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明史
- ▪ 本纪第一 太祖一
- ▪ 本纪第二 太祖二
- ▪ 本纪第三 太祖三
- ▪ 本纪第四 恭闵帝
- ▪ 本纪第五 成祖一
- ▪ 本纪第六 成祖二
- ▪ 本纪第七 成祖三
- ▪ 本纪第八 仁宗
- ▪ 本纪第九 宣宗
- ▪ 本纪第十 英宗前纪
- ▪ 本纪第十一 景帝
- ▪ 本纪第十二 英宗后纪
- ▪ 本纪第十三 宪宗一
- ▪ 本纪第十四 宪宗二
- ▪ 本纪第十五 孝宗
- ▪ 本纪第十六 武宗
- ▪ 本纪第十七 世宗一
- ▪ 本纪第十八 世宗二
- ▪ 本纪第十九 穆宗
- ▪ 本纪第二十 神宗一
- ▪ 本纪第二十一 神宗二
- ▪ ▪ 光宗
- ▪ 本纪第二十二 熹宗
- ▪ 本纪第二十三 庄烈帝一
- ▪ 本纪第二十四 庄烈帝二
- ▪ 志第一 天文一
- ▪ 志第二 天文二
- ▪ ▪ 填星
- ▪ ▪ 岁星
- ▪ ▪ 荧惑
- ▪ ▪ 太白
- ▪ ▪ 辰星
- ▪ 志第三 天文三
- ▪ 志第四 五行一(水)
- ▪ 志第五 五行二(火 木)
- ▪ 志第六 五行三(金 土)
- ▪ 志第七 历一
- ▪ 志第八 历二
- ▪ 志第九 历三
- ▪ 志第十 历四
- ▪ 志第十一 历五
- ▪ 志第十二 历六
- ▪ ▪ 木星
- ▪ ▪ 火星
- ▪ ▪ 土星
- ▪ ▪ 金星
- ▪ ▪ 水星
- ▪ ▪ 步四馀
- ▪ 志第十三 历七
- ▪ 志第十四 历八
- ▪ 志第十五 历九
- ▪ 志第十六 地理一
- ▪ 志第十七 地理二
- ▪ ▪ 山东山西
- ▪ 志第十八 地理三
- ▪ ▪ 河南陕西
- ▪ ▪ 宁夏左屯卫
- ▪ 志第十九 地理四
- ▪ ▪ 四川江西
- ▪ ▪ 守御礼州后千户所
- ▪ 志第二十 地理五
- ▪ ▪ 湖广浙江
- ▪ ▪ 上爱茶峒长官司
- ▪ 志第二十一 地理六
- ▪ ▪ 福建 广东 广西
- ▪ 志第二十二 地理七
- ▪ ▪ 云南 贵州
- ▪ ▪ 促瓦长官司
- ▪ 志第二十三 礼一(吉礼一)
- ▪ ▪ 分献陪祀
- ▪ ▪ 坛壝之制
- ▪ ▪ 神位祭器玉帛牲牢祝册之数
- ▪ ▪ 遣官祭祀
- ▪ ▪ 分献陪祀
- ▪ ▪ 玉帛牲牢
- ▪ ▪ 祝册
- ▪ ▪ 笾豆之实
- ▪ ▪ 祭祀杂议诸仪
- ▪ ▪ 祭祀日期
- ▪ ▪ 习仪
- ▪ ▪ 斋戒
- ▪ 志第二十四 礼二(吉礼二)
- ▪ ▪ 郊祀之制
- ▪ ▪ 大雩
- ▪ ▪ 郊祀配位
- ▪ ▪ 郊祀仪注
- ▪ ▪ 祈谷
- ▪ ▪ 大飨礼
- ▪ ▪ 令节拜天
- ▪ 志第二十五 礼三(吉礼三)
- ▪ ▪ 社稷
- ▪ ▪ 朝日夕月
- ▪ ▪ 先农
- ▪ ▪ 先蚕
- ▪ ▪ 高禖
- ▪ ▪ 祭告
- ▪ ▪ 祈报
- ▪ ▪ 神祇坛
- ▪ ▪ 星辰坛
- ▪ ▪ 灵星诸神
- ▪ ▪ 太岁月将风云雷雨之祀
- ▪ ▪ 岳镇海渎山川之祀
- ▪ ▪ 城隍
- ▪ 志第二十六 礼四(吉礼四)
- ▪ ▪ 京师九庙
- ▪ ▪ 圣师
- ▪ ▪ 旗纛
- ▪ ▪ 五祀
- ▪ ▪ 马神
- ▪ ▪ 南京神庙
- ▪ ▪ 功臣庙
- ▪ ▪ 三皇
- ▪ ▪ 历代帝王陵庙
- ▪ ▪ 至圣先师子孔庙祀
- ▪ ▪ 诸神祠
- ▪ ▪ 厉坛
- ▪ 志第二十七 礼五(吉礼五)
- ▪ ▪ 荐新
- ▪ ▪ 宗庙之制
- ▪ ▪ 禘佩
- ▪ ▪ 时享
- ▪ ▪ 加上谥号
- ▪ ▪ 庙讳
- ▪ 志第二十八 礼六(吉礼六)
- ▪ ▪ 功臣配飨
- ▪ ▪ 王国宗庙
- ▪ ▪ 奉先殿
- ▪ ▪ 奉慈殿
- ▪ ▪ 献皇帝庙
- ▪ ▪ 亲王从飨
- ▪ ▪ 群臣家庙
- ▪ 志第二十九 礼七(嘉礼一)
- ▪ ▪ 诸司朝觐仪
- ▪ ▪ 登极仪
- ▪ ▪ 大朝仪
- ▪ ▪ 常朝仪
- ▪ ▪ 皇太子亲王朝仪
- ▪ ▪ 诸王来朝仪
- ▪ ▪ 中宫受朝仪
- ▪ ▪ 朝贺东宫仪
- ▪ ▪ 大宴仪
- ▪ ▪ 上尊号徽号仪
- ▪ 志第三十 礼八(嘉礼二)
- ▪ ▪ 册皇后仪
- ▪ ▪ 册皇太子及皇太子妃仪
- ▪ ▪ 册亲王及王妃仪
- ▪ ▪ 皇帝加元服仪
- ▪ ▪ 皇太子皇子冠礼
- ▪ ▪ 品官冠礼
- ▪ ▪ 庶人冠礼
- ▪ 志第三十一 礼九(嘉礼三)
- ▪ ▪ 东宫出阁讲学仪
- ▪ ▪ 诸王读书仪
- ▪ ▪ 经筵
- ▪ ▪ 日讲
- ▪ ▪ 皇帝视学仪
- ▪ ▪ 天子纳后仪
- ▪ ▪ 皇太子纳妃仪
- ▪ ▪ 亲王婚礼
- ▪ ▪ 公主婚礼
- ▪ ▪ 品官婚礼
- ▪ ▪ 庶人婚礼
- ▪ 志第三十二 礼十(嘉礼四 宾礼)
- ▪ ▪ 遣使之蕃国仪
- ▪ ▪ 蕃国遣使进表仪
- ▪ ▪ 巡狩之制
- ▪ ▪ 东宫监国
- ▪ ▪ 皇太孙监国
- ▪ ▪ 颁诏仪
- ▪ ▪ 迎接诏赦仪
- ▪ ▪ 进书仪
- ▪ ▪ 进表笺仪
- ▪ ▪ 乡饮酒礼
- ▪ ▪ 蕃王朝贡礼
- ▪ ▪ 品官相见礼
- ▪ ▪ 庶人相见礼
- ▪ 志第三十三 礼十一(军礼)
- ▪ ▪ 亲征
- ▪ ▪ 遣将
- ▪ ▪ 禡祭
- ▪ ▪ 受降
- ▪ ▪ 奏凯献俘
- ▪ ▪ 大阅
- ▪ ▪ 大射
- ▪ ▪ 救日伐鼓
- ▪ ▪ 论功行赏
- ▪ 志第三十四 礼十二(凶礼一)
- ▪ ▪ 山陵
- ▪ ▪ 山陵
- ▪ 志第三十五 礼十三(凶礼二)
- ▪ ▪ 兴宗帝后陵寝
- ▪ ▪ 睿宗帝后陵寝
- ▪ ▪ 皇妃等丧葬
- ▪ ▪ 皇太子及妃丧葬
- ▪ ▪ 皇后陵寝
- ▪ ▪ 诸王及妃公主丧葬诸仪
- ▪ 志第三十六 礼十四(凶礼三)
- ▪ ▪ 中宫为父祖丧仪
- ▪ ▪ 遣使临吊仪
- ▪ ▪ 遣使册赠王公大臣仪
- ▪ ▪ 忌辰
- ▪ ▪ 乘舆受蕃国王讣奏仪
- ▪ ▪ 乘舆为王公大臣举哀仪
- ▪ ▪ 乘舆临王公大臣丧仪
- ▪ ▪ 谒祭陵庙
- ▪ ▪ 赐祭葬
- ▪ ▪ 丧葬之制
- ▪ ▪ 碑碣
- ▪ ▪ 赐谥
- ▪ ▪ 品官丧礼
- ▪ ▪ 士庶人丧礼
- ▪ ▪ 服纪
- ▪ 志第三十七 乐一
- ▪ 志第三十八 乐二
- ▪ ▪ 乐章一
- ▪ ▪ 九庙时祫乐章
- ▪ 志第三十九 乐三
- ▪ ▪ 乐章二
- ▪ ▪ 嘉靖间续定庆成宴乐章
- ▪ 志第四十 仪卫
- ▪ 志第四十一 舆服一
- ▪ 志第四十二 舆服二
- ▪ 志第四十三 舆服三
- ▪ 志第四十四 舆服四
- ▪ 志第四十五 选举一
- ▪ 志第四十六 选举二
- ▪ 志第四十七 选举三
- ▪ 志第四十八 职官一
- ▪ 志第四十九 职官二
- ▪ 志第五十 职官三
- ▪ 志第五十一 职官四
- ▪ 志第五十二 职官五
- ▪ 志第五十三 食货一
- ▪ ▪ 户口 田制屯田 庄田
- ▪ 志第五十四 食货二
- ▪ ▪ 赋役
- ▪ 志第五十五 食货三
- ▪ ▪ 漕运 仓库
- ▪ 志第五十六 食货四
- ▪ ▪ 盐法 茶法
- ▪ 志第五十七 食货五
- ▪ ▪ 钱钞 坑冶附铁冶铜场 商税 市舶 马市
- ▪ 志第五十八 食货六
- ▪ ▪ 上供采造 采造 柴炭 采木 珠池 织造 烧造 俸饷 会计
