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明史
- ▪ 本纪第一 太祖一
- ▪ 本纪第二 太祖二
- ▪ 本纪第三 太祖三
- ▪ 本纪第四 恭闵帝
- ▪ 本纪第五 成祖一
- ▪ 本纪第六 成祖二
- ▪ 本纪第七 成祖三
- ▪ 本纪第八 仁宗
- ▪ 本纪第九 宣宗
- ▪ 本纪第十 英宗前纪
- ▪ 本纪第十一 景帝
- ▪ 本纪第十二 英宗后纪
- ▪ 本纪第十三 宪宗一
- ▪ 本纪第十四 宪宗二
- ▪ 本纪第十五 孝宗
- ▪ 本纪第十六 武宗
- ▪ 本纪第十七 世宗一
- ▪ 本纪第十八 世宗二
- ▪ 本纪第十九 穆宗
- ▪ 本纪第二十 神宗一
- ▪ 本纪第二十一 神宗二
- ▪ ▪ 光宗
- ▪ 本纪第二十二 熹宗
- ▪ 本纪第二十三 庄烈帝一
- ▪ 本纪第二十四 庄烈帝二
- ▪ 志第一 天文一
- ▪ 志第二 天文二
- ▪ ▪ 填星
- ▪ ▪ 岁星
- ▪ ▪ 荧惑
- ▪ ▪ 太白
- ▪ ▪ 辰星
- ▪ 志第三 天文三
- ▪ 志第四 五行一(水)
- ▪ 志第五 五行二(火 木)
- ▪ 志第六 五行三(金 土)
- ▪ 志第七 历一
- ▪ 志第八 历二
- ▪ 志第九 历三
- ▪ 志第十 历四
- ▪ 志第十一 历五
- ▪ 志第十二 历六
- ▪ ▪ 木星
- ▪ ▪ 火星
- ▪ ▪ 土星
- ▪ ▪ 金星
- ▪ ▪ 水星
- ▪ ▪ 步四馀
- ▪ 志第十三 历七
- ▪ 志第十四 历八
- ▪ 志第十五 历九
- ▪ 志第十六 地理一
- ▪ 志第十七 地理二
- ▪ ▪ 山东山西
- ▪ 志第十八 地理三
- ▪ ▪ 河南陕西
- ▪ ▪ 宁夏左屯卫
- ▪ 志第十九 地理四
- ▪ ▪ 四川江西
- ▪ ▪ 守御礼州后千户所
- ▪ 志第二十 地理五
- ▪ ▪ 湖广浙江
- ▪ ▪ 上爱茶峒长官司
- ▪ 志第二十一 地理六
- ▪ ▪ 福建 广东 广西
- ▪ 志第二十二 地理七
- ▪ ▪ 云南 贵州
- ▪ ▪ 促瓦长官司
- ▪ 志第二十三 礼一(吉礼一)
- ▪ ▪ 分献陪祀
- ▪ ▪ 坛壝之制
- ▪ ▪ 神位祭器玉帛牲牢祝册之数
- ▪ ▪ 遣官祭祀
- ▪ ▪ 分献陪祀
- ▪ ▪ 玉帛牲牢
- ▪ ▪ 祝册
- ▪ ▪ 笾豆之实
- ▪ ▪ 祭祀杂议诸仪
- ▪ ▪ 祭祀日期
- ▪ ▪ 习仪
- ▪ ▪ 斋戒
- ▪ 志第二十四 礼二(吉礼二)
- ▪ ▪ 郊祀之制
- ▪ ▪ 大雩
- ▪ ▪ 郊祀配位
- ▪ ▪ 郊祀仪注
- ▪ ▪ 祈谷
- ▪ ▪ 大飨礼
- ▪ ▪ 令节拜天
- ▪ 志第二十五 礼三(吉礼三)
- ▪ ▪ 社稷
- ▪ ▪ 朝日夕月
- ▪ ▪ 先农
- ▪ ▪ 先蚕
- ▪ ▪ 高禖
- ▪ ▪ 祭告
- ▪ ▪ 祈报
- ▪ ▪ 神祇坛
- ▪ ▪ 星辰坛
- ▪ ▪ 灵星诸神
- ▪ ▪ 太岁月将风云雷雨之祀
- ▪ ▪ 岳镇海渎山川之祀
- ▪ ▪ 城隍
- ▪ 志第二十六 礼四(吉礼四)
- ▪ ▪ 京师九庙
- ▪ ▪ 圣师
- ▪ ▪ 旗纛
- ▪ ▪ 五祀
- ▪ ▪ 马神
- ▪ ▪ 南京神庙
- ▪ ▪ 功臣庙
- ▪ ▪ 三皇
- ▪ ▪ 历代帝王陵庙
- ▪ ▪ 至圣先师子孔庙祀
- ▪ ▪ 诸神祠
- ▪ ▪ 厉坛
- ▪ 志第二十七 礼五(吉礼五)
- ▪ ▪ 荐新
- ▪ ▪ 宗庙之制
- ▪ ▪ 禘佩
- ▪ ▪ 时享
- ▪ ▪ 加上谥号
- ▪ ▪ 庙讳
- ▪ 志第二十八 礼六(吉礼六)
- ▪ ▪ 功臣配飨
- ▪ ▪ 王国宗庙
- ▪ ▪ 奉先殿
- ▪ ▪ 奉慈殿
- ▪ ▪ 献皇帝庙
- ▪ ▪ 亲王从飨
- ▪ ▪ 群臣家庙
- ▪ 志第二十九 礼七(嘉礼一)
- ▪ ▪ 诸司朝觐仪
- ▪ ▪ 登极仪
- ▪ ▪ 大朝仪
- ▪ ▪ 常朝仪
- ▪ ▪ 皇太子亲王朝仪
- ▪ ▪ 诸王来朝仪
- ▪ ▪ 中宫受朝仪
- ▪ ▪ 朝贺东宫仪
- ▪ ▪ 大宴仪
- ▪ ▪ 上尊号徽号仪
- ▪ 志第三十 礼八(嘉礼二)
- ▪ ▪ 册皇后仪
- ▪ ▪ 册皇太子及皇太子妃仪
- ▪ ▪ 册亲王及王妃仪
- ▪ ▪ 皇帝加元服仪
- ▪ ▪ 皇太子皇子冠礼
- ▪ ▪ 品官冠礼
- ▪ ▪ 庶人冠礼
- ▪ 志第三十一 礼九(嘉礼三)
- ▪ ▪ 东宫出阁讲学仪
- ▪ ▪ 诸王读书仪
- ▪ ▪ 经筵
- ▪ ▪ 日讲
- ▪ ▪ 皇帝视学仪
- ▪ ▪ 天子纳后仪
- ▪ ▪ 皇太子纳妃仪
- ▪ ▪ 亲王婚礼
- ▪ ▪ 公主婚礼
- ▪ ▪ 品官婚礼
- ▪ ▪ 庶人婚礼
- ▪ 志第三十二 礼十(嘉礼四 宾礼)
- ▪ ▪ 遣使之蕃国仪
- ▪ ▪ 蕃国遣使进表仪
- ▪ ▪ 巡狩之制
- ▪ ▪ 东宫监国
- ▪ ▪ 皇太孙监国
- ▪ ▪ 颁诏仪
- ▪ ▪ 迎接诏赦仪
- ▪ ▪ 进书仪
- ▪ ▪ 进表笺仪
- ▪ ▪ 乡饮酒礼
- ▪ ▪ 蕃王朝贡礼
- ▪ ▪ 品官相见礼
- ▪ ▪ 庶人相见礼
- ▪ 志第三十三 礼十一(军礼)
- ▪ ▪ 亲征
- ▪ ▪ 遣将
- ▪ ▪ 禡祭
- ▪ ▪ 受降
- ▪ ▪ 奏凯献俘
- ▪ ▪ 论功行赏
- ▪ ▪ 大阅
- ▪ ▪ 大射
- ▪ ▪ 救日伐鼓
- ▪ 志第三十四 礼十二(凶礼一)
- ▪ ▪ 山陵
- ▪ ▪ 山陵
- ▪ 志第三十五 礼十三(凶礼二)
- ▪ ▪ 兴宗帝后陵寝
- ▪ ▪ 睿宗帝后陵寝
- ▪ ▪ 皇妃等丧葬
- ▪ ▪ 皇太子及妃丧葬
- ▪ ▪ 皇后陵寝
- ▪ ▪ 诸王及妃公主丧葬诸仪
- ▪ 志第三十六 礼十四(凶礼三)
- ▪ ▪ 中宫为父祖丧仪
- ▪ ▪ 遣使临吊仪
- ▪ ▪ 遣使册赠王公大臣仪
- ▪ ▪ 忌辰
- ▪ ▪ 乘舆受蕃国王讣奏仪
- ▪ ▪ 乘舆为王公大臣举哀仪
