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明史
- ▪ 本纪第一 太祖一
- ▪ 本纪第二 太祖二
- ▪ 本纪第三 太祖三
- ▪ 本纪第四 恭闵帝
- ▪ 本纪第五 成祖一
- ▪ 本纪第六 成祖二
- ▪ 本纪第七 成祖三
- ▪ 本纪第八 仁宗
- ▪ 本纪第九 宣宗
- ▪ 本纪第十 英宗前纪
- ▪ 本纪第十一 景帝
- ▪ 本纪第十二 英宗后纪
- ▪ 本纪第十三 宪宗一
- ▪ 本纪第十四 宪宗二
- ▪ 本纪第十五 孝宗
- ▪ 本纪第十六 武宗
- ▪ 本纪第十七 世宗一
- ▪ 本纪第十八 世宗二
- ▪ 本纪第十九 穆宗
- ▪ 本纪第二十 神宗一
- ▪ 本纪第二十一 神宗二
- ▪ ▪ 光宗
- ▪ 本纪第二十二 熹宗
- ▪ 本纪第二十三 庄烈帝一
- ▪ 本纪第二十四 庄烈帝二
- ▪ 志第一 天文一
- ▪ 志第二 天文二
- ▪ ▪ 填星
- ▪ ▪ 岁星
- ▪ ▪ 荧惑
- ▪ ▪ 太白
- ▪ ▪ 辰星
- ▪ 志第三 天文三
- ▪ 志第四 五行一(水)
- ▪ 志第五 五行二(火 木)
- ▪ 志第六 五行三(金 土)
- ▪ 志第七 历一
- ▪ 志第八 历二
- ▪ 志第九 历三
- ▪ 志第十 历四
- ▪ 志第十一 历五
- ▪ 志第十二 历六
- ▪ ▪ 木星
- ▪ ▪ 火星
- ▪ ▪ 土星
- ▪ ▪ 金星
- ▪ ▪ 水星
- ▪ ▪ 步四馀
- ▪ 志第十三 历七
- ▪ 志第十四 历八
- ▪ 志第十五 历九
- ▪ 志第十六 地理一
- ▪ 志第十七 地理二
- ▪ ▪ 山东山西
- ▪ 志第十八 地理三
- ▪ ▪ 河南陕西
- ▪ ▪ 宁夏左屯卫
- ▪ 志第十九 地理四
- ▪ ▪ 四川江西
- ▪ ▪ 守御礼州后千户所
- ▪ 志第二十 地理五
- ▪ ▪ 湖广浙江
- ▪ ▪ 上爱茶峒长官司
- ▪ 志第二十一 地理六
- ▪ ▪ 福建 广东 广西
- ▪ 志第二十二 地理七
- ▪ ▪ 云南 贵州
- ▪ ▪ 促瓦长官司
- ▪ 志第二十三 礼一(吉礼一)
- ▪ ▪ 分献陪祀
- ▪ ▪ 坛壝之制
- ▪ ▪ 神位祭器玉帛牲牢祝册之数
- ▪ ▪ 遣官祭祀
- ▪ ▪ 分献陪祀
- ▪ ▪ 玉帛牲牢
- ▪ ▪ 祝册
- ▪ ▪ 笾豆之实
- ▪ ▪ 祭祀杂议诸仪
- ▪ ▪ 祭祀日期
- ▪ ▪ 习仪
- ▪ ▪ 斋戒
- ▪ 志第二十四 礼二(吉礼二)
- ▪ ▪ 郊祀之制
- ▪ ▪ 大雩
- ▪ ▪ 郊祀配位
- ▪ ▪ 郊祀仪注
- ▪ ▪ 祈谷
- ▪ ▪ 大飨礼
- ▪ ▪ 令节拜天
- ▪ 志第二十五 礼三(吉礼三)
- ▪ ▪ 社稷
- ▪ ▪ 朝日夕月
- ▪ ▪ 先农
- ▪ ▪ 先蚕
- ▪ ▪ 高禖
- ▪ ▪ 祭告
- ▪ ▪ 祈报
- ▪ ▪ 神祇坛
- ▪ ▪ 星辰坛
- ▪ ▪ 灵星诸神
- ▪ ▪ 太岁月将风云雷雨之祀
- ▪ ▪ 岳镇海渎山川之祀
- ▪ ▪ 城隍
- ▪ 志第二十六 礼四(吉礼四)
- ▪ ▪ 京师九庙
- ▪ ▪ 圣师
- ▪ ▪ 旗纛
- ▪ ▪ 五祀
- ▪ ▪ 马神
- ▪ ▪ 南京神庙
- ▪ ▪ 功臣庙
- ▪ ▪ 三皇
- ▪ ▪ 历代帝王陵庙
- ▪ ▪ 至圣先师子孔庙祀
- ▪ ▪ 诸神祠
- ▪ ▪ 厉坛
- ▪ 志第二十七 礼五(吉礼五)
- ▪ ▪ 荐新
- ▪ ▪ 宗庙之制
- ▪ ▪ 禘佩
- ▪ ▪ 时享
- ▪ ▪ 加上谥号
- ▪ ▪ 庙讳
- ▪ 志第二十八 礼六(吉礼六)
- ▪ ▪ 功臣配飨
- ▪ ▪ 王国宗庙
- ▪ ▪ 奉先殿
- ▪ ▪ 奉慈殿
- ▪ ▪ 献皇帝庙
- ▪ ▪ 亲王从飨
- ▪ ▪ 群臣家庙
- ▪ 志第二十九 礼七(嘉礼一)
- ▪ ▪ 诸司朝觐仪
- ▪ ▪ 登极仪
- ▪ ▪ 大朝仪
- ▪ ▪ 常朝仪
- ▪ ▪ 皇太子亲王朝仪
- ▪ ▪ 诸王来朝仪
- ▪ ▪ 中宫受朝仪
- ▪ ▪ 朝贺东宫仪
- ▪ ▪ 大宴仪
- ▪ ▪ 上尊号徽号仪
- ▪ 志第三十 礼八(嘉礼二)
- ▪ ▪ 册皇后仪
- ▪ ▪ 册皇太子及皇太子妃仪
- ▪ ▪ 册亲王及王妃仪
- ▪ ▪ 皇帝加元服仪
- ▪ ▪ 皇太子皇子冠礼
- ▪ ▪ 品官冠礼
- ▪ ▪ 庶人冠礼
- ▪ 志第三十一 礼九(嘉礼三)
- ▪ ▪ 东宫出阁讲学仪
- ▪ ▪ 诸王读书仪
- ▪ ▪ 经筵
- ▪ ▪ 日讲
- ▪ ▪ 皇帝视学仪
- ▪ ▪ 天子纳后仪
- ▪ ▪ 皇太子纳妃仪
- ▪ ▪ 亲王婚礼
- ▪ ▪ 公主婚礼
- ▪ ▪ 品官婚礼
- ▪ ▪ 庶人婚礼
- ▪ 志第三十二 礼十(嘉礼四 宾礼)
- ▪ ▪ 遣使之蕃国仪
- ▪ ▪ 蕃国遣使进表仪
- ▪ ▪ 巡狩之制
- ▪ ▪ 东宫监国
- ▪ ▪ 皇太孙监国
- ▪ ▪ 颁诏仪
- ▪ ▪ 迎接诏赦仪
- ▪ ▪ 进书仪
- ▪ ▪ 进表笺仪
- ▪ ▪ 乡饮酒礼
- ▪ ▪ 蕃王朝贡礼
- ▪ ▪ 品官相见礼
- ▪ ▪ 庶人相见礼
- ▪ 志第三十三 礼十一(军礼)
- ▪ ▪ 亲征
- ▪ ▪ 遣将
- ▪ ▪ 禡祭
- ▪ ▪ 受降
- ▪ ▪ 奏凯献俘
- ▪ ▪ 大阅
- ▪ ▪ 大射
- ▪ ▪ 救日伐鼓
- ▪ ▪ 论功行赏
- ▪ 志第三十四 礼十二(凶礼一)
- ▪ ▪ 山陵
- ▪ ▪ 山陵
- ▪ 志第三十五 礼十三(凶礼二)
- ▪ ▪ 兴宗帝后陵寝
- ▪ ▪ 睿宗帝后陵寝
- ▪ ▪ 皇妃等丧葬
- ▪ ▪ 皇太子及妃丧葬
- ▪ ▪ 皇后陵寝
- ▪ ▪ 诸王及妃公主丧葬诸仪
- ▪ 志第三十六 礼十四(凶礼三)
- ▪ ▪ 中宫为父祖丧仪
- ▪ ▪ 遣使临吊仪
- ▪ ▪ 遣使册赠王公大臣仪
- ▪ ▪ 忌辰
- ▪ ▪ 乘舆受蕃国王讣奏仪
- ▪ ▪ 乘舆为王公大臣举哀仪
- ▪ ▪ 乘舆临王公大臣丧仪
- ▪ ▪ 谒祭陵庙
- ▪ ▪ 赐祭葬
- ▪ ▪ 丧葬之制
- ▪ ▪ 碑碣
- ▪ ▪ 赐谥
- ▪ ▪ 品官丧礼
- ▪ ▪ 士庶人丧礼
- ▪ ▪ 服纪
- ▪ 志第三十七 乐一
- ▪ 志第三十八 乐二
- ▪ ▪ 乐章一
- ▪ ▪ 九庙时祫乐章
- ▪ 志第三十九 乐三
- ▪ ▪ 乐章二
- ▪ ▪ 嘉靖间续定庆成宴乐章
- ▪ 志第四十 仪卫
- ▪ 志第四十一 舆服一
- ▪ 志第四十二 舆服二
- ▪ 志第四十三 舆服三
- ▪ 志第四十四 舆服四
- ▪ 志第四十五 选举一
- ▪ 志第四十六 选举二
- ▪ 志第四十七 选举三
- ▪ 志第四十八 职官一
- ▪ 志第四十九 职官二
- ▪ 志第五十 职官三
- ▪ 志第五十一 职官四
- ▪ 志第五十二 职官五
- ▪ 志第五十三 食货一
- ▪ ▪ 户口 田制屯田 庄田
- ▪ 志第五十四 食货二
- ▪ ▪ 赋役
- ▪ 志第五十五 食货三
- ▪ ▪ 漕运 仓库
- ▪ 志第五十六 食货四
- ▪ ▪ 盐法 茶法
- ▪ 志第五十七 食货五
- ▪ ▪ 钱钞 坑冶附铁冶铜场 商税 市舶 马市
- ▪ 志第五十八 食货六
- ▪ ▪ 上供采造 采造 柴炭 采木 珠池 织造 烧造 俸饷 会计
- ▪ 志第五十九 河渠一
- ▪ ▪ 黄河上
- ▪ 志第六十 河渠二
- ▪ ▪ 黄河下
- ▪ 志第六十一 河渠三
- ▪ ▪ 运河上
- ▪ 志第六十二 河渠四
- ▪ ▪ 运河下 海运
- ▪ 志第六十三 河渠五
- ▪ ▪ 淮河 泇河 卫河 漳河 沁河 滹沱河 桑乾河 胶莱河
- ▪ 志第六十四 河渠六
- ▪ ▪ 直省水利
- ▪ 志第六十五 兵一
- ▪ 志第六十六 兵二卫所 班军
- ▪ ▪ 土官
- ▪ ▪ 福建都司
- ▪ ▪ 福建行都司
- ▪ ▪ 江西都司
- ▪ ▪ 广东都司
- ▪ ▪ 后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直隶旧为北平都司,有北平三护卫,后俱为亲军。其不系北平旧卫者,俱永乐以后添设。
- ▪ ▪ 大宁都司
- ▪ ▪ 万全都司宣德五年,分直隶及山西等处卫所添设。
- ▪ ▪ 山西都司旧有太原三护卫,后革。蒲州千户所,改属直隶,广昌千户所,改属万全都司
- ▪ ▪ 山西行都司旧有蔚州卫,后改属万全都司
- ▪ ▪ 南京卫所亲军卫
- ▪ ▪ 五军都督府属 左军都督府本府所属卫,仍隶北京左府。
- ▪ ▪ 右军都督府本府所属卫,仍隶北京右府。
- ▪ ▪ 中军都督府本府所属卫,仍隶北京中府。
- ▪ ▪ 前军都督府本府所属卫,仍隶北京前府。
- ▪ ▪ 陕西都司
- ▪ ▪ 广西都司
- ▪ ▪ 中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直隶
