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明史
- ▪ 本纪第一 太祖一
- ▪ 本纪第二 太祖二
- ▪ 本纪第三 太祖三
- ▪ 本纪第四 恭闵帝
- ▪ 本纪第五 成祖一
- ▪ 本纪第六 成祖二
- ▪ 本纪第七 成祖三
- ▪ 本纪第八 仁宗
- ▪ 本纪第九 宣宗
- ▪ 本纪第十 英宗前纪
- ▪ 本纪第十一 景帝
- ▪ 本纪第十二 英宗后纪
- ▪ 本纪第十三 宪宗一
- ▪ 本纪第十四 宪宗二
- ▪ 本纪第十五 孝宗
- ▪ 本纪第十六 武宗
- ▪ 本纪第十七 世宗一
- ▪ 本纪第十八 世宗二
- ▪ 本纪第十九 穆宗
- ▪ 本纪第二十 神宗一
- ▪ 本纪第二十一 神宗二
- ▪ ▪ 光宗
- ▪ 本纪第二十二 熹宗
- ▪ 本纪第二十三 庄烈帝一
- ▪ 本纪第二十四 庄烈帝二
- ▪ 志第一 天文一
- ▪ 志第二 天文二
- ▪ ▪ 填星
- ▪ ▪ 岁星
- ▪ ▪ 荧惑
- ▪ ▪ 太白
- ▪ ▪ 辰星
- ▪ 志第三 天文三
- ▪ 志第四 五行一(水)
- ▪ 志第五 五行二(火 木)
- ▪ 志第六 五行三(金 土)
- ▪ 志第七 历一
- ▪ 志第八 历二
- ▪ 志第九 历三
- ▪ 志第十 历四
- ▪ 志第十一 历五
- ▪ 志第十二 历六
- ▪ ▪ 木星
- ▪ ▪ 火星
- ▪ ▪ 土星
- ▪ ▪ 金星
- ▪ ▪ 水星
- ▪ ▪ 步四馀
- ▪ 志第十三 历七
- ▪ 志第十四 历八
- ▪ 志第十五 历九
- ▪ 志第十六 地理一
- ▪ 志第十七 地理二
- ▪ ▪ 山东山西
- ▪ 志第十八 地理三
- ▪ ▪ 河南陕西
- ▪ ▪ 宁夏左屯卫
- ▪ 志第十九 地理四
- ▪ ▪ 四川江西
- ▪ ▪ 守御礼州后千户所
- ▪ 志第二十 地理五
- ▪ ▪ 湖广浙江
- ▪ ▪ 上爱茶峒长官司
- ▪ 志第二十一 地理六
- ▪ ▪ 福建 广东 广西
- ▪ 志第二十二 地理七
- ▪ ▪ 云南 贵州
- ▪ ▪ 促瓦长官司
- ▪ 志第二十三 礼一(吉礼一)
- ▪ ▪ 分献陪祀
- ▪ ▪ 坛壝之制
- ▪ ▪ 神位祭器玉帛牲牢祝册之数
- ▪ ▪ 遣官祭祀
- ▪ ▪ 分献陪祀
- ▪ ▪ 玉帛牲牢
- ▪ ▪ 祝册
- ▪ ▪ 笾豆之实
- ▪ ▪ 祭祀杂议诸仪
- ▪ ▪ 祭祀日期
- ▪ ▪ 习仪
- ▪ ▪ 斋戒
- ▪ 志第二十四 礼二(吉礼二)
- ▪ ▪ 郊祀之制
- ▪ ▪ 大雩
- ▪ ▪ 郊祀配位
- ▪ ▪ 郊祀仪注
- ▪ ▪ 祈谷
- ▪ ▪ 大飨礼
- ▪ ▪ 令节拜天
- ▪ 志第二十五 礼三(吉礼三)
- ▪ ▪ 社稷
- ▪ ▪ 朝日夕月
- ▪ ▪ 先农
- ▪ ▪ 先蚕
- ▪ ▪ 高禖
- ▪ ▪ 祭告
- ▪ ▪ 祈报
- ▪ ▪ 神祇坛
- ▪ ▪ 星辰坛
- ▪ ▪ 灵星诸神
- ▪ ▪ 太岁月将风云雷雨之祀
- ▪ ▪ 岳镇海渎山川之祀
- ▪ ▪ 城隍
- ▪ 志第二十六 礼四(吉礼四)
- ▪ ▪ 京师九庙
- ▪ ▪ 圣师
- ▪ ▪ 旗纛
- ▪ ▪ 五祀
- ▪ ▪ 马神
- ▪ ▪ 南京神庙
- ▪ ▪ 功臣庙
- ▪ ▪ 三皇
- ▪ ▪ 历代帝王陵庙
- ▪ ▪ 至圣先师子孔庙祀
- ▪ ▪ 诸神祠
- ▪ ▪ 厉坛
- ▪ 志第二十七 礼五(吉礼五)
- ▪ ▪ 荐新
- ▪ ▪ 宗庙之制
- ▪ ▪ 禘佩
- ▪ ▪ 时享
- ▪ ▪ 加上谥号
- ▪ ▪ 庙讳
- ▪ 志第二十八 礼六(吉礼六)
- ▪ ▪ 功臣配飨
- ▪ ▪ 王国宗庙
- ▪ ▪ 奉先殿
- ▪ ▪ 奉慈殿
- ▪ ▪ 献皇帝庙
- ▪ ▪ 亲王从飨
- ▪ ▪ 群臣家庙
- ▪ 志第二十九 礼七(嘉礼一)
- ▪ ▪ 诸司朝觐仪
- ▪ ▪ 登极仪
- ▪ ▪ 大朝仪
- ▪ ▪ 常朝仪
- ▪ ▪ 皇太子亲王朝仪
- ▪ ▪ 诸王来朝仪
- ▪ ▪ 中宫受朝仪
- ▪ ▪ 朝贺东宫仪
- ▪ ▪ 大宴仪
- ▪ ▪ 上尊号徽号仪
- ▪ 志第三十 礼八(嘉礼二)
- ▪ ▪ 册皇后仪
- ▪ ▪ 册皇太子及皇太子妃仪
- ▪ ▪ 册亲王及王妃仪
- ▪ ▪ 皇帝加元服仪
- ▪ ▪ 皇太子皇子冠礼
- ▪ ▪ 品官冠礼
- ▪ ▪ 庶人冠礼
- ▪ 志第三十一 礼九(嘉礼三)
- ▪ ▪ 东宫出阁讲学仪
- ▪ ▪ 诸王读书仪
- ▪ ▪ 经筵
- ▪ ▪ 日讲
- ▪ ▪ 皇帝视学仪
- ▪ ▪ 天子纳后仪
- ▪ ▪ 皇太子纳妃仪
- ▪ ▪ 亲王婚礼
- ▪ ▪ 公主婚礼
- ▪ ▪ 品官婚礼
- ▪ ▪ 庶人婚礼
- ▪ 志第三十二 礼十(嘉礼四 宾礼)
- ▪ ▪ 遣使之蕃国仪
- ▪ ▪ 蕃国遣使进表仪
- ▪ ▪ 巡狩之制
- ▪ ▪ 东宫监国
- ▪ ▪ 皇太孙监国
- ▪ ▪ 颁诏仪
- ▪ ▪ 迎接诏赦仪
- ▪ ▪ 进书仪
- ▪ ▪ 进表笺仪
- ▪ ▪ 乡饮酒礼
- ▪ ▪ 蕃王朝贡礼
- ▪ ▪ 品官相见礼
- ▪ ▪ 庶人相见礼
- ▪ 志第三十三 礼十一(军礼)
- ▪ ▪ 亲征
- ▪ ▪ 遣将
- ▪ ▪ 禡祭
- ▪ ▪ 受降
- ▪ ▪ 奏凯献俘
- ▪ ▪ 论功行赏
- ▪ ▪ 大阅
- ▪ ▪ 大射
- ▪ ▪ 救日伐鼓
- ▪ 志第三十四 礼十二(凶礼一)
- ▪ ▪ 山陵
- ▪ ▪ 山陵
- ▪ 志第三十五 礼十三(凶礼二)
- ▪ ▪ 兴宗帝后陵寝
- ▪ ▪ 睿宗帝后陵寝
- ▪ ▪ 皇妃等丧葬
- ▪ ▪ 皇太子及妃丧葬
- ▪ ▪ 皇后陵寝
- ▪ ▪ 诸王及妃公主丧葬诸仪
- ▪ 志第三十六 礼十四(凶礼三)
- ▪ ▪ 中宫为父祖丧仪
- ▪ ▪ 遣使临吊仪
- ▪ ▪ 遣使册赠王公大臣仪
- ▪ ▪ 忌辰
- ▪ ▪ 乘舆受蕃国王讣奏仪
- ▪ ▪ 乘舆为王公大臣举哀仪
- ▪ ▪ 乘舆临王公大臣丧仪
- ▪ ▪ 谒祭陵庙
- ▪ ▪ 赐祭葬
- ▪ ▪ 丧葬之制
- ▪ ▪ 碑碣
- ▪ ▪ 赐谥
- ▪ ▪ 品官丧礼
- ▪ ▪ 士庶人丧礼
- ▪ ▪ 服纪
- ▪ 志第三十七 乐一
- ▪ 志第三十八 乐二
- ▪ ▪ 乐章一
- ▪ ▪ 九庙时祫乐章
- ▪ 志第三十九 乐三
- ▪ ▪ 乐章二
- ▪ ▪ 嘉靖间续定庆成宴乐章
- ▪ 志第四十 仪卫
- ▪ 志第四十一 舆服一
- ▪ 志第四十二 舆服二
- ▪ 志第四十三 舆服三
- ▪ 志第四十四 舆服四
- ▪ 志第四十五 选举一
- ▪ 志第四十六 选举二
- ▪ 志第四十七 选举三
- ▪ 志第四十八 职官一
- ▪ 志第四十九 职官二
- ▪ 志第五十 职官三
- ▪ 志第五十一 职官四
- ▪ 志第五十二 职官五
- ▪ 志第五十三 食货一
- ▪ ▪ 户口 田制屯田 庄田
- ▪ 志第五十四 食货二
- ▪ ▪ 赋役
- ▪ 志第五十五 食货三
- ▪ ▪ 漕运 仓库
- ▪ 志第五十六 食货四
- ▪ ▪ 盐法 茶法
- ▪ 志第五十七 食货五
- ▪ ▪ 钱钞 坑冶附铁冶铜场 商税 市舶 马市
- ▪ 志第五十八 食货六
- ▪ ▪ 上供采造 采造 柴炭 采木 珠池 织造 烧造 俸饷 会计
