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明史
- ▪ 本纪第一 太祖一
- ▪ 本纪第二 太祖二
- ▪ 本纪第三 太祖三
- ▪ 本纪第四 恭闵帝
- ▪ 本纪第五 成祖一
- ▪ 本纪第六 成祖二
- ▪ 本纪第七 成祖三
- ▪ 本纪第八 仁宗
- ▪ 本纪第九 宣宗
- ▪ 本纪第十 英宗前纪
- ▪ 本纪第十一 景帝
- ▪ 本纪第十二 英宗后纪
- ▪ 本纪第十三 宪宗一
- ▪ 本纪第十四 宪宗二
- ▪ 本纪第十五 孝宗
- ▪ 本纪第十六 武宗
- ▪ 本纪第十七 世宗一
- ▪ 本纪第十八 世宗二
- ▪ 本纪第十九 穆宗
- ▪ 本纪第二十 神宗一
- ▪ 本纪第二十一 神宗二
- ▪ ▪ 光宗
- ▪ 本纪第二十二 熹宗
- ▪ 本纪第二十三 庄烈帝一
- ▪ 本纪第二十四 庄烈帝二
- ▪ 志第一 天文一
- ▪ 志第二 天文二
- ▪ ▪ 填星
- ▪ ▪ 岁星
- ▪ ▪ 荧惑
- ▪ ▪ 太白
- ▪ ▪ 辰星
- ▪ 志第三 天文三
- ▪ 志第四 五行一(水)
- ▪ 志第五 五行二(火 木)
- ▪ 志第六 五行三(金 土)
- ▪ 志第七 历一
- ▪ 志第八 历二
- ▪ 志第九 历三
- ▪ 志第十 历四
- ▪ 志第十一 历五
- ▪ 志第十二 历六
- ▪ ▪ 木星
- ▪ ▪ 火星
- ▪ ▪ 土星
- ▪ ▪ 金星
- ▪ ▪ 水星
- ▪ ▪ 步四馀
- ▪ 志第十三 历七
- ▪ 志第十四 历八
- ▪ 志第十五 历九
- ▪ 志第十六 地理一
- ▪ 志第十七 地理二
- ▪ ▪ 山东山西
- ▪ 志第十八 地理三
- ▪ ▪ 河南陕西
- ▪ ▪ 宁夏左屯卫
- ▪ 志第十九 地理四
- ▪ ▪ 四川江西
- ▪ ▪ 守御礼州后千户所
- ▪ 志第二十 地理五
- ▪ ▪ 湖广浙江
- ▪ ▪ 上爱茶峒长官司
- ▪ 志第二十一 地理六
- ▪ ▪ 福建 广东 广西
- ▪ 志第二十二 地理七
- ▪ ▪ 云南 贵州
- ▪ ▪ 促瓦长官司
- ▪ 志第二十三 礼一(吉礼一)
- ▪ ▪ 分献陪祀
- ▪ ▪ 坛壝之制
- ▪ ▪ 神位祭器玉帛牲牢祝册之数
- ▪ ▪ 遣官祭祀
- ▪ ▪ 分献陪祀
- ▪ ▪ 玉帛牲牢
- ▪ ▪ 祝册
- ▪ ▪ 笾豆之实
- ▪ ▪ 祭祀杂议诸仪
- ▪ ▪ 祭祀日期
- ▪ ▪ 习仪
- ▪ ▪ 斋戒
- ▪ 志第二十四 礼二(吉礼二)
- ▪ ▪ 郊祀之制
- ▪ ▪ 大雩
- ▪ ▪ 郊祀配位
- ▪ ▪ 郊祀仪注
- ▪ ▪ 祈谷
- ▪ ▪ 大飨礼
- ▪ ▪ 令节拜天
- ▪ 志第二十五 礼三(吉礼三)
- ▪ ▪ 社稷
- ▪ ▪ 朝日夕月
- ▪ ▪ 先农
- ▪ ▪ 先蚕
- ▪ ▪ 高禖
- ▪ ▪ 祭告
- ▪ ▪ 祈报
- ▪ ▪ 神祇坛
- ▪ ▪ 星辰坛
- ▪ ▪ 灵星诸神
- ▪ ▪ 太岁月将风云雷雨之祀
- ▪ ▪ 岳镇海渎山川之祀
- ▪ ▪ 城隍
- ▪ 志第二十六 礼四(吉礼四)
- ▪ ▪ 京师九庙
- ▪ ▪ 圣师
- ▪ ▪ 旗纛
- ▪ ▪ 五祀
- ▪ ▪ 马神
- ▪ ▪ 南京神庙
- ▪ ▪ 功臣庙
- ▪ ▪ 三皇
- ▪ ▪ 历代帝王陵庙
- ▪ ▪ 至圣先师子孔庙祀
- ▪ ▪ 诸神祠
- ▪ ▪ 厉坛
- ▪ 志第二十七 礼五(吉礼五)
- ▪ ▪ 荐新
- ▪ ▪ 宗庙之制
- ▪ ▪ 禘佩
- ▪ ▪ 时享
- ▪ ▪ 加上谥号
- ▪ ▪ 庙讳
- ▪ 志第二十八 礼六(吉礼六)
- ▪ ▪ 功臣配飨
- ▪ ▪ 王国宗庙
- ▪ ▪ 奉先殿
- ▪ ▪ 奉慈殿
- ▪ ▪ 献皇帝庙
- ▪ ▪ 亲王从飨
- ▪ ▪ 群臣家庙
- ▪ 志第二十九 礼七(嘉礼一)
- ▪ ▪ 诸司朝觐仪
- ▪ ▪ 登极仪
- ▪ ▪ 大朝仪
- ▪ ▪ 常朝仪
- ▪ ▪ 皇太子亲王朝仪
- ▪ ▪ 诸王来朝仪
- ▪ ▪ 中宫受朝仪
- ▪ ▪ 朝贺东宫仪
- ▪ ▪ 大宴仪
- ▪ ▪ 上尊号徽号仪
- ▪ 志第三十 礼八(嘉礼二)
- ▪ ▪ 册皇后仪
- ▪ ▪ 册皇太子及皇太子妃仪
- ▪ ▪ 册亲王及王妃仪
- ▪ ▪ 皇帝加元服仪
- ▪ ▪ 皇太子皇子冠礼
- ▪ ▪ 品官冠礼
- ▪ ▪ 庶人冠礼
- ▪ 志第三十一 礼九(嘉礼三)
- ▪ ▪ 东宫出阁讲学仪
- ▪ ▪ 诸王读书仪
- ▪ ▪ 经筵
- ▪ ▪ 日讲
- ▪ ▪ 皇帝视学仪
- ▪ ▪ 天子纳后仪
- ▪ ▪ 皇太子纳妃仪
- ▪ ▪ 亲王婚礼
- ▪ ▪ 公主婚礼
- ▪ ▪ 品官婚礼
- ▪ ▪ 庶人婚礼
- ▪ 志第三十二 礼十(嘉礼四 宾礼)
- ▪ ▪ 遣使之蕃国仪
- ▪ ▪ 蕃国遣使进表仪
- ▪ ▪ 巡狩之制
- ▪ ▪ 东宫监国
- ▪ ▪ 皇太孙监国
- ▪ ▪ 颁诏仪
- ▪ ▪ 迎接诏赦仪
- ▪ ▪ 进书仪
- ▪ ▪ 进表笺仪
- ▪ ▪ 乡饮酒礼
- ▪ ▪ 蕃王朝贡礼
- ▪ ▪ 品官相见礼
- ▪ ▪ 庶人相见礼
- ▪ 志第三十三 礼十一(军礼)
- ▪ ▪ 亲征
- ▪ ▪ 遣将
- ▪ ▪ 禡祭
- ▪ ▪ 受降
- ▪ ▪ 奏凯献俘
- ▪ ▪ 论功行赏
- ▪ ▪ 大阅
- ▪ ▪ 大射
- ▪ ▪ 救日伐鼓
- ▪ 志第三十四 礼十二(凶礼一)
- ▪ ▪ 山陵
- ▪ ▪ 山陵
- ▪ 志第三十五 礼十三(凶礼二)
- ▪ ▪ 兴宗帝后陵寝
- ▪ ▪ 睿宗帝后陵寝
- ▪ ▪ 皇妃等丧葬
- ▪ ▪ 皇太子及妃丧葬
- ▪ ▪ 皇后陵寝
- ▪ ▪ 诸王及妃公主丧葬诸仪
- ▪ 志第三十六 礼十四(凶礼三)
- ▪ ▪ 中宫为父祖丧仪
- ▪ ▪ 遣使临吊仪
- ▪ ▪ 遣使册赠王公大臣仪
- ▪ ▪ 忌辰
- ▪ ▪ 乘舆受蕃国王讣奏仪
- ▪ ▪ 乘舆为王公大臣举哀仪
- ▪ ▪ 乘舆临王公大臣丧仪
- ▪ ▪ 谒祭陵庙
- ▪ ▪ 赐祭葬
- ▪ ▪ 丧葬之制
- ▪ ▪ 碑碣
- ▪ ▪ 赐谥
- ▪ ▪ 品官丧礼
- ▪ ▪ 士庶人丧礼
- ▪ ▪ 服纪
- ▪ 志第三十七 乐一
- ▪ 志第三十八 乐二
- ▪ ▪ 乐章一
- ▪ ▪ 九庙时祫乐章
- ▪ 志第三十九 乐三
- ▪ ▪ 乐章二
- ▪ ▪ 嘉靖间续定庆成宴乐章
- ▪ 志第四十 仪卫
- ▪ 志第四十一 舆服一
- ▪ 志第四十二 舆服二
- ▪ 志第四十三 舆服三
- ▪ 志第四十四 舆服四
- ▪ 志第四十五 选举一
- ▪ 志第四十六 选举二
- ▪ 志第四十七 选举三
- ▪ 志第四十八 职官一
- ▪ 志第四十九 职官二
- ▪ 志第五十 职官三
- ▪ 志第五十一 职官四
- ▪ 志第五十二 职官五
- ▪ 志第五十三 食货一
