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明史
- ▪ 本纪第一 太祖一
- ▪ 本纪第二 太祖二
- ▪ 本纪第三 太祖三
- ▪ 本纪第四 恭闵帝
- ▪ 本纪第五 成祖一
- ▪ 本纪第六 成祖二
- ▪ 本纪第七 成祖三
- ▪ 本纪第八 仁宗
- ▪ 本纪第九 宣宗
- ▪ 本纪第十 英宗前纪
- ▪ 本纪第十一 景帝
- ▪ 本纪第十二 英宗后纪
- ▪ 本纪第十三 宪宗一
- ▪ 本纪第十四 宪宗二
- ▪ 本纪第十五 孝宗
- ▪ 本纪第十六 武宗
- ▪ 本纪第十七 世宗一
- ▪ 本纪第十八 世宗二
- ▪ 本纪第十九 穆宗
- ▪ 本纪第二十 神宗一
- ▪ 本纪第二十一 神宗二
- ▪ ▪ 光宗
- ▪ 本纪第二十二 熹宗
- ▪ 本纪第二十三 庄烈帝一
- ▪ 本纪第二十四 庄烈帝二
- ▪ 志第一 天文一
- ▪ 志第二 天文二
- ▪ ▪ 填星
- ▪ ▪ 岁星
- ▪ ▪ 荧惑
- ▪ ▪ 太白
- ▪ ▪ 辰星
- ▪ 志第三 天文三
- ▪ 志第四 五行一(水)
- ▪ 志第五 五行二(火 木)
- ▪ 志第六 五行三(金 土)
- ▪ 志第七 历一
- ▪ 志第八 历二
- ▪ 志第九 历三
- ▪ 志第十 历四
- ▪ 志第十一 历五
- ▪ 志第十二 历六
- ▪ ▪ 木星
- ▪ ▪ 火星
- ▪ ▪ 土星
- ▪ ▪ 金星
- ▪ ▪ 水星
- ▪ ▪ 步四馀
- ▪ 志第十三 历七
- ▪ 志第十四 历八
- ▪ 志第十五 历九
- ▪ 志第十六 地理一
- ▪ 志第十七 地理二
- ▪ ▪ 山东山西
- ▪ 志第十八 地理三
- ▪ ▪ 河南陕西
- ▪ ▪ 宁夏左屯卫
- ▪ 志第十九 地理四
- ▪ ▪ 四川江西
- ▪ ▪ 守御礼州后千户所
- ▪ 志第二十 地理五
- ▪ ▪ 湖广浙江
- ▪ ▪ 上爱茶峒长官司
- ▪ 志第二十一 地理六
- ▪ ▪ 福建 广东 广西
- ▪ 志第二十二 地理七
- ▪ ▪ 云南 贵州
- ▪ ▪ 促瓦长官司
- ▪ 志第二十三 礼一(吉礼一)
- ▪ ▪ 分献陪祀
- ▪ ▪ 坛壝之制
- ▪ ▪ 神位祭器玉帛牲牢祝册之数
- ▪ ▪ 遣官祭祀
- ▪ ▪ 分献陪祀
- ▪ ▪ 玉帛牲牢
- ▪ ▪ 祝册
- ▪ ▪ 笾豆之实
- ▪ ▪ 祭祀杂议诸仪
- ▪ ▪ 祭祀日期
- ▪ ▪ 习仪
- ▪ ▪ 斋戒
- ▪ 志第二十四 礼二(吉礼二)
- ▪ ▪ 郊祀之制
- ▪ ▪ 大雩
- ▪ ▪ 郊祀配位
- ▪ ▪ 郊祀仪注
- ▪ ▪ 祈谷
- ▪ ▪ 大飨礼
- ▪ ▪ 令节拜天
- ▪ 志第二十五 礼三(吉礼三)
- ▪ ▪ 社稷
- ▪ ▪ 朝日夕月
- ▪ ▪ 先农
- ▪ ▪ 先蚕
- ▪ ▪ 高禖
- ▪ ▪ 祭告
- ▪ ▪ 祈报
- ▪ ▪ 神祇坛
- ▪ ▪ 星辰坛
- ▪ ▪ 灵星诸神
- ▪ ▪ 太岁月将风云雷雨之祀
- ▪ ▪ 岳镇海渎山川之祀
- ▪ ▪ 城隍
- ▪ 志第二十六 礼四(吉礼四)
- ▪ ▪ 京师九庙
- ▪ ▪ 圣师
- ▪ ▪ 旗纛
- ▪ ▪ 五祀
- ▪ ▪ 马神
- ▪ ▪ 南京神庙
- ▪ ▪ 功臣庙
- ▪ ▪ 三皇
- ▪ ▪ 历代帝王陵庙
- ▪ ▪ 至圣先师子孔庙祀
- ▪ ▪ 诸神祠
- ▪ ▪ 厉坛
- ▪ 志第二十七 礼五(吉礼五)
- ▪ ▪ 荐新
- ▪ ▪ 宗庙之制
- ▪ ▪ 禘佩
- ▪ ▪ 时享
- ▪ ▪ 加上谥号
- ▪ ▪ 庙讳
- ▪ 志第二十八 礼六(吉礼六)
- ▪ ▪ 功臣配飨
- ▪ ▪ 王国宗庙
- ▪ ▪ 奉先殿
- ▪ ▪ 奉慈殿
- ▪ ▪ 献皇帝庙
- ▪ ▪ 亲王从飨
- ▪ ▪ 群臣家庙
- ▪ 志第二十九 礼七(嘉礼一)
- ▪ ▪ 诸司朝觐仪
- ▪ ▪ 登极仪
- ▪ ▪ 大朝仪
- ▪ ▪ 常朝仪
- ▪ ▪ 皇太子亲王朝仪
- ▪ ▪ 诸王来朝仪
- ▪ ▪ 中宫受朝仪
- ▪ ▪ 朝贺东宫仪
- ▪ ▪ 大宴仪
- ▪ ▪ 上尊号徽号仪
- ▪ 志第三十 礼八(嘉礼二)
- ▪ ▪ 册皇后仪
- ▪ ▪ 册皇太子及皇太子妃仪
- ▪ ▪ 册亲王及王妃仪
- ▪ ▪ 皇帝加元服仪
- ▪ ▪ 皇太子皇子冠礼
- ▪ ▪ 品官冠礼
- ▪ ▪ 庶人冠礼
- ▪ 志第三十一 礼九(嘉礼三)
- ▪ ▪ 东宫出阁讲学仪
- ▪ ▪ 诸王读书仪
- ▪ ▪ 经筵
- ▪ ▪ 日讲
- ▪ ▪ 皇帝视学仪
- ▪ ▪ 天子纳后仪
- ▪ ▪ 皇太子纳妃仪
- ▪ ▪ 亲王婚礼
- ▪ ▪ 公主婚礼
- ▪ ▪ 品官婚礼
- ▪ ▪ 庶人婚礼
- ▪ 志第三十二 礼十(嘉礼四 宾礼)
- ▪ ▪ 遣使之蕃国仪
- ▪ ▪ 蕃国遣使进表仪
- ▪ ▪ 巡狩之制
- ▪ ▪ 东宫监国
- ▪ ▪ 皇太孙监国
- ▪ ▪ 颁诏仪
- ▪ ▪ 迎接诏赦仪
- ▪ ▪ 进书仪
- ▪ ▪ 进表笺仪
- ▪ ▪ 乡饮酒礼
- ▪ ▪ 蕃王朝贡礼
- ▪ ▪ 品官相见礼
- ▪ ▪ 庶人相见礼
- ▪ 志第三十三 礼十一(军礼)
- ▪ ▪ 亲征
- ▪ ▪ 遣将
- ▪ ▪ 禡祭
- ▪ ▪ 受降
- ▪ ▪ 奏凯献俘
- ▪ ▪ 论功行赏
- ▪ ▪ 大阅
- ▪ ▪ 大射
- ▪ ▪ 救日伐鼓
- ▪ 志第三十四 礼十二(凶礼一)
- ▪ ▪ 山陵
- ▪ ▪ 山陵
- ▪ 志第三十五 礼十三(凶礼二)
- ▪ ▪ 兴宗帝后陵寝
- ▪ ▪ 睿宗帝后陵寝
- ▪ ▪ 皇妃等丧葬
- ▪ ▪ 皇太子及妃丧葬
- ▪ ▪ 皇后陵寝
- ▪ ▪ 诸王及妃公主丧葬诸仪
- ▪ 志第三十六 礼十四(凶礼三)
- ▪ ▪ 中宫为父祖丧仪
- ▪ ▪ 遣使临吊仪
- ▪ ▪ 遣使册赠王公大臣仪
- ▪ ▪ 忌辰
- ▪ ▪ 乘舆受蕃国王讣奏仪
- ▪ ▪ 乘舆为王公大臣举哀仪
- ▪ ▪ 乘舆临王公大臣丧仪
- ▪ ▪ 谒祭陵庙
- ▪ ▪ 赐祭葬
- ▪ ▪ 丧葬之制
- ▪ ▪ 碑碣
- ▪ ▪ 赐谥
- ▪ ▪ 品官丧礼
- ▪ ▪ 士庶人丧礼
- ▪ ▪ 服纪
- ▪ 志第三十七 乐一
- ▪ 志第三十八 乐二
- ▪ ▪ 乐章一
- ▪ ▪ 九庙时祫乐章
- ▪ 志第三十九 乐三
- ▪ ▪ 乐章二
- ▪ ▪ 嘉靖间续定庆成宴乐章
- ▪ 志第四十 仪卫
- ▪ 志第四十一 舆服一
- ▪ 志第四十二 舆服二
- ▪ 志第四十三 舆服三
- ▪ 志第四十四 舆服四
- ▪ 志第四十五 选举一
