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明史
- ▪ 本纪第一 太祖一
- ▪ 本纪第二 太祖二
- ▪ 本纪第三 太祖三
- ▪ 本纪第四 恭闵帝
- ▪ 本纪第五 成祖一
- ▪ 本纪第六 成祖二
- ▪ 本纪第七 成祖三
- ▪ 本纪第八 仁宗
- ▪ 本纪第九 宣宗
- ▪ 本纪第十 英宗前纪
- ▪ 本纪第十一 景帝
- ▪ 本纪第十二 英宗后纪
- ▪ 本纪第十三 宪宗一
- ▪ 本纪第十四 宪宗二
- ▪ 本纪第十五 孝宗
- ▪ 本纪第十六 武宗
- ▪ 本纪第十七 世宗一
- ▪ 本纪第十八 世宗二
- ▪ 本纪第十九 穆宗
- ▪ 本纪第二十 神宗一
- ▪ 本纪第二十一 神宗二
- ▪ ▪ 光宗
- ▪ 本纪第二十二 熹宗
- ▪ 本纪第二十三 庄烈帝一
- ▪ 本纪第二十四 庄烈帝二
- ▪ 志第一 天文一
- ▪ 志第二 天文二
- ▪ ▪ 填星
- ▪ ▪ 岁星
- ▪ ▪ 荧惑
- ▪ ▪ 太白
- ▪ ▪ 辰星
- ▪ 志第三 天文三
- ▪ 志第四 五行一(水)
- ▪ 志第五 五行二(火 木)
- ▪ 志第六 五行三(金 土)
- ▪ 志第七 历一
- ▪ 志第八 历二
- ▪ 志第九 历三
- ▪ 志第十 历四
- ▪ 志第十一 历五
- ▪ 志第十二 历六
- ▪ ▪ 木星
- ▪ ▪ 火星
- ▪ ▪ 土星
- ▪ ▪ 金星
- ▪ ▪ 水星
- ▪ ▪ 步四馀
- ▪ 志第十三 历七
- ▪ 志第十四 历八
- ▪ 志第十五 历九
- ▪ 志第十六 地理一
- ▪ 志第十七 地理二
- ▪ ▪ 山东山西
- ▪ 志第十八 地理三
- ▪ ▪ 河南陕西
- ▪ ▪ 宁夏左屯卫
- ▪ 志第十九 地理四
- ▪ ▪ 四川江西
- ▪ ▪ 守御礼州后千户所
- ▪ 志第二十 地理五
- ▪ ▪ 湖广浙江
- ▪ ▪ 上爱茶峒长官司
- ▪ 志第二十一 地理六
- ▪ ▪ 福建 广东 广西
- ▪ 志第二十二 地理七
- ▪ ▪ 云南 贵州
- ▪ ▪ 促瓦长官司
- ▪ 志第二十三 礼一(吉礼一)
- ▪ ▪ 分献陪祀
- ▪ ▪ 坛壝之制
- ▪ ▪ 神位祭器玉帛牲牢祝册之数
- ▪ ▪ 遣官祭祀
- ▪ ▪ 分献陪祀
- ▪ ▪ 玉帛牲牢
- ▪ ▪ 祝册
- ▪ ▪ 笾豆之实
- ▪ ▪ 祭祀杂议诸仪
- ▪ ▪ 祭祀日期
- ▪ ▪ 习仪
- ▪ ▪ 斋戒
- ▪ 志第二十四 礼二(吉礼二)
- ▪ ▪ 郊祀之制
- ▪ ▪ 大雩
- ▪ ▪ 郊祀配位
- ▪ ▪ 郊祀仪注
- ▪ ▪ 祈谷
- ▪ ▪ 大飨礼
- ▪ ▪ 令节拜天
- ▪ 志第二十五 礼三(吉礼三)
- ▪ ▪ 社稷
- ▪ ▪ 朝日夕月
- ▪ ▪ 先农
- ▪ ▪ 先蚕
- ▪ ▪ 高禖
- ▪ ▪ 祭告
- ▪ ▪ 祈报
- ▪ ▪ 神祇坛
- ▪ ▪ 星辰坛
- ▪ ▪ 灵星诸神
- ▪ ▪ 太岁月将风云雷雨之祀
- ▪ ▪ 岳镇海渎山川之祀
- ▪ ▪ 城隍
- ▪ 志第二十六 礼四(吉礼四)
- ▪ ▪ 京师九庙
- ▪ ▪ 圣师
- ▪ ▪ 旗纛
- ▪ ▪ 五祀
- ▪ ▪ 马神
- ▪ ▪ 南京神庙
- ▪ ▪ 功臣庙
- ▪ ▪ 三皇
- ▪ ▪ 历代帝王陵庙
- ▪ ▪ 至圣先师子孔庙祀
- ▪ ▪ 诸神祠
- ▪ ▪ 厉坛
- ▪ 志第二十七 礼五(吉礼五)
- ▪ ▪ 荐新
- ▪ ▪ 宗庙之制
- ▪ ▪ 禘佩
- ▪ ▪ 时享
