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明史
- ▪ 本纪第一 太祖一
- ▪ 本纪第二 太祖二
- ▪ 本纪第三 太祖三
- ▪ 本纪第四 恭闵帝
- ▪ 本纪第五 成祖一
- ▪ 本纪第六 成祖二
- ▪ 本纪第七 成祖三
- ▪ 本纪第八 仁宗
- ▪ 本纪第九 宣宗
- ▪ 本纪第十 英宗前纪
- ▪ 本纪第十一 景帝
- ▪ 本纪第十二 英宗后纪
- ▪ 本纪第十三 宪宗一
- ▪ 本纪第十四 宪宗二
- ▪ 本纪第十五 孝宗
- ▪ 本纪第十六 武宗
- ▪ 本纪第十七 世宗一
- ▪ 本纪第十八 世宗二
- ▪ 本纪第十九 穆宗
- ▪ 本纪第二十 神宗一
- ▪ 本纪第二十一 神宗二
- ▪ ▪ 光宗
- ▪ 本纪第二十二 熹宗
- ▪ 本纪第二十三 庄烈帝一
- ▪ 本纪第二十四 庄烈帝二
- ▪ 志第一 天文一
- ▪ 志第二 天文二
- ▪ ▪ 填星
- ▪ ▪ 岁星
- ▪ ▪ 荧惑
- ▪ ▪ 太白
- ▪ ▪ 辰星
- ▪ 志第三 天文三
- ▪ 志第四 五行一(水)
- ▪ 志第五 五行二(火 木)
- ▪ 志第六 五行三(金 土)
- ▪ 志第七 历一
- ▪ 志第八 历二
- ▪ 志第九 历三
- ▪ 志第十 历四
- ▪ 志第十一 历五
- ▪ 志第十二 历六
- ▪ ▪ 木星
- ▪ ▪ 火星
- ▪ ▪ 土星
- ▪ ▪ 金星
- ▪ ▪ 水星
- ▪ ▪ 步四馀
- ▪ 志第十三 历七
- ▪ 志第十四 历八
- ▪ 志第十五 历九
- ▪ 志第十六 地理一
- ▪ 志第十七 地理二
- ▪ ▪ 山东山西
- ▪ 志第十八 地理三
- ▪ ▪ 河南陕西
- ▪ ▪ 宁夏左屯卫
- ▪ 志第十九 地理四
- ▪ ▪ 四川江西
- ▪ ▪ 守御礼州后千户所
- ▪ 志第二十 地理五
- ▪ ▪ 湖广浙江
- ▪ ▪ 上爱茶峒长官司
- ▪ 志第二十一 地理六
- ▪ ▪ 福建 广东 广西
- ▪ 志第二十二 地理七
- ▪ ▪ 云南 贵州
- ▪ ▪ 促瓦长官司
- ▪ 志第二十三 礼一(吉礼一)
- ▪ ▪ 分献陪祀
- ▪ ▪ 坛壝之制
- ▪ ▪ 神位祭器玉帛牲牢祝册之数
- ▪ ▪ 遣官祭祀
- ▪ ▪ 分献陪祀
- ▪ ▪ 玉帛牲牢
- ▪ ▪ 祝册
- ▪ ▪ 笾豆之实
- ▪ ▪ 祭祀杂议诸仪
- ▪ ▪ 祭祀日期
- ▪ ▪ 习仪
- ▪ ▪ 斋戒
- ▪ 志第二十四 礼二(吉礼二)
- ▪ ▪ 郊祀之制
- ▪ ▪ 大雩
- ▪ ▪ 郊祀配位
- ▪ ▪ 郊祀仪注
- ▪ ▪ 祈谷
- ▪ ▪ 大飨礼
- ▪ ▪ 令节拜天
- ▪ 志第二十五 礼三(吉礼三)
- ▪ ▪ 社稷
- ▪ ▪ 朝日夕月
- ▪ ▪ 先农
- ▪ ▪ 先蚕
- ▪ ▪ 高禖
- ▪ ▪ 祭告
- ▪ ▪ 祈报
- ▪ ▪ 神祇坛
- ▪ ▪ 星辰坛
- ▪ ▪ 灵星诸神
- ▪ ▪ 太岁月将风云雷雨之祀
- ▪ ▪ 岳镇海渎山川之祀
- ▪ ▪ 城隍
- ▪ 志第二十六 礼四(吉礼四)
- ▪ ▪ 京师九庙
- ▪ ▪ 圣师
- ▪ ▪ 旗纛
- ▪ ▪ 五祀
- ▪ ▪ 马神
- ▪ ▪ 南京神庙
- ▪ ▪ 功臣庙
- ▪ ▪ 三皇
- ▪ ▪ 历代帝王陵庙
- ▪ ▪ 至圣先师子孔庙祀
- ▪ ▪ 诸神祠
- ▪ ▪ 厉坛
- ▪ 志第二十七 礼五(吉礼五)
- ▪ ▪ 荐新
- ▪ ▪ 宗庙之制
- ▪ ▪ 禘佩
- ▪ ▪ 时享
- ▪ ▪ 加上谥号
- ▪ ▪ 庙讳
- ▪ 志第二十八 礼六(吉礼六)
- ▪ ▪ 功臣配飨
- ▪ ▪ 王国宗庙
- ▪ ▪ 奉先殿
- ▪ ▪ 奉慈殿
- ▪ ▪ 献皇帝庙
- ▪ ▪ 亲王从飨
- ▪ ▪ 群臣家庙
- ▪ 志第二十九 礼七(嘉礼一)
- ▪ ▪ 诸司朝觐仪
- ▪ ▪ 登极仪
- ▪ ▪ 大朝仪
- ▪ ▪ 常朝仪
- ▪ ▪ 皇太子亲王朝仪
- ▪ ▪ 诸王来朝仪
- ▪ ▪ 中宫受朝仪
- ▪ ▪ 朝贺东宫仪
- ▪ ▪ 大宴仪
- ▪ ▪ 上尊号徽号仪
- ▪ 志第三十 礼八(嘉礼二)
- ▪ ▪ 册皇后仪
- ▪ ▪ 册皇太子及皇太子妃仪
- ▪ ▪ 册亲王及王妃仪
- ▪ ▪ 皇帝加元服仪
- ▪ ▪ 皇太子皇子冠礼
- ▪ ▪ 品官冠礼
- ▪ ▪ 庶人冠礼
- ▪ 志第三十一 礼九(嘉礼三)
- ▪ ▪ 东宫出阁讲学仪
- ▪ ▪ 诸王读书仪
- ▪ ▪ 经筵
- ▪ ▪ 日讲
- ▪ ▪ 皇帝视学仪
- ▪ ▪ 天子纳后仪
- ▪ ▪ 皇太子纳妃仪
- ▪ ▪ 亲王婚礼
- ▪ ▪ 公主婚礼
- ▪ ▪ 品官婚礼
- ▪ ▪ 庶人婚礼
- ▪ 志第三十二 礼十(嘉礼四 宾礼)
- ▪ ▪ 遣使之蕃国仪
- ▪ ▪ 蕃国遣使进表仪
- ▪ ▪ 巡狩之制
- ▪ ▪ 东宫监国
- ▪ ▪ 皇太孙监国
- ▪ ▪ 颁诏仪
- ▪ ▪ 迎接诏赦仪
- ▪ ▪ 进书仪
- ▪ ▪ 进表笺仪
- ▪ ▪ 乡饮酒礼
- ▪ ▪ 蕃王朝贡礼
- ▪ ▪ 品官相见礼
- ▪ ▪ 庶人相见礼
- ▪ 志第三十三 礼十一(军礼)
- ▪ ▪ 亲征
- ▪ ▪ 遣将
- ▪ ▪ 禡祭
- ▪ ▪ 受降
- ▪ ▪ 奏凯献俘
- ▪ ▪ 论功行赏
- ▪ ▪ 大阅
- ▪ ▪ 大射
- ▪ ▪ 救日伐鼓
- ▪ 志第三十四 礼十二(凶礼一)
- ▪ ▪ 山陵
- ▪ ▪ 山陵
- ▪ 志第三十五 礼十三(凶礼二)
- ▪ ▪ 兴宗帝后陵寝
- ▪ ▪ 睿宗帝后陵寝
- ▪ ▪ 皇妃等丧葬
- ▪ ▪ 皇太子及妃丧葬
- ▪ ▪ 皇后陵寝
- ▪ ▪ 诸王及妃公主丧葬诸仪
- ▪ 志第三十六 礼十四(凶礼三)
- ▪ ▪ 中宫为父祖丧仪
- ▪ ▪ 遣使临吊仪
- ▪ ▪ 遣使册赠王公大臣仪
- ▪ ▪ 忌辰
- ▪ ▪ 乘舆受蕃国王讣奏仪
- ▪ ▪ 乘舆为王公大臣举哀仪
- ▪ ▪ 乘舆临王公大臣丧仪
- ▪ ▪ 谒祭陵庙
- ▪ ▪ 赐祭葬
- ▪ ▪ 丧葬之制
- ▪ ▪ 碑碣
- ▪ ▪ 赐谥
- ▪ ▪ 品官丧礼
- ▪ ▪ 士庶人丧礼
- ▪ ▪ 服纪
- ▪ 志第三十七 乐一
- ▪ 志第三十八 乐二
- ▪ ▪ 乐章一
- ▪ ▪ 九庙时祫乐章
- ▪ 志第三十九 乐三
- ▪ ▪ 乐章二
- ▪ ▪ 嘉靖间续定庆成宴乐章
- ▪ 志第四十 仪卫
- ▪ 志第四十一 舆服一
- ▪ 志第四十二 舆服二
- ▪ 志第四十三 舆服三
- ▪ 志第四十四 舆服四
- ▪ 志第四十五 选举一
- ▪ 志第四十六 选举二
- ▪ 志第四十七 选举三
- ▪ 志第四十八 职官一
- ▪ 志第四十九 职官二
- ▪ 志第五十 职官三
- ▪ 志第五十一 职官四
- ▪ 志第五十二 职官五
- ▪ 志第五十三 食货一
- ▪ ▪ 户口 田制屯田 庄田
- ▪ 志第五十四 食货二
- ▪ ▪ 赋役
- ▪ 志第五十五 食货三
- ▪ ▪ 漕运 仓库
- ▪ 志第五十六 食货四
- ▪ ▪ 盐法 茶法
- ▪ 志第五十七 食货五
- ▪ ▪ 钱钞 坑冶附铁冶铜场 商税 市舶 马市
- ▪ 志第五十八 食货六
- ▪ ▪ 上供采造 采造 柴炭 采木 珠池 织造 烧造 俸饷 会计
- ▪ 志第五十九 河渠一
- ▪ ▪ 黄河上
- ▪ 志第六十 河渠二
- ▪ ▪ 黄河下
- ▪ 志第六十一 河渠三
- ▪ ▪ 运河上
- ▪ 志第六十二 河渠四
- ▪ ▪ 运河下 海运
