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明史
- ▪ 本纪第一 太祖一
- ▪ 本纪第二 太祖二
- ▪ 本纪第三 太祖三
- ▪ 本纪第四 恭闵帝
- ▪ 本纪第五 成祖一
- ▪ 本纪第六 成祖二
- ▪ 本纪第七 成祖三
- ▪ 本纪第八 仁宗
- ▪ 本纪第九 宣宗
- ▪ 本纪第十 英宗前纪
- ▪ 本纪第十一 景帝
- ▪ 本纪第十二 英宗后纪
- ▪ 本纪第十三 宪宗一
- ▪ 本纪第十四 宪宗二
- ▪ 本纪第十五 孝宗
- ▪ 本纪第十六 武宗
- ▪ 本纪第十七 世宗一
- ▪ 本纪第十八 世宗二
- ▪ 本纪第十九 穆宗
- ▪ 本纪第二十 神宗一
- ▪ 本纪第二十一 神宗二
- ▪ ▪ 光宗
- ▪ 本纪第二十二 熹宗
- ▪ 本纪第二十三 庄烈帝一
- ▪ 本纪第二十四 庄烈帝二
- ▪ 志第一 天文一
- ▪ 志第二 天文二
- ▪ ▪ 填星
- ▪ ▪ 岁星
- ▪ ▪ 荧惑
- ▪ ▪ 太白
- ▪ ▪ 辰星
- ▪ 志第三 天文三
- ▪ 志第四 五行一(水)
- ▪ 志第五 五行二(火 木)
- ▪ 志第六 五行三(金 土)
- ▪ 志第七 历一
- ▪ 志第八 历二
- ▪ 志第九 历三
- ▪ 志第十 历四
- ▪ 志第十一 历五
- ▪ 志第十二 历六
- ▪ ▪ 木星
- ▪ ▪ 火星
- ▪ ▪ 土星
- ▪ ▪ 金星
- ▪ ▪ 水星
- ▪ ▪ 步四馀
- ▪ 志第十三 历七
- ▪ 志第十四 历八
- ▪ 志第十五 历九
- ▪ 志第十六 地理一
- ▪ 志第十七 地理二
- ▪ ▪ 山东山西
- ▪ 志第十八 地理三
- ▪ ▪ 河南陕西
- ▪ ▪ 宁夏左屯卫
- ▪ 志第十九 地理四
- ▪ ▪ 四川江西
- ▪ ▪ 守御礼州后千户所
- ▪ 志第二十 地理五
- ▪ ▪ 湖广浙江
- ▪ ▪ 上爱茶峒长官司
- ▪ 志第二十一 地理六
- ▪ ▪ 福建 广东 广西
- ▪ 志第二十二 地理七
- ▪ ▪ 云南 贵州
- ▪ ▪ 促瓦长官司
- ▪ 志第二十三 礼一(吉礼一)
- ▪ ▪ 分献陪祀
- ▪ ▪ 坛壝之制
- ▪ ▪ 神位祭器玉帛牲牢祝册之数
- ▪ ▪ 遣官祭祀
- ▪ ▪ 分献陪祀
- ▪ ▪ 玉帛牲牢
- ▪ ▪ 祝册
- ▪ ▪ 笾豆之实
- ▪ ▪ 祭祀杂议诸仪
- ▪ ▪ 祭祀日期
- ▪ ▪ 习仪
- ▪ ▪ 斋戒
- ▪ 志第二十四 礼二(吉礼二)
- ▪ ▪ 郊祀之制
- ▪ ▪ 大雩
- ▪ ▪ 郊祀配位
- ▪ ▪ 郊祀仪注
- ▪ ▪ 祈谷
- ▪ ▪ 大飨礼
- ▪ ▪ 令节拜天
- ▪ 志第二十五 礼三(吉礼三)
- ▪ ▪ 社稷
- ▪ ▪ 朝日夕月
- ▪ ▪ 先农
- ▪ ▪ 先蚕
- ▪ ▪ 高禖
- ▪ ▪ 祭告
- ▪ ▪ 祈报
- ▪ ▪ 神祇坛
- ▪ ▪ 星辰坛
- ▪ ▪ 灵星诸神
- ▪ ▪ 太岁月将风云雷雨之祀
- ▪ ▪ 岳镇海渎山川之祀
- ▪ ▪ 城隍
- ▪ 志第二十六 礼四(吉礼四)
- ▪ ▪ 京师九庙
- ▪ ▪ 圣师
- ▪ ▪ 旗纛
- ▪ ▪ 五祀
- ▪ ▪ 马神
- ▪ ▪ 南京神庙
- ▪ ▪ 功臣庙
- ▪ ▪ 三皇
- ▪ ▪ 历代帝王陵庙
- ▪ ▪ 至圣先师子孔庙祀
- ▪ ▪ 诸神祠
- ▪ ▪ 厉坛
- ▪ 志第二十七 礼五(吉礼五)
- ▪ ▪ 荐新
- ▪ ▪ 宗庙之制
- ▪ ▪ 禘佩
- ▪ ▪ 时享
- ▪ ▪ 加上谥号
- ▪ ▪ 庙讳
- ▪ 志第二十八 礼六(吉礼六)
- ▪ ▪ 功臣配飨
- ▪ ▪ 王国宗庙
- ▪ ▪ 奉先殿
- ▪ ▪ 奉慈殿
- ▪ ▪ 献皇帝庙
- ▪ ▪ 亲王从飨
- ▪ ▪ 群臣家庙
- ▪ 志第二十九 礼七(嘉礼一)
- ▪ ▪ 诸司朝觐仪
- ▪ ▪ 登极仪
- ▪ ▪ 大朝仪
- ▪ ▪ 常朝仪
- ▪ ▪ 皇太子亲王朝仪
- ▪ ▪ 诸王来朝仪
- ▪ ▪ 中宫受朝仪
- ▪ ▪ 朝贺东宫仪
- ▪ ▪ 大宴仪
- ▪ ▪ 上尊号徽号仪
- ▪ 志第三十 礼八(嘉礼二)
- ▪ ▪ 册皇后仪
- ▪ ▪ 册皇太子及皇太子妃仪
- ▪ ▪ 册亲王及王妃仪
- ▪ ▪ 皇帝加元服仪
- ▪ ▪ 皇太子皇子冠礼
- ▪ ▪ 品官冠礼
- ▪ ▪ 庶人冠礼
- ▪ 志第三十一 礼九(嘉礼三)
- ▪ ▪ 东宫出阁讲学仪
- ▪ ▪ 诸王读书仪
- ▪ ▪ 经筵
- ▪ ▪ 日讲
- ▪ ▪ 皇帝视学仪
- ▪ ▪ 天子纳后仪
- ▪ ▪ 皇太子纳妃仪
- ▪ ▪ 亲王婚礼
- ▪ ▪ 公主婚礼
- ▪ ▪ 品官婚礼
- ▪ ▪ 庶人婚礼
- ▪ 志第三十二 礼十(嘉礼四 宾礼)
- ▪ ▪ 遣使之蕃国仪
- ▪ ▪ 蕃国遣使进表仪
- ▪ ▪ 巡狩之制
- ▪ ▪ 东宫监国
- ▪ ▪ 皇太孙监国
- ▪ ▪ 颁诏仪
- ▪ ▪ 迎接诏赦仪
- ▪ ▪ 进书仪
- ▪ ▪ 进表笺仪
- ▪ ▪ 乡饮酒礼
- ▪ ▪ 蕃王朝贡礼
- ▪ ▪ 品官相见礼
- ▪ ▪ 庶人相见礼
- ▪ 志第三十三 礼十一(军礼)
- ▪ ▪ 亲征
- ▪ ▪ 遣将
- ▪ ▪ 禡祭
- ▪ ▪ 受降
- ▪ ▪ 奏凯献俘
- ▪ ▪ 大阅
- ▪ ▪ 大射
- ▪ ▪ 救日伐鼓
- ▪ ▪ 论功行赏
- ▪ 志第三十四 礼十二(凶礼一)
- ▪ ▪ 山陵
- ▪ ▪ 山陵
- ▪ 志第三十五 礼十三(凶礼二)
- ▪ ▪ 兴宗帝后陵寝
- ▪ ▪ 睿宗帝后陵寝
- ▪ ▪ 皇妃等丧葬
- ▪ ▪ 皇太子及妃丧葬
- ▪ ▪ 皇后陵寝
- ▪ ▪ 诸王及妃公主丧葬诸仪
- ▪ 志第三十六 礼十四(凶礼三)
- ▪ ▪ 中宫为父祖丧仪
- ▪ ▪ 遣使临吊仪
- ▪ ▪ 遣使册赠王公大臣仪
- ▪ ▪ 忌辰
- ▪ ▪ 乘舆受蕃国王讣奏仪
- ▪ ▪ 乘舆为王公大臣举哀仪
- ▪ ▪ 乘舆临王公大臣丧仪
- ▪ ▪ 谒祭陵庙
- ▪ ▪ 赐祭葬
- ▪ ▪ 丧葬之制
- ▪ ▪ 碑碣
- ▪ ▪ 赐谥
- ▪ ▪ 品官丧礼
- ▪ ▪ 士庶人丧礼
- ▪ ▪ 服纪
- ▪ 志第三十七 乐一
- ▪ 志第三十八 乐二
- ▪ ▪ 九庙时祫乐章
- ▪ ▪ 乐章一
- ▪ 志第三十九 乐三
- ▪ ▪ 乐章二
- ▪ ▪ 嘉靖间续定庆成宴乐章
- ▪ 志第四十 仪卫
- ▪ 志第四十一 舆服一
- ▪ 志第四十二 舆服二
- ▪ 志第四十三 舆服三
- ▪ 志第四十四 舆服四
- ▪ 志第四十五 选举一
- ▪ 志第四十六 选举二
- ▪ 志第四十七 选举三
- ▪ 志第四十八 职官一
- ▪ 志第四十九 职官二
- ▪ 志第五十 职官三
- ▪ 志第五十一 职官四
- ▪ 志第五十二 职官五
- ▪ 志第五十三 食货一
- ▪ ▪ 户口 田制屯田 庄田
- ▪ 志第五十四 食货二
- ▪ ▪ 赋役
