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明史
- ▪ 本纪第一 太祖一
- ▪ 本纪第二 太祖二
- ▪ 本纪第三 太祖三
- ▪ 本纪第四 恭闵帝
- ▪ 本纪第五 成祖一
- ▪ 本纪第六 成祖二
- ▪ 本纪第七 成祖三
- ▪ 本纪第八 仁宗
- ▪ 本纪第九 宣宗
- ▪ 本纪第十 英宗前纪
- ▪ 本纪第十一 景帝
- ▪ 本纪第十二 英宗后纪
- ▪ 本纪第十三 宪宗一
- ▪ 本纪第十四 宪宗二
- ▪ 本纪第十五 孝宗
- ▪ 本纪第十六 武宗
- ▪ 本纪第十七 世宗一
- ▪ 本纪第十八 世宗二
- ▪ 本纪第十九 穆宗
- ▪ 本纪第二十 神宗一
- ▪ 本纪第二十一 神宗二
- ▪ ▪ 光宗
- ▪ 本纪第二十二 熹宗
- ▪ 本纪第二十三 庄烈帝一
- ▪ 本纪第二十四 庄烈帝二
- ▪ 志第一 天文一
- ▪ 志第二 天文二
- ▪ ▪ 填星
- ▪ ▪ 岁星
- ▪ ▪ 荧惑
- ▪ ▪ 太白
- ▪ ▪ 辰星
- ▪ 志第三 天文三
- ▪ 志第四 五行一(水)
- ▪ 志第五 五行二(火 木)
- ▪ 志第六 五行三(金 土)
- ▪ 志第七 历一
- ▪ 志第八 历二
- ▪ 志第九 历三
- ▪ 志第十 历四
- ▪ 志第十一 历五
- ▪ 志第十二 历六
- ▪ ▪ 木星
- ▪ ▪ 火星
- ▪ ▪ 土星
- ▪ ▪ 金星
- ▪ ▪ 水星
- ▪ ▪ 步四馀
- ▪ 志第十三 历七
- ▪ 志第十四 历八
- ▪ 志第十五 历九
- ▪ 志第十六 地理一
- ▪ 志第十七 地理二
- ▪ ▪ 山东山西
- ▪ 志第十八 地理三
- ▪ ▪ 河南陕西
- ▪ ▪ 宁夏左屯卫
- ▪ 志第十九 地理四
- ▪ ▪ 四川江西
- ▪ ▪ 守御礼州后千户所
- ▪ 志第二十 地理五
- ▪ ▪ 湖广浙江
- ▪ ▪ 上爱茶峒长官司
- ▪ 志第二十一 地理六
- ▪ ▪ 福建 广东 广西
- ▪ 志第二十二 地理七
- ▪ ▪ 云南 贵州
- ▪ ▪ 促瓦长官司
- ▪ 志第二十三 礼一(吉礼一)
- ▪ ▪ 分献陪祀
- ▪ ▪ 坛壝之制
- ▪ ▪ 神位祭器玉帛牲牢祝册之数
- ▪ ▪ 遣官祭祀
- ▪ ▪ 分献陪祀
- ▪ ▪ 玉帛牲牢
- ▪ ▪ 祝册
- ▪ ▪ 笾豆之实
- ▪ ▪ 祭祀杂议诸仪
- ▪ ▪ 祭祀日期
- ▪ ▪ 习仪
- ▪ ▪ 斋戒
- ▪ 志第二十四 礼二(吉礼二)
- ▪ ▪ 郊祀之制
- ▪ ▪ 大雩
- ▪ ▪ 郊祀配位
- ▪ ▪ 郊祀仪注
- ▪ ▪ 祈谷
- ▪ ▪ 大飨礼
- ▪ ▪ 令节拜天
- ▪ 志第二十五 礼三(吉礼三)
- ▪ ▪ 社稷
- ▪ ▪ 朝日夕月
- ▪ ▪ 先农
- ▪ ▪ 先蚕
- ▪ ▪ 高禖
- ▪ ▪ 祭告
- ▪ ▪ 祈报
- ▪ ▪ 神祇坛
- ▪ ▪ 星辰坛
- ▪ ▪ 灵星诸神
- ▪ ▪ 太岁月将风云雷雨之祀
- ▪ ▪ 岳镇海渎山川之祀
- ▪ ▪ 城隍
- ▪ 志第二十六 礼四(吉礼四)
- ▪ ▪ 京师九庙
- ▪ ▪ 圣师
- ▪ ▪ 旗纛
- ▪ ▪ 五祀
- ▪ ▪ 马神
- ▪ ▪ 南京神庙
- ▪ ▪ 功臣庙
- ▪ ▪ 三皇
- ▪ ▪ 历代帝王陵庙
- ▪ ▪ 至圣先师子孔庙祀
- ▪ ▪ 诸神祠
- ▪ ▪ 厉坛
- ▪ 志第二十七 礼五(吉礼五)
- ▪ ▪ 荐新
- ▪ ▪ 宗庙之制
- ▪ ▪ 禘佩
- ▪ ▪ 时享
- ▪ ▪ 加上谥号
- ▪ ▪ 庙讳
- ▪ 志第二十八 礼六(吉礼六)
- ▪ ▪ 功臣配飨
- ▪ ▪ 王国宗庙
- ▪ ▪ 奉先殿
- ▪ ▪ 奉慈殿
- ▪ ▪ 献皇帝庙
- ▪ ▪ 亲王从飨
- ▪ ▪ 群臣家庙
- ▪ 志第二十九 礼七(嘉礼一)
- ▪ ▪ 诸司朝觐仪
- ▪ ▪ 登极仪
- ▪ ▪ 大朝仪
- ▪ ▪ 常朝仪
- ▪ ▪ 皇太子亲王朝仪
- ▪ ▪ 诸王来朝仪
- ▪ ▪ 中宫受朝仪
- ▪ ▪ 朝贺东宫仪
- ▪ ▪ 大宴仪
- ▪ ▪ 上尊号徽号仪
- ▪ 志第三十 礼八(嘉礼二)
- ▪ ▪ 册皇后仪
- ▪ ▪ 册皇太子及皇太子妃仪
- ▪ ▪ 册亲王及王妃仪
- ▪ ▪ 皇帝加元服仪
- ▪ ▪ 皇太子皇子冠礼
- ▪ ▪ 品官冠礼
- ▪ ▪ 庶人冠礼
- ▪ 志第三十一 礼九(嘉礼三)
- ▪ ▪ 东宫出阁讲学仪
- ▪ ▪ 诸王读书仪
- ▪ ▪ 经筵
- ▪ ▪ 日讲
- ▪ ▪ 皇帝视学仪
- ▪ ▪ 天子纳后仪
- ▪ ▪ 皇太子纳妃仪
- ▪ ▪ 亲王婚礼
- ▪ ▪ 公主婚礼
- ▪ ▪ 品官婚礼
- ▪ ▪ 庶人婚礼
- ▪ 志第三十二 礼十(嘉礼四 宾礼)
- ▪ ▪ 遣使之蕃国仪
- ▪ ▪ 蕃国遣使进表仪
- ▪ ▪ 巡狩之制
- ▪ ▪ 东宫监国
- ▪ ▪ 皇太孙监国
- ▪ ▪ 颁诏仪
- ▪ ▪ 迎接诏赦仪
- ▪ ▪ 进书仪
- ▪ ▪ 进表笺仪
- ▪ ▪ 乡饮酒礼
- ▪ ▪ 蕃王朝贡礼
- ▪ ▪ 品官相见礼
- ▪ ▪ 庶人相见礼
- ▪ 志第三十三 礼十一(军礼)
- ▪ ▪ 亲征
- ▪ ▪ 遣将
- ▪ ▪ 禡祭
- ▪ ▪ 受降
- ▪ ▪ 奏凯献俘
- ▪ ▪ 论功行赏
- ▪ ▪ 大阅
- ▪ ▪ 大射
- ▪ ▪ 救日伐鼓
- ▪ 志第三十四 礼十二(凶礼一)
- ▪ ▪ 山陵
- ▪ ▪ 山陵
- ▪ 志第三十五 礼十三(凶礼二)
- ▪ ▪ 兴宗帝后陵寝
- ▪ ▪ 睿宗帝后陵寝
- ▪ ▪ 皇妃等丧葬
- ▪ ▪ 皇太子及妃丧葬
- ▪ ▪ 皇后陵寝
- ▪ ▪ 诸王及妃公主丧葬诸仪
- ▪ 志第三十六 礼十四(凶礼三)
