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明史
- ▪ 本纪第一 太祖一
- ▪ 本纪第二 太祖二
- ▪ 本纪第三 太祖三
- ▪ 本纪第四 恭闵帝
- ▪ 本纪第五 成祖一
- ▪ 本纪第六 成祖二
- ▪ 本纪第七 成祖三
- ▪ 本纪第八 仁宗
- ▪ 本纪第九 宣宗
- ▪ 本纪第十 英宗前纪
- ▪ 本纪第十一 景帝
- ▪ 本纪第十二 英宗后纪
- ▪ 本纪第十三 宪宗一
- ▪ 本纪第十四 宪宗二
- ▪ 本纪第十五 孝宗
- ▪ 本纪第十六 武宗
- ▪ 本纪第十七 世宗一
- ▪ 本纪第十八 世宗二
- ▪ 本纪第十九 穆宗
- ▪ 本纪第二十 神宗一
- ▪ 本纪第二十一 神宗二
- ▪ ▪ 光宗
- ▪ 本纪第二十二 熹宗
- ▪ 本纪第二十三 庄烈帝一
- ▪ 本纪第二十四 庄烈帝二
- ▪ 志第一 天文一
- ▪ 志第二 天文二
- ▪ ▪ 填星
- ▪ ▪ 岁星
- ▪ ▪ 荧惑
- ▪ ▪ 太白
- ▪ ▪ 辰星
- ▪ 志第三 天文三
- ▪ 志第四 五行一(水)
- ▪ 志第五 五行二(火 木)
- ▪ 志第六 五行三(金 土)
- ▪ 志第七 历一
- ▪ 志第八 历二
- ▪ 志第九 历三
- ▪ 志第十 历四
- ▪ 志第十一 历五
- ▪ 志第十二 历六
- ▪ ▪ 木星
- ▪ ▪ 火星
- ▪ ▪ 土星
- ▪ ▪ 金星
- ▪ ▪ 水星
- ▪ ▪ 步四馀
- ▪ 志第十三 历七
- ▪ 志第十四 历八
- ▪ 志第十五 历九
- ▪ 志第十六 地理一
- ▪ 志第十七 地理二
- ▪ ▪ 山东山西
- ▪ 志第十八 地理三
- ▪ ▪ 河南陕西
- ▪ ▪ 宁夏左屯卫
- ▪ 志第十九 地理四
- ▪ ▪ 四川江西
- ▪ ▪ 守御礼州后千户所
- ▪ 志第二十 地理五
- ▪ ▪ 湖广浙江
- ▪ ▪ 上爱茶峒长官司
- ▪ 志第二十一 地理六
- ▪ ▪ 福建 广东 广西
- ▪ 志第二十二 地理七
- ▪ ▪ 云南 贵州
- ▪ ▪ 促瓦长官司
- ▪ 志第二十三 礼一(吉礼一)
- ▪ ▪ 分献陪祀
- ▪ ▪ 坛壝之制
- ▪ ▪ 神位祭器玉帛牲牢祝册之数
- ▪ ▪ 遣官祭祀
- ▪ ▪ 分献陪祀
- ▪ ▪ 玉帛牲牢
- ▪ ▪ 祝册
- ▪ ▪ 笾豆之实
- ▪ ▪ 祭祀杂议诸仪
- ▪ ▪ 祭祀日期
- ▪ ▪ 习仪
- ▪ ▪ 斋戒
- ▪ 志第二十四 礼二(吉礼二)
- ▪ ▪ 郊祀之制
- ▪ ▪ 大雩
- ▪ ▪ 郊祀配位
- ▪ ▪ 郊祀仪注
- ▪ ▪ 祈谷
- ▪ ▪ 大飨礼
- ▪ ▪ 令节拜天
- ▪ 志第二十五 礼三(吉礼三)
- ▪ ▪ 社稷
- ▪ ▪ 朝日夕月
- ▪ ▪ 先农
- ▪ ▪ 先蚕
- ▪ ▪ 高禖
- ▪ ▪ 祭告
- ▪ ▪ 祈报
- ▪ ▪ 神祇坛
- ▪ ▪ 星辰坛
- ▪ ▪ 灵星诸神
- ▪ ▪ 太岁月将风云雷雨之祀
- ▪ ▪ 岳镇海渎山川之祀
- ▪ ▪ 城隍
- ▪ 志第二十六 礼四(吉礼四)
- ▪ ▪ 京师九庙
- ▪ ▪ 圣师
- ▪ ▪ 旗纛
- ▪ ▪ 五祀
- ▪ ▪ 马神
- ▪ ▪ 南京神庙
- ▪ ▪ 功臣庙
- ▪ ▪ 三皇
- ▪ ▪ 历代帝王陵庙
- ▪ ▪ 至圣先师子孔庙祀
- ▪ ▪ 诸神祠
- ▪ ▪ 厉坛
- ▪ 志第二十七 礼五(吉礼五)
- ▪ ▪ 荐新
- ▪ ▪ 宗庙之制
- ▪ ▪ 禘佩
- ▪ ▪ 时享
- ▪ ▪ 加上谥号
- ▪ ▪ 庙讳
- ▪ 志第二十八 礼六(吉礼六)
- ▪ ▪ 功臣配飨
- ▪ ▪ 王国宗庙
- ▪ ▪ 奉先殿
- ▪ ▪ 奉慈殿
- ▪ ▪ 献皇帝庙
- ▪ ▪ 亲王从飨
- ▪ ▪ 群臣家庙
- ▪ 志第二十九 礼七(嘉礼一)
- ▪ ▪ 诸司朝觐仪
- ▪ ▪ 登极仪
- ▪ ▪ 大朝仪
- ▪ ▪ 常朝仪
- ▪ ▪ 皇太子亲王朝仪
- ▪ ▪ 诸王来朝仪
- ▪ ▪ 中宫受朝仪
- ▪ ▪ 朝贺东宫仪
- ▪ ▪ 大宴仪
- ▪ ▪ 上尊号徽号仪
- ▪ 志第三十 礼八(嘉礼二)
- ▪ ▪ 册皇后仪
- ▪ ▪ 册皇太子及皇太子妃仪
- ▪ ▪ 册亲王及王妃仪
- ▪ ▪ 皇帝加元服仪
- ▪ ▪ 皇太子皇子冠礼
- ▪ ▪ 品官冠礼
- ▪ ▪ 庶人冠礼
- ▪ 志第三十一 礼九(嘉礼三)
- ▪ ▪ 东宫出阁讲学仪
- ▪ ▪ 诸王读书仪
- ▪ ▪ 经筵
- ▪ ▪ 日讲
- ▪ ▪ 皇帝视学仪
- ▪ ▪ 天子纳后仪
- ▪ ▪ 皇太子纳妃仪
- ▪ ▪ 亲王婚礼
- ▪ ▪ 公主婚礼
- ▪ ▪ 品官婚礼
- ▪ ▪ 庶人婚礼
- ▪ 志第三十二 礼十(嘉礼四 宾礼)
- ▪ ▪ 遣使之蕃国仪
- ▪ ▪ 蕃国遣使进表仪
- ▪ ▪ 巡狩之制
- ▪ ▪ 东宫监国
- ▪ ▪ 皇太孙监国
- ▪ ▪ 颁诏仪
- ▪ ▪ 迎接诏赦仪
- ▪ ▪ 进书仪
- ▪ ▪ 进表笺仪
- ▪ ▪ 乡饮酒礼
- ▪ ▪ 蕃王朝贡礼
- ▪ ▪ 品官相见礼
- ▪ ▪ 庶人相见礼
- ▪ 志第三十三 礼十一(军礼)
- ▪ ▪ 亲征
- ▪ ▪ 遣将
- ▪ ▪ 禡祭
- ▪ ▪ 受降
- ▪ ▪ 奏凯献俘
- ▪ ▪ 论功行赏
- ▪ ▪ 大阅
- ▪ ▪ 大射
- ▪ ▪ 救日伐鼓
- ▪ 志第三十四 礼十二(凶礼一)
- ▪ ▪ 山陵
- ▪ ▪ 山陵
- ▪ 志第三十五 礼十三(凶礼二)
- ▪ ▪ 兴宗帝后陵寝
