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明史
- ▪ 本纪第一 太祖一
- ▪ 本纪第二 太祖二
- ▪ 本纪第三 太祖三
- ▪ 本纪第四 恭闵帝
- ▪ 本纪第五 成祖一
- ▪ 本纪第六 成祖二
- ▪ 本纪第七 成祖三
- ▪ 本纪第八 仁宗
- ▪ 本纪第九 宣宗
- ▪ 本纪第十 英宗前纪
- ▪ 本纪第十一 景帝
- ▪ 本纪第十二 英宗后纪
- ▪ 本纪第十三 宪宗一
- ▪ 本纪第十四 宪宗二
- ▪ 本纪第十五 孝宗
- ▪ 本纪第十六 武宗
- ▪ 本纪第十七 世宗一
- ▪ 本纪第十八 世宗二
- ▪ 本纪第十九 穆宗
- ▪ 本纪第二十 神宗一
- ▪ 本纪第二十一 神宗二
- ▪ ▪ 光宗
- ▪ 本纪第二十二 熹宗
- ▪ 本纪第二十三 庄烈帝一
- ▪ 本纪第二十四 庄烈帝二
- ▪ 志第一 天文一
- ▪ 志第二 天文二
- ▪ ▪ 填星
- ▪ ▪ 岁星
- ▪ ▪ 荧惑
- ▪ ▪ 太白
- ▪ ▪ 辰星
- ▪ 志第三 天文三
- ▪ 志第四 五行一(水)
- ▪ 志第五 五行二(火 木)
- ▪ 志第六 五行三(金 土)
- ▪ 志第七 历一
- ▪ 志第八 历二
- ▪ 志第九 历三
- ▪ 志第十 历四
- ▪ 志第十一 历五
- ▪ 志第十二 历六
- ▪ ▪ 木星
- ▪ ▪ 火星
- ▪ ▪ 土星
- ▪ ▪ 金星
- ▪ ▪ 水星
- ▪ ▪ 步四馀
- ▪ 志第十三 历七
- ▪ 志第十四 历八
- ▪ 志第十五 历九
- ▪ 志第十六 地理一
- ▪ 志第十七 地理二
- ▪ ▪ 山东山西
- ▪ 志第十八 地理三
- ▪ ▪ 河南陕西
- ▪ ▪ 宁夏左屯卫
- ▪ 志第十九 地理四
- ▪ ▪ 四川江西
- ▪ ▪ 守御礼州后千户所
- ▪ 志第二十 地理五
- ▪ ▪ 湖广浙江
- ▪ ▪ 上爱茶峒长官司
- ▪ 志第二十一 地理六
- ▪ ▪ 福建 广东 广西
- ▪ 志第二十二 地理七
- ▪ ▪ 云南 贵州
- ▪ ▪ 促瓦长官司
- ▪ 志第二十三 礼一(吉礼一)
- ▪ ▪ 分献陪祀
- ▪ ▪ 坛壝之制
- ▪ ▪ 神位祭器玉帛牲牢祝册之数
- ▪ ▪ 遣官祭祀
- ▪ ▪ 分献陪祀
- ▪ ▪ 玉帛牲牢
- ▪ ▪ 祝册
- ▪ ▪ 笾豆之实
- ▪ ▪ 祭祀杂议诸仪
- ▪ ▪ 祭祀日期
- ▪ ▪ 习仪
- ▪ ▪ 斋戒
- ▪ 志第二十四 礼二(吉礼二)
- ▪ ▪ 郊祀之制
- ▪ ▪ 大雩
- ▪ ▪ 郊祀配位
- ▪ ▪ 郊祀仪注
- ▪ ▪ 祈谷
- ▪ ▪ 大飨礼
- ▪ ▪ 令节拜天
- ▪ 志第二十五 礼三(吉礼三)
- ▪ ▪ 社稷
- ▪ ▪ 朝日夕月
- ▪ ▪ 先农
- ▪ ▪ 先蚕
- ▪ ▪ 高禖
- ▪ ▪ 祭告
- ▪ ▪ 祈报
- ▪ ▪ 神祇坛
- ▪ ▪ 星辰坛
- ▪ ▪ 灵星诸神
- ▪ ▪ 太岁月将风云雷雨之祀
- ▪ ▪ 岳镇海渎山川之祀
- ▪ ▪ 城隍
- ▪ 志第二十六 礼四(吉礼四)
- ▪ ▪ 京师九庙
- ▪ ▪ 圣师
- ▪ ▪ 旗纛
- ▪ ▪ 五祀
- ▪ ▪ 马神
- ▪ ▪ 南京神庙
- ▪ ▪ 功臣庙
- ▪ ▪ 三皇
- ▪ ▪ 历代帝王陵庙
- ▪ ▪ 至圣先师子孔庙祀
- ▪ ▪ 诸神祠
- ▪ ▪ 厉坛
- ▪ 志第二十七 礼五(吉礼五)
- ▪ ▪ 荐新
- ▪ ▪ 宗庙之制
- ▪ ▪ 禘佩
- ▪ ▪ 时享
- ▪ ▪ 加上谥号
- ▪ ▪ 庙讳
- ▪ 志第二十八 礼六(吉礼六)
- ▪ ▪ 功臣配飨
- ▪ ▪ 王国宗庙
- ▪ ▪ 奉先殿
- ▪ ▪ 奉慈殿
- ▪ ▪ 献皇帝庙
- ▪ ▪ 亲王从飨
- ▪ ▪ 群臣家庙
- ▪ 志第二十九 礼七(嘉礼一)
- ▪ ▪ 诸司朝觐仪
- ▪ ▪ 登极仪
- ▪ ▪ 大朝仪
- ▪ ▪ 常朝仪
- ▪ ▪ 皇太子亲王朝仪
- ▪ ▪ 诸王来朝仪
- ▪ ▪ 中宫受朝仪
- ▪ ▪ 朝贺东宫仪
- ▪ ▪ 大宴仪
- ▪ ▪ 上尊号徽号仪
- ▪ 志第三十 礼八(嘉礼二)
- ▪ ▪ 册皇后仪
- ▪ ▪ 册皇太子及皇太子妃仪
- ▪ ▪ 册亲王及王妃仪
- ▪ ▪ 皇帝加元服仪
- ▪ ▪ 皇太子皇子冠礼
- ▪ ▪ 品官冠礼
- ▪ ▪ 庶人冠礼
- ▪ 志第三十一 礼九(嘉礼三)
- ▪ ▪ 东宫出阁讲学仪
- ▪ ▪ 诸王读书仪
- ▪ ▪ 经筵
- ▪ ▪ 日讲
- ▪ ▪ 皇帝视学仪
- ▪ ▪ 天子纳后仪
- ▪ ▪ 皇太子纳妃仪
- ▪ ▪ 亲王婚礼
- ▪ ▪ 公主婚礼
- ▪ ▪ 品官婚礼
- ▪ ▪ 庶人婚礼
- ▪ 志第三十二 礼十(嘉礼四 宾礼)
- ▪ ▪ 遣使之蕃国仪
- ▪ ▪ 蕃国遣使进表仪
- ▪ ▪ 巡狩之制
- ▪ ▪ 东宫监国
- ▪ ▪ 皇太孙监国
- ▪ ▪ 颁诏仪
- ▪ ▪ 迎接诏赦仪
- ▪ ▪ 进书仪
- ▪ ▪ 进表笺仪
- ▪ ▪ 乡饮酒礼
- ▪ ▪ 蕃王朝贡礼
- ▪ ▪ 品官相见礼
- ▪ ▪ 庶人相见礼
- ▪ 志第三十三 礼十一(军礼)
- ▪ ▪ 亲征
- ▪ ▪ 遣将
- ▪ ▪ 禡祭
- ▪ ▪ 受降
- ▪ ▪ 奏凯献俘
- ▪ ▪ 论功行赏
- ▪ ▪ 大阅
- ▪ ▪ 大射
- ▪ ▪ 救日伐鼓
- ▪ 志第三十四 礼十二(凶礼一)
- ▪ ▪ 山陵
- ▪ ▪ 山陵
- ▪ 志第三十五 礼十三(凶礼二)
- ▪ ▪ 兴宗帝后陵寝
- ▪ ▪ 睿宗帝后陵寝
- ▪ ▪ 皇妃等丧葬
- ▪ ▪ 皇太子及妃丧葬
- ▪ ▪ 皇后陵寝
- ▪ ▪ 诸王及妃公主丧葬诸仪
- ▪ 志第三十六 礼十四(凶礼三)
- ▪ ▪ 中宫为父祖丧仪
- ▪ ▪ 遣使临吊仪
- ▪ ▪ 遣使册赠王公大臣仪
- ▪ ▪ 忌辰
- ▪ ▪ 乘舆受蕃国王讣奏仪
- ▪ ▪ 乘舆为王公大臣举哀仪
- ▪ ▪ 乘舆临王公大臣丧仪
- ▪ ▪ 谒祭陵庙
