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明史
- ▪ 本纪第一 太祖一
- ▪ 本纪第二 太祖二
- ▪ 本纪第三 太祖三
- ▪ 本纪第四 恭闵帝
- ▪ 本纪第五 成祖一
- ▪ 本纪第六 成祖二
- ▪ 本纪第七 成祖三
- ▪ 本纪第八 仁宗
- ▪ 本纪第九 宣宗
- ▪ 本纪第十 英宗前纪
- ▪ 本纪第十一 景帝
- ▪ 本纪第十二 英宗后纪
- ▪ 本纪第十三 宪宗一
- ▪ 本纪第十四 宪宗二
- ▪ 本纪第十五 孝宗
- ▪ 本纪第十六 武宗
- ▪ 本纪第十七 世宗一
- ▪ 本纪第十八 世宗二
- ▪ 本纪第十九 穆宗
- ▪ 本纪第二十 神宗一
- ▪ 本纪第二十一 神宗二
- ▪ ▪ 光宗
- ▪ 本纪第二十二 熹宗
- ▪ 本纪第二十三 庄烈帝一
- ▪ 本纪第二十四 庄烈帝二
- ▪ 志第一 天文一
- ▪ 志第二 天文二
- ▪ ▪ 填星
- ▪ ▪ 岁星
- ▪ ▪ 荧惑
- ▪ ▪ 太白
- ▪ ▪ 辰星
- ▪ 志第三 天文三
- ▪ 志第四 五行一(水)
- ▪ 志第五 五行二(火 木)
- ▪ 志第六 五行三(金 土)
- ▪ 志第七 历一
- ▪ 志第八 历二
- ▪ 志第九 历三
- ▪ 志第十 历四
- ▪ 志第十一 历五
- ▪ 志第十二 历六
- ▪ ▪ 木星
- ▪ ▪ 火星
- ▪ ▪ 土星
- ▪ ▪ 金星
- ▪ ▪ 水星
- ▪ ▪ 步四馀
- ▪ 志第十三 历七
- ▪ 志第十四 历八
- ▪ 志第十五 历九
- ▪ 志第十六 地理一
- ▪ 志第十七 地理二
- ▪ ▪ 山东山西
- ▪ 志第十八 地理三
- ▪ ▪ 河南陕西
- ▪ ▪ 宁夏左屯卫
- ▪ 志第十九 地理四
- ▪ ▪ 四川江西
- ▪ ▪ 守御礼州后千户所
- ▪ 志第二十 地理五
- ▪ ▪ 湖广浙江
- ▪ ▪ 上爱茶峒长官司
- ▪ 志第二十一 地理六
- ▪ ▪ 福建 广东 广西
- ▪ 志第二十二 地理七
- ▪ ▪ 云南 贵州
- ▪ ▪ 促瓦长官司
- ▪ 志第二十三 礼一(吉礼一)
- ▪ ▪ 分献陪祀
- ▪ ▪ 坛壝之制
- ▪ ▪ 神位祭器玉帛牲牢祝册之数
- ▪ ▪ 遣官祭祀
- ▪ ▪ 分献陪祀
- ▪ ▪ 玉帛牲牢
- ▪ ▪ 祝册
- ▪ ▪ 笾豆之实
- ▪ ▪ 祭祀杂议诸仪
- ▪ ▪ 祭祀日期
- ▪ ▪ 习仪
- ▪ ▪ 斋戒
- ▪ 志第二十四 礼二(吉礼二)
- ▪ ▪ 郊祀之制
- ▪ ▪ 大雩
- ▪ ▪ 郊祀配位
- ▪ ▪ 郊祀仪注
- ▪ ▪ 祈谷
- ▪ ▪ 大飨礼
- ▪ ▪ 令节拜天
- ▪ 志第二十五 礼三(吉礼三)
- ▪ ▪ 社稷
- ▪ ▪ 朝日夕月
- ▪ ▪ 先农
- ▪ ▪ 先蚕
- ▪ ▪ 高禖
- ▪ ▪ 祭告
- ▪ ▪ 祈报
- ▪ ▪ 神祇坛
- ▪ ▪ 星辰坛
- ▪ ▪ 灵星诸神
- ▪ ▪ 太岁月将风云雷雨之祀
- ▪ ▪ 岳镇海渎山川之祀
- ▪ ▪ 城隍
- ▪ 志第二十六 礼四(吉礼四)
- ▪ ▪ 京师九庙
- ▪ ▪ 圣师
- ▪ ▪ 旗纛
- ▪ ▪ 五祀
- ▪ ▪ 马神
- ▪ ▪ 南京神庙
- ▪ ▪ 功臣庙
- ▪ ▪ 三皇
- ▪ ▪ 历代帝王陵庙
- ▪ ▪ 至圣先师子孔庙祀
- ▪ ▪ 诸神祠
- ▪ ▪ 厉坛
- ▪ 志第二十七 礼五(吉礼五)
- ▪ ▪ 荐新
- ▪ ▪ 宗庙之制
- ▪ ▪ 禘佩
- ▪ ▪ 时享
- ▪ ▪ 加上谥号
- ▪ ▪ 庙讳
- ▪ 志第二十八 礼六(吉礼六)
- ▪ ▪ 功臣配飨
- ▪ ▪ 王国宗庙
- ▪ ▪ 奉先殿
- ▪ ▪ 奉慈殿
- ▪ ▪ 献皇帝庙
- ▪ ▪ 亲王从飨
- ▪ ▪ 群臣家庙
- ▪ 志第二十九 礼七(嘉礼一)
- ▪ ▪ 诸司朝觐仪
- ▪ ▪ 登极仪
- ▪ ▪ 大朝仪
- ▪ ▪ 常朝仪
- ▪ ▪ 皇太子亲王朝仪
- ▪ ▪ 诸王来朝仪
- ▪ ▪ 中宫受朝仪
- ▪ ▪ 朝贺东宫仪
- ▪ ▪ 大宴仪
- ▪ ▪ 上尊号徽号仪
- ▪ 志第三十 礼八(嘉礼二)
- ▪ ▪ 册皇后仪
- ▪ ▪ 册皇太子及皇太子妃仪
- ▪ ▪ 册亲王及王妃仪
- ▪ ▪ 皇帝加元服仪
- ▪ ▪ 皇太子皇子冠礼
- ▪ ▪ 品官冠礼
- ▪ ▪ 庶人冠礼
- ▪ 志第三十一 礼九(嘉礼三)
- ▪ ▪ 东宫出阁讲学仪
- ▪ ▪ 诸王读书仪
- ▪ ▪ 经筵
- ▪ ▪ 日讲
- ▪ ▪ 皇帝视学仪
- ▪ ▪ 天子纳后仪
- ▪ ▪ 皇太子纳妃仪
- ▪ ▪ 亲王婚礼
- ▪ ▪ 公主婚礼
- ▪ ▪ 品官婚礼
- ▪ ▪ 庶人婚礼
- ▪ 志第三十二 礼十(嘉礼四 宾礼)
- ▪ ▪ 遣使之蕃国仪
- ▪ ▪ 蕃国遣使进表仪
- ▪ ▪ 巡狩之制
- ▪ ▪ 东宫监国
- ▪ ▪ 皇太孙监国
- ▪ ▪ 颁诏仪
- ▪ ▪ 迎接诏赦仪
- ▪ ▪ 进书仪
- ▪ ▪ 进表笺仪
- ▪ ▪ 乡饮酒礼
- ▪ ▪ 蕃王朝贡礼
- ▪ ▪ 品官相见礼
- ▪ ▪ 庶人相见礼
- ▪ 志第三十三 礼十一(军礼)
- ▪ ▪ 亲征
- ▪ ▪ 遣将
- ▪ ▪ 禡祭
- ▪ ▪ 受降
- ▪ ▪ 奏凯献俘
- ▪ ▪ 论功行赏
- ▪ ▪ 大阅
- ▪ ▪ 大射
- ▪ ▪ 救日伐鼓
- ▪ 志第三十四 礼十二(凶礼一)
- ▪ ▪ 山陵
- ▪ ▪ 山陵
- ▪ 志第三十五 礼十三(凶礼二)
- ▪ ▪ 兴宗帝后陵寝
- ▪ ▪ 睿宗帝后陵寝
- ▪ ▪ 皇妃等丧葬
- ▪ ▪ 皇太子及妃丧葬
- ▪ ▪ 皇后陵寝
- ▪ ▪ 诸王及妃公主丧葬诸仪
- ▪ 志第三十六 礼十四(凶礼三)
- ▪ ▪ 中宫为父祖丧仪
- ▪ ▪ 遣使临吊仪
- ▪ ▪ 遣使册赠王公大臣仪
- ▪ ▪ 忌辰
- ▪ ▪ 乘舆受蕃国王讣奏仪
- ▪ ▪ 乘舆为王公大臣举哀仪
- ▪ ▪ 乘舆临王公大臣丧仪
- ▪ ▪ 谒祭陵庙
- ▪ ▪ 赐祭葬
- ▪ ▪ 丧葬之制
- ▪ ▪ 碑碣
- ▪ ▪ 赐谥
- ▪ ▪ 品官丧礼
- ▪ ▪ 士庶人丧礼
- ▪ ▪ 服纪
- ▪ 志第三十七 乐一
- ▪ 志第三十八 乐二
- ▪ ▪ 乐章一
