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明史
- ▪ 本纪第一 太祖一
- ▪ 本纪第二 太祖二
- ▪ 本纪第三 太祖三
- ▪ 本纪第四 恭闵帝
- ▪ 本纪第五 成祖一
- ▪ 本纪第六 成祖二
- ▪ 本纪第七 成祖三
- ▪ 本纪第八 仁宗
- ▪ 本纪第九 宣宗
- ▪ 本纪第十 英宗前纪
- ▪ 本纪第十一 景帝
- ▪ 本纪第十二 英宗后纪
- ▪ 本纪第十三 宪宗一
- ▪ 本纪第十四 宪宗二
- ▪ 本纪第十五 孝宗
- ▪ 本纪第十六 武宗
- ▪ 本纪第十七 世宗一
- ▪ 本纪第十八 世宗二
- ▪ 本纪第十九 穆宗
- ▪ 本纪第二十 神宗一
- ▪ 本纪第二十一 神宗二
- ▪ ▪ 光宗
- ▪ 本纪第二十二 熹宗
- ▪ 本纪第二十三 庄烈帝一
- ▪ 本纪第二十四 庄烈帝二
- ▪ 志第一 天文一
- ▪ 志第二 天文二
- ▪ ▪ 填星
- ▪ ▪ 岁星
- ▪ ▪ 荧惑
- ▪ ▪ 太白
- ▪ ▪ 辰星
- ▪ 志第三 天文三
- ▪ 志第四 五行一(水)
- ▪ 志第五 五行二(火 木)
- ▪ 志第六 五行三(金 土)
- ▪ 志第七 历一
- ▪ 志第八 历二
- ▪ 志第九 历三
- ▪ 志第十 历四
- ▪ 志第十一 历五
- ▪ 志第十二 历六
- ▪ ▪ 木星
- ▪ ▪ 火星
- ▪ ▪ 土星
- ▪ ▪ 金星
- ▪ ▪ 水星
- ▪ ▪ 步四馀
- ▪ 志第十三 历七
- ▪ 志第十四 历八
- ▪ 志第十五 历九
- ▪ 志第十六 地理一
- ▪ 志第十七 地理二
- ▪ ▪ 山东山西
- ▪ 志第十八 地理三
- ▪ ▪ 河南陕西
- ▪ ▪ 宁夏左屯卫
- ▪ 志第十九 地理四
- ▪ ▪ 四川江西
- ▪ ▪ 守御礼州后千户所
- ▪ 志第二十 地理五
- ▪ ▪ 湖广浙江
- ▪ ▪ 上爱茶峒长官司
- ▪ 志第二十一 地理六
- ▪ ▪ 福建 广东 广西
- ▪ 志第二十二 地理七
- ▪ ▪ 云南 贵州
- ▪ ▪ 促瓦长官司
- ▪ 志第二十三 礼一(吉礼一)
- ▪ ▪ 分献陪祀
- ▪ ▪ 坛壝之制
- ▪ ▪ 神位祭器玉帛牲牢祝册之数
- ▪ ▪ 遣官祭祀
- ▪ ▪ 分献陪祀
- ▪ ▪ 玉帛牲牢
- ▪ ▪ 祝册
- ▪ ▪ 笾豆之实
- ▪ ▪ 祭祀杂议诸仪
- ▪ ▪ 祭祀日期
- ▪ ▪ 习仪
- ▪ ▪ 斋戒
- ▪ 志第二十四 礼二(吉礼二)
- ▪ ▪ 郊祀之制
- ▪ ▪ 大雩
- ▪ ▪ 郊祀配位
- ▪ ▪ 郊祀仪注
- ▪ ▪ 祈谷
- ▪ ▪ 大飨礼
- ▪ ▪ 令节拜天
- ▪ 志第二十五 礼三(吉礼三)
- ▪ ▪ 社稷
- ▪ ▪ 朝日夕月
- ▪ ▪ 先农
- ▪ ▪ 先蚕
- ▪ ▪ 高禖
- ▪ ▪ 祭告
- ▪ ▪ 祈报
- ▪ ▪ 神祇坛
- ▪ ▪ 星辰坛
- ▪ ▪ 灵星诸神
- ▪ ▪ 太岁月将风云雷雨之祀
- ▪ ▪ 岳镇海渎山川之祀
- ▪ ▪ 城隍
- ▪ 志第二十六 礼四(吉礼四)
- ▪ ▪ 京师九庙
- ▪ ▪ 圣师
- ▪ ▪ 旗纛
- ▪ ▪ 五祀
- ▪ ▪ 马神
- ▪ ▪ 南京神庙
- ▪ ▪ 功臣庙
- ▪ ▪ 三皇
- ▪ ▪ 历代帝王陵庙
- ▪ ▪ 至圣先师子孔庙祀
- ▪ ▪ 诸神祠
- ▪ ▪ 厉坛
- ▪ 志第二十七 礼五(吉礼五)
- ▪ ▪ 荐新
- ▪ ▪ 宗庙之制
- ▪ ▪ 禘佩
- ▪ ▪ 时享
- ▪ ▪ 加上谥号
- ▪ ▪ 庙讳
- ▪ 志第二十八 礼六(吉礼六)
- ▪ ▪ 功臣配飨
- ▪ ▪ 王国宗庙
- ▪ ▪ 奉先殿
- ▪ ▪ 奉慈殿
- ▪ ▪ 献皇帝庙
- ▪ ▪ 亲王从飨
- ▪ ▪ 群臣家庙
- ▪ 志第二十九 礼七(嘉礼一)
- ▪ ▪ 诸司朝觐仪
- ▪ ▪ 登极仪
- ▪ ▪ 大朝仪
- ▪ ▪ 常朝仪
- ▪ ▪ 皇太子亲王朝仪
- ▪ ▪ 诸王来朝仪
- ▪ ▪ 中宫受朝仪
- ▪ ▪ 朝贺东宫仪
- ▪ ▪ 大宴仪
- ▪ ▪ 上尊号徽号仪
- ▪ 志第三十 礼八(嘉礼二)
- ▪ ▪ 册皇后仪
- ▪ ▪ 册皇太子及皇太子妃仪
- ▪ ▪ 册亲王及王妃仪
- ▪ ▪ 皇帝加元服仪
- ▪ ▪ 皇太子皇子冠礼
- ▪ ▪ 品官冠礼
- ▪ ▪ 庶人冠礼
- ▪ 志第三十一 礼九(嘉礼三)
- ▪ ▪ 东宫出阁讲学仪
- ▪ ▪ 诸王读书仪
- ▪ ▪ 经筵
- ▪ ▪ 日讲
- ▪ ▪ 皇帝视学仪
- ▪ ▪ 天子纳后仪
- ▪ ▪ 皇太子纳妃仪
- ▪ ▪ 亲王婚礼
- ▪ ▪ 公主婚礼
- ▪ ▪ 品官婚礼
- ▪ ▪ 庶人婚礼
- ▪ 志第三十二 礼十(嘉礼四 宾礼)
- ▪ ▪ 遣使之蕃国仪
- ▪ ▪ 蕃国遣使进表仪
- ▪ ▪ 巡狩之制
- ▪ ▪ 东宫监国
- ▪ ▪ 皇太孙监国
- ▪ ▪ 颁诏仪
- ▪ ▪ 迎接诏赦仪
- ▪ ▪ 进书仪
- ▪ ▪ 进表笺仪
- ▪ ▪ 乡饮酒礼
- ▪ ▪ 蕃王朝贡礼
- ▪ ▪ 品官相见礼
- ▪ ▪ 庶人相见礼
- ▪ 志第三十三 礼十一(军礼)
- ▪ ▪ 亲征
- ▪ ▪ 遣将
- ▪ ▪ 禡祭
- ▪ ▪ 受降
- ▪ ▪ 奏凯献俘
- ▪ ▪ 论功行赏
- ▪ ▪ 大阅
- ▪ ▪ 大射
- ▪ ▪ 救日伐鼓
- ▪ 志第三十四 礼十二(凶礼一)
- ▪ ▪ 山陵
- ▪ ▪ 山陵
- ▪ 志第三十五 礼十三(凶礼二)
- ▪ ▪ 兴宗帝后陵寝
- ▪ ▪ 睿宗帝后陵寝
- ▪ ▪ 皇妃等丧葬
- ▪ ▪ 皇太子及妃丧葬
- ▪ ▪ 皇后陵寝
- ▪ ▪ 诸王及妃公主丧葬诸仪
- ▪ 志第三十六 礼十四(凶礼三)
- ▪ ▪ 中宫为父祖丧仪
- ▪ ▪ 遣使临吊仪
- ▪ ▪ 遣使册赠王公大臣仪
- ▪ ▪ 忌辰
- ▪ ▪ 乘舆受蕃国王讣奏仪
- ▪ ▪ 乘舆为王公大臣举哀仪
- ▪ ▪ 乘舆临王公大臣丧仪
- ▪ ▪ 谒祭陵庙
- ▪ ▪ 赐祭葬
- ▪ ▪ 丧葬之制
- ▪ ▪ 碑碣
- ▪ ▪ 赐谥
- ▪ ▪ 品官丧礼
- ▪ ▪ 士庶人丧礼
- ▪ ▪ 服纪
- ▪ 志第三十七 乐一
- ▪ 志第三十八 乐二
- ▪ ▪ 乐章一
- ▪ ▪ 九庙时祫乐章
- ▪ 志第三十九 乐三
- ▪ ▪ 乐章二
- ▪ ▪ 嘉靖间续定庆成宴乐章
- ▪ 志第四十 仪卫
- ▪ 志第四十一 舆服一
- ▪ 志第四十二 舆服二
- ▪ 志第四十三 舆服三
- ▪ 志第四十四 舆服四
- ▪ 志第四十五 选举一
- ▪ 志第四十六 选举二
- ▪ 志第四十七 选举三
- ▪ 志第四十八 职官一
