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明史
- ▪ 本纪第一 太祖一
- ▪ 本纪第二 太祖二
- ▪ 本纪第三 太祖三
- ▪ 本纪第四 恭闵帝
- ▪ 本纪第五 成祖一
- ▪ 本纪第六 成祖二
- ▪ 本纪第七 成祖三
- ▪ 本纪第八 仁宗
- ▪ 本纪第九 宣宗
- ▪ 本纪第十 英宗前纪
- ▪ 本纪第十一 景帝
- ▪ 本纪第十二 英宗后纪
- ▪ 本纪第十三 宪宗一
- ▪ 本纪第十四 宪宗二
- ▪ 本纪第十五 孝宗
- ▪ 本纪第十六 武宗
- ▪ 本纪第十七 世宗一
- ▪ 本纪第十八 世宗二
- ▪ 本纪第十九 穆宗
- ▪ 本纪第二十 神宗一
- ▪ 本纪第二十一 神宗二
- ▪ ▪ 光宗
- ▪ 本纪第二十二 熹宗
- ▪ 本纪第二十三 庄烈帝一
- ▪ 本纪第二十四 庄烈帝二
- ▪ 志第一 天文一
- ▪ 志第二 天文二
- ▪ ▪ 填星
- ▪ ▪ 岁星
- ▪ ▪ 荧惑
- ▪ ▪ 太白
- ▪ ▪ 辰星
- ▪ 志第三 天文三
- ▪ 志第四 五行一(水)
- ▪ 志第五 五行二(火 木)
- ▪ 志第六 五行三(金 土)
- ▪ 志第七 历一
- ▪ 志第八 历二
- ▪ 志第九 历三
- ▪ 志第十 历四
- ▪ 志第十一 历五
- ▪ 志第十二 历六
- ▪ ▪ 木星
- ▪ ▪ 火星
- ▪ ▪ 土星
- ▪ ▪ 金星
- ▪ ▪ 水星
- ▪ ▪ 步四馀
- ▪ 志第十三 历七
- ▪ 志第十四 历八
- ▪ 志第十五 历九
- ▪ 志第十六 地理一
- ▪ 志第十七 地理二
- ▪ ▪ 山东山西
- ▪ 志第十八 地理三
- ▪ ▪ 河南陕西
- ▪ ▪ 宁夏左屯卫
- ▪ 志第十九 地理四
- ▪ ▪ 四川江西
- ▪ ▪ 守御礼州后千户所
- ▪ 志第二十 地理五
- ▪ ▪ 湖广浙江
- ▪ ▪ 上爱茶峒长官司
- ▪ 志第二十一 地理六
- ▪ ▪ 福建 广东 广西
- ▪ 志第二十二 地理七
- ▪ ▪ 云南 贵州
- ▪ ▪ 促瓦长官司
- ▪ 志第二十三 礼一(吉礼一)
- ▪ ▪ 分献陪祀
- ▪ ▪ 坛壝之制
- ▪ ▪ 神位祭器玉帛牲牢祝册之数
- ▪ ▪ 遣官祭祀
- ▪ ▪ 分献陪祀
- ▪ ▪ 玉帛牲牢
- ▪ ▪ 祝册
- ▪ ▪ 笾豆之实
- ▪ ▪ 祭祀杂议诸仪
- ▪ ▪ 祭祀日期
- ▪ ▪ 习仪
- ▪ ▪ 斋戒
- ▪ 志第二十四 礼二(吉礼二)
- ▪ ▪ 郊祀之制
- ▪ ▪ 大雩
- ▪ ▪ 郊祀配位
- ▪ ▪ 郊祀仪注
- ▪ ▪ 祈谷
- ▪ ▪ 大飨礼
- ▪ ▪ 令节拜天
- ▪ 志第二十五 礼三(吉礼三)
- ▪ ▪ 社稷
- ▪ ▪ 朝日夕月
- ▪ ▪ 先农
- ▪ ▪ 先蚕
- ▪ ▪ 高禖
- ▪ ▪ 祭告
- ▪ ▪ 祈报
- ▪ ▪ 神祇坛
- ▪ ▪ 星辰坛
- ▪ ▪ 灵星诸神
- ▪ ▪ 太岁月将风云雷雨之祀
- ▪ ▪ 岳镇海渎山川之祀
- ▪ ▪ 城隍
- ▪ 志第二十六 礼四(吉礼四)
- ▪ ▪ 京师九庙
- ▪ ▪ 圣师
- ▪ ▪ 旗纛
- ▪ ▪ 五祀
- ▪ ▪ 马神
- ▪ ▪ 南京神庙
- ▪ ▪ 功臣庙
- ▪ ▪ 三皇
- ▪ ▪ 历代帝王陵庙
- ▪ ▪ 至圣先师子孔庙祀
- ▪ ▪ 诸神祠
- ▪ ▪ 厉坛
- ▪ 志第二十七 礼五(吉礼五)
- ▪ ▪ 荐新
- ▪ ▪ 宗庙之制
- ▪ ▪ 禘佩
- ▪ ▪ 时享
- ▪ ▪ 加上谥号
- ▪ ▪ 庙讳
- ▪ 志第二十八 礼六(吉礼六)
- ▪ ▪ 功臣配飨
- ▪ ▪ 王国宗庙
- ▪ ▪ 奉先殿
- ▪ ▪ 奉慈殿
- ▪ ▪ 献皇帝庙
- ▪ ▪ 亲王从飨
- ▪ ▪ 群臣家庙
- ▪ 志第二十九 礼七(嘉礼一)
- ▪ ▪ 诸司朝觐仪
- ▪ ▪ 登极仪
- ▪ ▪ 大朝仪
- ▪ ▪ 常朝仪
- ▪ ▪ 皇太子亲王朝仪
- ▪ ▪ 诸王来朝仪
- ▪ ▪ 中宫受朝仪
- ▪ ▪ 朝贺东宫仪
- ▪ ▪ 大宴仪
- ▪ ▪ 上尊号徽号仪
- ▪ 志第三十 礼八(嘉礼二)
- ▪ ▪ 册皇后仪
- ▪ ▪ 册皇太子及皇太子妃仪
- ▪ ▪ 册亲王及王妃仪
- ▪ ▪ 皇帝加元服仪
- ▪ ▪ 皇太子皇子冠礼
- ▪ ▪ 品官冠礼
- ▪ ▪ 庶人冠礼
- ▪ 志第三十一 礼九(嘉礼三)
- ▪ ▪ 东宫出阁讲学仪
- ▪ ▪ 诸王读书仪
- ▪ ▪ 经筵
- ▪ ▪ 日讲
- ▪ ▪ 皇帝视学仪
- ▪ ▪ 天子纳后仪
- ▪ ▪ 皇太子纳妃仪
- ▪ ▪ 亲王婚礼
- ▪ ▪ 公主婚礼
- ▪ ▪ 品官婚礼
- ▪ ▪ 庶人婚礼
- ▪ 志第三十二 礼十(嘉礼四 宾礼)
- ▪ ▪ 遣使之蕃国仪
- ▪ ▪ 蕃国遣使进表仪
- ▪ ▪ 巡狩之制
- ▪ ▪ 东宫监国
- ▪ ▪ 皇太孙监国
- ▪ ▪ 颁诏仪
- ▪ ▪ 迎接诏赦仪
- ▪ ▪ 进书仪
- ▪ ▪ 进表笺仪
- ▪ ▪ 乡饮酒礼
- ▪ ▪ 蕃王朝贡礼
- ▪ ▪ 品官相见礼
- ▪ ▪ 庶人相见礼
- ▪ 志第三十三 礼十一(军礼)
- ▪ ▪ 亲征
- ▪ ▪ 遣将
- ▪ ▪ 禡祭
- ▪ ▪ 受降
- ▪ ▪ 奏凯献俘
- ▪ ▪ 大阅
- ▪ ▪ 大射
- ▪ ▪ 救日伐鼓
- ▪ ▪ 论功行赏
- ▪ 志第三十四 礼十二(凶礼一)
- ▪ ▪ 山陵
- ▪ ▪ 山陵
- ▪ 志第三十五 礼十三(凶礼二)
- ▪ ▪ 兴宗帝后陵寝
- ▪ ▪ 睿宗帝后陵寝
- ▪ ▪ 皇妃等丧葬
- ▪ ▪ 皇太子及妃丧葬
- ▪ ▪ 皇后陵寝
- ▪ ▪ 诸王及妃公主丧葬诸仪
- ▪ 志第三十六 礼十四(凶礼三)
- ▪ ▪ 中宫为父祖丧仪
- ▪ ▪ 遣使临吊仪
- ▪ ▪ 遣使册赠王公大臣仪
- ▪ ▪ 忌辰
- ▪ ▪ 乘舆受蕃国王讣奏仪
- ▪ ▪ 乘舆为王公大臣举哀仪
- ▪ ▪ 乘舆临王公大臣丧仪
- ▪ ▪ 谒祭陵庙
- ▪ ▪ 赐祭葬
- ▪ ▪ 丧葬之制
- ▪ ▪ 碑碣
- ▪ ▪ 赐谥
- ▪ ▪ 品官丧礼
- ▪ ▪ 士庶人丧礼
- ▪ ▪ 服纪
- ▪ 志第三十七 乐一
- ▪ 志第三十八 乐二
- ▪ ▪ 乐章一
- ▪ ▪ 九庙时祫乐章
- ▪ 志第三十九 乐三
- ▪ ▪ 乐章二
- ▪ ▪ 嘉靖间续定庆成宴乐章
- ▪ 志第四十 仪卫
- ▪ 志第四十一 舆服一
- ▪ 志第四十二 舆服二
- ▪ 志第四十三 舆服三
- ▪ 志第四十四 舆服四
- ▪ 志第四十五 选举一
- ▪ 志第四十六 选举二
- ▪ 志第四十七 选举三
- ▪ 志第四十八 职官一
- ▪ 志第四十九 职官二
- ▪ 志第五十 职官三
- ▪ 志第五十一 职官四
- ▪ 志第五十二 职官五
- ▪ 志第五十三 食货一
- ▪ ▪ 户口 田制屯田 庄田
- ▪ 志第五十四 食货二
- ▪ ▪ 赋役
- ▪ 志第五十五 食货三
- ▪ ▪ 漕运 仓库
- ▪ 志第五十六 食货四
- ▪ ▪ 盐法 茶法
- ▪ 志第五十七 食货五
- ▪ ▪ 钱钞 坑冶附铁冶铜场 商税 市舶 马市