- ▪ 志第四十六 选举二
- ▪ 志第四十七 选举三
- ▪ 志第四十八 职官一
- ▪ 志第四十九 职官二
- ▪ 志第五十 职官三
- ▪ 志第五十一 职官四
- ▪ 志第五十二 职官五
- ▪ 志第五十三 食货一
- ▪ ▪ 户口 田制屯田 庄田
- ▪ 志第五十四 食货二
- ▪ ▪ 赋役
- ▪ 志第五十五 食货三
- ▪ ▪ 漕运 仓库
- ▪ 志第五十六 食货四
- ▪ ▪ 盐法 茶法
- ▪ 志第五十七 食货五
- ▪ ▪ 钱钞 坑冶附铁冶铜场 商税 市舶 马市
- ▪ 志第五十八 食货六
- ▪ ▪ 上供采造 采造 柴炭 采木 珠池 织造 烧造 俸饷 会计
- ▪ 志第五十九 河渠一
- ▪ ▪ 黄河上
- ▪ 志第六十 河渠二
- ▪ ▪ 黄河下
- ▪ 志第六十一 河渠三
- ▪ ▪ 运河上
- ▪ 志第六十二 河渠四
- ▪ ▪ 运河下 海运
- ▪ 志第六十三 河渠五
- ▪ ▪ 淮河 泇河 卫河 漳河 沁河 滹沱河 桑乾河 胶莱河
- ▪ 志第六十四 河渠六
- ▪ ▪ 直省水利
- ▪ 志第六十五 兵一
- ▪ 志第六十六 兵二卫所 班军
- ▪ ▪ 土官
- ▪ ▪ 福建都司
- ▪ ▪ 福建行都司
- ▪ ▪ 江西都司
- ▪ ▪ 广东都司
- ▪ ▪ 后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直隶旧为北平都司,有北平三护卫,后俱为亲军。其不系北平旧卫者,俱永乐以后添设。
- ▪ ▪ 大宁都司
- ▪ ▪ 万全都司宣德五年,分直隶及山西等处卫所添设。
- ▪ ▪ 山西都司旧有太原三护卫,后革。蒲州千户所,改属直隶,广昌千户所,改属万全都司
- ▪ ▪ 山西行都司旧有蔚州卫,后改属万全都司
- ▪ ▪ 南京卫所亲军卫
- ▪ ▪ 五军都督府属 左军都督府本府所属卫,仍隶北京左府。
- ▪ ▪ 右军都督府本府所属卫,仍隶北京右府。
- ▪ ▪ 中军都督府本府所属卫,仍隶北京中府。
- ▪ ▪ 前军都督府本府所属卫,仍隶北京前府。
- ▪ ▪ 陕西都司
- ▪ ▪ 广西都司
- ▪ ▪ 中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直隶
- ▪ ▪ 中都留守司
- ▪ ▪ 河南都司
- ▪ ▪ 前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直隶
- ▪ ▪ 湖广都司
- ▪ ▪ 后军都督府本府所属卫,仍隶北京后府。
- ▪ ▪ 福建都司
- ▪ ▪ 福建行都司
- ▪ ▪ 江西都司
- ▪ ▪ 广东都司
- ▪ ▪ 山西行都司
- ▪ ▪ 北平三护卫
- ▪ ▪ 贵州都司旧有层台、重安二千户所,俱革。旧有平伐长官司,后隶贵阳府。旧有平浪、九名九姓独山州二长官司,后隶都匀府。
- ▪ ▪ 土官
- ▪ ▪ 中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直隶
- ▪ ▪ 中都留守司
- ▪ ▪ 辽东都司
- ▪ ▪ 山东都司
- ▪ ▪ 右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云南都司
- ▪ ▪ 贵州都司
- ▪ ▪ 四川都司
- ▪ ▪ 河南都司旧有洛阳中护卫,后并汝州卫。
- ▪ ▪ 前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直隶
- ▪ ▪ 湖广都司旧有武昌右千户所,革。
- ▪ ▪ 土官
- ▪ ▪ 广西都司
- ▪ ▪ 云南都司旧有鹤庆、通海二千户所,革
- ▪ ▪ 土官
- ▪ ▪ 山西三护卫
- ▪ ▪ 五军都督府所属卫所 左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浙江都司
- ▪ ▪ 辽东都司
- ▪ ▪ 山东都司旧有青州左护卫,后改天津右卫。旧有贵州护卫,革
- ▪ ▪ 右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直隶
- ▪ ▪ 陕西都司旧有阶州卫、沙州卫、灵山千户所,后俱革。
- ▪ ▪ 陕西行都司洪武十二年添设
- ▪ ▪ 四川都司旧有浦江关军民千户所,后革
- ▪ ▪ 土官
- ▪ ▪ 四川行都司旧无,后设。旧有建昌前卫,后革
- ▪ ▪ 都司一奴儿干都司 卫三百八十四
- ▪ ▪ 所二十四
- ▪ ▪ 站七
- ▪ ▪ 地面七
- ▪ ▪ 寨一
- ▪ ▪ 卫六
- ▪ ▪ 后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北平都司
- ▪ ▪ 湖广行都司以湖广都司卫所改设
- ▪ ▪ 兴都留守司
- ▪ ▪ 都指挥使司二
- ▪ ▪ 指挥使司一
- ▪ ▪ 宣尉使司三
- ▪ ▪ 招讨司六
- ▪ ▪ 万户府四
- ▪ ▪ 千户所十七
- ▪ ▪ 上十二卫
- ▪ ▪ 五军都督府所属卫所 左军都督府
- ▪ ▪ 在外 浙江都司
- ▪ 志第六十七 兵三
- ▪ ▪ 边防 海防江防 民壮 士兵 乡兵
- ▪ 志第六十八 兵四
- ▪ 志第六十九 刑法一
- ▪ 志第七十 刑法二
- ▪ 志第七十一 刑法三
- ▪ 志第七十二 艺文一
- ▪ 志第七十三 艺文二
- ▪ 志第七十四 艺文三
- ▪ 志第七十五 艺文四
- ▪ 表第一 诸王世表一
- ▪ 表第二 诸王世表二
- ▪ 表第三 诸王世表三
- ▪ 表第四 诸王世表四
- ▪ 表第五 诸王世表五
- ▪ 表第六 功臣世表一
- ▪ 表第七 功臣世表二
- ▪ 表第八 功臣世表三
- ▪ 表第九 外戚恩泽侯表
- ▪ 表第十 宰辅年表一
- ▪ 表第十一 宰辅年表二
- ▪ 表第十二 七卿年表一
- ▪ 表第十三 七卿年表二
- ▪ 列传第一 后妃
- ▪ ▪ 后妃一
- ▪ 列传第二 后妃二
- ▪ 列传第三
- ▪ ▪ 兴宗孝康皇帝孝康皇后 吕太后 睿宗献皇帝献皇后
- ▪ 列传第四 诸王
- ▪ ▪ 诸王一
- ▪ 列传第五 诸王二
- ▪ 列传第六 诸王三
- ▪ ▪ 太祖诸子三
- ▪ ▪ 兴宗诸子
- ▪ ▪ 惠帝诸子
- ▪ ▪ 成祖诸子
- ▪ 列传第七 诸王四
- ▪ ▪ 仁宗诸子
- ▪ ▪ 英宗诸子
- ▪ ▪ 景帝子
- ▪ ▪ 宪宗诸子
- ▪ ▪ 孝宗子
- ▪ 列传第八 诸王五
- ▪ ▪ 世宗诸子
- ▪ ▪ 穆宗诸子
- ▪ ▪ 神宗诸子
- ▪ ▪ 光宗诸子
