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明史
- ▪ 本纪第一 太祖一
- ▪ 本纪第二 太祖二
- ▪ 本纪第三 太祖三
- ▪ 本纪第四 恭闵帝
- ▪ 本纪第五 成祖一
- ▪ 本纪第六 成祖二
- ▪ 本纪第七 成祖三
- ▪ 本纪第八 仁宗
- ▪ 本纪第九 宣宗
- ▪ 本纪第十 英宗前纪
- ▪ 本纪第十一 景帝
- ▪ 本纪第十二 英宗后纪
- ▪ 本纪第十三 宪宗一
- ▪ 本纪第十四 宪宗二
- ▪ 本纪第十五 孝宗
- ▪ 本纪第十六 武宗
- ▪ 本纪第十七 世宗一
- ▪ 本纪第十八 世宗二
- ▪ 本纪第十九 穆宗
- ▪ 本纪第二十 神宗一
- ▪ 本纪第二十一 神宗二
- ▪ ▪ 光宗
- ▪ 本纪第二十二 熹宗
- ▪ 本纪第二十三 庄烈帝一
- ▪ 本纪第二十四 庄烈帝二
- ▪ 志第一 天文一
- ▪ 志第二 天文二
- ▪ ▪ 填星
- ▪ ▪ 岁星
- ▪ ▪ 荧惑
- ▪ ▪ 太白
- ▪ ▪ 辰星
- ▪ 志第三 天文三
- ▪ 志第四 五行一(水)
- ▪ 志第五 五行二(火 木)
- ▪ 志第六 五行三(金 土)
- ▪ 志第七 历一
- ▪ 志第八 历二
- ▪ 志第九 历三
- ▪ 志第十 历四
- ▪ 志第十一 历五
- ▪ 志第十二 历六
- ▪ ▪ 木星
- ▪ ▪ 火星
- ▪ ▪ 土星
- ▪ ▪ 金星
- ▪ ▪ 水星
- ▪ ▪ 步四馀
- ▪ 志第十三 历七
- ▪ 志第十四 历八
- ▪ 志第十五 历九
- ▪ 志第十六 地理一
- ▪ 志第十七 地理二
- ▪ ▪ 山东山西
- ▪ 志第十八 地理三
- ▪ ▪ 河南陕西
- ▪ ▪ 宁夏左屯卫
- ▪ 志第十九 地理四
- ▪ ▪ 四川江西
- ▪ ▪ 守御礼州后千户所
- ▪ 志第二十 地理五
- ▪ ▪ 湖广浙江
- ▪ ▪ 上爱茶峒长官司
- ▪ 志第二十一 地理六
- ▪ ▪ 福建 广东 广西
- ▪ 志第二十二 地理七
- ▪ ▪ 云南 贵州
- ▪ ▪ 促瓦长官司
- ▪ 志第二十三 礼一(吉礼一)
- ▪ ▪ 分献陪祀
- ▪ ▪ 坛壝之制
- ▪ ▪ 神位祭器玉帛牲牢祝册之数
- ▪ ▪ 遣官祭祀
- ▪ ▪ 分献陪祀
- ▪ ▪ 玉帛牲牢
- ▪ ▪ 祝册
- ▪ ▪ 笾豆之实
- ▪ ▪ 祭祀杂议诸仪
- ▪ ▪ 祭祀日期
- ▪ ▪ 习仪
- ▪ ▪ 斋戒
- ▪ 志第二十四 礼二(吉礼二)
- ▪ ▪ 郊祀之制
- ▪ ▪ 大雩
- ▪ ▪ 郊祀配位
- ▪ ▪ 郊祀仪注
- ▪ ▪ 祈谷
- ▪ ▪ 大飨礼
- ▪ ▪ 令节拜天
- ▪ 志第二十五 礼三(吉礼三)
- ▪ ▪ 社稷
- ▪ ▪ 朝日夕月
- ▪ ▪ 先农
- ▪ ▪ 先蚕
- ▪ ▪ 高禖
- ▪ ▪ 祭告
- ▪ ▪ 祈报
- ▪ ▪ 神祇坛
- ▪ ▪ 星辰坛
- ▪ ▪ 灵星诸神
- ▪ ▪ 太岁月将风云雷雨之祀
- ▪ ▪ 岳镇海渎山川之祀
- ▪ ▪ 城隍
- ▪ 志第二十六 礼四(吉礼四)
- ▪ ▪ 京师九庙
- ▪ ▪ 圣师
- ▪ ▪ 旗纛
- ▪ ▪ 五祀
- ▪ ▪ 马神
- ▪ ▪ 南京神庙
- ▪ ▪ 功臣庙
- ▪ ▪ 三皇
- ▪ ▪ 历代帝王陵庙
- ▪ ▪ 至圣先师子孔庙祀
- ▪ ▪ 诸神祠
- ▪ ▪ 厉坛
- ▪ 志第二十七 礼五(吉礼五)
- ▪ ▪ 荐新
- ▪ ▪ 宗庙之制
- ▪ ▪ 禘佩
- ▪ ▪ 时享
- ▪ ▪ 加上谥号
- ▪ ▪ 庙讳
- ▪ 志第二十八 礼六(吉礼六)
- ▪ ▪ 功臣配飨
- ▪ ▪ 王国宗庙
- ▪ ▪ 奉先殿
- ▪ ▪ 奉慈殿
- ▪ ▪ 献皇帝庙
- ▪ ▪ 亲王从飨
- ▪ ▪ 群臣家庙
- ▪ 志第二十九 礼七(嘉礼一)
- ▪ ▪ 诸司朝觐仪
- ▪ ▪ 登极仪
- ▪ ▪ 大朝仪
- ▪ ▪ 常朝仪
- ▪ ▪ 皇太子亲王朝仪
- ▪ ▪ 诸王来朝仪
- ▪ ▪ 中宫受朝仪
- ▪ ▪ 朝贺东宫仪
- ▪ ▪ 大宴仪
- ▪ ▪ 上尊号徽号仪
- ▪ 志第三十 礼八(嘉礼二)
- ▪ ▪ 册皇后仪
- ▪ ▪ 册皇太子及皇太子妃仪
- ▪ ▪ 册亲王及王妃仪
- ▪ ▪ 皇帝加元服仪
- ▪ ▪ 皇太子皇子冠礼
- ▪ ▪ 品官冠礼
- ▪ ▪ 庶人冠礼
- ▪ 志第三十一 礼九(嘉礼三)
- ▪ ▪ 东宫出阁讲学仪
- ▪ ▪ 诸王读书仪
- ▪ ▪ 经筵
- ▪ ▪ 日讲
- ▪ ▪ 皇帝视学仪
- ▪ ▪ 天子纳后仪
- ▪ ▪ 皇太子纳妃仪
- ▪ ▪ 亲王婚礼
- ▪ ▪ 公主婚礼
- ▪ ▪ 品官婚礼
- ▪ ▪ 庶人婚礼
- ▪ 志第三十二 礼十(嘉礼四 宾礼)
- ▪ ▪ 遣使之蕃国仪
- ▪ ▪ 蕃国遣使进表仪
- ▪ ▪ 巡狩之制
- ▪ ▪ 东宫监国
- ▪ ▪ 皇太孙监国
- ▪ ▪ 颁诏仪
- ▪ ▪ 迎接诏赦仪
- ▪ ▪ 进书仪
- ▪ ▪ 进表笺仪
- ▪ ▪ 乡饮酒礼
- ▪ ▪ 蕃王朝贡礼
- ▪ ▪ 品官相见礼
- ▪ ▪ 庶人相见礼
- ▪ 志第三十三 礼十一(军礼)
- ▪ ▪ 亲征
- ▪ ▪ 遣将
- ▪ ▪ 禡祭
- ▪ ▪ 受降
- ▪ ▪ 奏凯献俘
- ▪ ▪ 大阅
- ▪ ▪ 大射
- ▪ ▪ 救日伐鼓
- ▪ ▪ 论功行赏
- ▪ 志第三十四 礼十二(凶礼一)
- ▪ ▪ 山陵
- ▪ ▪ 山陵
- ▪ 志第三十五 礼十三(凶礼二)
- ▪ ▪ 兴宗帝后陵寝
- ▪ ▪ 睿宗帝后陵寝
- ▪ ▪ 皇妃等丧葬
- ▪ ▪ 皇太子及妃丧葬
- ▪ ▪ 皇后陵寝
- ▪ ▪ 诸王及妃公主丧葬诸仪
- ▪ 志第三十六 礼十四(凶礼三)
- ▪ ▪ 中宫为父祖丧仪
- ▪ ▪ 遣使临吊仪
- ▪ ▪ 遣使册赠王公大臣仪
- ▪ ▪ 忌辰
- ▪ ▪ 乘舆受蕃国王讣奏仪
- ▪ ▪ 乘舆为王公大臣举哀仪
- ▪ ▪ 乘舆临王公大臣丧仪
- ▪ ▪ 谒祭陵庙
- ▪ ▪ 赐祭葬
- ▪ ▪ 丧葬之制
- ▪ ▪ 碑碣
- ▪ ▪ 赐谥
- ▪ ▪ 品官丧礼
- ▪ ▪ 士庶人丧礼
- ▪ ▪ 服纪
- ▪ 志第三十七 乐一
- ▪ 志第三十八 乐二
- ▪ ▪ 乐章一
- ▪ ▪ 九庙时祫乐章
- ▪ 志第三十九 乐三
