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明史
- ▪ 本纪第一 太祖一
- ▪ 本纪第二 太祖二
- ▪ 本纪第三 太祖三
- ▪ 本纪第四 恭闵帝
- ▪ 本纪第五 成祖一
- ▪ 本纪第六 成祖二
- ▪ 本纪第七 成祖三
- ▪ 本纪第八 仁宗
- ▪ 本纪第九 宣宗
- ▪ 本纪第十 英宗前纪
- ▪ 本纪第十一 景帝
- ▪ 本纪第十二 英宗后纪
- ▪ 本纪第十三 宪宗一
- ▪ 本纪第十四 宪宗二
- ▪ 本纪第十五 孝宗
- ▪ 本纪第十六 武宗
- ▪ 本纪第十七 世宗一
- ▪ 本纪第十八 世宗二
- ▪ 本纪第十九 穆宗
- ▪ 本纪第二十 神宗一
- ▪ 本纪第二十一 神宗二
- ▪ ▪ 光宗
- ▪ 本纪第二十二 熹宗
- ▪ 本纪第二十三 庄烈帝一
- ▪ 本纪第二十四 庄烈帝二
- ▪ 志第一 天文一
- ▪ 志第二 天文二
- ▪ ▪ 填星
- ▪ ▪ 岁星
- ▪ ▪ 荧惑
- ▪ ▪ 太白
- ▪ ▪ 辰星
- ▪ 志第三 天文三
- ▪ 志第四 五行一(水)
- ▪ 志第五 五行二(火 木)
- ▪ 志第六 五行三(金 土)
- ▪ 志第七 历一
- ▪ 志第八 历二
- ▪ 志第九 历三
- ▪ 志第十 历四
- ▪ 志第十一 历五
- ▪ 志第十二 历六
- ▪ ▪ 木星
- ▪ ▪ 火星
- ▪ ▪ 土星
- ▪ ▪ 金星
- ▪ ▪ 水星
- ▪ ▪ 步四馀
- ▪ 志第十三 历七
- ▪ 志第十四 历八
- ▪ 志第十五 历九
- ▪ 志第十六 地理一
- ▪ 志第十七 地理二
- ▪ ▪ 山东山西
- ▪ 志第十八 地理三
- ▪ ▪ 河南陕西
- ▪ ▪ 宁夏左屯卫
- ▪ 志第十九 地理四
- ▪ ▪ 四川江西
- ▪ ▪ 守御礼州后千户所
- ▪ 志第二十 地理五
- ▪ ▪ 湖广浙江
- ▪ ▪ 上爱茶峒长官司
- ▪ 志第二十一 地理六
- ▪ ▪ 福建 广东 广西
- ▪ 志第二十二 地理七
- ▪ ▪ 云南 贵州
- ▪ ▪ 促瓦长官司
- ▪ 志第二十三 礼一(吉礼一)
- ▪ ▪ 分献陪祀
- ▪ ▪ 坛壝之制
- ▪ ▪ 神位祭器玉帛牲牢祝册之数
- ▪ ▪ 遣官祭祀
- ▪ ▪ 分献陪祀
- ▪ ▪ 玉帛牲牢
- ▪ ▪ 祝册
- ▪ ▪ 笾豆之实
- ▪ ▪ 祭祀杂议诸仪
- ▪ ▪ 祭祀日期
- ▪ ▪ 习仪
- ▪ ▪ 斋戒
- ▪ 志第二十四 礼二(吉礼二)
- ▪ ▪ 郊祀之制
- ▪ ▪ 大雩
- ▪ ▪ 郊祀配位
- ▪ ▪ 郊祀仪注
- ▪ ▪ 祈谷
- ▪ ▪ 大飨礼
- ▪ ▪ 令节拜天
- ▪ 志第二十五 礼三(吉礼三)
- ▪ ▪ 社稷
- ▪ ▪ 朝日夕月
- ▪ ▪ 先农
- ▪ ▪ 先蚕
- ▪ ▪ 高禖
- ▪ ▪ 祭告
- ▪ ▪ 祈报
- ▪ ▪ 神祇坛
- ▪ ▪ 星辰坛
- ▪ ▪ 灵星诸神
- ▪ ▪ 太岁月将风云雷雨之祀
- ▪ ▪ 岳镇海渎山川之祀
- ▪ ▪ 城隍
- ▪ 志第二十六 礼四(吉礼四)
- ▪ ▪ 京师九庙
- ▪ ▪ 圣师
- ▪ ▪ 旗纛
- ▪ ▪ 五祀
- ▪ ▪ 马神
- ▪ ▪ 南京神庙
- ▪ ▪ 功臣庙
- ▪ ▪ 三皇
- ▪ ▪ 历代帝王陵庙
- ▪ ▪ 至圣先师子孔庙祀
- ▪ ▪ 诸神祠
- ▪ ▪ 厉坛
- ▪ 志第二十七 礼五(吉礼五)
- ▪ ▪ 荐新
- ▪ ▪ 宗庙之制
- ▪ ▪ 禘佩
- ▪ ▪ 时享
- ▪ ▪ 加上谥号
- ▪ ▪ 庙讳
- ▪ 志第二十八 礼六(吉礼六)
- ▪ ▪ 功臣配飨
- ▪ ▪ 王国宗庙
- ▪ ▪ 奉先殿
- ▪ ▪ 奉慈殿
- ▪ ▪ 献皇帝庙
- ▪ ▪ 亲王从飨
- ▪ ▪ 群臣家庙
- ▪ 志第二十九 礼七(嘉礼一)
- ▪ ▪ 诸司朝觐仪
- ▪ ▪ 登极仪
- ▪ ▪ 大朝仪
- ▪ ▪ 常朝仪
- ▪ ▪ 皇太子亲王朝仪
- ▪ ▪ 诸王来朝仪
- ▪ ▪ 中宫受朝仪
- ▪ ▪ 朝贺东宫仪
- ▪ ▪ 大宴仪
- ▪ ▪ 上尊号徽号仪
- ▪ 志第三十 礼八(嘉礼二)
- ▪ ▪ 册皇后仪
- ▪ ▪ 册皇太子及皇太子妃仪
- ▪ ▪ 册亲王及王妃仪
- ▪ ▪ 皇帝加元服仪
- ▪ ▪ 皇太子皇子冠礼
- ▪ ▪ 品官冠礼
- ▪ ▪ 庶人冠礼
- ▪ 志第三十一 礼九(嘉礼三)
- ▪ ▪ 东宫出阁讲学仪
- ▪ ▪ 诸王读书仪
- ▪ ▪ 经筵
- ▪ ▪ 日讲
- ▪ ▪ 皇帝视学仪
- ▪ ▪ 天子纳后仪
- ▪ ▪ 皇太子纳妃仪
- ▪ ▪ 亲王婚礼
- ▪ ▪ 公主婚礼
- ▪ ▪ 品官婚礼
- ▪ ▪ 庶人婚礼
- ▪ 志第三十二 礼十(嘉礼四 宾礼)
- ▪ ▪ 遣使之蕃国仪
- ▪ ▪ 蕃国遣使进表仪
- ▪ ▪ 巡狩之制
- ▪ ▪ 东宫监国
- ▪ ▪ 皇太孙监国
- ▪ ▪ 颁诏仪
- ▪ ▪ 迎接诏赦仪
- ▪ ▪ 进书仪
- ▪ ▪ 进表笺仪
- ▪ ▪ 乡饮酒礼
- ▪ ▪ 蕃王朝贡礼
- ▪ ▪ 品官相见礼
- ▪ ▪ 庶人相见礼
- ▪ 志第三十三 礼十一(军礼)
- ▪ ▪ 亲征
- ▪ ▪ 遣将
- ▪ ▪ 禡祭
- ▪ ▪ 受降
- ▪ ▪ 奏凯献俘
- ▪ ▪ 论功行赏
- ▪ ▪ 大阅
- ▪ ▪ 大射
- ▪ ▪ 救日伐鼓
- ▪ 志第三十四 礼十二(凶礼一)
- ▪ ▪ 山陵
- ▪ ▪ 山陵
- ▪ 志第三十五 礼十三(凶礼二)
- ▪ ▪ 兴宗帝后陵寝
- ▪ ▪ 睿宗帝后陵寝
- ▪ ▪ 皇妃等丧葬
- ▪ ▪ 皇太子及妃丧葬
- ▪ ▪ 皇后陵寝
- ▪ ▪ 诸王及妃公主丧葬诸仪
- ▪ 志第三十六 礼十四(凶礼三)
- ▪ ▪ 中宫为父祖丧仪
- ▪ ▪ 遣使临吊仪
- ▪ ▪ 遣使册赠王公大臣仪
- ▪ ▪ 忌辰
- ▪ ▪ 乘舆受蕃国王讣奏仪
- ▪ ▪ 乘舆为王公大臣举哀仪
- ▪ ▪ 乘舆临王公大臣丧仪
- ▪ ▪ 谒祭陵庙
- ▪ ▪ 赐祭葬
- ▪ ▪ 丧葬之制
- ▪ ▪ 碑碣
- ▪ ▪ 赐谥
- ▪ ▪ 品官丧礼
- ▪ ▪ 士庶人丧礼
- ▪ ▪ 服纪
- ▪ 志第三十七 乐一
- ▪ 志第三十八 乐二
- ▪ ▪ 乐章一
- ▪ ▪ 九庙时祫乐章
- ▪ 志第三十九 乐三
- ▪ ▪ 乐章二
- ▪ ▪ 嘉靖间续定庆成宴乐章
- ▪ 志第四十 仪卫
- ▪ 志第四十一 舆服一
- ▪ 志第四十二 舆服二
- ▪ 志第四十三 舆服三
- ▪ 志第四十四 舆服四
- ▪ 志第四十五 选举一
