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明史
- ▪ 本纪第一 太祖一
- ▪ 本纪第二 太祖二
- ▪ 本纪第三 太祖三
- ▪ 本纪第四 恭闵帝
- ▪ 本纪第五 成祖一
- ▪ 本纪第六 成祖二
- ▪ 本纪第七 成祖三
- ▪ 本纪第八 仁宗
- ▪ 本纪第九 宣宗
- ▪ 本纪第十 英宗前纪
- ▪ 本纪第十一 景帝
- ▪ 本纪第十二 英宗后纪
- ▪ 本纪第十三 宪宗一
- ▪ 本纪第十四 宪宗二
- ▪ 本纪第十五 孝宗
- ▪ 本纪第十六 武宗
- ▪ 本纪第十七 世宗一
- ▪ 本纪第十八 世宗二
- ▪ 本纪第十九 穆宗
- ▪ 本纪第二十 神宗一
- ▪ 本纪第二十一 神宗二
- ▪ ▪ 光宗
- ▪ 本纪第二十二 熹宗
- ▪ 本纪第二十三 庄烈帝一
- ▪ 本纪第二十四 庄烈帝二
- ▪ 志第一 天文一
- ▪ 志第二 天文二
- ▪ ▪ 填星
- ▪ ▪ 岁星
- ▪ ▪ 荧惑
- ▪ ▪ 太白
- ▪ ▪ 辰星
- ▪ 志第三 天文三
- ▪ 志第四 五行一(水)
- ▪ 志第五 五行二(火 木)
- ▪ 志第六 五行三(金 土)
- ▪ 志第七 历一
- ▪ 志第八 历二
- ▪ 志第九 历三
- ▪ 志第十 历四
- ▪ 志第十一 历五
- ▪ 志第十二 历六
- ▪ ▪ 木星
- ▪ ▪ 火星
- ▪ ▪ 土星
- ▪ ▪ 金星
- ▪ ▪ 水星
- ▪ ▪ 步四馀
- ▪ 志第十三 历七
- ▪ 志第十四 历八
- ▪ 志第十五 历九
- ▪ 志第十六 地理一
- ▪ 志第十七 地理二
- ▪ ▪ 山东山西
- ▪ 志第十八 地理三
- ▪ ▪ 河南陕西
- ▪ ▪ 宁夏左屯卫
- ▪ 志第十九 地理四
- ▪ ▪ 四川江西
- ▪ ▪ 守御礼州后千户所
- ▪ 志第二十 地理五
- ▪ ▪ 湖广浙江
- ▪ ▪ 上爱茶峒长官司
- ▪ 志第二十一 地理六
- ▪ ▪ 福建 广东 广西
- ▪ 志第二十二 地理七
- ▪ ▪ 云南 贵州
- ▪ ▪ 促瓦长官司
- ▪ 志第二十三 礼一(吉礼一)
- ▪ ▪ 分献陪祀
- ▪ ▪ 坛壝之制
- ▪ ▪ 神位祭器玉帛牲牢祝册之数
- ▪ ▪ 遣官祭祀
- ▪ ▪ 分献陪祀
- ▪ ▪ 玉帛牲牢
- ▪ ▪ 祝册
- ▪ ▪ 笾豆之实
- ▪ ▪ 祭祀杂议诸仪
- ▪ ▪ 祭祀日期
- ▪ ▪ 习仪
- ▪ ▪ 斋戒
- ▪ 志第二十四 礼二(吉礼二)
- ▪ ▪ 郊祀之制
- ▪ ▪ 大雩
- ▪ ▪ 郊祀配位
- ▪ ▪ 郊祀仪注
- ▪ ▪ 祈谷
- ▪ ▪ 大飨礼
- ▪ ▪ 令节拜天
- ▪ 志第二十五 礼三(吉礼三)
- ▪ ▪ 社稷
- ▪ ▪ 朝日夕月
- ▪ ▪ 先农
- ▪ ▪ 先蚕
- ▪ ▪ 高禖
- ▪ ▪ 祭告
- ▪ ▪ 祈报
- ▪ ▪ 神祇坛
- ▪ ▪ 星辰坛
- ▪ ▪ 灵星诸神
- ▪ ▪ 太岁月将风云雷雨之祀
- ▪ ▪ 岳镇海渎山川之祀
- ▪ ▪ 城隍
- ▪ 志第二十六 礼四(吉礼四)
- ▪ ▪ 京师九庙
- ▪ ▪ 圣师
- ▪ ▪ 旗纛
- ▪ ▪ 五祀
- ▪ ▪ 马神
- ▪ ▪ 南京神庙
- ▪ ▪ 功臣庙
- ▪ ▪ 三皇
- ▪ ▪ 历代帝王陵庙
- ▪ ▪ 至圣先师子孔庙祀
- ▪ ▪ 诸神祠
- ▪ ▪ 厉坛
- ▪ 志第二十七 礼五(吉礼五)
- ▪ ▪ 荐新
- ▪ ▪ 宗庙之制
- ▪ ▪ 禘佩
- ▪ ▪ 时享
- ▪ ▪ 加上谥号
- ▪ ▪ 庙讳
- ▪ 志第二十八 礼六(吉礼六)
- ▪ ▪ 功臣配飨
- ▪ ▪ 王国宗庙
- ▪ ▪ 奉先殿
- ▪ ▪ 奉慈殿
- ▪ ▪ 献皇帝庙
- ▪ ▪ 亲王从飨
- ▪ ▪ 群臣家庙
- ▪ 志第二十九 礼七(嘉礼一)
- ▪ ▪ 诸司朝觐仪
- ▪ ▪ 登极仪
- ▪ ▪ 大朝仪
- ▪ ▪ 常朝仪
- ▪ ▪ 皇太子亲王朝仪
- ▪ ▪ 诸王来朝仪
- ▪ ▪ 中宫受朝仪
- ▪ ▪ 朝贺东宫仪
- ▪ ▪ 大宴仪
- ▪ ▪ 上尊号徽号仪
- ▪ 志第三十 礼八(嘉礼二)
- ▪ ▪ 册皇后仪
- ▪ ▪ 册皇太子及皇太子妃仪
- ▪ ▪ 册亲王及王妃仪
- ▪ ▪ 皇帝加元服仪
- ▪ ▪ 皇太子皇子冠礼
- ▪ ▪ 品官冠礼
- ▪ ▪ 庶人冠礼
- ▪ 志第三十一 礼九(嘉礼三)
- ▪ ▪ 东宫出阁讲学仪
- ▪ ▪ 诸王读书仪
- ▪ ▪ 经筵
- ▪ ▪ 日讲
- ▪ ▪ 皇帝视学仪
- ▪ ▪ 天子纳后仪
- ▪ ▪ 皇太子纳妃仪
- ▪ ▪ 亲王婚礼
- ▪ ▪ 公主婚礼
- ▪ ▪ 品官婚礼
- ▪ ▪ 庶人婚礼
- ▪ 志第三十二 礼十(嘉礼四 宾礼)
- ▪ ▪ 遣使之蕃国仪
- ▪ ▪ 蕃国遣使进表仪
- ▪ ▪ 巡狩之制
- ▪ ▪ 东宫监国
- ▪ ▪ 皇太孙监国
- ▪ ▪ 颁诏仪
- ▪ ▪ 迎接诏赦仪
- ▪ ▪ 进书仪
- ▪ ▪ 进表笺仪
- ▪ ▪ 乡饮酒礼
- ▪ ▪ 蕃王朝贡礼
- ▪ ▪ 品官相见礼
- ▪ ▪ 庶人相见礼
- ▪ 志第三十三 礼十一(军礼)
- ▪ ▪ 亲征
- ▪ ▪ 遣将
- ▪ ▪ 禡祭
- ▪ ▪ 受降
- ▪ ▪ 奏凯献俘
- ▪ ▪ 论功行赏
- ▪ ▪ 大阅
- ▪ ▪ 大射
- ▪ ▪ 救日伐鼓
- ▪ 志第三十四 礼十二(凶礼一)
- ▪ ▪ 山陵
- ▪ ▪ 山陵
- ▪ 志第三十五 礼十三(凶礼二)
- ▪ ▪ 兴宗帝后陵寝
- ▪ ▪ 睿宗帝后陵寝
- ▪ ▪ 皇妃等丧葬
- ▪ ▪ 皇太子及妃丧葬
- ▪ ▪ 皇后陵寝
- ▪ ▪ 诸王及妃公主丧葬诸仪
- ▪ 志第三十六 礼十四(凶礼三)
- ▪ ▪ 中宫为父祖丧仪
- ▪ ▪ 遣使临吊仪
- ▪ ▪ 遣使册赠王公大臣仪
- ▪ ▪ 忌辰
- ▪ ▪ 乘舆受蕃国王讣奏仪
- ▪ ▪ 乘舆为王公大臣举哀仪
- ▪ ▪ 乘舆临王公大臣丧仪
- ▪ ▪ 谒祭陵庙
- ▪ ▪ 赐祭葬
- ▪ ▪ 丧葬之制
- ▪ ▪ 碑碣
- ▪ ▪ 赐谥
- ▪ ▪ 品官丧礼
- ▪ ▪ 士庶人丧礼
- ▪ ▪ 服纪
- ▪ 志第三十七 乐一
- ▪ 志第三十八 乐二
- ▪ ▪ 九庙时祫乐章
- ▪ ▪ 乐章一
- ▪ 志第三十九 乐三
- ▪ ▪ 乐章二
- ▪ ▪ 嘉靖间续定庆成宴乐章
- ▪ 志第四十 仪卫
- ▪ 志第四十一 舆服一
- ▪ 志第四十二 舆服二
- ▪ 志第四十三 舆服三
- ▪ 志第四十四 舆服四
- ▪ 志第四十五 选举一
- ▪ 志第四十六 选举二
- ▪ 志第四十七 选举三
- ▪ 志第四十八 职官一
- ▪ 志第四十九 职官二
- ▪ 志第五十 职官三
- ▪ 志第五十一 职官四
- ▪ 志第五十二 职官五
- ▪ 志第五十三 食货一
- ▪ ▪ 户口 田制屯田 庄田
- ▪ 志第五十四 食货二
- ▪ ▪ 赋役
- ▪ 志第五十五 食货三
- ▪ ▪ 漕运 仓库
- ▪ 志第五十六 食货四
- ▪ ▪ 盐法 茶法
- ▪ 志第五十七 食货五
- ▪ ▪ 钱钞 坑冶附铁冶铜场 商税 市舶 马市
- ▪ 志第五十八 食货六
- ▪ ▪ 上供采造 采造 柴炭 采木 珠池 织造 烧造 俸饷 会计
- ▪ 志第五十九 河渠一
- ▪ ▪ 黄河上
- ▪ 志第六十 河渠二
- ▪ ▪ 黄河下