- ▪ ▪ 乐章二
- ▪ ▪ 嘉靖间续定庆成宴乐章
- ▪ 志第四十 仪卫
- ▪ 志第四十一 舆服一
- ▪ 志第四十二 舆服二
- ▪ 志第四十三 舆服三
- ▪ 志第四十四 舆服四
- ▪ 志第四十五 选举一
- ▪ 志第四十六 选举二
- ▪ 志第四十七 选举三
- ▪ 志第四十八 职官一
- ▪ 志第四十九 职官二
- ▪ 志第五十 职官三
- ▪ 志第五十一 职官四
- ▪ 志第五十二 职官五
- ▪ 志第五十三 食货一
- ▪ ▪ 户口 田制屯田 庄田
- ▪ 志第五十四 食货二
- ▪ ▪ 赋役
- ▪ 志第五十五 食货三
- ▪ ▪ 漕运 仓库
- ▪ 志第五十六 食货四
- ▪ ▪ 盐法 茶法
- ▪ 志第五十七 食货五
- ▪ ▪ 钱钞 坑冶附铁冶铜场 商税 市舶 马市
- ▪ 志第五十八 食货六
- ▪ ▪ 上供采造 采造 柴炭 采木 珠池 织造 烧造 俸饷 会计
- ▪ 志第五十九 河渠一
- ▪ ▪ 黄河上
- ▪ 志第六十 河渠二
- ▪ ▪ 黄河下
- ▪ 志第六十一 河渠三
- ▪ ▪ 运河上
- ▪ 志第六十二 河渠四
- ▪ ▪ 运河下 海运
- ▪ 志第六十三 河渠五
- ▪ ▪ 淮河 泇河 卫河 漳河 沁河 滹沱河 桑乾河 胶莱河
- ▪ 志第六十四 河渠六
- ▪ ▪ 直省水利
- ▪ 志第六十五 兵一
- ▪ 志第六十六 兵二卫所 班军
- ▪ ▪ 土官
- ▪ ▪ 福建都司
- ▪ ▪ 福建行都司
- ▪ ▪ 江西都司
- ▪ ▪ 广东都司
- ▪ ▪ 后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直隶旧为北平都司,有北平三护卫,后俱为亲军。其不系北平旧卫者,俱永乐以后添设。
- ▪ ▪ 湖广行都司以湖广都司卫所改设
- ▪ ▪ 兴都留守司
- ▪ ▪ 大宁都司
- ▪ ▪ 万全都司宣德五年,分直隶及山西等处卫所添设。
- ▪ ▪ 山西都司旧有太原三护卫,后革。蒲州千户所,改属直隶,广昌千户所,改属万全都司
- ▪ ▪ 山西行都司旧有蔚州卫,后改属万全都司
- ▪ ▪ 南京卫所亲军卫
- ▪ ▪ 五军都督府属 左军都督府本府所属卫,仍隶北京左府。
- ▪ ▪ 右军都督府本府所属卫,仍隶北京右府。
- ▪ ▪ 中军都督府本府所属卫,仍隶北京中府。
- ▪ ▪ 陕西都司
- ▪ ▪ 广西都司
- ▪ ▪ 中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直隶
- ▪ ▪ 中都留守司
- ▪ ▪ 河南都司
- ▪ ▪ 前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直隶
- ▪ ▪ 湖广都司
- ▪ ▪ 福建都司
- ▪ ▪ 福建行都司
- ▪ ▪ 江西都司
- ▪ ▪ 广东都司
- ▪ ▪ 后军都督府 在京
- ▪ ▪ 山西行都司
- ▪ ▪ 北平三护卫
- ▪ ▪ 在外 北平都司
- ▪ ▪ 后军都督府本府所属卫,仍隶北京后府。
- ▪ ▪ 贵州都司旧有层台、重安二千户所,俱革。旧有平伐长官司,后隶贵阳府。旧有平浪、九名九姓独山州二长官司,后隶都匀府。
- ▪ ▪ 土官
- ▪ ▪ 中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直隶
- ▪ ▪ 中都留守司
- ▪ ▪ 辽东都司
- ▪ ▪ 山东都司
- ▪ ▪ 右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云南都司
- ▪ ▪ 贵州都司
- ▪ ▪ 四川都司
- ▪ ▪ 河南都司旧有洛阳中护卫,后并汝州卫。
- ▪ ▪ 前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直隶
- ▪ ▪ 湖广都司旧有武昌右千户所,革。
- ▪ ▪ 土官
- ▪ ▪ 广西都司
- ▪ ▪ 云南都司旧有鹤庆、通海二千户所,革
- ▪ ▪ 土官
- ▪ ▪ 山西三护卫
- ▪ ▪ 五军都督府所属卫所 左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浙江都司
- ▪ ▪ 辽东都司
- ▪ ▪ 山东都司旧有青州左护卫,后改天津右卫。旧有贵州护卫,革
- ▪ ▪ 前军都督府本府所属卫,仍隶北京前府。
- ▪ ▪ 右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直隶
- ▪ ▪ 陕西都司旧有阶州卫、沙州卫、灵山千户所,后俱革。
- ▪ ▪ 陕西行都司洪武十二年添设
- ▪ ▪ 四川都司旧有浦江关军民千户所,后革
- ▪ ▪ 土官
- ▪ ▪ 四川行都司旧无,后设。旧有建昌前卫,后革
- ▪ ▪ 都司一奴儿干都司 卫三百八十四
- ▪ ▪ 所二十四
- ▪ ▪ 站七
- ▪ ▪ 地面七
- ▪ ▪ 寨一
- ▪ ▪ 卫六
- ▪ ▪ 都指挥使司二
- ▪ ▪ 指挥使司一
- ▪ ▪ 宣尉使司三
- ▪ ▪ 招讨司六
- ▪ ▪ 万户府四
- ▪ ▪ 千户所十七
- ▪ ▪ 上十二卫
- ▪ ▪ 五军都督府所属卫所 左军都督府
- ▪ ▪ 在外 浙江都司
- ▪ 志第六十七 兵三
- ▪ ▪ 边防 海防江防 民壮 士兵 乡兵
- ▪ 志第六十八 兵四
- ▪ 志第六十九 刑法一
- ▪ 志第七十 刑法二
- ▪ 志第七十一 刑法三
- ▪ 志第七十二 艺文一
- ▪ 志第七十三 艺文二
- ▪ 志第七十四 艺文三
- ▪ 志第七十五 艺文四
- ▪ 表第一 诸王世表一
- ▪ 表第二 诸王世表二
- ▪ 表第三 诸王世表三
- ▪ 表第四 诸王世表四
- ▪ 表第五 诸王世表五
- ▪ 表第六 功臣世表一
- ▪ 表第七 功臣世表二
- ▪ 表第八 功臣世表三
- ▪ 表第九 外戚恩泽侯表
- ▪ 表第十 宰辅年表一
- ▪ 表第十一 宰辅年表二
- ▪ 表第十二 七卿年表一
- ▪ 表第十三 七卿年表二
- ▪ 列传第一 后妃
- ▪ ▪ 后妃一
- ▪ 列传第二 后妃二
- ▪ 列传第三
- ▪ ▪ 兴宗孝康皇帝孝康皇后 吕太后 睿宗献皇帝献皇后
- ▪ 列传第四 诸王
- ▪ ▪ 诸王一
- ▪ 列传第五 诸王二