- ▪ 志第四十六 选举二
- ▪ 志第四十七 选举三
- ▪ 志第四十八 职官一
- ▪ 志第四十九 职官二
- ▪ 志第五十 职官三
- ▪ 志第五十一 职官四
- ▪ 志第五十二 职官五
- ▪ 志第五十三 食货一
- ▪ ▪ 户口 田制屯田 庄田
- ▪ 志第五十四 食货二
- ▪ ▪ 赋役
- ▪ 志第五十五 食货三
- ▪ ▪ 漕运 仓库
- ▪ 志第五十六 食货四
- ▪ ▪ 盐法 茶法
- ▪ 志第五十七 食货五
- ▪ ▪ 钱钞 坑冶附铁冶铜场 商税 市舶 马市
- ▪ 志第五十八 食货六
- ▪ ▪ 上供采造 采造 柴炭 采木 珠池 织造 烧造 俸饷 会计
- ▪ 志第五十九 河渠一
- ▪ ▪ 黄河上
- ▪ 志第六十 河渠二
- ▪ ▪ 黄河下
- ▪ 志第六十一 河渠三
- ▪ ▪ 运河上
- ▪ 志第六十二 河渠四
- ▪ ▪ 运河下 海运
- ▪ 志第六十三 河渠五
- ▪ ▪ 淮河 泇河 卫河 漳河 沁河 滹沱河 桑乾河 胶莱河
- ▪ 志第六十四 河渠六
- ▪ ▪ 直省水利
- ▪ 志第六十五 兵一
- ▪ 志第六十六 兵二卫所 班军
- ▪ ▪ 土官
- ▪ ▪ 湖广行都司以湖广都司卫所改设
- ▪ ▪ 兴都留守司
- ▪ ▪ 福建都司
- ▪ ▪ 福建行都司
- ▪ ▪ 江西都司
- ▪ ▪ 广东都司
- ▪ ▪ 后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直隶旧为北平都司,有北平三护卫,后俱为亲军。其不系北平旧卫者,俱永乐以后添设。
- ▪ ▪ 大宁都司
- ▪ ▪ 万全都司宣德五年,分直隶及山西等处卫所添设。
- ▪ ▪ 山西都司旧有太原三护卫,后革。蒲州千户所,改属直隶,广昌千户所,改属万全都司
- ▪ ▪ 山西行都司旧有蔚州卫,后改属万全都司
- ▪ ▪ 南京卫所亲军卫
- ▪ ▪ 五军都督府属 左军都督府本府所属卫,仍隶北京左府。
- ▪ ▪ 右军都督府本府所属卫,仍隶北京右府。
- ▪ ▪ 中军都督府本府所属卫,仍隶北京中府。
- ▪ ▪ 前军都督府本府所属卫,仍隶北京前府。
- ▪ ▪ 陕西都司
- ▪ ▪ 广西都司
- ▪ ▪ 中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直隶
- ▪ ▪ 中都留守司
- ▪ ▪ 河南都司
- ▪ ▪ 前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直隶
- ▪ ▪ 湖广都司
- ▪ ▪ 福建都司
- ▪ ▪ 福建行都司
- ▪ ▪ 江西都司
- ▪ ▪ 山西行都司
- ▪ ▪ 北平三护卫
- ▪ ▪ 广东都司
- ▪ ▪ 后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北平都司
- ▪ ▪ 后军都督府本府所属卫,仍隶北京后府。
- ▪ ▪ 贵州都司旧有层台、重安二千户所,俱革。旧有平伐长官司,后隶贵阳府。旧有平浪、九名九姓独山州二长官司,后隶都匀府。
- ▪ ▪ 土官
- ▪ ▪ 中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直隶
- ▪ ▪ 中都留守司
- ▪ ▪ 辽东都司
- ▪ ▪ 山东都司
- ▪ ▪ 右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云南都司
- ▪ ▪ 贵州都司
- ▪ ▪ 四川都司
- ▪ ▪ 河南都司旧有洛阳中护卫,后并汝州卫。
- ▪ ▪ 前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直隶
- ▪ ▪ 湖广都司旧有武昌右千户所,革。
- ▪ ▪ 土官
- ▪ ▪ 广西都司
- ▪ ▪ 云南都司旧有鹤庆、通海二千户所,革
- ▪ ▪ 土官
- ▪ ▪ 山西三护卫
- ▪ ▪ 五军都督府所属卫所 左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浙江都司
- ▪ ▪ 辽东都司
- ▪ ▪ 山东都司旧有青州左护卫,后改天津右卫。旧有贵州护卫,革
- ▪ ▪ 右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直隶
- ▪ ▪ 陕西都司旧有阶州卫、沙州卫、灵山千户所,后俱革。
- ▪ ▪ 陕西行都司洪武十二年添设
- ▪ ▪ 四川都司旧有浦江关军民千户所,后革
- ▪ ▪ 土官
- ▪ ▪ 四川行都司旧无,后设。旧有建昌前卫,后革
- ▪ ▪ 都司一奴儿干都司 卫三百八十四
- ▪ ▪ 所二十四
- ▪ ▪ 站七
- ▪ ▪ 地面七
- ▪ ▪ 寨一
- ▪ ▪ 卫六
- ▪ ▪ 都指挥使司二
- ▪ ▪ 指挥使司一
- ▪ ▪ 宣尉使司三
- ▪ ▪ 招讨司六
- ▪ ▪ 万户府四
- ▪ ▪ 千户所十七
- ▪ ▪ 上十二卫
- ▪ ▪ 五军都督府所属卫所 左军都督府
- ▪ ▪ 在外 浙江都司
- ▪ 志第六十七 兵三
- ▪ ▪ 边防 海防江防 民壮 士兵 乡兵
- ▪ 志第六十八 兵四
- ▪ 志第六十九 刑法一
- ▪ 志第七十 刑法二
- ▪ 志第七十一 刑法三
- ▪ 志第七十二 艺文一
- ▪ 志第七十三 艺文二
- ▪ 志第七十四 艺文三
- ▪ 志第七十五 艺文四
- ▪ 表第一 诸王世表一
- ▪ 表第二 诸王世表二
- ▪ 表第三 诸王世表三
- ▪ 表第四 诸王世表四
- ▪ 表第五 诸王世表五
- ▪ 表第六 功臣世表一
- ▪ 表第七 功臣世表二
- ▪ 表第八 功臣世表三
- ▪ 表第九 外戚恩泽侯表
- ▪ 表第十 宰辅年表一
- ▪ 表第十一 宰辅年表二
- ▪ 表第十二 七卿年表一
- ▪ 表第十三 七卿年表二
- ▪ 列传第一 后妃
- ▪ ▪ 后妃一
- ▪ 列传第二 后妃二
- ▪ 列传第三
- ▪ ▪ 兴宗孝康皇帝孝康皇后 吕太后 睿宗献皇帝献皇后
- ▪ 列传第四 诸王
- ▪ ▪ 诸王一
- ▪ 列传第五 诸王二
- ▪ 列传第六 诸王三
- ▪ ▪ 太祖诸子三
- ▪ ▪ 兴宗诸子
- ▪ ▪ 惠帝诸子
- ▪ ▪ 成祖诸子
- ▪ 列传第七 诸王四
- ▪ ▪ 仁宗诸子
- ▪ ▪ 英宗诸子
- ▪ ▪ 景帝子
- ▪ ▪ 宪宗诸子
- ▪ ▪ 孝宗子
- ▪ 列传第八 诸王五
- ▪ ▪ 世宗诸子
- ▪ ▪ 穆宗诸子
- ▪ ▪ 神宗诸子
- ▪ ▪ 光宗诸子