- ▪ ▪ 九庙时祫乐章
- ▪ 志第三十九 乐三
- ▪ ▪ 乐章二
- ▪ ▪ 嘉靖间续定庆成宴乐章
- ▪ 志第四十 仪卫
- ▪ 志第四十一 舆服一
- ▪ 志第四十二 舆服二
- ▪ 志第四十三 舆服三
- ▪ 志第四十四 舆服四
- ▪ 志第四十五 选举一
- ▪ 志第四十六 选举二
- ▪ 志第四十七 选举三
- ▪ 志第四十八 职官一
- ▪ 志第四十九 职官二
- ▪ 志第五十 职官三
- ▪ 志第五十一 职官四
- ▪ 志第五十二 职官五
- ▪ 志第五十三 食货一
- ▪ ▪ 户口 田制屯田 庄田
- ▪ 志第五十四 食货二
- ▪ ▪ 赋役
- ▪ 志第五十五 食货三
- ▪ ▪ 漕运 仓库
- ▪ 志第五十六 食货四
- ▪ ▪ 盐法 茶法
- ▪ 志第五十七 食货五
- ▪ ▪ 钱钞 坑冶附铁冶铜场 商税 市舶 马市
- ▪ 志第五十八 食货六
- ▪ ▪ 上供采造 采造 柴炭 采木 珠池 织造 烧造 俸饷 会计
- ▪ 志第五十九 河渠一
- ▪ ▪ 黄河上
- ▪ 志第六十 河渠二
- ▪ ▪ 黄河下
- ▪ 志第六十一 河渠三
- ▪ ▪ 运河上
- ▪ 志第六十二 河渠四
- ▪ ▪ 运河下 海运
- ▪ 志第六十三 河渠五
- ▪ ▪ 淮河 泇河 卫河 漳河 沁河 滹沱河 桑乾河 胶莱河
- ▪ 志第六十四 河渠六
- ▪ ▪ 直省水利
- ▪ 志第六十五 兵一
- ▪ 志第六十六 兵二卫所 班军
- ▪ ▪ 土官
- ▪ ▪ 福建都司
- ▪ ▪ 福建行都司
- ▪ ▪ 江西都司
- ▪ ▪ 广东都司
- ▪ ▪ 后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直隶旧为北平都司,有北平三护卫,后俱为亲军。其不系北平旧卫者,俱永乐以后添设。
- ▪ ▪ 大宁都司
- ▪ ▪ 万全都司宣德五年,分直隶及山西等处卫所添设。
- ▪ ▪ 山西都司旧有太原三护卫,后革。蒲州千户所,改属直隶,广昌千户所,改属万全都司
- ▪ ▪ 山西行都司旧有蔚州卫,后改属万全都司
- ▪ ▪ 陕西都司
- ▪ ▪ 广西都司
- ▪ ▪ 中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直隶
- ▪ ▪ 中都留守司
- ▪ ▪ 南京卫所亲军卫
- ▪ ▪ 五军都督府属 左军都督府本府所属卫,仍隶北京左府。
- ▪ ▪ 右军都督府本府所属卫,仍隶北京右府。
- ▪ ▪ 中军都督府本府所属卫,仍隶北京中府。
- ▪ ▪ 前军都督府本府所属卫,仍隶北京前府。
- ▪ ▪ 河南都司
- ▪ ▪ 前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直隶
- ▪ ▪ 湖广都司
- ▪ ▪ 福建都司
- ▪ ▪ 福建行都司
- ▪ ▪ 江西都司
- ▪ ▪ 湖广行都司以湖广都司卫所改设
- ▪ ▪ 兴都留守司
- ▪ ▪ 山西行都司
- ▪ ▪ 北平三护卫
- ▪ ▪ 广东都司
- ▪ ▪ 后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北平都司
- ▪ ▪ 后军都督府本府所属卫,仍隶北京后府。
- ▪ ▪ 上十二卫
- ▪ ▪ 五军都督府所属卫所 左军都督府
- ▪ ▪ 在外 浙江都司
- ▪ ▪ 贵州都司旧有层台、重安二千户所,俱革。旧有平伐长官司,后隶贵阳府。旧有平浪、九名九姓独山州二长官司,后隶都匀府。
- ▪ ▪ 土官
- ▪ ▪ 中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直隶
- ▪ ▪ 中都留守司
- ▪ ▪ 辽东都司
- ▪ ▪ 山东都司
- ▪ ▪ 右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云南都司
- ▪ ▪ 贵州都司
- ▪ ▪ 四川都司
- ▪ ▪ 河南都司旧有洛阳中护卫,后并汝州卫。
- ▪ ▪ 前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直隶
- ▪ ▪ 湖广都司旧有武昌右千户所,革。
- ▪ ▪ 土官
- ▪ ▪ 广西都司
- ▪ ▪ 云南都司旧有鹤庆、通海二千户所,革
- ▪ ▪ 土官
- ▪ ▪ 山西三护卫
- ▪ ▪ 五军都督府所属卫所 左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浙江都司
- ▪ ▪ 辽东都司
- ▪ ▪ 山东都司旧有青州左护卫,后改天津右卫。旧有贵州护卫,革
- ▪ ▪ 右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直隶
- ▪ ▪ 陕西都司旧有阶州卫、沙州卫、灵山千户所,后俱革。
- ▪ ▪ 陕西行都司洪武十二年添设
- ▪ ▪ 四川都司旧有浦江关军民千户所,后革
- ▪ ▪ 土官
- ▪ ▪ 四川行都司旧无,后设。旧有建昌前卫,后革
- ▪ ▪ 都司一奴儿干都司 卫三百八十四
- ▪ ▪ 所二十四
- ▪ ▪ 站七
- ▪ ▪ 地面七
- ▪ ▪ 寨一
- ▪ ▪ 卫六
- ▪ ▪ 都指挥使司二
- ▪ ▪ 指挥使司一
- ▪ ▪ 宣尉使司三
- ▪ ▪ 招讨司六
- ▪ ▪ 万户府四
- ▪ ▪ 千户所十七
- ▪ 志第六十七 兵三
- ▪ ▪ 边防 海防江防 民壮 士兵 乡兵
- ▪ 志第六十八 兵四
- ▪ 志第六十九 刑法一
- ▪ 志第七十 刑法二
- ▪ 志第七十一 刑法三
- ▪ 志第七十二 艺文一
- ▪ 志第七十三 艺文二
- ▪ 志第七十四 艺文三
- ▪ 志第七十五 艺文四
- ▪ 表第一 诸王世表一
- ▪ 表第二 诸王世表二
- ▪ 表第三 诸王世表三
- ▪ 表第四 诸王世表四
- ▪ 表第五 诸王世表五
- ▪ 表第六 功臣世表一
- ▪ 表第七 功臣世表二
- ▪ 表第八 功臣世表三
- ▪ 表第九 外戚恩泽侯表
- ▪ 表第十 宰辅年表一
- ▪ 表第十一 宰辅年表二
- ▪ 表第十二 七卿年表一
- ▪ 表第十三 七卿年表二
