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明史
- ▪ 本纪第一 太祖一
- ▪ 本纪第二 太祖二
- ▪ 本纪第三 太祖三
- ▪ 本纪第四 恭闵帝
- ▪ 本纪第五 成祖一
- ▪ 本纪第六 成祖二
- ▪ 本纪第七 成祖三
- ▪ 本纪第八 仁宗
- ▪ 本纪第九 宣宗
- ▪ 本纪第十 英宗前纪
- ▪ 本纪第十一 景帝
- ▪ 本纪第十二 英宗后纪
- ▪ 本纪第十三 宪宗一
- ▪ 本纪第十四 宪宗二
- ▪ 本纪第十五 孝宗
- ▪ 本纪第十六 武宗
- ▪ 本纪第十七 世宗一
- ▪ 本纪第十八 世宗二
- ▪ 本纪第十九 穆宗
- ▪ 本纪第二十 神宗一
- ▪ 本纪第二十一 神宗二
- ▪ ▪ 光宗
- ▪ 本纪第二十二 熹宗
- ▪ 本纪第二十三 庄烈帝一
- ▪ 本纪第二十四 庄烈帝二
- ▪ 志第一 天文一
- ▪ 志第二 天文二
- ▪ ▪ 填星
- ▪ ▪ 岁星
- ▪ ▪ 荧惑
- ▪ ▪ 太白
- ▪ ▪ 辰星
- ▪ 志第三 天文三
- ▪ 志第四 五行一(水)
- ▪ 志第五 五行二(火 木)
- ▪ 志第六 五行三(金 土)
- ▪ 志第七 历一
- ▪ 志第八 历二
- ▪ 志第九 历三
- ▪ 志第十 历四
- ▪ 志第十一 历五
- ▪ 志第十二 历六
- ▪ ▪ 木星
- ▪ ▪ 火星
- ▪ ▪ 土星
- ▪ ▪ 金星
- ▪ ▪ 水星
- ▪ ▪ 步四馀
- ▪ 志第十三 历七
- ▪ 志第十四 历八
- ▪ 志第十五 历九
- ▪ 志第十六 地理一
- ▪ 志第十七 地理二
- ▪ ▪ 山东山西
- ▪ 志第十八 地理三
- ▪ ▪ 河南陕西
- ▪ ▪ 宁夏左屯卫
- ▪ 志第十九 地理四
- ▪ ▪ 四川江西
- ▪ ▪ 守御礼州后千户所
- ▪ 志第二十 地理五
- ▪ ▪ 湖广浙江
- ▪ ▪ 上爱茶峒长官司
- ▪ 志第二十一 地理六
- ▪ ▪ 福建 广东 广西
- ▪ 志第二十二 地理七
- ▪ ▪ 云南 贵州
- ▪ ▪ 促瓦长官司
- ▪ 志第二十三 礼一(吉礼一)
- ▪ ▪ 分献陪祀
- ▪ ▪ 坛壝之制
- ▪ ▪ 神位祭器玉帛牲牢祝册之数
- ▪ ▪ 遣官祭祀
- ▪ ▪ 分献陪祀
- ▪ ▪ 玉帛牲牢
- ▪ ▪ 祝册
- ▪ ▪ 笾豆之实
- ▪ ▪ 祭祀杂议诸仪
- ▪ ▪ 祭祀日期
- ▪ ▪ 习仪
- ▪ ▪ 斋戒
- ▪ 志第二十四 礼二(吉礼二)
- ▪ ▪ 郊祀之制
- ▪ ▪ 大雩
- ▪ ▪ 郊祀配位
- ▪ ▪ 郊祀仪注
- ▪ ▪ 祈谷
- ▪ ▪ 大飨礼
- ▪ ▪ 令节拜天
- ▪ 志第二十五 礼三(吉礼三)
- ▪ ▪ 社稷
- ▪ ▪ 朝日夕月
- ▪ ▪ 先农
- ▪ ▪ 先蚕
- ▪ ▪ 高禖
- ▪ ▪ 祭告
- ▪ ▪ 祈报
- ▪ ▪ 神祇坛
- ▪ ▪ 星辰坛
- ▪ ▪ 灵星诸神
- ▪ ▪ 太岁月将风云雷雨之祀
- ▪ ▪ 岳镇海渎山川之祀
- ▪ ▪ 城隍
- ▪ 志第二十六 礼四(吉礼四)
- ▪ ▪ 京师九庙
- ▪ ▪ 圣师
- ▪ ▪ 旗纛
- ▪ ▪ 五祀
- ▪ ▪ 马神
- ▪ ▪ 南京神庙
- ▪ ▪ 功臣庙
- ▪ ▪ 三皇
- ▪ ▪ 历代帝王陵庙
- ▪ ▪ 至圣先师子孔庙祀
- ▪ ▪ 诸神祠
- ▪ ▪ 厉坛
- ▪ 志第二十七 礼五(吉礼五)
- ▪ ▪ 荐新
- ▪ ▪ 宗庙之制
- ▪ ▪ 禘佩
- ▪ ▪ 时享
- ▪ ▪ 加上谥号
- ▪ ▪ 庙讳
- ▪ 志第二十八 礼六(吉礼六)
- ▪ ▪ 功臣配飨
- ▪ ▪ 王国宗庙
- ▪ ▪ 奉先殿
- ▪ ▪ 奉慈殿
- ▪ ▪ 献皇帝庙
- ▪ ▪ 亲王从飨
- ▪ ▪ 群臣家庙
- ▪ 志第二十九 礼七(嘉礼一)
- ▪ ▪ 诸司朝觐仪
- ▪ ▪ 登极仪
- ▪ ▪ 大朝仪
- ▪ ▪ 常朝仪
- ▪ ▪ 皇太子亲王朝仪
- ▪ ▪ 诸王来朝仪
- ▪ ▪ 中宫受朝仪
- ▪ ▪ 朝贺东宫仪
- ▪ ▪ 大宴仪
- ▪ ▪ 上尊号徽号仪
- ▪ 志第三十 礼八(嘉礼二)
- ▪ ▪ 册皇后仪
- ▪ ▪ 册皇太子及皇太子妃仪
- ▪ ▪ 册亲王及王妃仪
- ▪ ▪ 皇帝加元服仪
- ▪ ▪ 皇太子皇子冠礼
- ▪ ▪ 品官冠礼
- ▪ ▪ 庶人冠礼
- ▪ 志第三十一 礼九(嘉礼三)
- ▪ ▪ 东宫出阁讲学仪
- ▪ ▪ 诸王读书仪
- ▪ ▪ 经筵
- ▪ ▪ 日讲
- ▪ ▪ 皇帝视学仪
- ▪ ▪ 天子纳后仪
- ▪ ▪ 皇太子纳妃仪
- ▪ ▪ 亲王婚礼
- ▪ ▪ 公主婚礼
- ▪ ▪ 品官婚礼
- ▪ ▪ 庶人婚礼
- ▪ 志第三十二 礼十(嘉礼四 宾礼)
- ▪ ▪ 遣使之蕃国仪
- ▪ ▪ 蕃国遣使进表仪
- ▪ ▪ 巡狩之制
- ▪ ▪ 东宫监国
- ▪ ▪ 皇太孙监国
- ▪ ▪ 颁诏仪
- ▪ ▪ 迎接诏赦仪
- ▪ ▪ 进书仪
- ▪ ▪ 进表笺仪
- ▪ ▪ 乡饮酒礼
- ▪ ▪ 蕃王朝贡礼
- ▪ ▪ 品官相见礼
- ▪ ▪ 庶人相见礼
- ▪ 志第三十三 礼十一(军礼)
- ▪ ▪ 亲征
- ▪ ▪ 遣将
- ▪ ▪ 禡祭
- ▪ ▪ 受降
- ▪ ▪ 奏凯献俘
- ▪ ▪ 论功行赏
- ▪ ▪ 大阅
- ▪ ▪ 大射
- ▪ ▪ 救日伐鼓
- ▪ 志第三十四 礼十二(凶礼一)
- ▪ ▪ 山陵
- ▪ ▪ 山陵
- ▪ 志第三十五 礼十三(凶礼二)
- ▪ ▪ 兴宗帝后陵寝
- ▪ ▪ 睿宗帝后陵寝
