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明史
- ▪ 本纪第一 太祖一
- ▪ 本纪第二 太祖二
- ▪ 本纪第三 太祖三
- ▪ 本纪第四 恭闵帝
- ▪ 本纪第五 成祖一
- ▪ 本纪第六 成祖二
- ▪ 本纪第七 成祖三
- ▪ 本纪第八 仁宗
- ▪ 本纪第九 宣宗
- ▪ 本纪第十 英宗前纪
- ▪ 本纪第十一 景帝
- ▪ 本纪第十二 英宗后纪
- ▪ 本纪第十三 宪宗一
- ▪ 本纪第十四 宪宗二
- ▪ 本纪第十五 孝宗
- ▪ 本纪第十六 武宗
- ▪ 本纪第十七 世宗一
- ▪ 本纪第十八 世宗二
- ▪ 本纪第十九 穆宗
- ▪ 本纪第二十 神宗一
- ▪ 本纪第二十一 神宗二
- ▪ ▪ 光宗
- ▪ 本纪第二十二 熹宗
- ▪ 本纪第二十三 庄烈帝一
- ▪ 本纪第二十四 庄烈帝二
- ▪ 志第一 天文一
- ▪ 志第二 天文二
- ▪ ▪ 填星
- ▪ ▪ 岁星
- ▪ ▪ 荧惑
- ▪ ▪ 太白
- ▪ ▪ 辰星
- ▪ 志第三 天文三
- ▪ 志第四 五行一(水)
- ▪ 志第五 五行二(火 木)
- ▪ 志第六 五行三(金 土)
- ▪ 志第七 历一
- ▪ 志第八 历二
- ▪ 志第九 历三
- ▪ 志第十 历四
- ▪ 志第十一 历五
- ▪ 志第十二 历六
- ▪ ▪ 木星
- ▪ ▪ 火星
- ▪ ▪ 土星
- ▪ ▪ 金星
- ▪ ▪ 水星
- ▪ ▪ 步四馀
- ▪ 志第十三 历七
- ▪ 志第十四 历八
- ▪ 志第十五 历九
- ▪ 志第十六 地理一
- ▪ 志第十七 地理二
- ▪ ▪ 山东山西
- ▪ 志第十八 地理三
- ▪ ▪ 河南陕西
- ▪ ▪ 宁夏左屯卫
- ▪ 志第十九 地理四
- ▪ ▪ 四川江西
- ▪ ▪ 守御礼州后千户所
- ▪ 志第二十 地理五
- ▪ ▪ 湖广浙江
- ▪ ▪ 上爱茶峒长官司
- ▪ 志第二十一 地理六
- ▪ ▪ 福建 广东 广西
- ▪ 志第二十二 地理七
- ▪ ▪ 云南 贵州
- ▪ ▪ 促瓦长官司
- ▪ 志第二十三 礼一(吉礼一)
- ▪ ▪ 分献陪祀
- ▪ ▪ 坛壝之制
- ▪ ▪ 神位祭器玉帛牲牢祝册之数
- ▪ ▪ 遣官祭祀
- ▪ ▪ 分献陪祀
- ▪ ▪ 玉帛牲牢
- ▪ ▪ 祝册
- ▪ ▪ 笾豆之实
- ▪ ▪ 祭祀杂议诸仪
- ▪ ▪ 祭祀日期
- ▪ ▪ 习仪
- ▪ ▪ 斋戒
- ▪ 志第二十四 礼二(吉礼二)
- ▪ ▪ 郊祀之制
- ▪ ▪ 大雩
- ▪ ▪ 郊祀配位
- ▪ ▪ 郊祀仪注
- ▪ ▪ 祈谷
- ▪ ▪ 大飨礼
- ▪ ▪ 令节拜天
- ▪ 志第二十五 礼三(吉礼三)
- ▪ ▪ 社稷
- ▪ ▪ 朝日夕月
- ▪ ▪ 先农
- ▪ ▪ 先蚕
- ▪ ▪ 高禖
- ▪ ▪ 祭告
- ▪ ▪ 祈报
- ▪ ▪ 神祇坛
- ▪ ▪ 星辰坛
- ▪ ▪ 灵星诸神
- ▪ ▪ 太岁月将风云雷雨之祀
- ▪ ▪ 岳镇海渎山川之祀
- ▪ ▪ 城隍
- ▪ 志第二十六 礼四(吉礼四)
- ▪ ▪ 京师九庙
- ▪ ▪ 圣师
- ▪ ▪ 旗纛
- ▪ ▪ 五祀
- ▪ ▪ 马神
- ▪ ▪ 南京神庙
- ▪ ▪ 功臣庙
- ▪ ▪ 三皇
- ▪ ▪ 历代帝王陵庙
- ▪ ▪ 至圣先师子孔庙祀
- ▪ ▪ 诸神祠
- ▪ ▪ 厉坛
- ▪ 志第二十七 礼五(吉礼五)
- ▪ ▪ 荐新
- ▪ ▪ 宗庙之制
- ▪ ▪ 禘佩
- ▪ ▪ 时享
- ▪ ▪ 加上谥号
- ▪ ▪ 庙讳
- ▪ 志第二十八 礼六(吉礼六)
- ▪ ▪ 功臣配飨
- ▪ ▪ 王国宗庙
- ▪ ▪ 奉先殿
- ▪ ▪ 奉慈殿
- ▪ ▪ 献皇帝庙
- ▪ ▪ 亲王从飨
- ▪ ▪ 群臣家庙
- ▪ 志第二十九 礼七(嘉礼一)
- ▪ ▪ 诸司朝觐仪
- ▪ ▪ 登极仪
- ▪ ▪ 大朝仪
- ▪ ▪ 常朝仪
- ▪ ▪ 皇太子亲王朝仪
- ▪ ▪ 诸王来朝仪
- ▪ ▪ 中宫受朝仪
- ▪ ▪ 朝贺东宫仪
- ▪ ▪ 大宴仪
- ▪ ▪ 上尊号徽号仪
- ▪ 志第三十 礼八(嘉礼二)
- ▪ ▪ 册皇后仪
- ▪ ▪ 册皇太子及皇太子妃仪
- ▪ ▪ 册亲王及王妃仪
- ▪ ▪ 皇帝加元服仪
- ▪ ▪ 皇太子皇子冠礼
- ▪ ▪ 品官冠礼
- ▪ ▪ 庶人冠礼
- ▪ 志第三十一 礼九(嘉礼三)
- ▪ ▪ 东宫出阁讲学仪
- ▪ ▪ 诸王读书仪
- ▪ ▪ 经筵
- ▪ ▪ 日讲
- ▪ ▪ 皇帝视学仪
- ▪ ▪ 天子纳后仪
- ▪ ▪ 皇太子纳妃仪
- ▪ ▪ 亲王婚礼
- ▪ ▪ 公主婚礼
- ▪ ▪ 品官婚礼
- ▪ ▪ 庶人婚礼
- ▪ 志第三十二 礼十(嘉礼四 宾礼)
- ▪ ▪ 遣使之蕃国仪
- ▪ ▪ 蕃国遣使进表仪
- ▪ ▪ 巡狩之制
- ▪ ▪ 东宫监国
- ▪ ▪ 皇太孙监国
- ▪ ▪ 颁诏仪
- ▪ ▪ 迎接诏赦仪
- ▪ ▪ 进书仪
- ▪ ▪ 进表笺仪
- ▪ ▪ 乡饮酒礼
- ▪ ▪ 蕃王朝贡礼
- ▪ ▪ 品官相见礼
- ▪ ▪ 庶人相见礼
- ▪ 志第三十三 礼十一(军礼)
- ▪ ▪ 亲征
- ▪ ▪ 遣将
- ▪ ▪ 禡祭
- ▪ ▪ 受降
- ▪ ▪ 奏凯献俘
- ▪ ▪ 论功行赏
- ▪ ▪ 大阅
- ▪ ▪ 大射
- ▪ ▪ 救日伐鼓
- ▪ 志第三十四 礼十二(凶礼一)
- ▪ ▪ 山陵
- ▪ ▪ 山陵
- ▪ 志第三十五 礼十三(凶礼二)
- ▪ ▪ 兴宗帝后陵寝
- ▪ ▪ 睿宗帝后陵寝
- ▪ ▪ 皇妃等丧葬
- ▪ ▪ 皇太子及妃丧葬
- ▪ ▪ 皇后陵寝
- ▪ ▪ 诸王及妃公主丧葬诸仪
- ▪ 志第三十六 礼十四(凶礼三)
- ▪ ▪ 中宫为父祖丧仪
- ▪ ▪ 遣使临吊仪
- ▪ ▪ 遣使册赠王公大臣仪
- ▪ ▪ 忌辰
- ▪ ▪ 乘舆受蕃国王讣奏仪
- ▪ ▪ 乘舆为王公大臣举哀仪
- ▪ ▪ 乘舆临王公大臣丧仪
- ▪ ▪ 谒祭陵庙
- ▪ ▪ 赐祭葬
- ▪ ▪ 丧葬之制
- ▪ ▪ 碑碣
- ▪ ▪ 赐谥
- ▪ ▪ 品官丧礼
- ▪ ▪ 士庶人丧礼
- ▪ ▪ 服纪
- ▪ 志第三十七 乐一
- ▪ 志第三十八 乐二
- ▪ ▪ 乐章一
- ▪ ▪ 九庙时祫乐章
- ▪ 志第三十九 乐三
- ▪ ▪ 乐章二