- ▪ ▪ 熹宗诸子
- ▪ ▪ 庄烈帝诸子
- ▪ 列传第九
- ▪ ▪ 宪宗五女
- ▪ ▪ 孝宗三女
- ▪ ▪ 睿宗二女
- ▪ ▪ 光宗九女
- ▪ ▪ 庄烈帝六女
- ▪ ▪ 世宗五女
- ▪ ▪ 穆宗六女
- ▪ ▪ 神宗十女
- ▪ ▪ 成祖五女
- ▪ ▪ 仁宗七女
- ▪ ▪ 宣宗二女
- ▪ ▪ 英宗八女
- ▪ ▪ 景帝一女
- ▪ ▪ 公主
- ▪ 列传第十 郭子兴 韩林儿
- ▪ 列传第十一 陈友谅 张士诚 方国珍 明玉珍
- ▪ 列传第十二
- ▪ ▪ 扩廓帖木儿蔡子英 陈友定伯颜子中等 把匝剌瓦尔密
- ▪ 列传第十三 徐达 常遇春
- ▪ 列传第十四 李文忠 邓愈 汤和 沐英
- ▪ 列传第十五 李善长 汪广洋
- ▪ 列传第十六 刘基(子琏璟) 宋濂 叶琛 章溢(子存道)
- ▪ 列传第十七 冯胜(兄国用) 傅友德 廖永忠(赵庸) 杨璟 胡美
- ▪ 列传第十八
- ▪ 列传第十九
- ▪ 列传第二十
- ▪ 列传第二十一
- ▪ 列传第二十二
- ▪ 列传第二十三
- ▪ 列传第二十四
- ▪ 列传第二十五
- ▪ 列传第二十六
- ▪ 列传第二十七
- ▪ 列传第二十八
- ▪ 列传第二十九
- ▪ 列传第三十
- ▪ 列传第三十一
- ▪ 列传第三十二 盛庸 平安 何福 顾成
- ▪ 列传第三十三
- ▪ 列传第三十四
- ▪ 列传第三十五
- ▪ ▪ 解缙 黄淮 胡广 金幼孜 胡俨
- ▪ 列传第三十六
- ▪ ▪ 杨士奇 杨荣曾孙旦 杨溥马愉
- ▪ 列传第三十七
- ▪ ▪ 蹇义 夏原吉俞士吉 李文郁 邹师颜
- ▪ 列传第三十八
- ▪ ▪ 郁新 赵羾 金忠 李庆 师逵 古朴向宝 陈寿马京 许思温刘季{虎} 刘辰 杨砥 虞谦吕升 仰瞻 严本 汤宗
- ▪ 列传第三十九
- ▪ ▪ 茹瑺 严震直 张紞毛泰亨 王钝 郑赐 郭资 吕震 李至刚方宾 吴中 刘观
- ▪ 列传第四十
- ▪ 列传第四十一
- ▪ ▪ 宋礼蔺芳 陈瑄王瑜 周忱
- ▪ 列传第四十二
- ▪ ▪ 张辅高士文 徐政 黄福 刘俊吕毅 刘昱 陈洽侯保 冯贵伍云 陈忠李任等 李彬 柳升崔聚 史安 陈镛 李宗昉 潘禋梁铭 王通陶季容 陈汀
- ▪ 列传第四十三
- ▪ ▪ 宋晟 薛禄郭义 金玉 刘荣 硃荣 费瓛 谭广 陈怀马亮蒋贵孙琬 任礼 赵安 赵辅 刘聚
- ▪ 列传第四十四
- ▪ 列传第四十五
- ▪ 列传第四十六
- ▪ 列传第四十七
- ▪ 列传第四十八
- ▪ 列传第四十九
- ▪ 列传第五十
- ▪ ▪ 尹昌隆 耿通陈谔 戴纶林长懋 陈祚郭循 刘球子钺釪陈鉴何观 钟同孟 杨集 章纶子玄应 廖庄 倪敬盛灊等 杨瑄子源 盛颙等
- ▪ 列传第五十一
- ▪ ▪ 李时勉 陈敬宗 刘铉萨琦 邢让李绍林瀚子庭昂 庭机孙燫 烃 谢鐸 鲁鐸赵永
- ▪ 列传第五十二
- ▪ ▪ 邹缉郑维桓 柯暹 弋谦黄骥 黄泽孔友谅 范济 聊让郭佑 胡仲伦 华敏 贾斌 左鼎练纲 曹凯许仕达 刘炜尚褫 单宇姚显 杨浩 张昭贺炀
- ▪ 列传第五十三
- ▪ ▪ 陶成子鲁 陈敏 丁瑄 王得仁子一夔 叶祯 伍骥 毛吉林锦 郭绪 姜昂子龙
- ▪ 列传第五十四
- ▪ ▪ 韩观 山云 萧授吴亮 方瑛陈友 李震王信都胜 郭鋐 彭伦 欧磐 张祐
- ▪ 列传第五十五
- ▪ ▪ 曹鼐 张益 邝埜 王佐丁铉等 孙祥谢泽 袁彬哈铭袁敏
- ▪ 列传第五十六
- ▪ 列传第五十七
- ▪ ▪ 高谷 胡濙 王直
- ▪ 列传第五十八
- ▪ ▪ 于谦子冕 吴宁 王伟
- ▪ 列传第五十九
- ▪ ▪ 王骥孙瑾 徐有贞 杨善李实 赵荣 霍瑄 沈固 王越
- ▪ 列传第六十
- ▪ ▪ 罗亨信 侯璡 杨宁 王来 孙原贞孙需 张宪 硃鉴 杨信民张骥竺渊耿定 王晟 邓颙 马谨 程信 白圭子钺 张瓚谢士元孔镛李时敏 邓廷瓚 王轼 刘丙
- ▪ 列传第六十一
- ▪ ▪ 杨洪子俊 从子能 信 石亨从子彪 从孙后 郭登 硃谦子永 孙晖等孙镗赵胜 范广
- ▪ 列传第六十二
- ▪ ▪ 史昭刘昭 李达 巫凯曹义 施聚 许贵子宁 周贤子玉欧信 王玺 鲁鉴子麟 孙经 刘宁周玺 庄鉴 彭清 姜汉子奭孙应熊 安国 杭雄
- ▪ 列传第六十三
- ▪ ▪ 卫青子颖 董兴 何洪刘雄 刘玉 仇钺 神英子周 曹雄子谦 冯祯 张俊李鋐 杨锐崔文
- ▪ 列传第六十四
- ▪ ▪ 李贤 吕原子常 岳正 彭时 商辂 刘定之
- ▪ 列传第六十五
- ▪ ▪ 王翱 年富 王竑 李秉 姚夔 王复 林聪 叶盛
- ▪ 列传第六十六
- ▪ ▪ 项忠 韩雍 余子俊阮勤 硃英 秦纮
- ▪ 列传第六十七
- ▪ ▪ 罗伦涂棐 章懋从子拯 黄仲昭 庄昶邹智 舒芬崔桐 马汝骥
- ▪ 列传第六十八
- ▪ 列传第六十九
- ▪ ▪ 徐溥 邱濬 刘健 谢迁 李东阳 王鏊 刘忠
- ▪ 列传第七十
- ▪ ▪ 王恕子承裕 马文升 刘大夏
- ▪ 列传第七十一
- ▪ ▪ 何乔新 彭韶 周经 耿裕 倪岳 闵珪 戴珊
- ▪ 列传第七十二
- ▪ ▪ 周洪谟 杨守陈弟守阯 子茂元 茂仁 张元祯陈音 傅瀚张昇 吴宽 傅珪 刘春 吴俨 顾清 刘瑞
- ▪ 列传第七十三
- ▪ ▪ 李敏叶淇 贾俊刘璋 黄绂 张悦张蓥 钟 曾鉴 梁璟王诏 徐恪李介子昆 黄珂 王鸿儒 丛兰 吴世忠
- ▪ 列传第七十四
- ▪ ▪ 韩文顾佐 陈仁 张敷华 杨守随弟守隅 许进子诰 赞论雍泰张津 陈寿 樊莹 熊绣 潘蕃 胡富 张泰 吴文度 张鼐冒政 王璟 李钦
- ▪ 列传第七十五
- ▪ ▪ 何鉴 马中锡 陆完 洪钟陈镐 蒋昇 陈金 俞谏 周南孙禄马昊
- ▪ 列传第七十六
- ▪ 列传第七十七
- ▪ ▪ 李文祥 孙磐徐珪 胡爟周时从 王雄 罗侨 叶钊刘天麒戴冠 黄巩 陆震 夏良胜万潮等 何遵刘校等
- ▪ 列传第七十八
- ▪ ▪ 杨廷和 梁储 蒋冕 毛纪 石珤 兄玠
- ▪ 列传第七十九
- ▪ 列传第八十
- ▪ 列传第八十一
- ▪ 列传第八十二
- ▪ 列传第八十三 王守仁(冀元亨)
- ▪ 列传第八十四 张璁(胡鐸) 桂萼 方献夫 夏言
- ▪ 列传第八十五
- ▪ 列传第八十六
- ▪ 列传第八十七
- ▪ 列传第八十八
- ▪ 列传第八十九
- ▪ 列传第九十
- ▪ 列传第九十一
- ▪ 列传第九十二
- ▪ 列传第九十三
- ▪ 列传第九十四
- ▪ 列传第九十五
- ▪ 列传第九十六
- ▪ 列传第九十七
- ▪ 列传第九十八
- ▪ 列传第九十九
- ▪ 列传第一百
- ▪ 列传第一百一
- ▪ 列传第一百二
- ▪ 列传第一百三