- ▪ ▪ 皇妃等丧葬
- ▪ ▪ 皇太子及妃丧葬
- ▪ ▪ 皇后陵寝
- ▪ ▪ 诸王及妃公主丧葬诸仪
- ▪ 志第三十六 礼十四(凶礼三)
- ▪ ▪ 中宫为父祖丧仪
- ▪ ▪ 遣使临吊仪
- ▪ ▪ 遣使册赠王公大臣仪
- ▪ ▪ 忌辰
- ▪ ▪ 乘舆受蕃国王讣奏仪
- ▪ ▪ 乘舆为王公大臣举哀仪
- ▪ ▪ 乘舆临王公大臣丧仪
- ▪ ▪ 谒祭陵庙
- ▪ ▪ 赐祭葬
- ▪ ▪ 丧葬之制
- ▪ ▪ 碑碣
- ▪ ▪ 赐谥
- ▪ ▪ 品官丧礼
- ▪ ▪ 士庶人丧礼
- ▪ ▪ 服纪
- ▪ 志第三十七 乐一
- ▪ 志第三十八 乐二
- ▪ ▪ 九庙时祫乐章
- ▪ ▪ 乐章一
- ▪ 志第三十九 乐三
- ▪ ▪ 乐章二
- ▪ ▪ 嘉靖间续定庆成宴乐章
- ▪ 志第四十 仪卫
- ▪ 志第四十一 舆服一
- ▪ 志第四十二 舆服二
- ▪ 志第四十三 舆服三
- ▪ 志第四十四 舆服四
- ▪ 志第四十五 选举一
- ▪ 志第四十六 选举二
- ▪ 志第四十七 选举三
- ▪ 志第四十八 职官一
- ▪ 志第四十九 职官二
- ▪ 志第五十 职官三
- ▪ 志第五十一 职官四
- ▪ 志第五十二 职官五
- ▪ 志第五十三 食货一
- ▪ ▪ 户口 田制屯田 庄田
- ▪ 志第五十四 食货二
- ▪ ▪ 赋役
- ▪ 志第五十五 食货三
- ▪ ▪ 漕运 仓库
- ▪ 志第五十六 食货四
- ▪ ▪ 盐法 茶法
- ▪ 志第五十七 食货五
- ▪ ▪ 钱钞 坑冶附铁冶铜场 商税 市舶 马市
- ▪ 志第五十八 食货六
- ▪ ▪ 上供采造 采造 柴炭 采木 珠池 织造 烧造 俸饷 会计
- ▪ 志第五十九 河渠一
- ▪ ▪ 黄河上
- ▪ 志第六十 河渠二
- ▪ ▪ 黄河下
- ▪ 志第六十一 河渠三
- ▪ ▪ 运河上
- ▪ 志第六十二 河渠四
- ▪ ▪ 运河下 海运
- ▪ 志第六十三 河渠五
- ▪ ▪ 淮河 泇河 卫河 漳河 沁河 滹沱河 桑乾河 胶莱河
- ▪ 志第六十四 河渠六
- ▪ ▪ 直省水利
- ▪ 志第六十五 兵一
- ▪ 志第六十六 兵二卫所 班军
- ▪ ▪ 土官
- ▪ ▪ 福建都司
- ▪ ▪ 福建行都司
- ▪ ▪ 江西都司
- ▪ ▪ 广东都司
- ▪ ▪ 后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直隶旧为北平都司,有北平三护卫,后俱为亲军。其不系北平旧卫者,俱永乐以后添设。
- ▪ ▪ 大宁都司
- ▪ ▪ 万全都司宣德五年,分直隶及山西等处卫所添设。
- ▪ ▪ 山西都司旧有太原三护卫,后革。蒲州千户所,改属直隶,广昌千户所,改属万全都司
- ▪ ▪ 山西行都司旧有蔚州卫,后改属万全都司
- ▪ ▪ 南京卫所亲军卫
- ▪ ▪ 五军都督府属 左军都督府本府所属卫,仍隶北京左府。
- ▪ ▪ 右军都督府本府所属卫,仍隶北京右府。
- ▪ ▪ 中军都督府本府所属卫,仍隶北京中府。
- ▪ ▪ 前军都督府本府所属卫,仍隶北京前府。
- ▪ ▪ 陕西都司
- ▪ ▪ 广西都司
- ▪ ▪ 中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直隶
- ▪ ▪ 中都留守司
- ▪ ▪ 河南都司
- ▪ ▪ 前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直隶
- ▪ ▪ 湖广都司
- ▪ ▪ 后军都督府本府所属卫,仍隶北京后府。
- ▪ ▪ 福建都司
- ▪ ▪ 福建行都司
- ▪ ▪ 江西都司
- ▪ ▪ 广东都司
- ▪ ▪ 湖广行都司以湖广都司卫所改设
- ▪ ▪ 兴都留守司
- ▪ ▪ 山西行都司
- ▪ ▪ 北平三护卫
- ▪ ▪ 后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北平都司
- ▪ ▪ 贵州都司旧有层台、重安二千户所,俱革。旧有平伐长官司,后隶贵阳府。旧有平浪、九名九姓独山州二长官司,后隶都匀府。
- ▪ ▪ 土官
- ▪ ▪ 中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直隶
- ▪ ▪ 中都留守司
- ▪ ▪ 辽东都司
- ▪ ▪ 山东都司
- ▪ ▪ 右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云南都司
- ▪ ▪ 贵州都司
- ▪ ▪ 四川都司
- ▪ ▪ 河南都司旧有洛阳中护卫,后并汝州卫。
- ▪ ▪ 前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直隶
- ▪ ▪ 湖广都司旧有武昌右千户所,革。
- ▪ ▪ 土官
- ▪ ▪ 广西都司
- ▪ ▪ 云南都司旧有鹤庆、通海二千户所,革
- ▪ ▪ 土官
- ▪ ▪ 山西三护卫
- ▪ ▪ 五军都督府所属卫所 左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浙江都司
- ▪ ▪ 辽东都司
- ▪ ▪ 山东都司旧有青州左护卫,后改天津右卫。旧有贵州护卫,革
- ▪ ▪ 右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直隶
- ▪ ▪ 陕西都司旧有阶州卫、沙州卫、灵山千户所,后俱革。
- ▪ ▪ 陕西行都司洪武十二年添设