- ▪ ▪ 中都留守司
- ▪ ▪ 河南都司
- ▪ ▪ 前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直隶
- ▪ ▪ 湖广都司
- ▪ ▪ 后军都督府本府所属卫,仍隶北京后府。
- ▪ ▪ 福建都司
- ▪ ▪ 福建行都司
- ▪ ▪ 江西都司
- ▪ ▪ 广东都司
- ▪ ▪ 山西行都司
- ▪ ▪ 北平三护卫
- ▪ ▪ 后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北平都司
- ▪ ▪ 湖广行都司以湖广都司卫所改设
- ▪ ▪ 兴都留守司
- ▪ ▪ 上十二卫
- ▪ ▪ 五军都督府所属卫所 左军都督府
- ▪ ▪ 在外 浙江都司
- ▪ ▪ 贵州都司旧有层台、重安二千户所,俱革。旧有平伐长官司,后隶贵阳府。旧有平浪、九名九姓独山州二长官司,后隶都匀府。
- ▪ ▪ 土官
- ▪ ▪ 中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直隶
- ▪ ▪ 中都留守司
- ▪ ▪ 辽东都司
- ▪ ▪ 山东都司
- ▪ ▪ 右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云南都司
- ▪ ▪ 贵州都司
- ▪ ▪ 四川都司
- ▪ ▪ 河南都司旧有洛阳中护卫,后并汝州卫。
- ▪ ▪ 前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直隶
- ▪ ▪ 湖广都司旧有武昌右千户所,革。
- ▪ ▪ 土官
- ▪ ▪ 广西都司
- ▪ ▪ 云南都司旧有鹤庆、通海二千户所,革
- ▪ ▪ 土官
- ▪ ▪ 山西三护卫
- ▪ ▪ 五军都督府所属卫所 左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浙江都司
- ▪ ▪ 辽东都司
- ▪ ▪ 山东都司旧有青州左护卫,后改天津右卫。旧有贵州护卫,革
- ▪ ▪ 右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直隶
- ▪ ▪ 陕西都司旧有阶州卫、沙州卫、灵山千户所,后俱革。
- ▪ ▪ 陕西行都司洪武十二年添设
- ▪ ▪ 四川都司旧有浦江关军民千户所,后革
- ▪ ▪ 土官
- ▪ ▪ 四川行都司旧无,后设。旧有建昌前卫,后革
- ▪ ▪ 都司一奴儿干都司 卫三百八十四
- ▪ ▪ 所二十四
- ▪ ▪ 站七
- ▪ ▪ 地面七
- ▪ ▪ 寨一
- ▪ ▪ 卫六
- ▪ ▪ 都指挥使司二
- ▪ ▪ 指挥使司一
- ▪ ▪ 宣尉使司三
- ▪ ▪ 招讨司六
- ▪ ▪ 万户府四
- ▪ ▪ 千户所十七
- ▪ 志第六十七 兵三
- ▪ ▪ 边防 海防江防 民壮 士兵 乡兵
- ▪ 志第六十八 兵四
- ▪ 志第六十九 刑法一
- ▪ 志第七十 刑法二
- ▪ 志第七十一 刑法三
- ▪ 志第七十二 艺文一
- ▪ 志第七十三 艺文二
- ▪ 志第七十四 艺文三
- ▪ 志第七十五 艺文四
- ▪ 表第一 诸王世表一
- ▪ 表第二 诸王世表二
- ▪ 表第三 诸王世表三
- ▪ 表第四 诸王世表四
- ▪ 表第五 诸王世表五
- ▪ 表第六 功臣世表一
- ▪ 表第七 功臣世表二
- ▪ 表第八 功臣世表三
- ▪ 表第九 外戚恩泽侯表
- ▪ 表第十 宰辅年表一
- ▪ 表第十一 宰辅年表二
- ▪ 表第十二 七卿年表一
- ▪ 表第十三 七卿年表二
- ▪ 列传第一 后妃
- ▪ ▪ 后妃一
- ▪ 列传第二 后妃二
- ▪ 列传第三
- ▪ ▪ 兴宗孝康皇帝孝康皇后 吕太后 睿宗献皇帝献皇后
- ▪ 列传第四 诸王
- ▪ ▪ 诸王一
- ▪ 列传第五 诸王二
- ▪ 列传第六 诸王三
- ▪ ▪ 太祖诸子三
- ▪ ▪ 兴宗诸子
- ▪ ▪ 惠帝诸子
- ▪ ▪ 成祖诸子
- ▪ 列传第七 诸王四
- ▪ ▪ 仁宗诸子
- ▪ ▪ 英宗诸子
- ▪ ▪ 景帝子
- ▪ ▪ 宪宗诸子
- ▪ ▪ 孝宗子
- ▪ 列传第八 诸王五
- ▪ ▪ 世宗诸子
- ▪ ▪ 穆宗诸子
- ▪ ▪ 神宗诸子
- ▪ ▪ 光宗诸子
- ▪ ▪ 熹宗诸子
- ▪ ▪ 庄烈帝诸子
- ▪ 列传第九
- ▪ ▪ 宪宗五女
- ▪ ▪ 孝宗三女
- ▪ ▪ 睿宗二女
- ▪ ▪ 光宗九女
- ▪ ▪ 庄烈帝六女
- ▪ ▪ 世宗五女
- ▪ ▪ 穆宗六女
- ▪ ▪ 神宗十女
- ▪ ▪ 成祖五女
- ▪ ▪ 仁宗七女
- ▪ ▪ 宣宗二女
- ▪ ▪ 英宗八女
- ▪ ▪ 景帝一女
- ▪ ▪ 公主
- ▪ 列传第十 郭子兴 韩林儿
- ▪ 列传第十一 陈友谅 张士诚 方国珍 明玉珍
- ▪ 列传第十二
- ▪ ▪ 扩廓帖木儿蔡子英 陈友定伯颜子中等 把匝剌瓦尔密
- ▪ 列传第十三 徐达 常遇春
- ▪ 列传第十四 李文忠 邓愈 汤和 沐英
- ▪ 列传第十五 李善长 汪广洋
- ▪ 列传第十六 刘基(子琏璟) 宋濂 叶琛 章溢(子存道)
- ▪ 列传第十七 冯胜(兄国用) 傅友德 廖永忠(赵庸) 杨璟 胡美
- ▪ 列传第十八
- ▪ 列传第十九
- ▪ 列传第二十
- ▪ 列传第二十一
- ▪ 列传第二十二
- ▪ 列传第二十三
- ▪ 列传第二十四
- ▪ 列传第二十五
- ▪ 列传第二十六
- ▪ 列传第二十七
- ▪ 列传第二十八
- ▪ 列传第二十九
- ▪ 列传第三十
- ▪ 列传第三十一
- ▪ 列传第三十二 盛庸 平安 何福 顾成
- ▪ 列传第三十三
- ▪ 列传第三十四
- ▪ 列传第三十五
- ▪ ▪ 解缙 黄淮 胡广 金幼孜 胡俨
- ▪ 列传第三十六
- ▪ ▪ 杨士奇 杨荣曾孙旦 杨溥马愉
- ▪ 列传第三十七
- ▪ ▪ 蹇义 夏原吉俞士吉 李文郁 邹师颜
- ▪ 列传第三十八
- ▪ ▪ 郁新 赵羾 金忠 李庆 师逵 古朴向宝 陈寿马京 许思温刘季{虎} 刘辰 杨砥 虞谦吕升 仰瞻 严本 汤宗
- ▪ 列传第三十九
- ▪ ▪ 茹瑺 严震直 张紞毛泰亨 王钝 郑赐 郭资 吕震 李至刚方宾 吴中 刘观
- ▪ 列传第四十
- ▪ 列传第四十一
- ▪ ▪ 宋礼蔺芳 陈瑄王瑜 周忱
- ▪ 列传第四十二
- ▪ ▪ 张辅高士文 徐政 黄福 刘俊吕毅 刘昱 陈洽侯保 冯贵伍云 陈忠李任等 李彬 柳升崔聚 史安 陈镛 李宗昉 潘禋梁铭 王通陶季容 陈汀
- ▪ 列传第四十三
- ▪ ▪ 宋晟 薛禄郭义 金玉 刘荣 硃荣 费瓛 谭广 陈怀马亮蒋贵孙琬 任礼 赵安 赵辅 刘聚
- ▪ 列传第四十四
- ▪ 列传第四十五
- ▪ 列传第四十六
- ▪ 列传第四十七
- ▪ 列传第四十八
- ▪ 列传第四十九
- ▪ 列传第五十
- ▪ ▪ 尹昌隆 耿通陈谔 戴纶林长懋 陈祚郭循 刘球子钺釪陈鉴何观 钟同孟 杨集 章纶子玄应 廖庄 倪敬盛灊等 杨瑄子源 盛颙等
- ▪ 列传第五十一
- ▪ ▪ 李时勉 陈敬宗 刘铉萨琦 邢让李绍林瀚子庭昂 庭机孙燫 烃 谢鐸 鲁鐸赵永
- ▪ 列传第五十二
- ▪ ▪ 邹缉郑维桓 柯暹 弋谦黄骥 黄泽孔友谅 范济 聊让郭佑 胡仲伦 华敏 贾斌 左鼎练纲 曹凯许仕达 刘炜尚褫 单宇姚显 杨浩 张昭贺炀
- ▪ 列传第五十三
- ▪ ▪ 陶成子鲁 陈敏 丁瑄 王得仁子一夔 叶祯 伍骥 毛吉林锦 郭绪 姜昂子龙
- ▪ 列传第五十四
- ▪ ▪ 韩观 山云 萧授吴亮 方瑛陈友 李震王信都胜 郭鋐 彭伦 欧磐 张祐
- ▪ 列传第五十五
- ▪ ▪ 曹鼐 张益 邝埜 王佐丁铉等 孙祥谢泽 袁彬哈铭袁敏
- ▪ 列传第五十六
- ▪ 列传第五十七
- ▪ ▪ 高谷 胡濙 王直
- ▪ 列传第五十八
- ▪ ▪ 于谦子冕 吴宁 王伟
- ▪ 列传第五十九
- ▪ ▪ 王骥孙瑾 徐有贞 杨善李实 赵荣 霍瑄 沈固 王越
- ▪ 列传第六十
- ▪ ▪ 罗亨信 侯璡 杨宁 王来 孙原贞孙需 张宪 硃鉴 杨信民张骥竺渊耿定 王晟 邓颙 马谨 程信 白圭子钺 张瓚谢士元孔镛李时敏 邓廷瓚 王轼 刘丙
- ▪ 列传第六十一
- ▪ ▪ 杨洪子俊 从子能 信 石亨从子彪 从孙后 郭登 硃谦子永 孙晖等孙镗赵胜 范广
- ▪ 列传第六十二
- ▪ ▪ 史昭刘昭 李达 巫凯曹义 施聚 许贵子宁 周贤子玉欧信 王玺 鲁鉴子麟 孙经 刘宁周玺 庄鉴 彭清 姜汉子奭孙应熊 安国 杭雄
- ▪ 列传第六十三
- ▪ ▪ 卫青子颖 董兴 何洪刘雄 刘玉 仇钺 神英子周 曹雄子谦 冯祯 张俊李鋐 杨锐崔文
- ▪ 列传第六十四
- ▪ ▪ 李贤 吕原子常 岳正 彭时 商辂 刘定之
- ▪ 列传第六十五
- ▪ ▪ 王翱 年富 王竑 李秉 姚夔 王复 林聪 叶盛