- ▪ 志第四十九 职官二
- ▪ 志第五十 职官三
- ▪ 志第五十一 职官四
- ▪ 志第五十二 职官五
- ▪ 志第五十三 食货一
- ▪ ▪ 户口 田制屯田 庄田
- ▪ 志第五十四 食货二
- ▪ ▪ 赋役
- ▪ 志第五十五 食货三
- ▪ ▪ 漕运 仓库
- ▪ 志第五十六 食货四
- ▪ ▪ 盐法 茶法
- ▪ 志第五十七 食货五
- ▪ ▪ 钱钞 坑冶附铁冶铜场 商税 市舶 马市
- ▪ 志第五十八 食货六
- ▪ ▪ 上供采造 采造 柴炭 采木 珠池 织造 烧造 俸饷 会计
- ▪ 志第五十九 河渠一
- ▪ ▪ 黄河上
- ▪ 志第六十 河渠二
- ▪ ▪ 黄河下
- ▪ 志第六十一 河渠三
- ▪ ▪ 运河上
- ▪ 志第六十二 河渠四
- ▪ ▪ 运河下 海运
- ▪ 志第六十三 河渠五
- ▪ ▪ 淮河 泇河 卫河 漳河 沁河 滹沱河 桑乾河 胶莱河
- ▪ 志第六十四 河渠六
- ▪ ▪ 直省水利
- ▪ 志第六十五 兵一
- ▪ 志第六十六 兵二卫所 班军
- ▪ ▪ 福建都司
- ▪ ▪ 福建行都司
- ▪ ▪ 江西都司
- ▪ ▪ 广东都司
- ▪ ▪ 后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直隶旧为北平都司,有北平三护卫,后俱为亲军。其不系北平旧卫者,俱永乐以后添设。
- ▪ ▪ 大宁都司
- ▪ ▪ 万全都司宣德五年,分直隶及山西等处卫所添设。
- ▪ ▪ 山西都司旧有太原三护卫,后革。蒲州千户所,改属直隶,广昌千户所,改属万全都司
- ▪ ▪ 山西行都司旧有蔚州卫,后改属万全都司
- ▪ ▪ 南京卫所亲军卫
- ▪ ▪ 五军都督府属 左军都督府本府所属卫,仍隶北京左府。
- ▪ ▪ 右军都督府本府所属卫,仍隶北京右府。
- ▪ ▪ 中军都督府本府所属卫,仍隶北京中府。
- ▪ ▪ 前军都督府本府所属卫,仍隶北京前府。
- ▪ ▪ 陕西都司
- ▪ ▪ 广西都司
- ▪ ▪ 中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直隶
- ▪ ▪ 中都留守司
- ▪ ▪ 河南都司
- ▪ ▪ 前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直隶
- ▪ ▪ 湖广都司
- ▪ ▪ 土官
- ▪ ▪ 湖广行都司以湖广都司卫所改设
- ▪ ▪ 兴都留守司
- ▪ ▪ 福建都司
- ▪ ▪ 后军都督府本府所属卫,仍隶北京后府。
- ▪ ▪ 山西行都司
- ▪ ▪ 北平三护卫
- ▪ ▪ 福建行都司
- ▪ ▪ 江西都司
- ▪ ▪ 广东都司
- ▪ ▪ 后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北平都司
- ▪ ▪ 贵州都司旧有层台、重安二千户所,俱革。旧有平伐长官司,后隶贵阳府。旧有平浪、九名九姓独山州二长官司,后隶都匀府。
- ▪ ▪ 土官
- ▪ ▪ 中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直隶
- ▪ ▪ 中都留守司
- ▪ ▪ 辽东都司
- ▪ ▪ 山东都司
- ▪ ▪ 右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云南都司
- ▪ ▪ 贵州都司
- ▪ ▪ 四川都司
- ▪ ▪ 河南都司旧有洛阳中护卫,后并汝州卫。
- ▪ ▪ 前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直隶
- ▪ ▪ 湖广都司旧有武昌右千户所,革。
- ▪ ▪ 土官
- ▪ ▪ 广西都司
- ▪ ▪ 云南都司旧有鹤庆、通海二千户所,革
- ▪ ▪ 土官
- ▪ ▪ 山西三护卫
- ▪ ▪ 五军都督府所属卫所 左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浙江都司
- ▪ ▪ 辽东都司
- ▪ ▪ 山东都司旧有青州左护卫,后改天津右卫。旧有贵州护卫,革
- ▪ ▪ 右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直隶
- ▪ ▪ 陕西都司旧有阶州卫、沙州卫、灵山千户所,后俱革。
- ▪ ▪ 陕西行都司洪武十二年添设
- ▪ ▪ 四川都司旧有浦江关军民千户所,后革
- ▪ ▪ 土官
- ▪ ▪ 四川行都司旧无,后设。旧有建昌前卫,后革
- ▪ ▪ 都司一奴儿干都司 卫三百八十四
- ▪ ▪ 所二十四
- ▪ ▪ 站七
- ▪ ▪ 地面七
- ▪ ▪ 寨一
- ▪ ▪ 卫六
- ▪ ▪ 都指挥使司二
- ▪ ▪ 指挥使司一
- ▪ ▪ 宣尉使司三
- ▪ ▪ 招讨司六
- ▪ ▪ 万户府四
- ▪ ▪ 千户所十七
- ▪ ▪ 上十二卫
- ▪ ▪ 五军都督府所属卫所 左军都督府
- ▪ ▪ 在外 浙江都司
- ▪ 志第六十七 兵三
- ▪ ▪ 边防 海防江防 民壮 士兵 乡兵
- ▪ 志第六十八 兵四
- ▪ 志第六十九 刑法一
- ▪ 志第七十 刑法二
- ▪ 志第七十一 刑法三
- ▪ 志第七十二 艺文一
- ▪ 志第七十三 艺文二
- ▪ 志第七十四 艺文三
- ▪ 志第七十五 艺文四
- ▪ 表第一 诸王世表一
- ▪ 表第二 诸王世表二
- ▪ 表第三 诸王世表三
- ▪ 表第四 诸王世表四
- ▪ 表第五 诸王世表五
- ▪ 表第六 功臣世表一
- ▪ 表第七 功臣世表二
- ▪ 表第八 功臣世表三
- ▪ 表第九 外戚恩泽侯表
- ▪ 表第十 宰辅年表一
- ▪ 表第十一 宰辅年表二
- ▪ 表第十二 七卿年表一
- ▪ 表第十三 七卿年表二
- ▪ 列传第一 后妃
- ▪ ▪ 后妃一
- ▪ 列传第二 后妃二
- ▪ 列传第三
- ▪ ▪ 兴宗孝康皇帝孝康皇后 吕太后 睿宗献皇帝献皇后
- ▪ 列传第四 诸王
- ▪ ▪ 诸王一
- ▪ 列传第五 诸王二
- ▪ 列传第六 诸王三
- ▪ ▪ 太祖诸子三
- ▪ ▪ 兴宗诸子
- ▪ ▪ 惠帝诸子
- ▪ ▪ 成祖诸子
- ▪ 列传第七 诸王四
- ▪ ▪ 仁宗诸子
- ▪ ▪ 英宗诸子
- ▪ ▪ 景帝子
- ▪ ▪ 宪宗诸子
- ▪ ▪ 孝宗子
- ▪ 列传第八 诸王五
- ▪ ▪ 世宗诸子
- ▪ ▪ 穆宗诸子
- ▪ ▪ 神宗诸子
- ▪ ▪ 光宗诸子
- ▪ ▪ 熹宗诸子
- ▪ ▪ 庄烈帝诸子
- ▪ 列传第九
- ▪ ▪ 宪宗五女
- ▪ ▪ 孝宗三女
- ▪ ▪ 睿宗二女
- ▪ ▪ 光宗九女
- ▪ ▪ 庄烈帝六女