- ▪ 志第五十五 食货三
- ▪ ▪ 漕运 仓库
- ▪ 志第五十六 食货四
- ▪ ▪ 盐法 茶法
- ▪ 志第五十七 食货五
- ▪ ▪ 钱钞 坑冶附铁冶铜场 商税 市舶 马市
- ▪ 志第五十八 食货六
- ▪ ▪ 上供采造 采造 柴炭 采木 珠池 织造 烧造 俸饷 会计
- ▪ 志第五十九 河渠一
- ▪ ▪ 黄河上
- ▪ 志第六十 河渠二
- ▪ ▪ 黄河下
- ▪ 志第六十一 河渠三
- ▪ ▪ 运河上
- ▪ 志第六十二 河渠四
- ▪ ▪ 运河下 海运
- ▪ 志第六十三 河渠五
- ▪ ▪ 淮河 泇河 卫河 漳河 沁河 滹沱河 桑乾河 胶莱河
- ▪ 志第六十四 河渠六
- ▪ ▪ 直省水利
- ▪ 志第六十五 兵一
- ▪ 志第六十六 兵二卫所 班军
- ▪ ▪ 土官
- ▪ ▪ 湖广行都司以湖广都司卫所改设
- ▪ ▪ 兴都留守司
- ▪ ▪ 福建都司
- ▪ ▪ 福建行都司
- ▪ ▪ 江西都司
- ▪ ▪ 广东都司
- ▪ ▪ 后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直隶旧为北平都司,有北平三护卫,后俱为亲军。其不系北平旧卫者,俱永乐以后添设。
- ▪ ▪ 大宁都司
- ▪ ▪ 万全都司宣德五年,分直隶及山西等处卫所添设。
- ▪ ▪ 山西都司旧有太原三护卫,后革。蒲州千户所,改属直隶,广昌千户所,改属万全都司
- ▪ ▪ 山西行都司旧有蔚州卫,后改属万全都司
- ▪ ▪ 南京卫所亲军卫
- ▪ ▪ 五军都督府属 左军都督府本府所属卫,仍隶北京左府。
- ▪ ▪ 右军都督府本府所属卫,仍隶北京右府。
- ▪ ▪ 中军都督府本府所属卫,仍隶北京中府。
- ▪ ▪ 前军都督府本府所属卫,仍隶北京前府。
- ▪ ▪ 陕西都司
- ▪ ▪ 广西都司
- ▪ ▪ 中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直隶
- ▪ ▪ 中都留守司
- ▪ ▪ 河南都司
- ▪ ▪ 前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直隶
- ▪ ▪ 湖广都司
- ▪ ▪ 福建都司
- ▪ ▪ 福建行都司
- ▪ ▪ 江西都司
- ▪ ▪ 广东都司
- ▪ ▪ 后军都督府 在京
- ▪ ▪ 后军都督府本府所属卫,仍隶北京后府。
- ▪ ▪ 山西行都司
- ▪ ▪ 北平三护卫
- ▪ ▪ 贵州都司旧有层台、重安二千户所,俱革。旧有平伐长官司,后隶贵阳府。旧有平浪、九名九姓独山州二长官司,后隶都匀府。
- ▪ ▪ 土官
- ▪ ▪ 中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直隶
- ▪ ▪ 在外 北平都司
- ▪ ▪ 中都留守司
- ▪ ▪ 辽东都司
- ▪ ▪ 山东都司
- ▪ ▪ 右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云南都司
- ▪ ▪ 贵州都司
- ▪ ▪ 四川都司
- ▪ ▪ 河南都司旧有洛阳中护卫,后并汝州卫。
- ▪ ▪ 前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直隶
- ▪ ▪ 湖广都司旧有武昌右千户所,革。
- ▪ ▪ 土官
- ▪ ▪ 广西都司
- ▪ ▪ 云南都司旧有鹤庆、通海二千户所,革
- ▪ ▪ 土官
- ▪ ▪ 山西三护卫
- ▪ ▪ 五军都督府所属卫所 左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浙江都司
- ▪ ▪ 辽东都司
- ▪ ▪ 山东都司旧有青州左护卫,后改天津右卫。旧有贵州护卫,革
- ▪ ▪ 右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直隶
- ▪ ▪ 陕西都司旧有阶州卫、沙州卫、灵山千户所,后俱革。
- ▪ ▪ 陕西行都司洪武十二年添设
- ▪ ▪ 四川都司旧有浦江关军民千户所,后革
- ▪ ▪ 土官
- ▪ ▪ 四川行都司旧无,后设。旧有建昌前卫,后革
- ▪ ▪ 都司一奴儿干都司 卫三百八十四
- ▪ ▪ 所二十四
- ▪ ▪ 站七
- ▪ ▪ 地面七
- ▪ ▪ 寨一
- ▪ ▪ 卫六
- ▪ ▪ 都指挥使司二
- ▪ ▪ 指挥使司一
- ▪ ▪ 宣尉使司三
- ▪ ▪ 招讨司六
- ▪ ▪ 万户府四
- ▪ ▪ 千户所十七
- ▪ ▪ 上十二卫
- ▪ ▪ 五军都督府所属卫所 左军都督府
- ▪ ▪ 在外 浙江都司
- ▪ 志第六十七 兵三
- ▪ ▪ 边防 海防江防 民壮 士兵 乡兵
- ▪ 志第六十八 兵四
- ▪ 志第六十九 刑法一
- ▪ 志第七十 刑法二
- ▪ 志第七十一 刑法三
- ▪ 志第七十二 艺文一
- ▪ 志第七十三 艺文二
- ▪ 志第七十四 艺文三
- ▪ 志第七十五 艺文四
- ▪ 表第一 诸王世表一
- ▪ 表第二 诸王世表二
- ▪ 表第三 诸王世表三
- ▪ 表第四 诸王世表四
- ▪ 表第五 诸王世表五
- ▪ 表第六 功臣世表一
- ▪ 表第七 功臣世表二
- ▪ 表第八 功臣世表三
- ▪ 表第九 外戚恩泽侯表
- ▪ 表第十 宰辅年表一
- ▪ 表第十一 宰辅年表二
- ▪ 表第十二 七卿年表一
- ▪ 表第十三 七卿年表二
- ▪ 列传第一 后妃
- ▪ ▪ 后妃一
- ▪ 列传第二 后妃二
- ▪ 列传第三
- ▪ ▪ 兴宗孝康皇帝孝康皇后 吕太后 睿宗献皇帝献皇后
- ▪ 列传第四 诸王
- ▪ ▪ 诸王一
- ▪ 列传第五 诸王二
- ▪ 列传第六 诸王三
- ▪ ▪ 太祖诸子三
- ▪ ▪ 兴宗诸子
- ▪ ▪ 惠帝诸子
- ▪ ▪ 成祖诸子
- ▪ 列传第七 诸王四
- ▪ ▪ 仁宗诸子
- ▪ ▪ 英宗诸子
- ▪ ▪ 景帝子
- ▪ ▪ 宪宗诸子
- ▪ ▪ 孝宗子
- ▪ 列传第八 诸王五
- ▪ ▪ 世宗诸子
- ▪ ▪ 穆宗诸子
- ▪ ▪ 神宗诸子
- ▪ ▪ 光宗诸子
- ▪ ▪ 熹宗诸子
- ▪ ▪ 庄烈帝诸子
- ▪ 列传第九
- ▪ ▪ 宪宗五女
- ▪ ▪ 孝宗三女
- ▪ ▪ 睿宗二女
- ▪ ▪ 光宗九女
- ▪ ▪ 庄烈帝六女
- ▪ ▪ 世宗五女
- ▪ ▪ 穆宗六女
- ▪ ▪ 神宗十女
- ▪ ▪ 成祖五女
- ▪ ▪ 仁宗七女
- ▪ ▪ 宣宗二女
- ▪ ▪ 英宗八女
- ▪ ▪ 景帝一女
- ▪ ▪ 公主
- ▪ 列传第十 郭子兴 韩林儿
- ▪ 列传第十一 陈友谅 张士诚 方国珍 明玉珍
- ▪ 列传第十二
- ▪ ▪ 扩廓帖木儿蔡子英 陈友定伯颜子中等 把匝剌瓦尔密
- ▪ 列传第十三 徐达 常遇春
- ▪ 列传第十四 李文忠 邓愈 汤和 沐英
- ▪ 列传第十五 李善长 汪广洋
