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明史
- ▪ 本纪第一 太祖一
- ▪ 本纪第二 太祖二
- ▪ 本纪第三 太祖三
- ▪ 本纪第四 恭闵帝
- ▪ 本纪第五 成祖一
- ▪ 本纪第六 成祖二
- ▪ 本纪第七 成祖三
- ▪ 本纪第八 仁宗
- ▪ 本纪第九 宣宗
- ▪ 本纪第十 英宗前纪
- ▪ 本纪第十一 景帝
- ▪ 本纪第十二 英宗后纪
- ▪ 本纪第十三 宪宗一
- ▪ 本纪第十四 宪宗二
- ▪ 本纪第十五 孝宗
- ▪ 本纪第十六 武宗
- ▪ 本纪第十七 世宗一
- ▪ 本纪第十八 世宗二
- ▪ 本纪第十九 穆宗
- ▪ 本纪第二十 神宗一
- ▪ 本纪第二十一 神宗二
- ▪ ▪ 光宗
- ▪ 本纪第二十二 熹宗
- ▪ 本纪第二十三 庄烈帝一
- ▪ 本纪第二十四 庄烈帝二
- ▪ 志第一 天文一
- ▪ 志第二 天文二
- ▪ ▪ 填星
- ▪ ▪ 岁星
- ▪ ▪ 荧惑
- ▪ ▪ 太白
- ▪ ▪ 辰星
- ▪ 志第三 天文三
- ▪ 志第四 五行一(水)
- ▪ 志第五 五行二(火 木)
- ▪ 志第六 五行三(金 土)
- ▪ 志第七 历一
- ▪ 志第八 历二
- ▪ 志第九 历三
- ▪ 志第十 历四
- ▪ 志第十一 历五
- ▪ 志第十二 历六
- ▪ ▪ 木星
- ▪ ▪ 火星
- ▪ ▪ 土星
- ▪ ▪ 金星
- ▪ ▪ 水星
- ▪ ▪ 步四馀
- ▪ 志第十三 历七
- ▪ 志第十四 历八
- ▪ 志第十五 历九
- ▪ 志第十六 地理一
- ▪ 志第十七 地理二
- ▪ ▪ 山东山西
- ▪ 志第十八 地理三
- ▪ ▪ 河南陕西
- ▪ ▪ 宁夏左屯卫
- ▪ 志第十九 地理四
- ▪ ▪ 四川江西
- ▪ ▪ 守御礼州后千户所
- ▪ 志第二十 地理五
- ▪ ▪ 湖广浙江
- ▪ ▪ 上爱茶峒长官司
- ▪ 志第二十一 地理六
- ▪ ▪ 福建 广东 广西
- ▪ 志第二十二 地理七
- ▪ ▪ 云南 贵州
- ▪ ▪ 促瓦长官司
- ▪ 志第二十三 礼一(吉礼一)
- ▪ ▪ 分献陪祀
- ▪ ▪ 坛壝之制
- ▪ ▪ 神位祭器玉帛牲牢祝册之数
- ▪ ▪ 遣官祭祀
- ▪ ▪ 分献陪祀
- ▪ ▪ 玉帛牲牢
- ▪ ▪ 祝册
- ▪ ▪ 笾豆之实
- ▪ ▪ 祭祀杂议诸仪
- ▪ ▪ 祭祀日期
- ▪ ▪ 习仪
- ▪ ▪ 斋戒
- ▪ 志第二十四 礼二(吉礼二)
- ▪ ▪ 郊祀之制
- ▪ ▪ 大雩
- ▪ ▪ 郊祀配位
- ▪ ▪ 郊祀仪注
- ▪ ▪ 祈谷
- ▪ ▪ 大飨礼
- ▪ ▪ 令节拜天
- ▪ 志第二十五 礼三(吉礼三)
- ▪ ▪ 社稷
- ▪ ▪ 朝日夕月
- ▪ ▪ 先农
- ▪ ▪ 先蚕
- ▪ ▪ 高禖
- ▪ ▪ 祭告
- ▪ ▪ 祈报
- ▪ ▪ 神祇坛
- ▪ ▪ 星辰坛
- ▪ ▪ 灵星诸神
- ▪ ▪ 太岁月将风云雷雨之祀
- ▪ ▪ 岳镇海渎山川之祀
- ▪ ▪ 城隍
- ▪ 志第二十六 礼四(吉礼四)
- ▪ ▪ 京师九庙
- ▪ ▪ 圣师
- ▪ ▪ 旗纛
- ▪ ▪ 五祀
- ▪ ▪ 马神
- ▪ ▪ 南京神庙
- ▪ ▪ 功臣庙
- ▪ ▪ 三皇
- ▪ ▪ 历代帝王陵庙
- ▪ ▪ 至圣先师子孔庙祀
- ▪ ▪ 诸神祠
- ▪ ▪ 厉坛
- ▪ 志第二十七 礼五(吉礼五)
- ▪ ▪ 荐新
- ▪ ▪ 宗庙之制
- ▪ ▪ 禘佩
- ▪ ▪ 时享
- ▪ ▪ 加上谥号
- ▪ ▪ 庙讳
- ▪ 志第二十八 礼六(吉礼六)
- ▪ ▪ 功臣配飨
- ▪ ▪ 王国宗庙
- ▪ ▪ 奉先殿
- ▪ ▪ 奉慈殿
- ▪ ▪ 献皇帝庙
- ▪ ▪ 亲王从飨
- ▪ ▪ 群臣家庙
- ▪ 志第二十九 礼七(嘉礼一)
- ▪ ▪ 诸司朝觐仪
- ▪ ▪ 登极仪
- ▪ ▪ 大朝仪
- ▪ ▪ 常朝仪
- ▪ ▪ 皇太子亲王朝仪
- ▪ ▪ 诸王来朝仪
- ▪ ▪ 中宫受朝仪
- ▪ ▪ 朝贺东宫仪
- ▪ ▪ 大宴仪
- ▪ ▪ 上尊号徽号仪
- ▪ 志第三十 礼八(嘉礼二)
- ▪ ▪ 册皇后仪
- ▪ ▪ 册皇太子及皇太子妃仪
- ▪ ▪ 册亲王及王妃仪
- ▪ ▪ 皇帝加元服仪
- ▪ ▪ 皇太子皇子冠礼
- ▪ ▪ 品官冠礼
- ▪ ▪ 庶人冠礼
- ▪ 志第三十一 礼九(嘉礼三)
- ▪ ▪ 东宫出阁讲学仪
- ▪ ▪ 诸王读书仪
- ▪ ▪ 经筵
- ▪ ▪ 日讲
- ▪ ▪ 皇帝视学仪
- ▪ ▪ 天子纳后仪
- ▪ ▪ 皇太子纳妃仪
- ▪ ▪ 亲王婚礼
- ▪ ▪ 公主婚礼
- ▪ ▪ 品官婚礼
- ▪ ▪ 庶人婚礼
- ▪ 志第三十二 礼十(嘉礼四 宾礼)
- ▪ ▪ 遣使之蕃国仪
- ▪ ▪ 蕃国遣使进表仪
- ▪ ▪ 巡狩之制
- ▪ ▪ 东宫监国
- ▪ ▪ 皇太孙监国
- ▪ ▪ 颁诏仪
- ▪ ▪ 迎接诏赦仪
- ▪ ▪ 进书仪
- ▪ ▪ 进表笺仪
- ▪ ▪ 乡饮酒礼
- ▪ ▪ 蕃王朝贡礼
- ▪ ▪ 品官相见礼
- ▪ ▪ 庶人相见礼
- ▪ 志第三十三 礼十一(军礼)
- ▪ ▪ 亲征
- ▪ ▪ 遣将
- ▪ ▪ 禡祭
- ▪ ▪ 受降
- ▪ ▪ 奏凯献俘
- ▪ ▪ 大阅
- ▪ ▪ 大射
- ▪ ▪ 救日伐鼓
- ▪ ▪ 论功行赏
- ▪ 志第三十四 礼十二(凶礼一)
- ▪ ▪ 山陵
- ▪ ▪ 山陵
- ▪ 志第三十五 礼十三(凶礼二)
- ▪ ▪ 兴宗帝后陵寝
- ▪ ▪ 睿宗帝后陵寝
- ▪ ▪ 皇妃等丧葬
- ▪ ▪ 皇太子及妃丧葬
- ▪ ▪ 皇后陵寝
- ▪ ▪ 诸王及妃公主丧葬诸仪
- ▪ 志第三十六 礼十四(凶礼三)
- ▪ ▪ 中宫为父祖丧仪
- ▪ ▪ 遣使临吊仪
- ▪ ▪ 遣使册赠王公大臣仪
- ▪ ▪ 忌辰
- ▪ ▪ 乘舆受蕃国王讣奏仪
- ▪ ▪ 乘舆为王公大臣举哀仪
- ▪ ▪ 乘舆临王公大臣丧仪