- ▪ ▪ 睿宗帝后陵寝
- ▪ ▪ 皇妃等丧葬
- ▪ ▪ 皇太子及妃丧葬
- ▪ ▪ 皇后陵寝
- ▪ ▪ 诸王及妃公主丧葬诸仪
- ▪ 志第三十六 礼十四(凶礼三)
- ▪ ▪ 中宫为父祖丧仪
- ▪ ▪ 遣使临吊仪
- ▪ ▪ 遣使册赠王公大臣仪
- ▪ ▪ 忌辰
- ▪ ▪ 乘舆受蕃国王讣奏仪
- ▪ ▪ 乘舆为王公大臣举哀仪
- ▪ ▪ 乘舆临王公大臣丧仪
- ▪ ▪ 谒祭陵庙
- ▪ ▪ 赐祭葬
- ▪ ▪ 丧葬之制
- ▪ ▪ 碑碣
- ▪ ▪ 赐谥
- ▪ ▪ 品官丧礼
- ▪ ▪ 士庶人丧礼
- ▪ ▪ 服纪
- ▪ 志第三十七 乐一
- ▪ 志第三十八 乐二
- ▪ ▪ 九庙时祫乐章
- ▪ ▪ 乐章一
- ▪ 志第三十九 乐三
- ▪ ▪ 乐章二
- ▪ ▪ 嘉靖间续定庆成宴乐章
- ▪ 志第四十 仪卫
- ▪ 志第四十一 舆服一
- ▪ 志第四十二 舆服二
- ▪ 志第四十三 舆服三
- ▪ 志第四十四 舆服四
- ▪ 志第四十五 选举一
- ▪ 志第四十六 选举二
- ▪ 志第四十七 选举三
- ▪ 志第四十八 职官一
- ▪ 志第四十九 职官二
- ▪ 志第五十 职官三
- ▪ 志第五十一 职官四
- ▪ 志第五十二 职官五
- ▪ 志第五十三 食货一
- ▪ ▪ 户口 田制屯田 庄田
- ▪ 志第五十四 食货二
- ▪ ▪ 赋役
- ▪ 志第五十五 食货三
- ▪ ▪ 漕运 仓库
- ▪ 志第五十六 食货四
- ▪ ▪ 盐法 茶法
- ▪ 志第五十七 食货五
- ▪ ▪ 钱钞 坑冶附铁冶铜场 商税 市舶 马市
- ▪ 志第五十八 食货六
- ▪ ▪ 上供采造 采造 柴炭 采木 珠池 织造 烧造 俸饷 会计
- ▪ 志第五十九 河渠一
- ▪ ▪ 黄河上
- ▪ 志第六十 河渠二
- ▪ ▪ 黄河下
- ▪ 志第六十一 河渠三
- ▪ ▪ 运河上
- ▪ 志第六十二 河渠四
- ▪ ▪ 运河下 海运
- ▪ 志第六十三 河渠五
- ▪ ▪ 淮河 泇河 卫河 漳河 沁河 滹沱河 桑乾河 胶莱河
- ▪ 志第六十四 河渠六
- ▪ ▪ 直省水利
- ▪ 志第六十五 兵一
- ▪ 志第六十六 兵二卫所 班军
- ▪ ▪ 土官
- ▪ ▪ 湖广行都司以湖广都司卫所改设
- ▪ ▪ 兴都留守司
- ▪ ▪ 福建都司
- ▪ ▪ 广东都司
- ▪ ▪ 后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直隶旧为北平都司,有北平三护卫,后俱为亲军。其不系北平旧卫者,俱永乐以后添设。
- ▪ ▪ 福建行都司
- ▪ ▪ 江西都司
- ▪ ▪ 大宁都司
- ▪ ▪ 万全都司宣德五年,分直隶及山西等处卫所添设。
- ▪ ▪ 山西都司旧有太原三护卫,后革。蒲州千户所,改属直隶,广昌千户所,改属万全都司
- ▪ ▪ 陕西都司
- ▪ ▪ 广西都司
- ▪ ▪ 中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直隶
- ▪ ▪ 中都留守司
- ▪ ▪ 山西行都司旧有蔚州卫,后改属万全都司
- ▪ ▪ 南京卫所亲军卫
- ▪ ▪ 五军都督府属 左军都督府本府所属卫,仍隶北京左府。
- ▪ ▪ 右军都督府本府所属卫,仍隶北京右府。
- ▪ ▪ 中军都督府本府所属卫,仍隶北京中府。
- ▪ ▪ 河南都司
- ▪ ▪ 前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直隶
- ▪ ▪ 湖广都司
- ▪ ▪ 福建都司
- ▪ ▪ 福建行都司
- ▪ ▪ 江西都司
- ▪ ▪ 广东都司
- ▪ ▪ 后军都督府 在京
- ▪ ▪ 山西行都司
- ▪ ▪ 北平三护卫
- ▪ ▪ 在外 北平都司
- ▪ ▪ 后军都督府本府所属卫,仍隶北京后府。
- ▪ ▪ 贵州都司旧有层台、重安二千户所,俱革。旧有平伐长官司,后隶贵阳府。旧有平浪、九名九姓独山州二长官司,后隶都匀府。
- ▪ ▪ 土官
- ▪ ▪ 中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直隶
- ▪ ▪ 前军都督府本府所属卫,仍隶北京前府。
- ▪ ▪ 上十二卫
- ▪ ▪ 五军都督府所属卫所 左军都督府
- ▪ ▪ 在外 浙江都司
- ▪ ▪ 中都留守司
- ▪ ▪ 辽东都司
- ▪ ▪ 山东都司
- ▪ ▪ 右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云南都司
- ▪ ▪ 贵州都司
- ▪ ▪ 四川都司
- ▪ ▪ 河南都司旧有洛阳中护卫,后并汝州卫。
- ▪ ▪ 前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直隶
- ▪ ▪ 湖广都司旧有武昌右千户所,革。
- ▪ ▪ 土官
- ▪ ▪ 广西都司
- ▪ ▪ 云南都司旧有鹤庆、通海二千户所,革
- ▪ ▪ 土官
- ▪ ▪ 山西三护卫
- ▪ ▪ 五军都督府所属卫所 左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浙江都司
- ▪ ▪ 辽东都司
- ▪ ▪ 山东都司旧有青州左护卫,后改天津右卫。旧有贵州护卫,革
- ▪ ▪ 右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直隶