- ▪ ▪ 四川都司旧有浦江关军民千户所,后革
- ▪ ▪ 土官
- ▪ ▪ 四川行都司旧无,后设。旧有建昌前卫,后革
- ▪ ▪ 都司一奴儿干都司 卫三百八十四
- ▪ ▪ 所二十四
- ▪ ▪ 站七
- ▪ ▪ 地面七
- ▪ ▪ 寨一
- ▪ ▪ 卫六
- ▪ ▪ 都指挥使司二
- ▪ ▪ 指挥使司一
- ▪ ▪ 宣尉使司三
- ▪ ▪ 招讨司六
- ▪ ▪ 万户府四
- ▪ ▪ 千户所十七
- ▪ ▪ 上十二卫
- ▪ ▪ 五军都督府所属卫所 左军都督府
- ▪ ▪ 在外 浙江都司
- ▪ 志第六十七 兵三
- ▪ ▪ 边防 海防江防 民壮 士兵 乡兵
- ▪ 志第六十八 兵四
- ▪ 志第六十九 刑法一
- ▪ 志第七十 刑法二
- ▪ 志第七十一 刑法三
- ▪ 志第七十二 艺文一
- ▪ 志第七十三 艺文二
- ▪ 志第七十四 艺文三
- ▪ 志第七十五 艺文四
- ▪ 表第一 诸王世表一
- ▪ 表第二 诸王世表二
- ▪ 表第三 诸王世表三
- ▪ 表第四 诸王世表四
- ▪ 表第五 诸王世表五
- ▪ 表第六 功臣世表一
- ▪ 表第七 功臣世表二
- ▪ 表第八 功臣世表三
- ▪ 表第九 外戚恩泽侯表
- ▪ 表第十 宰辅年表一
- ▪ 表第十一 宰辅年表二
- ▪ 表第十二 七卿年表一
- ▪ 表第十三 七卿年表二
- ▪ 列传第一 后妃
- ▪ ▪ 后妃一
- ▪ 列传第二 后妃二
- ▪ 列传第三
- ▪ ▪ 兴宗孝康皇帝孝康皇后 吕太后 睿宗献皇帝献皇后
- ▪ 列传第四 诸王
- ▪ ▪ 诸王一
- ▪ 列传第五 诸王二
- ▪ 列传第六 诸王三
- ▪ ▪ 太祖诸子三
- ▪ ▪ 兴宗诸子
- ▪ ▪ 惠帝诸子
- ▪ ▪ 成祖诸子
- ▪ 列传第七 诸王四
- ▪ ▪ 仁宗诸子
- ▪ ▪ 英宗诸子
- ▪ ▪ 景帝子
- ▪ ▪ 宪宗诸子
- ▪ ▪ 孝宗子
- ▪ 列传第八 诸王五
- ▪ ▪ 世宗诸子
- ▪ ▪ 穆宗诸子
- ▪ ▪ 神宗诸子
- ▪ ▪ 光宗诸子
- ▪ ▪ 熹宗诸子
- ▪ ▪ 庄烈帝诸子
- ▪ 列传第九
- ▪ ▪ 宪宗五女
- ▪ ▪ 孝宗三女
- ▪ ▪ 睿宗二女
- ▪ ▪ 光宗九女
- ▪ ▪ 庄烈帝六女
- ▪ ▪ 世宗五女
- ▪ ▪ 穆宗六女
- ▪ ▪ 神宗十女
- ▪ ▪ 成祖五女
- ▪ ▪ 仁宗七女
- ▪ ▪ 宣宗二女
- ▪ ▪ 英宗八女
- ▪ ▪ 景帝一女
- ▪ ▪ 公主
- ▪ 列传第十 郭子兴 韩林儿
- ▪ 列传第十一 陈友谅 张士诚 方国珍 明玉珍
- ▪ 列传第十二
- ▪ ▪ 扩廓帖木儿蔡子英 陈友定伯颜子中等 把匝剌瓦尔密
- ▪ 列传第十三 徐达 常遇春
- ▪ 列传第十四 李文忠 邓愈 汤和 沐英
- ▪ 列传第十五 李善长 汪广洋
- ▪ 列传第十六 刘基(子琏璟) 宋濂 叶琛 章溢(子存道)
- ▪ 列传第十七 冯胜(兄国用) 傅友德 廖永忠(赵庸) 杨璟 胡美
- ▪ 列传第十八
- ▪ 列传第十九
- ▪ 列传第二十
- ▪ 列传第二十一
- ▪ 列传第二十二
- ▪ 列传第二十三
- ▪ 列传第二十四
- ▪ 列传第二十五
- ▪ 列传第二十六
- ▪ 列传第二十七
- ▪ 列传第二十八
- ▪ 列传第二十九
- ▪ 列传第三十
- ▪ 列传第三十一
- ▪ 列传第三十二 盛庸 平安 何福 顾成
- ▪ 列传第三十三
- ▪ 列传第三十四
- ▪ 列传第三十五
- ▪ ▪ 解缙 黄淮 胡广 金幼孜 胡俨
- ▪ 列传第三十六
- ▪ ▪ 杨士奇 杨荣曾孙旦 杨溥马愉
- ▪ 列传第三十七
- ▪ ▪ 蹇义 夏原吉俞士吉 李文郁 邹师颜
- ▪ 列传第三十八
- ▪ ▪ 郁新 赵羾 金忠 李庆 师逵 古朴向宝 陈寿马京 许思温刘季{虎} 刘辰 杨砥 虞谦吕升 仰瞻 严本 汤宗
- ▪ 列传第三十九
- ▪ ▪ 茹瑺 严震直 张紞毛泰亨 王钝 郑赐 郭资 吕震 李至刚方宾 吴中 刘观
- ▪ 列传第四十
- ▪ 列传第四十一
- ▪ ▪ 宋礼蔺芳 陈瑄王瑜 周忱
- ▪ 列传第四十二
- ▪ ▪ 张辅高士文 徐政 黄福 刘俊吕毅 刘昱 陈洽侯保 冯贵伍云 陈忠李任等 李彬 柳升崔聚 史安 陈镛 李宗昉 潘禋梁铭 王通陶季容 陈汀
- ▪ 列传第四十三
- ▪ ▪ 宋晟 薛禄郭义 金玉 刘荣 硃荣 费瓛 谭广 陈怀马亮蒋贵孙琬 任礼 赵安 赵辅 刘聚
- ▪ 列传第四十四
- ▪ 列传第四十五
- ▪ 列传第四十六
- ▪ 列传第四十七
- ▪ 列传第四十八
- ▪ 列传第四十九
- ▪ 列传第五十
- ▪ ▪ 尹昌隆 耿通陈谔 戴纶林长懋 陈祚郭循 刘球子钺釪陈鉴何观 钟同孟 杨集 章纶子玄应 廖庄 倪敬盛灊等 杨瑄子源 盛颙等
- ▪ 列传第五十一
- ▪ ▪ 李时勉 陈敬宗 刘铉萨琦 邢让李绍林瀚子庭昂 庭机孙燫 烃 谢鐸 鲁鐸赵永
- ▪ 列传第五十二
- ▪ ▪ 邹缉郑维桓 柯暹 弋谦黄骥 黄泽孔友谅 范济 聊让郭佑 胡仲伦 华敏 贾斌 左鼎练纲 曹凯许仕达 刘炜尚褫 单宇姚显 杨浩 张昭贺炀
- ▪ 列传第五十三
- ▪ ▪ 陶成子鲁 陈敏 丁瑄 王得仁子一夔 叶祯 伍骥 毛吉林锦 郭绪 姜昂子龙
- ▪ 列传第五十四
- ▪ ▪ 韩观 山云 萧授吴亮 方瑛陈友 李震王信都胜 郭鋐 彭伦 欧磐 张祐
- ▪ 列传第五十五
- ▪ ▪ 曹鼐 张益 邝埜 王佐丁铉等 孙祥谢泽 袁彬哈铭袁敏
- ▪ 列传第五十六
- ▪ 列传第五十七
- ▪ ▪ 高谷 胡濙 王直