- ▪ ▪ 熹宗诸子
- ▪ ▪ 庄烈帝诸子
- ▪ 列传第九
- ▪ ▪ 宪宗五女
- ▪ ▪ 孝宗三女
- ▪ ▪ 睿宗二女
- ▪ ▪ 光宗九女
- ▪ ▪ 庄烈帝六女
- ▪ ▪ 世宗五女
- ▪ ▪ 穆宗六女
- ▪ ▪ 神宗十女
- ▪ ▪ 成祖五女
- ▪ ▪ 仁宗七女
- ▪ ▪ 宣宗二女
- ▪ ▪ 英宗八女
- ▪ ▪ 景帝一女
- ▪ ▪ 公主
- ▪ 列传第十 郭子兴 韩林儿
- ▪ 列传第十一 陈友谅 张士诚 方国珍 明玉珍
- ▪ 列传第十二
- ▪ ▪ 扩廓帖木儿蔡子英 陈友定伯颜子中等 把匝剌瓦尔密
- ▪ 列传第十三 徐达 常遇春
- ▪ 列传第十四 李文忠 邓愈 汤和 沐英
- ▪ 列传第十五 李善长 汪广洋
- ▪ 列传第十六 刘基(子琏璟) 宋濂 叶琛 章溢(子存道)
- ▪ 列传第十七 冯胜(兄国用) 傅友德 廖永忠(赵庸) 杨璟 胡美
- ▪ 列传第十八
- ▪ 列传第十九
- ▪ 列传第二十
- ▪ 列传第二十一
- ▪ 列传第二十二
- ▪ 列传第二十三
- ▪ 列传第二十四
- ▪ 列传第二十五
- ▪ 列传第二十六
- ▪ 列传第二十七
- ▪ 列传第二十八
- ▪ 列传第二十九
- ▪ 列传第三十
- ▪ 列传第三十一
- ▪ 列传第三十二 盛庸 平安 何福 顾成
- ▪ 列传第三十三
- ▪ 列传第三十四
- ▪ 列传第三十五
- ▪ ▪ 解缙 黄淮 胡广 金幼孜 胡俨
- ▪ 列传第三十六
- ▪ ▪ 杨士奇 杨荣曾孙旦 杨溥马愉
- ▪ 列传第三十七
- ▪ ▪ 蹇义 夏原吉俞士吉 李文郁 邹师颜
- ▪ 列传第三十八
- ▪ ▪ 郁新 赵羾 金忠 李庆 师逵 古朴向宝 陈寿马京 许思温刘季{虎} 刘辰 杨砥 虞谦吕升 仰瞻 严本 汤宗
- ▪ 列传第三十九
- ▪ ▪ 茹瑺 严震直 张紞毛泰亨 王钝 郑赐 郭资 吕震 李至刚方宾 吴中 刘观
- ▪ 列传第四十
- ▪ 列传第四十一
- ▪ ▪ 宋礼蔺芳 陈瑄王瑜 周忱
- ▪ 列传第四十二
- ▪ ▪ 张辅高士文 徐政 黄福 刘俊吕毅 刘昱 陈洽侯保 冯贵伍云 陈忠李任等 李彬 柳升崔聚 史安 陈镛 李宗昉 潘禋梁铭 王通陶季容 陈汀
- ▪ 列传第四十三
- ▪ ▪ 宋晟 薛禄郭义 金玉 刘荣 硃荣 费瓛 谭广 陈怀马亮蒋贵孙琬 任礼 赵安 赵辅 刘聚
- ▪ 列传第四十四
- ▪ 列传第四十五
- ▪ 列传第四十六
- ▪ 列传第四十七
- ▪ 列传第四十八
- ▪ 列传第四十九
- ▪ 列传第五十
- ▪ ▪ 尹昌隆 耿通陈谔 戴纶林长懋 陈祚郭循 刘球子钺釪陈鉴何观 钟同孟 杨集 章纶子玄应 廖庄 倪敬盛灊等 杨瑄子源 盛颙等
- ▪ 列传第五十一
- ▪ ▪ 李时勉 陈敬宗 刘铉萨琦 邢让李绍林瀚子庭昂 庭机孙燫 烃 谢鐸 鲁鐸赵永
- ▪ 列传第五十二
- ▪ ▪ 邹缉郑维桓 柯暹 弋谦黄骥 黄泽孔友谅 范济 聊让郭佑 胡仲伦 华敏 贾斌 左鼎练纲 曹凯许仕达 刘炜尚褫 单宇姚显 杨浩 张昭贺炀
- ▪ 列传第五十三
- ▪ ▪ 陶成子鲁 陈敏 丁瑄 王得仁子一夔 叶祯 伍骥 毛吉林锦 郭绪 姜昂子龙
- ▪ 列传第五十四
- ▪ ▪ 韩观 山云 萧授吴亮 方瑛陈友 李震王信都胜 郭鋐 彭伦 欧磐 张祐
- ▪ 列传第五十五
- ▪ ▪ 曹鼐 张益 邝埜 王佐丁铉等 孙祥谢泽 袁彬哈铭袁敏
- ▪ 列传第五十六
- ▪ 列传第五十七
- ▪ ▪ 高谷 胡濙 王直
- ▪ 列传第五十八
- ▪ ▪ 于谦子冕 吴宁 王伟
- ▪ 列传第五十九
- ▪ ▪ 王骥孙瑾 徐有贞 杨善李实 赵荣 霍瑄 沈固 王越
- ▪ 列传第六十
- ▪ ▪ 罗亨信 侯璡 杨宁 王来 孙原贞孙需 张宪 硃鉴 杨信民张骥竺渊耿定 王晟 邓颙 马谨 程信 白圭子钺 张瓚谢士元孔镛李时敏 邓廷瓚 王轼 刘丙
- ▪ 列传第六十一
- ▪ ▪ 杨洪子俊 从子能 信 石亨从子彪 从孙后 郭登 硃谦子永 孙晖等孙镗赵胜 范广
- ▪ 列传第六十二
- ▪ ▪ 史昭刘昭 李达 巫凯曹义 施聚 许贵子宁 周贤子玉欧信 王玺 鲁鉴子麟 孙经 刘宁周玺 庄鉴 彭清 姜汉子奭孙应熊 安国 杭雄
- ▪ 列传第六十三
- ▪ ▪ 卫青子颖 董兴 何洪刘雄 刘玉 仇钺 神英子周 曹雄子谦 冯祯 张俊李鋐 杨锐崔文
- ▪ 列传第六十四
- ▪ ▪ 李贤 吕原子常 岳正 彭时 商辂 刘定之
- ▪ 列传第六十五
- ▪ ▪ 王翱 年富 王竑 李秉 姚夔 王复 林聪 叶盛
- ▪ 列传第六十六
- ▪ ▪ 项忠 韩雍 余子俊阮勤 硃英 秦纮
- ▪ 列传第六十七
- ▪ ▪ 罗伦涂棐 章懋从子拯 黄仲昭 庄昶邹智 舒芬崔桐 马汝骥
- ▪ 列传第六十八
- ▪ 列传第六十九
- ▪ ▪ 徐溥 邱濬 刘健 谢迁 李东阳 王鏊 刘忠
- ▪ 列传第七十
- ▪ ▪ 王恕子承裕 马文升 刘大夏
- ▪ 列传第七十一
- ▪ ▪ 何乔新 彭韶 周经 耿裕 倪岳 闵珪 戴珊
- ▪ 列传第七十二
- ▪ ▪ 周洪谟 杨守陈弟守阯 子茂元 茂仁 张元祯陈音 傅瀚张昇 吴宽 傅珪 刘春 吴俨 顾清 刘瑞
- ▪ 列传第七十三
- ▪ ▪ 李敏叶淇 贾俊刘璋 黄绂 张悦张蓥 钟 曾鉴 梁璟王诏 徐恪李介子昆 黄珂 王鸿儒 丛兰 吴世忠
- ▪ 列传第七十四
- ▪ ▪ 韩文顾佐 陈仁 张敷华 杨守随弟守隅 许进子诰 赞论雍泰张津 陈寿 樊莹 熊绣 潘蕃 胡富 张泰 吴文度 张鼐冒政 王璟 李钦
- ▪ 列传第七十五
- ▪ ▪ 何鉴 马中锡 陆完 洪钟陈镐 蒋昇 陈金 俞谏 周南孙禄马昊
- ▪ 列传第七十六
- ▪ 列传第七十七
- ▪ ▪ 李文祥 孙磐徐珪 胡爟周时从 王雄 罗侨 叶钊刘天麒戴冠 黄巩 陆震 夏良胜万潮等 何遵刘校等
- ▪ 列传第七十八
- ▪ ▪ 杨廷和 梁储 蒋冕 毛纪 石珤 兄玠
- ▪ 列传第七十九
- ▪ 列传第八十
- ▪ 列传第八十一
- ▪ 列传第八十二
- ▪ 列传第八十三 王守仁(冀元亨)
- ▪ 列传第八十四 张璁(胡鐸) 桂萼 方献夫 夏言
- ▪ 列传第八十五
- ▪ 列传第八十六
- ▪ 列传第八十七
- ▪ 列传第八十八
- ▪ 列传第八十九
- ▪ 列传第九十
- ▪ 列传第九十一
- ▪ 列传第九十二
- ▪ 列传第九十三
- ▪ 列传第九十四
- ▪ 列传第九十五
- ▪ 列传第九十六
- ▪ 列传第九十七
- ▪ 列传第九十八
- ▪ 列传第九十九
- ▪ 列传第一百
- ▪ 列传第一百一
- ▪ 列传第一百二
- ▪ 列传第一百三
- ▪ 列传第一百四