- ▪ 志第五十八 食货六
- ▪ ▪ 上供采造 采造 柴炭 采木 珠池 织造 烧造 俸饷 会计
- ▪ 志第五十九 河渠一
- ▪ ▪ 黄河上
- ▪ 志第六十 河渠二
- ▪ ▪ 黄河下
- ▪ 志第六十一 河渠三
- ▪ ▪ 运河上
- ▪ 志第六十二 河渠四
- ▪ ▪ 运河下 海运
- ▪ 志第六十三 河渠五
- ▪ ▪ 淮河 泇河 卫河 漳河 沁河 滹沱河 桑乾河 胶莱河
- ▪ 志第六十四 河渠六
- ▪ ▪ 直省水利
- ▪ 志第六十五 兵一
- ▪ 志第六十六 兵二卫所 班军
- ▪ ▪ 土官
- ▪ ▪ 湖广行都司以湖广都司卫所改设
- ▪ ▪ 兴都留守司
- ▪ ▪ 福建都司
- ▪ ▪ 广东都司
- ▪ ▪ 后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直隶旧为北平都司,有北平三护卫,后俱为亲军。其不系北平旧卫者,俱永乐以后添设。
- ▪ ▪ 福建行都司
- ▪ ▪ 江西都司
- ▪ ▪ 大宁都司
- ▪ ▪ 万全都司宣德五年,分直隶及山西等处卫所添设。
- ▪ ▪ 山西都司旧有太原三护卫,后革。蒲州千户所,改属直隶,广昌千户所,改属万全都司
- ▪ ▪ 山西行都司旧有蔚州卫,后改属万全都司
- ▪ ▪ 南京卫所亲军卫
- ▪ ▪ 五军都督府属 左军都督府本府所属卫,仍隶北京左府。
- ▪ ▪ 右军都督府本府所属卫,仍隶北京右府。
- ▪ ▪ 中军都督府本府所属卫,仍隶北京中府。
- ▪ ▪ 陕西都司
- ▪ ▪ 广西都司
- ▪ ▪ 中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直隶
- ▪ ▪ 中都留守司
- ▪ ▪ 河南都司
- ▪ ▪ 前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直隶
- ▪ ▪ 湖广都司
- ▪ ▪ 后军都督府本府所属卫,仍隶北京后府。
- ▪ ▪ 山西行都司
- ▪ ▪ 北平三护卫
- ▪ ▪ 福建都司
- ▪ ▪ 福建行都司
- ▪ ▪ 江西都司
- ▪ ▪ 广东都司
- ▪ ▪ 后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北平都司
- ▪ ▪ 前军都督府本府所属卫,仍隶北京前府。
- ▪ ▪ 贵州都司旧有层台、重安二千户所,俱革。旧有平伐长官司,后隶贵阳府。旧有平浪、九名九姓独山州二长官司,后隶都匀府。
- ▪ ▪ 土官
- ▪ ▪ 中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直隶
- ▪ ▪ 中都留守司
- ▪ ▪ 辽东都司
- ▪ ▪ 山东都司
- ▪ ▪ 右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云南都司
- ▪ ▪ 贵州都司
- ▪ ▪ 四川都司
- ▪ ▪ 河南都司旧有洛阳中护卫,后并汝州卫。
- ▪ ▪ 前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直隶
- ▪ ▪ 上十二卫
- ▪ ▪ 五军都督府所属卫所 左军都督府
- ▪ ▪ 在外 浙江都司
- ▪ ▪ 湖广都司旧有武昌右千户所,革。
- ▪ ▪ 土官
- ▪ ▪ 广西都司
- ▪ ▪ 云南都司旧有鹤庆、通海二千户所,革
- ▪ ▪ 土官
- ▪ ▪ 山西三护卫
- ▪ ▪ 五军都督府所属卫所 左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浙江都司
- ▪ ▪ 辽东都司
- ▪ ▪ 山东都司旧有青州左护卫,后改天津右卫。旧有贵州护卫,革
- ▪ ▪ 右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直隶
- ▪ ▪ 陕西都司旧有阶州卫、沙州卫、灵山千户所,后俱革。
- ▪ ▪ 陕西行都司洪武十二年添设
- ▪ ▪ 四川都司旧有浦江关军民千户所,后革
- ▪ ▪ 土官
- ▪ ▪ 四川行都司旧无,后设。旧有建昌前卫,后革
- ▪ ▪ 都司一奴儿干都司 卫三百八十四
- ▪ ▪ 所二十四
- ▪ ▪ 站七
- ▪ ▪ 地面七
- ▪ ▪ 寨一
- ▪ ▪ 卫六
- ▪ ▪ 都指挥使司二
- ▪ ▪ 指挥使司一
- ▪ ▪ 宣尉使司三
- ▪ ▪ 招讨司六
- ▪ ▪ 万户府四
- ▪ ▪ 千户所十七
- ▪ 志第六十七 兵三
- ▪ ▪ 边防 海防江防 民壮 士兵 乡兵
- ▪ 志第六十八 兵四
- ▪ 志第六十九 刑法一
- ▪ 志第七十 刑法二
- ▪ 志第七十一 刑法三
- ▪ 志第七十二 艺文一
- ▪ 志第七十三 艺文二
- ▪ 志第七十四 艺文三
- ▪ 志第七十五 艺文四
- ▪ 表第一 诸王世表一
- ▪ 表第二 诸王世表二
- ▪ 表第三 诸王世表三
- ▪ 表第四 诸王世表四
- ▪ 表第五 诸王世表五
- ▪ 表第六 功臣世表一
- ▪ 表第七 功臣世表二
- ▪ 表第八 功臣世表三
- ▪ 表第九 外戚恩泽侯表
- ▪ 表第十 宰辅年表一
- ▪ 表第十一 宰辅年表二
- ▪ 表第十二 七卿年表一
- ▪ 表第十三 七卿年表二
- ▪ 列传第一 后妃
- ▪ ▪ 后妃一
- ▪ 列传第二 后妃二
- ▪ 列传第三
- ▪ ▪ 兴宗孝康皇帝孝康皇后 吕太后 睿宗献皇帝献皇后
- ▪ 列传第四 诸王
- ▪ ▪ 诸王一
- ▪ 列传第五 诸王二
- ▪ 列传第六 诸王三
- ▪ ▪ 太祖诸子三
- ▪ ▪ 兴宗诸子
- ▪ ▪ 惠帝诸子
- ▪ ▪ 成祖诸子
- ▪ 列传第七 诸王四
- ▪ ▪ 仁宗诸子
- ▪ ▪ 英宗诸子
- ▪ ▪ 景帝子
- ▪ ▪ 宪宗诸子
- ▪ ▪ 孝宗子
- ▪ 列传第八 诸王五
- ▪ ▪ 世宗诸子
- ▪ ▪ 穆宗诸子
- ▪ ▪ 神宗诸子
- ▪ ▪ 光宗诸子
- ▪ ▪ 熹宗诸子
- ▪ ▪ 庄烈帝诸子
- ▪ 列传第九
- ▪ ▪ 宪宗五女
- ▪ ▪ 孝宗三女
- ▪ ▪ 睿宗二女
- ▪ ▪ 光宗九女
- ▪ ▪ 庄烈帝六女
- ▪ ▪ 世宗五女
- ▪ ▪ 穆宗六女
- ▪ ▪ 神宗十女
- ▪ ▪ 成祖五女
- ▪ ▪ 仁宗七女
- ▪ ▪ 宣宗二女
- ▪ ▪ 英宗八女
- ▪ ▪ 景帝一女
- ▪ ▪ 公主
- ▪ 列传第十 郭子兴 韩林儿
- ▪ 列传第十一 陈友谅 张士诚 方国珍 明玉珍
- ▪ 列传第十二
- ▪ ▪ 扩廓帖木儿蔡子英 陈友定伯颜子中等 把匝剌瓦尔密
- ▪ 列传第十三 徐达 常遇春
- ▪ 列传第十四 李文忠 邓愈 汤和 沐英
- ▪ 列传第十五 李善长 汪广洋
- ▪ 列传第十六 刘基(子琏璟) 宋濂 叶琛 章溢(子存道)
- ▪ 列传第十七 冯胜(兄国用) 傅友德 廖永忠(赵庸) 杨璟 胡美
- ▪ 列传第十八
- ▪ 列传第十九
- ▪ 列传第二十
- ▪ 列传第二十一
- ▪ 列传第二十二
- ▪ 列传第二十三
- ▪ 列传第二十四
