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明史
- ▪ 本纪第一 太祖一
- ▪ 本纪第二 太祖二
- ▪ 本纪第三 太祖三
- ▪ 本纪第四 恭闵帝
- ▪ 本纪第五 成祖一
- ▪ 本纪第六 成祖二
- ▪ 本纪第七 成祖三
- ▪ 本纪第八 仁宗
- ▪ 本纪第九 宣宗
- ▪ 本纪第十 英宗前纪
- ▪ 本纪第十一 景帝
- ▪ 本纪第十二 英宗后纪
- ▪ 本纪第十三 宪宗一
- ▪ 本纪第十四 宪宗二
- ▪ 本纪第十五 孝宗
- ▪ 本纪第十六 武宗
- ▪ 本纪第十七 世宗一
- ▪ 本纪第十八 世宗二
- ▪ 本纪第十九 穆宗
- ▪ 本纪第二十 神宗一
- ▪ 本纪第二十一 神宗二
- ▪ ▪ 光宗
- ▪ 本纪第二十二 熹宗
- ▪ 本纪第二十三 庄烈帝一
- ▪ 本纪第二十四 庄烈帝二
- ▪ 志第一 天文一
- ▪ 志第二 天文二
- ▪ ▪ 填星
- ▪ ▪ 岁星
- ▪ ▪ 荧惑
- ▪ ▪ 太白
- ▪ ▪ 辰星
- ▪ 志第三 天文三
- ▪ 志第四 五行一(水)
- ▪ 志第五 五行二(火 木)
- ▪ 志第六 五行三(金 土)
- ▪ 志第七 历一
- ▪ 志第八 历二
- ▪ 志第九 历三
- ▪ 志第十 历四
- ▪ 志第十一 历五
- ▪ 志第十二 历六
- ▪ ▪ 木星
- ▪ ▪ 火星
- ▪ ▪ 土星
- ▪ ▪ 金星
- ▪ ▪ 水星
- ▪ ▪ 步四馀
- ▪ 志第十三 历七
- ▪ 志第十四 历八
- ▪ 志第十五 历九
- ▪ 志第十六 地理一
- ▪ 志第十七 地理二
- ▪ ▪ 山东山西
- ▪ 志第十八 地理三
- ▪ ▪ 河南陕西
- ▪ ▪ 宁夏左屯卫
- ▪ 志第十九 地理四
- ▪ ▪ 四川江西
- ▪ ▪ 守御礼州后千户所
- ▪ 志第二十 地理五
- ▪ ▪ 湖广浙江
- ▪ ▪ 上爱茶峒长官司
- ▪ 志第二十一 地理六
- ▪ ▪ 福建 广东 广西
- ▪ 志第二十二 地理七
- ▪ ▪ 云南 贵州
- ▪ ▪ 促瓦长官司
- ▪ 志第二十三 礼一(吉礼一)
- ▪ ▪ 分献陪祀
- ▪ ▪ 坛壝之制
- ▪ ▪ 神位祭器玉帛牲牢祝册之数
- ▪ ▪ 遣官祭祀
- ▪ ▪ 分献陪祀
- ▪ ▪ 玉帛牲牢
- ▪ ▪ 祝册
- ▪ ▪ 笾豆之实
- ▪ ▪ 祭祀杂议诸仪
- ▪ ▪ 祭祀日期
- ▪ ▪ 习仪
- ▪ ▪ 斋戒
- ▪ 志第二十四 礼二(吉礼二)
- ▪ ▪ 郊祀之制
- ▪ ▪ 大雩
- ▪ ▪ 郊祀配位
- ▪ ▪ 郊祀仪注
- ▪ ▪ 祈谷
- ▪ ▪ 大飨礼
- ▪ ▪ 令节拜天
- ▪ 志第二十五 礼三(吉礼三)
- ▪ ▪ 社稷
- ▪ ▪ 朝日夕月
- ▪ ▪ 先农
- ▪ ▪ 先蚕
- ▪ ▪ 高禖
- ▪ ▪ 祭告
- ▪ ▪ 祈报
- ▪ ▪ 神祇坛
- ▪ ▪ 星辰坛
- ▪ ▪ 灵星诸神
- ▪ ▪ 太岁月将风云雷雨之祀
- ▪ ▪ 岳镇海渎山川之祀
- ▪ ▪ 城隍
- ▪ 志第二十六 礼四(吉礼四)
- ▪ ▪ 京师九庙
- ▪ ▪ 圣师
- ▪ ▪ 旗纛
- ▪ ▪ 五祀
- ▪ ▪ 马神
- ▪ ▪ 南京神庙
- ▪ ▪ 功臣庙
- ▪ ▪ 三皇
- ▪ ▪ 历代帝王陵庙
- ▪ ▪ 至圣先师子孔庙祀
- ▪ ▪ 诸神祠
- ▪ ▪ 厉坛
- ▪ 志第二十七 礼五(吉礼五)
- ▪ ▪ 荐新
- ▪ ▪ 宗庙之制
- ▪ ▪ 禘佩
- ▪ ▪ 时享
- ▪ ▪ 加上谥号
- ▪ ▪ 庙讳
- ▪ 志第二十八 礼六(吉礼六)
- ▪ ▪ 功臣配飨
- ▪ ▪ 王国宗庙
- ▪ ▪ 奉先殿
- ▪ ▪ 奉慈殿
- ▪ ▪ 献皇帝庙
- ▪ ▪ 亲王从飨
- ▪ ▪ 群臣家庙
- ▪ 志第二十九 礼七(嘉礼一)
- ▪ ▪ 诸司朝觐仪
- ▪ ▪ 登极仪
- ▪ ▪ 大朝仪
- ▪ ▪ 常朝仪
- ▪ ▪ 皇太子亲王朝仪
- ▪ ▪ 诸王来朝仪
- ▪ ▪ 中宫受朝仪
- ▪ ▪ 朝贺东宫仪
- ▪ ▪ 大宴仪
- ▪ ▪ 上尊号徽号仪
- ▪ 志第三十 礼八(嘉礼二)
- ▪ ▪ 册皇后仪
- ▪ ▪ 册皇太子及皇太子妃仪
- ▪ ▪ 册亲王及王妃仪
- ▪ ▪ 皇帝加元服仪
- ▪ ▪ 皇太子皇子冠礼
- ▪ ▪ 品官冠礼
- ▪ ▪ 庶人冠礼
- ▪ 志第三十一 礼九(嘉礼三)
- ▪ ▪ 东宫出阁讲学仪
- ▪ ▪ 诸王读书仪
- ▪ ▪ 经筵
- ▪ ▪ 日讲
- ▪ ▪ 皇帝视学仪
- ▪ ▪ 天子纳后仪
- ▪ ▪ 皇太子纳妃仪
- ▪ ▪ 亲王婚礼
- ▪ ▪ 公主婚礼
- ▪ ▪ 品官婚礼
- ▪ ▪ 庶人婚礼
- ▪ 志第三十二 礼十(嘉礼四 宾礼)
- ▪ ▪ 遣使之蕃国仪
- ▪ ▪ 蕃国遣使进表仪
- ▪ ▪ 巡狩之制
- ▪ ▪ 东宫监国
- ▪ ▪ 皇太孙监国
- ▪ ▪ 颁诏仪
- ▪ ▪ 迎接诏赦仪
- ▪ ▪ 进书仪
- ▪ ▪ 进表笺仪
- ▪ ▪ 乡饮酒礼
- ▪ ▪ 蕃王朝贡礼
- ▪ ▪ 品官相见礼
- ▪ ▪ 庶人相见礼
- ▪ 志第三十三 礼十一(军礼)
- ▪ ▪ 亲征
- ▪ ▪ 遣将
- ▪ ▪ 禡祭
- ▪ ▪ 受降
- ▪ ▪ 奏凯献俘
- ▪ ▪ 论功行赏
- ▪ ▪ 大阅
- ▪ ▪ 大射
- ▪ ▪ 救日伐鼓
- ▪ 志第三十四 礼十二(凶礼一)
- ▪ ▪ 山陵
- ▪ ▪ 山陵
- ▪ 志第三十五 礼十三(凶礼二)
- ▪ ▪ 兴宗帝后陵寝
- ▪ ▪ 睿宗帝后陵寝
- ▪ ▪ 皇妃等丧葬
- ▪ ▪ 皇太子及妃丧葬
- ▪ ▪ 皇后陵寝
- ▪ ▪ 诸王及妃公主丧葬诸仪
- ▪ 志第三十六 礼十四(凶礼三)
- ▪ ▪ 中宫为父祖丧仪
- ▪ ▪ 遣使临吊仪
- ▪ ▪ 遣使册赠王公大臣仪
- ▪ ▪ 忌辰
- ▪ ▪ 乘舆受蕃国王讣奏仪
- ▪ ▪ 乘舆为王公大臣举哀仪
- ▪ ▪ 乘舆临王公大臣丧仪
- ▪ ▪ 谒祭陵庙
- ▪ ▪ 赐祭葬
- ▪ ▪ 丧葬之制
- ▪ ▪ 碑碣
- ▪ ▪ 赐谥
- ▪ ▪ 品官丧礼
- ▪ ▪ 士庶人丧礼
- ▪ ▪ 服纪
- ▪ 志第三十七 乐一
- ▪ 志第三十八 乐二
- ▪ ▪ 九庙时祫乐章
- ▪ ▪ 乐章一
- ▪ 志第三十九 乐三
- ▪ ▪ 乐章二
- ▪ ▪ 嘉靖间续定庆成宴乐章
- ▪ 志第四十 仪卫
- ▪ 志第四十一 舆服一
- ▪ 志第四十二 舆服二
- ▪ 志第四十三 舆服三
- ▪ 志第四十四 舆服四
- ▪ 志第四十五 选举一
- ▪ 志第四十六 选举二
- ▪ 志第四十七 选举三
- ▪ 志第四十八 职官一
- ▪ 志第四十九 职官二
- ▪ 志第五十 职官三
- ▪ 志第五十一 职官四
- ▪ 志第五十二 职官五
- ▪ 志第五十三 食货一
- ▪ ▪ 户口 田制屯田 庄田
- ▪ 志第五十四 食货二
- ▪ ▪ 赋役
- ▪ 志第五十五 食货三
- ▪ ▪ 漕运 仓库