- ▪ ▪ 陕西都司旧有阶州卫、沙州卫、灵山千户所,后俱革。
- ▪ ▪ 陕西行都司洪武十二年添设
- ▪ ▪ 四川都司旧有浦江关军民千户所,后革
- ▪ ▪ 土官
- ▪ ▪ 四川行都司旧无,后设。旧有建昌前卫,后革
- ▪ ▪ 都司一奴儿干都司 卫三百八十四
- ▪ ▪ 所二十四
- ▪ ▪ 站七
- ▪ ▪ 地面七
- ▪ ▪ 寨一
- ▪ ▪ 卫六
- ▪ ▪ 都指挥使司二
- ▪ ▪ 指挥使司一
- ▪ ▪ 宣尉使司三
- ▪ ▪ 招讨司六
- ▪ ▪ 万户府四
- ▪ ▪ 千户所十七
- ▪ 志第六十七 兵三
- ▪ ▪ 边防 海防江防 民壮 士兵 乡兵
- ▪ 志第六十八 兵四
- ▪ 志第六十九 刑法一
- ▪ 志第七十 刑法二
- ▪ 志第七十一 刑法三
- ▪ 志第七十二 艺文一
- ▪ 志第七十三 艺文二
- ▪ 志第七十四 艺文三
- ▪ 志第七十五 艺文四
- ▪ 表第一 诸王世表一
- ▪ 表第二 诸王世表二
- ▪ 表第三 诸王世表三
- ▪ 表第四 诸王世表四
- ▪ 表第五 诸王世表五
- ▪ 表第六 功臣世表一
- ▪ 表第七 功臣世表二
- ▪ 表第八 功臣世表三
- ▪ 表第九 外戚恩泽侯表
- ▪ 表第十 宰辅年表一
- ▪ 表第十一 宰辅年表二
- ▪ 表第十二 七卿年表一
- ▪ 表第十三 七卿年表二
- ▪ 列传第一 后妃
- ▪ ▪ 后妃一
- ▪ 列传第二 后妃二
- ▪ 列传第三
- ▪ ▪ 兴宗孝康皇帝孝康皇后 吕太后 睿宗献皇帝献皇后
- ▪ 列传第四 诸王
- ▪ ▪ 诸王一
- ▪ 列传第五 诸王二
- ▪ 列传第六 诸王三
- ▪ ▪ 太祖诸子三
- ▪ ▪ 兴宗诸子
- ▪ ▪ 惠帝诸子
- ▪ ▪ 成祖诸子
- ▪ 列传第七 诸王四
- ▪ ▪ 仁宗诸子
- ▪ ▪ 英宗诸子
- ▪ ▪ 景帝子
- ▪ ▪ 宪宗诸子
- ▪ ▪ 孝宗子
- ▪ 列传第八 诸王五
- ▪ ▪ 世宗诸子
- ▪ ▪ 穆宗诸子
- ▪ ▪ 神宗诸子
- ▪ ▪ 光宗诸子
- ▪ ▪ 熹宗诸子
- ▪ ▪ 庄烈帝诸子
- ▪ 列传第九
- ▪ ▪ 宪宗五女
- ▪ ▪ 孝宗三女
- ▪ ▪ 睿宗二女
- ▪ ▪ 光宗九女
- ▪ ▪ 庄烈帝六女
- ▪ ▪ 世宗五女
- ▪ ▪ 穆宗六女
- ▪ ▪ 神宗十女
- ▪ ▪ 成祖五女
- ▪ ▪ 仁宗七女
- ▪ ▪ 宣宗二女
- ▪ ▪ 英宗八女
- ▪ ▪ 景帝一女
- ▪ ▪ 公主
- ▪ 列传第十 郭子兴 韩林儿
- ▪ 列传第十一 陈友谅 张士诚 方国珍 明玉珍
- ▪ 列传第十二
- ▪ ▪ 扩廓帖木儿蔡子英 陈友定伯颜子中等 把匝剌瓦尔密
- ▪ 列传第十三 徐达 常遇春
- ▪ 列传第十四 李文忠 邓愈 汤和 沐英
- ▪ 列传第十五 李善长 汪广洋
- ▪ 列传第十六 刘基(子琏璟) 宋濂 叶琛 章溢(子存道)
- ▪ 列传第十七 冯胜(兄国用) 傅友德 廖永忠(赵庸) 杨璟 胡美
- ▪ 列传第十八
- ▪ 列传第十九
- ▪ 列传第二十
- ▪ 列传第二十一
- ▪ 列传第二十二
- ▪ 列传第二十三
- ▪ 列传第二十四
- ▪ 列传第二十五
- ▪ 列传第二十六
- ▪ 列传第二十七
- ▪ 列传第二十八
- ▪ 列传第二十九
- ▪ 列传第三十
- ▪ 列传第三十一
- ▪ 列传第三十二 盛庸 平安 何福 顾成
- ▪ 列传第三十三
- ▪ 列传第三十四
- ▪ 列传第三十五
- ▪ ▪ 解缙 黄淮 胡广 金幼孜 胡俨
- ▪ 列传第三十六
- ▪ ▪ 杨士奇 杨荣曾孙旦 杨溥马愉
- ▪ 列传第三十七
- ▪ ▪ 蹇义 夏原吉俞士吉 李文郁 邹师颜
- ▪ 列传第三十八
- ▪ ▪ 郁新 赵羾 金忠 李庆 师逵 古朴向宝 陈寿马京 许思温刘季{虎} 刘辰 杨砥 虞谦吕升 仰瞻 严本 汤宗
- ▪ 列传第三十九
- ▪ ▪ 茹瑺 严震直 张紞毛泰亨 王钝 郑赐 郭资 吕震 李至刚方宾 吴中 刘观
- ▪ 列传第四十
- ▪ 列传第四十一
- ▪ ▪ 宋礼蔺芳 陈瑄王瑜 周忱
- ▪ 列传第四十二
- ▪ ▪ 张辅高士文 徐政 黄福 刘俊吕毅 刘昱 陈洽侯保 冯贵伍云 陈忠李任等 李彬 柳升崔聚 史安 陈镛 李宗昉 潘禋梁铭 王通陶季容 陈汀
- ▪ 列传第四十三
- ▪ ▪ 宋晟 薛禄郭义 金玉 刘荣 硃荣 费瓛 谭广 陈怀马亮蒋贵孙琬 任礼 赵安 赵辅 刘聚
- ▪ 列传第四十四
- ▪ 列传第四十五
- ▪ 列传第四十六
- ▪ 列传第四十七
- ▪ 列传第四十八
- ▪ 列传第四十九
- ▪ 列传第五十
- ▪ ▪ 尹昌隆 耿通陈谔 戴纶林长懋 陈祚郭循 刘球子钺釪陈鉴何观 钟同孟 杨集 章纶子玄应 廖庄 倪敬盛灊等 杨瑄子源 盛颙等
- ▪ 列传第五十一
- ▪ ▪ 李时勉 陈敬宗 刘铉萨琦 邢让李绍林瀚子庭昂 庭机孙燫 烃 谢鐸 鲁鐸赵永
- ▪ 列传第五十二
- ▪ ▪ 邹缉郑维桓 柯暹 弋谦黄骥 黄泽孔友谅 范济 聊让郭佑 胡仲伦 华敏 贾斌 左鼎练纲 曹凯许仕达 刘炜尚褫 单宇姚显 杨浩 张昭贺炀
- ▪ 列传第五十三
- ▪ ▪ 陶成子鲁 陈敏 丁瑄 王得仁子一夔 叶祯 伍骥 毛吉林锦 郭绪 姜昂子龙
- ▪ 列传第五十四
- ▪ ▪ 韩观 山云 萧授吴亮 方瑛陈友 李震王信都胜 郭鋐 彭伦 欧磐 张祐
- ▪ 列传第五十五
- ▪ ▪ 曹鼐 张益 邝埜 王佐丁铉等 孙祥谢泽 袁彬哈铭袁敏
- ▪ 列传第五十六
- ▪ 列传第五十七
- ▪ ▪ 高谷 胡濙 王直
- ▪ 列传第五十八