- ▪ 列传第六十六
- ▪ ▪ 项忠 韩雍 余子俊阮勤 硃英 秦纮
- ▪ 列传第六十七
- ▪ ▪ 罗伦涂棐 章懋从子拯 黄仲昭 庄昶邹智 舒芬崔桐 马汝骥
- ▪ 列传第六十八
- ▪ 列传第六十九
- ▪ ▪ 徐溥 邱濬 刘健 谢迁 李东阳 王鏊 刘忠
- ▪ 列传第七十
- ▪ ▪ 王恕子承裕 马文升 刘大夏
- ▪ 列传第七十一
- ▪ ▪ 何乔新 彭韶 周经 耿裕 倪岳 闵珪 戴珊
- ▪ 列传第七十二
- ▪ ▪ 周洪谟 杨守陈弟守阯 子茂元 茂仁 张元祯陈音 傅瀚张昇 吴宽 傅珪 刘春 吴俨 顾清 刘瑞
- ▪ 列传第七十三
- ▪ ▪ 李敏叶淇 贾俊刘璋 黄绂 张悦张蓥 钟 曾鉴 梁璟王诏 徐恪李介子昆 黄珂 王鸿儒 丛兰 吴世忠
- ▪ 列传第七十四
- ▪ ▪ 韩文顾佐 陈仁 张敷华 杨守随弟守隅 许进子诰 赞论雍泰张津 陈寿 樊莹 熊绣 潘蕃 胡富 张泰 吴文度 张鼐冒政 王璟 李钦
- ▪ 列传第七十五
- ▪ ▪ 何鉴 马中锡 陆完 洪钟陈镐 蒋昇 陈金 俞谏 周南孙禄马昊
- ▪ 列传第七十六
- ▪ 列传第七十七
- ▪ ▪ 李文祥 孙磐徐珪 胡爟周时从 王雄 罗侨 叶钊刘天麒戴冠 黄巩 陆震 夏良胜万潮等 何遵刘校等
- ▪ 列传第七十八
- ▪ ▪ 杨廷和 梁储 蒋冕 毛纪 石珤 兄玠
- ▪ 列传第七十九
- ▪ 列传第八十
- ▪ 列传第八十一
- ▪ 列传第八十二
- ▪ 列传第八十三 王守仁(冀元亨)
- ▪ 列传第八十四 张璁(胡鐸) 桂萼 方献夫 夏言
- ▪ 列传第八十五
- ▪ 列传第八十六
- ▪ 列传第八十七
- ▪ 列传第八十八
- ▪ 列传第八十九
- ▪ 列传第九十
- ▪ 列传第九十一
- ▪ 列传第九十二
- ▪ 列传第九十三
- ▪ 列传第九十四
- ▪ 列传第九十五
- ▪ 列传第九十六
- ▪ 列传第九十七
- ▪ 列传第九十八
- ▪ 列传第九十九
- ▪ 列传第一百
- ▪ 列传第一百一
- ▪ 列传第一百二
- ▪ 列传第一百三
- ▪ 列传第一百四
- ▪ 列传第一百五
- ▪ 列传第一百六
- ▪ 列传第一百七
- ▪ 列传第一百八
- ▪ 列传第一百九
- ▪ 列传第一百十
- ▪ 列传第一百十一
- ▪ 列传第一百十二
- ▪ 列传第一百十三
- ▪ 列传第一百十四 海瑞(何以尚) 丘橓 吕坤 郭正域
- ▪ 列传第一百十五
- ▪ 列传第一百十六
- ▪ 列传第一百十七
- ▪ 列传第一百十八
- ▪ 列传第一百十九
- ▪ 列传第一百二十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一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二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三
- ▪ 列传第一百二十四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五
- ▪ 列传一百二十六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七
- ▪ 列传第一百二十八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九
- ▪ 列传第一百三十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一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二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三
- ▪ 列传第一百三十四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五
- ▪ 列传第一百三十六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七
- ▪ 列传第一百三十八 孙承宗(子鉁等)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九
- ▪ 列传第一百四十 杨嗣昌 吴甡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一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二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三
- ▪ 列传第一百四十四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五
- ▪ 列传第一百四十六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七
- ▪ 列传第一百四十八
- ▪ 列传一百四十九
- ▪ 列传第一百五十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一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二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三
- ▪ 列传第一百五十四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五
- ▪ 列传第一百五十六 曹文诏(弟文耀) 周遇吉 黄得功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七
- ▪ 列传第一百五十八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九
- ▪ 列传第一百六十
- ▪ 列传第一百六十一
- ▪ 列传第一百六十二
- ▪ 列传第一百六十三
- ▪ 列传第一百六十四
- ▪ 列传第一百六十五
- ▪ 列传第一百六十六
- ▪ 列传第一百六十七
- ▪ 列传第一百六十八 何腾蛟(章旷 傅作霖) 瞿式耜(汪皞等)
- ▪ 列传第一百六十九 循吏
- ▪ 列传第一百七十 儒林一
- ▪ 列传第一百七十一 儒林二
- ▪ 列传第一百七十二 儒林三
- ▪ ▪ 孔希学孔彦绳 颜希惠 曾质粹 孔闻礼 孟希文 仲于陛 周冕 程接道 程克仁 张文运 邵继祖 硃梴 硃墅
- ▪ 列传第一百七十三 文苑一
- ▪ 列传第一百七十四 文苑二
- ▪ 列传第一百七十五 文苑三
- ▪ 列传第一百七十六 文苑四
- ▪ 列传第一百七十七 忠义一
- ▪ 列传第一百七十八 忠义二
- ▪ 列传第一百七十九 忠义三
- ▪ 列传第一百八十 忠义四
- ▪ 列传第一百八十一 忠义五
- ▪ 列传第一百八十二 忠义六
- ▪ 列传第一百八十三 忠义七
- ▪ 列传第一百八十四 孝义
- ▪ ▪ 孝义一
- ▪ 列传第一百八十五 孝义二
- ▪ 列传第一百八十六 隐逸
- ▪ ▪ 张介福 倪瓚 徐舫 杨恒 陈洄 杨引 吴海 刘闵 杨黼 孙一元沈周 陈继儒
- ▪ 列传第一百八十七 方伎
- ▪ 列传第一百八十八 外戚
- ▪ 列传第一百八十九 列女一
- ▪ 列传第一百九十 列女二
- ▪ 列传第一百九十一 列女三
- ▪ 列传第一百九十二 宦官一
- ▪ ▪ 郑和侯显 金英兴安 范弘等 王振 曹吉祥刘永诚 怀恩覃吉 汪直 梁芳钱能等 何鼎邓原等 李广 蒋琮 刘瑾 张永谷大用魏彬等
- ▪ 列传第一百九十三 宦官二
- ▪ ▪ 李芳 冯保 张鲸 陈增陈奉 高淮 梁永杨荣 陈矩 王安魏忠贤 王体乾李永贞等 崔文升 张彝宪 高起潜 王承恩 方正化
- ▪ 列传第一百九十四 阉党
- ▪ ▪ 焦芳 刘宇 曹元 张彩韩福等 顾秉谦 魏广微等 崔呈秀吴淳夫等 刘志选梁梦环等 曹钦程石三畏等 王绍徽周应秋霍维华徐大化等 阎鸣泰 贾继春田尔耕 许显纯
- ▪ 列传第一百九十五 佞幸
- ▪ ▪ 纪纲 门达逮杲 李孜省 继晓 江彬许泰 钱宁 陆炳 邵元节 陶仲文 顾可学盛端明等
- ▪ 列传第一百九十六 奸臣
- ▪ ▪ 胡惟庸陈宁 陈瑛马麟等 严嵩赵文华等 周延儒 温体仁马士英阮大铖
- ▪ 列传第一百九十七 流贼
- ▪ ▪ 李自成 张献忠
- ▪ 列传第一百九十八 土司
- ▪ ▪ 湖广土司
- ▪ ▪ 施州施南宣抚司 散毛宣抚司 忠建宣抚司 容美宣抚司 永顺军民宣慰使司 保靖州军民宣慰使司
- ▪ 列传第一百九十九 四川土司
- ▪ ▪ 四川土司一
- ▪ 列传第二百 四川土司二