- ▪ ▪ 赐祭葬
- ▪ ▪ 丧葬之制
- ▪ ▪ 碑碣
- ▪ ▪ 赐谥
- ▪ ▪ 品官丧礼
- ▪ ▪ 士庶人丧礼
- ▪ ▪ 服纪
- ▪ 志第三十七 乐一
- ▪ 志第三十八 乐二
- ▪ ▪ 乐章一
- ▪ ▪ 九庙时祫乐章
- ▪ 志第三十九 乐三
- ▪ ▪ 乐章二
- ▪ ▪ 嘉靖间续定庆成宴乐章
- ▪ 志第四十 仪卫
- ▪ 志第四十一 舆服一
- ▪ 志第四十二 舆服二
- ▪ 志第四十三 舆服三
- ▪ 志第四十四 舆服四
- ▪ 志第四十五 选举一
- ▪ 志第四十六 选举二
- ▪ 志第四十七 选举三
- ▪ 志第四十八 职官一
- ▪ 志第四十九 职官二
- ▪ 志第五十 职官三
- ▪ 志第五十一 职官四
- ▪ 志第五十二 职官五
- ▪ 志第五十三 食货一
- ▪ ▪ 户口 田制屯田 庄田
- ▪ 志第五十四 食货二
- ▪ ▪ 赋役
- ▪ 志第五十五 食货三
- ▪ ▪ 漕运 仓库
- ▪ 志第五十六 食货四
- ▪ ▪ 盐法 茶法
- ▪ 志第五十七 食货五
- ▪ ▪ 钱钞 坑冶附铁冶铜场 商税 市舶 马市
- ▪ 志第五十八 食货六
- ▪ ▪ 上供采造 采造 柴炭 采木 珠池 织造 烧造 俸饷 会计
- ▪ 志第五十九 河渠一
- ▪ ▪ 黄河上
- ▪ 志第六十 河渠二
- ▪ ▪ 黄河下
- ▪ 志第六十一 河渠三
- ▪ ▪ 运河上
- ▪ 志第六十二 河渠四
- ▪ ▪ 运河下 海运
- ▪ 志第六十三 河渠五
- ▪ ▪ 淮河 泇河 卫河 漳河 沁河 滹沱河 桑乾河 胶莱河
- ▪ 志第六十四 河渠六
- ▪ ▪ 直省水利
- ▪ 志第六十五 兵一
- ▪ 志第六十六 兵二卫所 班军
- ▪ ▪ 福建都司
- ▪ ▪ 福建行都司
- ▪ ▪ 江西都司
- ▪ ▪ 广东都司
- ▪ ▪ 后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直隶旧为北平都司,有北平三护卫,后俱为亲军。其不系北平旧卫者,俱永乐以后添设。
- ▪ ▪ 大宁都司
- ▪ ▪ 万全都司宣德五年,分直隶及山西等处卫所添设。
- ▪ ▪ 山西都司旧有太原三护卫,后革。蒲州千户所,改属直隶,广昌千户所,改属万全都司
- ▪ ▪ 山西行都司旧有蔚州卫,后改属万全都司
- ▪ ▪ 南京卫所亲军卫
- ▪ ▪ 五军都督府属 左军都督府本府所属卫,仍隶北京左府。
- ▪ ▪ 右军都督府本府所属卫,仍隶北京右府。
- ▪ ▪ 中军都督府本府所属卫,仍隶北京中府。
- ▪ ▪ 前军都督府本府所属卫,仍隶北京前府。
- ▪ ▪ 陕西都司
- ▪ ▪ 广西都司
- ▪ ▪ 中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直隶
- ▪ ▪ 中都留守司
- ▪ ▪ 河南都司
- ▪ ▪ 前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直隶
- ▪ ▪ 湖广都司
- ▪ ▪ 后军都督府本府所属卫,仍隶北京后府。
- ▪ ▪ 山西行都司
- ▪ ▪ 北平三护卫
- ▪ ▪ 福建都司
- ▪ ▪ 福建行都司
- ▪ ▪ 江西都司
- ▪ ▪ 广东都司
- ▪ ▪ 后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土官
- ▪ ▪ 湖广行都司以湖广都司卫所改设
- ▪ ▪ 兴都留守司
- ▪ ▪ 在外 北平都司
- ▪ ▪ 贵州都司旧有层台、重安二千户所,俱革。旧有平伐长官司,后隶贵阳府。旧有平浪、九名九姓独山州二长官司,后隶都匀府。
- ▪ ▪ 土官
- ▪ ▪ 中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直隶
- ▪ ▪ 中都留守司
- ▪ ▪ 辽东都司
- ▪ ▪ 山东都司
- ▪ ▪ 右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云南都司
- ▪ ▪ 贵州都司
- ▪ ▪ 四川都司
- ▪ ▪ 河南都司旧有洛阳中护卫,后并汝州卫。
- ▪ ▪ 前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直隶
- ▪ ▪ 湖广都司旧有武昌右千户所,革。
- ▪ ▪ 土官
- ▪ ▪ 广西都司
- ▪ ▪ 云南都司旧有鹤庆、通海二千户所,革
- ▪ ▪ 土官
- ▪ ▪ 山西三护卫
- ▪ ▪ 五军都督府所属卫所 左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浙江都司
- ▪ ▪ 辽东都司
- ▪ ▪ 山东都司旧有青州左护卫,后改天津右卫。旧有贵州护卫,革
- ▪ ▪ 右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直隶
- ▪ ▪ 陕西都司旧有阶州卫、沙州卫、灵山千户所,后俱革。
- ▪ ▪ 陕西行都司洪武十二年添设
- ▪ ▪ 四川都司旧有浦江关军民千户所,后革
- ▪ ▪ 土官
- ▪ ▪ 四川行都司旧无,后设。旧有建昌前卫,后革
- ▪ ▪ 都司一奴儿干都司 卫三百八十四
- ▪ ▪ 所二十四
- ▪ ▪ 站七
- ▪ ▪ 地面七
- ▪ ▪ 寨一
- ▪ ▪ 卫六
- ▪ ▪ 都指挥使司二
- ▪ ▪ 指挥使司一
- ▪ ▪ 宣尉使司三
- ▪ ▪ 招讨司六
- ▪ ▪ 万户府四
- ▪ ▪ 千户所十七
- ▪ ▪ 上十二卫
- ▪ ▪ 五军都督府所属卫所 左军都督府
- ▪ ▪ 在外 浙江都司
- ▪ 志第六十七 兵三
- ▪ ▪ 边防 海防江防 民壮 士兵 乡兵
- ▪ 志第六十八 兵四
- ▪ 志第六十九 刑法一
- ▪ 志第七十 刑法二
- ▪ 志第七十一 刑法三
- ▪ 志第七十二 艺文一
- ▪ 志第七十三 艺文二