- ▪ ▪ 乘舆临王公大臣丧仪
- ▪ ▪ 谒祭陵庙
- ▪ ▪ 赐祭葬
- ▪ ▪ 丧葬之制
- ▪ ▪ 碑碣
- ▪ ▪ 赐谥
- ▪ ▪ 品官丧礼
- ▪ ▪ 士庶人丧礼
- ▪ ▪ 服纪
- ▪ 志第三十七 乐一
- ▪ 志第三十八 乐二
- ▪ ▪ 乐章一
- ▪ ▪ 九庙时祫乐章
- ▪ 志第三十九 乐三
- ▪ ▪ 乐章二
- ▪ ▪ 嘉靖间续定庆成宴乐章
- ▪ 志第四十 仪卫
- ▪ 志第四十一 舆服一
- ▪ 志第四十二 舆服二
- ▪ 志第四十三 舆服三
- ▪ 志第四十四 舆服四
- ▪ 志第四十五 选举一
- ▪ 志第四十六 选举二
- ▪ 志第四十七 选举三
- ▪ 志第四十八 职官一
- ▪ 志第四十九 职官二
- ▪ 志第五十 职官三
- ▪ 志第五十一 职官四
- ▪ 志第五十二 职官五
- ▪ 志第五十三 食货一
- ▪ ▪ 户口 田制屯田 庄田
- ▪ 志第五十四 食货二
- ▪ ▪ 赋役
- ▪ 志第五十五 食货三
- ▪ ▪ 漕运 仓库
- ▪ 志第五十六 食货四
- ▪ ▪ 盐法 茶法
- ▪ 志第五十七 食货五
- ▪ ▪ 钱钞 坑冶附铁冶铜场 商税 市舶 马市
- ▪ 志第五十八 食货六
- ▪ ▪ 上供采造 采造 柴炭 采木 珠池 织造 烧造 俸饷 会计
- ▪ 志第五十九 河渠一
- ▪ ▪ 黄河上
- ▪ 志第六十 河渠二
- ▪ ▪ 黄河下
- ▪ 志第六十一 河渠三
- ▪ ▪ 运河上
- ▪ 志第六十二 河渠四
- ▪ ▪ 运河下 海运
- ▪ 志第六十三 河渠五
- ▪ ▪ 淮河 泇河 卫河 漳河 沁河 滹沱河 桑乾河 胶莱河
- ▪ 志第六十四 河渠六
- ▪ ▪ 直省水利
- ▪ 志第六十五 兵一
- ▪ 志第六十六 兵二卫所 班军
- ▪ ▪ 土官
- ▪ ▪ 广东都司
- ▪ ▪ 后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直隶旧为北平都司,有北平三护卫,后俱为亲军。其不系北平旧卫者,俱永乐以后添设。
- ▪ ▪ 福建都司
- ▪ ▪ 福建行都司
- ▪ ▪ 江西都司
- ▪ ▪ 大宁都司
- ▪ ▪ 万全都司宣德五年,分直隶及山西等处卫所添设。
- ▪ ▪ 山西都司旧有太原三护卫,后革。蒲州千户所,改属直隶,广昌千户所,改属万全都司
- ▪ ▪ 山西行都司旧有蔚州卫,后改属万全都司
- ▪ ▪ 南京卫所亲军卫
- ▪ ▪ 五军都督府属 左军都督府本府所属卫,仍隶北京左府。
- ▪ ▪ 右军都督府本府所属卫,仍隶北京右府。
- ▪ ▪ 陕西都司
- ▪ ▪ 广西都司
- ▪ ▪ 中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直隶
- ▪ ▪ 中都留守司
- ▪ ▪ 河南都司
- ▪ ▪ 前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直隶
- ▪ ▪ 湖广都司
- ▪ ▪ 后军都督府本府所属卫,仍隶北京后府。
- ▪ ▪ 福建都司
- ▪ ▪ 福建行都司
- ▪ ▪ 江西都司
- ▪ ▪ 广东都司
- ▪ ▪ 山西行都司
- ▪ ▪ 北平三护卫
- ▪ ▪ 湖广行都司以湖广都司卫所改设
- ▪ ▪ 兴都留守司
- ▪ ▪ 中军都督府本府所属卫,仍隶北京中府。
- ▪ ▪ 前军都督府本府所属卫,仍隶北京前府。
- ▪ ▪ 贵州都司旧有层台、重安二千户所,俱革。旧有平伐长官司,后隶贵阳府。旧有平浪、九名九姓独山州二长官司,后隶都匀府。
- ▪ ▪ 土官
- ▪ ▪ 中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直隶
- ▪ ▪ 后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北平都司
- ▪ ▪ 中都留守司
- ▪ ▪ 辽东都司
- ▪ ▪ 山东都司
- ▪ ▪ 右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云南都司
- ▪ ▪ 贵州都司
- ▪ ▪ 四川都司
- ▪ ▪ 河南都司旧有洛阳中护卫,后并汝州卫。
- ▪ ▪ 前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直隶
- ▪ ▪ 湖广都司旧有武昌右千户所,革。
- ▪ ▪ 土官
- ▪ ▪ 广西都司
- ▪ ▪ 云南都司旧有鹤庆、通海二千户所,革
- ▪ ▪ 土官
- ▪ ▪ 山西三护卫
- ▪ ▪ 五军都督府所属卫所 左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浙江都司
- ▪ ▪ 辽东都司
- ▪ ▪ 山东都司旧有青州左护卫,后改天津右卫。旧有贵州护卫,革
- ▪ ▪ 右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直隶
- ▪ ▪ 陕西都司旧有阶州卫、沙州卫、灵山千户所,后俱革。
- ▪ ▪ 陕西行都司洪武十二年添设
- ▪ ▪ 四川都司旧有浦江关军民千户所,后革
- ▪ ▪ 土官
- ▪ ▪ 四川行都司旧无,后设。旧有建昌前卫,后革
- ▪ ▪ 都司一奴儿干都司 卫三百八十四
- ▪ ▪ 所二十四
- ▪ ▪ 站七
- ▪ ▪ 地面七
- ▪ ▪ 寨一
- ▪ ▪ 卫六
- ▪ ▪ 都指挥使司二
- ▪ ▪ 指挥使司一
- ▪ ▪ 宣尉使司三
- ▪ ▪ 招讨司六
- ▪ ▪ 万户府四
- ▪ ▪ 千户所十七
- ▪ ▪ 上十二卫
- ▪ ▪ 五军都督府所属卫所 左军都督府
- ▪ ▪ 在外 浙江都司
- ▪ 志第六十七 兵三
- ▪ ▪ 边防 海防江防 民壮 士兵 乡兵
- ▪ 志第六十八 兵四
- ▪ 志第六十九 刑法一
