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明史
- ▪ 本纪第一 太祖一
- ▪ 本纪第二 太祖二
- ▪ 本纪第三 太祖三
- ▪ 本纪第四 恭闵帝
- ▪ 本纪第五 成祖一
- ▪ 本纪第六 成祖二
- ▪ 本纪第七 成祖三
- ▪ 本纪第八 仁宗
- ▪ 本纪第九 宣宗
- ▪ 本纪第十 英宗前纪
- ▪ 本纪第十一 景帝
- ▪ 本纪第十二 英宗后纪
- ▪ 本纪第十三 宪宗一
- ▪ 本纪第十四 宪宗二
- ▪ 本纪第十五 孝宗
- ▪ 本纪第十六 武宗
- ▪ 本纪第十七 世宗一
- ▪ 本纪第十八 世宗二
- ▪ 本纪第十九 穆宗
- ▪ 本纪第二十 神宗一
- ▪ 本纪第二十一 神宗二
- ▪ ▪ 光宗
- ▪ 本纪第二十二 熹宗
- ▪ 本纪第二十三 庄烈帝一
- ▪ 本纪第二十四 庄烈帝二
- ▪ 志第一 天文一
- ▪ 志第二 天文二
- ▪ ▪ 填星
- ▪ ▪ 岁星
- ▪ ▪ 荧惑
- ▪ ▪ 太白
- ▪ ▪ 辰星
- ▪ 志第三 天文三
- ▪ 志第四 五行一(水)
- ▪ 志第五 五行二(火 木)
- ▪ 志第六 五行三(金 土)
- ▪ 志第七 历一
- ▪ 志第八 历二
- ▪ 志第九 历三
- ▪ 志第十 历四
- ▪ 志第十一 历五
- ▪ 志第十二 历六
- ▪ ▪ 木星
- ▪ ▪ 火星
- ▪ ▪ 土星
- ▪ ▪ 金星
- ▪ ▪ 水星
- ▪ ▪ 步四馀
- ▪ 志第十三 历七
- ▪ 志第十四 历八
- ▪ 志第十五 历九
- ▪ 志第十六 地理一
- ▪ 志第十七 地理二
- ▪ ▪ 山东山西
- ▪ 志第十八 地理三
- ▪ ▪ 河南陕西
- ▪ ▪ 宁夏左屯卫
- ▪ 志第十九 地理四
- ▪ ▪ 四川江西
- ▪ ▪ 守御礼州后千户所
- ▪ 志第二十 地理五
- ▪ ▪ 湖广浙江
- ▪ ▪ 上爱茶峒长官司
- ▪ 志第二十一 地理六
- ▪ ▪ 福建 广东 广西
- ▪ 志第二十二 地理七
- ▪ ▪ 云南 贵州
- ▪ ▪ 促瓦长官司
- ▪ 志第二十三 礼一(吉礼一)
- ▪ ▪ 分献陪祀
- ▪ ▪ 坛壝之制
- ▪ ▪ 神位祭器玉帛牲牢祝册之数
- ▪ ▪ 遣官祭祀
- ▪ ▪ 分献陪祀
- ▪ ▪ 玉帛牲牢
- ▪ ▪ 祝册
- ▪ ▪ 笾豆之实
- ▪ ▪ 祭祀杂议诸仪
- ▪ ▪ 祭祀日期
- ▪ ▪ 习仪
- ▪ ▪ 斋戒
- ▪ 志第二十四 礼二(吉礼二)
- ▪ ▪ 郊祀之制
- ▪ ▪ 大雩
- ▪ ▪ 郊祀配位
- ▪ ▪ 郊祀仪注
- ▪ ▪ 祈谷
- ▪ ▪ 大飨礼
- ▪ ▪ 令节拜天
- ▪ 志第二十五 礼三(吉礼三)
- ▪ ▪ 社稷
- ▪ ▪ 朝日夕月
- ▪ ▪ 先农
- ▪ ▪ 先蚕
- ▪ ▪ 高禖
- ▪ ▪ 祭告
- ▪ ▪ 祈报
- ▪ ▪ 神祇坛
- ▪ ▪ 星辰坛
- ▪ ▪ 灵星诸神
- ▪ ▪ 太岁月将风云雷雨之祀
- ▪ ▪ 岳镇海渎山川之祀
- ▪ ▪ 城隍
- ▪ 志第二十六 礼四(吉礼四)
- ▪ ▪ 京师九庙
- ▪ ▪ 圣师
- ▪ ▪ 旗纛
- ▪ ▪ 五祀
- ▪ ▪ 马神
- ▪ ▪ 南京神庙
- ▪ ▪ 功臣庙
- ▪ ▪ 三皇
- ▪ ▪ 历代帝王陵庙
- ▪ ▪ 至圣先师子孔庙祀
- ▪ ▪ 诸神祠
- ▪ ▪ 厉坛
- ▪ 志第二十七 礼五(吉礼五)
- ▪ ▪ 荐新
- ▪ ▪ 宗庙之制
- ▪ ▪ 禘佩
- ▪ ▪ 时享
- ▪ ▪ 加上谥号
- ▪ ▪ 庙讳
- ▪ 志第二十八 礼六(吉礼六)
- ▪ ▪ 功臣配飨
- ▪ ▪ 王国宗庙
- ▪ ▪ 奉先殿
- ▪ ▪ 奉慈殿
- ▪ ▪ 献皇帝庙
- ▪ ▪ 亲王从飨
- ▪ ▪ 群臣家庙
- ▪ 志第二十九 礼七(嘉礼一)
- ▪ ▪ 诸司朝觐仪
- ▪ ▪ 登极仪
- ▪ ▪ 大朝仪
- ▪ ▪ 常朝仪
- ▪ ▪ 皇太子亲王朝仪
- ▪ ▪ 诸王来朝仪
- ▪ ▪ 中宫受朝仪
- ▪ ▪ 朝贺东宫仪
- ▪ ▪ 大宴仪
- ▪ ▪ 上尊号徽号仪
- ▪ 志第三十 礼八(嘉礼二)
- ▪ ▪ 册皇后仪
- ▪ ▪ 册皇太子及皇太子妃仪
- ▪ ▪ 册亲王及王妃仪
- ▪ ▪ 皇帝加元服仪
- ▪ ▪ 皇太子皇子冠礼
- ▪ ▪ 品官冠礼
- ▪ ▪ 庶人冠礼
- ▪ 志第三十一 礼九(嘉礼三)
- ▪ ▪ 东宫出阁讲学仪
- ▪ ▪ 诸王读书仪
- ▪ ▪ 经筵
- ▪ ▪ 日讲
- ▪ ▪ 皇帝视学仪
- ▪ ▪ 天子纳后仪
- ▪ ▪ 皇太子纳妃仪
- ▪ ▪ 亲王婚礼
- ▪ ▪ 公主婚礼
- ▪ ▪ 品官婚礼
- ▪ ▪ 庶人婚礼
- ▪ 志第三十二 礼十(嘉礼四 宾礼)
- ▪ ▪ 遣使之蕃国仪
- ▪ ▪ 蕃国遣使进表仪
- ▪ ▪ 巡狩之制
- ▪ ▪ 东宫监国
- ▪ ▪ 皇太孙监国
- ▪ ▪ 颁诏仪
- ▪ ▪ 迎接诏赦仪
- ▪ ▪ 进书仪
- ▪ ▪ 进表笺仪
- ▪ ▪ 乡饮酒礼
- ▪ ▪ 蕃王朝贡礼
- ▪ ▪ 品官相见礼
- ▪ ▪ 庶人相见礼
- ▪ 志第三十三 礼十一(军礼)
- ▪ ▪ 亲征
- ▪ ▪ 遣将
- ▪ ▪ 禡祭
- ▪ ▪ 受降
- ▪ ▪ 奏凯献俘
- ▪ ▪ 论功行赏
- ▪ ▪ 大阅
- ▪ ▪ 大射
- ▪ ▪ 救日伐鼓
- ▪ 志第三十四 礼十二(凶礼一)
- ▪ ▪ 山陵
- ▪ ▪ 山陵
- ▪ 志第三十五 礼十三(凶礼二)
- ▪ ▪ 兴宗帝后陵寝
- ▪ ▪ 睿宗帝后陵寝
- ▪ ▪ 皇妃等丧葬
- ▪ ▪ 皇太子及妃丧葬
- ▪ ▪ 皇后陵寝
- ▪ ▪ 诸王及妃公主丧葬诸仪
- ▪ 志第三十六 礼十四(凶礼三)
- ▪ ▪ 中宫为父祖丧仪
- ▪ ▪ 遣使临吊仪
- ▪ ▪ 遣使册赠王公大臣仪
- ▪ ▪ 忌辰
- ▪ ▪ 乘舆受蕃国王讣奏仪
- ▪ ▪ 乘舆为王公大臣举哀仪
- ▪ ▪ 乘舆临王公大臣丧仪
- ▪ ▪ 谒祭陵庙
- ▪ ▪ 赐祭葬
- ▪ ▪ 丧葬之制
- ▪ ▪ 碑碣
- ▪ ▪ 赐谥
- ▪ ▪ 品官丧礼
- ▪ ▪ 士庶人丧礼
- ▪ ▪ 服纪
- ▪ 志第三十七 乐一
- ▪ 志第三十八 乐二
- ▪ ▪ 九庙时祫乐章
- ▪ ▪ 乐章一
- ▪ 志第三十九 乐三
- ▪ ▪ 乐章二
- ▪ ▪ 嘉靖间续定庆成宴乐章
- ▪ 志第四十 仪卫