- ▪ 志第六十一 河渠三
- ▪ ▪ 运河上
- ▪ 志第六十二 河渠四
- ▪ ▪ 运河下 海运
- ▪ 志第六十三 河渠五
- ▪ ▪ 淮河 泇河 卫河 漳河 沁河 滹沱河 桑乾河 胶莱河
- ▪ 志第六十四 河渠六
- ▪ ▪ 直省水利
- ▪ 志第六十五 兵一
- ▪ 志第六十六 兵二卫所 班军
- ▪ ▪ 土官
- ▪ ▪ 广东都司
- ▪ ▪ 后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直隶旧为北平都司,有北平三护卫,后俱为亲军。其不系北平旧卫者,俱永乐以后添设。
- ▪ ▪ 大宁都司
- ▪ ▪ 万全都司宣德五年,分直隶及山西等处卫所添设。
- ▪ ▪ 山西都司旧有太原三护卫,后革。蒲州千户所,改属直隶,广昌千户所,改属万全都司
- ▪ ▪ 山西行都司旧有蔚州卫,后改属万全都司
- ▪ ▪ 南京卫所亲军卫
- ▪ ▪ 五军都督府属 左军都督府本府所属卫,仍隶北京左府。
- ▪ ▪ 右军都督府本府所属卫,仍隶北京右府。
- ▪ ▪ 中军都督府本府所属卫,仍隶北京中府。
- ▪ ▪ 前军都督府本府所属卫,仍隶北京前府。
- ▪ ▪ 陕西都司
- ▪ ▪ 广西都司
- ▪ ▪ 中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直隶
- ▪ ▪ 中都留守司
- ▪ ▪ 河南都司
- ▪ ▪ 前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直隶
- ▪ ▪ 湖广都司
- ▪ ▪ 福建都司
- ▪ ▪ 后军都督府本府所属卫,仍隶北京后府。
- ▪ ▪ 山西行都司
- ▪ ▪ 北平三护卫
- ▪ ▪ 福建行都司
- ▪ ▪ 江西都司
- ▪ ▪ 广东都司
- ▪ ▪ 后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北平都司
- ▪ ▪ 湖广行都司以湖广都司卫所改设
- ▪ ▪ 兴都留守司
- ▪ ▪ 贵州都司旧有层台、重安二千户所,俱革。旧有平伐长官司,后隶贵阳府。旧有平浪、九名九姓独山州二长官司,后隶都匀府。
- ▪ ▪ 土官
- ▪ ▪ 中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直隶
- ▪ ▪ 福建都司
- ▪ ▪ 福建行都司
- ▪ ▪ 江西都司
- ▪ ▪ 中都留守司
- ▪ ▪ 辽东都司
- ▪ ▪ 山东都司
- ▪ ▪ 右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云南都司
- ▪ ▪ 贵州都司
- ▪ ▪ 四川都司
- ▪ ▪ 河南都司旧有洛阳中护卫,后并汝州卫。
- ▪ ▪ 前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直隶
- ▪ ▪ 湖广都司旧有武昌右千户所,革。
- ▪ ▪ 土官
- ▪ ▪ 广西都司
- ▪ ▪ 云南都司旧有鹤庆、通海二千户所,革
- ▪ ▪ 土官
- ▪ ▪ 山西三护卫
- ▪ ▪ 五军都督府所属卫所 左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浙江都司
- ▪ ▪ 辽东都司
- ▪ ▪ 山东都司旧有青州左护卫,后改天津右卫。旧有贵州护卫,革
- ▪ ▪ 右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直隶
- ▪ ▪ 陕西都司旧有阶州卫、沙州卫、灵山千户所,后俱革。
- ▪ ▪ 陕西行都司洪武十二年添设
- ▪ ▪ 四川都司旧有浦江关军民千户所,后革
- ▪ ▪ 土官
- ▪ ▪ 四川行都司旧无,后设。旧有建昌前卫,后革
- ▪ ▪ 都司一奴儿干都司 卫三百八十四
- ▪ ▪ 所二十四
- ▪ ▪ 站七
- ▪ ▪ 地面七
- ▪ ▪ 寨一
- ▪ ▪ 卫六
- ▪ ▪ 都指挥使司二
- ▪ ▪ 指挥使司一
- ▪ ▪ 宣尉使司三
- ▪ ▪ 招讨司六
- ▪ ▪ 万户府四
- ▪ ▪ 千户所十七
- ▪ ▪ 上十二卫
- ▪ ▪ 五军都督府所属卫所 左军都督府
- ▪ ▪ 在外 浙江都司
- ▪ 志第六十七 兵三
- ▪ ▪ 边防 海防江防 民壮 士兵 乡兵
- ▪ 志第六十八 兵四
- ▪ 志第六十九 刑法一
- ▪ 志第七十 刑法二
- ▪ 志第七十一 刑法三
- ▪ 志第七十二 艺文一
- ▪ 志第七十三 艺文二
- ▪ 志第七十四 艺文三
- ▪ 志第七十五 艺文四
- ▪ 表第一 诸王世表一
- ▪ 表第二 诸王世表二
- ▪ 表第三 诸王世表三
- ▪ 表第四 诸王世表四
- ▪ 表第五 诸王世表五
- ▪ 表第六 功臣世表一
- ▪ 表第七 功臣世表二
- ▪ 表第八 功臣世表三
- ▪ 表第九 外戚恩泽侯表
- ▪ 表第十 宰辅年表一
- ▪ 表第十一 宰辅年表二
- ▪ 表第十二 七卿年表一
- ▪ 表第十三 七卿年表二
- ▪ 列传第一 后妃
- ▪ ▪ 后妃一
- ▪ 列传第二 后妃二
- ▪ 列传第三
- ▪ ▪ 兴宗孝康皇帝孝康皇后 吕太后 睿宗献皇帝献皇后
- ▪ 列传第四 诸王
- ▪ ▪ 诸王一
- ▪ 列传第五 诸王二
- ▪ 列传第六 诸王三
- ▪ ▪ 太祖诸子三
- ▪ ▪ 兴宗诸子
- ▪ ▪ 惠帝诸子
- ▪ ▪ 成祖诸子
- ▪ 列传第七 诸王四
- ▪ ▪ 仁宗诸子
- ▪ ▪ 英宗诸子
- ▪ ▪ 景帝子
- ▪ ▪ 宪宗诸子
- ▪ ▪ 孝宗子
- ▪ 列传第八 诸王五
- ▪ ▪ 世宗诸子
- ▪ ▪ 穆宗诸子
- ▪ ▪ 神宗诸子
- ▪ ▪ 光宗诸子
- ▪ ▪ 熹宗诸子
- ▪ ▪ 庄烈帝诸子
- ▪ 列传第九
- ▪ ▪ 宪宗五女
- ▪ ▪ 孝宗三女
- ▪ ▪ 睿宗二女
- ▪ ▪ 光宗九女
- ▪ ▪ 庄烈帝六女
- ▪ ▪ 世宗五女
- ▪ ▪ 穆宗六女
- ▪ ▪ 神宗十女
- ▪ ▪ 成祖五女
- ▪ ▪ 仁宗七女
- ▪ ▪ 宣宗二女
- ▪ ▪ 英宗八女
- ▪ ▪ 景帝一女
- ▪ ▪ 公主
- ▪ 列传第十 郭子兴 韩林儿
- ▪ 列传第十一 陈友谅 张士诚 方国珍 明玉珍
- ▪ 列传第十二
- ▪ ▪ 扩廓帖木儿蔡子英 陈友定伯颜子中等 把匝剌瓦尔密
- ▪ 列传第十三 徐达 常遇春
- ▪ 列传第十四 李文忠 邓愈 汤和 沐英
- ▪ 列传第十五 李善长 汪广洋
- ▪ 列传第十六 刘基(子琏璟) 宋濂 叶琛 章溢(子存道)
- ▪ 列传第十七 冯胜(兄国用) 傅友德 廖永忠(赵庸) 杨璟 胡美
- ▪ 列传第十八
- ▪ 列传第十九
- ▪ 列传第二十
- ▪ 列传第二十一
- ▪ 列传第二十二
- ▪ 列传第二十三
- ▪ 列传第二十四
- ▪ 列传第二十五
- ▪ 列传第二十六
- ▪ 列传第二十七
- ▪ 列传第二十八
- ▪ 列传第二十九
- ▪ 列传第三十
- ▪ 列传第三十一
- ▪ 列传第三十二 盛庸 平安 何福 顾成
- ▪ 列传第三十三
- ▪ 列传第三十四
- ▪ 列传第三十五
- ▪ ▪ 解缙 黄淮 胡广 金幼孜 胡俨
- ▪ 列传第三十六
- ▪ ▪ 杨士奇 杨荣曾孙旦 杨溥马愉
- ▪ 列传第三十七
- ▪ ▪ 蹇义 夏原吉俞士吉 李文郁 邹师颜