- ▪ 列传第六 诸王三
- ▪ ▪ 太祖诸子三
- ▪ ▪ 兴宗诸子
- ▪ ▪ 惠帝诸子
- ▪ ▪ 成祖诸子
- ▪ 列传第七 诸王四
- ▪ ▪ 仁宗诸子
- ▪ ▪ 英宗诸子
- ▪ ▪ 景帝子
- ▪ ▪ 宪宗诸子
- ▪ ▪ 孝宗子
- ▪ 列传第八 诸王五
- ▪ ▪ 世宗诸子
- ▪ ▪ 穆宗诸子
- ▪ ▪ 神宗诸子
- ▪ ▪ 光宗诸子
- ▪ ▪ 熹宗诸子
- ▪ ▪ 庄烈帝诸子
- ▪ 列传第九
- ▪ ▪ 宪宗五女
- ▪ ▪ 孝宗三女
- ▪ ▪ 睿宗二女
- ▪ ▪ 光宗九女
- ▪ ▪ 庄烈帝六女
- ▪ ▪ 世宗五女
- ▪ ▪ 穆宗六女
- ▪ ▪ 神宗十女
- ▪ ▪ 成祖五女
- ▪ ▪ 仁宗七女
- ▪ ▪ 宣宗二女
- ▪ ▪ 英宗八女
- ▪ ▪ 景帝一女
- ▪ ▪ 公主
- ▪ 列传第十 郭子兴 韩林儿
- ▪ 列传第十一 陈友谅 张士诚 方国珍 明玉珍
- ▪ 列传第十二
- ▪ ▪ 扩廓帖木儿蔡子英 陈友定伯颜子中等 把匝剌瓦尔密
- ▪ 列传第十三 徐达 常遇春
- ▪ 列传第十四 李文忠 邓愈 汤和 沐英
- ▪ 列传第十五 李善长 汪广洋
- ▪ 列传第十六 刘基(子琏璟) 宋濂 叶琛 章溢(子存道)
- ▪ 列传第十七 冯胜(兄国用) 傅友德 廖永忠(赵庸) 杨璟 胡美
- ▪ 列传第十八
- ▪ 列传第十九
- ▪ 列传第二十
- ▪ 列传第二十一
- ▪ 列传第二十二
- ▪ 列传第二十三
- ▪ 列传第二十四
- ▪ 列传第二十五
- ▪ 列传第二十六
- ▪ 列传第二十七
- ▪ 列传第二十八
- ▪ 列传第二十九
- ▪ 列传第三十
- ▪ 列传第三十一
- ▪ 列传第三十二 盛庸 平安 何福 顾成
- ▪ 列传第三十三
- ▪ 列传第三十四
- ▪ 列传第三十五
- ▪ ▪ 解缙 黄淮 胡广 金幼孜 胡俨
- ▪ 列传第三十六
- ▪ ▪ 杨士奇 杨荣曾孙旦 杨溥马愉
- ▪ 列传第三十七
- ▪ ▪ 蹇义 夏原吉俞士吉 李文郁 邹师颜
- ▪ 列传第三十八
- ▪ ▪ 郁新 赵羾 金忠 李庆 师逵 古朴向宝 陈寿马京 许思温刘季{虎} 刘辰 杨砥 虞谦吕升 仰瞻 严本 汤宗
- ▪ 列传第三十九
- ▪ ▪ 茹瑺 严震直 张紞毛泰亨 王钝 郑赐 郭资 吕震 李至刚方宾 吴中 刘观
- ▪ 列传第四十
- ▪ 列传第四十一
- ▪ ▪ 宋礼蔺芳 陈瑄王瑜 周忱
- ▪ 列传第四十二
- ▪ ▪ 张辅高士文 徐政 黄福 刘俊吕毅 刘昱 陈洽侯保 冯贵伍云 陈忠李任等 李彬 柳升崔聚 史安 陈镛 李宗昉 潘禋梁铭 王通陶季容 陈汀
- ▪ 列传第四十三
- ▪ ▪ 宋晟 薛禄郭义 金玉 刘荣 硃荣 费瓛 谭广 陈怀马亮蒋贵孙琬 任礼 赵安 赵辅 刘聚
- ▪ 列传第四十四
- ▪ 列传第四十五
- ▪ 列传第四十六
- ▪ 列传第四十七
- ▪ 列传第四十八
- ▪ 列传第四十九
- ▪ 列传第五十
- ▪ ▪ 尹昌隆 耿通陈谔 戴纶林长懋 陈祚郭循 刘球子钺釪陈鉴何观 钟同孟 杨集 章纶子玄应 廖庄 倪敬盛灊等 杨瑄子源 盛颙等
- ▪ 列传第五十一
- ▪ ▪ 李时勉 陈敬宗 刘铉萨琦 邢让李绍林瀚子庭昂 庭机孙燫 烃 谢鐸 鲁鐸赵永
- ▪ 列传第五十二
- ▪ ▪ 邹缉郑维桓 柯暹 弋谦黄骥 黄泽孔友谅 范济 聊让郭佑 胡仲伦 华敏 贾斌 左鼎练纲 曹凯许仕达 刘炜尚褫 单宇姚显 杨浩 张昭贺炀
- ▪ 列传第五十三
- ▪ ▪ 陶成子鲁 陈敏 丁瑄 王得仁子一夔 叶祯 伍骥 毛吉林锦 郭绪 姜昂子龙
- ▪ 列传第五十四
- ▪ ▪ 韩观 山云 萧授吴亮 方瑛陈友 李震王信都胜 郭鋐 彭伦 欧磐 张祐
- ▪ 列传第五十五
- ▪ ▪ 曹鼐 张益 邝埜 王佐丁铉等 孙祥谢泽 袁彬哈铭袁敏
- ▪ 列传第五十六
- ▪ 列传第五十七
- ▪ ▪ 高谷 胡濙 王直
- ▪ 列传第五十八
- ▪ ▪ 于谦子冕 吴宁 王伟
- ▪ 列传第五十九
- ▪ ▪ 王骥孙瑾 徐有贞 杨善李实 赵荣 霍瑄 沈固 王越
- ▪ 列传第六十
- ▪ ▪ 罗亨信 侯璡 杨宁 王来 孙原贞孙需 张宪 硃鉴 杨信民张骥竺渊耿定 王晟 邓颙 马谨 程信 白圭子钺 张瓚谢士元孔镛李时敏 邓廷瓚 王轼 刘丙
- ▪ 列传第六十一
- ▪ ▪ 杨洪子俊 从子能 信 石亨从子彪 从孙后 郭登 硃谦子永 孙晖等孙镗赵胜 范广
- ▪ 列传第六十二
- ▪ ▪ 史昭刘昭 李达 巫凯曹义 施聚 许贵子宁 周贤子玉欧信 王玺 鲁鉴子麟 孙经 刘宁周玺 庄鉴 彭清 姜汉子奭孙应熊 安国 杭雄
- ▪ 列传第六十三
- ▪ ▪ 卫青子颖 董兴 何洪刘雄 刘玉 仇钺 神英子周 曹雄子谦 冯祯 张俊李鋐 杨锐崔文
- ▪ 列传第六十四
- ▪ ▪ 李贤 吕原子常 岳正 彭时 商辂 刘定之
- ▪ 列传第六十五
- ▪ ▪ 王翱 年富 王竑 李秉 姚夔 王复 林聪 叶盛
- ▪ 列传第六十六
- ▪ ▪ 项忠 韩雍 余子俊阮勤 硃英 秦纮
- ▪ 列传第六十七
- ▪ ▪ 罗伦涂棐 章懋从子拯 黄仲昭 庄昶邹智 舒芬崔桐 马汝骥
- ▪ 列传第六十八
- ▪ 列传第六十九
- ▪ ▪ 徐溥 邱濬 刘健 谢迁 李东阳 王鏊 刘忠
- ▪ 列传第七十
- ▪ ▪ 王恕子承裕 马文升 刘大夏
- ▪ 列传第七十一
- ▪ ▪ 何乔新 彭韶 周经 耿裕 倪岳 闵珪 戴珊
- ▪ 列传第七十二
- ▪ ▪ 周洪谟 杨守陈弟守阯 子茂元 茂仁 张元祯陈音 傅瀚张昇 吴宽 傅珪 刘春 吴俨 顾清 刘瑞
- ▪ 列传第七十三
- ▪ ▪ 李敏叶淇 贾俊刘璋 黄绂 张悦张蓥 钟 曾鉴 梁璟王诏 徐恪李介子昆 黄珂 王鸿儒 丛兰 吴世忠
- ▪ 列传第七十四
- ▪ ▪ 韩文顾佐 陈仁 张敷华 杨守随弟守隅 许进子诰 赞论雍泰张津 陈寿 樊莹 熊绣 潘蕃 胡富 张泰 吴文度 张鼐冒政 王璟 李钦
- ▪ 列传第七十五
- ▪ ▪ 何鉴 马中锡 陆完 洪钟陈镐 蒋昇 陈金 俞谏 周南孙禄马昊
- ▪ 列传第七十六
- ▪ 列传第七十七
- ▪ ▪ 李文祥 孙磐徐珪 胡爟周时从 王雄 罗侨 叶钊刘天麒戴冠 黄巩 陆震 夏良胜万潮等 何遵刘校等
- ▪ 列传第七十八
- ▪ ▪ 杨廷和 梁储 蒋冕 毛纪 石珤 兄玠
