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明史
- ▪ 本纪第一 太祖一
- ▪ 本纪第二 太祖二
- ▪ 本纪第三 太祖三
- ▪ 本纪第四 恭闵帝
- ▪ 本纪第五 成祖一
- ▪ 本纪第六 成祖二
- ▪ 本纪第七 成祖三
- ▪ 本纪第八 仁宗
- ▪ 本纪第九 宣宗
- ▪ 本纪第十 英宗前纪
- ▪ 本纪第十一 景帝
- ▪ 本纪第十二 英宗后纪
- ▪ 本纪第十三 宪宗一
- ▪ 本纪第十四 宪宗二
- ▪ 本纪第十五 孝宗
- ▪ 本纪第十六 武宗
- ▪ 本纪第十七 世宗一
- ▪ 本纪第十八 世宗二
- ▪ 本纪第十九 穆宗
- ▪ 本纪第二十 神宗一
- ▪ 本纪第二十一 神宗二
- ▪ ▪ 光宗
- ▪ 本纪第二十二 熹宗
- ▪ 本纪第二十三 庄烈帝一
- ▪ 本纪第二十四 庄烈帝二
- ▪ 志第一 天文一
- ▪ 志第二 天文二
- ▪ ▪ 填星
- ▪ ▪ 岁星
- ▪ ▪ 荧惑
- ▪ ▪ 太白
- ▪ ▪ 辰星
- ▪ 志第三 天文三
- ▪ 志第四 五行一(水)
- ▪ 志第五 五行二(火 木)
- ▪ 志第六 五行三(金 土)
- ▪ 志第七 历一
- ▪ 志第八 历二
- ▪ 志第九 历三
- ▪ 志第十 历四
- ▪ 志第十一 历五
- ▪ 志第十二 历六
- ▪ ▪ 木星
- ▪ ▪ 火星
- ▪ ▪ 土星
- ▪ ▪ 金星
- ▪ ▪ 水星
- ▪ ▪ 步四馀
- ▪ 志第十三 历七
- ▪ 志第十四 历八
- ▪ 志第十五 历九
- ▪ 志第十六 地理一
- ▪ 志第十七 地理二
- ▪ ▪ 山东山西
- ▪ 志第十八 地理三
- ▪ ▪ 河南陕西
- ▪ ▪ 宁夏左屯卫
- ▪ 志第十九 地理四
- ▪ ▪ 四川江西
- ▪ ▪ 守御礼州后千户所
- ▪ 志第二十 地理五
- ▪ ▪ 湖广浙江
- ▪ ▪ 上爱茶峒长官司
- ▪ 志第二十一 地理六
- ▪ ▪ 福建 广东 广西
- ▪ 志第二十二 地理七
- ▪ ▪ 云南 贵州
- ▪ ▪ 促瓦长官司
- ▪ 志第二十三 礼一(吉礼一)
- ▪ ▪ 分献陪祀
- ▪ ▪ 坛壝之制
- ▪ ▪ 神位祭器玉帛牲牢祝册之数
- ▪ ▪ 遣官祭祀
- ▪ ▪ 分献陪祀
- ▪ ▪ 玉帛牲牢
- ▪ ▪ 祝册
- ▪ ▪ 笾豆之实
- ▪ ▪ 祭祀杂议诸仪
- ▪ ▪ 祭祀日期
- ▪ ▪ 习仪
- ▪ ▪ 斋戒
- ▪ 志第二十四 礼二(吉礼二)
- ▪ ▪ 郊祀之制
- ▪ ▪ 大雩
- ▪ ▪ 郊祀配位
- ▪ ▪ 郊祀仪注
- ▪ ▪ 祈谷
- ▪ ▪ 大飨礼
- ▪ ▪ 令节拜天
- ▪ 志第二十五 礼三(吉礼三)
- ▪ ▪ 社稷
- ▪ ▪ 朝日夕月
- ▪ ▪ 先农
- ▪ ▪ 先蚕
- ▪ ▪ 高禖
- ▪ ▪ 祭告
- ▪ ▪ 祈报
- ▪ ▪ 神祇坛
- ▪ ▪ 星辰坛
- ▪ ▪ 灵星诸神
- ▪ ▪ 太岁月将风云雷雨之祀
- ▪ ▪ 岳镇海渎山川之祀
- ▪ ▪ 城隍
- ▪ 志第二十六 礼四(吉礼四)
- ▪ ▪ 京师九庙
- ▪ ▪ 圣师
- ▪ ▪ 旗纛
- ▪ ▪ 五祀
- ▪ ▪ 马神
- ▪ ▪ 南京神庙
- ▪ ▪ 功臣庙
- ▪ ▪ 三皇
- ▪ ▪ 历代帝王陵庙
- ▪ ▪ 至圣先师子孔庙祀
- ▪ ▪ 诸神祠
- ▪ ▪ 厉坛
- ▪ 志第二十七 礼五(吉礼五)
- ▪ ▪ 荐新
- ▪ ▪ 宗庙之制
- ▪ ▪ 禘佩
- ▪ ▪ 时享
- ▪ ▪ 加上谥号
- ▪ ▪ 庙讳
- ▪ 志第二十八 礼六(吉礼六)
- ▪ ▪ 功臣配飨
- ▪ ▪ 王国宗庙
- ▪ ▪ 奉先殿
- ▪ ▪ 奉慈殿
- ▪ ▪ 献皇帝庙
- ▪ ▪ 亲王从飨
- ▪ ▪ 群臣家庙
- ▪ 志第二十九 礼七(嘉礼一)
- ▪ ▪ 诸司朝觐仪
- ▪ ▪ 登极仪
- ▪ ▪ 大朝仪
- ▪ ▪ 常朝仪
- ▪ ▪ 皇太子亲王朝仪
- ▪ ▪ 诸王来朝仪
- ▪ ▪ 中宫受朝仪
- ▪ ▪ 朝贺东宫仪
- ▪ ▪ 大宴仪
- ▪ ▪ 上尊号徽号仪
- ▪ 志第三十 礼八(嘉礼二)
- ▪ ▪ 册皇后仪
- ▪ ▪ 册皇太子及皇太子妃仪
- ▪ ▪ 册亲王及王妃仪
- ▪ ▪ 皇帝加元服仪
- ▪ ▪ 皇太子皇子冠礼
- ▪ ▪ 品官冠礼
- ▪ ▪ 庶人冠礼
- ▪ 志第三十一 礼九(嘉礼三)
- ▪ ▪ 东宫出阁讲学仪
- ▪ ▪ 诸王读书仪
- ▪ ▪ 经筵
- ▪ ▪ 日讲
- ▪ ▪ 皇帝视学仪
- ▪ ▪ 天子纳后仪
- ▪ ▪ 皇太子纳妃仪
- ▪ ▪ 亲王婚礼
- ▪ ▪ 公主婚礼
- ▪ ▪ 品官婚礼
- ▪ ▪ 庶人婚礼
- ▪ 志第三十二 礼十(嘉礼四 宾礼)
- ▪ ▪ 遣使之蕃国仪
- ▪ ▪ 蕃国遣使进表仪
- ▪ ▪ 巡狩之制
- ▪ ▪ 东宫监国
- ▪ ▪ 皇太孙监国
- ▪ ▪ 颁诏仪
- ▪ ▪ 迎接诏赦仪
- ▪ ▪ 进书仪
- ▪ ▪ 进表笺仪
- ▪ ▪ 乡饮酒礼
- ▪ ▪ 蕃王朝贡礼
- ▪ ▪ 品官相见礼
- ▪ ▪ 庶人相见礼
- ▪ 志第三十三 礼十一(军礼)
- ▪ ▪ 亲征
- ▪ ▪ 遣将
- ▪ ▪ 禡祭
- ▪ ▪ 受降
- ▪ ▪ 奏凯献俘
- ▪ ▪ 论功行赏
- ▪ ▪ 大阅
- ▪ ▪ 大射
- ▪ ▪ 救日伐鼓
- ▪ 志第三十四 礼十二(凶礼一)
- ▪ ▪ 山陵
- ▪ ▪ 山陵
- ▪ 志第三十五 礼十三(凶礼二)
- ▪ ▪ 兴宗帝后陵寝
- ▪ ▪ 睿宗帝后陵寝
- ▪ ▪ 皇妃等丧葬
- ▪ ▪ 皇太子及妃丧葬
- ▪ ▪ 皇后陵寝
- ▪ ▪ 诸王及妃公主丧葬诸仪
- ▪ 志第三十六 礼十四(凶礼三)
- ▪ ▪ 中宫为父祖丧仪
- ▪ ▪ 遣使临吊仪
- ▪ ▪ 遣使册赠王公大臣仪
- ▪ ▪ 忌辰
- ▪ ▪ 乘舆受蕃国王讣奏仪
- ▪ ▪ 乘舆为王公大臣举哀仪
- ▪ ▪ 乘舆临王公大臣丧仪
- ▪ ▪ 谒祭陵庙
- ▪ ▪ 赐祭葬
- ▪ ▪ 丧葬之制
- ▪ ▪ 碑碣
- ▪ ▪ 赐谥
- ▪ ▪ 品官丧礼
- ▪ ▪ 士庶人丧礼
- ▪ ▪ 服纪
- ▪ 志第三十七 乐一
- ▪ 志第三十八 乐二
- ▪ ▪ 乐章一
- ▪ ▪ 九庙时祫乐章
- ▪ 志第三十九 乐三
- ▪ ▪ 乐章二
- ▪ ▪ 嘉靖间续定庆成宴乐章
- ▪ 志第四十 仪卫
- ▪ 志第四十一 舆服一
- ▪ 志第四十二 舆服二
- ▪ 志第四十三 舆服三
- ▪ 志第四十四 舆服四
- ▪ 志第四十五 选举一
- ▪ 志第四十六 选举二
- ▪ 志第四十七 选举三
- ▪ 志第四十八 职官一
- ▪ 志第四十九 职官二
- ▪ 志第五十 职官三
- ▪ 志第五十一 职官四
