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明史
- ▪ 本纪第一 太祖一
- ▪ 本纪第二 太祖二
- ▪ 本纪第三 太祖三
- ▪ 本纪第四 恭闵帝
- ▪ 本纪第五 成祖一
- ▪ 本纪第六 成祖二
- ▪ 本纪第七 成祖三
- ▪ 本纪第八 仁宗
- ▪ 本纪第九 宣宗
- ▪ 本纪第十 英宗前纪
- ▪ 本纪第十一 景帝
- ▪ 本纪第十二 英宗后纪
- ▪ 本纪第十三 宪宗一
- ▪ 本纪第十四 宪宗二
- ▪ 本纪第十五 孝宗
- ▪ 本纪第十六 武宗
- ▪ 本纪第十七 世宗一
- ▪ 本纪第十八 世宗二
- ▪ 本纪第十九 穆宗
- ▪ 本纪第二十 神宗一
- ▪ 本纪第二十一 神宗二
- ▪ ▪ 光宗
- ▪ 本纪第二十二 熹宗
- ▪ 本纪第二十三 庄烈帝一
- ▪ 本纪第二十四 庄烈帝二
- ▪ 志第一 天文一
- ▪ 志第二 天文二
- ▪ ▪ 填星
- ▪ ▪ 岁星
- ▪ ▪ 荧惑
- ▪ ▪ 太白
- ▪ ▪ 辰星
- ▪ 志第三 天文三
- ▪ 志第四 五行一(水)
- ▪ 志第五 五行二(火 木)
- ▪ 志第六 五行三(金 土)
- ▪ 志第七 历一
- ▪ 志第八 历二
- ▪ 志第九 历三
- ▪ 志第十 历四
- ▪ 志第十一 历五
- ▪ 志第十二 历六
- ▪ ▪ 木星
- ▪ ▪ 火星
- ▪ ▪ 土星
- ▪ ▪ 金星
- ▪ ▪ 水星
- ▪ ▪ 步四馀
- ▪ 志第十三 历七
- ▪ 志第十四 历八
- ▪ 志第十五 历九
- ▪ 志第十六 地理一
- ▪ 志第十七 地理二
- ▪ ▪ 山东山西
- ▪ 志第十八 地理三
- ▪ ▪ 河南陕西
- ▪ ▪ 宁夏左屯卫
- ▪ 志第十九 地理四
- ▪ ▪ 四川江西
- ▪ ▪ 守御礼州后千户所
- ▪ 志第二十 地理五
- ▪ ▪ 湖广浙江
- ▪ ▪ 上爱茶峒长官司
- ▪ 志第二十一 地理六
- ▪ ▪ 福建 广东 广西
- ▪ 志第二十二 地理七
- ▪ ▪ 云南 贵州
- ▪ ▪ 促瓦长官司
- ▪ 志第二十三 礼一(吉礼一)
- ▪ ▪ 分献陪祀
- ▪ ▪ 坛壝之制
- ▪ ▪ 神位祭器玉帛牲牢祝册之数
- ▪ ▪ 遣官祭祀
- ▪ ▪ 分献陪祀
- ▪ ▪ 玉帛牲牢
- ▪ ▪ 祝册
- ▪ ▪ 笾豆之实
- ▪ ▪ 祭祀杂议诸仪
- ▪ ▪ 祭祀日期
- ▪ ▪ 习仪
- ▪ ▪ 斋戒
- ▪ 志第二十四 礼二(吉礼二)
- ▪ ▪ 郊祀之制
- ▪ ▪ 大雩
- ▪ ▪ 郊祀配位
- ▪ ▪ 郊祀仪注
- ▪ ▪ 祈谷
- ▪ ▪ 大飨礼
- ▪ ▪ 令节拜天
- ▪ 志第二十五 礼三(吉礼三)
- ▪ ▪ 社稷
- ▪ ▪ 朝日夕月
- ▪ ▪ 先农
- ▪ ▪ 先蚕
- ▪ ▪ 高禖
- ▪ ▪ 祭告
- ▪ ▪ 祈报
- ▪ ▪ 神祇坛
- ▪ ▪ 星辰坛
- ▪ ▪ 灵星诸神
- ▪ ▪ 太岁月将风云雷雨之祀
- ▪ ▪ 岳镇海渎山川之祀
- ▪ ▪ 城隍
- ▪ 志第二十六 礼四(吉礼四)
- ▪ ▪ 京师九庙
- ▪ ▪ 圣师
- ▪ ▪ 旗纛
- ▪ ▪ 五祀
- ▪ ▪ 马神
- ▪ ▪ 南京神庙
- ▪ ▪ 功臣庙
- ▪ ▪ 三皇
- ▪ ▪ 历代帝王陵庙
- ▪ ▪ 至圣先师子孔庙祀
- ▪ ▪ 诸神祠
- ▪ ▪ 厉坛
- ▪ 志第二十七 礼五(吉礼五)
- ▪ ▪ 荐新
- ▪ ▪ 宗庙之制
- ▪ ▪ 禘佩
- ▪ ▪ 时享
- ▪ ▪ 加上谥号
- ▪ ▪ 庙讳
- ▪ 志第二十八 礼六(吉礼六)
- ▪ ▪ 功臣配飨
- ▪ ▪ 王国宗庙
- ▪ ▪ 奉先殿
- ▪ ▪ 奉慈殿
- ▪ ▪ 献皇帝庙
- ▪ ▪ 亲王从飨
- ▪ ▪ 群臣家庙
- ▪ 志第二十九 礼七(嘉礼一)
- ▪ ▪ 诸司朝觐仪
- ▪ ▪ 登极仪
- ▪ ▪ 大朝仪
- ▪ ▪ 常朝仪
- ▪ ▪ 皇太子亲王朝仪
- ▪ ▪ 诸王来朝仪
- ▪ ▪ 中宫受朝仪
- ▪ ▪ 朝贺东宫仪
- ▪ ▪ 大宴仪
- ▪ ▪ 上尊号徽号仪
- ▪ 志第三十 礼八(嘉礼二)
- ▪ ▪ 册皇后仪
- ▪ ▪ 册皇太子及皇太子妃仪
- ▪ ▪ 册亲王及王妃仪
- ▪ ▪ 皇帝加元服仪
- ▪ ▪ 皇太子皇子冠礼
- ▪ ▪ 品官冠礼
- ▪ ▪ 庶人冠礼
- ▪ 志第三十一 礼九(嘉礼三)
- ▪ ▪ 东宫出阁讲学仪
- ▪ ▪ 诸王读书仪
- ▪ ▪ 经筵
- ▪ ▪ 日讲
- ▪ ▪ 皇帝视学仪
- ▪ ▪ 天子纳后仪
- ▪ ▪ 皇太子纳妃仪
- ▪ ▪ 亲王婚礼
- ▪ ▪ 公主婚礼
- ▪ ▪ 品官婚礼
- ▪ ▪ 庶人婚礼
- ▪ 志第三十二 礼十(嘉礼四 宾礼)
- ▪ ▪ 遣使之蕃国仪
- ▪ ▪ 蕃国遣使进表仪
- ▪ ▪ 巡狩之制
- ▪ ▪ 东宫监国
- ▪ ▪ 皇太孙监国
- ▪ ▪ 颁诏仪
- ▪ ▪ 迎接诏赦仪
- ▪ ▪ 进书仪
- ▪ ▪ 进表笺仪
- ▪ ▪ 乡饮酒礼
- ▪ ▪ 蕃王朝贡礼
- ▪ ▪ 品官相见礼
- ▪ ▪ 庶人相见礼
- ▪ 志第三十三 礼十一(军礼)
- ▪ ▪ 亲征
- ▪ ▪ 遣将
- ▪ ▪ 禡祭
- ▪ ▪ 受降
- ▪ ▪ 奏凯献俘
- ▪ ▪ 大阅
- ▪ ▪ 大射
- ▪ ▪ 救日伐鼓
- ▪ ▪ 论功行赏
- ▪ 志第三十四 礼十二(凶礼一)
- ▪ ▪ 山陵
- ▪ ▪ 山陵
- ▪ 志第三十五 礼十三(凶礼二)
- ▪ ▪ 兴宗帝后陵寝
- ▪ ▪ 睿宗帝后陵寝
- ▪ ▪ 皇妃等丧葬
- ▪ ▪ 皇太子及妃丧葬
- ▪ ▪ 皇后陵寝
- ▪ ▪ 诸王及妃公主丧葬诸仪
- ▪ 志第三十六 礼十四(凶礼三)
- ▪ ▪ 中宫为父祖丧仪
- ▪ ▪ 遣使临吊仪
- ▪ ▪ 遣使册赠王公大臣仪
- ▪ ▪ 忌辰
- ▪ ▪ 乘舆受蕃国王讣奏仪
- ▪ ▪ 乘舆为王公大臣举哀仪
- ▪ ▪ 乘舆临王公大臣丧仪
- ▪ ▪ 谒祭陵庙
- ▪ ▪ 赐祭葬
- ▪ ▪ 丧葬之制
- ▪ ▪ 碑碣
- ▪ ▪ 赐谥
- ▪ ▪ 品官丧礼
- ▪ ▪ 士庶人丧礼
- ▪ ▪ 服纪
- ▪ 志第三十七 乐一
- ▪ 志第三十八 乐二
- ▪ ▪ 乐章一
- ▪ ▪ 九庙时祫乐章
- ▪ 志第三十九 乐三
- ▪ ▪ 乐章二
- ▪ ▪ 嘉靖间续定庆成宴乐章
- ▪ 志第四十 仪卫
- ▪ 志第四十一 舆服一
- ▪ 志第四十二 舆服二
- ▪ 志第四十三 舆服三
- ▪ 志第四十四 舆服四
- ▪ 志第四十五 选举一
- ▪ 志第四十六 选举二
- ▪ 志第四十七 选举三
- ▪ 志第四十八 职官一
- ▪ 志第四十九 职官二
- ▪ 志第五十 职官三
- ▪ 志第五十一 职官四
- ▪ 志第五十二 职官五
- ▪ 志第五十三 食货一
- ▪ ▪ 户口 田制屯田 庄田
- ▪ 志第五十四 食货二
- ▪ ▪ 赋役
- ▪ 志第五十五 食货三
- ▪ ▪ 漕运 仓库
- ▪ 志第五十六 食货四
- ▪ ▪ 盐法 茶法
- ▪ 志第五十七 食货五
- ▪ ▪ 钱钞 坑冶附铁冶铜场 商税 市舶 马市
- ▪ 志第五十八 食货六
- ▪ ▪ 上供采造 采造 柴炭 采木 珠池 织造 烧造 俸饷 会计
- ▪ 志第五十九 河渠一
- ▪ ▪ 黄河上
- ▪ 志第六十 河渠二
- ▪ ▪ 黄河下
- ▪ 志第六十一 河渠三
- ▪ ▪ 运河上
- ▪ 志第六十二 河渠四
- ▪ ▪ 运河下 海运
- ▪ 志第六十三 河渠五
- ▪ ▪ 淮河 泇河 卫河 漳河 沁河 滹沱河 桑乾河 胶莱河
- ▪ 志第六十四 河渠六
- ▪ ▪ 直省水利
- ▪ 志第六十五 兵一
- ▪ 志第六十六 兵二卫所 班军
- ▪ ▪ 土官
- ▪ ▪ 湖广行都司以湖广都司卫所改设
- ▪ ▪ 兴都留守司
- ▪ ▪ 福建都司
- ▪ ▪ 广东都司
- ▪ ▪ 后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直隶旧为北平都司,有北平三护卫,后俱为亲军。其不系北平旧卫者,俱永乐以后添设。
- ▪ ▪ 大宁都司
- ▪ ▪ 万全都司宣德五年,分直隶及山西等处卫所添设。