- ▪ ▪ 嘉靖间续定庆成宴乐章
- ▪ 志第四十 仪卫
- ▪ 志第四十一 舆服一
- ▪ 志第四十二 舆服二
- ▪ 志第四十三 舆服三
- ▪ 志第四十四 舆服四
- ▪ 志第四十五 选举一
- ▪ 志第四十六 选举二
- ▪ 志第四十七 选举三
- ▪ 志第四十八 职官一
- ▪ 志第四十九 职官二
- ▪ 志第五十 职官三
- ▪ 志第五十一 职官四
- ▪ 志第五十二 职官五
- ▪ 志第五十三 食货一
- ▪ ▪ 户口 田制屯田 庄田
- ▪ 志第五十四 食货二
- ▪ ▪ 赋役
- ▪ 志第五十五 食货三
- ▪ ▪ 漕运 仓库
- ▪ 志第五十六 食货四
- ▪ ▪ 盐法 茶法
- ▪ 志第五十七 食货五
- ▪ ▪ 钱钞 坑冶附铁冶铜场 商税 市舶 马市
- ▪ 志第五十八 食货六
- ▪ ▪ 上供采造 采造 柴炭 采木 珠池 织造 烧造 俸饷 会计
- ▪ 志第五十九 河渠一
- ▪ ▪ 黄河上
- ▪ 志第六十 河渠二
- ▪ ▪ 黄河下
- ▪ 志第六十一 河渠三
- ▪ ▪ 运河上
- ▪ 志第六十二 河渠四
- ▪ ▪ 运河下 海运
- ▪ 志第六十三 河渠五
- ▪ ▪ 淮河 泇河 卫河 漳河 沁河 滹沱河 桑乾河 胶莱河
- ▪ 志第六十四 河渠六
- ▪ ▪ 直省水利
- ▪ 志第六十五 兵一
- ▪ 志第六十六 兵二卫所 班军
- ▪ ▪ 土官
- ▪ ▪ 福建都司
- ▪ ▪ 福建行都司
- ▪ ▪ 江西都司
- ▪ ▪ 广东都司
- ▪ ▪ 后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直隶旧为北平都司,有北平三护卫,后俱为亲军。其不系北平旧卫者,俱永乐以后添设。
- ▪ ▪ 大宁都司
- ▪ ▪ 万全都司宣德五年,分直隶及山西等处卫所添设。
- ▪ ▪ 山西都司旧有太原三护卫,后革。蒲州千户所,改属直隶,广昌千户所,改属万全都司
- ▪ ▪ 山西行都司旧有蔚州卫,后改属万全都司
- ▪ ▪ 南京卫所亲军卫
- ▪ ▪ 五军都督府属 左军都督府本府所属卫,仍隶北京左府。
- ▪ ▪ 右军都督府本府所属卫,仍隶北京右府。
- ▪ ▪ 中军都督府本府所属卫,仍隶北京中府。
- ▪ ▪ 前军都督府本府所属卫,仍隶北京前府。
- ▪ ▪ 陕西都司
- ▪ ▪ 广西都司
- ▪ ▪ 中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直隶
- ▪ ▪ 中都留守司
- ▪ ▪ 河南都司
- ▪ ▪ 前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直隶
- ▪ ▪ 湖广都司
- ▪ ▪ 福建都司
- ▪ ▪ 福建行都司
- ▪ ▪ 江西都司
- ▪ ▪ 广东都司
- ▪ ▪ 后军都督府 在京
- ▪ ▪ 后军都督府本府所属卫,仍隶北京后府。
- ▪ ▪ 山西行都司
- ▪ ▪ 北平三护卫
- ▪ ▪ 贵州都司旧有层台、重安二千户所,俱革。旧有平伐长官司,后隶贵阳府。旧有平浪、九名九姓独山州二长官司,后隶都匀府。
- ▪ ▪ 土官
- ▪ ▪ 中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直隶
- ▪ ▪ 中都留守司
- ▪ ▪ 辽东都司
- ▪ ▪ 山东都司
- ▪ ▪ 右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云南都司
- ▪ ▪ 在外 北平都司
- ▪ ▪ 湖广行都司以湖广都司卫所改设
- ▪ ▪ 兴都留守司
- ▪ ▪ 贵州都司
- ▪ ▪ 四川都司
- ▪ ▪ 河南都司旧有洛阳中护卫,后并汝州卫。
- ▪ ▪ 前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直隶
- ▪ ▪ 湖广都司旧有武昌右千户所,革。
- ▪ ▪ 土官
- ▪ ▪ 广西都司
- ▪ ▪ 云南都司旧有鹤庆、通海二千户所,革
- ▪ ▪ 土官
- ▪ ▪ 山西三护卫
- ▪ ▪ 五军都督府所属卫所 左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浙江都司
- ▪ ▪ 辽东都司
- ▪ ▪ 山东都司旧有青州左护卫,后改天津右卫。旧有贵州护卫,革
- ▪ ▪ 右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直隶
- ▪ ▪ 陕西都司旧有阶州卫、沙州卫、灵山千户所,后俱革。
- ▪ ▪ 陕西行都司洪武十二年添设
- ▪ ▪ 四川都司旧有浦江关军民千户所,后革
- ▪ ▪ 土官
- ▪ ▪ 四川行都司旧无,后设。旧有建昌前卫,后革
- ▪ ▪ 都司一奴儿干都司 卫三百八十四
- ▪ ▪ 所二十四
- ▪ ▪ 站七
- ▪ ▪ 地面七
- ▪ ▪ 寨一
- ▪ ▪ 卫六
- ▪ ▪ 都指挥使司二
- ▪ ▪ 指挥使司一
- ▪ ▪ 宣尉使司三
- ▪ ▪ 招讨司六
- ▪ ▪ 万户府四
- ▪ ▪ 千户所十七
- ▪ ▪ 上十二卫
- ▪ ▪ 五军都督府所属卫所 左军都督府
- ▪ ▪ 在外 浙江都司
- ▪ 志第六十七 兵三
- ▪ ▪ 边防 海防江防 民壮 士兵 乡兵
- ▪ 志第六十八 兵四
- ▪ 志第六十九 刑法一
- ▪ 志第七十 刑法二
- ▪ 志第七十一 刑法三
- ▪ 志第七十二 艺文一
- ▪ 志第七十三 艺文二
- ▪ 志第七十四 艺文三
- ▪ 志第七十五 艺文四
- ▪ 表第一 诸王世表一
- ▪ 表第二 诸王世表二
- ▪ 表第三 诸王世表三
- ▪ 表第四 诸王世表四
- ▪ 表第五 诸王世表五
- ▪ 表第六 功臣世表一
- ▪ 表第七 功臣世表二
- ▪ 表第八 功臣世表三
- ▪ 表第九 外戚恩泽侯表
- ▪ 表第十 宰辅年表一
- ▪ 表第十一 宰辅年表二
- ▪ 表第十二 七卿年表一
- ▪ 表第十三 七卿年表二
- ▪ 列传第一 后妃
- ▪ ▪ 后妃一
- ▪ 列传第二 后妃二
- ▪ 列传第三
- ▪ ▪ 兴宗孝康皇帝孝康皇后 吕太后 睿宗献皇帝献皇后
- ▪ 列传第四 诸王
- ▪ ▪ 诸王一
- ▪ 列传第五 诸王二
- ▪ 列传第六 诸王三