- ▪ ▪ 户口 田制屯田 庄田
- ▪ 志第五十四 食货二
- ▪ ▪ 赋役
- ▪ 志第五十五 食货三
- ▪ ▪ 漕运 仓库
- ▪ 志第五十六 食货四
- ▪ ▪ 盐法 茶法
- ▪ 志第五十七 食货五
- ▪ ▪ 钱钞 坑冶附铁冶铜场 商税 市舶 马市
- ▪ 志第五十八 食货六
- ▪ ▪ 上供采造 采造 柴炭 采木 珠池 织造 烧造 俸饷 会计
- ▪ 志第五十九 河渠一
- ▪ ▪ 黄河上
- ▪ 志第六十 河渠二
- ▪ ▪ 黄河下
- ▪ 志第六十一 河渠三
- ▪ ▪ 运河上
- ▪ 志第六十二 河渠四
- ▪ ▪ 运河下 海运
- ▪ 志第六十三 河渠五
- ▪ ▪ 淮河 泇河 卫河 漳河 沁河 滹沱河 桑乾河 胶莱河
- ▪ 志第六十四 河渠六
- ▪ ▪ 直省水利
- ▪ 志第六十五 兵一
- ▪ 志第六十六 兵二卫所 班军
- ▪ ▪ 土官
- ▪ ▪ 广东都司
- ▪ ▪ 后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直隶旧为北平都司,有北平三护卫,后俱为亲军。其不系北平旧卫者,俱永乐以后添设。
- ▪ ▪ 福建都司
- ▪ ▪ 福建行都司
- ▪ ▪ 江西都司
- ▪ ▪ 大宁都司
- ▪ ▪ 万全都司宣德五年,分直隶及山西等处卫所添设。
- ▪ ▪ 山西都司旧有太原三护卫,后革。蒲州千户所,改属直隶,广昌千户所,改属万全都司
- ▪ ▪ 山西行都司旧有蔚州卫,后改属万全都司
- ▪ ▪ 南京卫所亲军卫
- ▪ ▪ 五军都督府属 左军都督府本府所属卫,仍隶北京左府。
- ▪ ▪ 右军都督府本府所属卫,仍隶北京右府。
- ▪ ▪ 陕西都司
- ▪ ▪ 广西都司
- ▪ ▪ 中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直隶
- ▪ ▪ 中都留守司
- ▪ ▪ 河南都司
- ▪ ▪ 前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直隶
- ▪ ▪ 湖广都司
- ▪ ▪ 后军都督府本府所属卫,仍隶北京后府。
- ▪ ▪ 福建都司
- ▪ ▪ 福建行都司
- ▪ ▪ 江西都司
- ▪ ▪ 广东都司
- ▪ ▪ 山西行都司
- ▪ ▪ 北平三护卫
- ▪ ▪ 中军都督府本府所属卫,仍隶北京中府。
- ▪ ▪ 前军都督府本府所属卫,仍隶北京前府。
- ▪ ▪ 后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北平都司
- ▪ ▪ 贵州都司旧有层台、重安二千户所,俱革。旧有平伐长官司,后隶贵阳府。旧有平浪、九名九姓独山州二长官司,后隶都匀府。
- ▪ ▪ 土官
- ▪ ▪ 中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直隶
- ▪ ▪ 中都留守司
- ▪ ▪ 辽东都司
- ▪ ▪ 山东都司
- ▪ ▪ 右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云南都司
- ▪ ▪ 贵州都司
- ▪ ▪ 四川都司
- ▪ ▪ 河南都司旧有洛阳中护卫,后并汝州卫。
- ▪ ▪ 前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直隶
- ▪ ▪ 湖广都司旧有武昌右千户所,革。
- ▪ ▪ 土官
- ▪ ▪ 广西都司
- ▪ ▪ 云南都司旧有鹤庆、通海二千户所,革
- ▪ ▪ 湖广行都司以湖广都司卫所改设
- ▪ ▪ 兴都留守司
- ▪ ▪ 土官
- ▪ ▪ 山西三护卫
- ▪ ▪ 五军都督府所属卫所 左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浙江都司
- ▪ ▪ 辽东都司
- ▪ ▪ 山东都司旧有青州左护卫,后改天津右卫。旧有贵州护卫,革
- ▪ ▪ 右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直隶
- ▪ ▪ 陕西都司旧有阶州卫、沙州卫、灵山千户所,后俱革。
- ▪ ▪ 陕西行都司洪武十二年添设
- ▪ ▪ 四川都司旧有浦江关军民千户所,后革
- ▪ ▪ 土官
- ▪ ▪ 四川行都司旧无,后设。旧有建昌前卫,后革
- ▪ ▪ 都司一奴儿干都司 卫三百八十四
- ▪ ▪ 所二十四
- ▪ ▪ 站七
- ▪ ▪ 地面七
- ▪ ▪ 寨一
- ▪ ▪ 卫六
- ▪ ▪ 都指挥使司二
- ▪ ▪ 指挥使司一
- ▪ ▪ 宣尉使司三
- ▪ ▪ 招讨司六
- ▪ ▪ 万户府四
- ▪ ▪ 千户所十七
- ▪ ▪ 上十二卫
- ▪ ▪ 五军都督府所属卫所 左军都督府
- ▪ ▪ 在外 浙江都司
- ▪ 志第六十七 兵三
- ▪ ▪ 边防 海防江防 民壮 士兵 乡兵
- ▪ 志第六十八 兵四
- ▪ 志第六十九 刑法一
- ▪ 志第七十 刑法二
- ▪ 志第七十一 刑法三
- ▪ 志第七十二 艺文一
- ▪ 志第七十三 艺文二
- ▪ 志第七十四 艺文三
- ▪ 志第七十五 艺文四
- ▪ 表第一 诸王世表一
- ▪ 表第二 诸王世表二
- ▪ 表第三 诸王世表三
- ▪ 表第四 诸王世表四
- ▪ 表第五 诸王世表五
- ▪ 表第六 功臣世表一
- ▪ 表第七 功臣世表二
- ▪ 表第八 功臣世表三
- ▪ 表第九 外戚恩泽侯表
- ▪ 表第十 宰辅年表一
- ▪ 表第十一 宰辅年表二
- ▪ 表第十二 七卿年表一
- ▪ 表第十三 七卿年表二
- ▪ 列传第一 后妃
- ▪ ▪ 后妃一
- ▪ 列传第二 后妃二
- ▪ 列传第三
- ▪ ▪ 兴宗孝康皇帝孝康皇后 吕太后 睿宗献皇帝献皇后
- ▪ 列传第四 诸王
- ▪ ▪ 诸王一
- ▪ 列传第五 诸王二
- ▪ 列传第六 诸王三
- ▪ ▪ 太祖诸子三
- ▪ ▪ 兴宗诸子
- ▪ ▪ 惠帝诸子
- ▪ ▪ 成祖诸子
- ▪ 列传第七 诸王四
- ▪ ▪ 仁宗诸子
- ▪ ▪ 英宗诸子
- ▪ ▪ 景帝子
- ▪ ▪ 宪宗诸子
- ▪ ▪ 孝宗子
- ▪ 列传第八 诸王五
- ▪ ▪ 世宗诸子
- ▪ ▪ 穆宗诸子
- ▪ ▪ 神宗诸子
- ▪ ▪ 光宗诸子
- ▪ ▪ 熹宗诸子
- ▪ ▪ 庄烈帝诸子
- ▪ 列传第九
- ▪ ▪ 宪宗五女
- ▪ ▪ 孝宗三女
- ▪ ▪ 睿宗二女
- ▪ ▪ 光宗九女
- ▪ ▪ 庄烈帝六女
- ▪ ▪ 世宗五女
- ▪ ▪ 穆宗六女
- ▪ ▪ 神宗十女
- ▪ ▪ 成祖五女
- ▪ ▪ 仁宗七女
- ▪ ▪ 宣宗二女
- ▪ ▪ 英宗八女
- ▪ ▪ 景帝一女
- ▪ ▪ 公主
- ▪ 列传第十 郭子兴 韩林儿
- ▪ 列传第十一 陈友谅 张士诚 方国珍 明玉珍