- ▪ ▪ 世宗五女
- ▪ ▪ 穆宗六女
- ▪ ▪ 神宗十女
- ▪ ▪ 成祖五女
- ▪ ▪ 仁宗七女
- ▪ ▪ 宣宗二女
- ▪ ▪ 英宗八女
- ▪ ▪ 景帝一女
- ▪ ▪ 公主
- ▪ 列传第十 郭子兴 韩林儿
- ▪ 列传第十一 陈友谅 张士诚 方国珍 明玉珍
- ▪ 列传第十二
- ▪ ▪ 扩廓帖木儿蔡子英 陈友定伯颜子中等 把匝剌瓦尔密
- ▪ 列传第十三 徐达 常遇春
- ▪ 列传第十四 李文忠 邓愈 汤和 沐英
- ▪ 列传第十五 李善长 汪广洋
- ▪ 列传第十六 刘基(子琏璟) 宋濂 叶琛 章溢(子存道)
- ▪ 列传第十七 冯胜(兄国用) 傅友德 廖永忠(赵庸) 杨璟 胡美
- ▪ 列传第十八
- ▪ 列传第十九
- ▪ 列传第二十
- ▪ 列传第二十一
- ▪ 列传第二十二
- ▪ 列传第二十三
- ▪ 列传第二十四
- ▪ 列传第二十五
- ▪ 列传第二十六
- ▪ 列传第二十七
- ▪ 列传第二十八
- ▪ 列传第二十九
- ▪ 列传第三十
- ▪ 列传第三十一
- ▪ 列传第三十二 盛庸 平安 何福 顾成
- ▪ 列传第三十三
- ▪ 列传第三十四
- ▪ 列传第三十五
- ▪ ▪ 解缙 黄淮 胡广 金幼孜 胡俨
- ▪ 列传第三十六
- ▪ ▪ 杨士奇 杨荣曾孙旦 杨溥马愉
- ▪ 列传第三十七
- ▪ ▪ 蹇义 夏原吉俞士吉 李文郁 邹师颜
- ▪ 列传第三十八
- ▪ ▪ 郁新 赵羾 金忠 李庆 师逵 古朴向宝 陈寿马京 许思温刘季{虎} 刘辰 杨砥 虞谦吕升 仰瞻 严本 汤宗
- ▪ 列传第三十九
- ▪ ▪ 茹瑺 严震直 张紞毛泰亨 王钝 郑赐 郭资 吕震 李至刚方宾 吴中 刘观
- ▪ 列传第四十
- ▪ 列传第四十一
- ▪ ▪ 宋礼蔺芳 陈瑄王瑜 周忱
- ▪ 列传第四十二
- ▪ ▪ 张辅高士文 徐政 黄福 刘俊吕毅 刘昱 陈洽侯保 冯贵伍云 陈忠李任等 李彬 柳升崔聚 史安 陈镛 李宗昉 潘禋梁铭 王通陶季容 陈汀
- ▪ 列传第四十三
- ▪ ▪ 宋晟 薛禄郭义 金玉 刘荣 硃荣 费瓛 谭广 陈怀马亮蒋贵孙琬 任礼 赵安 赵辅 刘聚
- ▪ 列传第四十四
- ▪ 列传第四十五
- ▪ 列传第四十六
- ▪ 列传第四十七
- ▪ 列传第四十八
- ▪ 列传第四十九
- ▪ 列传第五十
- ▪ ▪ 尹昌隆 耿通陈谔 戴纶林长懋 陈祚郭循 刘球子钺釪陈鉴何观 钟同孟 杨集 章纶子玄应 廖庄 倪敬盛灊等 杨瑄子源 盛颙等
- ▪ 列传第五十一
- ▪ ▪ 李时勉 陈敬宗 刘铉萨琦 邢让李绍林瀚子庭昂 庭机孙燫 烃 谢鐸 鲁鐸赵永
- ▪ 列传第五十二
- ▪ ▪ 邹缉郑维桓 柯暹 弋谦黄骥 黄泽孔友谅 范济 聊让郭佑 胡仲伦 华敏 贾斌 左鼎练纲 曹凯许仕达 刘炜尚褫 单宇姚显 杨浩 张昭贺炀
- ▪ 列传第五十三
- ▪ ▪ 陶成子鲁 陈敏 丁瑄 王得仁子一夔 叶祯 伍骥 毛吉林锦 郭绪 姜昂子龙
- ▪ 列传第五十四
- ▪ ▪ 韩观 山云 萧授吴亮 方瑛陈友 李震王信都胜 郭鋐 彭伦 欧磐 张祐
- ▪ 列传第五十五
- ▪ ▪ 曹鼐 张益 邝埜 王佐丁铉等 孙祥谢泽 袁彬哈铭袁敏
- ▪ 列传第五十六
- ▪ 列传第五十七
- ▪ ▪ 高谷 胡濙 王直
- ▪ 列传第五十八
- ▪ ▪ 于谦子冕 吴宁 王伟
- ▪ 列传第五十九
- ▪ ▪ 王骥孙瑾 徐有贞 杨善李实 赵荣 霍瑄 沈固 王越
- ▪ 列传第六十
- ▪ ▪ 罗亨信 侯璡 杨宁 王来 孙原贞孙需 张宪 硃鉴 杨信民张骥竺渊耿定 王晟 邓颙 马谨 程信 白圭子钺 张瓚谢士元孔镛李时敏 邓廷瓚 王轼 刘丙
- ▪ 列传第六十一
- ▪ ▪ 杨洪子俊 从子能 信 石亨从子彪 从孙后 郭登 硃谦子永 孙晖等孙镗赵胜 范广
- ▪ 列传第六十二
- ▪ ▪ 史昭刘昭 李达 巫凯曹义 施聚 许贵子宁 周贤子玉欧信 王玺 鲁鉴子麟 孙经 刘宁周玺 庄鉴 彭清 姜汉子奭孙应熊 安国 杭雄
- ▪ 列传第六十三
- ▪ ▪ 卫青子颖 董兴 何洪刘雄 刘玉 仇钺 神英子周 曹雄子谦 冯祯 张俊李鋐 杨锐崔文
- ▪ 列传第六十四
- ▪ ▪ 李贤 吕原子常 岳正 彭时 商辂 刘定之
- ▪ 列传第六十五
- ▪ ▪ 王翱 年富 王竑 李秉 姚夔 王复 林聪 叶盛
- ▪ 列传第六十六
- ▪ ▪ 项忠 韩雍 余子俊阮勤 硃英 秦纮
- ▪ 列传第六十七
- ▪ ▪ 罗伦涂棐 章懋从子拯 黄仲昭 庄昶邹智 舒芬崔桐 马汝骥
- ▪ 列传第六十八
- ▪ 列传第六十九
- ▪ ▪ 徐溥 邱濬 刘健 谢迁 李东阳 王鏊 刘忠
- ▪ 列传第七十
- ▪ ▪ 王恕子承裕 马文升 刘大夏
- ▪ 列传第七十一
- ▪ ▪ 何乔新 彭韶 周经 耿裕 倪岳 闵珪 戴珊
- ▪ 列传第七十二
- ▪ ▪ 周洪谟 杨守陈弟守阯 子茂元 茂仁 张元祯陈音 傅瀚张昇 吴宽 傅珪 刘春 吴俨 顾清 刘瑞
- ▪ 列传第七十三
- ▪ ▪ 李敏叶淇 贾俊刘璋 黄绂 张悦张蓥 钟 曾鉴 梁璟王诏 徐恪李介子昆 黄珂 王鸿儒 丛兰 吴世忠
- ▪ 列传第七十四
- ▪ ▪ 韩文顾佐 陈仁 张敷华 杨守随弟守隅 许进子诰 赞论雍泰张津 陈寿 樊莹 熊绣 潘蕃 胡富 张泰 吴文度 张鼐冒政 王璟 李钦
- ▪ 列传第七十五
- ▪ ▪ 何鉴 马中锡 陆完 洪钟陈镐 蒋昇 陈金 俞谏 周南孙禄马昊
- ▪ 列传第七十六
- ▪ 列传第七十七
- ▪ ▪ 李文祥 孙磐徐珪 胡爟周时从 王雄 罗侨 叶钊刘天麒戴冠 黄巩 陆震 夏良胜万潮等 何遵刘校等
- ▪ 列传第七十八
- ▪ ▪ 杨廷和 梁储 蒋冕 毛纪 石珤 兄玠
- ▪ 列传第七十九
- ▪ 列传第八十
- ▪ 列传第八十一
- ▪ 列传第八十二
- ▪ 列传第八十三 王守仁(冀元亨)
- ▪ 列传第八十四 张璁(胡鐸) 桂萼 方献夫 夏言
- ▪ 列传第八十五
- ▪ 列传第八十六
- ▪ 列传第八十七
- ▪ 列传第八十八
- ▪ 列传第八十九
- ▪ 列传第九十
- ▪ 列传第九十一
- ▪ 列传第九十二
- ▪ 列传第九十三
- ▪ 列传第九十四
- ▪ 列传第九十五
- ▪ 列传第九十六
- ▪ 列传第九十七
- ▪ 列传第九十八
- ▪ 列传第九十九
- ▪ 列传第一百
- ▪ 列传第一百一
- ▪ 列传第一百二
- ▪ 列传第一百三
- ▪ 列传第一百四
- ▪ 列传第一百五
- ▪ 列传第一百六
- ▪ 列传第一百七
- ▪ 列传第一百八
- ▪ 列传第一百九
- ▪ 列传第一百十
- ▪ 列传第一百十一
- ▪ 列传第一百十二
- ▪ 列传第一百十三
- ▪ 列传第一百十四 海瑞(何以尚) 丘橓 吕坤 郭正域