- ▪ ▪ 中宫为父祖丧仪
- ▪ ▪ 遣使临吊仪
- ▪ ▪ 遣使册赠王公大臣仪
- ▪ ▪ 忌辰
- ▪ ▪ 乘舆受蕃国王讣奏仪
- ▪ ▪ 乘舆为王公大臣举哀仪
- ▪ ▪ 乘舆临王公大臣丧仪
- ▪ ▪ 谒祭陵庙
- ▪ ▪ 赐祭葬
- ▪ ▪ 丧葬之制
- ▪ ▪ 碑碣
- ▪ ▪ 赐谥
- ▪ ▪ 品官丧礼
- ▪ ▪ 士庶人丧礼
- ▪ ▪ 服纪
- ▪ 志第三十七 乐一
- ▪ 志第三十八 乐二
- ▪ ▪ 九庙时祫乐章
- ▪ ▪ 乐章一
- ▪ 志第三十九 乐三
- ▪ ▪ 乐章二
- ▪ ▪ 嘉靖间续定庆成宴乐章
- ▪ 志第四十 仪卫
- ▪ 志第四十一 舆服一
- ▪ 志第四十二 舆服二
- ▪ 志第四十三 舆服三
- ▪ 志第四十四 舆服四
- ▪ 志第四十五 选举一
- ▪ 志第四十六 选举二
- ▪ 志第四十七 选举三
- ▪ 志第四十八 职官一
- ▪ 志第四十九 职官二
- ▪ 志第五十 职官三
- ▪ 志第五十一 职官四
- ▪ 志第五十二 职官五
- ▪ 志第五十三 食货一
- ▪ ▪ 户口 田制屯田 庄田
- ▪ 志第五十四 食货二
- ▪ ▪ 赋役
- ▪ 志第五十五 食货三
- ▪ ▪ 漕运 仓库
- ▪ 志第五十六 食货四
- ▪ ▪ 盐法 茶法
- ▪ 志第五十七 食货五
- ▪ ▪ 钱钞 坑冶附铁冶铜场 商税 市舶 马市
- ▪ 志第五十八 食货六
- ▪ ▪ 上供采造 采造 柴炭 采木 珠池 织造 烧造 俸饷 会计
- ▪ 志第五十九 河渠一
- ▪ ▪ 黄河上
- ▪ 志第六十 河渠二
- ▪ ▪ 黄河下
- ▪ 志第六十一 河渠三
- ▪ ▪ 运河上
- ▪ 志第六十二 河渠四
- ▪ ▪ 运河下 海运
- ▪ 志第六十三 河渠五
- ▪ ▪ 淮河 泇河 卫河 漳河 沁河 滹沱河 桑乾河 胶莱河
- ▪ 志第六十四 河渠六
- ▪ ▪ 直省水利
- ▪ 志第六十五 兵一
- ▪ 志第六十六 兵二卫所 班军
- ▪ ▪ 土官
- ▪ ▪ 湖广行都司以湖广都司卫所改设
- ▪ ▪ 兴都留守司
- ▪ ▪ 广东都司
- ▪ ▪ 后军都督府 在京
- ▪ ▪ 大宁都司
- ▪ ▪ 万全都司宣德五年,分直隶及山西等处卫所添设。
- ▪ ▪ 山西都司旧有太原三护卫,后革。蒲州千户所,改属直隶,广昌千户所,改属万全都司
- ▪ ▪ 山西行都司旧有蔚州卫,后改属万全都司
- ▪ ▪ 在外 直隶旧为北平都司,有北平三护卫,后俱为亲军。其不系北平旧卫者,俱永乐以后添设。
- ▪ ▪ 陕西都司
- ▪ ▪ 广西都司
- ▪ ▪ 南京卫所亲军卫
- ▪ ▪ 五军都督府属 左军都督府本府所属卫,仍隶北京左府。
- ▪ ▪ 右军都督府本府所属卫,仍隶北京右府。
- ▪ ▪ 中军都督府本府所属卫,仍隶北京中府。
- ▪ ▪ 前军都督府本府所属卫,仍隶北京前府。
- ▪ ▪ 中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直隶
- ▪ ▪ 中都留守司
- ▪ ▪ 河南都司
- ▪ ▪ 前军都督府 在京
- ▪ ▪ 山西行都司
- ▪ ▪ 北平三护卫
- ▪ ▪ 福建都司
- ▪ ▪ 福建行都司
- ▪ ▪ 江西都司
- ▪ ▪ 广东都司
- ▪ ▪ 后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北平都司
- ▪ ▪ 在外 直隶
- ▪ ▪ 湖广都司
- ▪ ▪ 后军都督府本府所属卫,仍隶北京后府。
- ▪ ▪ 贵州都司旧有层台、重安二千户所,俱革。旧有平伐长官司,后隶贵阳府。旧有平浪、九名九姓独山州二长官司,后隶都匀府。
- ▪ ▪ 土官
- ▪ ▪ 中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直隶
- ▪ ▪ 中都留守司
- ▪ ▪ 辽东都司
- ▪ ▪ 山东都司
- ▪ ▪ 右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云南都司
- ▪ ▪ 福建都司
- ▪ ▪ 福建行都司
- ▪ ▪ 江西都司
- ▪ ▪ 贵州都司
- ▪ ▪ 四川都司
- ▪ ▪ 河南都司旧有洛阳中护卫,后并汝州卫。
- ▪ ▪ 前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直隶
- ▪ ▪ 湖广都司旧有武昌右千户所,革。
- ▪ ▪ 土官
- ▪ ▪ 广西都司
- ▪ ▪ 云南都司旧有鹤庆、通海二千户所,革
- ▪ ▪ 土官
- ▪ ▪ 山西三护卫
- ▪ ▪ 五军都督府所属卫所 左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浙江都司
- ▪ ▪ 辽东都司
- ▪ ▪ 山东都司旧有青州左护卫,后改天津右卫。旧有贵州护卫,革
- ▪ ▪ 右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直隶
- ▪ ▪ 陕西都司旧有阶州卫、沙州卫、灵山千户所,后俱革。
- ▪ ▪ 陕西行都司洪武十二年添设
- ▪ ▪ 四川都司旧有浦江关军民千户所,后革
- ▪ ▪ 土官
- ▪ ▪ 四川行都司旧无,后设。旧有建昌前卫,后革
- ▪ ▪ 都司一奴儿干都司 卫三百八十四
- ▪ ▪ 所二十四
- ▪ ▪ 站七
- ▪ ▪ 地面七
- ▪ ▪ 寨一
- ▪ ▪ 卫六
- ▪ ▪ 都指挥使司二
- ▪ ▪ 指挥使司一
- ▪ ▪ 宣尉使司三
- ▪ ▪ 招讨司六
- ▪ ▪ 万户府四
- ▪ ▪ 千户所十七
- ▪ ▪ 上十二卫