- ▪ 列传第十六 刘基(子琏璟) 宋濂 叶琛 章溢(子存道)
- ▪ 列传第十七 冯胜(兄国用) 傅友德 廖永忠(赵庸) 杨璟 胡美
- ▪ 列传第十八
- ▪ 列传第十九
- ▪ 列传第二十
- ▪ 列传第二十一
- ▪ 列传第二十二
- ▪ 列传第二十三
- ▪ 列传第二十四
- ▪ 列传第二十五
- ▪ 列传第二十六
- ▪ 列传第二十七
- ▪ 列传第二十八
- ▪ 列传第二十九
- ▪ 列传第三十
- ▪ 列传第三十一
- ▪ 列传第三十二 盛庸 平安 何福 顾成
- ▪ 列传第三十三
- ▪ 列传第三十四
- ▪ 列传第三十五
- ▪ ▪ 解缙 黄淮 胡广 金幼孜 胡俨
- ▪ 列传第三十六
- ▪ ▪ 杨士奇 杨荣曾孙旦 杨溥马愉
- ▪ 列传第三十七
- ▪ ▪ 蹇义 夏原吉俞士吉 李文郁 邹师颜
- ▪ 列传第三十八
- ▪ ▪ 郁新 赵羾 金忠 李庆 师逵 古朴向宝 陈寿马京 许思温刘季{虎} 刘辰 杨砥 虞谦吕升 仰瞻 严本 汤宗
- ▪ 列传第三十九
- ▪ ▪ 茹瑺 严震直 张紞毛泰亨 王钝 郑赐 郭资 吕震 李至刚方宾 吴中 刘观
- ▪ 列传第四十
- ▪ 列传第四十一
- ▪ ▪ 宋礼蔺芳 陈瑄王瑜 周忱
- ▪ 列传第四十二
- ▪ ▪ 张辅高士文 徐政 黄福 刘俊吕毅 刘昱 陈洽侯保 冯贵伍云 陈忠李任等 李彬 柳升崔聚 史安 陈镛 李宗昉 潘禋梁铭 王通陶季容 陈汀
- ▪ 列传第四十三
- ▪ ▪ 宋晟 薛禄郭义 金玉 刘荣 硃荣 费瓛 谭广 陈怀马亮蒋贵孙琬 任礼 赵安 赵辅 刘聚
- ▪ 列传第四十四
- ▪ 列传第四十五
- ▪ 列传第四十六
- ▪ 列传第四十七
- ▪ 列传第四十八
- ▪ 列传第四十九
- ▪ 列传第五十
- ▪ ▪ 尹昌隆 耿通陈谔 戴纶林长懋 陈祚郭循 刘球子钺釪陈鉴何观 钟同孟 杨集 章纶子玄应 廖庄 倪敬盛灊等 杨瑄子源 盛颙等
- ▪ 列传第五十一
- ▪ ▪ 李时勉 陈敬宗 刘铉萨琦 邢让李绍林瀚子庭昂 庭机孙燫 烃 谢鐸 鲁鐸赵永
- ▪ 列传第五十二
- ▪ ▪ 邹缉郑维桓 柯暹 弋谦黄骥 黄泽孔友谅 范济 聊让郭佑 胡仲伦 华敏 贾斌 左鼎练纲 曹凯许仕达 刘炜尚褫 单宇姚显 杨浩 张昭贺炀
- ▪ 列传第五十三
- ▪ ▪ 陶成子鲁 陈敏 丁瑄 王得仁子一夔 叶祯 伍骥 毛吉林锦 郭绪 姜昂子龙
- ▪ 列传第五十四
- ▪ ▪ 韩观 山云 萧授吴亮 方瑛陈友 李震王信都胜 郭鋐 彭伦 欧磐 张祐
- ▪ 列传第五十五
- ▪ ▪ 曹鼐 张益 邝埜 王佐丁铉等 孙祥谢泽 袁彬哈铭袁敏
- ▪ 列传第五十六
- ▪ 列传第五十七
- ▪ ▪ 高谷 胡濙 王直
- ▪ 列传第五十八
- ▪ ▪ 于谦子冕 吴宁 王伟
- ▪ 列传第五十九
- ▪ ▪ 王骥孙瑾 徐有贞 杨善李实 赵荣 霍瑄 沈固 王越
- ▪ 列传第六十
- ▪ ▪ 罗亨信 侯璡 杨宁 王来 孙原贞孙需 张宪 硃鉴 杨信民张骥竺渊耿定 王晟 邓颙 马谨 程信 白圭子钺 张瓚谢士元孔镛李时敏 邓廷瓚 王轼 刘丙
- ▪ 列传第六十一
- ▪ ▪ 杨洪子俊 从子能 信 石亨从子彪 从孙后 郭登 硃谦子永 孙晖等孙镗赵胜 范广
- ▪ 列传第六十二
- ▪ ▪ 史昭刘昭 李达 巫凯曹义 施聚 许贵子宁 周贤子玉欧信 王玺 鲁鉴子麟 孙经 刘宁周玺 庄鉴 彭清 姜汉子奭孙应熊 安国 杭雄
- ▪ 列传第六十三
- ▪ ▪ 卫青子颖 董兴 何洪刘雄 刘玉 仇钺 神英子周 曹雄子谦 冯祯 张俊李鋐 杨锐崔文
- ▪ 列传第六十四
- ▪ ▪ 李贤 吕原子常 岳正 彭时 商辂 刘定之
- ▪ 列传第六十五
- ▪ ▪ 王翱 年富 王竑 李秉 姚夔 王复 林聪 叶盛
- ▪ 列传第六十六
- ▪ ▪ 项忠 韩雍 余子俊阮勤 硃英 秦纮
- ▪ 列传第六十七
- ▪ ▪ 罗伦涂棐 章懋从子拯 黄仲昭 庄昶邹智 舒芬崔桐 马汝骥
- ▪ 列传第六十八
- ▪ 列传第六十九
- ▪ ▪ 徐溥 邱濬 刘健 谢迁 李东阳 王鏊 刘忠
- ▪ 列传第七十
- ▪ ▪ 王恕子承裕 马文升 刘大夏
- ▪ 列传第七十一
- ▪ ▪ 何乔新 彭韶 周经 耿裕 倪岳 闵珪 戴珊
- ▪ 列传第七十二
- ▪ ▪ 周洪谟 杨守陈弟守阯 子茂元 茂仁 张元祯陈音 傅瀚张昇 吴宽 傅珪 刘春 吴俨 顾清 刘瑞
- ▪ 列传第七十三
- ▪ ▪ 李敏叶淇 贾俊刘璋 黄绂 张悦张蓥 钟 曾鉴 梁璟王诏 徐恪李介子昆 黄珂 王鸿儒 丛兰 吴世忠
- ▪ 列传第七十四
- ▪ ▪ 韩文顾佐 陈仁 张敷华 杨守随弟守隅 许进子诰 赞论雍泰张津 陈寿 樊莹 熊绣 潘蕃 胡富 张泰 吴文度 张鼐冒政 王璟 李钦
- ▪ 列传第七十五
- ▪ ▪ 何鉴 马中锡 陆完 洪钟陈镐 蒋昇 陈金 俞谏 周南孙禄马昊
- ▪ 列传第七十六
- ▪ 列传第七十七
- ▪ ▪ 李文祥 孙磐徐珪 胡爟周时从 王雄 罗侨 叶钊刘天麒戴冠 黄巩 陆震 夏良胜万潮等 何遵刘校等
- ▪ 列传第七十八
- ▪ ▪ 杨廷和 梁储 蒋冕 毛纪 石珤 兄玠
- ▪ 列传第七十九
- ▪ 列传第八十
- ▪ 列传第八十一
- ▪ 列传第八十二
- ▪ 列传第八十三 王守仁(冀元亨)
- ▪ 列传第八十四 张璁(胡鐸) 桂萼 方献夫 夏言
- ▪ 列传第八十五
- ▪ 列传第八十六
- ▪ 列传第八十七
- ▪ 列传第八十八
- ▪ 列传第八十九
- ▪ 列传第九十
- ▪ 列传第九十一
- ▪ 列传第九十二
- ▪ 列传第九十三
- ▪ 列传第九十四
- ▪ 列传第九十五
- ▪ 列传第九十六
- ▪ 列传第九十七
- ▪ 列传第九十八
- ▪ 列传第九十九
- ▪ 列传第一百
- ▪ 列传第一百一
- ▪ 列传第一百二
- ▪ 列传第一百三
- ▪ 列传第一百四
- ▪ 列传第一百五
- ▪ 列传第一百六
- ▪ 列传第一百七
- ▪ 列传第一百八
- ▪ 列传第一百九
- ▪ 列传第一百十
- ▪ 列传第一百十一
- ▪ 列传第一百十二
- ▪ 列传第一百十三
- ▪ 列传第一百十四 海瑞(何以尚) 丘橓 吕坤 郭正域
- ▪ 列传第一百十五
- ▪ 列传第一百十六
- ▪ 列传第一百十七
- ▪ 列传第一百十八
- ▪ 列传第一百十九
- ▪ 列传第一百二十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一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二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三
- ▪ 列传第一百二十四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五