- ▪ ▪ 山西都司旧有太原三护卫,后革。蒲州千户所,改属直隶,广昌千户所,改属万全都司
- ▪ ▪ 山西行都司旧有蔚州卫,后改属万全都司
- ▪ ▪ 陕西都司
- ▪ ▪ 南京卫所亲军卫
- ▪ ▪ 五军都督府属 左军都督府本府所属卫,仍隶北京左府。
- ▪ ▪ 右军都督府本府所属卫,仍隶北京右府。
- ▪ ▪ 中军都督府本府所属卫,仍隶北京中府。
- ▪ ▪ 前军都督府本府所属卫,仍隶北京前府。
- ▪ ▪ 广西都司
- ▪ ▪ 中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直隶
- ▪ ▪ 中都留守司
- ▪ ▪ 河南都司
- ▪ ▪ 前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直隶
- ▪ ▪ 湖广都司
- ▪ ▪ 后军都督府本府所属卫,仍隶北京后府。
- ▪ ▪ 山西行都司
- ▪ ▪ 福建都司
- ▪ ▪ 福建行都司
- ▪ ▪ 江西都司
- ▪ ▪ 广东都司
- ▪ ▪ 后军都督府 在京
- ▪ ▪ 北平三护卫
- ▪ ▪ 在外 北平都司
- ▪ ▪ 福建行都司
- ▪ ▪ 江西都司
- ▪ ▪ 贵州都司旧有层台、重安二千户所,俱革。旧有平伐长官司,后隶贵阳府。旧有平浪、九名九姓独山州二长官司,后隶都匀府。
- ▪ ▪ 土官
- ▪ ▪ 中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直隶
- ▪ ▪ 中都留守司
- ▪ ▪ 辽东都司
- ▪ ▪ 山东都司
- ▪ ▪ 右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云南都司
- ▪ ▪ 贵州都司
- ▪ ▪ 四川都司
- ▪ ▪ 河南都司旧有洛阳中护卫,后并汝州卫。
- ▪ ▪ 前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直隶
- ▪ ▪ 湖广都司旧有武昌右千户所,革。
- ▪ ▪ 土官
- ▪ ▪ 广西都司
- ▪ ▪ 云南都司旧有鹤庆、通海二千户所,革
- ▪ ▪ 土官
- ▪ ▪ 山西三护卫
- ▪ ▪ 五军都督府所属卫所 左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浙江都司
- ▪ ▪ 辽东都司
- ▪ ▪ 山东都司旧有青州左护卫,后改天津右卫。旧有贵州护卫,革
- ▪ ▪ 右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直隶
- ▪ ▪ 陕西都司旧有阶州卫、沙州卫、灵山千户所,后俱革。
- ▪ ▪ 陕西行都司洪武十二年添设
- ▪ ▪ 四川都司旧有浦江关军民千户所,后革
- ▪ ▪ 土官
- ▪ ▪ 四川行都司旧无,后设。旧有建昌前卫,后革
- ▪ ▪ 都司一奴儿干都司 卫三百八十四
- ▪ ▪ 所二十四
- ▪ ▪ 站七
- ▪ ▪ 地面七
- ▪ ▪ 寨一
- ▪ ▪ 卫六
- ▪ ▪ 都指挥使司二
- ▪ ▪ 指挥使司一
- ▪ ▪ 宣尉使司三
- ▪ ▪ 招讨司六
- ▪ ▪ 万户府四
- ▪ ▪ 千户所十七
- ▪ ▪ 上十二卫
- ▪ ▪ 五军都督府所属卫所 左军都督府
- ▪ ▪ 在外 浙江都司
- ▪ 志第六十七 兵三
- ▪ ▪ 边防 海防江防 民壮 士兵 乡兵
- ▪ 志第六十八 兵四
- ▪ 志第六十九 刑法一
- ▪ 志第七十 刑法二
- ▪ 志第七十一 刑法三
- ▪ 志第七十二 艺文一
- ▪ 志第七十三 艺文二
- ▪ 志第七十四 艺文三
- ▪ 志第七十五 艺文四
- ▪ 表第一 诸王世表一
- ▪ 表第二 诸王世表二
- ▪ 表第三 诸王世表三
- ▪ 表第四 诸王世表四
- ▪ 表第五 诸王世表五
- ▪ 表第六 功臣世表一
- ▪ 表第七 功臣世表二
- ▪ 表第八 功臣世表三
- ▪ 表第九 外戚恩泽侯表
- ▪ 表第十 宰辅年表一
- ▪ 表第十一 宰辅年表二
- ▪ 表第十二 七卿年表一
- ▪ 表第十三 七卿年表二
- ▪ 列传第一 后妃
- ▪ ▪ 后妃一
- ▪ 列传第二 后妃二
- ▪ 列传第三
- ▪ ▪ 兴宗孝康皇帝孝康皇后 吕太后 睿宗献皇帝献皇后
- ▪ 列传第四 诸王
- ▪ ▪ 诸王一
- ▪ 列传第五 诸王二
- ▪ 列传第六 诸王三
- ▪ ▪ 太祖诸子三
- ▪ ▪ 兴宗诸子
- ▪ ▪ 惠帝诸子
- ▪ ▪ 成祖诸子
- ▪ 列传第七 诸王四
- ▪ ▪ 仁宗诸子
- ▪ ▪ 英宗诸子
- ▪ ▪ 景帝子
- ▪ ▪ 宪宗诸子
- ▪ ▪ 孝宗子
- ▪ 列传第八 诸王五
- ▪ ▪ 世宗诸子
- ▪ ▪ 穆宗诸子
- ▪ ▪ 神宗诸子
- ▪ ▪ 光宗诸子
- ▪ ▪ 熹宗诸子
- ▪ ▪ 庄烈帝诸子
- ▪ 列传第九
- ▪ ▪ 宪宗五女
- ▪ ▪ 孝宗三女
- ▪ ▪ 睿宗二女
- ▪ ▪ 光宗九女
- ▪ ▪ 庄烈帝六女
- ▪ ▪ 世宗五女
- ▪ ▪ 穆宗六女
- ▪ ▪ 神宗十女
- ▪ ▪ 成祖五女
- ▪ ▪ 仁宗七女
- ▪ ▪ 宣宗二女
- ▪ ▪ 英宗八女
- ▪ ▪ 景帝一女
- ▪ ▪ 公主
- ▪ 列传第十 郭子兴 韩林儿
- ▪ 列传第十一 陈友谅 张士诚 方国珍 明玉珍
- ▪ 列传第十二
- ▪ ▪ 扩廓帖木儿蔡子英 陈友定伯颜子中等 把匝剌瓦尔密
- ▪ 列传第十三 徐达 常遇春
- ▪ 列传第十四 李文忠 邓愈 汤和 沐英
- ▪ 列传第十五 李善长 汪广洋
- ▪ 列传第十六 刘基(子琏璟) 宋濂 叶琛 章溢(子存道)
- ▪ 列传第十七 冯胜(兄国用) 傅友德 廖永忠(赵庸) 杨璟 胡美
- ▪ 列传第十八
- ▪ 列传第十九
- ▪ 列传第二十
- ▪ 列传第二十一
- ▪ 列传第二十二
- ▪ 列传第二十三
- ▪ 列传第二十四
- ▪ 列传第二十五
- ▪ 列传第二十六
- ▪ 列传第二十七
- ▪ 列传第二十八
- ▪ 列传第二十九
- ▪ 列传第三十
- ▪ 列传第三十一
- ▪ 列传第三十二 盛庸 平安 何福 顾成
- ▪ 列传第三十三
- ▪ 列传第三十四
- ▪ 列传第三十五
- ▪ ▪ 解缙 黄淮 胡广 金幼孜 胡俨
- ▪ 列传第三十六
- ▪ ▪ 杨士奇 杨荣曾孙旦 杨溥马愉
- ▪ 列传第三十七
- ▪ ▪ 蹇义 夏原吉俞士吉 李文郁 邹师颜
- ▪ 列传第三十八
- ▪ ▪ 郁新 赵羾 金忠 李庆 师逵 古朴向宝 陈寿马京 许思温刘季{虎} 刘辰 杨砥 虞谦吕升 仰瞻 严本 汤宗
- ▪ 列传第三十九
- ▪ ▪ 茹瑺 严震直 张紞毛泰亨 王钝 郑赐 郭资 吕震 李至刚方宾 吴中 刘观
- ▪ 列传第四十
- ▪ 列传第四十一
- ▪ ▪ 宋礼蔺芳 陈瑄王瑜 周忱
- ▪ 列传第四十二
- ▪ ▪ 张辅高士文 徐政 黄福 刘俊吕毅 刘昱 陈洽侯保 冯贵伍云 陈忠李任等 李彬 柳升崔聚 史安 陈镛 李宗昉 潘禋梁铭 王通陶季容 陈汀
- ▪ 列传第四十三
- ▪ ▪ 宋晟 薛禄郭义 金玉 刘荣 硃荣 费瓛 谭广 陈怀马亮蒋贵孙琬 任礼 赵安 赵辅 刘聚
- ▪ 列传第四十四
- ▪ 列传第四十五
- ▪ 列传第四十六
- ▪ 列传第四十七
- ▪ 列传第四十八
- ▪ 列传第四十九
- ▪ 列传第五十
- ▪ ▪ 尹昌隆 耿通陈谔 戴纶林长懋 陈祚郭循 刘球子钺釪陈鉴何观 钟同孟 杨集 章纶子玄应 廖庄 倪敬盛灊等 杨瑄子源 盛颙等
- ▪ 列传第五十一
- ▪ ▪ 李时勉 陈敬宗 刘铉萨琦 邢让李绍林瀚子庭昂 庭机孙燫 烃 谢鐸 鲁鐸赵永
- ▪ 列传第五十二
- ▪ ▪ 邹缉郑维桓 柯暹 弋谦黄骥 黄泽孔友谅 范济 聊让郭佑 胡仲伦 华敏 贾斌 左鼎练纲 曹凯许仕达 刘炜尚褫 单宇姚显 杨浩 张昭贺炀
- ▪ 列传第五十三
- ▪ ▪ 陶成子鲁 陈敏 丁瑄 王得仁子一夔 叶祯 伍骥 毛吉林锦 郭绪 姜昂子龙
- ▪ 列传第五十四
- ▪ ▪ 韩观 山云 萧授吴亮 方瑛陈友 李震王信都胜 郭鋐 彭伦 欧磐 张祐
- ▪ 列传第五十五