- ▪ 志第五十九 河渠一
- ▪ ▪ 黄河上
- ▪ 志第六十 河渠二
- ▪ ▪ 黄河下
- ▪ 志第六十一 河渠三
- ▪ ▪ 运河上
- ▪ 志第六十二 河渠四
- ▪ ▪ 运河下 海运
- ▪ 志第六十三 河渠五
- ▪ ▪ 淮河 泇河 卫河 漳河 沁河 滹沱河 桑乾河 胶莱河
- ▪ 志第六十四 河渠六
- ▪ ▪ 直省水利
- ▪ 志第六十五 兵一
- ▪ 志第六十六 兵二卫所 班军
- ▪ ▪ 土官
- ▪ ▪ 湖广行都司以湖广都司卫所改设
- ▪ ▪ 兴都留守司
- ▪ ▪ 福建都司
- ▪ ▪ 福建行都司
- ▪ ▪ 江西都司
- ▪ ▪ 广东都司
- ▪ ▪ 后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直隶旧为北平都司,有北平三护卫,后俱为亲军。其不系北平旧卫者,俱永乐以后添设。
- ▪ ▪ 大宁都司
- ▪ ▪ 万全都司宣德五年,分直隶及山西等处卫所添设。
- ▪ ▪ 山西都司旧有太原三护卫,后革。蒲州千户所,改属直隶,广昌千户所,改属万全都司
- ▪ ▪ 山西行都司旧有蔚州卫,后改属万全都司
- ▪ ▪ 南京卫所亲军卫
- ▪ ▪ 五军都督府属 左军都督府本府所属卫,仍隶北京左府。
- ▪ ▪ 右军都督府本府所属卫,仍隶北京右府。
- ▪ ▪ 陕西都司
- ▪ ▪ 广西都司
- ▪ ▪ 中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直隶
- ▪ ▪ 中都留守司
- ▪ ▪ 河南都司
- ▪ ▪ 前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直隶
- ▪ ▪ 湖广都司
- ▪ ▪ 福建都司
- ▪ ▪ 山西行都司
- ▪ ▪ 北平三护卫
- ▪ ▪ 福建行都司
- ▪ ▪ 江西都司
- ▪ ▪ 广东都司
- ▪ ▪ 后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北平都司
- ▪ ▪ 中军都督府本府所属卫,仍隶北京中府。
- ▪ ▪ 前军都督府本府所属卫,仍隶北京前府。
- ▪ ▪ 贵州都司旧有层台、重安二千户所,俱革。旧有平伐长官司,后隶贵阳府。旧有平浪、九名九姓独山州二长官司,后隶都匀府。
- ▪ ▪ 土官
- ▪ ▪ 中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直隶
- ▪ ▪ 中都留守司
- ▪ ▪ 辽东都司
- ▪ ▪ 山东都司
- ▪ ▪ 右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云南都司
- ▪ ▪ 贵州都司
- ▪ ▪ 四川都司
- ▪ ▪ 河南都司旧有洛阳中护卫,后并汝州卫。
- ▪ ▪ 前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直隶
- ▪ ▪ 湖广都司旧有武昌右千户所,革。
- ▪ ▪ 土官
- ▪ ▪ 广西都司
- ▪ ▪ 云南都司旧有鹤庆、通海二千户所,革
- ▪ ▪ 后军都督府本府所属卫,仍隶北京后府。
- ▪ ▪ 土官
- ▪ ▪ 山西三护卫
- ▪ ▪ 五军都督府所属卫所 左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浙江都司
- ▪ ▪ 辽东都司
- ▪ ▪ 山东都司旧有青州左护卫,后改天津右卫。旧有贵州护卫,革
- ▪ ▪ 右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直隶
- ▪ ▪ 陕西都司旧有阶州卫、沙州卫、灵山千户所,后俱革。
- ▪ ▪ 陕西行都司洪武十二年添设
- ▪ ▪ 四川都司旧有浦江关军民千户所,后革
- ▪ ▪ 土官
- ▪ ▪ 四川行都司旧无,后设。旧有建昌前卫,后革
- ▪ ▪ 都司一奴儿干都司 卫三百八十四
- ▪ ▪ 所二十四
- ▪ ▪ 站七
- ▪ ▪ 地面七
- ▪ ▪ 寨一
- ▪ ▪ 卫六
- ▪ ▪ 都指挥使司二
- ▪ ▪ 指挥使司一
- ▪ ▪ 宣尉使司三
- ▪ ▪ 招讨司六
- ▪ ▪ 万户府四
- ▪ ▪ 千户所十七
- ▪ ▪ 上十二卫
- ▪ ▪ 五军都督府所属卫所 左军都督府
- ▪ ▪ 在外 浙江都司
- ▪ 志第六十七 兵三
- ▪ ▪ 边防 海防江防 民壮 士兵 乡兵
- ▪ 志第六十八 兵四
- ▪ 志第六十九 刑法一
- ▪ 志第七十 刑法二
- ▪ 志第七十一 刑法三
- ▪ 志第七十二 艺文一
- ▪ 志第七十三 艺文二
- ▪ 志第七十四 艺文三
- ▪ 志第七十五 艺文四
- ▪ 表第一 诸王世表一
- ▪ 表第二 诸王世表二
- ▪ 表第三 诸王世表三
- ▪ 表第四 诸王世表四
- ▪ 表第五 诸王世表五
- ▪ 表第六 功臣世表一
- ▪ 表第七 功臣世表二
- ▪ 表第八 功臣世表三
- ▪ 表第九 外戚恩泽侯表
- ▪ 表第十 宰辅年表一
- ▪ 表第十一 宰辅年表二
- ▪ 表第十二 七卿年表一
- ▪ 表第十三 七卿年表二
- ▪ 列传第一 后妃
- ▪ ▪ 后妃一
- ▪ 列传第二 后妃二
- ▪ 列传第三
- ▪ ▪ 兴宗孝康皇帝孝康皇后 吕太后 睿宗献皇帝献皇后
- ▪ 列传第四 诸王
- ▪ ▪ 诸王一
- ▪ 列传第五 诸王二
- ▪ 列传第六 诸王三
- ▪ ▪ 太祖诸子三
- ▪ ▪ 兴宗诸子
- ▪ ▪ 惠帝诸子
- ▪ ▪ 成祖诸子
- ▪ 列传第七 诸王四
- ▪ ▪ 仁宗诸子
- ▪ ▪ 英宗诸子
- ▪ ▪ 景帝子
- ▪ ▪ 宪宗诸子
- ▪ ▪ 孝宗子
- ▪ 列传第八 诸王五
- ▪ ▪ 世宗诸子
- ▪ ▪ 穆宗诸子
- ▪ ▪ 神宗诸子
- ▪ ▪ 光宗诸子
- ▪ ▪ 熹宗诸子
- ▪ ▪ 庄烈帝诸子
- ▪ 列传第九
- ▪ ▪ 宪宗五女
- ▪ ▪ 孝宗三女
- ▪ ▪ 睿宗二女
- ▪ ▪ 光宗九女
- ▪ ▪ 庄烈帝六女
- ▪ ▪ 世宗五女
- ▪ ▪ 穆宗六女
- ▪ ▪ 神宗十女
- ▪ ▪ 成祖五女
- ▪ ▪ 仁宗七女
- ▪ ▪ 宣宗二女
- ▪ ▪ 英宗八女
- ▪ ▪ 景帝一女
- ▪ ▪ 公主
- ▪ 列传第十 郭子兴 韩林儿
- ▪ 列传第十一 陈友谅 张士诚 方国珍 明玉珍
- ▪ 列传第十二
- ▪ ▪ 扩廓帖木儿蔡子英 陈友定伯颜子中等 把匝剌瓦尔密
- ▪ 列传第十三 徐达 常遇春
- ▪ 列传第十四 李文忠 邓愈 汤和 沐英
- ▪ 列传第十五 李善长 汪广洋
- ▪ 列传第十六 刘基(子琏璟) 宋濂 叶琛 章溢(子存道)
- ▪ 列传第十七 冯胜(兄国用) 傅友德 廖永忠(赵庸) 杨璟 胡美
- ▪ 列传第十八
- ▪ 列传第十九
- ▪ 列传第二十
- ▪ 列传第二十一
- ▪ 列传第二十二
- ▪ 列传第二十三
- ▪ 列传第二十四
- ▪ 列传第二十五
- ▪ 列传第二十六
- ▪ 列传第二十七
- ▪ 列传第二十八
- ▪ 列传第二十九
- ▪ 列传第三十
- ▪ 列传第三十一
- ▪ 列传第三十二 盛庸 平安 何福 顾成