- ▪ 志第七十 刑法二
- ▪ 志第七十一 刑法三
- ▪ 志第七十二 艺文一
- ▪ 志第七十三 艺文二
- ▪ 志第七十四 艺文三
- ▪ 志第七十五 艺文四
- ▪ 表第一 诸王世表一
- ▪ 表第二 诸王世表二
- ▪ 表第三 诸王世表三
- ▪ 表第四 诸王世表四
- ▪ 表第五 诸王世表五
- ▪ 表第六 功臣世表一
- ▪ 表第七 功臣世表二
- ▪ 表第八 功臣世表三
- ▪ 表第九 外戚恩泽侯表
- ▪ 表第十 宰辅年表一
- ▪ 表第十一 宰辅年表二
- ▪ 表第十二 七卿年表一
- ▪ 表第十三 七卿年表二
- ▪ 列传第一 后妃
- ▪ ▪ 后妃一
- ▪ 列传第二 后妃二
- ▪ 列传第三
- ▪ ▪ 兴宗孝康皇帝孝康皇后 吕太后 睿宗献皇帝献皇后
- ▪ 列传第四 诸王
- ▪ ▪ 诸王一
- ▪ 列传第五 诸王二
- ▪ 列传第六 诸王三
- ▪ ▪ 太祖诸子三
- ▪ ▪ 兴宗诸子
- ▪ ▪ 惠帝诸子
- ▪ ▪ 成祖诸子
- ▪ 列传第七 诸王四
- ▪ ▪ 仁宗诸子
- ▪ ▪ 英宗诸子
- ▪ ▪ 景帝子
- ▪ ▪ 宪宗诸子
- ▪ ▪ 孝宗子
- ▪ 列传第八 诸王五
- ▪ ▪ 世宗诸子
- ▪ ▪ 穆宗诸子
- ▪ ▪ 神宗诸子
- ▪ ▪ 光宗诸子
- ▪ ▪ 熹宗诸子
- ▪ ▪ 庄烈帝诸子
- ▪ 列传第九
- ▪ ▪ 宪宗五女
- ▪ ▪ 孝宗三女
- ▪ ▪ 睿宗二女
- ▪ ▪ 光宗九女
- ▪ ▪ 庄烈帝六女
- ▪ ▪ 世宗五女
- ▪ ▪ 穆宗六女
- ▪ ▪ 神宗十女
- ▪ ▪ 成祖五女
- ▪ ▪ 仁宗七女
- ▪ ▪ 宣宗二女
- ▪ ▪ 英宗八女
- ▪ ▪ 景帝一女
- ▪ ▪ 公主
- ▪ 列传第十 郭子兴 韩林儿
- ▪ 列传第十一 陈友谅 张士诚 方国珍 明玉珍
- ▪ 列传第十二
- ▪ ▪ 扩廓帖木儿蔡子英 陈友定伯颜子中等 把匝剌瓦尔密
- ▪ 列传第十三 徐达 常遇春
- ▪ 列传第十四 李文忠 邓愈 汤和 沐英
- ▪ 列传第十五 李善长 汪广洋
- ▪ 列传第十六 刘基(子琏璟) 宋濂 叶琛 章溢(子存道)
- ▪ 列传第十七 冯胜(兄国用) 傅友德 廖永忠(赵庸) 杨璟 胡美
- ▪ 列传第十八
- ▪ 列传第十九
- ▪ 列传第二十
- ▪ 列传第二十一
- ▪ 列传第二十二
- ▪ 列传第二十三
- ▪ 列传第二十四
- ▪ 列传第二十五
- ▪ 列传第二十六
- ▪ 列传第二十七
- ▪ 列传第二十八
- ▪ 列传第二十九
- ▪ 列传第三十
- ▪ 列传第三十一
- ▪ 列传第三十二 盛庸 平安 何福 顾成
- ▪ 列传第三十三
- ▪ 列传第三十四
- ▪ 列传第三十五
- ▪ ▪ 解缙 黄淮 胡广 金幼孜 胡俨
- ▪ 列传第三十六
- ▪ ▪ 杨士奇 杨荣曾孙旦 杨溥马愉
- ▪ 列传第三十七
- ▪ ▪ 蹇义 夏原吉俞士吉 李文郁 邹师颜
- ▪ 列传第三十八
- ▪ ▪ 郁新 赵羾 金忠 李庆 师逵 古朴向宝 陈寿马京 许思温刘季{虎} 刘辰 杨砥 虞谦吕升 仰瞻 严本 汤宗
- ▪ 列传第三十九
- ▪ ▪ 茹瑺 严震直 张紞毛泰亨 王钝 郑赐 郭资 吕震 李至刚方宾 吴中 刘观
- ▪ 列传第四十
- ▪ 列传第四十一
- ▪ ▪ 宋礼蔺芳 陈瑄王瑜 周忱
- ▪ 列传第四十二
- ▪ ▪ 张辅高士文 徐政 黄福 刘俊吕毅 刘昱 陈洽侯保 冯贵伍云 陈忠李任等 李彬 柳升崔聚 史安 陈镛 李宗昉 潘禋梁铭 王通陶季容 陈汀
- ▪ 列传第四十三
- ▪ ▪ 宋晟 薛禄郭义 金玉 刘荣 硃荣 费瓛 谭广 陈怀马亮蒋贵孙琬 任礼 赵安 赵辅 刘聚
- ▪ 列传第四十四
- ▪ 列传第四十五
- ▪ 列传第四十六
- ▪ 列传第四十七
- ▪ 列传第四十八
- ▪ 列传第四十九
- ▪ 列传第五十
- ▪ ▪ 尹昌隆 耿通陈谔 戴纶林长懋 陈祚郭循 刘球子钺釪陈鉴何观 钟同孟 杨集 章纶子玄应 廖庄 倪敬盛灊等 杨瑄子源 盛颙等
- ▪ 列传第五十一
- ▪ ▪ 李时勉 陈敬宗 刘铉萨琦 邢让李绍林瀚子庭昂 庭机孙燫 烃 谢鐸 鲁鐸赵永
- ▪ 列传第五十二
- ▪ ▪ 邹缉郑维桓 柯暹 弋谦黄骥 黄泽孔友谅 范济 聊让郭佑 胡仲伦 华敏 贾斌 左鼎练纲 曹凯许仕达 刘炜尚褫 单宇姚显 杨浩 张昭贺炀
- ▪ 列传第五十三
- ▪ ▪ 陶成子鲁 陈敏 丁瑄 王得仁子一夔 叶祯 伍骥 毛吉林锦 郭绪 姜昂子龙
- ▪ 列传第五十四
- ▪ ▪ 韩观 山云 萧授吴亮 方瑛陈友 李震王信都胜 郭鋐 彭伦 欧磐 张祐
- ▪ 列传第五十五
- ▪ ▪ 曹鼐 张益 邝埜 王佐丁铉等 孙祥谢泽 袁彬哈铭袁敏
- ▪ 列传第五十六
- ▪ 列传第五十七
- ▪ ▪ 高谷 胡濙 王直
- ▪ 列传第五十八
- ▪ ▪ 于谦子冕 吴宁 王伟
- ▪ 列传第五十九
- ▪ ▪ 王骥孙瑾 徐有贞 杨善李实 赵荣 霍瑄 沈固 王越
- ▪ 列传第六十
- ▪ ▪ 罗亨信 侯璡 杨宁 王来 孙原贞孙需 张宪 硃鉴 杨信民张骥竺渊耿定 王晟 邓颙 马谨 程信 白圭子钺 张瓚谢士元孔镛李时敏 邓廷瓚 王轼 刘丙
- ▪ 列传第六十一
- ▪ ▪ 杨洪子俊 从子能 信 石亨从子彪 从孙后 郭登 硃谦子永 孙晖等孙镗赵胜 范广
- ▪ 列传第六十二
- ▪ ▪ 史昭刘昭 李达 巫凯曹义 施聚 许贵子宁 周贤子玉欧信 王玺 鲁鉴子麟 孙经 刘宁周玺 庄鉴 彭清 姜汉子奭孙应熊 安国 杭雄
- ▪ 列传第六十三
- ▪ ▪ 卫青子颖 董兴 何洪刘雄 刘玉 仇钺 神英子周 曹雄子谦 冯祯 张俊李鋐 杨锐崔文
- ▪ 列传第六十四
- ▪ ▪ 李贤 吕原子常 岳正 彭时 商辂 刘定之
- ▪ 列传第六十五
- ▪ ▪ 王翱 年富 王竑 李秉 姚夔 王复 林聪 叶盛
- ▪ 列传第六十六
- ▪ ▪ 项忠 韩雍 余子俊阮勤 硃英 秦纮