- ▪ 志第六十三 河渠五
- ▪ ▪ 淮河 泇河 卫河 漳河 沁河 滹沱河 桑乾河 胶莱河
- ▪ 志第六十四 河渠六
- ▪ ▪ 直省水利
- ▪ 志第六十五 兵一
- ▪ 志第六十六 兵二卫所 班军
- ▪ ▪ 土官
- ▪ ▪ 福建都司
- ▪ ▪ 福建行都司
- ▪ ▪ 江西都司
- ▪ ▪ 广东都司
- ▪ ▪ 后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直隶旧为北平都司,有北平三护卫,后俱为亲军。其不系北平旧卫者,俱永乐以后添设。
- ▪ ▪ 大宁都司
- ▪ ▪ 万全都司宣德五年,分直隶及山西等处卫所添设。
- ▪ ▪ 山西都司旧有太原三护卫,后革。蒲州千户所,改属直隶,广昌千户所,改属万全都司
- ▪ ▪ 山西行都司旧有蔚州卫,后改属万全都司
- ▪ ▪ 南京卫所亲军卫
- ▪ ▪ 五军都督府属 左军都督府本府所属卫,仍隶北京左府。
- ▪ ▪ 右军都督府本府所属卫,仍隶北京右府。
- ▪ ▪ 中军都督府本府所属卫,仍隶北京中府。
- ▪ ▪ 前军都督府本府所属卫,仍隶北京前府。
- ▪ ▪ 陕西都司
- ▪ ▪ 广西都司
- ▪ ▪ 中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直隶
- ▪ ▪ 中都留守司
- ▪ ▪ 河南都司
- ▪ ▪ 前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直隶
- ▪ ▪ 湖广都司
- ▪ ▪ 后军都督府本府所属卫,仍隶北京后府。
- ▪ ▪ 福建都司
- ▪ ▪ 福建行都司
- ▪ ▪ 江西都司
- ▪ ▪ 广东都司
- ▪ ▪ 山西行都司
- ▪ ▪ 北平三护卫
- ▪ ▪ 湖广行都司以湖广都司卫所改设
- ▪ ▪ 兴都留守司
- ▪ ▪ 贵州都司旧有层台、重安二千户所,俱革。旧有平伐长官司,后隶贵阳府。旧有平浪、九名九姓独山州二长官司,后隶都匀府。
- ▪ ▪ 土官
- ▪ ▪ 中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直隶
- ▪ ▪ 后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北平都司
- ▪ ▪ 中都留守司
- ▪ ▪ 辽东都司
- ▪ ▪ 山东都司
- ▪ ▪ 右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云南都司
- ▪ ▪ 贵州都司
- ▪ ▪ 四川都司
- ▪ ▪ 河南都司旧有洛阳中护卫,后并汝州卫。
- ▪ ▪ 前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直隶
- ▪ ▪ 湖广都司旧有武昌右千户所,革。
- ▪ ▪ 土官
- ▪ ▪ 广西都司
- ▪ ▪ 云南都司旧有鹤庆、通海二千户所,革
- ▪ ▪ 土官
- ▪ ▪ 山西三护卫
- ▪ ▪ 五军都督府所属卫所 左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浙江都司
- ▪ ▪ 辽东都司
- ▪ ▪ 山东都司旧有青州左护卫,后改天津右卫。旧有贵州护卫,革
- ▪ ▪ 右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直隶
- ▪ ▪ 陕西都司旧有阶州卫、沙州卫、灵山千户所,后俱革。
- ▪ ▪ 陕西行都司洪武十二年添设
- ▪ ▪ 四川都司旧有浦江关军民千户所,后革
- ▪ ▪ 土官
- ▪ ▪ 四川行都司旧无,后设。旧有建昌前卫,后革
- ▪ ▪ 都司一奴儿干都司 卫三百八十四
- ▪ ▪ 所二十四
- ▪ ▪ 站七
- ▪ ▪ 地面七
- ▪ ▪ 寨一
- ▪ ▪ 卫六
- ▪ ▪ 都指挥使司二
- ▪ ▪ 指挥使司一
- ▪ ▪ 宣尉使司三
- ▪ ▪ 招讨司六
- ▪ ▪ 万户府四
- ▪ ▪ 千户所十七
- ▪ ▪ 上十二卫
- ▪ ▪ 五军都督府所属卫所 左军都督府
- ▪ ▪ 在外 浙江都司
- ▪ 志第六十七 兵三
- ▪ ▪ 边防 海防江防 民壮 士兵 乡兵
- ▪ 志第六十八 兵四
- ▪ 志第六十九 刑法一
- ▪ 志第七十 刑法二
- ▪ 志第七十一 刑法三
- ▪ 志第七十二 艺文一
- ▪ 志第七十三 艺文二
- ▪ 志第七十四 艺文三
- ▪ 志第七十五 艺文四
- ▪ 表第一 诸王世表一
- ▪ 表第二 诸王世表二
- ▪ 表第三 诸王世表三
- ▪ 表第四 诸王世表四
- ▪ 表第五 诸王世表五
- ▪ 表第六 功臣世表一
- ▪ 表第七 功臣世表二
- ▪ 表第八 功臣世表三
- ▪ 表第九 外戚恩泽侯表
- ▪ 表第十 宰辅年表一
- ▪ 表第十一 宰辅年表二
- ▪ 表第十二 七卿年表一
- ▪ 表第十三 七卿年表二
- ▪ 列传第一 后妃
- ▪ ▪ 后妃一
- ▪ 列传第二 后妃二
- ▪ 列传第三
- ▪ ▪ 兴宗孝康皇帝孝康皇后 吕太后 睿宗献皇帝献皇后
- ▪ 列传第四 诸王
- ▪ ▪ 诸王一
- ▪ 列传第五 诸王二
- ▪ 列传第六 诸王三
- ▪ ▪ 太祖诸子三
- ▪ ▪ 兴宗诸子
- ▪ ▪ 惠帝诸子
- ▪ ▪ 成祖诸子
- ▪ 列传第七 诸王四
- ▪ ▪ 仁宗诸子
- ▪ ▪ 英宗诸子
- ▪ ▪ 景帝子
- ▪ ▪ 宪宗诸子
- ▪ ▪ 孝宗子
- ▪ 列传第八 诸王五
- ▪ ▪ 世宗诸子
- ▪ ▪ 穆宗诸子
- ▪ ▪ 神宗诸子
- ▪ ▪ 光宗诸子
- ▪ ▪ 熹宗诸子
- ▪ ▪ 庄烈帝诸子
- ▪ 列传第九
- ▪ ▪ 宪宗五女
- ▪ ▪ 孝宗三女
- ▪ ▪ 睿宗二女
- ▪ ▪ 光宗九女
- ▪ ▪ 庄烈帝六女
- ▪ ▪ 世宗五女
- ▪ ▪ 穆宗六女
- ▪ ▪ 神宗十女
- ▪ ▪ 成祖五女
- ▪ ▪ 仁宗七女
- ▪ ▪ 宣宗二女
- ▪ ▪ 英宗八女
- ▪ ▪ 景帝一女
- ▪ ▪ 公主
- ▪ 列传第十 郭子兴 韩林儿
- ▪ 列传第十一 陈友谅 张士诚 方国珍 明玉珍
- ▪ 列传第十二
- ▪ ▪ 扩廓帖木儿蔡子英 陈友定伯颜子中等 把匝剌瓦尔密
- ▪ 列传第十三 徐达 常遇春
- ▪ 列传第十四 李文忠 邓愈 汤和 沐英
- ▪ 列传第十五 李善长 汪广洋
- ▪ 列传第十六 刘基(子琏璟) 宋濂 叶琛 章溢(子存道)
- ▪ 列传第十七 冯胜(兄国用) 傅友德 廖永忠(赵庸) 杨璟 胡美
- ▪ 列传第十八
- ▪ 列传第十九
- ▪ 列传第二十
- ▪ 列传第二十一
- ▪ 列传第二十二
- ▪ 列传第二十三
- ▪ 列传第二十四
- ▪ 列传第二十五
- ▪ 列传第二十六
- ▪ 列传第二十七
- ▪ 列传第二十八
- ▪ 列传第二十九
- ▪ 列传第三十
- ▪ 列传第三十一
- ▪ 列传第三十二 盛庸 平安 何福 顾成
- ▪ 列传第三十三
- ▪ 列传第三十四
- ▪ 列传第三十五
- ▪ ▪ 解缙 黄淮 胡广 金幼孜 胡俨
- ▪ 列传第三十六
- ▪ ▪ 杨士奇 杨荣曾孙旦 杨溥马愉
- ▪ 列传第三十七
- ▪ ▪ 蹇义 夏原吉俞士吉 李文郁 邹师颜
- ▪ 列传第三十八
- ▪ ▪ 郁新 赵羾 金忠 李庆 师逵 古朴向宝 陈寿马京 许思温刘季{虎} 刘辰 杨砥 虞谦吕升 仰瞻 严本 汤宗
- ▪ 列传第三十九