- ▪ 志第七十四 艺文三
- ▪ 志第七十五 艺文四
- ▪ 表第一 诸王世表一
- ▪ 表第二 诸王世表二
- ▪ 表第三 诸王世表三
- ▪ 表第四 诸王世表四
- ▪ 表第五 诸王世表五
- ▪ 表第六 功臣世表一
- ▪ 表第七 功臣世表二
- ▪ 表第八 功臣世表三
- ▪ 表第九 外戚恩泽侯表
- ▪ 表第十 宰辅年表一
- ▪ 表第十一 宰辅年表二
- ▪ 表第十二 七卿年表一
- ▪ 表第十三 七卿年表二
- ▪ 列传第一 后妃
- ▪ ▪ 后妃一
- ▪ 列传第二 后妃二
- ▪ 列传第三
- ▪ ▪ 兴宗孝康皇帝孝康皇后 吕太后 睿宗献皇帝献皇后
- ▪ 列传第四 诸王
- ▪ ▪ 诸王一
- ▪ 列传第五 诸王二
- ▪ 列传第六 诸王三
- ▪ ▪ 太祖诸子三
- ▪ ▪ 兴宗诸子
- ▪ ▪ 惠帝诸子
- ▪ ▪ 成祖诸子
- ▪ 列传第七 诸王四
- ▪ ▪ 仁宗诸子
- ▪ ▪ 英宗诸子
- ▪ ▪ 景帝子
- ▪ ▪ 宪宗诸子
- ▪ ▪ 孝宗子
- ▪ 列传第八 诸王五
- ▪ ▪ 世宗诸子
- ▪ ▪ 穆宗诸子
- ▪ ▪ 神宗诸子
- ▪ ▪ 光宗诸子
- ▪ ▪ 熹宗诸子
- ▪ ▪ 庄烈帝诸子
- ▪ 列传第九
- ▪ ▪ 宪宗五女
- ▪ ▪ 孝宗三女
- ▪ ▪ 睿宗二女
- ▪ ▪ 光宗九女
- ▪ ▪ 庄烈帝六女
- ▪ ▪ 世宗五女
- ▪ ▪ 穆宗六女
- ▪ ▪ 神宗十女
- ▪ ▪ 成祖五女
- ▪ ▪ 仁宗七女
- ▪ ▪ 宣宗二女
- ▪ ▪ 英宗八女
- ▪ ▪ 景帝一女
- ▪ ▪ 公主
- ▪ 列传第十 郭子兴 韩林儿
- ▪ 列传第十一 陈友谅 张士诚 方国珍 明玉珍
- ▪ 列传第十二
- ▪ ▪ 扩廓帖木儿蔡子英 陈友定伯颜子中等 把匝剌瓦尔密
- ▪ 列传第十三 徐达 常遇春
- ▪ 列传第十四 李文忠 邓愈 汤和 沐英
- ▪ 列传第十五 李善长 汪广洋
- ▪ 列传第十六 刘基(子琏璟) 宋濂 叶琛 章溢(子存道)
- ▪ 列传第十七 冯胜(兄国用) 傅友德 廖永忠(赵庸) 杨璟 胡美
- ▪ 列传第十八
- ▪ 列传第十九
- ▪ 列传第二十
- ▪ 列传第二十一
- ▪ 列传第二十二
- ▪ 列传第二十三
- ▪ 列传第二十四
- ▪ 列传第二十五
- ▪ 列传第二十六
- ▪ 列传第二十七
- ▪ 列传第二十八
- ▪ 列传第二十九
- ▪ 列传第三十
- ▪ 列传第三十一
- ▪ 列传第三十二 盛庸 平安 何福 顾成
- ▪ 列传第三十三
- ▪ 列传第三十四
- ▪ 列传第三十五
- ▪ ▪ 解缙 黄淮 胡广 金幼孜 胡俨
- ▪ 列传第三十六
- ▪ ▪ 杨士奇 杨荣曾孙旦 杨溥马愉
- ▪ 列传第三十七
- ▪ ▪ 蹇义 夏原吉俞士吉 李文郁 邹师颜
- ▪ 列传第三十八
- ▪ ▪ 郁新 赵羾 金忠 李庆 师逵 古朴向宝 陈寿马京 许思温刘季{虎} 刘辰 杨砥 虞谦吕升 仰瞻 严本 汤宗
- ▪ 列传第三十九
- ▪ ▪ 茹瑺 严震直 张紞毛泰亨 王钝 郑赐 郭资 吕震 李至刚方宾 吴中 刘观
- ▪ 列传第四十
- ▪ 列传第四十一
- ▪ ▪ 宋礼蔺芳 陈瑄王瑜 周忱
- ▪ 列传第四十二
- ▪ ▪ 张辅高士文 徐政 黄福 刘俊吕毅 刘昱 陈洽侯保 冯贵伍云 陈忠李任等 李彬 柳升崔聚 史安 陈镛 李宗昉 潘禋梁铭 王通陶季容 陈汀
- ▪ 列传第四十三
- ▪ ▪ 宋晟 薛禄郭义 金玉 刘荣 硃荣 费瓛 谭广 陈怀马亮蒋贵孙琬 任礼 赵安 赵辅 刘聚
- ▪ 列传第四十四
- ▪ 列传第四十五
- ▪ 列传第四十六
- ▪ 列传第四十七
- ▪ 列传第四十八
- ▪ 列传第四十九
- ▪ 列传第五十
- ▪ ▪ 尹昌隆 耿通陈谔 戴纶林长懋 陈祚郭循 刘球子钺釪陈鉴何观 钟同孟 杨集 章纶子玄应 廖庄 倪敬盛灊等 杨瑄子源 盛颙等
- ▪ 列传第五十一
- ▪ ▪ 李时勉 陈敬宗 刘铉萨琦 邢让李绍林瀚子庭昂 庭机孙燫 烃 谢鐸 鲁鐸赵永
- ▪ 列传第五十二
- ▪ ▪ 邹缉郑维桓 柯暹 弋谦黄骥 黄泽孔友谅 范济 聊让郭佑 胡仲伦 华敏 贾斌 左鼎练纲 曹凯许仕达 刘炜尚褫 单宇姚显 杨浩 张昭贺炀
- ▪ 列传第五十三
- ▪ ▪ 陶成子鲁 陈敏 丁瑄 王得仁子一夔 叶祯 伍骥 毛吉林锦 郭绪 姜昂子龙
- ▪ 列传第五十四
- ▪ ▪ 韩观 山云 萧授吴亮 方瑛陈友 李震王信都胜 郭鋐 彭伦 欧磐 张祐
- ▪ 列传第五十五
- ▪ ▪ 曹鼐 张益 邝埜 王佐丁铉等 孙祥谢泽 袁彬哈铭袁敏
- ▪ 列传第五十六
- ▪ 列传第五十七
- ▪ ▪ 高谷 胡濙 王直
- ▪ 列传第五十八
- ▪ ▪ 于谦子冕 吴宁 王伟
- ▪ 列传第五十九
- ▪ ▪ 王骥孙瑾 徐有贞 杨善李实 赵荣 霍瑄 沈固 王越
- ▪ 列传第六十
- ▪ ▪ 罗亨信 侯璡 杨宁 王来 孙原贞孙需 张宪 硃鉴 杨信民张骥竺渊耿定 王晟 邓颙 马谨 程信 白圭子钺 张瓚谢士元孔镛李时敏 邓廷瓚 王轼 刘丙
- ▪ 列传第六十一
- ▪ ▪ 杨洪子俊 从子能 信 石亨从子彪 从孙后 郭登 硃谦子永 孙晖等孙镗赵胜 范广
- ▪ 列传第六十二
- ▪ ▪ 史昭刘昭 李达 巫凯曹义 施聚 许贵子宁 周贤子玉欧信 王玺 鲁鉴子麟 孙经 刘宁周玺 庄鉴 彭清 姜汉子奭孙应熊 安国 杭雄
- ▪ 列传第六十三
- ▪ ▪ 卫青子颖 董兴 何洪刘雄 刘玉 仇钺 神英子周 曹雄子谦 冯祯 张俊李鋐 杨锐崔文
- ▪ 列传第六十四
- ▪ ▪ 李贤 吕原子常 岳正 彭时 商辂 刘定之
- ▪ 列传第六十五
- ▪ ▪ 王翱 年富 王竑 李秉 姚夔 王复 林聪 叶盛
- ▪ 列传第六十六
- ▪ ▪ 项忠 韩雍 余子俊阮勤 硃英 秦纮
- ▪ 列传第六十七
- ▪ ▪ 罗伦涂棐 章懋从子拯 黄仲昭 庄昶邹智 舒芬崔桐 马汝骥
- ▪ 列传第六十八
- ▪ 列传第六十九
- ▪ ▪ 徐溥 邱濬 刘健 谢迁 李东阳 王鏊 刘忠