- ▪ 列传第六十七
- ▪ ▪ 罗伦涂棐 章懋从子拯 黄仲昭 庄昶邹智 舒芬崔桐 马汝骥
- ▪ 列传第六十八
- ▪ 列传第六十九
- ▪ ▪ 徐溥 邱濬 刘健 谢迁 李东阳 王鏊 刘忠
- ▪ 列传第七十
- ▪ ▪ 王恕子承裕 马文升 刘大夏
- ▪ 列传第七十一
- ▪ ▪ 何乔新 彭韶 周经 耿裕 倪岳 闵珪 戴珊
- ▪ 列传第七十二
- ▪ ▪ 周洪谟 杨守陈弟守阯 子茂元 茂仁 张元祯陈音 傅瀚张昇 吴宽 傅珪 刘春 吴俨 顾清 刘瑞
- ▪ 列传第七十三
- ▪ ▪ 李敏叶淇 贾俊刘璋 黄绂 张悦张蓥 钟 曾鉴 梁璟王诏 徐恪李介子昆 黄珂 王鸿儒 丛兰 吴世忠
- ▪ 列传第七十四
- ▪ ▪ 韩文顾佐 陈仁 张敷华 杨守随弟守隅 许进子诰 赞论雍泰张津 陈寿 樊莹 熊绣 潘蕃 胡富 张泰 吴文度 张鼐冒政 王璟 李钦
- ▪ 列传第七十五
- ▪ ▪ 何鉴 马中锡 陆完 洪钟陈镐 蒋昇 陈金 俞谏 周南孙禄马昊
- ▪ 列传第七十六
- ▪ 列传第七十七
- ▪ ▪ 李文祥 孙磐徐珪 胡爟周时从 王雄 罗侨 叶钊刘天麒戴冠 黄巩 陆震 夏良胜万潮等 何遵刘校等
- ▪ 列传第七十八
- ▪ ▪ 杨廷和 梁储 蒋冕 毛纪 石珤 兄玠
- ▪ 列传第七十九
- ▪ 列传第八十
- ▪ 列传第八十一
- ▪ 列传第八十二
- ▪ 列传第八十三 王守仁(冀元亨)
- ▪ 列传第八十四 张璁(胡鐸) 桂萼 方献夫 夏言
- ▪ 列传第八十五
- ▪ 列传第八十六
- ▪ 列传第八十七
- ▪ 列传第八十八
- ▪ 列传第八十九
- ▪ 列传第九十
- ▪ 列传第九十一
- ▪ 列传第九十二
- ▪ 列传第九十三
- ▪ 列传第九十四
- ▪ 列传第九十五
- ▪ 列传第九十六
- ▪ 列传第九十七
- ▪ 列传第九十八
- ▪ 列传第九十九
- ▪ 列传第一百
- ▪ 列传第一百一
- ▪ 列传第一百二
- ▪ 列传第一百三
- ▪ 列传第一百四
- ▪ 列传第一百五
- ▪ 列传第一百六
- ▪ 列传第一百七
- ▪ 列传第一百八
- ▪ 列传第一百九
- ▪ 列传第一百十
- ▪ 列传第一百十一
- ▪ 列传第一百十二
- ▪ 列传第一百十三
- ▪ 列传第一百十四 海瑞(何以尚) 丘橓 吕坤 郭正域
- ▪ 列传第一百十五
- ▪ 列传第一百十六
- ▪ 列传第一百十七
- ▪ 列传第一百十八
- ▪ 列传第一百十九
- ▪ 列传第一百二十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一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二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三
- ▪ 列传第一百二十四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五
- ▪ 列传一百二十六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七
- ▪ 列传第一百二十八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九
- ▪ 列传第一百三十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一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二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三
- ▪ 列传第一百三十四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五
- ▪ 列传第一百三十六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七
- ▪ 列传第一百三十八 孙承宗(子鉁等)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九
- ▪ 列传第一百四十 杨嗣昌 吴甡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一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二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三
- ▪ 列传第一百四十四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五
- ▪ 列传第一百四十六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七
- ▪ 列传第一百四十八
- ▪ 列传一百四十九
- ▪ 列传第一百五十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一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二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三
- ▪ 列传第一百五十四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五
- ▪ 列传第一百五十六 曹文诏(弟文耀) 周遇吉 黄得功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七
- ▪ 列传第一百五十八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九