- ▪ 列传第一 后妃
- ▪ ▪ 后妃一
- ▪ 列传第二 后妃二
- ▪ 列传第三
- ▪ ▪ 兴宗孝康皇帝孝康皇后 吕太后 睿宗献皇帝献皇后
- ▪ 列传第四 诸王
- ▪ ▪ 诸王一
- ▪ 列传第五 诸王二
- ▪ 列传第六 诸王三
- ▪ ▪ 太祖诸子三
- ▪ ▪ 兴宗诸子
- ▪ ▪ 惠帝诸子
- ▪ ▪ 成祖诸子
- ▪ 列传第七 诸王四
- ▪ ▪ 仁宗诸子
- ▪ ▪ 英宗诸子
- ▪ ▪ 景帝子
- ▪ ▪ 宪宗诸子
- ▪ ▪ 孝宗子
- ▪ 列传第八 诸王五
- ▪ ▪ 世宗诸子
- ▪ ▪ 穆宗诸子
- ▪ ▪ 神宗诸子
- ▪ ▪ 光宗诸子
- ▪ ▪ 熹宗诸子
- ▪ ▪ 庄烈帝诸子
- ▪ 列传第九
- ▪ ▪ 宪宗五女
- ▪ ▪ 孝宗三女
- ▪ ▪ 睿宗二女
- ▪ ▪ 光宗九女
- ▪ ▪ 庄烈帝六女
- ▪ ▪ 世宗五女
- ▪ ▪ 穆宗六女
- ▪ ▪ 神宗十女
- ▪ ▪ 成祖五女
- ▪ ▪ 仁宗七女
- ▪ ▪ 宣宗二女
- ▪ ▪ 英宗八女
- ▪ ▪ 景帝一女
- ▪ ▪ 公主
- ▪ 列传第十 郭子兴 韩林儿
- ▪ 列传第十一 陈友谅 张士诚 方国珍 明玉珍
- ▪ 列传第十二
- ▪ ▪ 扩廓帖木儿蔡子英 陈友定伯颜子中等 把匝剌瓦尔密
- ▪ 列传第十三 徐达 常遇春
- ▪ 列传第十四 李文忠 邓愈 汤和 沐英
- ▪ 列传第十五 李善长 汪广洋
- ▪ 列传第十六 刘基(子琏璟) 宋濂 叶琛 章溢(子存道)
- ▪ 列传第十七 冯胜(兄国用) 傅友德 廖永忠(赵庸) 杨璟 胡美
- ▪ 列传第十八
- ▪ 列传第十九
- ▪ 列传第二十
- ▪ 列传第二十一
- ▪ 列传第二十二
- ▪ 列传第二十三
- ▪ 列传第二十四
- ▪ 列传第二十五
- ▪ 列传第二十六
- ▪ 列传第二十七
- ▪ 列传第二十八
- ▪ 列传第二十九
- ▪ 列传第三十
- ▪ 列传第三十一
- ▪ 列传第三十二 盛庸 平安 何福 顾成
- ▪ 列传第三十三
- ▪ 列传第三十四
- ▪ 列传第三十五
- ▪ ▪ 解缙 黄淮 胡广 金幼孜 胡俨
- ▪ 列传第三十六
- ▪ ▪ 杨士奇 杨荣曾孙旦 杨溥马愉
- ▪ 列传第三十七
- ▪ ▪ 蹇义 夏原吉俞士吉 李文郁 邹师颜
- ▪ 列传第三十八
- ▪ ▪ 郁新 赵羾 金忠 李庆 师逵 古朴向宝 陈寿马京 许思温刘季{虎} 刘辰 杨砥 虞谦吕升 仰瞻 严本 汤宗
- ▪ 列传第三十九
- ▪ ▪ 茹瑺 严震直 张紞毛泰亨 王钝 郑赐 郭资 吕震 李至刚方宾 吴中 刘观
- ▪ 列传第四十
- ▪ 列传第四十一
- ▪ ▪ 宋礼蔺芳 陈瑄王瑜 周忱
- ▪ 列传第四十二
- ▪ ▪ 张辅高士文 徐政 黄福 刘俊吕毅 刘昱 陈洽侯保 冯贵伍云 陈忠李任等 李彬 柳升崔聚 史安 陈镛 李宗昉 潘禋梁铭 王通陶季容 陈汀
- ▪ 列传第四十三
- ▪ ▪ 宋晟 薛禄郭义 金玉 刘荣 硃荣 费瓛 谭广 陈怀马亮蒋贵孙琬 任礼 赵安 赵辅 刘聚
- ▪ 列传第四十四
- ▪ 列传第四十五
- ▪ 列传第四十六
- ▪ 列传第四十七
- ▪ 列传第四十八
- ▪ 列传第四十九
- ▪ 列传第五十
- ▪ ▪ 尹昌隆 耿通陈谔 戴纶林长懋 陈祚郭循 刘球子钺釪陈鉴何观 钟同孟 杨集 章纶子玄应 廖庄 倪敬盛灊等 杨瑄子源 盛颙等
- ▪ 列传第五十一
- ▪ ▪ 李时勉 陈敬宗 刘铉萨琦 邢让李绍林瀚子庭昂 庭机孙燫 烃 谢鐸 鲁鐸赵永
- ▪ 列传第五十二
- ▪ ▪ 邹缉郑维桓 柯暹 弋谦黄骥 黄泽孔友谅 范济 聊让郭佑 胡仲伦 华敏 贾斌 左鼎练纲 曹凯许仕达 刘炜尚褫 单宇姚显 杨浩 张昭贺炀
- ▪ 列传第五十三
- ▪ ▪ 陶成子鲁 陈敏 丁瑄 王得仁子一夔 叶祯 伍骥 毛吉林锦 郭绪 姜昂子龙
- ▪ 列传第五十四
- ▪ ▪ 韩观 山云 萧授吴亮 方瑛陈友 李震王信都胜 郭鋐 彭伦 欧磐 张祐
- ▪ 列传第五十五
- ▪ ▪ 曹鼐 张益 邝埜 王佐丁铉等 孙祥谢泽 袁彬哈铭袁敏
- ▪ 列传第五十六
- ▪ 列传第五十七
- ▪ ▪ 高谷 胡濙 王直
- ▪ 列传第五十八
- ▪ ▪ 于谦子冕 吴宁 王伟
- ▪ 列传第五十九
- ▪ ▪ 王骥孙瑾 徐有贞 杨善李实 赵荣 霍瑄 沈固 王越
- ▪ 列传第六十
- ▪ ▪ 罗亨信 侯璡 杨宁 王来 孙原贞孙需 张宪 硃鉴 杨信民张骥竺渊耿定 王晟 邓颙 马谨 程信 白圭子钺 张瓚谢士元孔镛李时敏 邓廷瓚 王轼 刘丙
- ▪ 列传第六十一
- ▪ ▪ 杨洪子俊 从子能 信 石亨从子彪 从孙后 郭登 硃谦子永 孙晖等孙镗赵胜 范广
- ▪ 列传第六十二
- ▪ ▪ 史昭刘昭 李达 巫凯曹义 施聚 许贵子宁 周贤子玉欧信 王玺 鲁鉴子麟 孙经 刘宁周玺 庄鉴 彭清 姜汉子奭孙应熊 安国 杭雄
- ▪ 列传第六十三
- ▪ ▪ 卫青子颖 董兴 何洪刘雄 刘玉 仇钺 神英子周 曹雄子谦 冯祯 张俊李鋐 杨锐崔文
- ▪ 列传第六十四
- ▪ ▪ 李贤 吕原子常 岳正 彭时 商辂 刘定之
- ▪ 列传第六十五
- ▪ ▪ 王翱 年富 王竑 李秉 姚夔 王复 林聪 叶盛
- ▪ 列传第六十六
- ▪ ▪ 项忠 韩雍 余子俊阮勤 硃英 秦纮
- ▪ 列传第六十七
- ▪ ▪ 罗伦涂棐 章懋从子拯 黄仲昭 庄昶邹智 舒芬崔桐 马汝骥
- ▪ 列传第六十八
- ▪ 列传第六十九
- ▪ ▪ 徐溥 邱濬 刘健 谢迁 李东阳 王鏊 刘忠
- ▪ 列传第七十
- ▪ ▪ 王恕子承裕 马文升 刘大夏
- ▪ 列传第七十一
- ▪ ▪ 何乔新 彭韶 周经 耿裕 倪岳 闵珪 戴珊
- ▪ 列传第七十二
- ▪ ▪ 周洪谟 杨守陈弟守阯 子茂元 茂仁 张元祯陈音 傅瀚张昇 吴宽 傅珪 刘春 吴俨 顾清 刘瑞
- ▪ 列传第七十三
- ▪ ▪ 李敏叶淇 贾俊刘璋 黄绂 张悦张蓥 钟 曾鉴 梁璟王诏 徐恪李介子昆 黄珂 王鸿儒 丛兰 吴世忠
- ▪ 列传第七十四
- ▪ ▪ 韩文顾佐 陈仁 张敷华 杨守随弟守隅 许进子诰 赞论雍泰张津 陈寿 樊莹 熊绣 潘蕃 胡富 张泰 吴文度 张鼐冒政 王璟 李钦
- ▪ 列传第七十五
- ▪ ▪ 何鉴 马中锡 陆完 洪钟陈镐 蒋昇 陈金 俞谏 周南孙禄马昊