- ▪ ▪ 茹瑺 严震直 张紞毛泰亨 王钝 郑赐 郭资 吕震 李至刚方宾 吴中 刘观
- ▪ 列传第四十
- ▪ 列传第四十一
- ▪ ▪ 宋礼蔺芳 陈瑄王瑜 周忱
- ▪ 列传第四十二
- ▪ ▪ 张辅高士文 徐政 黄福 刘俊吕毅 刘昱 陈洽侯保 冯贵伍云 陈忠李任等 李彬 柳升崔聚 史安 陈镛 李宗昉 潘禋梁铭 王通陶季容 陈汀
- ▪ 列传第四十三
- ▪ ▪ 宋晟 薛禄郭义 金玉 刘荣 硃荣 费瓛 谭广 陈怀马亮蒋贵孙琬 任礼 赵安 赵辅 刘聚
- ▪ 列传第四十四
- ▪ 列传第四十五
- ▪ 列传第四十六
- ▪ 列传第四十七
- ▪ 列传第四十八
- ▪ 列传第四十九
- ▪ 列传第五十
- ▪ ▪ 尹昌隆 耿通陈谔 戴纶林长懋 陈祚郭循 刘球子钺釪陈鉴何观 钟同孟 杨集 章纶子玄应 廖庄 倪敬盛灊等 杨瑄子源 盛颙等
- ▪ 列传第五十一
- ▪ ▪ 李时勉 陈敬宗 刘铉萨琦 邢让李绍林瀚子庭昂 庭机孙燫 烃 谢鐸 鲁鐸赵永
- ▪ 列传第五十二
- ▪ ▪ 邹缉郑维桓 柯暹 弋谦黄骥 黄泽孔友谅 范济 聊让郭佑 胡仲伦 华敏 贾斌 左鼎练纲 曹凯许仕达 刘炜尚褫 单宇姚显 杨浩 张昭贺炀
- ▪ 列传第五十三
- ▪ ▪ 陶成子鲁 陈敏 丁瑄 王得仁子一夔 叶祯 伍骥 毛吉林锦 郭绪 姜昂子龙
- ▪ 列传第五十四
- ▪ ▪ 韩观 山云 萧授吴亮 方瑛陈友 李震王信都胜 郭鋐 彭伦 欧磐 张祐
- ▪ 列传第五十五
- ▪ ▪ 曹鼐 张益 邝埜 王佐丁铉等 孙祥谢泽 袁彬哈铭袁敏
- ▪ 列传第五十六
- ▪ 列传第五十七
- ▪ ▪ 高谷 胡濙 王直
- ▪ 列传第五十八
- ▪ ▪ 于谦子冕 吴宁 王伟
- ▪ 列传第五十九
- ▪ ▪ 王骥孙瑾 徐有贞 杨善李实 赵荣 霍瑄 沈固 王越
- ▪ 列传第六十
- ▪ ▪ 罗亨信 侯璡 杨宁 王来 孙原贞孙需 张宪 硃鉴 杨信民张骥竺渊耿定 王晟 邓颙 马谨 程信 白圭子钺 张瓚谢士元孔镛李时敏 邓廷瓚 王轼 刘丙
- ▪ 列传第六十一
- ▪ ▪ 杨洪子俊 从子能 信 石亨从子彪 从孙后 郭登 硃谦子永 孙晖等孙镗赵胜 范广
- ▪ 列传第六十二
- ▪ ▪ 史昭刘昭 李达 巫凯曹义 施聚 许贵子宁 周贤子玉欧信 王玺 鲁鉴子麟 孙经 刘宁周玺 庄鉴 彭清 姜汉子奭孙应熊 安国 杭雄
- ▪ 列传第六十三
- ▪ ▪ 卫青子颖 董兴 何洪刘雄 刘玉 仇钺 神英子周 曹雄子谦 冯祯 张俊李鋐 杨锐崔文
- ▪ 列传第六十四
- ▪ ▪ 李贤 吕原子常 岳正 彭时 商辂 刘定之
- ▪ 列传第六十五
- ▪ ▪ 王翱 年富 王竑 李秉 姚夔 王复 林聪 叶盛
- ▪ 列传第六十六
- ▪ ▪ 项忠 韩雍 余子俊阮勤 硃英 秦纮
- ▪ 列传第六十七
- ▪ ▪ 罗伦涂棐 章懋从子拯 黄仲昭 庄昶邹智 舒芬崔桐 马汝骥
- ▪ 列传第六十八
- ▪ 列传第六十九
- ▪ ▪ 徐溥 邱濬 刘健 谢迁 李东阳 王鏊 刘忠
- ▪ 列传第七十
- ▪ ▪ 王恕子承裕 马文升 刘大夏
- ▪ 列传第七十一
- ▪ ▪ 何乔新 彭韶 周经 耿裕 倪岳 闵珪 戴珊
- ▪ 列传第七十二
- ▪ ▪ 周洪谟 杨守陈弟守阯 子茂元 茂仁 张元祯陈音 傅瀚张昇 吴宽 傅珪 刘春 吴俨 顾清 刘瑞
- ▪ 列传第七十三
- ▪ ▪ 李敏叶淇 贾俊刘璋 黄绂 张悦张蓥 钟 曾鉴 梁璟王诏 徐恪李介子昆 黄珂 王鸿儒 丛兰 吴世忠
- ▪ 列传第七十四
- ▪ ▪ 韩文顾佐 陈仁 张敷华 杨守随弟守隅 许进子诰 赞论雍泰张津 陈寿 樊莹 熊绣 潘蕃 胡富 张泰 吴文度 张鼐冒政 王璟 李钦
- ▪ 列传第七十五
- ▪ ▪ 何鉴 马中锡 陆完 洪钟陈镐 蒋昇 陈金 俞谏 周南孙禄马昊
- ▪ 列传第七十六
- ▪ 列传第七十七
- ▪ ▪ 李文祥 孙磐徐珪 胡爟周时从 王雄 罗侨 叶钊刘天麒戴冠 黄巩 陆震 夏良胜万潮等 何遵刘校等
- ▪ 列传第七十八
- ▪ ▪ 杨廷和 梁储 蒋冕 毛纪 石珤 兄玠
- ▪ 列传第七十九
- ▪ 列传第八十
- ▪ 列传第八十一
- ▪ 列传第八十二
- ▪ 列传第八十三 王守仁(冀元亨)
- ▪ 列传第八十四 张璁(胡鐸) 桂萼 方献夫 夏言
- ▪ 列传第八十五
- ▪ 列传第八十六
- ▪ 列传第八十七
- ▪ 列传第八十八
- ▪ 列传第八十九
- ▪ 列传第九十
- ▪ 列传第九十一
- ▪ 列传第九十二
- ▪ 列传第九十三
- ▪ 列传第九十四
- ▪ 列传第九十五
- ▪ 列传第九十六
- ▪ 列传第九十七
- ▪ 列传第九十八
- ▪ 列传第九十九
- ▪ 列传第一百
- ▪ 列传第一百一
- ▪ 列传第一百二
- ▪ 列传第一百三
- ▪ 列传第一百四
- ▪ 列传第一百五
- ▪ 列传第一百六
- ▪ 列传第一百七
- ▪ 列传第一百八
- ▪ 列传第一百九
- ▪ 列传第一百十
- ▪ 列传第一百十一
- ▪ 列传第一百十二
- ▪ 列传第一百十三
- ▪ 列传第一百十四 海瑞(何以尚) 丘橓 吕坤 郭正域
- ▪ 列传第一百十五
- ▪ 列传第一百十六
- ▪ 列传第一百十七
- ▪ 列传第一百十八
- ▪ 列传第一百十九
- ▪ 列传第一百二十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一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二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三
- ▪ 列传第一百二十四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五
- ▪ 列传一百二十六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七
- ▪ 列传第一百二十八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九
- ▪ 列传第一百三十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一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二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三
- ▪ 列传第一百三十四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五
- ▪ 列传第一百三十六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七
- ▪ 列传第一百三十八 孙承宗(子鉁等)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九
- ▪ 列传第一百四十 杨嗣昌 吴甡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一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二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三
- ▪ 列传第一百四十四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五