- ▪ 志第五十六 食货四
- ▪ ▪ 盐法 茶法
- ▪ 志第五十七 食货五
- ▪ ▪ 钱钞 坑冶附铁冶铜场 商税 市舶 马市
- ▪ 志第五十八 食货六
- ▪ ▪ 上供采造 采造 柴炭 采木 珠池 织造 烧造 俸饷 会计
- ▪ 志第五十九 河渠一
- ▪ ▪ 黄河上
- ▪ 志第六十 河渠二
- ▪ ▪ 黄河下
- ▪ 志第六十一 河渠三
- ▪ ▪ 运河上
- ▪ 志第六十二 河渠四
- ▪ ▪ 运河下 海运
- ▪ 志第六十三 河渠五
- ▪ ▪ 淮河 泇河 卫河 漳河 沁河 滹沱河 桑乾河 胶莱河
- ▪ 志第六十四 河渠六
- ▪ ▪ 直省水利
- ▪ 志第六十五 兵一
- ▪ 志第六十六 兵二卫所 班军
- ▪ ▪ 土官
- ▪ ▪ 湖广行都司以湖广都司卫所改设
- ▪ ▪ 兴都留守司
- ▪ ▪ 福建都司
- ▪ ▪ 广东都司
- ▪ ▪ 后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直隶旧为北平都司,有北平三护卫,后俱为亲军。其不系北平旧卫者,俱永乐以后添设。
- ▪ ▪ 福建行都司
- ▪ ▪ 江西都司
- ▪ ▪ 大宁都司
- ▪ ▪ 万全都司宣德五年,分直隶及山西等处卫所添设。
- ▪ ▪ 山西都司旧有太原三护卫,后革。蒲州千户所,改属直隶,广昌千户所,改属万全都司
- ▪ ▪ 山西行都司旧有蔚州卫,后改属万全都司
- ▪ ▪ 南京卫所亲军卫
- ▪ ▪ 五军都督府属 左军都督府本府所属卫,仍隶北京左府。
- ▪ ▪ 右军都督府本府所属卫,仍隶北京右府。
- ▪ ▪ 中军都督府本府所属卫,仍隶北京中府。
- ▪ ▪ 陕西都司
- ▪ ▪ 广西都司
- ▪ ▪ 中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直隶
- ▪ ▪ 中都留守司
- ▪ ▪ 河南都司
- ▪ ▪ 前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直隶
- ▪ ▪ 湖广都司
- ▪ ▪ 后军都督府本府所属卫,仍隶北京后府。
- ▪ ▪ 福建都司
- ▪ ▪ 福建行都司
- ▪ ▪ 江西都司
- ▪ ▪ 广东都司
- ▪ ▪ 山西行都司
- ▪ ▪ 北平三护卫
- ▪ ▪ 后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北平都司
- ▪ ▪ 前军都督府本府所属卫,仍隶北京前府。
- ▪ ▪ 贵州都司旧有层台、重安二千户所,俱革。旧有平伐长官司,后隶贵阳府。旧有平浪、九名九姓独山州二长官司,后隶都匀府。
- ▪ ▪ 土官
- ▪ ▪ 中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直隶
- ▪ ▪ 中都留守司
- ▪ ▪ 辽东都司
- ▪ ▪ 山东都司
- ▪ ▪ 右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云南都司
- ▪ ▪ 贵州都司
- ▪ ▪ 四川都司
- ▪ ▪ 河南都司旧有洛阳中护卫,后并汝州卫。
- ▪ ▪ 前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直隶
- ▪ ▪ 湖广都司旧有武昌右千户所,革。
- ▪ ▪ 土官
- ▪ ▪ 广西都司
- ▪ ▪ 云南都司旧有鹤庆、通海二千户所,革
- ▪ ▪ 土官
- ▪ ▪ 山西三护卫
- ▪ ▪ 五军都督府所属卫所 左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浙江都司
- ▪ ▪ 辽东都司
- ▪ ▪ 山东都司旧有青州左护卫,后改天津右卫。旧有贵州护卫,革
- ▪ ▪ 右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直隶
- ▪ ▪ 陕西都司旧有阶州卫、沙州卫、灵山千户所,后俱革。
- ▪ ▪ 陕西行都司洪武十二年添设
- ▪ ▪ 四川都司旧有浦江关军民千户所,后革
- ▪ ▪ 土官
- ▪ ▪ 四川行都司旧无,后设。旧有建昌前卫,后革
- ▪ ▪ 都司一奴儿干都司 卫三百八十四
- ▪ ▪ 所二十四
- ▪ ▪ 站七
- ▪ ▪ 地面七
- ▪ ▪ 寨一
- ▪ ▪ 卫六
- ▪ ▪ 都指挥使司二
- ▪ ▪ 指挥使司一
- ▪ ▪ 宣尉使司三
- ▪ ▪ 招讨司六
- ▪ ▪ 万户府四
- ▪ ▪ 千户所十七
- ▪ ▪ 上十二卫
- ▪ ▪ 五军都督府所属卫所 左军都督府
- ▪ ▪ 在外 浙江都司
- ▪ 志第六十七 兵三
- ▪ ▪ 边防 海防江防 民壮 士兵 乡兵
- ▪ 志第六十八 兵四
- ▪ 志第六十九 刑法一
- ▪ 志第七十 刑法二
- ▪ 志第七十一 刑法三
- ▪ 志第七十二 艺文一
- ▪ 志第七十三 艺文二
- ▪ 志第七十四 艺文三
- ▪ 志第七十五 艺文四
- ▪ 表第一 诸王世表一
- ▪ 表第二 诸王世表二
- ▪ 表第三 诸王世表三
- ▪ 表第四 诸王世表四
- ▪ 表第五 诸王世表五
- ▪ 表第六 功臣世表一
- ▪ 表第七 功臣世表二
- ▪ 表第八 功臣世表三
- ▪ 表第九 外戚恩泽侯表
- ▪ 表第十 宰辅年表一
- ▪ 表第十一 宰辅年表二
- ▪ 表第十二 七卿年表一
- ▪ 表第十三 七卿年表二
- ▪ 列传第一 后妃
- ▪ ▪ 后妃一
- ▪ 列传第二 后妃二
- ▪ 列传第三
- ▪ ▪ 兴宗孝康皇帝孝康皇后 吕太后 睿宗献皇帝献皇后
- ▪ 列传第四 诸王
- ▪ ▪ 诸王一
- ▪ 列传第五 诸王二
- ▪ 列传第六 诸王三
- ▪ ▪ 太祖诸子三
- ▪ ▪ 兴宗诸子
- ▪ ▪ 惠帝诸子
- ▪ ▪ 成祖诸子
- ▪ 列传第七 诸王四
- ▪ ▪ 仁宗诸子
- ▪ ▪ 英宗诸子
- ▪ ▪ 景帝子
- ▪ ▪ 宪宗诸子
- ▪ ▪ 孝宗子
- ▪ 列传第八 诸王五
- ▪ ▪ 世宗诸子
- ▪ ▪ 穆宗诸子
- ▪ ▪ 神宗诸子
- ▪ ▪ 光宗诸子
- ▪ ▪ 熹宗诸子
- ▪ ▪ 庄烈帝诸子
- ▪ 列传第九
- ▪ ▪ 宪宗五女
- ▪ ▪ 孝宗三女
- ▪ ▪ 睿宗二女
- ▪ ▪ 光宗九女
- ▪ ▪ 庄烈帝六女
- ▪ ▪ 世宗五女
- ▪ ▪ 穆宗六女
- ▪ ▪ 神宗十女
- ▪ ▪ 成祖五女
- ▪ ▪ 仁宗七女
- ▪ ▪ 宣宗二女
- ▪ ▪ 英宗八女
- ▪ ▪ 景帝一女
- ▪ ▪ 公主
- ▪ 列传第十 郭子兴 韩林儿
- ▪ 列传第十一 陈友谅 张士诚 方国珍 明玉珍
- ▪ 列传第十二
- ▪ ▪ 扩廓帖木儿蔡子英 陈友定伯颜子中等 把匝剌瓦尔密
- ▪ 列传第十三 徐达 常遇春
- ▪ 列传第十四 李文忠 邓愈 汤和 沐英
- ▪ 列传第十五 李善长 汪广洋