- ▪ 列传第七十九
- ▪ 列传第八十
- ▪ 列传第八十一
- ▪ 列传第八十二
- ▪ 列传第八十三 王守仁(冀元亨)
- ▪ 列传第八十四 张璁(胡鐸) 桂萼 方献夫 夏言
- ▪ 列传第八十五
- ▪ 列传第八十六
- ▪ 列传第八十七
- ▪ 列传第八十八
- ▪ 列传第八十九
- ▪ 列传第九十
- ▪ 列传第九十一
- ▪ 列传第九十二
- ▪ 列传第九十三
- ▪ 列传第九十四
- ▪ 列传第九十五
- ▪ 列传第九十六
- ▪ 列传第九十七
- ▪ 列传第九十八
- ▪ 列传第九十九
- ▪ 列传第一百
- ▪ 列传第一百一
- ▪ 列传第一百二
- ▪ 列传第一百三
- ▪ 列传第一百四
- ▪ 列传第一百五
- ▪ 列传第一百六
- ▪ 列传第一百七
- ▪ 列传第一百八
- ▪ 列传第一百九
- ▪ 列传第一百十
- ▪ 列传第一百十一
- ▪ 列传第一百十二
- ▪ 列传第一百十三
- ▪ 列传第一百十四 海瑞(何以尚) 丘橓 吕坤 郭正域
- ▪ 列传第一百十五
- ▪ 列传第一百十六
- ▪ 列传第一百十七
- ▪ 列传第一百十八
- ▪ 列传第一百十九
- ▪ 列传第一百二十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一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二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三
- ▪ 列传第一百二十四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五
- ▪ 列传一百二十六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七
- ▪ 列传第一百二十八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九
- ▪ 列传第一百三十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一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二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三
- ▪ 列传第一百三十四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五
- ▪ 列传第一百三十六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七
- ▪ 列传第一百三十八 孙承宗(子鉁等)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九
- ▪ 列传第一百四十 杨嗣昌 吴甡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一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二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三
- ▪ 列传第一百四十四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五
- ▪ 列传第一百四十六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七
- ▪ 列传第一百四十八
- ▪ 列传一百四十九
- ▪ 列传第一百五十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一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二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三
- ▪ 列传第一百五十四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五
- ▪ 列传第一百五十六 曹文诏(弟文耀) 周遇吉 黄得功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七
- ▪ 列传第一百五十八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九
- ▪ 列传第一百六十
- ▪ 列传第一百六十一
- ▪ 列传第一百六十二
- ▪ 列传第一百六十三
- ▪ 列传第一百六十四
- ▪ 列传第一百六十五
- ▪ 列传第一百六十六
- ▪ 列传第一百六十七
- ▪ 列传第一百六十八 何腾蛟(章旷 傅作霖) 瞿式耜(汪皞等)
- ▪ 列传第一百六十九 循吏
- ▪ 列传第一百七十 儒林一
- ▪ 列传第一百七十一 儒林二
- ▪ 列传第一百七十二 儒林三
- ▪ ▪ 孔希学孔彦绳 颜希惠 曾质粹 孔闻礼 孟希文 仲于陛 周冕 程接道 程克仁 张文运 邵继祖 硃梴 硃墅
- ▪ 列传第一百七十三 文苑一
- ▪ 列传第一百七十四 文苑二
- ▪ 列传第一百七十五 文苑三
- ▪ 列传第一百七十六 文苑四
- ▪ 列传第一百七十七 忠义一
- ▪ 列传第一百七十八 忠义二
- ▪ 列传第一百七十九 忠义三
- ▪ 列传第一百八十 忠义四
- ▪ 列传第一百八十一 忠义五
- ▪ 列传第一百八十二 忠义六
- ▪ 列传第一百八十三 忠义七
- ▪ 列传第一百八十四 孝义
- ▪ ▪ 孝义一
- ▪ 列传第一百八十五 孝义二
- ▪ 列传第一百八十六 隐逸
- ▪ ▪ 张介福 倪瓚 徐舫 杨恒 陈洄 杨引 吴海 刘闵 杨黼 孙一元沈周 陈继儒
- ▪ 列传第一百八十七 方伎
- ▪ 列传第一百八十八 外戚
- ▪ 列传第一百八十九 列女一
- ▪ 列传第一百九十 列女二
- ▪ 列传第一百九十一 列女三
- ▪ 列传第一百九十二 宦官一
- ▪ ▪ 郑和侯显 金英兴安 范弘等 王振 曹吉祥刘永诚 怀恩覃吉 汪直 梁芳钱能等 何鼎邓原等 李广 蒋琮 刘瑾 张永谷大用魏彬等