- ▪ ▪ 加上谥号
- ▪ ▪ 庙讳
- ▪ 志第二十八 礼六(吉礼六)
- ▪ ▪ 功臣配飨
- ▪ ▪ 王国宗庙
- ▪ ▪ 奉先殿
- ▪ ▪ 奉慈殿
- ▪ ▪ 献皇帝庙
- ▪ ▪ 亲王从飨
- ▪ ▪ 群臣家庙
- ▪ 志第二十九 礼七(嘉礼一)
- ▪ ▪ 诸司朝觐仪
- ▪ ▪ 登极仪
- ▪ ▪ 大朝仪
- ▪ ▪ 常朝仪
- ▪ ▪ 皇太子亲王朝仪
- ▪ ▪ 诸王来朝仪
- ▪ ▪ 中宫受朝仪
- ▪ ▪ 朝贺东宫仪
- ▪ ▪ 大宴仪
- ▪ ▪ 上尊号徽号仪
- ▪ 志第三十 礼八(嘉礼二)
- ▪ ▪ 册皇后仪
- ▪ ▪ 册皇太子及皇太子妃仪
- ▪ ▪ 册亲王及王妃仪
- ▪ ▪ 皇帝加元服仪
- ▪ ▪ 皇太子皇子冠礼
- ▪ ▪ 品官冠礼
- ▪ ▪ 庶人冠礼
- ▪ 志第三十一 礼九(嘉礼三)
- ▪ ▪ 东宫出阁讲学仪
- ▪ ▪ 诸王读书仪
- ▪ ▪ 经筵
- ▪ ▪ 日讲
- ▪ ▪ 皇帝视学仪
- ▪ ▪ 天子纳后仪
- ▪ ▪ 皇太子纳妃仪
- ▪ ▪ 亲王婚礼
- ▪ ▪ 公主婚礼
- ▪ ▪ 品官婚礼
- ▪ ▪ 庶人婚礼
- ▪ 志第三十二 礼十(嘉礼四 宾礼)
- ▪ ▪ 遣使之蕃国仪
- ▪ ▪ 蕃国遣使进表仪
- ▪ ▪ 巡狩之制
- ▪ ▪ 东宫监国
- ▪ ▪ 皇太孙监国
- ▪ ▪ 颁诏仪
- ▪ ▪ 迎接诏赦仪
- ▪ ▪ 进书仪
- ▪ ▪ 进表笺仪
- ▪ ▪ 乡饮酒礼
- ▪ ▪ 蕃王朝贡礼
- ▪ ▪ 品官相见礼
- ▪ ▪ 庶人相见礼
- ▪ 志第三十三 礼十一(军礼)
- ▪ ▪ 亲征
- ▪ ▪ 遣将
- ▪ ▪ 禡祭
- ▪ ▪ 受降
- ▪ ▪ 奏凯献俘
- ▪ ▪ 大阅
- ▪ ▪ 大射
- ▪ ▪ 救日伐鼓
- ▪ ▪ 论功行赏
- ▪ 志第三十四 礼十二(凶礼一)
- ▪ ▪ 山陵
- ▪ ▪ 山陵
- ▪ 志第三十五 礼十三(凶礼二)
- ▪ ▪ 兴宗帝后陵寝
- ▪ ▪ 睿宗帝后陵寝
- ▪ ▪ 皇妃等丧葬
- ▪ ▪ 皇太子及妃丧葬
- ▪ ▪ 皇后陵寝
- ▪ ▪ 诸王及妃公主丧葬诸仪
- ▪ 志第三十六 礼十四(凶礼三)
- ▪ ▪ 中宫为父祖丧仪
- ▪ ▪ 遣使临吊仪
- ▪ ▪ 遣使册赠王公大臣仪
- ▪ ▪ 忌辰
- ▪ ▪ 乘舆受蕃国王讣奏仪
- ▪ ▪ 乘舆为王公大臣举哀仪
- ▪ ▪ 乘舆临王公大臣丧仪
- ▪ ▪ 谒祭陵庙
- ▪ ▪ 赐祭葬
- ▪ ▪ 丧葬之制
- ▪ ▪ 碑碣
- ▪ ▪ 赐谥
- ▪ ▪ 品官丧礼
- ▪ ▪ 士庶人丧礼
- ▪ ▪ 服纪
- ▪ 志第三十七 乐一
- ▪ 志第三十八 乐二
- ▪ ▪ 乐章一
- ▪ ▪ 九庙时祫乐章
- ▪ 志第三十九 乐三
- ▪ ▪ 乐章二
- ▪ ▪ 嘉靖间续定庆成宴乐章
- ▪ 志第四十 仪卫
- ▪ 志第四十一 舆服一
- ▪ 志第四十二 舆服二
- ▪ 志第四十三 舆服三
- ▪ 志第四十四 舆服四
- ▪ 志第四十五 选举一
- ▪ 志第四十六 选举二
- ▪ 志第四十七 选举三
- ▪ 志第四十八 职官一
- ▪ 志第四十九 职官二
- ▪ 志第五十 职官三
- ▪ 志第五十一 职官四
- ▪ 志第五十二 职官五
- ▪ 志第五十三 食货一
- ▪ ▪ 户口 田制屯田 庄田
- ▪ 志第五十四 食货二
- ▪ ▪ 赋役
- ▪ 志第五十五 食货三
- ▪ ▪ 漕运 仓库
- ▪ 志第五十六 食货四
- ▪ ▪ 盐法 茶法
- ▪ 志第五十七 食货五