- ▪ 列传第五十八
- ▪ ▪ 于谦子冕 吴宁 王伟
- ▪ 列传第五十九
- ▪ ▪ 王骥孙瑾 徐有贞 杨善李实 赵荣 霍瑄 沈固 王越
- ▪ 列传第六十
- ▪ ▪ 罗亨信 侯璡 杨宁 王来 孙原贞孙需 张宪 硃鉴 杨信民张骥竺渊耿定 王晟 邓颙 马谨 程信 白圭子钺 张瓚谢士元孔镛李时敏 邓廷瓚 王轼 刘丙
- ▪ 列传第六十一
- ▪ ▪ 杨洪子俊 从子能 信 石亨从子彪 从孙后 郭登 硃谦子永 孙晖等孙镗赵胜 范广
- ▪ 列传第六十二
- ▪ ▪ 史昭刘昭 李达 巫凯曹义 施聚 许贵子宁 周贤子玉欧信 王玺 鲁鉴子麟 孙经 刘宁周玺 庄鉴 彭清 姜汉子奭孙应熊 安国 杭雄
- ▪ 列传第六十三
- ▪ ▪ 卫青子颖 董兴 何洪刘雄 刘玉 仇钺 神英子周 曹雄子谦 冯祯 张俊李鋐 杨锐崔文
- ▪ 列传第六十四
- ▪ ▪ 李贤 吕原子常 岳正 彭时 商辂 刘定之
- ▪ 列传第六十五
- ▪ ▪ 王翱 年富 王竑 李秉 姚夔 王复 林聪 叶盛
- ▪ 列传第六十六
- ▪ ▪ 项忠 韩雍 余子俊阮勤 硃英 秦纮
- ▪ 列传第六十七
- ▪ ▪ 罗伦涂棐 章懋从子拯 黄仲昭 庄昶邹智 舒芬崔桐 马汝骥
- ▪ 列传第六十八
- ▪ 列传第六十九
- ▪ ▪ 徐溥 邱濬 刘健 谢迁 李东阳 王鏊 刘忠
- ▪ 列传第七十
- ▪ ▪ 王恕子承裕 马文升 刘大夏
- ▪ 列传第七十一
- ▪ ▪ 何乔新 彭韶 周经 耿裕 倪岳 闵珪 戴珊
- ▪ 列传第七十二
- ▪ ▪ 周洪谟 杨守陈弟守阯 子茂元 茂仁 张元祯陈音 傅瀚张昇 吴宽 傅珪 刘春 吴俨 顾清 刘瑞
- ▪ 列传第七十三
- ▪ ▪ 李敏叶淇 贾俊刘璋 黄绂 张悦张蓥 钟 曾鉴 梁璟王诏 徐恪李介子昆 黄珂 王鸿儒 丛兰 吴世忠
- ▪ 列传第七十四
- ▪ ▪ 韩文顾佐 陈仁 张敷华 杨守随弟守隅 许进子诰 赞论雍泰张津 陈寿 樊莹 熊绣 潘蕃 胡富 张泰 吴文度 张鼐冒政 王璟 李钦
- ▪ 列传第七十五
- ▪ ▪ 何鉴 马中锡 陆完 洪钟陈镐 蒋昇 陈金 俞谏 周南孙禄马昊
- ▪ 列传第七十六
- ▪ 列传第七十七
- ▪ ▪ 李文祥 孙磐徐珪 胡爟周时从 王雄 罗侨 叶钊刘天麒戴冠 黄巩 陆震 夏良胜万潮等 何遵刘校等
- ▪ 列传第七十八
- ▪ ▪ 杨廷和 梁储 蒋冕 毛纪 石珤 兄玠
- ▪ 列传第七十九
- ▪ 列传第八十
- ▪ 列传第八十一
- ▪ 列传第八十二
- ▪ 列传第八十三 王守仁(冀元亨)
- ▪ 列传第八十四 张璁(胡鐸) 桂萼 方献夫 夏言
- ▪ 列传第八十五
- ▪ 列传第八十六
- ▪ 列传第八十七
- ▪ 列传第八十八
- ▪ 列传第八十九
- ▪ 列传第九十
- ▪ 列传第九十一
- ▪ 列传第九十二
- ▪ 列传第九十三
- ▪ 列传第九十四
- ▪ 列传第九十五
- ▪ 列传第九十六
- ▪ 列传第九十七
- ▪ 列传第九十八
- ▪ 列传第九十九
- ▪ 列传第一百
- ▪ 列传第一百一
- ▪ 列传第一百二
- ▪ 列传第一百三
- ▪ 列传第一百四
- ▪ 列传第一百五
- ▪ 列传第一百六
- ▪ 列传第一百七
- ▪ 列传第一百八
- ▪ 列传第一百九
- ▪ 列传第一百十
- ▪ 列传第一百十一
- ▪ 列传第一百十二
- ▪ 列传第一百十三
- ▪ 列传第一百十四 海瑞(何以尚) 丘橓 吕坤 郭正域
- ▪ 列传第一百十五
- ▪ 列传第一百十六
- ▪ 列传第一百十七
- ▪ 列传第一百十八
- ▪ 列传第一百十九
- ▪ 列传第一百二十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一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二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三
- ▪ 列传第一百二十四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五
- ▪ 列传一百二十六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七
- ▪ 列传第一百二十八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九
- ▪ 列传第一百三十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一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二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三
- ▪ 列传第一百三十四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五
- ▪ 列传第一百三十六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七
- ▪ 列传第一百三十八 孙承宗(子鉁等)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九