- ▪ ▪ 谒祭陵庙
- ▪ ▪ 赐祭葬
- ▪ ▪ 丧葬之制
- ▪ ▪ 碑碣
- ▪ ▪ 赐谥
- ▪ ▪ 品官丧礼
- ▪ ▪ 士庶人丧礼
- ▪ ▪ 服纪
- ▪ 志第三十七 乐一
- ▪ 志第三十八 乐二
- ▪ ▪ 乐章一
- ▪ ▪ 九庙时祫乐章
- ▪ 志第三十九 乐三
- ▪ ▪ 乐章二
- ▪ ▪ 嘉靖间续定庆成宴乐章
- ▪ 志第四十 仪卫
- ▪ 志第四十一 舆服一
- ▪ 志第四十二 舆服二
- ▪ 志第四十三 舆服三
- ▪ 志第四十四 舆服四
- ▪ 志第四十五 选举一
- ▪ 志第四十六 选举二
- ▪ 志第四十七 选举三
- ▪ 志第四十八 职官一
- ▪ 志第四十九 职官二
- ▪ 志第五十 职官三
- ▪ 志第五十一 职官四
- ▪ 志第五十二 职官五
- ▪ 志第五十三 食货一
- ▪ ▪ 户口 田制屯田 庄田
- ▪ 志第五十四 食货二
- ▪ ▪ 赋役
- ▪ 志第五十五 食货三
- ▪ ▪ 漕运 仓库
- ▪ 志第五十六 食货四
- ▪ ▪ 盐法 茶法
- ▪ 志第五十七 食货五
- ▪ ▪ 钱钞 坑冶附铁冶铜场 商税 市舶 马市
- ▪ 志第五十八 食货六
- ▪ ▪ 上供采造 采造 柴炭 采木 珠池 织造 烧造 俸饷 会计
- ▪ 志第五十九 河渠一
- ▪ ▪ 黄河上
- ▪ 志第六十 河渠二
- ▪ ▪ 黄河下
- ▪ 志第六十一 河渠三
- ▪ ▪ 运河上
- ▪ 志第六十二 河渠四
- ▪ ▪ 运河下 海运
- ▪ 志第六十三 河渠五
- ▪ ▪ 淮河 泇河 卫河 漳河 沁河 滹沱河 桑乾河 胶莱河
- ▪ 志第六十四 河渠六
- ▪ ▪ 直省水利
- ▪ 志第六十五 兵一
- ▪ 志第六十六 兵二卫所 班军
- ▪ ▪ 土官
- ▪ ▪ 福建都司
- ▪ ▪ 福建行都司
- ▪ ▪ 江西都司
- ▪ ▪ 广东都司
- ▪ ▪ 后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直隶旧为北平都司,有北平三护卫,后俱为亲军。其不系北平旧卫者,俱永乐以后添设。
- ▪ ▪ 大宁都司
- ▪ ▪ 万全都司宣德五年,分直隶及山西等处卫所添设。
- ▪ ▪ 山西都司旧有太原三护卫,后革。蒲州千户所,改属直隶,广昌千户所,改属万全都司
- ▪ ▪ 山西行都司旧有蔚州卫,后改属万全都司
- ▪ ▪ 南京卫所亲军卫
- ▪ ▪ 五军都督府属 左军都督府本府所属卫,仍隶北京左府。
- ▪ ▪ 右军都督府本府所属卫,仍隶北京右府。
- ▪ ▪ 中军都督府本府所属卫,仍隶北京中府。
- ▪ ▪ 前军都督府本府所属卫,仍隶北京前府。
- ▪ ▪ 陕西都司
- ▪ ▪ 广西都司
- ▪ ▪ 中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直隶
- ▪ ▪ 中都留守司
- ▪ ▪ 河南都司
- ▪ ▪ 前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直隶
- ▪ ▪ 湖广都司
- ▪ ▪ 后军都督府本府所属卫,仍隶北京后府。
- ▪ ▪ 山西行都司
- ▪ ▪ 北平三护卫
- ▪ ▪ 福建都司
- ▪ ▪ 福建行都司
- ▪ ▪ 江西都司
- ▪ ▪ 广东都司
- ▪ ▪ 后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北平都司
- ▪ ▪ 贵州都司旧有层台、重安二千户所,俱革。旧有平伐长官司,后隶贵阳府。旧有平浪、九名九姓独山州二长官司,后隶都匀府。
- ▪ ▪ 土官
- ▪ ▪ 中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直隶
- ▪ ▪ 中都留守司
- ▪ ▪ 辽东都司
- ▪ ▪ 山东都司
- ▪ ▪ 右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云南都司
- ▪ ▪ 贵州都司
- ▪ ▪ 四川都司
- ▪ ▪ 河南都司旧有洛阳中护卫,后并汝州卫。
- ▪ ▪ 前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直隶
- ▪ ▪ 湖广都司旧有武昌右千户所,革。
- ▪ ▪ 土官
- ▪ ▪ 广西都司
- ▪ ▪ 云南都司旧有鹤庆、通海二千户所,革
- ▪ ▪ 湖广行都司以湖广都司卫所改设
- ▪ ▪ 兴都留守司
- ▪ ▪ 土官
- ▪ ▪ 山西三护卫
- ▪ ▪ 五军都督府所属卫所 左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浙江都司
- ▪ ▪ 辽东都司
- ▪ ▪ 山东都司旧有青州左护卫,后改天津右卫。旧有贵州护卫,革
- ▪ ▪ 右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直隶
- ▪ ▪ 陕西都司旧有阶州卫、沙州卫、灵山千户所,后俱革。
- ▪ ▪ 陕西行都司洪武十二年添设
- ▪ ▪ 四川都司旧有浦江关军民千户所,后革
- ▪ ▪ 土官
- ▪ ▪ 四川行都司旧无,后设。旧有建昌前卫,后革
- ▪ ▪ 都司一奴儿干都司 卫三百八十四
- ▪ ▪ 上十二卫
- ▪ ▪ 五军都督府所属卫所 左军都督府
- ▪ ▪ 在外 浙江都司
- ▪ ▪ 所二十四
- ▪ ▪ 站七
- ▪ ▪ 地面七
- ▪ ▪ 寨一
- ▪ ▪ 卫六
- ▪ ▪ 都指挥使司二
- ▪ ▪ 指挥使司一
- ▪ ▪ 宣尉使司三
- ▪ ▪ 招讨司六
- ▪ ▪ 万户府四
- ▪ ▪ 千户所十七
- ▪ 志第六十七 兵三
- ▪ ▪ 边防 海防江防 民壮 士兵 乡兵
- ▪ 志第六十八 兵四
- ▪ 志第六十九 刑法一
- ▪ 志第七十 刑法二
- ▪ 志第七十一 刑法三
- ▪ 志第七十二 艺文一