- ▪ ▪ 于谦子冕 吴宁 王伟
- ▪ 列传第五十九
- ▪ ▪ 王骥孙瑾 徐有贞 杨善李实 赵荣 霍瑄 沈固 王越
- ▪ 列传第六十
- ▪ ▪ 罗亨信 侯璡 杨宁 王来 孙原贞孙需 张宪 硃鉴 杨信民张骥竺渊耿定 王晟 邓颙 马谨 程信 白圭子钺 张瓚谢士元孔镛李时敏 邓廷瓚 王轼 刘丙
- ▪ 列传第六十一
- ▪ ▪ 杨洪子俊 从子能 信 石亨从子彪 从孙后 郭登 硃谦子永 孙晖等孙镗赵胜 范广
- ▪ 列传第六十二
- ▪ ▪ 史昭刘昭 李达 巫凯曹义 施聚 许贵子宁 周贤子玉欧信 王玺 鲁鉴子麟 孙经 刘宁周玺 庄鉴 彭清 姜汉子奭孙应熊 安国 杭雄
- ▪ 列传第六十三
- ▪ ▪ 卫青子颖 董兴 何洪刘雄 刘玉 仇钺 神英子周 曹雄子谦 冯祯 张俊李鋐 杨锐崔文
- ▪ 列传第六十四
- ▪ ▪ 李贤 吕原子常 岳正 彭时 商辂 刘定之
- ▪ 列传第六十五
- ▪ ▪ 王翱 年富 王竑 李秉 姚夔 王复 林聪 叶盛
- ▪ 列传第六十六
- ▪ ▪ 项忠 韩雍 余子俊阮勤 硃英 秦纮
- ▪ 列传第六十七
- ▪ ▪ 罗伦涂棐 章懋从子拯 黄仲昭 庄昶邹智 舒芬崔桐 马汝骥
- ▪ 列传第六十八
- ▪ 列传第六十九
- ▪ ▪ 徐溥 邱濬 刘健 谢迁 李东阳 王鏊 刘忠
- ▪ 列传第七十
- ▪ ▪ 王恕子承裕 马文升 刘大夏
- ▪ 列传第七十一
- ▪ ▪ 何乔新 彭韶 周经 耿裕 倪岳 闵珪 戴珊
- ▪ 列传第七十二
- ▪ ▪ 周洪谟 杨守陈弟守阯 子茂元 茂仁 张元祯陈音 傅瀚张昇 吴宽 傅珪 刘春 吴俨 顾清 刘瑞
- ▪ 列传第七十三
- ▪ ▪ 李敏叶淇 贾俊刘璋 黄绂 张悦张蓥 钟 曾鉴 梁璟王诏 徐恪李介子昆 黄珂 王鸿儒 丛兰 吴世忠
- ▪ 列传第七十四
- ▪ ▪ 韩文顾佐 陈仁 张敷华 杨守随弟守隅 许进子诰 赞论雍泰张津 陈寿 樊莹 熊绣 潘蕃 胡富 张泰 吴文度 张鼐冒政 王璟 李钦
- ▪ 列传第七十五
- ▪ ▪ 何鉴 马中锡 陆完 洪钟陈镐 蒋昇 陈金 俞谏 周南孙禄马昊
- ▪ 列传第七十六
- ▪ 列传第七十七
- ▪ ▪ 李文祥 孙磐徐珪 胡爟周时从 王雄 罗侨 叶钊刘天麒戴冠 黄巩 陆震 夏良胜万潮等 何遵刘校等
- ▪ 列传第七十八
- ▪ ▪ 杨廷和 梁储 蒋冕 毛纪 石珤 兄玠
- ▪ 列传第七十九
- ▪ 列传第八十
- ▪ 列传第八十一
- ▪ 列传第八十二
- ▪ 列传第八十三 王守仁(冀元亨)
- ▪ 列传第八十四 张璁(胡鐸) 桂萼 方献夫 夏言
- ▪ 列传第八十五
- ▪ 列传第八十六
- ▪ 列传第八十七
- ▪ 列传第八十八
- ▪ 列传第八十九
- ▪ 列传第九十
- ▪ 列传第九十一
- ▪ 列传第九十二
- ▪ 列传第九十三
- ▪ 列传第九十四
- ▪ 列传第九十五
- ▪ 列传第九十六
- ▪ 列传第九十七
- ▪ 列传第九十八
- ▪ 列传第九十九
- ▪ 列传第一百
- ▪ 列传第一百一
- ▪ 列传第一百二
- ▪ 列传第一百三
- ▪ 列传第一百四
- ▪ 列传第一百五
- ▪ 列传第一百六
- ▪ 列传第一百七
- ▪ 列传第一百八
- ▪ 列传第一百九
- ▪ 列传第一百十
- ▪ 列传第一百十一
- ▪ 列传第一百十二
- ▪ 列传第一百十三
- ▪ 列传第一百十四 海瑞(何以尚) 丘橓 吕坤 郭正域
- ▪ 列传第一百十五
- ▪ 列传第一百十六
- ▪ 列传第一百十七
- ▪ 列传第一百十八
- ▪ 列传第一百十九
- ▪ 列传第一百二十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一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二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三
- ▪ 列传第一百二十四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五
- ▪ 列传一百二十六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七
- ▪ 列传第一百二十八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九
- ▪ 列传第一百三十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一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二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三
- ▪ 列传第一百三十四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五
- ▪ 列传第一百三十六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七
- ▪ 列传第一百三十八 孙承宗(子鉁等)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九