- ▪ 列传第一百四十 杨嗣昌 吴甡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一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二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三
- ▪ 列传第一百四十四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五
- ▪ 列传第一百四十六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七
- ▪ 列传第一百四十八
- ▪ 列传一百四十九
- ▪ 列传第一百五十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一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二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三
- ▪ 列传第一百五十四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五
- ▪ 列传第一百五十六 曹文诏(弟文耀) 周遇吉 黄得功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七
- ▪ 列传第一百五十八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九
- ▪ 列传第一百六十
- ▪ 列传第一百六十一
- ▪ 列传第一百六十二
- ▪ 列传第一百六十三
- ▪ 列传第一百六十四
- ▪ 列传第一百六十五
- ▪ 列传第一百六十六
- ▪ 列传第一百六十七
- ▪ 列传第一百六十八 何腾蛟(章旷 傅作霖) 瞿式耜(汪皞等)
- ▪ 列传第一百六十九 循吏
- ▪ 列传第一百七十 儒林一
- ▪ 列传第一百七十一 儒林二
- ▪ 列传第一百七十二 儒林三
- ▪ ▪ 孔希学孔彦绳 颜希惠 曾质粹 孔闻礼 孟希文 仲于陛 周冕 程接道 程克仁 张文运 邵继祖 硃梴 硃墅
- ▪ 列传第一百七十三 文苑一
- ▪ 列传第一百七十四 文苑二
- ▪ 列传第一百七十五 文苑三
- ▪ 列传第一百七十六 文苑四
- ▪ 列传第一百七十七 忠义一
- ▪ 列传第一百七十八 忠义二
- ▪ 列传第一百七十九 忠义三
- ▪ 列传第一百八十 忠义四
- ▪ 列传第一百八十一 忠义五
- ▪ 列传第一百八十二 忠义六
- ▪ 列传第一百八十三 忠义七
- ▪ 列传第一百八十四 孝义
- ▪ ▪ 孝义一
- ▪ 列传第一百八十五 孝义二
- ▪ 列传第一百八十六 隐逸
- ▪ ▪ 张介福 倪瓚 徐舫 杨恒 陈洄 杨引 吴海 刘闵 杨黼 孙一元沈周 陈继儒
- ▪ 列传第一百八十七 方伎
- ▪ 列传第一百八十八 外戚
- ▪ 列传第一百八十九 列女一
- ▪ 列传第一百九十 列女二
- ▪ 列传第一百九十一 列女三
- ▪ 列传第一百九十二 宦官一
- ▪ ▪ 郑和侯显 金英兴安 范弘等 王振 曹吉祥刘永诚 怀恩覃吉 汪直 梁芳钱能等 何鼎邓原等 李广 蒋琮 刘瑾 张永谷大用魏彬等
- ▪ 列传第一百九十三 宦官二
- ▪ ▪ 李芳 冯保 张鲸 陈增陈奉 高淮 梁永杨荣 陈矩 王安魏忠贤 王体乾李永贞等 崔文升 张彝宪 高起潜 王承恩 方正化
- ▪ 列传第一百九十四 阉党
- ▪ ▪ 焦芳 刘宇 曹元 张彩韩福等 顾秉谦 魏广微等 崔呈秀吴淳夫等 刘志选梁梦环等 曹钦程石三畏等 王绍徽周应秋霍维华徐大化等 阎鸣泰 贾继春田尔耕 许显纯
- ▪ 列传第一百九十五 佞幸
- ▪ ▪ 纪纲 门达逮杲 李孜省 继晓 江彬许泰 钱宁 陆炳 邵元节 陶仲文 顾可学盛端明等
- ▪ 列传第一百九十六 奸臣
- ▪ ▪ 胡惟庸陈宁 陈瑛马麟等 严嵩赵文华等 周延儒 温体仁马士英阮大铖
- ▪ 列传第一百九十七 流贼
- ▪ ▪ 李自成 张献忠
- ▪ 列传第一百九十八 土司
- ▪ ▪ 湖广土司
- ▪ ▪ 施州施南宣抚司 散毛宣抚司 忠建宣抚司 容美宣抚司 永顺军民宣慰使司 保靖州军民宣慰使司
- ▪ 列传第一百九十九 四川土司
- ▪ ▪ 四川土司一
- ▪ 列传第二百 四川土司二
- ▪ ▪ 播州宣慰司 永宁宣抚司 酉阳宣抚司 石砫宣抚司
- ▪ 列传第二百一 云南土司
- ▪ ▪ 云南土司一
- ▪ 列传第二百二 云南土司二
- ▪ ▪ 姚安 鹤庆 武定 寻甸 丽江 元江 永昌 新化 威远 北胜 湾甸镇康 大侯 澜沧卫 麓川
- ▪ 列传第二百三 云南土司三
- ▪ 列传第二百四 贵州土司
- ▪ ▪ 贵阳 思南思州附 镇远 铜仁 黎平 安顺 都匀 平越 石阡新添金筑安抚司附
- ▪ 列传第二百五 广西土司
- ▪ ▪ 广西土司一 桂林 柳州 庆远 平乐 梧州 浔州 南宁
- ▪ 列传第二百六 广西土司二
- ▪ ▪ 太平 思明 思恩 镇安 田州 恩城 上隆 都康
- ▪ 列传第二百七 广西土司三
- ▪ ▪ 泗城 利州 龙州 归顺 向武 奉议 江州 思陵广东琼州府附
- ▪ 列传第二百八 外国一
- ▪ ▪ 朝鲜
- ▪ 列传第二百九 外国二
- ▪ ▪ 安南
- ▪ 列传第二百十 外国三
- ▪ ▪ 日本
- ▪ 列传第二百十一 外国四
- ▪ ▪ 琉球 吕宋 合猫里 美洛居 沙瑶呐哔啴 鸡笼 婆罗 麻叶甕 古麻刺朗 冯嘉施兰 文郎马神
- ▪ 列传第二百十二 外国五