- ▪ 志第七十三 艺文二
- ▪ 志第七十四 艺文三
- ▪ 志第七十五 艺文四
- ▪ 表第一 诸王世表一
- ▪ 表第二 诸王世表二
- ▪ 表第三 诸王世表三
- ▪ 表第四 诸王世表四
- ▪ 表第五 诸王世表五
- ▪ 表第六 功臣世表一
- ▪ 表第七 功臣世表二
- ▪ 表第八 功臣世表三
- ▪ 表第九 外戚恩泽侯表
- ▪ 表第十 宰辅年表一
- ▪ 表第十一 宰辅年表二
- ▪ 表第十二 七卿年表一
- ▪ 表第十三 七卿年表二
- ▪ 列传第一 后妃
- ▪ ▪ 后妃一
- ▪ 列传第二 后妃二
- ▪ 列传第三
- ▪ ▪ 兴宗孝康皇帝孝康皇后 吕太后 睿宗献皇帝献皇后
- ▪ 列传第四 诸王
- ▪ ▪ 诸王一
- ▪ 列传第五 诸王二
- ▪ 列传第六 诸王三
- ▪ ▪ 太祖诸子三
- ▪ ▪ 兴宗诸子
- ▪ ▪ 惠帝诸子
- ▪ ▪ 成祖诸子
- ▪ 列传第七 诸王四
- ▪ ▪ 仁宗诸子
- ▪ ▪ 英宗诸子
- ▪ ▪ 景帝子
- ▪ ▪ 宪宗诸子
- ▪ ▪ 孝宗子
- ▪ 列传第八 诸王五
- ▪ ▪ 世宗诸子
- ▪ ▪ 穆宗诸子
- ▪ ▪ 神宗诸子
- ▪ ▪ 光宗诸子
- ▪ ▪ 熹宗诸子
- ▪ ▪ 庄烈帝诸子
- ▪ 列传第九
- ▪ ▪ 宪宗五女
- ▪ ▪ 孝宗三女
- ▪ ▪ 睿宗二女
- ▪ ▪ 光宗九女
- ▪ ▪ 庄烈帝六女
- ▪ ▪ 世宗五女
- ▪ ▪ 穆宗六女
- ▪ ▪ 神宗十女
- ▪ ▪ 成祖五女
- ▪ ▪ 仁宗七女
- ▪ ▪ 宣宗二女
- ▪ ▪ 英宗八女
- ▪ ▪ 景帝一女
- ▪ ▪ 公主
- ▪ 列传第十 郭子兴 韩林儿
- ▪ 列传第十一 陈友谅 张士诚 方国珍 明玉珍
- ▪ 列传第十二
- ▪ ▪ 扩廓帖木儿蔡子英 陈友定伯颜子中等 把匝剌瓦尔密
- ▪ 列传第十三 徐达 常遇春
- ▪ 列传第十四 李文忠 邓愈 汤和 沐英
- ▪ 列传第十五 李善长 汪广洋
- ▪ 列传第十六 刘基(子琏璟) 宋濂 叶琛 章溢(子存道)
- ▪ 列传第十七 冯胜(兄国用) 傅友德 廖永忠(赵庸) 杨璟 胡美
- ▪ 列传第十八
- ▪ 列传第十九
- ▪ 列传第二十
- ▪ 列传第二十一
- ▪ 列传第二十二
- ▪ 列传第二十三
- ▪ 列传第二十四
- ▪ 列传第二十五
- ▪ 列传第二十六
- ▪ 列传第二十七
- ▪ 列传第二十八
- ▪ 列传第二十九
- ▪ 列传第三十
- ▪ 列传第三十一
- ▪ 列传第三十二 盛庸 平安 何福 顾成
- ▪ 列传第三十三
- ▪ 列传第三十四
- ▪ 列传第三十五
- ▪ ▪ 解缙 黄淮 胡广 金幼孜 胡俨
- ▪ 列传第三十六
- ▪ ▪ 杨士奇 杨荣曾孙旦 杨溥马愉
- ▪ 列传第三十七
- ▪ ▪ 蹇义 夏原吉俞士吉 李文郁 邹师颜
- ▪ 列传第三十八
- ▪ ▪ 郁新 赵羾 金忠 李庆 师逵 古朴向宝 陈寿马京 许思温刘季{虎} 刘辰 杨砥 虞谦吕升 仰瞻 严本 汤宗
- ▪ 列传第三十九
- ▪ ▪ 茹瑺 严震直 张紞毛泰亨 王钝 郑赐 郭资 吕震 李至刚方宾 吴中 刘观
- ▪ 列传第四十
- ▪ 列传第四十一
- ▪ ▪ 宋礼蔺芳 陈瑄王瑜 周忱
- ▪ 列传第四十二
- ▪ ▪ 张辅高士文 徐政 黄福 刘俊吕毅 刘昱 陈洽侯保 冯贵伍云 陈忠李任等 李彬 柳升崔聚 史安 陈镛 李宗昉 潘禋梁铭 王通陶季容 陈汀
- ▪ 列传第四十三
- ▪ ▪ 宋晟 薛禄郭义 金玉 刘荣 硃荣 费瓛 谭广 陈怀马亮蒋贵孙琬 任礼 赵安 赵辅 刘聚
- ▪ 列传第四十四
- ▪ 列传第四十五
- ▪ 列传第四十六
- ▪ 列传第四十七
- ▪ 列传第四十八
- ▪ 列传第四十九
- ▪ 列传第五十
- ▪ ▪ 尹昌隆 耿通陈谔 戴纶林长懋 陈祚郭循 刘球子钺釪陈鉴何观 钟同孟 杨集 章纶子玄应 廖庄 倪敬盛灊等 杨瑄子源 盛颙等
- ▪ 列传第五十一
- ▪ ▪ 李时勉 陈敬宗 刘铉萨琦 邢让李绍林瀚子庭昂 庭机孙燫 烃 谢鐸 鲁鐸赵永
- ▪ 列传第五十二
- ▪ ▪ 邹缉郑维桓 柯暹 弋谦黄骥 黄泽孔友谅 范济 聊让郭佑 胡仲伦 华敏 贾斌 左鼎练纲 曹凯许仕达 刘炜尚褫 单宇姚显 杨浩 张昭贺炀
- ▪ 列传第五十三
- ▪ ▪ 陶成子鲁 陈敏 丁瑄 王得仁子一夔 叶祯 伍骥 毛吉林锦 郭绪 姜昂子龙
- ▪ 列传第五十四
- ▪ ▪ 韩观 山云 萧授吴亮 方瑛陈友 李震王信都胜 郭鋐 彭伦 欧磐 张祐
- ▪ 列传第五十五
- ▪ ▪ 曹鼐 张益 邝埜 王佐丁铉等 孙祥谢泽 袁彬哈铭袁敏
- ▪ 列传第五十六
- ▪ 列传第五十七
- ▪ ▪ 高谷 胡濙 王直
- ▪ 列传第五十八
- ▪ ▪ 于谦子冕 吴宁 王伟
- ▪ 列传第五十九
- ▪ ▪ 王骥孙瑾 徐有贞 杨善李实 赵荣 霍瑄 沈固 王越
- ▪ 列传第六十
- ▪ ▪ 罗亨信 侯璡 杨宁 王来 孙原贞孙需 张宪 硃鉴 杨信民张骥竺渊耿定 王晟 邓颙 马谨 程信 白圭子钺 张瓚谢士元孔镛李时敏 邓廷瓚 王轼 刘丙
- ▪ 列传第六十一
- ▪ ▪ 杨洪子俊 从子能 信 石亨从子彪 从孙后 郭登 硃谦子永 孙晖等孙镗赵胜 范广
- ▪ 列传第六十二
- ▪ ▪ 史昭刘昭 李达 巫凯曹义 施聚 许贵子宁 周贤子玉欧信 王玺 鲁鉴子麟 孙经 刘宁周玺 庄鉴 彭清 姜汉子奭孙应熊 安国 杭雄
- ▪ 列传第六十三
- ▪ ▪ 卫青子颖 董兴 何洪刘雄 刘玉 仇钺 神英子周 曹雄子谦 冯祯 张俊李鋐 杨锐崔文
- ▪ 列传第六十四
- ▪ ▪ 李贤 吕原子常 岳正 彭时 商辂 刘定之
- ▪ 列传第六十五
- ▪ ▪ 王翱 年富 王竑 李秉 姚夔 王复 林聪 叶盛
- ▪ 列传第六十六
- ▪ ▪ 项忠 韩雍 余子俊阮勤 硃英 秦纮
- ▪ 列传第六十七
- ▪ ▪ 罗伦涂棐 章懋从子拯 黄仲昭 庄昶邹智 舒芬崔桐 马汝骥
- ▪ 列传第六十八