- ▪ 列传第一百四十 杨嗣昌 吴甡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一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二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三
- ▪ 列传第一百四十四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五
- ▪ 列传第一百四十六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七
- ▪ 列传第一百四十八
- ▪ 列传一百四十九
- ▪ 列传第一百五十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一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二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三
- ▪ 列传第一百五十四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五
- ▪ 列传第一百五十六 曹文诏(弟文耀) 周遇吉 黄得功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七
- ▪ 列传第一百五十八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九
- ▪ 列传第一百六十
- ▪ 列传第一百六十一
- ▪ 列传第一百六十二
- ▪ 列传第一百六十三
- ▪ 列传第一百六十四
- ▪ 列传第一百六十五
- ▪ 列传第一百六十六
- ▪ 列传第一百六十七
- ▪ 列传第一百六十八 何腾蛟(章旷 傅作霖) 瞿式耜(汪皞等)
- ▪ 列传第一百六十九 循吏
- ▪ 列传第一百七十 儒林一
- ▪ 列传第一百七十一 儒林二
- ▪ 列传第一百七十二 儒林三
- ▪ ▪ 孔希学孔彦绳 颜希惠 曾质粹 孔闻礼 孟希文 仲于陛 周冕 程接道 程克仁 张文运 邵继祖 硃梴 硃墅
- ▪ 列传第一百七十三 文苑一
- ▪ 列传第一百七十四 文苑二
- ▪ 列传第一百七十五 文苑三
- ▪ 列传第一百七十六 文苑四
- ▪ 列传第一百七十七 忠义一
- ▪ 列传第一百七十八 忠义二
- ▪ 列传第一百七十九 忠义三
- ▪ 列传第一百八十 忠义四
- ▪ 列传第一百八十一 忠义五
- ▪ 列传第一百八十二 忠义六
- ▪ 列传第一百八十三 忠义七
- ▪ 列传第一百八十四 孝义
- ▪ ▪ 孝义一
- ▪ 列传第一百八十五 孝义二
- ▪ 列传第一百八十六 隐逸
- ▪ ▪ 张介福 倪瓚 徐舫 杨恒 陈洄 杨引 吴海 刘闵 杨黼 孙一元沈周 陈继儒
- ▪ 列传第一百八十七 方伎
- ▪ 列传第一百八十八 外戚
- ▪ 列传第一百八十九 列女一
- ▪ 列传第一百九十 列女二
- ▪ 列传第一百九十一 列女三
- ▪ 列传第一百九十二 宦官一
- ▪ ▪ 郑和侯显 金英兴安 范弘等 王振 曹吉祥刘永诚 怀恩覃吉 汪直 梁芳钱能等 何鼎邓原等 李广 蒋琮 刘瑾 张永谷大用魏彬等
- ▪ 列传第一百九十三 宦官二
- ▪ ▪ 李芳 冯保 张鲸 陈增陈奉 高淮 梁永杨荣 陈矩 王安魏忠贤 王体乾李永贞等 崔文升 张彝宪 高起潜 王承恩 方正化
- ▪ 列传第一百九十四 阉党
- ▪ ▪ 焦芳 刘宇 曹元 张彩韩福等 顾秉谦 魏广微等 崔呈秀吴淳夫等 刘志选梁梦环等 曹钦程石三畏等 王绍徽周应秋霍维华徐大化等 阎鸣泰 贾继春田尔耕 许显纯
- ▪ 列传第一百九十五 佞幸
- ▪ ▪ 纪纲 门达逮杲 李孜省 继晓 江彬许泰 钱宁 陆炳 邵元节 陶仲文 顾可学盛端明等
- ▪ 列传第一百九十六 奸臣
- ▪ ▪ 胡惟庸陈宁 陈瑛马麟等 严嵩赵文华等 周延儒 温体仁马士英阮大铖
- ▪ 列传第一百九十七 流贼
- ▪ ▪ 李自成 张献忠
- ▪ 列传第一百九十八 土司
- ▪ ▪ 湖广土司
- ▪ ▪ 施州施南宣抚司 散毛宣抚司 忠建宣抚司 容美宣抚司 永顺军民宣慰使司 保靖州军民宣慰使司
- ▪ 列传第一百九十九 四川土司
- ▪ ▪ 四川土司一
- ▪ 列传第二百 四川土司二
- ▪ ▪ 播州宣慰司 永宁宣抚司 酉阳宣抚司 石砫宣抚司
- ▪ 列传第二百一 云南土司
- ▪ ▪ 云南土司一
- ▪ 列传第二百二 云南土司二
- ▪ ▪ 姚安 鹤庆 武定 寻甸 丽江 元江 永昌 新化 威远 北胜 湾甸镇康 大侯 澜沧卫 麓川
- ▪ 列传第二百三 云南土司三
- ▪ 列传第二百四 贵州土司
- ▪ ▪ 贵阳 思南思州附 镇远 铜仁 黎平 安顺 都匀 平越 石阡新添金筑安抚司附
- ▪ 列传第二百五 广西土司
- ▪ ▪ 广西土司一 桂林 柳州 庆远 平乐 梧州 浔州 南宁
- ▪ 列传第二百六 广西土司二
- ▪ ▪ 太平 思明 思恩 镇安 田州 恩城 上隆 都康
- ▪ 列传第二百七 广西土司三
- ▪ ▪ 泗城 利州 龙州 归顺 向武 奉议 江州 思陵广东琼州府附
- ▪ 列传第二百八 外国一
- ▪ ▪ 朝鲜
- ▪ 列传第二百九 外国二
- ▪ ▪ 安南
- ▪ 列传第二百十 外国三
- ▪ ▪ 日本
- ▪ 列传第二百十一 外国四
- ▪ ▪ 琉球 吕宋 合猫里 美洛居 沙瑶呐哔啴 鸡笼 婆罗 麻叶甕 古麻刺朗 冯嘉施兰 文郎马神
- ▪ 列传第二百十二 外国五
