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明史
- ▪ 本纪第一 太祖一
- ▪ 本纪第二 太祖二
- ▪ 本纪第三 太祖三
- ▪ 本纪第四 恭闵帝
- ▪ 本纪第五 成祖一
- ▪ 本纪第六 成祖二
- ▪ 本纪第七 成祖三
- ▪ 本纪第八 仁宗
- ▪ 本纪第九 宣宗
- ▪ 本纪第十 英宗前纪
- ▪ 本纪第十一 景帝
- ▪ 本纪第十二 英宗后纪
- ▪ 本纪第十三 宪宗一
- ▪ 本纪第十四 宪宗二
- ▪ 本纪第十五 孝宗
- ▪ 本纪第十六 武宗
- ▪ 本纪第十七 世宗一
- ▪ 本纪第十八 世宗二
- ▪ 本纪第十九 穆宗
- ▪ 本纪第二十 神宗一
- ▪ 本纪第二十一 神宗二
- ▪ ▪ 光宗
- ▪ 本纪第二十二 熹宗
- ▪ 本纪第二十三 庄烈帝一
- ▪ 本纪第二十四 庄烈帝二
- ▪ 志第一 天文一
- ▪ 志第二 天文二
- ▪ ▪ 填星
- ▪ ▪ 岁星
- ▪ ▪ 荧惑
- ▪ ▪ 太白
- ▪ ▪ 辰星
- ▪ 志第三 天文三
- ▪ 志第四 五行一(水)
- ▪ 志第五 五行二(火 木)
- ▪ 志第六 五行三(金 土)
- ▪ 志第七 历一
- ▪ 志第八 历二
- ▪ 志第九 历三
- ▪ 志第十 历四
- ▪ 志第十一 历五
- ▪ 志第十二 历六
- ▪ ▪ 木星
- ▪ ▪ 火星
- ▪ ▪ 土星
- ▪ ▪ 金星
- ▪ ▪ 水星
- ▪ ▪ 步四馀
- ▪ 志第十三 历七
- ▪ 志第十四 历八
- ▪ 志第十五 历九
- ▪ 志第十六 地理一
- ▪ 志第十七 地理二
- ▪ ▪ 山东山西
- ▪ 志第十八 地理三
- ▪ ▪ 河南陕西
- ▪ ▪ 宁夏左屯卫
- ▪ 志第十九 地理四
- ▪ ▪ 四川江西
- ▪ ▪ 守御礼州后千户所
- ▪ 志第二十 地理五
- ▪ ▪ 湖广浙江
- ▪ ▪ 上爱茶峒长官司
- ▪ 志第二十一 地理六
- ▪ ▪ 福建 广东 广西
- ▪ 志第二十二 地理七
- ▪ ▪ 云南 贵州
- ▪ ▪ 促瓦长官司
- ▪ 志第二十三 礼一(吉礼一)
- ▪ ▪ 分献陪祀
- ▪ ▪ 坛壝之制
- ▪ ▪ 神位祭器玉帛牲牢祝册之数
- ▪ ▪ 遣官祭祀
- ▪ ▪ 分献陪祀
- ▪ ▪ 玉帛牲牢
- ▪ ▪ 祝册
- ▪ ▪ 笾豆之实
- ▪ ▪ 祭祀杂议诸仪
- ▪ ▪ 祭祀日期
- ▪ ▪ 习仪
- ▪ ▪ 斋戒
- ▪ 志第二十四 礼二(吉礼二)
- ▪ ▪ 郊祀之制
- ▪ ▪ 大雩
- ▪ ▪ 郊祀配位
- ▪ ▪ 郊祀仪注
- ▪ ▪ 祈谷
- ▪ ▪ 大飨礼
- ▪ ▪ 令节拜天
- ▪ 志第二十五 礼三(吉礼三)
- ▪ ▪ 社稷
- ▪ ▪ 朝日夕月
- ▪ ▪ 先农
- ▪ ▪ 先蚕
- ▪ ▪ 高禖
- ▪ ▪ 祭告
- ▪ ▪ 祈报
- ▪ ▪ 神祇坛
- ▪ ▪ 星辰坛
- ▪ ▪ 灵星诸神
- ▪ ▪ 太岁月将风云雷雨之祀
- ▪ ▪ 岳镇海渎山川之祀
- ▪ ▪ 城隍
- ▪ 志第二十六 礼四(吉礼四)
- ▪ ▪ 京师九庙
- ▪ ▪ 圣师
- ▪ ▪ 旗纛
- ▪ ▪ 五祀
- ▪ ▪ 马神
- ▪ ▪ 南京神庙
- ▪ ▪ 功臣庙
- ▪ ▪ 三皇
- ▪ ▪ 历代帝王陵庙
- ▪ ▪ 至圣先师子孔庙祀
- ▪ ▪ 诸神祠
- ▪ ▪ 厉坛
- ▪ 志第二十七 礼五(吉礼五)
- ▪ ▪ 荐新
- ▪ ▪ 宗庙之制
- ▪ ▪ 禘佩
- ▪ ▪ 时享
- ▪ ▪ 加上谥号
- ▪ ▪ 庙讳
- ▪ 志第二十八 礼六(吉礼六)
- ▪ ▪ 功臣配飨
- ▪ ▪ 王国宗庙
- ▪ ▪ 奉先殿
- ▪ ▪ 奉慈殿
- ▪ ▪ 献皇帝庙
- ▪ ▪ 亲王从飨
- ▪ ▪ 群臣家庙
- ▪ 志第二十九 礼七(嘉礼一)
- ▪ ▪ 诸司朝觐仪
- ▪ ▪ 登极仪
- ▪ ▪ 大朝仪
- ▪ ▪ 常朝仪
- ▪ ▪ 皇太子亲王朝仪
- ▪ ▪ 诸王来朝仪
- ▪ ▪ 中宫受朝仪
- ▪ ▪ 朝贺东宫仪
- ▪ ▪ 大宴仪
- ▪ ▪ 上尊号徽号仪
- ▪ 志第三十 礼八(嘉礼二)
- ▪ ▪ 册皇后仪
- ▪ ▪ 册皇太子及皇太子妃仪
- ▪ ▪ 册亲王及王妃仪
- ▪ ▪ 皇帝加元服仪
- ▪ ▪ 皇太子皇子冠礼
- ▪ ▪ 品官冠礼
- ▪ ▪ 庶人冠礼
- ▪ 志第三十一 礼九(嘉礼三)
- ▪ ▪ 东宫出阁讲学仪
- ▪ ▪ 诸王读书仪
- ▪ ▪ 经筵
- ▪ ▪ 日讲
- ▪ ▪ 皇帝视学仪
- ▪ ▪ 天子纳后仪
- ▪ ▪ 皇太子纳妃仪
- ▪ ▪ 亲王婚礼
- ▪ ▪ 公主婚礼
- ▪ ▪ 品官婚礼
- ▪ ▪ 庶人婚礼
- ▪ 志第三十二 礼十(嘉礼四 宾礼)
- ▪ ▪ 遣使之蕃国仪
- ▪ ▪ 蕃国遣使进表仪
- ▪ ▪ 巡狩之制
- ▪ ▪ 东宫监国
- ▪ ▪ 皇太孙监国
- ▪ ▪ 颁诏仪
- ▪ ▪ 迎接诏赦仪
- ▪ ▪ 进书仪
- ▪ ▪ 进表笺仪
- ▪ ▪ 乡饮酒礼
- ▪ ▪ 蕃王朝贡礼
- ▪ ▪ 品官相见礼
- ▪ ▪ 庶人相见礼
- ▪ 志第三十三 礼十一(军礼)
- ▪ ▪ 亲征
- ▪ ▪ 遣将
- ▪ ▪ 禡祭
- ▪ ▪ 受降
- ▪ ▪ 奏凯献俘
- ▪ ▪ 论功行赏