- ▪ ▪ 太祖诸子三
- ▪ ▪ 兴宗诸子
- ▪ ▪ 惠帝诸子
- ▪ ▪ 成祖诸子
- ▪ 列传第七 诸王四
- ▪ ▪ 仁宗诸子
- ▪ ▪ 英宗诸子
- ▪ ▪ 景帝子
- ▪ ▪ 宪宗诸子
- ▪ ▪ 孝宗子
- ▪ 列传第八 诸王五
- ▪ ▪ 世宗诸子
- ▪ ▪ 穆宗诸子
- ▪ ▪ 神宗诸子
- ▪ ▪ 光宗诸子
- ▪ ▪ 熹宗诸子
- ▪ ▪ 庄烈帝诸子
- ▪ 列传第九
- ▪ ▪ 宪宗五女
- ▪ ▪ 孝宗三女
- ▪ ▪ 睿宗二女
- ▪ ▪ 光宗九女
- ▪ ▪ 庄烈帝六女
- ▪ ▪ 世宗五女
- ▪ ▪ 穆宗六女
- ▪ ▪ 神宗十女
- ▪ ▪ 成祖五女
- ▪ ▪ 仁宗七女
- ▪ ▪ 宣宗二女
- ▪ ▪ 英宗八女
- ▪ ▪ 景帝一女
- ▪ ▪ 公主
- ▪ 列传第十 郭子兴 韩林儿
- ▪ 列传第十一 陈友谅 张士诚 方国珍 明玉珍
- ▪ 列传第十二
- ▪ ▪ 扩廓帖木儿蔡子英 陈友定伯颜子中等 把匝剌瓦尔密
- ▪ 列传第十三 徐达 常遇春
- ▪ 列传第十四 李文忠 邓愈 汤和 沐英
- ▪ 列传第十五 李善长 汪广洋
- ▪ 列传第十六 刘基(子琏璟) 宋濂 叶琛 章溢(子存道)
- ▪ 列传第十七 冯胜(兄国用) 傅友德 廖永忠(赵庸) 杨璟 胡美
- ▪ 列传第十八
- ▪ 列传第十九
- ▪ 列传第二十
- ▪ 列传第二十一
- ▪ 列传第二十二
- ▪ 列传第二十三
- ▪ 列传第二十四
- ▪ 列传第二十五
- ▪ 列传第二十六
- ▪ 列传第二十七
- ▪ 列传第二十八
- ▪ 列传第二十九
- ▪ 列传第三十
- ▪ 列传第三十一
- ▪ 列传第三十二 盛庸 平安 何福 顾成
- ▪ 列传第三十三
- ▪ 列传第三十四
- ▪ 列传第三十五
- ▪ ▪ 解缙 黄淮 胡广 金幼孜 胡俨
- ▪ 列传第三十六
- ▪ ▪ 杨士奇 杨荣曾孙旦 杨溥马愉
- ▪ 列传第三十七
- ▪ ▪ 蹇义 夏原吉俞士吉 李文郁 邹师颜
- ▪ 列传第三十八
- ▪ ▪ 郁新 赵羾 金忠 李庆 师逵 古朴向宝 陈寿马京 许思温刘季{虎} 刘辰 杨砥 虞谦吕升 仰瞻 严本 汤宗
- ▪ 列传第三十九
- ▪ ▪ 茹瑺 严震直 张紞毛泰亨 王钝 郑赐 郭资 吕震 李至刚方宾 吴中 刘观
- ▪ 列传第四十
- ▪ 列传第四十一
- ▪ ▪ 宋礼蔺芳 陈瑄王瑜 周忱
- ▪ 列传第四十二
- ▪ ▪ 张辅高士文 徐政 黄福 刘俊吕毅 刘昱 陈洽侯保 冯贵伍云 陈忠李任等 李彬 柳升崔聚 史安 陈镛 李宗昉 潘禋梁铭 王通陶季容 陈汀
- ▪ 列传第四十三
- ▪ ▪ 宋晟 薛禄郭义 金玉 刘荣 硃荣 费瓛 谭广 陈怀马亮蒋贵孙琬 任礼 赵安 赵辅 刘聚
- ▪ 列传第四十四
- ▪ 列传第四十五
- ▪ 列传第四十六
- ▪ 列传第四十七
- ▪ 列传第四十八
- ▪ 列传第四十九
- ▪ 列传第五十
- ▪ ▪ 尹昌隆 耿通陈谔 戴纶林长懋 陈祚郭循 刘球子钺釪陈鉴何观 钟同孟 杨集 章纶子玄应 廖庄 倪敬盛灊等 杨瑄子源 盛颙等
- ▪ 列传第五十一
- ▪ ▪ 李时勉 陈敬宗 刘铉萨琦 邢让李绍林瀚子庭昂 庭机孙燫 烃 谢鐸 鲁鐸赵永
- ▪ 列传第五十二
- ▪ ▪ 邹缉郑维桓 柯暹 弋谦黄骥 黄泽孔友谅 范济 聊让郭佑 胡仲伦 华敏 贾斌 左鼎练纲 曹凯许仕达 刘炜尚褫 单宇姚显 杨浩 张昭贺炀
- ▪ 列传第五十三
- ▪ ▪ 陶成子鲁 陈敏 丁瑄 王得仁子一夔 叶祯 伍骥 毛吉林锦 郭绪 姜昂子龙
- ▪ 列传第五十四
- ▪ ▪ 韩观 山云 萧授吴亮 方瑛陈友 李震王信都胜 郭鋐 彭伦 欧磐 张祐
- ▪ 列传第五十五
- ▪ ▪ 曹鼐 张益 邝埜 王佐丁铉等 孙祥谢泽 袁彬哈铭袁敏
- ▪ 列传第五十六
- ▪ 列传第五十七
- ▪ ▪ 高谷 胡濙 王直
- ▪ 列传第五十八
- ▪ ▪ 于谦子冕 吴宁 王伟
- ▪ 列传第五十九
- ▪ ▪ 王骥孙瑾 徐有贞 杨善李实 赵荣 霍瑄 沈固 王越
- ▪ 列传第六十
- ▪ ▪ 罗亨信 侯璡 杨宁 王来 孙原贞孙需 张宪 硃鉴 杨信民张骥竺渊耿定 王晟 邓颙 马谨 程信 白圭子钺 张瓚谢士元孔镛李时敏 邓廷瓚 王轼 刘丙
- ▪ 列传第六十一
- ▪ ▪ 杨洪子俊 从子能 信 石亨从子彪 从孙后 郭登 硃谦子永 孙晖等孙镗赵胜 范广
- ▪ 列传第六十二
- ▪ ▪ 史昭刘昭 李达 巫凯曹义 施聚 许贵子宁 周贤子玉欧信 王玺 鲁鉴子麟 孙经 刘宁周玺 庄鉴 彭清 姜汉子奭孙应熊 安国 杭雄
- ▪ 列传第六十三
- ▪ ▪ 卫青子颖 董兴 何洪刘雄 刘玉 仇钺 神英子周 曹雄子谦 冯祯 张俊李鋐 杨锐崔文
- ▪ 列传第六十四
- ▪ ▪ 李贤 吕原子常 岳正 彭时 商辂 刘定之
- ▪ 列传第六十五
- ▪ ▪ 王翱 年富 王竑 李秉 姚夔 王复 林聪 叶盛
- ▪ 列传第六十六
- ▪ ▪ 项忠 韩雍 余子俊阮勤 硃英 秦纮
- ▪ 列传第六十七
- ▪ ▪ 罗伦涂棐 章懋从子拯 黄仲昭 庄昶邹智 舒芬崔桐 马汝骥
- ▪ 列传第六十八
- ▪ 列传第六十九
- ▪ ▪ 徐溥 邱濬 刘健 谢迁 李东阳 王鏊 刘忠
- ▪ 列传第七十
- ▪ ▪ 王恕子承裕 马文升 刘大夏
- ▪ 列传第七十一
- ▪ ▪ 何乔新 彭韶 周经 耿裕 倪岳 闵珪 戴珊
- ▪ 列传第七十二
- ▪ ▪ 周洪谟 杨守陈弟守阯 子茂元 茂仁 张元祯陈音 傅瀚张昇 吴宽 傅珪 刘春 吴俨 顾清 刘瑞
- ▪ 列传第七十三
- ▪ ▪ 李敏叶淇 贾俊刘璋 黄绂 张悦张蓥 钟 曾鉴 梁璟王诏 徐恪李介子昆 黄珂 王鸿儒 丛兰 吴世忠
- ▪ 列传第七十四
- ▪ ▪ 韩文顾佐 陈仁 张敷华 杨守随弟守隅 许进子诰 赞论雍泰张津 陈寿 樊莹 熊绣 潘蕃 胡富 张泰 吴文度 张鼐冒政 王璟 李钦
- ▪ 列传第七十五
- ▪ ▪ 何鉴 马中锡 陆完 洪钟陈镐 蒋昇 陈金 俞谏 周南孙禄马昊
- ▪ 列传第七十六
- ▪ 列传第七十七
- ▪ ▪ 李文祥 孙磐徐珪 胡爟周时从 王雄 罗侨 叶钊刘天麒戴冠 黄巩 陆震 夏良胜万潮等 何遵刘校等
- ▪ 列传第七十八
- ▪ ▪ 杨廷和 梁储 蒋冕 毛纪 石珤 兄玠
- ▪ 列传第七十九
- ▪ 列传第八十
- ▪ 列传第八十一
- ▪ 列传第八十二