- ▪ 列传一百二十六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七
- ▪ 列传第一百二十八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九
- ▪ 列传第一百三十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一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二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三
- ▪ 列传第一百三十四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五
- ▪ 列传第一百三十六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七
- ▪ 列传第一百三十八 孙承宗(子鉁等)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九
- ▪ 列传第一百四十 杨嗣昌 吴甡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一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二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三
- ▪ 列传第一百四十四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五
- ▪ 列传第一百四十六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七
- ▪ 列传第一百四十八
- ▪ 列传一百四十九
- ▪ 列传第一百五十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一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二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三
- ▪ 列传第一百五十四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五
- ▪ 列传第一百五十六 曹文诏(弟文耀) 周遇吉 黄得功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七
- ▪ 列传第一百五十八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九
- ▪ 列传第一百六十
- ▪ 列传第一百六十一
- ▪ 列传第一百六十二
- ▪ 列传第一百六十三
- ▪ 列传第一百六十四
- ▪ 列传第一百六十五
- ▪ 列传第一百六十六
- ▪ 列传第一百六十七
- ▪ 列传第一百六十八 何腾蛟(章旷 傅作霖) 瞿式耜(汪皞等)
- ▪ 列传第一百六十九 循吏
- ▪ 列传第一百七十 儒林一
- ▪ 列传第一百七十一 儒林二
- ▪ 列传第一百七十二 儒林三
- ▪ ▪ 孔希学孔彦绳 颜希惠 曾质粹 孔闻礼 孟希文 仲于陛 周冕 程接道 程克仁 张文运 邵继祖 硃梴 硃墅
- ▪ 列传第一百七十三 文苑一
- ▪ 列传第一百七十四 文苑二
- ▪ 列传第一百七十五 文苑三
- ▪ 列传第一百七十六 文苑四
- ▪ 列传第一百七十七 忠义一
- ▪ 列传第一百七十八 忠义二
- ▪ 列传第一百七十九 忠义三
- ▪ 列传第一百八十 忠义四
- ▪ 列传第一百八十一 忠义五
- ▪ 列传第一百八十二 忠义六
- ▪ 列传第一百八十三 忠义七
- ▪ 列传第一百八十四 孝义
- ▪ ▪ 孝义一
- ▪ 列传第一百八十五 孝义二
- ▪ 列传第一百八十六 隐逸
- ▪ ▪ 张介福 倪瓚 徐舫 杨恒 陈洄 杨引 吴海 刘闵 杨黼 孙一元沈周 陈继儒
- ▪ 列传第一百八十七 方伎
- ▪ 列传第一百八十八 外戚
- ▪ 列传第一百八十九 列女一
- ▪ 列传第一百九十 列女二
- ▪ 列传第一百九十一 列女三
- ▪ 列传第一百九十二 宦官一
- ▪ ▪ 郑和侯显 金英兴安 范弘等 王振 曹吉祥刘永诚 怀恩覃吉 汪直 梁芳钱能等 何鼎邓原等 李广 蒋琮 刘瑾 张永谷大用魏彬等
- ▪ 列传第一百九十三 宦官二
- ▪ ▪ 李芳 冯保 张鲸 陈增陈奉 高淮 梁永杨荣 陈矩 王安魏忠贤 王体乾李永贞等 崔文升 张彝宪 高起潜 王承恩 方正化
- ▪ 列传第一百九十四 阉党
- ▪ ▪ 焦芳 刘宇 曹元 张彩韩福等 顾秉谦 魏广微等 崔呈秀吴淳夫等 刘志选梁梦环等 曹钦程石三畏等 王绍徽周应秋霍维华徐大化等 阎鸣泰 贾继春田尔耕 许显纯
- ▪ 列传第一百九十五 佞幸
- ▪ ▪ 纪纲 门达逮杲 李孜省 继晓 江彬许泰 钱宁 陆炳 邵元节 陶仲文 顾可学盛端明等
- ▪ 列传第一百九十六 奸臣
- ▪ ▪ 胡惟庸陈宁 陈瑛马麟等 严嵩赵文华等 周延儒 温体仁马士英阮大铖
- ▪ 列传第一百九十七 流贼
- ▪ ▪ 李自成 张献忠
- ▪ 列传第一百九十八 土司
- ▪ ▪ 湖广土司
- ▪ ▪ 施州施南宣抚司 散毛宣抚司 忠建宣抚司 容美宣抚司 永顺军民宣慰使司 保靖州军民宣慰使司
- ▪ 列传第一百九十九 四川土司
- ▪ ▪ 四川土司一
- ▪ 列传第二百 四川土司二
- ▪ ▪ 播州宣慰司 永宁宣抚司 酉阳宣抚司 石砫宣抚司
- ▪ 列传第二百一 云南土司
- ▪ ▪ 云南土司一
- ▪ 列传第二百二 云南土司二
- ▪ ▪ 姚安 鹤庆 武定 寻甸 丽江 元江 永昌 新化 威远 北胜 湾甸镇康 大侯 澜沧卫 麓川
- ▪ 列传第二百三 云南土司三
- ▪ 列传第二百四 贵州土司
- ▪ ▪ 贵阳 思南思州附 镇远 铜仁 黎平 安顺 都匀 平越 石阡新添金筑安抚司附
- ▪ 列传第二百五 广西土司
- ▪ ▪ 广西土司一 桂林 柳州 庆远 平乐 梧州 浔州 南宁
- ▪ 列传第二百六 广西土司二
- ▪ ▪ 太平 思明 思恩 镇安 田州 恩城 上隆 都康
- ▪ 列传第二百七 广西土司三
- ▪ ▪ 泗城 利州 龙州 归顺 向武 奉议 江州 思陵广东琼州府附
- ▪ 列传第二百八 外国一
- ▪ ▪ 朝鲜
- ▪ 列传第二百九 外国二
- ▪ ▪ 安南
- ▪ 列传第二百十 外国三
- ▪ ▪ 日本
- ▪ 列传第二百十一 外国四
- ▪ ▪ 琉球 吕宋 合猫里 美洛居 沙瑶呐哔啴 鸡笼 婆罗 麻叶甕 古麻刺朗 冯嘉施兰 文郎马神
- ▪ 列传第二百十二 外国五
- ▪ ▪ 占城宾童龙 真腊 暹罗 爪哇阇婆 苏吉丹 碟里 日罗夏治三佛齐