- ▪ 志第五十九 河渠一
- ▪ ▪ 黄河上
- ▪ 志第六十 河渠二
- ▪ ▪ 黄河下
- ▪ 志第六十一 河渠三
- ▪ ▪ 运河上
- ▪ 志第六十二 河渠四
- ▪ ▪ 运河下 海运
- ▪ 志第六十三 河渠五
- ▪ ▪ 淮河 泇河 卫河 漳河 沁河 滹沱河 桑乾河 胶莱河
- ▪ 志第六十四 河渠六
- ▪ ▪ 直省水利
- ▪ 志第六十五 兵一
- ▪ 志第六十六 兵二卫所 班军
- ▪ ▪ 土官
- ▪ ▪ 湖广行都司以湖广都司卫所改设
- ▪ ▪ 兴都留守司
- ▪ ▪ 福建都司
- ▪ ▪ 广东都司
- ▪ ▪ 后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直隶旧为北平都司,有北平三护卫,后俱为亲军。其不系北平旧卫者,俱永乐以后添设。
- ▪ ▪ 大宁都司
- ▪ ▪ 万全都司宣德五年,分直隶及山西等处卫所添设。
- ▪ ▪ 山西都司旧有太原三护卫,后革。蒲州千户所,改属直隶,广昌千户所,改属万全都司
- ▪ ▪ 山西行都司旧有蔚州卫,后改属万全都司
- ▪ ▪ 南京卫所亲军卫
- ▪ ▪ 五军都督府属 左军都督府本府所属卫,仍隶北京左府。
- ▪ ▪ 右军都督府本府所属卫,仍隶北京右府。
- ▪ ▪ 中军都督府本府所属卫,仍隶北京中府。
- ▪ ▪ 前军都督府本府所属卫,仍隶北京前府。
- ▪ ▪ 陕西都司
- ▪ ▪ 广西都司
- ▪ ▪ 中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直隶
- ▪ ▪ 中都留守司
- ▪ ▪ 河南都司
- ▪ ▪ 前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直隶
- ▪ ▪ 湖广都司
- ▪ ▪ 福建都司
- ▪ ▪ 福建行都司
- ▪ ▪ 江西都司
- ▪ ▪ 广东都司
- ▪ ▪ 后军都督府 在京
- ▪ ▪ 山西行都司
- ▪ ▪ 北平三护卫
- ▪ ▪ 福建行都司
- ▪ ▪ 江西都司
- ▪ ▪ 在外 北平都司
- ▪ ▪ 贵州都司旧有层台、重安二千户所,俱革。旧有平伐长官司,后隶贵阳府。旧有平浪、九名九姓独山州二长官司,后隶都匀府。
- ▪ ▪ 土官
- ▪ ▪ 中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直隶
- ▪ ▪ 中都留守司
- ▪ ▪ 辽东都司
- ▪ ▪ 山东都司
- ▪ ▪ 右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云南都司
- ▪ ▪ 贵州都司
- ▪ ▪ 四川都司
- ▪ ▪ 河南都司旧有洛阳中护卫,后并汝州卫。
- ▪ ▪ 前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直隶
- ▪ ▪ 后军都督府本府所属卫,仍隶北京后府。
- ▪ ▪ 湖广都司旧有武昌右千户所,革。
- ▪ ▪ 土官
- ▪ ▪ 广西都司
- ▪ ▪ 云南都司旧有鹤庆、通海二千户所,革
- ▪ ▪ 土官
- ▪ ▪ 山西三护卫
- ▪ ▪ 五军都督府所属卫所 左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浙江都司
- ▪ ▪ 辽东都司
- ▪ ▪ 山东都司旧有青州左护卫,后改天津右卫。旧有贵州护卫,革
- ▪ ▪ 右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直隶
- ▪ ▪ 陕西都司旧有阶州卫、沙州卫、灵山千户所,后俱革。
- ▪ ▪ 陕西行都司洪武十二年添设
- ▪ ▪ 四川都司旧有浦江关军民千户所,后革
- ▪ ▪ 土官
- ▪ ▪ 四川行都司旧无,后设。旧有建昌前卫,后革
- ▪ ▪ 都司一奴儿干都司 卫三百八十四
- ▪ ▪ 所二十四
- ▪ ▪ 站七
- ▪ ▪ 地面七
- ▪ ▪ 寨一
- ▪ ▪ 卫六
- ▪ ▪ 都指挥使司二
- ▪ ▪ 指挥使司一
- ▪ ▪ 宣尉使司三
- ▪ ▪ 招讨司六
- ▪ ▪ 万户府四
- ▪ ▪ 千户所十七
- ▪ ▪ 上十二卫
- ▪ ▪ 五军都督府所属卫所 左军都督府
- ▪ ▪ 在外 浙江都司
- ▪ 志第六十七 兵三
- ▪ ▪ 边防 海防江防 民壮 士兵 乡兵
- ▪ 志第六十八 兵四
- ▪ 志第六十九 刑法一
- ▪ 志第七十 刑法二
- ▪ 志第七十一 刑法三
- ▪ 志第七十二 艺文一
- ▪ 志第七十三 艺文二
- ▪ 志第七十四 艺文三
- ▪ 志第七十五 艺文四
- ▪ 表第一 诸王世表一
- ▪ 表第二 诸王世表二
- ▪ 表第三 诸王世表三
- ▪ 表第四 诸王世表四
- ▪ 表第五 诸王世表五
- ▪ 表第六 功臣世表一
- ▪ 表第七 功臣世表二
- ▪ 表第八 功臣世表三
- ▪ 表第九 外戚恩泽侯表
- ▪ 表第十 宰辅年表一
- ▪ 表第十一 宰辅年表二
- ▪ 表第十二 七卿年表一
- ▪ 表第十三 七卿年表二
- ▪ 列传第一 后妃
- ▪ ▪ 后妃一
- ▪ 列传第二 后妃二
- ▪ 列传第三
- ▪ ▪ 兴宗孝康皇帝孝康皇后 吕太后 睿宗献皇帝献皇后
- ▪ 列传第四 诸王
- ▪ ▪ 诸王一
- ▪ 列传第五 诸王二
- ▪ 列传第六 诸王三
- ▪ ▪ 太祖诸子三
- ▪ ▪ 兴宗诸子
- ▪ ▪ 惠帝诸子
- ▪ ▪ 成祖诸子
- ▪ 列传第七 诸王四
- ▪ ▪ 仁宗诸子
- ▪ ▪ 英宗诸子
- ▪ ▪ 景帝子
- ▪ ▪ 宪宗诸子
- ▪ ▪ 孝宗子
- ▪ 列传第八 诸王五
- ▪ ▪ 世宗诸子
- ▪ ▪ 穆宗诸子
- ▪ ▪ 神宗诸子
- ▪ ▪ 光宗诸子
- ▪ ▪ 熹宗诸子
- ▪ ▪ 庄烈帝诸子
- ▪ 列传第九
- ▪ ▪ 宪宗五女
- ▪ ▪ 孝宗三女
- ▪ ▪ 睿宗二女
- ▪ ▪ 光宗九女
- ▪ ▪ 庄烈帝六女
- ▪ ▪ 世宗五女
- ▪ ▪ 穆宗六女
- ▪ ▪ 神宗十女
- ▪ ▪ 成祖五女
- ▪ ▪ 仁宗七女
- ▪ ▪ 宣宗二女
- ▪ ▪ 英宗八女
- ▪ ▪ 景帝一女
- ▪ ▪ 公主
- ▪ 列传第十 郭子兴 韩林儿
- ▪ 列传第十一 陈友谅 张士诚 方国珍 明玉珍
- ▪ 列传第十二
- ▪ ▪ 扩廓帖木儿蔡子英 陈友定伯颜子中等 把匝剌瓦尔密
- ▪ 列传第十三 徐达 常遇春
- ▪ 列传第十四 李文忠 邓愈 汤和 沐英
- ▪ 列传第十五 李善长 汪广洋
- ▪ 列传第十六 刘基(子琏璟) 宋濂 叶琛 章溢(子存道)
- ▪ 列传第十七 冯胜(兄国用) 傅友德 廖永忠(赵庸) 杨璟 胡美
- ▪ 列传第十八
- ▪ 列传第十九
- ▪ 列传第二十
- ▪ 列传第二十一
- ▪ 列传第二十二
- ▪ 列传第二十三
- ▪ 列传第二十四
- ▪ 列传第二十五
- ▪ 列传第二十六
- ▪ 列传第二十七
- ▪ 列传第二十八
- ▪ 列传第二十九
- ▪ 列传第三十
- ▪ 列传第三十一
- ▪ 列传第三十二 盛庸 平安 何福 顾成
- ▪ 列传第三十三