- ▪ 列传第六十九
- ▪ ▪ 徐溥 邱濬 刘健 谢迁 李东阳 王鏊 刘忠
- ▪ 列传第七十
- ▪ ▪ 王恕子承裕 马文升 刘大夏
- ▪ 列传第七十一
- ▪ ▪ 何乔新 彭韶 周经 耿裕 倪岳 闵珪 戴珊
- ▪ 列传第七十二
- ▪ ▪ 周洪谟 杨守陈弟守阯 子茂元 茂仁 张元祯陈音 傅瀚张昇 吴宽 傅珪 刘春 吴俨 顾清 刘瑞
- ▪ 列传第七十三
- ▪ ▪ 李敏叶淇 贾俊刘璋 黄绂 张悦张蓥 钟 曾鉴 梁璟王诏 徐恪李介子昆 黄珂 王鸿儒 丛兰 吴世忠
- ▪ 列传第七十四
- ▪ ▪ 韩文顾佐 陈仁 张敷华 杨守随弟守隅 许进子诰 赞论雍泰张津 陈寿 樊莹 熊绣 潘蕃 胡富 张泰 吴文度 张鼐冒政 王璟 李钦
- ▪ 列传第七十五
- ▪ ▪ 何鉴 马中锡 陆完 洪钟陈镐 蒋昇 陈金 俞谏 周南孙禄马昊
- ▪ 列传第七十六
- ▪ 列传第七十七
- ▪ ▪ 李文祥 孙磐徐珪 胡爟周时从 王雄 罗侨 叶钊刘天麒戴冠 黄巩 陆震 夏良胜万潮等 何遵刘校等
- ▪ 列传第七十八
- ▪ ▪ 杨廷和 梁储 蒋冕 毛纪 石珤 兄玠
- ▪ 列传第七十九
- ▪ 列传第八十
- ▪ 列传第八十一
- ▪ 列传第八十二
- ▪ 列传第八十三 王守仁(冀元亨)
- ▪ 列传第八十四 张璁(胡鐸) 桂萼 方献夫 夏言
- ▪ 列传第八十五
- ▪ 列传第八十六
- ▪ 列传第八十七
- ▪ 列传第八十八
- ▪ 列传第八十九
- ▪ 列传第九十
- ▪ 列传第九十一
- ▪ 列传第九十二
- ▪ 列传第九十三
- ▪ 列传第九十四
- ▪ 列传第九十五
- ▪ 列传第九十六
- ▪ 列传第九十七
- ▪ 列传第九十八
- ▪ 列传第九十九
- ▪ 列传第一百
- ▪ 列传第一百一
- ▪ 列传第一百二
- ▪ 列传第一百三
- ▪ 列传第一百四
- ▪ 列传第一百五
- ▪ 列传第一百六
- ▪ 列传第一百七
- ▪ 列传第一百八
- ▪ 列传第一百九
- ▪ 列传第一百十
- ▪ 列传第一百十一
- ▪ 列传第一百十二
- ▪ 列传第一百十三
- ▪ 列传第一百十四 海瑞(何以尚) 丘橓 吕坤 郭正域
- ▪ 列传第一百十五
- ▪ 列传第一百十六
- ▪ 列传第一百十七
- ▪ 列传第一百十八
- ▪ 列传第一百十九
- ▪ 列传第一百二十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一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二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三
- ▪ 列传第一百二十四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五
- ▪ 列传一百二十六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七
- ▪ 列传第一百二十八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九
- ▪ 列传第一百三十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一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二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三
- ▪ 列传第一百三十四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五
- ▪ 列传第一百三十六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七
- ▪ 列传第一百三十八 孙承宗(子鉁等)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九
- ▪ 列传第一百四十 杨嗣昌 吴甡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一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二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三
- ▪ 列传第一百四十四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五
- ▪ 列传第一百四十六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七
- ▪ 列传第一百四十八
- ▪ 列传一百四十九
- ▪ 列传第一百五十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一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二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三
- ▪ 列传第一百五十四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五
- ▪ 列传第一百五十六 曹文诏(弟文耀) 周遇吉 黄得功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七
- ▪ 列传第一百五十八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九
- ▪ 列传第一百六十
- ▪ 列传第一百六十一
- ▪ 列传第一百六十二
- ▪ 列传第一百六十三