- ▪ 列传第二十五
- ▪ 列传第二十六
- ▪ 列传第二十七
- ▪ 列传第二十八
- ▪ 列传第二十九
- ▪ 列传第三十
- ▪ 列传第三十一
- ▪ 列传第三十二 盛庸 平安 何福 顾成
- ▪ 列传第三十三
- ▪ 列传第三十四
- ▪ 列传第三十五
- ▪ ▪ 解缙 黄淮 胡广 金幼孜 胡俨
- ▪ 列传第三十六
- ▪ ▪ 杨士奇 杨荣曾孙旦 杨溥马愉
- ▪ 列传第三十七
- ▪ ▪ 蹇义 夏原吉俞士吉 李文郁 邹师颜
- ▪ 列传第三十八
- ▪ ▪ 郁新 赵羾 金忠 李庆 师逵 古朴向宝 陈寿马京 许思温刘季{虎} 刘辰 杨砥 虞谦吕升 仰瞻 严本 汤宗
- ▪ 列传第三十九
- ▪ ▪ 茹瑺 严震直 张紞毛泰亨 王钝 郑赐 郭资 吕震 李至刚方宾 吴中 刘观
- ▪ 列传第四十
- ▪ 列传第四十一
- ▪ ▪ 宋礼蔺芳 陈瑄王瑜 周忱
- ▪ 列传第四十二
- ▪ ▪ 张辅高士文 徐政 黄福 刘俊吕毅 刘昱 陈洽侯保 冯贵伍云 陈忠李任等 李彬 柳升崔聚 史安 陈镛 李宗昉 潘禋梁铭 王通陶季容 陈汀
- ▪ 列传第四十三
- ▪ ▪ 宋晟 薛禄郭义 金玉 刘荣 硃荣 费瓛 谭广 陈怀马亮蒋贵孙琬 任礼 赵安 赵辅 刘聚
- ▪ 列传第四十四
- ▪ 列传第四十五
- ▪ 列传第四十六
- ▪ 列传第四十七
- ▪ 列传第四十八
- ▪ 列传第四十九
- ▪ 列传第五十
- ▪ ▪ 尹昌隆 耿通陈谔 戴纶林长懋 陈祚郭循 刘球子钺釪陈鉴何观 钟同孟 杨集 章纶子玄应 廖庄 倪敬盛灊等 杨瑄子源 盛颙等
- ▪ 列传第五十一
- ▪ ▪ 李时勉 陈敬宗 刘铉萨琦 邢让李绍林瀚子庭昂 庭机孙燫 烃 谢鐸 鲁鐸赵永
- ▪ 列传第五十二
- ▪ ▪ 邹缉郑维桓 柯暹 弋谦黄骥 黄泽孔友谅 范济 聊让郭佑 胡仲伦 华敏 贾斌 左鼎练纲 曹凯许仕达 刘炜尚褫 单宇姚显 杨浩 张昭贺炀
- ▪ 列传第五十三
- ▪ ▪ 陶成子鲁 陈敏 丁瑄 王得仁子一夔 叶祯 伍骥 毛吉林锦 郭绪 姜昂子龙
- ▪ 列传第五十四
- ▪ ▪ 韩观 山云 萧授吴亮 方瑛陈友 李震王信都胜 郭鋐 彭伦 欧磐 张祐
- ▪ 列传第五十五
- ▪ ▪ 曹鼐 张益 邝埜 王佐丁铉等 孙祥谢泽 袁彬哈铭袁敏
- ▪ 列传第五十六
- ▪ 列传第五十七
- ▪ ▪ 高谷 胡濙 王直
- ▪ 列传第五十八
- ▪ ▪ 于谦子冕 吴宁 王伟
- ▪ 列传第五十九
- ▪ ▪ 王骥孙瑾 徐有贞 杨善李实 赵荣 霍瑄 沈固 王越
- ▪ 列传第六十
- ▪ ▪ 罗亨信 侯璡 杨宁 王来 孙原贞孙需 张宪 硃鉴 杨信民张骥竺渊耿定 王晟 邓颙 马谨 程信 白圭子钺 张瓚谢士元孔镛李时敏 邓廷瓚 王轼 刘丙
- ▪ 列传第六十一
- ▪ ▪ 杨洪子俊 从子能 信 石亨从子彪 从孙后 郭登 硃谦子永 孙晖等孙镗赵胜 范广
- ▪ 列传第六十二
- ▪ ▪ 史昭刘昭 李达 巫凯曹义 施聚 许贵子宁 周贤子玉欧信 王玺 鲁鉴子麟 孙经 刘宁周玺 庄鉴 彭清 姜汉子奭孙应熊 安国 杭雄
- ▪ 列传第六十三
- ▪ ▪ 卫青子颖 董兴 何洪刘雄 刘玉 仇钺 神英子周 曹雄子谦 冯祯 张俊李鋐 杨锐崔文
- ▪ 列传第六十四
- ▪ ▪ 李贤 吕原子常 岳正 彭时 商辂 刘定之
- ▪ 列传第六十五
- ▪ ▪ 王翱 年富 王竑 李秉 姚夔 王复 林聪 叶盛
- ▪ 列传第六十六
- ▪ ▪ 项忠 韩雍 余子俊阮勤 硃英 秦纮
- ▪ 列传第六十七
- ▪ ▪ 罗伦涂棐 章懋从子拯 黄仲昭 庄昶邹智 舒芬崔桐 马汝骥
- ▪ 列传第六十八
- ▪ 列传第六十九
- ▪ ▪ 徐溥 邱濬 刘健 谢迁 李东阳 王鏊 刘忠
- ▪ 列传第七十
- ▪ ▪ 王恕子承裕 马文升 刘大夏
- ▪ 列传第七十一
- ▪ ▪ 何乔新 彭韶 周经 耿裕 倪岳 闵珪 戴珊
- ▪ 列传第七十二
- ▪ ▪ 周洪谟 杨守陈弟守阯 子茂元 茂仁 张元祯陈音 傅瀚张昇 吴宽 傅珪 刘春 吴俨 顾清 刘瑞
- ▪ 列传第七十三
- ▪ ▪ 李敏叶淇 贾俊刘璋 黄绂 张悦张蓥 钟 曾鉴 梁璟王诏 徐恪李介子昆 黄珂 王鸿儒 丛兰 吴世忠
- ▪ 列传第七十四
- ▪ ▪ 韩文顾佐 陈仁 张敷华 杨守随弟守隅 许进子诰 赞论雍泰张津 陈寿 樊莹 熊绣 潘蕃 胡富 张泰 吴文度 张鼐冒政 王璟 李钦
- ▪ 列传第七十五
- ▪ ▪ 何鉴 马中锡 陆完 洪钟陈镐 蒋昇 陈金 俞谏 周南孙禄马昊
- ▪ 列传第七十六
- ▪ 列传第七十七
- ▪ ▪ 李文祥 孙磐徐珪 胡爟周时从 王雄 罗侨 叶钊刘天麒戴冠 黄巩 陆震 夏良胜万潮等 何遵刘校等
- ▪ 列传第七十八
- ▪ ▪ 杨廷和 梁储 蒋冕 毛纪 石珤 兄玠
- ▪ 列传第七十九
- ▪ 列传第八十
- ▪ 列传第八十一
- ▪ 列传第八十二
- ▪ 列传第八十三 王守仁(冀元亨)
- ▪ 列传第八十四 张璁(胡鐸) 桂萼 方献夫 夏言
- ▪ 列传第八十五
- ▪ 列传第八十六
- ▪ 列传第八十七
- ▪ 列传第八十八
- ▪ 列传第八十九
- ▪ 列传第九十
- ▪ 列传第九十一
- ▪ 列传第九十二
- ▪ 列传第九十三
- ▪ 列传第九十四
- ▪ 列传第九十五
- ▪ 列传第九十六
- ▪ 列传第九十七
- ▪ 列传第九十八
- ▪ 列传第九十九
- ▪ 列传第一百
- ▪ 列传第一百一
- ▪ 列传第一百二
- ▪ 列传第一百三
- ▪ 列传第一百四
- ▪ 列传第一百五
- ▪ 列传第一百六
- ▪ 列传第一百七
- ▪ 列传第一百八
- ▪ 列传第一百九
- ▪ 列传第一百十
- ▪ 列传第一百十一
- ▪ 列传第一百十二
- ▪ 列传第一百十三
- ▪ 列传第一百十四 海瑞(何以尚) 丘橓 吕坤 郭正域
- ▪ 列传第一百十五
- ▪ 列传第一百十六
- ▪ 列传第一百十七
- ▪ 列传第一百十八
- ▪ 列传第一百十九
- ▪ 列传第一百二十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一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二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三
- ▪ 列传第一百二十四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五
- ▪ 列传一百二十六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七
- ▪ 列传第一百二十八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九
- ▪ 列传第一百三十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一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二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三