- ▪ ▪ 五军都督府所属卫所 左军都督府
- ▪ ▪ 在外 浙江都司
- ▪ 志第六十七 兵三
- ▪ ▪ 边防 海防江防 民壮 士兵 乡兵
- ▪ 志第六十八 兵四
- ▪ 志第六十九 刑法一
- ▪ 志第七十 刑法二
- ▪ 志第七十一 刑法三
- ▪ 志第七十二 艺文一
- ▪ 志第七十三 艺文二
- ▪ 志第七十四 艺文三
- ▪ 志第七十五 艺文四
- ▪ 表第一 诸王世表一
- ▪ 表第二 诸王世表二
- ▪ 表第三 诸王世表三
- ▪ 表第四 诸王世表四
- ▪ 表第五 诸王世表五
- ▪ 表第六 功臣世表一
- ▪ 表第七 功臣世表二
- ▪ 表第八 功臣世表三
- ▪ 表第九 外戚恩泽侯表
- ▪ 表第十 宰辅年表一
- ▪ 表第十一 宰辅年表二
- ▪ 表第十二 七卿年表一
- ▪ 表第十三 七卿年表二
- ▪ 列传第一 后妃
- ▪ ▪ 后妃一
- ▪ 列传第二 后妃二
- ▪ 列传第三
- ▪ ▪ 兴宗孝康皇帝孝康皇后 吕太后 睿宗献皇帝献皇后
- ▪ 列传第四 诸王
- ▪ ▪ 诸王一
- ▪ 列传第五 诸王二
- ▪ 列传第六 诸王三
- ▪ ▪ 太祖诸子三
- ▪ ▪ 兴宗诸子
- ▪ ▪ 惠帝诸子
- ▪ ▪ 成祖诸子
- ▪ 列传第七 诸王四
- ▪ ▪ 仁宗诸子
- ▪ ▪ 英宗诸子
- ▪ ▪ 景帝子
- ▪ ▪ 宪宗诸子
- ▪ ▪ 孝宗子
- ▪ 列传第八 诸王五
- ▪ ▪ 世宗诸子
- ▪ ▪ 穆宗诸子
- ▪ ▪ 神宗诸子
- ▪ ▪ 光宗诸子
- ▪ ▪ 熹宗诸子
- ▪ ▪ 庄烈帝诸子
- ▪ 列传第九
- ▪ ▪ 宪宗五女
- ▪ ▪ 孝宗三女
- ▪ ▪ 睿宗二女
- ▪ ▪ 光宗九女
- ▪ ▪ 庄烈帝六女
- ▪ ▪ 世宗五女
- ▪ ▪ 穆宗六女
- ▪ ▪ 神宗十女
- ▪ ▪ 成祖五女
- ▪ ▪ 仁宗七女
- ▪ ▪ 宣宗二女
- ▪ ▪ 英宗八女
- ▪ ▪ 景帝一女
- ▪ ▪ 公主
- ▪ 列传第十 郭子兴 韩林儿
- ▪ 列传第十一 陈友谅 张士诚 方国珍 明玉珍
- ▪ 列传第十二
- ▪ ▪ 扩廓帖木儿蔡子英 陈友定伯颜子中等 把匝剌瓦尔密
- ▪ 列传第十三 徐达 常遇春
- ▪ 列传第十四 李文忠 邓愈 汤和 沐英
- ▪ 列传第十五 李善长 汪广洋
- ▪ 列传第十六 刘基(子琏璟) 宋濂 叶琛 章溢(子存道)
- ▪ 列传第十七 冯胜(兄国用) 傅友德 廖永忠(赵庸) 杨璟 胡美
- ▪ 列传第十八
- ▪ 列传第十九
- ▪ 列传第二十
- ▪ 列传第二十一
- ▪ 列传第二十二
- ▪ 列传第二十三
- ▪ 列传第二十四
- ▪ 列传第二十五
- ▪ 列传第二十六
- ▪ 列传第二十七
- ▪ 列传第二十八
- ▪ 列传第二十九
- ▪ 列传第三十
- ▪ 列传第三十一
- ▪ 列传第三十二 盛庸 平安 何福 顾成
- ▪ 列传第三十三
- ▪ 列传第三十四
- ▪ 列传第三十五
- ▪ ▪ 解缙 黄淮 胡广 金幼孜 胡俨
- ▪ 列传第三十六
- ▪ ▪ 杨士奇 杨荣曾孙旦 杨溥马愉
- ▪ 列传第三十七
- ▪ ▪ 蹇义 夏原吉俞士吉 李文郁 邹师颜
- ▪ 列传第三十八
- ▪ ▪ 郁新 赵羾 金忠 李庆 师逵 古朴向宝 陈寿马京 许思温刘季{虎} 刘辰 杨砥 虞谦吕升 仰瞻 严本 汤宗
- ▪ 列传第三十九
- ▪ ▪ 茹瑺 严震直 张紞毛泰亨 王钝 郑赐 郭资 吕震 李至刚方宾 吴中 刘观
- ▪ 列传第四十
- ▪ 列传第四十一
- ▪ ▪ 宋礼蔺芳 陈瑄王瑜 周忱
- ▪ 列传第四十二
- ▪ ▪ 张辅高士文 徐政 黄福 刘俊吕毅 刘昱 陈洽侯保 冯贵伍云 陈忠李任等 李彬 柳升崔聚 史安 陈镛 李宗昉 潘禋梁铭 王通陶季容 陈汀
- ▪ 列传第四十三
- ▪ ▪ 宋晟 薛禄郭义 金玉 刘荣 硃荣 费瓛 谭广 陈怀马亮蒋贵孙琬 任礼 赵安 赵辅 刘聚
- ▪ 列传第四十四
- ▪ 列传第四十五
- ▪ 列传第四十六
- ▪ 列传第四十七
- ▪ 列传第四十八
- ▪ 列传第四十九
- ▪ 列传第五十
- ▪ ▪ 尹昌隆 耿通陈谔 戴纶林长懋 陈祚郭循 刘球子钺釪陈鉴何观 钟同孟 杨集 章纶子玄应 廖庄 倪敬盛灊等 杨瑄子源 盛颙等
- ▪ 列传第五十一
- ▪ ▪ 李时勉 陈敬宗 刘铉萨琦 邢让李绍林瀚子庭昂 庭机孙燫 烃 谢鐸 鲁鐸赵永
- ▪ 列传第五十二
- ▪ ▪ 邹缉郑维桓 柯暹 弋谦黄骥 黄泽孔友谅 范济 聊让郭佑 胡仲伦 华敏 贾斌 左鼎练纲 曹凯许仕达 刘炜尚褫 单宇姚显 杨浩 张昭贺炀
- ▪ 列传第五十三
- ▪ ▪ 陶成子鲁 陈敏 丁瑄 王得仁子一夔 叶祯 伍骥 毛吉林锦 郭绪 姜昂子龙
- ▪ 列传第五十四
- ▪ ▪ 韩观 山云 萧授吴亮 方瑛陈友 李震王信都胜 郭鋐 彭伦 欧磐 张祐
- ▪ 列传第五十五
- ▪ ▪ 曹鼐 张益 邝埜 王佐丁铉等 孙祥谢泽 袁彬哈铭袁敏
- ▪ 列传第五十六
- ▪ 列传第五十七
- ▪ ▪ 高谷 胡濙 王直
- ▪ 列传第五十八
- ▪ ▪ 于谦子冕 吴宁 王伟
- ▪ 列传第五十九
- ▪ ▪ 王骥孙瑾 徐有贞 杨善李实 赵荣 霍瑄 沈固 王越
- ▪ 列传第六十
- ▪ ▪ 罗亨信 侯璡 杨宁 王来 孙原贞孙需 张宪 硃鉴 杨信民张骥竺渊耿定 王晟 邓颙 马谨 程信 白圭子钺 张瓚谢士元孔镛李时敏 邓廷瓚 王轼 刘丙
- ▪ 列传第六十一
- ▪ ▪ 杨洪子俊 从子能 信 石亨从子彪 从孙后 郭登 硃谦子永 孙晖等孙镗赵胜 范广
- ▪ 列传第六十二
- ▪ ▪ 史昭刘昭 李达 巫凯曹义 施聚 许贵子宁 周贤子玉欧信 王玺 鲁鉴子麟 孙经 刘宁周玺 庄鉴 彭清 姜汉子奭孙应熊 安国 杭雄