- ▪ 列传第十二
- ▪ ▪ 扩廓帖木儿蔡子英 陈友定伯颜子中等 把匝剌瓦尔密
- ▪ 列传第十三 徐达 常遇春
- ▪ 列传第十四 李文忠 邓愈 汤和 沐英
- ▪ 列传第十五 李善长 汪广洋
- ▪ 列传第十六 刘基(子琏璟) 宋濂 叶琛 章溢(子存道)
- ▪ 列传第十七 冯胜(兄国用) 傅友德 廖永忠(赵庸) 杨璟 胡美
- ▪ 列传第十八
- ▪ 列传第十九
- ▪ 列传第二十
- ▪ 列传第二十一
- ▪ 列传第二十二
- ▪ 列传第二十三
- ▪ 列传第二十四
- ▪ 列传第二十五
- ▪ 列传第二十六
- ▪ 列传第二十七
- ▪ 列传第二十八
- ▪ 列传第二十九
- ▪ 列传第三十
- ▪ 列传第三十一
- ▪ 列传第三十二 盛庸 平安 何福 顾成
- ▪ 列传第三十三
- ▪ 列传第三十四
- ▪ 列传第三十五
- ▪ ▪ 解缙 黄淮 胡广 金幼孜 胡俨
- ▪ 列传第三十六
- ▪ ▪ 杨士奇 杨荣曾孙旦 杨溥马愉
- ▪ 列传第三十七
- ▪ ▪ 蹇义 夏原吉俞士吉 李文郁 邹师颜
- ▪ 列传第三十八
- ▪ ▪ 郁新 赵羾 金忠 李庆 师逵 古朴向宝 陈寿马京 许思温刘季{虎} 刘辰 杨砥 虞谦吕升 仰瞻 严本 汤宗
- ▪ 列传第三十九
- ▪ ▪ 茹瑺 严震直 张紞毛泰亨 王钝 郑赐 郭资 吕震 李至刚方宾 吴中 刘观
- ▪ 列传第四十
- ▪ 列传第四十一
- ▪ ▪ 宋礼蔺芳 陈瑄王瑜 周忱
- ▪ 列传第四十二
- ▪ ▪ 张辅高士文 徐政 黄福 刘俊吕毅 刘昱 陈洽侯保 冯贵伍云 陈忠李任等 李彬 柳升崔聚 史安 陈镛 李宗昉 潘禋梁铭 王通陶季容 陈汀
- ▪ 列传第四十三
- ▪ ▪ 宋晟 薛禄郭义 金玉 刘荣 硃荣 费瓛 谭广 陈怀马亮蒋贵孙琬 任礼 赵安 赵辅 刘聚
- ▪ 列传第四十四
- ▪ 列传第四十五
- ▪ 列传第四十六
- ▪ 列传第四十七
- ▪ 列传第四十八
- ▪ 列传第四十九
- ▪ 列传第五十
- ▪ ▪ 尹昌隆 耿通陈谔 戴纶林长懋 陈祚郭循 刘球子钺釪陈鉴何观 钟同孟 杨集 章纶子玄应 廖庄 倪敬盛灊等 杨瑄子源 盛颙等
- ▪ 列传第五十一
- ▪ ▪ 李时勉 陈敬宗 刘铉萨琦 邢让李绍林瀚子庭昂 庭机孙燫 烃 谢鐸 鲁鐸赵永
- ▪ 列传第五十二
- ▪ ▪ 邹缉郑维桓 柯暹 弋谦黄骥 黄泽孔友谅 范济 聊让郭佑 胡仲伦 华敏 贾斌 左鼎练纲 曹凯许仕达 刘炜尚褫 单宇姚显 杨浩 张昭贺炀
- ▪ 列传第五十三
- ▪ ▪ 陶成子鲁 陈敏 丁瑄 王得仁子一夔 叶祯 伍骥 毛吉林锦 郭绪 姜昂子龙
- ▪ 列传第五十四
- ▪ ▪ 韩观 山云 萧授吴亮 方瑛陈友 李震王信都胜 郭鋐 彭伦 欧磐 张祐
- ▪ 列传第五十五
- ▪ ▪ 曹鼐 张益 邝埜 王佐丁铉等 孙祥谢泽 袁彬哈铭袁敏
- ▪ 列传第五十六
- ▪ 列传第五十七
- ▪ ▪ 高谷 胡濙 王直
- ▪ 列传第五十八
- ▪ ▪ 于谦子冕 吴宁 王伟
- ▪ 列传第五十九
- ▪ ▪ 王骥孙瑾 徐有贞 杨善李实 赵荣 霍瑄 沈固 王越
- ▪ 列传第六十
- ▪ ▪ 罗亨信 侯璡 杨宁 王来 孙原贞孙需 张宪 硃鉴 杨信民张骥竺渊耿定 王晟 邓颙 马谨 程信 白圭子钺 张瓚谢士元孔镛李时敏 邓廷瓚 王轼 刘丙
- ▪ 列传第六十一
- ▪ ▪ 杨洪子俊 从子能 信 石亨从子彪 从孙后 郭登 硃谦子永 孙晖等孙镗赵胜 范广
- ▪ 列传第六十二
- ▪ ▪ 史昭刘昭 李达 巫凯曹义 施聚 许贵子宁 周贤子玉欧信 王玺 鲁鉴子麟 孙经 刘宁周玺 庄鉴 彭清 姜汉子奭孙应熊 安国 杭雄
- ▪ 列传第六十三
- ▪ ▪ 卫青子颖 董兴 何洪刘雄 刘玉 仇钺 神英子周 曹雄子谦 冯祯 张俊李鋐 杨锐崔文
- ▪ 列传第六十四
- ▪ ▪ 李贤 吕原子常 岳正 彭时 商辂 刘定之
- ▪ 列传第六十五
- ▪ ▪ 王翱 年富 王竑 李秉 姚夔 王复 林聪 叶盛
- ▪ 列传第六十六
- ▪ ▪ 项忠 韩雍 余子俊阮勤 硃英 秦纮
- ▪ 列传第六十七
- ▪ ▪ 罗伦涂棐 章懋从子拯 黄仲昭 庄昶邹智 舒芬崔桐 马汝骥
- ▪ 列传第六十八
- ▪ 列传第六十九
- ▪ ▪ 徐溥 邱濬 刘健 谢迁 李东阳 王鏊 刘忠
- ▪ 列传第七十
- ▪ ▪ 王恕子承裕 马文升 刘大夏
- ▪ 列传第七十一
- ▪ ▪ 何乔新 彭韶 周经 耿裕 倪岳 闵珪 戴珊
- ▪ 列传第七十二
- ▪ ▪ 周洪谟 杨守陈弟守阯 子茂元 茂仁 张元祯陈音 傅瀚张昇 吴宽 傅珪 刘春 吴俨 顾清 刘瑞
- ▪ 列传第七十三
- ▪ ▪ 李敏叶淇 贾俊刘璋 黄绂 张悦张蓥 钟 曾鉴 梁璟王诏 徐恪李介子昆 黄珂 王鸿儒 丛兰 吴世忠
- ▪ 列传第七十四
- ▪ ▪ 韩文顾佐 陈仁 张敷华 杨守随弟守隅 许进子诰 赞论雍泰张津 陈寿 樊莹 熊绣 潘蕃 胡富 张泰 吴文度 张鼐冒政 王璟 李钦
- ▪ 列传第七十五
- ▪ ▪ 何鉴 马中锡 陆完 洪钟陈镐 蒋昇 陈金 俞谏 周南孙禄马昊
- ▪ 列传第七十六
- ▪ 列传第七十七
- ▪ ▪ 李文祥 孙磐徐珪 胡爟周时从 王雄 罗侨 叶钊刘天麒戴冠 黄巩 陆震 夏良胜万潮等 何遵刘校等
- ▪ 列传第七十八
- ▪ ▪ 杨廷和 梁储 蒋冕 毛纪 石珤 兄玠
- ▪ 列传第七十九
- ▪ 列传第八十
- ▪ 列传第八十一
- ▪ 列传第八十二
- ▪ 列传第八十三 王守仁(冀元亨)
- ▪ 列传第八十四 张璁(胡鐸) 桂萼 方献夫 夏言
- ▪ 列传第八十五
- ▪ 列传第八十六
- ▪ 列传第八十七
- ▪ 列传第八十八
- ▪ 列传第八十九
- ▪ 列传第九十
- ▪ 列传第九十一
- ▪ 列传第九十二
- ▪ 列传第九十三
- ▪ 列传第九十四
- ▪ 列传第九十五
- ▪ 列传第九十六
- ▪ 列传第九十七
- ▪ 列传第九十八
- ▪ 列传第九十九
- ▪ 列传第一百
- ▪ 列传第一百一
- ▪ 列传第一百二
- ▪ 列传第一百三
- ▪ 列传第一百四
- ▪ 列传第一百五
- ▪ 列传第一百六
- ▪ 列传第一百七
- ▪ 列传第一百八
- ▪ 列传第一百九
- ▪ 列传第一百十
- ▪ 列传第一百十一
- ▪ 列传第一百十二
- ▪ 列传第一百十三
- ▪ 列传第一百十四 海瑞(何以尚) 丘橓 吕坤 郭正域
- ▪ 列传第一百十五
- ▪ 列传第一百十六
- ▪ 列传第一百十七
- ▪ 列传第一百十八
- ▪ 列传第一百十九
- ▪ 列传第一百二十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一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二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三