- ▪ 列传第一百六十
- ▪ 列传第一百六十一
- ▪ 列传第一百六十二
- ▪ 列传第一百六十三
- ▪ 列传第一百六十四
- ▪ 列传第一百六十五
- ▪ 列传第一百六十六
- ▪ 列传第一百六十七
- ▪ 列传第一百六十八 何腾蛟(章旷 傅作霖) 瞿式耜(汪皞等)
- ▪ 列传第一百六十九 循吏
- ▪ 列传第一百七十 儒林一
- ▪ 列传第一百七十一 儒林二
- ▪ 列传第一百七十二 儒林三
- ▪ ▪ 孔希学孔彦绳 颜希惠 曾质粹 孔闻礼 孟希文 仲于陛 周冕 程接道 程克仁 张文运 邵继祖 硃梴 硃墅
- ▪ 列传第一百七十三 文苑一
- ▪ 列传第一百七十四 文苑二
- ▪ 列传第一百七十五 文苑三
- ▪ 列传第一百七十六 文苑四
- ▪ 列传第一百七十七 忠义一
- ▪ 列传第一百七十八 忠义二
- ▪ 列传第一百七十九 忠义三
- ▪ 列传第一百八十 忠义四
- ▪ 列传第一百八十一 忠义五
- ▪ 列传第一百八十二 忠义六
- ▪ 列传第一百八十三 忠义七
- ▪ 列传第一百八十四 孝义
- ▪ ▪ 孝义一
- ▪ 列传第一百八十五 孝义二
- ▪ 列传第一百八十六 隐逸
- ▪ ▪ 张介福 倪瓚 徐舫 杨恒 陈洄 杨引 吴海 刘闵 杨黼 孙一元沈周 陈继儒
- ▪ 列传第一百八十七 方伎
- ▪ 列传第一百八十八 外戚
- ▪ 列传第一百八十九 列女一
- ▪ 列传第一百九十 列女二
- ▪ 列传第一百九十一 列女三
- ▪ 列传第一百九十二 宦官一
- ▪ ▪ 郑和侯显 金英兴安 范弘等 王振 曹吉祥刘永诚 怀恩覃吉 汪直 梁芳钱能等 何鼎邓原等 李广 蒋琮 刘瑾 张永谷大用魏彬等
- ▪ 列传第一百九十三 宦官二
- ▪ ▪ 李芳 冯保 张鲸 陈增陈奉 高淮 梁永杨荣 陈矩 王安魏忠贤 王体乾李永贞等 崔文升 张彝宪 高起潜 王承恩 方正化
- ▪ 列传第一百九十四 阉党
- ▪ ▪ 焦芳 刘宇 曹元 张彩韩福等 顾秉谦 魏广微等 崔呈秀吴淳夫等 刘志选梁梦环等 曹钦程石三畏等 王绍徽周应秋霍维华徐大化等 阎鸣泰 贾继春田尔耕 许显纯
- ▪ 列传第一百九十五 佞幸
- ▪ ▪ 纪纲 门达逮杲 李孜省 继晓 江彬许泰 钱宁 陆炳 邵元节 陶仲文 顾可学盛端明等
- ▪ 列传第一百九十六 奸臣
- ▪ ▪ 胡惟庸陈宁 陈瑛马麟等 严嵩赵文华等 周延儒 温体仁马士英阮大铖
- ▪ 列传第一百九十七 流贼
- ▪ ▪ 李自成 张献忠
- ▪ 列传第一百九十八 土司
- ▪ ▪ 湖广土司
- ▪ ▪ 施州施南宣抚司 散毛宣抚司 忠建宣抚司 容美宣抚司 永顺军民宣慰使司 保靖州军民宣慰使司
- ▪ 列传第一百九十九 四川土司
- ▪ ▪ 四川土司一
- ▪ 列传第二百 四川土司二
- ▪ ▪ 播州宣慰司 永宁宣抚司 酉阳宣抚司 石砫宣抚司
- ▪ 列传第二百一 云南土司
- ▪ ▪ 云南土司一
- ▪ 列传第二百二 云南土司二
- ▪ ▪ 姚安 鹤庆 武定 寻甸 丽江 元江 永昌 新化 威远 北胜 湾甸镇康 大侯 澜沧卫 麓川
- ▪ 列传第二百三 云南土司三
- ▪ 列传第二百四 贵州土司
- ▪ ▪ 贵阳 思南思州附 镇远 铜仁 黎平 安顺 都匀 平越 石阡新添金筑安抚司附
- ▪ 列传第二百五 广西土司
- ▪ ▪ 广西土司一 桂林 柳州 庆远 平乐 梧州 浔州 南宁
- ▪ 列传第二百六 广西土司二
- ▪ ▪ 太平 思明 思恩 镇安 田州 恩城 上隆 都康
- ▪ 列传第二百七 广西土司三
- ▪ ▪ 泗城 利州 龙州 归顺 向武 奉议 江州 思陵广东琼州府附
- ▪ 列传第二百八 外国一
- ▪ ▪ 朝鲜
- ▪ 列传第二百九 外国二
- ▪ ▪ 安南
- ▪ 列传第二百十 外国三
- ▪ ▪ 日本
- ▪ 列传第二百十一 外国四
- ▪ ▪ 琉球 吕宋 合猫里 美洛居 沙瑶呐哔啴 鸡笼 婆罗 麻叶甕 古麻刺朗 冯嘉施兰 文郎马神
- ▪ 列传第二百十二 外国五
- ▪ ▪ 占城宾童龙 真腊 暹罗 爪哇阇婆 苏吉丹 碟里 日罗夏治三佛齐
- ▪ 列传第二百十三 外国六
- ▪ ▪ 浡泥 满剌加 苏门答剌 须文达那 苏禄 西洋琐里 琐里 览邦淡巴 百花 彭亨 那孤儿 黎伐 南渤利 阿鲁 柔佛 丁机宜 巴喇西 佛郎机 和兰
- ▪ 列传第二百十四 外国七
- ▪ 列传第二百十五 外国八鞑靼
- ▪ 列传第二百十六 外国九瓦剌 朵颜(福余 泰宁)
- ▪ 列传第二百十七 西域一
- ▪ ▪ 哈密卫 柳城 火州 土鲁番
- ▪ 列传第二百十八 西域二 西番诸卫(西宁河州洮州岷州等番族诸卫)
- ▪ ▪ 安定卫 阿端卫 曲先卫 赤斤蒙古卫 沙州卫 罕东卫 罕东左卫 哈梅里
- ▪ 列传第二百十九 西域三
- ▪ 列传第二百二十 西域四
- ▪ 附录:张廷玉上明史表
陶琰(子滋) 王缜 李充嗣 吴廷举(弟廷弼) 方良永(弟良节 子重杰)王爌 王軏 徐问 张邦奇(族父时彻) 韩邦奇(弟邦靖) 周金 吴岳谭大初
陶琰,字廷信,绛州人。父铨,进士,陕西右参议。琰举成化七年乡试第一,十七年成进士,授刑部主事。
弘治初,进员外郎。历固原兵备副使。练士卒,广刍粟。历九年,部内晏如。迁福建按察使,浙江左布政使。正德初,以右副都御史巡抚河南,迁刑部右侍郎。陕西游击徐谦讦御史李高。谦故刘瑾党,行厚赂,欲中高危法。琰往按,直高。瑾怒,假他事下琰诏狱,褫其职,又罚米四百石输边。瑾诛,起左副都御史,总督漕运兼巡抚准、扬诸府。
六年,转南京刑部侍郎。明年,贼刘七等将犯江南,王浩八又入衢州。进琰右都御史,巡视浙江。至则七等已灭,浩八听抚。会宁、绍濒海地飓风大作,居民漂没万数。琰出帑金振救,而大筑萧山至会稽堤五万余丈。奏设兵备道守要害,防浩八党出没,遣将击斩其渠魁。遂城开化、常山、遂安、兰溪,境内以靖。复命总督漕运,七疏乞归。世宗嗣位,起故官。凡三督漕,军民习其政,不严而肃。