- ▪ 列传第一百四
- ▪ 列传第一百五
- ▪ 列传第一百六
- ▪ 列传第一百七
- ▪ 列传第一百八
- ▪ 列传第一百九
- ▪ 列传第一百十
- ▪ 列传第一百十一
- ▪ 列传第一百十二
- ▪ 列传第一百十三
- ▪ 列传第一百十四 海瑞(何以尚) 丘橓 吕坤 郭正域
- ▪ 列传第一百十五
- ▪ 列传第一百十六
- ▪ 列传第一百十七
- ▪ 列传第一百十八
- ▪ 列传第一百十九
- ▪ 列传第一百二十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一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二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三
- ▪ 列传第一百二十四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五
- ▪ 列传一百二十六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七
- ▪ 列传第一百二十八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九
- ▪ 列传第一百三十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一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二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三
- ▪ 列传第一百三十四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五
- ▪ 列传第一百三十六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七
- ▪ 列传第一百三十八 孙承宗(子鉁等)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九
- ▪ 列传第一百四十 杨嗣昌 吴甡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一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二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三
- ▪ 列传第一百四十四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五
- ▪ 列传第一百四十六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七
- ▪ 列传第一百四十八
- ▪ 列传一百四十九
- ▪ 列传第一百五十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一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二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三
- ▪ 列传第一百五十四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五
- ▪ 列传第一百五十六 曹文诏(弟文耀) 周遇吉 黄得功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七
- ▪ 列传第一百五十八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九
- ▪ 列传第一百六十
- ▪ 列传第一百六十一
- ▪ 列传第一百六十二
- ▪ 列传第一百六十三
- ▪ 列传第一百六十四
- ▪ 列传第一百六十五
- ▪ 列传第一百六十六
- ▪ 列传第一百六十七
- ▪ 列传第一百六十八 何腾蛟(章旷 傅作霖) 瞿式耜(汪皞等)
- ▪ 列传第一百六十九 循吏
- ▪ 列传第一百七十 儒林一
- ▪ 列传第一百七十一 儒林二
- ▪ 列传第一百七十二 儒林三
- ▪ ▪ 孔希学孔彦绳 颜希惠 曾质粹 孔闻礼 孟希文 仲于陛 周冕 程接道 程克仁 张文运 邵继祖 硃梴 硃墅
- ▪ 列传第一百七十三 文苑一
- ▪ 列传第一百七十四 文苑二
- ▪ 列传第一百七十五 文苑三
- ▪ 列传第一百七十六 文苑四
- ▪ 列传第一百七十七 忠义一
- ▪ 列传第一百七十八 忠义二
- ▪ 列传第一百七十九 忠义三
- ▪ 列传第一百八十 忠义四
- ▪ 列传第一百八十一 忠义五
- ▪ 列传第一百八十二 忠义六
- ▪ 列传第一百八十三 忠义七
- ▪ 列传第一百八十四 孝义
- ▪ ▪ 孝义一
- ▪ 列传第一百八十五 孝义二
- ▪ 列传第一百八十六 隐逸
- ▪ ▪ 张介福 倪瓚 徐舫 杨恒 陈洄 杨引 吴海 刘闵 杨黼 孙一元沈周 陈继儒
- ▪ 列传第一百八十七 方伎
- ▪ 列传第一百八十八 外戚
- ▪ 列传第一百八十九 列女一
- ▪ 列传第一百九十 列女二
- ▪ 列传第一百九十一 列女三
- ▪ 列传第一百九十二 宦官一
- ▪ ▪ 郑和侯显 金英兴安 范弘等 王振 曹吉祥刘永诚 怀恩覃吉 汪直 梁芳钱能等 何鼎邓原等 李广 蒋琮 刘瑾 张永谷大用魏彬等
- ▪ 列传第一百九十三 宦官二
- ▪ ▪ 李芳 冯保 张鲸 陈增陈奉 高淮 梁永杨荣 陈矩 王安魏忠贤 王体乾李永贞等 崔文升 张彝宪 高起潜 王承恩 方正化
- ▪ 列传第一百九十四 阉党
- ▪ ▪ 焦芳 刘宇 曹元 张彩韩福等 顾秉谦 魏广微等 崔呈秀吴淳夫等 刘志选梁梦环等 曹钦程石三畏等 王绍徽周应秋霍维华徐大化等 阎鸣泰 贾继春田尔耕 许显纯
- ▪ 列传第一百九十五 佞幸
- ▪ ▪ 纪纲 门达逮杲 李孜省 继晓 江彬许泰 钱宁 陆炳 邵元节 陶仲文 顾可学盛端明等
- ▪ 列传第一百九十六 奸臣
- ▪ ▪ 胡惟庸陈宁 陈瑛马麟等 严嵩赵文华等 周延儒 温体仁马士英阮大铖
- ▪ 列传第一百九十七 流贼
- ▪ ▪ 李自成 张献忠
- ▪ 列传第一百九十八 土司
- ▪ ▪ 湖广土司