- ▪ 志第四十一 舆服一
- ▪ 志第四十二 舆服二
- ▪ 志第四十三 舆服三
- ▪ 志第四十四 舆服四
- ▪ 志第四十五 选举一
- ▪ 志第四十六 选举二
- ▪ 志第四十七 选举三
- ▪ 志第四十八 职官一
- ▪ 志第四十九 职官二
- ▪ 志第五十 职官三
- ▪ 志第五十一 职官四
- ▪ 志第五十二 职官五
- ▪ 志第五十三 食货一
- ▪ ▪ 户口 田制屯田 庄田
- ▪ 志第五十四 食货二
- ▪ ▪ 赋役
- ▪ 志第五十五 食货三
- ▪ ▪ 漕运 仓库
- ▪ 志第五十六 食货四
- ▪ ▪ 盐法 茶法
- ▪ 志第五十七 食货五
- ▪ ▪ 钱钞 坑冶附铁冶铜场 商税 市舶 马市
- ▪ 志第五十八 食货六
- ▪ ▪ 上供采造 采造 柴炭 采木 珠池 织造 烧造 俸饷 会计
- ▪ 志第五十九 河渠一
- ▪ ▪ 黄河上
- ▪ 志第六十 河渠二
- ▪ ▪ 黄河下
- ▪ 志第六十一 河渠三
- ▪ ▪ 运河上
- ▪ 志第六十二 河渠四
- ▪ ▪ 运河下 海运
- ▪ 志第六十三 河渠五
- ▪ ▪ 淮河 泇河 卫河 漳河 沁河 滹沱河 桑乾河 胶莱河
- ▪ 志第六十四 河渠六
- ▪ ▪ 直省水利
- ▪ 志第六十五 兵一
- ▪ 志第六十六 兵二卫所 班军
- ▪ ▪ 土官
- ▪ ▪ 湖广行都司以湖广都司卫所改设
- ▪ ▪ 兴都留守司
- ▪ ▪ 福建都司
- ▪ ▪ 广东都司
- ▪ ▪ 后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直隶旧为北平都司,有北平三护卫,后俱为亲军。其不系北平旧卫者,俱永乐以后添设。
- ▪ ▪ 大宁都司
- ▪ ▪ 万全都司宣德五年,分直隶及山西等处卫所添设。
- ▪ ▪ 陕西都司
- ▪ ▪ 广西都司
- ▪ ▪ 中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直隶
- ▪ ▪ 中都留守司
- ▪ ▪ 山西都司旧有太原三护卫,后革。蒲州千户所,改属直隶,广昌千户所,改属万全都司
- ▪ ▪ 山西行都司旧有蔚州卫,后改属万全都司
- ▪ ▪ 南京卫所亲军卫
- ▪ ▪ 五军都督府属 左军都督府本府所属卫,仍隶北京左府。
- ▪ ▪ 右军都督府本府所属卫,仍隶北京右府。
- ▪ ▪ 河南都司
- ▪ ▪ 前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直隶
- ▪ ▪ 湖广都司
- ▪ ▪ 山西行都司
- ▪ ▪ 北平三护卫
- ▪ ▪ 后军都督府本府所属卫,仍隶北京后府。
- ▪ ▪ 福建都司
- ▪ ▪ 福建行都司
- ▪ ▪ 江西都司
- ▪ ▪ 广东都司
- ▪ ▪ 后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北平都司
- ▪ ▪ 福建行都司
- ▪ ▪ 江西都司
- ▪ ▪ 贵州都司旧有层台、重安二千户所,俱革。旧有平伐长官司,后隶贵阳府。旧有平浪、九名九姓独山州二长官司,后隶都匀府。
- ▪ ▪ 土官
- ▪ ▪ 中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直隶
- ▪ ▪ 中都留守司
- ▪ ▪ 辽东都司
- ▪ ▪ 山东都司
- ▪ ▪ 右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云南都司
- ▪ ▪ 贵州都司
- ▪ ▪ 四川都司
- ▪ ▪ 河南都司旧有洛阳中护卫,后并汝州卫。
- ▪ ▪ 前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直隶
- ▪ ▪ 中军都督府本府所属卫,仍隶北京中府。
- ▪ ▪ 前军都督府本府所属卫,仍隶北京前府。
- ▪ ▪ 湖广都司旧有武昌右千户所,革。
- ▪ ▪ 土官
- ▪ ▪ 广西都司
- ▪ ▪ 云南都司旧有鹤庆、通海二千户所,革
- ▪ ▪ 土官
- ▪ ▪ 山西三护卫
- ▪ ▪ 五军都督府所属卫所 左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浙江都司
- ▪ ▪ 辽东都司
- ▪ ▪ 山东都司旧有青州左护卫,后改天津右卫。旧有贵州护卫,革
- ▪ ▪ 右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直隶
- ▪ ▪ 陕西都司旧有阶州卫、沙州卫、灵山千户所,后俱革。
- ▪ ▪ 陕西行都司洪武十二年添设
- ▪ ▪ 四川都司旧有浦江关军民千户所,后革
- ▪ ▪ 土官
- ▪ ▪ 四川行都司旧无,后设。旧有建昌前卫,后革
- ▪ ▪ 都司一奴儿干都司 卫三百八十四
- ▪ ▪ 所二十四
- ▪ ▪ 站七
- ▪ ▪ 地面七
- ▪ ▪ 寨一
- ▪ ▪ 卫六
- ▪ ▪ 都指挥使司二
- ▪ ▪ 指挥使司一
- ▪ ▪ 宣尉使司三
- ▪ ▪ 招讨司六
- ▪ ▪ 万户府四
- ▪ ▪ 千户所十七
- ▪ ▪ 上十二卫
- ▪ ▪ 五军都督府所属卫所 左军都督府
- ▪ ▪ 在外 浙江都司
- ▪ 志第六十七 兵三
- ▪ ▪ 边防 海防江防 民壮 士兵 乡兵
- ▪ 志第六十八 兵四
- ▪ 志第六十九 刑法一
- ▪ 志第七十 刑法二
- ▪ 志第七十一 刑法三
- ▪ 志第七十二 艺文一
- ▪ 志第七十三 艺文二
- ▪ 志第七十四 艺文三
- ▪ 志第七十五 艺文四
- ▪ 表第一 诸王世表一
- ▪ 表第二 诸王世表二
- ▪ 表第三 诸王世表三
- ▪ 表第四 诸王世表四
- ▪ 表第五 诸王世表五
- ▪ 表第六 功臣世表一
- ▪ 表第七 功臣世表二
- ▪ 表第八 功臣世表三
- ▪ 表第九 外戚恩泽侯表
- ▪ 表第十 宰辅年表一
- ▪ 表第十一 宰辅年表二
- ▪ 表第十二 七卿年表一
- ▪ 表第十三 七卿年表二
- ▪ 列传第一 后妃
- ▪ ▪ 后妃一
- ▪ 列传第二 后妃二
- ▪ 列传第三
- ▪ ▪ 兴宗孝康皇帝孝康皇后 吕太后 睿宗献皇帝献皇后
- ▪ 列传第四 诸王
- ▪ ▪ 诸王一
- ▪ 列传第五 诸王二
- ▪ 列传第六 诸王三
- ▪ ▪ 太祖诸子三
- ▪ ▪ 兴宗诸子