- ▪ 列传第一百三十四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五
- ▪ 列传第一百三十六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七
- ▪ 列传第一百三十八 孙承宗(子鉁等)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九
- ▪ 列传第一百四十 杨嗣昌 吴甡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一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二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三
- ▪ 列传第一百四十四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五
- ▪ 列传第一百四十六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七
- ▪ 列传第一百四十八
- ▪ 列传一百四十九
- ▪ 列传第一百五十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一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二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三
- ▪ 列传第一百五十四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五
- ▪ 列传第一百五十六 曹文诏(弟文耀) 周遇吉 黄得功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七
- ▪ 列传第一百五十八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九
- ▪ 列传第一百六十
- ▪ 列传第一百六十一
- ▪ 列传第一百六十二
- ▪ 列传第一百六十三
- ▪ 列传第一百六十四
- ▪ 列传第一百六十五
- ▪ 列传第一百六十六
- ▪ 列传第一百六十七
- ▪ 列传第一百六十八 何腾蛟(章旷 傅作霖) 瞿式耜(汪皞等)
- ▪ 列传第一百六十九 循吏
- ▪ 列传第一百七十 儒林一
- ▪ 列传第一百七十一 儒林二
- ▪ 列传第一百七十二 儒林三
- ▪ ▪ 孔希学孔彦绳 颜希惠 曾质粹 孔闻礼 孟希文 仲于陛 周冕 程接道 程克仁 张文运 邵继祖 硃梴 硃墅
- ▪ 列传第一百七十三 文苑一
- ▪ 列传第一百七十四 文苑二
- ▪ 列传第一百七十五 文苑三
- ▪ 列传第一百七十六 文苑四
- ▪ 列传第一百七十七 忠义一
- ▪ 列传第一百七十八 忠义二
- ▪ 列传第一百七十九 忠义三
- ▪ 列传第一百八十 忠义四
- ▪ 列传第一百八十一 忠义五
- ▪ 列传第一百八十二 忠义六
- ▪ 列传第一百八十三 忠义七
- ▪ 列传第一百八十四 孝义
- ▪ ▪ 孝义一
- ▪ 列传第一百八十五 孝义二
- ▪ 列传第一百八十六 隐逸
- ▪ ▪ 张介福 倪瓚 徐舫 杨恒 陈洄 杨引 吴海 刘闵 杨黼 孙一元沈周 陈继儒
- ▪ 列传第一百八十七 方伎
- ▪ 列传第一百八十八 外戚
- ▪ 列传第一百八十九 列女一
- ▪ 列传第一百九十 列女二
- ▪ 列传第一百九十一 列女三
- ▪ 列传第一百九十二 宦官一
- ▪ ▪ 郑和侯显 金英兴安 范弘等 王振 曹吉祥刘永诚 怀恩覃吉 汪直 梁芳钱能等 何鼎邓原等 李广 蒋琮 刘瑾 张永谷大用魏彬等
- ▪ 列传第一百九十三 宦官二
- ▪ ▪ 李芳 冯保 张鲸 陈增陈奉 高淮 梁永杨荣 陈矩 王安魏忠贤 王体乾李永贞等 崔文升 张彝宪 高起潜 王承恩 方正化
- ▪ 列传第一百九十四 阉党
- ▪ ▪ 焦芳 刘宇 曹元 张彩韩福等 顾秉谦 魏广微等 崔呈秀吴淳夫等 刘志选梁梦环等 曹钦程石三畏等 王绍徽周应秋霍维华徐大化等 阎鸣泰 贾继春田尔耕 许显纯
- ▪ 列传第一百九十五 佞幸
- ▪ ▪ 纪纲 门达逮杲 李孜省 继晓 江彬许泰 钱宁 陆炳 邵元节 陶仲文 顾可学盛端明等
- ▪ 列传第一百九十六 奸臣
- ▪ ▪ 胡惟庸陈宁 陈瑛马麟等 严嵩赵文华等 周延儒 温体仁马士英阮大铖
- ▪ 列传第一百九十七 流贼
- ▪ ▪ 李自成 张献忠
- ▪ 列传第一百九十八 土司
- ▪ ▪ 湖广土司
- ▪ ▪ 施州施南宣抚司 散毛宣抚司 忠建宣抚司 容美宣抚司 永顺军民宣慰使司 保靖州军民宣慰使司
- ▪ 列传第一百九十九 四川土司
- ▪ ▪ 四川土司一
- ▪ 列传第二百 四川土司二
- ▪ ▪ 播州宣慰司 永宁宣抚司 酉阳宣抚司 石砫宣抚司
- ▪ 列传第二百一 云南土司
- ▪ ▪ 云南土司一
- ▪ 列传第二百二 云南土司二
- ▪ ▪ 姚安 鹤庆 武定 寻甸 丽江 元江 永昌 新化 威远 北胜 湾甸镇康 大侯 澜沧卫 麓川
- ▪ 列传第二百三 云南土司三
- ▪ 列传第二百四 贵州土司
- ▪ ▪ 贵阳 思南思州附 镇远 铜仁 黎平 安顺 都匀 平越 石阡新添金筑安抚司附
- ▪ 列传第二百五 广西土司
- ▪ ▪ 广西土司一 桂林 柳州 庆远 平乐 梧州 浔州 南宁
- ▪ 列传第二百六 广西土司二
- ▪ ▪ 太平 思明 思恩 镇安 田州 恩城 上隆 都康
- ▪ 列传第二百七 广西土司三
- ▪ ▪ 泗城 利州 龙州 归顺 向武 奉议 江州 思陵广东琼州府附
- ▪ 列传第二百八 外国一
- ▪ ▪ 朝鲜
- ▪ 列传第二百九 外国二
- ▪ ▪ 安南
- ▪ 列传第二百十 外国三
- ▪ ▪ 日本
- ▪ 列传第二百十一 外国四
- ▪ ▪ 琉球 吕宋 合猫里 美洛居 沙瑶呐哔啴 鸡笼 婆罗 麻叶甕 古麻刺朗 冯嘉施兰 文郎马神
- ▪ 列传第二百十二 外国五
- ▪ ▪ 占城宾童龙 真腊 暹罗 爪哇阇婆 苏吉丹 碟里 日罗夏治三佛齐
- ▪ 列传第二百十三 外国六
- ▪ ▪ 浡泥 满剌加 苏门答剌 须文达那 苏禄 西洋琐里 琐里 览邦淡巴 百花 彭亨 那孤儿 黎伐 南渤利 阿鲁 柔佛 丁机宜 巴喇西 佛郎机 和兰
- ▪ 列传第二百十四 外国七
- ▪ 列传第二百十五 外国八鞑靼
- ▪ 列传第二百十六 外国九瓦剌 朵颜(福余 泰宁)
- ▪ 列传第二百十七 西域一
- ▪ ▪ 哈密卫 柳城 火州 土鲁番
- ▪ 列传第二百十八 西域二 西番诸卫(西宁河州洮州岷州等番族诸卫)
- ▪ ▪ 安定卫 阿端卫 曲先卫 赤斤蒙古卫 沙州卫 罕东卫 罕东左卫 哈梅里
- ▪ 列传第二百十九 西域三
- ▪ 列传第二百二十 西域四
- ▪ 附录:张廷玉上明史表