- ▪ 列传第三十四
- ▪ 列传第三十五
- ▪ ▪ 解缙 黄淮 胡广 金幼孜 胡俨
- ▪ 列传第三十六
- ▪ ▪ 杨士奇 杨荣曾孙旦 杨溥马愉
- ▪ 列传第三十七
- ▪ ▪ 蹇义 夏原吉俞士吉 李文郁 邹师颜
- ▪ 列传第三十八
- ▪ ▪ 郁新 赵羾 金忠 李庆 师逵 古朴向宝 陈寿马京 许思温刘季{虎} 刘辰 杨砥 虞谦吕升 仰瞻 严本 汤宗
- ▪ 列传第三十九
- ▪ ▪ 茹瑺 严震直 张紞毛泰亨 王钝 郑赐 郭资 吕震 李至刚方宾 吴中 刘观
- ▪ 列传第四十
- ▪ 列传第四十一
- ▪ ▪ 宋礼蔺芳 陈瑄王瑜 周忱
- ▪ 列传第四十二
- ▪ ▪ 张辅高士文 徐政 黄福 刘俊吕毅 刘昱 陈洽侯保 冯贵伍云 陈忠李任等 李彬 柳升崔聚 史安 陈镛 李宗昉 潘禋梁铭 王通陶季容 陈汀
- ▪ 列传第四十三
- ▪ ▪ 宋晟 薛禄郭义 金玉 刘荣 硃荣 费瓛 谭广 陈怀马亮蒋贵孙琬 任礼 赵安 赵辅 刘聚
- ▪ 列传第四十四
- ▪ 列传第四十五
- ▪ 列传第四十六
- ▪ 列传第四十七
- ▪ 列传第四十八
- ▪ 列传第四十九
- ▪ 列传第五十
- ▪ ▪ 尹昌隆 耿通陈谔 戴纶林长懋 陈祚郭循 刘球子钺釪陈鉴何观 钟同孟 杨集 章纶子玄应 廖庄 倪敬盛灊等 杨瑄子源 盛颙等
- ▪ 列传第五十一
- ▪ ▪ 李时勉 陈敬宗 刘铉萨琦 邢让李绍林瀚子庭昂 庭机孙燫 烃 谢鐸 鲁鐸赵永
- ▪ 列传第五十二
- ▪ ▪ 邹缉郑维桓 柯暹 弋谦黄骥 黄泽孔友谅 范济 聊让郭佑 胡仲伦 华敏 贾斌 左鼎练纲 曹凯许仕达 刘炜尚褫 单宇姚显 杨浩 张昭贺炀
- ▪ 列传第五十三
- ▪ ▪ 陶成子鲁 陈敏 丁瑄 王得仁子一夔 叶祯 伍骥 毛吉林锦 郭绪 姜昂子龙
- ▪ 列传第五十四
- ▪ ▪ 韩观 山云 萧授吴亮 方瑛陈友 李震王信都胜 郭鋐 彭伦 欧磐 张祐
- ▪ 列传第五十五
- ▪ ▪ 曹鼐 张益 邝埜 王佐丁铉等 孙祥谢泽 袁彬哈铭袁敏
- ▪ 列传第五十六
- ▪ 列传第五十七
- ▪ ▪ 高谷 胡濙 王直
- ▪ 列传第五十八
- ▪ ▪ 于谦子冕 吴宁 王伟
- ▪ 列传第五十九
- ▪ ▪ 王骥孙瑾 徐有贞 杨善李实 赵荣 霍瑄 沈固 王越
- ▪ 列传第六十
- ▪ ▪ 罗亨信 侯璡 杨宁 王来 孙原贞孙需 张宪 硃鉴 杨信民张骥竺渊耿定 王晟 邓颙 马谨 程信 白圭子钺 张瓚谢士元孔镛李时敏 邓廷瓚 王轼 刘丙
- ▪ 列传第六十一
- ▪ ▪ 杨洪子俊 从子能 信 石亨从子彪 从孙后 郭登 硃谦子永 孙晖等孙镗赵胜 范广
- ▪ 列传第六十二
- ▪ ▪ 史昭刘昭 李达 巫凯曹义 施聚 许贵子宁 周贤子玉欧信 王玺 鲁鉴子麟 孙经 刘宁周玺 庄鉴 彭清 姜汉子奭孙应熊 安国 杭雄
- ▪ 列传第六十三
- ▪ ▪ 卫青子颖 董兴 何洪刘雄 刘玉 仇钺 神英子周 曹雄子谦 冯祯 张俊李鋐 杨锐崔文
- ▪ 列传第六十四
- ▪ ▪ 李贤 吕原子常 岳正 彭时 商辂 刘定之
- ▪ 列传第六十五
- ▪ ▪ 王翱 年富 王竑 李秉 姚夔 王复 林聪 叶盛
- ▪ 列传第六十六
- ▪ ▪ 项忠 韩雍 余子俊阮勤 硃英 秦纮
- ▪ 列传第六十七
- ▪ ▪ 罗伦涂棐 章懋从子拯 黄仲昭 庄昶邹智 舒芬崔桐 马汝骥
- ▪ 列传第六十八
- ▪ 列传第六十九
- ▪ ▪ 徐溥 邱濬 刘健 谢迁 李东阳 王鏊 刘忠
- ▪ 列传第七十
- ▪ ▪ 王恕子承裕 马文升 刘大夏
- ▪ 列传第七十一
- ▪ ▪ 何乔新 彭韶 周经 耿裕 倪岳 闵珪 戴珊
- ▪ 列传第七十二
- ▪ ▪ 周洪谟 杨守陈弟守阯 子茂元 茂仁 张元祯陈音 傅瀚张昇 吴宽 傅珪 刘春 吴俨 顾清 刘瑞
- ▪ 列传第七十三
- ▪ ▪ 李敏叶淇 贾俊刘璋 黄绂 张悦张蓥 钟 曾鉴 梁璟王诏 徐恪李介子昆 黄珂 王鸿儒 丛兰 吴世忠
- ▪ 列传第七十四
- ▪ ▪ 韩文顾佐 陈仁 张敷华 杨守随弟守隅 许进子诰 赞论雍泰张津 陈寿 樊莹 熊绣 潘蕃 胡富 张泰 吴文度 张鼐冒政 王璟 李钦
- ▪ 列传第七十五
- ▪ ▪ 何鉴 马中锡 陆完 洪钟陈镐 蒋昇 陈金 俞谏 周南孙禄马昊
- ▪ 列传第七十六
- ▪ 列传第七十七
- ▪ ▪ 李文祥 孙磐徐珪 胡爟周时从 王雄 罗侨 叶钊刘天麒戴冠 黄巩 陆震 夏良胜万潮等 何遵刘校等
- ▪ 列传第七十八
- ▪ ▪ 杨廷和 梁储 蒋冕 毛纪 石珤 兄玠
- ▪ 列传第七十九
- ▪ 列传第八十
- ▪ 列传第八十一
- ▪ 列传第八十二
- ▪ 列传第八十三 王守仁(冀元亨)
- ▪ 列传第八十四 张璁(胡鐸) 桂萼 方献夫 夏言
- ▪ 列传第八十五
- ▪ 列传第八十六
- ▪ 列传第八十七
- ▪ 列传第八十八
- ▪ 列传第八十九
- ▪ 列传第九十
- ▪ 列传第九十一
- ▪ 列传第九十二
- ▪ 列传第九十三
- ▪ 列传第九十四
- ▪ 列传第九十五
- ▪ 列传第九十六
- ▪ 列传第九十七
- ▪ 列传第九十八
- ▪ 列传第九十九
- ▪ 列传第一百
- ▪ 列传第一百一
- ▪ 列传第一百二
- ▪ 列传第一百三
- ▪ 列传第一百四
- ▪ 列传第一百五
- ▪ 列传第一百六
- ▪ 列传第一百七
- ▪ 列传第一百八
- ▪ 列传第一百九
- ▪ 列传第一百十
- ▪ 列传第一百十一
- ▪ 列传第一百十二
- ▪ 列传第一百十三
- ▪ 列传第一百十四 海瑞(何以尚) 丘橓 吕坤 郭正域
- ▪ 列传第一百十五
- ▪ 列传第一百十六
- ▪ 列传第一百十七
- ▪ 列传第一百十八
- ▪ 列传第一百十九
- ▪ 列传第一百二十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一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二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三
- ▪ 列传第一百二十四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五
- ▪ 列传一百二十六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七
- ▪ 列传第一百二十八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九
- ▪ 列传第一百三十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一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二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三
- ▪ 列传第一百三十四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五
- ▪ 列传第一百三十六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七