- ▪ 列传第三十三
- ▪ 列传第三十四
- ▪ 列传第三十五
- ▪ ▪ 解缙 黄淮 胡广 金幼孜 胡俨
- ▪ 列传第三十六
- ▪ ▪ 杨士奇 杨荣曾孙旦 杨溥马愉
- ▪ 列传第三十七
- ▪ ▪ 蹇义 夏原吉俞士吉 李文郁 邹师颜
- ▪ 列传第三十八
- ▪ ▪ 郁新 赵羾 金忠 李庆 师逵 古朴向宝 陈寿马京 许思温刘季{虎} 刘辰 杨砥 虞谦吕升 仰瞻 严本 汤宗
- ▪ 列传第三十九
- ▪ ▪ 茹瑺 严震直 张紞毛泰亨 王钝 郑赐 郭资 吕震 李至刚方宾 吴中 刘观
- ▪ 列传第四十
- ▪ 列传第四十一
- ▪ ▪ 宋礼蔺芳 陈瑄王瑜 周忱
- ▪ 列传第四十二
- ▪ ▪ 张辅高士文 徐政 黄福 刘俊吕毅 刘昱 陈洽侯保 冯贵伍云 陈忠李任等 李彬 柳升崔聚 史安 陈镛 李宗昉 潘禋梁铭 王通陶季容 陈汀
- ▪ 列传第四十三
- ▪ ▪ 宋晟 薛禄郭义 金玉 刘荣 硃荣 费瓛 谭广 陈怀马亮蒋贵孙琬 任礼 赵安 赵辅 刘聚
- ▪ 列传第四十四
- ▪ 列传第四十五
- ▪ 列传第四十六
- ▪ 列传第四十七
- ▪ 列传第四十八
- ▪ 列传第四十九
- ▪ 列传第五十
- ▪ ▪ 尹昌隆 耿通陈谔 戴纶林长懋 陈祚郭循 刘球子钺釪陈鉴何观 钟同孟 杨集 章纶子玄应 廖庄 倪敬盛灊等 杨瑄子源 盛颙等
- ▪ 列传第五十一
- ▪ ▪ 李时勉 陈敬宗 刘铉萨琦 邢让李绍林瀚子庭昂 庭机孙燫 烃 谢鐸 鲁鐸赵永
- ▪ 列传第五十二
- ▪ ▪ 邹缉郑维桓 柯暹 弋谦黄骥 黄泽孔友谅 范济 聊让郭佑 胡仲伦 华敏 贾斌 左鼎练纲 曹凯许仕达 刘炜尚褫 单宇姚显 杨浩 张昭贺炀
- ▪ 列传第五十三
- ▪ ▪ 陶成子鲁 陈敏 丁瑄 王得仁子一夔 叶祯 伍骥 毛吉林锦 郭绪 姜昂子龙
- ▪ 列传第五十四
- ▪ ▪ 韩观 山云 萧授吴亮 方瑛陈友 李震王信都胜 郭鋐 彭伦 欧磐 张祐
- ▪ 列传第五十五
- ▪ ▪ 曹鼐 张益 邝埜 王佐丁铉等 孙祥谢泽 袁彬哈铭袁敏
- ▪ 列传第五十六
- ▪ 列传第五十七
- ▪ ▪ 高谷 胡濙 王直
- ▪ 列传第五十八
- ▪ ▪ 于谦子冕 吴宁 王伟
- ▪ 列传第五十九
- ▪ ▪ 王骥孙瑾 徐有贞 杨善李实 赵荣 霍瑄 沈固 王越
- ▪ 列传第六十
- ▪ ▪ 罗亨信 侯璡 杨宁 王来 孙原贞孙需 张宪 硃鉴 杨信民张骥竺渊耿定 王晟 邓颙 马谨 程信 白圭子钺 张瓚谢士元孔镛李时敏 邓廷瓚 王轼 刘丙
- ▪ 列传第六十一
- ▪ ▪ 杨洪子俊 从子能 信 石亨从子彪 从孙后 郭登 硃谦子永 孙晖等孙镗赵胜 范广
- ▪ 列传第六十二
- ▪ ▪ 史昭刘昭 李达 巫凯曹义 施聚 许贵子宁 周贤子玉欧信 王玺 鲁鉴子麟 孙经 刘宁周玺 庄鉴 彭清 姜汉子奭孙应熊 安国 杭雄
- ▪ 列传第六十三
- ▪ ▪ 卫青子颖 董兴 何洪刘雄 刘玉 仇钺 神英子周 曹雄子谦 冯祯 张俊李鋐 杨锐崔文
- ▪ 列传第六十四
- ▪ ▪ 李贤 吕原子常 岳正 彭时 商辂 刘定之
- ▪ 列传第六十五
- ▪ ▪ 王翱 年富 王竑 李秉 姚夔 王复 林聪 叶盛
- ▪ 列传第六十六
- ▪ ▪ 项忠 韩雍 余子俊阮勤 硃英 秦纮
- ▪ 列传第六十七
- ▪ ▪ 罗伦涂棐 章懋从子拯 黄仲昭 庄昶邹智 舒芬崔桐 马汝骥
- ▪ 列传第六十八
- ▪ 列传第六十九
- ▪ ▪ 徐溥 邱濬 刘健 谢迁 李东阳 王鏊 刘忠
- ▪ 列传第七十
- ▪ ▪ 王恕子承裕 马文升 刘大夏
- ▪ 列传第七十一
- ▪ ▪ 何乔新 彭韶 周经 耿裕 倪岳 闵珪 戴珊
- ▪ 列传第七十二
- ▪ ▪ 周洪谟 杨守陈弟守阯 子茂元 茂仁 张元祯陈音 傅瀚张昇 吴宽 傅珪 刘春 吴俨 顾清 刘瑞
- ▪ 列传第七十三
- ▪ ▪ 李敏叶淇 贾俊刘璋 黄绂 张悦张蓥 钟 曾鉴 梁璟王诏 徐恪李介子昆 黄珂 王鸿儒 丛兰 吴世忠
- ▪ 列传第七十四
- ▪ ▪ 韩文顾佐 陈仁 张敷华 杨守随弟守隅 许进子诰 赞论雍泰张津 陈寿 樊莹 熊绣 潘蕃 胡富 张泰 吴文度 张鼐冒政 王璟 李钦
- ▪ 列传第七十五
- ▪ ▪ 何鉴 马中锡 陆完 洪钟陈镐 蒋昇 陈金 俞谏 周南孙禄马昊
- ▪ 列传第七十六
- ▪ 列传第七十七
- ▪ ▪ 李文祥 孙磐徐珪 胡爟周时从 王雄 罗侨 叶钊刘天麒戴冠 黄巩 陆震 夏良胜万潮等 何遵刘校等
- ▪ 列传第七十八
- ▪ ▪ 杨廷和 梁储 蒋冕 毛纪 石珤 兄玠
- ▪ 列传第七十九
- ▪ 列传第八十
- ▪ 列传第八十一
- ▪ 列传第八十二
- ▪ 列传第八十三 王守仁(冀元亨)
- ▪ 列传第八十四 张璁(胡鐸) 桂萼 方献夫 夏言
- ▪ 列传第八十五
- ▪ 列传第八十六
- ▪ 列传第八十七
- ▪ 列传第八十八
- ▪ 列传第八十九
- ▪ 列传第九十
- ▪ 列传第九十一
- ▪ 列传第九十二
- ▪ 列传第九十三
- ▪ 列传第九十四
- ▪ 列传第九十五
- ▪ 列传第九十六
- ▪ 列传第九十七
- ▪ 列传第九十八
- ▪ 列传第九十九
- ▪ 列传第一百
- ▪ 列传第一百一
- ▪ 列传第一百二
- ▪ 列传第一百三
- ▪ 列传第一百四
- ▪ 列传第一百五
- ▪ 列传第一百六
- ▪ 列传第一百七
- ▪ 列传第一百八
- ▪ 列传第一百九
- ▪ 列传第一百十
- ▪ 列传第一百十一
- ▪ 列传第一百十二
- ▪ 列传第一百十三
- ▪ 列传第一百十四 海瑞(何以尚) 丘橓 吕坤 郭正域
- ▪ 列传第一百十五
- ▪ 列传第一百十六
- ▪ 列传第一百十七
- ▪ 列传第一百十八
- ▪ 列传第一百十九
- ▪ 列传第一百二十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一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二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三
- ▪ 列传第一百二十四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五
- ▪ 列传一百二十六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七
- ▪ 列传第一百二十八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九
- ▪ 列传第一百三十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一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二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三
- ▪ 列传第一百三十四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五
- ▪ 列传第一百三十六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七