- ▪ ▪ 播州宣慰司 永宁宣抚司 酉阳宣抚司 石砫宣抚司
- ▪ 列传第二百一 云南土司
- ▪ ▪ 云南土司一
- ▪ 列传第二百二 云南土司二
- ▪ ▪ 姚安 鹤庆 武定 寻甸 丽江 元江 永昌 新化 威远 北胜 湾甸镇康 大侯 澜沧卫 麓川
- ▪ 列传第二百三 云南土司三
- ▪ 列传第二百四 贵州土司
- ▪ ▪ 贵阳 思南思州附 镇远 铜仁 黎平 安顺 都匀 平越 石阡新添金筑安抚司附
- ▪ 列传第二百五 广西土司
- ▪ ▪ 广西土司一 桂林 柳州 庆远 平乐 梧州 浔州 南宁
- ▪ 列传第二百六 广西土司二
- ▪ ▪ 太平 思明 思恩 镇安 田州 恩城 上隆 都康
- ▪ 列传第二百七 广西土司三
- ▪ ▪ 泗城 利州 龙州 归顺 向武 奉议 江州 思陵广东琼州府附
- ▪ 列传第二百八 外国一
- ▪ ▪ 朝鲜
- ▪ 列传第二百九 外国二
- ▪ ▪ 安南
- ▪ 列传第二百十 外国三
- ▪ ▪ 日本
- ▪ 列传第二百十一 外国四
- ▪ ▪ 琉球 吕宋 合猫里 美洛居 沙瑶呐哔啴 鸡笼 婆罗 麻叶甕 古麻刺朗 冯嘉施兰 文郎马神
- ▪ 列传第二百十二 外国五
- ▪ ▪ 占城宾童龙 真腊 暹罗 爪哇阇婆 苏吉丹 碟里 日罗夏治三佛齐
- ▪ 列传第二百十三 外国六
- ▪ ▪ 浡泥 满剌加 苏门答剌 须文达那 苏禄 西洋琐里 琐里 览邦淡巴 百花 彭亨 那孤儿 黎伐 南渤利 阿鲁 柔佛 丁机宜 巴喇西 佛郎机 和兰
- ▪ 列传第二百十四 外国七
- ▪ 列传第二百十五 外国八鞑靼
- ▪ 列传第二百十六 外国九瓦剌 朵颜(福余 泰宁)
- ▪ 列传第二百十七 西域一
- ▪ ▪ 哈密卫 柳城 火州 土鲁番
- ▪ 列传第二百十八 西域二 西番诸卫(西宁河州洮州岷州等番族诸卫)
- ▪ ▪ 安定卫 阿端卫 曲先卫 赤斤蒙古卫 沙州卫 罕东卫 罕东左卫 哈梅里
- ▪ 列传第二百十九 西域三
- ▪ 列传第二百二十 西域四
- ▪ 附录:张廷玉上明史表
云南有镇守中官,复遣监丞孙叙镇金腾,伸等极言不可。锦衣指挥孙銮坐罪闲住,中旨复之,令掌南镇抚事。伸等力争,乃命止带俸。中旨令指挥胡震分守天津,伸力争,不听。镇守河南中官刘郎乞皁隶,帝命予五十人。故事,尚书仅十二人,伸等力争,诏止减二十人。自后中官咸援例陈乞,祖制遂坏。
伸居谏垣久,持议侃侃不挠,未及迁而卒。
王献臣,字敬止,其先吴人,隶籍锦衣卫。弘治六年举进士。授行人,擢御史。巡大同边,请亟正诸将姚信、陈广闭营避寇及马昇、王杲、秦恭丧师罪,悉蠲大同、延绥旱伤逋赋,以宽军民。帝多从之。尝令部卒导从游山,为东厂缉事者所发,并言其擅委军政官。征下诏狱,罪当输赎。特命杖三十,谪上杭丞。
十七年,复以张天祥事被逮。天祥者,辽东都指挥佥事斌孙也。斌以罪废,天祥入粟得祖官。有泰宁卫部十余骑射伤海西贡使,天祥出毛喇关掩杀他卫三十八人以归,指为射贡使者。巡抚张鼐等奏捷,献臣疑之。方移牒驳勘,会斌妇弟指挥张茂及子钦与天祥有郤,诈为前屯卫文书呈献臣,具言劫营事。献臣即以闻。未报,而献臣被征。帝命大理丞吴一贯、锦衣指挥杨玉会新按臣余氵廉勘之,尽得其实。斌等皆论死,天祥毙于狱。
天祥叔父洪屡讼冤,帝密令东厂廉其事,还奏所勘皆诬。帝信之,欲尽反前狱,召内阁刘健等,出东厂揭帖示之,命尽逮一贯等会讯阙下。健等言东厂揭帖不可行于外。既退,复争之。帝再召见,责健等。健对曰:“狱经法司谳,皆公卿士大夫,言足信。”帝曰:“法司断狱不当,身且不保,言足信乎?”谢迁曰:“事当从众,若一二人言,安可信?”健等又言众证远,不可悉逮。帝曰:“此大狱,逮千人何恤。苟功罪不明,边臣孰肯效力者?”健等再四争执,见帝声色厉,终不敢深言东厂非。一贯等既至,帝亲御午门鞫之,欲抵一贯死。闵珪、载珊力救,乃谪嵩明州同知,献臣广东驿丞,氵廉云南布政司照磨,茂父子论死,而斌免,洪反得论功。武宗立,献臣迁永嘉知县。
吴一贯,字道夫,海阳人。成化十七年进士。由上高知县擢御史。弘治中,历按浙江、福建、南畿,以强干闻。擢大理右寺丞。畿辅、河南饥,请发粟二十万石以振,又别请二万石给京邑及昌平民。既谪官,正德初,迁江西副使。讨华林贼有功,进按察使。行军至奉新卒,士民立忠节祠祀焉。
余濂,字宗周,都昌人。弘治六年进士。武宗时,终云南副使。
孝宗励精图治,委任大臣,中官势稍绌。而张天祥及满仓儿事皆发自东厂,廷议犹为所挠云。满仓儿事,具《孙磐传》。
赞曰:御史为朝廷耳目,而给事中典章奏,得争是非于廷陛间,皆号称“言路”。天顺以后居其职者,振风裁而耻缄默。自天子、大臣、左右近习无不指斥极言。南北交章,连名列署。或遭谴谪,则大臣抗疏论救,以为美谈。顾其时门户未开,名节自励,未尝有承意指于政府,效搏噬于权珰,如末季所为者。故其言有当有不当,而其心则公。上者爱国,次亦爱名。然论国事而至于爱名,则将惟其名之可取,而事之得失有所不顾,于匡弼之道或者其未善乎。
张宁 王徽王渊等 毛弘 邱弘 李森 魏元康永韶等 强珍王瑞张稷 李俊 汪奎从子舜民 崔升等 汤鼐吉人 刘 董杰姜绾余濬等 姜洪欧阳旦 畅亨 曹璘 彭程 庞泮吕献 叶绅胡献武衢等 张弘至 屈伸王献臣吴一贯 余濂
张宁,字靖之,海盐人。景泰五年进士。授礼科给事中。七年夏,帝从唐瑜等奏,考核南京大小诸臣。宁言:“京师尤根本地,不可独免。”又言:“京卫带俸武职,一卫至二千余人,通计三万余员。岁需银四十八万,米三十六万,并他折俸物,动经百万。耗损国储,莫甚于此。而其间多老弱不娴骑射之人。莫若简可者,补天下都司、卫所缺官,而悉汰其余。”议格不行。
帝得疾,适遇星变,诏罢明年元会,百官朝参如朔望。宁言:“四方来觐,不得一睹天颜,疑似之际,必至讹言相惊,愿勉循旧典,用慰人心。”帝疾不能从,而“夺门”之变作。
天顺中,曹、石窃柄。事关礼科者,宁辄裁损,英宗以是知宁。朝鲜与邻部毛怜卫仇杀,诏宁同都指挥武忠往解。宁辞义慷慨,而忠骁健,张两弓折之,射雁一发坠,朝鲜人大惊服,两人竟解其仇而还。中官覃包邀与相见,不往。寻擢都给事中。
宪宗初御经筵,请日以《大学衍义》进讲。是年十月,皇太后生辰,礼部尚书姚夔仍故事,设斋建醮,会百官赴坛行香。宁言无益,徒伤大体,乞禁止。帝嘉纳之。未几,给事中王徽以牛玉事劾大学士李贤,得罪。宁率六科论救,由是浸与内阁忤。会王竑等荐宁堪佥都御史清军职贴黄,与岳正并举。得旨,会举多私,皆予外任。宁出为汀州知府,以简静为治,期年善政具举。
宁才高负志节,善章奏,声称籍甚。英宗尝欲重用之,不果。久居谏垣,不为大臣所喜。既出守,益郁郁不得志,以病免归。家居三十年,言者屡荐,终不复召。
无子。有二妾。宁没,剪发誓死,楼居不下者四十年。诏旌为“双节”。
王徽,字尚文,应天人。天顺四年进士。除南京刑科给事中。宪宗即位数月,与同官王渊、硃宽、李翔、李钧疏陈四事。末言:“自古宦官贤良者少,奸邪者多。若授以大权,致令败坏,然后加刑,是始爱而终杀之,非所以保全之也。愿法高皇帝旧制,毋令预政典兵,置产立业。家人义子,悉编原籍为民。严禁官吏与之交接。惟厚其赏赉,使得丰足,无复他望。此国家之福,亦宦官之福也。”
其冬,帝入万妃谮,废吴后,罪中官牛玉擅易中宫,谪之南京,徽复与渊等劾之曰:
陛下册立中宫,此何等事,而贼臣牛玉乃大肆奸欺!中宫既退,人情咸谓玉必万死。顾仅斥陪京,犹全首领,则凡侍陛下左右者将何所忌惮哉?内阁大臣,身居辅弼,视立后大事漠然不以加意。方玉欺肆之初,婚礼未成,礼官畏权,辄为阿附。及玉事发之后,国法难贷,刑官念旧,竟至苟容。而李贤等又坐视成败,不出一言。党恶欺君,莫此为甚。请并罪贤等,为大臣不忠者戒。
臣等前疏请保全宦官,正欲防患于未萌。乃处置之道未闻,牛玉之祸果作。然往不可谏,来犹可追。臣等不敢远引,请以近事征之。正统末,有王振矣,讵意复有曹吉祥。天顺初,有吉祥矣,讵意复有牛玉。若又不思预防,安知后不有甚于牛玉者哉?夫宦者无事之时似乎恭慎,一闻国政,即肆奸欺。将用某人也,必先卖之以为己功;将行某事也,必先泄之以张己势。迨趋附日众,威权日盛,而祸作矣。此所以不可预闻国政也。内官在帝左右,大臣不识廉耻,多与交结。馈献珍奇,伊优取媚,即以为贤,而朝夕誉之。有方正不阿者,即以为不肖,而朝夕谗谤之,日加浸润,未免致疑。由是称誉者获显,谗谤者被斥。恩出于内侍,怨归于朝廷,此所以不可许其交结也。内官弟侄授职任事,倚势为非,聚奸养恶。广营财利,奸弊多端。身虽居内,心实在外。内外交通,乱所由起,此所以不可使其子侄在外任职营立家产也。
臣等职居言路,不为苟容,虽死无悔,惟陛下裁察。
诏谓“妄言邀誉”,欲加罪。诸给事、御史交章论救,乃并谪州判官。徽得贵州普安,渊茂州,宽潼川,翔宁州,钧绥德。奏盖钧笔也。侍郎叶盛、编修陈音相继请留,不纳。最后御史杨琅言尤切,几得罪。
微至普安,兴学校教士,始有举于乡者。却土官陇畅及白千户贿,治甚有声。居七年,弃官归,言者屡荐,终以宦官恶之不复录。徽尝曰:“今仕者以刚方为刻,怠缓为宽。学者以持正为滞,恬软为通。为文以典雅为肤浅,怪异为古健。”其论治,尝诵张宣公语“无求办事之人,当求晓事之人”,时皆服其切中。