- ▪ 志第五十二 职官五
- ▪ 志第五十三 食货一
- ▪ ▪ 户口 田制屯田 庄田
- ▪ 志第五十四 食货二
- ▪ ▪ 赋役
- ▪ 志第五十五 食货三
- ▪ ▪ 漕运 仓库
- ▪ 志第五十六 食货四
- ▪ ▪ 盐法 茶法
- ▪ 志第五十七 食货五
- ▪ ▪ 钱钞 坑冶附铁冶铜场 商税 市舶 马市
- ▪ 志第五十八 食货六
- ▪ ▪ 上供采造 采造 柴炭 采木 珠池 织造 烧造 俸饷 会计
- ▪ 志第五十九 河渠一
- ▪ ▪ 黄河上
- ▪ 志第六十 河渠二
- ▪ ▪ 黄河下
- ▪ 志第六十一 河渠三
- ▪ ▪ 运河上
- ▪ 志第六十二 河渠四
- ▪ ▪ 运河下 海运
- ▪ 志第六十三 河渠五
- ▪ ▪ 淮河 泇河 卫河 漳河 沁河 滹沱河 桑乾河 胶莱河
- ▪ 志第六十四 河渠六
- ▪ ▪ 直省水利
- ▪ 志第六十五 兵一
- ▪ 志第六十六 兵二卫所 班军
- ▪ ▪ 福建都司
- ▪ ▪ 福建行都司
- ▪ ▪ 江西都司
- ▪ ▪ 广东都司
- ▪ ▪ 后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直隶旧为北平都司,有北平三护卫,后俱为亲军。其不系北平旧卫者,俱永乐以后添设。
- ▪ ▪ 大宁都司
- ▪ ▪ 万全都司宣德五年,分直隶及山西等处卫所添设。
- ▪ ▪ 山西都司旧有太原三护卫,后革。蒲州千户所,改属直隶,广昌千户所,改属万全都司
- ▪ ▪ 山西行都司旧有蔚州卫,后改属万全都司
- ▪ ▪ 南京卫所亲军卫
- ▪ ▪ 五军都督府属 左军都督府本府所属卫,仍隶北京左府。
- ▪ ▪ 右军都督府本府所属卫,仍隶北京右府。
- ▪ ▪ 中军都督府本府所属卫,仍隶北京中府。
- ▪ ▪ 前军都督府本府所属卫,仍隶北京前府。
- ▪ ▪ 陕西都司
- ▪ ▪ 广西都司
- ▪ ▪ 中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直隶
- ▪ ▪ 中都留守司
- ▪ ▪ 河南都司
- ▪ ▪ 前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直隶
- ▪ ▪ 湖广都司
- ▪ ▪ 山西行都司
- ▪ ▪ 北平三护卫
- ▪ ▪ 后军都督府本府所属卫,仍隶北京后府。
- ▪ ▪ 福建都司
- ▪ ▪ 福建行都司
- ▪ ▪ 江西都司
- ▪ ▪ 广东都司
- ▪ ▪ 土官
- ▪ ▪ 湖广行都司以湖广都司卫所改设
- ▪ ▪ 兴都留守司
- ▪ ▪ 后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北平都司
- ▪ ▪ 贵州都司旧有层台、重安二千户所,俱革。旧有平伐长官司,后隶贵阳府。旧有平浪、九名九姓独山州二长官司,后隶都匀府。
- ▪ ▪ 土官
- ▪ ▪ 中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直隶
- ▪ ▪ 中都留守司
- ▪ ▪ 辽东都司
- ▪ ▪ 山东都司
- ▪ ▪ 右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云南都司
- ▪ ▪ 贵州都司
- ▪ ▪ 四川都司
- ▪ ▪ 河南都司旧有洛阳中护卫,后并汝州卫。
- ▪ ▪ 前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直隶
- ▪ ▪ 湖广都司旧有武昌右千户所,革。
- ▪ ▪ 土官
- ▪ ▪ 广西都司
- ▪ ▪ 云南都司旧有鹤庆、通海二千户所,革
- ▪ ▪ 土官
- ▪ ▪ 山西三护卫
- ▪ ▪ 五军都督府所属卫所 左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浙江都司
- ▪ ▪ 辽东都司
- ▪ ▪ 山东都司旧有青州左护卫,后改天津右卫。旧有贵州护卫,革
- ▪ ▪ 右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直隶
- ▪ ▪ 陕西都司旧有阶州卫、沙州卫、灵山千户所,后俱革。
- ▪ ▪ 陕西行都司洪武十二年添设
- ▪ ▪ 四川都司旧有浦江关军民千户所,后革
- ▪ ▪ 土官
- ▪ ▪ 四川行都司旧无,后设。旧有建昌前卫,后革
- ▪ ▪ 都司一奴儿干都司 卫三百八十四
- ▪ ▪ 所二十四
- ▪ ▪ 站七
- ▪ ▪ 地面七
- ▪ ▪ 寨一
- ▪ ▪ 卫六
- ▪ ▪ 都指挥使司二
- ▪ ▪ 指挥使司一
- ▪ ▪ 宣尉使司三
- ▪ ▪ 招讨司六
- ▪ ▪ 万户府四
- ▪ ▪ 千户所十七
- ▪ ▪ 上十二卫
- ▪ ▪ 五军都督府所属卫所 左军都督府
- ▪ ▪ 在外 浙江都司
- ▪ 志第六十七 兵三
- ▪ ▪ 边防 海防江防 民壮 士兵 乡兵
- ▪ 志第六十八 兵四
- ▪ 志第六十九 刑法一
- ▪ 志第七十 刑法二
- ▪ 志第七十一 刑法三
- ▪ 志第七十二 艺文一
- ▪ 志第七十三 艺文二
- ▪ 志第七十四 艺文三
- ▪ 志第七十五 艺文四
- ▪ 表第一 诸王世表一
- ▪ 表第二 诸王世表二
- ▪ 表第三 诸王世表三
- ▪ 表第四 诸王世表四
- ▪ 表第五 诸王世表五
- ▪ 表第六 功臣世表一
- ▪ 表第七 功臣世表二
- ▪ 表第八 功臣世表三
- ▪ 表第九 外戚恩泽侯表
- ▪ 表第十 宰辅年表一
- ▪ 表第十一 宰辅年表二
- ▪ 表第十二 七卿年表一
- ▪ 表第十三 七卿年表二
- ▪ 列传第一 后妃
- ▪ ▪ 后妃一
- ▪ 列传第二 后妃二
- ▪ 列传第三
- ▪ ▪ 兴宗孝康皇帝孝康皇后 吕太后 睿宗献皇帝献皇后
- ▪ 列传第四 诸王
- ▪ ▪ 诸王一
- ▪ 列传第五 诸王二
- ▪ 列传第六 诸王三
- ▪ ▪ 太祖诸子三
- ▪ ▪ 兴宗诸子
- ▪ ▪ 惠帝诸子
- ▪ ▪ 成祖诸子
- ▪ 列传第七 诸王四
- ▪ ▪ 仁宗诸子
- ▪ ▪ 英宗诸子
- ▪ ▪ 景帝子
- ▪ ▪ 宪宗诸子
- ▪ ▪ 孝宗子
- ▪ 列传第八 诸王五
- ▪ ▪ 世宗诸子
- ▪ ▪ 穆宗诸子
- ▪ ▪ 神宗诸子
- ▪ ▪ 光宗诸子
- ▪ ▪ 熹宗诸子
- ▪ ▪ 庄烈帝诸子
- ▪ 列传第九
- ▪ ▪ 宪宗五女
- ▪ ▪ 孝宗三女
- ▪ ▪ 睿宗二女
- ▪ ▪ 光宗九女
- ▪ ▪ 庄烈帝六女
- ▪ ▪ 世宗五女
- ▪ ▪ 穆宗六女
- ▪ ▪ 神宗十女
- ▪ ▪ 成祖五女
- ▪ ▪ 仁宗七女
- ▪ ▪ 宣宗二女
- ▪ ▪ 英宗八女