- ▪ 列传第一百三十八 孙承宗(子鉁等)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九
- ▪ 列传第一百四十 杨嗣昌 吴甡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一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二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三
- ▪ 列传第一百四十四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五
- ▪ 列传第一百四十六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七
- ▪ 列传第一百四十八
- ▪ 列传一百四十九
- ▪ 列传第一百五十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一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二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三
- ▪ 列传第一百五十四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五
- ▪ 列传第一百五十六 曹文诏(弟文耀) 周遇吉 黄得功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七
- ▪ 列传第一百五十八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九
- ▪ 列传第一百六十
- ▪ 列传第一百六十一
- ▪ 列传第一百六十二
- ▪ 列传第一百六十三
- ▪ 列传第一百六十四
- ▪ 列传第一百六十五
- ▪ 列传第一百六十六
- ▪ 列传第一百六十七
- ▪ 列传第一百六十八 何腾蛟(章旷 傅作霖) 瞿式耜(汪皞等)
- ▪ 列传第一百六十九 循吏
- ▪ 列传第一百七十 儒林一
- ▪ 列传第一百七十一 儒林二
- ▪ 列传第一百七十二 儒林三
- ▪ ▪ 孔希学孔彦绳 颜希惠 曾质粹 孔闻礼 孟希文 仲于陛 周冕 程接道 程克仁 张文运 邵继祖 硃梴 硃墅
- ▪ 列传第一百七十三 文苑一
- ▪ 列传第一百七十四 文苑二
- ▪ 列传第一百七十五 文苑三
- ▪ 列传第一百七十六 文苑四
- ▪ 列传第一百七十七 忠义一
- ▪ 列传第一百七十八 忠义二
- ▪ 列传第一百七十九 忠义三
- ▪ 列传第一百八十 忠义四
- ▪ 列传第一百八十一 忠义五
- ▪ 列传第一百八十二 忠义六
- ▪ 列传第一百八十三 忠义七
- ▪ 列传第一百八十四 孝义
- ▪ ▪ 孝义一
- ▪ 列传第一百八十五 孝义二
- ▪ 列传第一百八十六 隐逸
- ▪ ▪ 张介福 倪瓚 徐舫 杨恒 陈洄 杨引 吴海 刘闵 杨黼 孙一元沈周 陈继儒
- ▪ 列传第一百八十七 方伎
- ▪ 列传第一百八十八 外戚
- ▪ 列传第一百八十九 列女一
- ▪ 列传第一百九十 列女二
- ▪ 列传第一百九十一 列女三
- ▪ 列传第一百九十二 宦官一
- ▪ ▪ 郑和侯显 金英兴安 范弘等 王振 曹吉祥刘永诚 怀恩覃吉 汪直 梁芳钱能等 何鼎邓原等 李广 蒋琮 刘瑾 张永谷大用魏彬等
- ▪ 列传第一百九十三 宦官二
- ▪ ▪ 李芳 冯保 张鲸 陈增陈奉 高淮 梁永杨荣 陈矩 王安魏忠贤 王体乾李永贞等 崔文升 张彝宪 高起潜 王承恩 方正化
- ▪ 列传第一百九十四 阉党
- ▪ ▪ 焦芳 刘宇 曹元 张彩韩福等 顾秉谦 魏广微等 崔呈秀吴淳夫等 刘志选梁梦环等 曹钦程石三畏等 王绍徽周应秋霍维华徐大化等 阎鸣泰 贾继春田尔耕 许显纯
- ▪ 列传第一百九十五 佞幸
- ▪ ▪ 纪纲 门达逮杲 李孜省 继晓 江彬许泰 钱宁 陆炳 邵元节 陶仲文 顾可学盛端明等
- ▪ 列传第一百九十六 奸臣
- ▪ ▪ 胡惟庸陈宁 陈瑛马麟等 严嵩赵文华等 周延儒 温体仁马士英阮大铖
- ▪ 列传第一百九十七 流贼
- ▪ ▪ 李自成 张献忠
- ▪ 列传第一百九十八 土司
- ▪ ▪ 湖广土司
- ▪ ▪ 施州施南宣抚司 散毛宣抚司 忠建宣抚司 容美宣抚司 永顺军民宣慰使司 保靖州军民宣慰使司
- ▪ 列传第一百九十九 四川土司
- ▪ ▪ 四川土司一
- ▪ 列传第二百 四川土司二
- ▪ ▪ 播州宣慰司 永宁宣抚司 酉阳宣抚司 石砫宣抚司
- ▪ 列传第二百一 云南土司
- ▪ ▪ 云南土司一
- ▪ 列传第二百二 云南土司二
- ▪ ▪ 姚安 鹤庆 武定 寻甸 丽江 元江 永昌 新化 威远 北胜 湾甸镇康 大侯 澜沧卫 麓川
- ▪ 列传第二百三 云南土司三
- ▪ 列传第二百四 贵州土司
- ▪ ▪ 贵阳 思南思州附 镇远 铜仁 黎平 安顺 都匀 平越 石阡新添金筑安抚司附
- ▪ 列传第二百五 广西土司
- ▪ ▪ 广西土司一 桂林 柳州 庆远 平乐 梧州 浔州 南宁
- ▪ 列传第二百六 广西土司二
- ▪ ▪ 太平 思明 思恩 镇安 田州 恩城 上隆 都康
- ▪ 列传第二百七 广西土司三
- ▪ ▪ 泗城 利州 龙州 归顺 向武 奉议 江州 思陵广东琼州府附
- ▪ 列传第二百八 外国一
- ▪ ▪ 朝鲜
- ▪ 列传第二百九 外国二
- ▪ ▪ 安南
- ▪ 列传第二百十 外国三
- ▪ ▪ 日本
- ▪ 列传第二百十一 外国四
- ▪ ▪ 琉球 吕宋 合猫里 美洛居 沙瑶呐哔啴 鸡笼 婆罗 麻叶甕 古麻刺朗 冯嘉施兰 文郎马神
- ▪ 列传第二百十二 外国五
- ▪ ▪ 占城宾童龙 真腊 暹罗 爪哇阇婆 苏吉丹 碟里 日罗夏治三佛齐
- ▪ 列传第二百十三 外国六
- ▪ ▪ 浡泥 满剌加 苏门答剌 须文达那 苏禄 西洋琐里 琐里 览邦淡巴 百花 彭亨 那孤儿 黎伐 南渤利 阿鲁 柔佛 丁机宜 巴喇西 佛郎机 和兰
- ▪ 列传第二百十四 外国七
- ▪ 列传第二百十五 外国八鞑靼
- ▪ 列传第二百十六 外国九瓦剌 朵颜(福余 泰宁)
- ▪ 列传第二百十七 西域一
- ▪ ▪ 哈密卫 柳城 火州 土鲁番
- ▪ 列传第二百十八 西域二 西番诸卫(西宁河州洮州岷州等番族诸卫)
- ▪ ▪ 安定卫 阿端卫 曲先卫 赤斤蒙古卫 沙州卫 罕东卫 罕东左卫 哈梅里
- ▪ 列传第二百十九 西域三
- ▪ 列传第二百二十 西域四
- ▪ 附录:张廷玉上明史表