- ▪ 列传第一百十五
- ▪ 列传第一百十六
- ▪ 列传第一百十七
- ▪ 列传第一百十八
- ▪ 列传第一百十九
- ▪ 列传第一百二十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一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二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三
- ▪ 列传第一百二十四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五
- ▪ 列传一百二十六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七
- ▪ 列传第一百二十八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九
- ▪ 列传第一百三十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一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二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三
- ▪ 列传第一百三十四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五
- ▪ 列传第一百三十六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七
- ▪ 列传第一百三十八 孙承宗(子鉁等)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九
- ▪ 列传第一百四十 杨嗣昌 吴甡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一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二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三
- ▪ 列传第一百四十四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五
- ▪ 列传第一百四十六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七
- ▪ 列传第一百四十八
- ▪ 列传一百四十九
- ▪ 列传第一百五十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一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二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三
- ▪ 列传第一百五十四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五
- ▪ 列传第一百五十六 曹文诏(弟文耀) 周遇吉 黄得功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七
- ▪ 列传第一百五十八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九
- ▪ 列传第一百六十
- ▪ 列传第一百六十一
- ▪ 列传第一百六十二
- ▪ 列传第一百六十三
- ▪ 列传第一百六十四
- ▪ 列传第一百六十五
- ▪ 列传第一百六十六
- ▪ 列传第一百六十七
- ▪ 列传第一百六十八 何腾蛟(章旷 傅作霖) 瞿式耜(汪皞等)
- ▪ 列传第一百六十九 循吏
- ▪ 列传第一百七十 儒林一
- ▪ 列传第一百七十一 儒林二
- ▪ 列传第一百七十二 儒林三
- ▪ ▪ 孔希学孔彦绳 颜希惠 曾质粹 孔闻礼 孟希文 仲于陛 周冕 程接道 程克仁 张文运 邵继祖 硃梴 硃墅
- ▪ 列传第一百七十三 文苑一
- ▪ 列传第一百七十四 文苑二
- ▪ 列传第一百七十五 文苑三
- ▪ 列传第一百七十六 文苑四
- ▪ 列传第一百七十七 忠义一
- ▪ 列传第一百七十八 忠义二
- ▪ 列传第一百七十九 忠义三
- ▪ 列传第一百八十 忠义四
- ▪ 列传第一百八十一 忠义五
- ▪ 列传第一百八十二 忠义六
- ▪ 列传第一百八十三 忠义七
- ▪ 列传第一百八十四 孝义
- ▪ ▪ 孝义一
- ▪ 列传第一百八十五 孝义二
- ▪ 列传第一百八十六 隐逸
- ▪ ▪ 张介福 倪瓚 徐舫 杨恒 陈洄 杨引 吴海 刘闵 杨黼 孙一元沈周 陈继儒
- ▪ 列传第一百八十七 方伎
- ▪ 列传第一百八十八 外戚
- ▪ 列传第一百八十九 列女一
- ▪ 列传第一百九十 列女二
- ▪ 列传第一百九十一 列女三
- ▪ 列传第一百九十二 宦官一
- ▪ ▪ 郑和侯显 金英兴安 范弘等 王振 曹吉祥刘永诚 怀恩覃吉 汪直 梁芳钱能等 何鼎邓原等 李广 蒋琮 刘瑾 张永谷大用魏彬等
- ▪ 列传第一百九十三 宦官二
- ▪ ▪ 李芳 冯保 张鲸 陈增陈奉 高淮 梁永杨荣 陈矩 王安魏忠贤 王体乾李永贞等 崔文升 张彝宪 高起潜 王承恩 方正化
- ▪ 列传第一百九十四 阉党
- ▪ ▪ 焦芳 刘宇 曹元 张彩韩福等 顾秉谦 魏广微等 崔呈秀吴淳夫等 刘志选梁梦环等 曹钦程石三畏等 王绍徽周应秋霍维华徐大化等 阎鸣泰 贾继春田尔耕 许显纯
- ▪ 列传第一百九十五 佞幸
- ▪ ▪ 纪纲 门达逮杲 李孜省 继晓 江彬许泰 钱宁 陆炳 邵元节 陶仲文 顾可学盛端明等
- ▪ 列传第一百九十六 奸臣
- ▪ ▪ 胡惟庸陈宁 陈瑛马麟等 严嵩赵文华等 周延儒 温体仁马士英阮大铖
- ▪ 列传第一百九十七 流贼
- ▪ ▪ 李自成 张献忠
- ▪ 列传第一百九十八 土司
- ▪ ▪ 湖广土司
- ▪ ▪ 施州施南宣抚司 散毛宣抚司 忠建宣抚司 容美宣抚司 永顺军民宣慰使司 保靖州军民宣慰使司
- ▪ 列传第一百九十九 四川土司
- ▪ ▪ 四川土司一
- ▪ 列传第二百 四川土司二
- ▪ ▪ 播州宣慰司 永宁宣抚司 酉阳宣抚司 石砫宣抚司
- ▪ 列传第二百一 云南土司
- ▪ ▪ 云南土司一
- ▪ 列传第二百二 云南土司二