- ▪ 列传第一百四十六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七
- ▪ 列传第一百四十八
- ▪ 列传一百四十九
- ▪ 列传第一百五十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一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二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三
- ▪ 列传第一百五十四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五
- ▪ 列传第一百五十六 曹文诏(弟文耀) 周遇吉 黄得功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七
- ▪ 列传第一百五十八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九
- ▪ 列传第一百六十
- ▪ 列传第一百六十一
- ▪ 列传第一百六十二
- ▪ 列传第一百六十三
- ▪ 列传第一百六十四
- ▪ 列传第一百六十五
- ▪ 列传第一百六十六
- ▪ 列传第一百六十七
- ▪ 列传第一百六十八 何腾蛟(章旷 傅作霖) 瞿式耜(汪皞等)
- ▪ 列传第一百六十九 循吏
- ▪ 列传第一百七十 儒林一
- ▪ 列传第一百七十一 儒林二
- ▪ 列传第一百七十二 儒林三
- ▪ ▪ 孔希学孔彦绳 颜希惠 曾质粹 孔闻礼 孟希文 仲于陛 周冕 程接道 程克仁 张文运 邵继祖 硃梴 硃墅
- ▪ 列传第一百七十三 文苑一
- ▪ 列传第一百七十四 文苑二
- ▪ 列传第一百七十五 文苑三
- ▪ 列传第一百七十六 文苑四
- ▪ 列传第一百七十七 忠义一
- ▪ 列传第一百七十八 忠义二
- ▪ 列传第一百七十九 忠义三
- ▪ 列传第一百八十 忠义四
- ▪ 列传第一百八十一 忠义五
- ▪ 列传第一百八十二 忠义六
- ▪ 列传第一百八十三 忠义七
- ▪ 列传第一百八十四 孝义
- ▪ ▪ 孝义一
- ▪ 列传第一百八十五 孝义二
- ▪ 列传第一百八十六 隐逸
- ▪ ▪ 张介福 倪瓚 徐舫 杨恒 陈洄 杨引 吴海 刘闵 杨黼 孙一元沈周 陈继儒
- ▪ 列传第一百八十七 方伎
- ▪ 列传第一百八十八 外戚
- ▪ 列传第一百八十九 列女一
- ▪ 列传第一百九十 列女二
- ▪ 列传第一百九十一 列女三
- ▪ 列传第一百九十二 宦官一
- ▪ ▪ 郑和侯显 金英兴安 范弘等 王振 曹吉祥刘永诚 怀恩覃吉 汪直 梁芳钱能等 何鼎邓原等 李广 蒋琮 刘瑾 张永谷大用魏彬等
- ▪ 列传第一百九十三 宦官二
- ▪ ▪ 李芳 冯保 张鲸 陈增陈奉 高淮 梁永杨荣 陈矩 王安魏忠贤 王体乾李永贞等 崔文升 张彝宪 高起潜 王承恩 方正化
- ▪ 列传第一百九十四 阉党
- ▪ ▪ 焦芳 刘宇 曹元 张彩韩福等 顾秉谦 魏广微等 崔呈秀吴淳夫等 刘志选梁梦环等 曹钦程石三畏等 王绍徽周应秋霍维华徐大化等 阎鸣泰 贾继春田尔耕 许显纯
- ▪ 列传第一百九十五 佞幸
- ▪ ▪ 纪纲 门达逮杲 李孜省 继晓 江彬许泰 钱宁 陆炳 邵元节 陶仲文 顾可学盛端明等
- ▪ 列传第一百九十六 奸臣
- ▪ ▪ 胡惟庸陈宁 陈瑛马麟等 严嵩赵文华等 周延儒 温体仁马士英阮大铖
- ▪ 列传第一百九十七 流贼
- ▪ ▪ 李自成 张献忠
- ▪ 列传第一百九十八 土司
- ▪ ▪ 湖广土司
- ▪ ▪ 施州施南宣抚司 散毛宣抚司 忠建宣抚司 容美宣抚司 永顺军民宣慰使司 保靖州军民宣慰使司
- ▪ 列传第一百九十九 四川土司
- ▪ ▪ 四川土司一
- ▪ 列传第二百 四川土司二
- ▪ ▪ 播州宣慰司 永宁宣抚司 酉阳宣抚司 石砫宣抚司
- ▪ 列传第二百一 云南土司
- ▪ ▪ 云南土司一
- ▪ 列传第二百二 云南土司二
- ▪ ▪ 姚安 鹤庆 武定 寻甸 丽江 元江 永昌 新化 威远 北胜 湾甸镇康 大侯 澜沧卫 麓川
- ▪ 列传第二百三 云南土司三
- ▪ 列传第二百四 贵州土司
- ▪ ▪ 贵阳 思南思州附 镇远 铜仁 黎平 安顺 都匀 平越 石阡新添金筑安抚司附
- ▪ 列传第二百五 广西土司
- ▪ ▪ 广西土司一 桂林 柳州 庆远 平乐 梧州 浔州 南宁
- ▪ 列传第二百六 广西土司二
- ▪ ▪ 太平 思明 思恩 镇安 田州 恩城 上隆 都康
- ▪ 列传第二百七 广西土司三
- ▪ ▪ 泗城 利州 龙州 归顺 向武 奉议 江州 思陵广东琼州府附
- ▪ 列传第二百八 外国一
- ▪ ▪ 朝鲜
- ▪ 列传第二百九 外国二
- ▪ ▪ 安南
- ▪ 列传第二百十 外国三
- ▪ ▪ 日本
- ▪ 列传第二百十一 外国四
- ▪ ▪ 琉球 吕宋 合猫里 美洛居 沙瑶呐哔啴 鸡笼 婆罗 麻叶甕 古麻刺朗 冯嘉施兰 文郎马神
- ▪ 列传第二百十二 外国五
- ▪ ▪ 占城宾童龙 真腊 暹罗 爪哇阇婆 苏吉丹 碟里 日罗夏治三佛齐
- ▪ 列传第二百十三 外国六
- ▪ ▪ 浡泥 满剌加 苏门答剌 须文达那 苏禄 西洋琐里 琐里 览邦淡巴 百花 彭亨 那孤儿 黎伐 南渤利 阿鲁 柔佛 丁机宜 巴喇西 佛郎机 和兰
- ▪ 列传第二百十四 外国七
- ▪ 列传第二百十五 外国八鞑靼
- ▪ 列传第二百十六 外国九瓦剌 朵颜(福余 泰宁)
- ▪ 列传第二百十七 西域一
- ▪ ▪ 哈密卫 柳城 火州 土鲁番
- ▪ 列传第二百十八 西域二 西番诸卫(西宁河州洮州岷州等番族诸卫)
- ▪ ▪ 安定卫 阿端卫 曲先卫 赤斤蒙古卫 沙州卫 罕东卫 罕东左卫 哈梅里
- ▪ 列传第二百十九 西域三
- ▪ 列传第二百二十 西域四
- ▪ 附录:张廷玉上明史表
占城居南海中,自琼州航海顺风一昼夜可至,自福州西南行十昼夜可至,即周越裳地。秦为林邑,汉为象林县。后汉末,区连据其地,始称林邑王。自晋至隋仍之。唐时,或称占不劳,或称占婆,其王所居曰占城。至德后,改国号曰环。迄周、宋,遂以占城为号,朝贡不替。元世祖恶其阻命,大举兵击破之,亦不能定。
洪武二年,太祖遣官以即位诏谕其国。其王阿荅阿者先已遣使奉表来朝,贡象虎方物。帝喜,即遣官赍玺书、《大统历》、文绮、纱罗,偕其使者往赐,其王复遣使来贡。自后或比岁贡,或间岁,或一岁再贡。未几,命中书省管勾甘桓、会同馆副使路景贤赍诏,封阿荅阿者为占城国王,赐彩币四十、《大统历》三千。三年遣使往祀其山川,寻颁科举诏于其国。
初,安南与占城构兵,天子遣使谕解,而安南复相侵。四年,其王奉金叶表来朝,长尺余,广五寸,刻本国字。馆人译之,其意曰:“大明皇帝登大宝位,抚有四海,如天地覆载,日月照临。阿荅阿者譬一草木尔,钦蒙遣使,以金印封为国王,感戴忻悦,倍万恒情。惟是安南用兵,侵扰疆域,杀掠吏民。伏愿皇帝垂慈,赐以兵器及乐器、乐人,俾安南知我占城乃声教所被,输贡之地,庶不敢欺陵。”帝命礼部谕之曰:“占城、安南并事朝廷,同奉正朔,乃擅自构兵,毒害生灵,既失事君之礼,又乖交邻之道。已咨安南国王,令即日罢兵。本国亦宜讲信修睦,各保疆土。所请兵器,于王何吝,但两国互构而赐占城,是助尔相攻,甚非抚安之义。乐器、乐人,语音殊异,难以遣发。尔国有晓华言者,其选择以来,当令肄习。”因命福建省臣勿徵其税,示怀柔之意。