从古忠臣义士,为国捐生,节炳一时,名垂百世,历代以来 ,备极表章,尚已。明太祖创业江左,首褒余阙、福寿,以作忠义之气。至从龙将士,或功未就而身亡,若豫章、康郎山两庙及溪笼山功臣庙所祀诸人,爵赠公侯,血食俎豆,侑享太庙,恤录子孙,所以褒厉精忠,激扬义烈,意至远也。建文之变,群臣不惮膏鼎镬,赤姻族,以抗成祖之威棱,虽《表忠》一录出自传疑,亦足以知人心天性之不泯矣。仁宣以降,重熙累洽,垂二百余载,中间如交阯之征,土木之变,宸濠之叛,以暨神、熹两朝,边陲多故,沉身殉难者,未易更仆数。而司勋褒恤之典,悉从优厚。或所司失奏,后人得自陈请。故节烈之绩,咸得显暴于时。迨庄烈之朝,运丁阳九,时则内外诸臣,或陨首封疆,或致命阙下,蹈死如归者尤众。今就有明一代死义死事之臣,博采旁搜,汇次如左。同死者,各因事附见。其事实繁多及国家兴亡所系,或连属他传,本末始著,与夫直谏死忠,疏草传诵人口,概具前帙。至若抒忠胜国,抗命兴朝,稽诸前史,例得并书。我太祖、太宗忠厚开基,扶植名教,奖张铨之守义,释张春而加礼,洪量同天地,大义悬日月,国史所载,焕若丹青。诸臣之遂志成仁,斯为无忝,故备列焉。
花云硃文逊 许瑗等 王恺 孙炎王道同 硃文刚 牟鲁裴源硃显忠 王均谅等 王纲子彦达 王祎吴云 熊鼎 易绍宗 琴彭陈汝石等 皇甫斌子弼 吴贵等 张瑛熊尚初等 王祯 万琛王祐 周宪子干 杨忠李睿等吴景王源 冯杰 孙玺等 霍恩段豸 张汝舟等 孙燧 许逵 黄宏马思聪 宋以方万木 郑山 赵楠等
花云,怀远人。貌伟而黑,骁勇绝伦。至正十三年癸巳,杖剑谒太祖于临濠。奇其才,俾将兵略地,所至辄克。破怀远,擒其帅。攻全椒,拔之。袭缪家寨,群寇散走。太祖将取滁州,率数骑前行,云从。猝遇贼数千,云举铍翼太祖,拔剑跃马冲阵而进。贼惊曰:“此黑将军勇甚,不可当其锋。”兵至,遂克滁州。甲午从取和州,获卒三百,以功授管勾。乙未,太祖渡江,云先济。既克太平,以忠勇宿卫左右。从下集庆,获卒三千,擢总管。徇镇江、丹阳、丹徒、金坛,皆克之。过马驮沙,剧盗数百遮道索战。云且行且斗三日夜,皆擒杀之,授前部先锋。从拔常州,守牛塘营。太祖立行枢密院于太平,擢云院判。丁酉克常熟,获卒万余。命趋宁国,兵陷山泽中八日,群盗相结梗道。云操矛鼓噪出入,斩首千百计,身不中一矢。还驻太平。庚子闰五月,陈友谅以舟师来寇。云与元帅硃文逊、知府许瑗、院判王鼎结阵迎战,文逊战死。贼攻三日不得入,以巨舟乘涨,缘舟尾攀堞而上。城陷,贼缚云。云奋身大呼,缚尽裂,起夺守者刀,杀五六人,骂曰:“贼非吾主敌,盍趣降!”贼怒,碎其首,缚诸樯丛射之,骂贼不少变,至死声犹壮,年三十有九。瑗、鼎亦抗骂死。太祖即吴王位,追封云东丘郡侯,瑗高阳郡侯,鼎太原郡侯,立忠臣祠,并祀之。
方战急,云妻郜祭家庙,挈三岁儿,泣语家人曰:“城破,吾夫必死,吾义不独存,然不可使花氏无后,若等善抚之。”云被执,郜赴水死。侍儿孙瘗毕,抱儿行,被掠至九江。孙夜投渔家,脱簪珥属养之。及汉兵败,孙复窃儿走渡江,遇偾军夺舟弃江中,浮断木入苇洲,采莲实哺儿,七日不死。夜半,有老父雷老挈之行,逾年达太祖所。孙抱儿拜泣,太祖亦泣,置儿膝上,曰:“将种也。”赐雷老衣,忽不见。赐儿名炜,累官水军卫指挥佥事。其五世孙为辽复州卫指挥,请于世宗,赠郜贞烈夫人,孙安人,立祠致祭。
文逊者,太祖养子也。尝与元帅秦友谅攻克无为州。瑗,字栗夫,乐平人。元末,两举乡第一。太祖驻婺州,瑗谒曰:“足下欲定天下,非延揽英雄,难以成功。”太祖喜,置幕中,参军事。已,命守太平。鼎,仪征人。初为赵忠养子。忠为总管,克太平,授行枢密院判,镇池州。赵普胜来寇,忠阵殁。鼎嗣职,复故姓,驻太平。至是,三人皆死之。
时有刘齐者,以江西行省参政守吉安。守将李明道开门纳友谅兵,杀参政曾万中、陈海,执齐及知府宋叔华,胁之降,皆不屈。又破临安,执同知赵天麟,亦不屈,并送友谅所。友谅方攻洪都,杀三人徇城下。及陷无为州,执知州董曾,曾抗骂不屈,沉之江。
王恺,字用和,当涂人。通经史,为元府吏。太祖拔太平,召为掾。从下京口,抚定新附民。及建中书省,用为都事。杭州苗军数万降,待命严州境。恺驰谕之,偕其帅至。太祖克衢州,命总制军民事。恺增城浚濠,置游击军,籍丁壮,得万余人。常遇春屯兵金华,部将扰民,恺械而挞诸市。遇春让恺,恺曰:“民者国之本,挞一部将而民安,将军所乐闻也。”乃谢恺。时饥疫相仍,恺出仓粟,修惠济局,全活无算。学校毁,与孔子家庙之在衢者,并新之。设博士弟子员,士翕然悦服。开化马宣、江山杨明并为乱,先后讨擒之。迁左司郎中,佐胡大海治省事。苗军作乱,害大海。其帅多德恺,欲拥之而西。恺正色曰:“吾守士,议当死,宁从贼邪!”遂并其子行杀之。年四十六。
恺善谋断,尝白事,未听,却立户外,抵暮不去。太祖出,怪问之,恺谏如初,卒从其议。后赠奉直大夫、飞骑尉,追封当涂县男。
孙炎,字伯融,句容人。面铁色,跛一足。谈辨风生,雅负经济。与丁复、夏煜游,有诗名。太祖下集庆,召见,请招贤豪成大业。时方建行中书省,用为首掾。从征浙东,授池州同知,进华阳知府,擢行省都事。克处州,授总制。太祖命招刘基、章溢、叶琛等,基不出。炎使再往,基遗以宝剑。炎作诗,以为剑当献天子,斩不顺命者,人臣不敢私,封还之。遗基书数千言,基始就见,送之建康。时城外皆贼,城守无一兵。苗军作乱,杀院判耿再成,执炎及知府王道同、元帅硃文刚,幽空室,胁降,不屈。贼帅贺仁德燖雁斗酒啖炎,炎且饮且骂。贼怒,拔刀叱解衣,炎曰:“此紫绮裘,主上所赐,吾当服以死。”遂与道同、文刚皆见害,时年四十。追赠丹阳县男,建像再成祠。
道同,由中书省宣使在处州,赠太原郡侯。
文刚,太祖养子,小字柴舍。变起,欲与再成聚兵杀贼,不及,遂被难。赠镇国将军,附祭功臣庙。
牟鲁,乌程人,为莒州同知。洪武三年秋,青州民孙古朴为乱,袭州城,执鲁欲降之。鲁曰:“国家混一海字,民皆乐业。若等悔过自新,可转祸为福。不然,官军旦夕至,无遗种矣。我守土臣,义唯一死。”贼不敢害,拥至城南。鲁大骂,遂杀之。贼破,诏恤其家。
又有白谦、裴源、硃显忠、王均谅、王名善、黄里、顾师胜、陈敬、吴得、井孚之属。
谦,婺源知州。信州盗萧明来寇,谦力不能御,怀印出北门,赴水死。
源,肇庆府经历。以公事赴新兴,遇山贼陈勇卿,被执,勒令跪。源大骂曰:“我命官,乃跪贼邪!”遂被杀。洪武三年赠官二等。
显忠,如皋人。为张士诚将,来降。以指挥佥事从邓愈下河州,抵吐番。从傅友德克文州,遂留守之。洪武四年,蜀将丁世珍召番数万来攻。食尽无援,或劝走避,显忠叱不听。攻益急,裹创力战,城破,为乱兵所杀。均谅时为千户,被执不屈,磔死。事闻,赠恤有差。
名善,义乌人,高州通判。有海寇何均善曾被戮,洪武四年,其党罗子仁率众潜入城,执名善,不屈死。
里,云内州同知。洪武五年秋,蒙古兵突入城。里率兵苍战,死之。
师胜,兴化人,峨眉知县。洪武十三年率民兵讨贼彭普贵,战死。诏褒恤。
敬,增城人。洪武十四年举贤良,为曲靖府经历,署剑川州事。邻寇来攻,敬御之。官兵寡,欲退,敬瞋目大呼,力战死。命恤其家。
得,全椒人,龙里守御所千户。洪武三十年,古州上婆洞蛮作乱,得与镇守将井孚守城。贼烧门急攻,二人开门奋击,得中毒弩死,孚战死。赠得指挥佥事,孚正千户,子孙世袭。
王纲,字性常,余姚人。有文武才。善刘基,常语曰:“老夫乐山林,异时得志,勿以世缘累我。”洪武四年以基荐征至京师,年七十,齿发神色如少壮。太祖异之,策以治道,擢兵部郎。潮民弗靖,除广东参议,督兵饷,叹曰:“吾命尽此矣。”以书诀家人,携子彦达行,单舸往谕,潮民叩首服罪。还抵增城,遇海寇曹真,截舟罗拜,愿得为帅。纲谕以祸福,不从,则奋骂。贼舁之去,为坛坐纲,日拜请。纲骂不绝声,遂遇害。彦达年十六,骂贼求死,欲并杀之。其酋曰:“父忠子孝,杀之不详。”与之食,不顾,令缀羊革裹父尸而出。御史郭纯以闻,诏立庙死所。彦达以廕得官,痛父,终身不仕。