- ▪ ▪ 钱钞 坑冶附铁冶铜场 商税 市舶 马市
- ▪ 志第五十八 食货六
- ▪ ▪ 上供采造 采造 柴炭 采木 珠池 织造 烧造 俸饷 会计
- ▪ 志第五十九 河渠一
- ▪ ▪ 黄河上
- ▪ 志第六十 河渠二
- ▪ ▪ 黄河下
- ▪ 志第六十一 河渠三
- ▪ ▪ 运河上
- ▪ 志第六十二 河渠四
- ▪ ▪ 运河下 海运
- ▪ 志第六十三 河渠五
- ▪ ▪ 淮河 泇河 卫河 漳河 沁河 滹沱河 桑乾河 胶莱河
- ▪ 志第六十四 河渠六
- ▪ ▪ 直省水利
- ▪ 志第六十五 兵一
- ▪ 志第六十六 兵二卫所 班军
- ▪ ▪ 土官
- ▪ ▪ 湖广行都司以湖广都司卫所改设
- ▪ ▪ 兴都留守司
- ▪ ▪ 福建都司
- ▪ ▪ 福建行都司
- ▪ ▪ 江西都司
- ▪ ▪ 广东都司
- ▪ ▪ 后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直隶旧为北平都司,有北平三护卫,后俱为亲军。其不系北平旧卫者,俱永乐以后添设。
- ▪ ▪ 大宁都司
- ▪ ▪ 万全都司宣德五年,分直隶及山西等处卫所添设。
- ▪ ▪ 山西都司旧有太原三护卫,后革。蒲州千户所,改属直隶,广昌千户所,改属万全都司
- ▪ ▪ 山西行都司旧有蔚州卫,后改属万全都司
- ▪ ▪ 南京卫所亲军卫
- ▪ ▪ 五军都督府属 左军都督府本府所属卫,仍隶北京左府。
- ▪ ▪ 右军都督府本府所属卫,仍隶北京右府。
- ▪ ▪ 中军都督府本府所属卫,仍隶北京中府。
- ▪ ▪ 前军都督府本府所属卫,仍隶北京前府。
- ▪ ▪ 陕西都司
- ▪ ▪ 广西都司
- ▪ ▪ 中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直隶
- ▪ ▪ 中都留守司
- ▪ ▪ 河南都司
- ▪ ▪ 前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直隶
- ▪ ▪ 湖广都司
- ▪ ▪ 福建都司
- ▪ ▪ 福建行都司
- ▪ ▪ 江西都司
- ▪ ▪ 广东都司
- ▪ ▪ 后军都督府 在京
- ▪ ▪ 后军都督府本府所属卫,仍隶北京后府。
- ▪ ▪ 山西行都司
- ▪ ▪ 北平三护卫
- ▪ ▪ 在外 北平都司
- ▪ ▪ 贵州都司旧有层台、重安二千户所,俱革。旧有平伐长官司,后隶贵阳府。旧有平浪、九名九姓独山州二长官司,后隶都匀府。
- ▪ ▪ 土官
- ▪ ▪ 中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直隶
- ▪ ▪ 中都留守司
- ▪ ▪ 辽东都司
- ▪ ▪ 山东都司
- ▪ ▪ 右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云南都司
- ▪ ▪ 贵州都司
- ▪ ▪ 四川都司
- ▪ ▪ 河南都司旧有洛阳中护卫,后并汝州卫。
- ▪ ▪ 前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直隶
- ▪ ▪ 湖广都司旧有武昌右千户所,革。
- ▪ ▪ 土官
- ▪ ▪ 广西都司
- ▪ ▪ 云南都司旧有鹤庆、通海二千户所,革
- ▪ ▪ 土官
- ▪ ▪ 山西三护卫
- ▪ ▪ 五军都督府所属卫所 左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浙江都司