- ▪ 列传第一百五
- ▪ 列传第一百六
- ▪ 列传第一百七
- ▪ 列传第一百八
- ▪ 列传第一百九
- ▪ 列传第一百十
- ▪ 列传第一百十一
- ▪ 列传第一百十二
- ▪ 列传第一百十三
- ▪ 列传第一百十四 海瑞(何以尚) 丘橓 吕坤 郭正域
- ▪ 列传第一百十五
- ▪ 列传第一百十六
- ▪ 列传第一百十七
- ▪ 列传第一百十八
- ▪ 列传第一百十九
- ▪ 列传第一百二十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一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二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三
- ▪ 列传第一百二十四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五
- ▪ 列传一百二十六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七
- ▪ 列传第一百二十八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九
- ▪ 列传第一百三十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一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二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三
- ▪ 列传第一百三十四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五
- ▪ 列传第一百三十六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七
- ▪ 列传第一百三十八 孙承宗(子鉁等)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九
- ▪ 列传第一百四十 杨嗣昌 吴甡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一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二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三
- ▪ 列传第一百四十四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五
- ▪ 列传第一百四十六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七
- ▪ 列传第一百四十八
- ▪ 列传一百四十九
- ▪ 列传第一百五十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一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二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三
- ▪ 列传第一百五十四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五
- ▪ 列传第一百五十六 曹文诏(弟文耀) 周遇吉 黄得功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七
- ▪ 列传第一百五十八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九
- ▪ 列传第一百六十
- ▪ 列传第一百六十一
- ▪ 列传第一百六十二
- ▪ 列传第一百六十三
- ▪ 列传第一百六十四
- ▪ 列传第一百六十五
- ▪ 列传第一百六十六
- ▪ 列传第一百六十七
- ▪ 列传第一百六十八 何腾蛟(章旷 傅作霖) 瞿式耜(汪皞等)
- ▪ 列传第一百六十九 循吏
- ▪ 列传第一百七十 儒林一
- ▪ 列传第一百七十一 儒林二
- ▪ 列传第一百七十二 儒林三
- ▪ ▪ 孔希学孔彦绳 颜希惠 曾质粹 孔闻礼 孟希文 仲于陛 周冕 程接道 程克仁 张文运 邵继祖 硃梴 硃墅
- ▪ 列传第一百七十三 文苑一
- ▪ 列传第一百七十四 文苑二
- ▪ 列传第一百七十五 文苑三
- ▪ 列传第一百七十六 文苑四
- ▪ 列传第一百七十七 忠义一
- ▪ 列传第一百七十八 忠义二
- ▪ 列传第一百七十九 忠义三
- ▪ 列传第一百八十 忠义四
- ▪ 列传第一百八十一 忠义五
- ▪ 列传第一百八十二 忠义六
- ▪ 列传第一百八十三 忠义七
- ▪ 列传第一百八十四 孝义
- ▪ ▪ 孝义一
- ▪ 列传第一百八十五 孝义二
- ▪ 列传第一百八十六 隐逸
- ▪ ▪ 张介福 倪瓚 徐舫 杨恒 陈洄 杨引 吴海 刘闵 杨黼 孙一元沈周 陈继儒
- ▪ 列传第一百八十七 方伎
- ▪ 列传第一百八十八 外戚
- ▪ 列传第一百八十九 列女一
- ▪ 列传第一百九十 列女二
- ▪ 列传第一百九十一 列女三
- ▪ 列传第一百九十二 宦官一
- ▪ ▪ 郑和侯显 金英兴安 范弘等 王振 曹吉祥刘永诚 怀恩覃吉 汪直 梁芳钱能等 何鼎邓原等 李广 蒋琮 刘瑾 张永谷大用魏彬等
- ▪ 列传第一百九十三 宦官二
- ▪ ▪ 李芳 冯保 张鲸 陈增陈奉 高淮 梁永杨荣 陈矩 王安魏忠贤 王体乾李永贞等 崔文升 张彝宪 高起潜 王承恩 方正化
- ▪ 列传第一百九十四 阉党
- ▪ ▪ 焦芳 刘宇 曹元 张彩韩福等 顾秉谦 魏广微等 崔呈秀吴淳夫等 刘志选梁梦环等 曹钦程石三畏等 王绍徽周应秋霍维华徐大化等 阎鸣泰 贾继春田尔耕 许显纯
- ▪ 列传第一百九十五 佞幸
- ▪ ▪ 纪纲 门达逮杲 李孜省 继晓 江彬许泰 钱宁 陆炳 邵元节 陶仲文 顾可学盛端明等
- ▪ 列传第一百九十六 奸臣
- ▪ ▪ 胡惟庸陈宁 陈瑛马麟等 严嵩赵文华等 周延儒 温体仁马士英阮大铖
- ▪ 列传第一百九十七 流贼
- ▪ ▪ 李自成 张献忠
- ▪ 列传第一百九十八 土司
- ▪ ▪ 湖广土司