- ▪ 列传第二百十三 外国六
- ▪ ▪ 浡泥 满剌加 苏门答剌 须文达那 苏禄 西洋琐里 琐里 览邦淡巴 百花 彭亨 那孤儿 黎伐 南渤利 阿鲁 柔佛 丁机宜 巴喇西 佛郎机 和兰
- ▪ 列传第二百十四 外国七
- ▪ 列传第二百十五 外国八鞑靼
- ▪ 列传第二百十六 外国九瓦剌 朵颜(福余 泰宁)
- ▪ 列传第二百十七 西域一
- ▪ ▪ 哈密卫 柳城 火州 土鲁番
- ▪ 列传第二百十八 西域二 西番诸卫(西宁河州洮州岷州等番族诸卫)
- ▪ ▪ 安定卫 阿端卫 曲先卫 赤斤蒙古卫 沙州卫 罕东卫 罕东左卫 哈梅里
- ▪ 列传第二百十九 西域三
- ▪ 列传第二百二十 西域四
- ▪ 附录:张廷玉上明史表
孙禄,栖霞人。弘治九年进士。由户部主事历郎中。瑾败,起故官,累迁至应天府尹。
马昊,本姓邹,字宗大,宁夏人。弘治十二年进士。由行人选御史。正德初,迁山东佥事,坐累谪真定推官。境内数有盗,昊教吏士习射,广设方略,盗发辄获。再坐累谪判开州。真定吏民伏阙请留,乃免。
迁四川佥事。昊长身骁捷,善骑射,知兵。巨寇方四、曹甫等方炽,洪钟讨之久无功。昊至,阅所部,笑曰:“将不知兵,其何以战?”于是择健卒千人分数队,队立长,教之。会甫将袭江津,昊从巡抚林俊剿贼,大败之,俘斩及焚死者二千余人。明年,方四陷江津,破綦江,薄重庆。昊夜出百骑,举火击贼,贼惊溃。乘之,斩获多,遂合罗、回土兵博贼。贼陈左而伏兵其右,昊以正兵当左,身率百骑捣其伏。伏溃,趋左,左亦溃,四奔婺川,与甫相攻,众遂散。四变姓名走,为他将所获。昊再被奖,进副使,与总兵官杨宏击败甫。
甫降,而其党廖麻子并其众,连陷铜梁、荣昌。坐夺冠带。时洪钟已召还,巡抚高崇熙恇怯,复主抚。麻子等阳受约,崇熙遽罢诸军,令副使张敏徙开县临江市民,空其地处之,许给复三年,为请于朝。昊力争,谓临江市蜀襟喉,上达重、叙,下连湖、湘,地土饶衍,奈何弃以资贼,自遗患。崇熙不从,昊乃益治兵观变。其明年,贼果执敏叛。诏逮崇熙,而擢昊右佥都御史代之。贼围中江,将趋成都。昊以五千骑与总督彭泽败之。游击阎勋追斩麻子剑州,余众走,推其党喻思俸为主。总兵官陈珣追至富村,贼伪降。因北渡江,袭杀都指挥姚震,转入巴山故巢。寻出走大安镇,珣不敢前。而陕西兵与贼战溃,贼遂越宁羌犯略阳。珣军鼓噪,贼夜走,度广元,为官军所遏,还趋通、巴招余党。诸将率称病不击贼,诏逮珣,且让昊。昊乃与彭泽督诸军获思俸西乡山中,复与泽平内江贼骆松祥,群盗悉靖。录功,进副都御史。
十年,亦不剌寇松籓,番人磨让六少等乘机乱,为之乡导,西土大震。昊招土番为间,发兵掩击之。千户张伦等夜率熟番攻破贼,获磨让六少,亦不剌遁去。昊以松潘地险阻,番人往往邀劫馈运,乃督参将张杰等修筑墙栅,自三舍堡至风洞关,凡五十里。赐敕褒之。
乌蒙、芒部二府壤接筠连、珙县,围亘千里,山箐深阻。诸蛮僰人子、羿子、仲家子、苗子、倮、佫等杂居其中。有僰人子普法恶者,通汉语,晓符录。妄言弥勒出世,自称蛮王,煽诸夷作乱。流民谢文礼、谢文义应之。都指挥杜琮战败,文义夺其胄。十二年,昊督指挥曹昱进讨,法恶败,走保青山寨。昊分据水口,绝其汲道,阙南方围待之。贼乏水渴,突南围,官军遮击。法恶中流矢死,诸蛮大奔。以功,再进右都御史,廕子锦衣世百户。
昊有才气,能应变,挥霍自喜,所向辄有功。然官川中久,狎其俗,锐意立功名,卒以是败。先是,亦不剌既遁,昊移兵攻小东路番寨未下,茂州群蛮惧见侵,遂纠生苗围城堡。参将芮锡等讨之,兵败,指挥庞昇等皆死。又尝遣副总兵张杰、副使吴澧击松潘南北二路番,不利,亡军士三千余人,匿不以闻。僰蛮平,不置戍守,遽班师。请改高县为州,设长吏,增高、珙、筠连田租千八百石,令指挥魏武度田夺降人业给之军民。而珙县知县步梁窥昊意,诱杀降人阿尚。杜琮以亡胄故,怨文义,潜使人购其头。于是文义乘群蛮怨,嗾之,遂大讧。攻高、庆符二县,破其城。琮率兵御之,又败,死伤七百人。自黎雅以西,天全六番皆相继乱。南京给事中孙懋暨巡按御史卢雍、黎龙先后劾昊。十四年遂遣官逮昊。行至河南,疏称疾笃,留于家。世宗即位,始就逮,寻削籍归。杨一清、胡世宁荐之,为桂萼所驳而止。久之,卒。
赞曰:何鉴绾中枢,能任诸将灭贼,盖其时杨廷和在政府,阁部同心,故克奏效云尔。马中锡雅负时望,而军旅非其所长,适用取败。然观刘宸阻降之言,亦可以观朝事矣。陆完交结之罪浮于首功,得从八议,有佚罚焉。洪钟、陈金威略甚著,而土兵之谣,闻之心恻,斯又统戎旃者所当留意也。
何鉴,字世光,浙江新昌人。成化五年进士。授宜兴知县。征拜御史,巡宣府、大同。劾巡抚郑宁以下数十人不职,按裨将孟玺等罪。还巡太仓。总督太监卒犯法,逮治之,为所构,下锦衣狱。得释,再按江北。凤阳皇陵所在,近境取寸木,法皆死,陵军多倚禁虐民。鉴请以山麓为限,他樵采勿禁,遂著为令。出为河南知府。振累岁饥,条行荒政十事。历四川左、右布政使。
弘治六年以右副都御史巡抚江南,兼理杭、嘉、湖三府税粮。苏、松水灾,用便宜发漕米十五万石振之。与侍郎徐贯疏吴淞、白茆诸渠,泄水入海,水患以除。复巡抚山东,迁刑部侍郎。母忧去。
十八年还朝。时承平久,生齿日繁。孝宗览天下户籍数乃视国初反减,咎所司溺职,欲厘正之。敕鉴以故官兼左佥都御史往河南、湖广、陕西阅实户口。得户二十三万五千有奇,口七十三万九千有奇,因疏善后十事及军民利病以闻。会孝宗已崩,武宗悉采纳之。
正德二年拜南京兵部尚书参赞机务。鉴前抚江南,尝按千户张文冕罪,文冕亡去。至是构于刘瑾,而瑾亦嗛鉴不与通,遂坐以事连罚米。贫不能偿,奏诉获免。
六年正月,召为刑部尚书。时大盗并起,刘宠、刘宸、杨虎、刘惠、齐彦名、硃谅等乱畿辅;方四、曹甫、蓝廷瑞、鄢本恕等躏四川;汪澄二、罗光权、王浩八、王钰五等扰江西,皆称王。四方告急无虚日。兵部尚书王敞不能办贼。帝既命洪钟、陈金、马中锡督师分讨。其年五月,罢敞,以鉴代之。鉴乃选将练兵,录民间材武士,令乡聚悉树栅浚沟,团结相救。河南、山西兵守黄河,断太行。京操班军,留守所在城邑。每漕艘运卒一人屯河滨,护运道,通行旅。文武大吏轶贼,请敕峻责之,而褒县令能击贼者。以中锡玩寇,奏遣陆完代还,调边将从完讨贼。贼连为边军所破,奔迸四出。会中官谷大用、伏羌伯毛锐率师驻临清,贼遂谋以十二月朔伺帝省牲南郊,乘间犯驾,先一日趋霸州。鉴立奏闻,夜设备。厥明,帝召问鉴。鉴请早出安人心,遂成礼而还。贼知有备,西掠保定诸州县以去。河南巡抚邓璋请济师,鉴言:“山东贼不及万,官军奚啻十倍。缘势要私人营充头目,挠律攘功,失将士心。请尽遣若属还。都指挥以下失事,即军前行戮。益调边军助璋。”帝悉从之。寻以捷书屡闻,加鉴太子少保。
明年正月,贼突霸州,京师戒严。鉴令边兵亟邀贼,贼遁去。贼渠杨虎、硃谅死,其党分扰山东、河南。鉴以山东贼刘宠、刘宸、齐彦名等,责边将许泰、郤永、刘晖、李鋐;以河南贼刘惠、赵鐩、刑老虎等,责边将冯祯、时源、神周、金辅。未几,毛锐败绩,与大用俱召还。鉴乃请用彭泽,与仇钺同办河南贼,而以山东贼专委陆完。五月,河南贼平。七月,山东余贼亦平。陈金、洪钟亦以次平江西、四川诸贼。帝喜,加鉴太子太保,廕子锦衣世百户。鉴乃上言:“群盗荡平,民罹兵久,乞量免田租,多方振赡。黜贪残长吏,停不急工役。还民故业,贷以牛种,复其家三年。有讦旧事及怙恶者,并置于理。”帝悉报可。