- ▪ 列传第三十八
- ▪ ▪ 郁新 赵羾 金忠 李庆 师逵 古朴向宝 陈寿马京 许思温刘季{虎} 刘辰 杨砥 虞谦吕升 仰瞻 严本 汤宗
- ▪ 列传第三十九
- ▪ ▪ 茹瑺 严震直 张紞毛泰亨 王钝 郑赐 郭资 吕震 李至刚方宾 吴中 刘观
- ▪ 列传第四十
- ▪ 列传第四十一
- ▪ ▪ 宋礼蔺芳 陈瑄王瑜 周忱
- ▪ 列传第四十二
- ▪ ▪ 张辅高士文 徐政 黄福 刘俊吕毅 刘昱 陈洽侯保 冯贵伍云 陈忠李任等 李彬 柳升崔聚 史安 陈镛 李宗昉 潘禋梁铭 王通陶季容 陈汀
- ▪ 列传第四十三
- ▪ ▪ 宋晟 薛禄郭义 金玉 刘荣 硃荣 费瓛 谭广 陈怀马亮蒋贵孙琬 任礼 赵安 赵辅 刘聚
- ▪ 列传第四十四
- ▪ 列传第四十五
- ▪ 列传第四十六
- ▪ 列传第四十七
- ▪ 列传第四十八
- ▪ 列传第四十九
- ▪ 列传第五十
- ▪ ▪ 尹昌隆 耿通陈谔 戴纶林长懋 陈祚郭循 刘球子钺釪陈鉴何观 钟同孟 杨集 章纶子玄应 廖庄 倪敬盛灊等 杨瑄子源 盛颙等
- ▪ 列传第五十一
- ▪ ▪ 李时勉 陈敬宗 刘铉萨琦 邢让李绍林瀚子庭昂 庭机孙燫 烃 谢鐸 鲁鐸赵永
- ▪ 列传第五十二
- ▪ ▪ 邹缉郑维桓 柯暹 弋谦黄骥 黄泽孔友谅 范济 聊让郭佑 胡仲伦 华敏 贾斌 左鼎练纲 曹凯许仕达 刘炜尚褫 单宇姚显 杨浩 张昭贺炀
- ▪ 列传第五十三
- ▪ ▪ 陶成子鲁 陈敏 丁瑄 王得仁子一夔 叶祯 伍骥 毛吉林锦 郭绪 姜昂子龙
- ▪ 列传第五十四
- ▪ ▪ 韩观 山云 萧授吴亮 方瑛陈友 李震王信都胜 郭鋐 彭伦 欧磐 张祐
- ▪ 列传第五十五
- ▪ ▪ 曹鼐 张益 邝埜 王佐丁铉等 孙祥谢泽 袁彬哈铭袁敏
- ▪ 列传第五十六
- ▪ 列传第五十七
- ▪ ▪ 高谷 胡濙 王直
- ▪ 列传第五十八
- ▪ ▪ 于谦子冕 吴宁 王伟
- ▪ 列传第五十九
- ▪ ▪ 王骥孙瑾 徐有贞 杨善李实 赵荣 霍瑄 沈固 王越
- ▪ 列传第六十
- ▪ ▪ 罗亨信 侯璡 杨宁 王来 孙原贞孙需 张宪 硃鉴 杨信民张骥竺渊耿定 王晟 邓颙 马谨 程信 白圭子钺 张瓚谢士元孔镛李时敏 邓廷瓚 王轼 刘丙
- ▪ 列传第六十一
- ▪ ▪ 杨洪子俊 从子能 信 石亨从子彪 从孙后 郭登 硃谦子永 孙晖等孙镗赵胜 范广
- ▪ 列传第六十二
- ▪ ▪ 史昭刘昭 李达 巫凯曹义 施聚 许贵子宁 周贤子玉欧信 王玺 鲁鉴子麟 孙经 刘宁周玺 庄鉴 彭清 姜汉子奭孙应熊 安国 杭雄
- ▪ 列传第六十三
- ▪ ▪ 卫青子颖 董兴 何洪刘雄 刘玉 仇钺 神英子周 曹雄子谦 冯祯 张俊李鋐 杨锐崔文
- ▪ 列传第六十四
- ▪ ▪ 李贤 吕原子常 岳正 彭时 商辂 刘定之
- ▪ 列传第六十五
- ▪ ▪ 王翱 年富 王竑 李秉 姚夔 王复 林聪 叶盛
- ▪ 列传第六十六
- ▪ ▪ 项忠 韩雍 余子俊阮勤 硃英 秦纮
- ▪ 列传第六十七
- ▪ ▪ 罗伦涂棐 章懋从子拯 黄仲昭 庄昶邹智 舒芬崔桐 马汝骥
- ▪ 列传第六十八
- ▪ 列传第六十九
- ▪ ▪ 徐溥 邱濬 刘健 谢迁 李东阳 王鏊 刘忠
- ▪ 列传第七十
- ▪ ▪ 王恕子承裕 马文升 刘大夏
- ▪ 列传第七十一
- ▪ ▪ 何乔新 彭韶 周经 耿裕 倪岳 闵珪 戴珊
- ▪ 列传第七十二
- ▪ ▪ 周洪谟 杨守陈弟守阯 子茂元 茂仁 张元祯陈音 傅瀚张昇 吴宽 傅珪 刘春 吴俨 顾清 刘瑞
- ▪ 列传第七十三
- ▪ ▪ 李敏叶淇 贾俊刘璋 黄绂 张悦张蓥 钟 曾鉴 梁璟王诏 徐恪李介子昆 黄珂 王鸿儒 丛兰 吴世忠
- ▪ 列传第七十四
- ▪ ▪ 韩文顾佐 陈仁 张敷华 杨守随弟守隅 许进子诰 赞论雍泰张津 陈寿 樊莹 熊绣 潘蕃 胡富 张泰 吴文度 张鼐冒政 王璟 李钦
- ▪ 列传第七十五
- ▪ ▪ 何鉴 马中锡 陆完 洪钟陈镐 蒋昇 陈金 俞谏 周南孙禄马昊
- ▪ 列传第七十六
- ▪ 列传第七十七
- ▪ ▪ 李文祥 孙磐徐珪 胡爟周时从 王雄 罗侨 叶钊刘天麒戴冠 黄巩 陆震 夏良胜万潮等 何遵刘校等
- ▪ 列传第七十八
- ▪ ▪ 杨廷和 梁储 蒋冕 毛纪 石珤 兄玠
- ▪ 列传第七十九
- ▪ 列传第八十
- ▪ 列传第八十一
- ▪ 列传第八十二
- ▪ 列传第八十三 王守仁(冀元亨)
- ▪ 列传第八十四 张璁(胡鐸) 桂萼 方献夫 夏言
- ▪ 列传第八十五
- ▪ 列传第八十六
- ▪ 列传第八十七
- ▪ 列传第八十八
- ▪ 列传第八十九
- ▪ 列传第九十
- ▪ 列传第九十一
- ▪ 列传第九十二
- ▪ 列传第九十三
- ▪ 列传第九十四
- ▪ 列传第九十五
- ▪ 列传第九十六
- ▪ 列传第九十七
- ▪ 列传第九十八
- ▪ 列传第九十九
- ▪ 列传第一百
- ▪ 列传第一百一
- ▪ 列传第一百二
- ▪ 列传第一百三
- ▪ 列传第一百四
- ▪ 列传第一百五
- ▪ 列传第一百六
- ▪ 列传第一百七
- ▪ 列传第一百八
- ▪ 列传第一百九
- ▪ 列传第一百十
- ▪ 列传第一百十一
- ▪ 列传第一百十二
- ▪ 列传第一百十三
- ▪ 列传第一百十四 海瑞(何以尚) 丘橓 吕坤 郭正域
- ▪ 列传第一百十五
- ▪ 列传第一百十六
- ▪ 列传第一百十七
- ▪ 列传第一百十八
- ▪ 列传第一百十九
- ▪ 列传第一百二十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一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二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三
- ▪ 列传第一百二十四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五
- ▪ 列传一百二十六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七
- ▪ 列传第一百二十八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九
- ▪ 列传第一百三十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一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二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三
- ▪ 列传第一百三十四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五
- ▪ 列传第一百三十六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七
- ▪ 列传第一百三十八 孙承宗(子鉁等)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九