- ▪ 列传第一百二十四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五
- ▪ 列传一百二十六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七
- ▪ 列传第一百二十八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九
- ▪ 列传第一百三十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一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二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三
- ▪ 列传第一百三十四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五
- ▪ 列传第一百三十六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七
- ▪ 列传第一百三十八 孙承宗(子鉁等)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九
- ▪ 列传第一百四十 杨嗣昌 吴甡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一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二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三
- ▪ 列传第一百四十四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五
- ▪ 列传第一百四十六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七
- ▪ 列传第一百四十八
- ▪ 列传一百四十九
- ▪ 列传第一百五十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一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二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三
- ▪ 列传第一百五十四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五
- ▪ 列传第一百五十六 曹文诏(弟文耀) 周遇吉 黄得功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七
- ▪ 列传第一百五十八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九
- ▪ 列传第一百六十
- ▪ 列传第一百六十一
- ▪ 列传第一百六十二
- ▪ 列传第一百六十三
- ▪ 列传第一百六十四
- ▪ 列传第一百六十五
- ▪ 列传第一百六十六
- ▪ 列传第一百六十七
- ▪ 列传第一百六十八 何腾蛟(章旷 傅作霖) 瞿式耜(汪皞等)
- ▪ 列传第一百六十九 循吏
- ▪ 列传第一百七十 儒林一
- ▪ 列传第一百七十一 儒林二
- ▪ 列传第一百七十二 儒林三
- ▪ ▪ 孔希学孔彦绳 颜希惠 曾质粹 孔闻礼 孟希文 仲于陛 周冕 程接道 程克仁 张文运 邵继祖 硃梴 硃墅
- ▪ 列传第一百七十三 文苑一
- ▪ 列传第一百七十四 文苑二
- ▪ 列传第一百七十五 文苑三
- ▪ 列传第一百七十六 文苑四
- ▪ 列传第一百七十七 忠义一
- ▪ 列传第一百七十八 忠义二
- ▪ 列传第一百七十九 忠义三
- ▪ 列传第一百八十 忠义四
- ▪ 列传第一百八十一 忠义五
- ▪ 列传第一百八十二 忠义六
- ▪ 列传第一百八十三 忠义七
- ▪ 列传第一百八十四 孝义
- ▪ ▪ 孝义一
- ▪ 列传第一百八十五 孝义二
- ▪ 列传第一百八十六 隐逸
- ▪ ▪ 张介福 倪瓚 徐舫 杨恒 陈洄 杨引 吴海 刘闵 杨黼 孙一元沈周 陈继儒
- ▪ 列传第一百八十七 方伎
- ▪ 列传第一百八十八 外戚
- ▪ 列传第一百八十九 列女一
- ▪ 列传第一百九十 列女二
- ▪ 列传第一百九十一 列女三
- ▪ 列传第一百九十二 宦官一
- ▪ ▪ 郑和侯显 金英兴安 范弘等 王振 曹吉祥刘永诚 怀恩覃吉 汪直 梁芳钱能等 何鼎邓原等 李广 蒋琮 刘瑾 张永谷大用魏彬等
- ▪ 列传第一百九十三 宦官二
- ▪ ▪ 李芳 冯保 张鲸 陈增陈奉 高淮 梁永杨荣 陈矩 王安魏忠贤 王体乾李永贞等 崔文升 张彝宪 高起潜 王承恩 方正化
- ▪ 列传第一百九十四 阉党
- ▪ ▪ 焦芳 刘宇 曹元 张彩韩福等 顾秉谦 魏广微等 崔呈秀吴淳夫等 刘志选梁梦环等 曹钦程石三畏等 王绍徽周应秋霍维华徐大化等 阎鸣泰 贾继春田尔耕 许显纯
- ▪ 列传第一百九十五 佞幸
- ▪ ▪ 纪纲 门达逮杲 李孜省 继晓 江彬许泰 钱宁 陆炳 邵元节 陶仲文 顾可学盛端明等
- ▪ 列传第一百九十六 奸臣
- ▪ ▪ 胡惟庸陈宁 陈瑛马麟等 严嵩赵文华等 周延儒 温体仁马士英阮大铖
- ▪ 列传第一百九十七 流贼
- ▪ ▪ 李自成 张献忠
- ▪ 列传第一百九十八 土司
- ▪ ▪ 湖广土司
- ▪ ▪ 施州施南宣抚司 散毛宣抚司 忠建宣抚司 容美宣抚司 永顺军民宣慰使司 保靖州军民宣慰使司
- ▪ 列传第一百九十九 四川土司
- ▪ ▪ 四川土司一
- ▪ 列传第二百 四川土司二
- ▪ ▪ 播州宣慰司 永宁宣抚司 酉阳宣抚司 石砫宣抚司
- ▪ 列传第二百一 云南土司
- ▪ ▪ 云南土司一
- ▪ 列传第二百二 云南土司二
- ▪ ▪ 姚安 鹤庆 武定 寻甸 丽江 元江 永昌 新化 威远 北胜 湾甸镇康 大侯 澜沧卫 麓川
- ▪ 列传第二百三 云南土司三
- ▪ 列传第二百四 贵州土司
- ▪ ▪ 贵阳 思南思州附 镇远 铜仁 黎平 安顺 都匀 平越 石阡新添金筑安抚司附
- ▪ 列传第二百五 广西土司
- ▪ ▪ 广西土司一 桂林 柳州 庆远 平乐 梧州 浔州 南宁
- ▪ 列传第二百六 广西土司二
- ▪ ▪ 太平 思明 思恩 镇安 田州 恩城 上隆 都康
- ▪ 列传第二百七 广西土司三
- ▪ ▪ 泗城 利州 龙州 归顺 向武 奉议 江州 思陵广东琼州府附
- ▪ 列传第二百八 外国一
- ▪ ▪ 朝鲜