- ▪ 列传第一百九十三 宦官二
- ▪ ▪ 李芳 冯保 张鲸 陈增陈奉 高淮 梁永杨荣 陈矩 王安魏忠贤 王体乾李永贞等 崔文升 张彝宪 高起潜 王承恩 方正化
- ▪ 列传第一百九十四 阉党
- ▪ ▪ 焦芳 刘宇 曹元 张彩韩福等 顾秉谦 魏广微等 崔呈秀吴淳夫等 刘志选梁梦环等 曹钦程石三畏等 王绍徽周应秋霍维华徐大化等 阎鸣泰 贾继春田尔耕 许显纯
- ▪ 列传第一百九十五 佞幸
- ▪ ▪ 纪纲 门达逮杲 李孜省 继晓 江彬许泰 钱宁 陆炳 邵元节 陶仲文 顾可学盛端明等
- ▪ 列传第一百九十六 奸臣
- ▪ ▪ 胡惟庸陈宁 陈瑛马麟等 严嵩赵文华等 周延儒 温体仁马士英阮大铖
- ▪ 列传第一百九十七 流贼
- ▪ ▪ 李自成 张献忠
- ▪ 列传第一百九十八 土司
- ▪ ▪ 湖广土司
- ▪ ▪ 施州施南宣抚司 散毛宣抚司 忠建宣抚司 容美宣抚司 永顺军民宣慰使司 保靖州军民宣慰使司
- ▪ 列传第一百九十九 四川土司
- ▪ ▪ 四川土司一
- ▪ 列传第二百 四川土司二
- ▪ ▪ 播州宣慰司 永宁宣抚司 酉阳宣抚司 石砫宣抚司
- ▪ 列传第二百一 云南土司
- ▪ ▪ 云南土司一
- ▪ 列传第二百二 云南土司二
- ▪ ▪ 姚安 鹤庆 武定 寻甸 丽江 元江 永昌 新化 威远 北胜 湾甸镇康 大侯 澜沧卫 麓川
- ▪ 列传第二百三 云南土司三
- ▪ 列传第二百四 贵州土司
- ▪ ▪ 贵阳 思南思州附 镇远 铜仁 黎平 安顺 都匀 平越 石阡新添金筑安抚司附
- ▪ 列传第二百五 广西土司
- ▪ ▪ 广西土司一 桂林 柳州 庆远 平乐 梧州 浔州 南宁
- ▪ 列传第二百六 广西土司二
- ▪ ▪ 太平 思明 思恩 镇安 田州 恩城 上隆 都康
- ▪ 列传第二百七 广西土司三
- ▪ ▪ 泗城 利州 龙州 归顺 向武 奉议 江州 思陵广东琼州府附
- ▪ 列传第二百八 外国一
- ▪ ▪ 朝鲜
- ▪ 列传第二百九 外国二
- ▪ ▪ 安南
- ▪ 列传第二百十 外国三
- ▪ ▪ 日本
- ▪ 列传第二百十一 外国四
- ▪ ▪ 琉球 吕宋 合猫里 美洛居 沙瑶呐哔啴 鸡笼 婆罗 麻叶甕 古麻刺朗 冯嘉施兰 文郎马神
- ▪ 列传第二百十二 外国五
- ▪ ▪ 占城宾童龙 真腊 暹罗 爪哇阇婆 苏吉丹 碟里 日罗夏治三佛齐
- ▪ 列传第二百十三 外国六
- ▪ ▪ 浡泥 满剌加 苏门答剌 须文达那 苏禄 西洋琐里 琐里 览邦淡巴 百花 彭亨 那孤儿 黎伐 南渤利 阿鲁 柔佛 丁机宜 巴喇西 佛郎机 和兰
- ▪ 列传第二百十四 外国七
- ▪ 列传第二百十五 外国八鞑靼
- ▪ 列传第二百十六 外国九瓦剌 朵颜(福余 泰宁)
- ▪ 列传第二百十七 西域一
- ▪ ▪ 哈密卫 柳城 火州 土鲁番
- ▪ 列传第二百十八 西域二 西番诸卫(西宁河州洮州岷州等番族诸卫)
- ▪ ▪ 安定卫 阿端卫 曲先卫 赤斤蒙古卫 沙州卫 罕东卫 罕东左卫 哈梅里
- ▪ 列传第二百十九 西域三
- ▪ 列传第二百二十 西域四
- ▪ 附录:张廷玉上明史表
万历四十年,举应天乡试第一。越七年,成进士,授户部主事。调兵部职方,历郎中,出为广东提学佥事。粤俗奢丽,督学至,宫室供张舆马饩牵之奉甲他省,象犀文石,名花珠具,磊砢璀璨,玮悉屏去弗视也。大吏建魏忠贤祠,乞上梁文于玮,玮即日引去。玮廉,归而布袍草履,授徒于家。
庄烈帝即位,起江西参议,历福建、山东副使。大学士吴宗达谓玮难进而易退,言之吏部,召为尚宝卿,进太仆少卿。坐事调南京大理丞,引疾去。久之,起应天府丞。是岁,四方大旱,玮以军食可虞,奏请:“禁江西、湖广遏籴,而令应天、常、镇、淮、扬五郡折输漕粮银,赴彼易米,则小民免催科之苦,太仓无颗粒之亏。他十库所收铜、锡、颜料、皮布,非州县土产者,悉解折色,且尽改民解为官解,以救民汤火。”所司多议行。
迁南京光禄卿,召入为右佥都御史,迁左副都御史。时刘宗周、金光辰并总宪纪,玮乃上《风励台班疏》曰:“惩往正以监来。今极贪则原任巡按苏松御史王志举,极廉则原任南京试御史成勇。勇与臣曾不相知,家居闻勇被逮,士民泣送者万辈,百里不休。后入南都,始知勇在台不滥听一辞,不轻赎一锾,不受属吏一蔬一果;杰绅悍吏为民害者,不少假借;委曲开导民以孝弟。臣离南中,辄扳辕愿借成御史,惠我南人。虽前奉严谴,宜召为诸御史劝。”疏上,一时称快。诏下志举法司逮治,成勇叙用。
玮旋以病谢归,未几卒。福王时,赠左都御史,谥清惠。
金光辰,字居垣,全椒人。崇祯元年进士。授行人。擢御史,巡视西城。内使周二杀人,牒司礼监捕之,其人方直御前,叩头乞哀。帝曰:“此国家法,朕不得私。”卒抵罪。出按河南,条奏至三百余章,弹劾不避权势。九年,还朝。京师戒严,光辰分守东直门,劾兵部尚书张凤翼三不可解,一大可忧。帝以凤翼方在行间,寝其奏。
时帝久罢内遣,然以边警,诸臣类萎腇不任,仍分遣中官卢维宁等总监通、津、临、德等处兵马粮饷,而意颇讳言之。光辰疏请罢遣,帝怒,召对平台。风雨骤至,侍臣立雨中,至以袖障溜。久之,帝召光辰责之。光辰对曰:“皇上以文武诸臣无实心任事,委任内臣。臣愚以任内臣,诸臣益弛卸不任。”帝大怒,声色俱厉,将重谴光辰,而迅雷直震御座,风雨声大作。光辰因言:“臣往在河南,见皇上撤内臣而喜。”语未终,帝沉吟,即云“汝言毋复尔”,然意亦稍解。人谓光辰有天幸云。时张元佐以兵部右侍郎出守昌平,同时内臣提督天寿山者即日往。帝顾阁臣曰:“内臣即日往,侍臣三日未出,朕之用内臣过耶?”翼日有诏,光辰镌三级调外。
久之,由浙江按察司照磨召为大理寺正,进太仆丞。十三年五月,复偕诸大臣召对平台,咨以御边、救荒、安民之策。光辰班最后,时已夜,光辰独对烛影中,娓娓数百言,帝为耸然听。明日谕诸臣各缮疏以进。寻移尚宝丞。陈罢练总、换授、私派、佥报数事,报闻。历光禄少卿、左通政。十五年五月,复偕诸臣召对德政殿,备陈贼形势。帝悦,擢左佥都御史。无何,以救刘宗周,仍镌三级调外,事具《宗周传》。明年丁父忧。福王时,起故官。未赴,国变,家居二十余年卒。
赞曰:明自神宗而后,士大夫峻门户而重意气。其贤者敦厉名检,居官有所执争,即清议翕然归之。虽其材识不远,耳目所熟习,不能不囿于风会,抑亦一时之良也。遭时孔棘,至救过不暇,顾安得责以挽回干济之业哉?