先是,七月中,鉴以群盗未尽,请留边将刘晖戍山东,时源戍河南,郤永戍畿辅,李鋐戍淮、扬,各假总兵之职,俟事宁始罢。仇钺言,边军久劳,风土不习,人马俱病。今贼已渐平,请留三之一讨贼,余悉遣还。廷议,二人议俱是,请四将各千人镇压,他将许泰、神周、金辅、温恭辈俱统所部还边镇。帝许之,命延绥军径还,辽东、宣府,大同军过阙劳赐。
帝时好弄兵。群小宠幸者言边军憨健过京军远甚,宜留之京营。帝以为然。至十一月,三镇军毕至,遂命留之,以京军往代。鉴力陈不可,廷臣集议,复极言其害,帝竟不从。自是,边军于大内团操,号为“外四家军”,而江彬进用矣。
八年,宣府送迤北降人脱脱太等至京,命充御马监勇士。鉴等上言:“汉、魏徙氐、羌于关中,郭钦、江统皆劝晋武早绝乱阶。苻坚处鲜卑于汉南,蔡融亦虑其窥测虚实。今使降人出入禁中,假宠逾分,且生慢侮。万一北寇闻之,潜使黠贼伪降,以为间谍,宁不为将来患哉?”帝不听。
宁王宸濠谋复护卫,鉴力遏之。都督白玉以失事罢,厚贿豹房诸幸臣求复,鉴执不从。诸幸臣嗾诇事者发鉴家僮取将校金钱,言官遂交章劾鉴,致仕去。阅九年卒,年八十。
马中锡,字天禄,故城人。父伟,为唐府长史,以直谏忤王,械送京师,而尽缧其家人。中锡以幼免,乃奔诉巡按御史。御史言于王,释其家。复奉母走京师诉冤,父竟得白,终处州知府。
中锡举成化十年乡试第一,明年成进士,授刑科给事中。万贵妃弟通骄横,再疏斥之,再被杖。公主侵畿内田,勘还之民。又尝劾汪直违恣罪。历陕西督学副使。
弘治五年,召为大理右少卿。南京守备太监蒋琮与兵部郎中娄性、指挥石文通相讦,连数百人,遣官按,不服。中锡偕司礼太监赵忠等往,一讯得实。性除名,琮下狱抵罪。擢右副都御史,巡抚宣府。劾罢贪耄总兵官马仪,革镇守以下私役军士,使隶尺籍。寇尝犯边,督军败之。引疾归,中外交荐。
武宗即位,起抚辽东。还屯田于军,而劾镇守太监硃秀置官店、擅马市诸罪。正德元年入历兵部左右侍郎。刘瑾初得志,其党硃瀛冒边功至数百人。尚书阎仲宇许之,中锡持不可。瑾大恚,中旨改南京工部。明年勒致仕。其冬,逮系诏狱,械送辽东,责偿所收腐粟。逾年事竣,斥为民。瑾诛,起抚大同。中锡居官廉,所至革弊任怨,以故有名。
六年三月,贼刘六等起,吏部尚书杨一清建议遣大臣节制诸道兵。乃荐中锡为右都御史提督军务,与惠安伯张伟统禁兵南征。
刘六名宠,其弟七名宸,文安人也,并骁悍善骑射。先是,有司患盗,召宠、宸及其党杨虎、齐彦名等协捕,频有功。会刘瑾家人梁洪征贿于宠等不得,诬为盗。遣宁杲、柳尚义绘形捕之,破其家。宠等乃投大盗张茂。茂家高楼重屋,复壁深窖,素招亡命为逋逃主。宦官张忠与邻,茂结为兄,夤缘马永成、谷大用、于经辈得出入豹房,侍帝蹴鞠,而乘间为盗如故。后数为河间参将袁彪所败。茂窘,求救于忠。忠置酒私第,招茂、彪东西坐。酒酣,举觞属彪字茂曰:“彦实吾弟也,自今毋相厄。”又举觞属茂曰:“袁公善尔,尔慎毋犯河间。”彪畏忠,唯唯而已。已,茂为宁杲所擒,宠等相率诣京谋自首。忠与永成为请于帝,且曰:“必献万金乃赦。”宠、宸不能办,逃去。既而瑾诛,有诏许自首。宠等乃出诣官。兵部奏赦之,令捕他盗自效。宠等惮要束,未几复叛。党日众,所至,陷城杀将吏。
中锡等受命出师,败贼于彰德,既又败之河间,进左都御史。然贼方炽,诸将率畏懦,莫敢当其锋,或反与之结。参将桑玉尝遇贼文安村中。宠、宸窘蹙,跳民家楼上,欲自刭。而玉素受贼赂,故缓之。有顷,彦名持大刀至,杀伤数十人,大呼抵楼下。宠、宸知救至,出,射杀数人。玉大败。参将宋振御贼枣强,不发一矢,城遂陷,死者七千人。
当是时,宠、宸等自畿辅犯山东、河南,南下湖广,抵江西。复自南而北,直窥霸州。杨虎等由河北入山西,复东抵文安,与宠等合,破邑百数,纵横数千里,所过若无人。中锡虽有时望,不习兵。伟亦纨袴子,见贼强,诸将怯,度不能破贼,乃议招抚。谓盗本良民,由酷吏宁杲与中官贪黩所激,若推诚待之,可毋战降也。遂下令:贼所在勿捕,过勿邀击,饥渴则食饮之,降者待以不死。贼闻,欲就抚,相戒毋焚掠。犹豫未定。而朝廷以京军弱,议发边兵。中锡欲战,则兵未集,欲抚,则贼时向背,终不得要领。既建议主抚,不能变。会宠等闻边兵且至,退屯德州桑园。中锡肩舆入其营,与酒食,开诚慰谕之。众拜且泣,送马为寿。宠慷慨请降,宸乃仰天咨嗟曰:“骑虎不得下。今奄臣柄国,人所知也。马都堂能自主乎?”遂罢会。而是时方诏悬赏格购贼。宠等侦知之,益疑惧,径去,焚掠如故。独至故城,戒毋犯马都堂家。由是,中锡谤大起,谓其以家故纵贼。言官交劾之,下诏切责。中锡犹坚持其说以请。兵部尚书何鉴谓“贼诚解甲则贳死,即不然,毋为所诳”。既而宠等终不降,乃遣侍郎陆完督师,而召中锡、伟还。
初,中锡受命讨贼,大学士杨廷和谓杨一清曰:“彼文士耳,不足任也。”竟无功,与伟同下狱论死。中锡死狱中,伟革爵。十一年,巡按御史卢雍追讼中锡冤,谓:“贼实听抚,佥事许承芳忌之,潜请益兵,疑贼心。及贼再受约,方至军门,而槛车已就道矣。”朝廷乃复中锡官,赐祭,予廕。
陆完,字全卿,长洲人。为诸生。中官王敬至苏,以事庭曳诸生。诸生竞起击之,完不与。恶完者中之,敬遂首列完名上闻。巡抚王恕极论敬罪,完乃得免。举成化二十三年进士。谒选,恕方为吏部,曰:“是尝击奄人者,当为御史。”入台,果有声。
正德初,历江西按察使。宁王宸濠雅重之,时召预曲宴,以金罍为赠。三年冬,擢右佥都御史,巡抚宣府。刘瑾恶完赴阙后期,命以试职视事。明年夏,复改南院,督江防军。完以都御史试职非故事,惧甚,贿瑾,召为左佥都御史。五年春,拜兵部侍郎。瑾败,言者劾其党附,帝不问。
明年,霸州贼刘六、刘七等起,奉杨虎为首。惠安伯张伟、右都御史马中锡师出无功,逮系论死。八月,诏完兼右佥都御史提督军务,统京营、宣府、延绥军讨之。行及涿州,忽传贼且逼京师,命还军入卫。会副总兵许泰、游击郤永等败杨虎等于霸州,贼南走,京师始解严。指挥贺勇等再败贼信安,副总兵冯桢复大败之阜城,分兵追击。贼东围沧州。会刘六、七中流矢,乃解而南,陷山东县二十。杨虎兵亦北残威县、新河。于是完频请济师。益发辽东、山西诸镇兵逐贼。贼益南,围济宁,焚运舟,转寇曹州。桢、泰、永击斩二千余人,获其魁硃谅。录功,进完右都御史,诸将皆增秩。中官谷大用、张忠意贼旦暮平,乃自请督师。诏以大用总督军务,伏羌伯毛锐充总兵官,忠监神枪,统京军五千人,会完讨贼。
时刘六等纵横沂、莒间,而杨虎陷宿迁,执淮安知府刘祥、灵璧知县陈伯安,连陷虹、永城、虞城、夏邑及归德州。边兵追及,贼退至小黄河渡口。百户夏时设伏蹙之,虎溺死。余贼奔河南,推刘惠为首,大败副总兵白玉军,攻陷沈丘,杀都指挥王保,执都指挥潘翀,北陷鹿邑。有陈翰者,与宁龙谋奉惠为奉天征讨大元帅,赵鐩副之。翰自为侍谋军国重务元帅府长史,与龙立东西二厂治事。分其军为二十八营,以应列宿,营各置都督,聚众至十三万。欲牵制官军,于是惠、鐩扰河南,刘六及齐彦名等扰山东,党分为二。已而六复转而北,永败之潍县。还趋霸州,帝将出郊省牲,闻之惧,急召完赴援,完击破之文安。贼南至汤阴,完又督诸将追败之,先后俘斩千人。