- ▪ 列传第一百六十四
- ▪ 列传第一百六十五
- ▪ 列传第一百六十六
- ▪ 列传第一百六十七
- ▪ 列传第一百六十八 何腾蛟(章旷 傅作霖) 瞿式耜(汪皞等)
- ▪ 列传第一百六十九 循吏
- ▪ 列传第一百七十 儒林一
- ▪ 列传第一百七十一 儒林二
- ▪ 列传第一百七十二 儒林三
- ▪ ▪ 孔希学孔彦绳 颜希惠 曾质粹 孔闻礼 孟希文 仲于陛 周冕 程接道 程克仁 张文运 邵继祖 硃梴 硃墅
- ▪ 列传第一百七十三 文苑一
- ▪ 列传第一百七十四 文苑二
- ▪ 列传第一百七十五 文苑三
- ▪ 列传第一百七十六 文苑四
- ▪ 列传第一百七十七 忠义一
- ▪ 列传第一百七十八 忠义二
- ▪ 列传第一百七十九 忠义三
- ▪ 列传第一百八十 忠义四
- ▪ 列传第一百八十一 忠义五
- ▪ 列传第一百八十二 忠义六
- ▪ 列传第一百八十三 忠义七
- ▪ 列传第一百八十四 孝义
- ▪ ▪ 孝义一
- ▪ 列传第一百八十五 孝义二
- ▪ 列传第一百八十六 隐逸
- ▪ ▪ 张介福 倪瓚 徐舫 杨恒 陈洄 杨引 吴海 刘闵 杨黼 孙一元沈周 陈继儒
- ▪ 列传第一百八十七 方伎
- ▪ 列传第一百八十八 外戚
- ▪ 列传第一百八十九 列女一
- ▪ 列传第一百九十 列女二
- ▪ 列传第一百九十一 列女三
- ▪ 列传第一百九十二 宦官一
- ▪ ▪ 郑和侯显 金英兴安 范弘等 王振 曹吉祥刘永诚 怀恩覃吉 汪直 梁芳钱能等 何鼎邓原等 李广 蒋琮 刘瑾 张永谷大用魏彬等
- ▪ 列传第一百九十三 宦官二
- ▪ ▪ 李芳 冯保 张鲸 陈增陈奉 高淮 梁永杨荣 陈矩 王安魏忠贤 王体乾李永贞等 崔文升 张彝宪 高起潜 王承恩 方正化
- ▪ 列传第一百九十四 阉党
- ▪ ▪ 焦芳 刘宇 曹元 张彩韩福等 顾秉谦 魏广微等 崔呈秀吴淳夫等 刘志选梁梦环等 曹钦程石三畏等 王绍徽周应秋霍维华徐大化等 阎鸣泰 贾继春田尔耕 许显纯
- ▪ 列传第一百九十五 佞幸
- ▪ ▪ 纪纲 门达逮杲 李孜省 继晓 江彬许泰 钱宁 陆炳 邵元节 陶仲文 顾可学盛端明等
- ▪ 列传第一百九十六 奸臣
- ▪ ▪ 胡惟庸陈宁 陈瑛马麟等 严嵩赵文华等 周延儒 温体仁马士英阮大铖
- ▪ 列传第一百九十七 流贼
- ▪ ▪ 李自成 张献忠
- ▪ 列传第一百九十八 土司
- ▪ ▪ 湖广土司
- ▪ ▪ 施州施南宣抚司 散毛宣抚司 忠建宣抚司 容美宣抚司 永顺军民宣慰使司 保靖州军民宣慰使司
- ▪ 列传第一百九十九 四川土司
- ▪ ▪ 四川土司一
- ▪ 列传第二百 四川土司二
- ▪ ▪ 播州宣慰司 永宁宣抚司 酉阳宣抚司 石砫宣抚司
- ▪ 列传第二百一 云南土司
- ▪ ▪ 云南土司一
- ▪ 列传第二百二 云南土司二
- ▪ ▪ 姚安 鹤庆 武定 寻甸 丽江 元江 永昌 新化 威远 北胜 湾甸镇康 大侯 澜沧卫 麓川
- ▪ 列传第二百三 云南土司三
- ▪ 列传第二百四 贵州土司
- ▪ ▪ 贵阳 思南思州附 镇远 铜仁 黎平 安顺 都匀 平越 石阡新添金筑安抚司附
- ▪ 列传第二百五 广西土司
- ▪ ▪ 广西土司一 桂林 柳州 庆远 平乐 梧州 浔州 南宁
- ▪ 列传第二百六 广西土司二
- ▪ ▪ 太平 思明 思恩 镇安 田州 恩城 上隆 都康
- ▪ 列传第二百七 广西土司三
- ▪ ▪ 泗城 利州 龙州 归顺 向武 奉议 江州 思陵广东琼州府附
- ▪ 列传第二百八 外国一
- ▪ ▪ 朝鲜
- ▪ 列传第二百九 外国二
- ▪ ▪ 安南
- ▪ 列传第二百十 外国三
- ▪ ▪ 日本
- ▪ 列传第二百十一 外国四
- ▪ ▪ 琉球 吕宋 合猫里 美洛居 沙瑶呐哔啴 鸡笼 婆罗 麻叶甕 古麻刺朗 冯嘉施兰 文郎马神
- ▪ 列传第二百十二 外国五
- ▪ ▪ 占城宾童龙 真腊 暹罗 爪哇阇婆 苏吉丹 碟里 日罗夏治三佛齐
- ▪ 列传第二百十三 外国六
- ▪ ▪ 浡泥 满剌加 苏门答剌 须文达那 苏禄 西洋琐里 琐里 览邦淡巴 百花 彭亨 那孤儿 黎伐 南渤利 阿鲁 柔佛 丁机宜 巴喇西 佛郎机 和兰
- ▪ 列传第二百十四 外国七
- ▪ 列传第二百十五 外国八鞑靼
- ▪ 列传第二百十六 外国九瓦剌 朵颜(福余 泰宁)
- ▪ 列传第二百十七 西域一
- ▪ ▪ 哈密卫 柳城 火州 土鲁番
- ▪ 列传第二百十八 西域二 西番诸卫(西宁河州洮州岷州等番族诸卫)
- ▪ ▪ 安定卫 阿端卫 曲先卫 赤斤蒙古卫 沙州卫 罕东卫 罕东左卫 哈梅里
- ▪ 列传第二百十九 西域三
- ▪ 列传第二百二十 西域四
- ▪ 附录:张廷玉上明史表
骥端厚祗慎。顾劲直,好别白君子、小人。恒曰:“无是非之心,非人也。”家居,忧国忧民,老而弥笃。萧山故多水患,有宋时县令杨时湖堤遗迹。骥倡修螺山、石岩、毕公诸塘堰,捍江潮,兴湖利。乡人赖之。居恒布衣粝食,不殖生产。事兄教谕骐,虽耄益恭。时戴笠行田间。尝遇钱塘主簿,隶诃之。答曰“萧山魏骥也”。主簿仓皇谢慰而去。
成化七年,御史梁昉言:“臣先任萧山,见致仕尚书臣魏骥里居,与里人稠处,教子孙孝弟力田,增堤浚湖,捍御灾患。所行动应礼法,倡理学,勖后进。虽在林野,有补治化。骥生平学行醇笃,心术正大。谙世事,国体。致仕二十余年,年九十八岁,四方仰德,有如卿云。百年化育,滋此人瑞。臣读前史,有以归老赐禄毕其身者,有尊养三老五更者,有安车蒲轮召者,有赐几仗者,上齿德也。骥齿德有余,爵在上卿,可称达尊。乞下所司,酌前代故事施行。”帝览奏嘉叹。遣行人存问,赐羊酒,命有司月给米三石。使命未至而骥卒。赐祭葬如礼,谥文靖。其子完以骥遗言诣阙辞葬,乞以其金振饥民。帝怃然曰:“骥临终遗命,犹恐劳民,可谓纯臣矣。”许之。萧山民德骥不已,诣阙请祀于德惠祠,以配杨时。制曰“可”。