- ▪ ▪ 惠帝诸子
- ▪ ▪ 成祖诸子
- ▪ 列传第七 诸王四
- ▪ ▪ 仁宗诸子
- ▪ ▪ 英宗诸子
- ▪ ▪ 景帝子
- ▪ ▪ 宪宗诸子
- ▪ ▪ 孝宗子
- ▪ 列传第八 诸王五
- ▪ ▪ 世宗诸子
- ▪ ▪ 穆宗诸子
- ▪ ▪ 神宗诸子
- ▪ ▪ 光宗诸子
- ▪ ▪ 熹宗诸子
- ▪ ▪ 庄烈帝诸子
- ▪ 列传第九
- ▪ ▪ 宪宗五女
- ▪ ▪ 孝宗三女
- ▪ ▪ 睿宗二女
- ▪ ▪ 光宗九女
- ▪ ▪ 庄烈帝六女
- ▪ ▪ 世宗五女
- ▪ ▪ 穆宗六女
- ▪ ▪ 神宗十女
- ▪ ▪ 成祖五女
- ▪ ▪ 仁宗七女
- ▪ ▪ 宣宗二女
- ▪ ▪ 英宗八女
- ▪ ▪ 景帝一女
- ▪ ▪ 公主
- ▪ 列传第十 郭子兴 韩林儿
- ▪ 列传第十一 陈友谅 张士诚 方国珍 明玉珍
- ▪ 列传第十二
- ▪ ▪ 扩廓帖木儿蔡子英 陈友定伯颜子中等 把匝剌瓦尔密
- ▪ 列传第十三 徐达 常遇春
- ▪ 列传第十四 李文忠 邓愈 汤和 沐英
- ▪ 列传第十五 李善长 汪广洋
- ▪ 列传第十六 刘基(子琏璟) 宋濂 叶琛 章溢(子存道)
- ▪ 列传第十七 冯胜(兄国用) 傅友德 廖永忠(赵庸) 杨璟 胡美
- ▪ 列传第十八
- ▪ 列传第十九
- ▪ 列传第二十
- ▪ 列传第二十一
- ▪ 列传第二十二
- ▪ 列传第二十三
- ▪ 列传第二十四
- ▪ 列传第二十五
- ▪ 列传第二十六
- ▪ 列传第二十七
- ▪ 列传第二十八
- ▪ 列传第二十九
- ▪ 列传第三十
- ▪ 列传第三十一
- ▪ 列传第三十二 盛庸 平安 何福 顾成
- ▪ 列传第三十三
- ▪ 列传第三十四
- ▪ 列传第三十五
- ▪ ▪ 解缙 黄淮 胡广 金幼孜 胡俨
- ▪ 列传第三十六
- ▪ ▪ 杨士奇 杨荣曾孙旦 杨溥马愉
- ▪ 列传第三十七
- ▪ ▪ 蹇义 夏原吉俞士吉 李文郁 邹师颜
- ▪ 列传第三十八
- ▪ ▪ 郁新 赵羾 金忠 李庆 师逵 古朴向宝 陈寿马京 许思温刘季{虎} 刘辰 杨砥 虞谦吕升 仰瞻 严本 汤宗
- ▪ 列传第三十九
- ▪ ▪ 茹瑺 严震直 张紞毛泰亨 王钝 郑赐 郭资 吕震 李至刚方宾 吴中 刘观
- ▪ 列传第四十
- ▪ 列传第四十一
- ▪ ▪ 宋礼蔺芳 陈瑄王瑜 周忱
- ▪ 列传第四十二
- ▪ ▪ 张辅高士文 徐政 黄福 刘俊吕毅 刘昱 陈洽侯保 冯贵伍云 陈忠李任等 李彬 柳升崔聚 史安 陈镛 李宗昉 潘禋梁铭 王通陶季容 陈汀
- ▪ 列传第四十三
- ▪ ▪ 宋晟 薛禄郭义 金玉 刘荣 硃荣 费瓛 谭广 陈怀马亮蒋贵孙琬 任礼 赵安 赵辅 刘聚
- ▪ 列传第四十四
- ▪ 列传第四十五
- ▪ 列传第四十六
- ▪ 列传第四十七
- ▪ 列传第四十八
- ▪ 列传第四十九
- ▪ 列传第五十
- ▪ ▪ 尹昌隆 耿通陈谔 戴纶林长懋 陈祚郭循 刘球子钺釪陈鉴何观 钟同孟 杨集 章纶子玄应 廖庄 倪敬盛灊等 杨瑄子源 盛颙等
- ▪ 列传第五十一
- ▪ ▪ 李时勉 陈敬宗 刘铉萨琦 邢让李绍林瀚子庭昂 庭机孙燫 烃 谢鐸 鲁鐸赵永
- ▪ 列传第五十二
- ▪ ▪ 邹缉郑维桓 柯暹 弋谦黄骥 黄泽孔友谅 范济 聊让郭佑 胡仲伦 华敏 贾斌 左鼎练纲 曹凯许仕达 刘炜尚褫 单宇姚显 杨浩 张昭贺炀
- ▪ 列传第五十三
- ▪ ▪ 陶成子鲁 陈敏 丁瑄 王得仁子一夔 叶祯 伍骥 毛吉林锦 郭绪 姜昂子龙
- ▪ 列传第五十四
- ▪ ▪ 韩观 山云 萧授吴亮 方瑛陈友 李震王信都胜 郭鋐 彭伦 欧磐 张祐
- ▪ 列传第五十五
- ▪ ▪ 曹鼐 张益 邝埜 王佐丁铉等 孙祥谢泽 袁彬哈铭袁敏
- ▪ 列传第五十六
- ▪ 列传第五十七
- ▪ ▪ 高谷 胡濙 王直
- ▪ 列传第五十八
- ▪ ▪ 于谦子冕 吴宁 王伟
- ▪ 列传第五十九
- ▪ ▪ 王骥孙瑾 徐有贞 杨善李实 赵荣 霍瑄 沈固 王越
- ▪ 列传第六十
- ▪ ▪ 罗亨信 侯璡 杨宁 王来 孙原贞孙需 张宪 硃鉴 杨信民张骥竺渊耿定 王晟 邓颙 马谨 程信 白圭子钺 张瓚谢士元孔镛李时敏 邓廷瓚 王轼 刘丙
- ▪ 列传第六十一
- ▪ ▪ 杨洪子俊 从子能 信 石亨从子彪 从孙后 郭登 硃谦子永 孙晖等孙镗赵胜 范广
- ▪ 列传第六十二
- ▪ ▪ 史昭刘昭 李达 巫凯曹义 施聚 许贵子宁 周贤子玉欧信 王玺 鲁鉴子麟 孙经 刘宁周玺 庄鉴 彭清 姜汉子奭孙应熊 安国 杭雄
- ▪ 列传第六十三
- ▪ ▪ 卫青子颖 董兴 何洪刘雄 刘玉 仇钺 神英子周 曹雄子谦 冯祯 张俊李鋐 杨锐崔文
- ▪ 列传第六十四
- ▪ ▪ 李贤 吕原子常 岳正 彭时 商辂 刘定之
- ▪ 列传第六十五
- ▪ ▪ 王翱 年富 王竑 李秉 姚夔 王复 林聪 叶盛
- ▪ 列传第六十六
- ▪ ▪ 项忠 韩雍 余子俊阮勤 硃英 秦纮
- ▪ 列传第六十七
- ▪ ▪ 罗伦涂棐 章懋从子拯 黄仲昭 庄昶邹智 舒芬崔桐 马汝骥
- ▪ 列传第六十八
- ▪ 列传第六十九
- ▪ ▪ 徐溥 邱濬 刘健 谢迁 李东阳 王鏊 刘忠
- ▪ 列传第七十
- ▪ ▪ 王恕子承裕 马文升 刘大夏
- ▪ 列传第七十一
- ▪ ▪ 何乔新 彭韶 周经 耿裕 倪岳 闵珪 戴珊
- ▪ 列传第七十二
- ▪ ▪ 周洪谟 杨守陈弟守阯 子茂元 茂仁 张元祯陈音 傅瀚张昇 吴宽 傅珪 刘春 吴俨 顾清 刘瑞
- ▪ 列传第七十三
- ▪ ▪ 李敏叶淇 贾俊刘璋 黄绂 张悦张蓥 钟 曾鉴 梁璟王诏 徐恪李介子昆 黄珂 王鸿儒 丛兰 吴世忠
- ▪ 列传第七十四
- ▪ ▪ 韩文顾佐 陈仁 张敷华 杨守随弟守隅 许进子诰 赞论雍泰张津 陈寿 樊莹 熊绣 潘蕃 胡富 张泰 吴文度 张鼐冒政 王璟 李钦
- ▪ 列传第七十五
- ▪ ▪ 何鉴 马中锡 陆完 洪钟陈镐 蒋昇 陈金 俞谏 周南孙禄马昊
- ▪ 列传第七十六
- ▪ 列传第七十七
- ▪ ▪ 李文祥 孙磐徐珪 胡爟周时从 王雄 罗侨 叶钊刘天麒戴冠 黄巩 陆震 夏良胜万潮等 何遵刘校等
- ▪ 列传第七十八
- ▪ ▪ 杨廷和 梁储 蒋冕 毛纪 石珤 兄玠
- ▪ 列传第七十九
- ▪ 列传第八十
- ▪ 列传第八十一
- ▪ 列传第八十二
- ▪ 列传第八十三 王守仁(冀元亨)
- ▪ 列传第八十四 张璁(胡鐸) 桂萼 方献夫 夏言