- ▪ ▪ 大阅
- ▪ ▪ 大射
- ▪ ▪ 救日伐鼓
- ▪ 志第三十四 礼十二(凶礼一)
- ▪ ▪ 山陵
- ▪ ▪ 山陵
- ▪ 志第三十五 礼十三(凶礼二)
- ▪ ▪ 兴宗帝后陵寝
- ▪ ▪ 睿宗帝后陵寝
- ▪ ▪ 皇妃等丧葬
- ▪ ▪ 皇太子及妃丧葬
- ▪ ▪ 皇后陵寝
- ▪ ▪ 诸王及妃公主丧葬诸仪
- ▪ 志第三十六 礼十四(凶礼三)
- ▪ ▪ 中宫为父祖丧仪
- ▪ ▪ 遣使临吊仪
- ▪ ▪ 遣使册赠王公大臣仪
- ▪ ▪ 忌辰
- ▪ ▪ 乘舆受蕃国王讣奏仪
- ▪ ▪ 乘舆为王公大臣举哀仪
- ▪ ▪ 乘舆临王公大臣丧仪
- ▪ ▪ 谒祭陵庙
- ▪ ▪ 赐祭葬
- ▪ ▪ 丧葬之制
- ▪ ▪ 碑碣
- ▪ ▪ 赐谥
- ▪ ▪ 品官丧礼
- ▪ ▪ 士庶人丧礼
- ▪ ▪ 服纪
- ▪ 志第三十七 乐一
- ▪ 志第三十八 乐二
- ▪ ▪ 乐章一
- ▪ ▪ 九庙时祫乐章
- ▪ 志第三十九 乐三
- ▪ ▪ 乐章二
- ▪ ▪ 嘉靖间续定庆成宴乐章
- ▪ 志第四十 仪卫
- ▪ 志第四十一 舆服一
- ▪ 志第四十二 舆服二
- ▪ 志第四十三 舆服三
- ▪ 志第四十四 舆服四
- ▪ 志第四十五 选举一
- ▪ 志第四十六 选举二
- ▪ 志第四十七 选举三
- ▪ 志第四十八 职官一
- ▪ 志第四十九 职官二
- ▪ 志第五十 职官三
- ▪ 志第五十一 职官四
- ▪ 志第五十二 职官五
- ▪ 志第五十三 食货一
- ▪ ▪ 户口 田制屯田 庄田
- ▪ 志第五十四 食货二
- ▪ ▪ 赋役
- ▪ 志第五十五 食货三
- ▪ ▪ 漕运 仓库
- ▪ 志第五十六 食货四
- ▪ ▪ 盐法 茶法
- ▪ 志第五十七 食货五
- ▪ ▪ 钱钞 坑冶附铁冶铜场 商税 市舶 马市
- ▪ 志第五十八 食货六
- ▪ ▪ 上供采造 采造 柴炭 采木 珠池 织造 烧造 俸饷 会计
- ▪ 志第五十九 河渠一
- ▪ ▪ 黄河上
- ▪ 志第六十 河渠二
- ▪ ▪ 黄河下
- ▪ 志第六十一 河渠三
- ▪ ▪ 运河上
- ▪ 志第六十二 河渠四
- ▪ ▪ 运河下 海运
- ▪ 志第六十三 河渠五
- ▪ ▪ 淮河 泇河 卫河 漳河 沁河 滹沱河 桑乾河 胶莱河
- ▪ 志第六十四 河渠六
- ▪ ▪ 直省水利
- ▪ 志第六十五 兵一
- ▪ 志第六十六 兵二卫所 班军
- ▪ ▪ 土官
- ▪ ▪ 福建都司
- ▪ ▪ 福建行都司
- ▪ ▪ 江西都司
- ▪ ▪ 广东都司
- ▪ ▪ 后军都督府 在京
- ▪ ▪ 大宁都司
- ▪ ▪ 万全都司宣德五年,分直隶及山西等处卫所添设。
- ▪ ▪ 山西都司旧有太原三护卫,后革。蒲州千户所,改属直隶,广昌千户所,改属万全都司
- ▪ ▪ 山西行都司旧有蔚州卫,后改属万全都司
- ▪ ▪ 陕西都司
- ▪ ▪ 广西都司
- ▪ ▪ 中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直隶
- ▪ ▪ 中都留守司
- ▪ ▪ 南京卫所亲军卫
- ▪ ▪ 五军都督府属 左军都督府本府所属卫,仍隶北京左府。
- ▪ ▪ 右军都督府本府所属卫,仍隶北京右府。
- ▪ ▪ 中军都督府本府所属卫,仍隶北京中府。
- ▪ ▪ 前军都督府本府所属卫,仍隶北京前府。
- ▪ ▪ 河南都司
- ▪ ▪ 前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直隶
- ▪ ▪ 湖广都司
- ▪ ▪ 后军都督府本府所属卫,仍隶北京后府。
- ▪ ▪ 福建都司
- ▪ ▪ 福建行都司
- ▪ ▪ 江西都司
- ▪ ▪ 广东都司
- ▪ ▪ 山西行都司
- ▪ ▪ 北平三护卫
- ▪ ▪ 湖广行都司以湖广都司卫所改设
- ▪ ▪ 兴都留守司
- ▪ ▪ 在外 直隶旧为北平都司,有北平三护卫,后俱为亲军。其不系北平旧卫者,俱永乐以后添设。
- ▪ ▪ 后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北平都司
- ▪ ▪ 贵州都司旧有层台、重安二千户所,俱革。旧有平伐长官司,后隶贵阳府。旧有平浪、九名九姓独山州二长官司,后隶都匀府。
- ▪ ▪ 土官
- ▪ ▪ 中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直隶
- ▪ ▪ 中都留守司
- ▪ ▪ 辽东都司
- ▪ ▪ 山东都司
- ▪ ▪ 右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云南都司
- ▪ ▪ 贵州都司
- ▪ ▪ 四川都司
- ▪ ▪ 河南都司旧有洛阳中护卫,后并汝州卫。
- ▪ ▪ 前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直隶
- ▪ ▪ 湖广都司旧有武昌右千户所,革。
- ▪ ▪ 土官
- ▪ ▪ 广西都司
- ▪ ▪ 云南都司旧有鹤庆、通海二千户所,革
- ▪ ▪ 土官
- ▪ ▪ 山西三护卫
- ▪ ▪ 五军都督府所属卫所 左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浙江都司