鲁穆,字希文,天台人。永乐四年进士。家居,褐衣蔬食,足迹不入州府。比谒选,有司馈之赆,穆曰:“吾方从仕,未能利物,乃先厉州里乎?”弗受。除御史。仁宗监国,屡上封事。汉王官校多不法,人莫敢言。穆上章劾之,不报,然直声振朝廷。
迁福建佥事。理冤滥,摧豪强。泉州人李某调官广西,其姻富民林某遣仆酖李于道,而室其妻。李之宗人诉于官,所司纳林赂,坐诉者,系狱久。穆廉得其实,立正林罪。漳民周允文无子,以侄为后,晚而妾生子,因析产与侄,属以妾子。允文死,侄言儿非叔子,逐去,尽夺其赀,妾诉之。穆召县父老及周宗族,密置妾子群儿中。咸指儿类允文,遂归其产。民呼“鲁铁面”。时杨荣当国,家人犯法,穆治之不少贷。荣顾谓穆贤,荐之朝。
英宗即位,擢右佥都御史。明年奉命捕蝗大名。还,以疾卒。命给舟归其丧。
始穆入为佥都御史,所载不过囊衣,尚书吴中赠以器用,不受。至是中为治棺衾,乃克殡。子崇志,历官应天尹,廉直有父风。
耿九畴,字禹范,卢氏人。永乐末进士。宣德六年授礼科给事中。议论持大体,有清望。
正统初,大臣言两淮盐政久坏,宜得重名检者治之,于是推择为盐运司同知。痛革宿弊,条奏便宜五事,著为令。母丧去官,场民数千人诣阙乞留。十年正月起为都转运使。节俭无他好,公退焚香读书,廉名益振,妇孺皆知其名。
以事见诬,逮下吏,已,得白,即留为刑部右侍郎。屡辨疑狱,无所挠屈。礼部侍郎章瑾下狱,九畴及江渊等议贬其官。瑾婿给事中王汝霖衔之,与同官叶盛、张固、林聪等论刑部不公。九畴、渊遂劾盛等,且言汝霖父永和死土木,嬉笑自如,不宜居职。时景帝新立,急于用人,置汝霖等不问,瑾如奏。凤阳岁凶,盗且起,敕往巡视招抚。奏留英武、飞熊诸卫军耕守,招来流民七万户,境内以安。
两淮自九畴去,盐政复弛。景泰元年仍命兼理。寻敕录诸府重囚,多所平反。十月命兼抚江北诸府。
三年三月代陈镒镇陕西。都指挥杨得青等私役操卒,九畴劾之。诏按治,且命诸边如得青者,具劾以闻。边将请增临洮诸卫戍,九畴言:“边城士卒非乏。将帅能严纪律,赏罚明信,则人人自奋。不然,徒冗食耳。”乃不增戍。边民春夏出作田,秋冬辄徙入塞。九畴言:“边将所以御寇,卫民也。今使民避寇失业,安用将帅?”因禁民入徙。有被寇者,治守帅罪。
四年,布政使许资言:“侍郎出镇,与巡按御史不相统,事多拘滞,请改授宪职便。”乃转右副都御史。大臣镇守、巡抚皆授都御史,自九畴始。有旨市羊角为灯,九畴引宋苏轼谏神宗买浙灯事,事乃寝。灾异求言,请帝延儒硕,公赏罚,择守令,简将帅。优诏报焉。
天顺初,议事京师。帝顾侍臣曰:“九畴,廉正人也。”留为右都御史。罪人系都察院狱者不给米。九畴为言,乃日给一升,遂为令。已,上疏陈崇廉耻、清刑狱、劝农桑、节军赏、重台宪五事。帝皆嘉纳。是年六月,御史张鹏等劾石亨、曹吉祥。亨等谓九畴实使之,遂并下狱。谪江西布政使,寻调四川。
明年,礼部缺尚书。帝问李贤。贤曰:“老成清介,无如九畴。”乃召还。既至,怜其老,改南京刑部尚书。四年卒。谥清惠。子裕,自有传。
轩輗,字惟行,鹿邑人。永乐末年进士。授行人司副。宣德六年用荐改御史。按福建,剔蠹锄奸,风采甚峻。
正统元年清军浙江,劾不职官四十余人。五年言:“祖宗设御史官,为职綦重。今内外诸司有事,多擅遣御史,非制,请禁之。”立报可。是年,超擢浙江按察使。前使奢汰,輗力矫之。寒暑一青布袍,补缀殆遍,居常蔬食,妻子亲操井臼。与僚属约:三日出俸钱市肉,不得过一斤。僚属多不能堪。故旧至,食惟一豆。或具鸡黍,则人惊以为异。时镇守内臣阮随、布政使孙原贞、杭州知府陈复、仁和知县许璞居官皆廉,一方大治。
温、处有银场,洪武间岁课仅二千八百余两。永乐时增至八万二千两,民不堪命。帝即位,以大臣议罢之。至是参政俞士悦请复开,谓利归于上,则矿盗自绝。下三司议,輗力持不可,乃止。既而给事中陈傅复请,朝廷遽从之,遂致叶宗留之变。
会稽赵伯泰,宋苗裔也。奏孝宗、理宗及福王陵墓,俱为豪民侵夺。御史王琳谓福王降于元,北去,山阴安得墓?伯泰不平,复诉。帝命輗及巡按御史欧阳澄覆按。輗言福王盖衣冠之藏,伯泰言非诬。诏戍豪民于边,停琳等俸。遭亲丧,起复。十三年奏陈四事,俱切时弊,帝悉从之。
景帝立,以右副都御史镇守浙江。景泰元年命兼理两浙盐课。闽贼吴金八等流劫青田诸县,輗与原贞讨平之。贼首罗丕、廖宁八复自闽抵浙。輗等防遏有功,进秩一等。明年改督南京粮储。五年复改左副都御史,掌南院事。考黜御史不职者数人。
天顺元年二月召拜刑部尚书。数月,引疾乞归。帝召见,问曰:“昔浙江廉使考满归,行李仅一簏,乃卿耶?”輗顿首谢。赐白金慰遣之。明年,南京督理粮储缺官,帝问李贤,大臣中谁曾居此职者。贤以輗对,且称其廉。乃命以左都御史往。八年夏以老乞骸骨,不待报径归。抵家趣具浴,欠伸而卒。
輗孤峭,遇人无贤否,拒不与接。为按察使,尝饮同僚家,归抚其腹曰:“此中有赃物也。”在南都,都御史张纯置酒延客。輗恶其汰,不往。彻馔遗之,亦不纳。岁时诣礼部拜表庆贺,屏居一室,撤烛端坐,事竣竟归,未尝与僚友一语。僚友闻其来,亦辄避去,不乐与之处。量颇遍隘。御史有讦人阴私者,辄奖其能。尝令御史劾南京祭酒吴节,节亦发輗私事,众颇不直輗。然清操闻天下,与耿九畴齐名,语廉吏必曰轩、耿。
陈复,福建怀安人。輗同年进士,由户部主事知杭州。廉静无私,狱讼大省。日端坐堂皇,与曹掾讲读律令而已。遭丧,部民乞留,诏起复,未几卒。輗倡僚属助之,乃克敛。吏民相率致赙,其子尽却之,称贷归。
黄孔昭,黄岩人。初名曜,后以字行,改字世显。年十四,遭父母丧,哀毁骨立。举天顺四年进士,授屯田主事。奉使江南,却馈弗受,进都水员外郎。
成化五年,文选郎中陈云等为吏所讦,尽下狱贬官,尚书姚夔知孔昭廉,调之文选。九年进郎中。故事,选郎率闭门谢客。孔昭曰:“国家用才,犹富家积粟。粟不素积,岂足赡饥;才不预储,安能济用?苟以深居绝客为高,何由知天下才俊。”公退,遇客至,辄延见,访以人才,书之于册。除官,以其才高下配地繁简。由是铨叙平允。其以私干者,悉拒之。尝与尚书尹旻争,至推案盛怒。孔昭拱立,俟其怒止,复言之。旻亦信其谅直。旻昵通政谈伦,欲用为侍郎,孔昭执不可。旻卒用之,伦果败。旻欲推故人为巡抚,孔昭不应。其人入都谒孔昭,至屈膝,孔昭益鄙之。旻令推举,孔昭曰:“彼所少者,大臣体耳。”旻谓其人曰:“黄君不离铨曹,汝不能迁也。”