- ▪ 列传第八十五
- ▪ 列传第八十六
- ▪ 列传第八十七
- ▪ 列传第八十八
- ▪ 列传第八十九
- ▪ 列传第九十
- ▪ 列传第九十一
- ▪ 列传第九十二
- ▪ 列传第九十三
- ▪ 列传第九十四
- ▪ 列传第九十五
- ▪ 列传第九十六
- ▪ 列传第九十七
- ▪ 列传第九十八
- ▪ 列传第九十九
- ▪ 列传第一百
- ▪ 列传第一百一
- ▪ 列传第一百二
- ▪ 列传第一百三
- ▪ 列传第一百四
- ▪ 列传第一百五
- ▪ 列传第一百六
- ▪ 列传第一百七
- ▪ 列传第一百八
- ▪ 列传第一百九
- ▪ 列传第一百十
- ▪ 列传第一百十一
- ▪ 列传第一百十二
- ▪ 列传第一百十三
- ▪ 列传第一百十四 海瑞(何以尚) 丘橓 吕坤 郭正域
- ▪ 列传第一百十五
- ▪ 列传第一百十六
- ▪ 列传第一百十七
- ▪ 列传第一百十八
- ▪ 列传第一百十九
- ▪ 列传第一百二十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一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二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三
- ▪ 列传第一百二十四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五
- ▪ 列传一百二十六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七
- ▪ 列传第一百二十八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九
- ▪ 列传第一百三十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一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二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三
- ▪ 列传第一百三十四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五
- ▪ 列传第一百三十六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七
- ▪ 列传第一百三十八 孙承宗(子鉁等)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九
- ▪ 列传第一百四十 杨嗣昌 吴甡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一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二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三
- ▪ 列传第一百四十四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五
- ▪ 列传第一百四十六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七
- ▪ 列传第一百四十八
- ▪ 列传一百四十九
- ▪ 列传第一百五十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一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二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三
- ▪ 列传第一百五十四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五
- ▪ 列传第一百五十六 曹文诏(弟文耀) 周遇吉 黄得功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七
- ▪ 列传第一百五十八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九
- ▪ 列传第一百六十
- ▪ 列传第一百六十一
- ▪ 列传第一百六十二
- ▪ 列传第一百六十三
- ▪ 列传第一百六十四
- ▪ 列传第一百六十五
- ▪ 列传第一百六十六
- ▪ 列传第一百六十七
- ▪ 列传第一百六十八 何腾蛟(章旷 傅作霖) 瞿式耜(汪皞等)
- ▪ 列传第一百六十九 循吏
- ▪ 列传第一百七十 儒林一
- ▪ 列传第一百七十一 儒林二
- ▪ 列传第一百七十二 儒林三
- ▪ ▪ 孔希学孔彦绳 颜希惠 曾质粹 孔闻礼 孟希文 仲于陛 周冕 程接道 程克仁 张文运 邵继祖 硃梴 硃墅
- ▪ 列传第一百七十三 文苑一
- ▪ 列传第一百七十四 文苑二
- ▪ 列传第一百七十五 文苑三
- ▪ 列传第一百七十六 文苑四
- ▪ 列传第一百七十七 忠义一
- ▪ 列传第一百七十八 忠义二
- ▪ 列传第一百七十九 忠义三
- ▪ 列传第一百八十 忠义四
- ▪ 列传第一百八十一 忠义五
- ▪ 列传第一百八十二 忠义六
- ▪ 列传第一百八十三 忠义七
- ▪ 列传第一百八十四 孝义
- ▪ ▪ 孝义一
- ▪ 列传第一百八十五 孝义二
- ▪ 列传第一百八十六 隐逸
- ▪ ▪ 张介福 倪瓚 徐舫 杨恒 陈洄 杨引 吴海 刘闵 杨黼 孙一元沈周 陈继儒
- ▪ 列传第一百八十七 方伎
- ▪ 列传第一百八十八 外戚
- ▪ 列传第一百八十九 列女一
- ▪ 列传第一百九十 列女二
- ▪ 列传第一百九十一 列女三
- ▪ 列传第一百九十二 宦官一
- ▪ ▪ 郑和侯显 金英兴安 范弘等 王振 曹吉祥刘永诚 怀恩覃吉 汪直 梁芳钱能等 何鼎邓原等 李广 蒋琮 刘瑾 张永谷大用魏彬等
- ▪ 列传第一百九十三 宦官二
- ▪ ▪ 李芳 冯保 张鲸 陈增陈奉 高淮 梁永杨荣 陈矩 王安魏忠贤 王体乾李永贞等 崔文升 张彝宪 高起潜 王承恩 方正化
- ▪ 列传第一百九十四 阉党