- ▪ ▪ 曹鼐 张益 邝埜 王佐丁铉等 孙祥谢泽 袁彬哈铭袁敏
- ▪ 列传第五十六
- ▪ 列传第五十七
- ▪ ▪ 高谷 胡濙 王直
- ▪ 列传第五十八
- ▪ ▪ 于谦子冕 吴宁 王伟
- ▪ 列传第五十九
- ▪ ▪ 王骥孙瑾 徐有贞 杨善李实 赵荣 霍瑄 沈固 王越
- ▪ 列传第六十
- ▪ ▪ 罗亨信 侯璡 杨宁 王来 孙原贞孙需 张宪 硃鉴 杨信民张骥竺渊耿定 王晟 邓颙 马谨 程信 白圭子钺 张瓚谢士元孔镛李时敏 邓廷瓚 王轼 刘丙
- ▪ 列传第六十一
- ▪ ▪ 杨洪子俊 从子能 信 石亨从子彪 从孙后 郭登 硃谦子永 孙晖等孙镗赵胜 范广
- ▪ 列传第六十二
- ▪ ▪ 史昭刘昭 李达 巫凯曹义 施聚 许贵子宁 周贤子玉欧信 王玺 鲁鉴子麟 孙经 刘宁周玺 庄鉴 彭清 姜汉子奭孙应熊 安国 杭雄
- ▪ 列传第六十三
- ▪ ▪ 卫青子颖 董兴 何洪刘雄 刘玉 仇钺 神英子周 曹雄子谦 冯祯 张俊李鋐 杨锐崔文
- ▪ 列传第六十四
- ▪ ▪ 李贤 吕原子常 岳正 彭时 商辂 刘定之
- ▪ 列传第六十五
- ▪ ▪ 王翱 年富 王竑 李秉 姚夔 王复 林聪 叶盛
- ▪ 列传第六十六
- ▪ ▪ 项忠 韩雍 余子俊阮勤 硃英 秦纮
- ▪ 列传第六十七
- ▪ ▪ 罗伦涂棐 章懋从子拯 黄仲昭 庄昶邹智 舒芬崔桐 马汝骥
- ▪ 列传第六十八
- ▪ 列传第六十九
- ▪ ▪ 徐溥 邱濬 刘健 谢迁 李东阳 王鏊 刘忠
- ▪ 列传第七十
- ▪ ▪ 王恕子承裕 马文升 刘大夏
- ▪ 列传第七十一
- ▪ ▪ 何乔新 彭韶 周经 耿裕 倪岳 闵珪 戴珊
- ▪ 列传第七十二
- ▪ ▪ 周洪谟 杨守陈弟守阯 子茂元 茂仁 张元祯陈音 傅瀚张昇 吴宽 傅珪 刘春 吴俨 顾清 刘瑞
- ▪ 列传第七十三
- ▪ ▪ 李敏叶淇 贾俊刘璋 黄绂 张悦张蓥 钟 曾鉴 梁璟王诏 徐恪李介子昆 黄珂 王鸿儒 丛兰 吴世忠
- ▪ 列传第七十四
- ▪ ▪ 韩文顾佐 陈仁 张敷华 杨守随弟守隅 许进子诰 赞论雍泰张津 陈寿 樊莹 熊绣 潘蕃 胡富 张泰 吴文度 张鼐冒政 王璟 李钦
- ▪ 列传第七十五
- ▪ ▪ 何鉴 马中锡 陆完 洪钟陈镐 蒋昇 陈金 俞谏 周南孙禄马昊
- ▪ 列传第七十六
- ▪ 列传第七十七
- ▪ ▪ 李文祥 孙磐徐珪 胡爟周时从 王雄 罗侨 叶钊刘天麒戴冠 黄巩 陆震 夏良胜万潮等 何遵刘校等
- ▪ 列传第七十八
- ▪ ▪ 杨廷和 梁储 蒋冕 毛纪 石珤 兄玠
- ▪ 列传第七十九
- ▪ 列传第八十
- ▪ 列传第八十一
- ▪ 列传第八十二
- ▪ 列传第八十三 王守仁(冀元亨)
- ▪ 列传第八十四 张璁(胡鐸) 桂萼 方献夫 夏言
- ▪ 列传第八十五
- ▪ 列传第八十六
- ▪ 列传第八十七
- ▪ 列传第八十八
- ▪ 列传第八十九
- ▪ 列传第九十
- ▪ 列传第九十一
- ▪ 列传第九十二
- ▪ 列传第九十三
- ▪ 列传第九十四
- ▪ 列传第九十五
- ▪ 列传第九十六
- ▪ 列传第九十七
- ▪ 列传第九十八
- ▪ 列传第九十九
- ▪ 列传第一百
- ▪ 列传第一百一
- ▪ 列传第一百二
- ▪ 列传第一百三
- ▪ 列传第一百四
- ▪ 列传第一百五
- ▪ 列传第一百六
- ▪ 列传第一百七
- ▪ 列传第一百八
- ▪ 列传第一百九
- ▪ 列传第一百十
- ▪ 列传第一百十一
- ▪ 列传第一百十二
- ▪ 列传第一百十三
- ▪ 列传第一百十四 海瑞(何以尚) 丘橓 吕坤 郭正域
- ▪ 列传第一百十五
- ▪ 列传第一百十六
- ▪ 列传第一百十七
- ▪ 列传第一百十八
- ▪ 列传第一百十九
- ▪ 列传第一百二十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一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二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三
- ▪ 列传第一百二十四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五
- ▪ 列传一百二十六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七
- ▪ 列传第一百二十八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九
- ▪ 列传第一百三十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一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二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三
- ▪ 列传第一百三十四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五
- ▪ 列传第一百三十六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七
- ▪ 列传第一百三十八 孙承宗(子鉁等)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九
- ▪ 列传第一百四十 杨嗣昌 吴甡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一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二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三
- ▪ 列传第一百四十四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五
- ▪ 列传第一百四十六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七
- ▪ 列传第一百四十八
- ▪ 列传一百四十九
- ▪ 列传第一百五十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一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二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三
- ▪ 列传第一百五十四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五
- ▪ 列传第一百五十六 曹文诏(弟文耀) 周遇吉 黄得功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七
- ▪ 列传第一百五十八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九
- ▪ 列传第一百六十
- ▪ 列传第一百六十一
- ▪ 列传第一百六十二
- ▪ 列传第一百六十三
- ▪ 列传第一百六十四
- ▪ 列传第一百六十五
- ▪ 列传第一百六十六
- ▪ 列传第一百六十七
- ▪ 列传第一百六十八 何腾蛟(章旷 傅作霖) 瞿式耜(汪皞等)
- ▪ 列传第一百六十九 循吏
- ▪ 列传第一百七十 儒林一
- ▪ 列传第一百七十一 儒林二
- ▪ 列传第一百七十二 儒林三
- ▪ ▪ 孔希学孔彦绳 颜希惠 曾质粹 孔闻礼 孟希文 仲于陛 周冕 程接道 程克仁 张文运 邵继祖 硃梴 硃墅
- ▪ 列传第一百七十三 文苑一
- ▪ 列传第一百七十四 文苑二
- ▪ 列传第一百七十五 文苑三
- ▪ 列传第一百七十六 文苑四
- ▪ 列传第一百七十七 忠义一
- ▪ 列传第一百七十八 忠义二
- ▪ 列传第一百七十九 忠义三
- ▪ 列传第一百八十 忠义四
- ▪ 列传第一百八十一 忠义五