- ▪ 列传第二百九 外国二
- ▪ ▪ 安南
- ▪ 列传第二百十 外国三
- ▪ ▪ 日本
- ▪ 列传第二百十一 外国四
- ▪ ▪ 琉球 吕宋 合猫里 美洛居 沙瑶呐哔啴 鸡笼 婆罗 麻叶甕 古麻刺朗 冯嘉施兰 文郎马神
- ▪ 列传第二百十二 外国五
- ▪ ▪ 占城宾童龙 真腊 暹罗 爪哇阇婆 苏吉丹 碟里 日罗夏治三佛齐
- ▪ 列传第二百十三 外国六
- ▪ ▪ 浡泥 满剌加 苏门答剌 须文达那 苏禄 西洋琐里 琐里 览邦淡巴 百花 彭亨 那孤儿 黎伐 南渤利 阿鲁 柔佛 丁机宜 巴喇西 佛郎机 和兰
- ▪ 列传第二百十四 外国七
- ▪ 列传第二百十五 外国八鞑靼
- ▪ 列传第二百十六 外国九瓦剌 朵颜(福余 泰宁)
- ▪ 列传第二百十七 西域一
- ▪ ▪ 哈密卫 柳城 火州 土鲁番
- ▪ 列传第二百十八 西域二 西番诸卫(西宁河州洮州岷州等番族诸卫)
- ▪ ▪ 安定卫 阿端卫 曲先卫 赤斤蒙古卫 沙州卫 罕东卫 罕东左卫 哈梅里
- ▪ 列传第二百十九 西域三
- ▪ 列传第二百二十 西域四
- ▪ 附录:张廷玉上明史表
杨洪,字宗道,六合人。祖政,明初以功为汉中百户。父璟,战死灵璧。洪嗣职,调开平。善骑射,遇敌辄身先突阵。初,从成祖北征,至斡难河,获人马而还。帝曰:“将才也。”令识其名,进千户。宣德四年命以精骑二百,专巡徼塞上。继命城西猫儿峪,留兵戍之。败寇于红山。
英宗立,尚书王骥言边军怯弱,由训练无人,因言洪能。诏加洪游击将军。洪所部才五百,诏选开平、独石骑兵益之,再进都指挥佥事。时先朝宿将已尽,洪后起,以敢战著名。为人机变敏捷,善出奇捣虚,未尝小挫。虽为偏校,中朝大臣皆知其能,有毁之者,辄为曲护,洪以是得展其才。
尚书魏源督边事,指挥杜衡、部卒李全皆讦奏洪罪。帝从源言,谪衡广西,执全付洪自治。寻命洪副都督佥事李谦守赤城、独石。谦老而怯,故与洪左。洪每调军,谦辄阴沮之。洪尝励将士杀敌,谦笑曰:“敌可尽乎?徒杀吾人耳。”御史张鹏劾罢谦,因命洪代,洪益自奋。朝廷亦厚待之,每奏捷,功虽微必叙。
洪初败兀良哈兵,执其部长朵栾帖木儿。既代谦任,复败其兵于西凉亭。帝赐敕嘉奖。又敕宣大总兵官谭广等曰:“此即前寇延绥,为指挥王祯所败者,去若军甚迩,顾不能扑灭,若视洪等愧不?”三年春,击寇于伯颜山。洪马蹶伤足,战益力,擒其部长也陵台等四人。追至宝昌州,又擒阿台答剌花等五人。寇大败,遁去。玺书慰劳,遣医视,进都指挥同知,赐银币。寻以谭广老,命充右参将佐之。洪建议加筑开平城,拓龙门所,自独石至潮河川,增置堠台六十。寻进都指挥使。与兀良哈兵战三岔口。又尝追寇至亦把秃河。再迁都督同知。九年,兀良哈寇延绥,洪与内臣韩政等出大同,至黑山迤北,邀破之克列苏。进左都督,军士蒙赏者九千九百余人。洪尝请给旗牌,不许。乃自制小羽箭、木牌令军中。有司论其专擅,帝不问。
十二年充总兵官,代郭竑镇宣府。自宣德以来,迤北未尝大举入寇。惟朵颜三卫众乘间扰边,多不过百骑,或数十骑。他将率巽軿,洪独以敢战至大将。诸部亦惮之,称为“杨王”。瓦剌可汗脱脱不花、太师也先皆尝致书于洪,并遗之马。洪闻于朝,敕令受之而报以礼。嗣后数有赠遗,帝方倚任洪,不责也。帝既北狩,道宣府,也先传帝命趣开门。城上人对曰:“所守者主上城池。天已暮,门不敢开。且洪已他往。”也先乃拥帝去。景帝监国,论前后功,封昌平伯。也先复令帝为书遗洪,洪封上之。时景帝已即位,驰使报洪:“上皇书,伪也。自今虽真书,毋受。”于是洪一意坚守。也先逼京师,急诏洪将兵二万入卫。比至,寇已退。敕洪与孙镗、范广等追击余寇。至霸州破之,获阿归等四十八人,还所掠人畜万计。及关,寇返斗,杀官军数百人,洪子俊几为所及。寇去,以功进侯,命率所部留京师,督京营训练,兼掌左府事。朝廷以洪宿将,所言多采纳。尝陈御寇三策,又奏请简汰三千诸营将校,不得以贫弱充伍,皆从之。
景泰元年,于谦以边警未息,宜令洪等条上方略。洪言四事,命兵部议行。都督宫聚、王喜、张斌先坐罪系狱,洪与石亨荐三人习战,请释令立功。诏已许,而言官劾其党邪挠政。帝以国家多事,务得人,置不问。上皇还,洪与石亨俱授奉天翊卫宣力武臣,予世券。明年夏,佩镇朔大将军印,还镇宣府。从子能、信充左右参将,其子俊为右都督,管三千营。洪自以一门父子官极品,手握重兵,盛满难居,乞休致,请调俊等他镇。帝不许。八月,以疾召还京,逾月卒。赠颍国公,谥武襄。妾葛氏自经以殉,诏赠淑人。
洪久居宣府,御兵严肃,士马精强,为一时边将冠。然未尝专杀,又颇好文学,尝请建学宣府,教诸将子弟。
子杰嗣,上言:“臣家一侯三都督,苍头得官者十六人,大惧不足报称。乞停苍头杨钊等职。”诏许之,仍令给俸。杰卒,无子,庶兄俊嗣。
俊,初以舍人从军。正统中累官署都指挥佥事,总督独石、永宁诸处边务。景帝即位,给事中金达奉使独石,劾俊贪侈,乃召还。也先犯京师,俊败其别部于居庸,进都督佥事。寻充右参将,佐硃谦镇宣府。太监喜宁数诱敌入寇,中朝患之,购擒斩宁者赏黄金千两,白金二万两,爵封侯。宁为都指挥江福所获,而俊冒其功。廷臣请如诏。帝以俊边将,职所当为,不允。加右都督,赐金币。
俊恃父势横恣,尝以私憾杖都指挥陶忠至死。洪惧,奏俊轻躁,恐误边事,乞令来京,随臣操练。许之。既至,言官交劾,下狱论斩。诏令随洪立功。未几,冒擒喜宁功事觉,诏追夺冒升官军,别赏福等,而降俊官,令剿贼自效。俄充游击将军,巡徼真、保、涿、易诸城,还督三千营训练。
景泰三年,俊上疏曰:“也先既弑其主,并其众,包藏祸心,窥伺边境,直须时动耳。闻其妻孥辎重去宣府才数百里。我缘边宿兵不下数十万,宜分为奇正以待,诱使来攻。正兵列营大同、宣府,坚壁观变,而出奇兵倍道捣其巢。彼必还自救,我军夹攻,可以得志。”疏下廷议,于谦等以计非万全,遂寝。团营初设,命俊分督四营。
明年复充游击将军,送瓦剌使归。至永宁,被酒,杖都指挥姚贵八十,且欲斩之。诸将力解而止。贵诉于朝,宣府参政叶盛亦论俊罪。以俊尝溃于独石,斥为败军之将。俊上疏自理,封还所赐敕书,以明己功。言官劾其跋扈,论斩,锢之狱。会杰卒,杰母魏氏请暂释俊营杰葬事。乃宥死,降都督佥事。旋袭洪职。家人告俊盗军储,再论死,输赎还爵。久之,又以阴事告俊。免死夺爵,命其子珍袭。
俊初守永宁、怀来,闻也先欲奉上皇还,密戒将士毋轻纳。既还,又言是将为祸本。及上皇复位,张軏与俊不协,言于朝,遂征下诏狱,坐诛。夺珍爵,戍广西。宪宗立,授龙虎卫指挥使。
能,字文敬。沈毅善骑射。从洪屡立功,为开平卫指挥使,进都指挥佥事。景泰元年进同知,充游击将军,沿边巡徼。寇犯蔚州,畏不进,复与纪广御寇野狐岭,败伤右膝,为御史张昊所劾。宥之。寻命与石彪各统精兵三千,训练备调遣。再加都督佥事,累进左副总兵,协守宣府。巡抚李秉劾其贪惰,弗问。五年召还,总神机营。天顺初,以左都督为宣府总兵官,与石彪破寇磨儿山,封武强伯。也先已死,孛来继兴,能欲约兀良哈共袭劫之,与以信砲。兵部劾其非计。帝以能志在灭贼,置不罪。寇犯宣府,能失利,复为兵部所劾,帝亦宥之。是年卒。无子,弟伦袭羽林指挥使。