- ▪ ▪ 焦芳 刘宇 曹元 张彩韩福等 顾秉谦 魏广微等 崔呈秀吴淳夫等 刘志选梁梦环等 曹钦程石三畏等 王绍徽周应秋霍维华徐大化等 阎鸣泰 贾继春田尔耕 许显纯
- ▪ 列传第一百九十五 佞幸
- ▪ ▪ 纪纲 门达逮杲 李孜省 继晓 江彬许泰 钱宁 陆炳 邵元节 陶仲文 顾可学盛端明等
- ▪ 列传第一百九十六 奸臣
- ▪ ▪ 胡惟庸陈宁 陈瑛马麟等 严嵩赵文华等 周延儒 温体仁马士英阮大铖
- ▪ 列传第一百九十七 流贼
- ▪ ▪ 李自成 张献忠
- ▪ 列传第一百九十八 土司
- ▪ ▪ 湖广土司
- ▪ ▪ 施州施南宣抚司 散毛宣抚司 忠建宣抚司 容美宣抚司 永顺军民宣慰使司 保靖州军民宣慰使司
- ▪ 列传第一百九十九 四川土司
- ▪ ▪ 四川土司一
- ▪ 列传第二百 四川土司二
- ▪ ▪ 播州宣慰司 永宁宣抚司 酉阳宣抚司 石砫宣抚司
- ▪ 列传第二百一 云南土司
- ▪ ▪ 云南土司一
- ▪ 列传第二百二 云南土司二
- ▪ ▪ 姚安 鹤庆 武定 寻甸 丽江 元江 永昌 新化 威远 北胜 湾甸镇康 大侯 澜沧卫 麓川
- ▪ 列传第二百三 云南土司三
- ▪ 列传第二百四 贵州土司
- ▪ ▪ 贵阳 思南思州附 镇远 铜仁 黎平 安顺 都匀 平越 石阡新添金筑安抚司附
- ▪ 列传第二百五 广西土司
- ▪ ▪ 广西土司一 桂林 柳州 庆远 平乐 梧州 浔州 南宁
- ▪ 列传第二百六 广西土司二
- ▪ ▪ 太平 思明 思恩 镇安 田州 恩城 上隆 都康
- ▪ 列传第二百七 广西土司三
- ▪ ▪ 泗城 利州 龙州 归顺 向武 奉议 江州 思陵广东琼州府附
- ▪ 列传第二百八 外国一
- ▪ ▪ 朝鲜
- ▪ 列传第二百九 外国二
- ▪ ▪ 安南
- ▪ 列传第二百十 外国三
- ▪ ▪ 日本
- ▪ 列传第二百十一 外国四
- ▪ ▪ 琉球 吕宋 合猫里 美洛居 沙瑶呐哔啴 鸡笼 婆罗 麻叶甕 古麻刺朗 冯嘉施兰 文郎马神
- ▪ 列传第二百十二 外国五
- ▪ ▪ 占城宾童龙 真腊 暹罗 爪哇阇婆 苏吉丹 碟里 日罗夏治三佛齐
- ▪ 列传第二百十三 外国六
- ▪ ▪ 浡泥 满剌加 苏门答剌 须文达那 苏禄 西洋琐里 琐里 览邦淡巴 百花 彭亨 那孤儿 黎伐 南渤利 阿鲁 柔佛 丁机宜 巴喇西 佛郎机 和兰
- ▪ 列传第二百十四 外国七
- ▪ 列传第二百十五 外国八鞑靼
- ▪ 列传第二百十六 外国九瓦剌 朵颜(福余 泰宁)
- ▪ 列传第二百十七 西域一
- ▪ ▪ 哈密卫 柳城 火州 土鲁番
- ▪ 列传第二百十八 西域二 西番诸卫(西宁河州洮州岷州等番族诸卫)
- ▪ ▪ 安定卫 阿端卫 曲先卫 赤斤蒙古卫 沙州卫 罕东卫 罕东左卫 哈梅里
- ▪ 列传第二百十九 西域三
- ▪ 列传第二百二十 西域四
- ▪ 附录:张廷玉上明史表
刘三吾(汪睿 硃善) 安然(王本等) 吴伯宗(鲍恂 任亨泰) 吴沉桂彦良(李希颜 徐宗实 陈南宾 刘淳 董子庄 赵季通 杨黼 金实等)宋讷 许存仁 张美和 聂铉 贝琼 赵俶钱宰 萧执 李叔正 刘崧 罗复仁孙汝敬
刘三吾,茶陵人。初名如孙,以字行。兄耕孙、焘孙皆仕元。耕孙,宁国路推官,死长枪贼难。焘孙,常宁州学正,死僚寇。三吾避兵广西,行省承制授静江路儒学副提举。明兵下广西,乃归茶陵。洪武十八年,以茹瑺荐召至,年七十三矣,奏对称旨,授左赞善,累迁翰林学士。时天下初平,典章阙略。帝锐意制作,宿儒凋谢,得三吾晚,悦之。一切礼制及三场取士法多所刊定。
三吾博学,善属文。帝制《大诰》及《洪范注》成,皆命为序。敕修《省躬录》、《书传会选》、《寰宇通志》、《礼制集要》诸书,皆总其事,赐赉甚厚。帝尝曰:“朕观奎壁间尝有黑气,今消矣,文运其兴乎。卿等宜有所述作,以称朕意。”帝制诗,时令属和。尝赐以朝鲜玳瑁笔。朝参,命列侍卫前;燕享,赐坐殿中。与汪睿、硃善称“三老。”既而三吾年日益老,才力日益减,往往忤意,礼遇亦渐轻。二十三年,授晋世子经,吏部侍郎侯庸劾其怠职。降国子博士,寻还职。
三吾为人慷慨,不设城府,自号“坦坦翁”。至临大节,屹乎不可夺。懿文太子薨,帝御东阁门,召对群臣,恸哭。三吾进曰:“皇孙世嫡承统,礼也。”太孙之立由此。户部尚书赵勉者,三吾婿也,坐赃死。三吾引退。许之。未几,复为学士。三十年偕纪善白信蹈等主考会试。榜发,泰和宋琮第一,北士无预者。于是诸生言三吾等南人,私其乡。帝怒,命侍讲张信等覆阅,不称旨。或言信等故以陋卷呈,三吾等实属之。帝益怒,信蹈等论死,三吾以老戍边,琮亦遣戍。帝亲赐策问,更擢六十一人,皆北士。时谓之“南北榜”,又曰“春夏榜”云。建文初,三吾召还,久之,卒。
琮起刑部检校。乡人杨士奇辈贵显,琮无所攀援。宣德中犹以检讨掌助教事,卒官。
汪睿,字仲鲁,婺源人。元末与弟同集众保乡邑,助复饶州。授浮梁州同知,不就。胡大海克休宁,睿兄弟来附,设星源翼分院于婺源,以同为院判。睿归田里。庚子秋,同将兵争鄱阳,不克,弃妻孥,亡之浙西。幕府疑之,檄睿入应天为质。已,闻同为张士诚所杀,乃授睿安庆税令。未几,征参赞川蜀军事。以疾辞去。洪武十七年,复召见,命讲《西伯戡黎》篇,授左春坊左司直。常命续《薰风自南来》诗及他应制,皆称旨。请春夏停决死罪,体天地生物之仁,从之。逾年,疾作,请假归。睿敦实闲静,不妄言笑,及进讲,遇事辄言。帝尝以“善人”呼之。
硃善,字备万,丰城人。九岁通经史大义,能属文。元末兵乱,隐山中,事继母以孝闻。洪武初,为南昌教授。八年,廷对第一,授修撰。逾年,奏对失旨,改典籍,放还乡。复召为翰林待诏。上疏论婚姻律曰:“民间姑舅及两姨子女,法不得为婚。仇家诋讼,或已聘见绝,或既婚复离,甚至儿女成行,有司逼夺。按旧律:尊长卑幼相与为婚者有禁。盖谓母之姊妹,与己之身,是为姑舅两姨,不可以卑幼上匹尊属。若姑舅两姨子女,无尊卑之嫌。成周时,王朝相与为婚者,不过齐、宋、陈、巳。故称异姓大国曰“伯舅”,小国曰“叔舅”。列国齐、宋、鲁、秦、晋,亦各自为甥舅之国。后世,晋王、谢,唐崔、卢,潘、杨之睦,硃、陈之好,皆世为婚媾。温峤以舅子娶姑女,吕荥公夫人张氏即其母申国夫人姊女。古人如此甚多,愿下群臣议,驰其禁。”帝许之。十八年擢文渊阁大学士。尝讲《家人卦》、《心箴》,帝大悦。未几,请告归。卒年七十二。著有《诗经解颐》、《史辑》传于世。正德中,谥文恪。