- ▪ ▪ 施州施南宣抚司 散毛宣抚司 忠建宣抚司 容美宣抚司 永顺军民宣慰使司 保靖州军民宣慰使司
- ▪ 列传第一百九十九 四川土司
- ▪ ▪ 四川土司一
- ▪ 列传第二百 四川土司二
- ▪ ▪ 播州宣慰司 永宁宣抚司 酉阳宣抚司 石砫宣抚司
- ▪ 列传第二百一 云南土司
- ▪ ▪ 云南土司一
- ▪ 列传第二百二 云南土司二
- ▪ ▪ 姚安 鹤庆 武定 寻甸 丽江 元江 永昌 新化 威远 北胜 湾甸镇康 大侯 澜沧卫 麓川
- ▪ 列传第二百三 云南土司三
- ▪ 列传第二百四 贵州土司
- ▪ ▪ 贵阳 思南思州附 镇远 铜仁 黎平 安顺 都匀 平越 石阡新添金筑安抚司附
- ▪ 列传第二百五 广西土司
- ▪ ▪ 广西土司一 桂林 柳州 庆远 平乐 梧州 浔州 南宁
- ▪ 列传第二百六 广西土司二
- ▪ ▪ 太平 思明 思恩 镇安 田州 恩城 上隆 都康
- ▪ 列传第二百七 广西土司三
- ▪ ▪ 泗城 利州 龙州 归顺 向武 奉议 江州 思陵广东琼州府附
- ▪ 列传第二百八 外国一
- ▪ ▪ 朝鲜
- ▪ 列传第二百九 外国二
- ▪ ▪ 安南
- ▪ 列传第二百十 外国三
- ▪ ▪ 日本
- ▪ 列传第二百十一 外国四
- ▪ ▪ 琉球 吕宋 合猫里 美洛居 沙瑶呐哔啴 鸡笼 婆罗 麻叶甕 古麻刺朗 冯嘉施兰 文郎马神
- ▪ 列传第二百十二 外国五
- ▪ ▪ 占城宾童龙 真腊 暹罗 爪哇阇婆 苏吉丹 碟里 日罗夏治三佛齐
- ▪ 列传第二百十三 外国六
- ▪ ▪ 浡泥 满剌加 苏门答剌 须文达那 苏禄 西洋琐里 琐里 览邦淡巴 百花 彭亨 那孤儿 黎伐 南渤利 阿鲁 柔佛 丁机宜 巴喇西 佛郎机 和兰
- ▪ 列传第二百十四 外国七
- ▪ 列传第二百十五 外国八鞑靼
- ▪ 列传第二百十六 外国九瓦剌 朵颜(福余 泰宁)
- ▪ 列传第二百十七 西域一
- ▪ ▪ 哈密卫 柳城 火州 土鲁番
- ▪ 列传第二百十八 西域二 西番诸卫(西宁河州洮州岷州等番族诸卫)
- ▪ ▪ 安定卫 阿端卫 曲先卫 赤斤蒙古卫 沙州卫 罕东卫 罕东左卫 哈梅里
- ▪ 列传第二百十九 西域三
- ▪ 列传第二百二十 西域四
- ▪ 附录:张廷玉上明史表
十五年正月,起传庭兵部右侍郎,亲御文华殿问剿贼安民之策,传庭侃侃言。帝嗟叹久之,燕劳赏赉甚渥,命将禁旅援开封。开封围已解,贼杀陕督汪乔年,帝即命传庭往代。大集诸将于关中,缚援剿总兵贺人龙,坐之麾下,数而斩之。谓其开县噪归,猛帅以孤军失利而献、曹出柙也;又谓其遇敌先溃,新蔡、襄城连丧二督也。诸将莫不洒然动色者。
传庭既已诛杀人龙,威詟三边,日夜治军为平贼计,而贼遂已再围开封。诏御史苏京监延、宁、甘、固军,趣传庭出关。传庭上言:“兵新募,不堪用。”帝不听。传庭不得已出师,以九月抵潼关。大雨连旬,自成决马家口河灌开封。开封已陷,传庭趋南阳,自成西行逆秦师。传庭设三覆以待贼:牛成虎将前军,左勷将左,郑嘉栋将右,高杰将中军。成虎阳北以诱贼,贼奔入伏中,成虎还兵而斗,高杰、董学礼突起翼之,左勷、郑嘉栋左右横击之。贼溃东走,斩首千余。追三十里,及之郏县之冢头,贼弃甲仗军资于道,秦兵趋利。贼觇我军嚣,反兵乘之,左勷、萧慎鼎之师溃,诸军皆溃。副将孙枝秀跃马以追贼,击杀数十骑,贼兵围之,驰突不得出,马蹶被执,植立不挠。以刃临之,瞠目不答。一人曰:“此孙副将也。”遂杀之。参将黑尚仁亦被执不屈而见杀,覆军数千,材官小将之殁者,张渼奎、李栖凤、任光裕、戴友仁以下七十有八人。贼倍获其所丧马。传庭走巩,由孟入关,执斩慎鼎;罚勷马以二千,以勷父光先故,贷勷。是役也,天大雨,粮不至,士卒采青柿以食,冻且馁,故大败。豫人所谓“柿园之役”也。
传庭既已败归陕西,计守潼关,扼京师上游。且我军新集,不利速战,乃益募勇士,开屯田,缮器,积粟,三家出壮丁一。火车载火砲甲仗者三万辆,战则驱之拒马,止则环以自卫。督工苛急,夜以继日,秦民不能堪。而关中频岁饥,驻大军饷乏,士大夫厌苦传庭所为,用法严,不乐其在秦。相与哗于朝曰:“秦督玩寇矣。”又相与危语恫胁之曰:“秦督不出关,收者至矣。”明年五月,命兼督河南、四川军务,寻进兵部尚书,改称督师,加督山西、湖广、贵州及江南、北军务,赐剑。趣战益急。传庭顿足叹曰:“奈何乎!吾固知往而不返也。然大丈夫岂能再对狱吏乎!”顷之,不得已遂再议出师。总兵牛成虎将前锋,高杰将中军,王定、官抚民将延、宁兵为后劲,白广恩统火车营,檄左良玉赴汝宁夹击。当是时,自成已据有河南、湖北十余郡,自号新顺王,设官置戍,营襄阳而居之。将由内、淅窥商、雒,尽发荆、襄兵会于氾水、荥泽,伐竹结筏,人佩三葫芦,将谋渡河。传庭分兵防御。八月十日,传庭出师潼关,次于阌乡。二十一日,师次陕州,檄河南诸军渡河进剿。九月八日,师次汝州,伪都尉四天王李养纯降。养纯言贼虚实:诸贼老营在唐县,伪将吏屯宝丰,自成精锐尽聚于襄城。遂破贼宝丰,斩伪州牧陈可新等。遂捣唐县,破之,杀家口殆尽,贼满营哭。转战至郏县,遂擒伪果毅将军谢君友,斫贼坐纛,尾自成几获。贼奔襄城,大军遂进逼襄城。贼惧谋降,自成曰:“无畏!我杀王焚陵,罪大矣,姑决一死战。不胜,则杀我而降未晚也。”而大军时皆露宿与贼持,久雨道泞,粮车不能前。士饥,攻郏破之,获马骡啖之立尽。雨七日夜不止,后军哗于汝州。贼大至,流言四起。不得已还军迎粮,留陈永福为后拒。前军既移,后军乱,永福斩之不能止。贼追及之南阳,官军还战。贼阵五重,饥民处外,次步卒,次马军,又次骁骑,老营家口处内。战破其三重。贼骁骑殊死斗,我师阵稍动,广恩军将火车者呼曰:“师败矣!”脱挽辂而奔,车倾塞道,马挂于衡不得前,贼之铁骑凌而腾之,步贼手白棓遮击,中者首兜鍪俱碎。自成空壁蹑我,一日夜,官兵狂奔四百里,至于孟津,死者四万余,失亡兵器辎重数十万。传庭单骑渡垣曲,由阌乡济。贼获督师坐纛,乘胜破潼关,大败官军。传庭与监军副使乔迁高跃马大呼而殁于阵,广恩降贼。传庭尸竟不可得。传庭死,关以内无坚城矣。
初,传庭之出师也,自分必死,顾语继妻张夫人曰:“尔若何?”夫人曰:“丈夫报国耳,毋忧我。”及西安破,张率二女三妾沉于井,挥其八岁儿世宁亟避贼去之。儿逾墙堕民舍中,一老翁收养之。长子世瑞闻之,重趼入秦,得夫人尸井中,面如生。翁归其弟世宁,相扶携还。道路见者,知与不知皆泣下。传庭死时,年五十有一矣。传庭再出师皆以雨败也。或言传庭未死者,帝疑之,故不予赠廕。传庭死而明亡矣。
赞曰:流贼蔓延中原,所恃以御贼者独秦兵耳。傅宗龙、孙传庭远近相望,倚以办贼。汪乔年、杨文岳奋力以当贼锋,而终于溃偾。此殆有天焉,非其才之不任也。传庭败死,贼遂入关,势以愈炽。存亡之际,所系岂不重哉!