- ▪ 列传第七十六
- ▪ 列传第七十七
- ▪ ▪ 李文祥 孙磐徐珪 胡爟周时从 王雄 罗侨 叶钊刘天麒戴冠 黄巩 陆震 夏良胜万潮等 何遵刘校等
- ▪ 列传第七十八
- ▪ ▪ 杨廷和 梁储 蒋冕 毛纪 石珤 兄玠
- ▪ 列传第七十九
- ▪ 列传第八十
- ▪ 列传第八十一
- ▪ 列传第八十二
- ▪ 列传第八十三 王守仁(冀元亨)
- ▪ 列传第八十四 张璁(胡鐸) 桂萼 方献夫 夏言
- ▪ 列传第八十五
- ▪ 列传第八十六
- ▪ 列传第八十七
- ▪ 列传第八十八
- ▪ 列传第八十九
- ▪ 列传第九十
- ▪ 列传第九十一
- ▪ 列传第九十二
- ▪ 列传第九十三
- ▪ 列传第九十四
- ▪ 列传第九十五
- ▪ 列传第九十六
- ▪ 列传第九十七
- ▪ 列传第九十八
- ▪ 列传第九十九
- ▪ 列传第一百
- ▪ 列传第一百一
- ▪ 列传第一百二
- ▪ 列传第一百三
- ▪ 列传第一百四
- ▪ 列传第一百五
- ▪ 列传第一百六
- ▪ 列传第一百七
- ▪ 列传第一百八
- ▪ 列传第一百九
- ▪ 列传第一百十
- ▪ 列传第一百十一
- ▪ 列传第一百十二
- ▪ 列传第一百十三
- ▪ 列传第一百十四 海瑞(何以尚) 丘橓 吕坤 郭正域
- ▪ 列传第一百十五
- ▪ 列传第一百十六
- ▪ 列传第一百十七
- ▪ 列传第一百十八
- ▪ 列传第一百十九
- ▪ 列传第一百二十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一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二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三
- ▪ 列传第一百二十四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五
- ▪ 列传一百二十六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七
- ▪ 列传第一百二十八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九
- ▪ 列传第一百三十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一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二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三
- ▪ 列传第一百三十四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五
- ▪ 列传第一百三十六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七
- ▪ 列传第一百三十八 孙承宗(子鉁等)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九
- ▪ 列传第一百四十 杨嗣昌 吴甡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一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二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三
- ▪ 列传第一百四十四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五
- ▪ 列传第一百四十六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七
- ▪ 列传第一百四十八
- ▪ 列传一百四十九
- ▪ 列传第一百五十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一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二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三
- ▪ 列传第一百五十四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五
- ▪ 列传第一百五十六 曹文诏(弟文耀) 周遇吉 黄得功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七
- ▪ 列传第一百五十八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九
- ▪ 列传第一百六十
- ▪ 列传第一百六十一
- ▪ 列传第一百六十二
- ▪ 列传第一百六十三
- ▪ 列传第一百六十四
- ▪ 列传第一百六十五
- ▪ 列传第一百六十六
- ▪ 列传第一百六十七
- ▪ 列传第一百六十八 何腾蛟(章旷 傅作霖) 瞿式耜(汪皞等)
- ▪ 列传第一百六十九 循吏
- ▪ 列传第一百七十 儒林一
- ▪ 列传第一百七十一 儒林二
- ▪ 列传第一百七十二 儒林三
- ▪ ▪ 孔希学孔彦绳 颜希惠 曾质粹 孔闻礼 孟希文 仲于陛 周冕 程接道 程克仁 张文运 邵继祖 硃梴 硃墅
- ▪ 列传第一百七十三 文苑一
- ▪ 列传第一百七十四 文苑二
- ▪ 列传第一百七十五 文苑三
- ▪ 列传第一百七十六 文苑四
- ▪ 列传第一百七十七 忠义一
- ▪ 列传第一百七十八 忠义二
- ▪ 列传第一百七十九 忠义三
- ▪ 列传第一百八十 忠义四
- ▪ 列传第一百八十一 忠义五
- ▪ 列传第一百八十二 忠义六
- ▪ 列传第一百八十三 忠义七
- ▪ 列传第一百八十四 孝义
- ▪ ▪ 孝义一
- ▪ 列传第一百八十五 孝义二
- ▪ 列传第一百八十六 隐逸