王祎,字子充,义乌人。幼敏慧,及长,身长岳立,屹有伟度。师柳贯、 黄溍,遂以文章名世。睹元政衰敝,为书七八千言上时宰。危素、张起岩并荐,不报。隐青岩山,著书,名日盛。太祖取婺州,召见,用为中书省掾史。征江西,祎献颂。太祖喜曰:“江南有二儒,卿与宋濂耳。学问之博,卿不如濂。才思之雄,濂不如卿。”太祖创礼贤馆,李文忠荐祎及许元、王天锡,召置馆中。旋授江南儒学提举司校理,累迁侍礼郎,掌起居注。同知南康府事,多惠政,赐金带宠之。太祖将即位,召还,议礼。坐事忤旨,出为漳州府通判。
洪武元年八月,上疏言:“祈天永命之要,在忠厚以存心,宽大以为政,法天道,顺人心。雷霆霜雪,可暂不可常。浙西既平,科敛当减。”太祖嘉纳之,然不能尽从也。明年修《元史》,命祎与濂为总裁。祎史事擅长,裁烦剔秽,力任笔削。书成,擢翰林待制,同知制诰兼国史院编修官。奉诏预教大本堂,经明理达,善开导。召对殿廷,必赐坐,从容宴语。未久,奉使吐蕃,未至,召还。
五年正月议招谕云南,命祎赍诏往。至则谕梁王,亟宜奉版图归职方,不然天讨旦夕至。王不听,馆别室。他日,又谕曰:“朝廷以云南百万生灵,不欲歼于锋刃。若恃险远,抗明命,龙骧鹢舻,会战昆明,悔无及矣。”梁王骇服,即为改馆。会元遣脱脱征饷,胁王以危言,必欲杀祎。王不得已出祎见之,脱脱欲屈祎,祎叱曰:“天既讫汝元命,我朝实代之。汝爝火余烬,敢与日月争明邪!且我与汝皆使也,岂为汝屈!”或劝脱脱曰:“王公素负重名,不可害。”脱脱攘臂曰:“今虽孔圣,义不得存。”祎顾王曰:“汝杀我,天兵继至,汝祸不旋踵矣。”遂遇害,时十二月二十四日也。梁王遣使致祭,具衣冠敛之。建文中,祎子绅讼祎事,诏赠翰林学士,谥文节。正统中,改谥忠文。成化中,命建祠祀之。
绅,字仲缙。祎死时,年十三,鞠于兄绶,事母兄尽孝友。长博学,受业宋濂。濂器之曰:“吾友不亡矣。”蜀献王聘绅,待以客礼。绅启王往云南求父遗骸,不获即死所致祭,述《滇南恸哭记》以归。建文帝时,用荐召为国子博士,预修《太祖实录》,献《大明铙歌鼓吹曲》十二章。与方孝孺友善,卒官。
子稌,字叔丰。师方孝孺。孝孺被难,与其友郑珣辈潜收遣骸,祸几不测,自是绝意仕进。初,绅痛父亡,食不兼味。稌守之不变,居丧,不饮酒,不食肉者三年,门人私谥曰孝庄先生。
子汶,字允达。成化十四年进士。授中书舍人。谢病归,读书齐山下。弘治初,言者交荐,与检讨陈献章同召,未抵京卒。
祎死云南之三年,死事者又有吴云。云,宜兴人。元翰林待制,仕太祖,为湖广行省参政。洪武八年九月,太祖议再遣使招谕梁王,召云至,语之曰:“今天下一家,独云南未奉正朔,杀我使臣,卿能为我作陆贾乎?”云顿首请行。时梁王遣铁知院辈二十余人使漠北,为大将军所获,送京师,太祖释之,令与云偕行。既入境,铁知院等谋曰:“吾辈奉使被执,罪且死。”乃诱云,令诈为元使,改制书,共绐梁王。云誓死不从,铁知院等遂杀云。梁王闻其事,收云骨,送蜀给孤寺殡之。
云子黻,上云事于朝。诏驰传返葬,以黻为国子生。弘治四年五月赠云刑部尚书,谥忠节,与祎并祠,改祠额曰二忠。
熊鼎,字伯颍,临川人。元末举于乡,长龙溪书院。江西寇乱,鼎结乡兵自守。陈友谅屡胁之,不应。邓愈镇江西,数延见,奇其才,荐之。太祖欲官之,以亲老辞,乃留愈幕府赞军事。母丧除,召至京师,授德清县丞。松江民钱鹤皋反,邻郡大惊,鼎镇之以静。
吴元年召议礼仪,除中书考功博士。迁起居注,承诏搜括故事可惩戒者,书新宫壁间。舍人耿忠使广信还,奏郡县官违法状,帝遣御史廉之。而时已颁赦书,丞相李善长再谏不纳,鼎偕给事中尹正进曰:“朝廷布大信于四方,复以细故烦御史,失信,且亵威。”帝默然久之,乃不遣物史。
洪武改元,新设浙江按察司,以鼎为佥事,分部台、温。台、温自方氏窃据,伪官捍将二百人,暴横甚。鼎尽迁之江、淮间,民始安。平阳知州梅镒坐赃,辨不已,民数百咸诉知州无罪。鼎将听之,吏白鼎:“释知州,如故出何?”鼎叹曰:“法以诛罪,吾敢畏谴,诛无罪人乎!”释镒,以情闻,报如其奏。宁海民陈德仲支解黎异,异妻屡诉不得直。鼎一日览牒,有青蛙立案上,鼎曰:“蛙非黎异乎?果异,止勿动。”蛙果勿动,乃逮德仲,鞫实,立正其罪。是秋,山东初定,设按察司,复以鼎为佥事。鼎至,奏罢不职有司数十辈,列部肃清。鼎欲稽官吏利弊,乃令郡县各置二历,日书所治讼狱钱粟事,一留郡县,一上宪府,递更易,按历钩考之,莫敢隐者。寻进副使,徙晋王府右傅。坐累左迁,复授王府参军,召为刑部主事。
八年,西部朵儿只班率部落内附,改鼎岐宁卫经历。既至,知寇伪降,密疏论之。帝遣使慰劳,赐裘帽,复遣中使赵成召鼎。鼎既行,寇果叛,胁鼎北还。鼎责以大义,骂之,遂与成及知事杜寅俱被杀。帝闻,悼惜,命葬之黄羊川,立祠,以所食俸给其家。
易绍宗,攸人。洪武时,从军有功,授象山县钱仓所千户。建文三年,倭登岸剽掠。绍宗大书于壁曰:“设将御敌,设军卫民。纵敌不忠。弃民不仁。不忠不仁,何以为臣!为臣不职,何以为人!”书毕,命妻李具牲酒生奠之,诀而出,密令游兵间道焚贼舟。贼惊救,绍宗格战,追至海岸,陷淖中,手刃数十贼,遂被害。其妻携孤奏于朝,赐葬祭,勒碑旌之。
琴彭,交阯人。永乐中,以乂安知府署茶笼州事,有善政。宣德元年,黎利反,率众围其城。彭拒守七月,粮尽卒疲,诸将无援者,巡按御史飞章请救。宣宗驰敕责荣昌伯陈智等曰:“茶笼守彭被困孤城,矢死无贰,若等不援,将何以逃责!急发兵解围,无干国宪。”敕未至而城陷,彭死之。诏赠交阯左布政使,送一子京师官之。
时交阯人陈汝石、硃多蒲、陶季容、陈汀亦皆以忠节著。汝石初为陈氏小校,大军南征,率先归附,积功至都指挥佥事。永乐十七年,四忙士官车绵子等叛。汝石从方政讨之,深入贼阵,中流矢坠马,与千户硃多蒲皆死。多蒲,亦交址人。事闻,遣行人赐祭,赙其家,官为置冢。
皇甫斌,寿州人。先为兴州右屯卫指挥同知,以才调辽海卫。忠勇有智略,遇警,辄身先士卒。宣德五年十月勒兵御寇,至密城东峪,自旦及晡力战,矢尽援绝,子弼以身卫父,俱战死。千户吴贵,百户吴襄、毛观并骁勇,出必冲锋,至是皆死。斌等虽死,杀伤过当,寇亦引退。事闻,诏有司褒恤。
张瑛,字彦华,浙江建德人。永乐中,举于乡,历刑部员外郎。正统时,擢建宁知府。邓茂七作乱,贼二千余迫城结砦,四出剽掠。瑛率建安典史郑烈会都指挥徐信军,分三路袭之,斩首五百余,遂拔其砦。进右参议,仍知府事。烈亦迁主簿。茂七既诛,其党林拾得等转掠城下,瑛与从父敬御之。贼败,乘胜逐北,陷伏中,敬死,瑛被执,大骂不屈死。诏赠福建按察使,赐祭,官其子。弘治中,建宁知府刘玙请于朝,立祠致祭。
时泉州守熊尚初亦以拒贼被执死。尚初,南昌人。初为吏,以才擢都察院都事,进经历。正统中,用都御史陈镒荐,擢泉州知府。盗起,上官檄尚初监军,不旬日降贼数百。已而贼逼城下,守将不敢御。尚初愤,提民兵数百,与晋江主簿史孟常、阴阳训术杨仕弘分统之,拒于古陵坡。兵败,皆遇害。郡人哀之,为配享忠臣庙。
王祯,字维祯,吉水人。祖省,死建文难,自有传。成化初,祯由国子生授夔州通判。二年,荆、襄石和尚流劫至巫山,督盗同知王某者怯不救。祯面数之,即代勒所部民兵,昼夜行。至则城已陷,贼方聚山中。祯击杀其魁,余尽遁,乃行县抚伤残,招溃散,久乃得还。甫三日,贼复劫大昌。祯趣同知行,不应。指挥曹能、柴成与同知比,激祯曰:“公为国出力,肯复行乎?”祯即请往,两人伪许相左右。祯上马,挟二人与俱,夹水阵。既渡,两人见贼即走。祯被围半日,误入淖中,贼执欲降之,祯大骂。贼怒,断其喉及右臂而死。从行者奉节典史及部卒六百余人皆死。