- ▪ 列传第一百三十八 孙承宗(子鉁等)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九
- ▪ 列传第一百四十 杨嗣昌 吴甡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一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二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三
- ▪ 列传第一百四十四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五
- ▪ 列传第一百四十六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七
- ▪ 列传第一百四十八
- ▪ 列传一百四十九
- ▪ 列传第一百五十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一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二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三
- ▪ 列传第一百五十四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五
- ▪ 列传第一百五十六 曹文诏(弟文耀) 周遇吉 黄得功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七
- ▪ 列传第一百五十八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九
- ▪ 列传第一百六十
- ▪ 列传第一百六十一
- ▪ 列传第一百六十二
- ▪ 列传第一百六十三
- ▪ 列传第一百六十四
- ▪ 列传第一百六十五
- ▪ 列传第一百六十六
- ▪ 列传第一百六十七
- ▪ 列传第一百六十八 何腾蛟(章旷 傅作霖) 瞿式耜(汪皞等)
- ▪ 列传第一百六十九 循吏
- ▪ 列传第一百七十 儒林一
- ▪ 列传第一百七十一 儒林二
- ▪ 列传第一百七十二 儒林三
- ▪ ▪ 孔希学孔彦绳 颜希惠 曾质粹 孔闻礼 孟希文 仲于陛 周冕 程接道 程克仁 张文运 邵继祖 硃梴 硃墅
- ▪ 列传第一百七十三 文苑一
- ▪ 列传第一百七十四 文苑二
- ▪ 列传第一百七十五 文苑三
- ▪ 列传第一百七十六 文苑四
- ▪ 列传第一百七十七 忠义一
- ▪ 列传第一百七十八 忠义二
- ▪ 列传第一百七十九 忠义三
- ▪ 列传第一百八十 忠义四
- ▪ 列传第一百八十一 忠义五
- ▪ 列传第一百八十二 忠义六
- ▪ 列传第一百八十三 忠义七
- ▪ 列传第一百八十四 孝义
- ▪ ▪ 孝义一
- ▪ 列传第一百八十五 孝义二
- ▪ 列传第一百八十六 隐逸
- ▪ ▪ 张介福 倪瓚 徐舫 杨恒 陈洄 杨引 吴海 刘闵 杨黼 孙一元沈周 陈继儒
- ▪ 列传第一百八十七 方伎
- ▪ 列传第一百八十八 外戚
- ▪ 列传第一百八十九 列女一
- ▪ 列传第一百九十 列女二
- ▪ 列传第一百九十一 列女三
- ▪ 列传第一百九十二 宦官一
- ▪ ▪ 郑和侯显 金英兴安 范弘等 王振 曹吉祥刘永诚 怀恩覃吉 汪直 梁芳钱能等 何鼎邓原等 李广 蒋琮 刘瑾 张永谷大用魏彬等
- ▪ 列传第一百九十三 宦官二
- ▪ ▪ 李芳 冯保 张鲸 陈增陈奉 高淮 梁永杨荣 陈矩 王安魏忠贤 王体乾李永贞等 崔文升 张彝宪 高起潜 王承恩 方正化
- ▪ 列传第一百九十四 阉党
- ▪ ▪ 焦芳 刘宇 曹元 张彩韩福等 顾秉谦 魏广微等 崔呈秀吴淳夫等 刘志选梁梦环等 曹钦程石三畏等 王绍徽周应秋霍维华徐大化等 阎鸣泰 贾继春田尔耕 许显纯
- ▪ 列传第一百九十五 佞幸
- ▪ ▪ 纪纲 门达逮杲 李孜省 继晓 江彬许泰 钱宁 陆炳 邵元节 陶仲文 顾可学盛端明等
- ▪ 列传第一百九十六 奸臣
- ▪ ▪ 胡惟庸陈宁 陈瑛马麟等 严嵩赵文华等 周延儒 温体仁马士英阮大铖
- ▪ 列传第一百九十七 流贼
- ▪ ▪ 李自成 张献忠
- ▪ 列传第一百九十八 土司
- ▪ ▪ 湖广土司
- ▪ ▪ 施州施南宣抚司 散毛宣抚司 忠建宣抚司 容美宣抚司 永顺军民宣慰使司 保靖州军民宣慰使司
- ▪ 列传第一百九十九 四川土司
- ▪ ▪ 四川土司一
- ▪ 列传第二百 四川土司二
- ▪ ▪ 播州宣慰司 永宁宣抚司 酉阳宣抚司 石砫宣抚司
- ▪ 列传第二百一 云南土司
- ▪ ▪ 云南土司一
- ▪ 列传第二百二 云南土司二
- ▪ ▪ 姚安 鹤庆 武定 寻甸 丽江 元江 永昌 新化 威远 北胜 湾甸镇康 大侯 澜沧卫 麓川
- ▪ 列传第二百三 云南土司三
- ▪ 列传第二百四 贵州土司
- ▪ ▪ 贵阳 思南思州附 镇远 铜仁 黎平 安顺 都匀 平越 石阡新添金筑安抚司附
- ▪ 列传第二百五 广西土司
- ▪ ▪ 广西土司一 桂林 柳州 庆远 平乐 梧州 浔州 南宁
- ▪ 列传第二百六 广西土司二
- ▪ ▪ 太平 思明 思恩 镇安 田州 恩城 上隆 都康
- ▪ 列传第二百七 广西土司三
- ▪ ▪ 泗城 利州 龙州 归顺 向武 奉议 江州 思陵广东琼州府附
- ▪ 列传第二百八 外国一
- ▪ ▪ 朝鲜
- ▪ 列传第二百九 外国二
- ▪ ▪ 安南
- ▪ 列传第二百十 外国三
- ▪ ▪ 日本
- ▪ 列传第二百十一 外国四
- ▪ ▪ 琉球 吕宋 合猫里 美洛居 沙瑶呐哔啴 鸡笼 婆罗 麻叶甕 古麻刺朗 冯嘉施兰 文郎马神
- ▪ 列传第二百十二 外国五
- ▪ ▪ 占城宾童龙 真腊 暹罗 爪哇阇婆 苏吉丹 碟里 日罗夏治三佛齐
- ▪ 列传第二百十三 外国六
- ▪ ▪ 浡泥 满剌加 苏门答剌 须文达那 苏禄 西洋琐里 琐里 览邦淡巴 百花 彭亨 那孤儿 黎伐 南渤利 阿鲁 柔佛 丁机宜 巴喇西 佛郎机 和兰
- ▪ 列传第二百十四 外国七
- ▪ 列传第二百十五 外国八鞑靼
- ▪ 列传第二百十六 外国九瓦剌 朵颜(福余 泰宁)
- ▪ 列传第二百十七 西域一
- ▪ ▪ 哈密卫 柳城 火州 土鲁番
- ▪ 列传第二百十八 西域二 西番诸卫(西宁河州洮州岷州等番族诸卫)
- ▪ ▪ 安定卫 阿端卫 曲先卫 赤斤蒙古卫 沙州卫 罕东卫 罕东左卫 哈梅里
- ▪ 列传第二百十九 西域三
- ▪ 列传第二百二十 西域四
- ▪ 附录:张廷玉上明史表
罗亨信,字用实,东莞人。永乐二年进士。改庶吉士,授工科给事中。出视浙江水灾,奏蠲三县租。进吏科右给事中,坐累谪交阯为吏。居九年,仁宗嗣位,始召入为御史。核通州仓储,巡按畿内,清军山西,皆有声。宣德中,有荐其堪方面者。命食按察佥事俸,待迁。