- ▪ 列传第十六 刘基(子琏璟) 宋濂 叶琛 章溢(子存道)
- ▪ 列传第十七 冯胜(兄国用) 傅友德 廖永忠(赵庸) 杨璟 胡美
- ▪ 列传第十八
- ▪ 列传第十九
- ▪ 列传第二十
- ▪ 列传第二十一
- ▪ 列传第二十二
- ▪ 列传第二十三
- ▪ 列传第二十四
- ▪ 列传第二十五
- ▪ 列传第二十六
- ▪ 列传第二十七
- ▪ 列传第二十八
- ▪ 列传第二十九
- ▪ 列传第三十
- ▪ 列传第三十一
- ▪ 列传第三十二 盛庸 平安 何福 顾成
- ▪ 列传第三十三
- ▪ 列传第三十四
- ▪ 列传第三十五
- ▪ ▪ 解缙 黄淮 胡广 金幼孜 胡俨
- ▪ 列传第三十六
- ▪ ▪ 杨士奇 杨荣曾孙旦 杨溥马愉
- ▪ 列传第三十七
- ▪ ▪ 蹇义 夏原吉俞士吉 李文郁 邹师颜
- ▪ 列传第三十八
- ▪ ▪ 郁新 赵羾 金忠 李庆 师逵 古朴向宝 陈寿马京 许思温刘季{虎} 刘辰 杨砥 虞谦吕升 仰瞻 严本 汤宗
- ▪ 列传第三十九
- ▪ ▪ 茹瑺 严震直 张紞毛泰亨 王钝 郑赐 郭资 吕震 李至刚方宾 吴中 刘观
- ▪ 列传第四十
- ▪ 列传第四十一
- ▪ ▪ 宋礼蔺芳 陈瑄王瑜 周忱
- ▪ 列传第四十二
- ▪ ▪ 张辅高士文 徐政 黄福 刘俊吕毅 刘昱 陈洽侯保 冯贵伍云 陈忠李任等 李彬 柳升崔聚 史安 陈镛 李宗昉 潘禋梁铭 王通陶季容 陈汀
- ▪ 列传第四十三
- ▪ ▪ 宋晟 薛禄郭义 金玉 刘荣 硃荣 费瓛 谭广 陈怀马亮蒋贵孙琬 任礼 赵安 赵辅 刘聚
- ▪ 列传第四十四
- ▪ 列传第四十五
- ▪ 列传第四十六
- ▪ 列传第四十七
- ▪ 列传第四十八
- ▪ 列传第四十九
- ▪ 列传第五十
- ▪ ▪ 尹昌隆 耿通陈谔 戴纶林长懋 陈祚郭循 刘球子钺釪陈鉴何观 钟同孟 杨集 章纶子玄应 廖庄 倪敬盛灊等 杨瑄子源 盛颙等
- ▪ 列传第五十一
- ▪ ▪ 李时勉 陈敬宗 刘铉萨琦 邢让李绍林瀚子庭昂 庭机孙燫 烃 谢鐸 鲁鐸赵永
- ▪ 列传第五十二
- ▪ ▪ 邹缉郑维桓 柯暹 弋谦黄骥 黄泽孔友谅 范济 聊让郭佑 胡仲伦 华敏 贾斌 左鼎练纲 曹凯许仕达 刘炜尚褫 单宇姚显 杨浩 张昭贺炀
- ▪ 列传第五十三
- ▪ ▪ 陶成子鲁 陈敏 丁瑄 王得仁子一夔 叶祯 伍骥 毛吉林锦 郭绪 姜昂子龙
- ▪ 列传第五十四
- ▪ ▪ 韩观 山云 萧授吴亮 方瑛陈友 李震王信都胜 郭鋐 彭伦 欧磐 张祐
- ▪ 列传第五十五
- ▪ ▪ 曹鼐 张益 邝埜 王佐丁铉等 孙祥谢泽 袁彬哈铭袁敏
- ▪ 列传第五十六
- ▪ 列传第五十七
- ▪ ▪ 高谷 胡濙 王直
- ▪ 列传第五十八
- ▪ ▪ 于谦子冕 吴宁 王伟
- ▪ 列传第五十九
- ▪ ▪ 王骥孙瑾 徐有贞 杨善李实 赵荣 霍瑄 沈固 王越
- ▪ 列传第六十
- ▪ ▪ 罗亨信 侯璡 杨宁 王来 孙原贞孙需 张宪 硃鉴 杨信民张骥竺渊耿定 王晟 邓颙 马谨 程信 白圭子钺 张瓚谢士元孔镛李时敏 邓廷瓚 王轼 刘丙
- ▪ 列传第六十一
- ▪ ▪ 杨洪子俊 从子能 信 石亨从子彪 从孙后 郭登 硃谦子永 孙晖等孙镗赵胜 范广
- ▪ 列传第六十二
- ▪ ▪ 史昭刘昭 李达 巫凯曹义 施聚 许贵子宁 周贤子玉欧信 王玺 鲁鉴子麟 孙经 刘宁周玺 庄鉴 彭清 姜汉子奭孙应熊 安国 杭雄
- ▪ 列传第六十三
- ▪ ▪ 卫青子颖 董兴 何洪刘雄 刘玉 仇钺 神英子周 曹雄子谦 冯祯 张俊李鋐 杨锐崔文
- ▪ 列传第六十四
- ▪ ▪ 李贤 吕原子常 岳正 彭时 商辂 刘定之
- ▪ 列传第六十五
- ▪ ▪ 王翱 年富 王竑 李秉 姚夔 王复 林聪 叶盛
- ▪ 列传第六十六
- ▪ ▪ 项忠 韩雍 余子俊阮勤 硃英 秦纮
- ▪ 列传第六十七
- ▪ ▪ 罗伦涂棐 章懋从子拯 黄仲昭 庄昶邹智 舒芬崔桐 马汝骥
- ▪ 列传第六十八
- ▪ 列传第六十九
- ▪ ▪ 徐溥 邱濬 刘健 谢迁 李东阳 王鏊 刘忠
- ▪ 列传第七十
- ▪ ▪ 王恕子承裕 马文升 刘大夏
- ▪ 列传第七十一
- ▪ ▪ 何乔新 彭韶 周经 耿裕 倪岳 闵珪 戴珊
- ▪ 列传第七十二
- ▪ ▪ 周洪谟 杨守陈弟守阯 子茂元 茂仁 张元祯陈音 傅瀚张昇 吴宽 傅珪 刘春 吴俨 顾清 刘瑞
- ▪ 列传第七十三
- ▪ ▪ 李敏叶淇 贾俊刘璋 黄绂 张悦张蓥 钟 曾鉴 梁璟王诏 徐恪李介子昆 黄珂 王鸿儒 丛兰 吴世忠
- ▪ 列传第七十四
- ▪ ▪ 韩文顾佐 陈仁 张敷华 杨守随弟守隅 许进子诰 赞论雍泰张津 陈寿 樊莹 熊绣 潘蕃 胡富 张泰 吴文度 张鼐冒政 王璟 李钦
- ▪ 列传第七十五
- ▪ ▪ 何鉴 马中锡 陆完 洪钟陈镐 蒋昇 陈金 俞谏 周南孙禄马昊
- ▪ 列传第七十六
- ▪ 列传第七十七
- ▪ ▪ 李文祥 孙磐徐珪 胡爟周时从 王雄 罗侨 叶钊刘天麒戴冠 黄巩 陆震 夏良胜万潮等 何遵刘校等
- ▪ 列传第七十八
- ▪ ▪ 杨廷和 梁储 蒋冕 毛纪 石珤 兄玠
- ▪ 列传第七十九
- ▪ 列传第八十
- ▪ 列传第八十一
- ▪ 列传第八十二
- ▪ 列传第八十三 王守仁(冀元亨)
- ▪ 列传第八十四 张璁(胡鐸) 桂萼 方献夫 夏言
- ▪ 列传第八十五
- ▪ 列传第八十六
- ▪ 列传第八十七
- ▪ 列传第八十八
- ▪ 列传第八十九
- ▪ 列传第九十
- ▪ 列传第九十一
- ▪ 列传第九十二
- ▪ 列传第九十三
- ▪ 列传第九十四
- ▪ 列传第九十五
- ▪ 列传第九十六
- ▪ 列传第九十七
- ▪ 列传第九十八
- ▪ 列传第九十九
- ▪ 列传第一百
- ▪ 列传第一百一
- ▪ 列传第一百二
- ▪ 列传第一百三
- ▪ 列传第一百四
- ▪ 列传第一百五
- ▪ 列传第一百六
- ▪ 列传第一百七
- ▪ 列传第一百八
- ▪ 列传第一百九
- ▪ 列传第一百十
- ▪ 列传第一百十一
- ▪ 列传第一百十二
- ▪ 列传第一百十三
- ▪ 列传第一百十四 海瑞(何以尚) 丘橓 吕坤 郭正域
- ▪ 列传第一百十五
- ▪ 列传第一百十六
- ▪ 列传第一百十七
- ▪ 列传第一百十八
- ▪ 列传第一百十九
- ▪ 列传第一百二十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一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二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三
- ▪ 列传第一百二十四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五
- ▪ 列传一百二十六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七