- ▪ ▪ 占城宾童龙 真腊 暹罗 爪哇阇婆 苏吉丹 碟里 日罗夏治三佛齐
- ▪ 列传第二百十三 外国六
- ▪ ▪ 浡泥 满剌加 苏门答剌 须文达那 苏禄 西洋琐里 琐里 览邦淡巴 百花 彭亨 那孤儿 黎伐 南渤利 阿鲁 柔佛 丁机宜 巴喇西 佛郎机 和兰
- ▪ 列传第二百十四 外国七
- ▪ 列传第二百十五 外国八鞑靼
- ▪ 列传第二百十六 外国九瓦剌 朵颜(福余 泰宁)
- ▪ 列传第二百十七 西域一
- ▪ ▪ 哈密卫 柳城 火州 土鲁番
- ▪ 列传第二百十八 西域二 西番诸卫(西宁河州洮州岷州等番族诸卫)
- ▪ ▪ 安定卫 阿端卫 曲先卫 赤斤蒙古卫 沙州卫 罕东卫 罕东左卫 哈梅里
- ▪ 列传第二百十九 西域三
- ▪ 列传第二百二十 西域四
- ▪ 附录:张廷玉上明史表
吴宝秀,字汝珍,平阳人。万历十七年进士。授大理评事。历寺正,出为南康知府。湖口税监李道横甚,宝秀不与通。漕舟南还,乘风扬帆入湖口。道欲榷其货,遣卒急追之,舟覆,有死者。道遣吏捕漕卒,宝秀拒不发。道怒,劾宝秀及星子知县吴一元、青山巡检程资阻挠税务,诏俱逮治。给事中杨应文等请下抚按公勘。大学士沈一贯、吏部尚书李戴、国子祭酒方从哲等交章为言,俱不报。宝秀妻陈氏恸哭,请偕行,宝秀不可。乃括余赀及簪珥付其妾曰:“夫子行,以为路费。”夜自经死。宝秀至京,下诏狱。大学士赵志皋上言:“顷臣卧病,闻中外人情汹汹,皆为矿税一事。南康守吴宝秀逮系时,其妻至投缳自尽,阖郡号呼,几成变乱。事关民生向背,宗社安危,臣不敢以将去之身,隐默而不言。”星子民陈英者,方庐墓,约儒士熊应凤等走京师,伏阙讼冤,乞以身代。于是抚按及南北诸臣论救者疏十余上,帝皆不省。一日,司礼田义汇诸疏进御前,帝怒掷地。义从容拾起,复进之,叩首曰:“阁臣跪候朝门外,不奉处分不敢退。”帝怒稍平,取阅阁臣疏,命移狱刑部。皇太后亦闻陈氏之死,从容为帝言。至九月,与一元等并释为民。归家,逾年卒。
初,南康士民建祠,特祀陈氏,后合宝秀祀之。天启中,赠太仆少卿,赐祭,录其一子。
华钰,字德夫,丹徒人。万历二十三年进士。授荆州推官。税监陈奉仆直驰府署中,钰笞之。奉佯谢,衔之刺骨。奉所受敕止江税,乃故移之市,又倍蓰征之。稍与辨,辄殴击破面。商贾怖匿,负担者不敢出其途。钰白御史严戢,奉益恨。奉欲榷沙市税,沙市人群起逐之,奉疑钰所使。已,欲榷黄州团风镇税,复为镇民所逐,奉又疑经历车任重教之。遂上疏极论钰、任重阻挠罪,并及巡按御史曹楷、襄阳知府李商耕、黄州知府赵文焕、荆门知州高则巽等数十人。帝切责楷,贬商耕等三人官,钰、任重皆被逮。时二十七年八月也。既至,下镇抚狱讯治,俾引御史楷。钰坚不承,系狱中。初,吴宗尧、吴宝秀皆不久即释。帝欲痛折辱以惧之,于是钰与冯应京、王正志等先后十余人悉长系。廷臣论救章数上,皆不报。狱中有鸟,形类鹤而小,怪鸣,则逮者至。一夕,鸟鸣甚哀。钰起坐俟之,则应京至。居久之,语钰以主静穷理之学,日相与研究。三十二年六月,长陵灾,肆赦,钰与任并释为民。家居四年卒。天启中,赠尚宝少卿,赐祭,录一子。
王正志,祥符人。万历二十六年进士。除富平知县。二十八年,税使梁永、赵钦肆虐,正志捕其党李英,杖杀之,因极论二人不法罪。钦亦以李英事讦奏,帝怒,命逮之。给事中陈惟春言正志劾钦罪多,宜提讯;钦所劾正志事宜下抚按核实,免其逮系。御史李时华亦言近日所逮吴应鸿、劳养魁、蔡如川、甘学书及正志等,俱宜敕下抚按勘虚实,不得以一人单词枉害良善。皆不报。未几,梁永亦讦正志。帝命诸抗违欺隐者悉指名劾奏,重治之。宦官盆张,长吏皆丧气。正志系诏狱四年,三十一年夏,瘐死。天启时,赠祭,廕子,皆视钰。
自矿税兴,中使四出,跆藉有司。谤书一闻,驾帖立下。二十四年,则辽东参将梁心;二十五年,则山东福山知县韦国贤;二十六年,则山东益都知县吴宗尧;二十七年,则江西南康知府吴宝秀、星子知县吴一元、山东临清守备王炀;二十八年,则广东新会在籍通判吴应鸿,举人劳养魁、钟声朝、梁斗辉,云南寻甸知府蔡如川,赵州知州甘学书及正志;二十九年,则湖广按察佥事冯应京、襄阳通判邸宅、推官何栋如、枣阳知县王之翰、武昌同知卞孔时、江西饶州通判陈奇可;三十年,则凤阳临淮知县林錝;三十四年,则陕西咸阳知县宋时际;三十五年,则陕西咸宁知县满朝荐;三十六年,则辽东海防同知王邦才、参将李获阳;皆幽系诏狱,久者至十余年。炀、应鸿、获阳毙狱中,其他削籍、贬官有差。至士民幽系死亡者,尤不可胜纪也。
赞曰:神宗二十四年,军府千户仲春请开矿助大工,遂命户部锦衣官各一人同仲春开采。给事中程绍言嘉靖中采矿,费帑金三万余,得矿银二万八千五百,得不偿失,因罢其役。给事中杨应文继言之。皆不纳。由是卑秩冗僚,下至市井黠桀,奋起言利。而珰使四出,毒流海内,民不聊生,至三十三年乃罢。嗣是军兴征发,加派再三。府库未充,膏脂已竭,明室之亡,于是决矣。
傅好礼 姜志礼 包见捷 田大益 冯应京(何栋如 王之翰 卞孔时)吴宗尧 吴宝秀 华钰(王正志)
傅好礼,字伯恭,固安人。万历二年进士。知泾县,治最,入为御史。尝陈时政,请节游宴,停内操,罢外戚世封,止山陵行幸,又上崇实、杜渐诸疏。语皆剀直。巡按浙江。岁大侵,条上荒政。行部湖州,用便宜发漕折银万两,易粟振饥民。改按山东。泰安州同知张寿朋当贬秩,文选郎谢廷寀用为永平推官,谓州同知六品,而推官七品也。好礼驰疏劾其非制,廷寀坐停俸,寿朋改调。好礼寻谢病归。召进光禄少卿,改太常。时税使四出,海内骚然。二十六年冬,奸民张礼等伪为官吏,群小百十人分据近京要地,税民间杂物,弗予,捶至死。好礼极论其害,因言:“自朝鲜用兵,畿民富者贫,贫者死,思乱已久,奈何又虐征。国家纵贫,亦不当头会箕敛,括细民续命之脂膏;况奸徒所得千万,输朝廷者什一耳,陛下何利为之。”奏入,四日未报,复具疏请。帝大怒,传旨镌三级,出之外。大理卿吴定疏救。帝益怒,谪好礼大同广昌典史,定镌三级,调边方。言官复交章论救,斥定为民。既而帝思好礼言,下其疏,命厂卫严缉,逮礼等二十八人诏狱,其害乃除。好礼之官,未几,请急归。家居十五年卒。天启中,赠太常卿。