琰性清俭,饭惟一疏。每到官及罢去,行李止三竹笥。寻加户部尚书。嘉靖元年召拜工部尚书。其冬,改南京兵部,加太子少保。未浃岁,屡引年乞体。加太子太保,乘传归,有司岁时存问。又九年卒,年八十有四。赠少保,谥恭介。
子滋,以进士授行人。谏武宗南巡,杖阙下,谪国子学正。嘉靖初,历兵部郎中。率同官伏阙争“大礼”,再受杖,谪戍榆林。兵部尚书王时中等言,琰老病呻吟,冀父子一相见,乞改调近卫。不许。十五年赦还,卒。
王缜,字文哲,东莞人。父恪,宝庆知府。缜登弘治六年进士,选庶吉士,授兵科给事中。劾三边总制王越附汪直、李广,不可复玷节钺。出理南畿屯田。有司征松江白絺六千匹,缜言絺非正供。且请停上清宫役。诏皆罢之。累迁工科都给事中。武宗初立,内府工匠以营造加恩。缜率同官言:“陛下初登大宝,工匠末技已有以微劳进者,诚不可示后世。宜散遣先朝诸画士,革工匠所授官。”帝不能用。中官张永请改筑通州新城,缜言泰陵工作方兴,不当复兴无益之役。帝乃止。正德元年出为山西右参政。历福建布政使,迁右副都御史,巡抚苏、松诸府。协平江西贼王浩八。乾清宫灾,疏请养宗室子宫中,定根本;去南京新增内官,召还建言被黜诸臣。不报。已,调郧阳巡抚,迁南京刑部右侍郎。世宗即位,陈正本十事。嘉靖二年就擢户部尚书。卒官。
李充嗣,字士修,内江人。给事中蕃孙也。登成化二十三年进士,改庶吉士。弘治初,授户部主事。以从父临安为郎中,改刑部。坐累,谪岳州通判。久之,移随州知州,擢陕西佥事,历云南按察使。正德九年,举治行卓异,累迁右副都御史,巡抚河南。岁大祲。请发帑金移粟振之,不足,则劝贷富室。时流民多聚开封,煮糜哺之。逾月,资遣还乡。初,镇守中官廖堂党于刘瑾,假进贡名,要求百端,继者以为常。充嗣言:“近中官进贡,有古铜器、窑变盆、黄鹰、角鹰、锦鸡、走狗诸物,皆借名科敛。外又有拜见银、须知银及侵扣驿传快手月钱、河夫歇役之属,无虑十余事,苛派动数十万。其左右用事者,又私于境内抑买杂物,擅榷商贾货利。乞严行禁绝。”诏但禁下人科取而已。
十二年移抚应天诸府。宁王宸濠反,充嗣谓尚书乔宇曰:“都城守御属于公,畿辅则充嗣任之。”乃自将精兵万人,西屯采石。遣使入安庆城中,令指挥杨锐等坚守。传檄部内,声言京边兵十万旦夕至,趣供饷,以绐贼。贼果疑惧。事定,兵部及巡按御史胡洁言其功。时已就进户部右侍郎,乃赐敕嘉劳。有建议修苏、松水利者,进充嗣工部尚书兼领水利事。未几,世宗嗣位,遣工部郎林文霈、颜如翙佐之。开白茅港,疏吴淞江,六阅月而讫工。语详《河渠志》。
嘉靖元年论平宸濠功,加太子少保。苏、松白粮输内府。正德时骤增内使五千人,粮亦加十三万石。帝用充嗣言,减从故额。又请常赋外尽蠲岁办之浮额者,内府征收,监以科道官,毋纵内臣苛索。帝俱从之。寻改南京兵部尚书。七年致仕,卒。久之,诏赠太子太保,谥康和。
吴廷举,字献臣,其先嘉鱼人,祖戍梧州,遂家焉。成化二十三年登进士,除顺德知县。上官属修中贵人先祠,廷举不可。市舶中官市葛,以二葛与之,曰:“非产也。”中官大怒。御史汪宗器亦恶廷举,曰:“彼专抗上官,市名耳。”会廷举毁淫祠二百五十所,撤其材作堤,葺学宫、书院。宗器谓有所侵盗,执下狱。按之不得间,惭而止。为县十年,稍迁成都同知。忧归,补松江。
用尚书马文升、刘大夏荐,擢广东佥事。从总督潘蕃讨平南海、清远诸盗。正德初,历副使。发总镇中官潘忠二十罪。忠亦讦廷举他事,逮系诏狱。刘瑾矫诏,枷之十余日,几死。戍雁门,旋赦免。杨一清荐其才,擢江西右参政。败华林贼于连河。从陈金大破姚源贼。其党走裴源,复从俞谏破之。贼首胡浩三既抚复叛,廷举往谕,为所执。居三月,尽得其要领,诱使携。及得还,浩三果杀其兄浩二,内乱。官兵乘之,遂擒浩三。与副使李梦阳不协,奏梦阳侵官,因乞休。不俟命竟去,坐停一岁俸。起广东右布政使,复佐陈金平府江贼。擢右副都御史,振湖广饥。已,复出湖南定诸夷疆地。宁王宸濠有逆谋,疏陈江西军政六事,为豫防计。
世宗立,召为工部右侍郎,旋改兵部。上疏诋陆完、王琼、梁储及少傅蒋冕,而自以为己昔居宪职无一言,乞罢黜以儆幸位。时完早得罪,琼及储已罢去,廷举借以倾冕。冕遂求罢。帝颇不直廷举,调南京工部,而慰谕冕。冕固请留之,不听。
嘉靖元年,廷举乞休。寻以灾异复自劾求罢,劝帝修德应天,因奏行其部兴革十二事。寻就改户部,迁右都御史,巡抚应天诸府。长洲知县郭波以事挫织造中官张志聪。志聪伺波出,倒曳之车后。典史萧景腆操兵教场,急率兵救。百姓登屋,飞瓦击志聪。志聪奏逮波、景腆,廷举具白志聪贪黩状。帝乃降波五级,调景腆远方,志聪亦召还。
三年,以“大礼”议未定,请如洪武中修《孝慈录》故事,令两京部、寺、台、省及天下督、抚各条所见,并询家居老臣,采而行之,汇为一书,以诏后世。时已定称本生考,廷举窥帝意不慊,故为此奏。给事中张原、刘祺交劾之,不报。寻改南京工部尚书,辞不拜,称疾乞休。帝慰留。已,复辞,且引白居易、张咏诗,语多诙谐,中复用呜呼字。帝怒,以廷举怨望无人臣礼,勒致仕。
廷举面如削瓜。衣敝带穿,不事藻饰。言行必自信,人莫能夺。其在太学时,兄事罗。病痢,仆死,自煮药饮之。负以如厕,一昼夜数十反。尝语人曰:“献臣生我。”廷举好薛瑄、胡居仁学,尊事陈献章。居湫隘,亡郭外田,有书万卷。及卒,总督姚镆庀其丧。隆庆中,追谥清惠。
弟廷弼,举于乡。廷举枷吏部前,廷弼卧其械下。刑部主事宿进为奏记张纟采,乃得释。
方良永,字寿卿,莆田人。弘治三年进士。督逋两广,峻却馈遗,为布政使刘大夏所器。还授刑部主事。进员外郎,擢广东佥事。琼州贼符南蛇为乱,大夏时为总督,檄摄海南兵备,会师讨平之。御史坐良永失利。大夏已入为本兵,为白于朝,赉银币。
正德初,父丧除,待铨阙下。外官朝见毕,必谒刘瑾。鸿胪导良永诣左顺门叩头毕,令东向揖瑾,良永竟出。或劝诣瑾家,良永不可。及吏部除良永河南抚民佥事,中旨勒致仕。既去,瑾怒未已,欲假海南杀人事中之。刑部郎中周敏力持,乃不坐。瑾诛,起湖广副使。寻擢广西按察使。发巡按御史硃志荣罪至谪戍。迁山东右布政使。旋调浙江,改左。