- ▪ ▪ 辽东都司
- ▪ ▪ 山东都司旧有青州左护卫,后改天津右卫。旧有贵州护卫,革
- ▪ ▪ 右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直隶
- ▪ ▪ 陕西都司旧有阶州卫、沙州卫、灵山千户所,后俱革。
- ▪ ▪ 陕西行都司洪武十二年添设
- ▪ ▪ 四川都司旧有浦江关军民千户所,后革
- ▪ ▪ 土官
- ▪ ▪ 四川行都司旧无,后设。旧有建昌前卫,后革
- ▪ ▪ 都司一奴儿干都司 卫三百八十四
- ▪ ▪ 所二十四
- ▪ ▪ 站七
- ▪ ▪ 地面七
- ▪ ▪ 寨一
- ▪ ▪ 卫六
- ▪ ▪ 都指挥使司二
- ▪ ▪ 指挥使司一
- ▪ ▪ 宣尉使司三
- ▪ ▪ 招讨司六
- ▪ ▪ 万户府四
- ▪ ▪ 千户所十七
- ▪ ▪ 上十二卫
- ▪ ▪ 五军都督府所属卫所 左军都督府
- ▪ ▪ 在外 浙江都司
- ▪ 志第六十七 兵三
- ▪ ▪ 边防 海防江防 民壮 士兵 乡兵
- ▪ 志第六十八 兵四
- ▪ 志第六十九 刑法一
- ▪ 志第七十 刑法二
- ▪ 志第七十一 刑法三
- ▪ 志第七十二 艺文一
- ▪ 志第七十三 艺文二
- ▪ 志第七十四 艺文三
- ▪ 志第七十五 艺文四
- ▪ 表第一 诸王世表一
- ▪ 表第二 诸王世表二
- ▪ 表第三 诸王世表三
- ▪ 表第四 诸王世表四
- ▪ 表第五 诸王世表五
- ▪ 表第六 功臣世表一
- ▪ 表第七 功臣世表二
- ▪ 表第八 功臣世表三
- ▪ 表第九 外戚恩泽侯表
- ▪ 表第十 宰辅年表一
- ▪ 表第十一 宰辅年表二
- ▪ 表第十二 七卿年表一
- ▪ 表第十三 七卿年表二
- ▪ 列传第一 后妃
- ▪ ▪ 后妃一
- ▪ 列传第二 后妃二
- ▪ 列传第三
- ▪ ▪ 兴宗孝康皇帝孝康皇后 吕太后 睿宗献皇帝献皇后
- ▪ 列传第四 诸王
- ▪ ▪ 诸王一
- ▪ 列传第五 诸王二
- ▪ 列传第六 诸王三
- ▪ ▪ 太祖诸子三
- ▪ ▪ 兴宗诸子
- ▪ ▪ 惠帝诸子
- ▪ ▪ 成祖诸子
- ▪ 列传第七 诸王四
- ▪ ▪ 仁宗诸子
- ▪ ▪ 英宗诸子
- ▪ ▪ 景帝子
- ▪ ▪ 宪宗诸子
- ▪ ▪ 孝宗子
- ▪ 列传第八 诸王五
- ▪ ▪ 世宗诸子
- ▪ ▪ 穆宗诸子
- ▪ ▪ 神宗诸子
- ▪ ▪ 光宗诸子
- ▪ ▪ 熹宗诸子
- ▪ ▪ 庄烈帝诸子
- ▪ 列传第九
- ▪ ▪ 宪宗五女
- ▪ ▪ 孝宗三女
- ▪ ▪ 睿宗二女
- ▪ ▪ 光宗九女
- ▪ ▪ 庄烈帝六女
- ▪ ▪ 世宗五女
- ▪ ▪ 穆宗六女
- ▪ ▪ 神宗十女
- ▪ ▪ 成祖五女
- ▪ ▪ 仁宗七女
- ▪ ▪ 宣宗二女
- ▪ ▪ 英宗八女
- ▪ ▪ 景帝一女
- ▪ ▪ 公主
- ▪ 列传第十 郭子兴 韩林儿
- ▪ 列传第十一 陈友谅 张士诚 方国珍 明玉珍
- ▪ 列传第十二
- ▪ ▪ 扩廓帖木儿蔡子英 陈友定伯颜子中等 把匝剌瓦尔密
- ▪ 列传第十三 徐达 常遇春
- ▪ 列传第十四 李文忠 邓愈 汤和 沐英
- ▪ 列传第十五 李善长 汪广洋
- ▪ 列传第十六 刘基(子琏璟) 宋濂 叶琛 章溢(子存道)
- ▪ 列传第十七 冯胜(兄国用) 傅友德 廖永忠(赵庸) 杨璟 胡美
- ▪ 列传第十八
- ▪ 列传第十九
- ▪ 列传第二十
- ▪ 列传第二十一
- ▪ 列传第二十二
- ▪ 列传第二十三