- ▪ 列传第一百四十 杨嗣昌 吴甡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一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二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三
- ▪ 列传第一百四十四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五
- ▪ 列传第一百四十六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七
- ▪ 列传第一百四十八
- ▪ 列传一百四十九
- ▪ 列传第一百五十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一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二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三
- ▪ 列传第一百五十四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五
- ▪ 列传第一百五十六 曹文诏(弟文耀) 周遇吉 黄得功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七
- ▪ 列传第一百五十八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九
- ▪ 列传第一百六十
- ▪ 列传第一百六十一
- ▪ 列传第一百六十二
- ▪ 列传第一百六十三
- ▪ 列传第一百六十四
- ▪ 列传第一百六十五
- ▪ 列传第一百六十六
- ▪ 列传第一百六十七
- ▪ 列传第一百六十八 何腾蛟(章旷 傅作霖) 瞿式耜(汪皞等)
- ▪ 列传第一百六十九 循吏
- ▪ 列传第一百七十 儒林一
- ▪ 列传第一百七十一 儒林二
- ▪ 列传第一百七十二 儒林三
- ▪ ▪ 孔希学孔彦绳 颜希惠 曾质粹 孔闻礼 孟希文 仲于陛 周冕 程接道 程克仁 张文运 邵继祖 硃梴 硃墅
- ▪ 列传第一百七十三 文苑一
- ▪ 列传第一百七十四 文苑二
- ▪ 列传第一百七十五 文苑三
- ▪ 列传第一百七十六 文苑四
- ▪ 列传第一百七十七 忠义一
- ▪ 列传第一百七十八 忠义二
- ▪ 列传第一百七十九 忠义三
- ▪ 列传第一百八十 忠义四
- ▪ 列传第一百八十一 忠义五
- ▪ 列传第一百八十二 忠义六
- ▪ 列传第一百八十三 忠义七
- ▪ 列传第一百八十四 孝义
- ▪ ▪ 孝义一
- ▪ 列传第一百八十五 孝义二
- ▪ 列传第一百八十六 隐逸
- ▪ ▪ 张介福 倪瓚 徐舫 杨恒 陈洄 杨引 吴海 刘闵 杨黼 孙一元沈周 陈继儒
- ▪ 列传第一百八十七 方伎
- ▪ 列传第一百八十八 外戚
- ▪ 列传第一百八十九 列女一
- ▪ 列传第一百九十 列女二
- ▪ 列传第一百九十一 列女三
- ▪ 列传第一百九十二 宦官一
- ▪ ▪ 郑和侯显 金英兴安 范弘等 王振 曹吉祥刘永诚 怀恩覃吉 汪直 梁芳钱能等 何鼎邓原等 李广 蒋琮 刘瑾 张永谷大用魏彬等
- ▪ 列传第一百九十三 宦官二
- ▪ ▪ 李芳 冯保 张鲸 陈增陈奉 高淮 梁永杨荣 陈矩 王安魏忠贤 王体乾李永贞等 崔文升 张彝宪 高起潜 王承恩 方正化
- ▪ 列传第一百九十四 阉党
- ▪ ▪ 焦芳 刘宇 曹元 张彩韩福等 顾秉谦 魏广微等 崔呈秀吴淳夫等 刘志选梁梦环等 曹钦程石三畏等 王绍徽周应秋霍维华徐大化等 阎鸣泰 贾继春田尔耕 许显纯
- ▪ 列传第一百九十五 佞幸
- ▪ ▪ 纪纲 门达逮杲 李孜省 继晓 江彬许泰 钱宁 陆炳 邵元节 陶仲文 顾可学盛端明等
- ▪ 列传第一百九十六 奸臣
- ▪ ▪ 胡惟庸陈宁 陈瑛马麟等 严嵩赵文华等 周延儒 温体仁马士英阮大铖
- ▪ 列传第一百九十七 流贼
- ▪ ▪ 李自成 张献忠
- ▪ 列传第一百九十八 土司
- ▪ ▪ 湖广土司
- ▪ ▪ 施州施南宣抚司 散毛宣抚司 忠建宣抚司 容美宣抚司 永顺军民宣慰使司 保靖州军民宣慰使司
- ▪ 列传第一百九十九 四川土司
- ▪ ▪ 四川土司一
- ▪ 列传第二百 四川土司二
- ▪ ▪ 播州宣慰司 永宁宣抚司 酉阳宣抚司 石砫宣抚司
- ▪ 列传第二百一 云南土司
- ▪ ▪ 云南土司一
- ▪ 列传第二百二 云南土司二
- ▪ ▪ 姚安 鹤庆 武定 寻甸 丽江 元江 永昌 新化 威远 北胜 湾甸镇康 大侯 澜沧卫 麓川
- ▪ 列传第二百三 云南土司三
- ▪ 列传第二百四 贵州土司
- ▪ ▪ 贵阳 思南思州附 镇远 铜仁 黎平 安顺 都匀 平越 石阡新添金筑安抚司附
- ▪ 列传第二百五 广西土司
- ▪ ▪ 广西土司一 桂林 柳州 庆远 平乐 梧州 浔州 南宁
- ▪ 列传第二百六 广西土司二
- ▪ ▪ 太平 思明 思恩 镇安 田州 恩城 上隆 都康
- ▪ 列传第二百七 广西土司三
- ▪ ▪ 泗城 利州 龙州 归顺 向武 奉议 江州 思陵广东琼州府附
- ▪ 列传第二百八 外国一
- ▪ ▪ 朝鲜
- ▪ 列传第二百九 外国二
- ▪ ▪ 安南
- ▪ 列传第二百十 外国三
- ▪ ▪ 日本
- ▪ 列传第二百十一 外国四
- ▪ ▪ 琉球 吕宋 合猫里 美洛居 沙瑶呐哔啴 鸡笼 婆罗 麻叶甕 古麻刺朗 冯嘉施兰 文郎马神
- ▪ 列传第二百十二 外国五
- ▪ ▪ 占城宾童龙 真腊 暹罗 爪哇阇婆 苏吉丹 碟里 日罗夏治三佛齐
- ▪ 列传第二百十三 外国六
- ▪ ▪ 浡泥 满剌加 苏门答剌 须文达那 苏禄 西洋琐里 琐里 览邦淡巴 百花 彭亨 那孤儿 黎伐 南渤利 阿鲁 柔佛 丁机宜 巴喇西 佛郎机 和兰
- ▪ 列传第二百十四 外国七
- ▪ 列传第二百十五 外国八鞑靼
- ▪ 列传第二百十六 外国九瓦剌 朵颜(福余 泰宁)
- ▪ 列传第二百十七 西域一
- ▪ ▪ 哈密卫 柳城 火州 土鲁番
- ▪ 列传第二百十八 西域二 西番诸卫(西宁河州洮州岷州等番族诸卫)
- ▪ ▪ 安定卫 阿端卫 曲先卫 赤斤蒙古卫 沙州卫 罕东卫 罕东左卫 哈梅里
- ▪ 列传第二百十九 西域三
- ▪ 列传第二百二十 西域四
- ▪ 附录:张廷玉上明史表
姚镆(子涞) 张嵿 伍文定(邢珣等) 蔡天祐(胡瓚) (张文锦)詹荣(刘源清) 刘天和 杨守礼 张岳(李允简) 郭宗皋 赵时春
姚镆,字英之,慈溪人。弘治六年进士。除礼部主事,进员外郎。擢广西提学佥事。立宣成书院,延《五经》师以教士子。桂人祀山魈卓旺。镆毁像,俗遂变。迁福建副使,未几改督学政。正德九年擢贵州按察使。十五年拜右副都御史,巡抚延绥。上边务六事,皆议行。嘉靖元年,吉囊入泾阳。镆遣游击彭楧出西路,释指挥卜云于狱,使副之。夜半邀击,斩其二将,乃遁。玺书褒谕。寻召为工部右侍郎,出督漕运,改兵部左侍郎。
四年,迁右都御史,提督两广军务兼巡抚。田州土官岑猛谋不轨。镆调永顺、保靖兵,使沈希仪与张经、李璋、张佑、程鉴各统兵八万,分道讨。而镆与总兵官硃麒等攻破定罗、丹梁。用希仪计,结猛妇翁岑璋使为内应,大破之,斩猛子邦彦。璋诱杀猛,献其首。诏进镆左都御史,加太子少保,任一子官,诸将进秩有差。镆请改设流官,陈善后七事,制可。乃命参议汪必东、佥事申惠与参将张经以兵万人镇其地。必东、惠移疾他驻。猛党卢苏、王受等诈言猛不死,借交阯兵二十万且至,夷民信之。苏等薄城,经突围走,城遂陷。王受亦攻入思恩府。巡按御史石金劾镆失策罔上,并论前总督盛应期。帝以镆有功,许便宜抚剿。苏、受数求赦,镆不许,将大讨之。会廷议起王守仁督两广军,令镆与同事。镆引疾乞罢,许驰驿归。