郑岳 刘玉(子悫) 汪元锡(邢寰) 寇天叙 唐胄 潘珍(族子旦余光)李中(李楷) 欧阳鐸 陶谐(孙大顺 大临) 潘埙(吕经) 欧阳重 硃裳陈察 孙懋 王仪子缄 王学夔 曾钧
郑岳,字汝华,莆田人。弘治六年进士。授户部主事,改刑部主事。董天锡偕锦衣千户张福决囚,福坐天锡上,岳言其非体。且言:“纠劾非镇监职,而董让行之。太常本礼部属,而崔志端专之。内外效尤,益无忌惮”。忤旨,系狱。尚书周经、侍郎许进等救,不听。赎杖还职。寻进员外郎。许进督师大同,贵近恶其刚方,议代之。罢职总兵官赵袴谋起用,京军屡出无功。岳言进不可代,袴不可用,京军不可出。朝论韪之。
迁湖广佥事,归宗籓侵地于民。施州夷民相仇杀者,有司以叛告。岳擒治其魁,余悉纵遣。荆、岳饥,劝富民出粟,驰河泊禁。属县输粮远卫,率二石致一石。岳以其直给卫,而留粟备振,民乃获济。
正德初,擢广西副使。土官岑猛当徙福建,据田州不肯徙。岳许为奏改近地,猛乃请自效。寻改广东。迁江西按察使,就迁左布政使。宸濠夺民田亿万计,民立砦自保。宸濠欲兵之,岳持不可。会提学副使李梦阳与巡按御史江万实相讦,岳承檄按之。梦阳执岳亲信吏,言岳子澐受赇,欲因以胁岳。宸濠因助梦阳奏其事,囚掠澐。巡抚任汉顾虑不能决,帝遣大理卿燕忠会给事中黎奭按问。忠等奏勘岳子私有迹,而梦阳挟制抚、按,俱宜斥。岳遂夺官为民。宸濠败,中外交荐,起四川布政使。以忧不赴。
世宗初,擢右副都御史,巡抚江西。甫两月,召为大理卿。嘉靖元年冬,上言内臣有犯,宜听部院问理,毋从中决,不能从。帝数不豫,岳请遵圣祖寡欲勤治之训,宫寝有制,进御以时,而退朝即御文华,裁决章奏,日暮还宫,以养寿命之源。报闻。出按甘肃乱卒事,总兵官李隆等皆伏罪。还朝,以灾异陈刑狱失平八事。寻迁兵部右侍郎。时“大礼”未定。岳言若以两考为嫌,第称孝宗庙号,毋称伯考,以稍存正统。大学士石珤请从之。帝切责珤,夺岳俸两月。转左侍郎。请罢山海关税,弗许。中官崔文欲用其兄子为副将,岳持不可。宁夏总兵官仲勋行贿京师,御史聂豹以风闻论岳。岳自白,因乞休。归十五年而卒。
刘玉,字咸栗,万安人。祖广衡,永乐末进士。正统间,以刑部郎中出修浙江荒政,积粟数百万,督治陂塘为旱涝备。景泰初,历左副都御史,镇守陕西。请遇灾伤,毋俟勘报,即除其赋,庶有司不得借覆核阴行科率,从之。还治院事。福建、浙江盗起,命往督兵捕。议创寿宁县于官台山,以清盗窟。讨平处州贼。已,复巡抚辽东。居官以廉节称。终刑部尚书。父乔,成化初进士。累官湖广左布政使。玉登弘治九年进士,授辉县知县。发粟振饥,奏蠲虚税,复业者千家。擢御史。初,孙伯坚、金琦、王宁皆以传奉得官,已,又以指挥胡震为都指挥,分守通州。玉抗疏言:“传奉不已,继之内批,累圣德,乞皆罢之。”不纳。
武宗即位,甫四月,灾异迭见,玉陈修省六事。出按京畿,中官吴忠奉命选后妃,肆贪虐。玉奏。不问。刘健、谢迁罢,玉驰疏言:“刘瑾等佞幸小臣,巧戏弄,投陛下一笑。顾谗邪而弃辅臣,此乱危所自起。况今白虹贯日,彗见紫微宫,星摇天王之位。民穷财殚,所在空虚,陛下不改图,天下将殆。乞置瑾等于理,仍留健、迁辅政。”不报。玉遂引疾归。后瑾榜玉奸党,复诬构之。罚输粟塞下者三,最后逮系诏狱,削籍放归。瑾诛,起河南佥事,迁福建副使,皆董学政。正德十五年,累擢南京右佥都御史,提督江防。宸濠反,攻安庆,玉以舟师赴援。事定,改抚郧阳。
世宗即位,召为左佥都御史。论遏乱功,进右副都御史。嘉靖元年改左。历刑部左、右侍郎。初,偕九卿争兴献帝不宜称皇,及帝欲考献帝,又偕廷臣伏阙哭争。六年秋坐李福达狱削籍,卒于家。
玉所居仅庇风雨。天文、地理、兵制、刑律皆有论著。隆庆初,赠刑部尚书,谥端毅。
子悫,南京工部右侍郎。历官亦有声。
汪元锡,字天启,婺源人。正德六年进士。授兵科给事中。三迁都给事中。陕西镇守中官廖鸾族子铠,冒功为锦衣千户,随鸾于陕。元锡争之,言铠父鹏已乱中州,勿使铠复乱陕右。乞征还鸾,置铠父子于理。偏头关之捷,录功太滥,偕同官言太监张忠、总兵官刘晖等不宜赏。湖广镇守太监杜甫请巡历所部,帝许之,元锡等据祖制力争。帝幸昌平、宣府、大同,元锡偕同官邢寰累疏谏;复言宣府守将硃振等皆扈从西巡,寇乘虚入塞,何以御之?已,闻帝将选禁军亲征四海治部寇,复极陈不可。安远侯柳文镇湖广,奏携参随七十余人,元锡乞寝所奏。车驾还京,以应州之捷大赉文武群臣。元锡等言:“是役杀边民无算,六军多伤。今君臣欣喜交贺,而军民系贼庭,南向号哭,臣等何忍受赐?”中旨以纳粟都指挥马昊守备仪真,复遣内官分守潼关、山海关,驾又幸大喜峰口,欲招三卫花当、把儿孙,元锡等皆抗章谏。
帝欲南幸,舒芬、黄巩切谏得罪,给事御史遂不敢争。及帝将亲征宸濠,元锡复谏沮。宸濠就执,元锡、寰偕六科驰疏请回銮。十五年,帝在南京,元锡等复屡申前请,且言:“供亿繁费,使牒旁午。奸宄冒官校,少女充离宫。陛下不以宗社为重,专事逸游,岂能长保天下。”语甚危切。
中旨以内官晁进、杨保分守兰州、肃州,元锡等言:“二州逼强寇,不可增官守,累居民。”群小不悦,矫旨责之。诏改团营西官厅为威武团练营,以江彬、许泰等提督之,别择地为团营教场。元锡言:“拓地则扰居民,兴工则费财力,以朝廷自将之军而彬等概加提督,则僭名分。”不从。会帝崩,事已。
世宗即位,疏言:“都督郤永以附江彬下狱,宜释而用之。锦衣都指挥郭鰲等十人皆彬党,宜下狱治。”咸报可。张铣、许泰系狱,帝忽宥其死。元锡争,不听。屡迁至太仆卿。嘉靖六年,帝以李福达狱下三法司于理。元锡不能平,有后言,闻于张璁,并下狱夺职。后用荐起故官。历户部左、右侍郎,致仕,卒。
邢寰,黄梅人。正德三年进士。数言事,有直声。
寇天叙,字子惇,榆次人。由乡举入太学。与崔铣、吕柟善。登正德三年进士,除南京大理评事,进寺副。累迁应天府丞。武宗驻南京,从官卫士十余万,日费金万计,近幸求索倍之。尹齐宗道忧惧卒,天叙摄其事,日青衣皁帽坐堂上。江彬使者至,好语之曰:“民穷官帑乏,无可结欢,丞专待谴耳。”彬使累至皆然,彬亦止。他权幸有求,则曰:“俟若奏即予。”禁军攫民物,天叙与兵部尚书乔宇选拳勇者与搏戏。禁军卒受伤,惭且畏,不敢横。其随事禁制多类此。驾驻九月,南京不大困者,天叙与宇力也。
嘉靖三年,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宣府。未行,改郧阳。甫二月,又改甘肃。回贼犯山丹,督将士擒其长脱脱木儿。西域贡狮子、犀牛、西狗,天叙请却之,不听。进右副都御史,巡抚陕西。寇入固原,击败之,斩首百余。又讨平大盗王居等,累赐银币。织造太监至,有司议奏罢之。天叙曰:“甫至遽请罢,即不罢,焰且益张。”会岁祲,乃请蠲租税,发粟振饥民;因言织造非俭岁所宜设,帝立召还。历兵部右侍郎,卒。家贫,丧事不具。天叙在太学时,尝闻父疾,驰六昼夜抵家,父疾亦廖。
唐胄,字平侯,琼山人。弘治十五年进士。授户部主事。以忧归。刘瑾斥诸服除久不赴官者,坐夺职。瑾诛,召用,以母老不出。嘉靖初,起故官。疏谏内官织造,请为宋死节臣赵与珞追谥立祠。进员外郎,迁广西提学佥事。令土官及瑶、蛮悉遣子入学。擢金腾副使。土酋莽信虐,计擒之。木邦、孟养构兵,胄遣使宣谕,木邦遂献地。屡迁广西左布政使。官军讨古田贼,久无功,胄遣使抚之其魁曰:“是前唐使君令吾子入学者。”即解甲。擢右副都御史,巡抚南、赣,移山东。迁南京户部右侍郎。十五年改北部,进左侍郎。帝以安南久不贡,将致讨,郭勋复赞之。诏遣锦衣官问状,中外严兵待发。胄上疏谏曰:
今日之事,若欲其修贡而已,兵不必用,官亦无容遣。若欲讨之,则有不可者七,请一一陈之:
古帝王不以中国之治治蛮夷,故安南不征,著在《祖训》。一也。
太宗既灭黎季筼,求陈氏后不得,始郡县之。后兵连不解,仁庙每以为恨。章皇帝成先志,弃而不守,今日当率循。二也。
外夷分争,中国之福。安南自五代至元,更曲、刘、绍、吴、丁、黎、李、陈八姓,迭兴迭废,而岭南外警遂稀。今纷争,正不当问,奈何殃赤子以威小丑,割心腹以补四肢,无益有害。三也。
若谓中国近境,宜乘乱取之。臣考马援南征,深历浪泊,士卒死亡几半,所立铜柱为汉极界,乃近在今思明府耳。先朝虽尝平之,然屡服屡叛,中国士马物故者以数十万计,竭二十余年之财力,仅得数十郡县之虚名而止。况又有征之不克,如宋太宗、神宗,元宪宗、世祖朝故事乎?此可为殷鉴。四也。
外邦入贡,乃彼之利。一则奉正朔以威其邻,一则通贸易以足其国。故今虽兵乱,尚累累奉表笺、具方物,款关求入,守臣以姓名不符却之。是彼欲贡不得,非抗不贡也。以此责之,词不顺。五也。
兴师则需饷。今四川有采木之役,贵州有凯口之师,而两广积储数十万,率耗于田州岑猛之役。又大工频兴,所在军储悉输将作,兴师数十万,何以给之?六也。
然臣所忧,又不止此。唐之衰也,自明皇南诏之役始。宋之衰也,自神宗伐辽之役始。今北寇日强,据我河套。边卒屡叛,毁我籓篱。北顾方殷,更启南征之议,脱有不测,谁任其咎?七也。
锦衣武人,暗于大体。倘稍枉是非之实,致彼不服,反足损威。即令按问得情,伐之不可,不伐不可,进退无据,何以为谋?且今严兵待发之诏初下,而征求骚扰之害已形,是忧不在外夷,而在邦域中矣。请停遣勘官,罢一切征调,天下幸甚。
章下兵部,请从其议。得旨,待勘官还更议。明年四月,帝决计征讨。侍郎潘珍、两广总督潘旦、巡按御史余光相继谏,皆不纳。后遣毛伯温往,卒抚降之。
郭勋为祖英请配享,胄疏争。帝欲祀献皇帝明堂,配上帝,胄力言不可。帝大怒,下诏狱拷掠,削籍归。遇赦复冠带,卒。隆庆初,赠右都御史。
胄耿介孝友,好学多著述,立朝有执持,为岭南人士之冠。
潘珍,字玉卿,婺源人。弘治十五年进士。正德中,历官山东佥事,分巡衮州。贼刘七等猝至,有备不敢攻,引去,掠曲阜。珍奏徙县治而城之。迁福建副使,湖广左布政使。嘉靖七年以右副都御史巡抚辽东。累迁兵部左侍郎。时议谏讨安南,珍上疏谏曰:“陈暠、莫登庸皆杀逆之贼,黎宁与其父譓不请封入贡亦二十年,揆以大义,皆所当讨,何独徇宁请为左右?且其地不足郡县置,叛服无与中国。今北敌曰蕃,联帐万里,烽警屡闻,顾释门庭防,远事瘴蛮,非计之得。宜遣大臣有文武才者,声言进讨。檄数登庸罪,赦其胁从,且令黎宁合剿。贼父子不擒则降,何必劳师?”帝责珍挠成命,褫职归。寻以恩诏复官,致仕。珍廉直有行谊,中外十余荐,皆报寝。卒,赠右都御史。
珍族子旦,字希周。弘治十八年进士。知漳州邵武。三迁浙江左布政使。斥羡金不取。嘉靖八年擢右副都御史,抚治郧阳。数平巨寇。累迁刑部右侍郎。十五年冬,以兵部左侍郎提督两广军务。诏起复毛伯温讨安南。旦行过其里,语之曰:“安南非门庭寇。公宜以终丧辞。往来之间,少缓师期。俟其闻命求款,因抚之,可百全也。”旦抵广,适安南使至,驰疏言:“莫登庸之篡黎氏,犹黎氏之篡陈氏也。朝廷将兴问罪师,登庸即有求贡之使,何尝不畏天威?乞容臣等观变,待彼国自定。若登庸奉表献琛,于中国体足矣,岂必穷兵万里哉。”
章下礼、兵二部。族父珍适以言得罪,尚书严嵩、张瓚绌旦议不用。会伯温人都,见旦疏不悦。言总督任重,宜择知兵者。遂改旦南京兵部,以张经代之。未行,引疾乞休,语侵伯温。帝怒,勒致仕。将还,吏白例支库金为道里费。旦笑曰:“吾不以妄取为例。”卒,赠工部尚书。
旦上书半岁,广东巡按御史余光亦言:“黎氏鱼肉国君,在陈氏为贼子;抗拒中国,在我朝为乱魁。今失国,或天假手登庸以报之也。自宋以来,丁移于李,李夺于陈,陈篡于黎,今黎又转于莫。欲兴黎氏,势必不能。臣已遣官责其修贡。道里悬远,往复陈请,必失事机。乞令臣便宜从事。”帝以光疏中引五季、六朝事,下之兵部。咎光轻率,夺其俸。无何,光进乡试录。礼部尚书严嵩摘其误,奏之,被逮削籍。光,江宁人。
李中,字子庸,吉水人,正德九年进士。杨一清为吏部,数召中应言官试,不赴。及授工部主事,武宗自称大庆法王,建寺西华门内,用番僧住持,廷臣莫敢言。中拜官三月即抗疏曰:“曩逆瑾窃权,势焰薰灼。陛下既悟,诛之无赦,圣武可谓卓绝矣。今大权未收,储位未建,义子未革,纪纲日驰,风俗日壤,小人日进,君子日退,士气日靡,言路日闭,名器日轻,贿赂日行,礼乐日废,刑罚日滥,民财日殚,军政日弊。瑾既诛矣,而善治一无可举者,由陛下惑异端故也。夫禁掖严邃,岂异教所得杂居?今乃建寺西华门内,延止番僧,日与聚处。异言日沃,忠言日远,用舍颠倒,举错乖方。政务废驰,职此之故。伏望陛下翻然悔悟,毁佛寺,出番僧,妙选儒臣,朝夕劝讲,揽大权以绝天下之奸,建储位以立天下之本,革义子以正天下之名,则所谓振纪纲、励风俗、进君子、退小人诸事,可次第举矣。”帝怒。罪将不测,以大臣救得免。逾日,中旨谪广东通衢丞。王守仁抚赣州,檄中参其军事。预平宸濠。
世宗践阼,复故官。未任,擢广东佥事。再迁广西提学副使,以身为教。择诸生高等聚五经书院,五日一登堂讲难。三迁广东右布政使。忤总督及巡抚御史,坐以不称职,当罢。霍韬署吏部事,称中素廉节有才望,当留。会政府有不悦者,降四川右参政。十八年擢右佥都御史,巡抚山东。岁歉,令民捕蝗者倍予谷,蝗绝而饥者济。擒剧盗关继光,邻境攘其功,中不与辩。进副都御史,总督南京粮储。御史金灿按四川时,尝荐中。中不谢,灿憾之,至是摭他事诬劾。方议调用而中卒。光宗时,追谥庄介。
中守官廉。自广西归,欲饭客,贷米邻家。米至,又乏薪,将以浴器爨。会日已暮,竟不及饭而别。少学于同里杨珠,既而扩充之,沉潜邃密,学者称谷平先生。门人罗洪先、王龟年、周子恭皆能传其学。中族人楷,又传洪先之学。
楷,字邦正。由举人授汤溪知县。母艰服阕,补青田。时倭躏东南,楷积谷资守御。青田故无城。倭至,楷御于沙埠,倭不得渡,乃以间筑城。倭又至,登陴守,日杀贼数人,倭遁去。改知昌乐,亦以治行闻。
欧阳鐸,字崇道,泰和人。正德三年进士。授行人。上书极论时政,不报。使蜀府,王厚遗之,不受。历工部郎中,改南兵部。出为延平知府。毁淫祠数十百所,以其材葺学宫。司礼太监萧敬家奴杀人,置之法。调福州,议均徭曰:“郡多士大夫,其士大夫又多田产。民有产者无几耳,而徭则尽责之民。请分民半役。”士大夫率不便。巡按御史汪珊力持之,议乃行。嘉靖三年擢广东提学副使。累迁南京光禄卿,历右副都御史,巡抚应天十府。苏、松田不甚相悬。下者亩五升,上者至二十倍。鐸令赋最重者减耗米,派轻赍;最轻者征本色,增耗米。阴轻重之,赋乃均。诸推收田,从圩不从户,诡寄无所容。州县荒田四千四百余顷,岁勒民偿赋。鐸以所清漏赋及他奇羡补之。议徭役及裁邮置费凡数十百条,民皆称便。迁南京兵部侍郎,进吏部右侍郎。九庙灾,自陈去。
鐸有文学,内行修洁。仕虽通显,家具萧然。卒,赠工部尚书,谥恭简。