- ▪ 列传第一百八十二 忠义六
- ▪ 列传第一百八十三 忠义七
- ▪ 列传第一百八十四 孝义
- ▪ ▪ 孝义一
- ▪ 列传第一百八十五 孝义二
- ▪ 列传第一百八十六 隐逸
- ▪ ▪ 张介福 倪瓚 徐舫 杨恒 陈洄 杨引 吴海 刘闵 杨黼 孙一元沈周 陈继儒
- ▪ 列传第一百八十七 方伎
- ▪ 列传第一百八十八 外戚
- ▪ 列传第一百八十九 列女一
- ▪ 列传第一百九十 列女二
- ▪ 列传第一百九十一 列女三
- ▪ 列传第一百九十二 宦官一
- ▪ ▪ 郑和侯显 金英兴安 范弘等 王振 曹吉祥刘永诚 怀恩覃吉 汪直 梁芳钱能等 何鼎邓原等 李广 蒋琮 刘瑾 张永谷大用魏彬等
- ▪ 列传第一百九十三 宦官二
- ▪ ▪ 李芳 冯保 张鲸 陈增陈奉 高淮 梁永杨荣 陈矩 王安魏忠贤 王体乾李永贞等 崔文升 张彝宪 高起潜 王承恩 方正化
- ▪ 列传第一百九十四 阉党
- ▪ ▪ 焦芳 刘宇 曹元 张彩韩福等 顾秉谦 魏广微等 崔呈秀吴淳夫等 刘志选梁梦环等 曹钦程石三畏等 王绍徽周应秋霍维华徐大化等 阎鸣泰 贾继春田尔耕 许显纯
- ▪ 列传第一百九十五 佞幸
- ▪ ▪ 纪纲 门达逮杲 李孜省 继晓 江彬许泰 钱宁 陆炳 邵元节 陶仲文 顾可学盛端明等
- ▪ 列传第一百九十六 奸臣
- ▪ ▪ 胡惟庸陈宁 陈瑛马麟等 严嵩赵文华等 周延儒 温体仁马士英阮大铖
- ▪ 列传第一百九十七 流贼
- ▪ ▪ 李自成 张献忠
- ▪ 列传第一百九十八 土司
- ▪ ▪ 湖广土司
- ▪ ▪ 施州施南宣抚司 散毛宣抚司 忠建宣抚司 容美宣抚司 永顺军民宣慰使司 保靖州军民宣慰使司
- ▪ 列传第一百九十九 四川土司
- ▪ ▪ 四川土司一
- ▪ 列传第二百 四川土司二
- ▪ ▪ 播州宣慰司 永宁宣抚司 酉阳宣抚司 石砫宣抚司
- ▪ 列传第二百一 云南土司
- ▪ ▪ 云南土司一
- ▪ 列传第二百二 云南土司二
- ▪ ▪ 姚安 鹤庆 武定 寻甸 丽江 元江 永昌 新化 威远 北胜 湾甸镇康 大侯 澜沧卫 麓川
- ▪ 列传第二百三 云南土司三
- ▪ 列传第二百四 贵州土司
- ▪ ▪ 贵阳 思南思州附 镇远 铜仁 黎平 安顺 都匀 平越 石阡新添金筑安抚司附
- ▪ 列传第二百五 广西土司
- ▪ ▪ 广西土司一 桂林 柳州 庆远 平乐 梧州 浔州 南宁
- ▪ 列传第二百六 广西土司二
- ▪ ▪ 太平 思明 思恩 镇安 田州 恩城 上隆 都康
- ▪ 列传第二百七 广西土司三
- ▪ ▪ 泗城 利州 龙州 归顺 向武 奉议 江州 思陵广东琼州府附
- ▪ 列传第二百八 外国一
- ▪ ▪ 朝鲜
- ▪ 列传第二百九 外国二
- ▪ ▪ 安南
- ▪ 列传第二百十 外国三
- ▪ ▪ 日本
- ▪ 列传第二百十一 外国四
- ▪ ▪ 琉球 吕宋 合猫里 美洛居 沙瑶呐哔啴 鸡笼 婆罗 麻叶甕 古麻刺朗 冯嘉施兰 文郎马神
- ▪ 列传第二百十二 外国五
- ▪ ▪ 占城宾童龙 真腊 暹罗 爪哇阇婆 苏吉丹 碟里 日罗夏治三佛齐
- ▪ 列传第二百十三 外国六
- ▪ ▪ 浡泥 满剌加 苏门答剌 须文达那 苏禄 西洋琐里 琐里 览邦淡巴 百花 彭亨 那孤儿 黎伐 南渤利 阿鲁 柔佛 丁机宜 巴喇西 佛郎机 和兰
- ▪ 列传第二百十四 外国七
- ▪ 列传第二百十五 外国八鞑靼
- ▪ 列传第二百十六 外国九瓦剌 朵颜(福余 泰宁)
- ▪ 列传第二百十七 西域一
- ▪ ▪ 哈密卫 柳城 火州 土鲁番
- ▪ 列传第二百十八 西域二 西番诸卫(西宁河州洮州岷州等番族诸卫)
- ▪ ▪ 安定卫 阿端卫 曲先卫 赤斤蒙古卫 沙州卫 罕东卫 罕东左卫 哈梅里
- ▪ 列传第二百十九 西域三
- ▪ 列传第二百二十 西域四
- ▪ 附录:张廷玉上明史表
韩文,字贯道,洪洞人,宋宰相琦后也。生时,父梦紫衣人抱送文彦博至其家,故名之曰文。成化二年举进士,除工科给事中。核韦州军功,劾宁晋伯刘聚,都御史王越、马文升等滥杀妄报。寻劾越荐李秉、王竑。语颇涉两宫,帝怒,挞之文华殿庭。已,进右给事中,出为湖广右参议。中贵督太和山,乾没公费。文力遏之,以其羡易粟万石,备振贷。九溪土酋与邻境争地相攻,文往谕,皆服。阅七年,转左。
弘治改元,王恕以文久淹,用为山东左参政。居二年,用倪岳荐,擢云南左布政使。以右副都御史巡抚湖广,移抚河南,召为户部右侍郎。母丧除,起改吏部,进左。十六年拜南京兵部尚书。岁侵,米价翔踊。文请预发军饷三月,户部难之。文曰:“救荒如救焚,有罪,吾自当之。”乃发廪十六万石,米价为平。明年召拜户部尚书。
文凝厚雍粹,居常抑抑。至临大事,刚断无所挠。武宗即位,赏赉及山陵、大婚诸费,需银百八十万两有奇,部帑不给。文请先发承运库,诏不许。文言:“帑藏虚,赏赉自京边军士外,请分别给银钞,稍益以内库及内府钱,并暂借勋戚赐庄田税,而敕承运库内官核所积金银,著之籍。且尽罢诸不急费。”帝不欲发内帑,命文以渐经画。文持大体,务为国惜财。真人陈应衤盾、大国师那卜坚参等落职,文请没其资实国帑。旧制,监局、仓库内官不过二三人,后渐添注,或一仓十余人,上林苑、林衡署至三十二人,文力请裁汰。淳安公主赐田三百顷,复欲夺任丘民业,文力争乃止。
孝宗时,外戚庆云、寿宁侯家人及商人谭景清等奏请买补残盐至百八十万引。文条盐政夙弊七事,论残盐尤切。孝宗嘉纳,未及行而崩,即入武宗登极诏中,罢之。侯家复奏乞,下部更议,文等再三执奏,弗从,竟如侯请。正德元年,内阁及言官复论之,诏下廷议。文言:“盐法之设,专以备边。今山、陕饥,寇方大入,度支匮绌,飞挽甚难。奈何坏祖宗法,忽边防之重。”景清复陈乞如故。文等劾其桀悍,请执付法官。帝不得已,始寝前令。
荣王乞霸州庄田,崇王请自征庄田租,勿令有司与,文皆持却之。保定巡抚王璟请革皇庄,廷议从之,帝命再议。文请命巡抚官召民佃,亩征银三分输内库,而尽撤中官管庄者,大学士刘健等亦力言内臣管庄扰民。乃命留中官各一人、校尉十人,余如文议。中旨索宝石、西珠,文请屏绝珍奇,以养俭德。报可。帝将大婚,取户部银四十万两,文连疏请,得免四之一。
文司国计二年,力遏权幸,权幸深疾之。而是时青宫旧奄刘瑾等八人号“八虎”,日导帝狗马、鹰兔、歌舞、角牴,不亲万几。文每退朝,对僚属语及,辄泣下。郎中李梦阳进曰:“公大臣,义共国休戚,徒泣何为。谏官疏劾诸奄,执政持甚力。公诚及此时率大臣固争,去‘八虎’易易耳。”文捋须昂肩,毅然改容曰:“善。纵事勿济,吾年足死矣,不死不足报国。”即偕诸大臣伏阙上疏,略曰:“人主辨奸为明,人臣犯颜为忠。况群小作朋,逼近君侧,安危治乱胥此焉关。臣等伏睹近岁朝政日非,号令失当。自入秋来,视朝渐晚。仰窥圣容,日渐清削。皆言太监马永成、谷大用、张永、罗祥、魏彬、丘聚、刘瑾、高凤等造作巧伪,淫荡上心。击球走马,放鹰逐犬,俳优杂剧,错陈于前。至导万乘与外人交易,狎昵媟亵,无复礼体。日游不足,夜以继之,劳耗精神,亏损志德。遂使天道失序,地气靡宁。雷异星变,桃李秋华。考厥占候,咸非吉征。此辈细人,惟知蛊惑君上以便己私,而不思赫赫天命。皇皇帝业,在陛下一身。今大婚虽毕,储嗣未建。万一游宴损神,起居失节,虽齑粉若辈,何补于事。高皇帝艰难百战,取有四海。列圣继承,以至陛下。先帝临崩顾命之语,陛下所闻也。奈何姑息群小,置之左右,以累圣德?窃观前古奄宦误国,为祸尤烈,汉十常侍、唐甘露之变,其明验也。今永成等罪恶既著,若纵不治,将来益无忌惮,必患在社稷。伏望陛下奋乾刚,割私爱,上告两宫,下谕百僚,明正典刑,以回天地之变,泄神人之愤,潜削祸乱之阶,永保灵长之业。”疏入,帝惊泣不食。瑾等大惧。
时内阁刘健、谢迁等方持言官章不肯下,文疏复入。帝遣司礼太监李荣、王岳等诣阁议。一日三至,健等持益坚。岳素刚直,独曰:“阁议是。”是夜,八人者环泣帝前。帝怒,立收岳下诏狱,而外廷固未之知也。明日,文倡九卿科道再诣阙固争。俄有旨,宥八人不问。健、迁仓皇致仕去。八人各分据要地,瑾掌司礼,时事遂大变。
瑾恨文甚,日令人伺文过。逾月,有以伪银输内库者,遂以为文罪。诏降一级致仕,郎中陈仁谪钧州同知。给事中徐昂乞留文原官。中旨谓显有嘱托,落文职,以顾佐代,并除昂名。二年三月榜奸党姓名,自刘健、谢迁外,尚书则文为首,余若张敷华、杨守随、林瀚等凡五十三人,列于朝堂。文子高唐知州士聪,刑部主事士奇,皆削籍。文出都门,乘一蓝舆,行李一车而已。瑾恨未已,坐以遗失部籍,逮文及侍郎张缙下诏狱。数月始释,罚米千石输大同。寻复罚米者再,家业荡然。