信,字文实。幼从洪击敌兴州。贼将方跃马出阵前,信直前擒之,以是知名。累功至指挥佥事。正统末,进都指挥佥事,守柴沟堡。也先犯京师,入卫,进都指挥同知。
景泰改元,守怀来,寇入不能御。护饷永宁,闻砲声奔还,皆被劾。朝议以方用兵,不问。累进都督佥事,代能为左副总兵,协镇宣府。上言:“鹿角之制,临阵可捍敌马,结营可卫士卒,每队宜置十具。遇敌团牌拒前,鹿角列后,神铳弓矢相继迭发,则守无不固,战无不克。”从之。
天顺初,移镇延绥,进都督同知。明年破寇青阳沟,大获。封彰武伯,佩副将军印,充总兵官,镇守如故。延绥设总兵官佩印,自信始也。顷之,破寇高家堡。三年与石彪大破寇于野马涧。明年,寇二万骑入榆林,信击却之。追奔至金鸡峪,斩平章阿孙帖木儿,还所掠人畜万计。其冬,代李文镇大同。
宪宗即位,信自陈前后战功,予世券。成化元年冬御寇延绥无功,召还,督三千营。毛里孩据河套,命佩将军印,总诸镇兵往御。寇既渡河北去,已,复还据套,分掠水泉营及朔州,信等屡却之。寇遂东入大同。因诏信还镇大同。六年,信与副将徐恕、参将张瑛分道出塞,败寇于胡柴沟,获马五百余匹。玺书奖励。
信在边三十年,镇以安静,人乐为用。然性好营利。代王尝奏其违法事,诏停一岁禄。十三年冬卒于镇。赠侯,谥武毅。
洪父子兄弟皆佩将印,一门三侯伯。其时称名将者,推杨氏。昌平侯既废,能以流爵弗世。而信独传其子瑾,弘治初领将军宿卫。三传至曾孙炳。隆庆时,协守南京。召掌京营戎政,屡加少师。卒,谥恭襄。传子至孙崇猷。李自成陷京师,被杀。
石亨,渭南人。生有异状,方面伟躯,美髯及膝。其从子彪魁梧似之,须亦过腹。就饮酒肆,相者曰:“今平也,二人何乃有封侯相?”亨嗣世父职,为宽河卫指挥佥事。善骑射,能用大刀,每战辄摧破。
正统初,以获首功,累迁都指挥佥事。败敌黄牛坡,获马甚众。三年正月,敌三百余骑饮马黄河,亨追击至官山下,多所斩获。进都指挥同知。寻充左参将,佐武进伯硃冕守大同。六年上言:“边饷难继,请分大同左右、玉林、云川四卫军,垦净水坪迤西旷土,官给牛种,可岁增粮万八千石。”明年又言:“大同西路屯堡,皆临极边。玉林故城去右卫五十里,与东胜单于城接,水草便利。请分军筑垒,防护屯种。”诏皆允行。寻以败敌红城功,进都指挥使。敌犯延安,追至金山败之,再迁都督佥事。亨以国制搜将才未广,请仿汉、唐制,设军谋宏远、智识绝伦等科,令人得自陈,试验擢用,不专保举。报可。
十四年,与都督佥事马麟巡徼塞外。至箭豁山,败兀良哈众,进都督同知。是时,边将智勇者推杨洪,其次则亨。亨虽偏将,中朝倚之如大帅,故亨亦尽力。其秋,也先大举寇大同,亨及西宁侯宋瑛、武进伯硃冕等战阳和口。瑛、冕战没,亨单骑奔还。降官,募兵自效。
郕王监国,尚书于谦荐之。召掌五军大营,进右都督。无何,封武清伯。也先逼京师,命偕都督陶瑾等九将,分兵营九门外。德胜门当敌冲,特以命亨。于谦以尚书督军。寇薄彰义门,都督高礼等却之。转至德胜门外,亨用谦令,伏兵诱击,死者甚众。既而围孙镗西直门外,以亨救引却。相持五日,寇敛众遁。论功,亨为多,进侯。
景泰元年二月命佩镇朔大将军印,帅京军三万人,巡哨大同。遇寇,败之。其秋,予世袭诰券。易储,加亨太子太师。于谦立团营,命亨提督,充总兵官如故。
八年,帝将郊,宿斋宫,疾作不能行礼,召亨代。亨受命榻前,见帝病甚,遂与张軏、曹吉祥等谋迎立上皇。上皇既复辟,以亨首功,进爵忠国公。眷顾特异,言无不从。其弟侄家人冒功锦衣者五十余人,部曲亲故窜名“夺门”籍得官者四千余人。两京大臣,斥逐殆尽。纳私人重贿,引用太仆丞孙弘,郎中陈汝言、萧璁、张用瀚、郝璜、龙文、硃铨,员外郎刘本道为侍郎。时有语曰“硃三千,龙八百”。势焰熏灼,嗜进者竞走其门。既以私憾杀于谦、范广等,又以给事中成章、御史甘泽等九人尝攻其失,贬黜之。数兴大狱,构陷耿九畴、岳正,而戍杨瑄、张鹏,谪周斌、盛颙等。又恶文臣为巡抚,抑武臣不得肆,尽撤还。由是大权悉归亨。
亨无日不进见,数预政事。所请或不从,艴然见于辞色。即不召,必假事以入,出则张大其势,市权利。久之,帝不能堪,尝以语阁臣李贤。贤曰:“惟独断乃可。”帝然之。一日语贤曰:“阁臣有事,须燕见。彼武臣,何故频见?”遂敕左顺门,非宣召毋得纳总兵官。亨自此稀燕见。
亨尝白帝立碑于其祖墓。工部希亨指,请敕有司建立,翰林院撰文。帝以永乐以来,无为功臣祖宗立碑故事,责部臣,而令亨自立。初,帝命所司为亨营第。既成,壮丽逾制。帝登翔凤楼见之,问谁所居。恭顺侯吴瑾谬对曰:“此必王府。”帝曰:“非也。”瑾曰:“非王府,谁敢僭逾若此?”帝颔之。亨既权侔人主,而从子彪亦封定远侯,骄横如亨。两家蓄材官猛士数万,中外将帅半出其门。都人侧目。
三年秋,彪谋镇大同,令千户杨斌等奏保。帝觉其诈,收斌等拷问得实,震怒,下彪诏狱。亨惧,请罪。帝慰谕之。亨请尽削弟侄官,放归田里。帝亦不许。及鞫彪,得绣蟒龙衣及违式寝床诸不法事,罪当死。遂籍彪家,命亨养病。亨尝遣京卫指挥裴瑄出关市木,遣大同指挥卢昭追捕亡者。至是事觉,法司请罪亨,帝犹置不问。法司再鞫彪,言彪初为大同游击,以代王增禄为己功,王至跪谢。自是数款彪,出歌妓行酒。彪凌侮亲王,罪亦当死。因劾亨招权纳赇,肆行无忌,与术士邹叔彝等私讲天文,妄谈休咎,宜置重典。帝命锢彪于狱,亨闲住,罢朝参。时方议革“夺门”功,穷治亨党,由亨得官者悉黜,朝署一清。
明年正月,锦衣指挥逯杲奏亨怨望,与其从孙后等造妖言,蓄养无赖,专伺朝廷动静,不轨迹已著。廷臣皆言不可轻宥。乃下亨诏狱,坐谋叛律斩,没其家赀。逾月,亨瘐死,彪、后并伏诛。
彪骁勇敢战,善用斧。初以舍人从军。正统末,积功至指挥同知。也先逼京师,既退,追袭余寇,颇有斩获,进署都指挥佥事。
景泰改元,诏予实授,充游击将军,守备威远卫。敌围土城,彪用砲击死百余人,遁去。塞上日用兵,彪勇冠流辈,每战必捷,以故一岁中数迁,至都督佥事。
恃亨势,多纵家人占民产,又招纳流亡五十余户,擅越关置庄垦田,为给事中李侃、御史张奎所劾,请并罪亨。景帝皆宥不问,但令给还民产,遣流亡户复业而已。
三年冬,充右参将,协守大同。尝憾巡抚年富抑己不得逞。及英宗复辟,召彪还。亨方得志,彪遂诬奏富罪,致之狱。未几,进都督同知,再以游击将军赴大同备敌。与参将张鹏等哨磨儿山。寇千余骑来袭,彪率壮士冲击,斩把秃王,搴其旗,俘斩百二十人。追至三山墩,又斩七十二人。以是封定远伯,游击如故。
天顺二年命偕高阳伯李文赴延绥御寇,以疾召还,寻充总兵官。明年,寇二万骑入掠安边营。彪与彰武伯杨信等御之,连战皆捷。斩鬼力赤,追出塞转战六十余里,生擒四十余人,斩首五百余级,获马驼牛羊二万余,为西北战功第一。捷闻,进侯。彪本以战功起家,不藉父兄廕,然一门二公侯,势盛而骄,多行不义。谋镇大同,与亨表里握兵柄,为帝所疑。遂及于祸。
后,天顺元年进士,助亨筹画。都督杜清出亨门下,后造妖言,有“土木掌兵权”语,盖言杜也。事觉,后伏诛,清亦流金齿。