- ▪ ▪ 占城宾童龙 真腊 暹罗 爪哇阇婆 苏吉丹 碟里 日罗夏治三佛齐
- ▪ 列传第二百十三 外国六
- ▪ ▪ 浡泥 满剌加 苏门答剌 须文达那 苏禄 西洋琐里 琐里 览邦淡巴 百花 彭亨 那孤儿 黎伐 南渤利 阿鲁 柔佛 丁机宜 巴喇西 佛郎机 和兰
- ▪ 列传第二百十四 外国七
- ▪ 列传第二百十五 外国八鞑靼
- ▪ 列传第二百十六 外国九瓦剌 朵颜(福余 泰宁)
- ▪ 列传第二百十七 西域一
- ▪ ▪ 哈密卫 柳城 火州 土鲁番
- ▪ 列传第二百十八 西域二 西番诸卫(西宁河州洮州岷州等番族诸卫)
- ▪ ▪ 安定卫 阿端卫 曲先卫 赤斤蒙古卫 沙州卫 罕东卫 罕东左卫 哈梅里
- ▪ 列传第二百十九 西域三
- ▪ 列传第二百二十 西域四
- ▪ 附录:张廷玉上明史表
马从聘(耿廕楼) 张伯鲸 宋玫(族叔应亨 陈显际 赵士骥等) 范淑泰) 高名衡(王汉) 徐汧(杨廷枢) 鹿善继(薛一鹗)
马从聘,字起莘,灵寿人。万历十七年进士。授青州推官,擢御史。勋卫李宗城册封平秀吉逃归,从聘言其父言恭不当复督戎政,不从。出理两淮盐课,言近日泰山崩离,坼者里余,由开矿断地脉所致,当速罢,不报。奸人田应璧请掣卖没官余盐助大工,帝遣中官鲁保督之。从聘极陈欺罔状,不从。还朝,改按浙江,又按苏、松,请免增苏、松、常镇税课,亦不报。以久次擢太仆少卿,拜右佥都御史,巡抚延绥,失事夺俸。既而有捣巢功,未叙,引疾归。加兵部右侍郎。家居凡二十余年,终熹宗世不出。
崇祯十一年冬,大清破灵寿。从聘年八十有二矣,谓其三子曰:“吾得死所矣。”又曰:“吾大臣,义不可生,汝曹生无害也。”三子不从。从聘缢,三子皆缢。赠兵部尚书,谥介敏,官其一子。
耿廕楼,从聘同邑人也,字旋极。天启中,任临淄知县。久旱,囚服暴烈日中,哭于坛,雨立澍。摄寿光,祷雨如临淄。崇祯中,入为兵部主事,调吏部,历员外郎,乞假归。城破,偕子参并死之。赠光禄少卿。
张伯鲸,字绳海,江都人。万历四十四年进士。历知会稽、归安、鄞三县。天启中,大计,调补卢氏。
崇祯二年,稍迁户部主事,出督延、宁二镇军储。自黄甫川西抵宁夏千二百里,不产五谷,刍粟资内地。贺兰山沿黄河汉、唐二渠,东抵花马池,素沃野,亦荒芜甚。伯鲸疏陈其状,为通商惠工,转菽麦。又仿边商中盐意,立官市法以招之,军民称便。大盗起延绥,擢伯鲸兵备佥事,辖榆林中路。击破贺思贤,斩一座城、金翅鹏,败套寇于长乐堡。巡抚陈奇瑜上其功,诏进三阶,为右参政,仍视兵备事。
七年春,奇瑜迁总督,遂擢伯鲸右佥都御史代之。督总兵王承恩等分道击破插汉部长及套寇于双山、鱼河二堡,斩首三百。明年,以拾遗论罢。寻论延绥功,诏起用,廕子锦衣千户。
十年秋,杨嗣昌议大举讨贼,遣户部一侍郎驻池州,专理兵食。帝命傅淑训。明年,淑训忧去,即家起伯鲸代之,如淑训官。又明年,熊文灿抚事败,嗣昌自出督师,移伯鲸襄阳。文灿之被逮也,言剿饷不至者六十余万,伯鲸坐贬秩。
十五年,召为兵部左侍郎。明年,尚书冯元飙在告,伯鲸摄部事。召对万岁山,疾作,中官扶出,遂乞休。又明年,京城陷,微服遁还。福王立于南京,伯鲸家居不出。久之,扬州被围,与当事分城守。城破,自经死。
宋玫,字文玉,莱阳人。父继登,万历三十二年进士。历官陕西右参议。天启五年大计谪官。玫即以是年偕族叔应亨同举进士,玫授虞城知县,应亨得清丰。
崇祯元年,玫兄琮亦举进士,知祥符,而玫以才调繁杞县,三人壤地相接,并有治声。应亨迁礼部主事,玫亦擢吏科给事中。尝疏论用人,谓:“陛下求治之心愈急,则浮薄喜事之人皆饰诡而钓奇;陛下破格之意愈殷,则巧言孔壬之徒皆乘机而斗捷。”众韪其言。时应亨已改吏部,累迁稽勋郎中,落职归。玫方除母丧,起故官,历刑科都给事中。请热审概行于天下。又言狱囚稽滞瘐死,与刑死几相半,宜有矜释。帝采纳之。迁太常少卿,历大理卿、工部右侍郎。玫父继登已久废,至是为浙江右参政。大学士周延儒客盛顺者,为浙江巡抚熊奋渭营内召,果擢南京户部侍郎,继登父子信之。
十五年夏,廷推阁臣,顺为玫营推甚力。会诏令再推,玫与焉。帝已中流言,疑诸臣有私。比入对,玫冀得帝意,侃侃敷奏。帝发怒,叱退之,与吏部尚书李日宣等并下狱。日宣等遣戍,玫除名,顺乃惊窜。
闰十一月,临清破,应亨与知县陈显际谋城守。应亨以城北庳薄,出千金建甕城,浃旬而毕。玫及邑人赵士骥亦出赀治守具。无何,大清兵薄城,城上火砲矢石并发,围乃解。明年二月复至,城遂破,玫、应亨、显际、士骥并死之。显际,真定人,士骥官中书舍人,并起家进士。玫、应亨有文名。
沈迅,亦莱阳人也。崇祯四年举进士,历知新城、蠡二县,与胶州张若骐同年友善。十一年行取入都。帝以吏部考选行私,亲策诸臣,迅、若骐并得刑部主事。两人大恚恨,结杨嗣昌,得改兵部。其年冬,畿辅被兵,迅请于广平、河间、定州、蠡县各设兵备一人。又请以天下僧人配尼姑,编入里甲,三丁抽一,可得兵数十万。他条奏甚多。章下兵部,嗣昌盛称迅言可用,乃命为兵科给事中。
迅欲自结于帝,数言事,皆中旨。当是时,军兴方棘,廷臣言兵者即以为知兵,大者推督抚,小者兵备,一当事任,罪累立至。于是上下讳言兵,章奏无敢及者。迅极言其弊,乞敕廷臣五日内陈方略。帝即从其言。迅考选时为掌河南道御史王万象所抑,因事劾罢万象,势益张,与若骐尽把持山东事。会顺天府丞戴澳诬劾平远知县王凝命、嘉兴推官文德翼贪,迅上疏颂二人廉能,澳下吏削籍。迅累迁礼科都给事中。陈新甲主款,迅面斥其非,廷辨良久,又言:“杨嗣昌死有余戮,借久案以邀功,陈新甲负罪不遑,移边劳而录廕,非论功议罪法。”帝是其言。迅本由嗣昌进,随众诋毁,时论訾薄之。