- ▪ 列传第六十三
- ▪ ▪ 卫青子颖 董兴 何洪刘雄 刘玉 仇钺 神英子周 曹雄子谦 冯祯 张俊李鋐 杨锐崔文
- ▪ 列传第六十四
- ▪ ▪ 李贤 吕原子常 岳正 彭时 商辂 刘定之
- ▪ 列传第六十五
- ▪ ▪ 王翱 年富 王竑 李秉 姚夔 王复 林聪 叶盛
- ▪ 列传第六十六
- ▪ ▪ 项忠 韩雍 余子俊阮勤 硃英 秦纮
- ▪ 列传第六十七
- ▪ ▪ 罗伦涂棐 章懋从子拯 黄仲昭 庄昶邹智 舒芬崔桐 马汝骥
- ▪ 列传第六十八
- ▪ 列传第六十九
- ▪ ▪ 徐溥 邱濬 刘健 谢迁 李东阳 王鏊 刘忠
- ▪ 列传第七十
- ▪ ▪ 王恕子承裕 马文升 刘大夏
- ▪ 列传第七十一
- ▪ ▪ 何乔新 彭韶 周经 耿裕 倪岳 闵珪 戴珊
- ▪ 列传第七十二
- ▪ ▪ 周洪谟 杨守陈弟守阯 子茂元 茂仁 张元祯陈音 傅瀚张昇 吴宽 傅珪 刘春 吴俨 顾清 刘瑞
- ▪ 列传第七十三
- ▪ ▪ 李敏叶淇 贾俊刘璋 黄绂 张悦张蓥 钟 曾鉴 梁璟王诏 徐恪李介子昆 黄珂 王鸿儒 丛兰 吴世忠
- ▪ 列传第七十四
- ▪ ▪ 韩文顾佐 陈仁 张敷华 杨守随弟守隅 许进子诰 赞论雍泰张津 陈寿 樊莹 熊绣 潘蕃 胡富 张泰 吴文度 张鼐冒政 王璟 李钦
- ▪ 列传第七十五
- ▪ ▪ 何鉴 马中锡 陆完 洪钟陈镐 蒋昇 陈金 俞谏 周南孙禄马昊
- ▪ 列传第七十六
- ▪ 列传第七十七
- ▪ ▪ 李文祥 孙磐徐珪 胡爟周时从 王雄 罗侨 叶钊刘天麒戴冠 黄巩 陆震 夏良胜万潮等 何遵刘校等
- ▪ 列传第七十八
- ▪ ▪ 杨廷和 梁储 蒋冕 毛纪 石珤 兄玠
- ▪ 列传第七十九
- ▪ 列传第八十
- ▪ 列传第八十一
- ▪ 列传第八十二
- ▪ 列传第八十三 王守仁(冀元亨)
- ▪ 列传第八十四 张璁(胡鐸) 桂萼 方献夫 夏言
- ▪ 列传第八十五
- ▪ 列传第八十六
- ▪ 列传第八十七
- ▪ 列传第八十八
- ▪ 列传第八十九
- ▪ 列传第九十
- ▪ 列传第九十一
- ▪ 列传第九十二
- ▪ 列传第九十三
- ▪ 列传第九十四
- ▪ 列传第九十五
- ▪ 列传第九十六
- ▪ 列传第九十七
- ▪ 列传第九十八
- ▪ 列传第九十九
- ▪ 列传第一百
- ▪ 列传第一百一
- ▪ 列传第一百二
- ▪ 列传第一百三
- ▪ 列传第一百四
- ▪ 列传第一百五
- ▪ 列传第一百六
- ▪ 列传第一百七
- ▪ 列传第一百八
- ▪ 列传第一百九
- ▪ 列传第一百十
- ▪ 列传第一百十一
- ▪ 列传第一百十二
- ▪ 列传第一百十三
- ▪ 列传第一百十四 海瑞(何以尚) 丘橓 吕坤 郭正域
- ▪ 列传第一百十五
- ▪ 列传第一百十六
- ▪ 列传第一百十七
- ▪ 列传第一百十八
- ▪ 列传第一百十九
- ▪ 列传第一百二十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一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二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三
- ▪ 列传第一百二十四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五
- ▪ 列传一百二十六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七
- ▪ 列传第一百二十八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九
- ▪ 列传第一百三十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一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二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三
- ▪ 列传第一百三十四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五
- ▪ 列传第一百三十六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七
- ▪ 列传第一百三十八 孙承宗(子鉁等)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九
- ▪ 列传第一百四十 杨嗣昌 吴甡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一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二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三
- ▪ 列传第一百四十四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五
- ▪ 列传第一百四十六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七
- ▪ 列传第一百四十八
- ▪ 列传一百四十九
- ▪ 列传第一百五十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一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二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三