姜志礼,字立之,丹阳人。万历十七年进士。历建昌、衢州推官,入为大理评事。三十三年,以囚多瘐死,疏言:“犴狴之间,一日毙十五人。积日而计,亦何纪极!又况海内小民,罹灾寝而转死沟壑,及为矿税所罗织、貂珰所攫噬、含冤毕命者,又复何限!乞亟为矜宥,勿久淹系,且尽除矿税,毋使宵人窃弄魁柄,贼虐丞黎。”不报。历刑部员外,出为泉州知府,迁广东副使,并有声。进山东右参政,分守登、莱。福王封国河南,诏赐田二百万亩,跨山东、湖广境。既之国,遣中贵徐进督山东赋,势甚张。志礼抗疏曰:“臣所辖二郡,民不聊生,且与倭邻,不宜有籓府庄田以扰兹土也明甚。且自高皇帝迄今累十余世,封王子弟多矣,有赐田二万顷,延连数十郡者乎?继此而封,尚有瑞、惠、桂三王也。倘比例以请,将予之乎,不予之乎?况国祚灵长,久且未艾。嗣是天家子姓,各援今日故事以请,臣恐方内土田,不足共诸籓分裂也。”帝大怒,贬三秩为广西佥事。久之,迁江西参议。天启三年,由浙江副使入为尚宝少卿,寻进卿。河南进玉玺,魏忠贤欲志礼疏献之。志礼不可。忠贤怒,令私人劾其衰老,遂乞休。诏加太常少卿致仕,已而削夺。崇祯初,复官。志礼性淳朴,所居多政绩,亦以行谊称于乡。
包见捷,云南临安卫人。万历十七年进士。改庶吉士,授户科给事中,屡迁都给事中。奸人李本立请采珠广东,帝命中官李敬偕往。见捷极言其害,不听。时小人蜂起言利。千户李仁请税湖口商舟,命中官李道往。主簿田应璧请卖两淮没官余盐,令税使鲁保兼理。见捷等并力争。顷之,令道、保节制有司。见捷又陈不便者数事。皆不报。益都知县吴宗尧劾税使陈增不法,见捷因请尽罢矿税。无已,先撤增还。未几,天津税使王朝死,见捷请勿遣代。忤旨,切责。以马堂代朝。见捷又劾堂、保及浙江刘忠。帝不纳,益遣高寀、暨禄、李凤榷税于京口、仪真、广东,并专敕行事。又以奸人阎大经言,命高淮征税辽东。见捷等累请停罢,至是言:“辽左神京肩臂,视他镇尤重。奸徒敢为祸首,陛下不惩以三尺,急罢开采,则辽事必不可为,而国步且随之矣。”辽东抚按及山海主事吴钟英相继争。皆不纳。时中外争矿税者无虑百十疏,见捷言尤数,帝心衔之。居数日,又率司官极论,乃谪见捷贵州布政司都事,余停俸一年。大学士沈一贯、给事中赵完璧等先后论救,完璧等亦坐停俸。见捷寻引疾去。三十四年,起兴业知县。累迁太仆少卿。久之,以右佥都御史巡抚江西。光宗即位,召拜吏部右侍郎。明年卒官。
田大益,字博真,四川定远人。万历十四年进士。授钟祥知县。擢兵科给事中,疏论日本封贡可虞。又言:“东征之役,在将士,则当据今日之斩馘以论功;在主帅,则当视后日之成败以定议。”时韪其言。母丧除,起补户科。二十八年十月,疏言:“陛下受命日久,骄泰乘之,布列豺狼,殄灭善类,民无所措,靡不蓄怨含愤,觊一旦有事。愿陛下惕然警觉,敬天地,严祖宗,毋轻臣工,毋戕民命,毋任阉人,毋纵群小,毋务暴刻,毋甘怠荒,急改败辙,遵治规,用保祖宗无疆之业。”未几,极陈矿税六害,言:
内臣务为劫夺,以应上求。矿不必穴,而税不必商;民间丘陇阡陌,皆矿也,官吏农工,皆入税之人也。公私骚然,脂膏殚竭。向所谓军国正供,反致缺损。即令有司威以刀锯,只足驱民而速之乱耳。此所谓敛巧必蹶也。
陛下尝以矿税之役为裕国爱民。然内库日进不已,未尝少佐军国之需。四海之人,方反脣切齿,而冀以计智甘言,掩天下耳目,其可得乎!此所谓名伪必败也。
财积而不用,祟将随之。脱巾不已,至于揭竿,适为奸雄睥睨之资。此时虽家给人予,亦且蹴之覆之而不可及矣。此所谓贿聚必散也。
夫众心不可伤也。今天下上自簪缨,下至耕夫贩妇,茹苦含辛、搤諲侧目、而无所控诉者,盖已久矣。一旦土崩势成,家为仇,人为敌,众心齐倡,而海内因以大溃。此所谓怨极必乱也。
国家全盛二百三十余年,已属阳九,而东征西讨以求快意。上之荡主心,下之耗国脉。二竖固而良医走,死气索而大命倾。此所谓祸迟必大也。
陛下矜奋自贤,沈迷不返。以豪珰奸弁为腹心,以金钱珠玉为命脉。药石之言,褎如充耳。即令逢、干剖心,皋夔进谏,亦安能解其惑哉!此所谓意迷难救也。
此六者,今之大患。臣畏死不言,则负陛下,陛下拒谏不纳,则危宗社。愿深察而力反之。
皆不报。明年,疏论湖广税监陈奉,救佥事冯应京。忤旨,切责。时武昌民以应京被逮,群聚鼓噪,欲杀奉,奉逃匿楚府以免。大益因上言:“陛下驱率狼虎,飞而食人,使天下之人,剥肤而吸髓,重足而累息,以致天灾地坼,山崩川竭。衅自上开,愤由怨积,奈何欲涂民耳目,以自解释,谩曰权宜哉!今楚人以奉故,沈使者不返矣,且欲甘心巡抚大臣矣。中朝使臣不敢入境侦缓急,逾两月矣。四方观听,惟在楚人。臣意陛下必且旷然易虑,立罢矿税,以靖四方,奈何犹恋恋不能自割也!夫天下至贵,而金玉珠宝至贱也。积金玉珠宝若泰山,不可市天下尺寸地;而失天下,又何用金玉珠宝为哉!今四方万姓,见陛下遇楚事而无变志,知祸必不解,必且群起为变。此时即尽戮诸珰以谢天下,宁有济耶?”帝怒,留中。
又明年迁兵科都给事中。时两京缺尚书三,侍郎十、科道九十四,天下缺巡抚三、布按监司六十六、知府二十五。大益力请简补,亦不听。