安然,祥符人,徙居颍州。元季以左丞守莱州。明兵下山东,率众归附。累官山东参政。抚绥流移,俸余悉给公用,帝闻而嘉之。洪武二年,召为工部尚书,出为河南参政,历浙江布政使,入为御史台右大夫。十三年改左中丞,坐事免。未几,召为四辅官。
先是,胡惟庸谋反伏诛,帝以历代丞相多擅权,遂罢中书省,分其职于六部。既又念密勿论思不可无人,乃建四辅官,以四时为号,诏天下举贤才。户部尚书范敏荐耆儒王本、杜佑、龚斅,杜斅、赵民望、吴源等。召至,告于太庙,以本、佑、龚斅为春官;杜斅、民望、源为夏官。秋、冬阙,命本等摄之。位都督次,屡赐敕谕,隆以坐论之礼,命协赞政事,均调四时。会立冬,朔风酿寒。帝以为顺冬令,乃本等功,赐敕嘉勉。又月分三旬,人各司之,以雨暘时若,验其称职与否。刑官议狱,四辅及谏院覆核奏行,有疑谳,四辅官封驳。
居无何,斅等四人相继致仕,召然代之。本后坐事诛。诸人皆老儒,起田家,惇朴无他长。独然久历中外,练达庶务,眷注特隆。十四年八月卒。帝念然来归之诚,亲制文祭之。继然为四辅者,李干、何显周。干出为知府,佑、显周俱罢去,是官遂废不复设。
本,不详其籍里。佑,安邑人。尝三主本布政司乡试,称得人。龚斅,铅出人。以行谊重于乡。致仕后,复起为国子司业,历祭酒。坐放诸生假不奏闻,免。杜斅,字致道,壶关人。举元乡试第一,历官台州学正。归家教授。通《易》、《诗》、《书》三经。源,莆田人。亦再征为国子司业,卒于官。民望,藁城人。幹,绛州人。显周,内黄人。
吴伯宗,名祐,以字行,金谿人。洪武四年,廷试第一。时开科之始,帝亲制策问。得伯宗甚喜,赐冠带袍笏,授礼部员外郎,与修《大明日历》。胡惟庸用事,欲人附己,伯宗不为屈。惟庸衔之,坐事谪居凤阳。上书论时政,因言惟庸专恣不法,不宜独任,久之必为国患。辞甚恺切。帝得奏,召还,赐衣钞。奉使安南,称旨。除国子助教,命进讲东宫。首陈正心诚意之说。改翰林典籍。帝制十题命赋,援笔立就,词旨雅洁。赐织金锦衣。除太常司丞,辞。改国子司业,又辞。忤旨,贬金县教谕。未至,诏还为翰林检讨。十五年进武英殿大学士。明年冬,坐弟仲实为三河知县荐举不实,词连伯宗,降检讨。伯宗为人温厚,然内刚,不苟媕阿,故屡踬。逾年,卒于官。伯宗成进士,考试官则宋濂、鲍恂也。
恂,字仲孚,崇德人。受《易》于临川吴澄。好古力行,著《大易传义》,学者称之。元至正中,以荐授温州路学正。寻召入翰林,不就。洪武四年,初科举取士,召为同考官。试已,辞去。十五年与吉安余诠、高邮张长年、登州张绅,皆以明经老成为礼部主事刘庸所荐,召至京。恂年八十余,长年、诠亦皆逾七十矣。赐坐顾问。翌日并命为文华殿大学士,皆以老疾固辞,遂放还。绅后至,以为鄠县教谕,寻召为右佥都御史,终浙江左布政使。其明年以耆儒征者,曰全思诚,字希贤,上海人,亦授文华殿大学士。又明年请老,赐敕致仕。
伯宗之使安南也,以名德为交人所重。其后,襄阳任亨泰亦举洪武二十一年进士第一,以礼部尚书使安南,交人以为荣。前后使安南者,并称吴、任云。
亨泰为礼部尚书时,日照民江伯儿以母病杀其三岁子祀岱岳。有司以闻。帝怒其灭绝伦理,杖百,戍海南。因命亨泰定旌表孝行事例。亨泰议曰:“人子事亲,居则致其敬,养则致其乐,有疾则谨其医药。卧冰割股,事非恒经。割股不已,致于割肝,割肝不已,至于杀子。违道伤生,莫此为甚。堕宗绝祀,尤不孝之大者,宜严行戒谕。倘愚昧无知,亦听其所为,不在旌表之例。”诏曰“可”。明年,议秦王丧礼,因定凡世子袭爵之礼。会讨龙州赵宗寿,命偕御史严震直使安南,谕以谨边方,无纳逋逃。时帝以安南篡弑,绝其贡使。至是闻诏使至,震恐。亨泰为书,述朝廷用兵之故以安慰之,交人大悦。使还,以私市蛮人为仆,降御史。未几,思明土官与安南争界,词复连亨泰,坐免官。
吴沉,字浚仲,兰溪人。元国子博士师道子也,以学行闻。太祖下婺州,召沉及同郡许元、叶瓚玉、胡翰、汪仲山、李公常、金信、徐孳、童冀、戴良、吴履、孙履、张起敬会食省中,日令二人进讲经史。已,命沉为郡学训导。
洪武初,郡以儒士举,误上其名曰信仲,授翰林院待制。沉谓修撰王厘曰:“名误不更,是欺罔也。”将白于朝。厘言:“恐触上怒”。沉不从,牒请改正。帝喜曰:“诚悫人也。”遂眷遇之,召侍左右。以事降编修。给事中郑相同言:“故事启事东宫,惟东宫官属称臣,朝臣则否。今一体称臣,于礼未安。”沉驳之曰:“东宫,国之大本。尊东宫,所以尊主上也。相同言非是。”帝从之。寻以奏对失旨,降翰林院典籍。已,擢东阁大学士。
初,帝谓沉曰:“圣贤立教有三:曰敬天,曰忠君,曰孝亲。散在经卷,未易会其要领。尔等以三事编辑。”至是书成,赐名《精诚录》,命沉撰序。居一年,降翰林侍书,改国子博士,以老归。沉尝著辩,言“孔子封王为非礼”。后布政使夏寅、祭酒丘浚皆沿其说。至嘉靖九年,更定祀典,改称“至圣先师”,实自沉发之也。
桂彦良,名德偁,以字行,慈谿人。元乡贡进士,为平江路学教授,罢归。张士诚、方国珍交辟,不就。洪武六年,征诣公车,授太子正字。帝尝出御制诗文,彦良就御座前朗诵,声彻殿外,左右惊愕,帝嘉其朴直。时选国子生蒋学等为给事中,举人张唯等为编修,肄业文华堂。命彦良及宋濂、孔克表为之师。尝从容有所咨问,彦良对必以正。帝每称善,书其语揭便殿。七年冬至,词臣撰南郊祝文用“予”、“我”字。帝以为不敬。彦良曰:“成汤祭上帝曰‘予小子履’;武王祀文王之诗曰“‘我将我享’。古有此言。”帝色霁曰:“正字言是也。”时御史台具狱,令词臣覆谳。彦良所论释者数十人。
迁晋王府右傅。帝亲为文赐之。彦良入谢。帝曰:“江南大儒,惟卿一人。”对曰:“臣不如宋濂、刘基。”帝曰“濂,文人耳;基,峻隘,不如卿也。”彦良至晋,制《格心图》献王。后更王府官制,改左长史。朝京师,上太平十二策。帝曰:“彦良所陈,通达事体,有裨治道。世谓儒者泥古不通今,若彦良可谓通儒矣。”十八年请告归,越二年卒。
明初,特重师傅。既命宋濂教太子,而诸王傅亦慎其选。彦良与陈南宾等皆宿儒老生,而李希颜与驸马都尉胡观傅徐宗实,尤以严见惮。
李希颜,字愚庵,郏人。隐居不仕。太祖手书徵之,至京,为诸王师。规范严峻,诸王有不率教者,或击其额。帝抚而怒。高皇后曰:“乌有以圣人之道训吾子,顾怒之耶?”太祖意解,授左春坊右赞善。诸王就籓,希颜归旧隐。闾里宴集,常著绯袍戴笠往。客问故,笑曰:“笠本质,绯,君赐也。”
徐宗实,名垕,以字行,黄岩人。少颖悟。笃于学。洪武中,被荐,除铜陵簿。请告迎养,忤帝意,谪戍淮阴驿。会东川侯胡海子观选尚主,帝为观择师,难其人,以命宗实。中使援他府例,置驸马位中堂南向,而布师席于西阶上东向。宗实手引驸马位使下,然后为说书。左右大惊,相顾以目。帝闻而嘉之,召宗实慰劳数四。