- ▪ 列传第七十
- ▪ ▪ 王恕子承裕 马文升 刘大夏
- ▪ 列传第七十一
- ▪ ▪ 何乔新 彭韶 周经 耿裕 倪岳 闵珪 戴珊
- ▪ 列传第七十二
- ▪ ▪ 周洪谟 杨守陈弟守阯 子茂元 茂仁 张元祯陈音 傅瀚张昇 吴宽 傅珪 刘春 吴俨 顾清 刘瑞
- ▪ 列传第七十三
- ▪ ▪ 李敏叶淇 贾俊刘璋 黄绂 张悦张蓥 钟 曾鉴 梁璟王诏 徐恪李介子昆 黄珂 王鸿儒 丛兰 吴世忠
- ▪ 列传第七十四
- ▪ ▪ 韩文顾佐 陈仁 张敷华 杨守随弟守隅 许进子诰 赞论雍泰张津 陈寿 樊莹 熊绣 潘蕃 胡富 张泰 吴文度 张鼐冒政 王璟 李钦
- ▪ 列传第七十五
- ▪ ▪ 何鉴 马中锡 陆完 洪钟陈镐 蒋昇 陈金 俞谏 周南孙禄马昊
- ▪ 列传第七十六
- ▪ 列传第七十七
- ▪ ▪ 李文祥 孙磐徐珪 胡爟周时从 王雄 罗侨 叶钊刘天麒戴冠 黄巩 陆震 夏良胜万潮等 何遵刘校等
- ▪ 列传第七十八
- ▪ ▪ 杨廷和 梁储 蒋冕 毛纪 石珤 兄玠
- ▪ 列传第七十九
- ▪ 列传第八十
- ▪ 列传第八十一
- ▪ 列传第八十二
- ▪ 列传第八十三 王守仁(冀元亨)
- ▪ 列传第八十四 张璁(胡鐸) 桂萼 方献夫 夏言
- ▪ 列传第八十五
- ▪ 列传第八十六
- ▪ 列传第八十七
- ▪ 列传第八十八
- ▪ 列传第八十九
- ▪ 列传第九十
- ▪ 列传第九十一
- ▪ 列传第九十二
- ▪ 列传第九十三
- ▪ 列传第九十四
- ▪ 列传第九十五
- ▪ 列传第九十六
- ▪ 列传第九十七
- ▪ 列传第九十八
- ▪ 列传第九十九
- ▪ 列传第一百
- ▪ 列传第一百一
- ▪ 列传第一百二
- ▪ 列传第一百三
- ▪ 列传第一百四
- ▪ 列传第一百五
- ▪ 列传第一百六
- ▪ 列传第一百七
- ▪ 列传第一百八
- ▪ 列传第一百九
- ▪ 列传第一百十
- ▪ 列传第一百十一
- ▪ 列传第一百十二
- ▪ 列传第一百十三
- ▪ 列传第一百十四 海瑞(何以尚) 丘橓 吕坤 郭正域
- ▪ 列传第一百十五
- ▪ 列传第一百十六
- ▪ 列传第一百十七
- ▪ 列传第一百十八
- ▪ 列传第一百十九
- ▪ 列传第一百二十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一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二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三
- ▪ 列传第一百二十四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五
- ▪ 列传一百二十六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七
- ▪ 列传第一百二十八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九
- ▪ 列传第一百三十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一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二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三
- ▪ 列传第一百三十四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五
- ▪ 列传第一百三十六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七
- ▪ 列传第一百三十八 孙承宗(子鉁等)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九
- ▪ 列传第一百四十 杨嗣昌 吴甡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一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二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三
- ▪ 列传第一百四十四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五
- ▪ 列传第一百四十六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七
- ▪ 列传第一百四十八
- ▪ 列传一百四十九
- ▪ 列传第一百五十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一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二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三
- ▪ 列传第一百五十四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五
- ▪ 列传第一百五十六 曹文诏(弟文耀) 周遇吉 黄得功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七
- ▪ 列传第一百五十八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九
- ▪ 列传第一百六十
- ▪ 列传第一百六十一
- ▪ 列传第一百六十二
- ▪ 列传第一百六十三
- ▪ 列传第一百六十四
- ▪ 列传第一百六十五
- ▪ 列传第一百六十六
- ▪ 列传第一百六十七