乔允升易应昌等 曹于汴 孙居相弟鼎相 曹珖 陈于廷 郑三俊 李日宣张玮金光辰111111
乔允升,字吉甫,洛阳人。万历二十年进士。除太谷知县。以治行高等征授御史。历按宣、大、山西、畿辅,并著风采。
三十九年,大计京官。允升协理河南道,力锄匪类。而主事秦聚奎、给事中硃一桂咸为被察者讼冤。察疏犹未下,允升虑帝意动摇,三疏别白其故,且劾吏部侍郎萧云举佐察行私,事乃获竣,云举亦引去。寻迁顺天府丞,进府尹。齐、楚、浙三党用事,移疾归。
天启初,起历刑部左、右侍郎。三年,进尚书。魏忠贤逐吏部尚书赵南星,廷推允升代。忠贤以允升为南星党,并逐主议者,允升复移疾归。既而给事中薛国观劾允升主谋邪党,诏落职闲住。
崇祯初,召拜故官。时讼狱益繁,帝一切用重典。允升执法不挠,多所平反。先是,钱谦益典试浙江。有奸人金保元、徐时敏伪作关节,授举子钱千秋,千秋故有文,获荐,觉保元、时敏诈,与之哄。事传京师,为部、科磨勘者所发。谦益大骇,诘知二奸所为,疏劾之,并千秋俱下吏。罪当戍,二奸瘐死,千秋更赦释还。事已七年矣,温体仁以枚卜不与,疑谦益主之,复发其事。诏逮千秋再讯。帝深疑廷臣结党,蓄怒以待,而体仁又密伺于旁,廷臣相顾惕息。允升乃会都御史曹于汴、大理卿康新民等谳鞫者再,千秋受拷无异词,允升等具以闻。帝不悦,命覆勘。体仁虑谦益事白,己且获谴,再疏劾法官六欺,且言狱词尽出谦益手。允升愤,求去。帝虽慰留,卒如体仁言,夺谦益官闲住。千秋荷校死。
二年冬,我大清兵薄都城,狱囚刘仲金等百七十人破械出,欲逾城,被获。帝震怒,下允升及左侍郎胡世赏、提牢主事敖继荣狱,欲置之死。中书沈自植乘间摭劾允升他罪,章并下按问。副都御史掌院事易应昌以允升等无死罪,执奏再三,帝益怒,并下应昌狱,镌佥都御史高弘图、大理寺卿金世俊级,夺少卿周邦基以下俸,令再谳。弘图等乃坐允升绞,而微言其年老可念。帝谓允升法当死,特高年笃疾减死,与继荣俱戍边,世赏赎杖为民。尚书胡应台等上应昌罪,帝以为轻。杖郎中徐元嘏于廷,镌应台秩视事,应昌论死。四年四月,久旱求言,多请缓刑,乃免应昌及工部尚书张凤翔、御史李长春、给事中杜齐芳、都督李如桢死,遣戍边卫。允升赴戍所,未几死。允升端方廉直,扬历中外,具有声绩,以诖误获重谴,天下惜之。
易应昌,字瑞芝,临川人。万历四十一年进士。熹宗时,由御史累迁大理少卿。逆党劾为东林,削籍。崇祯二年,起左佥都御史,进左副都御史,与曹于汴持史褷、高捷起官事,为时所重,至是获罪。福王时,召复故官,迁工部右侍郎。国变后卒。
帝在位十七年,刑部易尚书十七人。薛贞以奄党抵死,苏茂相半岁而罢,王在晋,未任改兵部去,允升遣戍,韩继思坐议狱除名,胡应台独得善去,冯英被劾遣戍,郑三俊坐议狱逮系,刘之凤坐议狱论绞,瘐死狱中,甄淑坐纳贿下诏狱,改系刑部,瘐死,李觉斯坐议狱削籍去,刘泽深卒于位,郑三俊再为尚书,改吏部,范景文未任,改工部,徐石麒坐议狱落职闲住,胡应台再召不赴,继其后者张忻,贼陷京师,与子庶吉士端并降。
曹于汴,字自梁,安邑人。万历十九年举乡试第一。明年成进士,授淮安推官。以治行高第,授吏科给事中。疏劾两京兵部尚书田乐、邢玠及云南巡抚陈用宾,乐、玠遂引去。吏部郎赵邦清被诬,于汴疏雪之。谒告归,僦屋以居,不蔽风日。
起历刑科左、右给事中。朝房灾,请急补旷官,修废政。辽左有警,朝议增兵,于汴言:“国家三岁遣使者阅边,盛奖边臣功伐,蟒衣金币之赐,官秩之增,未尝或靳。今废防至此,宜重加按问。边道超擢,当于秩满时阅实其绩,毋徒循资俸,坐取建牙开府。”进吏科都给事中。给事中胡嘉栋发中官陈永寿兄弟奸,永寿反讦嘉栋。于汴极论永寿罪。故事,章疏入会极门,中官直达之御前,至是必启视然后进御。于汴谓乖祖制,泄事机,力请禁之。三十八年典外察,去留悉当。明年,典京察,屏汤宾尹、刘国缙等,而以年例出王绍徽、乔庆甲于外。其党群起力攻,于汴持之坚,卒不能夺。以久次擢太常少卿,疏寝不下,请告又不报,候命岁余,移疾归。
光宗立,始以太常少卿召。至则改大理少卿,迁左佥都御史,佐赵南星京察。事竣,进左副都御史。天启三年秋,吏部缺右侍郎,廷推冯从吾,以于汴副,中旨特用于汴。于汴以从吾名位先己,义不可越,四辞不得,遂引疾归。明年,起南京右都御史,辞不拜。时绍徽、应甲附魏忠贤得志,必欲害于汴,属其党石三畏以东林领袖劾之,遂削夺。
崇祯元年,召拜左都御史。振举宪规,约敕僚吏,台中肃然。明年京察,力汰匪类,忠贤余党几尽,仕路为清。温体仁讦钱谦益,下钱千秋法司,讯不得实,体仁以于汴谦益座主也,并讦之。于汴亦发体仁欺罔状。帝终信体仁,谦益竟获罪。
先是,诏定逆案。于汴与大学士韩爌、李标、钱龙锡,刑部尚书乔允升平心参决,不为已甚,小人犹恶之。故御史高捷、史褷素憸邪,为清议所摈,吏部尚书王永光力荐之。故事,御史起官,必都察院咨取,于汴恶其人,久弗咨。永光愤,再疏力争。已得请,于汴犹以故事持之,两人遂投牒自乞,于汴益恶之,卒持不予。两人竟以部疏起官,遂日夜谋倾于汴。
中书原抱奇者,贾人子也,尝诬劾大学士爌。至是再劾爌及于汴并及尚书孙居相、侍郎程启南、府丞魏光绪,目为“西党”,请皆放黜,以五人籍山西也。帝绌抱奇言不听。而工部主事陆澄源复劾于汴朋奸六罪。帝虽谪澄源,于汴卒谢事去。及辞朝,以敦大进规。七年卒,年七十七。赠太子太保。
于汴笃志正学,操履粹白。立朝,正色不阿,崇奖名教,有古大臣风。
孙居相,字伯辅,沁水人。万历二十年进士。除恩县知县。征授南京御史。负气敢言。尝疏陈时政,谓:“今内自宰执,外至郡守县令,无一人得尽其职。政事日废,治道日乖,天变人怨,究且瓦解土崩。纵珠玉金宝亘地弥天,何救危乱!”帝不省。诚意伯刘世延屡犯重辟,废为庶人,锢原籍。不奉诏,久居南京,益不法,妄言星变,将勒兵赴阙。居相疏发其奸,并及南京勋臣子弟暴横状。得旨下世延吏,安远、东宁、忻城诸侯伯子弟悉按问,强暴为戢。税使杨荣激变云南,守太和山中官黄勋嗾道士殴辱知府,居相皆极论其罪。