自死所至府三百余里,所乘马奔归,血淋漓,毛尽赤。众始知祯败,往觅尸,面如生。子广鬻马为归赀,王同知得马不偿直。榇既行,马夜半哀鸣。同知起视之,马骤前啮项,捣其胸,翼日呕血死,人称为义马。事闻,赠祯佥事,录一子。
万琛,字廷献,宣城人。慷慨负气节,举于乡。弘治中,知瑞金县。十八年正月,剧盗大至,县人汹汹逃窜。有劝琛急去者,琛斥之,率民兵数十人迎敌,杀贼二十余人。相持至明日,力屈被执,骂不绝口,贼攒刺之,乃死。赠光禄少卿,赐祭葬,予廕。
时有王祐者,为广昌知县,贼至,民尽逃,援兵又不至。祐拔刀自刲其腹曰:“有城不能守,何生为!”左右奔夺其刀。后援兵集,贼稍退。越七日复突至,祐仓皇赴敌,死之。
周宪,安陆人。弘治六年进士。除刑部主事,进员外郎。十七年坐事下诏狱,谪衮州通判。正德初,复故官,历江西副使。华林、马脑贼方炽,总督陈金檄宪剿之,平马脑砦及仙女、鸡公岭诸寨,先后斩获千余人。华林贼窘,遣谍者诡言饥困状。宪信之,移檄会师夹击。他将多观望,宪攻北门,三战,贼稍却,与子干先登逼之。贼下木石如雨,军溃,宪中枪,干前救,力战堕崖死。宪创重被执,骂不绝口,贼支解之。事始闻,赠按察使,予祭葬,谥节愍,廕一子,旌干门曰孝烈。嘉靖二年,江西巡抚盛应期请与黄宏、马思聪并旌,诏附礼忠烈祠。后从给事中李鐸言,命有司岁给其家米二石,帛二匹。
杨忠,宁夏人。世官中卫指挥,以功进都指挥佥事,廉介有谋勇。正德五年,安化王寘鐇反,其党丁广将杀巡抚安惟学,忠在侧,骂曰:“贼狗敢犯上邪!”广怒,杀之,迄死骂益厉。忠同官李睿闻变,驰至寘鐇所。门闭不得入,大骂,为贼所杀。百户张钦不从逆,走至雷福堡,亦被杀。皆赠官予廕,表忠、睿曰忠烈之门,钦曰忠节之门。
吴景,南陵人。弘治九年进士。正德中,历官四川佥事,守江津。重庆人曹弼亡命播州,纠众寇川南,谋与大盗蓝廷瑞合。六年正月逼江津。御史俞缁遁去,属景及都指挥庞凤御之。凤邀景俱走,景不可,率典史张俊迎击,手杀三贼,矢被面。急收兵入保,城已陷,大呼曰:“宁杀我,毋杀士民!”贼强之跪,不屈,遂被杀,俊亦死。巡抚林俊上其事,诏赠景副使,赐祭葬,立祠江津,予世廕。
是月,佥事王源行部川北,会蓝廷瑞、鄢本恕等掠通、巴至营山,源率典史邓俊御之,皆被杀。赠源副使,廕其子。源,五台人,弘治十二年进士。
明年正月,贼麻六儿将逼川东。副使冯杰追击于苍溪,俘斩颇众。日晡,移营铁山关,贼乘夜冲突,杰死之。赠按察使,赐祭葬,谥恪愍,世廕百户。
是时,略阳知县孙玺、剑州判官罗明、梁山主簿时植亦皆死于贼。
玺,字廷信,代州人。举于乡,知扶风县。都御史蓝章以略阳汉中要地,旧无城,檄玺往城之。工未毕,贼至,县令严顺欲去,玺拔刀斫坐几曰:“欲去者视此!”乃率僚属坚守,数日城陷,玺被执,大骂不屈,贼脔杀之。顺逃去,诬玺俱逃,滋于江,以他人尸敛。玺子启视,非是,讼于朝。勘得死节状,赠光禄少卿,赐祭予廕,抵顺罪。
明,以吏起家。鄢本恕逼其城,与子介拒守。城陷,父子皆骂贼死。
植,字良材,通许人。由国子生授官,时摄县事。贼方四等略地,植拒却之,斩获数十级。逾月复至,相拒数日,城陷,说之降,不屈。胁取其印,不予,大骂被杀。妻贾闻变即自缢,女九岁,赴火死。明、植皆赠恤如制,而表植妻女为贞烈。
其时,士民冒死杀贼者,有赵趣、徐敬之、雷应通、袁璋之属。
趣,梁山诸生。贼攻城,同友人黄甲、李凤、何璟、萧锐、徐宣、杨茂宽、赵采誓死拒守。城陷,皆死。都物史林俊嘉其义,立祠祀之。
敬之,亦梁山人。众推为部长,以拒贼陷阵死。
应通,嘉州人。贼冲百丈关,父子七人倡义死战。被执,俱慷慨就杀。
璋,江南人。素以勇侠闻。巡抚林俊委剿贼所在有功。后为所执,其子袭挺身救之,连杀七贼,亦被执,俱死。袭死三日,两目犹瞠视其父。林俊表其门曰父子忠节。总制彭泽为勒石城隍庙,祀于忠孝祠。
霍恩,字天锡,易州人。弘治十五年进士。正德中,历知上蔡县。六年,贼四起,中原郡邑多残破。畿内则枣强知县段豸、大城知县张汝舟,河南则恩及典史梁逵,西平知县王佐、主簿李铨,叶县知县唐天恩,永城知县王鼎,裕州同知郁采、都指挥詹济、乡官任贤,固始丞曾基,夏邑丞安宣,息县主簿刑祥,睢宁主簿金声、丘绅,西华教谕孔环,山东则莱芜知县熊骖,莱州卫指挥佥事蔡显,南畿则灵譬主簿蒋贤,皆抗节死,而恩、佐、采、环死尤烈。
恩与梁逵共守,当贼至时,语妻刘曰:“脱有急,汝若何?”刘愿同死,乃筑台廨后,约曰:“见我下城,即贼入矣。”及城陷,恩拔刀下城,刘台上见之,即缢,未绝,以簪刺心死。恩被执,贼胁之跪。骂曰:“吾此膝肯为贼屈乎!”贼日杀人以慑之,骂益厉。贼以刀抉其口,支解之。逵自经死。
豸,字世高,泽洲人。起家进士。正德中,授兵科都给事中,谪枣强令。贼至,连战却之。及城陷,中四矢一枪,瞋目大呼,杀贼而死,贼屠其城。汝舟官大城时,与主簿李铨迎战,皆被杀。
佐,字汝弼。潞州举人,授西平令。手杀贼数十人,矢毙其渠帅。贼忿,急攻三日,佐力屈被执,骂不绝口。贼悬诸竿,杀而支解之。天恩知叶县,贼至,与父政等七人俱死。鼎知永城,城陷,系印于肘,端坐待贼,不屈死。
采,字亮之,浙江山阴人,进士。由主事谪教谕,迁裕州同知。与济、贤共坚守,斩获多,城陷被执。采骂不辍,贼碎其辅颊而死。济亦不屈死。贤尝为御史,方里居,招邑子三千人拒守,骂贼死,一家死者十三人。基为固始丞,被执,使驭马不从,被害。宣,初授夏邑丞。贼杨虎逼其境,或劝毋往,宣兼程进。抵任七日,贼大至,拒守有功。城陷,死之。祥已致仕,城陷,骂贼死。声、绅与义士硃用之迎战死。
环,南宫人。由岁贡生授来安知县,为刘瑾党所陷,左迁西华教谕。被执,贼曰:“呼我王,即释汝。”厉声曰:“我恨不得碎汝万段,肯媚汝求活耶!”遂被杀。骖为贼所执,与主簿韩塘俱不屈死。显与三子淇、英、顺俱御盗力战死。
诸人死节事闻,皆赠官赐祭予廕立祠如制。恩妻刘赠宜人,建忠节坊旌之。天恩、鼎、基、宣、祥诸人,里贯无考。
时有郑宝,为郁林州同知,署北流县事。妖贼李通宝犯北流,宝与子宗珪出战,皆死。
王振者,为福建黄崎镇巡检。海寇大至,率三子臣、朝、实迎战竞日。伏兵起,振被杀,尸僵立。三子救之,臣重伤,朝、实皆死。亦予恤有差。
孙燧,字德成,余姚人。弘治六年进士。历刑部主事,再迁郎中。正德中,历河南右布政使。宁王宸濠有逆谋,结中官幸臣,日夜诇中朝事,幸有变。又劫持群吏,厚饵之,使为己用。恶巡抚王哲不附己,毒之,得疾,逾年死。董杰代哲,仅八月亦死。自是,官其地者惴惴,以得去为幸。代杰者任汉、俞谏,皆岁余罢归。燧以才节著治声,廷臣推之代。
十年十月擢右副都御史,巡抚江西。燧闻命叹曰:“是当死生以之矣。”遣妻子还乡,独携二僮以行。时宸濠逆状已大露,南昌人汹汹,谓宸濠旦暮得天子。燧左右悉宸濠耳目,燧防察密,左右不得窥,独时时为宸濠陈说大义,卒不悛。阴察副使许逵忠勇,可属大事,与之谋。先是,副使胡世宁暴宸濠逆谋,中官幸臣为之地,世宁得罪去。燧念讼言于朝无益,乃托御他寇预为备。先城进贤,次城南康、瑞州。患建昌县多盗,割其地,别置安义县,以渐弭之。而请复饶、抚二州兵备,不得复,则请敕湖东分巡兼理之。九江当湖冲,最要害,请重兵备道权,兼摄南康、宁州、武宁、瑞昌及湖广兴国、通城,以便控制。广信横峰、青山诸窑,地险人悍,则请设通判驻弋阳,兼督旁五县兵。又恐宸濠劫兵器,假讨贼,尽出之他所。宸濠瞷燧图己,使人赂朝中幸臣去燧,而遣燧枣梨姜芥以示意,燧笑却之。逵劝燧先发后闻,燧曰:“奈何予贼以名,且需之。”
