺士,宜悉放遣。山东既有内臣镇守,复令李全镇临清,宜撤还。”疏入,下山东抚、按勘,奏言:“焚帛之异诚有之,所奏供亿,多过其实。”于是兴、锐连章劾茂元妄,诏遣锦衣百户胡节逮之。父老遮道诉节,乞还杨副使。及陛见,茂元长跪不伏,帝怒,置之诏狱。节遍叩中官,备言父老诉冤状,中官多感动。会言者交论救,部拟赎杖还职,特谪长沙同知。谢病归。久之,起安庆知府,迁广西左参政。正德四年,刘瑾遣御史孙迪校勘钱谷,索贿不予。瑾又恶茂元从父守随,遂勒致仕。瑾诛,起官江西,寻迁云南左布政使。以右副都御史巡抚贵州,改莅南京都察院,终刑部右侍郎。
茂仁,字志道,成化末进士。历刑部郎中。辽东镇守中官梁巳被劾,偕给事中往按,尽发其罪。终四川按察使。
张元祯,字廷祥,南昌人。五岁能诗,宁靖王召见,命名元征。巡抚韩雍器之曰“人瑞也”,乃易元祯。举天顺四年进士,改庶吉士,授编修。
宪宗嗣位,疏请行三年丧,不省。其年五月,疏陈三事:“一,勤讲学。愿不废寒暑,所讲必切于修德为治之实,不必以乱亡忌触为讳。讲退,更凝神静味,验之于身心政化。讲官,令大臣公举刚明正大之人,不拘官职大小。一,公听政。请日御文华殿,午前进讲,午后听政。天下章奏,命诸臣详议面陈可否,陛下亲临决其是非。暇则召五品以下官,随意问以时事得失利病,令下情得以毕达。一,广用贤。请命给事中、御史,各陈两京堂上官贤否。如有不尽,亦许在京五品官指陈之,以为进退。又令共荐有德望者,以代所去之位,则大臣皆得其人。于是命之各言其所属及方面郡县官之贤否,付内阁吏部升黜之。中外群臣,有刚正改言者,举为台谏,不必论其言貌、官职、出身。但不宜委之堂上官,恐惮其刚方,而荐柔媚者以充数,所举之人感其推荐,不敢直斥其非。是以古者大臣不举台谏。”疏入,以言多窒碍难行,寝之。预修《英宗实录》,与执政议不合,引疾家居,讲求性命之学。阅二十年,中外交荐,皆不赴。
弘治初,召修《宪宗实录》,进左赞善。上言:“人君不以行王道为心,非大有为之主也。陛下毓德青宫,已负大有为之望。迩者颇崇异端,嬖近习,以蛊此心;殖货利,耽玩好,以荒此心;开幸门,塞言路,以昧此心。则不能大有为矣。愿定圣志,一圣学,广圣智。”疏反复累万言,帝颇纳之。《实录》成,迁南京侍讲学士,以养母归。久之,召为《会典》副总裁。至则进学士,充经筵日讲官,帝甚倾向。元祯体清癯,长不逾中人,帝特设低几听之。数月,以母忧去。服阕,迁南京太常卿。已,修《通鉴纂要》,复召为副总裁。以故官兼学士,改掌詹事府。帝晚年德益进。元祯因请讲筵增讲《太极图》、《通书》、《西铭》诸书。帝亟取观之,喜曰:“天生斯人,以开朕也。”欲大用之,未几晏驾。
武宗立,擢吏部左侍郎兼学士入东阁,专典诰敕。元祯素有盛誉。林居久,晚乃复出。馆阁诸人悉后辈,见元祯言论意态,以为迂阔,多姗笑之。又名位相轧,遂腾谤议,言官交章劾元祯。元祯七疏乞休,刘健力保持之。健去,元祯亦卒。天启初,追谥文裕。
陈音,字师召,莆田人。天顺末进士。改庶吉士,授编修。成化六年三月,以灾异陈时政,言:“讲学莫先于好问。陛下虽间御经筵,然势分严绝,上有疑未尝问,下有见不敢陈。愿引儒臣赐坐便殿,从容咨论,仰发圣聪。异端者,正道之反,法王、佛子、真人,宜一切罢遣。”章下礼部。越数日,又奏:“国家养士百年,求其可用,不可多得。如致仕尚书李秉,在籍修撰罗伦、编修张元祯、新会举人陈献章皆当世人望,宜召还秉等,而置献章台谏。言官多缄默,愿召还判官王徽、评事章懋等,以开言路。”忤旨切责。