时中外多缺官,居相兼摄七差,署诸道印,事皆办治。大学士沈一贯数被人言,居相力诋其奸贪植党,一贯乃去,居相亦夺禄一年。连遭内外艰。服阕,起官,出巡漕运,还发汤宾尹、韩敬科场事。廷议当褫官,其党为营护,旨下法司覆勘。居相复发敬通贿状,敬遂不振。故事,御史年例外转,吏部、都察院协议。王时熙、魏云中之去,都御史孙玮不与闻。居相再疏劾尚书赵焕,焕引退。及郑继之代焕,复以私意出宋槃、潘之祥于外,居相亦据法力争。吏部侍郎方从哲由中旨起官,中书张光房等五人以持议不合时贵,摈不与科道选,居相并抗章论列。
当是时,朋党势成,言路不肖者率附吏部,以驱除异己,势张甚。居相挺身与抗,气不少沮。于是过庭训、唐世济、李征仪、刘光复、赵兴邦、周永春、姚宗文、吴亮嗣、汪有功、王万祚辈群起为难,居相连疏搘拄,诸人迄不能害。至四十五年,亦以年例出居相江西参政,引疾不就。
天启改元,起光禄少卿。改太仆,擢右佥都御史,巡抚陕西。四年春,召拜兵部右侍郎。其冬,魏忠贤盗柄,复引疾归。无何,给事中陈序谓居相出赵南星门,与杨涟交好,序同官虞廷陛又劾居相力荐李三才,遥结史记事,遂削夺。
崇祯元年,起户部右侍郎,专督鼓铸。寻改吏部,进左侍郎,以户部尚书总督仓场。转漕多雇民舟,民惫甚,以居相言获苏。高平知县乔淳贪虐,为给事中杨时化所劾,坐赃二万有奇。淳家京师,有奥援,乞移法司覆讯,且讦时化请嘱致隙。时化方忧居,通书居相,报书有“国事日非,邪氛益恶”语,为侦事者所得,闻于朝。帝大怒,下居相狱,谪戍边。七年,卒于戍所。
弟鼎相,历吏部郎中、副都御史,巡抚湖广,亦有名东林中。
曹珖,字用韦,益都人。万历二十九年进士。授户部主事,督皇城四门。仓卫军贷群珰子钱,偿以月饷,军不支饷者三年。及饷期,群珰抱券至,珖命减息,珰大哗。珖曰:“并私券奏闻,听上处分耳。”群珰请如命,军困稍苏。以忧去。
起补兵部武选主事,历职方郎中。大珰私人求大帅,珖不可。东厂太监卢受疏申职掌,珖亦请敕受约束部卒,毋陷良民。稍迁河东参政,引疾归。久之,起南京太常少卿。光宗骤崩,驰疏言:“先帝春秋鼎盛,奄弃群臣,道路咸知奸党阴谋,医药杂进,以至于此。天下之弑逆,有毒而非鸩、戕而非刃者,此与先年梃击,同一奸宄。乞明诏辅臣,直穷奸状,以雪先帝之仇。”报闻。
天启初,叙职方时边功,加光禄卿,进太常大理卿。魏忠贤乱政,大狱纷起,珖请告归。寻为给事中潘士闻所劾,落职闲住。御史卢承钦历攻东林,诋珖狎主邪盟,遂削夺。
崇祯元年,起户部右侍郎,督钱法,寻迁左侍郎。三年,拜工部尚书。珖初名珍,避仁宗讳,始改名。五年,陵工成,加太子少保。桂王重建府第,议加江西、河南、山东、山西田赋十二万有奇;浙江逋织造银十余万,巡抚陆完学请编入正额。珖皆持不可。
中官张彝宪总理户、工两部事,议设座于部堂,珖不可。右侍郎高弘图履任,彝宪欲共设公座,珖与弘图约,比彝宪至,皆曰“事竣矣”,撤座去,彝宪怏怏。及主事金铉、冯元飏交疏劾彝宪,彝宪疑出珖,日捃摭其隙。会山永巡抚刘宇烈请料价万五千两、铅五万斤,工部无给银例,与铅之半,宇烈怒,奏铅皆滥恶。彝宪取粗铅进曰“库铅尽然”,欲以罪珖。严旨尽熔库铅,司官中毒死者三人,内外官多获罪。彝宪乃纠巡视科道许国荣等十一人,珖疏救,忤旨诘责。彝宪又指闸工冒破齮龁之,珖累疏乞骸骨归,五月得请。屡荐不起。家居十四年卒。
陈于廷,字孟谔,宜兴人。万历二十三年进士。历知光山、唐山、秀水三县,征授御史。甫拜命,即论救给事中汪若霖,诋大学士硃赓甚力,坐夺俸一年。顷之,劾职方郎中申用懋、赵拱极、黄克谦为宰相私人,不宜处要地,又劾赓及王锡爵当斥。已,言谕德顾天飐素干清议,不宜久玷词林。语皆峻切。视鹾河东,劾税使张忠挠盐政。正阳门灾,极陈时政阙失。父丧归。服除,起按江西。时税务已属有司,而中官潘相欲亲督湖口税,于廷劾其背旨虐民。淮府庶子常洪作奸,论置之法。改按山东。
光宗立,擢太仆少卿,徙太常。议“红丸”事,极言崔文升、李可灼当斩。尚书王纪被斥,特疏申救。再进大理卿、户部右侍郎,改吏部,进左侍郎。尚书赵南星既逐,于廷署事。大学士魏广微传魏忠贤意,欲用其私人代南星,且许擢于廷总宪,于廷不可,以乔允升、冯从吾、汪应蛟名上。忠贤大怒,谓所推仍南星遗党,矫旨切责,并杨涟、左光斗尽斥为民。文选郎张可前、御史袁化中、房可壮亦坐贬黜。自是清流尽逐,小人日用事矣。
崇祯初,起南京右都御史。与郑三俊典京察,尽去诸不肖者。南御史差竣,便听北考,于廷请先考于南,报可。召拜左都御史。以巡方责重,列上纠大吏、荐人才、修荒政、核屯盐、禁耗羡、清狱囚、访奸豪、弭寇盗八事,请于回道日核实课功。优诏褒纳。给事中马思理,御史高倬、余文缙坐事下吏,并抗疏救之。秩满,加太子少保。三疏乞休,不允。
两浙巡盐御史祝徽、广西巡按御史毕佐周并擅挞指挥,非故事。事闻,帝方念疆场多故,欲倚武臣,旨下参核。于廷等言:“军官起世胄,率不循法度,概列弹章,将不胜扰,故小过薄责以惩。凡御史在外者尽然,不自二臣始。”帝以指挥秩崇,非御史得杖,令会兵部稽典制以闻,典制实无杖指挥事,乃引巡抚敕书提问四品武职语以对。帝以比拟不伦,责令再核,于廷等终右御史,所援引悉不当帝意。疏三上三却,竟削籍归。家居二年卒。福王时,赠少保。
于廷端亮有守。周延儒当国,于廷其里人,无所附丽。与温体仁不合,故卒获重谴去。
郑三俊,字用章,池州建德人。万历二十六年进士。授元氏知县。累迁南京礼部郎中、归德知府、福建提学副使。家居七年,起故官,督浙江粮储。
天启初,召为光禄少卿,改太常。未上,陈中官侵冒六事。时魏忠贤、客氏离间后妃,希得见帝,而三俊疏有“笃厚三宫,妖冶不列于御”语。忠贤遣二竖至阁中,摘“妖冶”语,令重其罪,阁臣力争,而拟旨则以先朝故事为辞。三俊复疏言:“近日麋烂荼毒,无逾中珰,阁臣悉指为故事。古人言奄竖闻名,非国之福。今闻名者已有人,内连外结,恃阁臣弹压抑损之,而阁臣辄阿谀自溺其职,可为寒心。”忠贤益怒,以语侵内阁,留中不下。擢左佥都御史,疏陈兵食大计,规切内外诸司。吏部郎中徐大相言事被谪,抗疏救之。