当是时,六等众号数万,然多胁从,精锐不过千余人。自兵部下首功令,官军追贼,贼辄驱良民前行,急则弃所掠逸去。官军所杀皆良民,以故捷书屡奏,而贼势不衰。
明年正月,六等复突霸州,京师戒严。诏完及大用、锐还御近畿,贼乃西掠博野,攻蠡县、临城。大用、锐与遇于长垣,大败。廷议召二人还,别命都御史彭泽同咸宁伯仇钺办河南贼,以畿辅、山东贼委完。完遣永追败刘六于宋家庄。贼南犯滕县,副总兵刘晖大败之,贼遂奔登、莱海套。完师次平度,檄永、玉与游击温恭三道进攻,命副总兵张俊、李鋐及泰、晖分军邀其奔逸。贼走,连战皆大败之,贼乃变服易马而遁,先后擒斩二千六百余人。贼止三百人北走,沿途招聚,势复张。剽香河、宝坻、玉田,转攻武清。游击王杲败没,巡抚宁杲兵亦败,畿辅复震动。而贼转南至冠县,晖袭败之,指挥张勋又败之平原。贼南奔邳州,渡河抵固始。会河南贼已平,刘六等势益衰,遂走湖广。夺舟到夏口,遇都御史马炳然,杀之。复登陆,焚汉口,为指挥满弼等追及,刘六中流矢,与子仲淮赴水死。
刘七、齐彦名率五百人舟行,自黄州顺流抵镇江。南京告急,完疾趋而南。帝命彭泽、仇钺会完军进剿。大兵尽集江南、北,贼犹乘潮上下肆掠。操江武靖伯赵弘泽、都御史陈世良遇之,败绩,死者无算。七月,贼治舟孟渎。完等至镇江,留钺防守,令恭以骑驻江北,晖、永以舟趋江阴,完率都指挥孙文、傅铠趋福山港。贼惧,抵通州。飓风大作,弃舟走保狼山。完命同知罗玮夜导军登山南蹙之。彦名中枪死,七中矢亦赴水死,余贼尽平。还朝,进完太子少保左都御史,廕子锦衣世百户。明年代何鉴为兵部尚书。
完有才智,急功名,善交权势。刘晖、许泰、江彬皆其部将,后并宠幸用事,完遂行其力。
时宸濠已萌异志。闻完为兵部,致书盛陈旧好,欲复护卫及屯田。完答书,令以祖制为词。宸濠遂遣人辇金帛巨万,寓所善教坊臧贤家,遍遗用事贵人,属钱宁为内主。比奏下,完遂为复请,而以屯田属户部,请付廷议。内阁拟旨上,并予之。举朝哗然。六科给事中高淓、十三道御史汪赐等力争,章并下部,久不覆。南京给事中徐文溥继言之,完乃请纳谏官言,帝竟不许。十年改吏部尚书。
宸濠反,就执。中官张永至南昌,搜其籍,得完平日交通事,上之。帝大怒。还至通州,执完。收其母妻子女,封识其家。比还京,反缚之竿,揭姓名于首,杂俘囚中,列凯旋前部以入,将置极刑。值武宗崩,世宗立,法司复奏完交外籓而遗金不却,处护卫而执奏不坚,当斩。完复乞哀,下廷臣覆谳。以平贼功,在八议之列,遂得减死,戍福建靖海卫。母年九十余,竟死狱中。
初,完尝梦至一山曰“大武”。及抵戍所,有山如其名,叹曰:“吾戍已久定,何所逃乎!”竟卒于戍所。
洪钟,字宣之,钱塘人。成化十一年进士。为刑部主事,迁郎中,奉命安辑江西、福建流民。还言福建武平、上杭、清流、永定,江西安远、龙南,广东程乡皆流移错杂,习斗争,易乱,宜及平时令有司立乡社学,教之《诗》《书》礼让。
弘治初,再迁四川按察使。马湖土知府安鰲恣淫虐,土人怨之刺骨,有司利其金置不问,迁延二十年。佥事曲锐请巡按御史张鸾按治,钟赞决,捕鰲送京师,置极刑。安氏自唐以来世有马湖,至是改流官,一方始靖。历江西、福建左、右布政使。
十一年擢右副都御史,巡抚顺天。整饬蓟州边备,建议增筑塞垣。自山海关西北至密云古北口、黄花镇直抵居庸,延亘千余里,缮复城堡二百七十所,悉城缘边诸县,因奏减防秋兵六千人,岁省挽输犒赉费数万计。所部潮河川去京师二百里,居两山间,广百余丈,水涨成巨浸,水退则坦然平陆,寇得长驱直入。钟言:“关以东三里许,其山外高内庳,约余二丈,可凿为两渠,分杀水势,而于口外斜筑石堰以束水。置关堰内,守以百人,使寇不得驰突,可免京师北顾忧,且得屯种河堧地。”兵部尚书马文升等请从之。比兴工,凿山,山石崩,压死者数百人。御史弋福、给事中马予聪等劾钟。巡抚张亘等请罢役,不听。未几,工成,侍郎张达偕司礼中官往视。还言石洞仅泄小水,地近边垣多沙石,不利耕种。给事中屈伸等劾钟欺妄三罪,诸言官及兵部皆请逮钟。帝以钟为国缮边,不当罪,停俸三月。
正德元年,由巡抚贵州召督漕运兼巡抚江北。明年就进右都御史。苏、松、浙江运舟由下港口及孟渎河溯大江以达瓜洲,远涉二百八十余里,往往遭风涛。钟言:“孟渎对江有夹河,可抵白塔河口。旧置四闸,径四十里。至宜陵镇再折而北,即抵扬州运河。开浚为便。”从之。改掌南京都察院,就迁刑部尚书。四年冬,加太子少保兼左都御史,掌院事。
五年春,湖广岁饥盗起。命钟以本官总制军务,陕西、河南、四川亦隶焉。沔阳贼杨清、丘仁等僭称天王、将军,出没洞庭间。围岳州,陷临湘,官军屡失利。钟及总兵官毛伦檄都指挥潘勋、柴奎,布政使陈镐,副使蒋昇击破之于麻穰滩,擒斩七百四十余人,贼遂平。初,钟掌院事,刘瑾方炽。及瑾诛,言官劾钟徇瑾挞御史。朝议以钟讨贼,置不问。
时保宁贼蓝廷瑞自称顺天王,鄢本恕自称“刮地王”,其党廖惠称“扫地王”,众十万余,置四十八总管,延蔓陕西、湖广之境。廷瑞与惠谋据保宁,本恕谋据汉中,取郧阳,由荆、襄东下。巡抚林俊方议遏通江,而惠已至,攻陷其城,杀参议黄瓚,佥事钱朝凤等遁去。适官军自他郡还,贼疑援兵至,亦遁。俊益发罗、回及石硅士兵助朝凤进剿,参议公勉仁亦会。龙滩河涨,贼半渡,罗、回奋击之,擒斩八百余人,坠崖溺水甚众。俊复遣知府张敏、何珊等追之,获惠,余众奔陕西西乡。钟乃下令招抚,归者万余人。既而贼收散亡,陷营山,杀佥事王源,纵掠蓬、剑二州。
钟赴四川,与俊议多不合,军机牵制,贼益炽。已,乃檄陕西、湖广、河南兵分道进,湖广兵先追及于陕西石泉。廷瑞走汉中,都指挥金冕围之。陕西巡抚蓝章方驻汉中,廷瑞遣其党何虎诣章,乞还川就抚。章以廷瑞本川贼,恐急之必致死,陕且受患,遂令冕护之出境。廷瑞既入川,求降,钟等令至东乡听抚。贼意在缓师,迁延累月,依山结营,要求营山县或临江市屯其众,遣官为质。钟令汉中通判罗贤入其营。本恕来谒,约既定,会官军有杀其樵采者,贼复疑惧,遂杀贤,剽如故。官军为七垒守之,贼不得逸,其党渐溃。廷瑞以所掠女子诈为己女,结婚于永顺土舍彭世麟,冀得间逸去。世麟密白钟,钟授方略使图之。及期,廷瑞、本恕暨其党王金珠等二十八人咸来会。伏发悉就擒,惟廖麻子得脱。其众闻变,惊溃渡河。钟遣兵追击,俘斩七百余人,以功进太子太保。
未几,廖麻子及其党曹甫掠营山、蓬州。七年,总兵官杨宏,副使张敏、马昊、何珊等合击之。贼势蹙,钟乃议招抚。敏以单骑诣甫营,甫听命,遂赴军门受约束,归散其党。而麻子忿甫背己,杀之,并其众,转掠川东。官军不敢击,潜蹑贼后,馘良民为功,土兵虐尤甚。时有谣曰:“贼如梳,军如篦,土兵如剃。”巡按御史王纶、纪功御史汪景芳劾钟纵兵不戢。纶复奏钟乐饮纵游,致贼自合州渡江陷州县。诏召钟还,以彭泽代,钟遂乞归。嘉靖三年卒,谥襄惠。
陈镐,会稽人。成化二十三年进士。既平贼,就迁右副都御史,巡抚湖广。蒋昇,祁阳人,镐同年进士。