弘治初,吏部尚书王恕荐起陕西左参议。逾年,谢病还,卒,年八十三。子韦,见《文苑传》。
王渊,浙江山阴人。天顺元年进士,除南京吏科给事中。素伉直,终顺天府治中。
硃宽,莆田人,李翔,大足人,皆天顺元年进士。李钧,永新人,景泰二年进士。宽为南京礼科给事中,翔兵科,钧工科。既被谪,宽进表入京,道卒。翔、钧皆以判官终。
毛弘,字士广,鄞人。登天顺初进士。六年授刑科给事中。成化三年夏,偕六科诸臣上言:“比塞上多事,正陛下宵衣旰食时。乃闻退朝之暇,颇事逸游。砲声数闻于外,非禁城所宜有。况灾变频仍,两畿水旱,川、广兵草之余,公私交困。愿省游戏宴饮之娱,停金豆、银豆之赏。日御经筵,讲求正学,庶几上解天怒,下慰人心。”御史展毓等亦以为言,皆嘉纳。
帝从学士商辂请,改元后建言罢官者悉录用。弘请断自践阼而后,召还给事中王徽等,不许。慈懿太后崩,诏别葬。弘偕魏元等疏谏,未得请。朝罢,弘倡言曰:“此大事,吾辈当以死谏,请合大小臣工伏阙固争。”众许诺。有退却者,给事中张宾呼曰:“君辈独不受国恩乎,何为首鼠两端。”乃伏哭文华门,竟得如礼。
弘在垣中所论列最多,声震朝宁。帝颇厌苦之,尝曰:“昨日毛弘,今日毛弘。”前后所陈,或不见听,而弘慷慨论议无所屈。钦天监正谷滨受赇当除名,命输赎贬秩。正一真人张元吉有罪论死,诏系狱。弘等皆固争,终不听。三迁至都给事中。得疾,暴卒。
邱弘,字宽叔,上杭人。天顺末进士。授户科给事中。数陈时政。成化四年春,偕同官上言:“洪武、永乐间,以畿辅、山东土旷人稀,诏听民开垦,永不科税。迩者权豪怙势,率指为闲田,朦胧奏乞。如嘉善长公主求文安诸县地,西天佛子札实巴求静海县地,多至数十百顷。夫地逾百顷,古者百家产也。岂可徇一人之私情而夺百家恒产哉?”帝纳其言,诏自今请乞,皆不许,著为令。札实巴所乞地,竟还之民。弘再迁,至都给事中。
六年夏,山东、河南大旱,弘请振。因言:“四方告灾,部臣拘成例,必覆实始免。上虽蠲租,下鲜实惠。请自今遇灾,抚按官勘实,即与蠲除。”从之。
万贵妃有宠,中官梁芳、陈喜争进淫巧;奸人屠宗顺辈日献奇异宝石,辄厚酬之,糜帑藏百万计。有因以得官者。都人仿效,竞尚侈靡,僭拟无度。弘偕同官疏论宗顺等罪,请追还帑金,严禁侈俗。事下刑部,尚书陆瑜因请置宗顺等于理,没其赀以振饥民。帝不许,但命僭侈者罪无赦,然竟不能禁也。
京师岁歉米贵,而四方游僧万数,弘请驱逐,以省冗食。又请发太仓米,减价以粜,给贫民最甚者。帝悉从之。复言:“在京百兽房及清河寺诸处,所育珍禽野兽,日饲鱼肉米菽,乞并纵放,以省冗费。”报闻。明年使琉球,道卒。
弘与毛弘同居言路,皆敢言,人称“二弘”云。
李森,字时茂,历城人。天顺元年进士。授户科给事中。负气敢言。
宪宗立,上疏请禁朝觐官科敛征求为民害者。吏部尚书王翱请从其言,帝为下诏禁止。顷之,言:“近有无功而晋侯、伯、都督者;有无才德而位九列者;有以画、弈、弹琴、医、卜技能而得官职者。名爵日轻,廪禄日费,是玩天下之公器,弃国家之大柄也。自今宜择人授,毋令匪才竞进。”且请严军官黜陟,核逃伍虚粮。皆报可。御史谢文祥以劾姚夔下狱,森偕同官救之,不纳。
明年夏,日食,琼山县地震,森疏陈十事。未几,以贵幸侵夺民产,率诸给事言:“昔奉先帝敕,皇亲强占军民田者,罪毋赦,投献者戍边。一时贵戚莫敢犯。比给事中丘弘奏绝权贵请乞,陛下亦既俯从。乃外戚锦衣指挥周彧求武强、武邑田六百余顷,翊圣夫人刘氏求通州、武清地三百余顷,诏皆许之,何其与前敕悖也!彼溪壑难厌,而畿内膏腴有限,小民衣食皆出于此,一旦夺之,何以为生。且本朝百年来户口日滋,安得尚有闲田不耕不稼?名为奏求,实豪夺而已。”帝善其言,而已赐者仍不问。山西灾,山东及杭、绍、嘉、湖大水,森等请蠲振,帝并从之。
时帝未有储嗣,而万贵妃专宠,后宫莫得进。言者每劝上普恩泽,然未敢显言妃妒也。惟森抗章为言,帝心愠。森已再迁左给事中,会户科都给事中缺,吏部列森名上,诏予外任。部拟兴化知府,不允,乃出为怀庆通判。未几,投劾归,不复出。
魏元,字景善,朝城人。天顺元年进士。授礼科给事中。成化初,万贵妃兄弟骄横,元疏劾之。四年,慈懿太后崩,将别葬。元偕同官三十九人抗章极谏,御史康永韶亦偕同官四十一人争之,伏哭文华门,竟得如礼。
其年九月,彗星见。元率诸给事上言:
入春以来,灾异叠至,近又彗星见东方,光拂台垣,皆阴盛阳微之证。臣闻君之与后,犹天之与地,不可得而参贰也。传闻宫中乃有盛宠,匹耦中宫。尚书姚夔等向尝言之,陛下谓“内事朕自裁置”。屏息倾听,将及半载,而昭德宫进膳未闻少减,中宫未闻少增。夫宫闱虽远,而视听犹咫尺,衽席之微,谪见玄象,不可不惧。且陛下富有春秋,而震位尚虚。岂可以宗社大计一付之爱专情一之人,而不求所以固国本安民心哉。愿明伉俪之义,严嫡妾之防。俾尊卑较然,各安其分。本支百世之基,实在于此。
四方旱涝相仍,民困日棘,荆、襄流民告变。陛下作民父母,初无亻敬惕,仅循故事,付部施行。而户部尚书马昂,凡有奏报,遇上意喜,则曰“移所司处置”;遇上意怒,则曰“事窒难行”;微有利害,即乞圣裁。首鼠依违,民更何望。惟亟罢征税,发内帑,遣官振赡,庶可少慰人心。
陛下崇信异教,每遇生愍之辰,辄重糜资财,广建斋醮。而西僧札实巴等,至加法王诸号,赐予骈蕃。出乘棕舆,导用金吾仗,缙绅避道,奉养过于亲王。悖理乱纪,孰甚于此。乞革夺名号,遣还其国,追录横赐,用振饥民。仍敕寺观,永不得再讲斋醮,以橐国用。
天下之财,不在官则在民。今公私交困,由玩好太多,赏赉无节。或营立塔寺,或购市珍奇。一物之微,累价巨万,国帑安得不绌?愿屏绝淫巧,停罢宴游,诸银场及不急务悉为禁止。
至两京文武大臣,不乏奸贪,争为蒙蔽。陛下勿谓其位高而不忍遽去,勿谓其旧臣而姑且宽容。宜令各自陈免,用全大体。其贪位不去者,则言官纠劾。而臣等滥居言路,无补于时,亦望罢归,为不职戒。
帝优诏褒答之,然竟不能用。
元屡迁都给事中,出为福建右参政。巡视海道,严禁越海私贩。巨商以重宝赂,元怒叱出之。母忧归,庐墓三年,服除,起江西参政,卒。
康永韶,字用和,祁门人。举于乡,入国学,选授御史。成化初,巡按畿辅,劾尚书马昂抑市民地。四年偕同官胡深、郑己等争慈懿太后山陵事。彗星见,复偕同官上言八事,大旨与元前疏相类。两京大臣考察庶寮,去留多不当。永韶等复劾大臣行私,且摘刑部主事余志等十二人罪,为志所讦,俱下诏狱。永韶谪顺昌知县,再调福清、惠安。久之,有荐其知天文者,中旨召还,授钦天监正,进太常少卿,掌监事。永韶为御史有直声,及是乃更迎合取宠,占候多隐讳,甚者以灾为祥。陕西大饥,永韶言:“今春星变当有大咎,赖秦民饥死,足当之,诚国家无疆福。”帝甚悦,中旨擢礼部右侍郎,仍掌监事。坐历多讹字,落职归。
胡深,定远卫人。天顺未进士。既争慈懿太后山陵事,复与同官陈宏、郑己、何纯、方昇、张进禄上疏请斥奸邪,痛诋学士商辂、尚书程信、姚夔、马昂。帝不纳。翌日给事中董旻、陈鹤、胡智亦劾辂等,疏呈御前。故事,谏官弹章非大廷宣读则封进,未有不读而面呈者。帝不悦,曰:“大臣进退有体,旻等敢不循旧章乱朝仪耶?”辂等乞休,帝惟听昂去。夔愤甚,连疏求去。深、旻等复合辞攻,而诋夔甚力。帝怒,下深等九人狱。先是,御史林诚亦尝劾辂,不纳,引病去,帝并属诚吏。毛弘等皆论救,辂亦请宽之,乃各杖二十,复其官。未几,深坐按陕时杖杀诉冤者,谪黔阳丞,稍迁郁林知州,卒。
郑己,山海卫人。成化二年进士。巡按陕西,请蠲边地逋赋,分别边兵,命壮者战守,老弱耕牧,章下所司。定西侯蒋琬镇甘肃,己欲按其罪,语泄,为所劾,戍宣府。己性矜傲,时论不甚惜。
董旻,乐平人。成化二年进士。历吏科都给事中。为吏所讦,下诏狱,谪石臼知县。孝宗时,卒官四川参议。
强珍,字廷贵,沧州人。成化二年进士。除泾县知县。请减额赋,民德之。擢御史。
初,辽东巡抚陈钺启衅召敌,敌至,务为蔽欺。巡按御史王崇之劾钺,钺大恐。谋之汪直,诬逮崇之下诏狱,输赎,调延安推官。及直、钺用兵,方论功而敌大入,中官韦朗、总兵官缑谦等匿不以闻。珍往巡按,请正钺罪。兵部尚书余子俊等奏钺累犯重辟,不当贷。帝弗从。未几,指挥王全等诱杀朵颜卫人,珍发其状,全等俱获罪。直方自矜有大功,闻珍疏怒。适巡边还,钺郊迎五十里,诉珍诬已,直益怒,奏珍所劾皆妄。诏遣锦衣千户萧聚往勘,械赴京。比至,直先榜掠,然后奏闻,坐奏事不实,当输赎。诏特谪戍辽东,而责兵部及言官先尝劾钺者。居三年,直败,复珍官,致仕。
弘治初,起山东副使,擢大理少卿。明年,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宣府。时缑谦已罢,珍奏留谦才力可用。给事中言谦数失机,珍不应奏保,遂改南京右通政。寻以母老乞休,久之卒。
王瑞,字良璧,望江人。成化五年进士。授吏科给事中。尝于文华殿抗言内宠滋甚,词气鲠直。帝震怒,同列战栗,瑞无惧色。十五年疏请天下进表官各陈地方利病,帝恶其纷扰,杖之。