瑾诛,复官,致仕。世宗即位,遣行人赍玺书存问,赉羊酒。令有司月给廪四石,岁给役夫六人终其身。复加太子太保,廕一孙光禄寺署丞。嘉靖五年卒,年八十有六。赠太傅,谥忠定。
士聪,举人。罢官后,不复仕。士奇进士,终湖广参政。少子士贤,亦由举人为开封同知。孙廷玮,进士,行太仆卿。
顾佐,字良弼,临淮人。成化五年进士。授刑部主事,历郎中。按锦衣指挥牛循,中官顾雄、钟钦罪,无所挠。出为河间知府。弘治中,再迁大理少卿,擢右佥都御史巡抚山西。宗室第宅,官为缮,费不赀,佐请悉令自营治。正统末,权发太原、平阳民戍边,后久不代,佐奏令更代。入为左副都御史,勘罢辽东总兵官李杲、太监任良、巡抚张玉。,历户部左、右侍郎,出理陕西军食。善区画,储蓄余三年。正德改元。代韩文为尚书。刘瑾憾文,捃摭万端。部有故册逸,欲以为文罪,逼佐上其事。佐不可,坐事夺俸三月。佐乃再疏乞归,从之。瑾憾不置,三罚米输塞上,至千余石。家贫,称贷以偿。卒,赠太子太保。
陈仁,字子居,莆田人。成化末进士。弘治中,官户部郎中。阙里先圣庙灾,疏请修省。陕西进古玺,仁抗疏斥其伪。诏召番僧领占竹于四川,仁疏谏。又请复建文忠臣方孝孺等官。多格不行。正德初,瑾以赝银事坐尚书文罪,仁并谪。后瑾诛,累擢至浙江右布政使。
张敷华,字公实,安福人。父洪,御史,死土木难。敷华少负气节。年七岁,里社树为祟,麾群儿尽伐之。景泰初,录死事后,入国学。举天顺八年进士,选庶吉士。成化元年,与刘大夏愿就部曹。除兵部主事,历郎中。廉重不挠,名等于大夏。
十一年,出为浙江参议。景宁矿盗起,至数千人。敷华谕散之,执其魁十二人。居浙十余年,历布政使。弘治初,迁湖广。岁饥,令府县大修学宫,以亻庸直资饿者。擢右副都御史,巡抚山西。中道奔丧,服阕还故官。部内赋输大同,困于折价。敷华请太原以北可通车者仍输米,民便之。改抚陕西,制婚娶、丧葬之式,纳民于礼。妖僧据终南山为逆,廷议用兵,尚书马文升曰:“张都御史能办此。”敷华果以计缚僧归。迁南京兵部右侍郎。
十二年改右都御史,总督漕运兼巡抚淮、扬诸府。高邮湖堤圮,浚深沟以杀水势。又筑宝应堤。民利赖焉。改掌南京都察院。与吏部尚书林瀚、佥都御史林俊、祭酒章懋,称“南都四君子”,就迁刑部尚书。
正德元年召为左都御史。其冬,大臣与言官请去刘瑾等,内阁力主之。帝犹豫,敷华乃上言:“陛下宴乐逸游,日狎憸壬,政令与诏旨相背,行事与成宪交乖,致天变上干,人心下拂。今给事中刘蒨,御史硃廷声、徐钰等连章论列,但付所司。英国公懋与臣等列名上请,但云‘朕自处置”。臣窃叹惑,请略言时政之弊。如四十万库藏已竭,而取用不已。六七岁童子何知,而招为勇士。织造已停,传奉已革,寻复如故。盐法、庄田方遣官清核,而奏乞之疏随闻。中官监督京营、镇守四方者,一时屡有更易。政令纷拏,弊端滋蔓。夫国家大事,百人争之不足,数人坏之有余。愿陛下审察。”疏入,不报。
既而朝事大变,宦官势益张。至除夕朝罢,忽传旨与杨守随俱致仕。敷华即日就道。至徐州洪,坐小艇,触石几溺死。瑾恨未已,欲借湖广仓储浥烂,坐以赃罪。修撰康海过瑾曰:“吾秦人爱张公如父母,公忍相薄耶?”瑾意稍解,犹坐敷华奸党,与守随等榜名朝堂。明年六月病且革,衣冠揖家庙,就榻而卒。瑾诛后二年,赠太子少保,谥简肃。
敷华性刚介。弘治时,刘大夏常荐之,帝曰:“敷华诚佳,但为人太峻耳。”为部郎奉使,盗探其囊,得七金而已。
孙鰲山,官御史。
杨守随,字维贞,鄞人,侍郎守陈从弟也。举成化二年进士,授御史。巡视漕运,核大同军饷,巡按江西,所至以风采见惮。
六年,疏陈六事,言:“郕王受命艰危时,削平祸乱,功甚大。殁乃谥以‘戾’,公论不平。此非先帝意,权奸逞私憾者为之也。亟宜改易,彰陛下亲亲之仁。尚书李秉效忠守法,一时良臣,为萧彦庄诬劾致仕,乞即召还。律令犯公罪者不罢,近御史硃贤、娄芳等并除名,乞复其官,且戒所司毋法外加罪,一以律令从事。西征之役,以数万甲兵讨出没不常之寇,千里转输,旷日持久。恐外患未平,内地先敝。乞速班师,戒边臣慎封守。近例,军官犯罪未结正者,遇赦即原,致此曹迁延,以希幸免。自今众证明白者,即据律定案,毋使逃罪。虽遇赦免,亦不得管军。在外官俸、兵饷,有逾年不给者,由郡县蓄积少也。请于起运外,量加存留,以济乏匮。”疏奏,时不能从。太常少卿孙广安母丧起复,守随与给事中李和等连章论之,乃令守制。
八年冬以灾异陈时政九事。廷议四方灾伤,停遣刷卷御史。会昌侯孙继宗请并停在京者,守随言:“继宗等任情作奸,恐罪及,假此祈免。”帝置继宗不问,而刷卷如故。山东饥,廷议吏纳银免考,授冠带。守随极言不可,帝即罢之。擢应天府丞,未上,母忧归。服除无缺,添注视事。初,李孜省授太常寺丞,因守随言改上林监副,憾之。至是谮于帝,中旨责守随不当添注,调南宁知府。
弘治初,召为应天府尹,勘南京守备中官蒋琮罪。琮嗾其党郭镛劾守随按给事方向狱不公,谪广西右参政。久之,进按察使。八年召为南京右佥都御史,提督操江。历两京大理卿。九载满,进工部尚书,仍掌大理寺。刑部狱送寺覆谳者多加刑,主事硃论其非。守随言:“自永乐间,寺已设刑具。部囚多未得实,安得不更讯。”帝乃寝奏。孝宗崩,中官张瑜等以误用御药下狱,守随会讯杖之。
正德元年四月,守随奏:“每岁热审,行于京师而不行于南京,五岁一审录,详于在京而略于在外,皆非是。请更定其制。”报可。中官李兴擅伐陵木论死,令家人以银四十万两求变其狱。守随持之坚,狱不得解。廷臣之争余盐也,中旨诘“是何大事?”守随语韩文曰:“事诚有大于是者。”文遂偕九卿伏阙论“八党”。文等既逐,守随愤,独上章极论之曰:
陛下嗣位以来,左右迫臣,不能只承德意,尽取先朝良法而更张之,尽诬先朝硕辅而刬汰之。天下嗷嗷,莫措手足,致古今罕见之灾,交集数月以内。陛下独不思其故乎?内臣刘瑾等八人,奸险佞巧,诬罔恣肆,人目为“八虎”,而瑾尤甚,日以荒纵导陛下。或在西海擎鹰搏兔,或于南城蹑峻登高,禁内鼓钲震于远迩,宫中火砲声彻昼夜。淆杂尊卑,陵夷贵贱。引车骑而供执鞭之役,列市肆而亲商贾之为。致陛下日高未朝,漏尽不寝。此数人者,方且窃揽威权,诈传诏旨。放逐大臣,刑诛台谏。邀阻封章,广纳货赂。传奉冗员,多至千百。招募武勇,收及孩童。紫绶金貂尽予爪牙之士,蟒衣玉带滥授心腹之人。附己者进官,忤意者褫职。内外臣僚。但知畏瑾,不知畏陛下。向也二三大臣受遗夹辅,今则有潜交默附、漏泄事机者矣。向也南北群僚,矢心痛疾,今则有画策主文,依附时势者矣。而且数易边境将帅之臣,大更四方镇守之职,志欲何为?夫太阿之柄不可授人。今陛下于兵刑财赋之区,机务根本之地,悉以委之。或掌团营,或主两厂,或典司礼,或督仓场,大权在手,彼复何惮?于是大行杀戮,广肆诛求。府藏竭于上,财力匮于下,武勇疲于边。上下胥谗,神人共愤。陛下犹不觉悟,方且谓委任得人,何其舛也!伏望大奋乾纲,立置此曹重典,远鉴延熹之失,毋使臣蹈蕃、武已覆之辙。
疏入,帝不省。瑾辈深衔之,传旨致仕。守随去,李兴遂以中旨免死矣。
瑾憾未释。三年四月坐覆谳失出,逮赴京系狱,罚米千石输塞上。逾年,复坐庇乡人重狱,除名,追毁诰命,再罚米二百石。守随家立破。瑾诛,复官。又十年卒,年八十五。赠太子少保,谥康简。
从弟守隅,由进士历官江西参政,有政绩。宁府禄米,石征银一两,后渐增十之五。守隅入请于王,裁减如旧。瑾恶守随,并罢守隅官。瑾死后,起官四川,终广西布政使。
许进,字季升,灵宝人。成化二年进士。除御史。历按甘肃、山东,皆有声。陈钺激变辽东,为御史强珍所劾,进亦率同官论之。汪直怒,构珍下狱,摘进他疏伪字,廷杖之几殆。满三考,迁山东副使。辨疑狱,人称神明。分巡辽东,坐累,征下诏狱。孝宗嗣位,释还。
弘治元年擢右佥都御史,巡抚大同。小王子久不通贡,遣使千五百余人款关,进以便宜纳之。请于朝,诏许五百人至京师。已而屡盗边,进被劾,不问。三年复窥边,进等整军待之。新宁伯谭祐以京军援,乃遁去。又乞通贡,进再为请,帝许之。当是时,大同士马盛强,边防修整。贡使每至关,率下马脱弓矢入馆,俯首听命,无敢哗者。会进与分守中官石岩相讦,岩征还,进亦谪衮州知府。