- ▪ 列传第八十三 王守仁(冀元亨)
- ▪ 列传第八十四 张璁(胡鐸) 桂萼 方献夫 夏言
- ▪ 列传第八十五
- ▪ 列传第八十六
- ▪ 列传第八十七
- ▪ 列传第八十八
- ▪ 列传第八十九
- ▪ 列传第九十
- ▪ 列传第九十一
- ▪ 列传第九十二
- ▪ 列传第九十三
- ▪ 列传第九十四
- ▪ 列传第九十五
- ▪ 列传第九十六
- ▪ 列传第九十七
- ▪ 列传第九十八
- ▪ 列传第九十九
- ▪ 列传第一百
- ▪ 列传第一百一
- ▪ 列传第一百二
- ▪ 列传第一百三
- ▪ 列传第一百四
- ▪ 列传第一百五
- ▪ 列传第一百六
- ▪ 列传第一百七
- ▪ 列传第一百八
- ▪ 列传第一百九
- ▪ 列传第一百十
- ▪ 列传第一百十一
- ▪ 列传第一百十二
- ▪ 列传第一百十三
- ▪ 列传第一百十四 海瑞(何以尚) 丘橓 吕坤 郭正域
- ▪ 列传第一百十五
- ▪ 列传第一百十六
- ▪ 列传第一百十七
- ▪ 列传第一百十八
- ▪ 列传第一百十九
- ▪ 列传第一百二十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一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二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三
- ▪ 列传第一百二十四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五
- ▪ 列传一百二十六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七
- ▪ 列传第一百二十八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九
- ▪ 列传第一百三十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一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二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三
- ▪ 列传第一百三十四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五
- ▪ 列传第一百三十六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七
- ▪ 列传第一百三十八 孙承宗(子鉁等)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九
- ▪ 列传第一百四十 杨嗣昌 吴甡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一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二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三
- ▪ 列传第一百四十四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五
- ▪ 列传第一百四十六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七
- ▪ 列传第一百四十八
- ▪ 列传一百四十九
- ▪ 列传第一百五十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一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二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三
- ▪ 列传第一百五十四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五
- ▪ 列传第一百五十六 曹文诏(弟文耀) 周遇吉 黄得功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七
- ▪ 列传第一百五十八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九
- ▪ 列传第一百六十
- ▪ 列传第一百六十一
- ▪ 列传第一百六十二
- ▪ 列传第一百六十三
- ▪ 列传第一百六十四
- ▪ 列传第一百六十五
- ▪ 列传第一百六十六
- ▪ 列传第一百六十七
- ▪ 列传第一百六十八 何腾蛟(章旷 傅作霖) 瞿式耜(汪皞等)
- ▪ 列传第一百六十九 循吏
- ▪ 列传第一百七十 儒林一
- ▪ 列传第一百七十一 儒林二
- ▪ 列传第一百七十二 儒林三
- ▪ ▪ 孔希学孔彦绳 颜希惠 曾质粹 孔闻礼 孟希文 仲于陛 周冕 程接道 程克仁 张文运 邵继祖 硃梴 硃墅
- ▪ 列传第一百七十三 文苑一
- ▪ 列传第一百七十四 文苑二
- ▪ 列传第一百七十五 文苑三
- ▪ 列传第一百七十六 文苑四
- ▪ 列传第一百七十七 忠义一
- ▪ 列传第一百七十八 忠义二
- ▪ 列传第一百七十九 忠义三
- ▪ 列传第一百八十 忠义四
- ▪ 列传第一百八十一 忠义五
- ▪ 列传第一百八十二 忠义六
- ▪ 列传第一百八十三 忠义七
- ▪ 列传第一百八十四 孝义
- ▪ ▪ 孝义一
- ▪ 列传第一百八十五 孝义二
- ▪ 列传第一百八十六 隐逸
- ▪ ▪ 张介福 倪瓚 徐舫 杨恒 陈洄 杨引 吴海 刘闵 杨黼 孙一元沈周 陈继儒
- ▪ 列传第一百八十七 方伎
- ▪ 列传第一百八十八 外戚
- ▪ 列传第一百八十九 列女一
- ▪ 列传第一百九十 列女二
- ▪ 列传第一百九十一 列女三
- ▪ 列传第一百九十二 宦官一
- ▪ ▪ 郑和侯显 金英兴安 范弘等 王振 曹吉祥刘永诚 怀恩覃吉 汪直 梁芳钱能等 何鼎邓原等 李广 蒋琮 刘瑾 张永谷大用魏彬等
- ▪ 列传第一百九十三 宦官二