傅宗龙 汪乔年(张国钦等) 杨文岳(傅汝为等) 孙传庭
傅宗龙,字仲纶,昆明人。万历三十八年进士。除铜梁知县,调巴县,行取,入为户部主事。久之,授御史。
天启元年,辽阳破,帝下募兵之令,宗龙请行。一月余,得精卒五千。明年,安邦彦反,围贵阳,土寇蜂起。请发帑金济滇将士,开建昌,通由蜀入滇之路,别设偏沅巡抚,罢湖广退怯总兵薛来允。帝多采纳之。又上疏自请讨贼,言:“为武定、寻甸患者,东川土酋禄千钟。为沾益、罗平患者,贼妇设科及其党李贤辈。攻围普安,为滇、黔门户患者,龙文治妻及其党尹二。困安南,据关索岭者,沙国珍及罗应魁辈。困乌撒者,安效良。臣皆悉其生平,非臣敌。臣愿以四川巡按兼贵州监军,灭此群丑。”帝大喜,下所司议。会宗龙以疾归,不果行。
四年正月,贵州巡抚王三善为降贼陈其愚所绐,败殁。其夏即家起宗龙巡按其地,兼监军。初,部檄滇抚闵洪学援黔,以不能过盘江而止。宗龙既被命,洪学令参政谢存仁、参将袁善及土官普名声、沙如玉等以兵五千送之。宗龙直渡盘江,战且行,寇悉破。乃谢遣存仁、善,以名声等土兵七百人入贵阳,擒斩其愚,军民大快。宗龙尽知黔中要害及土酋逆顺,将士勇怯。巡抚蔡复一倚信之,请敕宗龙专理军务,设中军旗鼓,裨将以下听赏罚,可之。宗龙乃条上方略,又备陈黔中艰苦,请大发饷金,亦报可。初,三善令监军道臣节制诸将,文武不和,进退牵制。宗龙反其所为,令监军给刍粮,核功罪,不得专进止。由是诸将用命,连破贼汪家冲、蒋义寨,直抵织金。
五年正月,总理鲁钦败绩于陆广河。宗龙上言:“不合滇、蜀,则黔不能平贼;不专总督任,则不能合滇、蜀兵。请召还硃燮元,以复一兼督四川,开府遵义,而移蜀抚驻永宁,滇抚驻沾益,黔抚驻陆广,沅抚驻偏桥,四面并进,发饷二百万金给之。更设黔、蜀巡抚。”帝以复一新败,令解官,即以燮元代,而命尹同皋抚蜀,王瑊抚黔,沅抚闵梦得移镇,一如宗龙议。
陆广败后,诸苗复蠢动。复一、宗龙谋,讨破乌粟、螺蛳、长田诸叛苗,大破平越贼,毁其砦百七十,贼党渐孤。宗龙乃条上屯守策,言:
蜀以屯为守,黔则当以守为屯。盖安酋土地半在水外,仡佬、龙仲、蔡苗诸杂种,缓急与相助。贼有外籓,我无边蔽,黔兵所以分力愈诎。臣谓以守为屯者,先发兵据河,夺贼所恃。然后抚剿诸种,随渡口大小,置大小寨,深沟高垒,置烽墩砲台。小渡则塞以木石,使一粟不入水内,一贼不出水外,贼无如我何。又令沿河兵习水战,当贼耕耨时,频出奇兵,渡河扰之。贼不敢附河而居,而后我可以议屯也。
屯之策有二:一曰清卫所原田,一曰割逆贼故壤,而以卫所之法行之。盖黔不患无田,患无人。客兵聚散无常,不能久驻,莫若仿祖制,尽举屯田以授有功,因功大小,为官高下,自指挥至总、小旗,畀以应得田为世业,而禁其私卖买。不待招徠,户口自实。臣所谓以守为屯者如此。然兵当用四万八千人,饷当岁八十余万,时当阅三年,如此而后贼可尽灭也。
部议从之。
复一卒,王瑊代,事悉倚办。宗龙乃渐剪水外逆党,将大兴屯田。邦彦惧,谋沮之,六年三月,大举渡河入寇。宗龙击破邦彦赵官屯,斩老虫添,威名大著。当是时,大帅新亡,全黔震动,燮元远在蜀,瑊拥虚位,非宗龙,黔几殆。诏加太仆少卿。忧归。
崇祯三年起故官。用孙承宗荐,擢右佥都御史,巡抚顺天。未几,拜兵部右侍郎兼佥都御史,总督蓟、辽、保定军务。
用小故夺官矣。居久之,十年十月流寇大入蜀,陷蜀三十余州县,帝拊髀而思宗龙曰:“使宗龙抚蜀,贼安至是哉!”趣即家起宗龙。宗龙至蜀,代王维章与总兵罗尚文御却贼。十二年五月,以杨嗣昌荐,召为兵部尚书,去蜀。宗龙自定黔乱后,凡十有四年,辄起用,用不久辄迁去。八月至京,入见帝。宗龙为人伉直任气,不能从谀承意。帝愤中枢失职,嗣昌以权诡得主知。宗龙朴忠,初入见,即言民穷财尽。帝颇然之,顾豤言不已,遂怫然曰:“卿当整理兵事尔。”既退,语嗣昌曰:“何哉?宗龙善策黔,而所言卑卑,皆他人唾余,何也?”自是所奏请,多中格。
熊文粲既罢,宗龙乃言:“向者贼流突东西,嗣昌故建分剿之策。今则流突者各止其所,臣请收势险节短之效。总理止辖楚、豫,秦督兼辖四川,凤督兼辖安庆,各率所辖抚镇,期十二月成功。”因荐湖广巡抚方孔炤堪代文灿。帝不用,用嗣昌督师。
嗣昌既督师,上章请兵食,不悉应,劾中枢不任。宗龙亦劾嗣昌徒耗敝国家,不能报效,以气凌廷臣。会蓟辽总督洪承畴请用刘肇基为团练总兵官,中官高起潜又揭肇基恇怯,宗龙不即覆。帝遂发怒,责以抗旨,令对状。奏上,复以戏视封疆下吏。法司拟戍边,不许,欲置之死。在狱二年矣,十四年春,嗣昌死,尚书陈新甲荐其才,帝未有以应也,良久曰:“朴忠,吾以夙负用之,宜尽死力。”遂释之出狱,以兵部右侍郎兼右佥都御史代丁启睿,总督陕西三边军务。
当是之时,李自成有众五十万,自陷河、洛,犯开封,罗汝才复自南阳趋邓、淅,与合兵。帝命宗龙专办自成。议尽括关中兵饷以出,然属郡旱蝗,已不能应。
九月四日,以川、陕兵二万出关,次新蔡,与保督杨文岳兵会。贺人龙、李国奇将秦兵,虎大威将保兵,共结浮桥,东渡汝,合兵趋项城。五日,两军毕渡,走龙口。自成、汝才亦结浮桥于上流,将趋汝宁。觇两督兵至,尽伏精锐于林中,阳驱诸贼自浮桥西渡。人龙使后骑觇贼,还报曰:“贼向汝矣,结浮桥将渡矣。”宗龙、文岳夜会诸将于龙口,诘朝将战。
六日,两军并进,中道一骑驰而告曰:“贼毕渡矣。”复进,一骑驰而告曰:“贼半渡矣,三分渡其二矣。”宗龙、文岳曰:“驱之。”走三十里,至于孟家庄,日卓午。人龙、大威曰:“马力乏矣,诘朝而战,止兵为营。”诸军弛马甲,植戈錞,散行墟落求刍牧。贼觇之,尘起于林中,伏甲并出搏我兵。人龙有马千骑不战,国奇以麾下兵迎击之,不胜。秦兵、保兵俱溃,人龙、大威奔沈丘,国奇从之,三帅师溃。宗龙、文岳合兵屯火烧店,贼以步兵攻其营。诸军鸣大砲,震死贼百余。日暮,贼引去。宗龙军西北,文岳军东南,画堑而守。保兵宵溃,保督副将挟文岳骑而驰,夜奔于项城。宗龙复分秦兵立营于东南,诸将分壁当贼垒。