- ▪ 列传第一百六十八 何腾蛟(章旷 傅作霖) 瞿式耜(汪皞等)
- ▪ 列传第一百六十九 循吏
- ▪ 列传第一百七十 儒林一
- ▪ 列传第一百七十一 儒林二
- ▪ 列传第一百七十二 儒林三
- ▪ ▪ 孔希学孔彦绳 颜希惠 曾质粹 孔闻礼 孟希文 仲于陛 周冕 程接道 程克仁 张文运 邵继祖 硃梴 硃墅
- ▪ 列传第一百七十三 文苑一
- ▪ 列传第一百七十四 文苑二
- ▪ 列传第一百七十五 文苑三
- ▪ 列传第一百七十六 文苑四
- ▪ 列传第一百七十七 忠义一
- ▪ 列传第一百七十八 忠义二
- ▪ 列传第一百七十九 忠义三
- ▪ 列传第一百八十 忠义四
- ▪ 列传第一百八十一 忠义五
- ▪ 列传第一百八十二 忠义六
- ▪ 列传第一百八十三 忠义七
- ▪ 列传第一百八十四 孝义
- ▪ ▪ 孝义一
- ▪ 列传第一百八十五 孝义二
- ▪ 列传第一百八十六 隐逸
- ▪ ▪ 张介福 倪瓚 徐舫 杨恒 陈洄 杨引 吴海 刘闵 杨黼 孙一元沈周 陈继儒
- ▪ 列传第一百八十七 方伎
- ▪ 列传第一百八十八 外戚
- ▪ 列传第一百八十九 列女一
- ▪ 列传第一百九十 列女二
- ▪ 列传第一百九十一 列女三
- ▪ 列传第一百九十二 宦官一
- ▪ ▪ 郑和侯显 金英兴安 范弘等 王振 曹吉祥刘永诚 怀恩覃吉 汪直 梁芳钱能等 何鼎邓原等 李广 蒋琮 刘瑾 张永谷大用魏彬等
- ▪ 列传第一百九十三 宦官二
- ▪ ▪ 李芳 冯保 张鲸 陈增陈奉 高淮 梁永杨荣 陈矩 王安魏忠贤 王体乾李永贞等 崔文升 张彝宪 高起潜 王承恩 方正化
- ▪ 列传第一百九十四 阉党
- ▪ ▪ 焦芳 刘宇 曹元 张彩韩福等 顾秉谦 魏广微等 崔呈秀吴淳夫等 刘志选梁梦环等 曹钦程石三畏等 王绍徽周应秋霍维华徐大化等 阎鸣泰 贾继春田尔耕 许显纯
- ▪ 列传第一百九十五 佞幸
- ▪ ▪ 纪纲 门达逮杲 李孜省 继晓 江彬许泰 钱宁 陆炳 邵元节 陶仲文 顾可学盛端明等
- ▪ 列传第一百九十六 奸臣
- ▪ ▪ 胡惟庸陈宁 陈瑛马麟等 严嵩赵文华等 周延儒 温体仁马士英阮大铖
- ▪ 列传第一百九十七 流贼
- ▪ ▪ 李自成 张献忠
- ▪ 列传第一百九十八 土司
- ▪ ▪ 湖广土司
- ▪ ▪ 施州施南宣抚司 散毛宣抚司 忠建宣抚司 容美宣抚司 永顺军民宣慰使司 保靖州军民宣慰使司
- ▪ 列传第一百九十九 四川土司
- ▪ ▪ 四川土司一
- ▪ 列传第二百 四川土司二
- ▪ ▪ 播州宣慰司 永宁宣抚司 酉阳宣抚司 石砫宣抚司
- ▪ 列传第二百一 云南土司
- ▪ ▪ 云南土司一
- ▪ 列传第二百二 云南土司二
- ▪ ▪ 姚安 鹤庆 武定 寻甸 丽江 元江 永昌 新化 威远 北胜 湾甸镇康 大侯 澜沧卫 麓川
- ▪ 列传第二百三 云南土司三
- ▪ 列传第二百四 贵州土司
- ▪ ▪ 贵阳 思南思州附 镇远 铜仁 黎平 安顺 都匀 平越 石阡新添金筑安抚司附
- ▪ 列传第二百五 广西土司
- ▪ ▪ 广西土司一 桂林 柳州 庆远 平乐 梧州 浔州 南宁
- ▪ 列传第二百六 广西土司二
- ▪ ▪ 太平 思明 思恩 镇安 田州 恩城 上隆 都康
- ▪ 列传第二百七 广西土司三
- ▪ ▪ 泗城 利州 龙州 归顺 向武 奉议 江州 思陵广东琼州府附
- ▪ 列传第二百八 外国一
- ▪ ▪ 朝鲜
- ▪ 列传第二百九 外国二
- ▪ ▪ 安南
- ▪ 列传第二百十 外国三
- ▪ ▪ 日本
- ▪ 列传第二百十一 外国四
- ▪ ▪ 琉球 吕宋 合猫里 美洛居 沙瑶呐哔啴 鸡笼 婆罗 麻叶甕 古麻刺朗 冯嘉施兰 文郎马神
- ▪ 列传第二百十二 外国五
- ▪ ▪ 占城宾童龙 真腊 暹罗 爪哇阇婆 苏吉丹 碟里 日罗夏治三佛齐
- ▪ 列传第二百十三 外国六
- ▪ ▪ 浡泥 满剌加 苏门答剌 须文达那 苏禄 西洋琐里 琐里 览邦淡巴 百花 彭亨 那孤儿 黎伐 南渤利 阿鲁 柔佛 丁机宜 巴喇西 佛郎机 和兰
- ▪ 列传第二百十四 外国七
- ▪ 列传第二百十五 外国八鞑靼
- ▪ 列传第二百十六 外国九瓦剌 朵颜(福余 泰宁)
- ▪ 列传第二百十七 西域一
- ▪ ▪ 哈密卫 柳城 火州 土鲁番
- ▪ 列传第二百十八 西域二 西番诸卫(西宁河州洮州岷州等番族诸卫)
- ▪ ▪ 安定卫 阿端卫 曲先卫 赤斤蒙古卫 沙州卫 罕东卫 罕东左卫 哈梅里
- ▪ 列传第二百十九 西域三
- ▪ 列传第二百二十 西域四
- ▪ 附录:张廷玉上明史表
洪武元年,定太庙月朔荐新仪物:正月,韭、荠、生菜、鸡子、鸭子。二月,水芹、蒌蒿、台菜、子鹅。三月,茶、笋、鲤鱼、鮆鱼。四月,樱桃、梅、杏、鲥鱼、雉。五月,新麦、王瓜、桃、李、来禽、嫩鸡。六月,西瓜、甜瓜、莲子、冬瓜。七月,菱、梨、红枣、蒲萄。八月,芡、新米、藕、茭白、姜、鳜鱼。九月,小红豆、栗、柿、橙、蟹、鳊鱼。十月,木瓜、柑、橘、芦菔、兔、雁。十一月,荞麦、甘蔗、天鹅、鹚老、鹿。十二月,芥菜、菠菜、白鱼、鲫鱼。其礼皆天子躬行。未几,以属太常。二年诏,凡时物,太常先荐宗庙,然后进御。三年,定朔日荐新,各庙共羊一、豕一、笾豆八、簠簋登铏各二、酒尊三,及常馔鹅羹饭。太常卿及与祭官法服行礼。望祭,止常馔鹅羹饭,常服行礼。又有献新之仪,凡四方别进新物,在月荐外者,太常卿与内使监官常服献于太庙。不行礼。其后朔望祭祀,及荐新、献新,俱于奉先殿。
庙制 禘佩 时享 荐新 加上谥号 庙讳
明初作四亲庙于宫城东南,各为一庙。皇高祖居中,皇曾祖东第一,皇祖西第一,皇考东第二,皆南向。每庙中室奉神主。东西两夹室,旁两庑。三门,门设二十四戟。外为都宫。正门之南斋次,其西馔次,俱五间,北向。门之东,神厨五间,西向。其南宰牲池一,南向。
洪武元年,命中书省集儒臣议祀典,李善长等言:
周制,天子七庙。而《商书》曰:“七世之庙,可以观德”,则知天子七庙,自古有之。太祖百世不迁。三昭三穆以世次比,至亲尽而迁。此有天下之常礼。若周文王、武王虽亲尽宜祧,以其有功当宗,故皆别立一庙,谓之文世室、武世室,亦百世不迁。