司礼太监黄赐母死,廷臣皆往吊,翰林不往。侍讲徐琼谋于众,音大怒曰:“天子侍从臣,相率拜内竖之室,若清议何!”琼愧沮。秩满,进侍讲。汪直党韦瑛夜帅逻卒入兵部郎中杨士伟家,缚士伟,考掠及其妻子。音与比邻,乘墉大呼曰:“尔擅辱朝臣,不畏国法耶!”其人曰:“尔何人,不畏西厂!”音厉声曰:“我翰林陈音也。”久之,迁南京太常少卿。刘吉父丧起复,音贻书劝其固辞,吉不悦。后吏部拟用音,吉辄阻之曰“腐儒”,以故十年不得调。尝与守备中官争事,为所劾,事卒得直。弘治五年,吉罢,始进本寺卿。越二年卒。
音负经术,士多游其门者。然性健忘,世故琐屑事皆不解。世多以不慧事附之以为笑,然不尽实也。
傅瀚,字曰川,新喻人。天顺八年进士。选庶吉士,除检讨。嗜学强记,善诗文。再迁左谕德,直讲东宫。孝宗嗣位,擢太常少卿兼侍读,历礼部左、右侍郎。寻命兼学士入东阁,专典诰敕,兼掌詹事府事。
弘治十三年代徐琼为礼部尚书。保定献白鹊,疏斥之。陕西巡抚熊翀以鄠县民所得玉玺来献,以为秦玺复出也。瀚率同列言:“秦玺完毁,具载简册。今所进玺,形色、篆纽皆不类,盖后人仿为之。且帝王受命在德不在玺,太祖制六玺,列圣相承,百三十余载,天休滋至,受命之符不在秦玺明矣。请姑藏内府。”帝是其言,薄赏得玺者。
京师星变、地震、雨雹,四方多变异。瀚条上军民所不便进者,请躬行节俭以先天下。光禄寺逋行户物价至四万余两。瀚言由供亿之滥,愿敦俭素,俾冗费不生。所条奏,率傅正议。十五年卒,赠太子太保,谥文穆。
张昇,字启昭,南城人。成化五年进士第一。授修撰,历谕德。弘治改元,迁庶子。
大学士刘吉当国,昇因天变,疏言:“陛下即位,言者率以万安、刘吉、尹直为言,安、直被斥,吉独存。吉乃倾身阿佞,取悦言官,昏暮款门,祈免纠劾,许以超迁。由是谏官缄口,奸计始遂。贵戚万喜依凭宫壶,凶焰炽张,吉与缔姻。及喜下狱,犹为营救。父存则异居各爨,父殁则夺情起官。谈笑对客,无复戚容。盛纳艳姬,恣为淫黩。”且历数其纳贿、纵子等十罪。吉愤甚,风科道劾昇诬诋,调南京工部员外郎。吉罢,复故官,历礼部左、右侍郎。十五年代傅瀚为尚书。
孝宗崩,真人陈应衤盾、西番灌顶大国师那卜坚参等以祓除,率其徒入乾清宫,昇请置之法。诏夺真人、国师、高士等三十余人名号,逐之。昇在部五年,遇灾异,辄进直言。亦数为言者所攻,然自守谨饬。
武宗嬉游怠政,给事中胡煜、杨一渶、张襘皆以为言,章下礼部。昇因上疏,请亲贤远佞,克谨天戒。帝是之而不能用,昇遂连疏乞休,不允。正德二年,秦府镇国将军诚漖请袭封保安王,昇执不可。忤刘瑾,谢病。诏加太子太保,乘传归,月米、岁夫如制。卒于家。
吴宽,字原博,长洲人。以文行有声诸生间。成化八年,会试、廷试皆第一,授修撰。侍孝宗东宫,秩满进右谕德。孝宗即位,以旧学迁左庶子,预修《宪宗实录》,进少詹事兼侍读学士。
弘治八年擢吏部右侍郎。丁继母忧,吏部员缺,命虚位待之。服满还任,转左,改掌詹事府,入东阁,专典诰敕,仍侍武宗东宫。宦竖多不欲太子近儒臣,数移事间讲读。宽率其僚上疏曰:“东宫讲学,寒暑风雨则止,朔望令节则止,一年不过数月,一月不过数日,一日不过数刻。是进讲之时少,辍讲之日多,岂容复以他事妨诵读。古人八岁就傅,即居宿于外,欲离近习,亲正人耳。庶民且然,矧太子天下本哉?”帝嘉纳之。
十六年进礼部尚书,余如故。先是,孝庄钱太后崩,廷议孝肃周太后万岁后,并葬裕陵,祔睿庙,礼皆如适。至是,孝肃崩,将祔庙,帝终以并祔为疑,下礼官集议。宽言《鲁颂·閟宫》、《春秋》考仲子之宫皆别庙,汉、唐亦然。会大臣亦多主别庙,帝乃从之。时词臣望重者,宽为最,谢迁次之。迁既入阁,尝为刘健言,欲引宽共政,健固不从。他日又曰:“吴公科第、年齿、闻望皆先于迁,迁实自愧,岂有私于吴公耶。”及迁引退,举宽自代,亦不果用。中外皆为之惜,而宽甚安之,曰:“吾初望不及此也。”年七十,数引疾,辄慰留,竟卒于官。赠太子太保,谥文定。授长子奭中书舍人,补次子奂国子生,异数也。