陈金,字汝砺,应城人,徙武昌。祖坦,夔州知府。父琳,广西佥事。金举成化八年进士,除婺源知县,擢南京御史。
弘治初,出按浙江,还因灾异劾文武大僚十九人,侍郎丁永中、南京大理卿吴道宏、南宁伯毛文等多罢去。寻迁山西副使,历云南左布政使,讨平竹子箐叛苗。
十三年,就拜右副都御史,巡抚其地。孟养酋思禄与孟密酋思揲构兵积年。金奉诏发缅甸、干崖、陇川、南甸诸部兵,聚粮十二万,为征讨计,而遣参议郭绪往抚之。思禄惧,遂罢兵修贡,金以功赉银币。贵州兵败贼妇米鲁,米鲁退攻平夷卫及大河、扼勒诸堡。金发兵连破之,增俸一等,召为南京户部右侍郎。
正德改元,给事中周玺等劾不职大臣,金与焉。诏不问。金以母老乞归,不允。寻以右都御史总督两广军务。时内臣韦霦等建议,请输两广各司所贮银于京师。金疏不可,诏留二十余万。马平、洛容僮猖獗,金偕总兵官毛锐发兵十三万征之,俘斩七千余人,进左都御史。断藤峡苗时出剽。金念苗嗜鱼盐,可以利縻也,乃立约束,令民与苗市,改峡曰永通。苗性贪而黠,初阳受约,既乃不予直,杀掠益甚。浔州人为语曰:“永通不通,来葬江中,谁其作者?噫,陈公!”盖咎金失计也。
三年十月,迁南京户部尚书。明年冬,召为左都御史,未闻命,以母丧归。六年二月,江西盗起。诏起金故官,总制军务。南畿、浙江、福建、广东、湖广文武将吏俱隶焉。许便宜从事,都指挥以下不用命者专刑戮。当是时,抚州则东乡贼王钰五、徐仰三、傅杰一、揭端三等;南昌则姚源贼汪澄二、王浩八、殷勇十、洪瑞七等;瑞州则华林贼罗光权、陈福一等;而赣州大帽山贼何积钦等又起。官军累年不能克。金以属郡兵不足用,奏调广西狼土兵。明年二月先进兵东乡,遣参议徐蕃等分屯要害,而令副总兵张勇,土官岑、岑猛各统官兵、目兵击贼熟塘。进战南甗,追败之赤岸廕岭。擒仰三,馘钰五等,克栅二百六十五,斩首万一千六百余级,俘七百五十余人。五月移师姚源,令参政董朴、吴廷举等分营余干、安仁、贵溪、鄱阳、乐平遏贼,而亲统大军捣其巢,勇十重创死。会张勇以目兵至,毒弩射杀瑞七、成七等,俘斩共五千余人。七月乘胜斩光权。华林贼尽平。又督副使王秩等击大帽山贼,获积钦,俘斩千七百余人。半岁间,剿贼几尽。遂即东乡立县,并立万年县,招降人居之。前后每奏捷,辄赐玺书嘉劳,赉银币。加太子少保,廕子锦衣世百户。
金累破剧贼,然所用目兵贪残嗜杀,剽掠甚于贼,有巨族数百口阖门罹害者。所获妇女率指为贼属,载数千艘去。民间谣曰:“土贼犹可,土兵杀我。”金亦知民患之,方倚其力,不为禁。又不能持廉,军资颇私入。功虽多,士民皆深怨焉。
东乡之役,兵纵弩射,趫捷若飞,贼大窘。鎏兵要赏千金,金靳不予,乃纵贼使逸。桀黠者多不死,尚数千人。金急欲成功,遂下令招抚。其破姚源贼也,金喜,谓功在旦夕,与将吏置酒高会。贼觇诸要害无守者,乃悉所有赂目兵,乘暮遁去。时贼绝爨已三日,自分必死,沿途弃稚弱,散妇女。及抵贵溪,始得一饱食,遂转掠衢、徽间。金知失策,亦下令招降。贼首王浩八等故伪降以缓官兵,攻剽如故,卒不能尽贼。纪功给事中黎奭及两京言官交章劾金。乃召金还,以俞谏代。金遂请终丧去。
十年再起,督两广军务。府江贼王公珣等为乱,金集诸道兵偕总兵官郭勋等分六路讨之,斩公珣,大有所俘获。加少保太子太保,廕子如初。复以饶平捷,诏子先受廕者进一秩。金承召还朝,道得疾归,诏强起之。十四年冬入掌都察院事。世宗立,请老,命乘传还。久之,卒。
俞谏,字良佐,桐庐人。父荩,举进士,官御史,按江西,治外戚王氏、万氏宗族恣横罪。坐事,谪澧州判官。大筑陂堰,溉田可万顷。累迁郧阳知府。
谏举弘治三年进士,授长清知县,擢南京御史。迁河南佥事,擒嵩贼吕梅。历江西参议,平大帽山贼。迁广东副使,中道召为大理少卿。
正德六年擢右佥都御史,治水苏、杭诸府,修治圩塘,民享其利。寻进右副都御史,提督操江。八年春,姚源降贼王浩八叛,诏以谏代陈金督江西、浙江、福建诸军讨之。时浩八众万余,屯浙江开化,为同知伍文定等所败,遁还江西德兴,以所执都指挥白弘、江洪为质,求抚于按察使王秩。秩受之,为传送姚源。浩八奔据贵溪裴源山,余众复集,连营十里。谏令秩与副使胡世宁、参政吴廷举列屯要害,断其归路,而躬与都督李鋐乘夜冒雨潜进。大破之,俘斩数千人,遂擒浩八。其党溃走玉山。谏与南赣巡抚周南、江西巡抚任汉复击斩七百余人。余贼奔姚源,谏督廷举等进剿,逼擒之。
谏惩金失,一意用兵,而任汉懦。先为布政使,尝赞金主抚。虽亟上首功,追贼缓,余当复起。先是,东乡贼为金所败乞降,隶世宁,号新兵,而剽掠如故。既惧罪复叛,遣参将桂勇等讨擒之。万年虽立县,贼尚众,吏胥多贼党,官府动息必知之。副使李情治峻急,众欲叛,畏鋐在余干不敢发。会鋐卒,王垂七、胡念二等遂作乱。杀情及饶州通判陈达、秦碧,指挥邢世臣等,焚廨舍。谏发兵擒之,乱乃定。言官劾谏及汉、南。兵部请召汉还,命谏兼领巡抚。明年击临川贼,斩其魁,而遣参将李隆击新淦贼。贼踞万山中,僭称王且八年。隆等深入,悉就擒,俘斩千七百余人。录功,进谏右都御史,巡抚如故。剧贼徐九龄者,初啸聚建昌、醴源。已,出没江、湖间,积三十年。黄州、德安、九江、安庆、池州、太平咸被其害。谏讨斩之,群盗悉平。宁王宸濠讽御史张鰲山劾谏,十一年召还,遂乞致仕。
嘉靖改元,用荐起故官,总督漕运。青州矿盗王堂等起颜神镇,流劫东昌、衮州、济南。都指挥杨纪及指挥杨浩等击之,浩死,纪仅免。诏责山东将吏,于是诸臣分道逐贼,贼不复屯聚,流劫金乡、鱼台间。突曹州,欲渡河不得,复掠考城并河西岸,至东明、长垣。河南及保定守臣咸告急。贼党王友贤等转掠祥符、封丘,南抵徐州。廷议以诸道巡抚权位相埒,乃命谏与都督鲁纲并提督两畿、山东、河南军务,以便宜节制诸道兵讨之。贼复流至考城。官军方欲击,而河南降贼张进引三百骑驰至。中都留守颜恺与俱前,方战,进忽三麾其旗先却。贼乘之,官军大溃,将士死者八百余人。谏等连营进,贼始灭。其秋,召掌都察院事。逾年卒官,赠太子太保,谥庄襄。
周南,字文化,缙云人。成化十四年进士。除六合知县,擢御史,出按畿辅。弘治初,再按广东,劾总兵官柳景。历江西右布政使,擢右副都御史,巡抚大同。
武宗初立,寇入宣府,参将陈雄等邀击,败之。录功,增南俸一秩,母丧归。正德三年,刘瑾擅政,以大同仓粟有浥烂者,逮南及督粮郎中孙禄下诏狱,械送大同,责倍输。会赦,大同总兵官叶椿等为请,免其倍数。输毕,释为民。瑾诛,以故官抚宣府不就,引病归。明年起督南、赣军务。南赣巡抚之设,自南始。
汀州大帽山贼张时旺、黄镛、刘隆、李四仔等聚众称王,攻剽城邑,延及江西、广东之境,数年不靖,官军讨之辄败。推官莫仲昭、知县蒋玑、指挥杨泽等被执,贼势愈炽。南集诸道兵击之龙牙,擒时旺。义民林富别击斩镛于铁坑。其他诸寨为指挥孙堂等所破。而副使杨璋、佥事凌相等亦击隆、四仔,擒之。先后斩获五千人,仲昭等得逸还。捷闻,赐敕奖劳。南乃移师会总督陈金,共平姚源诸贼,境内遂宁。九年春,进右都御史,总督两广军务。逾年乞归,卒。赠太子少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