- ▪ ▪ 施州施南宣抚司 散毛宣抚司 忠建宣抚司 容美宣抚司 永顺军民宣慰使司 保靖州军民宣慰使司
- ▪ 列传第一百九十九 四川土司
- ▪ ▪ 四川土司一
- ▪ 列传第二百 四川土司二
- ▪ ▪ 播州宣慰司 永宁宣抚司 酉阳宣抚司 石砫宣抚司
- ▪ 列传第二百一 云南土司
- ▪ ▪ 云南土司一
- ▪ 列传第二百二 云南土司二
- ▪ ▪ 姚安 鹤庆 武定 寻甸 丽江 元江 永昌 新化 威远 北胜 湾甸镇康 大侯 澜沧卫 麓川
- ▪ 列传第二百三 云南土司三
- ▪ 列传第二百四 贵州土司
- ▪ ▪ 贵阳 思南思州附 镇远 铜仁 黎平 安顺 都匀 平越 石阡新添金筑安抚司附
- ▪ 列传第二百五 广西土司
- ▪ ▪ 广西土司一 桂林 柳州 庆远 平乐 梧州 浔州 南宁
- ▪ 列传第二百六 广西土司二
- ▪ ▪ 太平 思明 思恩 镇安 田州 恩城 上隆 都康
- ▪ 列传第二百七 广西土司三
- ▪ ▪ 泗城 利州 龙州 归顺 向武 奉议 江州 思陵广东琼州府附
- ▪ 列传第二百八 外国一
- ▪ ▪ 朝鲜
- ▪ 列传第二百九 外国二
- ▪ ▪ 安南
- ▪ 列传第二百十 外国三
- ▪ ▪ 日本
- ▪ 列传第二百十一 外国四
- ▪ ▪ 琉球 吕宋 合猫里 美洛居 沙瑶呐哔啴 鸡笼 婆罗 麻叶甕 古麻刺朗 冯嘉施兰 文郎马神
- ▪ 列传第二百十二 外国五
- ▪ ▪ 占城宾童龙 真腊 暹罗 爪哇阇婆 苏吉丹 碟里 日罗夏治三佛齐
- ▪ 列传第二百十三 外国六
- ▪ ▪ 浡泥 满剌加 苏门答剌 须文达那 苏禄 西洋琐里 琐里 览邦淡巴 百花 彭亨 那孤儿 黎伐 南渤利 阿鲁 柔佛 丁机宜 巴喇西 佛郎机 和兰
- ▪ 列传第二百十四 外国七
- ▪ 列传第二百十五 外国八鞑靼
- ▪ 列传第二百十六 外国九瓦剌 朵颜(福余 泰宁)
- ▪ 列传第二百十七 西域一
- ▪ ▪ 哈密卫 柳城 火州 土鲁番
- ▪ 列传第二百十八 西域二 西番诸卫(西宁河州洮州岷州等番族诸卫)
- ▪ ▪ 安定卫 阿端卫 曲先卫 赤斤蒙古卫 沙州卫 罕东卫 罕东左卫 哈梅里
- ▪ 列传第二百十九 西域三
- ▪ 列传第二百二十 西域四
- ▪ 附录:张廷玉上明史表
赵南星 邹元标 孙慎行 (盛以弘) 高攀龙 冯从吾
赵南星,字梦白,高邑人。万历二年进士。除汝宁推官。治行廉平,稍迁户部主事。张居正寝疾,朝士群祷,南星与顾宪成、姜士昌戒弗往。居正殁,调吏部考功。引疾归。
起历文选员外郎。疏陈天下四大害,言:“杨巍乞休,左都御史吴时来谋代之,忌户部尚书宋纟熏声望,连疏排挤。副都御史詹仰庇力谋吏、兵二部侍郎。大臣如此,何以责小臣,是谓干进之害。礼部尚书沈鲤、侍郎张位、谕德吴中行、南京太仆卿沈思孝相继自免,独南京礼部侍郎赵用贤在,词臣黄洪宪辈每阴谗之,言官唐尧钦、孙愈贤、蔡系周复显为诋诬。众正不容,宵人得志,是谓倾危之害。州县长吏选授太轻,部寺之官计日而取郡守,不问才行。而抚按论人赃私有据,不曰未甚,则曰任浅,概止降调,其意以为惜才,不知此乃惜不才也。吏治日污,民生日瘁,是谓州县之害。乡官之权大于守令,横行无忌,莫敢谁何。如渭南知县张栋,治行无双,裁抑乡官,被谗不获行取,是谓乡官之害。四害不除,天下不可得治。”疏出,朝论韪之。而中所抨击悉时相所庇,于是给事中李春开起而驳之。其疏先下,南星几获谴。给事中王继光、史孟麟、万自约,部曹姜士昌、吴正志并助南星诋春开,且发时来、仰庇、洪宪谗谄状。春开气沮,然南星卒以病归。再起,历考功郎中。
二十一年大计京官,与尚书孙鑨秉公澄汰。首黜所亲都给事中王三余及钅龙甥文选员外郎吕廕昌,他附丽政府及大学士赵志皋弟皆不免,政府大不堪。给事中刘道隆因劾吏部议留拾遗庶僚非法。得旨,南星等专权植党,贬三官。俄因李世达等疏救,斥南星为民。后论救者悉被谴,鑨亦去位,一时善类几空。事具鑨传。
南星里居,名益高,与邹元标、顾宪成,海内拟之“三君”。中外论荐者百十疏,卒不起。
光宗立,起太常少卿。俄改右通政,进太常卿,至则擢工部右侍郎。居数月,拜左都御史,慨然以整齐天下为任。天启三年大计京官,以故给事中亓诗教、赵兴邦、官应震、吴亮嗣先朝结党乱政,议黜之,吏科都给事中魏应嘉力持不可。南星著《四凶论》,卒与考功郎程正己置四人不谨。他所澄汰,一如为考功时。浙江巡按张素养荐部内人材,及姚宗文、邵辅忠、刘廷元,南星劾其谬,素养坐夺俸。先是,巡方者有提荐之例,南星已奏止之;而陕西高弘图、山西徐扬先、宣大李思启、河东刘大受,复踵行如故,南星并劾奏之,巡方者始知畏法。
寻代张问达为吏部尚书。当是时,人务奔竞,苞苴恣行,言路横尤甚。每文选郎出,辄邀之半道,为人求官,不得则加以恶声,或逐之去。选郎即公正无如何,尚书亦太息而已。南星素疾其弊,锐意澄清,独行己志,政府及中贵亦不得有所干请,诸人惮其刚严不敢犯。有给事为赀郎求盐运司,即注赀郎王府,而出给事于外。知县石三畏素贪,夤缘将行取,南星亦置之王府。时进士无为王官者,南星不恤也。
魏忠贤雅重之,尝于帝前称其任事。一日,遣娣子傅应星介一中书贽见,南星麾之去。尝并坐弘政门,选通政司参议,正色语忠贤曰:“主上冲龄,我辈内外臣子宜各努力为善。”忠贤默然,怒形于色。大学士魏广微,南星友允贞子也,素以通家子畜之。广微入内阁,尝三至南星门,拒勿见。又尝叹曰:“见泉无子。”见泉,允贞别号也。广微恨刺骨,与忠贤比而龁南星。
东林势盛,众正盈朝。南星益搜举遗佚,布之庶位。高攀龙、杨涟、左光斗秉宪;李腾芳、陈于廷佐铨;魏大中、袁化中长科道;郑三俊、李邦华、孙居相、饶伸、王之寀辈悉置卿贰。而四司之属,邹维琏、夏嘉遇、张光前、程国祥、刘廷谏亦皆民誉。中外忻忻望治,而小人侧目,滋欲去南星。给事中傅櫆以维琏改吏部己不与闻,首假汪文言发难,劾南星紊旧制,植私人。维琏引去,南星奏留之,小人愈恨。会涟劾忠贤疏上,宫府益水火。南星遂杜门乞休,不许。
攀龙之劾崔呈秀也,南星议戍之。呈秀窘,夜走忠贤邸,叩头乞哀,言:“不去南星及攀龙、涟等,我两人未知死所。”忠贤大以为然,遂与定谋。会山西缺巡抚,河南布政使郭尚友求之。南星以太常卿谢应祥有清望,首列以请。既得旨,而御史陈九畴受广微指,言应祥尝知嘉善,大中出其门,大中以师故,谋于文选郎嘉遇而用之,徇私当斥。大中、嘉遇疏辩,语侵九畴,九畴再疏力诋,并下部议。南星、攀龙极言应祥以人望推举,大中、嘉遇无私,九畴妄言不可听。忠贤大怒,矫旨黜大中、嘉遇,并黜九畴,而责南星等朋谋结党。南星遽引罪求去,忠贤复矫旨切责,放归。明日,攀龙亦引去。给事中沈惟炳论救,亦出之外。俄以会推忤忠贤意,并斥于廷、涟、光斗、化中,引南星所摈徐兆魁、乔应甲、王绍徽等置要地。小人竞进,天下大柄尽归忠贤矣。