宽行履高洁,不为激矫,而自守以正。于书无不读,诗文有典则,兼工书法。有田数顷,尝以周亲故之贫者。友人贺恩疾,迁至邸,旦夕视之。恩死,为衣素一月。
傅珪,字邦瑞,清苑人。成化二十三年进士。改庶吉士。弘治中,授编修,寻兼司经局校书。与修《大明会典》成,迁左中允。武宗立,以东宫恩,进左谕德,充讲官,纂修《孝宗实录》。时词臣不附刘瑾,瑾恶之。谓《会典》成于刘健等,多所糜费,镌与修者官,降珪修撰。俄以《实录》成,进左中允,再迁翰林学士,历吏部左、右侍郎。
正德六年,代费宏为礼部尚书。礼部事视他部为简,自珪数有执争,章奏遂多。帝好佛,自称“大庆法王”。番僧乞田百顷为法王下院,中旨下部,称大庆法王与圣旨并。珪佯不知,执奏:“孰为大庆法王?敢与至尊并书,大不敬。”诏勿问,田亦竟止。
珪居闲类木讷者。及当大事,毅然执持,人不能夺,卒以此忤权幸去。教坊司臧贤请易牙牌,制如朝士,又请改铸方印。珪格不行。贤日夜腾谤于诸阉间,冀去珪。流寇扰河南,太监陆訚谋督师,下廷议,莫敢先发。珪厉声曰:“师老民疲,贼日炽,以冒功者多,偾事者漏罚,失将士心。先所遣已无功,可复遣耶?今贼横行郊圻肘腋间,民嚣然思乱,祸旦夕及宗社。吾侪死不偿责,诸公安得首鼠两端。”由是议罢。疏上,竟遣訚,而中官皆憾珪。御史张羽奏云南灾。珪因极言四方灾变可畏。八年五月,复奏四月灾,因言:“春秋二百四十二年,灾变六十九事。今自去秋来,地震天鸣,雹降星殒,龙虎出见,地裂山崩,凡四十有二,而水旱不与焉,灾未有若是甚者。”极陈时弊十事,语多斥权幸,权幸益深嫉之。会户部尚书孙交亦以守正见忤,遂矫旨令二人致仕。两京言官交章请留,不听。
珪归三年,御史卢雍称珪在位有古大臣风,家无储蓄,日给为累,乞颁月廪、岁隶,以示优礼。又谓珪刚直忠谠,当起用。吏部请如雍言,不报。而珪适卒,年五十七。遣命毋请恤典。抚、按以为言,诏廕其子中书舍人。嘉靖元年录先朝守正大臣,追赠太子少保,谥文毅。
刘春,字仁仲,巴人。成化二十三年进士及第。授编修,屡迁翰林学士。正德六年擢吏部右侍郎,进左。八年代傅珪为礼部尚书。淮王祐棨、郑王祐BT皆由旁支袭封,而祐棨称其本生为考,祐BT并欲追封入庙。交城王秉杋由镇国将军嗣爵,而进其妹为县主。春皆据礼驳之,遂著为例。
帝崇信西僧,常袭其衣服,演法内厂。有绰吉我些儿者,出入豹房,封大德法王。遣其徒二人还乌思藏,请给国师诰命如大乘法王例,岁时入贡,且得赍茶以行。春持不可。帝命再议,春执奏曰:“乌思藏远在西方,性极顽犷。虽设四王抚化,其来贡必有节制,使不为边患。若许其赍茶,给之诰敕,万一假上旨以诱羌人,妄有请乞,不从失异俗心,从之则滋害。”奏上,罢赍茶,卒与诰命。春又奏:“西番俗信佛教,故祖宗承前代旧,设立乌思藏诸司,及陕西洮、岷,四川松潘诸寺,令化导番人,许之朝贡。贡期、人数皆有定制。比缘诸番僻远,莫辨真伪。中国逃亡罪人,习其语言,窜身在内,又多创寺请额。番贡日增,宴赏繁费,乞严其期限,酌定人数,每寺给勘合十道,缘边兵备存勘合底簿,比对相同,方许起送。并禁自后不得滥营寺宇。”报可。广东布政使罗荣等入觐,各言镇守内臣入贡之害。春列上累朝停革贡献诏旨,且言四方水旱盗贼,军民困苦状,乞罢诸镇守臣。不纳。