- ▪ 列传第二十四
- ▪ 列传第二十五
- ▪ 列传第二十六
- ▪ 列传第二十七
- ▪ 列传第二十八
- ▪ 列传第二十九
- ▪ 列传第三十
- ▪ 列传第三十一
- ▪ 列传第三十二 盛庸 平安 何福 顾成
- ▪ 列传第三十三
- ▪ 列传第三十四
- ▪ 列传第三十五
- ▪ ▪ 解缙 黄淮 胡广 金幼孜 胡俨
- ▪ 列传第三十六
- ▪ ▪ 杨士奇 杨荣曾孙旦 杨溥马愉
- ▪ 列传第三十七
- ▪ ▪ 蹇义 夏原吉俞士吉 李文郁 邹师颜
- ▪ 列传第三十八
- ▪ ▪ 郁新 赵羾 金忠 李庆 师逵 古朴向宝 陈寿马京 许思温刘季{虎} 刘辰 杨砥 虞谦吕升 仰瞻 严本 汤宗
- ▪ 列传第三十九
- ▪ ▪ 茹瑺 严震直 张紞毛泰亨 王钝 郑赐 郭资 吕震 李至刚方宾 吴中 刘观
- ▪ 列传第四十
- ▪ 列传第四十一
- ▪ ▪ 宋礼蔺芳 陈瑄王瑜 周忱
- ▪ 列传第四十二
- ▪ ▪ 张辅高士文 徐政 黄福 刘俊吕毅 刘昱 陈洽侯保 冯贵伍云 陈忠李任等 李彬 柳升崔聚 史安 陈镛 李宗昉 潘禋梁铭 王通陶季容 陈汀
- ▪ 列传第四十三
- ▪ ▪ 宋晟 薛禄郭义 金玉 刘荣 硃荣 费瓛 谭广 陈怀马亮蒋贵孙琬 任礼 赵安 赵辅 刘聚
- ▪ 列传第四十四
- ▪ 列传第四十五
- ▪ 列传第四十六
- ▪ 列传第四十七
- ▪ 列传第四十八
- ▪ 列传第四十九
- ▪ 列传第五十
- ▪ ▪ 尹昌隆 耿通陈谔 戴纶林长懋 陈祚郭循 刘球子钺釪陈鉴何观 钟同孟 杨集 章纶子玄应 廖庄 倪敬盛灊等 杨瑄子源 盛颙等
- ▪ 列传第五十一
- ▪ ▪ 李时勉 陈敬宗 刘铉萨琦 邢让李绍林瀚子庭昂 庭机孙燫 烃 谢鐸 鲁鐸赵永
- ▪ 列传第五十二
- ▪ ▪ 邹缉郑维桓 柯暹 弋谦黄骥 黄泽孔友谅 范济 聊让郭佑 胡仲伦 华敏 贾斌 左鼎练纲 曹凯许仕达 刘炜尚褫 单宇姚显 杨浩 张昭贺炀
- ▪ 列传第五十三
- ▪ ▪ 陶成子鲁 陈敏 丁瑄 王得仁子一夔 叶祯 伍骥 毛吉林锦 郭绪 姜昂子龙
- ▪ 列传第五十四
- ▪ ▪ 韩观 山云 萧授吴亮 方瑛陈友 李震王信都胜 郭鋐 彭伦 欧磐 张祐
- ▪ 列传第五十五
- ▪ ▪ 曹鼐 张益 邝埜 王佐丁铉等 孙祥谢泽 袁彬哈铭袁敏
- ▪ 列传第五十六
- ▪ 列传第五十七
- ▪ ▪ 高谷 胡濙 王直
- ▪ 列传第五十八
- ▪ ▪ 于谦子冕 吴宁 王伟
- ▪ 列传第五十九
- ▪ ▪ 王骥孙瑾 徐有贞 杨善李实 赵荣 霍瑄 沈固 王越
- ▪ 列传第六十
- ▪ ▪ 罗亨信 侯璡 杨宁 王来 孙原贞孙需 张宪 硃鉴 杨信民张骥竺渊耿定 王晟 邓颙 马谨 程信 白圭子钺 张瓚谢士元孔镛李时敏 邓廷瓚 王轼 刘丙
- ▪ 列传第六十一
- ▪ ▪ 杨洪子俊 从子能 信 石亨从子彪 从孙后 郭登 硃谦子永 孙晖等孙镗赵胜 范广
- ▪ 列传第六十二
- ▪ ▪ 史昭刘昭 李达 巫凯曹义 施聚 许贵子宁 周贤子玉欧信 王玺 鲁鉴子麟 孙经 刘宁周玺 庄鉴 彭清 姜汉子奭孙应熊 安国 杭雄
- ▪ 列传第六十三
- ▪ ▪ 卫青子颖 董兴 何洪刘雄 刘玉 仇钺 神英子周 曹雄子谦 冯祯 张俊李鋐 杨锐崔文
- ▪ 列传第六十四
- ▪ ▪ 李贤 吕原子常 岳正 彭时 商辂 刘定之
- ▪ 列传第六十五
- ▪ ▪ 王翱 年富 王竑 李秉 姚夔 王复 林聪 叶盛
- ▪ 列传第六十六
- ▪ ▪ 项忠 韩雍 余子俊阮勤 硃英 秦纮
- ▪ 列传第六十七