初,广东提学道魏校毁诸寺观田数千亩,尽入霍韬、方献夫诸家。镆至广,追还之官。韬、献夫恨甚,与张璁、桂萼合排镆。谓大同当征而反抚,田州当抚而反征,皆费宏谋国不臧,酿成南北患。时宏虽去,犹借镆以排之也。镆既得请,方候代,千夫长韦贵、徐伍攻复思恩。镆上其状。诏先赏贵等,而以抚剿事宜俟守仁处置。既而镆奏辩石金前疏,诋金阻挠养寇。金亦再疏诋镆。帝先入璁等言,落镆职闲住。
其后,苏、受复叛,帝渐思镆。十三年,三边阙总制。大学士费宏、李时同召对。宏荐镆,时亦助之。遂命以兵部尚书总制三边军务。未赴,宏卒。镆辞。帝不悦,仍落职闲住。镆既罢,荐者至二十疏,不用。家居数年卒。
子涞,字维东。嘉靖二年殿试第一。授翰林修撰。争“大礼”,廷杖。又议郊祀合祀,不当轻易。召修《明伦大典》,恳辞不与。累官侍读学士。
张嵿,字时俊,萧山人。成化二十三年进士。弘治初,修《宪宗实录》,命往苏、松诸府采轶事。事竣,授上饶知县。迁南京兵部主事,就进刑部郎中。正德初,迁兴化知府。隆平侯张祐无子,弟禄与族人争袭,诉于南京法司,久不决,复诉京师。刘瑾方擅政,遂削尚书樊莹、都御史高铨籍。嵿以郎承勘,为民。瑾败,起知南雄。擢江西参政,进右布政使。举治行卓异,迁左。宁王宸濠欲拓地,广其居,嵿执不可。大恚,遣人馈之。嵿发视,则枣梨姜芥,盖隐语也。未几,召为光禄卿。以右副都御史巡抚保定诸府,忤中贵,移疾归。
世宗即位,命以右都御史总督两广军务。广西上思州贼黄镠纠峒兵劫州县,嵿讨擒之。广东新宁、恩平贼蔡猛三等剽掠,众至数万。嵿合兵三万余人击新宁诸贼,破巢二百,擒斩一万四千余人,俘贼属五千九百余人,猛三等皆授首。自岭南用兵,以寡胜众未有若是役者。捷闻,奖赉。程乡贼梁八尺等与福建上杭流贼相应。遣都指挥李皋等会福建官兵夹击,俘斩五百余人。归善李文积聚奸宄拒捕,讨之,久弗克。{山顶 }遣参政徐度等剿之,俘斩千余人。佛郎机国人别都卢剽劫满剌加诸国,复率其属灊世利等拥五舟破巴西国,遂入寇新会。嵿遣将出海擒之,获其二舟,贼乃遁。寻召掌南京都察院事,就改工部尚书。六年大计京官,拾遗被劾,致仕。后数年卒。
伍文定,字时泰,松滋人。父琇,贵州参议。文定登弘治十二年进士。有膂力,便弓马,议论慷慨。授常州推官,精敏善决狱,称强吏。魏国公徐俌与民争田,文定勘,归之民。刘瑾入俌重贿,兴大狱,巡抚艾朴以下十四人悉被逮。文定已迁成都同知,亦下诏狱,斥为民。瑾败,起补嘉兴。
江西姚源贼王浩八等流劫浙江开化,都御史俞谏檄文定与参将李隆、都指挥江洪、佥事储珊讨之,军华埠。而都指挥白弘与湖州知府黄衷别营马金。贼党刘昌三破,执弘,官军大挫。浩八突华埠,洪、文定击败之,追及于孔埠。隆、珊亦追至池淮,破其巢,进攻淫田。洪以奇兵深入,中贼诱,与指挥张琳等皆被执。文定等殿后得还,贼亦遁归江西。谏等上文定忠勇状,诏所司奖劳。擢河南知府,计擒剧贼张勇、李文简。以才任治剧,调吉安。计平永丰及大茅山贼。已,佐巡抚王守仁平桶冈、横水。宸濠反,吉安士民争亡匿。文定斩亡者一人,众乃定。乃迎守仁入城。知府邢珣、徐琏、戴德孺等先后至,共讨贼。文定当大帅。丙辰之战,身犯矢石、火燎须不动。贼平,功最,擢江西按察使。张忠、许泰至南昌,欲冒其功,而守仁已俘宸濠赴浙江。忠等失望,大恨。文定出谒,遂缚之。文定骂曰:“吾不恤九族,为国家平大贼,何罪?汝天子腹心,屈辱忠义,为逆贼报仇,法当斩。”忠益怒,椎文定仆地。文定求解任,不报。
寻迁广东右布政使。未赴,而世宗嗣位。上忠等罪状,且曰:“曩忠、泰与刘晖至江西,忠自称天子弟,晖称天子儿,泰称威武副将军,与天子同僚。折辱命吏,诬害良民。需求万端,渔猎盈百万。致饿殍遍野,盗贼纵横。虽寸斩三人,不足谢江西百姓。今大憝江彬、钱宁皆已伏法,三人实其党与。乞速正天诛,用章国典。”又请发宸濠资财,还之江西,以资经费;矜释忠、泰所陷无辜及宁府宗人不预谋者,以清冤狱。帝并嘉纳之。论功,进右副都御史,提督操江。嘉靖三年,讨获海贼董效等二百余人,赐敕奖劳。寻谢病归。
六年召拜兵部右侍郎。其冬擢右都御史,代胡世宁掌院事。云南士酋安铨反,败参政黄昭道,攻陷寻甸、嵩明。明年,武定土酋凤朝文亦反,杀同知以下官,与铨合兵围云南。诏进文定兵部尚书兼前职,提督云南、四川、贵州、湖广军讨之,以侍郎梁材督饷。会芒部叛酋沙保子普奴为乱,并以属文定。文定未至云南,铨等已为巡抚欧阳重所破,遂移师征普奴。左都御史李承勋极言川、贵残破,不当用兵,遂召还,命提督京营。文定至湖广,疏乞省祭归。已,四川巡按御史戴金复上言:“叛酋称乱之初,势尚可抚。而文定决意进兵,一无顾惜。飞刍挽粮,糜数十万。及有诏罢师,尚不肯已。又极论土酋阿济等罪。军民讹言,几复生变。臣愚以为文定可罪也。”尚书方献夫、李承勋因诋文定好大喜功,伤财动众,乃令致仕。
文定忠义自许,遇事敢为,不与时俯仰。芒部之役,愤小丑数乱,欲为国伸威,为议者旁挠。庙堂专务姑息,以故功不克就。九年七月卒于家。天启初,追谥忠襄。
邢珣,当涂人,弘治六年进士。正德初,历官南京户部郎中。忤刘瑾,除名。瑾诛,起南京工部,迁赣州知府。招降剧盗满总等,授庐给田,抚之甚厚。后讨他盗,多藉其力。守仁征横水、桶冈,珣常为军锋。功最,增二秩。宸濠反,以重赏诱总。总执其使送珣,遂从珣共平宸濠。
徐琏,朝邑人。文定同年进士。由户部郎中出为袁州知府。从讨宸濠,获首功千余。事定,珣、琏迁江西右参政。世宗录功,各增秩二等。嘉靖二年大计,给事御史劾监司不职者二十二人,珣、琏与焉。吏部以军功未酬,请进秩布政使致仕,从之。二人竟废。
珣子埴尝学于张璁。嘉靖初登乡荐。璁贵显,屡欲援之,辞不应。授浦城知县。有徐浦者,役公府。埴一见异之,令与子同学,为娶妻。后登第为给事中。其家世世祀埴。弟址,进士,历御史,终山东盐运使。以清操闻。
戴德孺,临海人。弘治十八年进士。历工部员外郎。监芜湖税,有清名。再迁临江知府。宸濠反,遣使收府印,德孺斩之。与家人誓曰:“吾死守孤城。脱有急,若辈沉池中,吾不负国也。”即日戒严。旋与守仁共灭宸濠。以忧去。世宗以德孺驭军最整,独增三秩,为云南右布政使。舟次徐州,覆水死。后赠光禄寺卿,予一子官。
珣、琏等倡义讨贼,月余成大功。当事者以嫉守仁故,痛裁抑之。或赏或否,又往往借考功法逐之去。守仁之再疏辞爵也,为诸人讼曰:
宸濠变初起,势焰猖炽,人心疑惧退阻。当时首从义师,自伍文定、邢珣、徐琏、戴德孺诸人外,又有知府陈槐、曾玙、胡尧元等,知县刘源清、马津、傅南乔、李美、李楫及杨材、王冕、顾佖、刘守绪、王轼等,乡官都御史王懋中,编修邹守益,御史张鰲山、伍希儒、谢源等。或摧锋陷阵,或遮邀伏击,或赞画谋议,监录经纪,所谓同功一体者也。帐下之士,若听选官雷济,已故义官萧禹,致仕县丞龙光,指挥高睿,千户王佐等,或诈为兵檄以挠其进止,坏其事机,或伪书反间以离其心腹,散其党与。今闻纪功文册,改造者多所删削。举人冀元亨为臣劝说宁王,反为奸人构陷,竟死狱中,尤伤心惨目,负之冥冥之中者。
夫宸濠积威凌劫,虽在数千里外,无不震骇失措。而况江西诸郡县切近剥床,触目皆贼兵,随处有贼党,非真有捐躯赴难之义,戮力报主之忠,孰肯甘齑粉之祸,从赤族之诛,蹈必死之地,以希万一难冀之功乎!