- ▪ ▪ 张介福 倪瓚 徐舫 杨恒 陈洄 杨引 吴海 刘闵 杨黼 孙一元沈周 陈继儒
- ▪ 列传第一百八十七 方伎
- ▪ 列传第一百八十八 外戚
- ▪ 列传第一百八十九 列女一
- ▪ 列传第一百九十 列女二
- ▪ 列传第一百九十一 列女三
- ▪ 列传第一百九十二 宦官一
- ▪ ▪ 郑和侯显 金英兴安 范弘等 王振 曹吉祥刘永诚 怀恩覃吉 汪直 梁芳钱能等 何鼎邓原等 李广 蒋琮 刘瑾 张永谷大用魏彬等
- ▪ 列传第一百九十三 宦官二
- ▪ ▪ 李芳 冯保 张鲸 陈增陈奉 高淮 梁永杨荣 陈矩 王安魏忠贤 王体乾李永贞等 崔文升 张彝宪 高起潜 王承恩 方正化
- ▪ 列传第一百九十四 阉党
- ▪ ▪ 焦芳 刘宇 曹元 张彩韩福等 顾秉谦 魏广微等 崔呈秀吴淳夫等 刘志选梁梦环等 曹钦程石三畏等 王绍徽周应秋霍维华徐大化等 阎鸣泰 贾继春田尔耕 许显纯
- ▪ 列传第一百九十五 佞幸
- ▪ ▪ 纪纲 门达逮杲 李孜省 继晓 江彬许泰 钱宁 陆炳 邵元节 陶仲文 顾可学盛端明等
- ▪ 列传第一百九十六 奸臣
- ▪ ▪ 胡惟庸陈宁 陈瑛马麟等 严嵩赵文华等 周延儒 温体仁马士英阮大铖
- ▪ 列传第一百九十七 流贼
- ▪ ▪ 李自成 张献忠
- ▪ 列传第一百九十八 土司
- ▪ ▪ 湖广土司
- ▪ ▪ 施州施南宣抚司 散毛宣抚司 忠建宣抚司 容美宣抚司 永顺军民宣慰使司 保靖州军民宣慰使司
- ▪ 列传第一百九十九 四川土司
- ▪ ▪ 四川土司一
- ▪ 列传第二百 四川土司二
- ▪ ▪ 播州宣慰司 永宁宣抚司 酉阳宣抚司 石砫宣抚司
- ▪ 列传第二百一 云南土司
- ▪ ▪ 云南土司一
- ▪ 列传第二百二 云南土司二
- ▪ ▪ 姚安 鹤庆 武定 寻甸 丽江 元江 永昌 新化 威远 北胜 湾甸镇康 大侯 澜沧卫 麓川
- ▪ 列传第二百三 云南土司三
- ▪ 列传第二百四 贵州土司
- ▪ ▪ 贵阳 思南思州附 镇远 铜仁 黎平 安顺 都匀 平越 石阡新添金筑安抚司附
- ▪ 列传第二百五 广西土司
- ▪ ▪ 广西土司一 桂林 柳州 庆远 平乐 梧州 浔州 南宁
- ▪ 列传第二百六 广西土司二
- ▪ ▪ 太平 思明 思恩 镇安 田州 恩城 上隆 都康
- ▪ 列传第二百七 广西土司三
- ▪ ▪ 泗城 利州 龙州 归顺 向武 奉议 江州 思陵广东琼州府附
- ▪ 列传第二百八 外国一
- ▪ ▪ 朝鲜
- ▪ 列传第二百九 外国二
- ▪ ▪ 安南
- ▪ 列传第二百十 外国三
- ▪ ▪ 日本
- ▪ 列传第二百十一 外国四
- ▪ ▪ 琉球 吕宋 合猫里 美洛居 沙瑶呐哔啴 鸡笼 婆罗 麻叶甕 古麻刺朗 冯嘉施兰 文郎马神
- ▪ 列传第二百十二 外国五
- ▪ ▪ 占城宾童龙 真腊 暹罗 爪哇阇婆 苏吉丹 碟里 日罗夏治三佛齐
- ▪ 列传第二百十三 外国六
- ▪ ▪ 浡泥 满剌加 苏门答剌 须文达那 苏禄 西洋琐里 琐里 览邦淡巴 百花 彭亨 那孤儿 黎伐 南渤利 阿鲁 柔佛 丁机宜 巴喇西 佛郎机 和兰
- ▪ 列传第二百十四 外国七
- ▪ 列传第二百十五 外国八鞑靼
- ▪ 列传第二百十六 外国九瓦剌 朵颜(福余 泰宁)
- ▪ 列传第二百十七 西域一
- ▪ ▪ 哈密卫 柳城 火州 土鲁番
- ▪ 列传第二百十八 西域二 西番诸卫(西宁河州洮州岷州等番族诸卫)
- ▪ ▪ 安定卫 阿端卫 曲先卫 赤斤蒙古卫 沙州卫 罕东卫 罕东左卫 哈梅里
- ▪ 列传第二百十九 西域三
- ▪ 列传第二百二十 西域四
- ▪ 附录:张廷玉上明史表
吏部侍郎萧云举佐京察,有所庇,孟祯首疏攻之。论者日众,云举引去。山海参将李获阳忤税监,下狱死,孟祯为讼冤,因请贷卞孔时、王邦才、满朝荐、李嗣善等之在狱者,且言:“楚宗一狱,死者已多,今被锢高墙者,谁非高皇帝子孙,乃令至是。”皆弗听。四十二年冬,考选科道,中书舍人张光房、知县赵运昌、张廷拱、旷鸣鸾、濮中玉,以言论忤时,抑不得与。孟祯不平,具疏论之。是时三党势张,忌孟祯谠直,出为广东副使。移疾不赴。天启初,起南京光禄少卿,召改太仆。以忧归。魏忠贤得志,为御史王业浩所论,遂削籍。崇祯初,复官。
孟祯少贫。既通显,家无赢资。惟衔赵世卿抑己,既入台即疏劾世卿,人以为隘。
汪若霖,字时甫,光州人。父治,保定知府。若霖举万历二十年进士,授行人。三十三年,擢户科给事中。言“有司贪残,率从轻论,非律;边吏竭脂膏,外媚敌,内媚要津,而京军十万半虚冒,非计。”兵部尚书萧大亨被劾求去,吏部议留,若霖力诋部议。云南民变,杀税使杨荣,诏从巡抚陈用宾言,命四川丘乘云兼领。若霖言:“用宾养成荣恶,今不直请罢税,而倡议领于四川,负国甚。乞亟斥用宾,追寝前命。”皆不报。
进礼科右给事中。自正月至四月不雨,若霖上疏曰:“臣稽《洪范传》,言之不从,是谓不晙,厥罚恒旸。今郊庙宜亲,朝会宜举,东宫讲习宜开,此下累言之,而上不从者也。又有上言之而中变者:税务归有司,权珰犹侵夺;起废有明诏,启事犹沉阁是也。有上屡言之而久不决、下数言之而上不断者:中外大僚之推补,被劾诸臣之进退是也。凡此皆言不从之类。积郁成灾,天人恒理。陛下安得漠然而已哉!”时南京户、工二部缺尚书,礼部缺侍郎,廷推故尚书徐元泰、贵州巡抚郭子章、故詹事范醇敬。若霖言:“三人不足任,且举者不能无私。请自今廷推勿以一人主持,众皆画诺。宜籍举主姓名,复祖宗连坐之法。”诏申饬如若霖言,所推悉报寝。兵部主事张汝霖,大学士硃赓婿也。典试山东,所取士有篇章不具者。若霖疏劾之,停其俸。中官杨致中枉法拷杀指挥郑光擢,若霖率同官列其十罪,不报。硃赓独相,朝事益弛。若霖言:“陛下独相一赓,而又画接无闻,补牍莫应,此最大患也。方今纪纲坏,政事壅,人才耗,庶职空,民力穷,边方废,宦竖横,盗贼繁,士大夫几忘廉耻礼义,而小民愁苦冤痛之声彻于宇内。辅臣宜慨然任天下重,收拾人心,以效之当宁。如徒谦让未遑,或以人言,轻怀去就,则陛下何赖焉?”赓乃缘若霖指,力请帝急行新政。帝亦不省。五月朔,大雨雹。若霖谓用人不广,大臣专权之象,具疏切言之。已而京师久雨,坏田庐。若霖复言大臣比周相倚,小臣趋风,其流益甚;意复诋赓及新辅李廷机辈也。三十六年,巡视库藏,见老库止银八万,而外库萧然,诸边军饷逋至百余万。疏请集议长策,亦留中。