- ▪ ▪ 姚安 鹤庆 武定 寻甸 丽江 元江 永昌 新化 威远 北胜 湾甸镇康 大侯 澜沧卫 麓川
- ▪ 列传第二百三 云南土司三
- ▪ 列传第二百四 贵州土司
- ▪ ▪ 贵阳 思南思州附 镇远 铜仁 黎平 安顺 都匀 平越 石阡新添金筑安抚司附
- ▪ 列传第二百五 广西土司
- ▪ ▪ 广西土司一 桂林 柳州 庆远 平乐 梧州 浔州 南宁
- ▪ 列传第二百六 广西土司二
- ▪ ▪ 太平 思明 思恩 镇安 田州 恩城 上隆 都康
- ▪ 列传第二百七 广西土司三
- ▪ ▪ 泗城 利州 龙州 归顺 向武 奉议 江州 思陵广东琼州府附
- ▪ 列传第二百八 外国一
- ▪ ▪ 朝鲜
- ▪ 列传第二百九 外国二
- ▪ ▪ 安南
- ▪ 列传第二百十 外国三
- ▪ ▪ 日本
- ▪ 列传第二百十一 外国四
- ▪ ▪ 琉球 吕宋 合猫里 美洛居 沙瑶呐哔啴 鸡笼 婆罗 麻叶甕 古麻刺朗 冯嘉施兰 文郎马神
- ▪ 列传第二百十二 外国五
- ▪ ▪ 占城宾童龙 真腊 暹罗 爪哇阇婆 苏吉丹 碟里 日罗夏治三佛齐
- ▪ 列传第二百十三 外国六
- ▪ ▪ 浡泥 满剌加 苏门答剌 须文达那 苏禄 西洋琐里 琐里 览邦淡巴 百花 彭亨 那孤儿 黎伐 南渤利 阿鲁 柔佛 丁机宜 巴喇西 佛郎机 和兰
- ▪ 列传第二百十四 外国七
- ▪ 列传第二百十五 外国八鞑靼
- ▪ 列传第二百十六 外国九瓦剌 朵颜(福余 泰宁)
- ▪ 列传第二百十七 西域一
- ▪ ▪ 哈密卫 柳城 火州 土鲁番
- ▪ 列传第二百十八 西域二 西番诸卫(西宁河州洮州岷州等番族诸卫)
- ▪ ▪ 安定卫 阿端卫 曲先卫 赤斤蒙古卫 沙州卫 罕东卫 罕东左卫 哈梅里
- ▪ 列传第二百十九 西域三
- ▪ 列传第二百二十 西域四
- ▪ 附录:张廷玉上明史表
邓继曾(刘最) 硃淛(马明衡 陈逅 林应聪) 杨言 刘安 薛侃(喻希礼 石金 杨名 黄直) 郭弘化 刘世龙(徐申 罗虞臣) 张选(黄正色包节弟孝 谢廷 王与龄周鈇 杨思忠 樊深 凌儒 王时举 方新
邓继曾,字士鲁,资县人。正德十二年进士。授行人。世宗即位之四月,以久雨,疏言:“明诏虽颁,而废阁大半。大狱已定,而迟留尚多。拟旨间出于中人,奸谀渐幸于左右。礼有所不遵,孝有所偏重。纳谏如流,施行则寡。是陛下修己亲贤之诚,渐不如始,故天降霪雨以示警戒。伏愿出令必信,断狱不留,事惟咨于辅臣,宠勿启于近习,割恩以定礼,稽古以崇孝,则一念转移,可以销天灾,答天戒矣。”未几,擢兵科给事中。疏陈杜渐保终四事:一、定君心之主宰,以杜蛊惑之渐;二、均两宫之孝养,以杜嫌隙之渐;三、一政令,以杜欺蔽之渐;四、清传奉,以杜假托之渐。寻言兴府从驾官不宜滥授。帝纳之。
嘉靖改元,帝欲尊所生为帝后。会掖庭火,廷臣多言咎在“大礼”。继曾亦言:“去年五月日精门灾,今月二日长安榜廊灾,及今郊祀日,内廷小房又灾。天有五行,火实主礼。人有五事,火实主言。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礼不兴。今岁未期而灾者三,废礼失言之郊也。”提督三千营广宁伯刘佶久病,继曾论罢之。宣大、关陕、广西数有警,中原盗窃发。继曾陈战守方略及储将练兵足食之计,多议行。
三年,帝渐疏大臣,政率内决。继曾抗章曰:“比来中旨,大戾王言。事不考经,文不会理,悦邪说之谄媚则赐敕褒俞,恶师保之抗言则渐将放黜。臣目睹出涕,口诵吞声。夫祖宗以来,凡有批答,必付内阁拟进者,非止虑独见之或偏,亦防矫伪者之假托也。正德之世,盖极弊矣,尚未有如今日之可骇可叹者。左右群小,目不知书,身未经事,乘隙招权,弄笔取宠,故言出无稽,一至于此。陛下不与大臣共政,而倚信群小,臣恐大器之不安也。”疏入,帝震怒,下诏狱掠治,谪金坛县丞。给事中张逵、韩楷、郑一鹏,御史林有孚、马明衡、季本皆论救,不报。累迁至徽州知府,卒。
帝初践阼,言路大开。进言者或过于切直,帝亦优容之。自刘最及继曾得罪后,厌薄言官,废黜相继,纳谏之风微矣。
最,字振廷,崇仁人。继曾同年进士。由慈利知县入为礼科给事中。世宗议定策功,大行封拜,最疏止之。寻请帝勤圣学,于宫中日诵《大学衍义》,勿令左右近习诱以匪僻。嘉靖二年,中官崔文以祷祠事诱帝。最极言其非,且奏文耗帑金状。而帝从文言,命最自核侵耗数。最言:“帑银属内府,虽计臣不得稽赢缩。文乃欲假难行事,逃己罪,制言官”。疏入,忤旨,出为广德州判官。言官论救,不纳。已而东厂太监芮景贤奏最在途仍故衔,乘巨舫,取夫役,巡盐御史黄国用复遣牌送之。帝怒,逮二人下诏狱。最充军邵武,国用谪极边杂职。法司及言官救之,责以党比。最居戍所,久之赦还。家居二十余年卒。
硃淛,字必东,莆田人。举乡试第一。嘉靖二年成进士。明年春与同县马明衡并授御史。甫阅月,会昭圣皇太后生辰,有旨免命妇朝贺。淛言:“皇太后亲挈神器以授陛下,母子至情,天日昭鉴。若传免朝贺,何以慰亲心而隆孝治?”明衡亦言:“暂免朝贺,在恒时则可,在议礼纷更之时则不可。且前者兴国太后令节,朝贺如仪,今相去不过数旬,而彼此情文互异。诏旨一出,臣民骇疑。万一因礼仪末节,稍成嫌隙,俾陛下贻讥天下,匪细故也。”时帝亟欲尊所生,而群臣必欲帝母昭圣,相持未决。二人疏入,帝恚且怒。立捕至内廷,责以离间宫闱,归过于上,下诏狱拷讯。侍郎何孟春、御史萧一中论救,皆不听。御史陈逅、季本、员外郎林应骢继谏。帝愈怒,并下诏狱,远谪之。帝必欲杀二人,变色谓阁臣蒋冕曰:“此曹诬朕不孝,罪当死。”冕膝行顿首请曰:“陛下方兴尧、舜之治,奈何有杀谏臣名。”良久,色稍解,欲戍之。冕又固请,继以泣。乃杖八十,除名为民,两人遂废。廷臣多论荐,不复召。
淛为人长者,不欺人,或为人欺亦不校。与明衡皆贫,淛尤甚。乡里利病,必与有司言,虽忤弗顾。家居三十余年卒。
明衡,字子萃。父思聪,死宸濠难,自有传。明衡登正德十二年进士,授太常博士。甫为御史,即与淛同得罪。闽中学者率以蔡清为宗,至明衡独受业于王守仁。闽中有王氏学,自明衡始。
陈逅,字良会,常熟人。正德六年进士。除福清知县。入为御史。以救两人谪合浦主簿。累官河南副使。帝幸承天,坐供具不办,下狱为民。
林应骢,亦莆田人。明衡同年进士。授户部主事。嘉靖初,尚书孙交核各官庄田。帝以其数稍参差,有旨诘状。应骢言:“部疏,臣司检视,即有误,当罪臣。尚书总领部事,安能遍阅?今旬日间,户、工二部尚书相继令对状,非尊贤优老之意。”疏入,夺俸。以救淛等,谪徐闻县丞。代其长朝觐,疏陈时事,多议行。