七年迁陕西按察使。土鲁番阿黑麻攻陷哈密,执忠顺王陕巴去,使其将牙兰守之。尚书马文升谓复哈密非进不可,乃荐为右佥都御史,巡抚甘肃。明年莅镇,告诸将曰:“小丑陆梁,谓我不敢深入耳。堂堂天朝不能发一镞塞外,何以慰远人。”诸将难之。乃独与总兵官刘宁谋,厚结小列秃,使以四千骑往,杀数百人,小列秃中流矢卒。小列秃故与土鲁番世相仇,及死,其子卜六阿歹益愤。进复厚结之,使断贼道,无令东援牙兰,而重犒赤斤、罕东及哈密遗种之居苦峪者,令出兵助讨。十一月,副将彭清以精骑千五百出嘉峪关前行,宁与中官陆訚统二千五百骑继之。越八日,诸军俱会,羽集乜川。薄暮大风扬沙,军士寒栗僵卧。进出帐外劳军,有异乌悲鸣,将士多雨泣。进慷慨曰:“男儿报国,死沙场幸耳,何泣为!”将士皆感奋。夜半风止,大雨雪。时番兵俱集,惟罕东兵未至,众欲待之。进曰:“潜师远袭,利在捷速,兵已足用,不须待也。”及明,冒雪倍道进。又六日奄至哈密城下。牙兰已先遁去,余贼拒守。官军四面并进,拔其城,获陕巴妻女。贼退保土剌。土剌,华言大台也。守者八百人,诸军再战不下。问其俘,则皆哈密人为牙兰所劫者,进乃令勿攻。或欲尽歼之,进不可,遣使抚谕即下。于是探牙兰所向,分守要害。而疏请怀辑罕东诸卫为援,散土鲁番党与孤其势,遂班师。录功,加右副都御史。明年移抚陕西,历户部右侍郎,进左。十三年,火筛大举犯大同,边将屡败。敕进与太监金辅、平江伯陈锐率京军御之,无功。言官劾辅等玩寇,并论进,致仕去。
武宗即位,乃起为兵部左侍郎,提督团营。正德元年代刘大夏为尚书。七月应诏陈时政八事,极言内监役京军,守皇城内侍横索月钱诸弊,多格不行。又以帝狎比群小,请崇圣学,以古荒淫主为戒,不纳。中官王岳奏官校王缙等缉事捕盗功,各进一秩。进言:“边将出万死馘一贼,始获晋级。此辈乃冒滥得之,孰不解体?”又言:“团营军非为营造设,宜悉令归伍。”居兵部半岁,改吏部,明年加太子少保。
进以才见用,能任人,性通敏。刘瑾弄权,亦多委蛇徇其意,而瑾终不悦。方进督团营时,与瑾同事。每阅操,谈笑指挥,意度闲雅,瑾及诸将咸服。一日操毕,忽呼三校前,各杖数十。瑾请其故,进出权贵请托书示之。瑾阳称善,心不喜。至是,欲去进用刘宇代。焦芳以干请不得,亦因挤进。三年八月,南京刑部郎中阙,适无实授员外郎,进循故事以署事主事二人上。瑾以为非制,令对状。进不引咎,三降严旨谯责。不得已请罪,乃令致仕。未几,坐用雍泰削其籍。二子诰、赞在翰林,俱输赎调外任。寻与刘健等六百七十五人,并追夺诰命。瑾又摘进在大同时籍军出雇役钱,失勾校,欲籍其家。会瑾诛得解,复官致仕。未闻命卒,年七十四。嘉靖五年谥襄毅。
子诰、赞、诗、词、论。诗,工部郎中。词,知府。
诰,字廷纶,进次子也。弘治十二年进士。授户科给事中。出视延绥军储,论丁粮、丁草之害,帝褒纳之。寻劾监督中官苗逵贪肆罪,进刑科右给事中。正德元年,父进为兵部尚书。故事,大臣子不得居言职,遂改翰林检讨。及进忤刘瑾削籍,并谪诰全州判官。父丧归。久之,荐起尚宝丞。复引疾归,家居授徒讲学。嘉靖初,起南京通政参议,改侍讲学士,直经筵,迁太常卿掌国子监。请于太学中建敬一亭,勒御制《敬一箴注》、程子《四箴》、范浚《心箴》于石。帝悦从之。帝将正文庙祀典,诰请用木主。文华殿东室旧有释像,帝命撤去。诰所撰《道统书》言宜崇祀五帝、三王,以周公、孔子配。帝即采用其言。十一年擢吏部右侍郎。其冬,拜南京户部尚书,弟赞亦长户部。兄弟并司两京邦计,缙绅以为荣。卒官,赠太子太保,谥庄敏。
诰官祭酒时,诸生旅榇不能归者三十余,皆为葬之,衣食不继者并周恤。然颇善傅会。时有白鹊之瑞,诰献论,司业陈寰献颂,并宣付史馆。给事中张裕、谢存儒,御史冯恩皆劾诰,裕至比之祝钦明。帝怒,下裕狱,谪福建布政司照磨,存儒亦调边方。恩诋诰学术迂邪,诰求罢。帝曰:“恩所诋乃指前日去土偶用木主事也。尔以是介意邪?”其为帝眷宠如此。
讠赞,字廷美,进第三子也。弘治九年进士。授大名推官。亦以辨疑狱知名,召拜御史。正德元年改编修。刘瑾逐进,讠赞亦出为临淄知县。累迁浙江左布政使。
嘉靖六年入为光禄卿,历刑部左、右侍郎。知州金辂谪戍,赂武定侯郭勋。勋遣人篡取之,指挥王臣不与。缚臣以归,掠取其贿。事觉,讠赞等请论如律。帝怜勋,谕法司毋刑辂等,辂等遂不承。尚书高友玑在告,坐畏缩,被劾去。讠赞请如常讯,具得勋纳贿状,乃再夺其禄。
八年,进尚书。诏许六部历事监生发廷臣奸弊。有詹摐者,讦吏部侍郎徐缙,下都御史汪鋐讯。摐语塞,已论罪,摐复讦缙及通政陈经等。再下鋐讯,鋐力斥其妄。会太常卿彭泽欲倾缙代之,伪为缙书抵张孚敬求解,复惎孚敬劾缙贿己。缙疏辨,诏法司会锦衣卫讯。讠赞等卒论摐诬罔,而缙行贿事莫能白,坐除名。帝方嘉摐能奉诏言事,竟宥摐罪。于是无赖子率持朝士阴事,索资财,妄构事端入奏,诸司为惕息。军人童源讦中官张永造茔,犯天寿山龙脉,复嗾永弟容仆王谦等发容违法事。奸人张雄又为谦草奏,诋讠赞与兄诰及汪鋐、廖道南、史道,内臣黄锦辈数十人受容重赂,源亦上疏助之。鞫得实,源等并戍极边,告讦始少衰。
十年,改讠赞户部尚书。驰驿归省母。母先卒。服未阕,诏以为吏部尚书,服除始入朝。帝以讠赞醇谨,虚位待。及至,论列不当意。诏选宫僚,阁臣多引私党,言官劾罢十余人,帝以属吏部。讠赞乃举霍韬、毛伯温、顾璘、吕柟、邹守益、徐阶、任瀚、薛蕙、周鈇、赵时春等,诏璘、柟、蕙仍故官,余俱用之。屡加少保兼太子太保。九庙灾,自陈免。居半岁,帝难其代,复起讠赞任之。请发内帑,借百官俸,括富民财,开鬻爵之令,以济边需。时议内地筑墩堡,讠赞谓非计。帝以借俸、括财非盛世事,已之。墩堡议亦寝。翟銮、严嵩柄政,多所请托。郎中王与龄劝讠赞发之。嵩辨之强,帝眷嵩,反切责讠赞,除与龄籍。讠赞自是慑嵩不敢抗,亦颇以贿闻矣。銮罢,帝谋代者。 嵩以讠赞柔和易制,引之。诏以本官兼文渊阁大学士参预机务。政事一决于嵩,讠赞无所可否。久之加少傅。以年逾七十,数乞休。帝责其忘君爱身,落职闲住。归三年卒。后复官,赠少师,谥文简。
论,字廷议,进少子也。嘉靖五年进士。授顺德推官,入为兵部主事,改礼部。好谈兵,幼从父历边境,尽知厄塞险易,因著《九边图论》上之。帝喜,颁边臣议行,自是以知兵闻。累迁南京大理寺丞。会廷推顺天巡抚,论名列第二。帝曰:“是上《九边图论》者”,即拜右佥都御史,任之。白通事以千余骑犯黄崖口,论督将士败之。再犯大木谷,复为官军所却。录功,进右副都御史。岁余,以病免。俺答薄都城,起故官抚山西。录防秋功,进兵部右侍郎,召理京营戎政。以筑京师外城转左。
三十三年出督宣、大、山西军务。奸人吕鹤初与邱富以左道惑众。富叛降俺答,为之谋主。鹤遣其党阑出塞外,引寇入犯,为侦卒所获。论遣兵捕鹤,并诛其党。以功进右都御史,再以功进兵部尚书,廕子锦衣世千户。翁万达为总督,筑大同边墙六百里,里建一墩台于墙内。后以兵少墙不能守,尽撤而守台。论言:“兵既守台,则寇攻墙不得用其力。及寇入墙,率震骇逃散。请改筑于墙外,每三百步建一台,俾矢石相及。去墙不得越三十步,高广方四丈五尺,其颠损三之一,上置女墙、营舍,守以壮士十人。下筑月城,穴门通出入。度工费不过九万金,数月而足。”诏立从之。寇万骑犯山西,论督军遮破之朔州川。其犯宣府、龙门者,亦为将士所败,先后俘斩五百三十有奇。加太子太保,廕子如初。
三十五年,兵部尚书杨博以父丧去,召论代之。当是时,严嵩父子用事,将帅率以贿进。南北用兵,帝责中枢甚急。丁汝夔、王邦瑞、赵锦、聂豹,咸不得善去。论时已老,重自顾念。一切将帅黜陟,兵机进止,悉听世蕃指挥,望由此损。俺答子辛爱愤总督杨顺纳其逃妾,拥众围大同右卫城数重,城中析屋而爨。帝闻,深以为忧,密问嵩。嵩意欲弃之而难于发言,则请降谕问本兵。论请复右卫军马,岁办五十万金,故为难词,冀以动帝。帝顾亟措饷发兵,易置文武将吏,右卫围亦寻解。给事中吴时来劾杨顺,因言论雷同附和,日昏酣,置边警度外。帝遂削论籍。嵩微为之解,亦不能救也。
三十八年复起故官,督蓟、辽、保定军务。把都儿犯蓟西,论厚集精锐以待。至则为游击胡镇所破。分掠沙儿岭、燕子窝,又却,乃遁去。事闻,厚赍银币。寻又奏密云、昌平二镇防秋,须饷银三十余万。给事中郑茂言论奏请过多,请察其侵冒弊,诏论回籍听勘。给事中邓栋往核,具得虚冒状,夺官闲住。未几卒,年七十二。隆庆初,复官,谥恭襄。
曾孙浩然,由世廕历官太子太保,左都督。浩然子达胤,锦衣指挥。李自成陷京师,不屈死。其从兄佳胤,弘农卫指挥。崇祯十四年贼破灵宝,持刀赴斗,死焉。