先是,吏部列上考选应授科道者,知县新建汪元功、进贤黄汝亨、南昌黄一腾与焉。赓党给事中陈治则推毂元功、汝亨。若霖劾二人嚣竞,吏部因改拟部曹。治则怒劾一腾交构。帝以言官纷争,留部疏。廷臣屡请乃下,而责若霖首昌烦言,并元功、汝亨、一腾各贬一级,出之外。廷臣论救,皆不省。若霖遂出为颍州判官,卒。
赞曰:明至中叶以后,建言者分曹为朋,率视阁臣为进退。依阿取宠则与之比,反是则争。比者不容于清议,而争则名高。故其时端揆之地,遂为抨击之丛,而国是淆矣。虽然,所言之是非,阁臣之贤否,黑白判然,固非私怨恶之所得而加,亦非可尽委之沽直好事,谓人言之不足恤也。
蔡时鼎 万国钦(王教) 饶伸(兄位 刘元震 元霖) 汤显祖(李琯)立(卢明诹) 杨恂(冀体 硃爵) 姜士昌(宋焘) 马孟祯 汪若霖
蔡时鼎,字台甫,漳浦人。万历二年进士。历知桐乡、元城,为治清严。征授御史。太和山提督中官田玉兼分守事,时鼎言不可,并及玉不法状。御史丁此吕以劾高启愚被谪,时鼎论救,语侵杨巍、申时行。报闻。已,巡盐两淮。悉捐其羡为开河费,置属邑学田。
还朝,会戚畹子弟有求举不获者,诬顺天考官张一桂私其客冯诗、童维宁及编修史钶子记纯,又滥取冒籍者五人。帝怒,命诗、维宁荷枷,解一桂、钶官。时行等为之解。帝益怒,夺钶职,下诗、维宁吏。法司廷鞫无验,忤旨被让。卒枷二人一月,而调一桂南京。时鼎以事初纠发不由外廷,径从中出,极言“宵人蜚语直达御前,其渐不可长;且尽疑大臣言官有私,则是股肱耳目举不可信,所信者谁也?”帝怒,手札谕阁臣治罪。会时行及王锡爵在告,许国、王家屏仅拟停俸,且请稍减诗、维宁荷校之期,以全其命。帝不从,责时鼎疑君讪上,降极边杂职。又使人诇知发遣冒籍者多宽纵,责府尹沈思孝对状。国、家屏复上言:“人君贵明不贵察。苟任一己见闻,猜防苛密,纵听断精审,何补于治;且使奸人乘机得中伤善类,害胡可言!愿停察访以崇大体,宥言官以彰圣度。”帝不怿,手诏诘让。是日,帝思时行,遣中使就第劳问。而国等既被责,具疏谢,执争如初。会帝意稍解,乃报闻。时鼎竟谪马邑典史,告归。居二年,吏部拟序迁,不许。御史王世扬请如石星、海瑞、邹元标例,起之废籍,不报。已,起太平推官,进南京刑部主事,就改吏部。
十八年冬,复疏劾时行,略言:“比年天灾民困,纪纲紊斁,吏治混淆。陛下深居宫阙,臣民呼吁莫闻。然群工进言,犹蒙宽贷。乃辅臣时行则树党自坚,忌言益甚。不必明指其失,即意向稍左,亦辄中伤。或显斥于当时,或徐退于后日。致天下谀佞成风,正气消沮。方且内托之乎雅量,外托之乎清明,此圣贤所以重似是之防,严乱德之戒也。夫营私之念重,则奉公之意必衰;巧诈之机熟,则忠诚之节必退。自张居正物故,张四维忧去,时行即为首辅。惩前专擅,矫以谦退;鉴昔严苛,矫以宽平。非不欲示休休之量,养和平之福,无如患得患失之心胜,而不可则止之义微。貌退让而心贪竞,外包容而中忮刻。私伪萌生,欲盖弥著。夫居正之祸在徇私灭公,然其持法任事,犹足有补于国。今也改革其美,而绍述其私;尽去其维天下之心,而益巧其欺天下之术。徒思邀福一身,不顾国祸,若而人者,尚可俾相天下哉!”因历数其十失,劝之省改。疏留中。寻进南京礼部郎中。卒官。贫不具含殓,士大夫赙而治其丧。
万国钦,字二愚,新建人。万历十一年进士。授婺源知县。征拜御史。言事慷慨,不避权贵。十八年,劾吏部尚书杨巍,被诘让。里居尚书董份,大学士申时行、王锡爵座主也,属浙江巡按御史奏请存问。国钦言份谄事严嵩,又娶尚书吴鹏已字子女,居乡无状,不宜加隆礼,事遂寝。
初,吏部员外郎赵南星、户部主事姜士昌疏斥政府私人。给事中李春开以出位纠南星、士昌,而其党陈与郊为助。刑部主事吴正志上疏,言春开、与郊媚政府,干清议,且论御史林祖述保留大臣之非。于是御史赫瀛集诸御史于朝堂,议合疏纠正志,以台体为辞。国钦与周孔教独不署名。瀛大恚,盛气让国钦。国钦曰:“冠豸冠,服豸服,乃日以保留大臣倾善类为事,我不能苟同。”瀛气夺,疏不果上,而正志竟谪宜君典史。奄人袁进等殴杀平民,国钦再疏劾之。
十八年夏,火落赤诸部频犯临洮、巩昌。七月,帝召见时行等于皇极门,咨以方略,言边备废弛,督抚乏调度,欲大有所振饬。时行以款贡足恃为言。帝曰:“款贡亦不足恃。若专务媚敌,使心骄意大,岂有餍足时?”时行等奉谕而退。未几,警报狎至,乃推郑洛为经略尚书行边,实用以主款议也。国钦抗疏劾时行,曰:“陛下以西事孔棘,特召辅臣议战守,而辅臣于召对时乃饰词欺罔。陛下怒贼侵轶,则以为攻抄熟番。临、巩果番地乎?陛下责督抚失机,则以为咎在武臣。封疆偾事,督抚果无与乎?陛下言款贡难恃,则云通贡二十年,活生灵百万。西宁之败,肃州之掠,独非生灵乎?是陛下意在战,时行必不欲战;陛下意在绝和,时行必欲与和。盖由九边将帅,岁馈金钱,漫无成画。寇已残城堡,杀吏民,犹谓计得。三边总督梅友松意专媚敌。前奏顺义谢恩西去矣,何又围我临、巩?后疏盛夸战绩矣,何景古城全军皆覆?甘肃巡抚李廷仪延贼入关,不闻奏报,反代请赎罪。计马牛布帛不及三十金,而杀掠何止万计!欲仍通市,臣不知于国法何如也。此三人皆时行私党,故敢朋奸误国乃尔。”因列上时行纳贿数事。帝谓其淆乱国事,诬污大臣,谪剑州判官。初,国钦疏上,座主许国责之曰:“若此举,为名节乎,为国家乎?”国钦曰:“何敢为名节,惟为国事耳。即言未当,死生利害听之。”国无以难。
二十年,吏部尚书陆光祖拟量移国钦为建宁推官,饶伸为刑部主事。帝以二人皆特贬,不宜迁,切责光祖,而尽罢文选郎中王教、员外郎叶隆光、主事唐世尧、陈遴玮等。大学士赵志皋疏救,亦被谯责。国钦后历南京刑部郎中,卒。
王教,淄川人。佐光祖澄清吏治。给事中胡汝宁承权要旨劾之,事旋白。竟坐推国钦、伸,斥为民。
饶伸,字抑之,进贤人。万历十一年进士。授工部主事。十六年,庶子黄洪宪典顺天试,大学士王锡爵子衡为举首,申时行婿李鸿亦预选。礼部主事于孔兼疑举人屠大壮及鸿有私。尚书硃赓、礼科都给事中苗朝阳欲寝其事。礼部郎中高桂遂发愤谪可疑者八人,并及衡,请得覆试。锡爵疏辨,与时行并乞罢。帝皆慰留之,而从桂请,命覆试。礼部侍郎于慎行以大壮文独劣,拟乙置之。都御史吴时来及朝阳不可。桂直前力争,乃如慎行议,列甲乙以上。时行、锡爵调旨尽留之,且夺桂俸二月。衡实有才名,锡爵大愤,复上疏极诋桂。伸乃抗疏言:“张居正三子连占高科,而辅臣子弟遂成故事。洪宪更谓一举不足重,居然置之选首。子不与试,则录其婿,其他私弊不乏闻。覆试之日,多有不能文者。时来罔分优劣,蒙面与桂力争,遂朦胧拟请。至锡爵讦桂一疏,剑戟森然,乖对君之体。锡爵柄用三年,放逐贤士,援引憸人。今又巧护己私,欺罔主上,势将为居正之续。时来附权蔑纪,不称宪长。请俱赐罢。”