- ▪ ▪ 李芳 冯保 张鲸 陈增陈奉 高淮 梁永杨荣 陈矩 王安魏忠贤 王体乾李永贞等 崔文升 张彝宪 高起潜 王承恩 方正化
- ▪ 列传第一百九十四 阉党
- ▪ ▪ 焦芳 刘宇 曹元 张彩韩福等 顾秉谦 魏广微等 崔呈秀吴淳夫等 刘志选梁梦环等 曹钦程石三畏等 王绍徽周应秋霍维华徐大化等 阎鸣泰 贾继春田尔耕 许显纯
- ▪ 列传第一百九十五 佞幸
- ▪ ▪ 纪纲 门达逮杲 李孜省 继晓 江彬许泰 钱宁 陆炳 邵元节 陶仲文 顾可学盛端明等
- ▪ 列传第一百九十六 奸臣
- ▪ ▪ 胡惟庸陈宁 陈瑛马麟等 严嵩赵文华等 周延儒 温体仁马士英阮大铖
- ▪ 列传第一百九十七 流贼
- ▪ ▪ 李自成 张献忠
- ▪ 列传第一百九十八 土司
- ▪ ▪ 湖广土司
- ▪ ▪ 施州施南宣抚司 散毛宣抚司 忠建宣抚司 容美宣抚司 永顺军民宣慰使司 保靖州军民宣慰使司
- ▪ 列传第一百九十九 四川土司
- ▪ ▪ 四川土司一
- ▪ 列传第二百 四川土司二
- ▪ ▪ 播州宣慰司 永宁宣抚司 酉阳宣抚司 石砫宣抚司
- ▪ 列传第二百一 云南土司
- ▪ ▪ 云南土司一
- ▪ 列传第二百二 云南土司二
- ▪ ▪ 姚安 鹤庆 武定 寻甸 丽江 元江 永昌 新化 威远 北胜 湾甸镇康 大侯 澜沧卫 麓川
- ▪ 列传第二百三 云南土司三
- ▪ 列传第二百四 贵州土司
- ▪ ▪ 贵阳 思南思州附 镇远 铜仁 黎平 安顺 都匀 平越 石阡新添金筑安抚司附
- ▪ 列传第二百五 广西土司
- ▪ ▪ 广西土司一 桂林 柳州 庆远 平乐 梧州 浔州 南宁
- ▪ 列传第二百六 广西土司二
- ▪ ▪ 太平 思明 思恩 镇安 田州 恩城 上隆 都康
- ▪ 列传第二百七 广西土司三
- ▪ ▪ 泗城 利州 龙州 归顺 向武 奉议 江州 思陵广东琼州府附
- ▪ 列传第二百八 外国一
- ▪ ▪ 朝鲜
- ▪ 列传第二百九 外国二
- ▪ ▪ 安南
- ▪ 列传第二百十 外国三
- ▪ ▪ 日本
- ▪ 列传第二百十一 外国四
- ▪ ▪ 琉球 吕宋 合猫里 美洛居 沙瑶呐哔啴 鸡笼 婆罗 麻叶甕 古麻刺朗 冯嘉施兰 文郎马神
- ▪ 列传第二百十二 外国五
- ▪ ▪ 占城宾童龙 真腊 暹罗 爪哇阇婆 苏吉丹 碟里 日罗夏治三佛齐
- ▪ 列传第二百十三 外国六
- ▪ ▪ 浡泥 满剌加 苏门答剌 须文达那 苏禄 西洋琐里 琐里 览邦淡巴 百花 彭亨 那孤儿 黎伐 南渤利 阿鲁 柔佛 丁机宜 巴喇西 佛郎机 和兰
- ▪ 列传第二百十四 外国七
- ▪ 列传第二百十五 外国八鞑靼
- ▪ 列传第二百十六 外国九瓦剌 朵颜(福余 泰宁)
- ▪ 列传第二百十七 西域一
- ▪ ▪ 哈密卫 柳城 火州 土鲁番
- ▪ 列传第二百十八 西域二 西番诸卫(西宁河州洮州岷州等番族诸卫)
- ▪ ▪ 安定卫 阿端卫 曲先卫 赤斤蒙古卫 沙州卫 罕东卫 罕东左卫 哈梅里
- ▪ 列传第二百十九 西域三
- ▪ 列传第二百二十 西域四
- ▪ 附录:张廷玉上明史表
马世奇 吴麟征 周凤翔 刘理顺 汪伟 吴甘来 王章 陈良谟 陈纯德 申佳允 成德 许直 金铉
马世奇,字君常,无锡人。祖濂,进士,桂林知府。世奇幼颖异,嗜学有文名。登崇祯四年进士,改庶吉士,授编修。十一年,帝遣词臣分谕诸籓。世奇使山东、湖广、江西诸王府,所至却馈遗。还,进左谕德。父忧归。
久之还朝,进左庶子。帝数召廷臣问御寇策。世奇言:“闯、献二贼,除献易,除闯难。人心畏献而附闯,非附闯也,苦兵也。今欲收人心,惟敕督抚镇将严束部伍,使兵不虐民,民不苦兵,则乱可弭。”帝善其言,为下诏申饬。时寇警日亟,每召对,诸大臣无能画一策。世奇归邸,辄太息泣下,曰:“事不可为矣。”十七年三月,城陷。世奇方早食,投箸起,问帝安在、东宫二王安在,或言帝已出城,或言崩,或又言东宫二王被执。世奇曰:“嗟乎,吾不死安之!”其仆曰:“如太夫人何?”世奇曰:“正恐辱太夫人耳。”将自经,二妾硃、李盛饰前。世奇讶曰:“若以我死,将辞我去耶?”对曰:“闻主人尽节,我二人来从死耳。”世奇曰:“有是哉!”二妾并自经,世奇端坐,引帛自力缢乃死。先是,兵部主事成德将死,贻书世奇,以慷慨从容二义质焉。世奇曰:“勉哉元升。吾人见危授命,吾不为其难,谁为其难者!与君携手黄泉,预订斯盟,无忘息壤矣。”世奇修颐广颡,扬眉大耳,砥名行,居馆阁有声,好推奖后进。为人廉,父死,苏州推官倪长圩以赎锾三千助丧。世奇辞曰:“苏饥,留此可用振。”座主周延儒再相,世奇同郡远嫌,除服不赴都。及还朝,延儒已赐死,亲昵者率避去,世奇经纪其丧。其好义如此。赠礼部右侍郎,谥文忠。本朝赐谥文肃。
吴麟征,字圣生,海盐人。天启二年进士。除建昌府推官,擒豪猾,捕剧盗,治声日闻。父忧归。补兴化府,廉公有威,僚属莫敢以私进。
崇祯五年,擢吏科给事中,请罢内遣,言:“古用内臣以致乱,今用内臣以求治。君之于臣,犹父之于子,未有信仆从,舍其子,求家之理者。”又言:“安民之本在守令。郡守廉,县令不敢贪;郡守慈,县令不敢虐;郡守精明,县令不敢丛脞。宜仿宣宗用况钟故事,精择而礼遣之,重以玺书,假便宜久任。民生疾苦,吏治臧否,使得自达天子。”时不能行。麟征在谏垣,直声甚著。寻上疏乞假葬父。既去,贻言路公揭,谓:“自言官积轻,庙堂之上往往反其言而用之。奸人窥见此旨,明告君父,目为朋党,自称孤立,下背公论,上窃主权。诸君子宜尽化沾沾之意,毋落其彀中,使清流之祸再见明时。”居久之,还朝。劾吏部尚书田唯嘉赃污,唯嘉罢去。再迁刑科给事中,丁继母忧。服阕,起吏科都给事中,时货赂公行,铨曹资格尽废。麟征上言:“限年平配,固铨政之弊,然舍此无以待中才。今迁转如流,不循资格,巧者速化,拙者积薪,开奔竞之门,无益军国之计。”帝深然之。
十七年春,推太常少卿。未几,贼薄京师。麟征奉命守西直门。门当贼冲,贼诈为勤王兵求入。中官欲纳之,麟征不可,以土石坚塞其门,募死士缒城袭击之,多所斩获。贼攻益急,麟徵趋入朝,欲见帝白事。至午门,魏藻德引麟征手曰:“国家如天之福,必无他虞。旦夕兵饷集,公何遽为?”引之出,遂还西直门。明日城陷,欲还邸,已为贼所据。乃入道旁祠,作书诀家人曰:“祖宗二百七十余年宗社,一旦至此,虽上有亢龙之悔,下有鱼烂之殃,而身居谏垣,无所匡救,法当褫服。殓用角巾青衫,覆以单衾,以志吾哀。”解带自经。家人救之苏,环泣请曰:“待祝孝廉至,一诀可乎?”许之。祝孝廉名渊,尝救刘宗周下狱,与麟征善者也。明日,渊至。麟征慷慨曰:“忆登第时梦隐士刘宗周吟文信国《零丁洋诗》,今山河碎矣,不死何为!”酌酒与渊别,遂自经,渊为视含殓而去。赠兵部右侍郎,谥忠节。本朝赐谥贞肃。