九日,檄人龙、国奇还兵救,二帅不应。宗龙曰:“彼避死,宜不来,吾岂避死哉!”语其麾下曰:“宗龙老矣,今日陷贼中,当与诸军决一死战,不能效他人卷甲走也。”召裨校李本实,即文岳壁穿堑筑垒以拒贼。贼亦穿壕二重以围之。
十一日,秦师食尽,宗龙杀马骡以享军。明日,营中马骡尽,杀贼取其尸分啖之。十八日,营中火药、铅子、矢并尽。宗龙简士卒,夷伤死丧之余,有众六千。夜半,潜勒诸军突贼营,杀千余人,溃围出。诸军星散,宗龙徒步率诸军且战且走。十九日,日卓午,未至项城八里,贼追及之,执宗龙,呼于门曰:“秦督围随官丁也,请启门纳秦督。”宗龙大呼曰:“我秦督也,不幸堕贼手,左右皆贼耳。”贼唾宗龙。宗龙骂贼曰:“我大臣也,杀则杀耳,岂能为贼赚城以缓死哉!”贼抽刀击宗龙,中其脑而仆,CU其耳鼻死城下。事闻,帝曰:“若此,可谓朴忠矣。”复官兵部尚书,加太子少保,谥忠壮,廕子锦衣世百户,予祭葬。
人龙、国奇兵溃归陕,贼遂屠项城。分兵屠商水、扶沟,遂攻叶县。
汪乔年,字岁星,遂安人。天启二年进士。授刑部主事,历郎中。母忧归。
崇祯二年起工部,迁青州知府。以治行卓异,迁登莱兵备副使,乞终养归。父丧除,起官平阳,迁陕西右参政,提督学校。再以卓异,就迁按察使。乔年清若自励,恶衣菲食,之官,携二仆,不以家自随。为青州,行廊置土锉十余,讼者自炊候鞫,吏无敢索一钱。自负才武,休沐辄驰骑,习弓刀击刺,寝处风露中。
十四年,擢右佥都御史,巡抚陕西。时李自成已破河南,声言入关。乔年疾驱至商、洛,不见贼。贼围开封,而三边总督傅宗龙亦至陕,议抽兵括饷,则关中兵食已尽,无以应。宗龙、乔年握手欷歔而别。未几,宗龙败殁于项城,乔年流涕叹曰:“傅公死,讨贼无人矣。”已,又闻诏擢乔年兵部右侍郎,总督三边军务,代宗龙。部檄踵至,趣出关。是时,关中精锐尽没于项城。乔年曰:“兵疲饷乏,当方张之寇。我出,如以肉喂虎耳。然不可不一出,以持中原心。”乃收散亡,调边卒,得马步三万人。
十五年正月,率总兵贺人龙、郑嘉栋、牛成虎出潼关。先是,临颍为贼守,左良玉破而屠之,尽获贼所掳。自成闻之怒,舍开封而攻良玉,良玉退保郾城,贼围之急。乔年诸将议曰:“郾城危在旦夕。吾趋郾,贼方锐,难与争锋。吾闻襄城距郾四舍,贼老砦咸在。吾舍郾而以精锐攻其必应,贼必还兵救,则郾城解矣。郾城解,我击其前,良玉乘其背,贼可大破也。”诸将皆曰:“善。”乃留步兵火器于洛阳,简精骑万人兼程进。次郏县,襄城人张永祺等迎乔年。
二月二日,乔年入襄城,分人龙、嘉栋、成虎军三路,驻城东四十里,逼郾城而军,而自勒兵驻城外。贼果解郾城而救襄城。贼至,三帅奔,良玉救不至,军大溃。乔年叹曰:“此吾死所也。”率步卒千余入城守。贼穴地实火药攻城,乔年亦穿阱,视所凿,长矛刺之。贼砲击乔年坐纛,雉堞尽碎,左右环泣请避之,乔年怒,以足蹴其首曰:“汝畏死,我不畏死也。”十七日,城陷,巷战,杀三贼,自刭不殊,为贼所执,大骂。贼割其舌,磔杀之。襄城人建祠而祀之。
时张国钦、张一贯、党威、李万庆及监纪西安同知孙兆禄、材官李可从、襄城知县曹思正从乔年,皆死之。万庆者,降将射塌天也。又有马帅某者,逸其名。兆禄,盐山人。可从,盩厔人。党威,神木人。余莫考。党威则尝击贼于西雒峪,擒贼首窦阿婆者也。
自成购永祺不得,屠其族,劓刖诸生刘汉臣等百九十人。自成数月之间再败秦师,获马二万,降秦兵又数万,威震河雒。
初,乔年之抚陕西也,奉诏发自成先冢。米脂令边大受,河间静海举人,健令也,诇得其族人为县吏者,掠之。言:“去县二百里曰李氏村,乱山中,十六冢环而葬,中其始祖也。相传,穴,仙人所定,圹中铁灯檠,铁灯不灭,李氏兴。”如其言发之蝼蚁数石,火光荧荧然。CU棺,骨青黑,被体黄毛,脑后穴大如钱,赤蛇盘,三四寸,角而飞,高丈许,咋咋吞日光者六七,反而伏。乔年函其颅骨、腊蛇以闻,焚其余,杂以秽,弃之。自成闻之,啮齿大恨曰:“吾必致死于乔年。”既杀乔年,由西华攻陈州。
杨文岳,字斗望,南充人。万历四十七年进士。授行人。天启五年,擢兵科给事中,屡迁礼科都给事中。
崇祯二年,出为江西右参政,历湖广、广西按察使,云南、山西左右布政使,以右副都御史巡抚登、莱。十二年擢兵部右侍郎,总督保定、山东、河北军务,代孙传庭。
十四年正月,李自成陷洛阳,犯开封,文岳率总兵虎大威以众二万赴救。渡河,贼先遁,追击于鸣皋。还,驻兵开封。疫作,乃顿兵于汝宁,出屯西平、新蔡间。七月,自成走内乡、淅川,与罗汝才合。文岳趋邓州,自成还攻之。文岳战三捷,斩其魁一条龙、一只龙,贼遁去。
九月,会陕西总督傅宗龙于新蔡,与贼遇,大溃于孟家庄,再溃于火烧店。部将挟文岳夜入于项城。明日奔陈州,宗龙遂覆没。事闻,文岳革职,充为事官,戴罪自赎。乃收集散亡,率所部就巡抚高名衡防巳。贼遂破叶县,拔泌阳,乘胜陷南阳,杀唐王,下邓州等十四城,再围开封。
明年正月,文岳驰救开封,论功复官。临颍为贼守,左良玉破而屠之,退保郾城。自成围郾城。二月,督师丁启睿及文岳、大威救郾城。贼溃,距官军数里而营。文岳、启睿相掎角,持十一昼夜。总督汪乔年出关,贼引去,再攻开封。六月,诏起侯恂兵部右侍郎,总督保定、山东、河南、湖北军务,代文岳。命所司察文岳罪状。七月朔,文岳、启睿合良玉、大威及杨德政、方国安四总兵之师,次硃仙镇。诸军尽溃,启睿、文岳奔汝宁。贼渡河,追奔四百里,官军失亡数万。诏褫官候勘。
九月,文岳在汝宁,夜袭贼营有功。贼既灌开封,旋败孙传庭兵,以闰十一月悉众薄汝宁,老回回、革里眼、左金王等毕会。文岳遣都司康世德以轻骑侦贼,世德走还汝,将其步骑五百,夜纵火噪而奔。十三日,群贼并至,压汝宁五里而军。监军佥事孔贞会以川兵屯城东,文岳以保兵屯城西。贼兵进攻,相持一昼夜。川兵溃,杀伤数百。贼夺其马骡,悉众攻保兵,渐不支。佥事王世琮、知府傅汝为、通判硃国宝缒将士入城,副将贾悌、参将冯名圣亦掖文岳、贞会登城。
明日,贼四面环攻,戴扉以阵,矢石云梯堵墙而立。城头矢砲擂石雨集,贼死伤山积,而攻不休。一鼓百道并登,执文岳及世琮、国宝、悌、名圣于城头,杀汝阳知县文师颐于城上。汝为闻变,赴水死。贼拥文岳等见自成,大骂,贼怒,缚之城南三里铺,以大砲击之,洞胸糜骨而死。士民屠戮数万,焚公私廨舍殆尽。贞会执去,不知所终。自成以文岳死忠,备礼敛之。遂拔营走确山、信阳、泌阳,向襄阳,虏崇王由樻、崇世子、诸王妃及河南怀安诸王以行。