今臣独崇封爵,而此同事诸人者,或赏不行而并削其绩,或赏未及而罚已先行,或虚受升职之名而因使退闲,或冒蒙不忠之号而随以废斥。非独为已斥诸权奸所诬构挫辱而已也。群憎众嫉,惟事指摘搜罗以为快,曾未见有鸣其不平、伸其屈抑者,臣窃痛之。
奏入,卒寝不行。
蔡天祐,字成之,睢州人。父晟,济南知府,以廉惠闻。天祐登弘治十八年进士,改庶吉士,授吏科给事中,出为福建佥事。历山东副使,分巡辽阳。岁歉,活饥民万余。辟滨海圩田数万顷,民名之曰“蔡公田”。累迁山西按察使。
嘉靖三年,大同兵乱,巡抚张文锦遇害。诏曲赦乱卒,改巡抚宣府都御史李鐸抚之。鐸以母忧不至,乃擢天祐右佥都御史,巡抚大同。天祐从数骑驰入城,谕军士献首恶,众心稍定。会尚书金献民、总兵官杭雄出师甘肃,道大同,乱卒疑见讨,复鼓噪。天祐惧,急请再赦。兵部言“元恶不除无以警后”。请特遣大臣总督宣、大军务,以制其变。乃命户部侍郎胡瓚偕都督鲁纲统京军三千人以往。瓚等未发而进士李枝赍饷银至。乱卒曰:“此承密诏尽杀大同人,为军犒也。”夜中火起,围枝馆,出牒示之乃解。寻复杀知县王文昌,围代王府,胁王奏乞赦。王急携二郡王走宣府。巡按御史王官言:“乱卒方嚣,大兵压境,是趣之叛也。请亟止禁军,容臣密图。”乃命瓚驻兵宣府。顷之,天祐奏总兵官桂勇已捕五十四人,请止京军勿遣。帝责以阻挠,令必获首恶郭鉴等。既而瓚次阳和,勇、天祐令千户苗登擒斩鉴等十一人,函首送瓚,请班师。
甫二日,鉴父郭疤子复纠徐氈儿等夜杀勇家人,又毁苗登家。瓚言非尽歼不可。帝乃切让天祐,召勇还京,以故总兵硃振代之,敕瓚仍驻宣府。居无何,天祐捕戮徐氈儿等,瓚等遂班师。明年正月,侍郎李昆、孟春,总兵官马永交章言疤子潜逃塞外,必为后患。帝将遣使勘,会瓚还京言逃卒无足患,帝乃罢勘官勿遣。疤子复潜入城,焚振第。明旦,天祐闭城大索。获疤子及其党三十四人,悉斩以徇。尽宥胁从,人心乃大定。事闻,赉银币。已,进副都御史,巡抚如故。
寻就进兵部右侍郎。久之,召还部。天祐以籓禄久缺,又岁当缮边垣,用便宜增淮盐引价,每引万加银五千,被讦。帝宥之。至是,御史李宗枢复追论前事,天祐因引疾去。居二年,奉诏起用。未至京,得疾告归,卒。年九十五。
天祐有才智。兵变时。左右皆贼耳目,幕府动静悉知之。天祐广招星卜艺士往来军中,因具得其情,卒赖以成功。在镇七年,威德大著,父老为立安辑祠。
胡瓚,字伯珩,永平人。进士。官终南京工部尚书。
张文锦,安丘人。弘治十二年进士,授户部主事。正德初,为刘瑾所陷,逮系诏狱,斥为民。瑾诛,起故官。再迁郎中。督税陕西,条上筹边裕民十事。迁安庆知府。度宁王宸濠必反,与都指挥杨锐为御备计。宸濠果反,浮江下。文锦等虑其攻南都,令军士登城诟之。宸濠乃留攻,卒不能克。事具《杨锐传》。玺书褒美,擢太仆少卿。嘉靖元年,拜右副都御史,巡抚大同。文锦性刚。以拒贼得重名,遂锐意振刷,操切颇无序。大同北四望平衍,寇至无可御。文锦曰:“寇犯宣府不能近镇城者,以葛谷、白阳诸堡为外蔽也。今城外即战场,何以示重?”议于城北九十里外,增设五堡,曰水口、宣宁、只河、柳沟、桦沟。参将贾鉴督役严,卒已怨。及堡成,欲徙镇卒二千五百家戍之。众惮行,请募新丁,僚吏咸以为言。文锦怒曰:“如此,则令不行矣。镇亲兵先往,孰敢后!”亲兵素游惰有室。闻当发,大恐。请孑身往,得分番。又不听,严趣之。鉴承风,杖其队长。诸边卒自甘州五卫杀巡抚许铭,朝廷处之轻,颇无忌。至是,卒郭鉴、柳忠等乘众愤,遂倡乱。杀贾鉴,裂其尸,走出塞,屯焦山墩。文锦恐与外寇连,令副将时陈等招之入城,即索治首乱者。郭鉴等大惧,复聚为乱,焚大同府门,入行都司纵狱囚,又焚都御史府门。文锦逾垣走,匿博野王府第。乱卒欲燔王宫。王惧,出文锦。郭鉴等杀之,亦裂其尸,遂焚镇守总兵公署。出故总兵硃振于狱,胁为帅。时嘉靖三年八月也。事闻,帝命侍郎李昆赦乱卒。昆为文锦请恤典,不报,久之,文锦父政讼其子守安庆功,礼部为之请,终不许。文锦妻李氏复上疏哀请。帝怒,命执赍疏者治之。副都御史陈洪谟言:“文锦偾事,朝廷戮之可也。假手士卒,传之四方,损国威不小。”复降旨诘责。自是,廷臣不敢言。万历中,始赠右都御史。天启初,追谥忠愍。
詹荣,字仁甫,山海卫人。嘉靖五年进士。授户部主事,历郎中。
督饷大同,值兵变,杀总兵官李瑾。总督刘源清率师围城,久不下。荣素有智略,善应变。叛卒掠城中,无犯荣者。外围益急,荣密约都指挥纪振、游击戴濂、镇抚王宁同盟讨贼。察叛卒马升、杨麟无逆志,乃阳令宁持官民状诣源清所,为叛卒乞原,而阴以荣谋告,请宥升、麟死,畀三千金,俾募死士自效。会源清已罢,巡抚樊继祖许之。升、麟遂结心腹,擒首恶黄镇等九人戮之。荣乃开城门,延继祖入,复捕斩二十六人。录功,擢光禄寺少卿,再迁太常寺少卿。
二十二年,以右佥都御史巡抚甘肃。鲁迷贡使留甘州者九十余人,总兵官杨信驱以御寇,死者十之一。荣言:“彼以好来,而用之锋镝,失远人心,且示中国弱。”诏夺信官,槥死者送之归。番人感悦。逾年,以大同巡抚赵锦与总兵官周尚文不相能,诏荣与锦易任。俺答数万骑入掠,荣与尚文破之黑山阳,进右副都御史。寇复大举犯中路,参将张凤等阵殁。荣与尚文及总督翁万达严兵备阳和,而遣骑邀击,多所杀伤,寇乃引去。代府奉国将军充灼行剽,荣奏夺其禄。充灼等结小王子入寇,谋据大同。荣告尚文捕得,皆伏辜。荣以大同无险,乃筑东路边墙百三十八里,堡七,墩台百五十四。又以守边当积粟。而近边弘赐诸堡三十一所,延亘五百余里,辟治之皆膏腴田,可数十万顷。乃奏请召军佃作,复其租徭,移大同一岁市马费市牛赋之;秋冬则聚而遏寇。帝立从焉。寇入犯,与尚文破之弥陀山,斩一部长。
荣先以靖乱功,进兵部右侍郎,又以缮边破敌,累被奖赉。召还理部事,进左。尚书赵廷瑞罢,荣署部务,奏行秋防十事。已而翁万达入为尚书,遭母丧,荣复当署部务,辞疾乞休。帝怒,夺职闲住。越二年卒。
当荣之抚大同也,万达为总督,尚文为总兵。三人皆有才略,寇数入不能得志。自后代者不能任,寇无岁不入躏边,人益思荣等。明年,俺答薄京师,万达、荣皆已去。论者谓二人在,寇未必至此。万历中,荣孙延为顺天通判,上书讼荣功。赠工部尚书,予恤如制。
刘源清,字汝澄,东平人。正德九年进士。授进贤知县。
宸濠反,源清积薪环室,命家人曰:“事急,火吾家。”一仆逸,手刃以徇。县中诸恶少与贼通者,悉杖杀之。宸濠妃弟娄伯归上饶募兵,源清邀戮之。贼檄至,立斩其使。会余干知县马津、龙津驿丞孙天祐亦起兵拒贼。贼七殿下者,夺运舟于龙津,天祐与战,杀数人。贼党募兵过龙津,天祐追杀之,焚其舟。娄氏家众西下,亦为天祐所遏,擒七十余人。贼兵不敢经湖东以窥两浙者,三人力也。贼平,源清征为御史。嘉靖改元,津亦入为御史。津,滁州人。终福建副使。源清寻迁大理丞,谢病归。
六年夏,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宣府。滴水崖贼郭春据城叛,称王。源清遣卒捕之,为所觉。副总兵刘渊令曰“止擒元恶”,以旗绕城而呼。其党皆散,春等自刭死。总兵官郤永虐下,源清劾罢之。进副都御史。十二年,以边警迁兵部左侍郎,总制宣、大、山西、保定诸镇军务。大同总兵官李瑾浚天城左孤店濠四十里,趣工急。卒王福胜等焚杀瑾,因焚巡抚潘亻放署。亻放奏瑾激变,帝命源清同总兵郤永讨之。源清榜令解散。而榜言五堡变,处之过宽,五堡遗孽大惧。师次阳和,亻放等密捕乱卒杖死十余人,系贼首王保等七十余人以献,请旋师。源清惩昔胡瓚事,不欲已,以囚属御史苏祐。囚妄言前总兵硃振失职首乱,且多引无辜。源清遣参将赵纲入城大索。城中讹言城且屠,乱卒遂鼓噪,杀千户张钦。会佥事孙允中自源清所至,谕源清意,抚慰之始定。振前为乱卒所拥,实不反,诣源清自明。不能白,发愤自杀。