湖广、江西抚、按官以所部灾伤盗起,请免有司朝觐。瑞等言:“岁侵民困,由有司不职,正当加罪,乃为请留。正官既留,则人才进退,何由审辨?是朝觐、考察两大典,皆从此废坏矣。”帝然其言,即命吏部禁之。进都给事中,言:“三载黜陟,朝廷大典。今布、按二司贤否,由抚、按牒报,其余由布、按评覆。任情毁誉,多至失真。举劾谬者,请连坐。”十九年冬,瑞以传奉冗员淆乱仕路,率同官奏曰:“祖宗设官有定员,初无幸进之路,近始有纳粟冠带之制,然止荣其身,不任以职。今幸门大开,鬻贩如市。恩典内降,遍及吏胥。武阶廕袭,下逮白丁。或选期未至,超越官资;或外任杂流,骤迁京职。以至厮养贱夫、市井童稚,皆得攀援。妄窃名器,逾滥至此,有识寒心。伏睹英庙复辟,景泰幸用者卒皆罢斥。陛下临御,天顺冒功者一切革除。乞断自宸衷,悉皆斥汰,以存国体。”御史宝应张稷等亦言:“比来末流贱伎妄厕公卿,屠狗贩缯滥居清要。文职有未识一丁,武阶亦未挟一矢。白徒骤贵,间岁频迁,或父子并坐一堂,或兄弟分踞各署。甚有军匠逃匿,易姓进身;官吏犯赃,隐罪希宠。一日而数十人得官,一署而数百人寄俸。自古以来,有如是之政令否也?”帝得疏,意颇动。居三日,贬李孜省、凌中等四人秩,夺黄谦、钱通等九人官。人心快之。
明年正月,太监尚铭罢斥,而其党李荣、萧敬等犹用事。瑞等复奏劾之,不从。
瑞居谏垣十余年,迁湖广右参议,谢病归,卒。
李俊,字子英,岐山人。成化五年进士。除吏科给事中,屡迁都给事中。十五年,帝以李孜省为太常寺丞,俊偕同官言:“孜省本赃吏,不宜玷清班,奉郊庙百神祀。”会御史亦有言,乃改上林监副。
时汪直窃柄,陷马文升、牟俸遣戍。帝责言官不纠,杖俊及同官二十七人,御史王濬等二十九人。当是时,帝耽于燕乐,群小乱政,屡致灾谴。至二十一年正月朔申刻,有星西流,化白气,声如雷。帝颇惧,诏求直言,俊率六科诸臣上疏曰:
今之弊政最大且急者,曰近幸干纪也,大臣不职也,爵赏太滥也,工役过烦也,进献无厌也,流亡未复也。天变之来,率由于此。
夫内侍之设,国初皆有定制。今或一监而丛一二十人,或一事而参五六七辈;或分布籓郡,享王者之奉;或总领边疆,专大将之权;或依凭左右,援引憸邪;或交通中外,投献奇巧。司钱谷则法外取财,贡方物则多端责赂,兵民坐困,官吏蒙殃。杀人者见原,偾事者逃罪。如梁芳、韦兴、陈喜辈,不可枚举。惟陛下大施刚断,无令干纪,奉使于外者悉为召还,用事于内者严加省汰;则近幸戢而天意可回矣。
今之大臣,其未进也,非夤缘内臣则不得进;其既进也,非依凭内臣则不得安。此以财贸官,彼以官鬻财,无怪其渔猎四方,而转输权贵也。如尚书殷谦、张鹏、李本,侍郎艾福、杜铭、刘俊,皆既老且懦。尚书张蓥、张瑄,侍郎尹直,大理卿田景旸,皆清论不惬。惟陛下大加黜罚,勿为姑息,则大臣知警而天意可回矣。
夫爵以待有德,赏以待有功也。今或无故而爵一庸流,或无功而赏一贵幸。祈雨雪者得美官,进金宝者射厚利。方士献炼服之书,伶人奏曼延之戏。掾史胥徒皆叨官禄,俳优僧道亦玷班资。一岁而传奉或至千人,数岁而数千人矣。数千人之禄,岁以数十万计。是皆国之命脉,民之脂膏,可以养贤士,可以活饥民,诚可惜也。方士道流如左通政李孜省、太常少卿邓常恩辈,尤为诞妄,此招天变之甚者。乞尽罢传奉之官,毋令污玷朝列,则爵赏不滥而天意可回矣。
今都城佛刹迄无宁工,京营军士不复遗力。如国师继晓假术济私,糜耗特甚,中外切齿。愿陛下内惜资财,外惜人力,不急之役姑赐停罢,则工役不烦而天意可回矣。
近来规利之徒,率假进奉以耗国财。或录一方书,市一玩器,购一画图,制一簪珥,所费不多,获利十倍。愿陛下洞烛此弊,留府库之财为军国之备,则进献息而天意可回矣。
陕西、河南、山西赤地千里。尸骸枕籍,流亡日多,萑苻可虑。愿体天心之仁爱,悯生民之困穷,追录贵幸盐课,暂假造寺资财,移振饥民,俾苟存活,则流亡复而天意可回矣。
夫天下譬之人身。人主,元首也;大臣,股肱也;谏官,耳目也;京师,腹心也;籓郡,躯干也。大臣不职则股肱痿痹,谏官缄默则耳目涂塞,京师不职则腹心受病,籓郡灾荒则躯干削弱,元首岂能宴然而安哉?伏望陛下听言必行,事天以实。疏斥群小,亲近贤臣。咨治道之得失,究前代之兴亡。以圣贤之经代方书,以文学之臣代方士。则必有正谊足以广圣学,谠论足以究天变。而手足便利,耳目聪明,腹心安泰,躯干强健,元首于是乎大明矣。
帝优诏答之。降孜省上林丞,常恩本寺丞,继晓革国师为民,令巡按御史追其诰敕。制下,举朝大悦。五月,俊出为湖广布政司参议。弘治中,屡官山西参政,卒。
汪奎,字文灿,婺源人。成化二年进士。为秀水知县,擢御史。
二十一年,星变,偕同官疏陈十事,言:
建言贬谪诸臣,效忠于国,宜复其职。妖僧继晓结中官梁芳,耗竭内藏,乞治芳罪,斩继晓都市。传奉官顾贤等皆中官恒从子而冒锦衣,李孜省小吏而授通政,宜尽斥以清仕路。尚书殷谦、李本,侍郎杜铭、尹直,皆素乏清誉,尚书张鹏、张蓥、张瑄,侍郎杜谦、艾福、马显、刘俊,大理卿宋钦,巡抚都御史鲁能、马驯,皆老懦无能,侍郎谈伦奔竞无耻,巡抚赵文博粗鄙妄为,大理卿田景旸素行不谨,宜令致仕。镇守、守备内官视天顺间逾数倍,作威福,凌虐有司。浙江张庆、四川蔡用得逮治四品以下官,尤伤国体,宜悉撤还。内外坐营、监枪内官增置过多,皆私役军士,办纳月钱,多者至二三百人。武将亦皆私役健丁,行伍惟存老弱。勋戚、内官奏乞盐利,满载南行,所至张钦赐黄旗,商旅不行,边储亏损,并宜严禁。陕西、山西、河南频年水旱,死徙大半,山、陕之民仅存无几。宜核被灾郡县,概与蠲除。给事张善吉先坐罪谪官,考绩至京,昏夜乞怜,得授兹职,大玷清班,宜罢斥。山、陕、河、洛饥民多流郧、襄,至骨肉相啖。请大发帑庾振济,消弭他变。”当是时,帝以灾变求言,奎疏入,虽触帝忌,未加谴。无何,有御史失仪,奎当面纠,退朝乃奏。帝以其怠缓,杖之于廷。居数月,复出为夔州通判,讨平云阳剧贼。
孝宗立,量移叙州同知。以荐,擢成都知府。岁饥多盗,振救多复业。三迁广西左布政使。弘治十四年以右副都御史巡抚贵州。未浃岁,普安贼妇米鲁作乱,被劾致仕。正德六年卒。
从子舜民,字从仁。成化十四年进士。授行人,擢御史,出按甘肃。劾中官将帅失事,陈边计,章数十上。先是,奎杖阙下,舜民扶掖之,帝闻而怒。至是,奏狱情词不当,贬蒙化卫经历。
弘治初,迁知东莞,未上,擢江西佥事。善谳狱,剖析如流。其清军法,后人遵守之。改云南屯田副使。田为势要夺者,厘而归之官。麓川遗孽思禄渡金沙江,据孟密,承檄抚定之。母忧归。服除,适淮、扬大饥,以故官奉命振济。用便宜发粟,奏停不急务,活饥民百二十万人,流冗复业者八千余户。进福建按察使。盗窃福清县库,或诬其怨家,已成狱。舜民廉得真盗,脱三十人于死,抵诬者罪。岁旱,祷不应。躬莅福州狱,释枉系轻罪者,所部有司皆清狱,遂大雨。历河南左、右布政使。正德二年以右副都御史抚治郧阳。甫一月,罢天下巡抚官,改莅南京都察院,道卒。
奎性简静,不苟取与,以笃实见称。而舜民好学砥行,矫矫持风节,尤负时望。
方星变求言时,九卿各条奏数事,率有所避,无甚激切者,唯奎与李俊等言最直。而武选员外郎崔升、彭纲,主事苏章,户部主事周轸,刑部主事李旦皆有言。升、章言宦官妖僧罪,请亟诛窜,而尚书王恕今伊、傅,不宜置南京。纲斥李孜省、继晓,请诛之以谢天下。轸亦请诛梁芳、李孜省,并汰内侍,罢方书。旦陈十事,且言:“神仙、佛老、外戚、女谒,声色货利,奇技淫巧,皆陛下素所惑溺,而左右近习交相诱之。”言甚切。帝以方修省,皆不罪。后以吏盗鬻旧赐外蕃故敕事,下纲、章吏,贬之外。而密谕吏部尚书尹旻出旦等,且书六十人姓名于屏,俟奏迁则贬远恶地。旦乃与给事中卢瑀、秦昇、童柷同日俱谪。部臣见远谪者多,有应迁者辄故迟之。升、轸遂得免。
崔升,字廷进,本乐安人。父为彰德库大使,因家焉。成化五年进士。由工部主事改兵部。稍迁延安知府,四川参政。守官廉,居常服布袍,家童拾马矢给爨。家居三十年,年八十八卒。子铣,自有传。
彭纲,清江人。与苏章、周轸、秦昇、童柷皆成化十一年进士。贬永宁知州,改汝州。凿渠溉田数千亩。再迁云南提学副使。
苏章,余干人。贬姚安通判,再迁延平知府。有政绩。终浙江参政。
周轸,莆田人,副使瑛从子。后进郎中,终山东运使。
李旦,字启东,献县人。成化十七年进士。贬镇远通判,未几卒。
卢瑀,鄞县人。成化五年进士。为刑科给事中,疏蠲淮、扬逋课十余万,清西北勒市战马宿弊。尝触帝怒,杖之。迁工科都给事中,与昇、柷皆因星变陈言,获谴。瑀贬长沙通判,终广平知府。
秦昇,南昌人,贬广安州同知。
童柷,兰溪人,贬兴国州同知,终袁州知府。
是时,崔升以请召王恕忤旨,而工部主事王纯亦以谏罢王恕被杖谪官。纯,仙居人。成化十七年进士。贬思南推官。弘治中,屡迁湖广提学佥事。
汤鼐,字用之,寿州人。成化十一年进士。授行人,擢御史。