- ▪ ▪ 景帝一女
- ▪ ▪ 公主
- ▪ 列传第十 郭子兴 韩林儿
- ▪ 列传第十一 陈友谅 张士诚 方国珍 明玉珍
- ▪ 列传第十二
- ▪ ▪ 扩廓帖木儿蔡子英 陈友定伯颜子中等 把匝剌瓦尔密
- ▪ 列传第十三 徐达 常遇春
- ▪ 列传第十四 李文忠 邓愈 汤和 沐英
- ▪ 列传第十五 李善长 汪广洋
- ▪ 列传第十六 刘基(子琏璟) 宋濂 叶琛 章溢(子存道)
- ▪ 列传第十七 冯胜(兄国用) 傅友德 廖永忠(赵庸) 杨璟 胡美
- ▪ 列传第十八
- ▪ 列传第十九
- ▪ 列传第二十
- ▪ 列传第二十一
- ▪ 列传第二十二
- ▪ 列传第二十三
- ▪ 列传第二十四
- ▪ 列传第二十五
- ▪ 列传第二十六
- ▪ 列传第二十七
- ▪ 列传第二十八
- ▪ 列传第二十九
- ▪ 列传第三十
- ▪ 列传第三十一
- ▪ 列传第三十二 盛庸 平安 何福 顾成
- ▪ 列传第三十三
- ▪ 列传第三十四
- ▪ 列传第三十五
- ▪ ▪ 解缙 黄淮 胡广 金幼孜 胡俨
- ▪ 列传第三十六
- ▪ ▪ 杨士奇 杨荣曾孙旦 杨溥马愉
- ▪ 列传第三十七
- ▪ ▪ 蹇义 夏原吉俞士吉 李文郁 邹师颜
- ▪ 列传第三十八
- ▪ ▪ 郁新 赵羾 金忠 李庆 师逵 古朴向宝 陈寿马京 许思温刘季{虎} 刘辰 杨砥 虞谦吕升 仰瞻 严本 汤宗
- ▪ 列传第三十九
- ▪ ▪ 茹瑺 严震直 张紞毛泰亨 王钝 郑赐 郭资 吕震 李至刚方宾 吴中 刘观
- ▪ 列传第四十
- ▪ 列传第四十一
- ▪ ▪ 宋礼蔺芳 陈瑄王瑜 周忱
- ▪ 列传第四十二
- ▪ ▪ 张辅高士文 徐政 黄福 刘俊吕毅 刘昱 陈洽侯保 冯贵伍云 陈忠李任等 李彬 柳升崔聚 史安 陈镛 李宗昉 潘禋梁铭 王通陶季容 陈汀
- ▪ 列传第四十三
- ▪ ▪ 宋晟 薛禄郭义 金玉 刘荣 硃荣 费瓛 谭广 陈怀马亮蒋贵孙琬 任礼 赵安 赵辅 刘聚
- ▪ 列传第四十四
- ▪ 列传第四十五
- ▪ 列传第四十六
- ▪ 列传第四十七
- ▪ 列传第四十八
- ▪ 列传第四十九
- ▪ 列传第五十
- ▪ ▪ 尹昌隆 耿通陈谔 戴纶林长懋 陈祚郭循 刘球子钺釪陈鉴何观 钟同孟 杨集 章纶子玄应 廖庄 倪敬盛灊等 杨瑄子源 盛颙等
- ▪ 列传第五十一
- ▪ ▪ 李时勉 陈敬宗 刘铉萨琦 邢让李绍林瀚子庭昂 庭机孙燫 烃 谢鐸 鲁鐸赵永
- ▪ 列传第五十二
- ▪ ▪ 邹缉郑维桓 柯暹 弋谦黄骥 黄泽孔友谅 范济 聊让郭佑 胡仲伦 华敏 贾斌 左鼎练纲 曹凯许仕达 刘炜尚褫 单宇姚显 杨浩 张昭贺炀
- ▪ 列传第五十三
- ▪ ▪ 陶成子鲁 陈敏 丁瑄 王得仁子一夔 叶祯 伍骥 毛吉林锦 郭绪 姜昂子龙
- ▪ 列传第五十四
- ▪ ▪ 韩观 山云 萧授吴亮 方瑛陈友 李震王信都胜 郭鋐 彭伦 欧磐 张祐
- ▪ 列传第五十五
- ▪ ▪ 曹鼐 张益 邝埜 王佐丁铉等 孙祥谢泽 袁彬哈铭袁敏
- ▪ 列传第五十六
- ▪ 列传第五十七
- ▪ ▪ 高谷 胡濙 王直
- ▪ 列传第五十八
- ▪ ▪ 于谦子冕 吴宁 王伟
- ▪ 列传第五十九
- ▪ ▪ 王骥孙瑾 徐有贞 杨善李实 赵荣 霍瑄 沈固 王越
- ▪ 列传第六十
- ▪ ▪ 罗亨信 侯璡 杨宁 王来 孙原贞孙需 张宪 硃鉴 杨信民张骥竺渊耿定 王晟 邓颙 马谨 程信 白圭子钺 张瓚谢士元孔镛李时敏 邓廷瓚 王轼 刘丙
- ▪ 列传第六十一
- ▪ ▪ 杨洪子俊 从子能 信 石亨从子彪 从孙后 郭登 硃谦子永 孙晖等孙镗赵胜 范广
- ▪ 列传第六十二
- ▪ ▪ 史昭刘昭 李达 巫凯曹义 施聚 许贵子宁 周贤子玉欧信 王玺 鲁鉴子麟 孙经 刘宁周玺 庄鉴 彭清 姜汉子奭孙应熊 安国 杭雄
- ▪ 列传第六十三
- ▪ ▪ 卫青子颖 董兴 何洪刘雄 刘玉 仇钺 神英子周 曹雄子谦 冯祯 张俊李鋐 杨锐崔文
- ▪ 列传第六十四
- ▪ ▪ 李贤 吕原子常 岳正 彭时 商辂 刘定之
- ▪ 列传第六十五
- ▪ ▪ 王翱 年富 王竑 李秉 姚夔 王复 林聪 叶盛
- ▪ 列传第六十六
- ▪ ▪ 项忠 韩雍 余子俊阮勤 硃英 秦纮
- ▪ 列传第六十七
- ▪ ▪ 罗伦涂棐 章懋从子拯 黄仲昭 庄昶邹智 舒芬崔桐 马汝骥
- ▪ 列传第六十八
- ▪ 列传第六十九
- ▪ ▪ 徐溥 邱濬 刘健 谢迁 李东阳 王鏊 刘忠
- ▪ 列传第七十
- ▪ ▪ 王恕子承裕 马文升 刘大夏
- ▪ 列传第七十一
- ▪ ▪ 何乔新 彭韶 周经 耿裕 倪岳 闵珪 戴珊
- ▪ 列传第七十二
- ▪ ▪ 周洪谟 杨守陈弟守阯 子茂元 茂仁 张元祯陈音 傅瀚张昇 吴宽 傅珪 刘春 吴俨 顾清 刘瑞
- ▪ 列传第七十三
- ▪ ▪ 李敏叶淇 贾俊刘璋 黄绂 张悦张蓥 钟 曾鉴 梁璟王诏 徐恪李介子昆 黄珂 王鸿儒 丛兰 吴世忠
- ▪ 列传第七十四
- ▪ ▪ 韩文顾佐 陈仁 张敷华 杨守随弟守隅 许进子诰 赞论雍泰张津 陈寿 樊莹 熊绣 潘蕃 胡富 张泰 吴文度 张鼐冒政 王璟 李钦
- ▪ 列传第七十五
- ▪ ▪ 何鉴 马中锡 陆完 洪钟陈镐 蒋昇 陈金 俞谏 周南孙禄马昊
- ▪ 列传第七十六
- ▪ 列传第七十七
- ▪ ▪ 李文祥 孙磐徐珪 胡爟周时从 王雄 罗侨 叶钊刘天麒戴冠 黄巩 陆震 夏良胜万潮等 何遵刘校等
- ▪ 列传第七十八
- ▪ ▪ 杨廷和 梁储 蒋冕 毛纪 石珤 兄玠
- ▪ 列传第七十九
- ▪ 列传第八十
- ▪ 列传第八十一
- ▪ 列传第八十二
- ▪ 列传第八十三 王守仁(冀元亨)
- ▪ 列传第八十四 张璁(胡鐸) 桂萼 方献夫 夏言
- ▪ 列传第八十五
- ▪ 列传第八十六
- ▪ 列传第八十七
- ▪ 列传第八十八
- ▪ 列传第八十九
- ▪ 列传第九十
- ▪ 列传第九十一
- ▪ 列传第九十二
- ▪ 列传第九十三
- ▪ 列传第九十四
- ▪ 列传第九十五
- ▪ 列传第九十六
- ▪ 列传第九十七
- ▪ 列传第九十八
- ▪ 列传第九十九
- ▪ 列传第一百
- ▪ 列传第一百一
- ▪ 列传第一百二
- ▪ 列传第一百三
- ▪ 列传第一百四
- ▪ 列传第一百五
- ▪ 列传第一百六
- ▪ 列传第一百七
- ▪ 列传第一百八
- ▪ 列传第一百九
- ▪ 列传第一百十
- ▪ 列传第一百十一
- ▪ 列传第一百十二
- ▪ 列传第一百十三
- ▪ 列传第一百十四 海瑞(何以尚) 丘橓 吕坤 郭正域
- ▪ 列传第一百十五
- ▪ 列传第一百十六
- ▪ 列传第一百十七
- ▪ 列传第一百十八
- ▪ 列传第一百十九