六年,贡使言:“海寇张汝厚、林福等自称元帅,剽劫海上。国主击破之,贼魁溺死,获其舟二十艘、苏木七万斤,谨奉献。”帝嘉之,命给赐加等。冬,遣使献安南之捷。帝谓省臣曰:“去冬,安南言占城犯境;今年,占城谓安南扰边,未审曲直。可遣人往谕,各罢兵息民,毋相侵扰。”十年与安南王陈耑大战,耑败死。十二年,贡使至都,中书不以时奏。帝切责丞相胡惟庸、汪广洋,二人遂获罪。遣官赐王《大统历》及衣币,令与安南修好罢兵。
十三年遣使贺万寿节。帝闻其与安南水战不利,赐敕谕曰:“曩者安南兵出,败于占城。占城乘胜入安南,安南之辱已甚。王能保境息民,则福可长享;如必驱兵苦战,胜负不可知,而鹬蚌相持,渔人得利,他日悔之,不亦晚乎?”十六年贡象牙二百枝及方物。遣官赐以勘合、文册及织金文绮三十二、磁器万九千。十九年遣子宝部领诗那日忽来朝,贺万寿节,献象五十四,皇太子亦有献。帝嘉其诚,赐赉优渥,命中官送还。明年复贡象五十一及伽南、犀角诸物,帝加宴赉。还至广东,复命中官宴饯,给道里费。
真腊贡象,占城王夺其四之一,其他失德事甚多。帝闻之,怒。二十一年夏,命行人董绍敕责之。绍未至,而其贡使抵京。寻复遣使谢罪,乃命宴赐如制。
时阿荅阿者失道,大臣阁胜怀不轨谋,二十三年弑王自立。明年遣太师奉表来贡,帝恶其悖逆,却之。三十年后,复连入贡。
成祖即位,诏谕其国。永乐元年,其王占巴的赖奉金叶表朝贡,且告安南侵掠,请降敕戒谕。帝可之,遣行人蒋宾兴、王枢使其国,赐以绒、锦、织金文绮、纱罗。明年,以安南王胡牴奏,诏戢兵,遣官谕占城王。而王遣使奏:“安南不遵诏旨,以舟师来侵,朝贡人回,赐物悉遭夺掠。又畀臣冠服、印章,俾为臣属。且已据臣沙离牙诸地,更侵掠未已,臣恐不能自存。乞隶版图,遣官往治。”帝怒,敕责胡牴,而赐占城王钞币。
四年贡白象方物,复告安南之难。帝大发兵往讨,敕占城严兵境上,遏其越逸,获者即送京师。五年攻取安南所侵地,获贼党胡烈、潘麻休等献俘阙下,贡方物谢恩。帝嘉其助兵讨逆,遣中官王贵通赍敕及银币赐之。
六年,郑和使其国。王遣其孙舍杨该贡象及方物谢恩。十年,其贡使乞冠带,予之。复命郑和使其国。
十三年,王师方征陈季扩,命占城助兵。尚书陈洽言:“其王阴怀二心,愆期不进,反以金帛、战象资季扩,季扩以黎苍女遗之。复约季扩舅陈翁挺侵升华府所辖四州十一县地。厥罪维均,宜遣兵致讨。”帝以交址初平,不欲劳师,但赐敕切责,俾还侵地,王即遣使谢罪。十六年,遣其孙舍那挫来朝。命中官林贵、行人倪俊送归,有赐。
宣德元年,行人黄原昌往颁正朔,绳其王不恪,却所酬金币以归,擢户部员外郎。
正统元年,琼州知府程莹言:“占城比年一贡,劳费实多。乞如暹罗诸国例,三年一贡。”帝是之,敕其使如莹言,赐王及妃彩币。然番人利中国市易,虽有此令,迄不遵。
六年,王占巴的赖卒,其孙摩诃贲该以遗命遣王孙述提昆来朝贡,且乞嗣位。乃遣给事中管曈、行人吴惠赍诏,封为王,新王及妃并有赐。七年春,述提昆卒于途,帝悯之,遣官赐祭。八年遣从子且扬乐催贡舞牌旗黑象。
十一年,敕谕摩诃贲该曰:“迩者,安南王黎浚遣使奏王欺其孤幼,曩已侵升、华、思、义四州,今又屡攻化州,掠其人畜财物。二国俱受朝命,各有分疆,岂可兴兵构怨,乖睦邻保境之义。王宜祗循礼分,严饬边臣,毋恣肆侵轶,贻祸生灵。”并谕安南严行备御,毋挟私报复。先是,定三年一贡之例,其国不遵。及诘其使者,则云:“先王已逝,前敕无存,故不知此令。”是岁,贡使复至,再敕王遵制,赐王及妃彩币。冬复遣使来贡。
十二年,王与安南战,大败被执。故王占巴的赖侄摩诃贵来遣使奏:“先王抱疾,曾以臣为世子,欲令嗣位。臣时年幼,逊位于舅氏摩诃贲该。后屡兴兵伐安南,致敌兵入旧州古垒等处,杀掠人畜殆尽,王亦被擒。国人以臣先王之侄,且有遗命,请臣代位。辞之再三,不得已始于府前治事。臣不敢自专,伏候朝命。”乃遣给事中陈谊、行人薛干封为王,谕以保国交邻,并谕国中臣民共相辅翼。十三年敕安南送摩诃贲该还国,不奉命。
景泰三年遣使来贡,且告王讣。命给事中潘本愚、行人边永封其弟摩诃贵由为王。
天顺元年入贡,赐其正副使钑花金带。二年,王摩诃槃罗悦新立,遣使奉表朝贡。四年复贡,自正使以下赐纱帽及金银角带有差。使者诉安南见侵,因敕谕安南王。九月,使来,告王丧。命给事中黄汝霖、行人刘恕封王弟槃罗茶全为王。
八年入贡。宪宗嗣位,应颁赐蕃国锦币,礼官请付使臣赍回,从之。使者复诉安南见侵,求索白象。乞如永乐时,遣官安抚,建立界牌石,以杜侵陵。兵部以两国方争,不便遣使,乞令使臣归谕国王,务循礼法,固封疆,捍外侮,毋轻构祸,从之。
成化五年入贡。时安南索占城犀象、宝货,令以事天朝之礼事之。占城不从,大举往伐。七年破其国,执王槃罗茶全及家属五十余人,劫印符,大肆焚掠,遂据其地。王弟槃罗茶悦逃山中,遣使告难。兵部言:“安南吞并与国,若不为处分,非惟失占城归附之心,抑恐启安南跋扈之志。宜遣官赍敕宣谕,还其国王及眷属。”帝虑安逆命,令俟贡使至日,赐敕责之。
八年,以槃罗茶悦请封,命给事中陈峻、行人李珊持节往。峻等至新州港,守者拒之,知其国已为安南所据,改为交南州,乃不敢入。十年冬还朝。
安南既破占城,复遣兵执槃罗茶悦,立前王孙斋亚麻弗菴为王,以国南边地予之。十四年,遣使朝贡请封,命给事中冯义、行人张瑾往封之。义等多携私物,既至广东,闻斋亚麻弗菴已死,其弟古来遣使乞封。义等虑空还失利,亟至占城。占城人言,王孙请封之后,即为古来所杀,安南以伪敕立其国人提婆苔为王。义等不俟奏报,辄以印币授提婆苔封之,得所赂黄金百余两,又往满剌加国尽货其私物以归。义至海洋病死。瑾具其事,并上伪敕于朝。
十七年,古来遣使朝贡,言:“安南破臣国时,故王弟槃罗茶悦逃居佛灵山。比天使赍封诰至,已为贼人执去,臣与兄斋亚麻弗菴潜窜山谷。后贼人畏惧天威,遣人访觅臣兄,还以故地。然自邦都郎至占腊止五处,臣兄权国未几,遽尔陨殁。臣当嗣立,不敢自专,仰望天恩,赐之册印。臣国所有土地本二十七处,四府、一州、二十二县。东至海,南至占腊,西至黎人山,北至阿本喇补,凡三千五百余里。乞特谕交人,尽还本国。”章下廷议,英国公张懋等请特遣近臣有威望者二人往使。时安南贡使方归,即赐敕诘责黎灏,令速还地,毋抗朝命。礼官乃劾瑾擅封,执下诏狱,具得其情,论死。时古来所遣使臣在馆,召问之,云:“古来实王弟,其王病死,非弑。提婆苔不知何人。”乃命使臣暂归广东,俟提婆苔使至,审诚伪处之。使臣候命经年,提婆苔使者不至,乃令还国。
二十,年敕古来抚谕提婆苔,使纳原降国王印,宥其受伪封之罪,仍为头目。提婆苔不受命,乃遣给事中李孟旸、行人叶应册封古来为国王。孟旸等言:“占城险远,安南构兵未已,提婆苔又窃据其地,稍或不慎,反损国威。宜令来使传谕古来,诣广东受封,并敕安南悔祸。”从之。古来乃自老挝挈家赴崖州,孟旸竣封事而返。古来又欲躬诣阙廷,奏安南之罪。二十三年,总督宋旻以闻。廷议遣大臣一人往劳,檄安南存亡继绝,迎古来返占城。帝报可,命南京右都御史屠滽往。至广东,即传檄安南,宣示祸福。募健卒二千人,驾海舟二十艘,护古来还国。安南以滽大臣奉特遣,不敢抗,古来乃得入。
明年,弘治改元,遣使入贡。二年遣弟卜古良赴广东,言:“安南仍肆侵陵,乞如永乐时遣将督兵守护。”总督秦纮等以闻。兵部言:“安南、占城皆《祖训》所载不征之国。永乐间命将出师,乃正黎贼弑逆之罪,非以邻境交恶之故。今黎灏修贡惟谨,古来肤受之醖,容有过情,不可信其单词,劳师不征之国。宜令守臣回咨,言近交人杀害王子古苏麻,王即率众败之,仇耻已雪。王宜自强修政,抚飖国人,保固疆圉,仍与安南敦睦修好。其余嫌细故,悉宜捐除。倘不能自强,专藉朝廷发兵渡海,代王守国,古无是理。”帝如其言。三年遣使谢恩。其国自残破后,民物萧条,贡使渐稀。