孝宗嗣位,首劾大学士万安罔上误国。明日,宣至左顺门。中官森列,令跪。鼐曰:“令鼐跪者,旨耶,抑太监意耶?”曰:“有旨。”鼐始跪。及宣旨,言疏已留中。鼐大言:“臣所言国家大事,奈何留中?”已而安斥,鼐亦出畿辅印马,驰疏言:“陛下视朝之余,宜御便殿,择侍臣端方谨厚若刘健、谢迁、程敏政、吴宽者,日与讲学论道,以为出治之本。至如内阁尹直、尚书李裕、都御史刘敷、侍郎黄景,奸邪无耻,或夤缘中官进用,或依附佞幸行私。不早驱斥,必累圣明。司礼中官李荣、萧敬曩为言官劾罢,寻夤缘复入。遂摭言官过,贬窜殆尽,致士气委靡。宜亟正典刑,勿为姑息。诸传奉得官者,请悉编置瘴乡,示天下戒。且召致仕尚书王恕、王竑,都御史彭韶,佥事章懋等,而还建言得罪诸臣,以厉风节。”报闻。
弘治元年正月,鼐又劾礼部尚书周洪谟,侍郎倪岳、张悦,南京兵部尚书马文升,因言:“少傅刘吉,与万安、尹直奸贪等耳。安、直斥,而吉独进官,不以为耻。请大申黜陟,明示劝惩。”又劾李荣、萧敬,而荐谪降进士李文祥为台谏。尚书王恕以盛暑请辍经筵,鼐极言不可,语侵恕。
当是时,帝更新庶政,言路大开。新进者争,欲以功名自见。封章旁午,颇伤激讦,鼐意气尤锐。其所抨击,间及海内人望,以故大臣多畏之,而吉尤不能堪。使人啖御史魏璋曰:“君能去鼐,行佥院事矣。”璋欣然,日夜伺鼐短。未几,而吉人之狱起。
吉人者,长安人。成化末进士,为中书舍人。四川饥,帝遣郎中江汉往振。人言汉不胜任,宜遣四使分道振,且择才能御史为巡按,庶荒政有裨。因荐给事中宋琮、陈璚、韩鼎,御史曹璘,郎中王沂、洪钟,员外郎东思诚,评事王寅,理刑知县韩福及寿州知州刘概可使,而巡按则鼐足任之。璋遂草疏,伪署御史陈景隆等名,言吉人抵抗成命,私立朋党。帝怒,下人诏狱,令自引其党。人以鼐、璘、思诚、概、福对。璋又嗾御史陈璧等言:“璘、福、思诚非其党,其党则鼐、概及主事李文祥、庶吉士邹智、知州董亻桀是也。概尝馈鼐白金,贻之书,谓夜梦一人骑牛几堕,鼐手挽之得不仆,又见鼐手执五色石引牛就道。因解之曰:‘人骑牛谓硃,乃国姓。意者国将倾,赖鼐扶之,而引君当道也。’鼐、概等自相标榜,诋毁时政,请并文祥、智、亻桀逮治。”疏上,吉从中主之,悉下诏狱,欲尽置之死。
刑部尚书何乔新、侍郎彭韶等持之,外议亦汹汹不平。乃坐概妖言律斩;鼐受贿,戍肃州;人欺罔,削籍;智、文祥、亻桀皆谪官。吏部尚书王恕奏曰:“律重妖言,谓造作符谶类耳。概书词虽妄,良以鼐数言事不避利害,因推诩之。今当以妖言,设有如造亡秦谶者,更何以罪之?”帝得疏意动,命姑系狱。既而热审,乔新等言:“概本不应妖言律。且概五岁而孤,无兄弟,母孙氏守节三十年,曾被旌,老病且贫。概死,母必不全,祈圣恩矜恤。”乃减概死,戍海州。
,济宁人。成化二十年进士。除寿州知州,毁境内淫祠几尽,三年教化大行。弘治初上言:“刑赏予夺,人主大柄,后世乃有为女子、小人、强臣、外戚所攘窃者,由此辈心险术巧,人主稍加亲信,辄堕计中。爱者,乘君之喜而游言以扬之;恶者,乘君之怒而微言以中之,使贤人君子卒受暖昧而去。卿相缺人,则迁延饵引,待有交通请属软美易制之人,然后荐用。其刚正不阿者,辄媒孽而放弃之,俟其气衰虑易,不至大立异同,乃更收录。巧计既行,刑赏予夺虽名人主独操,实一出于其所簸弄。迨党立势成,复恐一旦败露,则又极意以排谏诤之士。务使其君孤立于上,耳无闻,目无见,以图便其私,不至其身与国俱败不止。故夫刑赏予夺,必由大臣奏请、台谏集议而后可行。或有矫诬,穷治不轻贷,则谗佞莫能间,而权不下移矣。”考绩赴都,遂遇祸,竟卒于戍所。
鼐既戍,无援之者,久之始释归。
董亻桀,泾县人。成化末进士。鼐之论暑月辍讲也,亻桀方谒选,亦抗疏争,由是知名。授沔阳知州,甫数月,逮系诏狱,谪四川行都司知事,历迁河南左布政使。所在尽职业,为民所怀。正德六年,江西盗起,巡抚王哲兵败召还,擢杰右副都御史代之。未几卒。
璋既为吉心腹,果擢大理寺丞。坐事下狱,黜为九江同知,悒悒死。
姜绾,字玉卿。弋阳人。成化十四年进士。由景陵知县擢南京御史。弘治初,陈治道十事。又言午朝宜论大政,毋泛陈细故,皆报闻。
二年二月,南京守备中官蒋琮以芦场事下绾覆按,琮嘱绾求右己。绾疏言:“琮以守备重臣与小民争利,假公事以适私情。用揭帖而抗诏旨,扬言阴中,胁以必从。其他变乱成法,厥罪有十。以内官侵言官职,罪一。妒害大臣,妄论都御史秦纮,罪二。怒河闸官失迎候,欲奏罢之,罪三。受民词不由通政,罪四。分遣腹心,侵渔国课,罪五。按季收班匠工银,罪六。擅收用罢闲都事,罪七。官僚忤意,辄肆中伤,罪八。妄奏主事周琦罪,欺罔朝廷,罪九。保举罢斥内臣,窃天子威柄,罪十。”事下南京三法司。既,复特遣官覆治以奏。
先是,御史余濬劾中官陈祖生违制垦后湖田,湖为之淤。奏下南京主事卢锦勘报。锦故与祖生有隙。而给事中方向尝率同官缪樗等劾祖生及文武大臣不职状,又因雷震孝陵柏,劾大学士刘吉等十一人,而诋祖生益力。祖生衔向切骨。时向方监后湖黄册,祖生遂揭向、锦实侵湖田。诏下法司勘。勘未上,而琮为绾所劾。于是琮、祖生及吉合谋削锦籍,谪向官,复逮绾及同官孙纮、刘逊、金章、纪杰、曹玉、谭肃、徐礼、余濬,给事中缪樗,赴京论鞫,皆谪为州判官。
绾谪判桂阳,量移宁国同知,迁庆远知府。斩剧贼韦七旋、韦万妙。其党纠贼数万攻城,绾坚守,檄民兵夹击,破走之。东兰诸州蛮悉归侵地。总督刘大夏奇其材,荐为右江兵备副使。思恩知府岑濬逐田州知府岑猛,绾献策总督潘蕃。蕃令与都指挥金堂合诸路兵大破贼,思恩平。绾条二府形势,请改设流官,比中土,廷议从之。绾引疾还。俄起河南按察使,寻复以疾归,卒于家。
余濬,慈溪人。成化十七年进士。孝宗初,疏请永除纳粟入监令。又劾浙江镇守中官张庆、广东镇守中官韦眷,因荐王恕堪内阁,马文升、彭韶、张悦、阮勤、黄孔昭堪吏部。后湖之勘,自濬启之。贬平度州判官,终知府。
方向,字与义,桐城人。成化十七年进士。谪云南多罗驿丞,历官琼州知府。入觐时,仆私市一珠,索而投诸海。
缪樗,字全之,溧阳人。成化十一年进士。孝宗初,陈时政八事。因劾大学士尹直等,时号“敢言”。终营州判官。
孙纮,字文冕,鄞人。成化十四年进士。谪胶州判官,迁广德知州,卒官。纮少贫,亻庸书市肉以养母。既通籍,终身不食肉。
刘逊,安福人。成化十四年进士。谪澧州判官,迁武冈知州。岷王不检下,逊裁抑之,又欲损其岁禄。王怒,奏于朝,征下诏狱,贬四川行都司断事,历湖广副使。刘瑾征贿不得,坐缺军储被逮,已而释之。再坐断狱稽延,罚米百石。先是,荣王乞辰州、常德田二千顷、山场八百里、民舍市廛千余间,逊与巡抚韩重持勿予。至是,瑾悉予之。部议补逊琼州副使,瑾勒令致仕。瑾诛,起官,历福建按察使。
金章等无他表见。
姜洪,字希范,广德人。成化十四年进士。除卢氏知县。单骑劝农桑。民姜仲礼愿代父死罪,洪奏免之。征拜御史。
孝宗即位,陈时政八事。历诋太监萧敬,内阁万安、刘吉,学士尹直,侍郎黄景、刘宣,都御史刘敷,尚书李裕、李敏、杜铭,大理丞宋经,而荐致仕尚书王恕、王竑、李秉,去任侍郎谢鐸,编修张元祯,检讨陈献章,佥事章懋,评事黄仲昭,御史强珍、徐镛、于大节,给事中王徽、萧显、贺钦,员外林俊,主事王纯及现任尚书余子俊、马文升,巡抚彭韶,侍郎张悦,詹事杨守陈。且言指挥许宁、内官怀恩,并拔出曹辈,足副任使。他所陈,多斥近幸,疏辞几万言。帝嘉纳之。为所斥者憾不置。
弘治元年,出按湖广,与督漕都御史秦纮争文移,被劾。所司白洪无罪。刘吉欲中之,再下礼部会议,遂贬夏县知县。御史欧阳旦请召还洪及畅亨等,不纳。迁桂林知府。瑶、僮侵扰古田,请兵讨平之,擢云南参政。土官陶洪与八百媳妇约为乱,洪乘间翦灭。历山东左参政。正德二年迁山西布政使。刘瑾索贺印钱,不应。四年二月,中旨令致仕。瑾诛,起山东左布政使。七年以右副都御史巡抚山西,未满岁卒。
洪性廉直,身后丧不能举。天启初,追谥庄介。
欧阳旦,安福人。成化十七年进士。由休宁知县擢御史。尝请逐刘吉,罢皇庄。历湖广佥事、浙江副使,终南京右副都御史。
畅亨,字文通,河津人。成化十四年进士。由长垣知县擢御史,巡按浙江。岁饥,奏罢上供绫纱等物。弘治元年二月,景宁县屏风山异兽万余,大如羊,白色,衔尾浮空去。亨请罢温、处银课,而置镇守中官张庆于法。章下所司,银课得减,责庆陈状。庆因讦亨考察不公,停亨俸三月。亨又劾佥事邹滂,滂亦讦亨。庆等构之,逮亨,谪泾阳知县。给事中庞泮上疏争,不听。
曹璘,字廷晖,襄阳人。成化十四年进士。授行人。久之,选授御史。
孝宗嗣位,疏言:“梓宫发引,陛下宜衰绖杖履送至大明门外,拜哭而别,率宫中行三年丧。贵妃万氏有罪,宜告于先帝,削其谥,迁葬他所。”帝纳其奏,而戒勿言贵妃事。顷之,请进用王恕等诸大臣,复先朝言事于大节等诸臣官,放遣宫中怨女,罢撤监督京营及镇守四方太监。又言:“梁芳以指挥袁辂献地建寺,请令袭广平侯爵。以数亩地得侯,勋臣谁不解体,宜亟为革罢。”疏奏,帝颇采焉。
弘治元年七月上言:“近日星陨地震,金木二星昼现,雷击禁门,皇陵雨雹,南京内园灾,狂夫叫阍,景宁白气飞腾,而陛下不深求致咎之由,以尽弭灾之实。经筵虽御,徒为具文。方举辄休,暂行遽罢,所谓‘一日暴之,十日寒之’者。愿日御讲殿与儒臣论议,罢斥大学士刘吉等,以消天变。臣昨冬曾请陛下墨衰视政,今每遘节序,辄渐御黄衮,从官硃绯。三年之间,为日有几,宜但御浅服。且陛下方谅阴,少监郭镛乃请选妃嫔。虽拒勿纳,镛犹任用,何以解臣民疑。祖宗严自宫之禁,今此曹干进纷纭,当论罪。朝廷特设书堂,令翰林官教习内使,本非高皇帝制。词臣多夤缘以干进,而内官亦且假儒术以文奸,宜速罢之。诸边有警,辄命京军北征,此辈骄惰久,不足用。乞自今勿遣,而以出师之费赏边军。”帝得疏,不喜,降旨谯让。