汝为,字于宣,江陵人。崇祯七年进士。世琮,字仲发,达州人。国宝,成都人。师颐,全州人。皆举人。世琮尝为汝宁推官,讨土寇,流矢贯耳不为动,时号王铁耳者也。师颐莅任甫三日。
孙传庭,字百雅,代州振武卫人。自父以上,四世举于乡。传庭仪表颀硕,沈毅多筹略。万历四十七年成进士,授永城知县,以才调商丘。天启初,擢吏部验封主事,屡迁稽勋郎中,请告归。家居久不出。
崇祯八年秋,始迁验封郎中,超迁顺天府丞。陕西巡抚甘学阔不能讨贼,秦之士大夫哗于朝,乃推边才用传庭,以九年三月受代。传庭莅秦,严征发期会,一从军兴法。秦人爱之不如总督洪承畴,然其才自足办贼。贼首整齐王据商、雒,诸将不敢攻,檄副将罗尚文击斩之。
当是时,贼乱关中,有名字者以十数,高迎祥最强,拓养坤党最众,所谓闯王、蝎子塊者也。传庭设方略,亲击迎祥于盩厔之黑水峪,擒之,及其伪领哨黄龙、总管刘哲,献俘阙下。录功,增秩一等。而贼党自是乃共推李自成为闯王矣。明年,养坤及其党张耀文来降。已而养坤叛去,谕其下追斩之。击贼惠登相于泾阳、三原,登相西走。河南贼马进忠、刘国能等十七部入渭南,追之出关,复合河南兵夹击之,先后斩首千余级。进忠等复扰商、雒、蓝田,叛卒与之合,将犯西安。遣左光先、曹变蛟追走之渭南,降其渠一条龙,招还胁从。募健儿击余贼,斩圣世王、瓦背、一翅飞,降镇天王、上山虎,又歼白捍贼渠魁数人。关南稍靖。遣副将盛略等败贼大天王于宝鸡,贼走入山谷,传庭追之凤翔。他贼出栈道,谋越关犯河南,还军击,贼走伏斜谷,复大败之,降其余众。西安四卫,旧有屯军二万四千,田二万余顷,其后田归豪右,军尽虚籍。传庭厘得军万一千有奇,岁收屯课银十四万五千余两,米麦万三千五百余石。帝大喜,增秩,赉银币。
会杨嗣昌入为本兵,条上方略。洪承畴以秦督兼剿务,而用广抚熊文灿为总理。分四正六隅,马三步七,计兵十二万,加派至二百八十万,期百日平贼。传庭移书争之,曰:“无益,且非特此也。部卒屡经溃蹶,民力竭矣,恐不堪命。必欲行之,贼不必尽,而害中于国家。”累数千言,嗣昌大忤。部议,秦抚当一正面,募土著万人,给饷银二十三万,以商、雒等处为汛守。传庭知其不可用也,乃核帑藏,蠲赎锾,得银四万八千,市马募兵,自办灭贼具,不用部议。会诸抚报募兵及额,传庭疏独不至。嗣昌言军法不行于秦,自请白衣领职,以激帝怒。传庭奏曰:“使臣如他抚,籍郡县民兵上之,遂谓及额,则臣先所报屯兵已及额矣。况更有募练马步军,数且逾万,何尝不遵部议。至百日之期,商、雒之汛守,臣皆不敢委。然使贼入商、雒,而臣不能御,则治臣罪。若臣扼商、雒,而逾期不能灭贼,误剿事者必非臣。”嗣昌无以难,然衔之弥甚。传庭两奉诏进秩,当加部衔,嗣昌抑弗奏。十一年春,贼破汉阴、石泉,则坐传庭失援,削其所加秩。
传庭出扼商、雒。大天王等犯庆阳、宝鸡,还军战合水,破走之,获其二子,追击之延安。过天星、混天星等从徽、秦趋凤翔,逼澄城。传庭分兵五道击之杨家岭、黄龙山,大破之,斩首二千余级。大天王知二子不杀,遂降。贼引而北,犯延安。传庭策鄜州西、合水东三四百里,荒山邃谷,贼入当自毙,乃率标兵中部遏其东,檄变蛟、庆阳拒其西,伏兵三水、淳化间。贼饥,出掠食,则大张旗帜,鸣鼓角以邀之,一日夜驰二百五十里。贼大惊,西奔,至职田庄,遇伏而败;复走宝鸡,取栈道,再中伏大败;折而走陇州关山道,又为伏兵所挫。三败,贼死者无算,过天星、混天星并降。又逐贼邠、宁间,陷阵,获其渠。河南贼马进忠、马光玉驱宛、洛之众,箕张而西。传庭击之,贼还走。又设伏于潼关原,变蛟逐贼入伏。而闯王李自成者,为洪承畴所逐,尽亡其卒,以十八骑溃围遁。关中群盗悉平,是为崇祯之十一年春也。捷闻,大喜,先叙澄城之捷,命加传庭部衔。嗣昌仍格不奏。
当是时,总理熊文灿主抚。湖广贼张献忠已降,惟河南贼如故。罗汝才、马进忠、贺一龙、左金王等十三部西窥潼关,联营数十里。传庭计曰:“天下大寇尽在此矣。我出击其西,总理击其东,贼不降则灭。此贼平,天下无贼矣。献忠即狙伏,无能为也。”乃遂引兵东,大败贼阌乡、灵宝山间,贯其营而东,复自东以西。贼窘甚,以文灿招降手谕上,言旦夕且降。传庭曰:“尔曹日就熊公言抚,而日攻堡屠寨不已,是伪也。降即解甲来,有说即非真降,吾明日进兵矣。”明日擐甲而出,得文灿檄于途中曰:“毋妒吾抚功。”又进,得本兵嗣昌手书,亦云。传庭怏怏撤兵还。然贼迄不就抚,移瞰商、雒。文灿悔,期传庭夹击。属吏王文清等三战三败之,贼奔内乡、淅川而去。传庭既屡建大功,其将校数奉旨优叙,嗣昌务抑之不为奏。传庭恳请上其籍于部,嗣昌曰:“需之。”
十月,京师戒严,召传庭及承畴入卫,擢兵部右侍郎兼右佥都御史,代总督卢象升督诸镇援军,赐剑。当是时,传庭提兵抵近郊,与嗣昌不协,又与中官高起潜忤,降旨切责,不得朝京师。承畴至,郊劳,且命陛见,传庭不能无觖望。无何,嗣昌用承畴以为蓟督,欲尽留秦兵之入援者守蓟、辽。传庭曰:“秦军不可留也。留则贼势张,无益于边,是代贼撤兵也。秦军妻子俱在秦,兵日杀贼以为利,久留于边,非哗则逃,不复为吾用,必为贼用,是驱民使从贼也。安危之机,不可不察也。”嗣昌不听。传庭争之不能得,不胜郁郁,耳遂聋。
传庭初受命,疏言:“年来疆事决裂,由计画差谬。事竣,当面请决大计。”明年,帝移传庭总督保定、山东、河南军务。既解严,疏请陛见。嗣昌大惊,谓传庭将倾之,斥来役赍疏还之传庭。传庭愠,引疾乞休。嗣昌又劾其托疾,非真聋,帝遂发怒,斥为民,下巡抚杨一俊核真伪,一俊奏言:“真聋,非托疾。”并下一俊狱。传庭长系待决,举朝知其冤,莫为言。在狱三年,文灿、嗣昌相继败。而是时,闯王李自成者,已攻破河南矣,犯开封,执宗龙,杀唐王,兵散而贼益横。帝思传庭言,朝士荐者益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