疏既入,锡爵、时行并杜门求去。而许国以典会试入场,阁中遂无一人。中官送章奏于时行私第,时行仍封还。帝惊曰:“阁中竟无人耶?”乃慰留时行等,而下伸诏狱。给事中胡汝宁、御史林祖述等复劾伸及桂,以媚执政。御史毛在又侵孔兼,谓桂疏其所使。孔兼奏辨求罢。于是诏诸司严约所属,毋出位沽名,而削伸籍,贬桂三秩,调边方,孔兼得免。伸既斥,朝士多咎锡爵。锡爵不自安,屡请叙用。起伸南京工部主事,改南京吏部。引疾归,遂不复出。熹宗即位,起南京光禄寺少卿。天启四年累官刑部左侍郎。魏忠贤乱政,请告归。所辑《学海》六百余卷,时称其浩博。
兄位。累官工部右侍郎。母年百岁,与伸先后以侍养归。
先是,任丘刘元震、元霖兄弟俱官九列,以母年近百岁,先后乞养亲归,与伸兄弟相类。一时皆以为荣。元震,字元东,隆庆五年进士。由庶吉士万历中历官吏部侍郎。天启中,赠礼部尚书,谥文庄。元霖,万历八年进士。历官工部尚书。福王开邸洛阳,有所营建。元霖执奏,罢之。卒,赠太子太保。
汤显祖,字若士,临川人。少善属文,有时名。张居正欲其子及第,罗海内名士以张之。闻显祖及沈懋学名,命诸子延致。显祖谢弗往,懋学遂与居正子嗣修偕及第。显祖至万历十一年始成进士。授南京太常博士,就迁礼部主事。十八年,帝以星变严责言官欺蔽,并停俸一年。显祖上言曰:“言官岂尽不肖,盖陛下威福之柄潜为辅臣所窃,故言官向背之情,亦为默移。御史丁此吕首发科场欺蔽,申时行属杨巍劾去之。御史万国钦极论封疆欺蔽,时行讽同官许国远谪之。一言相侵,无不出之于外。于是无耻之徒,但知自结于执政。所得爵禄,直以为执政与之。纵他日不保身名,而今日固已富贵矣。给事中杨文举奉诏理荒政,征贿巨万。抵杭,日宴西湖,鬻狱市荐以渔厚利。辅臣乃及其报命,擢首谏垣。给事中胡汝宁攻击饶伸,不过权门鹰犬,以其私人,猥见任用。夫陛下方责言官欺蔽,而辅臣欺蔽自如。失今不治,臣谓陛下可惜者四:朝廷以爵禄植善类,今直为私门蔓桃李,是爵禄可惜也。群臣风靡,罔识廉耻,是人才可惜也。辅臣不越例予人富贵,不见为恩,是成宪可惜也。陛下御天下二十年,前十年之政,张居正刚而多欲,以群私人,嚣然坏之;后十年之政,时行柔而多欲,以群私人,靡然坏之。此圣政可惜也。乞立斥文举、汝宁,诫谕辅臣,省愆悔过。”帝怒,谪徐闻典史。稍迁遂昌知县。二十六年,上计京师,投劾归。又明年大计,主者议黜之。李维祯为监司,力争不得,竟夺官。家居二十年卒。
显祖意气慷慨,善李化龙、李三才、梅国桢。后皆通显有建竖,而显祖蹭蹬穷老。三才督漕淮上,遣书迎之,谢不往。
显祖建言之明年,福建佥事李琯奉表入都,列时行十罪,语侵王锡爵。言惟锡爵敢恣睢,故时行益贪戾,请并斥以谢天下。帝怒,削其籍。甫两月,时行亦罢。琯,丰城人。万历五年进士。尝官御史。既斥归,家居三十年而卒。
显祖子开远,自有传。
逯中立,字与权,聊城人。万历十七年进士。由行人擢吏科给事中。遇事敢言。行人高攀龙,御史吴弘济,南部郎谭一召、孙继有、安希范咸以争赵用贤之罢被斥,中立抗疏曰:“诸臣率好修士,使跧伏田野,诚可惜也。陛下怒言者,则曰‘出朕独断’,辅臣王锡爵亦曰‘至尊亲裁’。臣谓所斥者非正人也,则断自宸衷,固陛下去邪之明;即拟自辅臣,亦大臣为国之正。若所斥者果正人也,出于辅臣之调旨,而有心斥逐者为妒贤;即出于至尊之亲裁,而不能匡救者为窃位。大臣以人事君之道,当如是乎?陛下欲安辅臣,则罢言者;不知言者罢,辅臣益不自安。”疏入,忤旨,停俸一岁。
寻进兵科右给事中。有诏修国史,锡爵举故詹事刘虞夔为总裁。虞夔,锡爵门生也,以拾遗劾罢。诸御史言不当召。而中立诋虞夔尤力,并侵锡爵,遂寝召命。未几,文选郎顾宪成等以会推阁臣事被斥,给事中卢明诹救之,亦贬秩。中立上言:“两年以来,铨臣相继屏斥。尚书孙鑨去矣,陈有年杜门求罢矣,文选一署空曹逐者至再三,而宪成又继之。臣恐今而后,非如王国光、杨巍,则不能一日为冢宰;非如徐一槚、谢廷寀、刘希孟,则不能一日为选郎。臧否混淆,举错倒置,使黜陟重典寄之权门,用舍斥罚视一时喜怒,公议壅阏,烦言滋起。此人才消长之机,理道废兴之渐,不可不深虑也。且会推阁臣,非自十九年始。皇祖二十八年廷推六员,而张治、李本二臣用;即今元辅锡爵之入阁,亦会推也。盖特简与廷推,祖宗并行已久。廷推必谐于佥议,特简或由于私援。今辅臣赵志皋等不稽故典,妄激圣怒,即揭救数语,譬之强笑,而神不偕来,欲以动听难矣。方今疆埸交耸,公私耗敝,群情思乱,识者怀忧。乃朝议纷纭若尔,岂得不长叹息哉!”帝怒,严旨责让,斥明诹为民,而贬中立陕西按察司知事。引疾归,家居二十年卒。熹宗时,赠光禄少卿。
卢明诹,黄岩人。万历十四年进士。
杨恂,字伯纯,代人。万历十一年进士。授行人,擢刑科给事中。锦衣冗官多至二千人,请大加裁汰,不用。累迁户科都给事中。朝鲜用兵,冒破帑金不赀。恂请严敕边臣,而劾武库郎刘黄裳侵耗罪。黄裳卒罢去。寻上节财四议,格不行。
王锡爵谢政,赵志皋代为首辅。御史柳佐、章守诚劾之。志皋乞罢,不许。御史冀体极论志皋不可不去。帝怒,责对状。体抗辞不屈,贬三秩,出之外,以论救者众,竟斥为民。恂复论志皋,并及张位。其略曰:“今之议执政者,佥曰拟旨失当也,贪鄙无为也。是固可忧,而所忧有大于是者。许茂橓罢闲锦衣,厚赍金玉为奸,被人缉获。使大臣清节素孚,彼安敢冒昧如此!乃缉获者被责,而行贿者不问。欲天下澄清,其可得耶?可忧者一。杨应龙负固不服,执政贪其重饵,与之交通。如近日綦江捕获奸人,得所投本兵及提督巡捕私书。其余四缄及黄金五百、白金千、虎豹皮数十,不言所投。臣细询播人,始嗫嚅言曰‘求票拟耳’。夫票拟,辅臣事也,而使小丑得以利动哉?可忧者二。推升者,吏部职也。迩来创专擅之说以蛊惑圣聪,陛下入其言而疑之。于是内托上意,外诿廷推,或正或陪,惟意所欲。苟两者俱无当,则驳令更推;少不如意,谴谪加焉。倘谓简在帝心,非政府所预,何所用者非梓里姻亲,则门墙密契也?如是而犹曰吏部专擅乎?可忧者三。言官天子耳目,纠绳献纳,其职也。迩来进朋党之说以激圣怒,陛下纳其谮而恶之。于是假托天威,肆行胸臆。非显斥于建白之时,则阴中于迁除之日。倘谓断自宸衷,无可挽救,何所斥者非宿昔积怨,则近日深仇也?如是而犹谓言官结党乎?可忧者四。首辅志皋日薄西山,固无足责。位素负物望,乃所为若斯;且其机械独深,朋邪日众,将来之祸,更有难言者。请罢志皋而防位,严饬陈于陛、沈一贯,毋效二人所为。”疏入,忤旨。命镌一级,出之外。志皋、位疏辨,且乞宥恂,于陛、一贯亦论救。乃以原品调陕西按察经历。引疾归。久之,吏部尚书蔡国珍奉诏起废。及恂,未召卒。