- ▪ ▪ 罗伦涂棐 章懋从子拯 黄仲昭 庄昶邹智 舒芬崔桐 马汝骥
- ▪ 列传第六十八
- ▪ 列传第六十九
- ▪ ▪ 徐溥 邱濬 刘健 谢迁 李东阳 王鏊 刘忠
- ▪ 列传第七十
- ▪ ▪ 王恕子承裕 马文升 刘大夏
- ▪ 列传第七十一
- ▪ ▪ 何乔新 彭韶 周经 耿裕 倪岳 闵珪 戴珊
- ▪ 列传第七十二
- ▪ ▪ 周洪谟 杨守陈弟守阯 子茂元 茂仁 张元祯陈音 傅瀚张昇 吴宽 傅珪 刘春 吴俨 顾清 刘瑞
- ▪ 列传第七十三
- ▪ ▪ 李敏叶淇 贾俊刘璋 黄绂 张悦张蓥 钟 曾鉴 梁璟王诏 徐恪李介子昆 黄珂 王鸿儒 丛兰 吴世忠
- ▪ 列传第七十四
- ▪ ▪ 韩文顾佐 陈仁 张敷华 杨守随弟守隅 许进子诰 赞论雍泰张津 陈寿 樊莹 熊绣 潘蕃 胡富 张泰 吴文度 张鼐冒政 王璟 李钦
- ▪ 列传第七十五
- ▪ ▪ 何鉴 马中锡 陆完 洪钟陈镐 蒋昇 陈金 俞谏 周南孙禄马昊
- ▪ 列传第七十六
- ▪ 列传第七十七
- ▪ ▪ 李文祥 孙磐徐珪 胡爟周时从 王雄 罗侨 叶钊刘天麒戴冠 黄巩 陆震 夏良胜万潮等 何遵刘校等
- ▪ 列传第七十八
- ▪ ▪ 杨廷和 梁储 蒋冕 毛纪 石珤 兄玠
- ▪ 列传第七十九
- ▪ 列传第八十
- ▪ 列传第八十一
- ▪ 列传第八十二
- ▪ 列传第八十三 王守仁(冀元亨)
- ▪ 列传第八十四 张璁(胡鐸) 桂萼 方献夫 夏言
- ▪ 列传第八十五
- ▪ 列传第八十六
- ▪ 列传第八十七
- ▪ 列传第八十八
- ▪ 列传第八十九
- ▪ 列传第九十
- ▪ 列传第九十一
- ▪ 列传第九十二
- ▪ 列传第九十三
- ▪ 列传第九十四
- ▪ 列传第九十五
- ▪ 列传第九十六
- ▪ 列传第九十七
- ▪ 列传第九十八
- ▪ 列传第九十九
- ▪ 列传第一百
- ▪ 列传第一百一
- ▪ 列传第一百二
- ▪ 列传第一百三
- ▪ 列传第一百四
- ▪ 列传第一百五
- ▪ 列传第一百六
- ▪ 列传第一百七
- ▪ 列传第一百八
- ▪ 列传第一百九
- ▪ 列传第一百十
- ▪ 列传第一百十一
- ▪ 列传第一百十二
- ▪ 列传第一百十三
- ▪ 列传第一百十四 海瑞(何以尚) 丘橓 吕坤 郭正域
- ▪ 列传第一百十五
- ▪ 列传第一百十六
- ▪ 列传第一百十七
- ▪ 列传第一百十八
- ▪ 列传第一百十九
- ▪ 列传第一百二十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一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二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三
- ▪ 列传第一百二十四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五
- ▪ 列传一百二十六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七
- ▪ 列传第一百二十八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九
- ▪ 列传第一百三十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一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二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三