雍泰,字世隆,咸宁人。成化五年进士。除吴县知县。太湖涨,没田千顷,泰作堤为民利,称“雍公堤”。民妾亡去,妾父讼其夫密杀女匿尸湖石下。泰诘曰:“彼密杀汝女,汝何以知匿所。且此非两月尸,必汝杀他人女,冀得赂耳。”一考而服。
召为御史,巡盐两淮。灶丁无妻者,泰为婚匹。出知凤阳府。父忧去,服阕起知南阳。余子俊督师,荐为大同兵备副使,擢山西按察使。泰刚廉,所至好搏击豪强。太原知府尹珍涂遇弗及避,泰召至,跽而数之。珍不服,泰竟笞珍。珍诉于朝,且告泰非罪杖人死,逮下诏狱。王恕请宽泰罪,会事经赦,乃降湖广参议。弘治四年转浙江右布政使,复以母忧去。
十二年起右副都御史,巡抚宣府。官马死,军士不能偿,泰言于朝,以官帑市。边军贫,有妻者辄鬻,泰请官为资给。尚书周经因令贫者给聘财,典卖者收赎,军尽欢。参将王杰有罪,泰劾之,下泰逮问。泰又请按千户八人,帝以泰屡抑武臣,方诏都察院行勘。而参将李稽坐事畏泰重劾,乞受杖,泰取大杖决之。稽乃奏泰凌虐,帝遣给事中徐仁偕锦衣千户往按。杰复使人走登闻鼓下,讼泰妄逮将校至八十六人,并及其婿纳赂事。法司核上,褫为民。
武宗立,给事中潘鐸等荐泰有敢死之节,克乱之才。吏部尚书马文升遂起泰南京右副都御史,提督操江,固辞不赴。正德三年春,许进为吏部,复起前官。七月擢南京户部尚书。刘瑾,泰乡人也,怒泰不与通,甫四日即令致仕。谓进私泰,遂削二人籍,而追斥马文升及前荐泰者尚书刘大夏、给事中赵士贤、御史张津等为民,其他罚米输边者又五十余人。泰归,居韦曲别墅,不入城市。瑾诛,复官,致仕。年八十卒。卒时榻下有声若霆者。
泰奉身俭素。贵宾至,不过二肉。为尚书,无绯衣。及卒,家人始制以敛。天启中,追谥端惠。
张津,字广汉,博罗人。成化末进士,除建阳知县。筑城郭,遏矿盗,建硃熹、蔡元定诸贤祠,置祭田畀其子孙。忧归,补大治,征授御史。弘治十四年冬,吏部缺尚书,廷臣推马文升、闵珪,而津偕同官文森、曾大有请用致仕尚书周经、两广总督刘大夏。忤旨下诏狱。给事御史论救,得释。已,言:“陛下延访大臣,而庶官不预,非所以明目达聪也。乞命卿佐侍从及考满朝觐诸外僚,咸得以时进见,通达下情。”武宗初,巡按广西,劾总镇中官韦经擅移官帑。预平富贺贼,被赉,出为泉州知府。坐尝举泰,勒为民。刘瑾败,起宁波知府,迁山东左参政,擢右佥都御史,提督操江。进右副都御史,巡抚应天诸府。所部水旱,请停织造。车驾北巡,疏谏,不报。浙孝丰奸民据深山拒捕,积二十年莫能制。津托别事赴浙,悉缚之。加户部右侍郎,巡抚如故。帝自宣府还,复欲北幸,津疏切谏,不报。卒,赠南京户部尚书。
陈寿,字本仁,其先新淦人。祖志弘,洪武间代兄戍辽东,遂籍宁远卫。寿少贫甚。,得遗金,坐守至夜分,还其主。从乡人贺钦学,登成化八年进士,授户科给事中。视宣、大边防,劾去镇守中官不检者。又尝劾万贵妃兄弟及中官梁芳、僧继晓,系诏狱。得释,屡迁都给事中。
弘治元年,王恕为吏部,擢寿大理丞。刘吉憾恕,讽御史劾寿不习刑名,冀以罪恕。竟调寿南京光禄少卿,就转鸿胪卿。
十三年冬,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延绥。火筛数盗边,前镇巡官俱得罪去。寿至,蒐军实,广间谍,分布士马为十道,使互相应援,军势始振。明年,诸部大入,先以百余骑来诱。诸将请击之,寿不可。自出帐,拥数十骑,据胡床指麾饮食。寇望见,疑之,引去。诸道袭击,斩获甚多。朝廷方遣苗逵等重兵至,而寿已奏捷。孝宗嘉之,加录一等。逵欲乘胜捣巢。驻延绥久,战马三万匹日费刍菽不赀。寿请出牧近塞,就水草,众有难色。寿跨马先行,众皆从之,省费数十万。当战捷时,或劝注子弟名籍,寿曰:“吾子弟不知弓槊,宁当与血战士同受赏哉?”竟不许。
十六年以右副都御史掌南院。正德初,刘瑾矫诏逮南京科道戴铣、薄彦徽等,寿抗章论救。瑾怒,令致仕。寻坐延绥仓储亏损,罚米二千三百石、布千五百匹。贫不能偿,上章自诉。瑾廉知寿贫,特免之。中官廖堂镇陕西贪暴,杨一清以寿刚果,九年正月起抚其地。堂初奉诏制氈幄百六十间,赢金数万,将遗权幸。寿檄所司留备振,复戒谕堂勿假贡献名有所科取。堂怒,将倾之。寿四疏乞休,不得。堂爪牙数十辈散府县渔利,寿命捕之,皆逃归,气益沮。其秋,拜南京兵部侍郎,陕人号呼拥舆,移日不得行。逾年,乞骇骨,就进刑部尚书,致仕。
寿为给事中,言时政无隐,独不喜劾人,曰:“吾父戒吾勿作刑官,易枉人。言官枉人尤甚,吾不敢妄言也。”嘉靖改元,诏进一品阶,遣有司存问,时年八十有三。寿廉,历官四十年,无家可归。寓南京,所居不蔽风雨。其卒也,尚书李充嗣、府尹寇天叙为之敛。又数年,亲旧赙助,始得归葬新淦。
樊莹,字廷璧,常山人。天顺末,举进士,引疾归养。久之,授行人,使蜀不受馈,土官作却金亭识之。
成化八年,擢御史。山东盗起,奉命捕获其魁。清军江北,所条奏多著为例。改按云南,交阯诱边氓为寇,驰檄寝其谋。出知松江府。运夫苦耗折,莹革民夫,令粮长专运,而宽其纲,用以优之。赋役循周忱旧法,稍为变通,民困大苏。忧归,起知平阳。
弘治初,诏大臣举方面官。侍郎黄孔昭以莹应,尚书王恕亦器之,擢河南按察使。黄河为患,民多流移。莹巡振,全活甚众。河南田赋多积弊,巡抚都御史徐恪欲考本末,众难之。莹曰:“视万犹千,视千犹百耳,何难。”恪以属莹部吏钩考,旬日间,宿蠹一清。四年迁应天府尹。守备中官蒋琮与言官讦奏,所蔓引多至罪黜。莹承命推鞫,初若不为异者,琮大喜。后奏其伤孝陵山脉事,琮遂下狱,充净军。
七年迁南京工部右侍郎,寻改右副都御史巡抚湖广。锦田贼结两广瑶、僮为寇,莹谕散余党,戮首恶十八人。岁余,以疾乞休。家居七年,中外交荐,起故官抚治郧阳,旋改南京刑部右侍郎。
十六年,云南景东卫昼晦七日,宜良地震如雷,曲靖大火数发,贵州亦多灾异,命莹巡视。至则劾镇巡官罪,黜文武不职者千七百人。廉知景东之变,乃指挥吴勇侵官帑,图脱罪,因云雾晦冥虚张其事,劾罪之。还进本部尚书。
武宗践阼,致仕归。刘瑾以会勘隆平侯争袭事,连及莹,削籍。明年又坐减松江官布,罚米五百石输边。莹素贫,至是益窘。三年十一月卒,年七十五。瑾败,复官,赠太子少保,谥清简。
莹性诚悫,农月坐篮舆戴笠,子孙舁行田间,曰:“非徒视稼,欲子孙习劳也。”其后人率教,多愿朴力学者。
熊绣,字汝明,道州人,其先以戍籍自丰城徙焉。绣举成化二年进士,授行人。奉使楚府,巡茶四川,力拒馈遗。擢御史,巡按陕西。左布政于璠以官帑银馈苑马卿邵进,绣发其罪。璠遁赴京讦绣,帝并下绣吏,谪知清丰,璠、进亦除名。久之,凤翔阙知府,擢绣任之。
弘治初,迁山东左参政,进右布政使。七年以右副都御史巡抚延绥。榆林初仅小堡,屯兵备冬。景泰中,始移巡抚、总兵官居之,遂为西北巨镇,城隘弗能容,绣因请增筑千二百余丈。涖镇数年,练兵积粟,边政修举。历兵部左、右侍郎,尚书刘大夏深倚信之。胜腾四卫勇士额三四万人,率虚籍。岁糜钱谷数十万,多入奄人家。廷臣屡请稽核,辄被挠。十八年命绣清厘,未竟而孝宗崩。朝政渐变,绣力持不顾,得诡冒者万四千人。御马太监宁瑾等疏请复旧,给事御史交章劾瑾,大夏亦力争。武宗不得已从之,而宥瑾等不问。
正德元年擢右都御史,总督两广军务兼巡抚事。既抵镇,尽裁幕府供亿,秋毫无所取。二年与总兵官伏羌伯毛锐讨平贺县僮。刘瑾以前汰勇士事深疾绣,伺察无所得。召掌南京都察院事,寻以中旨罢之。已,复摭延绥仓储浥烂为绣罪,罚米五百石,责绣躬输于边。绣家遂破。
十年闰四月卒,无子。巡抚秦金颂其清节于朝,赠刑部尚书。太仆少卿何孟春以绣承继孙幼且贫,无以为养,请如主事张凤翔孔琦例,赐月廪,且乞予谥。遂谥庄简,给其孙米月一石。
潘蕃,字廷芳,崇德人。初冒钟姓,既显始复。成化二年举进士,授刑部主事。历郎中。云南镇守中官钱能为巡抚王恕所劾,诏蕃按,尽得其实。出为安庆知府,改郧阳。时府治初设,陕、洛流民毕聚。蕃悉心抚循,皆成土著。累迁山东、湖广左右布政使。
弘治九年,以右副都御史巡抚四川,兼提督松潘军务。宣布威信,蛮人畏服,单车行松、茂莫敢犯。迁南京兵部右侍郎,就改刑部。
十四年进右都御史,总督两广。帐下士旧不下万人,蕃汰之,才给使令而已。黎寇符南蛇乱海南,聚众数万。蕃令副使胡富调狼土兵讨斩之,平贼巢千二百余所。论功,进左都御史。已,又平归善剧贼古三仔、唐大鬓等。思恩知府岑濬与田州知府岑猛相仇杀,攻陷田州,猛穷乞援。蕃谕濬罢兵,不从,乃与镇守太监韦经、总兵官伏羌伯毛锐集兵十余万,分六哨讨之。濬死,传首军门,斩级四千七百,尽平其地。回军讨平南海县丰湖贼褟元祖。捷闻,玺书嘉劳。蕃奏,思恩宜设流官,猛构兵失地,宜降同知,俾还守旧土。兵部尚书刘大夏议,猛世济凶恶,不宜归旧治,请两府皆设流官,而降猛为千户,徙之福建。帝从之。正德改元之正月召为南京刑部尚书。逾年,致仕。