冀体,武安人。被废,累荐不起,卒于家。
其时以论志皋获谴者又有硃爵,开州人。由茌平知县召为吏科给事中。尝论时政阙失,因疏志皋、位寝阁壅蔽罪,不报。寻切谏三王并封,且论救硃维京、王如坚等,复劾志皋、位私同年罗万化为吏部。坐谪山西按察知事,卒于家。天启中,赠太仆少卿。
姜士昌,字仲文,丹阳人。父宝,字廷善。嘉靖三十二年进士。官编修。不附严嵩,出为四川提学佥事。再转福建提学副使,累迁南京国子监祭酒。请罢纳粟例,复积分法,又请令公侯伯子弟及举人尽入监肄业,诏皆从之。累官南京礼部尚书。尝割田千亩以赡宗族。
士昌五岁受书,至“惟善为宝”,以父名辍读拱立。师大奇之。举万历八年进士,除户部主事,进员外郎。请帝杜留中,录遗直,举召对,崇节俭。寻进郎中。以省亲去。还朝,言吏部侍郎徐显卿构陷张位,少詹事黄洪宪力挤赵用贤,宜黜之以警官邪;主事邹元标、参政吕坤、副使李三才素著直谠,宜拔擢以厉士节。又请复连坐之法,慎巡抚之选,旌苦节之士,重赃吏之罚。疏入,给事中李春开劾其出位。遂下诏禁诸司毋越职刺举。已,因风霾,请早建国本。贵妃父郑承宪乞改造父茔,诏与五千金。士昌言:“太后兄陈昌言止五百金,而妃家乃十之,何以示天下?”弗纳。稍迁陕西提学副使,江西参政。
三十四年,大学士沈一贯、沈鲤相继去国。明年秋,士昌赍表入都,上疏曰:
皇上听一贯、鲤并去,舆论无不快一贯而惜鲤。夫一贯招权罔利,大坏士风吏道,恐天下林居贞士与己龃龉,一切阻遏,以杜将来。即得罪张居正诸臣,皇上素知其忠义、注意拔擢者,皆摈不复用,甚则借他事处之。其直道左迁诸人、久经迁转在告者,一贯亦摈不复用。在廷守正不阿、魁磊老成之彦,小有同异,亦巧计罢之。且空部院以便于择所欲用,空言路以便于恣所欲为,空天下诸曹与部院、言路等,使人不疑。至于己所欲用所欲为者,又无不可置力而得志;所不欲者,辄流涕语人曰“吾力不能得之皇上”。善则归己,过则归君,人人知其不忠。
夫鲤不肥身家,不择利便,惟以众贤效之君,较一贯忠邪远甚。一贯既归,货财如山,金玉堆积;鲤家徒壁立,贫无余赀,较一贯贪廉远甚。一贯患鲤邪正相形,借妖书事倾害,非皇上圣明,几至大误。臣以为辅臣若一贯憸邪异常,直合古今奸臣卢巳、章惇而三矣。然竟无一人以鲤、一贯之贤奸为皇上正言别白者,臣窃痛之。
且一贯之用,由王锡爵所推毂。今一贯去,以锡爵代首揆,是一贯未尝去也。锡爵素有重名,非一贯比。然器量褊狭,嫉善如仇。高桂、赵南星、薛敷教、张纳陛、于孔兼、高攀龙、孙继有、安希范、谭一召、顾宪成、章嘉祯等一黜不复。顷闻锡爵有疏请录遗佚。谓宜如其所请,召还诸臣,然后敦趣就道,不然,恐锡爵无复出理也。至论劾一贯诸臣,如刘元珍、庞时雍、陈嘉训、硃吾弼,亦亟宜召复,以为尽忠发奸者之劝。至于他臣,以触忤被中伤异同致罢去者,请皆以次拂拭用之。
说者谓皇上于诸臣,虽三下明诏,意若向用,实未欲用者,臣独以为不然。皇上初尝罢傅应祯、余懋学、邹元标、艾穆、沈思孝、吴中行、赵用贤、硃鸿谟、孟一脉、赵世卿、郭惟贤、王用汲等,后又尝谪魏允贞、李三才、黄道瞻、谭希恩、周弘禴、江东之、李植、曾乾亨、冯景隆、马应图、王德新、顾宪成、李懋桧、董基、张鸣冈、饶伸、郭实、诸寿贤、顾允成、彭遵古、薛敷教、吴正志、王之栋等,旋皆擢用。顷年改调铨曹邹观光、刘学曾、李复阳、罗朝国、赵邦柱、洪文衡等于南京,亦俱渐还清秩。而邹元标起自戍所,累蒙迁擢,其后未有一言忤主,而谓皇上忽复怒之,而调之南,而锢不复用,岂不厚诬皇上也哉。盖皇上本无不用诸臣之心,而辅臣实决不用诸臣之策也。说者谓俗流世坏,宜用洁清之臣表率之。然古今廉相,独推杨绾、杜黄裳,以其能推贤荐士耳。王安石亦有清名,乃用其学术驱斥诸贤,竟以祸宋。为辅臣者可不鉴于此哉。
其意以阴讽李廷机。廷机大恚,疏辨曰:“人才起用,臣等不惟不敢干至尊之权,亦何敢侵吏部职。”士昌见疏,复贻书规之,廷机益不悦,然帝尚未有意罪士昌也。会硃赓亦疏辨如廷机指,帝乃下士昌疏,命罪之。吏部侍郎杨时乔、副都御史詹沂请薄罚,不许。诏镌三秩为广西佥事。御史宋焘论救,复诋一贯,刺廷机。帝益怒,谪焘平定判官,再谪士昌兴安典史。
士昌好学,励名检。居恒愤时疾俗,欲以身挽之。故虽居散僚,数有论建,竟龃龉以终。士昌谪之明年,礼部主事郑振先劾赓等大罪十二,亦镌三秩,调边方用。
宋焘,泰安人。万历二十九年进士。自庶吉士授御史,任气好搏击。出按应天诸府,疏斥首辅硃赓。廷臣继有请,皆责备辅臣,其端自焘发也。及坐谪,旋请假归。卒于家。天启初,赠士昌太常少卿,焘光禄少卿。
马孟祯,字泰符,桐城人。万历二十六年进士。授分宜知县。将内召,以征赋不及四分,为户部尚书赵世卿所劾,诏镌二秩。甫三日,而民逋悉完。邹元标、万国钦辈亟称之。续授御史。文选郎王永光、仪制郎张嗣诚、都给事中姚文蔚、陈治则,以附政府擢京卿,南京右都御史沈子木年几八十未谢政,孟祯并疏论之。大学士李廷机被劾奏辨,言入仕以来,初无大谬。孟祯驳之曰:“廷机在礼部昵邪妄司官彭遵古,而聂云翰建言忤时,则抑之至死。秉政未几,姜士昌、宋焘、郑振先皆得罪。姚文蔚等滥授京堂,陈用宾等屡拟宽旨。犹不谓之谬哉?”王锡爵辞召,密疏痛诋言者。孟祯及南京给事中段然并上疏极论。寻陈佥商之害,发工部郎陈民志、范钫黩货罪。又陈通壅蔽、录直臣、决用舍、恤民穷、急边饷五事。请召用邹元标、赵南星、王德完,放廷机还田里。皆不报。
三十九年夏,怡神殿灾。孟祯言:“二十年来,郊庙、朝讲、召对、面议俱废,通下情者惟章奏。而疏入旨出悉由内侍,其彻御览与果出圣意否,不得而知,此朝政可虑也。臣子分流别户,入主出奴,爱憎由心,雌黄信口,流言蜚语,腾入禁庭,此士习可虑也。畿辅、山东、山西、河南,比岁旱饥。民间卖女鬻儿,食妻啖子,铤而走险,急何能择。一呼四应,则小盗合群,将为豪杰之藉,此民情可虑也。”帝亦不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