洪武末,授苏州通判。奏发官粟二十万石以活饥民。春水暴,齧堤,倡议修筑,吴人皆以为便。请旌元节妇王氏,礼部以前朝事,不当允。宗实言:“武王封比干墓,独非前朝事乎!”遂得旌。建文二年,超擢兵部右侍郎。坐事贬官,寻复职。燕事急,使两浙招义勇。成祖即位,疏乞归。逾二年,以事被逮,道卒。
陈南宾,名光裕,以字行,茶陵人。元末为全州学正。洪武三年,聘至都,除无棣丞,历胶州同知,所至以经术为治。召为国子助教。尝入见,讲《洪范》九畴。帝大喜,书姓名殿柱。后御注《洪范》,多采其说。擢蜀府长史。蜀献王好学,敬礼尤至,造安车以赐,为构第,名“安老堂。”二十九年,与方孝孺同为四川考试官。诗文清劲有法。卒年八十。其后诸王府长史刘淳、董子庄、赵季通、杨黼、金实、萧用道、宋子环之属,皆有名。
刘淳,南阳人。洪武末为原武训导。周王聘为世子师。寻言于朝,补右长史,以正辅王。端礼门槐盛夏而枯。淳陈咎徵进戒。王用其言修省,枯枝复荣。王旌其槐曰“摅忠”。致仕十余年而卒,年九十有七。
董子庄,名琰,以字行,江西乐安人。有学行。洪武中,以学官迁知茂名县。永乐时,由国子司业出为赵王府右长史,随事匡正。王多过,帝辄以责长史。子庄以能谏,得无过。十八年春当陪祀国社,夙起,衣冠端坐而卒。
赵季通,字师道,天台人。亦由教官历知永丰、龙溪,与修《太祖实录》,累进司业。出为赵王府左长史,与子庄同心辅导,籓府贤僚首称赵、董云。
杨黼,吉水人。官御史。仁宗即位,上疏言十事。擢卫王府右长史。尽心献替,未尝苟取一钱。宣德初,卒。
金实,开化人。永乐初,上书言治道。帝嘉之。复对策,称旨,除翰林典籍。与修《太祖实录》、《永乐大典》,选为东宫讲官。历左春坊左司直。仁宗立,除卫府左长史。正统初,卒。为人孝友,敦行谊。阅经史,日有程限,至老不辍。
萧用道,泰和人。建文中,举怀才抱德,诣阙试文章。擢靖江王府长史,召入翰林,修《类要》。燕师渡淮,与周是修同上书,指斥用事者。永乐时,预修《太祖实录》,改右长史,从王之籓桂林。尝为王陈八事,曰:慎起居、寡嗜欲、勤学问、养德性、简鞭扑之刑、无侵下人利、常接府僚以通群情、简择谨厚人以备差遣。又作《端礼》、《体仁》、《遵义》、《广智》四门箴献王。久之,以疾乞归。成祖怒,贬宣府鹞儿岭巡检,卒。子晅,由进士官湖广左布政使。天顺四年,举治行卓异,拜礼部尚书。初,两京尚书缺,多用布政使为之。自晅后,遂无拜尚书者。晅重厚廉静,而不善奏对。调南京,卒。
宋子环,庐陵人。由庶吉士历考功郎中。从师逵采木湖广,以宽厚得众心。仁宗即位,授梁府右长史,改越府。和易澹泊,所至有贤声。宣德中,卒官。自是以后,王府官不为清流,遂无足纪者矣。
宋讷,字仲敏,滑人。父寿卿,元侍御史。讷性持重,学问该博。至正中,举进士,任盐山尹,弃官归。洪武二年,徵儒士十八人编《礼》、《乐》诸书,讷与焉。事竣,不仕归。久之,用四辅官杜斅荐,授国子助教。以说经为学者所宗。十五年超迁翰林学士,命撰《宣圣庙碑》,称旨,赏赉甚厚。改文渊阁大学士。尝寒附火,燎胁下衣,至肤始觉。帝制文警之。未几,迁祭酒。时功臣子弟皆就学,及岁贡士尝数千人。讷为严立学规,终日端坐讲解无虚晷,夜恒止学舍。十八年复开进士科,取士四百七十有奇,由太学者三之二。再策士,亦如之。帝大悦。制词褒美。助教金文徵等疾讷,构之吏部尚书余熂,牒令致仕。讷陛辞,帝惊问,大怒,诛熂、文徵等,留讷如故。讷尝病,帝曰:“讷有寿骨,无忧也。”寻愈。帝使画工瞷讷,图其像,危坐,有怒色。明日入对,帝问:“昨何怒?”讷惊对曰:“诸生有趋踣者,碎茶器。臣愧失教,故自讼耳。且陛下何自知之?”帝出图。讷顿首谢。
长子麟,举进士,擢御史,出为望江主簿。帝念讷老,召还侍。二十三年春,讷病甚,乃止学舍。麟请归私第,叱曰:“时当丁祭,敢不敬耶!”祭毕,舁归舍而卒,年八十。帝悼惜,自为文祭之。又遣官祭于家,为治葬地。文臣四品给祭葬者,自讷始。正德中。谥文恪。
讷尝应诏陈边事,言:“海内乂安,惟沙漠尚烦圣虑。若穷追远击,未免劳费。陛下为圣子神孙计,不过谨边备而已。备边在乎实兵,实兵在乎屯田。汉赵充国将四万骑,分屯缘边九郡,而单于引却。陛下宜于诸将中选谋勇数人,以东西五百里为制,立法分屯,布列要害,远近相应。遇敌则战,寇去则耕。此长策也。”帝颇采用其言。讷既卒,帝思之。官其次子复祖为司业,诫诸生守讷学规,违者罪至死。
明开国时即重师儒官。许存仁、魏观为祭酒,老成端谨;讷稍晚进,最蒙遇。与讷定学规者,司业王嘉会、龚斅。三人年俱高,须发皓白,终日危坐,堂上肃然。而张美和、聂铉、贝琼等皆名儒,当洪武时,先后为博士、助教、学录,以故诸生多所成就。魏观事别载。
嘉会,字原礼,嘉兴人。以荐征,累官国子监司业。十六年,亦以老请归,优诏留之。年八十卒,赙恤甚厚。
许存仁。名元,以字行,金华许谦子也。太祖素闻谦名,克金华,访得存仁。与语大悦,命傅诸子。擢国子博士。尝命讲《尚书·洪范》休咎征之说。又尝问《孟子》何说为要。存仁以行王道、省刑、薄赋对。吴元年擢祭酒。存仁出入左右垂十年,自稽古礼文事,至进退人才,无不与论议。既将议即大位,而存仁告归。司业刘丞直曰:“主上方应天顺人,公宜稍待。”存仁不听,果忤旨。佥事程孔昭劾其隐事,遂逮死狱中。
张美和,名九韶,以字行,清江人。能词赋。元末,累举不仕。洪武三年,以荐为县学教谕。后迁国子助教,改翰林院编修。致仕归,帝亲为文赐之。复与钱宰等并征,修《书》传,既成,遣还。
聂铉,字器之,美和同邑人。洪武四年进士。为广宗丞,疏免旱灾税。秩满入觐,献《南都赋》及《洪武圣德诗》。授翰林院待制,改国子助教,迁典籍。与美和同赐归。十八年复召典会试,欲留用之。乞便地自养。令食庐陵教谕俸,终其身。
贝琼,字廷琚,崇德人。性坦率,笃志好学,年四十八,始领乡荐。张士诚屡辟不就。洪武初,聘修《元史》。既成,受赐归。六年以儒士举,除国子助教。琼尝慨古乐不作,为《大韶赋》以见志。宋濂之为司业也,建议立四学,并祀舜、禹、汤、文为先圣。太祖既绌其说,琼复为《释奠解》驳之,识者多是琼议。与美和、铉齐名,时称“成均三助”。九年改官中都国子监,教勋臣子弟。琼学行素优,将校武臣皆知礼重。十一年致仕,卒。
赵俶,字本初,山阴人。元进士。洪武六年,征授国子博士。帝尝御奉天殿,召俶及钱宰、贝琼等曰:“汝等一以孔子所定经书为教,慎勿杂苏秦、张仪纵横之言。”诸臣顿首受命。俶因请颁正定《十三经》于天下,屏《战国策》及阴阳谶卜诸书,勿列学宫。明年择诸生颖异者三十五人,命俶专领之,教以古文。寻擢李扩、黄义等入文华、武英二堂说书,皆见用。九年,御史台言:“博士俶以《诗经》教成均四年,其弟子多为方岳重臣及持节各部者。今年逾悬车,请赐骸骨。”于是以翰林院待制致仕,赐内帑钱治装。宋濂率同官暨诸生千余人送之。卒年八十一。子圭玉,兵部侍郎,出知莱州,有声。