- ▪ ▪ 辽东都司
- ▪ ▪ 山东都司旧有青州左护卫,后改天津右卫。旧有贵州护卫,革
- ▪ ▪ 右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直隶
- ▪ ▪ 陕西都司旧有阶州卫、沙州卫、灵山千户所,后俱革。
- ▪ ▪ 陕西行都司洪武十二年添设
- ▪ ▪ 四川都司旧有浦江关军民千户所,后革
- ▪ ▪ 土官
- ▪ ▪ 四川行都司旧无,后设。旧有建昌前卫,后革
- ▪ ▪ 都司一奴儿干都司 卫三百八十四
- ▪ ▪ 所二十四
- ▪ ▪ 站七
- ▪ ▪ 地面七
- ▪ ▪ 寨一
- ▪ ▪ 卫六
- ▪ ▪ 都指挥使司二
- ▪ ▪ 指挥使司一
- ▪ ▪ 宣尉使司三
- ▪ ▪ 招讨司六
- ▪ ▪ 万户府四
- ▪ ▪ 千户所十七
- ▪ ▪ 上十二卫
- ▪ ▪ 五军都督府所属卫所 左军都督府
- ▪ ▪ 在外 浙江都司
- ▪ 志第六十七 兵三
- ▪ ▪ 边防 海防江防 民壮 士兵 乡兵
- ▪ 志第六十八 兵四
- ▪ 志第六十九 刑法一
- ▪ 志第七十 刑法二
- ▪ 志第七十一 刑法三
- ▪ 志第七十二 艺文一
- ▪ 志第七十三 艺文二
- ▪ 志第七十四 艺文三
- ▪ 志第七十五 艺文四
- ▪ 表第一 诸王世表一
- ▪ 表第二 诸王世表二
- ▪ 表第三 诸王世表三
- ▪ 表第四 诸王世表四
- ▪ 表第五 诸王世表五
- ▪ 表第六 功臣世表一
- ▪ 表第七 功臣世表二
- ▪ 表第八 功臣世表三
- ▪ 表第九 外戚恩泽侯表
- ▪ 表第十 宰辅年表一
- ▪ 表第十一 宰辅年表二
- ▪ 表第十二 七卿年表一
- ▪ 表第十三 七卿年表二
- ▪ 列传第一 后妃
- ▪ ▪ 后妃一
- ▪ 列传第二 后妃二
- ▪ 列传第三
- ▪ ▪ 兴宗孝康皇帝孝康皇后 吕太后 睿宗献皇帝献皇后
- ▪ 列传第四 诸王
- ▪ ▪ 诸王一
- ▪ 列传第五 诸王二
- ▪ 列传第六 诸王三
- ▪ ▪ 太祖诸子三
- ▪ ▪ 兴宗诸子
- ▪ ▪ 惠帝诸子
- ▪ ▪ 成祖诸子
- ▪ 列传第七 诸王四
- ▪ ▪ 仁宗诸子
- ▪ ▪ 英宗诸子
- ▪ ▪ 景帝子
- ▪ ▪ 宪宗诸子
- ▪ ▪ 孝宗子
- ▪ 列传第八 诸王五
- ▪ ▪ 世宗诸子
- ▪ ▪ 穆宗诸子
- ▪ ▪ 神宗诸子
- ▪ ▪ 光宗诸子
- ▪ ▪ 熹宗诸子
- ▪ ▪ 庄烈帝诸子
- ▪ 列传第九
- ▪ ▪ 宪宗五女
- ▪ ▪ 孝宗三女
- ▪ ▪ 睿宗二女
- ▪ ▪ 光宗九女
- ▪ ▪ 庄烈帝六女
- ▪ ▪ 世宗五女
- ▪ ▪ 穆宗六女
- ▪ ▪ 神宗十女
- ▪ ▪ 成祖五女
- ▪ ▪ 仁宗七女
- ▪ ▪ 宣宗二女
- ▪ ▪ 英宗八女
- ▪ ▪ 景帝一女
- ▪ ▪ 公主
- ▪ 列传第十 郭子兴 韩林儿
- ▪ 列传第十一 陈友谅 张士诚 方国珍 明玉珍
- ▪ 列传第十二
- ▪ ▪ 扩廓帖木儿蔡子英 陈友定伯颜子中等 把匝剌瓦尔密
- ▪ 列传第十三 徐达 常遇春
- ▪ 列传第十四 李文忠 邓愈 汤和 沐英
- ▪ 列传第十五 李善长 汪广洋
- ▪ 列传第十六 刘基(子琏璟) 宋濂 叶琛 章溢(子存道)
- ▪ 列传第十七 冯胜(兄国用) 傅友德 廖永忠(赵庸) 杨璟 胡美
- ▪ 列传第十八
- ▪ 列传第十九
- ▪ 列传第二十
- ▪ 列传第二十一
- ▪ 列传第二十二
- ▪ 列传第二十三
- ▪ 列传第二十四
- ▪ 列传第二十五
- ▪ 列传第二十六
- ▪ 列传第二十七
- ▪ 列传第二十八
- ▪ 列传第二十九
- ▪ 列传第三十
- ▪ 列传第三十一
- ▪ 列传第三十二 盛庸 平安 何福 顾成
- ▪ 列传第三十三
- ▪ 列传第三十四
- ▪ 列传第三十五
- ▪ ▪ 解缙 黄淮 胡广 金幼孜 胡俨
- ▪ 列传第三十六
- ▪ ▪ 杨士奇 杨荣曾孙旦 杨溥马愉
- ▪ 列传第三十七
- ▪ ▪ 蹇义 夏原吉俞士吉 李文郁 邹师颜
- ▪ 列传第三十八
- ▪ ▪ 郁新 赵羾 金忠 李庆 师逵 古朴向宝 陈寿马京 许思温刘季{虎} 刘辰 杨砥 虞谦吕升 仰瞻 严本 汤宗
- ▪ 列传第三十九
- ▪ ▪ 茹瑺 严震直 张紞毛泰亨 王钝 郑赐 郭资 吕震 李至刚方宾 吴中 刘观
- ▪ 列传第四十
- ▪ 列传第四十一
- ▪ ▪ 宋礼蔺芳 陈瑄王瑜 周忱
- ▪ 列传第四十二
- ▪ ▪ 张辅高士文 徐政 黄福 刘俊吕毅 刘昱 陈洽侯保 冯贵伍云 陈忠李任等 李彬 柳升崔聚 史安 陈镛 李宗昉 潘禋梁铭 王通陶季容 陈汀
- ▪ 列传第四十三
- ▪ ▪ 宋晟 薛禄郭义 金玉 刘荣 硃荣 费瓛 谭广 陈怀马亮蒋贵孙琬 任礼 赵安 赵辅 刘聚
- ▪ 列传第四十四
- ▪ 列传第四十五
- ▪ 列传第四十六
- ▪ 列传第四十七
- ▪ 列传第四十八
- ▪ 列传第四十九
- ▪ 列传第五十
- ▪ ▪ 尹昌隆 耿通陈谔 戴纶林长懋 陈祚郭循 刘球子钺釪陈鉴何观 钟同孟 杨集 章纶子玄应 廖庄 倪敬盛灊等 杨瑄子源 盛颙等
- ▪ 列传第五十一
- ▪ ▪ 李时勉 陈敬宗 刘铉萨琦 邢让李绍林瀚子庭昂 庭机孙燫 烃 谢鐸 鲁鐸赵永