- ▪ 列传第一百二十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一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二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三
- ▪ 列传第一百二十四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五
- ▪ 列传一百二十六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七
- ▪ 列传第一百二十八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九
- ▪ 列传第一百三十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一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二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三
- ▪ 列传第一百三十四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五
- ▪ 列传第一百三十六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七
- ▪ 列传第一百三十八 孙承宗(子鉁等)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九
- ▪ 列传第一百四十 杨嗣昌 吴甡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一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二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三
- ▪ 列传第一百四十四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五
- ▪ 列传第一百四十六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七
- ▪ 列传第一百四十八
- ▪ 列传一百四十九
- ▪ 列传第一百五十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一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二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三
- ▪ 列传第一百五十四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五
- ▪ 列传第一百五十六 曹文诏(弟文耀) 周遇吉 黄得功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七
- ▪ 列传第一百五十八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九
- ▪ 列传第一百六十
- ▪ 列传第一百六十一
- ▪ 列传第一百六十二
- ▪ 列传第一百六十三
- ▪ 列传第一百六十四
- ▪ 列传第一百六十五
- ▪ 列传第一百六十六
- ▪ 列传第一百六十七
- ▪ 列传第一百六十八 何腾蛟(章旷 傅作霖) 瞿式耜(汪皞等)
- ▪ 列传第一百六十九 循吏
- ▪ 列传第一百七十 儒林一
- ▪ 列传第一百七十一 儒林二
- ▪ 列传第一百七十二 儒林三
- ▪ ▪ 孔希学孔彦绳 颜希惠 曾质粹 孔闻礼 孟希文 仲于陛 周冕 程接道 程克仁 张文运 邵继祖 硃梴 硃墅
- ▪ 列传第一百七十三 文苑一
- ▪ 列传第一百七十四 文苑二
- ▪ 列传第一百七十五 文苑三
- ▪ 列传第一百七十六 文苑四
- ▪ 列传第一百七十七 忠义一
- ▪ 列传第一百七十八 忠义二
- ▪ 列传第一百七十九 忠义三
- ▪ 列传第一百八十 忠义四
- ▪ 列传第一百八十一 忠义五
- ▪ 列传第一百八十二 忠义六
- ▪ 列传第一百八十三 忠义七
- ▪ 列传第一百八十四 孝义
- ▪ ▪ 孝义一
- ▪ 列传第一百八十五 孝义二
- ▪ 列传第一百八十六 隐逸
- ▪ ▪ 张介福 倪瓚 徐舫 杨恒 陈洄 杨引 吴海 刘闵 杨黼 孙一元沈周 陈继儒
- ▪ 列传第一百八十七 方伎
- ▪ 列传第一百八十八 外戚
- ▪ 列传第一百八十九 列女一
- ▪ 列传第一百九十 列女二
- ▪ 列传第一百九十一 列女三
- ▪ 列传第一百九十二 宦官一
- ▪ ▪ 郑和侯显 金英兴安 范弘等 王振 曹吉祥刘永诚 怀恩覃吉 汪直 梁芳钱能等 何鼎邓原等 李广 蒋琮 刘瑾 张永谷大用魏彬等
- ▪ 列传第一百九十三 宦官二
- ▪ ▪ 李芳 冯保 张鲸 陈增陈奉 高淮 梁永杨荣 陈矩 王安魏忠贤 王体乾李永贞等 崔文升 张彝宪 高起潜 王承恩 方正化
- ▪ 列传第一百九十四 阉党
- ▪ ▪ 焦芳 刘宇 曹元 张彩韩福等 顾秉谦 魏广微等 崔呈秀吴淳夫等 刘志选梁梦环等 曹钦程石三畏等 王绍徽周应秋霍维华徐大化等 阎鸣泰 贾继春田尔耕 许显纯
- ▪ 列传第一百九十五 佞幸
- ▪ ▪ 纪纲 门达逮杲 李孜省 继晓 江彬许泰 钱宁 陆炳 邵元节 陶仲文 顾可学盛端明等
- ▪ 列传第一百九十六 奸臣
- ▪ ▪ 胡惟庸陈宁 陈瑛马麟等 严嵩赵文华等 周延儒 温体仁马士英阮大铖
- ▪ 列传第一百九十七 流贼
- ▪ ▪ 李自成 张献忠
- ▪ 列传第一百九十八 土司
- ▪ ▪ 湖广土司
- ▪ ▪ 施州施南宣抚司 散毛宣抚司 忠建宣抚司 容美宣抚司 永顺军民宣慰使司 保靖州军民宣慰使司
- ▪ 列传第一百九十九 四川土司
- ▪ ▪ 四川土司一
- ▪ 列传第二百 四川土司二
- ▪ ▪ 播州宣慰司 永宁宣抚司 酉阳宣抚司 石砫宣抚司
- ▪ 列传第二百一 云南土司
- ▪ ▪ 云南土司一
- ▪ 列传第二百二 云南土司二
- ▪ ▪ 姚安 鹤庆 武定 寻甸 丽江 元江 永昌 新化 威远 北胜 湾甸镇康 大侯 澜沧卫 麓川
- ▪ 列传第二百三 云南土司三
- ▪ 列传第二百四 贵州土司
- ▪ ▪ 贵阳 思南思州附 镇远 铜仁 黎平 安顺 都匀 平越 石阡新添金筑安抚司附
- ▪ 列传第二百五 广西土司
- ▪ ▪ 广西土司一 桂林 柳州 庆远 平乐 梧州 浔州 南宁
- ▪ 列传第二百六 广西土司二