- ▪ 列传第一百二十八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九
- ▪ 列传第一百三十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一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二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三
- ▪ 列传第一百三十四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五
- ▪ 列传第一百三十六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七
- ▪ 列传第一百三十八 孙承宗(子鉁等)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九
- ▪ 列传第一百四十 杨嗣昌 吴甡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一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二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三
- ▪ 列传第一百四十四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五
- ▪ 列传第一百四十六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七
- ▪ 列传第一百四十八
- ▪ 列传一百四十九
- ▪ 列传第一百五十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一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二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三
- ▪ 列传第一百五十四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五
- ▪ 列传第一百五十六 曹文诏(弟文耀) 周遇吉 黄得功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七
- ▪ 列传第一百五十八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九
- ▪ 列传第一百六十
- ▪ 列传第一百六十一
- ▪ 列传第一百六十二
- ▪ 列传第一百六十三
- ▪ 列传第一百六十四
- ▪ 列传第一百六十五
- ▪ 列传第一百六十六
- ▪ 列传第一百六十七
- ▪ 列传第一百六十八 何腾蛟(章旷 傅作霖) 瞿式耜(汪皞等)
- ▪ 列传第一百六十九 循吏
- ▪ 列传第一百七十 儒林一
- ▪ 列传第一百七十一 儒林二
- ▪ 列传第一百七十二 儒林三
- ▪ ▪ 孔希学孔彦绳 颜希惠 曾质粹 孔闻礼 孟希文 仲于陛 周冕 程接道 程克仁 张文运 邵继祖 硃梴 硃墅
- ▪ 列传第一百七十三 文苑一
- ▪ 列传第一百七十四 文苑二
- ▪ 列传第一百七十五 文苑三
- ▪ 列传第一百七十六 文苑四
- ▪ 列传第一百七十七 忠义一
- ▪ 列传第一百七十八 忠义二
- ▪ 列传第一百七十九 忠义三
- ▪ 列传第一百八十 忠义四
- ▪ 列传第一百八十一 忠义五
- ▪ 列传第一百八十二 忠义六
- ▪ 列传第一百八十三 忠义七
- ▪ 列传第一百八十四 孝义
- ▪ ▪ 孝义一
- ▪ 列传第一百八十五 孝义二
- ▪ 列传第一百八十六 隐逸
- ▪ ▪ 张介福 倪瓚 徐舫 杨恒 陈洄 杨引 吴海 刘闵 杨黼 孙一元沈周 陈继儒
- ▪ 列传第一百八十七 方伎
- ▪ 列传第一百八十八 外戚
- ▪ 列传第一百八十九 列女一
- ▪ 列传第一百九十 列女二
- ▪ 列传第一百九十一 列女三
- ▪ 列传第一百九十二 宦官一
- ▪ ▪ 郑和侯显 金英兴安 范弘等 王振 曹吉祥刘永诚 怀恩覃吉 汪直 梁芳钱能等 何鼎邓原等 李广 蒋琮 刘瑾 张永谷大用魏彬等
- ▪ 列传第一百九十三 宦官二
- ▪ ▪ 李芳 冯保 张鲸 陈增陈奉 高淮 梁永杨荣 陈矩 王安魏忠贤 王体乾李永贞等 崔文升 张彝宪 高起潜 王承恩 方正化
- ▪ 列传第一百九十四 阉党
- ▪ ▪ 焦芳 刘宇 曹元 张彩韩福等 顾秉谦 魏广微等 崔呈秀吴淳夫等 刘志选梁梦环等 曹钦程石三畏等 王绍徽周应秋霍维华徐大化等 阎鸣泰 贾继春田尔耕 许显纯
- ▪ 列传第一百九十五 佞幸
- ▪ ▪ 纪纲 门达逮杲 李孜省 继晓 江彬许泰 钱宁 陆炳 邵元节 陶仲文 顾可学盛端明等
- ▪ 列传第一百九十六 奸臣
- ▪ ▪ 胡惟庸陈宁 陈瑛马麟等 严嵩赵文华等 周延儒 温体仁马士英阮大铖
- ▪ 列传第一百九十七 流贼
- ▪ ▪ 李自成 张献忠
- ▪ 列传第一百九十八 土司
- ▪ ▪ 湖广土司
- ▪ ▪ 施州施南宣抚司 散毛宣抚司 忠建宣抚司 容美宣抚司 永顺军民宣慰使司 保靖州军民宣慰使司
- ▪ 列传第一百九十九 四川土司
- ▪ ▪ 四川土司一
- ▪ 列传第二百 四川土司二
- ▪ ▪ 播州宣慰司 永宁宣抚司 酉阳宣抚司 石砫宣抚司
- ▪ 列传第二百一 云南土司
- ▪ ▪ 云南土司一
- ▪ 列传第二百二 云南土司二
- ▪ ▪ 姚安 鹤庆 武定 寻甸 丽江 元江 永昌 新化 威远 北胜 湾甸镇康 大侯 澜沧卫 麓川
- ▪ 列传第二百三 云南土司三
- ▪ 列传第二百四 贵州土司
- ▪ ▪ 贵阳 思南思州附 镇远 铜仁 黎平 安顺 都匀 平越 石阡新添金筑安抚司附
- ▪ 列传第二百五 广西土司
- ▪ ▪ 广西土司一 桂林 柳州 庆远 平乐 梧州 浔州 南宁
- ▪ 列传第二百六 广西土司二
- ▪ ▪ 太平 思明 思恩 镇安 田州 恩城 上隆 都康
- ▪ 列传第二百七 广西土司三
- ▪ ▪ 泗城 利州 龙州 归顺 向武 奉议 江州 思陵广东琼州府附
- ▪ 列传第二百八 外国一
- ▪ ▪ 朝鲜
- ▪ 列传第二百九 外国二
- ▪ ▪ 安南
- ▪ 列传第二百十 外国三
- ▪ ▪ 日本
- ▪ 列传第二百十一 外国四
- ▪ ▪ 琉球 吕宋 合猫里 美洛居 沙瑶呐哔啴 鸡笼 婆罗 麻叶甕 古麻刺朗 冯嘉施兰 文郎马神
- ▪ 列传第二百十二 外国五
- ▪ ▪ 占城宾童龙 真腊 暹罗 爪哇阇婆 苏吉丹 碟里 日罗夏治三佛齐
- ▪ 列传第二百十三 外国六
- ▪ ▪ 浡泥 满剌加 苏门答剌 须文达那 苏禄 西洋琐里 琐里 览邦淡巴 百花 彭亨 那孤儿 黎伐 南渤利 阿鲁 柔佛 丁机宜 巴喇西 佛郎机 和兰