忠贤及其党恶南星甚,每矫敕谕,必目为元凶。于是御史张讷劾南星十大罪,并劾维琏、国祥、嘉遇及王允成。得旨,并削籍。令再奏南星私党,讷复列上邦华及孙鼎相等十四人,并贬黜。自是为南星摈弃者,无不拔擢,其素所推奖者,率遭奇祸。诸干进速化之徒,一击南星,辄遂所欲。而石三畏亦起为御史,疏攻南星及李三才、顾宪成、孙丕扬、王图等十五人。死者皆削夺,缙绅祸益烈。寻以汪文言狱词连及南星,下抚按提问。适郭尚友巡抚保定,而巡按马逢皋亦憾南星,乃相与庭辱之。笞其子清衡及外孙王钟庞,系之狱,坐南星赃万五千。南星家素贫,亲故捐助,始获竣。卒戍南星代州,清衡庄浪,钟庞永昌。嫡母冯氏、生母李氏,并哀恸而卒。子生七龄,惊怖死。南星抵戍所,处之怡然。
庄烈帝登极,有诏赦还。巡抚牟志夔,忠贤党也,故迟遣之,竟卒于戍所。崇祯初,赠太子太保,谥忠毅。櫆、呈秀、广微、九畴、兆魁、应甲、绍徽、讷、三畏、尚友、志夔,俱名丽逆案,为世大僇焉。
邹元标,字尔瞻,吉水人。九岁通《五经》。泰和胡直,嘉靖中进士,官至福建按察使,师欧阳德、罗洪先,得王守仁之传。元标弱冠从直游,即有志为学。举万历五年进士。观政刑部。
张居正夺情,元标抗疏切谏。且曰:“陛下以居正有利社稷耶?居正才虽可为,学术则偏;志虽欲为,自用太甚。其设施乖张者,如州县入学,限以十五六人,有司希指,更损其数。是进贤未广也。诸道决囚,亦有定额,所司惧罚,数必取盈。是断刑太滥也。大臣持禄苟容,小臣畏罪缄默,有今日陈言而明日获谴者。是言路未通也。黄河泛滥为灾,民有驾蒿为巢、啜水为餐者,而有司不以闻。是民隐未周也。其他用刻深之吏,沮豪杰之材,又不可枚数矣。伏读敕谕‘朕学尚未成,志尚未定,先生既去,前功尽隳’,陛下言及此,宗社无疆之福也。虽然,弼成圣学,辅翼圣志者,未可谓在廷无人也。且幸而居正丁艰,犹可挽留;脱不幸遂捐馆舍,陛下之学将终不成,志将终不定耶?臣观居正疏言‘世有非常之人,然后办非常之事’,若以奔丧为常事而不屑为者,不知人惟尽此五常之道,然后谓之人。今有人于此,亲生而不顾,亲死而不奔,犹自号于世曰我非常人也,世不以为丧心,则以为禽彘,可谓之非常人哉?”疏就,怀之入朝,适廷杖吴中行等。元标俟杖毕,取疏授中官,绐曰:“此乞假疏也。”及入,居正大怒,亦廷杖八十,谪戍都匀卫。卫在万山中,夷獠与居,元标处之怡然。益究心理学,学以大进。巡按御中承居正指,将害元标。行次镇远,一夕,御史暴死。
元标谪居六年,居正殁,召拜吏科给事中。首陈培圣德、亲臣工、肃宪纪、崇儒行、饬抚臣五事。寻劾罢礼部尚书徐学谟、南京户部尚书张士佩。
徐学谟者,嘉定县人。嘉靖中,为荆州知府。景恭王之籓德安,欲夺荆州城北沙市地。学谟力抗不予,为王所劾,下抚按逮问,改官。荆州人德之,称沙市为“徐市”。居正素与厚。万历中,累迁右副都御史,抚治郧阳。居正归葬父,学谟事之谨,召为刑部侍郎。越二年,擢礼部尚书。自弘治后,礼部长非翰林不授,惟席书以言“大礼”故,由他曹迁;万士和不由翰林,然先历其部侍郎。学谟径拜尚书,廷臣以居正故,莫敢言。居正卒,学谟急缔姻于大学士申时行以自固。及奉命择寿宫,通政参议梁子琦劾其始结居正,继附时行,诏为夺子琦俸。元标复劾之,遂令致仕归。
慈宁宫灾,元标复上时政六事,中言:“臣曩进无欲之训,陛下试自省,果无欲耶?寡欲耶?语云:‘欲人勿闻,莫若勿为。’陛下诚宜翻然自省,加意培养。”当是时,帝方壮龄,留意声色游宴,谓元标刺己,怒甚,降旨谯责。首辅时行以元标己门生,而劾罢其姻学谟,亦心憾,遂谪南京刑部照磨。就迁兵部主事。召改吏部,进员外郎,以病免。起补验封。陈吏治十事,民瘼八事,疏几万言。文选缺员外郎,尚书宋纟熏请用元标,久不获命,纟熏连疏趣之。给事中杨文焕、御史何选亦以为言。帝怒,诘责纟熏,谪文焕、选于外,而调元标南京。刑部尚书石星论救,亦被谯让。元标居南京三年,移疾归。久之,起本部郎中,不赴。旋遭母忧,里居讲学,从游者日众,名高天下。中外疏荐遗佚,凡数十百上,莫不以元标为首。卒不用。家食垂三十年。
光宗立,召拜大理卿。未至,进刑部右侍郎。天启元年四月还朝,首进和衷之说,言:“今日国事,皆二十年诸臣酝酿所成。往者不以进贤让能为事,日锢贤逐能,而言事者又不降心平气,专务分门立户。臣谓今日急务,惟朝臣和衷而已。朝臣和,天地之和自应。向之论人论事者,各怀偏见,偏生迷,迷生执,执而为我,不复知有人,祸且移于国。今与诸臣约,论一人当惟公惟平,毋轻摇笔端,论一事当惩前虑后,毋轻试耳食,以天下万世之心,衡天下万世之人与事,则议论公,而国家自享安静和平之福。”因荐涂宗浚、李邦华等十八人。帝优诏褒纳。居二日,复陈拔茅阐幽、理财振武数事,及保泰四规。且请召用叶茂才、赵南星、高攀龙、刘宗周、丁元荐,而恤录罗大纮、雒于仁等十五人。帝亦褒纳。
初,元标立朝,以方严见惮,晚节务为和易。或议其逊初仕时,元标笑曰:“大臣与言官异。风裁踔绝,言官事也。大臣非大利害,即当护持国体,可如少年悻动耶?”时朋党方盛,元标心恶之,思矫其弊,故其所荐引不专一途。尝欲举用李三才,因言路不与,元标即中止。王德完讥其首鼠,元标亦不较。南京御史王允成等以两人不和,请帝谕解。元标言:“臣与德完初无纤芥,此必有人交构其间。臣尝语朝士曰:‘方今上在冲岁,敌在门庭,只有同心共济。倘复党同伐异,在国则不忠,在家则不孝。世自有无偏无党之路,奈何从室内起戈矛耶?’”帝嗣位已久,而先朝废死诸臣犹未赠恤,元标再陈阐幽之典,言益恳切。
其年十二月改吏部左侍郎。未到官,拜左都御史。明年,典外察,去留惟公。御史潘汝桢、过庭训雅有物议,及庭训秩满,汝桢注考溢美。元标疏论之,两人并引疾去。已,言丁已京察不公,专禁锢异己,请收录章家祯、丁元荐、史记事、沈正宗等二十二人。由是诸臣多获昭雪。又言:“明诏收召遗佚,而诸老臣所处犹是三十年前应得之官,宜添注三品崇秩,昭陛下褒尊耆旧至意。”帝纳其言。于是两京太常、太仆、光禄三卿各增二员。
孙慎行之论“红丸”也,元标亦上疏曰:“乾坤所以不毁者,惟此纲常;纲常所以植立者,恃此信史。臣去年舟过南中,南中士大夫争言先帝猝然而崩,大事未明,难以传信。臣初不谓然。及既入都,为人言先帝盛德,宜速登信史。诸臣曰:‘言及先帝弥留大事,令人阁笔,谁敢领此?’臣始有疑于前日之言。元辅方从哲不伸讨贼之义,反行赏奸之典,即谓无其心,何以自解于世?且从哲秉政七年,未闻建树何事,但闻马上一日三趣战,丧我十万师徒。讯问谁秉国成,而使先帝震惊,奸人闯宫,豺狼当路,憸邪乱政?从哲何词以对?从来惩戒乱贼,全在信史。失今不成,安所底止。”时刑部尚书黄克缵希内廷意,群小和之,而从哲世居京师,党附者众,崔文升党复弥缝于内,格慎行与众议,皆不得伸。未几,慎行及王纪偕逐,元标疏救,不听。