寻以保举高斗光为凤阳总督不当,谪国子博士,乞假归。及新甲诛,命追论兵科不纠发罪,吏部上迅名。帝曰:“迅御前驳议,朕犹识之,可复故官。”未赴而京师陷。迅家居,与弟迓设砦自卫。迓短小精悍,马上舞百斤铁椎。兄弟率里中壮士,捕剿土寇略尽。大清兵至,破砦,迅阖门死之。
若骐劾黄道周以媚嗣昌。历职方郎中,新甲遣赴宁、锦督战,覆洪承畴等十余万军,独渡海逃还,论死系狱。李自成陷都城,出降。
范淑泰,字通也,滋阳人。崇祯元年进士。授行人。五年冬,擢工科给事中。上疏陈刑狱繁多,乞敕刑官疏理,帝褒纳之。流贼犯河南,追论先任巡抚樊尚璟罪,劾总兵邓淫掠状。时中官张彝宪言天下逋赋至一千七百余万,请遣科道官督征。帝大怒,责抚按回奏。淑泰言民贫盗起,逋赋难以督追,不从。给事中庄鰲献、章正宸建言下吏,抗疏救之。
吏部张捷荐逆党吕纯如,淑泰极论其谬,并论大学士王应熊朋比行私,劾捷徇应熊意,用其私人王维章抚蜀。言:“维章官西宁,坐加征激变,落职闲住。捷朦胧启事,明肆奸欺。”帝责捷自陈。捷诋淑泰党同伐异,帝不问。时皇陵被毁,巡抚杨一鹏得罪。应熊以座主故,力庇之。淑泰发其停匿章奏状,帝亦不究。淑泰乃摭应熊纳贿数事上之,应熊损赀助陵工,淑泰又劾其召寇庇奸。帝责以挟私求胜,终不纳。
十一年冬,上疏言:“今以措饷故,至搜括借助。即行之而得,再有兵事,能复行乎!治不规其可久,徒仓皇于补救之术,非所以为忠也。陛下方以清节风天下,而乃条叙百官金钱于多寡之间,是教之贪也。至借贷之说,尤不可行。京师根本重地,迩者物力困竭,富商大贾大半旋归。内不安,何以攘外!乞立寝其说。”又言:“强兵莫如行法。今之兵,索饷则强,赴敌则弱;杀良冒功则强,除暴救民则弱。请明示法令,诸将能用命杀贼者,立擢为大将,否则死无赦。毋以降级戴罪,徒为不切身之痛痒。”帝是其言。
十五年迁吏科,典浙江乡试,事竣还家。十二月,大清兵围兗州,淑泰竭力固守。城破,死之。诏赠太仆少卿,官一子。
高名衡,字仲平,沂州人。崇祯四年进士。除如皋知县,以才调兴化,征授御史。十二年出按河南。明年期满,留再巡一年。
十四年正月,李自成陷洛阳,乘胜遂围开封。巡抚李仙风时在河北,名衡集众守。周王恭枵发库金百万两,募死士杀贼,烝米屑麦,执爨以饷军,凡七昼夜。仙风驰还开封,副将陈永福背城而战,斩首二千。游击高谦夹击,斩首七百。贼解去。仙风既还,与名衡互讦奏。帝以陷福籓罪诏逮仙风,以襄阳兵备副使张克俭代。克俭已前死难,即擢名衡右佥都御史代之。以永福充总兵官都督佥事,镇守河南。
当是时,贼连陷南阳、邓、汝十余州县,唐、徽二王遇害,名稀不能救。开封周邸图书文物之盛甲他籓,士大夫CV富,蓄积充牣。自成攻之不能克,然欲得而甘心焉。十二月杪,贼再围开封。永福射自成,中其左目,砲殪上天龙等。自成大怒,急攻之。开封故宋汴都,金帝南迁所重筑也,厚数丈,内坚致而疏外。贼用火药放迸,火发即外击,瓳飞鸣,贼骑皆糜烂,自成大惊。会杨文岳援兵亦至,乃解围去。西华、郾、襄、睢、陈、太康、商丘、宁陵、考城俱陷。
十五年四月复至开封,围而不攻,欲坐困之。六月,帝诏释故尚书侯恂于狱,命督保定、山东、河北、湖北诸军务,并辖平贼等镇援剿官兵。拔知县苏京、王汉、王燮为御史。诏苏京监延、宁、甘、固军,趣孙传庭出关;王汉监平贼镇标楚、蜀军,同侯恂等急击;王燮监阳、怀东晋军,刻期渡河。总兵许定国以晋军次沁水,一夕溃去,宁武兵亦溃于怀庆,诏逮定国。七月,河上之兵溃。督师丁启睿、保督杨文岳合左良玉、虎大威、杨德政、方国安诸军,次于硃仙镇。良玉走还襄阳,诸军皆溃,启睿、文岳奔汝宁。诏山东总兵官刘泽清援开封。城中食尽,名衡、永福偕监司梁炳、苏壮、吴士讲,同知苏茂灼,通判彭士奇,推官黄澍等守益坚。泽清以兵来援,诸军并集河北硃家寨不敢进。泽清曰:“硃家寨去开封八里。我以兵五千南渡,依河而营,引水环之。以次结八营,直达大堤。筑甬道输河北之粟,以饷城中。贼兵已老,可一战走也。”诸军皆曰:“善。”乃以兵三千人先渡立营。贼攻之,战三昼夜,诸军无继者,甬道不就,泽清拔营归。日夜望传庭出关,不至。
贼图开封者三,士马损伤多,积愤,誓必拔之。围半年,师老粮匮,欲决黄河灌之。以城中子女货宝,犹豫不决。闻秦师已东,恐诸镇兵夹击,欲变计。会有献计于巡按御史严云京者,请决河以灌贼。云京语名衡、澍,名衡、澍以为然。周王恭枵募民筑羊马墙,坚厚如高岸。贼营直傅大堤,河决贼可尽,城中无虞。我方凿硃家寨口,贼知,移营高阜,艨艟巨筏以待,而驱掠民夫数万反决马家口以灌城。九月癸未望,夜半,二口并决。天大雨连旬,黄流骤涨,声闻百里。丁夫荷锸者,随堤漂没十数万,贼亦沉万人。河入自北门,贯东南门以出,流入于涡水。名衡、永福乘小舟至城头,周王率其宫眷及宁乡诸郡王避水栖城楼,坐雨绝食者七日。王燮以舟迎王,王从城上泛舟出,名衡等皆出。茂灼、士奇久饿不能起,并溺死。贼浮舰入城,遗民俱尽,拔营而西。城初围时百万户,后饥疫死者十二三。汴梁佳丽甲中州,群盗心艳之,至是尽没于水。帝闻,痛悼。犹念诸臣拒守劳,命叙功。加名衡兵部右侍郎,名衡辞以疾。即擢王汉右佥都御史,代名衡巡抚河南。名衡归,未几,大清兵破沂州,名衡夫妇殉难。
王汉,字子房,掖县人。崇祯十年进士。除高平知县。调河内,擒巨寇天坛山刘二。又乘雪夜破妖僧智善。夜半渡河,破贼杨六郎。李自成围开封,汉然火金龙口柳林为疑兵,遣死士入贼中,声言:“诸镇兵来援,各数十万至矣。”贼闻则惊走。
汉为人负气爱士。人有一长,嗟叹之不容口。僚属绅士陈民疾苦,或言己过,则瞿然下拜。用兵士卒同甘苦,人乐为之死。好用间,贼中虚实莫不知。攻天坛山贼,山陡绝,登者挽以布。汉持刀直上,人服其勇。时贼氛日炽,帝每临朝而叹汉前后破贼功,降旨优叙。