- ▪ 列传第二百十四 外国七
- ▪ 列传第二百十五 外国八鞑靼
- ▪ 列传第二百十六 外国九瓦剌 朵颜(福余 泰宁)
- ▪ 列传第二百十七 西域一
- ▪ ▪ 哈密卫 柳城 火州 土鲁番
- ▪ 列传第二百十八 西域二 西番诸卫(西宁河州洮州岷州等番族诸卫)
- ▪ ▪ 安定卫 阿端卫 曲先卫 赤斤蒙古卫 沙州卫 罕东卫 罕东左卫 哈梅里
- ▪ 列传第二百十九 西域三
- ▪ 列传第二百二十 西域四
- ▪ 附录:张廷玉上明史表
严清 宋纁) 陆光祖 孙鑨(子如法) 陈有年 孙丕扬 蔡国珍杨时乔
严清,字公直,云南后卫人。嘉靖二十三年进士。除富顺知县。公廉恤民,治声大起。忧归,补邯郸。入为工部主事,历郎中。董作京师外城,修九陵,吏无所侵牟,工成加俸。连丁内外艰。服除,补兵部,擢保定知府。故事,岁籍民充京师库役,清罢之。振荒弭盗,人以比前守吴岳。历迁易州副使,陕西参政,四川按察使、右布政使。并以清望,荐章十余上。隆庆二年,以右佥都御史巡抚贵州。未上,改四川。清久宦川中,僚吏惮其风采,相率厉名行,少墨败者。郡县卒岁团操成都,清罢之。番人入贡,裁为定额。痛绝强宗悍吏,毁者亦众。陕西贼流入境,巡按御史王廷瞻劾清纵寇。大学士赵贞吉言:“贼起郧、陕,贻害川徼,即有罪,当罪守土臣,不宜专责巡抚。臣蜀人,深知清约己爱人,省事任怨。今蜀地岁荒民流,方倚清如父母,奈何弃之!任事臣欲为国家利小民,必得罪豪右。论者不察,动以深文求之。顷海瑞既去,若清复罢,是任事之臣皆不免弹击,惟全躯保位为得计矣。”疏奏,不允,命解官听调。清遂不出。
万历二年,起抚山西。未赴,改贵州。历两京大理卿,三迁刑部尚书。张居正当国,尚书不附丽者独清。居正既卒,籍冯保家,得廷臣馈遗籍,独无清名,神宗深重焉。会吏部尚书梁梦龙罢,即以清代。日讨故实,辨官材,自丞佐下皆亲署,无一幸进者。中外师其廉俭,书问几绝。甫半岁,得疾归。帝数问阁臣:“严尚书病愈否?”十五年,兵部缺尚书,用杨博故事,特诏起补。遣使趣行,而清疾益甚,不能赴。又三年卒。赠太子太保,谥恭肃。
清初拜尚书,不能具服色,束素犀带以朝。或嘲之曰:“公释褐时,七品玳瑁带犹在耶?”清笑而已。
宋纁,字伯敬,商丘人。嘉靖三十八年进士。授永平推官。擢御史,出视西关,按应天诸府。隆庆改元,再按山西。俺答陷石州,将士捕七十七人,当斩。纁讯得其诬,释者殆半。静乐民李良雨化为女,纁言此阳衰阴盛之象,宜进君子退小人,以挽气运。帝嘉纳之。擢顺天府丞,寻以右佥都御史巡抚保定诸府。核缺伍,汰冗兵,罢诸道援兵防御,省饷无算。
万历初,与张居正不合,引疾归。居正卒,廷臣交荐,以故官抚保定。获鹿诸县饥,先振后以闻。帝以近畿宜俟命,令灾重及地远者便宜振贷,馀俱奏闻。寻迁南京户部右侍郎。召还部,进左,改督仓场。请减额解赎银,民壮弓兵诸役已裁者,勿征民间工食。十四年,迁户部尚书。民壮工食已减半,复有请尽蠲者,纁因并历日诸费奏裁之。有司征赋惧缺额,鞭挞取盈,纁请有司考成,视灾伤为上下。山西连岁荒,赖社仓获济,纁请推行天下,以纸赎为籴本,不足则劝富人,或令民输粟给冠带。又言:“边储大计,最重屯田、盐策。近诸边年例银增至三百六十一万,视弘治初八倍,宜修屯政,商人垦荒中盐。”帝皆称善。圣节赏赉,诏取部帑银二十万两,纁执奏,不从。潞王将之国,复取银三十万两市珠宝,纁亦力争,乃减三之一。故事,金花银岁进百万两,帝即位之六年,增二十万,遂以为常。纁三请停加额,终不许。
纁为户部五年,值四方多灾。为酌盈虚,筹缓急,奏报无需时,上下赖之。而都御史吴时来以吏部尚书杨巍年老求去,忌纁名出己上,两疏劾,纁因杜门乞休,帝不许。及巍去,卒以纁代之。巍在部,不能止吏奸,且遇事辄请命政府。纁绝请寄,奖廉抑贪,罪黠吏百余人,于执政一无所关白。会文选员外郎缺官,纁拟起邹元标。奏不下,再疏趣之。大学士申时行遂拟旨切责,斥元标南京。顷之,以序班盛名昭注官有误,时行劾奏之。序班刘文润迁詹事府录事,时行又劾文润由输粟进,不当任清秩。时殿阁中书无不以赀进者,时行独争一录事。纁知其意,五疏乞休。福建佥事李琯言:“时行庇巡抚秦燿,而纁议罢之。仇主事高桂,而纁议用之。以故假小事齮龁,使不得安其位。”帝不纳琯言,亦不允纁请。无何,纁卒官。诏赠太子太保,谥庄敬。
纁凝重有识,议事不苟。石星代为户部,尝语纁曰:“某郡有奇羡,可济国需。”纁曰:“朝廷钱谷,宁蓄久不用,勿使搜括无余。主上知物力充羡,则侈心生矣。”星怃然。有郎言漕粮宜改折,纁曰:“太仓之储,宁红腐不可匮绌,一旦不继,何所措手?”中外陈奏,帝多不省,或直言指斥,辄曰“此沽名耳”,不罪。于慎行称帝宽大,纁愀然曰:“言官极论得失,要使人主动心;纵罪及言官,上意犹有所儆省。概置勿问,则如痿痹不可疗矣。”后果如其言。
陆光祖,字与绳,平湖人。祖淞,父杲,皆进士。淞,光禄卿。杲,刑部主事。光祖年十七,与父同举于乡。寻登嘉靖二十六年进士,除浚县知县。兵部尚书赵锦檄畿辅民筑塞垣,光祖言不便。锦怒,劾之。光祖言于巡抚,请输雇值,民乃安。郡王夺民产,光祖裁以法。
迁南京礼部主事,请急归。补祠祭主事,历仪制郎中。严讷为尚书,雅重光祖,议无不行。及讷改吏部,调光祖验封郎中,改考功。王崇古、张瀚、方逢时、王一鹗挂物议,力雪之。既而改文选,益务汲引人才,登进耆硕几尽。又破格擢廉能吏王化、江东、邵元善、张泽、李珙、郭文通、蔡琮、陈永、谢侃。或由乡举贡士,或起自书吏。由是下僚竞劝,讷亦推心任之,故光祖得行其志。左侍郎硃衡衔光祖,有后言,御史孙丕扬遂以专擅劾光祖。时已迁太常少卿,坐落职闲住。
大学士高拱掌吏部,谋倾徐阶。阶宾客皆避匿,光祖独为排解。及拱罢,杨博代为吏部,义之,特起南京太仆少卿。未上,擢本寺卿。又就进大理卿。半道丁父艰。万历五年,起故官。张居正以夺情杖言者,光祖遗书规之。及王用汲劾居正,居正将中以危祸,光祖时入为大理卿,力解得免。居正与光祖同年相善,欲援为助,光祖无诡随。及迁工部右侍郎,以议漕粮改折忏居正,御史张一鲲论之,光祖遽引归。
十一年冬,荐起南京兵部右侍郎。甫旬日,召为吏部。悉引居正所摈老成人,布九列。李植、江东之力求居正罪,光祖言居正辅翼功不可泯,与言路左。植辈以丁此吕故攻尚书杨巍,光祖右巍诋言者。言者遂群攻光祖,乃由左侍郎出为南京工部尚书。御史周之翰劾光祖附宗人炳得清华,帝不问。御史杨有仁遂劾光祖受赇请属,巍力保持之,事得寝,光祖竟引疾去。
十五年,起南京刑部尚书,就改吏部。率同官劾东厂太监张鲸,且乞宥李沂。已,言国本未定,由鲸构谋,请除之以安宗社。及帝召还鲸,复率同官极谏。入为刑部尚书。帝尝书其名御屏。吏部尚书宋纁卒,遂用光祖代,而以赵锦代光祖。御史王之栋言二人不当用。帝怒,贬之栋杂职。时部权为内阁所夺,纁力矫之,遂遭挫,光祖不为慑。尝以事与大学士申时行迕。时行不悦,光祖卒无所徇。时行谢政,特旨用赵志皋、张位,时行所密荐也。光祖言,辅臣当廷推,不当内降。帝命不为后例。