- ▪ 列传第一百五十四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五
- ▪ 列传第一百五十六 曹文诏(弟文耀) 周遇吉 黄得功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七
- ▪ 列传第一百五十八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九
- ▪ 列传第一百六十
- ▪ 列传第一百六十一
- ▪ 列传第一百六十二
- ▪ 列传第一百六十三
- ▪ 列传第一百六十四
- ▪ 列传第一百六十五
- ▪ 列传第一百六十六
- ▪ 列传第一百六十七
- ▪ 列传第一百六十八 何腾蛟(章旷 傅作霖) 瞿式耜(汪皞等)
- ▪ 列传第一百六十九 循吏
- ▪ 列传第一百七十 儒林一
- ▪ 列传第一百七十一 儒林二
- ▪ 列传第一百七十二 儒林三
- ▪ ▪ 孔希学孔彦绳 颜希惠 曾质粹 孔闻礼 孟希文 仲于陛 周冕 程接道 程克仁 张文运 邵继祖 硃梴 硃墅
- ▪ 列传第一百七十三 文苑一
- ▪ 列传第一百七十四 文苑二
- ▪ 列传第一百七十五 文苑三
- ▪ 列传第一百七十六 文苑四
- ▪ 列传第一百七十七 忠义一
- ▪ 列传第一百七十八 忠义二
- ▪ 列传第一百七十九 忠义三
- ▪ 列传第一百八十 忠义四
- ▪ 列传第一百八十一 忠义五
- ▪ 列传第一百八十二 忠义六
- ▪ 列传第一百八十三 忠义七
- ▪ 列传第一百八十四 孝义
- ▪ ▪ 孝义一
- ▪ 列传第一百八十五 孝义二
- ▪ 列传第一百八十六 隐逸
- ▪ ▪ 张介福 倪瓚 徐舫 杨恒 陈洄 杨引 吴海 刘闵 杨黼 孙一元沈周 陈继儒
- ▪ 列传第一百八十七 方伎
- ▪ 列传第一百八十八 外戚
- ▪ 列传第一百八十九 列女一
- ▪ 列传第一百九十 列女二
- ▪ 列传第一百九十一 列女三
- ▪ 列传第一百九十二 宦官一
- ▪ ▪ 郑和侯显 金英兴安 范弘等 王振 曹吉祥刘永诚 怀恩覃吉 汪直 梁芳钱能等 何鼎邓原等 李广 蒋琮 刘瑾 张永谷大用魏彬等
- ▪ 列传第一百九十三 宦官二
- ▪ ▪ 李芳 冯保 张鲸 陈增陈奉 高淮 梁永杨荣 陈矩 王安魏忠贤 王体乾李永贞等 崔文升 张彝宪 高起潜 王承恩 方正化
- ▪ 列传第一百九十四 阉党
- ▪ ▪ 焦芳 刘宇 曹元 张彩韩福等 顾秉谦 魏广微等 崔呈秀吴淳夫等 刘志选梁梦环等 曹钦程石三畏等 王绍徽周应秋霍维华徐大化等 阎鸣泰 贾继春田尔耕 许显纯
- ▪ 列传第一百九十五 佞幸
- ▪ ▪ 纪纲 门达逮杲 李孜省 继晓 江彬许泰 钱宁 陆炳 邵元节 陶仲文 顾可学盛端明等
- ▪ 列传第一百九十六 奸臣
- ▪ ▪ 胡惟庸陈宁 陈瑛马麟等 严嵩赵文华等 周延儒 温体仁马士英阮大铖
- ▪ 列传第一百九十七 流贼
- ▪ ▪ 李自成 张献忠
- ▪ 列传第一百九十八 土司
- ▪ ▪ 湖广土司
- ▪ ▪ 施州施南宣抚司 散毛宣抚司 忠建宣抚司 容美宣抚司 永顺军民宣慰使司 保靖州军民宣慰使司
- ▪ 列传第一百九十九 四川土司
- ▪ ▪ 四川土司一
- ▪ 列传第二百 四川土司二
- ▪ ▪ 播州宣慰司 永宁宣抚司 酉阳宣抚司 石砫宣抚司
- ▪ 列传第二百一 云南土司
- ▪ ▪ 云南土司一
- ▪ 列传第二百二 云南土司二
- ▪ ▪ 姚安 鹤庆 武定 寻甸 丽江 元江 永昌 新化 威远 北胜 湾甸镇康 大侯 澜沧卫 麓川
- ▪ 列传第二百三 云南土司三
- ▪ 列传第二百四 贵州土司
- ▪ ▪ 贵阳 思南思州附 镇远 铜仁 黎平 安顺 都匀 平越 石阡新添金筑安抚司附
- ▪ 列传第二百五 广西土司
- ▪ ▪ 广西土司一 桂林 柳州 庆远 平乐 梧州 浔州 南宁
- ▪ 列传第二百六 广西土司二
- ▪ ▪ 太平 思明 思恩 镇安 田州 恩城 上隆 都康
- ▪ 列传第二百七 广西土司三
- ▪ ▪ 泗城 利州 龙州 归顺 向武 奉议 江州 思陵广东琼州府附
- ▪ 列传第二百八 外国一
- ▪ ▪ 朝鲜
- ▪ 列传第二百九 外国二
- ▪ ▪ 安南
- ▪ 列传第二百十 外国三
- ▪ ▪ 日本
- ▪ 列传第二百十一 外国四
- ▪ ▪ 琉球 吕宋 合猫里 美洛居 沙瑶呐哔啴 鸡笼 婆罗 麻叶甕 古麻刺朗 冯嘉施兰 文郎马神
- ▪ 列传第二百十二 外国五
- ▪ ▪ 占城宾童龙 真腊 暹罗 爪哇阇婆 苏吉丹 碟里 日罗夏治三佛齐
- ▪ 列传第二百十三 外国六
- ▪ ▪ 浡泥 满剌加 苏门答剌 须文达那 苏禄 西洋琐里 琐里 览邦淡巴 百花 彭亨 那孤儿 黎伐 南渤利 阿鲁 柔佛 丁机宜 巴喇西 佛郎机 和兰
- ▪ 列传第二百十四 外国七
- ▪ 列传第二百十五 外国八鞑靼
- ▪ 列传第二百十六 外国九瓦剌 朵颜(福余 泰宁)
- ▪ 列传第二百十七 西域一
- ▪ ▪ 哈密卫 柳城 火州 土鲁番
- ▪ 列传第二百十八 西域二 西番诸卫(西宁河州洮州岷州等番族诸卫)
- ▪ ▪ 安定卫 阿端卫 曲先卫 赤斤蒙古卫 沙州卫 罕东卫 罕东左卫 哈梅里
- ▪ 列传第二百十九 西域三
- ▪ 列传第二百二十 西域四
- ▪ 附录:张廷玉上明史表
解缙,字大绅,吉水人。祖子元,为元安福州判官。兵乱,守义死。父开,太祖尝召见论元事。欲官之,辞去。
缙幼颖敏,洪武二十一年举进士。授中书庶吉士,甚见爱重,常侍帝前。一日,帝在大庖西室,谕缙:“朕与尔义则君臣,恩犹父子,当知无不言。”缙即日上封事万言,略曰:
臣闻令数改则民疑,刑太繁则民玩。国初至今,将二十载,无几时不变之法,无一日无过之人。尝闻陛下震怒,锄根剪蔓,诛其奸逆矣。未闻褒一大善,赏延于世,复及其乡,终始如一者也。
臣见陛下好观《说苑》、《韵府》杂书与所谓《道德经》、《心经》者,臣窃谓甚非所宜也。《说苑》出于刘向,多战国纵横之论;《韵府》出元之阴氏,抄辑秽芜,略无可采。陛下若喜其便于检阅,则愿集一二志士儒英,臣请得执笔随其后,上溯唐、虞、夏、商、周、孔,下及关、闽、濂、洛。根实精明,随事类别,勒成一经,上接经史,岂非太平制作之一端欤?又今《六经》残缺。《礼记》出于汉儒,踳驳尤甚,宜及时删改。访求审乐之儒,大备百王之典,作乐书一经以惠万世。尊祀伏羲、神农、黄帝、尧、舜、禹、汤、文、武、皋陶、伊尹、太公、周公、稷、契、夷、益、傅说、箕子于太学。孔子则自天子达于庶人,通祀以为先师,而以颜、曾、子思、孟子配。自闵子以下,各祭于其乡。鲁之阙里,仍建叔梁纥庙,赠以王爵,以颜路、曾昽、孔鲤配。一洗历代之因仍,肇起天朝之文献,岂不盛哉!若夫祀天宜复扫地之规,尊祖宜备七庙之制。奉天不宜为筵宴之所,文渊未备夫馆阁之隆。太常非俗乐之可肄,官妓非人道之所为。禁绝倡优,易置寺阉。执戟陛墀,皆为吉士;虎贲趣马,悉用俊良。除山泽之禁税,蠲务镇之征商。木辂朴居,而土木之工勿起;布垦荒田,而四裔之地勿贪。释、老之壮者驱之,俾复于人伦;经咒之妄者火之,俾绝其欺诳。绝鬼巫,破淫祀,省冗官,减细县。痛惩法外之威刑,永革京城之工役。流十年而听复,杖八十以无加。妇女非帷薄不修,毋令逮系;大臣有过恶当诛,不宜加辱。治历明时,授民作事,但申播植之宜,何用建除之谬。所宜著者,日月之行,星辰之次。仰观俯察,事合逆顺。七政之齐,正此类也。
近年以来,台纲不肃。以刑名轻重为能事,以问囚多寡为勋劳,甚非所以励清要、长风采也。御史纠弹,皆承密旨。每闻上有赦宥,则必故为执持。意谓如此,则上恩愈重。此皆小人趋媚效劳之细术,陛下何不肝胆而镜照之哉?陛下进人不择贤否,授职不量重轻。建不为君用之法,所谓取之尽锱铢;置朋奸倚法之条,所谓用之如泥沙。监生进士,经明行修,而多屈于下僚;孝廉人材,冥蹈瞽趋,而或布于朝省。椎埋嚚悍之夫,阘茸下愚之辈。朝捐刀镊,暮拥冠裳。左弃筐箧,右绾组符。是故贤者羞为之等列,庸人悉习其风流。以贪婪苟免为得计,以廉洁受刑为饰辞。出于吏部者无贤否之分,入于刑部者无枉直之判。天下皆谓陛下任喜怒为生杀,而不知皆臣下之乏忠良也。
古者善恶,乡邻必记。今虽有申明旌善之举,而无党庠乡学之规。互知之法虽严,训告之方未备。臣欲求古人治家之礼,睦邻之法,若古蓝田吕氏之《乡约》,今义门郑氏之家范,布之天下。世臣大族,率先以劝,旌之复之,为民表帅。将见作新于变,至于比屋可封不难矣。
陛下天资至高,合于道微。神怪妄诞,臣知陛下洞瞩之矣。然犹不免所谓神道设教者,臣谓不必然也。一统之舆图已定矣,一时之人心已服矣,一切之奸雄已慴矣。天无变灾,民无患害。圣躬康宁,圣子圣孙继继绳绳。所谓得真符者矣。何必兴师以取宝为名,谕众以神仙为征应也哉。
臣观地有盛衰,物有盈虚,而商税之征,率皆定额。是使其或盈也,奸黠得以侵欺;其歉也,良善困于补纳。夏税一也,而茶椒有粮,果丝有税。既税于所产之地,又税于所过之津,何其夺民之利至于如此之密也!且多贫下之家,不免抛荒之咎。今日之土地,无前日之生植;而今日之征聚,有前日之税粮。或卖产以供税,产去而税存;或赔办以当役,役重而民困。土田之高下不均,起科之轻重无别。膏腴而税反轻,瘠卤而税反重。欲拯困而革其弊,莫若行授田均田之法,兼行常平义仓之举。积之以渐,至有九年之食无难者。
臣闻仲尼曰:“王公设险以守其国。”近世狃于晏安,堕名城,销锋镝,禁兵讳武,以为太平。一旦有不测之虞,连城望风而靡。及今宜敕有司整葺,宽之以岁月,守之以里胥,额设弓手,兼教民兵。开武举以收天下之英雄,广乡校以延天下之俊乂。古时多有书院学田,贡士有庄,义田有族,皆宜兴复而广益之。
夫罪人不孥,罚弗及嗣。连坐起于秦法,孥戮本于伪书。今之为善者妻子未必蒙荣,有过者里胥必陷其罪。况律以人伦为重,而有给配妇女之条,听之于不义,则又何取夫节义哉。此风化之所由也。
孔子曰:“名不正则言不顺。”尚书、侍郎,内侍也,而以加于六卿;郎中、员外,内职也,而以名于六属。御史词臣,所以居宠台阁;郡守县令,不应回避乡邦。同寅协恭,相倡以礼。而今内外百司捶楚属官,甚于奴隶。是使柔懦之徒,荡无廉耻,进退奔趋,肌肤不保。甚非所以长孝行、励节义也。臣以为自今非犯罪恶解官,笞杖之刑勿用。催科督厉,小有过差,蒲鞭示辱,亦足惩矣。
臣但知罄竭愚衷,急于陈献,略无次序,惟陛下幸垂鉴焉。书奏,帝称其才。已,复献《太平十策》,文多不录。
缙尝入兵部索皁隶,语嫚。尚书沈溍以闻。帝曰:“缙以冗散自恣耶。”命改为御史。韩国公李善长得罪死,缙代郎中王国用草疏白其冤。又为同官夏长文草疏,劾都御史袁泰。泰深衔之。时近臣父皆得入觐。缙父开至,帝谓曰:“大器晚成,若以而子归,益令进学,后十年来,大用未晚也。”归八年,太祖崩,缙入临京师。有司劾缙违诏旨,且母丧未葬,父年九十,不当舍以行。谪河州卫吏。时礼部侍郎董伦方为惠帝所信任,缙因寓书于伦曰:“缙率易狂愚,无所避忌,数上封事,所言分封势重,万一不幸,必有厉长、吴濞之虞。冉阝哈术来归,钦承顾问,谓宜待之有礼,稍忤机权,其徒必贰。此类非一,颇皆亿中。又尝为王国用草谏书,言韩国事,为詹徽所疾,欲中以危法。伏蒙圣恩,申之慰谕,重以镪赐,令以十年著述,冠带来廷。《元史》舛误,承命改修,及踵成《宋书》,删定《礼经》,凡例皆已留中。奉亲之暇,杜门纂述,渐有次第,洊将八载。宾天之讣忽闻,痛切欲绝。母丧在殡,未遑安厝。家有九十之亲,倚门望思,皆不暇恋。冀一拜山陵,陨泪九土。何图诖误,蒙恩远行。扬、粤之人,不耐寒暑,复多疾病。俯仰奔趋,伍于吏卒,诚不堪忍。昼夜涕泣,恒惧不测。负平生之心,抱万古之痛。是以数鸣知感。冀还京师,得望天颜,或遂南还,父子相见,即更生之日也。”伦乃荐缙,召为翰林待诏。