- ▪ 列传第五十二
- ▪ ▪ 邹缉郑维桓 柯暹 弋谦黄骥 黄泽孔友谅 范济 聊让郭佑 胡仲伦 华敏 贾斌 左鼎练纲 曹凯许仕达 刘炜尚褫 单宇姚显 杨浩 张昭贺炀
- ▪ 列传第五十三
- ▪ ▪ 陶成子鲁 陈敏 丁瑄 王得仁子一夔 叶祯 伍骥 毛吉林锦 郭绪 姜昂子龙
- ▪ 列传第五十四
- ▪ ▪ 韩观 山云 萧授吴亮 方瑛陈友 李震王信都胜 郭鋐 彭伦 欧磐 张祐
- ▪ 列传第五十五
- ▪ ▪ 曹鼐 张益 邝埜 王佐丁铉等 孙祥谢泽 袁彬哈铭袁敏
- ▪ 列传第五十六
- ▪ 列传第五十七
- ▪ ▪ 高谷 胡濙 王直
- ▪ 列传第五十八
- ▪ ▪ 于谦子冕 吴宁 王伟
- ▪ 列传第五十九
- ▪ ▪ 王骥孙瑾 徐有贞 杨善李实 赵荣 霍瑄 沈固 王越
- ▪ 列传第六十
- ▪ ▪ 罗亨信 侯璡 杨宁 王来 孙原贞孙需 张宪 硃鉴 杨信民张骥竺渊耿定 王晟 邓颙 马谨 程信 白圭子钺 张瓚谢士元孔镛李时敏 邓廷瓚 王轼 刘丙
- ▪ 列传第六十一
- ▪ ▪ 杨洪子俊 从子能 信 石亨从子彪 从孙后 郭登 硃谦子永 孙晖等孙镗赵胜 范广
- ▪ 列传第六十二
- ▪ ▪ 史昭刘昭 李达 巫凯曹义 施聚 许贵子宁 周贤子玉欧信 王玺 鲁鉴子麟 孙经 刘宁周玺 庄鉴 彭清 姜汉子奭孙应熊 安国 杭雄
- ▪ 列传第六十三
- ▪ ▪ 卫青子颖 董兴 何洪刘雄 刘玉 仇钺 神英子周 曹雄子谦 冯祯 张俊李鋐 杨锐崔文
- ▪ 列传第六十四
- ▪ ▪ 李贤 吕原子常 岳正 彭时 商辂 刘定之
- ▪ 列传第六十五
- ▪ ▪ 王翱 年富 王竑 李秉 姚夔 王复 林聪 叶盛
- ▪ 列传第六十六
- ▪ ▪ 项忠 韩雍 余子俊阮勤 硃英 秦纮
- ▪ 列传第六十七
- ▪ ▪ 罗伦涂棐 章懋从子拯 黄仲昭 庄昶邹智 舒芬崔桐 马汝骥
- ▪ 列传第六十八
- ▪ 列传第六十九
- ▪ ▪ 徐溥 邱濬 刘健 谢迁 李东阳 王鏊 刘忠
- ▪ 列传第七十
- ▪ ▪ 王恕子承裕 马文升 刘大夏
- ▪ 列传第七十一
- ▪ ▪ 何乔新 彭韶 周经 耿裕 倪岳 闵珪 戴珊
- ▪ 列传第七十二
- ▪ ▪ 周洪谟 杨守陈弟守阯 子茂元 茂仁 张元祯陈音 傅瀚张昇 吴宽 傅珪 刘春 吴俨 顾清 刘瑞
- ▪ 列传第七十三
- ▪ ▪ 李敏叶淇 贾俊刘璋 黄绂 张悦张蓥 钟 曾鉴 梁璟王诏 徐恪李介子昆 黄珂 王鸿儒 丛兰 吴世忠
- ▪ 列传第七十四
- ▪ ▪ 韩文顾佐 陈仁 张敷华 杨守随弟守隅 许进子诰 赞论雍泰张津 陈寿 樊莹 熊绣 潘蕃 胡富 张泰 吴文度 张鼐冒政 王璟 李钦
- ▪ 列传第七十五
- ▪ ▪ 何鉴 马中锡 陆完 洪钟陈镐 蒋昇 陈金 俞谏 周南孙禄马昊
- ▪ 列传第七十六
- ▪ 列传第七十七
- ▪ ▪ 李文祥 孙磐徐珪 胡爟周时从 王雄 罗侨 叶钊刘天麒戴冠 黄巩 陆震 夏良胜万潮等 何遵刘校等
- ▪ 列传第七十八
- ▪ ▪ 杨廷和 梁储 蒋冕 毛纪 石珤 兄玠
- ▪ 列传第七十九
- ▪ 列传第八十
- ▪ 列传第八十一
- ▪ 列传第八十二
- ▪ 列传第八十三 王守仁(冀元亨)
- ▪ 列传第八十四 张璁(胡鐸) 桂萼 方献夫 夏言
- ▪ 列传第八十五
- ▪ 列传第八十六
- ▪ 列传第八十七
- ▪ 列传第八十八
- ▪ 列传第八十九
- ▪ 列传第九十
- ▪ 列传第九十一
- ▪ 列传第九十二
- ▪ 列传第九十三
- ▪ 列传第九十四
- ▪ 列传第九十五
- ▪ 列传第九十六
- ▪ 列传第九十七
- ▪ 列传第九十八
- ▪ 列传第九十九
- ▪ 列传第一百
- ▪ 列传第一百一
- ▪ 列传第一百二
- ▪ 列传第一百三
- ▪ 列传第一百四
- ▪ 列传第一百五
- ▪ 列传第一百六
- ▪ 列传第一百七
- ▪ 列传第一百八
- ▪ 列传第一百九
- ▪ 列传第一百十
- ▪ 列传第一百十一
- ▪ 列传第一百十二
- ▪ 列传第一百十三
- ▪ 列传第一百十四 海瑞(何以尚) 丘橓 吕坤 郭正域
- ▪ 列传第一百十五
- ▪ 列传第一百十六
- ▪ 列传第一百十七
- ▪ 列传第一百十八
- ▪ 列传第一百十九
- ▪ 列传第一百二十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一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二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三
- ▪ 列传第一百二十四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五
- ▪ 列传一百二十六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七
- ▪ 列传第一百二十八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九