四年正月,迁左副都御史。户部右侍郎杨涟劾忠贤,三俊亦上疏极论。寻署仓场事。太仓无一岁蓄,三俊奏行足储数事。忠贤尽逐涟等,三俊遂引疾去。明年,忠贤党张讷请毁天下书院,劾三俊与邹元标、冯从吾、孙慎行、余懋衡合污同流,褫职闲住。
崇祯元年,起南京户部尚书兼掌吏部事。南京诸僚多忠贤遗党,是年京察,三俊澄汰一空。京师被兵,大臣大获谴。明年春,三俊以建储入贺,力言:“皇上忧劳少过,人情郁结未宣。百职庶司,救过不赡,上下睽孤,足为隐虑。愿保圣躬以保天下,收人心以收封疆。”帝褒纳之。南粮岁额八十二万七千有奇,积逋至数百万,而兵部又增兵不已。三俊初至,仓库不足一月饷。三俊力祛宿弊,纠有司尤怠玩者数人,屡与兵部争虚冒,久之,士得宿饱。万历时,税使四出,芜湖始设关,岁征税六七万,泰昌时已停。至是,度支益绌,科臣解学龙请增天下关税,南京宣课司亦增二万。三俊以为病民,请减其半,以其半征之芜湖坐贾,户部遂派芜湖三万,复设关征商。三俊请罢征,并于工部分司计舟输课,不税货物,皆不从,遂为永制。芜湖、淮安、杭州三关皆隶南户部,所遣司官李友兰、霍化鹏、任亻叔皆贪,三俊悉劾罢之。
居七年,就移吏部。八年正月,复当京察,斥罢七十八人,时服其公。旋上议官评、杜请属、慎差委三事,帝皆采纳。流寇大扰江北,南都震动,三俊数陈防御策。礼部侍郎陈子壮下狱,抗疏救之。
考绩入都,留为刑部尚书,加太子少保。帝以阴阳愆和,命司礼中官录囚,流徒以下皆减等。三俊以文武诸臣诖误久系者众,请令出外候谳。因论告讦株蔓之弊,乞敕“内外诸臣行恻隐实政。内而五城讯鞫,非重辟不必参送法司;外而抚按提追,非真犯不必尽解京师;刑曹决断,以十日为期。”帝皆从之。代州知州郭正中因天变,请举寒审之典,帝命考故事。三俊稽历朝宝训,得祖宗冬月录囚数事,备列上奏,寝不行。前尚书冯英坐事遣戍,其母年九十有一,三俊乞释还侍养,不许。
初,户部尚书侯恂坐屯豆事下狱,帝欲重谴之。三俊屡谳上,不称旨。谗者谓恂与三俊皆东林,曲法纵舍。工部钱局有盗穴其垣,命按主者罪,三俊亦拟轻典。帝大怒,褫其官下吏。应天府丞徐石麒适在京,上疏力救,忤旨切责。帝御经筵,讲官黄景昉称三俊至清,又偕黄道周各疏救。帝不纳,切责三俊欺罔。以无赃私,令出狱候讯。宣大总督卢象升复救之,大学士孔贞运等复以为言,乃许配赎。
十五年正月,召复故官。会吏部尚书李日宣得罪,即命三俊代之。时值考选,外吏多假缮城、垦荒名,减俸行取,都御史刘宗周疏论之。诸人乃夤缘周延儒,嘱兵部尚书张国维以知兵荐,帝即欲召对亲擢。三俊言:“考选者部、院事,天子且不得专,况枢部乎?乞先考定,乃请圣裁。”帝不悦,召三俊责之,对不屈。宗周复言:“三俊欲俟部、院考后,第其优劣纯疵,恭请钦定。若但以奏对取人,安能得真品?”帝不从,由是幸进者众。帝下诏求贤,三俊举李邦华、刘宗周自代,且荐黄道周、史可法、冯元飏、陈士奇四人。姜埰、熊开元言事下狱,及宗周获严谴,三俊皆恳救。先后奏罢不职司官数人,铨曹悉廪廪。大僚缺官,三俊数引荐,贤士之废斥者多复用。刑部尚书徐石麒获罪,率同官合疏乞留。
三俊为人端严清亮,正色立朝。惟引吴昌时为属,颇为世诟病。时文选缺郎中,仪制郎中吴昌时欲得之。首辅周延儒力荐于帝,且以嘱三俊,他辅臣及言官亦多称其贤,三俊遂请调补。帝特召问,三俊复徇众意以对。帝颔之,明日即命下。以他部调选郎,前此未有也。帝恶言官不职,欲多汰之,尝以语三俊,三俊与昌时谋出给事四人、御史六人于外。给事、御史大哗,谓昌时紊制弄权,连章力攻,并诋三俊。三俊恳乞休致,诏许乘传归。国变后,家居十余年乃卒。
李日宣,字晦伯,吉水人。万历四十一年进士。授中书舍人,擢御史。
天启元年,辽阳破。请帝时召大僚,面决庶政。寻请宥侯震旸以开言路,厚中宫以肃名分。忤旨,切责。已,又荐丁元荐、邹维琏、麻僖等十余人,乞召还硃钦相、刘廷宣等,帝以滥荐逐臣,停俸三月。旋出理河东盐政。还朝,以族父邦华佐兵部,引嫌归。五年七月,逆党倪文焕劾邦华、日宣为东林邪党,遂削籍。
庄烈帝即位,复故官,以邦华在朝,久不出。崇祯三年,起故官,巡按河南。还朝,掌河南道事。中官王坤讦大学士周延儒,日宣率同官言:“内臣监兵,不宜侵辅臣,且插款中疑,边情多故,坤责亦不可逭。”报闻。迁大理丞,屡进太常卿。九年冬,擢兵部右侍郎,镇守昌平。久之,进左侍郎,协理戎政。寻叙护陵功,加兵部尚书。十三年九月,擢吏部尚书。
十五年五月,会推阁臣,日宣等以蒋德璟、黄景昉、姜曰广、王锡衮、倪元璐、杨汝成、杨观光、李绍贤、郑三俊、刘宗周、吴甡、惠世扬、王道直名上。帝令再推数人,而副都御史房可壮、工部右侍郎宋玫、大理寺卿张三谟与焉。大僚不获推者,为流言入内,且创二十四气之说,帝深惑之。逾月,召日宣及与推诸臣入中左门,偕辅臣赐食。已,出御中极殿,令诸臣奏对。玫陈九边形势甚辩,帝恶其干进,叱之,乃命德璟、景昉、甡入阁,而以徇情滥举责日宣等回奏。奏上,帝怒不解,复御中左门,太子及定、永二王侍。帝召日宣,声甚厉。次召吏科都给事中章正宸、河南道御史张煊,及玫、可壮、三谟,诘其妄举。日宣奏辩。帝曰:“汝尝言秉公执法,今何事不私?”正宸奏:“日宣多游移,臣等常劾之。然推举事,实无所徇。”日宣复为玫等三人解。帝命锦衣官提下日宣等六人,并褫冠带就执。时帝怒甚,侍臣皆股栗失色。德璟、景昉、甡叩头辞新命,因言:“臣等并在会推中。若诸臣有罪,臣等岂能安。”大学士周延儒等亦乞优容。帝皆不许,遂下刑部。廷臣交章申救,不纳,帝疑其未就狱,责刑部臣克期三日定谳。侍郎惠世扬、徐石麒拟予轻比,帝大怒,革世扬职,镌石麒二秩,郎中以下罪有差。御史王汉言:“枚卜一案,日宣等无私。陛下怀疑,重其罪,刑官莫知所执。”不听。狱上,日宣、正宸、煊戍边,玫、可壮、三谟削籍。久之,赦还,卒。
张玮,字席之,武进人。少孤贫,取糠秕自给,不轻受人一饭,为同里薛敷教所知。讲学东林书院,师孙慎行。其学以慎独研几为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