郭登,字元登,武定侯英孙也。幼英敏。及长,博闻强记,善议论,好谈兵。洪熙时,授勋卫。
正统中,从王骥征麓川有功,擢锦衣卫指挥佥事。又从沐斌征腾冲,迁署都指挥佥事。十四年,车驾北征,扈从至大同,超拜都督佥事,充参将,佐总兵官广宁伯刘安镇守。硃勇等军覆,仓猝议旋师。登告学士曹鼐、张益曰“车驾宜入紫荆关”,王振不从,遂及于败。当是时,大同军士多战死,城门昼闭,人心汹汹。登慷慨奋励,修城堞,缮兵械;拊循士卒,吊死问伤,亲为裹创傅药。曰:“吾誓与此城共存亡,不令诸君独死也。”八月,也先拥帝北去,经大同,使袁彬入城索金币。登闭城门,以飞桥取彬入。登与安及侍郎沈固、给事中孙祥、知府霍瑄等出谒,伏地恸哭。以金二万余及宋瑛、硃冕、内臣郭敬家资进帝,以赐也先等。是夕,敌营城西。登谋遣壮士劫营迎驾,不果。明日,也先拥帝去。
景帝监国,进都督同知,充副总兵。寻令代安为总兵官。十月,也先犯京师,登将率所部入援,先驰蜡书奏。奏至,敌已退。景帝优诏褒答,进右都督。登计京兵新集,不可轻用,上用兵方略十余事。
景泰元年春,侦知寇骑数千,自顺圣川入营沙窝。登率兵蹑之,大破其众,追至栲栳山,斩二百余级,得所掠人畜八百有奇。边将自土木败后,畏缩无敢与寇战。登以八百人破敌数千骑,军气为之一振,捷闻,封定襄伯,予世券。
四月,寇骑数千奄至,登出东门战。佯北,诱之入士城。伏起,敌败走。登度敌且复至,令军士赍毒酒、羊豕、楮钱,伪为祭冢者,见寇即弃走。寇至,争饮食之,死者甚众。六月,也先复以二千骑入寇,登再击却之。越数日,奉上皇至城外,声言送驾还。登与同守者设计,具朝服候驾月城内,伏兵城上,俟上皇入,即下月城闸。也先及门而觉,遂拥上皇去。
时镇守中官陈公忌登。会有发公奸赃者,公疑登使之,遂与登构。帝谓于谦曰:“大同,吾籓篱也。公与登如是,其何以守!”遣右监丞马庆代公还,登愈感奋。初,也先欲取大同为巢穴,故数来攻。及每至辄败,有一营数十人不还者。敌气慑,始有还上皇意。上皇既还,代王仕廛颂登功,乞降敕奖劳。兵部言登已封伯,乃止。
二年,登以老疾乞休,举石彪自代,且请令其子嵩宿卫。帝以嵩为散骑舍人,不听登辞。是时边患甫息,登悉心措置,思得公廉有为者与俱。遂劾奏沈固废事,而荐尚书杨宁、布政使年富。又言大同既有御史,又有巡按御史,佥都御史任宁宜止巡抚宣府。帝悉从之,以年富代固,而征还固及宁。其秋,以疾召还。登初至大同,士卒可战者才数百,马百余匹。及是马至万五千,精卒数万,屹然成巨镇。登去,大同人思之。
初,英宗过大同,遣人谓登曰:“朕与登有姻,何拒朕若是?”登奏曰:“臣奉命守城,不知其他。”英宗衔之。及复辟,登惧不免,首陈八事,多迎合。寻命掌南京中府事。明年召还。言官劾登结陈汝言获召,鞫实论斩。宥死,降都督佥事,立功甘肃。
宪宗即位,诏复伯爵,充甘肃总兵官。奏边军偿马艰甚,至鬻妻子。乞借楚、庆、肃三王府马各千匹,官酬其直。从之。用硃永等荐,召掌中府事,总神机营兵。成化四年复设十二团营,命登偕硃永提督。八年卒。赠侯,谥忠武。
登仪观甚伟,髯垂过腹。为将兼智勇,纪律严明,料敌制胜,动合机宜。尝以意造“搅地龙”、“飞天网”。凿深堑,覆以土木如平地。敌入围中,发其机,自相撞击,顷刻皆陷。又仿古制造偏箱车、四轮车,中藏火器,上建旗帜,钩环联络,布列成阵,战守皆可用。其军以五人为伍,教之盟于神祠,一人有功,五人同赏,罚亦如之。十伍为队,队以能挽六十斤弓者为先锋。十队领以一都指挥,令功无相挠,罪有专责,一时称善。
登事母孝,居丧秉礼。能诗,明世武臣无及者。无子,以兄子嵩为子。登谪甘肃,留家京师,嵩窘其衣食。登妾缝纫自给,几殆,弗顾。登还,欲黜之,以其婿于会昌侯,侯尝活己,隐忍不发。及卒,嵩遂袭爵。后以非登嫡嗣,止嵩身。子参降锦衣卫指挥使。
硃谦,夏邑人。永乐初,袭父职,为中都留守左卫指挥佥事。洪熙时,隶阳武侯薛禄,征北有功,进指挥使。宣德元年进万全都指挥佥事。
正统六年,与参将王真巡哨至伯颜山,遇寇击走之。次闵安山,遇兀良哈三百骑,又败之。追至莽来泉,寇越山涧遁去,乃还。时谦已迁都指挥同知,乃以为都指挥使。
八年充右参将,守备万全左卫。明年与杨洪破兀良哈兵于克列苏,进都督佥事。所部发其不法事,帝以方防秋,宥之。复以北征功,进都督同知。
帝北狩,也先拥至宣府城下,令开门。谦与参将纪广、都御史罗亨信不应,遂去。进右都督。与杨洪入卫,会寇已退,追袭之近畿。战失利,洪劾之。兵部并劾洪不救。景帝俱弗问。洪入总京营,廷议欲得如洪者代之,咸举谦。乃进左都督,充总兵官,镇守宣府。
景泰元年四月,寇三百骑入石烽口,复由故道去,降敕切责。逾月,复入犯。谦率兵御之,次关子口。寇数千骑突至,谦拒以鹿角,发火器击之,寇少却,如是数四。谦军且退,寇复来追。都督江福援之,亦失利。谦卒力战,寇不得入。六月复有二千骑南侵。谦遣都指挥牛玺等往御,战南坡。谦见尘起,率参将纪广等驰援。自巳至午,寇败遁。论功,封抚宁伯。是时,寇气甚骄,屡扰宣府、大同,意二城且旦夕下。而谦守宣府,郭登守大同,数挫其众。也先知二人难犯,始一意归上皇。八月,上皇还。道宣府,谦率子永出见,厚犒其使者。既而谦谬报寇五千骑毁墙入。察之,则也先贡使也。诏切责之,谦惶恐谢。明年二月,卒于镇。赠侯。子永袭。
谦在边久,善战。然勇而寡谋,故其名不若杨洪、石亨、郭登之著。成化中,谥武襄。
永,字景昌。伟躯貌,顾盼有威。初见上皇于宣府,数目属焉。景泰中,嗣爵奉朝请。英宗复辟,睹永识之曰:“是见朕宣府者耶?”永顿首谢,即日召侍左右,分领宣威营禁军。天顺四年,宣、大告警,命帅京军巡边。七年统三千营,寻兼神机营。宪宗立,改督团营,领三千营如故。
成化元年,荆、襄盗刘通作乱。命永与尚书白圭往讨。进师南漳,击斩九百有奇。会疾留南漳,而圭率大军破贼。永往会,道遇余贼,俘斩数百人。其秋复进讨石龙、冯喜,皆捷。论功,进侯。
毛里孩犯边,命佩将军印,会彰武伯杨信御之。会遣使朝贡,乃班师。六年,阿罗出寇延绥。复拜将军,偕都御史王越,都督刘玉、刘聚往讨,击败之苏家寨。寇万骑自双山堡分五道至,战于开荒川。寇少却,乘势驰之,皆弃辎重走。至牛家寨,遇都指挥吴瓚兵少,寇围之。指挥李镐、滕忠至,复力战。聚及都指挥范瑾、神英分据南山夹击,寇乃大败。斩首一百有六,获马牛数千,阿罗出中流矢遁。时斩获无多,然诸将咸力战追敌,边人以为数十年所未有。论功,予世侯。
阿罗出虽少挫,犹据河套。明年正月,寇屡入,永所部屡有斩获。三月复以万余骑分掠怀远诸堡。永与越等分兵为五,设伏败之,追至山口及滉忽都河,寇败走。而游击孙钺、蔡瑄别破他部于鹿窖山。捷闻,玺书奖劳。永等再请班师,皆不许。寇复以二万余骑入掠,击退之。岁将尽,乃召永还,留越总制三边。
十四年加永太子太保。明年冬,拜靖虏将军,东伐,以中官汪直监督军务。还,进爵保国公。又明年正月,延绥告警。命永为将军,越提督军务,直仍监督,分道出塞。越与直选轻骑出孤店关,俘寇于威宁海子。而永率大军由南路出榆林,不见寇,道回远,费兵食巨万,马死者五千余匹。于是越得封伯,直廕锡逾等,而永无功,赏不行。久之。进太子太傅。十七年二月,复偕直、越出师大同,御亦思马,获首功百二十,遂赐袭世公。