方贼之陷山西也,蓟辽总督王永吉请撤宁远吴三桂兵守关门,选士卒西行遏寇,即京师警,旦夕可援。天子下其议,麟征深然之。辅臣陈演、魏藻德不可,谓:“无故弃地二百里,臣不敢任其咎。”引汉弃凉州为证。麟征复为议数百言,六科不署名,独疏昌言,弗省。及烽烟彻大内,帝始悔不用麟征言,旨下永吉,永吉驰出关,徙宁远五十万众,日行数十里,十六日入关,二十日抵丰润,而京师已陷矣。城破,八门齐启,惟西直门坚塞不能通。至五月七日,集民夫发掘乃开。
周凤翔,字仪伯,浙江山阴人。崇祯元年进士。改庶吉士,授编修。迁南京国子司业。灵璧侯奴辱诸生,凤翔执付法司。历中允、谕德,为东宫讲官。尝召对平台,陈灭寇策,言论慷慨,帝为悚听。军需急,议税间架钱。凤翔曰:“事至此,急宜收人心,尚可括民财摇国势耶!”亡何,京师陷,庄烈帝殉社稷,有讹传驾南幸者。凤翔不知帝所在,趋入朝。见魏藻德、陈演、侯恂、宋企郊等群入,而贼李自成据御坐受朝贺。凤翔至殿前大哭,急从左掖门趋出,贼亦不问。归至邸,作书辞二亲,题诗壁间自经。诗曰:“碧血九原依圣主,白头二老哭忠魂。”天下悲之,去帝崩才两日也。后赠礼部右侍郎,谥文节。本朝赐谥文忠。
刘理顺,字复礼,杞县人。万历中举于乡。十赴会试,至崇祯七年始中式。及廷对,帝亲擢第一,还宫喜曰:“朕今日得一耆硕矣。”拜修撰。益勤学,非其人不与交。
十二年春,畿辅告警,疏陈作士气、矜穷民、简良吏、定师期、信赏罚、招胁从六事。历南京司业、左中允、右谕德,入侍经筵兼东宫讲官。杨嗣昌夺情入阁,理顺昌言于朝,嗣昌夺其讲官。开封垂陷,理顺建议河北设重臣,练敢死士为后图,疏格不行。嗣昌、薛国观、周延儒迭用事,理顺一无所附丽。出温体仁门,言论不少徇。
贼犯京师急,守卒缺饷,阴雨饥冻。理顺诣朝房语诸执政,急请帑,众唯唯。理顺太息归,捐家赀犒守城卒。僚友问进止,正色曰:“存亡视国,尚须商酌耶!”城破,妻万、妾李请先死。既绝,理顺大书曰:“成仁取义,孔、孟所传。文信践之,吾何不然!”书毕投缳,年六十三。仆四人皆从死。群盗多中州人,入唁曰:“此吾乡杞县刘状元也,居乡厚德,何遽死?”罗拜号泣而去。后赠詹事,谥文正。本朝赐谥文烈。
汪伟,字叔度,休宁人,寄籍上元。崇祯元年进士。十一年,由慈溪知县行取。帝以国家多故,朝臣词苑起家,儒缓不习吏事,无以理纷御变,改旧例,择知推治行卓绝者入翰林。伟擢检讨,给假归。还朝,充东宫讲官。
十六年,贼陷承天、荆、襄。伟以留都根本之地,上《江防绸缪疏》,言:“金陵城周围百二十里,虽十万众不能守。议者谓无守城法,有防江法。贼自北来,淮安为要;自上游来,九江为要;御淮所以御江,守九江所以守金陵也。淮有史可法,屹然保障;九江一郡,宜设重臣镇之。自是而上之至于武昌,下之至于太平、采石、浦口,命南京兵部大臣建牙分阃,以接声援,而金陵之门户固矣。南京兵部有重兵而无用,操江欲用兵而无人,宜使缓急相应。而府尹、府丞之官,重其权,久其任,联百万士民心,以分兵部操江之责。”帝嘉纳之,乃设九江总督。又言:“兵额既亏,宜以卫所官舍余丁补伍操练,修治兵船,以资防御。额饷不足,暂借盐课、漕米给之。”所条奏皆切时务。
明年三月,贼兵东犯。伟语阁臣:“事急矣,亟遣大僚守畿郡。都中城守,文自内阁,武自公侯伯以下,各率子弟画地守。庶民统以绅士,家自为守。而京军分番巡徼,以待勤王之师。”魏藻德笑曰:“大僚守畿辅,谁肯者?”伟曰:“此何等时,犹较尊卑、计安危耶?请以一剧郡见委。”藻德哂其早计。未几,真定游击谢加福杀巡抚徐标迎贼。伟泣曰:“事至此乎!”作书寄友人曰:“贼据真定,奸人满都城,外郡上供丝粟不至,诸臣无一可支危亡者,如圣主何!平时误国之人,终日言门户而不顾朝廷,今当何处伸狂喙耶!”贼薄都城,守兵乏饷,不得食,伟市饼饵以馈。已而城陷,伟归寓,语继室耿善抚幼子。耿泣曰:“我独不能从公死乎!”因以幼子属其弟,衣新衣,上下缝,引刀自刭不殊,复投缳遂绝,时年二十三。伟欣然曰:“是成吾志。”移其尸于堂,贻子观书,勉以忠孝,乃自经。赠少詹事,谥文烈。本朝赐谥文毅。
吴甘来,字和受,江西新昌人。父之才,西安府同知。甘来与兄泰来同举乡试。崇祯改元,甘来成进士,授中书舍人。后三年,泰来亦成进士,授南京太常博士。
五年,甘来擢刑科给事中。七年,西北大旱,秦、晋人相食,疏请发粟以振,而言:“山西总兵张应昌等半杀难民以冒功,中州诸郡畏曹变蛟兵甚于贼。陛下生之而不能,武臣杀之而不顾,臣实痛之。”又言:“赏罚者,将将大机权也。陛下加意边陲,赏无延格。乃红夷献俘,黔、蜀争功,昌黎死守,功犹待勘,急则用其死绥,缓则束以文法。且封疆之罚,武与文二,内与外二,士卒与将帅二。受命建牙,或逮或逐,以封疆罪罪之;而跋扈将帅,罪状已暴,止于戴罪。偏裨不能令士卒,将帅不能令偏裨,督抚不能令将帅,将听贼自来自去,谁为陛下翦凶逆者?”忧归。服阕,起吏科,进兵科右给事中,乞假归。
十五年,起历户科都给事中。中外多故,荆、襄数郡,贼未至而抚道诸臣率称护籓以去。甘来曰:“若尔,则是弃地方而逃也。城社人民,谁与守者?”乃上疏曰:“天子众建亲亲,将使屏籓帝室,故曰‘宗子维城’。乃烽火才传,一朝委去以为民望,而诸臣犹哓哓以拥卫自功,掩其失地之罪。是维城为可留可去之人,名都为可守可弃之土,抚道为可有可无之官。功罪不明,赏罚不著,莫此为甚!”疏入,帝大嘉叹。一日,帝诘户部尚书倪元璐饷额,甘来曰:“臣科与户曹表里,饷可按籍稽。臣所虑者,兵闻贼而逃,民见贼而喜,恐非无饷之患,而无民之患。宜急轻赋税,收人心。”帝颔之。
甘来遘疾,连请告。会帝命编修陈名夏掌户科,甘来喜得代。不数日,贼薄都城。时泰来官礼部员外郎矣,甘来属兄归事母,而自誓必死。明日,城陷,有言驾南幸者,甘来曰:“主上明决,必不轻出。”乃疾走皇城,不得入。返检几上疏草曰:“当贼寇纵横,徒持议论,无益豪末。”尽取焚之,毋钓后世名,遂投缳死。赠太常卿,谥忠节。本朝赐谥庄介。
王章,字汉臣,武进人。崇祯元年进士。授诸暨知县。少孤,母训之严。及为令,祖帐归少暮,母诃跪予杖,曰:“朝廷以百里授酒人乎!”章伏地不敢仰视。亲友为力解,乃已。治诸暨有声。甫半岁,以才调鄞县。诸暨民与鄞民争挽章,至相哗。治鄞益有声,数注上考。