英宗即位之三月,擢右佥都御史,练兵平凉、西宁。正统二年,蒋贵讨阿台、朵儿只伯,亨信参其军务。至鱼儿海,贵等以刍饷不继,留十日引还。亨信让之曰:“公等受国厚恩,敢临敌退缩耶?死法孰与死敌?”贵不从。亨信上章言贵逗遛状。帝以其章示监督尚书王骥等。明年进兵,大破之。亨信以参赞功,进秩一等。
父丧归葬。还朝,改命巡抚宣府、大同。参将石亨请简大同民三之一为军,亨信奏止之。十年进右副都御史,巡抚如故。时遣官度二镇军田,一军八十亩外,悉征税五升。亨信言:“文皇帝时,诏边军尽力垦田,毋征税,陛下复申命之。今奈何忽为此举?塞上诸军,防边劳苦,无他生业,惟事田作。每岁自冬徂春,迎送瓦剌使臣,三月始得就田,七月又复刈草,八月以后,修治关塞,计一岁中曾无休暇。况边地硗瘠,霜早收薄,若更征税,则民不复畊,必致窜逸。计臣但务积粟,不知人心不固,虽有粟,将谁与守?”帝纳其言而止。
初,亨信尝奏言:“也先专候衅端,以图入寇。宜预于直北要害,增置城卫为备。不然,恐贻大患。”兵部议,寝不行。及土木之变,人情汹惧。有议弃宣府城者,官吏军民纷然争出。亨信仗剑坐城下,令曰:“出城者斩!”又誓诸将为朝廷死守,人心始定。也先挟上皇至城南,传命启门。亨信登城语曰:“奉命守城,不敢擅启。”也先逡巡引去。赤城、雕鹗、怀来、永宁、保安诸守将弃城遁,并按其罪。
当是时,车驾既北,寇骑日薄城下,关门左右皆战场。亨信与总兵杨洪以孤城当其冲,外御强寇,内屏京师。洪既入卫,又与硃谦共守,劳绩甚著。着兜鍪处,颠发尽秃。景帝即位,进左副都御史。明年,年七十有四矣,乞致仕。许之。归八年,卒于家。
侯璡。字廷玉。泽州人。少慷慨有志节。登宣德二年进士,授行人。
乌撒、乌蒙土官以争地相仇杀,诏遣璡及同官章聪谕解之,正其疆理而还。副侍郎章敞使交阯,关门卑,前驱伛而入,璡叱曰:“此狗窦耳,奈何辱天使!”交人为毁关,乃入。及归,馈遗无所受。迁兵部主事。
正统初,从尚书柴车等出铁门关御阿台有功,进郎中。从王骥征麓川,至金齿。骥自统大军击思任发,而遣璡援大侯州。贼众三万至,督都指挥马让、卢钺击走之。遂由高黎贡山兼程夜行,会大军,压其巢。麓川平,拜礼部右侍郎,参赞云南军务,诏与杨宁二年更代。骥再征麓川。璡以功迁左。九年代还。母忧,起复,寻调兵部。十一年复代宁镇云南。思机发窜孟养,骥复南征。璡与都督张軏分兵进抵金沙江,破之鬼哭山。玺书褒赉。
景泰初,贵州苗韦同烈叛,围新添、平越、清平、兴隆诸卫。命璡总督贵州军务讨之。时副总兵田礼巳解新添、平越围,璡遂遣兵攻败都卢、水西诸贼,贵州道始通。又调云南兵,由乌撒会师,开毕节诸路,檄普安土兵援安南卫,而自率师攻紫塘、弥勒等十余寨。会贼复围平越,回师击退之。遂分哨七盘坡、羊肠河、杨老堡,解清平围,东至重安江,与骥兵会。兴隆抵镇远道皆通。捷闻,进兵部尚书。进克赏改苗,擒其渠王阿同等三十四人。别贼阿赵伪称赵王,率众掠清平,璡复讨擒之。水西苗阿忽等六族皆自乞归化,诏璡随方处置。
景泰元年八月以劳瘁卒于普定,年五十三。赐祭葬,廕其子锦衣卫世袭千户。
杨宁,字彦谧,歙人。宣德五年进士。授刑部主事。机警多才能,负时誉。
正统初,从尚书魏源巡视宣、大。四年与都督吴亮征麓川。贼款军门约降,宁曰:“兵未加而先降,诱我也,宜严兵待之。”不听,令宁督运金齿。已而贼果大至,官兵败绩。诸将获罪,宁擢郎中。复从王骥至腾冲破贼,宁与太仆少卿李蕡督战,并有功。师还,宁超拜刑部右侍郎。遭母忧,夺情。
九年代侯璡参赞云南军务。时麓川甫平,宁以腾冲地要害,与都督沐昂筑城置卫,设戍兵控诸蛮。边方遂定。居二年,召还。
闽、浙盗起,命宁镇江西。贼至,辄击败之。暇则询民疾苦,境内向服。
景泰初,召拜礼部尚书,偕胡濙理部事。迤北可汗遣使入贡,宁言:“宜留使数日,宴劳赐予,视也先使倍厚。彼性多猜,二人必内构,边患可缓。”帝务诚信,不许。其冬,以足疾调南刑部。七年为御史庄升所劾,遣核未报。宁力诋言官,都察院再劾宁胁制言路。诏免其罪,录状示之。英宗复辟,命致仕。逾年卒。
宁有才而善交权贵。尝自叙前后战功,乞世廕。子堣方一岁,遂得新安卫副千户。
王来,字原之,慈溪人。宣德二年以会试乙榜授新建教谕。宁王府以诸生充乐舞,来请易以道士。诸王府设乐舞生始此。
六年,以荐擢御史,出按苏、松、常、镇四府。命偕巡抚周忱考察属吏,敕有“请自上裁”语。来言:“贼民吏,去之惟恐不速,必请而后行,民困多矣。”帝为改敕赐之。中官陈武以太后命使江南,横甚,来数抑之。武还,诉于帝。帝问都御史顾佐:“巡按谁也?”佐以来对。帝叹息称其贤,曰“识之”。及报命,奖谕甚至。
英宗即位,以杨士奇荐,擢山西左参政。言:“流民所在成家。及招还故土,每以失产复逃去。乞请随在附籍便。”又言:“郡县官不以农业为务,致民多游惰,催征辄致已命。朝廷悯其失业,下诏蠲除,而田日荒闲,租税无出,累及良民。宜择守长贤者,以课农为职。其荒田,令附近之家通力合作,供租之外,听其均分,原主复业则还之。蚕桑可裨本业者,听其规画。仍令提学风宪官督之,庶人知务本。”从之。
来居官廉,练达政事。侍郎于谦抚山西,亟称其才,可置近侍。而来执法严,疾恶尤甚,以公事杖死县令不职者十人。逮下狱,当徒。遇赦,以原官调补广东。来自此始折节为和平,而政亦修举。正统十三年迁河南左布政使。明年改左副都御史,巡抚河南及湖广襄阳诸府。也先逼京师,来督兵勤王。渡河,闻寇退,乃引还。
景泰元年,贵州苗叛。总督湖广、贵州军务侯璡卒于军,进来右都御史代之。与保定伯梁珤,都督毛胜、方瑛会兵进讨。至靖州,贼掠长沙、宝庆、武冈。来等分道邀击,俘斩三千余人,贼遁去。已,复出掠,官军连战皆捷。贼魁韦同烈据兴隆,劫平越、清平诸卫,来与方瑛击败之。贼退保香炉山,山陡绝。胜、瑛与都督陈友三道进,来与珤大军继之。先后破三百余寨,会师香炉山下。发砲轰崖石。声动地。贼惧,缚同烈并贼将五十八人降。余悉解散。遂移军清平,且檄四川兵共剿都匀、草塘诸贼。贼望风具牛酒迎降。
贼平,班师。诏留来、珤镇抚。寻命来兼巡抚贵州。奏言:“近因黔、楚用兵,暂行鬻爵之例。今寇贼稍宁,惟平越、都匀等四卫乏饷。宜召商中盐,罢纳米例。”从之。
三年十月召还,加兼大理寺卿。珤以来功大,乞加旌异。都给事中苏霖驳之,乃止。来还在道,以贵州苗复反,敕回师进讨。明年,事平。召为南京工部尚书。英宗复辟,六尚书悉罢。来归。成化六年卒于家。
孙原贞,名瑀,以字行,德兴人。永乐十三年进士。授礼部主事,历郎中。英宗初,用荐擢河南右参政。居官清慎,有吏才。
正统八年,大臣会荐,迁浙江左布政使。久之,盗大起闽、浙间,赦而再叛。景帝即位,发兵讨之。原贞尝策贼必叛,上方略,请为备。至是即命原贞参议军事,深入擒其魁。而温州余贼犹未灭,命都指挥李信为都督佥事,调军讨之。遂拜原贞兵部左侍郎,参信军务,镇守浙江。丁母忧,当去,副都御史轩輗请留之。报可。
景泰元年,原贞进兵捣贼巢。俘斩贼首陶得二等,招抚三千六百余人,追还被掠男女。捷闻,玺书奖励。请奔丧。逾月,还镇。复分兵剿平余寇。奏析瑞安地增置泰顺,析丽水、青田二县地置云和、宣平、景宁四邑,建官置戍,盗患遂息。论功,进秩一等。浙官田赋重,右布政使杨瓚请均于民田轻额者。诏原贞督之,田赋以平。三年请褒赠御贼死事武臣。指挥同知脱纲、王瑛,都指挥佥事沈辚、崔源,皆得赠恤。六月进兵部尚书,镇守如故。未几,命考察福建庶官,因留镇焉。福州、建宁二府,旧有银冶,因寇乱罢。朝议复开,原贞执不可,乃寝。
五年冬,疏言:
四方屯军,率以营缮、转输诸役妨耕作。宜简精锐实伍,余悉归之农。苟增万人屯,即岁省支仓粮十二万石,且积余粮六万石,兵食岂有不足哉。
今岁漕数百万石,道路费不赀。如浙江粮军兑运米,石加耗米七斗。民自运米,石加八斗。其余计水程远近加耗。是田不加多,而赋敛实倍,欲民无困,不可得也。况今太仓无十数年之积,脱遇水旱,其何以济!宜量入为出,汰冗食浮费。俟仓储既裕,渐减岁漕数,而民困可苏也。
臣昔官河南,稽诸逃民籍凡二十余万户,悉转徙南阳、唐、邓、襄、樊间。群聚谋生,安保其不为盗?宜及今年丰,遣近臣循行,督有司籍为编户,给田业,课农桑,立社学、乡约、义仓,使敦本务业。生计既定,徐议赋役,庶无他日患。时不能尽用。后刘千斤之乱,果如原贞所料。
已,复镇浙江。英宗复位,罢归。成化十年卒,年八十七。
原贞所至有劳绩,在浙江尤著名。
孙需,字孚吉,成化八年进士。为常州府推官,疑狱立剖,擢南京御史。劾僧继晓,忤旨,予杖,出为四川副使。弘治中,累官右副都御史,巡抚河南。岁凶,募民筑汴河堤,堤成而饥者亦济。镇守中官刘郎贪横。奸民赴郎讼者,需以法论之遣戍。郎为跪请,执不听,郎恨次骨。大臣子横于乡,需抑之。郎与谋,改需抚陕西。寻改抚郧阳,安辑流民,占籍者九万余户。正德元年召为南京兵部右侍郎。四年就拜礼部尚书。未两月,刘瑾恶之,追论抚河南时事,罚米输边。廷推需刑部尚书,中旨令致仕。瑾诛,起南京工部尚书,就改刑部,再改吏部。十三年乞休去。嘉靖初卒,谥清简。
张宪,字廷式,与需同里,同举进士,相代为尚书。尝为浙江右布政使,后以工部右侍郎督易州山厂,公帑无毫发私。历南京礼部尚书。刘瑾勒致仕。瑾诛,起工部。卒。
硃鉴,字用明,晋江人。童时刲股疗父疾。举乡试,授蒲圻教谕。
宣德二年,与庐陵知县孔文英等四十三人以顾佐荐,召于各道观政三月,遂擢御史。巡按湖广,谕降梅花峒贼萧启宁等。请复旧制,同副使、佥事按行所部,问民疾苦。湖湘俗,男女婚嫁多逾三十。鉴申明礼制,其俗遂变。三载代归。
正统五年复按广东。奏设钦州守备都指挥。奉命录囚,多所平反,招抚逋叛甚众。还朝,请天下按察司增佥事一人,专理屯田,遂为定制。
七年,用荐擢山西左参政。奏减平阳采薪供边夫役。景帝监国,进布政使。寻擢右副都御史,巡抚其地。上言:“也先奸诡百端,杀掠无已。复假和亲,遣使觇伺。以送驾为名,觊得开关延接。稍示抗拒,彼即有辞。其谋既深,我虑宜远。宜暂罢中贵监军之制,假总兵以生杀权,使志无所挠,计有所施。整散兵,募勇士,重悬赏格。鼓劝义旅,征勤王兵,数道并进,戮力复仇。庶大驾可还,敌兵自退。曩者江南寇发,皆以诛王振为名。夫事归朝廷则治,归宦官则乱。昔高皇帝与群臣议事,必屏去左右,恐泄事机。乞杜权幸之门,凡军国重事,属任大臣,必当有济。”景帝嘉纳之。
时瓦剌窥塞下,鉴日夜为守御计。景泰元年,敌数万骑攻雁门,都指挥李端击却之。寻犯河曲及义井堡,杀二指挥,围忻、代诸州,石亨等不能御。长驱抵太原城北,山西大震。命鉴移镇雁门,而别遣都督佥事王良镇太原。援兵渐集,敌亦餍,乃引去。时山西仍遘兵荒,鉴外饬戎备,内抚灾民,劳瘁备至。
二年十月,镇守山西都御史罗通召还。命鉴兼领其事。明年诏遣大臣行天下,黜陟有司。礼部侍郎邹干至山西,多所论劾。鉴请召干还,干因极论鉴徇护,帝是干言。其年十月召鉴佐院事。至京,致仕去。
初,景帝易储,鉴贻大学士陈循书,言不可。且曰:“陛下于上皇,当避位以全大义。”循大骇。英宗复位,鉴诣阙上表贺。帝曰:“鉴老疾,何妄来?其速令还。”家居二十余年卒。
杨信民,名诚,以字行,浙江新昌人。乡举入国学。宣德时,除工科给事中。母忧归。营葬土石必躬舁数百步,曰:“吾葬吾母而专役他人,吾不安也。”服阕,改刑科。
正统中,清军江西,还奏民隐五事,多议行。寻以王直荐,擢广东左参议。清操绝俗,尝行田野,访利弊为更置。性刚负气,按察使郭智不法,信民劾之下狱。黄翰代智,信民复发其奸。已,又劾佥事韦广,广遂讦信民,因与翰俱被逮。军民哗然,诣阙下乞留信民。诏复信民官,而翰、广鞫实,除名。
景帝监国,于谦荐之,命守备白羊口。会广东贼黄萧养围广州急,岭南人乞信民,乃以为右佥都御史巡抚其地。士民闻而相庆曰:“杨公来矣。”时广州被围久,将士战辄败,禁民出入,樵采绝。而乡民避贼来者拒不纳,多为贼所害,民益愁苦归贼。信民至,开城门,发仓廪,刻木锲给民,得出入。贼见木锲曰:“此杨公所给也”,不敢伤。避贼者悉收保,民若更生。信民益厉甲兵,多方招抚,降者日至。乃使使持檄入贼营,谕以恩信。萧养曰:“得杨公一言,死不恨。”克日请见。信民单车诣之,隔濠与语。贼党望见,欢曰:“果杨公也!”争罗拜,有泣下者。贼以大鱼献,信民受之不疑。
萧养且降,而都督董兴大军至。贼忽中变。夜有大星陨城外,七日而信民暴疾卒。时景泰元年三月乙卯也。军民聚哭,城中皆缟素。贼闻之,亦泣曰:“杨公死,吾属无归路矣。”未几,兴平贼,所过村聚多杀掠。民仰天号曰:“杨公在,岂使吾曹至是!”讣闻,赐葬祭,录其子玖为国子生。广东民赴京请建祠,许之。成化中,赐谥恭惠。久之,从选人卢从愿请,命有司岁以其忌日祭焉。
张骥,字仲德,安化人。永乐中举于乡,入国学。宣德初授御史。出按江西,虑囚福建,有仁廉声。
正统八年,吏部尚书王直等应诏,博举廷臣公廉有学行者,骥与焉。迁大理右寺丞,巡抚山东。先是,济南设抚民官,专抚流民。后反为民扰,骥奏罢之。俗遇旱,辄伐新葬冢墓,残其肢体,以为旱所由致,名曰“打旱骨樁”,以骥言禁绝。还朝,进右少卿。已,命巡视济宁至淮、扬饥民。骥立法捕蝗,停不急务,蠲逋发廪,民赖以济。
十三年冬,巡抚浙江。初,庆元人叶宗留与丽水陈鉴胡聚众盗福建宝丰诸银矿,已而群盗自相杀,遂为乱。九年七月,福建参议竺渊往捕,被执死。宗留僭称王。时福建邓茂七亦聚众反,势甚张。宗留、鉴胡附之,流剽浙江、江西、福建境上。参议耿定,佥事王晟及都督佥事陈荣,指挥刘真,都指挥吴刚、龚礼,永丰知县邓颙,前后败殁。遂昌贼苏牙、俞伯通剽兰溪,又与相应,远近震动。骥至,遣金华知府石瑁击斩牙等,抚定其余党。而鉴胡方以争忿杀宗留,专其众,自称大王,国号太平,建元泰定。伪署将帅,围处州,分掠武义、松阳、龙泉、永康、义乌、东阳、浦江诸县。未几,茂七死,鉴胡势孤。骥命丽水丞丁宁率老人王世昌等赍榜入贼巢招之,鉴胡遂偕其党出降。惟陶得二不就抚,杀使者,入山为乱如故。时十四年四月也。骥既招降鉴胡,而别贼苏记养等掠金华,亦为官军所获,贼势乃益衰。
其秋,景帝嗣位,召骥还,卒于道。骥所至,咸有建树,山东、两浙民久而思之。鉴胡至京,帝宥不诛。更遇赦,释充留守卫军。也先入犯,鉴胡乘间亡,被获,伏诛。
竺渊,奉化人。耿定,和州人。王晟郓城人。邓颙,乐昌人。俱进士。颙兵溃被执,不屈死。诏为营葬。渊等赠官,录一子。
马谨,字守礼,新乐人。宣德二年进士。事父母孝,遭丧,亲负土以葬。
正统中,以御史按浙江。时修备倭海船,征材于严、衢诸郡。谨恐军士藉势肆斩伐,请禁饬之,报可。所至,贪猾屏迹。疏振台、处、宁、绍四府饥。吏部验封郎中缺人久,帝令推择。会谨九载满,尚书郭璡荐谨廉直,遂用之。十年荐擢湖广右布政使。
正统末,湖南叛苗掠靖州。命谨同御史侯爵抚谕,参将张善率兵继之。谨等至,招数千人复业,其出掠者击败之。寻与善破淇溪诸寨。景泰初,复与善大破腊婆诸洞。已,同参将李震击破青龙渡、马杨山诸贼,追奔至鸡心岭,先后斩首千四百有奇。师还,靖州贼复出掠,捣其巢,斩获如前。武冈、城溪诸贼结广西蛮,据青肺山,复与震攻破之。获贼杨光拳等五百六十人,斩首倍之。扶城诸寨,闻风款附。