钱宁以钞二万鬻于浙,良永上疏曰:“四方盗甫息,疮痍未瘳,浙东西雨雹。宁厮养贱流,假义子名,跻公侯之列。赐予无算,纳贿不赀,乃敢攫民财,戕邦本。有司奉行急于诏旨,胥吏缘为奸,椎肤剥髓,民不堪命。镇守太监王堂、刘璟畏宁威,受役使。臣何敢爱一死,不以闻。乞陛下下宁诏狱,明正典刑,并治其党,以谢百姓。”宁惧,留疏不下。谋遣校尉捕假势鬻钞者,以自饰于帝,而请以钞直还之民,阴召还前所遣使。宁初欲散钞遍天下,先行之浙江、山东,山东为巡抚赵璜所格,而良永白发其奸,宁自是不敢鬻钞矣。宁方得志,公卿、台谏无敢出一语。良永以外僚讼言诛之,闻者震悚。良永念母老,恐中祸,三疏乞休去。
世宗即位,中外交荐。拜右副都御史,抚治郧阳。以母老,再疏乞终养。都御史姚镆请破格褒宠。尚书乔宇、孙交言,良永家无赢资,宜用侍郎潘礼、御史陈茂烈故事,赐廪米。诏月给三石。久之,母卒,诏赐祭葬。皆异数也。服除,以故官巡抚应天,即家赐敕。至衢州疾作,连疏乞致仕,未报遽归,卒。卒后有南京刑部尚书之命。暨讣闻,赐恤如制,谥简肃。
良永侍父疾,衣不解带者三月。母病,良永年六十余矣,手进汤药无少怠。居倚庐哀毁,称纯孝焉。素善王守仁,而论学与之异。尝语人曰:“近世专言心学,自谓超悟独到,推其说以自附于象山,而上达于孔子。目贤圣教人次第为小子无用之学,程、硃而下无不受摈,而不知其入于妄。”
弟良节,官广东左布政使,亦有治行。
子重杰,举于乡,以孝闻。
王爌,字存纳,黄岩人。弘治十五年进士。除太常博士。正德时,屡迁刑科都给事中。武定侯郭勋镇两广,行事乖谬。诏自陈,勋强辨,爌等驳之。都察院覆奏,不录爌言,爌并劾都御史彭泽。帝责泽,置勋不问。御史林有年直言下狱,浙江佥事韩邦奇忤中官被逮,爌皆救之。帝幸大同久不反,爌力请回鸾。又与工科石天柱救彭泽,忤王琼。中旨调两人于外,爌得惠州推官。世宗立,召复都给事中。旋擢太仆少卿,改太常。嘉靖三年迁应天府尹。岁大祲,奏免其赋。居四年,迁南京刑部右侍郎,以母老归养。家居十年,起故官。寻擢南京右都御史。守备中官进表,率以两御史监礼。爌曰:“中官安得役御史?”止之。举贺入朝,谒内阁夏言。言倨甚,大臣多隅坐,爌独引坐正之。言不悦,爌遂谢病归。
爌与御史潘壮不相能。壮坐大狱,诏爌提问。爌力白壮罪,至忤旨。人以此称爌长者。卒,赠工部尚书。
王軏,开平卫人,弘治十二年进士。正德初,历工部员外郎,屡迁山东左布政使。嘉靖初,入为顺天府尹。房山地震,軏言召灾有由,语多指斥。忤旨切责。寻迁副都御史,巡抚四川。芒部土官知府陇慰死,庶子政与嫡子寿争立,朝议立寿。政倚乌撒,数构兵,使人诱杀寿,夺其印。軏请讨之。乃会贵州兵分道进,擒政于水西,招降四十九寨。玺书奖劳。
时将营仁寿宫,就拜軏工部右侍郎,督采大木。工罢,召还,改户部。核九门苜蓿地,以余地归之民。勘御马监草场,厘地二万余顷,募民以佃。房山民以牧马地献中官韦恒,軏厘归之官。奸人冯贤等复献中官李秀,秀为请于帝,軏抗疏劾之。帝虽宥秀,竟治贤等如律。出核勋戚庄田,请如周制,计品秩,别亲疏,以定多寡,非诏赐而隐占者俱追断。户部尚书梁材采其言,兼并者悉归官。稍进左侍郎。
初,軏之平陇政也,以陇氏无后,请改设流官,兵部尚书李钺等然之。遂改芒部为镇雄府,分置四长官司,授陇氏疏属阿济等为长官,而擢重庆通判程洸为试知府。陇氏旧部沙保等攻执洸,夺其印,欲复立陇氏后。巡抚王廷相等破保,洸得还。保子普奴复连乌撒、水西苗攻剽毕节诸卫。帝命伍文定图之。以朝议不合,召还。御史戴金因言:“芒部改流之议,诸司咸执不可。軏徇洸邪说,违众独行,致疆场不靖。”遂罢軏官。
以兵部尚书李承勋荐,起故官,总督仓场。再迁南京户部尚书。御史龚湜劾軏老悖;吏部言軏居官俭素,搢绅仪表。帝乃责湜妄言。久之,就改兵部,参赞机务。诏举将材,荐郑卿、沈希仪等二十一人,皆擢用。居四年,以老乞罢。疏中言享年若干,帝以为非告君体,勒为民。久之卒。
徐问,字用中,武进人。弘治十五年进士。授广平推官。迁刑部主事,历兵部,出为登州知府。地滨海多盗,问尽捕之。调临江。修筑坏堤七十二。转长芦盐运使。运司故利薮,自好者不乐居。问曰:“吾欲清是官也。”终任不取一钱。累迁广东左布政使。
嘉靖十一年以治行卓异,拜右副都御史,巡抚贵州。独山州贼蒙钺弑父为乱。问闻南丹、泗城欲助逆,檄广西抚按伐其谋。又檄钺弟钊复父仇,事平得承袭。钺援绝。问督大兵分道入,诛之。捷闻,赐金绮,召为兵部右侍郎。疏陈武备八事。又言:“两广、云、贵半土司,深山密菁,瑶、僮、罗、僰所窟穴。边将喜功召衅,好为扫穴之举。王师每入,巨憝潜踪,所诛戮率无辜赤子。兴大兵,费厚饷,以易无辜命,非陛下好生意。宜敕边臣布威信,严厄塞,谨哨探,使各安边境,以绝祸萌。”帝深纳其言。寻引疾归。二十一年,召为南京礼部侍郎。久之,就迁户部尚书。复引疾去,卒于家。
问清节自励。居官四十年,敝庐萧然,田不满百亩。好学不倦,粹然深造,为士类所宗。隆庆初,谥庄裕。
张邦奇,字常甫,鄞人。年十五作《易解》及《释国语》。登弘治末年进士,改庶吉士,授检讨。出为湖广提学副使。下教曰:“学不孔、颜,行不曾、闵,虽文如雄、褒,吾且斥之。”在任三四年,诸生竞劝。时世宗方为兴世子,献皇遣就试。乃特设两案,己居北而使世子居南。文成,送入学。世宗由此知邦奇。嘉靖初,提学四川,以亲孝乞归。久之,桂萼掌铨,去留天下提学官,起邦奇福建。未几,选外僚入坊局,改右庶子,迁南京祭酒。以身为教,学规整肃。就迁吏部侍郎。丁外艰归。
帝尝奉太后谒天寿诸陵,语及择相。太后曰:“先皇尝言提学张邦奇器识,他日可为宰相,其人安在?”帝憬然曰:“尚未用也。”服阕,即召为吏部右侍郎,掌部事。推毂善类,人不可干以私。铨部升除,多受教政府,邦奇独否,大学士李时衔之。郭勋家人犯法,舁重贿请宽,邦奇不从。帝欲即授邦奇尚书,为两人沮止。寻改掌翰林院事,充日讲官,加太子宾客,改掌詹事府。九载考绩,晋礼部尚书。以母老欲便养,乃改南京吏部。复改兵部,参赞机务。帝犹念邦奇,时与严嵩语及之。嵩曰:“邦奇性至孝,母老,不乐北来。”帝信其言,遂不召。二十三年卒,年六十一。赠太子太保,谥文定。