汉每帝辄立一庙,不序昭穆,又有郡国庙及寝园庙。光武中兴,于洛阳立高庙,祀高祖及文、武、宣、元五帝。又于长安故高庙中,祀成、哀、平三帝。别立四亲庙于南阳舂陵,祀父南顿君以上四世。至明帝,遗诏藏主于光烈皇后更衣别室。后帝相承,皆藏于世祖之庙。由是同堂异室之制,至于元莫之改。
唐高祖尊高曾祖考,立四庙于长安。太宗议立七庙,虚太祖之室。玄宗创制,立九室,祀八世。文宗时,礼官以景帝受封于唐,高祖、太宗创业受命,百代不迁。亲尽之主,礼合祧迁,至禘佩则合食如常。其后以敬、文、武三宗为一代,故终唐之世,常为九世十一室。
宋自太祖追尊僖、顺、翼、宣四祖,每遇禘,则以昭穆相对,而虚东向之位,神宗奉僖祖为太庙始祖,至徽宗时增太庙为十室,而不祧者五宗。崇宁中,取王肃说,谓二祧在七世之外,乃建九庙。高宗南渡,祀九世。至于宁宗,始别建四祖殿,而正太祖东向之位。
元世祖建宗庙于燕京,以太祖居中,为不迁之祖。至泰定中,为七世十室。
今请追尊高曾祖考四代,各为一庙。
于是上皇高祖考谥曰玄皇帝,庙号德祖,皇高祖妣曰裕玄皇后。皇曾祖考谥曰恒皇帝,庙号懿祖,皇曾祖妣曰恒皇后。皇祖考谥曰裕皇帝,庙号熙祖,皇祖妣曰裕皇后。皇考谥曰淳皇帝,庙号仁祖,皇妣陈氏曰淳皇后。
诏制太庙祭器。太祖曰:“礼顺人情,可以义起。所贵斟酌得宜,随时损益。近世泥古,好用古笾豆之属,以祭其先。生既不用,死而用之,甚无谓也。孔子曰:‘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存。’其制宗庙器用服御,皆如事生之仪。”于是造银器,以金涂之。酒壶盂盏皆八,硃漆盘碗二百四十,及楎椸枕簟箧笥帏幔浴室皆具。后又诏器皿以金涂银者,俱易以金。
二年,诏太庙祝文止称孝子皇帝,不称臣。凡遣皇太子行礼,止称命长子某,勿称皇太子。后称孝玄孙皇帝,又改称孝曾孙嗣皇帝。初,太庙每室用币一。二年,从礼部议,用二白缯。又从尚书崔亮奏,作圭瓚。
八年,改建太庙。前正殿,后寝殿。殿翼皆有两庑。寝殿九间,间一室,奉藏神主,为同堂异室之制。九年十月,新太庙成。中室奉德祖,东一室奉懿祖,西一室奉熙祖,东二室奉仁祖,皆南向。十五年,以孝慈皇后神主祔享太庙,其后皇后祔庙仿此。建文即位,奉太祖主祔庙。正殿神座次熙祖。东向。寝殿神主居西二室,南向。成祖迁都,建庙如南京制。
宣德元年七月,礼部进太宗神主祔庙仪:先期一日,遣官诣太庙行祭告礼。午后,于几筵殿行大祥祭。翼日昧爽,设酒果于几筵殿,设御辇二、册宝亭四于殿前丹陛上。皇帝服浅淡服,行祭告礼毕,司礼监官跪请神主升辇,诣太庙奉安。内使二员捧神主,内使四员捧册宝,由殿中门出,安奉于御辇、册宝亭。皇帝随行至思善门,易祭服,升辂。至午门外,仪卫伞扇前导,至庙街门内,皇帝降辂。监官导诣御辇前奏,跪请神主奉安太庙,俯伏,兴。内使捧神主册宝,皇帝从,由中门入,至寝庙东第三室,南向奉安。皇帝叩头,毕,祭祀如时祭仪。文武官具祭服行礼。其正殿神座,居仁祖之次,西向。二年五月,仁宗神主祔庙,如前仪。寝殿,西第三室,南向。正殿,居高祖之次,东向。其后大行祔庙仿此。正统七年十二月,奉昭皇后神主祔庙,神主诣列祖神位前谒庙。礼毕,太常寺官唱赐座,内侍捧衣冠,与仁宗同神位。唱请宣宗皇帝朝见,内侍捧宣宗衣冠置褥位上,行四拜礼讫,安奉于座上。
孝宗即位,宪宗将升祔。时九庙已备,议者咸谓德、懿、熙、仁四庙,宜以次奉祧。礼臣谓:“国家自德祖以上,莫推世次,则德祖视周后稷,不可祧。宪宗升祔,当祧懿祖。宜于太庙寝殿后,别建祧殿,如古夹室之制。岁暮则奉祧主合享,如古祫祭之礼。”吏部侍郎杨守陈言:“《礼》,天子七庙,祖功而宗德。德祖可比商报乙、周亚圉,非契、稷比。议者习见宋儒尝取王安石说,遂使七庙既有始祖,又有太祖。太祖既配天,又不得正位南向,非礼之正。今请并祧德、懿、熙三祖,自仁祖下为七庙,异时祧尽,则太祖拟契、稷,而祧主藏于后寝,祫礼行于前殿。时享尊太祖,祫祭尊德祖,则功德并崇,恩义亦备。”帝从礼官议,建祧庙于寝殿后,遣官祭告宗庙。帝具素服告宪宗几筵,祭毕,奉迁懿祖神主衣冠于后殿,床幔、御座、仪物则贮于神库。其后奉祧仿此。
嘉靖九年春,世宗行特享礼。令于殿内设帷幄如九庙,列圣皆南向,各奠献,读祝三,余如旧。十年正月,帝以庙祀更定,告于太庙、世庙并祧庙三主。迁德祖神主于祧庙,奉安太祖神主于寝殿正中,遂以序进迁七宗神位。丁酉,帝诣太庙行特享礼。九月,谕大学士李时等,以“宗庙之制,父子兄弟同处一堂,于礼非宜。太宗以下宜皆立专庙,南向。”尚书夏言奏:“太庙两傍,隙地无几,宗庙重事,始谋宜慎。”未报。中允廖道南言:“太宗以下宜各建特庙于两庑之地。有都宫以统庙,不必各为门垣。有夹室以藏主,不必更为寝庙。第使列圣各得全其尊,皇上躬行礼于太祖之庙,余遣亲臣代献,如古诸侯助祭之礼。”帝悦,命会议。言等言:“太庙地势有限,恐不能容,若小其规模,又不合古礼。且使各庙既成,陛下遍历群庙,非独筋力不逮,而日力亦有不给,古者宗伯代后献之文,谓在一庙中,而代后之亚献。未闻以人臣而代主一庙之祭者也。且古诸侯多同姓之臣,今陪祀执事者,可拟古诸侯之助祭者乎?先臣丘浚谓宜间日祭一庙,历十四日而遍。此盖无所处,而强为之说耳。若以九庙一堂,嫌于混同。请以木为黄屋,如庙廷之制,依庙数设之,又设帷幄于其中,庶得以展专奠之敬矣。”议上,不报。
十三年,南京太庙灾。礼部尚书湛若水请权将南京太庙香火并于南京奉先殿,重建太庙,补造列圣神主。帝召尚书言与群臣集议。言会大学士张孚敬等言:“国有二庙,自汉惠始。神有二主,自齐桓始。周之三都庙,乃迁国立庙,去国载主,非二庙二主也。子孙之身乃祖宗所依,圣子神孙既亲奉祀事于此,则祖宗神灵自当陟降于此。今日正当专定庙议,一以此地为根本。南京原有奉先殿,其朝夕香火,当合并供奉如常。太庙遗址当仿古坛墠遗意,高筑墙垣,谨司启闭,以致尊严之意。”从之。