谨出入行间三岁,冲冒锋镝,与诸将同,而运筹转饷功尤多。转左布政使。录功,进秩一等。六年五月,迁右副都御史,仍支二品俸。巡抚河南,抚流民三万一千余户。天顺初,废巡抚官,谨亦罢归,久之卒。
谨性廉介,杨士奇尝称为“冰霜铁石”。
程信,字彦实,其先休宁人。洪武中戍河间,因家焉。信举正统七年进士,授吏科给事中。
景帝即位,荐起薛瑄等三人。也先犯京师,信督军守西城,上言五事。都督孙镗击也先失利,欲入城,信不纳,督军从城上发箭砲助之。镗战益力,也先遂却。
景泰元年请振畿辅饥民,复河间学官、生徒因用兵罢遣者,皆报可。进左给事中。以天变上中兴固本十事。其言敬天,则请帝敦孝友之实以答天心。帝嘉纳之。
明年二月出为山东右参政,督饷辽东。巡抚寇深奏盗粮一石以上者死,又置新斛视旧加大,属信钩考。信立碎之,曰:“奈何纳人于死!”深由是不悦信。寻以忧去,服阕,起四川参政。理松潘饷,偕侍郎罗绮破黑虎诸寨。
天顺元年,信入贺。时方录景泰间进言者,特擢信太仆卿。京卫马旧多耗,信定期征之。三营大将石亨、孙镗、曹钦并以“夺门”功有宠,庇诸武臣,为言太仆苛急,请改隶兵部。信言:“高皇帝令太仆马数,勿使人知。若隶兵部,马登耗,太仆不得闻。脱有警,马不给,谁任其咎?”帝是之,乃隶太仆如故。
明年,改左佥都御史,巡抚辽东。都指挥夏霖恣不法,佥事胡鼎发其四十罪,信以闻,下霖锦衣狱。门达言信不当代奏,帝责令陈状。时寇深方掌都察院,修前郤,劾信。征下诏狱,降南京太仆少卿。五年召为刑部右侍郎。母忧归。
成化元年起兵部,寻转左。四川戎县山都掌蛮数叛,陷合江等九县。廷议发大军讨之。以襄城伯李瑾充总兵官,太监刘恒为监督,进信尚书,提督军务。至永宁,分道进。都督芮成由戎县;巡抚贵州都御史陈宜、参将吴经由芒部;都指挥崔旻由普市冰脑;南宁伯毛荣由李子关;巡抚四川都御史汪浩、参将宰用由渡船铺;左右游击将军罗秉忠、穆义由金鹅池;而信与瑾居中节制。转战六日,破龙背、豹尾诸寨七百五十余。明年至大坝,焚寨千四百五十。前后斩首四千五百有奇,俘获无算。按诸九姓不奉化者迁泸州卫,于渡船铺增置关堡。改大坝为太平川长官司,分山都掌地,设官建治控制之。帝降玺书嘉劳。录功,进兼大理寺卿,与白圭同莅兵部。言官劾信上首功不实。信四疏乞休,不许。信欲有为,而阻于圭,不自得,数称疾。
六年春旱,应诏言兵事宜更张者四,兵弊宜申理者五。大略言:延绥、两广岁遭劫掠,宜择大臣总制;四方流民多聚荆、襄,宜早区画;京军操练无法,功次升赏未当。语多侵圭。圭奏寝之。改南京兵部,参赞机务。明年致仕,逾年卒。赠太子少保,谥襄毅。
信有才力,识大体。征南蛮时,制许便宜从事。迄班师,未尝擅赏、戮一人。曰:“刑赏,人主大柄也,不得已而假之人。幸而事集,辄自专,非人臣所宜。”在南京,守备臣欲预钱谷讼狱事,信曰:“守备重臣,所以谨非常也。若此,乃有司职耳。”论者韪之。子敏政,见《文苑传》。
白圭,字宗玉,南宫人。正统七年进士。除御史,监硃勇军,讨兀良哈有功。巡按山西,辨疑狱百余。从车驾北征,陷土木。脱还,景帝命往泽州募兵。寻迁陕西按察副使,擢浙江右布政使。福建贼郑怀冒流剽处州,协诸将平之。
天顺二年,贵州东苗干把猪等僭号,攻劫都匀诸处。诏进右副都御史,赞南和侯方瑛军往讨。圭以谷种诸夷为东苗羽翼,先剿破百四十七寨。遂会兵青崖,复破四百七十余寨,乘胜攻六美山。干把猪就擒,诸苗震詟。湖广灾,就命圭巡抚。
四年召为兵部右侍郎。明年,孛来寇庄浪。圭与都御史王竑赞都督冯宗军务,分兵巡边。圭败之固原州。七年进工部尚书。
成化元年,荆、襄贼刘千斤等作乱。敕抚宁伯硃永为总兵官,都督喜信、鲍政为左右参将,中官唐慎、林贵奉监之,而以圭提督军务,发京军及诸道兵会讨。
千斤,名通,河南西华人。县门石狻猊重千斤,通只手举之,因以为号。正统中,流民聚荆、襄间,通窜入为妖言,潜谋倡乱。石龙者,号石和尚,聚众剽掠。通与共起兵,伪称汉王,建元德胜,流民从者四万人。圭等至南漳,贼迎战,败之,乘胜逼其巢。通奔寿阳,谋走陕西。圭遣兵扼其道,通乃退保大市,与苗龙合。官军又破之雁坪,斩通子聪及其党苗虎等。贼退保后岩山,据险下木石如雨。诸军四面攻,圭往来督战,士皆蚁附登。贼大败。擒通及其众三千五百余人,获贼子女万一千有奇,焚其庐舍,夷险阻而还。石龙与其党刘长子等逸去,转掠四川,连陷巫山、大昌。圭等分兵蹙之,长子缚龙以降,余寇悉平。录功,加圭太子少保,增俸一级。遭父忧,葬毕,视事。
三年改兵部尚书,兼督十二团营。六年,阿罗出等驻牧河套,陕西数被寇。圭言镇巡官偷肆宜治。延绥巡抚王锐、镇守太监秦刚、总兵官房能俱获罪去。圭乃议大举搜河套,发京兵及他镇兵十万屯延绥。而以输饷责河南、山西、陕西民,不给,则预征明年赋。于是内地骚然。而前后所遣三大将硃永、赵辅、刘聚,皆畏怯不任战,卒以无功。十年卒官,年五十六。赠少傅,谥恭敏。
圭性简重,公退即闭阁卧,请谒皆不得通。在贵州时,有愤中官虐而欲刺之者,误入圭所。圭拥衾问之,其人惊曰:“乃吾公耶?”即自刎,不殊,仆于地。圭呼烛起视,傅以善药,遣之。人服其量。
次子钺,字秉德。进士及第,授编修。累官太子少保,礼部尚书。习典故,以词翰称。卒,赠太子太保,谥文裕。
张瓚,字宗器,孝感人。正统十三年进士。授工部主事,迁郎中,历知太原、宁波二府,有善政。
成化初,市舶中官福住贪恣,瓚禁戢其下。住诬瓚于朝,瓚遂列住罪。住被责,其党多抵法。大臣会荐,迁广东参政,转浙江左布政使。
十年冬,以右副都御史巡抚四川。播州致仕宣慰杨辉言,所属夭坝干、湾溪诸寨及重安长官司为生苗窃据,请王师进讨。诏瓚谕还侵地,不服则征之。瓚率兵讨定,请设安宁宣抚司,即授辉子友为宣抚以镇。诏可,赐敕奖劳。以母老乞归,母已卒。
会松、茂番寇边,诏起复视事。先是,佥事林璧言:“松茂曩为大镇。都御史寇深、侍郎罗绮尝假便宜,专制其地,故有功。今惟设两参将,以副使居中调度。事权轻,临敌禀令制府,千里请战,谋泄机缓,未有能获利者。宜别置重臣弹压,或即命瓚兼领,专其责成。”十二年七月命瓚兼督松茂、安绵、建昌军务。瓚至军,审度形势,改大坝旧设副使于安绵,而令副总兵尧彧军松潘,参将孙暠军威、叠,为夹攻计。乘间修河西旧路,作浮梁,治月城。避偏桥栈道,军获安行,转饷无阻。十四年六月攻白草坝、西坡、禅定数大寨,斩获亡算。徇茂州、叠溪,所过降附。抵曲山三寨,攻破之,再讨平白草坝余寇。先后破灭五十二寨,贼魁撒哈等皆歼。他一百五寨悉献马纳款,诸番尽平。留兵戍要害,增置墩堡,乃班师。帝嘉其功,征拜户部左侍郎,辞归终制。
十五年起左副都御史,总督漕运,兼巡抚江北诸府。十八年,岁大祲,疏请振济。发银五万两,复敕瓚移淮安仓粮分振,而瓚已卒。
瓚功名著西蜀。其后抚蜀者如谢士元辈,虽有名,不及瓚。惟夭坝干之役,或言杨辉溺爱庶长子友,欲官之,诈言生苗为乱,瓚信而兴师,其功不无矫饰云。
谢士元,字仲仁,长乐人。景泰五年进士。授户部主事。督通州仓,陈四弊,屡与监仓宦官忤。天顺七年擢建昌知府。地多盗,为军将所庇。士元以他事持军将,奸发辄得。民怀券讼田宅,士元叱曰:“伪也,券今式,而所讼乃二十年事。”民惊服,讼为衰止。考满,进从三品俸,治府事如故,以忧去。
服阕,起知广信。永丰有银矿,处州民盗发之,聚数千人。将士惮其骁彍,不敢剿。士元勒兵趋之,贼遮刺士元,伤左股。裹创力战,获其魁,塞矿穴而还。入觐,改永平。遭丧不赴。