元标自还朝以来,不为危言激论,与物无猜。然小人以其东林也,犹忌之。给事中硃童蒙、郭允厚、郭兴治虑明年京察不利己,潜谋驱逐。会元标与冯从吾建首善书院,集同志讲学,童蒙首请禁之。元标疏辨求去,帝已慰留,允厚复疏劾,语尤妄诞。而魏忠贤方窃柄,传旨谓宋室之亡由于讲学,将加严谴。叶向高力辨,且乞同去,乃得温旨。兴治及允厚复交章力攻,兴治至比之山东妖贼。元标连疏请益力,诏加太子少保,乘传归。陛辞,上《老臣去国情深疏》,历陈军国大计,而以寡欲进规,人为传诵。四年,卒于家。明年,御史张讷请毁天下讲坛,力诋元标,忠贤遂矫旨削夺。崇祯初,赠太子太保、吏部尚书,谥忠介。
童蒙等既劾元标,遂得罪清议,寻以年例外迁。及忠贤得志,三人并召还。岁余,允厚至户部尚书、太子太保。童蒙至右副都御史,巡抚延绥,母死不持服,为忠贤建生祠。兴治亦加至太仆卿。忠贤败,三人并丽逆案云。
孙慎行,字闻斯,武进人。幼习闻外祖唐顺之绪论,即嗜学。万历二十三年举进士第三人,授编修,累官左庶子。数请假里居,键户息交,覃精理学。当事请见,率不纳。有以政事询者,不答。
四十一年五月,由少詹事擢礼部右侍郎,署部事。当是时,郊庙大享诸礼,帝二十余年不躬亲,东宫辍讲至八年,皇长孙九龄未就外傅,瑞王二十三未婚,楚宗人久锢未释,代王废长立幼,久不更正,臣僚章奏一切留中,福府庄田取盈四万顷,慎行并切谏。已,念东宫开讲,皇孙出阁,系宗社安危,疏至七八上。代王废长子鼎渭,立爱子鼎莎,李廷机为侍郎时主之,其后,群臣争者百余疏,帝皆不省。慎行屡疏争,乃获更置。楚宗人击杀巡抚赵可怀,为首六人论死,复锢英憔等二十三人于高墙,禁蕴钫等二十三人于远地。慎行力白其非叛,诸人由此获释。皇太子储位虽定,福王尚留京师,须庄田四万顷乃行,宵小多窥伺。廷臣请之国者愈众,帝愈迟之。慎行疏十余上,不见省。最后,贵妃复请帝留王庆太后七旬寿节,群议益籍籍。慎行乃合文武诸臣伏阙力请,大学士叶向高亦争之强。帝不得已,许明年季春之国,群情始安。韩敬科场之议,慎行拟黜敬。而家居时素讲学东林,敬党尤忌之。会吏部缺侍郎,廷议改右侍郎李鋕于左,而以慎行为右,命俱未下。御史过廷训因言鋕未履任,何复推慎行,给事中亓诗教和之。慎行遂四疏乞归,出城候命,帝乃许之。已而京察,御史韩浚等以趣福王之国,谓慎行邀功,列之拾遗疏中。帝察其无罪,获免。
熹宗立,召拜礼部尚书。初,光宗大渐,鸿胪寺丞李可灼以红铅丸药进。俄帝崩,廷臣交章劾之。大学士方从哲拟旨令引疾归,赉以金币。天启元年四月,慎行还朝,上疏曰:
先帝骤崩,虽云夙疾,实缘医人用药不审。阅邸报,知李可灼红丸乃首辅方从哲所进。夫可灼官非太医,红丸不知何药,乃敢突然以进。昔许悼公饮世子药而卒,世子即自杀,《春秋》犹书之为弑。然则从哲宜何居?速引剑自裁以谢先帝,义之上也;合门席稿以待司寇,义之次也;乃悍然不顾,至举朝共攻可灼,仅令回籍调理,岂不以己实荐之,恐与同罪与?臣以为从哲纵无弑之心,却有弑之事;欲辞弑之名,难免弑之实。实录中即欲为君父讳,不敢不直书方从哲连进药二丸,须臾帝崩,恐百口无能为天下后世解也。
然从哲之罪实不止此。先是则有皇贵妃欲为皇后事,古未有天子既崩而立后者。倘非礼官执奏,言路力持,几何不遗祸宗社哉!继此则有谥皇祖为恭皇帝事。历考晋、隋、周、宋,其末世亡国之君率谥曰“恭”,而以加之我皇祖,岂真不学无术?实乃咒诅君国,等于亡王,其设心谓何?后此则有选侍垂帘听政事。刘逊、李进忠幺么小竖,何遂胆大扬言。说者谓二竖早以金宝输从哲家,若非九卿、台谏力请移宫,选侍一日得志,陛下几无驻足所。闻尔时从哲濡迟不进,科臣趣之,则云迟数日无害。任妇寺之纵横,忍君父之杌陧,为大臣者宜尔乎?臣在礼言礼,其罪恶逆天,万无可生之路。若其他督战误国,罔上行私,纵情蔑法,干犯天下之名义,酿成国家之祸患者,臣不能悉数也。陛下宜急讨此贼,雪不共之仇!毋询近习,近习皆从哲所攀援也;毋拘忌讳,忌讳即从哲所布置也。并急诛李可灼,以泄神人之愤。
时朝野方恶从哲,慎行论虽过刻,然争韪其言。顾近习多为从哲地,帝乃报曰:“旧辅素忠慎,可灼进药本先帝意。卿言虽忠爱,事属传闻。并进封移宫事,当日九卿、台谏官亲见者,当据实会奏,用释群疑。”于是从哲疏辨。刑部尚书黄克缵右从哲,亦曲为辨。慎行复疏折之,曰:“由前则过信可灼,有轻进药之罪,由后则曲庇可灼,有不讨贼之罪,两者均无辞乎弑也。从哲谓移宫有揭,但诸臣之请在初二,从哲之请在初五。尔时章疏入乾清不入慈庆者已三日,国政几于中断,非他辅臣访知,与群臣力请,其害可胜言哉!伏读圣谕‘辅臣义在体国,为朕分忧。今似此景象,何不代朕传谕一言,屏息纷扰,君臣大义安在?’又云‘朕凌虐不堪,昼夜涕泣六七日。’夫从哲为顾命元臣,使少肯义形于色,何至令至尊忧危如此!惟阿妇寺之意多,戴圣明之意少,故敢于凌皇祖,悖皇考,而欺陛下也。”末复力言克缵之谬。章并下廷议。既而议上,惟可灼下吏戍边,从哲置不问。
山东巡抚奏,五月中,日中月星并见。慎行以为大异,疏请修省,语极危切。秦王谊漶由旁枝进封,其四子法不当封郡王,厚贿近幸,遂得温旨。慎行坚不奉诏,三疏力争,不得。七月谢病去。
其冬,廷推阁臣,以慎行为首,吏部侍郎盛以弘次之。魏忠贤抑不用,用顾秉谦、硃国祯、硃延禧、魏广微,朝论大骇。叶向高连疏请用两人,竟不得命。已,忠贤大炽,议修《三朝要典》,“红丸”之案以慎行为罪魁。其党张讷遂上疏力诋,有诏削夺。未几,刘志选复两疏追劾,诏抚按提问,遣戍宁夏。未行,庄烈帝嗣位,以赦免。
崇祯元年,命以故官协理詹事府,力辞不就。慎行操行峻洁,为一时搢绅冠。朝士数推毂入阁,吏部尚书王永光力排之,迄不获用。八年廷推阁臣,屡不称旨,最后以慎行及刘宗周、林釬名上,帝即召之。慎行已得疾,甫入都,卒。赠太子太保,谥文介。
盛以弘,字子宽,潼关卫人。父讷,字敏叔。讷父德,世职指挥也,讨洛南盗战死。讷号泣请于当事,水浆不入口者数日,为发兵讨斩之。久之,举隆庆五年进士。由庶吉士累官吏部右侍郎。与尚书陈有年、左侍郎赵参鲁共厘铨政。母忧归,以笃孝闻。卒,赠礼部尚书。天启初,谥文定。
以弘,万历二十六年进士。由庶吉士累官礼部尚书。天启三年谢病归。魏忠贤乱政,落其职。崇祯初,起故官,协理詹事府,卒官。明世,卫所世职用儒业显者,讷父子而已。
高攀龙,字存之,无锡人。少读书,辄有志程硃之学。举万历十七年进士,授行人。四川佥事张世则进所著《大学初义》,诋程、硃章句,请颁天下。攀龙抗疏力驳其谬,其书遂不行。
侍郎赵用贤、都御史李世达被讦去位,朝论多咎大学士王锡爵。攀龙上疏曰:
近见朝宁之上,善类摈斥一空。大臣则孙鑨、李世达、赵用贤去矣,小臣则赵南星、陈泰来、顾允成、薛敷教、张纳陛、于孔兼、贾岩斥矣。迩者李祯、曾乾亨复不安其位而乞去矣,选郎孟化鲤又以推用言官张栋,空署而逐矣。