二十年,大计外吏,给事中李春开、王遵训、何伟、丁应泰,御史刘汝康皆先为外吏,有物议,悉论黜之。又举许孚远、顾宪成等二十二人,时论翕然称焉。顷之,以推用饶伸、万国钦忏旨,文选郎王教以下尽逐。光祖谓事由己,引罪乞休,为郎官祈宥,不许。及会推阁臣,廷臣循故事,首光祖名。诏报曰:“卿前请廷推,推固宜首卿。”光祖知不能容,日怀去志。无何,以王时槐、蔡悉、王樵、沈节甫老成魁艾,特推荐之,给事中乔胤遂劾光祖及文选郎邹观光。光祖遂力求去,许驰驿。在籍五年卒。赠太子太保,谥庄简。
光祖清强有识,练达朝章。每议大政,一言辄定。初官礼部,将擢尚宝少卿,力让时槐。丕扬劾罢光祖,后再居吏部,推毂之甚力。赵用贤、沈思孝以论此吕事与光祖左,后亦数推挽之。御史蔡时鼎、陈登云尝劾光祖,光祖引登云为知己。时鼎视鹾两淮,以建言罢,商人讦于南刑部,光祖时为尚书,雪其诬,罪妄诉者。人服其量。
孙鑨,字文中。父升,字志高,都御史燧季子也。嘉靖十四年进士及第。授编修,累官礼部侍郎。严嵩枋国,升其门生也,独无所附丽。会南京礼部尚书缺,众不欲行,升独请往。卒,赠太子少保,谥文恪。升尝念父死宸濠之难,终身不书宁字,亦不为人作寿文。居官不言人过,时称笃行君子。四子,鑨、铤、錝、鑛。铤,南京礼部右侍郎。錝,太仆卿。鑛自有传。
鑨举嘉靖三十五年进士,授武库主事。历武选郎中,尚书杨博深器之。世宗斋居二十年,谏者辄获罪。鑨请朝群臣,且力诋近幸方士,引赵高、林灵素为喻。中贵匿不以闻,鑨遂引疾归。隆庆元年,起南京文选郎中。万历初,累迁光禄卿。引疾归。里居十年,坐卧一小楼,宾客罕见其面。起故官,进大理卿。都御史吴时来议律例,多纰盭,鑨力争之。帝悉从驳议。历南京吏部尚书,寻改兵部,参赞机务。命甫下,会陆光祖去,廷推代者再,乃召为吏部尚书。
吏部自宋纁及光祖为政,权始归部。至鑨,守益坚。故事,冢宰与阁臣遇不避道,后率引避。光祖争之,乃复故。然阴戒驺人异道行,至鑨益径直。张位等不能平,因欲夺其权。建议大僚缺,九卿各举一人,类奏以听上裁,用杜专擅。鑨言:“廷推,大臣得共衡可否,此‘爵人于朝,与众共之’之义,类奏启幸途,非制。”给事中史孟麟亦言之。诏卒如位议。自是吏部权又渐散之九卿矣。
二十一年,大计京朝官,力杜请谒。文选员外郎吕胤昌,鑨甥也,首斥之。考功郎中赵南星亦自斥其姻。一时公论所不予者贬黜殆尽,大学士赵志皋弟预焉。由是执政皆不悦。王锡爵方以首辅还朝,欲有所庇。比至而察疏已上,庇者在黜中,亦不能无憾。会言官以拾遗论劾稽勋员外郎虞淳熙、职方郎中杨于廷、主事袁黄。鑨议谪黄,留淳熙、于廷。诏黄方赞画军务,亦留之。给事中刘道隆遂言淳熙、于廷不当议留,乃下严旨责部臣专权结党。鑨言:“淳熙,臣乡人,安贫好学。于廷力任西事,尚书石星极言其才。今宁夏方平,臣不敢以功为罪。且既名议覆,不嫌异同。若知其无罪,以谏官一言而去之,自欺欺君,臣谊不忍为也。”帝以鑨不引罪,夺其俸,贬南星三官,淳熙等俱勒罢。
鑨遂乞休,且白南星无罪。左都御史李世达以己同掌察,而南星独被谴,亦为南星、淳熙等讼。帝皆不听。于是佥都御史王汝训,右通政魏允贞,大理少卿曾乾亨,郎中于孔兼,员外郎陈泰来,主事顾允成、张纳升、贾严,助教薛敷教交章讼南星冤,而泰来词尤切,其略曰:
臣尝四更京察。其在丁丑,张居正以夺情故,用御史硃琏谋,借星变计吏,箝制众口。署部事方逢时、考功郎中刘世亨依违其间。如蔡文范、习孔教辈并挂察籍,不为众所服。辛巳,居正威福已成,王国光唯诺惟谨,考功郎中孙惟清与吏科秦耀谋尽锢建言诸臣吴中行等。今辅臣赵志皋、张位、抚臣赵世卿亦挂名南北京察,公论冤之。丁亥,御史王国力折给事中杨廷相、同官马允登之邪议。而尚书杨巍素性模棱,考功郎徐一槚立调停之画。泾、渭失辩,亦为时议所议。独今春之役,旁咨博采,核实称情,邪谄尽屏,贪墨必汰;乃至鑨割渭阳之情,南星忍秦、晋之好,公正无逾此者。元辅锡爵兼程赴召,人或疑其欲干计典。今其亲故皆不能庇,欲甘心南星久矣。故道隆章上,而专权结党之旨旋下。夫以吏部议留一二庶僚为结党,则两都大僚被拾遗者二十有二人,而阁臣议留者六,詹事刘虞夔以锡爵门生而留,独可谓之非党耶?且部权归阁,自高拱兼摄以来,已非一日。尚书自张瀚、严清而外,选郎自孙鑛、陈有年而外,莫不奔走承命。其流及于杨巍,至刘希孟、谢廷寀而扫地尽矣。尚书宋纁稍欲振之,卒为故辅申时行齮龁以死。尚书陆光祖、文选郎王教、考功郎邹观光矢志澄清,辅臣王家屏虚怀以听,铨叙渐清。乃时行身虽还里,机伏垣墙,授意内榼张诚、田义及言路私人,教、观光遂不久斥逐。今祖其故智,借拾遗以激圣怒,是内榼与阁臣表里,箝勒部臣,而陛下未之察也。
疏入,帝怒,谪孔兼、泰来等。世达又抗疏论救,帝怒,尽斥南星、淳熙、于廷黄为民。鑨乃上疏言:“吏部虽以用人为职,然进退去留,必待上旨。是权固有在,非臣部得专也。今以留二庶僚为专权,则无往非专矣;以留二司属为结党,则无往非党矣。如避专权结党之嫌,畏缩选忄耎,使铨职之轻自臣始,臣之大罪也。臣任使不效,徒洁身而去,俾专权结党之说终不明于当时,后来者且以臣为戒,又大罪也。”固请赐骸骨,仍不允。鑨遂杜门称疾。疏累上,帝犹温旨慰留,赐羊豕、酒酱、米物,且敕侍郎蔡国珍暂署选事,以需鑨起。鑨坚卧三月,疏至十上,乃许乘传归。居三年卒。赠太子太保,谥清简。
鑨尝曰:“大臣不合,惟当引去。否则有职业在,谨自守足矣。”其志节如此。
子如法,官刑部主事。以谏阻郑贵妃进封,贬潮阳典史。久之,移疾归。廷臣累荐,悉报寝。卒,赠光禄少卿。
陈有年,字登之,余姚人。父克宅,字即卿,正德九年进士。嘉靖中官御史。哭争“大礼”,有大僚欲去,克宅扼其项曰:“奈何先去为人望?”其人愧而止。俄系狱廷杖。获释,先后按贵州、河南,多所弹劾。吏部尚书廖纪姻为所劾罢,恶之,出为松潘副使。累迁右副都御史,巡抚贵州。都匀苗王阿向作乱,据凯口囤。克宅与总兵官杨仁攻斩阿向。论功,进秩。旋移抚苏、松。既行,而阿向党复叛,坐罢官候勘。巡抚汪珊讨平贼,推功克宅。克宅已卒,乃赐恤典。
有年举嘉靖四十一年进士,授刑部主事。改吏部,历验封郎中。万历元年,成国公硃希忠卒,其弟锦衣都督希孝贿中官冯保援张懋例乞赠王,大学士张居正主之。有年持不可,草奏言:“令典:功臣殁,公赠王,侯赠公,子孙袭者,生死止本爵。懋赠王,廷议不可,即希忠父辅亦言之。后竟赠,非制。且希忠无勋伐,岂当滥宠。”左侍郎刘光济署部事,受指居正,为删易其稿。有年力争,竟以原奏上。居正不怿,有年即日谢病去。
十二年起稽勋郎中,历考功、文选,谢绝请寄。除目下,中外皆服。迁太常少卿,以右佥都御史巡抚江西。尚方所需陶器,多奇巧难成,后有诏许量减,既而如故。有年引诏旨请,不从。内阁申时行等固争,乃免十之三。南畿、浙江大祲,诏禁邻境闭籴,商舟皆集江西,徽人尤众。而江西亦岁俭,群乞有年禁遏。有年疏陈济急六事,中请稍弛前禁,令江西民得自救。南京御史方万山劾有年违诏。帝怒,夺职归。荐起督操江,累迁吏部右侍郎。改兵部,又改吏部。尚书孙鑨、左侍郎罗万化皆乡里,有年力引避,朝议不许。