服阕,擢四川右参政,进右布政使。弘治元年就擢右副都御史,巡抚其地。土番大小姓者,将煽乱,士元托行边,驰诣其地。贼恐,罗拜道左,徐慰遣之。岁大祲,流民趋就食。士元振恤有方,全活者数万。明年,坐事下狱。事白,遂致仕。
孔镛,字韶文,长洲人。景泰五年进士。知都昌县,分户九等以定役,设仓水次,便收敛,民甚赖之。以弟铭尚宁府郡主,改知连山。瑶、僮出没邻境,县民悉窜。镛往招之,民惊走。镛炊饭民舍,留钱偿其直以去。民乃渐知亲镛,相率还。镛慰劳振恤,俾复故业,教以战守。道路渐通,县治遂复。都御史叶盛征广西,以镛从。诸将妄杀者,镛辄力争,所全活甚众。
成化元年,用叶盛等荐,擢高州试知府。前知府刘海以瑶警,闭城门自护。乡民避瑶至者辄不纳,还为瑶所戕。又疑民阴附贼,辄戮之。贼缘是激众怒,为内应,城遂陷。镛至,开门纳来者,流亡日归。城不能容,别筑城东北居之。附郭多暴骸,民以疫死,复为义冢瘗焉。
时贼屯境内者凡十余部,而其魁冯晓屯化州,邓公长屯茅峒,屡招不就。镛一日单骑从二人直抵茅峒。峒去城十里许,道遇贼徒,令还告曰:“我新太守也。”公长骤闻新守至,亟呼其党擐甲迎。及见镛坦易无驺从,气大沮。镛徐下马,入坐庭中,公长率其徒驰甲罗拜。镛谕曰:“汝曹故良民,迫冻馁耳。前守欲兵汝,吾今奉命为汝父母。汝,我子也。信我,则送我归,赉汝粟帛。不信,则杀我,即大军至,无遗种矣。”公长犹豫,其党皆感悟泣下。镛曰:“馁矣,当食我。”公长为跪上酒馔。既食,曰:“日且暮,当止宿。”夜解衣酣寝。贼相顾骇服。再宿而返。见道旁裸而悬树上者累累,询之,皆诸生也,命尽释之。公长遣数十骑拥还,城中人望见,皆大惊,谓知府被执,来绐降也,尽登陴。镛止骑城外,独与羸卒入,取谷帛,使载归。公长益感激,遂焚其巢,率党数千人来降。
公长既降,诸贼次第纳款,惟晓恃险不服。镛选壮士二百人,乘夜抵化州。晓仓皇走匿,获其妻子以归,抚恤甚厚,晓亦以五百人降。已,与佥事陶鲁败贼廖婆保。他贼先后来犯,多败去。境内大定。上官交荐,擢按察副使,分巡高、雷二府。益招剧贼染定、侯大六、邓辛酉等,给田产,分处内地为官,备他盗。广西贼犯信宜、岑溪,皆击败之。治绩闻,赐诰命旌异。遭丧,服除,改广西。瑶、僮闻镛至,悉远循。
十四年,兵部上其功,赉银币,寻进按察使。荔浦贼来寇,总督硃英以兵属镛,击平之,进食二品禄。
已,迁左布政使。旋以右副都御史巡抚贵州。清平部苗阿溪者,桀骜多智。其养子阿赖尤有力,横行诸部中,守臣皆纳溪赂,骄不可制。镛行部至清平,询得溪所昵者二人。遂以计擒溪,磔之,并讨平鸡背苗,郡蛮震慑。
镛居官廉。历仕三十余年,皆在边陲,触瘴成疾。乞骸骨,不许。弘治二年召为工部右侍郎,道卒,年六十三。
平乐李时敏者,为信宜知县。尝与镛共平瑶乱,有功,迁知化州。粤人以孔李并称。
邓廷瓚,字宗器,巴陵人。景泰五年进士。知淳安县,有惠政。丁母忧,服除,迁太仆寺丞。贵州新设程番府,地在万山中,蛮僚杂居,吏部难其人,特擢廷瓚为知府。至则悉心规画,城郭、衢巷、学校、坛庙、廨舍,以次兴建。榜谕诸僚受约束。政平令和。巡抚陈俨上其治行。帝令久任。九载秩满,始迁山东左参政,寻进右布政使。
弘治二年以右副都御史巡抚贵州。廷瓚自令至守,淹常调者逾三十年。至是去知府止三岁,遂得开府。以生母忧归。服阕,还原任。都匀苗乜富架、长脚等作乱,敕廷瓚提督军务,同湖广总兵官顾溥、贵州总兵官王通等讨之。副使吴倬遣熟苗诈降富架,诱令入寇,伏兵擒其父子。官军乘胜连破百余寨,生系长脚以归,群蛮震慑。廷瓚言:“都匀;清平旧设二卫、九长官司,其人皆世禄,自用其法,恣虐,激变苗民,乱四十余年。今元凶就除,非大更张不可。请改为府县,设流官与土官兼治,庶可久安。”因上善后十一事,帝悉从之。遂设府一,曰都匀,州二,曰独山、麻哈;县一,曰清平。苗患自此渐戢。论功,进右都御史。
八年召掌南京都察院事。甫数月,命提督两广军务兼巡抚。越二年,进左。廷瓚治尚简易,于吏事但总大纲,结群蛮以恩信,不轻用兵,而兵出必成功。郁林、雪CL、大桂诸蛮及四会饥民作乱,以次讨平,两广遂无事。十三年复召掌南院。未行,卒。赠太子少保,谥襄敏。
廷瓚有雅量,待人不疑,时多称其长者。至所设施,动中机宜。其在贵州平苗功为尤伟云。
王轼,字用敬,公安人。天顺八年进士。授大理右评事,迁右寺正。录囚四川,平反百余人,擢四川副使。岁凶,请官银十万两为籴费。以按嘉定同知盛崇仁赃罪,被讦下吏。事白,还职,改陕西。
弘治初,擢四川按察使。三年迁南京右佥都御史,提督操江。八年进右副都御史,总理南京粮储,旋命巡抚贵州。明年入为大理卿,诏与刑部裁定条例颁天下。
十三年拜南京户部尚书。寻命兼左副都御史,督贵州军务,讨普安贼妇米鲁。时镇守中官杨友、总兵官曹恺、巡抚钱钺共发兵讨鲁,大败于阿马坡。都指挥吴远被执,普安几陷。友等请济师,乃以命轼。轼未至,而友等遣人招贼。贼扬言欲降,益拥众攻围普安、安南卫城,断盘江道,势愈炽。又乘间劫执友。右布政使闾钲,按察使刘福,都指挥李宗武、郭仁、史韬、李雄、吴达等死焉。
轼至,以便宜调广西、湖广、云南、四川官军、土兵八万人,合贵州兵,分八道进,使致仕都督王通将一军。十五年正月,参将赵晟破六坠寨。贼遁,过盘江。都指挥张泰等渡江追击,指挥刘怀等遂进解安南卫围,而恺、通及都指挥李政亦各破贼寨。贼还攻平夷卫及大河、扼勒诸堡,都御史陈金以云南兵御之。贼遁归马尾笼寨。官军聚攻益急,土官凤英等格杀米鲁,余党遂平。用兵凡五月,破贼寨千余,斩首四千八百有奇,俘获一千二百。捷闻,帝大喜,嘉劳。召还京,赐赉有加,录功,加太子少保。已,改南京兵部,参赞机务。连乞致仕,不允。武宗立,遇疾复请。诏加太子太保。赐敕乘传归。卒,赠太保,谥襄简。
刘丙,字文焕,南雄知府实孙也。成化末,登进士。选庶吉士,改御史,巡按云南。云南诸司吏,旧不得给由,父满子代,丙请如例考入官。流戍佥发,必经兵部,多淹延致死。丙请属之抚、按。土官无后者,请录其弟侄,勿令妻妾冒冠服。俱著为例。后督两淮盐课,中官请引二万为织造费,部议许之,丙执不可,得减四之三。历福建、四川副使,俱督学校,三迁四川左布政使。
正德六年以右副都御史巡抚湖广。所部镇溪千户所、筸子坪长官司与贵州铜仁,四川酉阳、梅桐诸土司,犬牙相错。弘治中,错溪苗龙麻阳与铜仁苗龙童保聚众攻剽,土官李樁等实纵之,而筸子百夫长龙真与通谋。后遂四出劫掠,远近骚然,先后守臣莫能制。丙将讨之,贼入连山深箐,为拒守计。丙率师破其数寨。贼走据天生崖及六龙山。贵州巡抚沈林兵继至,连攻破之。前后擒童保等二百人,斩首八百九十余级。都指挥潘勋又破镇、筸诸寨,擒麻阳等百六十人,斩首级如前,余贼远遁。玺书奖励。
丙操履清介,敢任事。所至严明,法令修举。迁工部右侍郎,采木入山。越二载,犯风痹得疾,卒。诏赠尚书,谥恭襄。
赞曰:英、景间,瓦剌逼西陲,边圉孔棘;而黄萧养、叶宗留之徒劫掠岭南、浙、闽境上。其后荆、襄流民啸聚,则以刘通、石龙为之魁。他若都匀、松、茂、黔、楚诸苗、瑶叛者数起。罗亨信、侯璡诸人,保固封圻,诛虓禁乱,讨则有功,抚则信著,宣力封疆,无忝厥任矣。孔镛以知府服叛瑶,其才力有过人者。韩愈言柳中丞行事适机宜,风采可畏爱。不如是,恶能以有为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