杨言,字惟仁,鄞人。正德十六年进士。授行人。嘉靖四年擢礼科给事中。阅数日即上言:“迩者仁寿宫灾,谕群臣修省。臣以为责在公卿而不在陛下,罪在谏官而不在圣躬。朝廷设六科,所以举正欺蔽也。今吏科失职,致陛下贤否混淆,进退失当。大臣蒋冕、林俊辈去矣,小臣王相、张汉卿辈皆得祸矣,而张骢、桂萼始由捷径以窃清秩,终怙威势以贼良善。户科失职,致陛下俭德不闻,而张仑辈请索无厌,崔和辈敢乱旧章。礼科失职,致陛下享祀未格于神,而庙社无帡幪之庇。兵科失职,致陛下纲纪废弛,而锦衣多冒滥之官,山海攘抽分之利,匠役增收而不禁,奏带逾额而不裁。刑科失职,致陛下用罚不中。元恶如蓝华辈得宽籍没之法,诤臣如郭楠辈反施钮械之刑。工科失职,致陛下兴作不常。局官陆宣辈支俸逾于常制,内监陈林辈抽解及于芜湖。凡此,皆时弊之急且大,而足以拂天意者。愿陛下勤修庶政,而罢臣等以警有位,庶可以格天心,弭灾变。”帝以浮谤责之。
奸人何渊请建世室。言与廷臣争,不听。言复抗章曰:“祖宗身有天下,大宗也,君也。献皇帝旧为籓王,小宗也,臣也。以臣并君,乱天下大分。以小宗并大宗,干天下正统。献帝虽有盛德,非若周文、武创王业也,欲袭世室名,舛矣。如以献帝为自出之帝,是前无祖宗;以献帝为祢而宗之,是后无孝、武二帝。陛下前既罪医士刘惠之言,今乃纳渊之说。前既俞礼卿席书之议,今乃咈书之言。臣不知其何谓也。”
杨一清召入内阁,言请留之三边。特旨拜张璁兵部侍郎。言以璁贪佞险躁,且新进,未更国家事,请罢璁,并劾吏部尚书廖纪引匪人。同官解一贯等亦谏。皆不纳。有投匿名书御道者,言请即烧之,报可。
六年,锦衣百户王邦奇借哈密事请诛杨廷和、彭泽等,下部议,未覆,而邦奇复诬大学士费宏、石珤阴庇廷和,词连廷和子主事惇等,将兴大狱。言抗疏曰:“先帝晏驾,江彬手握边军四万,图为不轨。廷和密谋行诛,俄顷事定,迎立圣主,此社稷之勋也。纵使有罪,犹当十世宥之。今既以奸人言罢其官、戍其长子矣,乃又听邦奇之诬而尽逮其乡里、亲戚,诬为蜀党,何意圣明之朝,忽有此事?至宏、珤乃天子师保之官,百僚之表也。邦奇心怀怨望,文饰奸言,诟辱大臣,荧惑圣听。若穷治不已,株连益多,臣窃为国家大体惜也。”书奏,帝震怒,并收系言,亲鞫于午门。群臣悉集。言备极五毒,折其一指,卒无挠词。既罢,下五府九卿议。镇远侯顾仕隆等覆奏邦奇言皆虚妄,帝责仕隆等徇情。然狱亦因是解,谪言宿州判官。御史程启充请还言旧任,不听。稍迁溧阳知县,历南京吏部郎中。坐事再谪知夷陵。累官湖广参议。
言为吏,多著声绩。溧阳、夷陵皆祠祀之。
刘安,字汝勉,慈溪人。嘉靖五年进士。授南京工部主事,改河南道御史。入台甫一月,上疏曰:“人君贵明不贵察。察,非明也。人君以察为明,天下始多事矣。陛下临御八年而治理未臻,识者谓陛下之治功损于明察。夫治,可以缓图,不可以急取;可以休养致,不可以督责成。以急切之心,行督责之政,于是躬亲有司之事,指摘臣下之失,令出而复返,方信而忽疑。大小臣工救过不暇,多有不安其位者。孰能为陛下建长久之策,以图平治哉?且朝廷者,四方之极也。内之君臣,习尚如此,则外而抚按守令之官,风从响应。上以苛察绳,下以苛察应,恐民穷为起盗之源,食寡无强兵之理。今明天子综核于上,百执事振刷于下,丛蠹之弊十去其九,所少者元气耳。伏望大包荒之量,重根本之图,略繁文而先急务,简细故而弘远猷,不以一人之毁誉为喜怒,不以一言之顺逆为行止,久任老成,优容言官,则君臣上下一德一心,人人各安其位,事事各尽其才,雍熙太和之治不难见矣。”帝阅疏大怒,逮赴锦衣卫拷讯。兵科给事中胡尧时救之,并逮治。狱具,谪尧时攸县主薄,安余干典史。筑决堤数十丈,人称刘公堤。再迁长沙同知,擢凤阳知府。治行卓异,赐正三品服。以忧归,卒。
薛侃,字尚谦,揭阳人。性至孝,正德十二年成进士,即以侍养归。师王守仁于赣州,归语兄助教俊。俊大喜,率群子侄宗铠等往学焉。自是王氏学盛行于岭南。
世宗立,侃授行人。母讣,陨绝,五日始食粥。嘉靖七年起故官。闻守仁卒,偕欧阳德辈为位,朝夕哭。时方议文庙祀典,侃请祀陆九渊、陈献章。九渊得报允。已,进司正。十年秋疏言:“祖宗分封子弟,必留一人京师司香,有事居守,或代行祭飨。列圣相承,莫之或改。至正德初,逆瑾怀贰,始令就封。乞稽旧典,择亲籓贤者居京师,慎选正人辅导,以待他日皇嗣之生,此宗社大计。”帝方祈嗣,讳言之,震怒,立下狱廷鞫,究交通主使者。南海彭泽为吏部郎,无行。因议礼附张孚敬,遂与为腹心。后京察被黜,孚敬奏留之,复引为谕德,至太常卿。侃以疏草示泽。泽与侃及少詹事夏言同年生,而言是时数忤孚敬。泽默计储副事触帝讳,必兴大狱,诬言同谋可祸也,绐侃藁示孚敬,因报侃曰:“张公甚称善,此国家大事,当从中赞之。”与为期,趣之上。孚敬乃先录侃藁以进,谓出于言,请勿先发以待疏至。帝许之。侃犹豫,泽频趣之乃上。拷掠备至,侃独自承,累日狱不具。泽挑使引言,侃嗔目曰:“疏,我自具。趣我上者,尔也。尔谓张少傅许助之,言何豫?”给事中孙应奎、曹汴揖孚敬避。孚敬怒。应奎等疏闻,诏并下言、应奎、汴诏狱,命郭勋、翟銮及司礼中官会廷臣再鞫,具得其实。帝乃释言等,出孚敬密疏二示廷臣,斥其忮罔,令致仕。侃为民,泽戍大同。泽在朝专为邪媚,及败,天下快之。
侃至潞河,遇圣寿节,焚香叩祝甚谨。或报参政项乔曰:“小舟中有民服而祝圣者。”乔曰:“必薛中离也。”迹之,果然。中离者,侃自号也。归家益力学,从游者百余人。隆庆初,复官,赠御史。俊子宗铠,自有传。
侃归数月,御史喻希礼、石金皆以言皇嗣得罪。希礼言:“陛下祈嗣礼成,瑞雪遂降,臣以为招和致祥,不尽于此。往者大赦,今岁免刑,臣民尽沾泽,独议礼议狱得罪诸臣远戍边徼,乞量移近地,或特赐赦免,则和气薰蒸,前星自耀。”帝大怒曰:“谓朕罪诸臣致迟嗣续耶?所司参议以闻。”议未上,金亦言:“陛下一日万几,经理劳瘁。何若中涵太虚,物来顺应。凡人才之用舍,政事之敷施,始以九卿之详度,继以内阁之咨谋,其弗协于中者,付诸台谏之公论。陛下恭默凝神,挈其纲领,使精神内蕴,根本充固,则百斯男之庆,自不期而至。王守仁首平逆籓,继靖巨寇,乃因疑谤,泯其前劳。大礼大狱诸臣,久膺流窜,因郁既久,物故已多。望录守仁功,宽诸臣罪,则太和之气塞宇宙间矣。”帝不悦曰:“金欲朕勿御万几,即古奸臣导其君不亲政之意,其并察奏。”尚书夏言等言二人无他肠。帝益怒,下二人诏狱,而责言等陈状。伏罪乃宥之。二人竟谪戍边卫。久之,赦还,卒。隆庆初,俱赠光禄少卿。
喻希礼,麻城人。石金,黄梅人。巡按广西,与姚镆不协。后与守仁共抚卢苏、王受。还台,值张、桂用事。御史储良才辈争附之,金独侃侃不阿,以是有名。
杨名,字实卿,遂宁人。童子时,督学王廷相奇其语,补弟子员。嘉靖七年,乡试第一。明年以第三人及第,授编修。闻大母丧,请急归。还朝,为展书官。