成祖入京师,擢侍读。命与黄淮、杨士奇、胡广、金幼孜、杨荣、胡俨并直文渊阁,预机务。内阁预机务自此始。
寻进侍读学士,奉命总裁《太祖实录》及《列女传》。书成,赐银币。永乐二年,皇太子立,进缙翰林学士兼右春坊大学士。帝尝召缙等曰:“尔七人朝夕左右,朕嘉尔勤慎,时言之宫中。恒情,慎初易,保终难,愿共勉焉。”因各赐五品服,命七人命妇朝皇后于柔仪殿,后劳赐备至。又以立春日赐缙等金绮衣,与尚书埒。缙等入谢,帝曰:“代言之司,机密所系,且旦夕侍朕,裨益不在尚书下也。”一日,帝御奉天门,谕六科诸臣直言,因顾缙等曰:“王、魏之风,世不多有。若使进言者无所惧,听言者无所忤,天下何患不治?朕与尔等共勉之。”其年秋,胡俨出为祭酒,缙等六人从容献纳。帝尝虚己以听。
缙少登朝,才高,任事直前,表里洞达。引拔士类,有一善称之不容口。然好臧否,无顾忌,廷臣多害其宠。又以定储议,为汉王高煦所忌,遂致败。先是,储位未定,淇国公邱福言汉王有功,宜立。帝密问缙。缙称:“皇长子仁孝,天下归心。”帝不应。缙又顿首曰:“好圣孙。”谓宣宗也。帝颔之。太子遂定。高煦由是深恨缙。会大发兵讨安南,缙谏。不听。卒平之,置郡县。而太子既立,又时时失帝意。高煦宠益隆,礼秩逾嫡。缙又谏曰:“是启争也,不可。”帝怒,谓其离间骨肉,恩礼浸衰。四年,赐黄淮等五人二品纱罗衣,而不及缙。久之,福等议稍稍传达外廷,高煦遂谮缙泄禁中语。明年,缙坐廷试读卷不公,谪广西布政司参议。既行,礼部郎中李至刚言缙怨望,改交阯,命督饷化州。
永乐八年,缙奏事入京,值帝北征,缙谒皇太子而还。汉王言缙伺上出,私觐太子,径归,无人臣礼。帝震怒。缙时方偕检讨王偁道广东,览山川,上疏请凿赣江通南北。奏至,逮缙下诏狱,拷掠备至。词连大理丞汤宗,宗人府经历高得抃,中允李贯,赞善王汝玉,编修硃纮,检讨蒋骥、潘畿、萧引高并及至刚,皆下狱。汝玉、贯、纮、引高、得抃皆瘐死。十三年,锦衣卫帅纪纲上囚籍,帝见缙姓名曰:“缙犹在耶?”纲遂醉缙酒,埋积雪中,立死。年四十七。籍其家,妻子宗族徙辽东。
方缙居翰林时,内官张兴恃宠笞人左顺门外,缙叱之,兴敛手退。帝尝书廷臣名,命缙各疏其短长。缙言:“蹇义天资厚重,中无定见。夏原吉有德量,不远小人。刘俊有才干,不知顾义。郑赐可谓君子,颇短于才。李至刚诞而附势,虽才不端。黄福秉心易直,确有执守。陈瑛刻于用法,尚能持廉。宋礼戆直而苛,人怨不恤。陈洽疏通警敏,亦不失正。方宾簿书之才,驵侩之心。”帝以付太子,太子因问尹昌隆、王汝玉。缙对曰:“昌隆君子而量不弘。汝玉文翰不易得,惜有市心耳。”后仁宗即位,出缙所疏示杨士奇曰:“人言缙狂,观所论列,皆有定见,不狂也。”诏归缙妻子宗族。
缙初与胡广同侍成祖宴。帝曰:“尔二人生同里,长同学,仕同官。缙有子,广可以女妻之。”广顿首曰:“臣妻方娠,未卜男女。”帝笑曰:“定女矣。”已而果生女,遂约婚。缙败,子祯亮徙辽东,广欲离婚。女截耳誓曰:“薄命之婚,皇上主之,大人面承之,有死无二。”及赦还,卒归祯亮。
正统元年八月,诏还所籍家产。成化元年,复缙官,赠朝议大夫。始缙言汉王及安南事得祸。后高煦以叛诛。安南数反,置吏未久,复弃去。悉如缙言。
缙兄纶,洪武中亦官御史。性刚直。后改应天教授。子祯期,以书名。
黄淮,字宗豫,永嘉人。父性,方国珍据温州,遁迹避伪命。淮举洪武末进士,授中书舍人。成祖即位,召对称旨,命与解缙常立御榻左,备顾问。或至夜分,帝就寝,犹赐坐榻前语,机密重务悉预闻。既而与缙等六人并直文渊阁,改翰林编修,进侍读。议立太子,淮请立嫡以长。太子立,迁左庶子兼侍读。永乐五年,解缙黜,淮进右春坊大学士。明年与胡广、金幼孜、杨荣、杨士奇同辅导太孙。七年,帝北巡,命淮及蹇义、金忠、杨士奇辅皇太子监国。十一年,再北巡,仍留守。明年,帝征瓦剌还,太子遣使迎稍缓,帝重入高煦谮,悉征东宫官属下诏狱,淮及杨溥、金问皆坐系十年。
仁宗即位,复官。寻擢为通政使,兼武英殿大学士,与杨荣、金幼孜、杨士奇同掌内制。丁母忧,乞终制。不许。明年,进少保、户部尚书,兼大学士如故。仁宗崩,太子在南京。汉王久蓄异志,中外疑惧,淮忧危呕血。宣德元年,帝亲征乐安,命淮居守。明年以疾乞休,许之。父性年九十,奉养甚欢。及性卒,赐葬祭,淮诣阙谢。值灯时,赐游西苑,诏乘肩舆登万岁山。命主会试,比辞归,饯之太液池,帝为长歌送之,且曰:“朕生日,卿其复来。”明年入贺。英宗立,再入朝。正统十四年六月卒。年八十三,谥文简。
淮性明果,达于治体。永乐中,长沙妖人李法良反。仁宗方监国,命丰城侯李彬讨之。汉王忌太子有功,诡言彬不可用。淮曰:“彬,老将,必能灭贼,愿急遣。”彬卒擒法良。又时有告党逆者。淮言于帝曰:“洪武末年已有敕禁,不宜复理。”吏部追论“靖难”兵起时,南人官北地不即归附者,当编戍。淮曰:“如是,恐示人不广。”帝皆从之。阿鲁台归款,请得役属吐蕃诸部。求朝廷刻金作誓词,磨其金酒中,饮诸酋长以盟。众议欲许之。淮曰:“彼势分则易制,一则难图矣。”帝顾左右曰:“黄淮论事,如立高冈,无远不见。”西域僧大宝法王来朝,帝将刻玉印赐之,以璞示淮。淮曰:“朝廷赐诸番制敕,用‘敕命’、‘广运’二宝。今此玉较大,非所以示远人、尊朝廷。”帝嘉纳。其献替类如此。然量颇隘。同列有小过,辄以闻。或谓解缙之谪,淮有力焉。其见疏于宣宗也,亦谓杨荣言“淮病瘵,能染人”云。