- ▪ 列传第一百三十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一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二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三
- ▪ 列传第一百三十四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五
- ▪ 列传第一百三十六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七
- ▪ 列传第一百三十八 孙承宗(子鉁等)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九
- ▪ 列传第一百四十 杨嗣昌 吴甡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一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二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三
- ▪ 列传第一百四十四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五
- ▪ 列传第一百四十六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七
- ▪ 列传第一百四十八
- ▪ 列传一百四十九
- ▪ 列传第一百五十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一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二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三
- ▪ 列传第一百五十四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五
- ▪ 列传第一百五十六 曹文诏(弟文耀) 周遇吉 黄得功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七
- ▪ 列传第一百五十八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九
- ▪ 列传第一百六十
- ▪ 列传第一百六十一
- ▪ 列传第一百六十二
- ▪ 列传第一百六十三
- ▪ 列传第一百六十四
- ▪ 列传第一百六十五
- ▪ 列传第一百六十六
- ▪ 列传第一百六十七
- ▪ 列传第一百六十八 何腾蛟(章旷 傅作霖) 瞿式耜(汪皞等)
- ▪ 列传第一百六十九 循吏
- ▪ 列传第一百七十 儒林一
- ▪ 列传第一百七十一 儒林二
- ▪ 列传第一百七十二 儒林三
- ▪ ▪ 孔希学孔彦绳 颜希惠 曾质粹 孔闻礼 孟希文 仲于陛 周冕 程接道 程克仁 张文运 邵继祖 硃梴 硃墅
- ▪ 列传第一百七十三 文苑一
- ▪ 列传第一百七十四 文苑二
- ▪ 列传第一百七十五 文苑三
- ▪ 列传第一百七十六 文苑四
- ▪ 列传第一百七十七 忠义一
- ▪ 列传第一百七十八 忠义二
- ▪ 列传第一百七十九 忠义三
- ▪ 列传第一百八十 忠义四
- ▪ 列传第一百八十一 忠义五
- ▪ 列传第一百八十二 忠义六
- ▪ 列传第一百八十三 忠义七
- ▪ 列传第一百八十四 孝义
- ▪ ▪ 孝义一
- ▪ 列传第一百八十五 孝义二
- ▪ 列传第一百八十六 隐逸
- ▪ ▪ 张介福 倪瓚 徐舫 杨恒 陈洄 杨引 吴海 刘闵 杨黼 孙一元沈周 陈继儒
- ▪ 列传第一百八十七 方伎
- ▪ 列传第一百八十八 外戚
- ▪ 列传第一百八十九 列女一
- ▪ 列传第一百九十 列女二
- ▪ 列传第一百九十一 列女三
- ▪ 列传第一百九十二 宦官一
- ▪ ▪ 郑和侯显 金英兴安 范弘等 王振 曹吉祥刘永诚 怀恩覃吉 汪直 梁芳钱能等 何鼎邓原等 李广 蒋琮 刘瑾 张永谷大用魏彬等
- ▪ 列传第一百九十三 宦官二
- ▪ ▪ 李芳 冯保 张鲸 陈增陈奉 高淮 梁永杨荣 陈矩 王安魏忠贤 王体乾李永贞等 崔文升 张彝宪 高起潜 王承恩 方正化
- ▪ 列传第一百九十四 阉党
- ▪ ▪ 焦芳 刘宇 曹元 张彩韩福等 顾秉谦 魏广微等 崔呈秀吴淳夫等 刘志选梁梦环等 曹钦程石三畏等 王绍徽周应秋霍维华徐大化等 阎鸣泰 贾继春田尔耕 许显纯
- ▪ 列传第一百九十五 佞幸
- ▪ ▪ 纪纲 门达逮杲 李孜省 继晓 江彬许泰 钱宁 陆炳 邵元节 陶仲文 顾可学盛端明等
- ▪ 列传第一百九十六 奸臣
- ▪ ▪ 胡惟庸陈宁 陈瑛马麟等 严嵩赵文华等 周延儒 温体仁马士英阮大铖
- ▪ 列传第一百九十七 流贼
- ▪ ▪ 李自成 张献忠
- ▪ 列传第一百九十八 土司
- ▪ ▪ 湖广土司
- ▪ ▪ 施州施南宣抚司 散毛宣抚司 忠建宣抚司 容美宣抚司 永顺军民宣慰使司 保靖州军民宣慰使司
- ▪ 列传第一百九十九 四川土司
- ▪ ▪ 四川土司一
- ▪ 列传第二百 四川土司二
- ▪ ▪ 播州宣慰司 永宁宣抚司 酉阳宣抚司 石砫宣抚司