十一年,行取入都。时有考选翰林之命,行取者争奔竞,给事中陈启新论之。帝怒,命吏部上访册,罪廷臣滥徇者。尚书姜逢元、王业浩,给事中傅元初,御史禹好善等六人闲住;给事中孙晋、御史李右谠等三人降调;给事中刘含辉、御史刘兴秀等十一人贬二秩视事。吏部尚书田维嘉等乃请先推部曹,凡推二十二人,章与焉,授工部主事。章及任浚、涂必泓、李嗣京欲疏辨,惮为首获罪。李士淳者耄矣,四人不告而首其名,士淳知之,惧且怒,与章等大诟。而帝知维嘉有私,诏许与考。又以为首者必良士也,擢士淳编修,章等皆御史。章上疏请罢内操,宽江南逋赋。
明年出按甘肃,持风纪,饬边防。西部寇庄浪,巡抚急征兵。章曰:“贫寇索食耳。”策马入其帐,众罗拜乞降,乃稍给之食。两河旱,章檄城隍神:“御史受钱或戕害人,神殛御史,毋虐民。神血食兹土,不能请上帝苏一方,当奏天子易尔位。”檄焚,雨大注。边卒贷武弁金,偿以贼首,武弁以冒功,坐是数召边衅。章著令,非大举毋得以零级冒功。劾罢巡抚刘镐贪惰。又所部十道监司,劾罢其四。母忧归。服阕,还朝,巡视京营,按籍额军十一万有奇。喜曰:“兵至十万,犹可为也。”及阅视,半死者,余冒伍,惫甚,矢折刀缺,闻砲声掩耳,马未驰辄堕。而司农缺饷,半岁不发。章屡疏请帑,不报。
逾月,贼陷真定,京师大震。襄城伯李国祯发营卒五万营城外,章与给事中光时亨守阜成门。城内外堞凡十五万四千有奇,三堞一卒。三月初登陴,阅十日始一还邸,栉沐易新衣冠。家人大骇,章不应。贼傅城下,章手发二砲,贼少却。顷之,各门砲声绝。时亨摄章走,章厉声曰:“事至此,犹惜死耶!”时亨曰:“死此与士卒何别?入朝访上所在,不获则死,死未晚也。”章从之,与时亨并马行。俄贼突至,呼下马。时亨仓皇下马跪,章持鞭不顾,叱曰:“吾视军御史也,谁敢犯!”贼刺章股,堕。章骂曰:“逆贼!勤王兵且至。我死,尔灭不旋踵矣。”贼怒,攒槊刺杀章而去。抵暮,家人觅尸,犹一手据地坐,张口怒目,勃勃如叱贼状。妻姜在籍,闻之,一恸而绝。赠大理寺卿,谥忠烈。本朝赐谥节愍。次子之栻仕闽为职方主事,亦死难。
陈良谟,字士亮,鄞人。崇祯四年进士,授大理推官。初名天工。庄烈帝虔事上帝,诏群臣名“天”者悉改之,乃改良谟。在职六年,两注上考。行取陛见,擢御史。
十二年,出按四川。期满当代,再留任。时流寇大入蜀,诏良谟专护蜀王,巡抚邵捷春专办贼。良谟饬守具,坚壁清野。贼犯成都,遣将据要害为掎角。一再战,贼溃奔。帝闻贼扰蜀,下诏责良谟,已闻其善守御,乃优旨赐银币。及还朝,贼势益迫,所规画率不行,而京师陷矣。
良谟尝梦拜文文山于堂下,文山揖之上:“公与予先后一揆,何下拜为?”觉而异之。及是城陷,良谟方移疾卧邸中,一恸几绝,自是水浆不入口。或劝良谟无死,不答。谓邑子李天葆曰:“吾为国死,义不顾家。惟是母老,先君莫葬,继嗣未定,须一言耳。”因赋诗付天葆。未几,闻帝崩煤山,大恸曰:“主上不冕服,臣子敢具冠带乎!吾巾亵,安所得明巾。”天葆以巾进。良谟著巾,蓝便服,起入户。妾时氏随之,遂与妾俱自缢死。时氏,京师人,年十八。良谟逾五十无子,以礼纳之,侍良谟百三日耳。良谟既卒,其族人以其兄之子久枢为之后。未几,久枢亦卒,良谟竟无后。赠太仆卿,谥恭愍。本朝赐谥恭洁。
陈纯德,字静生,零陵人。为诸生,以学行称。尝夜泊洞庭,为盗窘,跃出堕水,再跃入洲渚。比晓,坐芦苇中,去泊舟数十丈。
崇祯十三年成进士,年已六十矣。庄烈帝召诸进士,咨以时事。纯德奏称旨,立擢御史,巡按山西。七月,部内严霜,民冻馁。纯德上疏请恤,因陈抽练之弊,言:“兵抽则人失故居,无父母妻子之依,田园丘垅之恋,思归则逃,逢敌则溃。抽余者即以饷薄而安于无用,抽去者又以远调而不乐为用。伍虚而饷仍在,不归主帅,则归偏裨,乐其逃而利其饷,凡藉以营求迁秩,皆是物也。精神不以束伍,而以侵饷;厚饷不以养士,而以求官。伍虚则无人,安望其练;饷糜则愈缺,安望其充。此今日行间大弊也。”帝不能用。
还朝,督畿辅学政。将出按部,都城陷。贼下令百官以某日入见,众摄纯德入,还邸恸哭,遂自经。京山人秦嘉系买地葬之永定门外,立石表墓焉。赠太仆卿,谥恭节。
申佳允,字孔嘉。永年人。崇祯四年进士。授仪封知县。县故多盗,佳允严保甲法,盗无所容。霪雨河决,舣舟怒涛中,塞其口。捕大猾置之法。以才调杞县。八年,贼扫地王率万人来攻,城土垣多圮。佳允募死士击走贼,因甓其城。唐王聿键勤王,将抵开封。诸大吏惴恐,集议曰:“留之,不听。行,守土者且得罪。”佳允曰:“惟周王可留之。”众称善,用其计。
治行卓异,擢吏部文选主事,上备边五策。进考功员外郎,佐京察。大学士薛国观倾少詹事文安之。安之,佳允座主也,事连佳允,左迁南京国子博士。
久之,迁大理评事,进太仆丞,阅马近畿。闻李自成破居庸,叹曰:“京师不守矣!君父有难,焉逃死?”驰入都,遍谒大臣为画战守策,皆不省。贻子涵光书曰:“行己曰义,顺数曰命;义不可背也,命不可违也。天下事莫不坏于贪生而畏死。死于疾,死于利,死于刑戮,于房帏,于斗战,均死也,死数者不死君父,盖亦不善用死矣。今日之事,君父之事,死义也,犹命也,我则行之。”京师陷,冠带辞母,策马至王恭厂,从者请易服以避贼。佳允曰:“吾起微贱,食禄十三年。国事至此,敢爱死乎!”两仆环守不去,绐之曰:“吾不死也,我将择善地焉。”下马,旁见灌畦巨井,急跃入。仆号呼,欲出之。佳允亦呼曰:“告太安人,有子作忠臣,勿过伤也。”遂死,年四十二,赠太仆少卿,谥节愍。本朝赐谥端愍。
成德,字元升,霍州人,依舅氏占籍怀柔。崇祯四年进士。除滋阳知县。性刚介,清操绝俗,疾恶若仇。文震孟入都,德郊迎,执弟子礼,语刺温体仁,体仁闻而恨之。兗州知府增饷额,德固争,又尝捕治其牙爪吏。知府怒,谗于御史禹好善。好善,体仁客也,诬德贪虐,逮入京。滋阳民诣阙讼冤。震孟在阁,亦为之称枉。德道中具疏极论体仁罪,,而震孟已被体仁挤而去之。好善再劾德,言其疏出震孟手,帝不之究。德母张伺体仁长安街,绕舆大骂,拾瓦砾掷之。体仁恚,疏闻于朝。诏五城御史驱逐,移德镇抚狱掠治。杖六十午门外,戍边。坐赃六千有奇。而给体仁校尉五十人护出入。