时帝欲改建九庙。夏言因言:“京师宗庙,将复古制,而南京太庙遽灾,殆皇天列祖佑启默相,不可不灵承者。”帝悦,诏春和兴工。诸臣议于太庙南,左为三昭庙,与文祖世室而四,右为三穆庙。群庙各深十六丈有奇,而世室殿寝稍崇,纵横深广,与群庙等。列庙总门与太庙戟门相并,列庙后垣与太庙祧庙后墙相并。具图进。帝以世室尚当隆异,令再议。言等请增拓世室前殿,视群庙崇四尺有奇,深广半之;寝殿视群庙崇二尺有奇,深广如之。报可。十四年正月,谕阁臣:“今拟建文祖庙为世室,则皇考世庙字当避。”张孚敬言:“世庙著《明伦大典》,颁诏四方,不可改。文世室宜称太宗庙。其余群庙不用宗字,用本庙号,他日递迁,更牌额可也。”从之。二月,尽撤故庙改建之。诸庙各为都宫,庙各有殿有寝。太祖庙寝后有祧庙,奉祧主藏焉。太庙门殿皆南向,群庙门东西向,内门殿寝皆南向。十五年十二月,新庙成,更创皇考庙曰睿宗献皇帝庙。帝乃奉安德、懿、熙、仁四祖神主于祧庙,太祖神主于太庙,百官陪祭如仪。翌日,奉安太宗以下神主,列于群庙,命九卿正官及武爵重臣,俱诣太宗庙陪祭。文三品以上,武四品以上,分诣群庙行礼。又择日亲捧太祖神主,文武大臣捧七宗神主,奉安于景神殿。
二十年四月,太庙灾,成祖、仁宗主毁,奉安列圣主于景神殿。遣大臣诣长陵、献陵告题帝后主,亦奉安景神殿。二十二年十月,以旧庙基隘,命相度规制。议三上,不报。久之,乃命复同堂异室之旧,庙制始定。二十四年六月,礼部尚书费寀等以太庙安神,请定位次。帝曰:“既无昭穆,亦无世次,只序伦理。太祖居中,左四序成、宣、宪、睿,右四序仁、英、孝、武。皆南向。’七月,以庙建礼成,百官表贺,诏天下。新庙仍在阙左,正殿九间,前两庑,南戟门。门左神库,右神厨。又南为庙门,门外东南宰牲亭,南神宫监,西庙街门。正殿后为寝殿,奉安列圣神主,又后为祧庙,藏祧主,皆南向。
二十七年,帝欲祔孝烈皇后方氏于太庙,而祧仁宗。大学士严嵩、礼部尚书徐阶等初皆持不可,既而不能坚其议。二十九年十一月,祧仁宗,遂祔孝烈于西第四室。隆庆六年八月,穆宗将祔庙,敕礼臣议当祧庙室。礼科陆树德言:“宣宗于穆宗仅五世,请仍祔睿宗于世庙,而宣宗勿祧。”疏下礼部,部议宣宗世次尚近,祧之未安。因言:“古者以一世为一庙,非以一君为一世,故晋之庙十一室而六世,唐之庙十一室而九世。宋自太祖上追四祖至徽宗,始定为九世十一室之制,以太祖、太宗同为一世故也。其后徽宗祔以与哲宗同一世,高宗祔以与钦宗同一世,皆无所祧,及光宗升祔,增为九世十二室。今自宣宗至穆宗凡六世,上合二祖仅八世,准以宋制,可以无祧,但于寝殿左右各增一室,则尊祖敬宗,并行不悖矣。”帝命如旧敕行,遂祧宣宗。天启元年七月,光宗将祔庙。太常卿洪文衡请无祧宪宗,而祧睿宗。不听。
洪武元年祫飨太庙。德祖皇考妣居中。南向。懿祖皇考妣东第一位,西向。熙祖皇考妣西第一位,东向。仁祖皇考妣东第二位,西向。七年,御史答禄与权言:“皇上受命七年而禘祭未举。宜参酌古今,成一代之典。”诏下礼部、太常司、翰林院议,以为:“虞、夏、商、周世系明白,故禘礼可行。汉、唐以来,莫能明其始祖所自出,当时所谓禘祭,不过祫已祧之祖而祭之,乃古之大祫,非禘也。宋神宗尝曰:‘禘者,所以审谛祖之所自出。’是则莫知祖之所自出,禘礼不可行也。今国家追尊四庙,而始祖所自出者未有所考,则禘难遽行。”太祖是其议。弘治元年,定每岁暮奉祧庙懿祖神座于正殿左,居熙祖上,行祫祭之礼。
嘉靖十年,世宗以禘祫义询大学士张璁,令与夏言议。言撰《禘义》一篇献之,大意谓:“自汉以下,谱牒难考,欲如虞夏之禘黄帝,商周之禘帝喾,不能尽合。谨推明古典,采酌先儒精微之论,宜为虚位以祀。”帝深然之。会中允廖道南谓硃氏为颛顼裔,请以《太祖实录》为据,禘颛顼。遂诏礼部以言、道南二疏,会官详议。诸臣咸谓:“称虚位者茫昧无据,尊颛顼者世远难稽。庙制既定高皇帝始祖之位,当禘德祖为正。”帝意主虚位,令再议。而言复疏论禘德祖有四可疑,且言今所定太祖为太庙中之始祖,非王者立始祖庙之始祖。帝并下其章。诸臣乃请设虚位,以禘皇初祖,南向,奉太祖配,西向。礼臣因言,大祫既岁举,大禘请三岁一行,庶疏数适宜。帝自为文告皇祖,定丙、辛岁一行,敕礼部具仪择日。四月,礼部上大禘仪注。前期告庙,致斋三日,备香帛牲醴如时享仪。锦衣卫设仪卫,太常卿奉皇初祖神牌、太祖神位于太庙正殿,安设如图仪。至日行礼,如大祀圜丘仪。及议祧德祖,罢岁除祭,以冬季中旬行大祫礼。太常寺设德祖神位于太庙正中,南向。懿祖而下,以次东西向。
十五年,复定庙飨制。立春犆享,各出主于殿。立夏、立秋、立冬出太祖、成祖七宗主,飨太祖殿,为时祫。季冬中旬,卜日出四祖及太祖、成祖七宗主,飨太祖殿,为大祫。祭毕,各归主于其寝。十七年定大祫祝文。九庙帝后谥号俱全书,时祫止书某祖、某宗某皇帝。更定季冬大祫日,奉德、懿、熙、仁及太祖异室皆南向,成祖西向北上,仁宗以下七宗东西相向。二十年十一月,礼官议,岁暮大祫,当陈祧主,而景神殿隘,请暂祭四祖于后寝,用连几,陈笾豆,以便周旋。诏可。二十二年,定时享、大祫,罢出主、上香、奠献等仪,临期捧衣冠出纳。太常及神宫监官奉行。二十四年,罢季冬中旬大祫,并罢告祭,仍以岁除日行大祫,礼同时享。二十八年,复告祭仪。穆宗即位,礼部以大行皇帝服制未除,请遵弘治十八年例,岁暮大祫、孟春时享两祭,皆遣官摄事。乐设而不作,帝即丧次致斋,陪祀官亦在二十七日之内,宜令暂免。从之。
洪武元年,定宗庙之祭,每岁四孟及岁除,凡五享。学士陶安等言:“古者四时之祭,三祭皆合享于祖庙,惟春祭于各庙。自汉而下,庙皆同堂异室,则四时皆合祭。今宜仿近制,合祭于第一庙,庶适礼之中,无烦渎也。”太祖命孟春特祭于各庙,三时及岁除则祫佩祭于德祖庙。二年,定时享之制,春以清明,夏以端午,秋以中元,冬以冬至。岁除如旧。三年,礼部尚书崔亮言:“孟月者,四时之首。因时变,致孝思,故备三牲黍稷品物以祭。至仲季之月,不过荐新而已。既行郊祀,则庙享难举,宜改从旧制。其清明等节,各备时物以荐。”从之。九年,新建太庙。凡时享,正殿中设德祖帝后神座,南向。左懿祖,右熙祖,东西向。仁祖次懿祖。凡神座俱不奉神主,止设衣冠。礼毕,藏之。孟春择上旬日,三孟用朔日,及岁除皆合享。自是五享皆罢特祭,而行合配之礼。二十一年,定时享仪。更前制,迎神四拜,饮福四拜,礼毕四拜。二十五年,定时享。若国有丧事,乐备而不作。