十一年十月,彗星见。名应诏上书,言帝喜怒失中,用舍不当。语切直,帝衔之,而答旨称其纳忠,令无隐。名乃复言:“吏部诸曹之首,尚书百官之表,而汪鋐小人之尤也。武定侯郭勋奸回险谲,太常卿陈道瀛、金赟仁粗鄙酣淫。数人者,群情皆曰不当用,而陛下用之,是圣心之偏于喜也。诸臣建言触忤者,心实可原。大学士李时以爱惜人才为请,即荷嘉纳,而吏部不为题覆。臣所谓虚文塞责者,岂尽无哉?夫此得罪诸臣,群情以为当宥,而陛下不终宥,是圣心之偏于怒也。真人邵元节猥以末术,过蒙采听。尝令设醮内府,且命左右大臣奔走供事,遂致不肖之徒有昏夜乞哀出其门者。书之史册,后世其将谓何?凡此圣心之少有所偏者,故臣敢抒其狂愚。”疏入,帝震怒,即执下诏狱拷讯。鋐疏辨,谓:“名乃杨廷和乡人。顷张孚敬去位,廷和党辄思报复,故攻及臣。臣为上简用,诚欲一振举朝廷之法,而议者辄病臣操切。且内阁大臣率务和同,植党固位,故名敢欺肆至此。”帝深入其言,益怒,命所司穷诘主使。名数濒于死,无所承,言曾以疏草示同年生程文德,乃并文德下狱。侍郎黄宗明、候补判官黄直救之,先后皆下狱。法司再拟名罪,皆不当上指。特诏谪名戍,编伍瞿塘卫。明年释还。屡荐终不复召。家居二十余年,奉亲孝。亲殁,与弟台庐于墓。免丧,疾作,卒。
黄直,字以方,金溪人。受业于王守仁。嘉靖二年会试,主司发策极诋守仁之学。直与同门欧阳德不阿主司意,编修马汝骥奇之,两人遂中式。直既成进士,即疏陈隆圣治、保圣躬、敦圣孝、明圣鉴、勤圣学、务圣道六事。除漳州推官。以漳俗尚鬼,尽废境内淫祠,易其材以葺桥梁、公廨。御史诬以罪,送吏部降用。行至中途,疏请早定储贰。帝怒,遣缇骑逮问。无何得释,贬沔阳判官。尝署崇阳县事,有惠政。
外艰归,三年不御酒肉。服阕赴部,适名、宗明下狱。直抗疏言:“九经之首曰修身,其中曰敬大臣,体群臣。今杨名以直言置诏狱,非所以体群臣。黄宗明以论救与同罪,非所以敬大臣。二者未尽,天下后世疑陛下修身之道亦有所未尽矣。”帝大怒,并下诏狱拷掠,命发极边,编戍雷州卫。赦还,贫甚,妻纺织以给朝夕,直读书谈道自如。久之,卒。隆庆初,赠光禄少卿。
郭弘化,字子弼,安福人。嘉靖二年进士。除江陵知县,征授御史。十一年冬,彗星见。弘化言:“按《天文志》:井居东方,其宿为木。今者彗出于井,则土木繁兴所致也。臣闻四川、湖广、贵州、江西、浙江、山西及真定诸府之采木者,劳苦万状。应天、苏、松、常、镇五府,方有造砖之役,民间耗费不赀,窑户逃亡过半。而广东以采珠之故,激民为盗,至攻劫会城。皆足戾天和,干星变。请悉停罢,则彗灭而前星耀矣。”户部尚书许赞等请听弘化言。帝怒曰:“采珠,故事也,朕未有嗣,以是故耶?”责赞等附和,黜弘化为民。久之,言官会荐,报寝。卒于家。穆宗立,赠光禄少卿。
刘世龙,字元卿,慈溪人。正德十六年进士。授太仓知州,改国子助教,迁南京兵部主事。
嘉靖十三年,南京太庙灾。世龙应诏陈三事:
一、杜谄谀以正风俗。天下风俗之不正,由于人心之坏。人心之坏,患得患失使然也。今天下刻薄相尚,变诈相高,谄媚相师,阿比相倚。仕者日坏于上,学者日坏于下,彼倡此和,磨然成风。惟陛下赫然矫正,勿以诡随阿比者为贤,勿以正直骨鲠者为不肖,勿以私好有所赏,勿以私恶有所罚,虚心以防邪佞,谦受以来忠谠,更敕大小臣工,协恭图治,无权势相轧,朋党相倾,则风俗正矣。
二、广容纳以开言路。陛下临御之初,犯颜敢谏之臣比先朝为盛,所言或伤于激切,而放逐既久,悔悟日深。当宥其既往,以次录用,死者则恤之。仍令大小臣工直言时政,以作忠义之气。
三、慎举动以存大体。立国者,在敬大臣,不遗故旧。盖任之既重,则礼之宜优。今或忽然去之,忽然召之,甚至婴三木,被箠楚,何以励臣节哉!臣愚以为陛下历试之余,其人果无足取,则宜以礼使退。如素行无缺,偶以一时喜怒,辄从而颠倒之,陛下固付之无心,而天下有以窥陛下也。
至如张延龄凭宠为非,法难容假。侧闻长老之言,孝宗时待之过厚,遂酿今日之祸。顾区区腐鼠,何足深惜!独念孝庙在天之灵,太皇太后垂老之景,乃至不能自庇其骨肉,于情忍乎?恐陛下孝养两宫,亦不能不为一动心也。顷创造神御阁、启祥宫,特令大臣督理其事。臣以为南京太庙方被灾,工役之急当无过此。今兴作频年,四方凋敝,正时绌举赢之会,亦宜量酌缓急而为之以渐。此皆应天以实之道也。
疏入,帝震怒,谓世龙讪上庇逆。械系至京,下诏狱拷掠。狱具,复廷杖八十,斥为民。张延龄者,昭圣太后弟也。帝必欲杀之,故世龙重得罪。后二年,又以大猾刘东山讦告,尽斥诸刑曹郎罗虞臣、徐申等,犹以延龄故也。
世龙家居五十年,自养亲一肉外,蔬食终身。卒之日,族人为治衣冠葬之。
徐申,字周翰,昆山人。嘉靖初,由乡举除蕲水知县。改知上铙,征授刑部主事。延龄之系狱也,申奏记尚书聂贤、唐龙言:“太后春秋高,延龄旦暮戮,何以慰太后心?宜援议贵议亲例请于帝。”贤等深然之,狱久不决。始延龄下狱,提牢主事沈椿不令入狱,置别所。继者益宽假之,脱梏堣,通家人出入。会大猾刘东山亦系狱,上告延龄有不轨谋。憾前主事罗虞臣笞己,因讦及椿等。帝震怒,命执先后提牢主事三十七人付诏狱搒掠,申与焉。狱具,当输赎还职,帝命杖之廷,尽谪外任,而斥虞臣为民。虞臣,广东顺德人。历吏部主事。好刚疾恶。既归,结庐山中,读书纂述。年仅三十五卒。
申既谪官,不赴,归与同里魏校、方凤辈优游歗咏为乐。久之,卒。
曾孙应聘,字伯衡,少有才名。万历十一年进士。改庶吉士,授检讨。二十一年京察,中蜚语当谪,拂衣归。座主沈一贯当国,数招之,不出。家居十余年,始起行人司副。迁尚宝司丞,再迁太仆少卿。卒官。
张选,字舜举。黄正色,字士尚。皆无锡人。同登嘉靖八年进士。正色除仁和知县,选知萧山县,又邻境也。选治萧山有声。十二年冬,先入为户科给事中。明年四月时享太庙,遣武定侯郭勋代。选上言:“宗庙之祭,惟诚与敬。孔子曰:‘吾不与祭,如不祭’。传曰:‘神不歆非类’。孟春庙享,遣官暂摄,中外臣心知非得已。兹孟夏祫享,倘更不亲行,则迹涉怠玩。如或圣体初复,未任趋跄,宜明诏礼官先期告庙。陛下亦宜静处斋宫,以通神贶。”帝阅疏大怒,下之礼部。尚书夏言等言:“代祭之文,载之《周官》。《语》曰:‘子之所慎斋战疾’。疾当慎,无异于祭,选言非是。但小臣无知,惟陛下曲赦。”帝愈怒,责言等党比。命执选阙下,杖八十。帝出御文华殿听之,每一人行杖毕,辄以数报。杖折者三。曳出,已死。帝怒犹未释。是夕,不入大内,绕殿走,制《祭祀记》一篇。一夕锓成,明旦分赐百官。而选出,家人投良剂得甦,帝竟削选籍。选居职甫三月,遽以言得罪,名震海内。
正色是时方忧居。已,补香山,旋改南海。座主霍韬宗人横甚,正色绳以法。韬顾以为贤,豪强屏迹,县中大理。十七年召为南京御史。劾兵部尚书张瓚奸贪,事甚有迹。而中有“历官籓臬,无一善状”语,瓚言己未任籓臬。帝以诬劾,夺俸两月。明年,章圣太后梓宫南葬,命正色护视。事竣,劾中官鲍忠、驸马都尉崔元、礼部尚书温仁和所过纳馈遗。帝召诘忠等。皆叩头祈哀,因谮正色擅于梓宫前乘马执扇,及江行涉险又不随舟督护,大不敬。帝遂发怒,立捕下诏狱搒掠,遣戍辽东。
正色与选初同志相友善,至是先后以直节显。正色居戍所三十年,其颠踬穷困视选尤甚。穆宗初,起选通政参议,以年老予致仕。召正色为大理丞,进少卿,寻迁南京太仆卿,亦引年致仕。选先卒,正色后数年卒。