- ▪ 列传第二百一 云南土司
- ▪ ▪ 云南土司一
- ▪ 列传第二百二 云南土司二
- ▪ ▪ 姚安 鹤庆 武定 寻甸 丽江 元江 永昌 新化 威远 北胜 湾甸镇康 大侯 澜沧卫 麓川
- ▪ 列传第二百三 云南土司三
- ▪ 列传第二百四 贵州土司
- ▪ ▪ 贵阳 思南思州附 镇远 铜仁 黎平 安顺 都匀 平越 石阡新添金筑安抚司附
- ▪ 列传第二百五 广西土司
- ▪ ▪ 广西土司一 桂林 柳州 庆远 平乐 梧州 浔州 南宁
- ▪ 列传第二百六 广西土司二
- ▪ ▪ 太平 思明 思恩 镇安 田州 恩城 上隆 都康
- ▪ 列传第二百七 广西土司三
- ▪ ▪ 泗城 利州 龙州 归顺 向武 奉议 江州 思陵广东琼州府附
- ▪ 列传第二百八 外国一
- ▪ ▪ 朝鲜
- ▪ 列传第二百九 外国二
- ▪ ▪ 安南
- ▪ 列传第二百十 外国三
- ▪ ▪ 日本
- ▪ 列传第二百十一 外国四
- ▪ ▪ 琉球 吕宋 合猫里 美洛居 沙瑶呐哔啴 鸡笼 婆罗 麻叶甕 古麻刺朗 冯嘉施兰 文郎马神
- ▪ 列传第二百十二 外国五
- ▪ ▪ 占城宾童龙 真腊 暹罗 爪哇阇婆 苏吉丹 碟里 日罗夏治三佛齐
- ▪ 列传第二百十三 外国六
- ▪ ▪ 浡泥 满剌加 苏门答剌 须文达那 苏禄 西洋琐里 琐里 览邦淡巴 百花 彭亨 那孤儿 黎伐 南渤利 阿鲁 柔佛 丁机宜 巴喇西 佛郎机 和兰
- ▪ 列传第二百十四 外国七
- ▪ 列传第二百十五 外国八鞑靼
- ▪ 列传第二百十六 外国九瓦剌 朵颜(福余 泰宁)
- ▪ 列传第二百十七 西域一
- ▪ ▪ 哈密卫 柳城 火州 土鲁番
- ▪ 列传第二百十八 西域二 西番诸卫(西宁河州洮州岷州等番族诸卫)
- ▪ ▪ 安定卫 阿端卫 曲先卫 赤斤蒙古卫 沙州卫 罕东卫 罕东左卫 哈梅里
- ▪ 列传第二百十九 西域三
- ▪ 列传第二百二十 西域四
- ▪ 附录:张廷玉上明史表
李时勉,名懋,以字行,安福人。成童时,冬寒,以衾裹足纳桶中,诵读不已。中永乐二年进士。选庶吉士,进学文渊阁,与修《太祖实录》。授刑部主事,复与重修《实录》。书成,改翰林侍读。
性刚鲠,慨然以天下为己任。十九年,三殿灾,诏求直言。条上时务十五事。成祖决计都北京,时方招徠远人。而时勉言营建之非,及远国入贡人不宜使群居辇下。忤帝意。已,观其他说,多中时病,抵之地;复取视者再,卒多施行。寻被谗下狱。岁余得释,杨荣荐复职。
洪熙元年复上疏言事。仁宗怒甚,召至便殿,对不屈。命武士扑以金瓜,胁折者三,曳出几死。明日,改交阯道御史,命日虑一囚,言一事。章三上,乃下锦衣卫狱。时勉于锦衣千户某有恩,千户适莅狱,密召医,疗以海外血竭,得不死。仁宗大渐,谓夏原吉曰:“时勉廷辱我。”言已,勃然怒,原吉慰解之。其夕,帝崩。
宣帝即位已逾年,或言时勉得罪先帝状。帝震怒,命使者:“缚以来,朕亲鞫,必杀之。”已,又令王指挥即缚斩西市,毋入见。王指挥出端西旁门,而前使者已缚时勉从端东旁门入,不相值。帝遥见骂曰:“尔小臣敢触先帝!疏何语?趣言之。”时勉叩头曰:“臣言谅暗中不宜近妃嫔,皇太子不宜远左右。”帝闻言,色稍霁。徐数至六事止。帝令尽陈之。对曰:“臣惶惧不能悉记。”帝意益解,曰:“是第难言耳,草安在?”对曰:“焚之矣。”帝乃太息,称时勉忠,立赦之,复官侍读。比王指挥诣狱还,则时勉已袭冠带立阶前矣。
宣德五年修《成祖实录》成,迁侍读学士。帝幸史馆,撒金钱赐诸学士。皆俯取,时勉独正立。帝乃出余钱赐之。正统三年以《宣宗实录》成,进学士,掌院事兼经筵官。六年代贝泰为祭酒。八年乞致仕,不允。
初,时勉请改建国学。帝命王振往视,时勉待振无加礼。振衔之,廉其短,无所得。时勉尝芟彝伦堂树旁枝,振遂言时勉擅伐官树入家。取中旨,与司业赵琬、掌馔金鉴并枷国子监前。官校至,时勉方坐东堂阅课士卷,徐呼诸生品第高下,顾僚属定甲乙,揭榜乃行。方盛署,枷三日不解。监生李贵等千余人诣阙乞贷。有石大用者,上章愿以身代。诸生圜集朝门,呼声彻殿庭。振闻诸生不平,恐激变。及通政司奏大用章,振内惭。助教李继请解于会昌侯孙忠。忠,皇太后父也。忠生日,太后使人赐忠家。忠附奏太后,太后为言之帝。帝初不知也,立释之。继不拘检柙,时勉尝规切之。继不能尽用,然心感时勉言,至是竟得其助。
大用,丰润人。朴鲁,初不为六馆所知,及是名动京师。明年中乡试,官至户部主事。
九年,帝视学。时勉进讲《尚书》,辞旨清朗。帝悦,赐予有加。连疏乞致仕,不允。十二年春乃得请。朝臣及国子生饯都门外者几三千人,或远送至登舟,候舟发乃去。
英宗北狩,时勉日夜悲恸。遣其孙骥诣阙上书,请选将练兵,亲君子,远小人,褒表忠节,迎还车驾,复仇雪耻。景泰元年得旨褒答,而时勉卒矣,年七十七。谥文毅。成化五年,以其孙颙请,改谥忠文,赠礼部侍郎。
时勉为祭酒六年,列格、致、诚、正四号,训励甚切。崇廉耻,抑奔竞,别贤否,示劝惩。诸生贫不能婚葬者,节省餐钱为赡给。督令读书,灯火达旦,吟诵声不绝,人才盛于昔时。
始,太祖以宋讷为祭酒,最有名。其后宁化张显宗申明学规,人比之讷。而胡俨当成祖之世,尤称人师。然以直节重望为士类所依归者,莫如时勉。英国公张辅暨诸侯伯奏,愿偕诣国子监听讲。帝命以三月三日往。时勉升师席,诸生以次立,讲《五经》各一章。毕事,设酒馔,诸侯伯让曰:“受教之地,当就诸生列坐。”惟辅与抗礼。诸生歌《鹿鸣》之诗,宾主雍雍,尽暮散去,人称为太平盛事。