邦奇之学以程、硃为宗。宗王守仁友善,而语每不合。躬修力践,跬步必谨。昼之所为,夕必书于册。性笃孝,以养亲故,屡起辄退。其母后邦奇卒,寿至百岁。邦奇事寡嫂如事母。所著《学庸传》、《五经说》及文集,粹然一出于正。
族父时彻,少邦奇二十岁,受业于邦奇。仕至南京兵部尚书。有文名。
韩邦奇,字汝节,朝邑人。父绍宗,福建副使。邦奇登正德三年进士,除吏部主事,进员外郎。六年冬,京师地震,上疏陈时政阙失。忤旨,不报。会给事中孙祯等劾臣僚不职者,并及邦奇。吏部已议留,帝竟以前疏故,黜为平阳通判。迁浙江佥事,辖杭、严二府。宸濠令内竖假饭僧,聚千人于杭州天竺寺,邦奇立散遣之。其仪宾托进贡假道衢州,邦奇诘之曰:“入贡当沿江下,奚自假道?归语王,韩佥事不可诳也。”
时中官在浙者凡四人,王堂为镇守,晁进督织造,崔泬主市舶,张玉管营造。爪牙四出,民不聊生。邦奇疏请禁止,又数裁抑堂。邦奇闵中官采富阳茶鱼为民害,作歌哀之。堂遂奏邦奇沮格上供,作歌怨谤。帝怒,逮至京,下诏狱。廷臣论救,皆不听,斥为民。
嘉靖初,起山东参议。乞休去。寻用荐,以故官莅山西。再乞休去。起四川提学副使,入为春坊右庶子。七年偕同官方鹏主应天乡试,坐试录谬误,谪南京太仆丞。复乞归。起山东副使,迁大理丞,进少卿,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宣府。入佐院事,进右副都御史,巡抚辽东。时辽阳兵变,侍郎黄宗明言邦奇素有威望,请假以便宜,速往定乱。帝方事姑息,不从,命与山西巡抚任洛换官。至山西,为政严肃,有司供具悉不纳,间日出俸米易肉一斤。居四年,引疾归。
中外交荐,以故官起督河道。迁刑部右侍郎,改吏部。拜南京右都御史,进兵部尚书,参赞机务。致仕归。三十四年,陕西地大震,邦奇陨焉。赠太子少保,谥恭简。
邦奇性嗜学。自诸经、子、史及天文、地理、乐律、术数、兵法之书,无不通究。著述甚富。所撰《志乐》,尤为世所称。
弟邦靖,字汝度。年十四举于乡。与邦奇同登进士,授工部主事。榷木浙江,额不充,被劾,以守官廉得免。进员外郎。乾清宫灾,指斥时政甚切。武宗大怒,下之诏狱。给事中李鐸等以为言,乃夺职为民。世宗即位,起山西左参议,分守大同。岁饥,人相食,奏请发帑,不许。复抗疏千余言,不报。乞归,不待命辄行。军民遮道泣留。抵家病卒,年三十六。未几,邦奇亦以参议莅大同。父老因邦靖故,前迎,皆泣下。邦奇亦泣。
邦奇尝庐居,病岁余不能起。邦靖药必分尝,食饮皆手进。后邦靖病亟,邦奇日夜持弟泣,不解衣者三月。及殁,衰绖蔬食,终丧弗懈。乡人为立“孝弟碑”。
周金,字子庚,武进人。正德三年进士。授工科给事中。累迁户科都给事中。疏言:“京粮岁入三百五万,而食者乃四百三万,当痛为澄汰。中官迎佛及监织造者滥乞引盐,暴横道路,当罢。都督马昂纳有妊女弟,当诛昂而还其女。”朝议用兵土鲁番,复哈密。金言西边虚惫,而土鲁番险远,且青海之寇窥伺西宁,不宜计哈密。已,卒从金议。
嘉靖元年由太仆寺少卿迁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巡抚延绥。边人贫甚。金为招商聚粟,广屯积刍,以时给其食。改抚宣府,进右副都御史。大同叛卒杀张文锦,边镇兵皆骄。宣府总督侍郎冯清苛刻。诸军请粮不从,且欲鞭之,众轰然围清府署。金方病,出坐院门,召诸军官数之曰:“是若辈剥削之过!”欲痛鞭之。军士气稍平,拥而前请曰:“总制不恤我耳!”金从容谕以利害,众乃散解去,得无变。改抚保定。巡按御史李新芳疑广平知县谋己,欲抶之。知府为之解,并欲执知府,发兵二千捕之。知府及佐贰皆走,一城尽空。金发其罪状,而都御史王廷相庇新芳,与相争。帝卒下新芳刑部,黜官。金迁兵部右侍郎。未几,进右都御史,总督漕运,巡抚凤阳诸府。久之,擢南京刑部尚书,就转户部。二十四年致仕归,岁余卒。赠太子太保,谥襄敏。
吴岳,字汝乔,汶上人。嘉靖十一年进士。授户部主事,历郎中。督饷宣府,吏进羡金数千,拒之。出知庐州府。税课岁万金,例输府,岳以代邮传费。西山薪故供官爨,岳弛以利民。以忧去。服除,改保定,治如庐州。历山西副使、浙江参政、湖广按察使、山西右布政使,并以清静得民。迁右佥都御史,巡抚保定六府。奏裁征发冗费十六七,民力遂宽。甫浃岁,引疾去。久之,以贵州巡抚征。寻进左副都御史,协理院事。隆庆元年,历吏部左、右侍郎。京察竣,给事中胡应嘉有所申救。岳诣内阁抗声曰:“科臣敢留考察罢黜官,有故事乎?”应嘉遂得谴。迁南京礼部尚书,就改吏部。抑浮薄,杜侥幸,南都缙绅惮之。上疏陈六事,帝颇纳其言。寻改兵部,参赞机务。未上,给由过家,病卒。诏赠太子太保,谥介肃。
岳清望冠一时,禔躬严整。尚书马森言平生见廉节士二人,岳与谭大初耳。岳知庐州时,王廷守苏州,以公事遇京口。岳召为金山游,携酒一缶,肉一斤,菜数束。廷笑曰:“止是乎?”岳亦笑曰:“足供我两人食矣。”欢竟日而还。去庐日,假一盖御雨,至即命还之。
谭大初,字宗元,始兴人。嘉靖十七年进士。授工部主事。忧归。起补户部,改户科给事中。数论事。历兵科左给事中,出为江西副使。清军,多所释。御史孙慎以失额为疑,大初曰:“失额罪小,殃民罪大。”严嵩亲党夺民田,治之不少贷。迁广西右参政,投劾归。久之,起故官河南。未上,擢南京右通政。俄迁应天府尹。将赴南都,而穆宗即位,乞以参政致仕,不许。隆庆元年召拜工部右侍郎,寻迁户部左侍郎,督仓场。海瑞为佥都御史,大初力荐瑞。已而屡疏乞休,不允。拜南京户部尚书,引疾去。家居,田不及百亩。卒年七十五。谥庄懿。
赞曰:当正、嘉之际,士大夫刓方为圆,贬其素履,羔羊素丝之节浸以微矣。陶琰诸人清操峻特,卓然可风。南都列卿,后先相望,不其贤乎。琰之督漕,充嗣之守御,良永之遏钱宁,周金之弭乱卒,所竖立甚伟。至琰子之直节,廷弼、邦靖之笃行,尤无忝其父兄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