正统三年正月,享太庙。礼部言,故事,先三日,太常寺奏祭祀,御正殿受奏。是日,宣宗皇帝忌辰,例不鸣钟鼓,第视事西角门。帝以祭祀重事,仍宜升殿,馀悉遵永乐间例行之。天顺六年,阁臣以皇太后丧,请改孟冬时享于除服后。从之。成化四年,礼部以慈懿太后丧,请改孟秋享庙于初七日。不从。
嘉靖十一年,大学士张孚敬等言:“太庙祭祀,但设衣冠。皇上改行出主,诚合古礼。但遍诣群庙,躬自启纳,不免过劳。今请太祖神主,躬自安设。群庙帝后神主,则以命内外捧主诸臣。”帝从其请。十七年,定享祫礼,凡立春特享,亲祭太祖,遣大臣八人分献诸帝,内臣八人分献诸后。立夏时祫,各出主于太庙。太祖南向,成祖西向,序七宗之上,仁、宣、英、宪、孝、睿、武宗东西相向。秋冬时祫,如夏礼。二十四年,新庙成,复定享祫止设衣冠,不出主。隆庆元年,孟夏时享,以世宗几筵未撤,遵正德元年例,先一日,帝常服祭告几筵,祗请诸庙享祀。其后,时享、祫祭在大祥内者,皆如之。
洪武元年,追尊四庙谥号,册宝皆用玉。册简长尺二寸,广一寸二分,厚五分,简数从文之多寡。联以金绳,藉以锦褥,覆以红罗泥金夹帕,册匣硃漆镂金,龙凤文。其宝篆文,广四寸九分,厚一寸二分,金盘龙纽,系以锦绶,裹以红锦,加帕纳于盝,盝装以金。德祖册文曰:“孝玄孙嗣皇帝臣某,再拜稽首上言:臣闻尊敬先世,人之至情,祖父有天下,传之子孙,子孙有天下,追尊祖父,此古今通义也。臣遇天下兵起,躬披甲胄,调度师旅,戡定四方,以安人民,土地日广。皆承祖宗之庇。臣庶推臣为皇帝,而先世考妣未有称号。谨上皇高祖考府君尊号曰玄皇帝,庙号德祖。伏惟英爽。鉴此孝思。”其宝文曰“德祖玄皇帝之宝”。玄皇后、懿祖以下,帝后册宝并同。建文时,追尊谥册之典,以革除无考。
永乐元年五月,进高皇帝、高皇后谥议。前一日,于奉天殿中设谥议案。是日早,帝衮冕升殿,如常仪。文武官朝服四拜。礼部官奏进尊谥议。序班二员引班首升丹陛,捧谥议官以谥议文授班首,由中门入,至殿中。赞进尊谥议。驾兴,诣谥议文案。班首进置于案,跪,百官皆跪。帝览毕,复坐。班首与百官俯伏兴,复位,再行四拜。礼毕。帝亲举谥议,付翰林院臣撰册文。
六月,以上尊谥,先期斋戒,遣官祭告天地、宗庙、社稷。鸿胪寺设香案于奉天殿。是日早,内侍以册宝置于案。太常寺于太庙门外丹陛上,皇考、皇妣神御前各设册宝案。鸿胪寺设册宝舆于奉天门外,卤簿、乐悬如常仪。百官祭服诣太庙门外立俟,执事官并宣册宝官,先从太庙右门入,序立殿右。帝衮冕御华盖殿,捧册宝官四员祭服,于奉天殿东西序立。鸿胪寺奏请行礼。帝出奉天殿册宝案前,捧册宝官各捧前行,置彩舆内,卤簿大乐前导。帝乘舆,随彩舆行。至午门外降舆,升辂,至太庙门。百官跪俟彩舆过,兴。帝降辂,随彩舆至太庙中门外。捧册宝官各捧前行,帝随行,至丹陛上。捧册宝置于案,典仪传唱如常,内赞奏就位,典仪奏迎神奏乐。乐止,内赞奏帝四拜,百官同。典仪奏进册宝,捧册宝官前行,驾由左门入,至庙中,诣皇考神御前。奏跪,搢圭。奏进册,捧册官跪进于帝左,帝受册以授执事官,置于案左,奏出圭,赞宣册,宣册官跪宣于帝左。册文曰:“惟永乐元年,岁次癸未,六月丁未朔,越十一日丁巳,孝子嗣皇帝臣某,谨拜手稽首言:臣闻俊德赞尧,重华美舜,禹、汤、文、武,列圣相承,功德并隆,咸膺显号。钦惟皇考皇帝,统天肇运,奋自布衣,戡定祸乱,用夏变夷,以孝治天下。四十馀年,民乐永熙,礼乐文章,垂宪万世,德合乾坤,明同日月,功超千古,道冠百王。谨奉册宝,上尊谥曰圣神文武钦明启运俊德成功统天大孝高皇帝,庙号太祖。伏惟神灵陟降,阴骘下民,覆帱无极,与天常存。”宣册讫,奏搢圭。奏进宝,捧宝官以宝跪进于帝左。帝受宝,以授执事官,置于案右。奏出圭。赞宣宝,宣宝官跪宣于帝右,宝文如谥号。宣宝讫,奏俯伏,兴。帝诣皇妣神御前,进宣册宝如前仪。册文曰:“臣闻自古后妃,皆承世绪。妫汭嫔虞,发祥帝室,周姜辅治,肇基邦君。钦惟皇妣孝慈皇后,以圣辅圣,同起侧微,弘济艰难,化家为国。克勤克俭,克敬克诚,克孝克慈,以奉神灵之统,理万物之宜。正位中宫十有五年,家邦承式,天下归仁。谨奉册宝,上尊谥曰孝慈昭宪至仁文德承天顺圣高皇后。伏惟圣灵陟降,膺慈显名,日月光华,照临永世。”宝文如谥号。宣宝讫,帝复位。奏四拜,百官同。行祭礼如常仪。翌日,颁诏天下。以上谥礼成,赐陪祀执事官宴,馀官人赐钞一锭。
仁宗即位,九月,礼部同诸臣进大行皇帝仁孝皇后谥议。仁宗立受之,览毕,流涕不已,以付翰林院撰谥册。礼部奏上谥仪,前期斋戒遣祭如常,内侍置册宝舆于奉天门。厥明,捧册宝置舆中。帝衰服诣奉天门,内侍举册宝舆,帝随舆后行,降阶,升辂。百官立金水桥南,北向跪。俟舆过,兴。随至思善门外,序立,北向。帝降辂。册宝舆由中门入,至几筵殿丹陛上。帝由左门入,就丹陛上拜位。捧册宝官由殿左门入,至几筵前。导引官奏四拜,皇太孙、亲王、皇孙陪拜丹陛上,百官陪拜思善门外。帝由殿左门入,诣大行皇帝位前,跪进册、进宝。宣册宝官跪宣毕,奏俯伏、兴。帝诣仁孝皇后神位前,礼并同。奏复位四拜,皇太孙以下同。礼毕,行祭礼。是日,改题仁孝皇后神主,诏颁天下。是后,上皇帝及太皇太后、皇太后尊谥,皆仿此。
嘉靖十七年,世宗用丰坊奏,加献皇帝庙号,称宗配帝,乃改奉太宗为成祖。命制二圣神位于南宫,遂诣景神殿,奉册宝。尊文皇帝曰成祖启天弘道高明肇运圣武神功纯仁至孝文皇帝,尊献皇帝曰睿宗知天守道洪德渊仁宽穆纯圣恭俭敬文献皇帝。又上皇天上帝大号。十一月朔,帝诣南郊,恭进册表。礼成,还诣太庙,奉册宝,加上高皇帝尊号曰太祖开天行道肇纪立极大圣至神仁文义武俊德成功高皇帝,加上高皇后尊号曰孝慈贞化哲顺仁徽成天育圣至德高皇后。是日,中宫捧高皇后主,助行亚献礼,文武官命妇陪祀。复择日诣太庙,行改题神主礼。
天启元年正月,从礼部奏,凡从点水加各字者,俱改为“雒”,从木加交字者,俱改为“较”。惟督学称较字未宜,应改为学政。各王府及文武职官,有犯庙讳御名者,悉改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