已,出按广东,访陈献章于新会,服其言论,遂引疾归。居山中读书,三十年不入城市。
彭程,字万里,鄱阳人。成化末进士。弘治初,授御史,巡视京城。降人杂处畿甸多为盗,事发则投戚里、奄竖为窟穴。程每先机制之,有发辄得。巡盐两浙,代还,巡视光禄。
五年上疏言:“臣适见光禄造皇坛器。皇坛者,先帝修斋行法之所。陛下即位,此类废斥尽,何复有皇坛烦置器?光禄金钱,悉民膏血。用得其当,犹恐病民,况投之无用地。顷李孜省、继晓辈倡邪说,而先帝笃信之者,意在远希福寿也。今二人已伏重辟,则祸患之来,二人尚不能自免,岂能福寿他人。倘陛下果有此举。宜遏之将萌。如无,请治所司逢迎罪。”帝初无皇坛造器之命,特光禄姑为备。帝得程奏大怒,以为暴扬先帝过,立下锦衣狱。给事中丛兰亦巡视光禄,继上疏论之。帝宥兰,夺光禄卿胡恭等俸,付程刑部定罪。尚书彭韶等拟赎杖还职。帝欲置之死,命系之。韶等复疏救,程子尚三上章乞代父死,终不听。
是时巡按陕西御史嵩县李兴亦坐酷刑系狱。及朝审,上兴及程罪状。诏兴斩,程及家属戍隆庆。文武大臣英国公张懋等合疏言:“兴所毙多罪犯,不宜当以死。程用谏为职,坐此戍边,则作奸枉法者何以处之?”尚书王恕又特疏救。乃减兴死,杖之百,偕妻子戍宾州,程竟无所减。程母李氏年老无他子,叩阙乞留侍养。南京给事中毛珵等亦奏曰:“昔刘禹锡附王叔文当窜远方,裴度以其母老为请,得改连州。陛下圣德,非唐中主可比,而程罪亦异禹锡。祈少矜怜,全其母子。”不许。子尚随父戍所,遂举广西乡试。明年,帝念程母老,放还。其后,刘瑾乱政,追论程巡盐时稍亏额课,勒其家偿。程死久矣,止遣一孙女。罄产不足,则并女鬻之,行道皆为流涕。
庞泮,字元化,天台人。成化二十年进士。授工科给事中。弘治中,中旨取善击铜鼓者,泮疏谏。屡迁刑科都给事中。副使杨茂元被逮,泮率同列救之,茂元得薄谴。
九年四月,帝以岷王劾武冈知州刘逊,命逮之。泮率同官吕献等言:“锦衣天子视军,非不轨及妖言重情不可轻遣。逊所坐微,而王奏牵左证百人,势难尽逮。宜敕抚、按官体勘。”疏入,忤旨,下泮等四十二人及御史刘绅等二十人诏狱。六科署空,吏部尚书屠滽请令中书代收部院封事。御史张淳奉使还,耻独不与,抗疏论之。考功郎中储巏亦谏,滽等复率九卿救之。帝乃释泮等,皆停俸三月。
中官何鼎以直言下狱,杨鹏、戴礼夤缘入司礼监。泮等言:“鼎狂直宜容。鹏等得罪先朝,俾参机密,害非小。”会御史黄山、张泰等亦以为言。帝怒,诘外廷何由知内廷事,令对状,停泮等俸半岁。威宁伯王越谋起用,中官蒋琮、李广有罪,外戚周彧、张鹤龄纵家奴杀人,泮皆极论,直声甚著。
十一年擢福建右参政。中官夺宋儒黄幹宅为僧庵,泮改为书院以祀幹。迁河南右布政使。中旨取洛阳牡丹,疏请罢之。转广西左布政使,致仕。
吕献,浙江新昌人。成化二十年进士。授刑科给事中。坐事,杖阙廷。弘治时,诏选驸马。李广受富人金,阴为地,为献所发,有直声。正德中,终南京兵部右侍郎。
叶绅,字廷缙,吴江人。成化末进士。除户科给事中,改吏科,历礼科左给事中。
弘治十年,太子年七岁,犹未出閤,绅请择讲官教谕。寻以修省,陈八事。斥中官李广,又劾尚书徐琼、童轩、侯瓚,侍郎郑纪、王宗彝,巡抚都御史刘瓛、张诰、张岫等二十人,乞赐罢斥。而末言“去大奸”,则专劾李广八大罪:“诳陛下以烧炼,而进不经之药,罪一。为太子立寄坛,而兴暖疏之说,罪二。拨置皇亲,希求恩宠,罪三。盗引玉泉,经绕私第,罪四。首开幸门,大肆奸贪,罪五。太常崔志端、真人王应裿辈称广为教主真人,广即代求善官,乞赐玉带,罪六。假果户为名,侵夺畿民土地,几至激变,罪七。四方输纳上供,威取势逼,致民破产,罪八。内而皇亲驸马事之如父,外而总兵镇守称之为公。陛下奈何养此大奸于肘腋,而不思驱斥哉!”御史张缙等亦以为言。帝曰:“姑置之。”逾数月,广竟得罪饮酖死。
绅又极陈大臣恩廕葬祭之滥。下所司议,颇有减损。擢尚宝少卿,卒。
胡献,字时臣,扬州兴化人。弘治九年进士。改庶吉士,授御史。逾月,即极论时政数事,言:“屠滽为吏部尚书,王越、李蕙为都御史,皆交通中官李广得之。广得售奸,由陛下议政不任大臣,而任广辈也。祖宗时,恒御内阁商决章奏,经筵日讲悉陈时政得失,又不时接见儒臣,愿陛下追复旧制。京、通二仓总督、监督内臣,每收米万石勒白金十两。以岁运四百万石计之,人四千两。又各占斗级二三百人,使纳月钱。夫监督仓储,自有户部,焉用中官?愿赐罢遣。京操军士自数千里至,而总兵、坐营等官各使分属办纳月钱,乞严革以苏其困。陛下遇灾修省,去春求言,谏官及郎中王云凤、主事胡爟皆有论奏,留中不报,云凤寻得罪。如此,则与不修省何异?愿断自圣心,凡利弊当兴革者,即见施行。东厂校尉,本以缉奸,迩者但为内戚、中官泄愤报怨。如御史武衢忤寿宁侯张鹤龄及太监杨鹏,主事毛广忤太监韦泰,皆为校尉所发,推求细事,诬以罪名。举朝皆知其枉,无敢言者。臣亦知今日言之,异日必为所陷,然臣弗惧也。”疏入,鹤龄与泰各疏辨。会给事中胡易劾监库中官贺彬贪黩八罪,彬亦讦易。帝遂下献、易诏狱,谪献蓝山丞。久之,释易。献未赴官,迁宜阳知县。马文升数荐于朝,迁南都察院经历。武宗即位,擢广西提学佥事,迁福建提学副使,未任卒。
武衢,沂水人,成化二十年进士,以御史谪云南通海主簿,终汾州知州。毛广,平湖人。成化二十年进士。其事迹无考。胡易,宁都人。弘治三年进士。为吏科给事中。华昶劾程敏政,法司白昂、闵珪据旧章令六科共鞫。东厂劾易等皆昶同僚,不当与讯。得旨下诏狱。昂、珪请罪,皆停俸。比昶狱成,易等犹被系,大臣以为言,始令复职。
当弘治时,言官以忤内臣得罪者,又有任仪、车梁。
任仪,阆中人。成化二十三年进士,为御史。弘治三年秋,诏修斋于大兴隆寺。理刑知县王岳骑过之,中使捽辱岳,使跪于寺前。仪不平,劾中使罪。姓名偶误,乃并仪下吏。出为中部知县,终山西参政。
车梁,山西永宁人。弘治三年进士,为御史。十五年条列时政,中言东厂锦衣卫所获盗,先严刑具成案,然后送法司,法司不敢平反。请自今径送法司,毋先刑讯。章下,未报。主东厂者言梁从父郎中霆先以罪为东厂所发,挟私妄言,遂下梁诏狱。给事御史交章论救,乃得释,终汉阳知府。
张弘至,字时行,华亭人,南安知府弼子也。举弘治九年进士,改庶吉士,授兵科给事中。
十二年冬,陈初政渐不克终八事:“初汰传奉官殆尽;近匠官张广宁等一传至百二十余人,少卿李纶、指挥张已等再传至百八十余人。异初政者一。初追戮继晓,逐番僧、佛子;近斋醮不息。异初政者二。初去万安、李裕辈,朝弹夕斥;近被劾数十疏,如尚书徐琼者犹居位。异初政者三。初圣谕有大政召大臣面议;近上下否隔。异初政者四。初撤增设内官;近已还者复去,已革者复增。异初政者五。初慎重诏旨,左右不敢妄干;近陈情乞恩率俞允。异初政者六。初令兵部申旧章,有妄乞升武职者奏治;近乞升无违拒。异初政者七。初节光禄供亿;近冗食日繁,移太仓银赊市廛物。异初政者八。”帝下所司。
边将王杲、马昇、秦恭、陈瑛失机论死,久系。弘至请速正典刑。亲王之籓者,所次舍率营蓆殿,并从官幕次,俱饰绒毯、锦帛,因弘至言多减省。孝宗晚年,从廷臣请,遣官核腾骧四卫虚冒弊,以太监宁瑾言而止。弘至抗章争,会兵部亦以为言,乃卒核之。
武宗立,以户科右给事中奉使安南。还迁都给事中,母忧归卒。
屈伸,字引之,任丘人。成化末进士。选庶吉士,授礼科给事中。
弘治九年诏度僧,礼部争不得。伸极陈三不可,不纳。京师民讹言寇近边,兵部请榜谕。伸言:“若榜示,人心愈惊。昔汉建始中,都人讹言大水至,议令吏民上城避之。王商不从,顷之果定。今当以为法。”事遂寝。寇犯大同,游击王杲匿败绩状。伸率同官发之,并劾罪总兵官王玺等。
屡迁兵科都给事中。泰宁卫部长大掠辽阳,部议令守臣遗书,称朝廷宽大不究已往,若还所掠,则予重赏。伸等言:“在我示怯弱之形,在彼无创艾之意,非王者威攘之道。前日犯边不以为罪,今日归俘反以为功。诲以为盗之利,启无赖心,又非王者怀柔之道。”帝悟,书不果遣。
已,劾镇守中官孙振、总兵官蒋骥、巡抚陈瑶偾事罪,帝不问。广宁复失事,瑶等以捷闻。伸及御史耿明等交章劾其欺罔,乃按治之。
太监苗逵、成国公硃晖等捣巢获三级,及寇大入固原,不敢救,既而斩获十二级。先后以捷闻。伸等数劾之。及班师,又极论曰:“晖等西讨无功,班师命甫下,将士已入国门,不知奉何诏书。且此一役糜京帑及边储共一百六十余万两,而首功止三级。是以五十万金易一无名之首也,乃所上有功将士至万余人。假使馘一渠魁如火筛,或斩级至千百,将竭天下财不足供费,而报功者不知几万万也。晖、逵及都御史史琳、监军御史王用宜悉置重典。”帝不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