陈敬宗,字光世,慈溪人。永乐二年进士。选庶吉士,进学文渊阁,与修《永乐大典》。书成,授刑部主事。又与修《五经四书大全》,再修《太祖实录》,授翰林侍讲。内艰归。
宣德元年起修两朝实录。明年转南京国子监司业。帝谕之曰:“侍讲,清华之选;司业,师儒之席。位虽不崇,任则重矣。”九年,秩满,选祭酒,正统三年上书言:“旧制,诸生以在监久近,送诸司历事。比来,有因事予告者,迁延累岁,至拨送之期始赴,实长奸惰,请以肄业多寡为次第。又近有愿就杂职之例,士风卑陋,诚非细故,请加禁止。”从之。
敬宗美须髯,容仪端整,步履有定则,力以师道自任。立教条,革陋习。六馆士千余人,每升堂听讲,设馔会食,整肃如朝廷。稍失容,即令待罪堂下。僚属惮其严,诬以他事,讼之法司。周忱与敬宗善,曰:“盍具疏自理。”为属草,辞稍迁就。敬宗惊曰:“得无诳君耶?”不果上,事亦竟白。
满考,入京师,王振欲见之,令忱道意。敬宗曰:“吾为诸生师表,而私谒中贵,何以对诸生?”振知不可屈,乃贻之文锦羊酒,求书程子《四箴》,冀其来谢。敬宗书讫,署名而已。返其币,终不往见。王直为吏部尚书,从容谓曰:“先生官司成久,将荐公为司寇。”敬宗曰:“公知我者,今与天下英才终日论议,顾不乐耶?”性善饮酒,至数斗不乱。襄城伯李隆守备南京,每留饮,声伎满左右。竟日举杯,未尝一盼。其严重如此。
十二年冬乞休,不允。景泰元年九月与尚书魏骥同引年致仕。家居不轻出。有被其容接者,莫不兴起。天顺三年五月卒,年八十三。后赠礼部侍郎,谥文定。
初,敬宗与李时勉同在翰林,袁忠彻尝相之。曳二人并列曰:“二公他日功名相埒。”敬宗仪观魁梧,时勉貌稍寝,后二人同时为两京祭酒。时勉平恕得士,敬宗方严。终明世称贤祭酒者,曰南陈北李。
刘铉,字宗器,长洲人。生弥月而孤。及长,刲股疗母疾。母卒,哀毁,以孝闻。永乐中,用善书征入翰林,举顺天乡试,授中书舍人。宣德时,预修成祖、仁宗《实录》,迁兵部主事,仍供事内廷。正统中,再修《宣宗实录》,进侍讲。以学士曹鼐等荐,与修撰王振教习庶吉士。
景帝立,进侍讲学士,直经筵。三年,以高谷荐,迁国子祭酒。时以国计不足,放遣诸生,不愿归者停其月廪。铉言:“养才,国家急务。今仓廪尚盈,奈何靳此?”遂得复给。又今甄别六馆生,年老貌寝,学艺疏浅者,斥为民。铉言:“诸生荷教泽久,岂无片长?况离亲戚,弃坟墓,艰苦备至,一旦被斥,非朝廷育才意。乞拣年貌衰而有学者,量授之官。”帝可其奏。寻以母丧归。服阙,赴都,陈询已为祭酒。帝重铉,命与询并任。天顺初,改少詹事,侍东宫讲读。明年十月卒。帝及太子皆赐祭,赙赠有加。宪宗立,赠礼部侍郎,谥文恭。
铉性介特,言行不苟。教庶吉士及课国子生,规条严整,读书至老弥笃。仲子瀚以进士使南方。濒行,阅其衣箧。比还,箧如故,乃喜曰:“无玷吾门矣。”瀚官终副使,能守父训。
萨琦,字廷珪。其先西域人,后著籍闽县。举宣德五年进士。历官礼部侍郎兼少詹事。天顺元年卒。琦有文德,狷洁不苟合。名行与铉相颉颃云。
邢让,字逊之。襄陵人。年十八,举于乡,入国子监。为李时勉所器,与刘珝齐名。登正统十三年进士。改庶吉士,授检讨。
景泰元年,李实自瓦剌还,请再遣使迎上皇。景帝不许。让疏曰:“上皇于陛下有君之义,有兄之恩,安得而不迎?且令寇假大义以问我,其何辞以应?若从群臣请,仍命实赍敕以往,且述迎复之指。虽上皇还否未可必,而陛下恩义之笃昭然于天下。万一迎而不许,则我得责直于彼,以兴问罪之师,不亦善乎。”疏入,帝委曲谕解之。天顺末,父忧归。未终丧,起修《英宗实录》,进修撰。
成化二年超迁国子祭酒。慈懿太后崩,议祔庙礼,让率僚属疏谏。两京国学教官,例不得迁擢,让等以为言,由科目者,满考得铨叙。让在太学,亦力以师道自任,修《辟雍通志》,督诸生诵小学及诸经。痛惩谒告之弊,时以此见称,而谤者亦众。为人负才狭中。意所轻重,辄形于词色,名位相轧者多忌之。
五年擢礼部右侍郎。越二年,以在国子监用会馔钱事,与后祭酒陈鉴、司业张业、典籍王允等,俱得罪坐死。诸生诉阙下,请代。复诏廷臣杂治,卒坐死,赎为民。
鉴既得罪,吏部尚书姚夔请起致仕礼部侍郎李绍为祭酒。驰召之,而绍已卒。
绍字克述,安福人。宣德八年进士。改庶吉士,授检讨。大学士杨士奇卧病,英宗遣使询人才,士奇举绍等五人以对。土木之败,京师戒严,朝士多遣家南徙。绍曰:“主辱臣死,奚以家为?”卒不遣。累迁翰林学士。以李贤、王翱荐,擢礼部侍郎。成化二年以疾求解职。绍好学问,居官刚正有器局,能奖掖后进。其卒也,帝深惜之。
林瀚,字亨大,闽人。父元美,永乐末进士,抚州知府。瀚举成化二年进士。改庶吉士,授编修。再迁谕德,请急归。
弘治初,召修《宪宗实录》。充经筵讲官。稍迁国子监祭酒,进礼部右侍郎,掌监事如故。典国学垂十年,馔银岁以百数计,悉贮之官,以次营立署舍。师儒免僦居,由瀚始。历吏部左、右侍郎。
十三年拜南京吏部尚书。以灾异率群僚陈十二事。御史王献臣自辽东逮下诏狱,儒士孙伯坚等夤缘为中书舍人。瀚疏争,忤旨。乞罢,不许。已,奏请重根本:曰保固南京,曰佑启皇储,曰抚绥百姓,曰增进贤才。
正德元年四月,吏部尚书马文升去位,言官丘俊、石介等荐瀚。帝用侍郎焦芳,乃改瀚南京兵部,参赞机务。命未至,瀚引疾乞休,因陈养正心、崇正道、务正学、亲正人四事。优诏慰留。时灾异数见,瀚及南京诸臣条时政十二事。语涉近幸,多格不行。