包节,字元达,先世嘉兴人,其父始迁华亭。节祖鼎,池州知府。为治清简,早岁乞休,为乡邑所重。节生五岁而孤,母躬教育之。登嘉靖十一年进士。授东昌推官。入为御史。劾兵部尚书张瓚贪秽。出按云南。时仕者以荒徼惮不欲往,因设告就远方之法。节言:“此曹志甘投荒,非年迫衰迟,则家贫急禄。志在为己,岂在恤民?滇中长吏所以多不得人也。请自今以附近选人充之,而州县佐贰始用此曹,庶吏治可举。”吏部请以节言概行于云、贵、两广。制可。
以疾归。起故官,再按湖广。显陵守备中官廖斌擅威福,节欲绳之,语先泄。斌俟节谒陵时,故献膳羞,遽使撤去,诡称节麾出之。钟祥民王宪告斌党庇奸豪周章等,节捕章,毙之杖下。斌益怒,遂奏节不以正旦谒陵,次日始谒,时当进膳,不旁立,亵慢大不敬。奏已入,节始奏斌前事。帝大怒,以节抵罪,逮诣诏狱搒掠,永戍庄浪卫。庄浪极边,败屋颓垣,节处之甚安。独念其母,自伤不克终养,日饮泣。母讣至,昼夜哭。已,又闻弟孝卒,抚膺曰:“谁代吾奉祀者?”哭益悲。病死,遗言以衰绖殓。
孝,字元爱,后节三年成进士。由中书舍人为南京御史。疏论礼部尚书温仁和主辛丑会试有奸弊,且劾庶子童承叙、赞善郜希颜、编修袁炜,帝皆不问。未几,又劾巡抚孙襘、吴瀚,瀚罢去。
孝兄弟分居南北台,并著风采,又皆有至情。节官北不得养母,孝遂以侍养归。母亡,哀毁骨立,未终丧卒。节亦继殒。时并称其孝。
谢廷蒨,字子佩,富顺人。嘉靖十一年进士。除新喻知县,征授吏科给事中。御史胡鰲言:“京师优倡杂处。请敕五城,诸非隶教坊两院者,斥去之。”都御史王廷相等议可。帝恶熬言亵,谪盐城丞,夺廷相等俸。廷蒨救之,被诏切责。雷震谨身殿,疏陈修省数事,语直。帝摘疏中讹字,停其俸。十八年偕同官曾廷,李逢、周珫谏帝南巡,忤旨。已,给事中戴嘉猷驰疏请回銮,而车驾已发。帝大怒。甫还,即执嘉猷并廷蒨等下诏狱,谪廷蒨云南典史。屡迁浙江佥事。以侍养归,遂不出。隆庆元年,起故官山西,俄擢河南右参议,皆不拜。吏部高其行,请得以新秩归老,许之。万历改元,四川巡抚曾省吾奏言:“廷隐居三十年,家徒四壁,乐道著书,宜特加京秩,风励士林。”诏即加进太仆少卿。又数年卒。
王与龄,字受甫,宁乡人。嘉靖八年进士。授苏州推官。入为户部主事,调吏部,进员外郎。二十一年迁文选郎中。澄清铨叙,所推荐皆廉静老成。
大学士翟銮为礼部主事张惟一求吏部,严嵩为监生钱可教求东阳知县,俱书抵与龄。与龄偕员外郎吴伯亨、主事李大魁、周鈇,白之尚书许赞,具疏以闻。言:“平时请属甚多。臣等违抗,积罪如山。非圣明覆庇,则二权奸主于中,群鹰犬和于外,臣等不为前选郎王嘉宾之斥,得为近日御史谢瑜之罢,幸矣。”疏入,銮言惟一资望应迁。嵩抵无致书事,请逮可教讯治,因言:“圣明日览奏章,革弊厘奸悉宸断。而赞等妄意臣辈为之,借以修怨。然赞柔良,第受制所属耳。”帝方信嵩,又见疏中引嘉宾、瑜事,遂发怒。切责赞,除与龄名,伯亨等俱调外。给事中周怡论之,廷杖系狱。御史徐宗鲁等亦以为言,皆夺俸。自是,诸司以与龄为戒,无复敢与嵩抗。
与龄既罢,锦衣遣使侦其装,襆被外无长物,称叹而去。里居,角巾躬稼圃,翛然自得。郡人为作《平阳四贤诗》美之。四贤者,尚书韩文、陶琰、张润及与龄也。越二十余年,卒。
周鈇,字汝威,榆次人。嘉靖五年进士。授行人。擢御史,巡按陕西。被俘民自塞外逃归者,边将杀以冒功。鈇请下诏严禁,有报降五人以上者赏之。诏可。再按山东,特改右春坊清纪郎兼翰林院侍书。俺答将入寇,总督侍郎翟鹏以闻。鈇以中枢无筹策,请早为计。帝以为浮词乱政,责降庐州府知事。旋改国子监丞,擢吏部文选主事。坐与龄发嵩等私属事,贬河间通判。已而吏部拟擢南京吏部主事。嵩言鈇调官甫四月,不得骤迁。帝怒,诘责尚书许赞等,令录左降官迁擢者姓名。赞引罪,并列陈叔颐等十六人以闻。诏夺赞等俸,镌文选郎郑晓三级,鈇、叔颐等褫职为民。廷臣论荐鈇,以嵩在位,不复召。穆宗初,赠光禄少卿。
杨思忠,字孝夫,平定人。嘉靖二十年进士。历礼科给事中。二十九年,孝烈皇后大祥。欲预祧仁宗,附后太庙,下廷议。尚书徐阶以为非礼,思忠力赞阶议,余人莫敢言。帝使人觇知状。及议上,严旨谯责,命阶与思忠更定,二人复据礼对。帝益怒,竟祧仁宗。阶故得帝眷,独衔思忠。每当迁,辄报罢。逾三年,正旦日食,阴云不见,六科合疏贺。帝摘疏中语,诘为不成文,曰:“思忠怀欺,不臣久矣。”杖百,斥为民,余皆夺俸。隆庆元年起掌吏科。三迁右佥都御史,巡抚陕西。五年改南京户部右侍郎。致仕卒。
世宗晚年,进言者多得重谴。二十九年,俺答薄都城。通政使樊深陈御寇七事,中言仇鸾养寇要功。帝方眷鸾,立斥为民。四十二年正月,御史凌儒请重贪墨之罚,革虚冒之兵,搜遗佚之士。因荐罗洪先、陆树声、吴岳、吴悌。帝恶其市恩,杖六十,除名。四十五年十月,御史王时举劾刑部尚书黄光升,言:“内官季永以诉事犯乘舆,本无死比,乃拟真犯;奸人王相私阉良民者三,本无生法,乃拟矜疑。宜勒令致仕。”帝怒,命编氓口外。逾月,御史方新上言:“黄河与北狄之患,自古有之。乃今丰、沛间陆地为渠,而兴都有陵寝之忧,凤阳有冰雹之厄,河南有饥馑之灾,尧之洚水不烈于此矣。诸边将惰卒骄,寇至辄巽观望,而宁武有军士之变,南赣有土兵之叛,徽州诸府有矿徒窃发之虞,舜之三苗不棘于此矣。夫洚水、三苗不足为累者,以尧、舜兢业于上,而禹、皋诸臣分忧于下也。今司论纳者日献祯祥,而疆场之臣,惟冒首功,隐丧败。为国分忧者,谁也?斥罚之法,今不得不严。而陛下亦宜随事自责,痛加修省,然后灾变可息,而外患可弭也。”疏入,斥为民。
深,大同人。儒,泰州人。时举,顺天通州人。新,青阳人。穆宗嗣位,并复官。
深寻迁刑部右侍郎。齐康之劾徐阶也,深劾康并诋高拱。时登极诏书赦死罪以下囚,而流徒已至配者,所司拘律令不遣。深言殊死犹赦,而此反不及,非所以广皇仁。诏从其议。旋进左侍郎,罢归。
儒既复御史,益发舒,亦以康事率同列劾拱。拱罢,又劾去大学士郭朴。顷之,劾罢抚治郧阳都御史刘秉仁。又以永平失事劾总督刘焘、巡抚耿随卿、总兵官李世忠罪。随卿、世忠被逮,焘贬官。隆庆二年,儒再迁右佥都御史,理山西屯盐。吏部追论其知永丰时贪墨,遂落职闲住。
时举复官后,巡按贵州。闻给事中石星廷杖,且帝方广市珠宝,驰疏救星,极陈奢靡之害。已,请陈后还中宫。章并报闻。万历初,都给事中雒遵、御史景嵩、韩必显论谭纶被谪,时举抗章救之。历大理左少卿。
新终湖广参议。
赞曰:贾山有言:“忠臣之事君也,言切直则不用而身危。”“然切直之言,明主之所亟欲闻,忠臣之所蒙死而竭知也。”邓继曾诸人箴主阙,指时弊,言切直矣,而杖斥随之。伊尹曰:“有言逆于汝心,必求诸道。”有旨哉,有旨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