十九年秋,小王子入边,宣、大告急。越与直已得罪,以永为镇朔大将军,中官蔡新监其军,督诸将周玉、李玙等击败之。还,仍督团营。或投匿名书言永图不轨。永乞解兵柄,不许。其冬,手敕加太傅、太子太师。弘治四年监修太庙成,进太师。
永治军严肃,所至多奏功。前后八佩将军印,内总十二团营兼掌都督府,列侯勋名无与比。九年卒。追封宣平王,谥武毅,子晖嗣。给事中王廷言永功不当公,朝议止予袭一世,后皆侯。诏可。
晖,字东阳。长身美髯,人称其威重类父。又屡从父塞下,历行阵,时以为才。弘治五年授勋卫。年垂五十,始嗣爵,分典神机营。十三年更置京营大帅,命晖督三千营兼领右府事。
火筛入大同,平江伯陈锐等不能御,命晖佩大将军印代之。比至,寇已退,乃还。明年春,火筛连小王子,大入延绥、宁夏。右都御史史琳请济师。复命晖佩大将军印,统都督李俊、李澄、杨玉、马仪、刘宁五将往,而以中官苗逵监其军。至宁夏,寇已饱掠去,乃与琳、逵率五路师捣其巢于河套。寇已徙帐,仅斩首三级,获马驼牛羊千五百以归。未几,寇入固原,转掠平凉、庆阳,关中大震。两镇将婴城不敢战,而晖等畏怯不急赴。比至,斩首十二人,还所掠生口四千,遂以捷闻。
是役也,大帅非制胜才,师行纡回无纪律,边民死者遍野。诸郡困转输饷军,费八十余万。他征发称是,先后仅获首功十五级。廷臣连章劾三人罪,帝不问。已而上捣巢有功将士万余人,尚书马文升、大学士刘健持之,帝先入逵等言,竟录二百十人,署职一级,余皆被赉。及班师,帝犹遣中官赍羊酒迎劳。言官极论晖罪,终不听,以晖总督团营,领三千营右府如故。
武宗即位,寇大入宣府,复命晖偕逵、琳帅师往。寇转掠大同,参将陈雄击斩八十余级,还所掠人口二千七百有奇。晖等奏捷,列有功将士二万余人,兵部侍郎阎仲宇、大理丞邓璋往勘,所报多不实。终以逵故,众咸给赐。刘瑾用事,晖等更奏录功太薄,请依成化间白狐庄例。兵部力争,不纳,竟从晖言,得擢者千五百六十三人,晖加太保。正德六年卒。
子麒,袭侯,尝充总兵官,镇两广。与姚镆平田州,诛岑猛,加太子太保。嘉靖初,召还。久之,守备南京,卒。子岳嗣,亦守备南京。隆庆中卒。四传至孙国弼。天启中,杨涟劾魏忠贤,国弼亦乞速赐处分。忠贤怒,停其岁禄。崇祯时,总督京营。温体仁柄国,国弼抗疏劾之。诏捕其门客及缮疏者下狱,停禄如初。及至南京,进保国公。乃与马士英、阮大铖相结,以讫明亡。
孙镗,字振远,东胜州人。袭济阳卫指挥同知。用硃勇荐,进署指挥使。正统末,擢指挥佥事,充左参将,从总兵官徐恭讨叶宗留。败贼金华,复破之乌龙岭。
英宗北狩,景帝召镗还,超擢都督佥事,典三千营。也先将入犯,进右都督,充总兵官,统京军一万御之紫荆关。将发,寇已入,遂营都城外。寇薄德胜门,为于谦等所却,转至西直门。镗与大战,斩其前锋数人。寇稍北,镗逐之,寇益兵围镗。镗力战不解。高礼、毛福寿来援,礼中流矢。会石亨兵至,寇乃退。诏镗副杨洪追之,战于涿州深沟,颇有斩获。师还,仍典营务。
景泰初,杨洪劾镗下狱。石亨请赦镗,江渊亦言城下之役,惟镗战最力,乃释之。
三年冬充副总兵,协郭登镇大同。登节制严,镗不得逞,欲与分军,且令子百户宏侮登。帝械宏,竟以镗故贳之。召还,典三千营如故。英宗复辟,以“夺门”功封怀宁伯,寻予世券。
天顺初,甘肃告警,诏镗充总兵官,帅京军往讨。将陛辞,病宿朝房。夜二鼓,太监曹吉祥、昭武伯曹钦反。其部下都指挥马亮告变于恭顺侯吴瑾,瑾趋语镗。镗草奏,叩东长安门,自门隙投入内廷,始得集兵缚吉祥,守皇城诸门。镗走太平侯张瑾家,邀兵击贼,瑾不敢出。镗仓猝复走宣武街,急遣二子辅、軏呼征西将士,绐之曰:“刑部囚反狱,获者重赏。”众稍聚至二千人,始语之故。时已黎明,遂击钦。钦方攻东长安门,不得入,转攻东安门。镗兵追及,贼稍散。軏斫钦中膊,軏亦被杀。钦知事不成,窜归其家,犹督众拒镗力战,至晡始定。论功第一,进爵世侯,仍典三千营。赠軏百户,世袭。
镗粗猛善战,然数犯法。初贿太监金英,得迁都督。事觉,论斩,景帝特宥之。天顺末,以受将士贿,屡被劾。不自安,求退。诏解营务及府军前卫事,犹掌左府。
宪宗即位,中官牛玉得罪。镗坐与玉婚,停禄闲住。寻陈情,予半禄。已,复自陈功状,给禄如故。成化七年卒。赠涞国公,谥武敏。
子辅请嗣,吏部言“夺门”功,例不得世传。帝以镗捕反者,予之。传子至孙应爵,正德中总督团营。四传至曾孙世忠。万历中镇守湖广,总督漕运凡二十年。又三传至孙维籓。流贼陷京师,被杀。
镗之冒“夺门”功封伯爵也,都督董兴及曹义、施聚、赵胜等皆乘是时冒封,予世券。兴、义、聚自有传。
赵胜,字克功,迁安人。袭职为永平卫指挥使。正统末,御寇西直门,进都指挥佥事。天顺初,与孙镗等预“夺门”功,超迁都督佥事。又与镗击反者曹钦,进同知。孛来犯甘肃,胜与李杲充左右参将,从白圭西征至固原,击寇,却之。宪宗立,典鼓勇营训练。成化改元,山西告警,拜将军。次雁门,寇已退,乃还。明年复出延绥御寇。会方纳款,遂旋师。寻典耀武营。四年充总兵官,镇辽东。七年召典五军营,已,改三千营。加思兰犯宣府,诏胜为将军,统京兵万人御之,亦以寇遁召还。久之,进左都督,加太子太保。十九年封昌宁伯。
胜初与李杲并有名。后屡督大师,未见敌,无功,夤缘得封,名大损。后加太保,营万贵妃茔,堕崖石间死。赠侯,谥壮敏。弘治初,孙鉴乞袭爵。吏部言胜无功,不当传世,乃授锦衣卫指挥使。
范广,辽东人。正统中嗣世职,为宁元卫指挥佥事,进指挥使。十四年,积功迁辽东都指挥佥事。
广精骑射,骁勇绝伦。英宗北狩,廷议举将材,尚书于谦荐广。擢都督佥事,充左副总兵,为石亨副。也先犯京师,广跃马陷阵,部下从之,勇气百倍。寇退,又追败之紫荆关。录功,命实授。俄进都督同知,出守怀来。寻召还。
景泰元年二月,亨出巡边。时都督卫颖统大营,命广协理。三月,寇犯宣府。敕兵部会诸营将遴选将材,佥举广。命充总兵官偕都御史罗通督兵巡哨,驻居庸关外。数月还京,副石亨提督团营军马。
亨所为不法,其部曲多贪纵,广数以为言。亨衔之,谮罢广,止领毅勇一营。广又与都督张軏不相能。及英宗复辟,亨、軏恃“夺门”功,诬广党附于谦,谋立外籓,遂下狱论死。子升戍广西,籍其家,以妻孥第宅赐降丁。明年春,軏早朝还,途中为拱揖状。左右怪问之,曰:“范广过也。”遂得疾不能睡,痛楚月余而死。成化初,廷臣讼广冤。命子升乃袭世职。
广性刚果。每临阵,身先士卒,未尝败衄。一时诸将尽出其下,最为于谦所信任,以故为侪辈所忌。
赞曰:杨洪、石亨辈,遭时多事,奋爪牙之力,侯封世券,照耀一门,酬庸亦过厚矣。洪知盛满可惧,而亨邪狠粗傲,怙宠而骄,其赤族宜哉。硃谦勇略不及郭登,登乃无后,而谦子永,进爵上公,子孙世侯勿绝。孙镗、范广善战略相等,而广以冤死。所遇有幸有不幸,相去岂不远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