永兵至城下大掠,五堡遗孽遂尽反。迎战,杀游击曹安。官军攻据四关,昼夜围击。乱卒出前参将黄镇等于狱,奉为帅,死守。亻放与镇国将军俊隐等登城,止毋攻。俊隐出见永请缓兵,皆不听。允中缒城出,言将士妄杀状。源清叱曰:“汝为贼游说耶!”欲囚之。允中不敢归。源清因多设逻卒,遏王府及有司军民章疏,而请益师至五万。帝命侍郎钱如京、都督江桓统京军八千以往。已忽悟,罢弗遣,专责源清、永讨贼。亻放驰疏言,将士妄杀激变,速旋师,乱中已。源清亦诋亻放媚贼。张孚敬主源清,侍郎顾鼎臣、黄绾言用兵谬,帝不能决。城围久大困,毁王府及诸廨舍供爨。兵部复下安抚令,源清亦树帜招降,叛卒稍稍自投。首恶黄镇等亦分日出见,乞通樵采路,永许诺。翌日采薪者出,永悉执之。城中人益惧,乱卒复叛,勾外寇为助。永遇之,大败而遁。叛卒遂引寇十余骑入城,指代府曰:“以此为那颜居。”“那颜”者,华言大人也。城中人闻之,皆巷哭。明日,外寇攻东南二关,叛卒与犄角,官军殊死战,互有杀伤。寇知叛卒不足赖,倒戈击之,大诟而去。是时,寇游骑南掠至朔、应。源清请募九边兵,增总制官御之,己得一意攻城,帝不许。源清乃百道攻,穴城,为毒烟熏死者相籍。复请壅水灌之。帝大不怿,夺其职闲住,以兵部侍郎张瓚代之。瓚未至,郎中詹荣等已悉捕首恶。
黄绾勘功罪,言源清、永实罪魁,具劾其婪贿不赀状。兵科曾忭等言,宸濠乱,源清有保障功,当蒙八议之贷。帝怒,下忭等诏狱,逮源清治之。狱久不决,绾忧去,乃减死,斥为民。俺答薄京师,即家起之,未赴而卒。隆庆初,赠兵部尚书。
刘天和,字养和,麻城人。正德三年进士。授南京礼部主事。刘瑾黜御史十八人,改他曹二十四人补之,天和与焉。出按陕西。镇守中官廖堂奉诏办食御物于兰州,天和谓非所部,辞不往。堂奏天和拒命,诏逮之。部民哭送者万人。锢诏狱久不释,吏部尚书杨一清疏救,法司奏当赎杖还职,中旨谪金坛丞。刑部主事孙继芳抗章救,不报。屡迁湖州知府,多惠政。
嘉靖初,擢山西提学副使。累迁南京太常少卿。以右佥都御史督甘肃屯政。请以肃州丁壮及山、陕流民于近边耕牧,且推行于诸边。寻奏当兴革者十事,田利大兴。改抚陕西。请撤镇守中官及罢为民患者三十余事,帝皆从之。洮、岷番四十二族蠢动,天和诛不顺命者。又讨平湖店大盗及汉中妖贼,就进右副都御史。
母忧,服阕以故官总理河道。黄河南徙,历济、徐皆旁溢。天和疏汴河,自硃仙镇至沛飞云桥,杀其下流。疏山东七十二泉,自凫、尼诸山达南旺河,浚其下流。役夫二万,不三月讫工。加工部右侍郎。故事,河南八府岁役民治河,不赴役者人出银三两。天和因岁饥,请尽蠲旁河受役者课,远河未役者半之。诏可。
十五年改兵部左侍郎,总制三边军务。兵车皆双轮,用二十人,遇险即困,又行迟不适于用。天和请仿前总督秦纮只轮车,上置砲枪斧戟,厢前树狻猊牌,左右虎盾,连二车可蔽三四十人。一人挽之,推且翼者各二人。战则护骑士其中,敌远则施火器,稍近发弓弩,又近乃出短兵,敌走则骑兵追。复制随车小帐,令士不露宿。又毒弩矢,修边墙濠堑。皆从之。
吉囊十万众屯贺兰山后,遣别部寇凉州,副将王辅逐夺其纛。寇庄浪,总兵官姜奭屡败之。进天和右都御史。寇复大集兵将入犯。天和策寇瞰西有备必东,密檄延绥副将白爵宵行,与参将吴瑛合。寇果东入黑河墩,遇爵伏兵,大创而去。既又入蒺藜川,爵尾击之,寇多死。寻入寇家涧、张家塔,为爵、瑛所败。犯宁夏者,总兵官王效复破之。帝大喜,进天和左都御史。吉囊犯河西,天和御却之,进兵部尚书。寇将入平虏城,天和伏兵花马池。寇战不胜,走河上。遇伏兵,多死于水。吉囊乘虚寇固原,剽掠且餍。会淫潦,弓矢尽胶,无斗志。而诸将多畏缩,天和斩指挥二人,召故总兵周尚文令立功。会陕西总兵官魏时角寇至黑水苑,尚文尽锐夹击,杀吉囊子小十王。寇退宁夏,巡抚杨守礼、总兵官任杰等复邀击,败之铁柱泉,斩获共四百四十余级。论功,加天和太子太保,廕一子锦衣千户,前后赍银币十数。迁南京户部尚书,召为兵部尚书督团营。言官论天和衰老,遂乞休归。家居三年卒。赠少保,谥庄襄。
天和初举进士,刘瑾欲与叙宗姓,谢不往。晚年内召,陶仲文以刺迎,称戚属。天和返其刺曰:“误矣,吾中外姻连无是人。”仲文恚,其罢官有力焉。
杨守礼,字秉节,蒲州人。正德六年进士。除户部主事。嘉靖初,屡迁湖广佥事。以计擒公安贼魁。坐事谪叙州通判。累迁右副都御史,巡抚四川。与副将何卿平诸番乱,赍银币。初,守礼贬叙州,为佥事张文奎所辱。至是,文奎迁四川参议,恐守礼修隙,先以所摭事奏。诏二人俱解职归。
守礼才器敏达,中外以为能。居家未久,工部尚书秦金等会荐,起河南参政。再迁右副都御史,巡抚宁夏。寇犯固原,为总督刘天和所败。欲自宁夏去,守礼与总兵任杰等邀败之。会天和召还,进守礼右都御史总督军务代之。录前功,进兵部尚书。总兵官李义、杨信连却吉囊,三赐玺书银币。寻上疏乞休,帝恶其避难,降俸二级。
其秋,寇三万骑抵绥德。游击张鹏却之,总兵官吴英等追至塞外,东路参将周文兵亦至,夹击败之。巡按御史殷学言,寇入内地五百里,请治诸将罪。部议延绥游兵俱调宣、大,寇方避实击虚。而我能以寡胜众,宜录其功。乃加守礼太子少保,学谪外。守礼寻以忧去。俺答薄都城,廷臣首以守礼荐,诏趣上道。寇退,止不行。久之卒。
张岳,字维乔,惠安人。自幼好学,以大儒自期。登正德十一年进士,授行人。武宗寝疾豹房。请令大臣侍从,台谏轮直起居,视药饵,防意外变。不报。与同官谏南巡,杖阙下,谪南京国子学正。世宗嗣位,复故官,迁右司副。母老乞便养,改南京武选员外郎,历主客郎中。方议大禘礼。张璁求始祖所自出者实之,礼官皆唯唯。岳言于尚书李时曰:“不如为皇初祖位,毋实以人。”时大喜,告璁。璁不谓然,以初议上。帝竟令题皇初祖主,如岳言。璁衔之,出为广西提学佥事。行部柳州,军缺饷大哗,城闭五日。岳令守城启门,召诘哗者予饷去。寻以计擒首恶,置之理。入贺,改提学江西。不谢璁,璁黜广西选贡七人,谪岳广东盐课提举。迁廉州知府。督民垦弃地,教以桔槔运水。廉民多盗珠池。岳居四年,未尝入一珠。
帝使使往安南诘莫登庸杀主,岳言于总督张经曰:“莫氏篡黎,可无勘而知也,使往受谩词辱国,请留使者毋前。”经不可。知钦州林希元上书请决讨莫氏,岳贻书止之,复条上不可讨六事。为书贻执政曰:“据边民报,黎赒袭封无嗣,以兄子譓为子。陈暠作乱,赒遇害,暠篡。未几国人拥立譓,暠奔谅山。讠惠立七年,为莫登庸所逼,出居升华。登庸立譓幼弟騑而相之,卒弑騑自立,国分为三。黎在南,莫居中,陈在西北。后谅山亦为登庸有,陈遂绝。而黎所居即古日南地,与占城邻,限大海,登庸不能逾之南,故两存。近登庸又以交州付其孙福海,而自营海东府地都斋居之。盖安南诸府,惟海东地最大,即所谓王山郡也。此贼负篡逆名,常练兵备我,又时扬言求入贡。边人以非故王也,弗敢闻。愚以为彼内乱未尝有所侵犯,可且置之,待其乱定乃贡。若必用兵,胜负利纯非岳所敢知。”执政得书不能决。已,毛伯温来视师,张经一以军事委岳。又以翁万达才,进二人于伯温。岳与伯温语数日,伯温曰:“交事属君矣。”许登庸如岳议。会岳迁浙江提学副使,又迁参政,伯温驰奏留之,乃改广东参政,分守海北。登庸降,加岳俸一级,赐银币。寻以征琼州叛黎功,加俸及赐如之。