为郎中满九载,始擢右通政。久之,迁南京工部右侍郎。有官地十余区为势家所侵,奏复之。奉诏荐举方面,以知府樊莹、佥事章懋应。后皆为名臣。郎官主藏者以羡银数千进,斥退之。掘地得古鼎,急命工镌文庙二字,送之庙中。俄中贵欲献诸朝,见镌字而止。
孔昭嗜学敦行,与陈选、林鹗、谢鐸友善,并为士类所宗。弘治四年卒。嘉靖中,赠礼部尚书,谥文毅。子俌,亦举进士,为文选郎中。俌子绾,以议大礼至礼部尚书,自有传。
赞曰:国家盛时,士大夫多以廉节自重,岂刻意励行,好为矫饰名誉哉。亦其澹嗜欲,耻营竞,介特之性然也。仁、宣之际,惩吏道贪墨,登进公廉刚正之士。宗载佐铨衡,顾佐掌邦宪,风纪为之一清。段民、吴讷、魏骥、鲁穆皭然秉羔羊素丝之节。轩、耿、孔昭矫厉绝俗,物不能干。章敞、徐琦、刘戬律己严正,异域倾心。廉之足尚也卓矣。
黄宗载 顾佐邵已 陈勉 贾谅 严升 段民吾绅章敞徐琦 刘戬 吴讷硃与言 魏骥 鲁穆 耿九畴 轩輗陈复黄孔昭
黄宗载,一名垕,字厚夫,丰城人。洪武三十年进士。授行人。奉使四方,未尝受馈遗,累迁司正。
永乐初,以荐为湖广按察司佥事。巨奸宿猾多谪戍铜鼓、五开间,阴持官吏短长。宗载榜数其罪,曰:“不改,必置之法。”众莫敢犯。武陵多戎籍,民家虑与为婚姻徭赋将累己。男女至年四十尚不婚。宗载以理谕之,皆解悟,一时婚者三百余家。邻邑效之,其俗遂变。征诣文渊阁修《永乐大典》。书成,受赐还任。董造海运巨舰数十艘,事办而民不扰。车驾北征,征兵湖广,使者贪暴失期。宗载坐不举劾,谪杨青驿驿夫。
寻起御史,出按交阯。时交阯新定,州县官多用两广、云南举人及岁贡生员之愿仕远方者,皆不善抚字。宗载因言:“有司率不称职。若俟九年黜陟,恐益废弛。请任二年以上者,巡按御史及两司核实举按以闻。”帝是之。及归,行李萧然,不携交阯一物。尚书黄福语人曰:“吾居此久,所接御史多矣,惟宗载知大体。”丁祖母忧,起复,改詹事府丞。
洪熙元年擢行在吏部侍郎。少师蹇义领部事,宗载一辅以正。宣德元年奉命清军浙江。三年督采木湖湘。英宗初,以侍郎罗汝敬巡抚陕西,坐事戴罪办事。汝敬妄引诏书复职,而吏部不言,为御史所劾,宗载及尚书郭璡俱下狱。未几,得释,迁南京吏部尚书。居九年,乞休,章四上,乃许。九年七月卒于家,年七十九。
宗载持廉守正,不矫不随,学问文章俱负时望。公卿大夫齿德之盛,推宗载云。
顾佐,字礼卿,太康人。建文二年进士。除庄浪知县。端阳日,守将集官僚校射。以佐文士,难之。持弓矢一发而中,守将大服。
永乐初,入为御史。七年,成祖在北京,命吏部选御史之才者赴行在,佐预焉。奉命招庆远蛮。督采木四川。从北征,巡视关隘。迁江西按察副使,召为应天尹。刚直不挠,吏民畏服,人比之包孝肃。北京建,改尹顺天。权贵人多不便之,出为贵州按察使。洪熙元年召为通政使。
宣德三年,都御史刘观以贪被黜,大学士杨士奇、杨荣荐佐公廉有威,历官并著风采,为京尹,政清弊革。帝喜,立擢右都御史,赐敕奖勉。命察诸御史不称者黜之,御史有缺,举送吏部补选。佐视事,即奏黜严暟、杨居正等二十人,谪辽东各卫为吏,降八人,罢三人;而举进士邓棨、国子生程富、谒选知县孔文英、教官方瑞等四十余人堪任御史。帝使历政三月而后任之。居正等六人辨诉。帝怒,并诸为吏者悉戍之。既而暟自戍所潜还京,胁他贿,为佐所奏,且言岂谋害己。诏戮暟于市。帝北巡,命偕尚书张本等居守。还复赐敕。令约束诸御史。于是纠黜贪纵,朝纲肃然。
居岁余,奸吏奏佐受隶金,私遣归。帝密示士奇曰:“尔不尝举佐廉乎?”对曰:“中朝官俸薄,仆马薪刍资之隶,遣隶半使出资免役。隶得归耕,官得资费,中朝官皆然,臣亦然。先帝知之,故增中朝官俸。”帝叹曰:“朝臣贫如此。”因怒诉者曰:“朕方用佐,小人敢诬之,必下法司治!”士奇对曰:“细事不足干上怒。”帝乃以吏状付佐曰:“汝自治之。”佐顿首谢,召吏言:“上命我治汝,汝改行,吾当贷汝。”帝闻之益喜,谓佐得大体。或告佐不理冤诉。帝曰:“此必重囚教之。”命法司会鞫,果千户臧清杀无罪三人当死,使人诬佐。帝曰:“不诛清,则佐法不行。”磔清于市。
八年秋,佐有疾,乞归。不许。以南京右都御史熊概代理其事。逾年而概卒。佐疾良已,入见。帝慰劳之,令免朝贺,视事如故。
正统初考察御史不称者十五人,降黜之。邵宗九载满,吏部已考称,亦与焉。宗奏辨,尚书郭璡亦言宗不应与在任者同考。帝遂责佐。而御史张鹏等复劾宗微过。帝以鹏朋欺,并切责佐。佐上章致仕去。赐敕奖慰,赉钞五十贯,命户部复其家。十一年九月卒。
佐孝友,操履清白,性严毅。每旦趋朝,小外庐,立双藤户外。百僚过者,皆折旋避之。入内直庐,独处小夹室,非议政不与诸司群坐。人称为“顾独坐”云。然持法深,论者以为病。
时雩都陈勉、峄县贾谅先后为副都御史,与佐同举台职,而兰溪邵官南京,与佐齐名,繁昌严升名亦亚于。
玘,字以先,永乐中进士。授御史。仁宗监国,知其廉直。每法司缺官,即命署,有重狱辄付之。历仕中外,所过人不敢犯。宣德三年由福建按察使入为南京左副都御史。奏黜御史不职者十三人,简黜诸司庸懦不肖者八十余人,风纪大振。居二年,以疾卒官。负气,好侮同列,治狱颇刻深。然持身廉洁,内行修,事母以孝闻。
陈勉,与同年进士。仁宗初,以杨士奇荐,由广东副使擢左副都御史。信、丰诸县盗起,命勉抚之。招徠三千六百余人,乱遂定。景泰初,仕至南京右都御史,掌院事。致仕,卒。勉外和内刚,精通法律,吏不敢欺。
贾谅,字子信。永乐中由乡举入太学,选侍皇太孙说书,擢刑科给事中。宣德四年劾清军侍郎金庠受贿,罢之。郎中胡珏、萧翔等十一人,御史方鼎三人,以不职被劾。帝未信,命谅及张居杰密察之。得实,悉贬官。明年又劾阳武侯薛禄朋比不敬。廷中肃然。寻拜右副都御史。偕锦衣指挥王裕、参议黄翰、中官张义等巡视四川、江西、湖广,按治豪强不少假。正统二年,江北、河南大水,命谅及工部侍郎郑辰往振。芒、砀山盗为患,谅捕获甚众。四年还至德州,卒。谅内行修,当官有风采。
严升,建文时进士。历官大理寺右少卿。清军苏、松,执法不挠。调南京佥都御史,与同心治事。刚果自信,尝著《神羊赋》以见志焉。