瀚素刚方,与守备中官不合,他内臣进贡道其地者,瀚每裁抑之,遂交谮于刘瑾。会刘健、谢迁罢政,瀚闻太息。言官戴铣等以留健、迁被征,瀚独赆送,瑾闻益恨。明年二月假铣等狱词,谪瀚浙江参政。致仕。旋指为奸党。瑾诛,复官,致仕。予月廪岁隶如故事。寻命有司岁时存问。瀚为人谦厚,而自守介然。卒年八十六。赠太子太保,谥文安。子九人,庭昂、庭机最显。
庭昂,字利瞻。瀚次子也。弘治十二年进士。授兵部主事。历职方郎中。吏部尚书张彩欲改为御史,固谢之,乃以为苏州知府。频岁大水,疏请停织造,罢繁征,割关课备振。再上,始报可。迁云南左参政。正德九年,以父老乞侍养。时子炫已成进士,官礼部主事,亦谒假归。三世一堂,乡人称盛事。
嘉靖初,父忧,服阕,起官江西,历湖广左、右布政使。举治行卓异,擢右副都御史,巡抚保定诸府。历工部右侍郎。应诏言郊坛大工,南城、西苑相继兴作,请以俭约先天下。又因灾伤,乞撤还采木、烧造诸使。进左,拜尚书,加太子太保。时帝方大兴土木功,庭昂所规画多称意。会诏建沙河行宫,庭昂议加天下田赋,为御史桑乔、给事中管见所劾。乞罢,归卒,赠少保,谥康懿。炫终通政司参议。
庭机,字利仁,瀚季子也。嘉靖十四年进士。改庶吉士,授检讨,迁司业,擢南京祭酒,累迁至工部尚书。穆宗立,调礼部,俱官陪京。时子燫已为祭酒,遂致仕归。万历九年卒,年七十有六。赠太子太保,谥文僖。子燫、烃。
燫,字贞恒,庭机长子。嘉靖二十六进士。改庶吉士,授检讨。景恭王就邸,命燫侍讲读。三迁国子祭酒。自燫祖瀚,父庭机,三世为祭酒,前此未有也。,隆度改元,擢礼部右侍郎,充日讲官。寇犯边,条上备边七事。改吏部,调南京吏部,署礼部事。魏国公徐鹏举废长立幼,燫持不可。万历元年进工部尚书,改礼部。仍居南京。名位一与父庭机等。母丧去官。服阕,以庭机笃老侍养,家居七年,先父庭机卒。赠太子少保,谥文恪。明代三世为尚书,并得谥文。林氏一家而已。子世勤,性笃孝。芝生者三,枯篁复青。御史上其事,被旌。
烃字贞燿,庭机次子也。嘉靖四十一年进士。授户部主事,历广西副使。兄燫卒,请急归养。久之,历太仆少卿。因灾异极陈矿税之害,请释逮系诸臣。不报。终南京工部尚书致仕。林氏三世五尚书,皆内行修洁,为时所称。
谢鐸,字鸣治,浙江太平人。天顺末进士。改庶吉士,授编修,预修《英宗实录》。性介特,力学慕古,讲求经世务。
成化九年校勘《通鉴纲目》,上言:“《纲目》一书,帝王龟鉴。陛下命重加考定,必将进讲经筵,为致治资也。今天下有太平之形,无太平之实,因仍积习,废实徇名。曰振纲纪,而小人无畏忌;曰励风俗,而缙绅弃廉耻。饬官司,而污暴益甚;恤军民,而罢敝益极。减省有制,而兴作每疲于奔命;蠲免有诏,而征敛每困于追呼。考察非不举,而幸门日开;简练非不行,而私挠日众。赏竭府库之财,而有功者不劝;罚穷谳覆之案,而有罪者不惩。以至修省祈祷之命屡颁,水旱灾伤之来不绝。禁垣被震,城门示灾,不思疏动旋转,以大答天人之望,是则诚可忧也。愿陛下以古证今,兢兢业业,然后可长治久安,而载籍不为无用矣。”帝不能从。
时塞上有警,条上备边事宜,请养兵积粟,收复东胜、河套故疆。又言:“今之边将,无异晚唐债帅。败则士卒受其殃,捷则权豪蒙其赏。且克侵军饷,办纳月钱,三军方怨愤填膺,孰肯为国效命者?”语皆切时弊。秩满,进侍讲,直经筵。遭两丧,服除,以亲不逮养,遂不起。
弘治初,言者交荐,以原官召修《宪宗实录》。三年擢南京国子祭酒。上言六事,曰择师儒,慎科贡,正祀典,广载籍,复会馔,均拨历。其正祀典,请进宋儒杨时而罢吴澄。礼部尚书傅瀚持之,乃进时而澄祀如故。
明年谢病去。家居将十年,荐者益众。会国子缺祭酒,部议起之。帝素重鐸,擢礼部右侍郎,管祭酒事。屡辞,不许。时章懋为南祭酒,两人皆人师,诸生交相庆。居五年,引疾归。
鐸经术湛深,为文章有体要。两为国子师,严课程,杜请谒,增号舍,修堂室,扩庙门。置公廨三十余居其属。诸生贫者周恤之,死者请官定制为之殓。家居好周恤族党,自奉则布衣蔬食。正德五年卒。赠礼部尚书,谥文肃。
鲁鐸,字振之,景陵人。弘治十五年会试第一。历编修。闭门自守,不妄交人。武宗立,使安南,却其馈。
正德二年迁国子监司业。累擢南祭酒,寻改北。鐸屡典成均,教士切实为学,不专章句。士有假归废学者,训饬之,悔过乃已。久之,谢病归。
嘉靖初,以刑部尚书林俊荐,用孝宗朝谢鐸故事,起南祭酒。逾年,复请致仕。累征不起,卒。谥文恪。
鐸以德望重于时。居乡,有盗掠牛马,或绐云:“鲁祭酒物也”,舍之去。大学士李东阳生日,鐸为司业,与祭酒赵永皆其门生也,相约以二帕为寿。比检笥,亡有,徐曰:“乡有馈乾鱼者,盍以此往?”询诸庖,食过半矣,以其余诣东阳。东阳喜,为烹鱼置酒,留二人饮,极欢乃去。
永,字尔锡,临淮人。与鐸同年进士,亦官编修。复与鐸相继为祭酒。寻迁南京礼部侍郎。大学士杨一清重其才,欲引以自助,乃为他语挑之。永正色曰:“可以缨冠污吾道乎?”遂请致仕去。人服其廉介。
赞曰:明太祖时,国学师儒,体貌优重。魏观、宋讷为祭酒,造就人才,克举其职。诸生衔命奉使,往往擢为大官,不专以科目进也。中叶以还,流品稍杂,拨历亦为具文,成均师席,不过为儒臣序迁之地而已。李时勉、陈敬宗诸人,方廉清鲠,表范卓然,类而传之,庶观者有所法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