陶谐,字世和,会稽人。弘治八年乡试第一。明年成进士,选庶吉士,授工科给事中。请命儒臣日讲《大学衍义》,孝宗嘉纳之。
正德改元,刘瑾等乱政。谐请以瑾等误国罪告先帝,罪之勿赦。瑾摘其譌字令对状,伏罪乃宥之。帝命中官崔杲等往江南、浙江织造,杲等复乞长芦盐引。谐再疏争,皆不听。谐当出理边储,以工科掌印无人,请俟行日遣官代署。瑾遂中谐,下诏狱廷杖,斥为民。旋榜为奸党。又诬以巡视十库时缺布不奏,复械至阙下杖之,谪戍肃州。瑾诛,释还乡,其党犹用事,竟不获召。
嘉靖元年复官。未至,除江西佥事,转河南管河副使。命沿河植柳,傍艺葭苇,有事采以为埽。总理都御史请推行之诸道,岁省费钜万。迁参政,历左、右布政使,皆在河南。久之,擢右副都御史,提督南、赣、汀、漳军务。疏言:“守令迁太骤,宜以六年为期。言官忤旨,当优容。养病官才力堪任者,毋终弃。”时南京御史马等劾王琼被逮,而新例养病久者率不复收叙,故谐以为言。又奏:“今天下差徭烦重。既有河夫、机兵、打手、富户、力士诸役,乃编审里甲,复征旷丁课及供亿诸费。乞皆罢免。”帝采纳之。
寻迁兵部右侍郎,总督两广军务。海寇陈邦瑞、许折桂等突入波罗庙,欲犯广州,为指挥李筜所蹙。邦瑞投水死,折桂还所执指挥二人,乞就抚。谐居折桂等东莞,编为总甲,使约束其党五百人为新民。兵部以降贼群聚,恐乘隙为变,令解散其党。已,阳春贼赵林花等攻城,与德庆贼凤二全相倚为患,谐讨破百二十五砦。帝曰:“谐功足录,第前纵患者谁?”乃仅赉银币。琼山沙湾洞贼黎佛二等杀典史,谐复剿平。为总督三年,俘斩累万。母忧归。起兵部左侍郎。九庙灾,自陈致仕归。卒,赠兵部尚书。隆庆初,谥庄敏。
孙大顺,字景熙。嘉靖四十五年进士。历官福建右布政使。司帑失银,吏卒五十人皆坐系。大顺言于左使曰:“盗者两三人耳,何尽系之为?请为公治之。”乃纵囚令迹盗,果得真者。终右副都御史,广西巡抚。
弟大临,字虞臣。嘉靖三十五年进士及第,授编修。吴时来劾严嵩,大临为定疏草。时来下诏狱,诘所共谋。大临不顾,日饷之药物,时来亦忍死无一言。万历初,累官吏部侍郎。卒,赠吏部尚书,谥文僖。大临少应举杭州,邻妇夜奔,拒之,旦遂徙舍。为人宽然长者,而内持贞介,不以势利易。
大顺子允淳,与父同登进士。终尚宝丞。
潘埙,字伯和,山阳人。正德三年进士。授工科给事中。性刚决,弹劾无所避。论诸大寮王鼎、刘机、甯杲、陈天祥等,多见纳。
乾清宫灾,埙上疏曰:“陛下莅阼九年,治效未臻,灾祥迭见。臣愿非安宅不居,非大道不由,非正人不亲,非儒术不崇,非大阅不观兵,非执法不成狱,非骨肉之亲不干政,非汗马之劳不滥赏。臣闻陛下好戏谑矣。臣以为入而内庭琴瑟钟鼓人伦之乐,不必游离宫以为欢,狎群小以为快也;出而外廷华裔一统莫非臣妾,不必收朝官为私人,集远人为勇士也。闻陛下好佛矣。臣以为南郊有天地,太庙有祖宗。锡祉迎庥,佛于何有?番僧可逐而度僧可止也。闻陛下好勇、好货、好土木矣。臣以为诛奸遏乱,大勇也,不须驰马试剑以自劳。三军六师,大武也,不须边将边军以自拥。任土作贡,皇店奚为?阛阓骈阗,内市安用?阿房壮丽,古以为金塊珠砾也,况养豹乎!金碧荧煌,古以为涂膏畔血也,况供佛乎!是数者之好皆可已而不已者也。”疏入,报闻。
十一年正月,上书言:“陛下始者血气未定,礼度或逾。今春秋已盛,更弦易辙,此其时也。昔太甲居桐,处仁迁义,不失中兴。汉武下轮台之诏,年已七十,犹为令主。况陛下过未浮于太甲,悔又早于武帝,何愆不可盖,何治不可建乎?”时欲毁西安门外民居,有所兴作。埙与御史熊相、曹雷复切谏,皆不报。
三迁至兵科都给事中。右都督毛伦以附刘瑾论死,削世廕。伦尝有德于钱宁,恃为内援,其子求复袭。埙等力争,宁从中主之,寝其奏。忽中旨命埙与吏科给事中吕经各进一阶,外调,举朝大骇。给事中邵锡、御史王金等交章请留,不报。遂添注埙开州同知。
嘉请七年,累官右副都御史,巡抚河南。潞州巨盗陈卿据青阳山为乱,山西巡抚江潮、常道先后讨贼无功,乃敕埙会剿。埙谋于道曰:“贼守险,难以阵。合诸路夹攻,出不意夺其险,乃可擒也。”遂分五哨三路入,募土人为导。首攻夺井脑,贼悉众争险。官军奋击,大破之,追奔至莎草岭,毁安阳诸巢。山东副使牛鸾由潞城入,破贼李庄泉。其夕,河南副使翟瓚捣卿巢,卿败走。瓚追败之栾庄山,又败之神河。山西佥事陈大纲亦屡蹙贼,先后降二千三百余人。自进兵至搜灭贼巢,凡二十九日。捷闻,帝将大赉,遣给事中夏言往核,未报。河南大饥,埙不以时振,而河南知府范璁不待报,辄开仓发粟,民德而颂之。埙怨声大起,流闻禁中。帝切责抚、按匿灾状。埙惶恐引罪,且归罪于璁,遂为给事中蔡经等所劾。诏罢埙,永不叙用。言核上平贼功,埙为首。桂萼恶之,但赉银币。年八十七卒。
吕经,字道夫,陕西宁州人。正德三年进士。授礼科给事中。九年,乾清宫灾,经上疏极论义子、番僧、边帅之害。屡迁吏科都给事中,复极论马昂女弟入宫事,又劾方面最贪暴者四人。群小咸恶,遂谪蒲州同知。又以事忤中官黄玉,诬劾系狱。
世宗即位,擢山东参政。嘉靖十三年累官右副都御史,巡抚辽东。故事,每军一,佐以余丁三;每马一,给牧地五十亩。经损余丁之二编入均徭册,尽收牧地还官。又役军筑边墙,督趣过当。诸军诣经乞罢役,都指挥刘尚德叱之不退,经呼左右榜诉者。卒遂争殴尚德,经窜苑马寺幽室中。乱卒毁府门,火均徭册,搜得经,裂其冠裳,幽之都司署。帝诏经还朝。都指挥袁璘将克诸军草价为办装,卒复执经,裸而置之狱,虐辱之,胁镇守中官王纯等奏经十一罪。帝逮经。乱卒复置官校于狱,久之始解。经下诏狱,谪戍茂州。数年释还。隆庆初,复官,卒。乱卒为曾铣所定,见《铣传》。
欧阳重,字子重,庐陵人。正德三年进士。殿试对策,历诋阙政。授刑部主事。刘瑾兄死,百官往吊,重不往。张锐、钱宁掌厂卫,连构搢绅狱,重皆力与争。锐等假他事系之狱,赎杖还职,仍停俸。再迁郎中。历四川、云南提学副使。迁浙江按察使,未上。嘉靖六年春拜右佥都御史,巡抚应天。会寻甸土酋安铨、凤朝文反,廷议以重谙滇事,乃改云南。初,武定土知府凤诏母子坐事留云南,朝文绐其众,言诏已戮,官军将尽灭其部党,以故诸蛮悉从为乱,攻围会城。重督兵击败之,而遣诏母子还故地。其党愕,相率归之。朝文计穷,绝普渡河走。追兵至,歼焉。铨逃寻甸故巢。官军攻破其砦,执铨,贼尽平。乃散其党二万人,迁寻甸府于凤梧山下,更设守御千户所。重推功于前抚臣傅习,并进秩任子。缅甸、木邦、陇川、孟密、孟养诸酋相仇杀,各讦奏于朝,下重等勘覆。遣参政王汝舟、知府严时泰等遍历诸蛮,譬以祸福。皆还侵地,供贡如故。重列善后数事,悉报可,赐玺书褒谕。重乃恤创残,振贫乏,轻徭赋,规画盐铁商税、屯田诸务。民咸便之。
云南岁贡金千两,费不赀。大理太和苍山产奇石,镇守中官遣军匠攻凿。山崩,压死无算。重皆疏罢之,浮费大省。当是时,镇守太监杜唐、黔国公沐绍勋相比为奸利,长吏不敢问,群盗由此起。重疏言:盗率唐、绍勋庄户,请究主者。又奏绍勋任千户何经广诱奸人,夺民产;唐役占官军,岁取财万计。因极言镇守中官宜革。帝颇纳其言,频下诏饬绍勋,命唐还京待勘。二人惧且怒,遣人结张璁,谋去重。会重奉命清异姓冒军弊,都司久未报,给饷后期。唐等遂嗾六卫军华于军门。巡按御史刘臬以闻。劾重及唐、绍勋处置失当。璁从中主之,解重职,责臬党庇,调外任,唐、绍勋不问。都给事中夏言等抗章曰:“以军士噪罪抚、按,纪纲谓何?况重奉诏非生事。臬言唐、绍勋罪与重等,今处分失宜,无以服天下。顷年士卒骄悍,相效成风,类以月粮借口。如甘肃、大同、福州、保定,事变屡见。失今不治,他日当事之臣以此为讳,专务姑息,孰肯为陛下任事哉!愿曲宥二臣,全朝廷之体。”帝怒,夺言等俸。重罢归在道,闻御史王化劾其为桂萼党,不胜忿,抗疏陈辨,请录“大礼”大狱被逐诸臣,而自乞褫职。又言得绍勋所遣百户丁镇私书,知行贿张璁,乞其覆护;璁奸佞,不宜在左右。璁疏辨。帝以重失职怨望,黜为民。重以臬被谪,言等夺俸,皆由己致之,复疏乞重谴代言官罪。帝益怒,以已除名,置不问。重家居二十余年,言者屡荐,竟不复召。