- ▪ ▪ 太平 思明 思恩 镇安 田州 恩城 上隆 都康
- ▪ 列传第二百七 广西土司三
- ▪ ▪ 泗城 利州 龙州 归顺 向武 奉议 江州 思陵广东琼州府附
- ▪ 列传第二百八 外国一
- ▪ ▪ 朝鲜
- ▪ 列传第二百九 外国二
- ▪ ▪ 安南
- ▪ 列传第二百十 外国三
- ▪ ▪ 日本
- ▪ 列传第二百十一 外国四
- ▪ ▪ 琉球 吕宋 合猫里 美洛居 沙瑶呐哔啴 鸡笼 婆罗 麻叶甕 古麻刺朗 冯嘉施兰 文郎马神
- ▪ 列传第二百十二 外国五
- ▪ ▪ 占城宾童龙 真腊 暹罗 爪哇阇婆 苏吉丹 碟里 日罗夏治三佛齐
- ▪ 列传第二百十三 外国六
- ▪ ▪ 浡泥 满剌加 苏门答剌 须文达那 苏禄 西洋琐里 琐里 览邦淡巴 百花 彭亨 那孤儿 黎伐 南渤利 阿鲁 柔佛 丁机宜 巴喇西 佛郎机 和兰
- ▪ 列传第二百十四 外国七
- ▪ 列传第二百十五 外国八鞑靼
- ▪ 列传第二百十六 外国九瓦剌 朵颜(福余 泰宁)
- ▪ 列传第二百十七 西域一
- ▪ ▪ 哈密卫 柳城 火州 土鲁番
- ▪ 列传第二百十八 西域二 西番诸卫(西宁河州洮州岷州等番族诸卫)
- ▪ ▪ 安定卫 阿端卫 曲先卫 赤斤蒙古卫 沙州卫 罕东卫 罕东左卫 哈梅里
- ▪ 列传第二百十九 西域三
- ▪ 列传第二百二十 西域四
- ▪ 附录:张廷玉上明史表
熊概叶春 陈镒 李仪丁璿 陈泰 李棠曾翚 贾铨 王宇崔恭 刘孜宋杰邢宥 李侃雷复 李纲 原杰 彭谊 牟俸夏壎子鍭 高明 杨继宗
熊概,字元节,丰城人。幼孤,随母适胡氏,冒其姓。永乐九年进士。授御史。十六年擢广西按察使。峒溪蛮大出掠,布政使议请靖江王兵遏之。概不可,曰:“吾等居方面,寇至无捍御,顾烦王耶?且寇必不至,戒严而已。”已而果然。久之,调广东。
洪熙元年正月,命以原官与布政使周干、参政叶春巡视南畿、浙江。初,夏原吉治水江南还,代以左通政赵居任,兼督农务。居任不恤民,岁以丰稔闻。成祖亦知其诬罔。既卒,左通政岳福继之,庸懦不事事。仁宗监国时,尝命概以御史署刑部,知其贤,故有是命。是年八月,干还,言有司多不得人,土豪肆恶,而福不任职。宣宗召福还,擢概大理寺卿,与春同往巡抚。南畿、浙江设巡抚自此始。
浙西豪持郡邑短长为不法。海盐民平康暴横甚,御史捕之,遁去。会赦还,益聚党八百余人。概捕诛之。已,悉捕豪恶数十辈,械至京,论如法。于是奸宄帖息。诸卫所粮运不继,军乏食。概以便宜发诸府赎罪米四万二千余石赡军,乃闻于朝。帝悦,谕户部勿以专擅罪概。概用法严,奸民惮之,腾谤书于朝。宣德二年,行在都御史劾概与春所至作威福,纵兵扰民。帝弗问,阴使御史廉之,无所得。由是益任概。明年七月赐玺书奖励。概亦自信,诸当兴革者皆列以闻。时屡遣部官至江南造纸、市铜铁。概言水涝民饥,乞罢之。
五年还朝,始复姓。亡何,迁右都御史,治南院事。行在都御史顾佐疾,驿召概代领其职,兼署刑部。九年十月录囚,自朝至日宴,未暇食,忽风眩卒。赐祭,给舟归其丧。
概性刚决,巡视江南,威名甚盛。及掌台宪,声称渐损于初。
叶春者,海盐人。起家掾吏,历礼部郎中两淮盐运使,改四川右参政。与概巡抚江、浙诸府。既复奉命与锦衣指挥任启、御史赖英、太监刘宁巡视。先后凡三涖浙西,治事于乡,人无议其私者。概迁都御史。春同日进刑部右侍郎。卒于官。
陈镒,字有戒,吴县人。永乐十年进士。授御史。迁湖广副使,历山东、浙江,皆有声。
英宗即位之三月,擢右副都御史,与都督同知郑铭镇守陕西。北方饥民多流移就食。镒道出大名见之,疏陈其状,诏免赋役。正统改元,镒言陕西用兵,民困供亿,派征物料,乞悉停免。诏可。明年五月,以劳绩下敕奖励,因命巡延绥、宁夏边。所至条奏军民便宜,多所废置。所部六府饥,请发仓振。帝从辅臣请,修荒政。镒请遍行于各边,由是塞上咸有储蓄。六年春,以镒久劳于外,命与王翱岁一更代。七年,翱调辽东,镒复出镇。岁满当代,以陕人乞留,诏仍旧任。时仓储充溢,有军卫者足支十年,无者直可支百年。镒以陈腐委弃可惜,请每岁春夏时,给官军为月饷,不复折钞。从之。
九年春进右都御史,镇守如故。秦中饥,乞蠲租十之四,其余米布兼收。时瓦剌也先渐强,遣人授罕东诸卫都督喃哥等为平章,又置甘肃行省名号。镒以闻,请严为之备。已,命与靖远伯王骥巡视甘肃、宁夏、延绥边务,听便宜处置。以灾沴频仍,条上抚安军民二十四事,多议行。
镒尝恐襄、汉间流民啸聚为乱,请命河南、湖广、陕西三司官亲至其地抚恤之。得旨允行,而当事者不以为意。王文亦相继力言有司怠忽,恐遗祸。至成化时,乃有项忠之役,人益思镒言。
英宗北狩,景帝监国,镒合大臣廷论王振。于是振侄王山伏诛。也先将入犯,以于谦荐,出抚畿内。事宁,召还,进左都御史。
景泰二年,陕西饥,军民万余人,“愿得陈公活我。”监司以闻,帝复命之。镒至是凡三镇陕,先后十余年,陕人戴之若父母。每还朝,必遮道拥车泣。再至,则欢迎数百里不绝。其得军民心,前后抚陕者莫及也。
三年春召还,加太子太保,与王文并掌都察院。文威严,诸御史畏之若神。镒性宽恕,少风裁,誉望损于在陕时。明年秋以疾致仕。卒,赠太保,谥僖敏。天顺七年,诏官其子伸为刑部照磨。
李仪,涿人。永乐间以荐举授户部主事。宣宗既平高煦,义请去赵王护卫。尚书张本亦言:“往岁孟贤谋逆,赵王未必不知。高煦亦谓与赵合谋。仪言是。”帝不听。既而言者益众。帝封其词,遣使谕王如仪指。王即献护卫,赵卒无事。仪寻出知九江府,有惠政。
英宗即位之岁,始设诸边巡抚。佥都御史丁璿方督大同、宣府军储,而仪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其地,盛有所建置。明年请以大同东西二路分责于总兵官罗文、方政。从之。时朝议遣方政、杨洪出塞,与甘肃将蒋贵、史昭合击朵儿只伯。仪言:“四裔为患,自古有之,在备御有方耳。和宁残部,穷无所归,乍臣乍叛,小为边寇。边将谨待之,将自遁,何必穷兵。万一乘虚袭我,少有失,适足为笑,乞敕政等无穷追。”不纳。
督粮参政刘琏不职,仪劾之。琏乃诬仪淫乱事。适参将石亨欲奏镇守中官郭敬罪,先咨仪。仪误缄咨牒于核饷主事文卷中,户部以闻,致亨、敬相奏讦。诏仪、琏自陈,而切责敬等。琏止停俸二岁。仪虽引罪,自负其直,词颇激,遂被劾下吏瘐死。正统二年二月也。仪居官廉谨,边人素德之。闻其死,建昭德祠以祀。
丁璿,上元人。永乐中进士。由御史擢居是职。正统五年将征麓川,命乘传往备储饷。寻言用兵便宜,遂命抚云南。麓川平,召为左副都御史,所至有声。
陈泰,字吉亨,光泽人。幼从外家曹姓,既贵,乃复故。举乡试第一,除安庆府学训导。
正统初,廷臣交荐,擢御史,巡按贵州。官军征麓川,岁取土兵二千为乡导,战失利,辄杀以冒功,泰奏罢之。再按山西。时百官俸薄,折钞又不能即得。泰上章乞量增禄廪,俾足养廉,然后治赃污,则贪风自息。事格不行。六年夏言:“连岁灾异,咎在廷臣,请敕御史给事中纠弹大臣,去其尤不职者,而后所司各考核其属。”帝从之。于是御史马谨等交章劾吏部尚书郭璡等数十人。已,复出按山东。泰素励操行,好搏击。三为巡按,惩奸去贪,威棱甚峻。