胡广,字光大,吉水人。父子祺,名寿昌,以字行。陈友谅陷吉安,太祖遣兵复之,将杀胁从者千余人。子祺走谒帅,力言不可,得免。洪武三年,以文学选为御史,上书请都关中。帝称善,遣太子巡视陕西。后以太子薨,不果。子祺出为广西按察佥事,改知彭州。所至平冤狱,毁淫祀,修废堰,民甚德之。迁延平知府,卒于任。广,其次子也。建文二年,廷试。
时方讨燕,广对策有“亲籓陆梁,人心摇动”语,帝亲擢广第一,赐名靖,授翰林修撰。
成祖即位,广偕解缙迎附。擢侍讲,改侍读,复名广。迁右春坊右庶子。永乐五年,进翰林学士,兼左春坊大学士。帝北征,与杨荣、金幼孜从。数召对帐殿,或至夜分。过山川厄塞,立马议论,行或稍后,辄遣骑四出求索。尝失道,脱衣乘骣马渡河,水没马及腰以上,帝顾劳良苦。广善书,每勒石,皆命书之。十二年再北征,皇长孙从,命广与荣、幼孜军中讲经史。十四年,进文渊阁大学士,兼职如故。帝征乌思藏僧作法会,为高帝、高后荐福,言见诸祥异。广乃献《圣孝瑞应颂》,帝缀为佛曲,令宫中歌舞之。礼部郎中周讷请封禅,广言其不可,遂不许。广上《却封禅颂》,帝益亲爱之。
广性缜密。帝前所言及所治职务,出未尝告人。时人以方汉胡广。然颇能持大体。奔母丧还朝,帝问百姓安否。对曰:“安,但郡县穷治建文时奸党,株及支亲,为民厉。”帝纳其言。十六年五月卒,年四十九。赠礼部尚书,谥文穆。文臣得谥,自广始。丧还,过南京,太子为致祭。明年,官其子穜翰林检讨。仁宗立,加赠广少师。
金幼孜,名善,以字行,新淦人。建文二年进士。授户科给事中。成祖即位,改翰林检讨,与解缙等同直文渊阁,迁侍讲。时翰林坊局臣讲书东宫,皆先具经义,阁臣阅正,呈帝览,乃进讲。解缙《书》,杨士奇《易》,胡广《诗》,幼孜《春秋》,因进《春秋要旨》三卷。
永乐五年,迁右谕德兼侍讲,因谕吏部,直内阁诸臣胡广、金幼孜等考满,勿改他任。七年从幸北京。明年北征,幼孜与广、荣扈行,驾驻清水源,有泉涌出。幼孜献铭,荣献诗,皆劳以上尊。帝重幼孜文学,所过山川要害,辄命记之。幼孜据鞍起草立就。使自瓦剌来,帝召幼孜等傍舆行,言敌中事,亲倚甚。尝与广、荣及侍郎金纯失道陷谷中。暮夜,幼孜坠马,广、纯去不顾。荣为结鞍行,行又辄坠,荣乘以己骑,明日始达行在所。是夜,帝遣使十余辈迹荣、幼孜,不获。比至,帝喜动颜色。自后北征皆从,所撰有北征前、后二《录》。十二年命与广、荣等纂《五经四书性理大全》,迁翰林学士。十八年与荣并进文渊阁大学士。
二十二年从北征,中道兵疲。帝以问群臣,莫敢对,惟幼孜言不宜深入,不听。次开平,帝谓荣、幼孜曰:“朕梦神人语上帝好生者再,是何祥也?”荣、幼孜对曰:“陛下此举,固在除暴安民。然火炎昆冈,玉石俱毁,惟陛下留意。”帝然之,即命草诏,招谕诸部。还军至榆木川,帝崩。秘不发丧。荣讣京师,幼孜护梓宫归。仁宗即位,拜户部右侍郎兼文渊阁大学士。寻加太子少保兼武英殿大学士。是年十月命幼孜、荣、士奇会录罪囚于承天门外。诏法司,录重囚必会三学士,委寄益隆。帝御西角门阅廷臣制诰,顾三学士曰:“汝三人及蹇、夏二尚书,皆先帝旧臣,朕方倚以自辅。尝见前代人主恶闻直言,虽素所亲信,亦畏威顺旨,缄默取容。贤良之臣,言不见听,退而杜口。朕与卿等当深用为戒。”因取五人诰词,亲增二语云:“勿谓崇高而难入,勿以有所从违而或怠。”幼孜等顿首称谢。洪熙元年进礼部尚书兼大学士、学士如故,并给三俸。寻乞归省母。明年,母卒。
宣宗立,诏起复,修两朝实录,充总裁官。三年持节宁夏,册庆府郡王妃。所过询兵民疾苦,还奏之。帝嘉纳焉。从巡边,度鸡鸣山。帝曰:“唐太宗恃其英武征辽,尝过此山。”幼孜对曰:“太宗寻悔此役,故建悯忠阁。”帝曰:“此山崩于元顺帝时,为元亡征。”对曰:“顺帝亡国之主,虽山不崩,国亦必亡。”宣德六年十二月卒。年六十四。赠少保,谥文靖。
幼孜简易静默,宽裕有容。眷遇虽隆,而自处益谦。名其宴居之室曰“退庵”。疾革时,家人嘱请身后恩,不听,曰:“此君子所耻也。”
胡俨,字若思,南昌人。少嗜学,于天文、地理、律历、医卜无不究览。洪武中以举人授华亭教谕,能以师道自任。母忧,服除,改长垣,乞便地就养,复改余干。学官许乞便地自俨始。
建文元年,荐授桐城知县。凿桐陂水,溉田为民利。县有虎伤人。俨斋沐告于神,虎遁去。桐人祀之硃邑祠。四年,副都御史练子宁荐于朝曰:“俨学足达天人,智足资帷幄。”比召至,燕师已渡江。
成祖即位,曰:“俨知天文,其令钦天监试。”既试,奏俨实通象纬、气候之学。寻又以解缙荐,授翰林检讨,与缙等俱直文渊阁,迁侍讲,进左庶子。父丧,起复。俨在阁,承顾问,尝不欲先人,然少戆。永乐二年九月,拜国子监祭酒,遂不预机务。时用法严峻,国子生托事告归者坐戍边。俨至,即奏除之。七年,帝幸北京,召俨赴行在。明年北征,命以祭酒兼侍讲,掌翰林院事,辅皇太孙留守北京。十九年,改北京国子监祭酒。
当是时,海内混一,垂五十年。帝方内兴礼乐,外怀要荒,公卿大夫彬彬多文学之士。俨馆阁宿儒,朝廷大著作多出其手,重修《太祖实录》、《永乐大典》、《天下图志》皆充总裁官。居国学二十余年,以身率教,动有师法。洪熙改元,以疾乞休,仁宗赐敕奖劳,进太子宾客,仍兼祭酒。致仕,复其子孙。
宣宗即位,以礼部侍郎召,辞归。家居二十年,方岳重臣咸待以师礼。俨与言,未尝及私。自处淡泊,岁时衣食才给。初为湖广考官,得杨溥文,大异之,题其上曰:“必能为董子之正言,而不为公孙之阿曲。”世以为知人。正统八年八月卒,年八十三。
赞曰:明初罢丞相,分事权于六部。成祖始命儒臣直文渊阁,预机务。沿及仁、宣,而阁权日重,实行丞相事。解缙以下五人,则词林之最初入阁者也。夫处禁密之地,必以公正自持,而尤贵于厚重不泄。缙少年高才,自负匡济大略,太祖俾十年进学,爱之深矣。彼其动辄得谤,不克令终,夫岂尽嫉贤害能者力固使之然欤。黄淮功在辅导,胡广、金幼孜劳著扈从,胡俨久于国学。观诸臣从容密勿,随事纳忠,固非仅以文字翰墨为勋绩已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