十二,年遣使奏:“本国新州港之地,仍为安南侵夺,患方未息。臣年已老,请及臣未死,命长子沙古卜洛袭封,庶他日可保国土。”廷议:“安南为占城患,已非一日。朝廷尝因占城之醖,累降玺书,曲垂诲谕。安南前后奏报,皆言祗承朝命,土地人民,悉已退还。然安南辨释之语方至,而占城控诉之词又闻,恐真有不获已之情。宜仍令守臣切谕安南,毋贪人土地,自贻祸殃,否则议遣偏师往问其罪。至占城王长子,无父在袭封之理。请令先立为世子摄国事,俟他日当袭位时,如例请封。”帝报允。寻遣王孙沙不登古鲁来贡。
十八年,古来卒。子沙古卜洛遣使来贡,不告父丧,但乞命大臣往其国,仍以新州港诸地封之。别有占夺方舆之奏,微及父卒事。给事中任良弼等言:“占城前因国土削弱,假贡乞封,仰仗天威,詟伏邻国。其实国王之立不立,不系朝廷之封不封也。今称古来已殁,虚实难知。万一我使至彼,古来尚存,将遂封其子乎?抑义不可而已乎?迫胁之间,事极难处。如往时科臣林霄之使满剌加,不肯北面屈膝,幽饿而死,迄不能问其罪。君命国威,不可不慎。大都海外诸蕃,无事则废朝贡而自立,有事则假朝贡而请封。今者贡使之来,岂急于求封,不过欲复安南之侵地,还粤东之逃人耳。夫安南侵地,玺书屡谕归还,占据如故。今若再谕,彼将玩视之,天威亵矣。倘我使往封占城,羁留不遣,求为处分,朝廷将何以应?又或拘我使者,令索逃人,是以天朝之贵臣,质于海外之蛮邦。宜如往年古来就封广东事,令其领敕归国,于计为便。”礼部亦以古来存亡未明,请令广东守臣移文占城勘报,从之,既而封事久不行。
正德五年,沙古卜洛遣叔父沙系把麻入贡,因请封。命给事中李贯、行人刘廷瑞往。贯抵广东惮行,请如往年古来故事,令其使臣领封。廷议:“遣官已二年,今若中止,非兴灭继绝义。倘其使不愿领封,或领归而受非其人,重起事端,益伤国体,宜令贯等亟往。”贯终惮行,以乏通事、火长为词。廷议令广东守臣采访其人,如终不得,则如旧例行。贯复设词言:“臣奉命五载,似惮风波之险,殊不知占城自古来被逐后,窜居赤坎邦都郎,国非旧疆,势不可往。况古来乃前王斋亚麻弗菴之头目,杀王而夺其位。王有三子,其一尚存,义又不可。律以《春秋》之法,虽不兴问罪之师,亦必绝朝贡之使。奈何又为采访之议,徒延岁月,于事无益。”广东巡按丁楷亦附会具奏,廷议从之。十年令其使臣赍敕往,自是遂为故事,其国贡使亦不常至。
嘉靖二十二年遣王叔沙不登古鲁来贡,诉数为安南侵扰,道阻难归。乞遣官护送还国,报可。
其国无霜雪,四时皆似夏,草木常青。民以渔为业,无二麦,力穑者少,故收获薄。国人皆食槟榔,终日不离口。不解朔望,但以月生为初,月晦为尽,不置闰。分昼夜为十更,非日中不起,非夜分不卧,见月则饮酒、歌舞为乐。无纸笔,用羊皮槌薄熏黑,削细竹蘸白灰为字,状若蚯蚓。有城郭甲兵,人性狠而狡,贸易多不平。户皆北向,民居悉覆茅檐,高不得过三尺。部领分差等,门高卑亦有限。饮食秽污,鱼非腐烂不食,酿不生蛆不为美。人体黑,男蓬头,女椎结,俱跣足。
王,琐里人,崇释教。岁时采生人胆入酒中,与家人同饮,且以浴身,曰“通身是胆”。其国人采以献王,又以洗象目。每伺人于道,出不意急杀之,取胆以去。若其人惊觉,则胆已先裂,不足用矣。置众胆于器,华人胆辄居上,故尤贵之。五六月间,商人出,必戒备。王在位三十年,则避位入深山,以兄弟子侄代,而己持斋受戒,告于天曰:“我为君无道,愿狼虎食我,或病死。”居一年无恙,则复位如初。国中呼为“昔嚟马哈剌”,乃至尊至圣之称也。
国不甚富,惟犀象最多。乌木、降香,樵以为薪。棋柟香独产其地一山,酋长遣人守之,民不得采,犯者至断手。
有鳄鱼潭,狱疑不决者,令两造骑牛过其旁,曲者,鱼辄跃而食之,直者,即数往返,不食也。有尸头蛮者,一名尸致鱼,本妇人,惟无瞳神为异。夜中与人同寝,忽飞头食人秽物,来即复活。若人知而封其颈,或移之他所,其妇即死。国设厉禁,有而不告者,罪及一家。
宾童龙国,与占城接壤。或言如来入舍卫国乞食,即其地。气候、草木、人物、风土,大类占城,惟遭丧能持服,葬以僻地,设斋礼佛,婚姻偶合。酋出入乘象或马,从者百余人,前后赞唱。民编茅覆屋。货用金、银、花布。
有昆仑山,节然大海中,与占城及东、西竺鼎峙相望。其山方广而高,其海即曰昆仑洋。诸往西洋者,必待顺风,七昼夜始得过,故舟人为之谚曰:“上怕七州,下怕昆仑,针迷舵失,人船莫存。”此山无异产。
人皆穴居巢处,食果实鱼虾,无室庐井灶。
真腊,在占城南,顺风三昼夜可至。隋、唐及宋皆朝贡。宋庆元中,灭占城而并其地,因改国名曰占腊。元时仍称真腊。
洪武三年,遣使臣郭徵等赍诏抚谕其国。四年,其国巴山王忽尔那遣使进表,贡方物,贺明年正旦。诏赐《大统历》及彩币,使者亦给赐有差。六年进贡。十二年,王参答甘武者持达志遣使来贡,宴赐如前。十三年复贡。十六年遣使赍勘合文册赐其王。凡国中使至,勘合不符者,即属矫伪,许絷缚以闻。复遣使赐织金文绮三十二、磁器万九千。其王遣使来贡。十九年遣行人刘敏、唐敬偕中官赍磁器往赐。明年,敬等还,王遣使贡象五十九、香六万斤。寻遣使赐其王镀金银印,王及妃皆有赐。其王参烈实{田比}邪甘菩者遣使贡象及方物。明年复贡象二十八、象奴三十四人、番奴四十五人,谢赐印之恩。二十二年三贡。明年复贡。
永乐元年,遣行人蒋宾兴、王枢以即位诏谕其国。明年,王参烈婆{田比}牙遣使来朝,贡方物。初,中官使真腊,有部卒三人潜遁,索之不得,王以其国三人代之,至是引见。帝曰:“华人自逃,于彼何预而责偿?且语言不通,风土不习,吾焉用之?”命赐衣服及道里费,遣还。三年遣使来贡,告故王之丧。命鸿胪序班王孜致祭,给事中毕进、中官王琮赍诏封其嗣子参烈昭平牙为王。进等还,嗣王遣使偕来谢恩。六年、十二年再入贡。使者以其国数被占城侵扰,久留不去。帝遣中官送之还,并敕占城王罢兵修好。十五年、十七年并入贡。宣德、景泰中,亦遣使入贡。自后不常至。
其国城隍周七十余里,幅员广数千里。国中有金塔、金桥、殿宇三十余所。王岁时一会,罗列玉猿、孔雀、白象、犀牛于前,名曰百塔洲。盛食以金盘、金椀,故有“富贵真腊”之谚。民俗富饶。天时常热,不识霜雪,禾一岁数稔。男女椎结,穿短衫,围梢布。刑有劓、刖、刺配,盗则去手足。番人杀唐人罪死;唐人杀番人则罚金,无金则鬻身赎罪。唐人者,诸番呼华人之称也,凡海外诸国尽然。婚嫁,两家俱八日不出门,昼夜燃灯。人死置于野,任乌鸢食,俄顷食尽者,谓为福报。居丧,但髡其发,女子则额上剪发如钱大,曰用此报亲。文字以麂鹿杂皮染黑,用粉为小条画于上,永不脱落。以十月为岁首,闰悉用九月。夜分四更。亦有晓天文者,能算日月薄蚀。其地谓儒为班诘,僧为苎姑,道为八思。班诘不知读何书,由此入仕者为华贯。先时项挂一白线以自别,既贵曳白如故。俗尚释教,僧皆食鱼、肉,或以供佛,惟不饮酒。其国自称甘孛智,后讹为甘破蔗,万历后又改为柬埔寨。
暹罗,在占城西南,顺风十昼夜可至,即隋、唐赤土国。后分为罗斛、暹二国。暹土瘠不宜稼,罗斛地平衍,种多获,暹仰给焉。元时,暹常入贡。其后,罗斛强,并有暹地,遂称暹罗斛国。
洪武三年,命使臣吕宗俊等赍诏谕其国。四年,其王参烈昭{田比}牙遣使奉表,与宗俊等偕来,贡驯象、六足龟及方物,诏赐其王锦绮及使者币帛有差。已,复遣使贺明年正旦,诏赐《大统历》及彩币。五年贡黑熊、白猿及方物。明年复来贡。其王之姊参烈思宁别遣使进金叶表,贡方物于中宫,却之。已而其姊复遣使来贡,帝仍却之,而宴赉其使。时其王懦而不武,国人推其伯父参烈宝{田比}邪思里哆啰禄主国事,遣使来告,贡方物,宴赉如制。已而新王遣使来贡、谢恩,其使者亦有献,帝不纳。已,遣使贺明年正旦,贡方物,且献本国地图。