九年超擢四川按察使,与镇守都御史寇深相失。十二年八月,参议陈敏希深指,劾泰擅杖武职,殴舆夫至死。逮刑部狱,坐斩。泰奏辩,大理卿俞士悦亦具状以闻。皆不听。
景帝监国,赦复官。于谦荐守紫荆关。也先入犯,关门不守,复论死。景帝宥之,命充为事官,从总兵官顾兴祖筑关隘自效。景泰元年擢大理右少卿,守备白羊口。四月,都督同知刘安代宁远伯任礼巡备涿、易、真、保诸城,命泰以右佥都御史参其军务。三年兼巡抚保定六府。寻命督治河道。自仪真至淮安,浚渠百八十里,塞决口九,筑坝三,役六万人,数月而毕。七年移抚苏、松。
天顺改元,罢巡抚官,改广东副使,以忧去。四川盗起,有言泰尝莅其地,有威名,乃复故官,往巡抚。八年进右副都御史,总督漕运兼巡抚淮、扬诸府。莅淮三年,谢政归。成化六年卒。
李棠,字宗楷,缙云人。宣德五年进士。授刑部主事,为尚书魏源所器。金濂代源,以刚严慑下。棠与辩论是非,谴诃不为动,濂亦器之。进员外郎。录囚南畿,多所平反,进郎中。景帝嗣位,超擢本部侍郎。未几,巡抚广西,提督军务。所部多寇,棠以次讨平之。正己帅下,令行政举。
景泰三年,思明土知府黄夌老,子钧嗣。夌庶兄矰使其子杀夌父子,灭其家,而以他盗为乱告。棠檄右参政曾翚副使刘仁宅按其事。翚等诱执矰父子下之狱。矰窘则遣使走京师,上书请帝废太子立己子。帝大喜,立擢矰都督同知,出其子于狱。事具《怀献太子》及《土司传》。棠既不得竟黄矰狱,郁郁累疏谢病归。不携岭表一物,以清节显。
曾翚,字时升,泰和人。宣德八年进士。治秦府永兴王葬,却有司馈遗。历刑部员外郎。尚书金濂器之,俾典奏牍。有重狱,诸郎不能决,辄以属翚。秦王讦巡抚陈镒狎妓。翚按得其情,劾籓府诬大臣,镒得白。
正统十三年进郎中。以何文渊荐,擢广西右参政。李棠檄翚及副使刘仁宅按黄矰父子。矰使人持千金贿于道,且拥精兵挟之。二人佯许诺,已,诱执矰下之狱。棠以闻。未几,矰以上书擢都督同知,父子俱出狱,翚等太息而已。寻以忧去。服阕,起官河南御史。清军者利得军,多枉及民,翚辨释甚众。南阳诸府多流户,众议驱逐,人情惶急,翚与巡抚抚安之。
天顺五年迁山东右布政使。民垦田无赋者,奸民指为闲田,献诸戚畹。部使者来勘,翚曰:“祖制,民垦荒田,永不科税,奈何夺之?”使者奏如言,乃免。成化初,转左。河南岁饥,计开封积粟多,奏请平粜,贫民赖以济。召拜刑部左侍郎,仍食从二品俸。寻巡视浙江,考察官吏,奏罢不职者百余人,他弊政多所厘革。还朝,久之,谢病去。
翚操行谨,所至有声。及归,生计萧然,绝迹公府,乡人以为贤。
贾铨,字秉钧,邯鄣人。永乐末进士。宣德四年授礼科给事中,数有参驳。
英宗践阼,既肆赦,复命谳在京重囚,多所原宥。从铨请,推之南京。秩满,出为大理知府。王骥征麓川,馈运有劳。骥荐之。麓川平,擢云南左参政,仍知府事。寻以骥言,还治司事。正统十二年,左布政使阙,军民数万人颂铨,参赞军务侍郎侯璡等亦疏请,铨遂得擢。土官十余部,岁当贡马输差发银及海,八府民岁当输食盐米钞。至景泰初,皆积逋不能偿。铨等为言除之。治行闻,赐诰旌异。景泰七年,九载满,当入都,军民乞留。命还任。
天顺四年与梁楘等举政绩卓异。户部初阙尚书,王翱欲擢铨。帝问李贤,贤曰:“闻其名,未见其人也。”及是来觐,帝命贤视之,还奏貌寝。乃以为右副都御史巡抚山东,寻兼抚河南。山东岁侵,请召还清军御史。河南饥,请停征课马。皆许之。成化初,左都御史李秉督师辽东,召铨署院事。中官唐慎等从征荆、襄还,杖死淮安知事谷渊,自奏丐免。铨请罪之。乃付慎等司礼监,命法司罪其从人。未几,卒官。谥恭靖。
铨在云南,治行为一时冠。比为巡抚,清静不自表暴,吏民亦安之。
王宇,字仲宏,祥符人。童丱时,日记万言,巡抚侍郎于谦奇之。登正统四年进士,授南京户部主事。秩满当转郎中,吏部以宇才,特用为抚州知府。为政简静,而锄强遏奸,凛不可犯,一府大治。
天顺元年,所司上其治行,诏赐诰命。顷之,抉山东右布政使,命抚恤所属饥民。明年迁右副都御史,巡抚宣府。中官严顺、都督张林等令家人承纳刍粮。宇劾奏。都御史寇深为解,帝切责深。寻命兼抚大同。石亨及从子彪骄恣,大同其旧镇地,征索尤横。宇抗疏论其奸,乞置之法。疏虽不行,闻者敬惮。督饷郎中杨益不能备刍藁,为宇所劾。户部庇之,宇并劾尚书沈固等。皆输罪。遭丧,起复为大理卿。固辞,不许。
宇刚介,所至有盛名。居大理,平反为多。七年卒。
崔恭,字克让,广宗人。正统元年进士。除户部主事。出理延绥仓储,有能声。以杨溥荐,擢莱州知府。内地输辽东布,悉贮郡库,岁久朽敝,守者多破家。恭别构屋三十楹贮之,请约计岁输外,余以充本府军饷,遂放遣守者八百人。也先犯京师,遣民兵数千入援。廷议城临清,檄发役夫。恭以方春民乏食,请俟秋成。居府六年,莱人以比汉杨震。
景泰中,超迁湖广右布政使。诸司供给,率取之民。恭与僚佐约,悉罢之。公安、监利流民擅相杀。恭下令愿附籍者听,否则迨秋遣归,众遂定。寻迁江西左布政使。司有广济库,官吏干没五十万。恭白于巡抚韩雍,典守者咸获罪。定均徭法,酌轻重,十年一役,遂为定例。
天顺二年,宁王奠培不法,恭劾之。削其护卫,王稍戢。迁右副都御史,代李秉巡抚苏、松诸府。按部,进耆老言利病,为兴革。与都督徐恭浚仪真漕河,又浚常、镇河,避江险。已,大治吴淞江。起昆山夏界口,至上海白鹤江,又自白鹤江至嘉定卞家渡,迄庄家泾,凡浚万四千二百余丈。又浚曹家港、蒲汇塘、新泾诸水。民赖其利,目曹家港为“都堂浦”。初,周忱奏定耗羡则例,李秉改定以赋之轻重递盈缩。其例甚平,而难于稽算,吏不胜烦扰。恭乃罢去,悉如忱旧。
吏部缺右侍郎,李贤、王翱举恭。遂召用。置“劝惩簿”,有闻皆识之。翱甚倚恭,转左。父忧起复。宪宗即位,乞致仕。不允。成化五年,尚书李秉罢。商辂欲用姚夔,彭时欲用王概,而北人居言路者,谓时实逐秉,喧谤于朝。时称疾不出,侍读尹直以时、概皆已乡人,恐因此得罪,急言于辂,以恭代秉。越五月,母丧归。服除,起南京吏部,劾罢诸司不识者数人。十一年春命参赞机务。居三年,致仕。又二年卒。赠太子少保,谥庄敏。
刘孜,字显孜,万安人。正统十年进士。授御史,出按辽东。景帝即位,有建南迁议者。孜驰奏,乞斩言者以定人心。期满当代,朝议边务方殷,复留一岁。再按畿辅。时方筑沦州城,以孜言罢。擢山东按察使。
天顺四年,吏部举天下治行卓异,按察使惟孜一人,迁左布政使。明年春,以右副都御史巡抚江南十府。苏、松财赋,自周忱立法后,代者多纷更。孜首访忱遗积,斟酌行之,民称便。成化元年,应天饥,方振贷,而江北饥民就食者众。孜请尽发诸县廪,全活无算。时民间多积困:濒江官田久废没,仍责输赋;苏、松、杭、嘉诸府佥补富户;南京廊房既倾圮,犹征钞;上元、江宁农民代河泊所纲户采鲥鱼;应天都税宣课诸司额外增税;江阴诸县民户偿纳荒租;六合、江浦官牛岁征犊。孜皆疏罢之。