寻由左侍郎擢南京右都御史。二十一年与吏部尚书温纯共典京察,所黜咸当。未几,遂代纯位。其秋,鑨谢事,召拜吏部尚书。止宿公署中,见宾则于待漏所。引用僚属,极一时选。明年,王锡爵将谢政,廷推阁臣,诏无拘资品。有年适在告,侍郎赵参鲁、盛讷、文选郎顾宪成往咨之,列故大学士王家屏、故礼部尚书沈鲤、故吏部尚书孙鑨、礼部尚书沈一贯、左都御史孙丕扬、吏部侍郎邓以赞、少詹事冯琦七人名上。盖鑨丕扬非翰林,为不拘资,琦四品,为不拘品也。家屏以争国本去位,帝意雅不欲用。又推及吏部尚书、左都御史非故事,严旨责让。谓:“不拘资品乃昔年陆光祖自为内阁地。今推鑨、丕扬,显属徇私。前吏部尝两推阁臣,可具录姓名以上。”于是备列沈鲤、李世达、罗万化、陈于陛、赵用贤、硃赓、于慎行、石星、曾同亨、邓以竖等。而世达故左都御史也,帝复不悦。谓:“诏旨不许推都御史,何复及世达。家屏旧辅臣,不当擅议起用。”乃用命于陛、一贯入阁,而谪宪成及员外郎黄缙、王同休,主事章嘉祯、黄中色为杂职。锡爵首疏救,有年及参鲁等疏继之,帝并不纳。赵志皋张位亦佯为言。而二人者故不由廷推,因谓:“辅臣当出特简,廷推由陆光祖交通言路为之,不可为法。”帝喜。隆旨再谯责,遂免缙等贬谪,但停俸一年。给事中卢明诹疏救宪成。帝怒,贬明诹秩,斥宪成为民。
有年抗疏言:“阁臣廷推,其来旧矣。曩杨巍秉铨,臣署文选,廷推阁臣六人,今元辅锡爵即是年所推也。臣邑前有两阁臣,弘治时谢迁,嘉靖时吕本,并由廷推,官止四品,而耿裕、闻渊则以吏部尚书居首。是廷推与推及吏部,皆非自今创也。至不拘资品,自出圣谕,臣敢不仰承。”因固乞骸骨。帝得疏,以其词直,温旨慰答。有年自是累疏称疾乞罢。帝犹慰留,赉食物、羊酒。有年请益力。最后,以身虽退,遗贤不可不录,力请帝起废。帝报闻。有年遂杜门不出。数月中,疏十四上。乃予告,乘传归。归装,书一箧,衣一笥而已。二十六年正月卒,年六十有八。四月诏起南京右都御史,而有年已前卒。赠太子太保,谥恭介。
故事,吏部尚书未有以他官起者。屠滽掌都察院,杨博、严清掌兵部,皆用原衔领之。南京兵部尚书杨成起掌南院,亦领以故衔。有年以右都御史起,盖帝欲用之,而政府阴抑之也。有年风节高天下。两世朊仕,无宅居其妻孥,至以油幙障漏。其归自江西,故庐火,乃僦一楼居妻孥,而身栖僧舍。其刻苦如此。
孙丕扬,字叔孝,富平人。嘉靖三十五年进士。授行人。擢御史。历按畿辅、淮、扬,矫然有风裁。隆庆中,擢大理丞。以尝劾高拱,拱门生给事中程文诬劾丕扬,落职候勘。拱罢,事白,起故官。
万历元年擢右佥都御史,巡抚保守诸府。以严为治,属吏皆惴惴。按行关隘,增置敌楼三百余所,筑边墙万余丈。录功,进右副都御史。中官冯保家在畿内,张居正属为建坊,丕扬拒不应。知二人必怒,五年春引疾归。
其冬大计京官,言路希居正指劾之。诏起官时,调南京用。御史按陕西者,知保等憾不已,密讽西安知府罗织其赃。知府遣吏报御史,吏为虎噬。及再报,则居正已死,事乃解。起应天府尹。召拜大理卿,进户部右侍郎。
十五年,河北大饥。丕扬乡邑及邻县蒲城、同官至采石为食。丕扬伤之,进石数升于帝,因言:“今海内困加派,其穷非止啖石之民也。宜宽赋节用,罢额外徵派有诸不急务,损上益下,以培苍生大命。”帝感其言,颇有所减罢。
寻由左侍郎擢南京右都御史,以病归。召拜刑部尚书。丕扬以狱多滞囚,由公移牵制。议刑部、大理各置籍,凡狱上刑部,次日即详谳大理,大理审允,次日即还刑部,自是囚无淹系。寻奏:“五岁方恤刑,恐冤狱无所诉。请敕天下抚按,方春时和,令监司按行州县,大录系囚,按察使则录会城囚。死罪矜疑及流徒以下可原者,抚按以达于朝,期毋过夏月。轻者立遣,重者仍听部裁,岁以为常。”帝报从之。已,条上省刑省罚各三十二事。帝称善,优诏褒纳。自是刑狱大减。有内坚杀人,逃匿禁中。丕扬奏捕,卒论戍。改左都御史。陈台规三事,请专掌印、重巡方、久巡城,著为令。已,又言:“闾阎民瘼非郡邑莫济,郡邑吏治非抚按监司莫清。抚按监司风化,非部院莫饬。请立约束颁天下,奖廉抑贪,共励官箴。”帝咸优诏报许。
二十二年,拜吏部尚书。丕扬挺劲不挠,百僚无敢以私干者,独患中贵请谒。乃创为掣签法,大选急选,悉听其人自掣,请寄无所容。一时选人盛称无私,然铨政自是一大变矣。二十三年,大计外吏。九江知府沈铁尝为衡州同知,发巡抚秦耀罪,江西提学佥事马犹龙尝为刑部主事,定御史祝大舟赃贿,遂为庇者所恶。考功郎蒋时馨黜之,丕扬不能察。及时馨为赵文炳所劾,丕扬力与辨雪。谓衅由丁此吕,此吕坐逮。丕扬又力诋沈思孝,于是思孝及员外郎岳元声连章讦丕扬。丕扬请去甚力。其冬,帝以军政故,贬两京言官三十余人。丕扬犹在告,偕九卿力谏,弗纳。已而帝恶大学士陈于陛论救,谪诸言官边方。丕扬等复抗疏谏,帝益怒,尽除其名。
初,帝虽以夙望用丕扬,然不甚委信。有所推举,率用其次。数请起废,辄报罢。丕扬以志不行,已怀去志,及是杜门逾半岁。疏十三上,多不报。至四月,温谕勉留,乃复起视事。主事赵学仕者,大学士志皋族弟也,坐事议调,文选郎唐伯元辄注饶州通判。俄学仕复以前事被讦,给事中刘道亨因劾吏部附势,语侵丕扬。博士周献臣有所陈论,亦颇侵之。丕扬疑道亨受同官周孔教指,献臣又孔教宗人,益疑之,复三疏乞休。最后贻书大学士张位,恳其拟旨允放。位如其言。丕扬闻,则大恚,谓位逐己,上疏诋位及道亨、孔教、献臣、思孝甚力。帝得疏,不直丕扬。位亦疏辩求退,帝复诏慰留,而位同官陈于陛、沈一贯亦为位解。丕扬再被责让,许驰传去。
久之,起南京吏部尚书,辞不就。及吏部尚书李戴免,帝艰其代,以侍郎杨时乔摄之。时乔数请简用尚书。帝终念丕扬廉直,三十六年九月,召起故官。屡辞,不允。明年四月始入都,年七十有八矣。三十八年大计外吏,黜陟咸当。又奏举廉吏布政使汪可受、王佐、张亻思等二十余人,诏不次擢用。
先是,南北言官群击李三才、王元翰,连及里居顾宪成,谓之东林党。而祭酒汤宾尹、谕德顾天飐各收召朋徒,干预时政,谓之宣党、昆党;以宾尹宣城人,天飐昆山人也。御史徐兆魁、乔应甲、刘国缙、郑继芳、刘光复、房壮丽,给事中王绍徽,硃一桂、姚宗文、徐绍吉、周永春辈,则力排东林,与宾尹、天飐声势相倚,大臣多畏避之。至是,继芳巡按浙江,有伪为其书抵绍徽、国缙者,中云“欲去福清,先去富平;欲去富平,先去耀州兄弟”。又言“秦脉斩断,吾辈可以得志”。福清谓叶向高,耀州谓王国、王图,富平即丕扬也。国时巡抚保定,图以吏部侍郎掌翰林院,与丕扬皆秦人,故曰“秦脉”。盖小人设为挑激语,以害继芳辈,而其书乃达之丕扬所。丕扬不为意。会御史金明时居官不职,虑京察见斥,先上疏力攻图,并诋御史史记事、徐缙芳,谓为图心腹。及图、缙芳疏辩,明时再劾之,因及继芳伪书事。国缙疑书出缙芳及李邦华、李炳恭、徐良彦、周起元手,因目为“五鬼”;五人皆选授御史候命未下者也。当是时,诸人日事攻击,议论纷呶,帝一无所问,则益植党求胜,朝端哄然。