初,蕃去两广,岑猛据田州不肯徙,知府谢湖畏猛悍,亦逗遛。事闻,逮湖诏狱。湖委罪蕃及韦经、毛锐,经复委罪于尚书大夏。刘瑾方恶大夏,遂并逮四人。大夏以不从蕃言为罪,而蕃亦坐不能抚猛,俱谪戍肃州,三年九月也。既而瑾从户部郎中庄言,遣太监韦霦核广东库藏,奏应解赃罚诸物多朽敝,梧州贮盐利军赏银六十余万两不以时解。逮问蕃及前总督大夏、前左布政使仁和沈锐等八百九十九人,罚米输边。锐廉介,已迁南京刑部右侍郎,乞休归,至是夺职。瑾诛,蕃以原官致仕。逾六年,卒。锐至嘉靖初,始复职致仕。
方蕃解官归,无屋,税他人宅居之。与乡人饮,露坐花下,醉则任所之。其风致如此。
胡富,字永年,绩溪人。成化十四年进士。授南京大理评事。弘治初,历福建佥事。福宁系囚二百余人,富一讯皆定,囹圄顿空。以忧去,起补山东,迁广东副使。四会瑶乱,剿擒五百余人。泷水瑶出没无时,富度其所经地,得荒田三千余顷,招僮户耕牧其中。瑶畏僮不敢出扰,居民得田作。符南蛇围儋州,富与参议刘信往觇。贼突至,杀信,富手斩剧贼一人,贼乃退。还益兵讨平之。历陕西左、右布政使。
正德初,入为顺天府尹。三年进南京大理寺卿,就迁户部右侍郎。五年正月坐大理时勘事迟缓,勒致仕。亦瑾意也。瑾败,起故官。七年拜本部尚书。南都仓储仅支一年,富在部三载,有六年积。上十余事,率权贵所不便,格不行,遂引年归。嘉靖元年卒。赠太子少保,谥康惠。
张泰,字叔亨,广东顺德人。成化二年进士。除知沙县。时经邓茂七之乱,泰抚绥招集,流亡尽复。入为御史,偕同官谏万贵妃干政,廷杖几毙。出督京畿学校,以忧去,家居十余年。
弘治五年起故官,按云南。孟密土舍思揲构乱,以兵遏木邦宣慰使罕挖法于孟乃寨。守臣抚谕,拒不听。泰与巡抚张诰集兵示必讨,思揲惧,始罢兵。滇池溢,为民灾,泰筑堤以弭其患。还朝,乞罢织造内臣,减皇庄及贵戚庄田被灾税赋,给畿省灾民牛种。诏止给牛种,余不行。寇入永昌,甘肃游击鲁麟委罪副总兵陶祯,而总兵官刘宁疏言守臣不和,诏泰往勘。泰奏镇守太监傅德、故总兵官周玉侵据屯田。巡抚冯续减削军饷,寇数入莫肯为御,失士卒六百余、马驼牛羊二万皆不以闻。帝怒,下之吏。德降内使,锢南京,续编氓口外。泰又言甘州膏腴地悉为中官、武臣所据,仍责军税;城北草湖资戍卒牧马,今亦被占。请悉归之军,且推行于延、宁二镇,诏皆从之。迁太仆少卿,改大理。
初,蓟州民田多为牧马草场所侵,又侵御马监及神机营草场、皇庄,贫民失业,草场亦亏故额。孝宗屡遣给事中周旋,侍郎顾佐、熊翀等往勘,皆不能决。至是命泰偕锦衣官会巡抚周季麟复勘。泰密求得永乐间旧籍,参互稽考,田当归民者九百三十余顷,而京营及御马监牧地咸不失故额。奏入,驳议者再,尚书韩文力持之,留中未下。及武宗嗣位,文再请,始出泰奏,流亡者咸得复业。
寻迁右副都御史督储南京。奏厘革十二事,多报可。正德二年,召为工部右侍郎,逾年迁南京右都御史。泰清谨。刘瑾专权,朝贵争赂遗。泰奏表至京,惟馈土葛。瑾憾之,其年十月令以南京户部尚书致仕。明年七月卒,摭他事罚米数百石。瑾诛,予葬祭如制。
吴文度,字宪之,晋江人,从父客江宁,遂家焉。登成化八年进士,除龙泉知县,征授南京御史。偕同官孙需等论妖僧继晓,被廷杖。寻迁汀州知府。瑶弗靖,设方略绥抚,瑶承赋如居民。弘治中历江西左参政,山西、河南左、右布政使。正德元年迁右副都御史,巡抚云南。师宗州贼阿本等作乱,谕不从,乃遣参议陈一经等督军二万攻之,别遣兵截盘江,据贼巢背,先后俘斩千人。入历户部侍郎。三年冬进南京右都御史。方文度召自云南,刘瑾以地产金宝,屡责贿。文度无以应,瑾深衔之。会工部尚书李鐩致仕,廷推文度及南京户部侍郎王珩,遂改文度南京户部尚书,与珩俱致仕。命下,举朝骇异。既归,所居屋仅数椽。瑾诛,未及用而卒。珩,赵人。起家进士,亦以清操闻。
张鼐,字用和,历城人。成化十一年进士。授襄陵知县,入为御史。宪宗末年数笞言官,鼐力谏。又尝劾妖僧继晓、方士邓常恩等。帝心恶之。出按江西。盗贼多强宗佃仆,鼐与巡抚闵珪交奏其事。尹直等构之,乃贬珪而坐鼐尹旻党,谪郴州判官。
弘治初,擢河南佥事,进参议,以协治黄陵冈迁副使。十五年进按察使。鼐官河南久,屡遭河患,督治有方,民为立祠。是年秋,擢右佥都御史巡抚辽东。时军政久驰,又许余丁纳资助驿递,给冠带,复其身。边人竞援例避役。鼐言不可,因条上定马制、核屯粮、清隐占、稽客户、减军伴数事,悉允行。寻劾分守中官刘恭贪虐罪,筑边墙自山海关迄开原叆阳堡凡千余里。辽抚自徐贯后,历张岫、张玉、陈瑶、韩重四人,多得罪去,至鼐称能。
武宗立,移抚宣府。正德改元,召还,寻进右副都御史署院事。有知县犯赃当褫职,卒杀人当抵死。刘瑾纳重贿,欲宽之,鼐执不可,出为南京右都御史。焦芳子黄中欲强市其居,畀通政魏讷,鼐不从,芳父子亦怨之。会瑾遣给事中王翊等核辽东军饷,还奏刍粟多浥烂,遂以为守臣罪,逮鼐及继任巡抚马中锡、邓章,前参政冒政,参议方矩,郎中王荩、刘绎下诏狱,令其家人输米辽东。鼐坐输二千石,以力不办,系辽东。久之,总兵官毛伦等具奏诸人苦状,请得折价,瑾勉从之。阅三年事始竟,皆斥为民。瑾诛,复官。鼐前卒,世宗初予恤。
冒政,泰州人。鼐同年进士,历官右副都御史,巡抚宁夏。守官廉,刘瑾觊贿不得,遂假辽东事逮之,罚米至三千石。瑾诛,复职致仕。久之,卒。
王璟,字廷采,沂人。成化八年进士。为登封知县。历两京御史。
弘治十四年,以南京鸿胪卿拜右佥都御史,理两浙盐政。振荒浙江,奏行荒政十事,多所全活。十七年冬巡抚保定。武宗立,太监夏绶乞于真定诸府岁加苇场税,少监傅琢请履亩核静海、永清、隆平诸县田,太监张峻欲税宁晋小河往来客货,诏皆许之。又以庄田故,遣缇骑逮民鲁堂等二百余人,畿南骚动。璟抗疏切谏。尚书韩文等力持之,管庄内臣稍得召还。
正德元年四月引疾致仕,命驰传归。三年坐累夺官闲住。六年起抚山西。制火枪万余,枪藏箭六,皆傅毒药,用以御寇,寇不敢西。累迁右都御史。已,迁左,以张纶为右都御史代之。后陈金以太子太保左都御史入院,位璟上,人号璟“中都御史”焉。时群小用事,大臣靡然附之,璟独守故操。再进太子太保。世宗立,致仕,卒。赠少保,谥恭靖。
初,璟自保定巡抚归,其后兵科给事中高淓勘沧州盐山牧地,劾六十一人,及璟与前巡抚都御史高铨。铨即淓父也。诏去职者勿问,璟、铨并获免。
铨,江都人,累官南京户部尚书。正德二年廷推左都御史,瑾勒令致仕。寻坐事逮下狱,复坐隆平侯家袭爵事除名,罚米五百石。后瑾益事操切,每遣使勘核,多务苛急承瑾意,淓遂并铨在劾中。淓后官至光禄少卿,以劾父不齿于人。瑾诛,铨复官致仕,卒。赠太子少保。
硃钦,字懋恭,邵武人。师吴与弼,以学行称。举成化八年进士,授宁波推官。治最,征授御史。出督漕运,按河南,清军广西,并著风节。
弘治中,迁山东副使,历浙江按察使。十五年入觐。吏部举天下治行卓异者六人,钦与焉。佥都御史林俊又举钦自代,乃稍迁湖广左布政使。
武宗立,以右副都御史巡抚山东。中官王岳被谪,道死。钦上言:“岳谪守祖陵,罪状未暴,赐死道路,不厌人心。臣知岳为刘瑾辈所恶,必瑾谮毁以至此。望陛下察岳非辜,惩瑾谗贼。”疏至,瑾屏不奏,衔之。钦以山东俗淫酗,严禁市酤,令济南推官张元魁察之,犯者罪及邻。比有惧而自缢者,其母欲奏诉,元魁与知府赵璜贿之乃已。瑾使侦事校尉发之,俱逮下诏狱,勒钦致仕,璜除名,元魁谪戍。瑾憾钦未已,摭前湖广时小故,下巡按御史逮问。俄坐山东勘地事,斥为民。又坐修曲阜先圣庙会计数多,罚输米六百石塞下。又坐抚山东时,以民夫给事尚书秦纮家,再下巡按御史逮问。瑾诛,乃复官。十五年卒,年七十七。与弼之门以宦学显者,钦为称首。
赞曰:武宗初,刘、谢受遗辅政,韩文、张敷华等为列卿长,当路多正人,国事有赖。“八虎”潜伏左右,虽未敢显与朝士为难,固腹心之蠹也。夫以外攻内,势所甚难。况相权之轻,远异前代,虽抱韩琦之忠,初无书敕之柄。区区争胜于笔舌间,此难必之刚明之主,而以望之武宗,庸有济乎?一击不胜,反噬必毒,消长之机,间不容发。宦竖之贻祸烈也,吁可畏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