召拜南京刑部尚书,以宋杰代。四年致仕,道卒。
孜廉慎,治事精审。然持法过严,时议其刻。杰为人长者。居二年,罢去,而邢宥代。
宥,文昌人。正统十三年进士。授御史,出巡福建。民十人被诬为盗,当刑呼冤。宥为缓之,果得真盗。天顺中,出为台州知府,有治绩。坐累谪晋江丞。宪宗复其职,改知苏州。奸民揽纳秋赋,置之法,得其赃万缗,以隄沙河,甓官道。大水,民饥,不待奏辄发米二十万斛以振。宥素廉介,及治苏,严而不苛。杰荐于朝,诏加浙江左参政仍理府事,赐玺书。居半岁,遂以右佥都御史代杰巡抚。开丹阳河,筑奔牛闸,省兑运冗费,民以为便。寻兼理两浙盐政,考察属吏,奏黜不识者百七十余人。居数载,引疾归。
李侃,字希正,东安人。正统七年进士。授户科给事中。景帝监国,陈简将才、募民壮、用战车三事。也先逼京师议者欲焚城外马草。侃言敌轻剽,无持久心,乞勿焚,免复敛为民累。皆报许。时父母在容城,侃晓夜悲泣,乞假,冒险迎之。景泰初,议录扈从死事诸臣后。侃因言避难偷生者,宜严谴以厉臣节。上皇将还,与同官刘福等言礼宜从厚。忤旨,被诘,尚书胡濙为解,乃已。
再迁都给事中。军兴,减天下学校师儒俸廪。侃奏复之。户部尚书金濂违诏征租,侃论濂,下之吏。石亨从子彪侵民业,侃请置重典,并严禁勋戚、中官不得豪夺细民,有司隐者同罪。帝宥亨、彪,余如其请。时给事中敢言者,林聪称首,侃亦矫抗有直声。廷议易储,诸大臣唯唯。侃泣言东宫无失德,聪与御史硃英亦言不可,时议壮之。擢詹事府丞。
天顺元年改太常丞,进太仆卿。明年复设山西巡抚,迁侃右佥都御史任之。奏言:“塞北之地,与穷荒无异。非生长其间者,未有能宁居而狎敌者也。今南人戍西北边,怯风寒,闻寇股栗。而北人戍南,亦不耐暑,多潜逃。宜令南北清勾之军,各就本土补伍,人情交便,戎备得修。”时不能用。奏发巡按李杰罪,杰亦讦侃。按杰事有验,除名。侃无赃罪,获宥。六年考察属吏,奏罢布政使王允、李正芳以下百六十人。因言:“诸臣年与臣若、不堪任事者,臣悉退之,臣亦当罢。”诏不许。侃性刚方,力振风纪,贪墨者屏迹。其年冬以母丧归,军民拥泣,至不得行。服除,遂不出,家居十余年卒。
侃事亲孝,好学安贫,殁几不能殓。弘治初,国子生江纪等言,前祭酒胡俨,都御史高明、李侃学行事功,彰著耳目,并乞赐谥。寝不行。侃二子:德恢,严州知府;德仁,河东盐运使。
雷复,字景暘,湖广宁远人。正统初进士。授行人,历官广西副使。藤县民胡赵成构瑶陷县治,复与参将范信讨斩之。成化初以大臣会荐,擢山东右布政使。七年征拜礼部右侍郎。寻改右副都御史,巡抚山西。继李侃后,端恪守法,得军民心。败寇红沙烟,再败之烟寺沟、石人村,赐敕奖劳。时山西大浸,而廷议以陕西用兵,令预征刍饷,转输榆林。复上言:“自山西至榆林,道路险绝,民赍银往易,价腾涌,不免称贷,偿责多破产。今雨雪愆违,饥民疾病流离,困悴万状,而应输绫帛、药果诸物,又不下万计。乞依山东例蠲除,仍发帑振赡。”帝从之。及发金三万不足,请鬻盐四十万引,并令民入粟授散官。皆报可。十年夏卒于官。
李纲,字廷张,长清人。幼从父入都,坠车下,车轹体过,竟不伤,人咸异之。登天顺元年进士,授御史。历按南畿、浙江。劾去浙江赃吏至四百余人,时目为“铁御史”。奉敕编集陕西延绥土兵。还,迁太仆寺少卿,巡畿辅马政,尽却有司馈。按冀州,遇盗。问隶人曰:“太仆李公耶?是何从得金。”不启箧而去。成化十三年迁右佥都御史。转左,出督漕运,与平江伯陈锐共事。逾年卒。锐见笥中惟敝衣,挥涕曰:“君子也。”为具棺敛,闻其清节于朝。帝特命赐祭葬,不为令。纲清刚似李侃,为时所重。
原杰,字子英,阳城人。正统十年进士。又二年,授南京御史,寻改北。巡按江西,捕诛剧盗,奸宄敛迹。复按顺天诸府。大水,牧官马者乏刍,马多毙,有司责偿,杰请免之。开中盐引入米振饥。疏入,为部所格,景帝卒从杰议。超擢江西按察使。发宁王奠培淫乱事,革其护卫。治行闻,赐诰旌异,迁山东左布政使。
成化二年就拜右副都御史,巡抚其地。岁凶振救,民无流移。召为户部左侍郎。时黄河迁决不常,彼陷则此淤。军民就淤垦种。奸徒指为园场屯地,献王府邀赏,王府辄据有之。杰请献者谪戍,并罪受献者。从之。江西盗起,以杰尝再莅其地得民,诏往治。捕戮六百余人,余悉解散。改左副都御史,还佐院事。
荆、襄流民数十万,朝廷以为忧。祭酒周洪谟尝著《流民图说》,谓当增置府县,听附籍为编氓,可实襄、邓户口,俾数百年无患。都御史李宾以闻,帝善之。十二年,遂命杰出抚。遍历山溪,宣朝廷德意,诸流民欣然愿附籍。于是大会湖广、河南、陕西抚、按官籍之,得户十一万三千有奇,口四十三万八千有奇。其初至,无产及平时顽梗者,驱还其乡,而附籍者用轻则定田赋。民大悦。因相地势,以襄阳所辖郧县,居竹、房、上津、商、洛诸县中,道路四达,去襄阳五百余里。山林阻深,将吏鲜至,猝有盗贼,府难遥制。乃拓其城,置郧阳府,以县附之。且置湖广行都司,增兵设戍,而析竹山置竹溪,析郧置郧西,析汉中之洵阳置白河,与竹山、上津、房咸隶新府。又于西安增山阳,南阳增南召、桐柏,汝州增伊阳,各隶其旧府。制既定,荐知邓州吴远为郧阳知府,诸县皆择邻境良吏为之。流人得所,四境乂安。将还,以地界湖广、河南、陕西,事无统纪,因荐御史吴道宏自代。诏即擢道宏大理少卿,抚治郧阳、襄阳、荆州、南阳、西安、汉中六府。郧阳之有抚治,自此始也。杰以功进右都御史。
杰数扬历于外,既居内台,不欲出。荆、襄之命,非其意也。事竣,急请还朝。会南京兵部缺尚书,以杰任之。杰疏辞。不许。遂卒于南阳,年六十一。郧、襄民为立祠,诏赠太子太保,录其子宗敏为国子生。
彭谊,字景宜,东莞人。正统中,由乡举除工部司务。尝与尚书辩事,无所阿。景帝立,用荐改御史。从尚书石璞塞沙湾决河,进秩二等。复决,再往塞之。
景泰五年,以从大学士王文巡视江、淮,擒获苏州贼,擢大理寺丞。时年二月擢右佥都御史,提督紫荆、倒马诸关。劾都指挥胡玺纳贿纵军罪。天顺初,罢巡抚官。中朝有不悦谊者,下迁绍兴知府。岁饥,辄发廪振贷。吏白当俟朝命,谊曰:“民方急,安得循故事耶?”筑白马闸障海潮。历九载,多惠政。超擢山东左布政使,入为工部左侍郎。
成化四年,辽东巡抚张岐得罪,吏部举代者。帝曰:“辽东自王翱后,屡更巡抚,多不称,可于大臣中求之。”乃改谊右副都御史以往,镇守中官横征诸属卫。谊下令,凡文牒不经巡抚审定者,所司毋辄行,虐焰为息。十年冬,户部檄所司开黑山金场。谊奏永乐中太监王彦等开是山,督夫六千人,三阅月止得金八两,请罢之。遂止。
谊好古博学,通律历、占象、水利、兵法之属。平居谦厚简默,临事毅然有断。镇辽八年,军令振肃。年未老,四疏告归,家居四十余年卒。
牟俸,巴人。景泰初进士。授御史,巡按云南。南宁伯毛胜镇金齿,俸列其违纵罪,将吏皆耸。天顺元年出为福建佥事。成化初,进秩副使。久之,迁江西按察使,政尚严厉,入为太仆卿。