塞上多事,言官荐岳边才。伯温言:“岳可南,翁万达可北也。”遂擢岳右佥都御史,抚治郧阳。旋移抚江西,进右副都御史,总督两广军务兼巡抚。讨破广东封川僮苏公乐等,进兵部右侍郎。平广西马平诸县瑶贼,先后俘斩四千,招抚二万余人,诛贼魁韦金田等,增俸一级。召为刑部右侍郎,以御史徐南金言命留任。连山贼李金与贺县贼倪仲亮等,出没衡、永、郴、桂,积三十年不能平,岳大合兵讨擒之。莅镇四年,巨寇悉平,召拜兵部左侍郎。
湖贵间有山曰蜡尔,诸苗居之。东属镇溪千户所筸子坪长官司,隶湖广;西属铜仁、平头二长官司,隶贵州;北接四川酉阳,广袤数百里。诸苗数反,官兵不能制。侍郎万镗征之,四年不克。乃授其魁龙许保冠带。湖苗暂息,而贵苗反如故。镗班师,龙许保及其党吴黑苗复乱。贵州巡抚李义壮告警,乃命岳总督湖广、贵州、四川军务,讨之。进右都御史。义壮持镗议欲抚,岳劾其阻兵,罢之。先义壮抚贵州者,佥都御史王学益与镗附严嵩,主抚议,数从中挠岳。岳持益坚。许保袭执印江知县徐文伯及石阡推官邓本忠以去,岳坐停俸。乃使总兵官沈希仪、参将石邦宪等分道进,躬入铜仁督之。先后斩贼魁五十三人,独许保、黑苗跳不获。岳以捷闻,言贵苗渐平,湖苗听抚,请遣土兵归农,朝议许之。未几,酉阳宣慰冉元嗾许保、黑苗突思州,劫执知府李允简。邦宪兵邀夺允简还,允简竟死。嵩父子故憾岳,欲逮治之,徐阶持不可。乃夺右都御史,以兵部侍郎督师。邦宪等旋破贼。岳搜山箐,余贼献思州印及许保。湖广兵亦破擒首恶李通海等。岳以黑苗未获,不敢报功。已而冉元谋露,岳发其奸。元贿严世蕃责岳绝苗党。邦宪竟得黑苗以献,苗患乃息。
岳卒于沅州。丧归,沅人迎哭者不绝。已,叙功,复右都御史,赠太子少保,谥襄惠。
岳博览,工文章,经术湛深,不喜王守仁学,以程、硃为宗。
李允简,融县人。由举人起家。以郡境多寇,道孥归,独与孙炳文居。祖孙皆被执,许保挟以求厚赎。允简则传语邦宪令亟进兵。在贼中自投高崖下,贼拽出,弃之途。思人舁还,至清浪卫而卒。诏赠贵州副使,赐祭葬,官一子。
郭宗皋,字君弼,福山人。嘉靖八年进士。选庶吉士。寻诏与选者皆改除,得刑部主事。擢御史。十二年十月,星陨如雨。未几,哀冲太子薨,大同兵乱。宗皋劝帝惇崇宽厚,察纳忠言,勿专以严明为治。帝大怒,下诏狱,杖四十释之。历按苏、松、顺天。行部乘马,不御肩舆。会廷推保定巡抚刘夔还理院事,宗皋论夔尝荐大学士李时子,谄媚无行,不任风纪,坐夺俸两月。寻出为雁门兵备副使,转陕西参政,迁大理少卿。
二十三年十月,寇入万全右卫,抵广昌,列营四十里。顺天巡抚硃方下狱,擢宗皋右佥都御史代之,寇已去。宗皋言:“密云最要害,宜宿重兵。乞敕马兰、太平、燕河三屯岁发千人,以五月赴密云,有警则总兵官自将赴援。居庸、白杨,地要兵弱,遇警必待部奏,不能及事。请预拟借调之法,令建昌三屯军,平时则协助密云,遇警则移驻居庸。”俱报可。久之,宗皋闻敌骑四十万欲分道入,奏调京营、山东、河南兵为援。已竟无实,坐夺俸一年。故事,京营岁发五军诣蓟镇防秋。宗皋请罢三军,以其犒军银充本镇募兵费。又请发修边余银,增筑燕河营、古北口。帝疑有侵冒,令罢归听勘。既而事得白。起故官,巡抚大同,与宣府巡抚李仁易镇。
寻进兵部右侍郎,总督宣、大、山西军务。俺答三万骑犯万全左卫,总兵官陈凤、副总兵林椿与战鹞儿岭,杀伤相当,宗皋坐夺俸。明年再犯大同,总兵官张达及椿皆战死,宗皋与巡抚陈燿坐夺俸。给事中唐禹追论死事状,因言全军悉陷,乃数十年未有之大衄。帝乃逮宗皋及燿,各杖一百,燿遂死,宗皋戍陕西靖虏卫。
隆庆改元,从戍所起刑部右侍郎,改兵部,协理戎政。旋进南京右都御史,就改兵部尚书参赞机务。给事中庄国祯劾宗皋衰庸,宗皋亦自以年老求去,诏许之。万历中,再存问,岁给廪隶。十六年,宗皋年九十,又遣行人存问。是年卒。赠太子太保,谥康介。
赵时春,字景仁,平凉人。幼与群儿嬉,辄列旗帜,部勒如兵法。年十四举于乡。逾四年,为嘉靖五年,会试第一。选庶吉士。以张璁言改官,得户部主事。寻转兵部。九年七月,上疏曰:“陛下以灾变求言已旬月,大小臣工率浮词面谩。盖自灵宝知县言河清受赏,都御史汪鋐继进甘露,今副都御史徐赞、训导范仲斌进瑞麦,指挥张楫进嘉禾,鋐及御史杨东又进盐华,礼部尚书李时再请表贺。仲斌等不足道,鋐、赞司风纪,时典三礼,乃罔上欺君,坏风伤政。”帝责其妄言,且令献谠言善策。时春惶恐引咎未对。帝趣之,于是时春上言:
当今之务最大者有四,最急者有三。最大者,曰崇治本。君之喜怒,赏罚所自出,勿以逆心事为可怒,则赏罚大公而天下治。曰信号令。无信一人之言,必参诸公论;毋狃一时之近,必稽之永远。苟利十而害一,则利不必兴;功百而费半,则功不必举。如是而天下享安静之福矣。曰广延访。宜仿古人轮对及我朝宣召之制,使大臣、台谏、侍从各得敷纳殿陛间,群吏则以其职事召问之。曰励廉耻。大臣宜待以礼,取大节略小过。台谏言是者用之,非者宽容之。庶臣工自爱,不敢不励。
其最急者,曰惜人才。凡得罪诸臣,其才不当弃,其过或可原,宜霈然发命,召还故秩。且因南郊礼成,除谪戍之罪,与之更始。曰固边圉。败军之律宜严,临阵而退者,裨将得以戮士卒,大将得以戮裨将,总制官得以戮大将,则人心震悚,而所向用命。曰正治教。请复古冠婚、丧祭之礼,绝醮祭、祷祀之术。凡佛老之徒有假引符箓、依托经忏、幻化黄白、飞升遐景以冒宠禄者,即赐遣斥,则正道修明而民志定。
帝览之,益怒,下诏狱掠治,黜为民。久之,选东宫官属,起翰林编修兼司经局校书。
帝有疾,时春与罗洪先、唐顺之疏请东宫御殿,受百官正旦朝贺。帝大怒,复黜为民。京师被寇,朝议以时春知兵,起兵部主事,赞理京营务,统民兵训练。大将军仇鸾倡马市,时春愤曰:“此秦桧续耳。身为大将,而效市侩,可乎?”忤鸾,为所构,几重得罪。稍迁山东佥事,进副使。
三十二年,擢佥都御史,巡抚山西。时春慷慨负奇气,善骑射。慨寇纵横,将帅不任职,数谓人:“使吾领选卒五千,俺答、邱福不足平也。”作《御寇论》,论战守甚悉。既秉节钺,益思以武功自奋。其年九月,寇入神池、利民诸堡,时春率马步兵往御之。至广武,诸将毕会。谋报寇骑二千余,去两舍。时春擐甲欲驰,大将李涞固止之。时春大言曰:“贼知吾来必遁,缓追即不及。”遂策马前。及于大虫岭,伏兵四起,败绩。仓皇投一墩,守卒缒之上乃得免,涞军竟覆。被论,解官听调。时春喜谈兵,至是一战而败。然当是时将帅率避寇不击。为督抚者安居坚城,遥领军事,无躬搏寇者。时春功虽不就,天下皆壮其气。
时春读书善强记,文章豪肆,与唐顺之、王慎中齐名。诗,伉浪自喜类其为人。
赞曰:姚镆等封疆宣其擘画,军务畅其机谋,勋绩咸有可纪。伍文定从王守仁平宸濠之难,厥功最懋。赵时春将略自命,一出辄踬。夫危事而易言之,固知兵者所弗取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