钱宰,字子予,会稽人。吴越武肃王十四世孙。至正间中甲科,亲老不仕。洪武二年,征为国子助教。作《金陵形胜论》、《历代帝王乐章》,皆称旨。十年乞休。进博士,赐敕遣归。至二十七年,帝观蔡氏《书传》,象纬运行,与硃子《诗传》相悖,其他注与鄱阳邹季友所论有未安者。征天下宿儒订正之。兵部尚书唐鐸举宰及致仕编修张美和、助教靳权等。行人驰传征至,命刘三吾总其事。江东诸门酒楼成,赐百官钞,宴其上。宰等赋诗谢。帝大悦。谕诸儒年老愿归者,先遣之。宰年最高,请留。帝喜。书成,赐名《书传会选》,颁行天下。厚赐,令驰驿归。卒年九十六。
又萧执者,字子所,泰和人。洪武四年乡举,为国子学录。明年夏至,帝有事北郊,召尚书吴琳、主事宋濂率文学士以从。执偕陶凯等十二人入见斋所。令赋诗,复令赋山栀花。独喜执作,遍示诸臣,宠眷倾一时。时帝留意文学,往往亲试廷臣,执与陈观知遇尤异。
观以训导入觐,试《王猛扪CB论》,立擢陕西参政。寻召还侍左右。应制作《钟山赋》,赐金币。在陕以廉谨称。或问陕产金何状。观大惊曰:“吾备位籓寮,何金之问!”其卒也,妻子几无以自存。而执以亲老乞归,亲没庐墓侧。申国公邓镇剿龙泉寇,不戢下。执往责之,镇为禁止,邑人以安。两人皆笃行君子也。
李叔正,字克正,初名宗颐,靖安人。年十二能诗,长益淹博。时江西有十才子,叔正其一也。以荐授国子学正。洪武初,告归。未几,复以荐为学正,迁渭南丞。同州蒲城人争地界,累年不决。行省以委叔正,单骑至,剖数语立决。渭南岁输粮二万,豪右与猾吏为奸,田无定额,叔正履亩丈量。立法精密,诸弊尽剔。迁兴化知县。寻召为礼部员外郎。以年老乞归,不许,改国子助教。于是叔正三至太学矣。帝方锐意文治,于国学人材尤加意。然诸生多贵胄,不率教。叔正严立规条,旦夕端坐,督课无倦色。朝论贤之。擢监察御史,奉命巡岭表。琼州府吏讦其守踞公座签表文,叔正鞫之,守得白,抵吏罪。太祖嘉之曰:“人言老御史懦,乃明断如是耶。”累官礼部侍郎。十四年进尚书,卒于官。叔正妻夏氏,陈友谅陷南昌时,投井死。叔正感其义,终身不复娶。
刘崧,字子高,泰和人,旧名楚。家贫力学,寒无垆火,手皲裂而钞录不辍。元末举于乡。洪武三年举经明行修,改今名。召见奉天殿,授兵部职方司郎中。奉命征粮镇江。镇江多勋臣田,租赋为民累,崧力请得少减。迁北平按察司副使,轻刑省事。招集流亡,民咸复业。立文天祥祠于学宫之侧。勒石学门,示府县勿以徭役累诸生。尝请减僻地驿马,以益宛平。帝可其奏,顾谓侍臣曰:“驿传劳逸不均久矣,崧能言之。牧民不当如是耶?”为胡惟庸所恶,坐事谪输作。寻放归。十三年,惟庸诛,征拜礼部侍郎。未几,擢吏部尚书。雷震谨身殿,帝廷谕群臣陈得失。崧顿首,以修德行仁对。寻致仕。明年三月,与前刑部尚书李敬并征。拜敬国子祭酒,而崧为司业。赐鞍马,令朝夕见,见辄燕语移时。未旬日卒。疾作,犹强坐训诸生。及革,敬问所欲言。曰:“天子遣崧教国子,将责以成功,而遽死乎!”无一语及家事。帝命有司治殡殓,亲为文祭之。
崧幼博学,天性廉慎。兄弟三人共居一茆屋,有田五十亩。及贵,无所增益。十年一布被,鼠伤,始易之,仍葺以衣其子。居官未尝以家累自随。之任北平,携一童往,至则遣还。晡时史退,孤灯读书,往往达旦。善为诗,豫章人宗之为《西江派》云。
罗复仁,吉水人。少嗜学,陈友谅辟为编修。已,知其无成,遁去。谒太祖于九江,留置左右。从战鄱阳,赍蜡书谕降江西未下诸郡,授中书谘议。从围武昌,太祖欲招陈理降,以复仁故友谅臣也,遣入城谕,且曰:“理若来,不失富贵。”复仁顿首曰:“如陈氏遣孤得保首领,俾臣不食言于异日,臣死不憾。”太祖曰:“汝行,吾不汝误也。”复仁至城下,号恸者竟日,理缒之入。见理大哭,陈太祖意,且曰:“大兵所向皆摧,不降且屠,城中民何罪?”理听其言,遂率官属出降。
迁国子助教,以老特赐乘小车出入。每宴见,赐坐饮食。已,复使扩廓。前使多拘留,复仁议论慷慨,独得还。洪武元年,擢编修,复偕主事张福往谕安南还占城侵地。安南奉诏,遗复仁金、贝、土产甚厚,悉却不受。帝闻而贤之。三年置弘文馆,以复仁为学士,与刘基同位。在帝前率意陈得失。尝操南音。帝顾喜其质直,呼为“老实罗”而不名。间幸其舍,负郭穷巷,复仁方垩壁,急呼其妻抱杌以坐帝。帝曰:“贤士岂宜居此。”遂赐第城中。天寿节制《水龙吟》一阕以献。帝悦,厚赐之。寻乞致仕。陛辞,赐大布衣,题诗衣襟上褒美之。已,又召至京师。奏减江西秋粮。报可。留三月,赐玉带、铁拄杖、坐墩、裘马、食具遣还,以寿终。
孙汝敬,名简,以字行。永乐二年庶吉士,就学文渊阁,诵书不称旨,即日遣戍江南。数日复之。自此刻厉为学,累迁侍讲。仁宗时,上言时政十五事,忤旨下狱。既与李时勉同改御史,直声震一时。宣宗初,上书大学士杨士奇曰:“太祖高皇帝奄有四海,太宗文皇帝再造寰区。然犹翼翼兢兢,无敢豫怠。先皇帝嗣统未及期月,奄弃群臣。揆厥所由,皆憸壬小夫,献金石之方以致疾也。去冬,简以愚戆应诏上书,言涉不敬,罪当万死。先皇帝怜其孤直,宽雷霆之诛,俾居方路,抚躬循省,无可称塞。伏见今年六月,车驾幸天寿山,躬谒二陵,京师之人瞻望咨嗟,以为圣天子大孝。既而道路喧传,礼毕即较猎讲武,扈从惟也先士干与其徒数百人。风驰电掣,驰逐先后。某闻此言,心悸胆落。夫蒐苗獼狩,固有国之常经。然以谒陵出,而与降将较猎于山谷间,垂堂之戒,衔橛之虞,不可不深虑也。执事四朝旧臣,二圣元辅,于此不言,则孰得而言之者?惟特加采纳,以弘靖献之思,光弼直之义。”
寻擢工部右侍郎,两使安南。时黎利言其主陈皓已死,而张筵设女乐。汝敬叱之,利惧谢。还督两浙漕运,理陕西屯田,多所建置。坐受馈,充为事官。英宗立,遇赦,汝敬误引诏复职,复逮系。以在陕措置劳,宥死戍边。寻复职,莅故任。塞上有警,汝敬往督饷。遇敌红城子,中流矢,坠马得免。以疾告归,卒。
赞曰:明始建国,首以人材为务。征辟四方,宿儒群集阙下,随其所长而用之。自议礼定制外,或参列法从,或预直承明,而成均胄子之任尤多称职,彬彬乎称得人焉。夫诸臣当元之季世,穷经绩学,株守草野,几于没齿无闻。及乎泰运初平,连茹利见,乃各展所蕴,以润色鸿猷,黼黼文治。昔人谓天下不患无才,惟视上之网罗何如耳,顾不信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