及明年三月,大计京官。丕扬与侍郎萧云举、副都御史许弘纲领其事,考功郎中王宗贤、吏科都给事中曹于汴、河南道御史汤光京、协理御史乔允升佐之。故御史康丕扬、徐大化,故给事中钟兆斗、陈治则、宋一韩、姚文蔚,主事郑振先、张嘉言及宾尹、天飐、国缙咸被察,又以年例出绍徽、应甲于外。群情翕服,而诸不得志者深衔之。当计典之初举也,兆京谓明时将出疏要挟,以激丕扬。丕扬果怒,先期止明时过部考察,特疏劾之。旨下议罪,而明时辩疏复犯御讳。帝怒,褫其职。其党大哗。谓明时未尝要挟兆京,只以劾图一疏实之,为图报复。于是刑部主事秦聚奎力攻丕扬,为宾尹、大化、国缙、绍徽、应甲、嘉言辨。时部院察疏犹未下,丕扬奏趣之,因发聚奎前知绩溪、吴江时贪虐状。帝方向丕扬,亦褫聚奎职。由是党人益愤,谓丕扬果以伪书故斥绍徽、国缙,且二人与应甲尝攻三才、元翰,故代为修隙,议论汹汹。弘纲闻而畏之。累请发察疏,亦若以丕扬为过当者。党人藉其言,益思撼丕扬。礼部主事丁元荐甫入朝,虑察疏终寝,抗章责弘纲,因尽发昆、宣党构谋状。于是一桂、继芳、永春、光魁、宗文争击元荐,为明时等讼冤。赖向高调获,至五月察疏乃下。给事中彭惟成、南京给事中高节,御史王万祚、曾成易犹攻讦不已。丕扬以人言纷至,亦屡疏求去,优诏勉留。先是,杨时乔掌察,斥科道钱梦皋等十人,特旨留任。至是丕扬亦奏黜之,群情益快。
丕场以白首趋朝,非荐贤无以报国。先后推毂林居耆硕,若沈鲤、吕坤、郭正域、丘度、蔡悉、顾宪成、赵南星、邹元标、冯从吾、于玉立、高攀龙、刘元珍、庞时雍、姜士昌、范涞、欧阳东凤辈。帝雅意不用旧人,悉寝不报。丕扬又请起故御史钱一本等十三人,故给事中钟羽正等十五人,亦报罢。丕扬齿虽迈,帝重其老成清德,眷遇益隆。而丕扬乞去不已,疏复二十余上。既不得请,则于明年二月拜疏径归。向高闻之,急言于上。诏令乘传,且敕所司存问。既而丕扬疏谢,因陈时政四事,帝复优诏报之。家居二年卒,年八十三。赠太保。天启初,追谥恭介。
蔡国珍,字汝聘,奉新人。嘉靖三十五年进士。乡人严嵩当国,欲罗致门下。国珍不应,乞就南,为刑部主事。盗七十余人久系,谳得其情,减释过半。就改吏部,进郎中。出为福建提学副使,以侍养归。遭母丧。服除,遂不出。家居垂二十年。张居正既卒,朝议大起废籍。万历十一年,仍以故官莅福建。迁湖广右参政,分守辰沅。洞蛮乱,将吏议剿,国珍檄谕之,遂定。历浙江左布政使,以右佥都御史提督操江。召为左副都御史,历吏部左、右侍郎,与尚书孙鑨、陈有年综核铨政。擢南京吏部尚书。
二十四年闰八月,孙丕扬去国,帝久不除代。部事尽弛,其年十二月竟废大选。阁臣及言官数为言,明年二月,始命国珍为吏部尚书。三殿灾,率诸臣请修省。旋有诏起废。国珍列三等,人品正大、心术光明者,文选郎王教等二十四人;才有足录、过无可弃者,给事中乔允等三十三人;因人诖误、衅非己作者,给事中耿随龙等三十六人,并请录用。竟报寝。明年三月,倡廷臣诣文华门请举皇长子册立、冠婚,言必得请方退。帝遣中官谕曰:“此大典,稍需时耳,何相挟若是!”乃顿首出。给事中戴士衡劾文选郎白所知赃私,国珍为辨,且求罢。帝不听,除所知名。御史况上进因谕国珍八罪。帝察其诬,不问。国珍遂称疾,累疏乞休。先是,丕扬坐忤张位去官,位欲援同己者为助,以国珍乡人,汲引甚力。及秉铨,一守成宪,不为位用。位恶之,国珍乃怀去志。至是,帝忽怒吏部,贬黜诸郎二十二人。国珍求去益力,许乘传归。
初,杨巍为吏部,与内阁相比,得居位八年。自宋纁、陆光祖力与阁抗,权虽归部,身不容,故自纁至国珍卒未浃岁去,惟丕扬阅二年。时咸议阁臣怯,而惜纟熏等用未竟也。国珍素以学行称,风力不及孙鑨、陈有年,而清操似之,均为时望所属。家居十三年卒,年八十四。赠太子太保,谥恭靖。杨时乔,字宜迁,上饶人。嘉靖四十四年进士。除工部主事。榷税杭州,令商人自署所入,输之有司,无所预。隆庆元年冬,上时政要务,言:“几之当慎者三,以日勤朝讲为修德之几,亲裁章奏为出令之几,听言能断为图事之几。弊之最重者九:曰治体怠弛,曰法令数易,曰赏罚无章,曰用度太繁,曰鬻官太滥,曰庄田扰民,曰习俗侈靡,曰士气卑弱,曰议论虚浮。势之偏重者三:宦寺难制也,宗禄难继也,边备难振也。”疏入,帝褒纳,中外传诵焉。
擢礼部员外郎,迁南京尚宝丞。万历初,以养亲去。服除,起南京太仆丞,复迁尚宝。移疾归。时乔雅无意荣进,再起再告。阅十七年始荐起尚宝卿,四迁南京太常卿。疏请议建文帝谥,祠礼死节诸臣。就迁通政使。秩满,连章乞休,不允。三十一年冬,召拜吏部左侍郎。时李戴已致仕,时乔至即署部事。绝请谒,谢交游,止宿公署,苞苴不及门。及大计京朝官,首辅沈一贯欲庇其所私,惮时乔方正,将令兵部尚书萧大亨主之,次辅沈鲤不可而止。时乔乃与都御史温纯力锄政府私人。若给事中钱梦皋、御史张似渠、于永清辈,咸在察中,又以年例出给事中钟兆斗于外。一贯大愠,密言于帝,留察疏不下。梦皋亦假楚王事再攻郭正域,谓主察者为正域驱除。帝意果动,特留梦皋;已,尽留科道之被察者,而严旨责时乔等报复。时乔等惶恐奏辨,请罢斥,帝不问。梦皋既留,遂合兆斗累疏攻纯,并侵时乔。时乔求去。已而员外郎贺灿然请斥被察科道,亦诋纯挟权斗捷,顾独称时乔。又言:“陛下睿断躬操,非阁臣所能窃弄”,意盖为一贯解。时乔以与纯共事,复疏请贬黜,不报。及纯去,梦皋、兆斗亦引归。帝复降旨谯让,谓“祖宗朝亦常留被察科道,何今日揣疑君父,诬诋辅臣”。因责诸臣朋比,令时乔策励供职,而尽斥灿然及刘元珍、庞时雍辈。时乔叹曰:“主察者逐,争察者亦窜矣,尚可靦颜居此乎?”九疏引疾,竟不得请。时中外缺官多不补,而群臣省亲养病给假,及建言诖误被谴者,充满林下,率不获召。时乔乃备列三百余人,三疏请录用。三十四年,皇长孙生,有诏起废,时乔复列上迁谪邹元标等九十六人,削籍范俊等一百十人。帝卒不省。
明年,大计外吏。时乔已偕副都御史詹沂受事,居数日,帝忽命户部尚书赵世卿代时乔,遂中辍;盖去冬所批察疏,至是误发之也。辅臣硃赓谓非体,立言于帝。帝亦觉其误,即日收还。时乔坚辞不肯任,吏科陈治则劾其怨怼无人臣礼。有旨诘责,时乔乃再受事。永年伯王栋卒,其子明辅请袭。时乔以外戚不当传世,固争之,弗听。时一贯已罢,言路争击其党。而李廷机者,一贯教习门生也,阁臣阙,众多推之;惟给事中曹于汴、宋一韩、御史陈宗契持不可。时乔卒从众议。未几,又推黄汝良、全天叙为侍郎,诸攻一贯者益不悦。给事中王元翰、胡忻遂交劾时乔。时乔疏辨,力求罢。
当是时,帝委时乔铨柄,又不置右侍郎,一人独理部事,铨叙平允。然堂陛扞格,旷官废事,日甚一日,而中朝议论方嚣,动见掣肘。时乔官位未崇,又自温纯去,久不置都御史,益无以镇厌百僚。由是上下相凌,纪纲日紊,言路得收其柄。时乔亦多委蛇,议者谅其苦心,不甚咎也。秉铨凡五年。最后起故尚书孙丕扬。未至,而时乔已卒。箧余一敝裘,同列赙襚以殓。诏赠吏部尚书,谥端洁。
时乔受业永丰吕怀,最不喜王守仁之学,辟之甚力,尤恶罗汝芳。官通政时具疏斥之曰:“佛氏之学,初不溷于儒。乃汝芳假圣贤仁义心性之言,倡为见性成佛之教,谓吾学直捷,不假修为。于是以传注为支离,以经书为糟粕,以躬行实践为迂腐,以纲纪法度为桎梏。逾闲荡检,反道乱德,莫此为甚。望敕所司明禁,用彰风教。”诏从其言。
赞曰:古者冢宰统百官,均四海,即宰相之任也。后代政柄始分,至明中叶,旁挠者众矣。严清诸人,清公素履,秉正无亏,彼岂以进退得失动其心哉。孙丕扬创掣签法,虽不能辨材任官,要之无任心营私之弊,苟非其人,毋宁任法之为愈乎!盖与时宜之,未可援古义以相难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