三十一年,江西税监潘相请勘合符牒勿经邮传。巡按御史吴达可驳之,不听。大益复守故事力争,竟如相请。内使王朝尝言,近京采煤岁可获银五千,乃率京营兵劫掠西山诸处。煤户汹汹,朝以沮挠闻。有旨逮治,皆入都城诉失业状。沈一贯等急请罢朝,且拟敕谕抚按,未得命。大益言:“国家大柄,莫重于兵。朝擅役禁军,请急诛,为无将之戒。”御史沈正隆、给事中杨应文、白瑜亦疏谏。帝俱不纳。俄用中官陈永寿奏,乃召朝还。辽东税监高淮拥精骑数百至都城。大益言:“祖制,人臣不得弄兵。淮本扫除之役,敢盗兵权,包祸心,罪当诛。”帝亦不问。
明年八月,极陈君德缺失,言:“陛下专志财利,自私藏外,绝不措意。中外群工,因而泄泄。君臣上下,曾无一念及民。空言相蒙,人怨天怒,妖祲变异,罔不毕集。乃至皇陵为发祥之祖而灾,孝陵为创业之祖而灾,长陵为奠鼎之祖而亦灾。天欲蹶我国家,章章明矣。臣观十余年来,乱政亟行,不可枚举,而病源止在货利一念。今圣谕补缺官矣,释系囚矣,然矿税不撤,而群小犹恣横,闾阎犹朘削,则百工之展布实难,而罪罟之罗织必众。缺官虽补,系囚虽释,曾何益哉!陛下中岁以来,所以掩聪明之质,而甘蹈贪愚暴乱之行者,止为家计耳。不知家之盈者国必丧。如夏桀陨于瑶台,商纣焚于宝玉,幽、厉启戎于荣夷,桓、灵绝统于私鬻,德宗召难于琼林,道君兆祸于花石。覆辙相仍,昭然可鉴。陛下迩来乱政,不减六代之季。一旦变生,其何以托身于天下哉!”居月余,复以星变乞固根本,设防御,罢矿税。帝皆不省。又明年,以久次添注太常少卿,卒官。
大益性骨鲠,守官无他营。数进危言,卒获免祸。盖时帝倦勤,上章者虽千万言,大率屏置勿阅故也。
冯应京,字可大,盱眙人。万历二十年进士。为户部主事。督蓟镇军储,以廉干闻。寻改兵部,进员外郎。二十八年,擢湖广佥事,分巡武昌、汉阳、黄州三府。绳贪墨,摧奸豪,风采大著。税监陈奉恣横,巡抚支可大以下唯诺惟谨,应京独以法裁之。奉掊克万端,至伐冢毁屋,刳孕妇,溺婴儿。其年十二月,有诸生妻被辱,诉上官。市民从者万余,哭声动地,蜂涌入奉廨,诸司驰救乃免。应京捕治其爪牙,奉怒,阳饷食而置金其中。应京复暴之,益惭恨。明年正月,置酒邀诸司,以甲士千人自卫,遂举火箭焚民居。民群拥奉门。奉遣人击之,多死,碎其尸,掷诸途。可大噤不敢出声,应京独抗疏列其十大罪。奉亦诬奏应京挠命,陵敕使。帝怒,命贬杂职,调边方。给事中田大益、御史李以唐等交章劾奉,乞宥应京。帝益怒,除应京名。是时,襄阳通判邸宅、推官何栋如、枣阳县知县王之翰亦忤奉被劾。诏宅、之翰为民,栋如遣逮。俄以都给事中杨应文论救,遂并逮应京、宅、之翰三人。顷之,奉又诬劾武昌同知卞孔时抗拒,孔时亦被逮。
缇骑抵武昌,民知应京获重谴,相率痛哭。奉乃大书应京名,列其罪,榜之通衢。士民益愤,聚数万人围奉廨,奉窘,逃匿楚王府,遂执其斥牙六人,投之江,并伤缇骑;詈可大助虐,焚其府门,可大不敢出。奉潜遣参随三百人,引兵追逐,射杀数人,伤者不可胜计。日已晡,犹纷拏。应京囚服坐槛车,晓以大义,乃稍稍解散。奉匿楚府,逾月不敢出,亟请还京。大学士沈一贯因极言奉罪,请立代还。言官亦争以为请。帝未许。俄江西税监李道亦奏奉侵匿状,乃召还,隶其事于承天守备杜茂。顷之,东厂奏缇骑有死者。帝愠甚,手诏内阁,欲究主谋。一贯言民心宜静,请亟遣重臣代可大拊循,因以侍郎赵可怀荐。帝乃褫可大官,令可怀驰往。未至,可大已遣兵护奉行。舟车相衔,数里不绝。可怀入境,亦遣使护之。奉得迄逦去。
应京之就逮也,士民拥槛车号哭,车不得行。既去,则家为位祀之。三郡父老相率诣阙诉冤,帝不省。吏科都给事中郭如星、刑科给事中陈维春更连章劾奉。帝怒,谪两人边方杂职,系应京等诏狱,拷讯久之不释。应京乃于狱中著书,昕夕无倦。三十二年九月,星变修省。廷臣多请释系囚,于是应京及宅、栋如获释。之翰先瘐死,而孔时系狱如故。
应京志操卓荦,学求有用,不事空言,为淮西士人之冠。出狱三年卒。天启初,赠太常少卿,谥恭节。
何栋如,无锡人。居官守正。既为奉所陷,襄阳人赴阙诉冤,不听。及出狱,削籍归,家居十七年。天启初,始起南京兵部主事。会辽阳陷,时议募兵,栋如自请行。遂赍帑金赴浙江,得六千七百人。甫至而广宁复陷,又自请出关视形势。乃进太仆少卿,充军前赞画。栋如志锐而才疏。初在浙,不能无浮费。所募兵畏出关,多逃亡。及两疏论熊廷弼、王化贞功罪,给事中蔡思充、硃童蒙,御史陈保泰遂交章劾之。栋如疏辨,因请非时考察京官,用清朋党。朝贵大恨,遂下诏狱,榜掠备至。五年秋,坐赃戍滁阳。崇祯初,复官。致仕卒。
王之翰,绛州人。官枣阳。力阻开矿,遂被逮拷死。天启初,赠光禄少卿。
孔时既长系,廷臣救者数十上。帝皆不省。四十一年,万寿节,叶向高复以为言,乃削籍放还。熹宗立,起南京刑部员外郎。
吴宗尧,字仁叔,歙县人。万历二十三年进士。授益都知县。性强项。中官陈增以开矿至,诬奏福山知县韦国贤阻挠,被逮削籍。守令多屈节如属吏,宗尧独具宾主礼。增党程守训,宗尧邑子也。宗尧恶其奸,不与通。驿丞金子登说增开孟丘山矿,宗尧叱其欺罔。子登惧,构于增。日征千人凿山,多捶死;又诬富民盗矿,三日捕系五百人。二十六年九月,宗尧尽发增不法事。帝得疏意动,持不下。会给事中包见捷极论增罪,请撤还。帝责增,令检下。见捷同官郝敬复请治增罪,帝乃不悦,责宗尧狂逞要名。已而山东巡抚尹应元劾增背旨虐民二十罪。帝遂发怒,切责应元,削宗尧籍。敬复抗疏谏,帝益怒,夺俸一年,并夺应元俸。增遂劾宗尧阻挠矿务,且令守训诬讦之。帝既遣逮治,御史刘景辰、给事中侯庆远争之,不听。使者至,民大哗,欲杀增。宗尧行,民哭声震地。既至,下诏狱拷讯,系经年。礼部郎鲍应鰲等言于沈一贯曰:“南康守吴宝秀已得安居牖下,宗尧何独不然?”一贯揭入,即释为民,未几卒。天启时,赠光禄少卿,赐祭,录一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