段民,字时举,武进人。永乐二年进士。选庶吉士。与章敞、吾绅辈俱读书文渊阁,又俱授刑部主事。民旋进郎中。
山东妖妇唐赛儿作乱,三司官坐纵寇诛,擢民左参政。当是时索赛儿急,尽逮山东、北京尼及天下出家妇女,先后几万人。民力为矜宥,人情始安。
车驾北征,饷舟由济宁达潞河,陆挽出居庸至塞外。民深计曲算,下不扰而事集。既还,敕与巡按御史考所过府县吏廉墨以闻。
宣德三年召入京,命署南京户部右侍郎,逾年实授。又明年改刑部。初,二部皆以不治闻。民至,纪纲修举,宿弊以革。上元人有为侄殴者,愤甚,诣通政司告。时方令纳米赎罪,而越诉禁甚严,犯者戍辽东。民上言:“依定例,卑幼之罪得赎,而尊长反远窜,揆于理有未安,请更拟。”帝是之。帝以民廉介端谨,特赐敕,令考察南京百官。八年,诏书罪囚自十恶外并减一等。有重囚三十余人,例不得赦,民亦减其罪。后有旨报决,乃复追还,而逃已数人。民自陈状,给事中年富等劾民。帝知民贤,不问。
九年二月卒于官,年五十九。贫不能殓,都御史吴讷裞以衣衾。帝闻,命有司营葬。成化间,叶盛请褒恤不果。其后百有余年,始追谥襄介。
吾绅,字叔缙,衢州人。官刑部主事,治狱有声。历郎中,拜礼部侍郎。成祖谓吕震曰:“绅出自翰林,可佐卿典礼矣。”既而为震所挤,出为广东参政。寻召为南京刑部侍郎,奉敕考察两广、福建方面官。有故人官参政,素贪黩,权要多为之地。绅至,竟黜之,时称其公。复改礼部。正统六年卒于官。
绅清强有执,澹于荣利。初拜侍郎,贺者毕集。而一室萧然,了无供具,众笑而起。
章敞,字尚文,会稽人。由庶吉士授刑部主事。山西盗发,捕逮数百人。敞察其冤,留词色异者一人,余悉遣出。明日讯之,留者盗,余非也。迁郎中,改吏部。
宣德六年擢礼部侍郎。偕徐琦使安南,命黎利权国事。利遣人白相见礼,敞曰:“汝敬使者,所以尊朝廷,奚白为?”利听命,趋拜下坐。啖以声色,不为动。还致厚赆,不受,利以付贡使。及关,悉阅贡物,封其赆,付关吏。利死,子麟嗣,敞复奉诏往,却赆如初。
正统初,纂洪武以来条格,使诸司参酌,吏无能为奸。尚书胡濙宽大,敞佐以严肃。二年十二月卒。子瑾亦累官至礼部侍郎。
徐琦,字良玉。先世钱塘人,其祖谪戍宁夏,遂家焉。幼力学,通经史。永乐十三年举进士,授行人。历兵部员外郎。明敏有断,居官务持大体。宣德六年擢右通政。副敞使安南,亦不受馈。还拜南京兵部右侍郎。八年,帝以安南贡赋不如额,南征士卒未尽返,命琦复往。时黎利已死,其子麟疑未决。琦晓以祸福,麟惧,铸代身金人,贡方物以谢。帝悦,命落琦戍籍,宴赉甚厚。
正统初,与工部侍郎郑辰考察南畿有司,黜不法者三十人。时灾异屡见,琦陈弭灾十事。悉嘉纳。五年命参赞南京机务。十四年进尚书,参赞如故。有言往年分调南京军,家属悉宜北徙,朝议欲行之。琦奏:“安土重迁,人之情也。今骤徙数万众,人心一摇,事或叵测。”事得寝。军卫无学校,琦请天下卫所视府州县例皆立学。从之。
景泰元年,靖远伯王骥赞机务,琦专理部事。骥解任,琦仍参赞。四年三月卒,年六十八。谥贞襄。
敞、琦皆以使安南不辱命著称。安南多宝货,后使者率从水道挟估客往以为利,交人颇轻之。
弘治时,侍讲刘戬往颁诏,由南宁乘传抵其国,交人大惊。戬依旧制,受陪臣拜谒,不交一语,越宿即行,馈遗一无所受。使人要于途,固致之,卒麾去,与敞、琦皆为交人所重。戬,字景元,安福人。
吴讷,字敏德,常熟人。父遵,任沅陵簿,坐事系京师。讷上书乞身代。事未白而父殁,讷感奋力学。
永乐中,以医荐至京。仁宗监国,闻其名,命教功臣子弟。成祖召对称旨,俾日侍禁廷,备顾问。
洪熙元年,侍讲学士沈度荐讷经明行修,授监察御史。敬慎廉直,不务矫饰。宣德初,出按浙江,以振风纪植纲常为务。时军犯逃者,往往令家人妄诉,逮系至千人。讷请严禁,即冤不得越告。从之。继按贵州,恩威并行,蛮人畏服。将代还,部民诣阙乞留。不许。五年七月,进南京右佥都御史,寻进左副都御史。
正统初,光禄丞董正等盗官物,讷发之,谪戍四十四人。右通政李畛者,奉使苏、松,行事多不谨。讷微诫之,畛不悦,诬讷稽延诏书等事。讷疏辩。互为台省所劾,俱逮下狱,既而释之。英宗初御经筵,录所辑《小学集解》上之。四年三月,以老致仕,以硃与言代。
讷博览,议论有根柢。于性理之奥,多有发明,所著书皆可垂于后。归家,布衣蔬食,环堵萧然。周忱抚江南,欲新其居,不可。家居十六年而卒,年八十六。谥文恪,乡人祀之言偃祠。
硃与言,字一鹗,万安人。永乐九年进士,授湖广按察佥事。宣德中迁四川副使。合州盗起,督吏目熊鼎斩六十余人,贼势遂衰。事闻,擢鼎合州同知。雅州妖人为乱,与言执送京师,境内以宁。正统元年召为南京右副都御史,入代讷领院事。年老致仕,卒。与言刚方廉慎,为政务大体。数建白,多切时弊。家居门庭清肃,乡人有不善,惟恐与言知之。
魏骥,字仲房,萧山人。永乐中,以进士副榜授松江训导。常夜分携茗粥劳诸生。诸生感奋,多成就者。召修《永乐大典》。书成,还任。用师逵荐,还太常博士。帝谓曰:“刘履节为御史九年,高皇帝方授是官,不轻予人也。”
宣德初,迁吏部考功员外郎,历南京太常寺少卿。正统三年,召试行在吏部左侍郎,逾年实授。屡命巡视畿甸遗蝗,问民疾苦。八年改礼部,寻以老请致仕。吏部尚书王直言骥未衰,如念其老,宜令去繁就简。乃改南京吏部。复以老辞,不允。十四年进尚书。英宗北狩,骥率诸司条上时务,多施行。景泰元年,年七十七,致仕。
骥居官务大体。在太常,山川坛获双白兔,圻内生瑞麦,皆却不进。在吏部,有进士未终制,求考功。同官将许之,骥持不可。法司因旱恤刑,有王纲者,恶逆当辟,或悯其少,欲缓之。骥曰:“此妇人之仁,天道不时,正此故也。”狱决而雨。
正统中,王振怙宠,凌公卿,独严重骥,呼“先生”。景泰初,以请老至京师。大学士陈循,骥门生也,请间曰:“公虽位冢宰,然未尝立朝。愿少待,事在循辈。”骥正色曰:“君为辅臣,当为天下进贤才,不得私一座主。”退语人曰:“渠以朝廷事为一己事,安得善终。”竟致仕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