春掌礼三年,慎守彝典。宗籓请封、请婚及文武大臣祭葬、赠谥,多所裁正。遭忧,服阕起南京吏部尚书。寻以礼部尚书专典诰敕,掌詹事府事。十六年卒。赠太子太保,谥,文简。
刘氏世以科第显。春父规,御史。弟台,云南参政。子彭年,巡抚贵州右副都御史。彭年子起宗,辽东苑马寺卿。起宗子世赏,广东左布政使。台子鹤年,云南布政使,以清誉闻。鹤年孙世曾,巡抚云南右副都御史,有征缅功。皆由进士。
吴俨,字克温,宜兴人。成化二十三年进士。改庶吉士,授编修,历侍讲学士,掌南京翰林院。正德初,召修《孝宗实录》,直讲筵。刘瑾窃柄,闻俨家多资,遣人啖以美官。俨峻拒之,瑾怒。会大计群吏,中旨罢俨官。瑾诛,复职历礼部左、右侍郎,拜南京礼部尚书。
十二年,武宗北巡,俨抗疏切谏。明年复偕诸大臣上疏曰:“臣等初闻驾幸昌平,曾具疏极论,不蒙采纳。既闻出居庸,幸宣、大,宰辅不及知,群臣不及从,三军之士不及卫,京师内外人心动摇。徐、淮以南,荒馑千里,去冬雨雪为灾,民无衣食,安保其不为盗。所御之寇尚远隔阴山,而不虞之祸或猝起于肘腋,臣所大惧也。”不报。
十四年卒官。赠太子少保,谥文肃。
顾清,字士廉,松江华亭人。弘治五年举乡试第一。明年,成进士,改庶吉士,授编修。与同年生毛澄、罗钦顺、汪俊相砥以名节。进侍读。
正德初,刘瑾窃柄,清邑子张文冕为谋主,附者立尊显。清绝不与通,瑾衔之。四年摘《会典》小误,挫诸翰林,清降编修,。又以诸翰林未谙政事,调外任及两京部属,清得南京兵部员外郎。会父忧,不赴。瑾诛,还侍读,擢侍读学士掌院事。寻迁少詹事,充经筵日讲官,进礼部右侍郎。时澄已为尚书,清协恭守职,前后请建储宫,罢巡幸,疏凡十数上。世宗嗣位,为御史李献所劾,罢归。
清学端行谨,恬于进取。家居,荐者相继,悉报寝。嘉靖六年,诏举老成堪用内阁者,廷推及清,乃以为南京礼部右侍郎。上言:“锦衣职侍卫,祖宗朝非机密不遣。正德间,营差四出,海内骚然,陛下所亲见。近乃遣千户勘扬州高瀹争私财事,囚其女妇,憯毒备加。请自今悉付所司,停旗校无遣。”从之。
屡疏引疾,诏进尚书致仕。时方进表入都,道卒。谥文僖。
刘瑞,字德符,内江人。父时斅,官山东佥事,以廉惠称。瑞举弘治九年进士,选庶吉士,授检讨。好学洁修,遇事辄有论建。清宁宫灾,请罢醮坛。时召内阁讲官延访治道,又言:“故阉李广门下内臣,宜悉治罪。前太监汪直,先帝罪人,今来觊用,当斥远之。副使杨茂元、郎中王云凤以直言获罪,宜召复其官。京师之万春宫,兴济真武庙、寿宁侯第,在外之兴、岐、衡、雍、汝、泾诸府,土木繁兴,宜悉罢不急者。都匀之捷,邓廷瓚冒其功。贺兰之征,王越启其衅。请追正欺罔之罪。”报闻。阙里庙成,遣大学士李东阳祭告。瑞请更定先师封谥,不果行。
武宗即位,疏陈端治本九事。请召祭酒章懋,侍郎王鏊,都御史林俊、雍泰;而超擢参政王纶、副使王云凤、佥事胡献、知府杨茂元、照靡余濂。由是,诸臣多获进用。
刘瑾用事,瑞即谢病。贫不能还乡,依从母子李充嗣于澧州。瑾榜瑞为奸党,又以前荐雍泰除其名,罚米输塞上。坐是益困,授徒自给。
瑾诛,以副使督浙江学校,召为南京太仆少卿。嘉靖二年,由南太常卿就迁礼部右侍郎。因灾变偕同官条上六事,且言斋醮无益且妨政,织造多费且病民。帝多粕用之。大礼议起,瑞偕九卿合疏。极言大宗、小宗之义,凡数千言。四年卒官。赠尚书。隆庆初,谥文肃。
赞曰:周洪谟等以词臣历卿贰。或职事拳拳,或侃侃建白,进讲以启沃为心,守官以献替自效。于文学侍从之选,均无愧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