夫天地生才甚难,国家需才甚亟,废斥如此,后将焉继。致使正人扼腕,曲士弹冠,世道人心何可胜慨!且今陛下朝讲久辍,廷臣不获望见颜色。天言传布,虽曰圣裁,隐伏之中,莫测所以。故中外群言,不曰:“辅臣欲除不附己”,则曰“近侍不利用正人”。陛下深居九重,亦曾有以诸臣贤否陈于左右;而陛下于诸臣,亦尝一思其得罪之故乎?果以为皆由圣怒,则诸臣自孟化鲤而外,未闻忤旨,何以皆罢斥?即使批鳞逆耳,如董基等,陛下已尝收录,何独于诸臣不然?臣恐陛下有祛邪之果断,而左右反借以行媢嫉之私;陛下有容言之盛心,而臣工反遗以拒谏诤之诮。传之四海,垂诸史册,为圣德累不小。
辅臣王锡爵等,迹其自待,若愈于张居正、申时行,察其用心,何以异于五十步笑百步?即如诸臣罢斥,果以为当然,则是非邪正,恒人能辨,何忍坐视至尊之过举,得毋内泄其私愤,而利于斥逐之尽乎?末力诋郑材、杨应宿谗谄宜黜。应宿亦疏讦攀龙,语极妄诞。疏并下部院,议请薄罚两臣,稍示惩创。帝不许,镌应宿二秩,谪攀龙揭阳添注典史。御史吴弘济等论救,并获谴。攀龙之官七月,以事归。寻遭亲丧,遂不出,家居垂三十年。言者屡荐,帝悉不省。
熹宗立,起光禄丞。天启元年进少卿。明年四月,疏劾戚畹郑养性,言:“张差梃击实养性父国泰主谋。今人言籍籍,咸疑养性交关奸宄,别怀异谋,积疑不解,当思善全之术。至刘保谋逆,中官卢受主之,刘于简狱词具在。受本郑氏私人,而李如桢一家交关郑氏,计陷名将,失地丧师。于简原供,明言李永芳约如桢内应。若崔文升素为郑氏腹心,知先帝症虚,故用泄药,罪在不赦。陛下仅行斥逐,而文升犹潜住都城。宜勒养性还故里,急正如桢、文升典刑,用章国法。”疏入,责攀龙多言,然卒遣养性还籍。
孙慎行以“红丸”事攻旧辅方从哲,下廷议。攀龙引《春秋》首恶之诛,归狱从哲。给事中王志道为从哲解,攀龙遗书切责之。寻改太常少卿,疏陈务学之要,因言:“从哲之罪非止红丸,其最大者在交结郑国泰。国泰父子所以谋危先帝者不一,始以张差之梃,继以美姝之进,终以文升之药,而从哲实左右之。力扶其为郑氏者,力锄其不为郑氏者;一时人心若狂,但知郑氏,不知东宫。此贼臣也,讨贼则为陛下之孝。而说者乃曰‘为先帝隐讳则为孝’,此大乱之道也。陛下念圣母则宣选侍之罪,念皇考则隆选侍之恩,仁之至义之尽也,而说者乃曰‘为圣母隐讳则为孝’。明如圣谕,目为假托;忠如杨涟,谤为居功。人臣避居功,甘居罪,君父有急,袖手旁观,此大乱之道也。惑于其说,孝也不知其为孝,不孝也以为大孝;忠也不知其为忠,不忠也以为大忠。忠孝皆可变乱,何事不可妄为?故从哲、养性不容不讨,奈何犹令居辇毂下!”时从哲辈奥援甚固,摘疏中“不孝”语激帝怒,将加严谴。叶向高力救,乃夺禄一年。旋改大理少卿。邹元标建书院,攀龙与焉。元标被攻,攀龙请与同罢,诏留之。进太仆卿,擢刑部右侍郎。
四年八月,拜左都御史。杨涟等群击魏忠贤,势已不两立。及向高去国,魏广微日导忠贤为恶,而攀龙为赵南星门生,并居要地。御史崔呈秀按淮、扬还,攀龙发其秽状,南星议戍之。呈秀窘,急走忠贤所,乞为义儿,遂摭谢应祥事,谓攀龙党南星。严旨诘责,攀龙遽引罪去。顷之,南京御史游凤翔出为知府,讦攀龙挟私排挤。诏复凤翔故官,削攀龙籍。呈秀憾不已,必欲杀之,窜名李实劾周起元疏中,遣缇骑往逮。攀龙晨谒宋儒杨龟山祠,以文告之。归与二门生一弟饮后园池上,闻周顺昌已就逮,笑曰:“吾视死如归,今果然矣。”入与夫人语,如平时。出,书二纸告二孙曰:“明日以付官校。”因遣之出,扃户。移时诸子排户入,一灯荧然,则已衣冠自沈于池矣。发所封纸,乃遗表也,云:“臣虽削夺,旧为大臣,大臣受辱则辱国。谨北向叩头,从屈平之遗则。”复别门人华允诚书云:“一生学问,至此亦少得力。”时年六十五。远近闻其死,莫不伤之。
呈秀憾犹未释,矫诏下其子世儒吏。刑部坐世儒不能防闲其父,谪为徒。崇祯初,赠太子少保,兵部尚书,谥忠宪,授世儒官。
初,海内学者率宗王守仁,攀龙心非之。与顾宪成同讲学东林书院,以静为主。操履笃实,粹然一出于正,为一时儒者之宗。海内士大夫,识与不识,称高、顾无异词。攀龙削官之秋,诏毁东林书院。庄烈帝嗣位,学者更修复之。
冯从吾,字仲好,长安人。万历十七年进士。改庶吉士,授御史。巡视中城,阉人修刺谒,拒却之。礼科都给事中胡汝宁倾邪狡猾,累劾不去。从吾发其奸,遂调外。时当大计,从吾严逻侦,苞苴绝迹。
二十年正月,抗章言:“陛下郊庙不亲,朝讲不御,章奏留中不发。试观戊子以前,四裔效顺,海不扬波;己丑以后,南倭告警,北寇渝盟,天变人妖,叠出累告。励精之效如彼,怠斁之患如此。近颂敕谕,谓圣体违和,欲借此自掩,不知鼓钟于宫,声闻于外。陛下每夕必饮,每饮必醉,每醉必怒。左右一言稍违,辄毙杖下,外庭无不知者。天下后世,其可欺乎!愿陛下勿以天变为不足畏,勿以人言为不足恤,勿以目前晏安为可恃,勿以将来危乱为可忽,宗社幸甚。”帝大怒,欲廷杖之。会仁圣太后寿辰,阁臣力解得免。寻告归,起巡长芦盐政。洁己惠商,奸宄敛迹。既还朝,适帝以军政大黜两京言官。从吾亦削籍,犹以前疏故也。
从吾生而纯悫,长志濂、洛之学,受业许孚远。罢官归,杜门谢客,取先正格言,体验身心,造诣益邃。家居二十五年。光宗践阼,起尚宝卿,进太仆少卿,并以兄丧未赴。俄改大理。
天启二年擢左佥都御史。甫两月,进左副都御史。廷议“三安”,从吾言:“李可灼以至尊尝试,而许其引疾,当国何心!至梃击之狱,与发奸诸臣为难者,即奸人也。”由是群小恶之。
已,与邹元标共建首善书院,集同志讲学其中,给事中硃童蒙遂疏诋之。从吾言:“宋之不竞,以禁讲学故,非以讲学故也。我二祖表章《六经》,天子经筵,皇太子出阁,皆讲学也。臣子以此望君,而己则不为,可乎?先臣守仁,当兵事倥偬,不废讲学,卒成大功。此臣等所以不恤毁誉,而为此也。”因再称疾求罢,帝温诏慰留。而给事中郭允厚、郭兴治复相继诋元标甚力。从吾又上言:“臣壮岁登朝,即与杨起元、孟化鲤、陶望龄辈立讲学会,自臣告归乃废。京师讲学,昔已有之,何至今日遂为诟厉?”因再疏引归。
四年春,起南京右都御史,累辞未上,召拜工部尚书。会赵南星、高攀龙相继去国,连疏力辞,予致仕。明年秋,魏忠贤党张讷疏诋从吾,削籍。乡人王绍徽素衔从吾,及为吏部,使乔应甲抚陕,捃摭百方,无所得。乃毁书院,曳先圣像,掷之城隅。从吾不胜愤悒,得疾卒。崇祯初,复官,赠太子太保,谥恭定。
赞曰:赵南星诸人,持名检,励风节,严气正性,侃侃立朝,天下望之如泰山乔岳。《诗》有之,“邦之司直”,其斯人谓欤?权枉盈廷,谴谪相继,“人之云亡,邦国殄瘁”,悲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