八年以左佥都御史巡抚山东。岁祲,请发济南仓储减价以粜,令临清关税收米麦济振。皆从之。时大饥,虽获振,饥民众,转徙益多。俸请敕邻境抚、按随所在安辑,秋成资遣复业。又乞开中淮、浙盐百万引,尽蠲州县逋课。诏如所请,更命移临清仓粟十万石振之。至七月,俸又言公私困竭,救荒靡策,乞开纳粟例,令胥吏得就选,富民授散官,且截留漕粮备振。十月复言:“今救荒者止救其饥,不谋其寒。纵得食,终不免僵死,乞贷贫民布棉。”帝皆嘉纳。俸又檄发东昌、济宁仓粟十万余石为军士月粮,而以德州、临清寄库银易米振济,奏请伏专擅罪。帝特宥之。已,复以俸奏免柴夫折价银,移河南输边粟济山东,而别给银为边饷,山东输京租二十万石,给本地用。十年又饥,请发仓储出贷。抚山东五年,尽心荒政,活饥民不可胜数。
以右副都御史改抚苏、松。俸性严。以所部多巨室,欲故摧抑之,乃禁索私租,劝富家出谷备振动千计,怨谤纷然。中官汪直有事南京,或谮俸。直归,未发也。俸初在山东,与布政陈钺负气不相下。后钺从容言俸短,直信之。十四年,俸议事至京,直请执俸下诏狱。先是,所亲学士江朝宗除服还朝,俸迓之九江,联舟并下。所至,有司供张颇盛。直因谓朝宗有所关说,并下狱。词连佥事吴扁等十余人,俱被逮。系狱半岁,谪戍湖广。
俸在江西时,共成许聪狱,人多议其深文。至是被祸,皆知为直诬,然无白其冤者。逾年,卒戍所。
夏壎,字宗成,天台人。景泰二年进士。授御史。天顺初,巡按福建,继清军江西,发镇守中官叶达恣横状,达为敛威。以荐超擢广东按察使。时用师岁久,役民守城,壎至悉遣之。
成化初,奏:“瑶、僮弗靖,用兵无功,由有司抚字乖方,贼因得诱良民为徒党。剧寇数百,胁从万千,进则驱之当前,退则杀以抒愤,害常在民,而利常在彼。况用兵不已,供敛日增。以易摇之人心,责无穷之军费。恐外患未除,内变先作。请慎选监司守令,抚绥遗民,彼被胁之众自闻风来归。”帝深纳其言。寻迁布政使,调江西。
八年以右副都御史巡抚四川。苗、僚时为寇。壎立互知会捕法,贼为之戢。古州苗万余,居烂土久,时议逐之,壎谓非计。松潘参将尧彧请益戍兵三千,又力陈不可。皆得寝。已,奏所部将校多犯法,奏请逾时,辄至遁逸。请先逮系,然后奏闻。帝可之。
壎刚介,善听断,所至民不冤。在蜀二年,民夷畏服。然厌繁剧,与时多龃龉。子鍭献诗劝归,壎欣然纳焉。年未五十,即求退。章四上,得请。既归,杜门养亲,不按宾客。又五年卒。
鍭,举进士。弘治四年谒选入都,上书请复李文祥、邹智等官,罢大学士刘吉。忤旨,下狱,得释。久之,除南京大理评事。疏论赋敛、徭役、马政、盐课利弊及宗籓、戚里侵渔状。不报。鍭素无宦情。居官仅岁余,念母老,乞侍养,遂归。家居三十余年,竟不复出。
高明,字上达,贵溪人。幼事母以孝闻。登景泰二年进士,授御史。闻内苑造龙舟,切谏。有指挥为大臣所陷,论死,辩出之。徐州民诉有司于朝,时例,越诉者戍边。明言:“戍边,防诬诉也。今诉不诬,法止当杖。”民有为妖言者,吏贪功,诬以谋反。明按无反状,止坐妖言律。皆报许。
巡抚河南,黜属吏六十人。再按畿辅,入总诸道章奏。天顺初,尚书陈汝言有罪,偕诸御史劾,下之狱。四年,御史赵明等劾天下朝觐官,触帝怒,诘草疏主名。众大惧,明独自承。都御史寇深言:“频年章疏,尽出明手,幸勿以细故加罪。”帝意解,反称明能。石亨既诛,僮仆皆收。明言不宜,坐免者百人。擢大理寺丞。
宪宗立,拜南京右佥都御史。以留都春夏淫雨,请修人事以回天意。时纳马入监者至万余人,明请区别。荐郎中孙琼、陈鸿渐、梅伦、何宜,主事宋瑛,皆端方廉洁,恬于进取,宜显擢以风有位。疏下所司。
成化三年,扬州盐寇起,守兵失利,诏明讨之。造巨舰,名曰“筹亭”,往来江上督战,并江置逻堡候望。贼纵迹无所匿,遂平之。内官鬻私盐,据法没入,盐政大治。因条上利病十余事,多议行。仍还原任,以亲老乞终养归。
十四年,上杭盗发。诏起巡抚福建,督兵往讨。擒诛首恶,余皆减死遣戍。以上杭地接江西、广东,盗易啸聚,请析置永定县。移疾径归。久之,卒。杨继宗,字承芳,阳城人。天顺初进士。授刑部主事。囚多疫死,为时其食饮,令三日一栉沐,全活甚众。又善辨疑狱。河间获盗,遣里民张文、郭礼送京师,盗逸。文谓礼曰:“吾二人并当死。汝母老,鲜兄弟,以我代盗,庶全汝母子命。”礼泣谢,从之。文桎梏诣部,继宗察非盗,竟辨出之。
成化初,用王翱荐,擢嘉兴知府。以一仆自随,署斋萧然。性刚廉孤峭,人莫敢犯。而时时集父老问疾苦,为祛除之。大兴社学,民间子弟八岁不就学者,罚其父兄;遇学官以宾礼。师儒竞劝,文教大兴。御史孔儒清军,里老多挞死。继宗榜曰:“御史杖人至死者,诣府报名。”儒怒。继宗入见曰:“为治有体。公但剔奸弊,劝惩官吏。若比户稽核,则有司事,非宪体也。”儒不能难,而心甚衔之。濒行,突入府署,发箧视之,敝衣数袭而已。儒惭而去。中官过者,继宗遗以菱芡、历书。中官索钱,继宗即发牒取库金,曰:“金具在,与我印券。”中官咋舌不敢受。入觐,汪直欲见之,不可。宪宗问直:“朝觐官孰廉?”直对曰:“天下不爱钱者,惟杨继宗一人耳。”九载秩满,超迁浙江按察使。数与中官张庆忤。庆兄敏在司礼,每于帝前毁继宗。帝曰:“得非不私一钱之杨继宗乎?”敏惶恐,遗书庆曰:“善遇之,上已知其人矣。”闻母丧,立出。止驿亭下,尽籍廨中器物付有司。惟携一仆、书数卷而还。
服除,以右佥都御史巡抚顺天。畿内多权贵庄田,有侵民业者,辄夺还之。按行关塞,武备大饬。星变,应诏陈言,历指中官及文武诸臣贪残状,且请召还中官出镇者。益为权贵所嫉。治中陈翼讦其过,权贵因中之,左迁云南副使。
孝宗立,迁湖广按察使。既至,命汲水百斛,洗涤厅事而后视事,曰:“吾以除秽也。”居无何,复以佥都御史巡抚云南。三司多旧僚,相见欢然。既而出位揖之曰:“明日有公事,诸君幸相谅。”遂劾罢不职者八人。未几卒。
继宗力持风节,而居心慈厚,自处必以礼。为知府,谒上官必衣绣服,朝觐谒吏部亦然。或言不可,笑曰:“此朝廷法服也,此而不服,将安用之?”为浙江按察时,仓官十余人坐缺粮系狱,至鬻子女以偿。继宗欲宽之而无由。一日,送月俸至,命量之,则溢原数。较他司亦然。因悟仓吏缺粮之由,将具实以闻。众惧,请于继宗,愿捐俸代偿。由是十人者获释。尝监乡试得二卷,具朝服再拜曰:“二子当大魁天下,吾为朝廷得人贺耳。”及拆卷,王华、李旻也,后果相继为状元。人服其鉴。天启初,谥贞肃。
赞曰:明初以十五布政司分治天下,诸边要害则遣侯伯勋臣镇扼之。永乐之季,敕蹇义等二十六人巡行天下,安抚军民,事竣还朝,不为经制。宣德初,始命熊概巡抚苏、松、两浙。越数年,而江西、河南诸省以次专设巡抚官。天顺初,暂罢复设,诸边亦稍用廷臣出镇或参赞军务。盖以地大物众,法令滋章,三司谨奉教条,修其常职;而兴利除弊,均赋税,击贪浊,安善良,惟巡抚得以便宜从事。熊概以下诸人,强干者立声威,恺悌者流惠爱,政绩均有可纪。于谦、周忱巡抚最为有名,而勋业尤盛,故别著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