十三年,江西大水,宸濠素所蓄贼凌十一、吴十三、闵念四等出没鄱阳湖,燧与逵谋捕之。三贼遁沙井,燧自江外掩捕,夜大风雨,不克济。三贼走匿宸濠祖墓间,于是密疏白其状,且言宸濠必反。章七上,辄为宸濠遮狱,不得达。宸濠恚甚,因宴毒燧,不死。燧乞致仕,又不许,忧惧甚。
明年,宸濠胁镇巡官奏其孝行,燧与巡按御史林潮冀藉是少缓其谋,乃共奏于朝。朝议方降旨责燧等,会御史萧淮尽发宸濠不轨状,诏重臣宣谕,宸濠闻,遂决计反。
六月乙亥,宸濠生日,宴镇巡三司。明日,燧及诸大吏入谢,宸濠伏兵左右,大言曰:“孝宗为李广所误,抱民间子,我祖宗不血食者十四年。今太后有诏,令我起兵讨贼,亦知之乎?”众相顾愕眙,燧直前曰:“安得此言!请出诏示我。”宸濠曰:“毋多言,我往南京,汝当扈驾。”燧大怒曰:“汝速死耳。天无二日,吾岂从汝为逆哉!”宸濠怒叱燧,燧益怒,急起,不得出。宸濠入内殿,易戎服出,麾兵缚燧。逵奋曰:“汝曹安得辱天子大臣!”因以身翼蔽燧,贼并缚逵。二人且缚且骂,不绝口,贼击燧,折左臂,与逵同曳出。逵谓燧曰:“我劝公先发者,知有今日故也。”燧、逵同遇害惠民门外。巡按御史王金、布政使梁宸以下,咸稽首呼万岁。
宸濠遂发兵,伪署三贼为将军,首遣娄伯徇进贤,为知县刘源清所斩。招窑贼,贼畏守吏,不敢发。大索兵器于城中,不得,贼多持白梃。伍文定起义兵,设两人木主于文天祥祠,率吏民哭之。南赣巡抚王守仁与共平贼。诸逋贼走安义,皆见获,无脱者。人于是益思燧功。
燧生有异质,两目烁烁,夜有光。死之日,天忽阴惨,烈风骤起凡数日,城中民大恐。走收两人尸,尸未变,黑云蔽之,蝇蚋无近者。明年,守臣上其事于朝,未报。世宗即位,赠礼部尚书,谥忠烈,与逵并祀南昌,赐祠名旌忠,各廕一子。燧子堪闻父讣,率两弟墀、升赴之,会宸濠已擒,扶柩归。兄弟庐墓蔬食三年,有芝一茎九葩者数本产墓上。服除,以父死难,更墨衰三年,世称三孝子。
堪,字志健。为诸生,能文,善骑射。既廕锦衣,中武会试第一,擢署指挥同知。善用强弩,教弩卒数千人以备边。历都督佥事。事母杨至孝,母年九十余,殁京师。堪年亦七十,护丧归,在道,以毁卒。巡按御史赵炳然上堪孝行,得旌。堪子钰,亦举武会试,官都督同知。钰子如津,都督佥事。
墀,字仲泉,以选贡生历官尚宝卿。升,官尚书。墀孙如游,大学士。如游孙嘉绩,佥事。升子,鑨、鑛皆尚书,铤侍郎,錝太仆卿。鑨子,如法主事,如洵参政。并以文章行谊世其家。升、鑨、鑛、如游、如法、嘉绩,事皆别见。
许逵,字汝登,固始人。正德三年进士。长身巨口,猿臂燕颔,沈静有谋略。授乐陵知县。六年春,流贼刘七等屠城邑,杀长吏。诸州县率闭城守,或弃城遁,或遗之刍,粟弓马乞贼毋攻。逵之官,慨然为战守计。县初无城,督民版筑,不逾月,城成。令民屋外筑墙,墙高过帘,启圭窦,才容人。家选一壮者执刃伺窦内,余皆入队伍,日视旗为号,违者军法从事。又募死士伏巷中,洞开城门。贼果至,旗举伏发,窦中人皆出,贼大惊窜,斩获无遗。后数犯,数却之,遂相戒不敢近。事闻,进秩二等。
时知县能抗贼者,益都则牛鸾,郯城则唐龙,汶上则左经,浚则陈滞,亦所当贼少。而逵屡御大贼有功,遂与鸾俱超擢兵备佥事。逵驻武定州,州城圮濠平,不能限牛马。逵筑城凿池,设楼橹,置巡卒。明年五月,贼杨寡妇以千骑犯潍县,指挥乔刚御之,贼少却。逵追败之高苑,令指挥张勋邀之沧州,先后俘斩二百七十余余人。未几,贼别部掠德平,逵尽歼之,咸名大著。十二年迁江西副使。时宸濠党暴横,逵以法痛绳之。尝言于孙燧曰:“宁王敢为暴者,恃权臣也。权臣左右之者,贪重贿也。重贿由于盗薮,今惟翦盗则贿息,贿息则党孤。”燧深然之,每事辄与密议。及宸濠缚燧,逵争之。宸濠素忌逵,问许副使何言,逵曰:“副使惟赤心耳。”宸濠怒曰:“我不能杀汝邪?”逵骂曰:“汝能杀我,天子能杀汝。汝反贼,万段磔汝,汝悔何及!”宸濠大怒,并缚之,曳出斫其颈,屹不动。贼众共推抑令跪,卒不能,遂死,年三十六。
初,逵以文天祥集贻其友给事中张汉卿而无书。汉卿语人曰:“宁邸必反,汝登其为文山乎?”逵父家居,闻江西有变,杀都御史及副使,即为位,易服哭。人怪问故。父曰:“副使,必吾儿也。”世宗即位,赠左副都御史,谥忠节,廕一子。又录山东平贼功,复廕一子。嘉靖元年诏逵死事尤烈,改赠逵礼部尚书,进廕指挥佥事。
长子易,好学有器识。既葬父,日夜号泣,六年而后就廕。人或趣之,易曰:“吾父死,易乃因得官。”痛哭不能仰视。易子安阝,事亲孝。隆庆中举于乡,数试礼部不第。有试官与瑒婚姻,慕安阝才,欲收罗之。安阝曰:“若此,何以见先忠节地下?”许氏子孙不如孙氏贵显,亦能传其家。
黄宏,字德裕,鄞人。弘治十五年进士。知万安县。民好讼,讼辄祷于神,宏毁其祠曰:“令在,何祷也。”讼者至,辄片言折之。累迁江西左参议,按湖西、岭北二道。王守仁讨横水、桶冈贼,宏主饷有功。贼闵念四既降,复恃宸濠势,剽九江上下。宏发兵捕之,走匿宸濠祖墓中,尽得其辎重以归。宸濠逆节益露,士大夫以为忧,宏正色曰:“国家不幸有此,我辈守士,死而已。”有持大义不从宸濠党者,宏每阴左右之。宸濠反,宏被执,愤怒,以手梏向柱击项,是夕卒,贼义而棺敛之。子绍文奔赴,求得其棺,以伪命治敛,非父志,亟易之,扶归。
时主事马思聪亦抗节死。思聪,字懋闻,莆田人。弘治末举进士,为象山知县,复二十六渠,溉田万顷。累迁南京户部主事,督粮江西,驻安仁。值宸濠反,被执系狱,不屈,绝食六日死。
世宗立,赠宏太常少卿,思聪光禄少卿,并配享旌忠祠。时有谓宏、思聪死节非真者。给事中毛玉勘江西逆党,复请表章宏、思聪及承奉周仪,而宏子绍武诉于朝。巡按御史穆相列上二人死节状甚悉,遂无异议。
宋以方,字义卿,靖州人。弘治十八年进士。历户部郎中。正德十年迁瑞州知府。时华林大盗甫平,疮痍未复,以方悉心抚字,吏民爱之。宸濠逆谋萌,而瑞故无城郭,以方筑城缮守具,募兵三千,日夕训练。宸濠深忌之,有征索又不应,遂迫镇守劾系南昌狱。明日,宸濠反,出以方,胁之降,不可,械舟中。至安庆,兵败,问地何名,舟子云“黄石矶”,江西人音,则“王失机”也。宸濠以为不祥,斩以方祭江。后贼平,其子崇学求遗骸不得,敛衣冠归葬。嘉靖六年,巡抚陈洪谟上其事,诏赠光禄卿,廕一子,立祠瑞州。
方宸濠之谋为变也,江西士民受害者不可胜纪。初遣阉校四出,籍民田庐,收缚豪强不附者。有万木、郑山,俱新建人,集乡人结砦自固。贼党谢重一驰入村,二人执之,积苇张睢阳庙前,缚人马,生焚之,濠党不敢犯。二人饮江上,为盗凌十一所逼,趣见宸濠,烙而椎之,皆骂贼死。
赵楠,南昌诸生。兄模,尝捐粟佐振。宸濠捕模索金,楠代往,胁之,不屈,被掠死。同邑辜增见迫,抗节不从,一家百口皆死。诸生刘世伦、儒士陈经官、义士李广源,皆被掠,不屈死。
叶景恩者,以侠闻,族居吴城。宸濠将作难,捕景恩,胁降之,不从,死狱中。宸濠兵过吴城,景恩弟景允以三百人邀击贼。贼分兵焚劫景允家,其族景集、景修等四十九人皆死。
又有阎顺者,为宁府典宝副。宸濠将反,顺与典膳正陈宣、内使刘良微言不可,为典宝正涂钦所谮,三人惧诛,潜诣京师上变。群小庇宸濠,下之狱,搒掠备至。宸濠闻三人赴都,虑事泄,诬奏其罪,且嗾群小必杀之,会已遣戍孝陵,乃免。世宗立,复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