七年,使臣沙里拔来贡。言去年舟次乌猪洋,遭风坏舟,飘至海南,赖官司救护,尚存飘余兜罗绵、降香、苏木诸物进献,广东省臣以闻。帝怪其无表,既言舟覆,而方物乃有存者,疑其为番商,命却之。谕中书及礼部臣曰:“古诸侯于天子,比年一小聘,三年一大聘。九州之外,则每世一朝,所贡方物,表诚敬而已。惟高丽颇知礼乐,故令三年一贡。他远国,如占城、安南、西洋琐里、爪哇、浡泥、三佛齐、暹罗斛、真腊诸国,入贡既频,劳费太甚。今不必复尔,其移牒诸国俾知之。”然而来者不止。其世子苏门邦王昭禄群膺亦遣使上笺于皇太子,贡方物。命引其使朝东宫,宴赉遣之。八年再入贡。其旧明台王世子昭孛罗局亦遣使奉表朝贡,宴赉如王使。
十年,昭禄群膺承其父命来朝。帝喜,命礼部员外郎王恒等赍诏及印赐之,文曰“暹罗国王之印”,并赐世子衣币及道里费。自是,其国遵朝命,始称暹罗;比年一贡,或一年两贡。至正统后,或数年一贡云。
十六年,赐勘合文册及文绮、磁器,与真腊等。二十年贡胡椒一万斤、苏木一万斤。帝遣官厚报之。时温州民有市其沉香诸物者,所司坐以通番,当弃市。帝曰:“温州乃暹罗必经之地,因其往来而市之,非通番也。”乃获宥。二十一,年贡象三十、番奴六十。二十二年,世子昭禄群膺遣使来贡。二十三,年贡苏木、胡椒、降香十七万斤。
二十八年,昭禄群膺遣使朝贡,且告父丧。命中官赵达等往祭,敕世子嗣王位,赐赉有加。谕曰:“朕自即位以来,命使出疆,周于四维,足履其境者三十六,声闻于耳者三十一,风殊俗异。大国十有八,小国百四十九,较之于今,暹罗最近。迩者使至,知尔先王已逝。王绍先三之绪,有道于邦家,臣民懽怿。兹特遣人锡命,王其罔失法度,罔淫于乐,以光前烈。钦哉。”成祖即位,诏谕其国。永乐元年赐其王昭禄群膺哆啰谛剌驼纽镀金银印,其王即遣使谢恩。六月,以上高皇帝尊谥,遣官颁诏,有赐。八月复命给事中王哲、行人成务赐其王锦绮。九月命中官李兴等赍敕,劳赐其王,其文武诸臣并有赐。
二年有番船飘至福建海岸,诘之,乃暹罗与琉球通好者。所司籍其货以闻,帝曰:“二国修好,乃甚美事,不幸遭风,正宜怜惜,岂可因以为利。所司其治舟给粟,俟风便遣赴琉球。”是月,其王以帝降玺书劳赐,遣使来谢,贡方物。赐赍有加,并赐《列女传》百册。使者请颁量衡为国永式,从之。
先是,占城贡使返,风飘其舟至彭亨,暹罗索取其使,羁留不遣。苏门答剌及满剌加又诉暹罗恃强发兵夺天朝所赐印诰。帝降敕责之曰:“占城、苏门答剌、满剌加与尔俱受朝命,安得逞威拘其贡使,夺其诰印。天有显道,福善祸淫,安南黎贼可为鉴戒。其即返占城使者,还苏门答剌、满剌加印诰。自今奉法循理,保境睦邻,庶永享太平之福。”时暹罗所遣贡使,失风飘至安南,尽为黎贼所杀,止余孛黑一人。后官军征安南,获之以归。帝悯之,六年八月命中官张原送还国,赐王币帛,令厚恤被杀者之家。九月,中官郑和使其国,其王遣使贡方物,谢前罪。
七年,使来祭仁孝皇后,命中官告之几筵。时奸民何八观等逃入暹罗,帝命使者还告其主,毋纳逋逃。其王即奉命遣使贡马及方物,并送八观等还,命张原赍敕币奖之。十年命中官洪保等往赐币。
十四年,王子三赖波罗摩剌答刂的赖遣使告父之丧。命中官郭文往祭,别遣官赍诏封其子为王,赐以素锦、素罗,随遣使谢恩。十七年命中官杨敏等护归。以暹罗侵满剌加,遣使责令辑睦,王复遣使谢罪。宣德八年,王悉里麻哈赖遣使朝贡。
初,其国陪臣柰三鐸等贡舟次占城新州港,尽为其国人所掠。正统元年,柰三鐸潜附小舟来京,诉占城劫掠状。帝命召占城使者与相质。使者无以对,乃敕占城王,令尽还所掠人物。已,占城移咨礼部言:“本国前岁遣使往须文达那,亦为暹罗贼人掠去,必暹罗先还所掠,本国不敢不还。”三年,暹罗贡使又至,赐敕晓以此意,令亟还占城人物。十一年,王思利波罗麻那惹智剌遣使入贡。
景泰四年,命给事中刘洙、行人刘泰祭其故王波罗摩剌答刂的赖,封其嗣子把罗兰米孙剌为王。天顺元年赐其贡使钑花金带。六年,王孛剌蓝罗者直波智遣使朝贡。
成化九年,贡使言天顺元年所颁勘合,为虫所蚀,乞改给,从之。十七年,贡使还,至中途窃买子女,且多载私盐,命遣官戒谕诸番。先是,汀州人谢文彬,以贩盐下海,飘入其国,仕至坤岳,犹天朝学士也。后充使来朝,贸易禁物,事觉下吏。
十八年遣使朝贡,且告父丧,命给事中林霄、行人姚隆往封其子国隆勃剌略坤息剌尤地为王。弘治十年入贡。时四夷馆无暹罗译字官,阁臣徐溥等请移牒广东,访取能通彼国言语文字者,赴京备用,从之。正德四年,暹罗船有飘至广东者,市舶中官熊宣与守臣议,税其物供军需。事闻,诏斥宣妄揽事柄,撤还南京。十年进金叶表朝贡,馆中无识其字者。阁臣梁储等请选留其使一二人入馆肄习,报可。嘉靖元年,暹罗、占城货船至广东。市舶中官牛荣纵家人私市,论死如律。三十二年遣使贡白象及方物,象死于途,使者以珠宝饰其牙,盛以金盘,并尾来献。帝嘉其意,厚遣之。
隆庆中,其邻国东蛮牛求婚不得,惭怒,大发兵攻破其国。王自经,掳其世子及天朝所赐印以归。次子嗣位,奉表请印,予之。自是为东蛮牛所制,嗣王励志复仇。万历间,敌兵复至,王整兵奋击,大破之,杀其子,余众宵遁,暹罗由是雄海上。移兵攻破真腊,降其王。从此岁岁用兵,遂霸诸国。
六年遣使入贡。二十年,日本破朝鲜,暹罗请潜师直捣日本,牵其后。中枢石星议从之,两广督臣萧彦持不可,乃已。其后,奉贡不替。崇祯十六年犹入贡。
其国,周千里,风俗劲悍,习于水战。大将用圣铁裹身,刀矢不能入。圣铁者,人脑骨也。王,琐里人。官分十等。自王至庶民,有事皆决于其妇。其妇人志量,实出男子上。妇私华人,则夫置酒同饮,恬不为怪,曰:“我妇美,而为华人所悦也。”崇信释教,男女多为僧尼,亦居菴寺,持斋受戒。衣服颇类中国。富贵者,尤敬佛,百金之产,即以其半施之。气候不正,或寒或热,地卑湿,人皆楼居。男女椎结,以白布裹首。富贵者死,用水银灌其口而葬之。贫者则移置海滨,即有群鸦飞啄,俄顷而尽,家人拾其骨号泣而弃之于海,谓之鸟葬。亦延僧设斋礼佛。交易用海。是年不用,则国必大疫。其贡物,有象、象牙、犀角、孔雀尾、翠羽、龟筒、六足龟、宝石、珊瑚、片脑、米脑、糠脑、脑油、脑柴、蔷薇水、碗石、丁皮、阿魏、紫梗、藤竭、藤黄、硫黄、没药、乌爹泥、安息香、罗斛香、速香、檀香、黄熟香、降真香、乳香、树香、木香、丁香、乌香、胡椒、苏木、肉豆蔻、白豆蔻、荜茇、乌木、大枫子及撒哈剌、西洋诸布。其国有三宝庙,祀中官郑和。
爪哇在占城西南。元世祖时,遣使臣孟琪往,黥其面。世祖大举兵伐之,破其国而还。
洪武二年,太祖遣使以即位诏谕其国。其使臣先奉贡于元,还至福建而元亡,因入居京师。太祖复遣使送之还,且赐以《大统历》。三年以平定沙漠颁诏曰:“自古为天下主者,视天地所覆载,日月所照临,若远若近,生人之类,莫不欲其安土而乐生。然必中国安,而后四方万国顺附。迩元君妥懽帖木儿,荒淫昏弱,志不在民。天下英雄,分裂疆宇。朕悯生民之涂炭,兴举义兵,攘除乱略。天下军民共尊朕居帝位,国号大明,建元洪武。前年克取元都,四方底定。占城、安南、高丽诸国,俱来朝贡。今年遣将北征,始知元君已没,获其孙买的里八刺,封为崇礼侯。朕仿前代帝王,治理天下,惟欲中外人民,各安其所。又虑诸蕃僻在远方,未悉朕意,故遣使者往谕,咸使闻知。”九月,其王昔里八达剌蒲遣使奉金叶表来朝,贡方物,宴赉如礼。
五年又遣使随朝使常克敬来贡,上元所授宣敕三道。八年又贡。十年,王八达那巴那务遣使朝贡。其国又有东、西二王,东蕃王勿院劳网结,西蕃王勿劳波务,各遣使朝贡。天子以其礼意不诚,诏留其使,已而释还之。十二年,王八达那巴那务遣使朝贡。明年又贡。时遣使赐三佛齐王印绶,爪哇诱而杀之。天子怒,留其使月余,将加罪,已,遣还,赐敕责之。十四年遣使贡黑奴三百人及他方物。明年又贡黑奴男女百人、大珠八颗、胡椒七万五千斤。二十六年再贡。明年又贡。