十五年春,以减俸行取入都,与苏京、王燮同召对,称旨。命三臣皆以试御史监军。汉监平贼镇标楚、蜀军,与督臣侯恂南援汴。
时兵部奏援剿兵十万,十之四以属京、燮,属汉以其六。汉所监凡五万九千,然大半已溃散,兵部空名使之。汉乃请自立标营兵千人,骑二百,报可。乃简保营兵百余人,募邯郸、钜鹿壮士三百人,又取故治河内所练义兵及修武、济源素从征剿者五百人,及亲故子弟,合千人。八月朔夜半,袭贼范家滩,斩一红甲贼目。檄诸将合剿。自走襄阳,督左良玉兵救汴。至潼关,有诏汉巡按河南。时贼灌开封,汉闻,趣诸将自柳园夜半渡河,伏兵西岸。檄卜从善等夹攻之,斩首九十余级,遂入汴,大张旗鼓为疑兵。追贼至硃仙镇,连战皆捷。巡抚高名衡谢病,即擢汉右佥都御史代之。汉乃广间谍,收土豪,议屯田,谋所以图贼。
无何,刘超反永城。超,永城人,跛而狡,为贵州总兵,坐罪免。上疏言兵计,陈新甲用为河南总兵。以私怨杀其乡官御史魏景琦一家三十余人,惧罪,遂据城反。汉上疏请讨,语泄,超得为备。明年正月,汉入永城,声言招抚,为贼所杀。参将陈治邦、游击连光耀父子皆战死。游击马魁负汉尸以出,面如生。诏赠兵部尚书,廕锦衣世百户,建祠致祭。既而超伏诛,传首九边。
徐汧,字九一,长洲人。生未期而孤。稍长砥行,有时名,与同里杨廷枢相友善。廷枢,复社诸生所称维斗先生者也。天启五年,魏大中被逮过苏州,汧贷金资其行。周顺昌被逮,缇骑横索钱,汧与廷枢敛财经理之。当是时,汧、廷枢名闻天下。
崇祯元年,汧成进士,改庶吉士,授检讨。三年,廷枢举应天乡试第一。中允黄道周以救钱龙锡贬官。倪元璐,道周同年生,请以己代谪,帝不允。汧上疏颂道周、元璐贤,且自请罢黜,帝诘责汧。汧曰:“推贤让能,荩臣所务;难进易退,儒者之风。间者陛下委任之意希注外廷,防察之权辄逮阍寺,默窥圣意,疑贰渐萌。万一士风日贱,宸向日移,明盛之时为忧方大。”帝不听。汧寻乞假归。还朝,迁右庶子,充日讲官。
十四年奉使益王府,便道还家。当是时,复社诸生气甚盛,汧与廷枢、顾杲、华允诚等往复尤契。居久之,京师陷。福王召汧为少詹事。汧以国破君亡,臣子不当叨位,且痛宗社之丧亡,由朋党相倾,移书当事,劝以力破异同之见。既就职,陈时政七事,忄卷忄卷以化恩仇、去偏党为言。而安远侯柳祚昌疏攻汧,谓:“朝服谒潞王于京口,自恃东林巨魁,与复社杨廷枢、顾杲诸奸狼狈相倚。陛下定鼎金陵,彼为《讨金陵檄》,所云‘中原逐鹿,南国指马’是何语?乞置汧于理,除廷枢、杲名,其余徒党,容臣次第纠弹。”时国事方棘,事亦竟寝。汧移疾归。
明年,南京失守,苏、常相继下。汧慨然太息,作书戒二子,投虎丘新塘桥下死。郡人赴哭者数千人。时又有一人儒冠蓝衫而来,跃虎丘剑池中,土人怜而葬之,卒不知何人也。
于是廷枢闻变,走避之邓尉山中。久之,四方弄兵者群起,廷枢负重名,咸指目廷枢。当事者执廷枢,好言慰之,廷枢嫚骂不已,杀之芦墟泗洲寺。首已堕,声从项中出,益厉。门人迮绍原购其尸葬焉。
汧子枋,字昭法,举十五年乡试。枋依隐,有高行云。
鹿善继,字伯顺,定兴人。祖久征,万历中进士,授息县知县。时诏天下度田,各署上中下壤,息独以下田报,曰:“度田以纾民,乃病民乎!”调襄垣,擢御史,以言事谪泽州判官,迁荥泽知县,未任而卒。父正,苦节自砺。县令某欲见之,方粪田,投锸而往。急人之难,倾其家不惜,远近称鹿太公。
善继端方谨悫。由万历四十一年进士,授户部主事。内艰除,起故官。辽左饷中绝,廷臣数请发帑,不报。会广东进金花银,善继稽旧制,金花贮库,备各边应用。乃奏记尚书李汝华曰:“与其请不发之帑,何如留未进之金?”汝华然之。帝怒,夺善继俸一年,趣补进。善继持不可,以死争。乃夺汝华俸二月,降善继一级,调外。汝华惧,卒补银进。泰昌改元,复原官,典新饷。连疏请帑百万,不报。
天启元年,辽阳陷,以才改兵部职方主事。大学士孙承宗理兵部事,推心任之。及阅视关门,以善继从。出督师,复表为赞画。布衣羸马,出入亭障间,延见将卒相劳苦,拓地四百里,收复城堡数十,承宗倚之若左右手。在关四年,累进员外郎、郎中。承宗谢事,善继亦告归。
先是,杨、左之狱起,魏大中子学洢、左光斗弟光明,先后投鹿太公家。太公客之,与所善义士容城举人孙奇逢谋,持书走关门,告其难于承宗。承宗、善继谋借巡视蓟门,请入觐。奄党大哗,谓阁部将提兵清君侧,严旨阻之。狱益急,五日一追赃,搒掠甚酷。太公急募得数百金输之,而两人者则皆已毙矣。至是,善继归,而周顺昌之狱又起。顺昌,善继同年生,善继又为募得数百金,金入而顺昌又毙。奄党居近善继家,难家子弟仆从相望于道。太公曰:“吾不惧也。”崇祯元年,逆榼既诛,善继起尚宝卿,迁太常少卿,管光禄丞事,再请归。
九年七月,大清兵攻定兴。善继家在江村,白太公请入捍城,太公许之。与里居知州薛一鹗等共守。守六日而城破,善继死。家人奔告太公,太公曰:“嗟乎,吾儿素以身许国,今果死,吾复何憾!”事闻,赠善继大理卿,谥忠节,敕有司建祠。子化麟,举天启元年乡试第一,伏阙讼父忠。逾年亦卒。
薛一鹗,字百当,由贡生为黄州通判。荆王姬诬他姬鸩世子,一鹗白其诬。奄人传太妃命,欲竟其狱,卒直之。迁兰州知州。州北有田没于番,吏派其赋于他户,后田复归,为卫卒所据,而民出赋三十年,一鹗核除其害。至是佐善继城守,遂同死。
赞曰:士大夫致政里居,无封疆民社之责,可逊迹自全,非以必死为勇也。然而慷慨捐躯,冒白刃而不悔,湛宗覆族,君子哀之。岂非名义所在,有重于生者乎!气节凛然,要于自遂其志。其英风义烈,固不可泯没于宇宙间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