硃裳,字公垂,沙河人。年十四为诸生,读书黉舍,躬执爨。提学御史顾潜俾受学于崔铣。登正德九年进士,擢御史,巡盐河南。钱宁遣人牟盐利,裳禁不予。巡按山东。前御史王相忤镇守中官黎监,被诬下诏狱。裳抗疏直相,劾监八罪。帝还自宣府,裳请下罪己诏,新庶政,以结人心。不报。山东大水,淹城武、单二城。以裳言,命相地改筑。帝幸南都久,裳极陈小人荧惑之害。出为巩昌知府。嘉靖二年举治行卓异,迁浙江副使。日啜菜羹,妻操井臼,迎父就养。同列知其贫,制衣一袭为寿,父亦拒不纳。三迁至浙江左布政使,以右副都御史总理河道,数条上方略。外艰归,久不起。帝南巡,谒行在,命以故官总理河道。迎章圣太后梓宫,冒暑卒。隆庆中,追赠户部右侍郎,谥端简。
陈察,字元习,常熟人。弘治十五年进士。授南昌推官。正德初,擢南京御史。寻改北。刘瑾既诛,武宗犹日狎群小。察偕同官请务讲学,节嗜欲,勤视朝,语甚切直。以养亲归。家居九年,始赴补。会帝将亲征宸濠。察请无行,而亟下罪己诏。忤旨,夺俸一年。谕群臣更谏,必置极典。俄巡按云南。助巡抚何孟春讨定弥勒州,以功增秩。世宗即位,疏言金齿、腾冲地极边徼,既统以巡抚总兵,又有监司守备分辖,无事镇守中官。因劾太监刘玉、都督沐崧罪。诏并罢还。
嘉靖初,按四川。请罢镇守中官,不听。帝亲鞫杨言,落其一指。察大呼曰:“臣愿以不肖躯易言命,不忍言独死。”帝目摄之,察不为动。退具疏申理,且请下王邦奇于狱,直声震朝野。巡视京营,与给事中王科极陈武定侯郭勋贪横状。擢南京太仆少卿。疏辞,因请召前给事中刘世贤等二十余人。帝怒,责以市恩要名,贬远方杂职。给事中王俊民、郑一鹏论救,皆夺俸。察补海阳教谕。累迁山西左布政使,入为光禄卿。十二年,以佥都御史巡抚南、赣。居二年,乞休,因荐前都御史万镗、大理卿董天锡等十四人可用。吏部请从其言。帝夺部臣俸,责察徇私妄举,斥为民。察居官廉,既归,敝衣粝食而已。
孙懋,字德夫,慈溪人。正德六年进士。授浦城知县,擢南京吏科给事中。御史张经、宁波知府翟唐忤奄人被逮,懋偕同官论救。织造太监史宣诬主事王銮、知县胡守约,下之诏狱。懋言:“宣妄言御赐黄棍,听挞死官吏,胁主簿孙锦死,今又诬守职臣。乞治宣罪,还銮、守约故任。”未几,复偕诸给事言:“臣等屡建白,不择可否,一概留中。万一奸人阴结党类,公行阻遏,朝有大事,陛下不闻,大臣不知,祸可胜言!”皆不报。已,又劾罢盐法侍郎薛章,请黜太仆少卿马陟,留御史徐文华,召还谢迁、韩文、孙交、张原、周广、高公韶、王思等,罢游畋射猎,复御朝常仪,还久留边兵,汰锦衣冗官,诸疏皆侃侃。江彬导帝巡幸。懋言:“彬枭桀憸邪,挟至尊出居庸,无大臣保护,独处沙漠将半载。两宫违养,郊庙不亲,四方灾异迭见,盗贼蜂起。留彬一日,为宗社一日忧,乞立置重典。”时中外章奏,帝率不省视。规主阙者,往往得无罪。一触权幸,祸立至,人皆为懋危。而彬方日侍帝娱乐,亦不之见也。请回銮,谏南幸,懋皆与。宸濠反,帝在南都,懋从行。请急定平贼功赏,既又数请还京,率同官伏阙,皆不省。
世宗即位,疏荐建言贬谪诸臣周广、茫辂等二十人,皆召用。劾南京祭酒陈霁、太常卿张道荣,皆罢。未几,言:“谢迁、韩文起用,乞仿宋起文彦博故事,不烦职务,大礼大政,时令参预,必有裨新政。”帝虽善之,不能用。
出为广东参议,迁副使。嘉靖四年,有锦衣官校侦事广东,懋与按察使张祐疑其伪,执之。事闻,逮下诏狱,谪藤县典史。屡迁至广西布政使。十六年入为应天府尹。坐所进乡试录忤旨,致仕,卒。
王仪,字克敬,文安人。嘉靖二年进士。除灵璧知县。以能,调嘉定。七年擢御史,巡按陕西。秦府豪占民产,仪悉夺还民。延绥大饥,朝命陕西布政使胡忠为巡抚,仪论罢之。已,巡按河南。赵府辅国将军祐椋招亡命杀人劫夺积十余年,莫敢发。仪偕巡抚吴山奏之,夺爵禁锢。会仪出为苏州知府,甫三月,祐椋潜入都,奏仪捃摭,并讦都御史毛伯温以私憾入己罪。且言:“臣尝建醮祈皇嗣,为知府王天民讪笑”,请并按问。帝心知祐椋罪,而悦其建醮语。为遣使覆按,解仪、伯温任,下天民狱。使者奏仪不诬,第祐椋罪在赦前,宜轻坐。帝终怜祐椋爱己,竟复其爵,除仪名,伯温、山、天民皆得罪。终嘉靖世,多以诽谤斋醮获重祸,由祐椋讦奏始。
仪去苏州,士民走阙下乞留,帝不许。既而荐起知抚州。苏州士民复走阙下乞还仪,至再,不报。归诉于巡抚侯位。位以闻,帝乃许之。至则叹曰:“苏赋当天下什二,而田额淆无可考,何以定赋?”乃履亩丈之,使县各为籍。以八事定田赋,以三条核税课,徭役、杂办维均。治为知府第一,进浙江副使,饬苏、松、常、镇兵备。时巡抚欧阳鐸均田赋,仪佐之,以治苏者推行于旁郡。坐与操江王学夔讨贼败绩,停俸戴罪。未几,殪贼江中,进秩一等,迁山西右参政,分守冀、宁。寇抵清源城,仪洞开城门,寇疑引去。按行所部,筑城郭,积糗粮,榆次、平定间遂皆有城。
二十一年擢右佥都御史,巡抚宣府。冠入龙门,总兵官郤永等败之。仪进右副都御史。寻以筑边垣,赉银币。寇自万全右卫入,游骑犯完、唐。夺俸二级。考察拾遗,贬一官。已,勘上失事罪,贬秩如初。久之,除肃州兵备副使,协巡抚杨博徙哈密遗种于境外。稍迁右参政,复拜右佥都御史,巡抚甘肃。未行,俺答犯京师,诏仪驰镇通州。仇鸾部卒掠民赀,捕笞之,枷市门外。鸾诉于帝,逮讯斥为民,卒。隆庆初,子缄讼冤,复官赐恤。
缄,官按察使,分巡辽阳,以知兵名。
王学夔,安福人。正德时,以吏部主事谏南巡,跪阙下,受杖。嘉靖初,奏请裁戚畹,又申救言官。历考功、文选郎中,廉谨为时所称。尝抚治郧阳。有伪称皇子者,诸司议用兵。学夔曰:“妄竖子耳。”密捕致之辟。累迁南京吏、礼、兵三部尚书。隆庆、万历间,存问者再。年九十四卒。赠太子少保。
曾钧,字廷和,进贤人。嘉靖十一年进士。授行人。擢南京礼科给事中。时四方银场得不偿费,且为盗窟,钧奏罢之。
钧刚廉疾俗。首劾罢参赞尚书刘龙。已,劾翊国公郭勋、礼部尚书严嵩。未几劾工部侍郎蒋淦、延绥巡抚赵锦。最后劾罢操江都御史柴经。直声震一时。
出为云南副使。两司诣黔国公率廷谒,钧始正其礼,且厘还所侵丽江民地。迁四川参政。黔寇乱,抚定之。屡迁河南左布政使。三十一年以右副都御史总理河道。徐、邳等十七州县连被水患,帝忧之,趣上方略。钧请浚刘伶台至赤晏庙八十里,筑草湾老黄河口,增高家堰长堤,缮新庄等旧闸。阅数月,工成。进工部右侍郎。治河四年,入为南京刑部右侍郎。久之,乞归。家居十余年卒。赠刑部尚书,谥恭肃。
赞曰:郑岳等居官,历著风操。箴主阙,抑近幸,本末皆有可观。斤斤奉职,所至以治办闻,殆列卿之良欤!唐胄论安南,切于事理。欧阳鐸之均田赋,惠爱在民;令久于其任,几与周忱比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