成祖即位,诏谕其国。永乐元年又遣副使闻良辅、行人甯善,赐其王绒、绵、织金文绮、纱罗。使者既行,其西王都马板遣使入贺,复命中官马彬等赐以镀金银印。西王遣使谢赐印,贡方物。而东王孛令达哈亦遣使朝贡,请印,命遣官赐之。自后,二王并贡。
三年遣中官郑和使其国。明年,西王与东王构兵,东王战败,国被灭。适朝使经东王地,部卒入市,西王国人杀之,凡百七十人。西王惧,遣使谢罪。帝赐敕切责之,命输黄金六万两以赎。六年再遣郑和使其国。西王献黄金万两,礼官以输数不足,请下其使于狱。帝曰:“朕于远人,欲其畏罪而已,宁利其金耶?”悉捐之。自后,比年一贡,或间岁一贡,或一岁数贡。中官吴宾、郑和先后使其国。时旧港地有为爪哇侵据者,满剌加国王矫朝命索之。帝乃赐敕曰:“前中官尹庆还,言王恭待敕使,有加无替。比闻满剌加国索旧港之地,王甚疑惧。朕推诚待人,若果许之,必有敕谕,王何疑焉。小人浮词,慎勿轻听。”十三年,其王改名扬惟西沙,遣使谢恩,贡方物。时朝使所携卒有遭风飘至班卒儿国者,爪哇人珍班闻之,用金赎还,归之王所。十六年,王遣使朝贡,因送还诸卒。帝嘉之,赐敕奖王,并优赐珍班。自是,朝贡使臣大率每岁一至。
正统元年,使臣马用良言:“先任八谛来朝,蒙恩赐银带。今为亚烈,秩四品,乞赐金带。”从之。闰六月遣古里、苏门答剌、锡兰山、柯枝、天方、加异勒、阿丹、忽鲁谟斯、祖法儿、甘巴里、真腊使臣偕爪哇使臣郭信等同往。赐爪哇敕曰:“王自我先朝,修职勿怠。朕今嗣服,复遣使来朝,意诚具悉。宣德时,有古里等十一国来贡,今因王使者归,令诸使同往。王其加意抚飖,分遣还国,副朕怀远之忱。”五年,使臣回,遭风溺死五十六人,存者八十三人,仍返广东。命所司廪给,俟便舟附归。
八年,广东参政张琰言:“爪哇朝贡频数,供亿费烦,敝中国以事远人,非计。”帝纳之。其使还,赐敕曰:“海外诸邦,并三年一贡。王亦宜体恤军民,一遵此制。”十一年复三贡,后乃渐稀。
景泰三年,王巴剌武遣使朝贡。天顺四年,王都马班遣使入贡。使者还至安庆,酗酒,与入贡番僧斗,僧死者六人。礼官请治伴送行人罪,使者敕国王自治,从之。成化元年入贡。弘治十二年,贡使遭风舟坏,止通事一舟达广东。礼官请敕所司,量予赐赉遣还,其贡物仍进京师,制可。自是贡使鲜有至者。
其国近占城,二十昼夜可至。元师西征,以至元二十九年十二月发泉州,明年正月即抵其国,相去止月余。宣德七年入贡,表书“一千三百七十六年”,盖汉宣帝元康元年,乃其建国之始也。地广人稠。性凶悍,男子无少长贵贱皆佩刀,稍忤辄相贼,故其甲兵为诸蕃之最。字类琐里,无纸笔,刻于茭曌叶。气候常似夏,稻岁二稔。无几榻匕箸。人有三种:华人流寓者,服食鲜华;他国贾人居久者,亦尚雅洁;其本国人最污秽,好啖蛇蚁虫蚓,与犬同寝食,状黝黑,猱头赤脚。崇信鬼道。杀人者避之三日即免罪。父母死,舁至野,纵犬食之;不尽,则大戚,燔其余。妻妾多燔以殉。
其国一名莆家龙,又曰下港,曰顺塔。万历时,红毛番筑土库于大涧东,佛郎机筑于大涧西,岁岁互市。中国商旅亦往来不绝。其国有新村,最号饶富。中华及诸番商舶,辐辏其地,宝货填溢。其村主即广东人,永乐九年自遣使表贡方物。
阇婆,古曰阇婆达。宋元嘉时,始朝中国。唐曰诃陵,又曰社婆,其王居阇婆城,宋曰阇婆,皆入贡。洪武十一年,其王摩那驼喃遣使奉表,贡方物,其后不复至。或曰爪哇即阇婆。然《元史爪哇传》不言,且曰:“其风俗、物产无所考。”太祖时,两国并时入贡,其王之名不同。或本为二国,其后为爪哇所灭,然不可考。
苏吉丹,爪哇属国,后讹为思吉港。国在山中,止数聚落。酋居吉力石。其水潏,舟不可泊。商船但往饶洞,其地平衍,国人皆就此贸易。其与国有思鲁瓦及猪蛮。猪蛮多盗,华人鲜至。
碟里,近爪哇。永乐三年遣使附其使臣来贡。其地尚释教,俗淳少讼,物产甚薄。
日罗夏治,近爪哇。永乐三年遣使附其使臣入贡。国小,知种艺,无盗贼。亦尚释教,所产止苏木、胡椒。
三佛齐,古名干陀利。刘宋孝武帝时,常遣使奉贡。梁武帝时数至。宋名三佛齐,修贡不绝。
洪武三年,太祖遣行人赵述诏谕其国。明年,其王马哈剌札八剌卜遣使奉金叶表,随入贡黑熊、火鸡、孔雀、五色鹦鹉、诸香、苾布、兜罗被诸物。诏赐《大统历》及锦绮有差。户部言其货舶至泉州,宜徵税,命勿徵。
六年,王怛麻沙那阿者遣使朝贡,又一表贺明年正旦。时其国有三王。七年,王麻那哈宝林邦遣使来贡。八年正月复贡。九月,王僧伽烈宇兰遣使,随招谕拂菻国朝使入贡。
九年,怛麻沙那阿者卒,子麻那者巫里嗣。明年遣使贡犀牛、黑熊、火鸡、白猴、红缘鹦鹉、龟筒及丁香、米脑诸物。使者言:“嗣子不敢擅立,请命于朝。”天子嘉其义,命使臣赍印,敕封为三佛齐国王。时爪哇强,已威服三佛齐而役属之,闻天朝封为国王与己埒,则大怒,遣人诱朝使邀杀之。天子亦不能问罪,其国益衰,贡使遂绝。
三十年,礼官以诸蕃久缺贡,奏闻。帝曰:“洪武初,诸蕃贡使不绝。迩者安南、占城、真腊、暹罗、爪哇、大琉球、三佛齐、浡泥、彭亨、百花、苏门答剌、西洋等三十国,以胡惟庸作乱,三佛齐乃生间谍,绐我使臣至彼。爪哇王闻知,遣人戒饬,礼送还朝。由是商旅阻遏,诸国之意不通。惟安南、占城、真腊、暹罗、大琉球朝贡如故,大琉球且遣子弟入学。凡诸蕃国使臣来者,皆以礼待之。我视诸国不薄,未知诸国心若何。今欲遣使爪哇,恐三佛齐中途沮之。闻三佛齐本爪哇属国,可述朕意,移咨暹罗,俾转达爪哇。”于是部臣移牒曰:“自有天地以来,即有君臣上下之分,中国四裔之防。我朝混一之初,海外诸蕃,莫不来享。岂意胡惟庸谋乱,三佛齐遂生异心,绐我信使,肆行巧诈。我圣天子一以仁义待诸蕃,何诸蕃敢背大恩,失君臣之礼。倘天子震怒,遣一偏将将十万之师,恭行天罚,易如覆手,尔诸蕃何不思之甚。我圣天子尝曰:‘安南、占城、真腊、暹罗、大琉球皆修臣职,惟三佛齐梗我声教。彼以蕞尔之国,敢倔强不服,自取灭亡。’尔暹罗恪守臣节,天朝眷礼有加,可转达爪哇,令以大义告谕三佛齐,诚能省愆从善,则礼待如初。”时爪哇已破三佛齐,据其国,改其名曰旧港,三佛齐遂亡。国中大乱,爪哇亦不能尽有其地,华人流寓者往往起而据之。有梁道明者,广州南海县人,久居其国,‘闽、粤军民泛海从之者数千家,推道明为首,雄视一方。会指挥孙铉使海外,遇其子,挟与俱来。
永乐三年,成祖以行人谭胜受与道明同邑,命偕千户杨信等赍敕招之。道明及其党郑伯可随入朝,贡方物,受赐而还。
四年,旧港头目陈祖义遣子士良,道明遣从子观政并来朝。祖义,亦广东人,虽朝贡,而为盗海上,贡使往来者苦之。五年,郑和自西洋还,遣人招谕之。祖义诈降,潜谋邀劫。有施进卿者,告于和。祖义来袭被擒,献于朝,伏诛。时进卿适遣婿丘彦诚朝贡,命设旧港宣慰司,以进卿为使,锡诰印及冠带。自是,屡入贡。然进卿虽受朝命,犹服属爪哇,其地狭小,非故时三佛齐比也。二十二年,进卿子济孙告父讣,乞嗣职,许之。洪熙元年遣使入贡,诉旧印为火毁,帝命重给。其后,朝贡渐稀。
嘉靖末,广东大盗张琏作乱,官军已报克获。万历五年商人诣旧港者,见琏列肆为蕃舶长,漳、泉人多附之,犹中国市舶官云。
其地为诸蕃要会,在爪哇之西,顺风八昼夜可至。辖十五洲,土沃宜稼。语云:“一年种谷,三年生金。”言收获盛而贸金多也。俗富好淫。习于水战,邻国畏之。地多水,惟部领陆居,庶民皆水居。编筏筑室,系之于桩。水涨则筏浮,无沉溺患。欲徙则拔桩去之,不费财力。下称其上曰詹卑,犹国君也。后大酋所居,即号詹卑国,改故都为旧港。初本富饶,自爪哇破灭,后渐致萧索,商舶鲜至。其他风俗、物产,具详《宋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