德居戍所七年,用御史詹兆恒荐,起如皋知县。寻擢武库主事。以母老辞,不允,乃就道。至则上言:“年来中外多故,居官者爵禄迷心,廉耻道丧。陛下御极十七年,何仗节死义之寥寥也!宋臣张栻有言:‘仗节死义之臣,当于犯颜谏诤中求之。’夫犯颜谏诤何难,在朝廷养之而已。表厥宅里,所以伸忠臣孝子于生前;殊厥井疆,所以诛乱臣贼子于未死。苟死敌者无功,则媚敌者且无罪;死贼者褒扬不亟,则从贼者恬而不知畏也。”未几,城破,不知帝所在,旁皇厅事。已,趋至午门,见兵部尚书张缙彦自贼所出。德以头触缙彦胸,且詈之,俄闻帝崩,痛哭。持鸡酒奔东华门,奠梓宫于茶棚之下,触地流血。贼露刃胁之,不为动。奠毕归家,有妹年二十余未嫁,德顾之曰:“我死,汝何依?”妹曰:“兄死,妹请前。”德称善,哭而视其缢。入别其母,哭尽哀,出而自缢。母见子女皆死,亦投缳死。先是,怀柔城破,德父文桂遇害,家属尽没。妻刘在京,以征德赃急,忧悸死。至是,又阖门死难,惟幼子先寄友人家获存。赠德光禄卿,谥忠毅。本朝赐谥介愍。
许直,字若鲁,如皋人。崇祯七年成进士。出文震孟之门,以名节自砥,除义乌知县。母忧归,哀毁骨立,终丧蔬食,寝柩旁。补广东惠来县。用清望,征授吏部文选主事,进考功员外郎。
贼薄都城,约同官出赀飨士,为死守计。城陷,贼令百官报名。直曰:“身可杀,志不可夺。”有传帝南狩者,直将往从。见贼骑塞道,出门辄返,曰:“四方兵戈,驾焉往?国乱不匡,君危无济,我何生为!”已,知帝崩,一恸几绝。客以七十老父为解,直曰:“不死,辱及所生。”赋绝命诗六章,阖户自经。越旦视之,神气如生。赠太仆卿,谥忠节。本朝赐谥忠愍。
直有族子德溥者,在南,闻庄烈帝崩,大哭数日。扬州陷,又哭数日。每独坐辄恸哭,食必以崇祯钱一枚置几上,祭而后食,食已复哭。又刺其两臂曰:“生为明臣,死为明鬼。”事发,死西市。
金铉,字伯玉,武进人,占籍顺天之大兴。祖汝升,南京户部郎中。父显名,汀州知府。铉少有大志,以圣贤自期许。年十八举乡试第一。明年,崇祯改元,成进士。不习为吏,改扬州府教授,日训诸生阐濂、洛正学。燕居言动,俱有规格,诸生严惮之。历国子博士、工部主事。
帝方锐意综核,疑廷臣朋党营私。度支告匮,四方亟用兵,饷不敷,遣中官张彝宪总理户、工二部,建专署,檄诸曹谒见,礼视堂官。铉耻之,再疏争,不纳。乃约两部诸僚,私谒者众唾其面,彝宪愠甚。铉当榷税杭州,辞疾请假。彝宪摭火器不中程,劾铉落职。铉杜门谢客,躬爨以养父母。
十七年春,始起兵部主事,巡视皇城。闻大同陷,疏曰:“宣、大,京师北门。大同陷则宣府危,宣府危,大事去矣。请急撤回监宣中官杜勋,专任巡抚硃之冯。勋二心偾事,之冯忠恳,可属大事。”不报,未几,勋以宣府下贼,贼杀之冯,烽火逼京师。铉奔告母:“母可且逃匿。儿受国恩,义当死。”铉母章时年八十余矣,呵曰:“尔受国恩,我不受国恩乎!庑下井,是我死所也。”铉哭而去。
城破,趋入朝,宫人纷纷出。知帝已崩,解牙牌拜授家人,即投金水河。家人争前挽之,铉怒,口啮其臂,得脱,遂跃入水。水浅,濡首泥中乃绝。母闻即投井,妾王随之,皆死。贼踞大内,逾月始去。金水河冠袍泛泛见水上,内官群指之曰:“此金兵部也。”弟錝辨其尸,验网巾环,得铉首归,合以木身,如礼而殓。事竣,錝自经。后赠铉太仆少卿,谥忠节。本朝赐谥忠洁。
右范景文至铉二十有一人,皆自引决。其他率委蛇见贼。贼以大僚多误国,概囚絷之。庶官则或用或否,用者下吏政府铨除,不用者诸伪将搒掠取其赀,大氐降者十七,刑者十三。福王时,以六等罪治诸从逆者。而文武臣殉难并予赠廕祭葬,且建旌忠祠于都城焉。曰正祀文臣,祀景文以下二十人,及大同巡抚卫景瑗、宣府巡抚硃之冯、布衣汤文琼、诸生许琰四人。曰正祀武臣,祀新乐侯刘文炳、惠安伯张庆臻、襄城伯李国桢、驸马都尉巩永固、左都督刘文耀、山西总兵官周遇吉、辽东总兵官吴襄七人。曰正祀内臣,祀太监王承恩一人。曰正祀妇人,祀烈妇成德母张氏,金铉母章氏,汪伟妻耿氏,刘理顺妻万氏、妾李氏,马世奇妾硃氏、李氏,陈良谟妾时氏,吴襄妻祖氏九人。曰附祀文臣,祀进士孟章明及郎中徐有声,给事中顾鋐、彭琯,御史俞志虞,总督徐标,副使硃廷焕七人。曰附祀武臣,祀成国公硃纯臣、镇远侯顾肇迹、定远侯邓文明、武定侯郭培民、阳武侯薛濂、永康侯徐锡登、西宁侯宋裕德、怀宁侯孙维籓、彰武伯杨崇猷、宣城伯卫时春、清平伯吴遵周、新建伯王先通、安乡伯张光灿、右都督方履泰、锦衣卫千户李国禄十五人。曰附祀内臣,祀太监李凤翔、王之心、高时明、褚宪章、方正化、张国元六人。有司春秋致祭。然顾鋐、彭琯、俞志虞辈,特为贼拷死,诸侯伯亦大半以兵死。而郎中周之茂、员外郎宁承烈、中书宋天显、署丞于腾云、兵马指挥姚成、知州马象乾皆以不屈死,顾未邀赠恤也。
徐有声,字闻复,金坛人。登乡荐,崇祯十三年特擢户部主事,历员外郎、郎中。督饷大同。城陷,被执不屈死。福王时,赠太仆少卿。
徐标,字准明,济宁人。天启五年进士。崇祯时,历官淮徐道参议。十六年二月,超擢右佥都御史,巡抚保定。陛见,请重边防,择守令,用车战御敌,招流民垦荒。帝深嘉之。李自成陷山西,警日逼,加标兵部侍郎,总督畿南、山东、河北军务,仍兼巡抚,移驻真定以遏贼。无何,贼遣使谕降,标毁檄戮其使。贼别将掠畿辅,真定知府邱茂华移妻孥出城,标执茂华下之狱。中军谢加福伺标登城画守御策,鼓众杀之,出茂华于狱。数日而贼至,以城降。福王时,赠标兵部尚书。
硃廷焕,单县人。崇祯七年进士。除工部主事,历知庐州、大名二府,即以兵备副使分巡大名。十七年,贼逼畿辅,廷焕严守备。贼传檄入城,怒而碎之。三月四日,贼来攻,军民皆走,城遂陷。被执不屈死。福王时,赠右副都御史。
周之茂,字松如,黄麻人。崇祯七年进士。历官工部郎中。服阕,需次都下。贼搜得之,迫使跪,不屈,折其臂而死。
宁承烈,字养纯,大兴人。举于乡,历魏县教谕,户部司务,进本部员外郎,管太仓银库。城陷,自经于官廨。
宋天显,松江华亭人。由国子生官内阁中书舍人。为贼所获,自经。
于腾云,顺天人。为光禄置丞。贼至,语其妻曰:“我朝臣,汝亦命妇,可污贼耶!”夫妇并服命服,从容投缳死。
姚成,字孝威,余姚人。由礼部儒士为北城兵马司副指挥。城陷,自缢死。
马象乾,京师人。举于乡,官濮州知州。方里居,贼入,率妻及子女五人并自缢。
至若御史冯垣登、兵部员外郎郑逢兰、行人谢于宣皆拷死,郎中李逢甲,拷掠久之,逼令缢死。与鋐、琯、志虞皆获赠太仆少卿,而垣登、于宣至谥忠节。行取知县邹逢吉拷死,赠太仆寺丞。时南北阻绝,皆未能核实也。汤文琼、许琰事载《忠义传》。
赞曰:《传》云“君子居其位,则思死其官”。夫忠贞之士,临危授命,岂矫厉一时,邀名身后哉!分谊所在,确然有以自持而不乱也。马世奇等皆负贞亮之操,励志植节,不欺其素,故能从容蹈义,如出一辙,可谓得其所安者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