- ▪ 列传第一百三十四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五
- ▪ 列传第一百三十六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七
- ▪ 列传第一百三十八 孙承宗(子鉁等)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九
- ▪ 列传第一百四十 杨嗣昌 吴甡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一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二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三
- ▪ 列传第一百四十四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五
- ▪ 列传第一百四十六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七
- ▪ 列传第一百四十八
- ▪ 列传一百四十九
- ▪ 列传第一百五十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一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二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三
- ▪ 列传第一百五十四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五
- ▪ 列传第一百五十六 曹文诏(弟文耀) 周遇吉 黄得功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七
- ▪ 列传第一百五十八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九
- ▪ 列传第一百六十
- ▪ 列传第一百六十一
- ▪ 列传第一百六十二
- ▪ 列传第一百六十三
- ▪ 列传第一百六十四
- ▪ 列传第一百六十五
- ▪ 列传第一百六十六
- ▪ 列传第一百六十七
- ▪ 列传第一百六十八 何腾蛟(章旷 傅作霖) 瞿式耜(汪皞等)
- ▪ 列传第一百六十九 循吏
- ▪ 列传第一百七十 儒林一
- ▪ 列传第一百七十一 儒林二
- ▪ 列传第一百七十二 儒林三
- ▪ ▪ 孔希学孔彦绳 颜希惠 曾质粹 孔闻礼 孟希文 仲于陛 周冕 程接道 程克仁 张文运 邵继祖 硃梴 硃墅
- ▪ 列传第一百七十三 文苑一
- ▪ 列传第一百七十四 文苑二
- ▪ 列传第一百七十五 文苑三
- ▪ 列传第一百七十六 文苑四
- ▪ 列传第一百七十七 忠义一
- ▪ 列传第一百七十八 忠义二
- ▪ 列传第一百七十九 忠义三
- ▪ 列传第一百八十 忠义四
- ▪ 列传第一百八十一 忠义五
- ▪ 列传第一百八十二 忠义六
- ▪ 列传第一百八十三 忠义七
- ▪ 列传第一百八十四 孝义
- ▪ ▪ 孝义一
- ▪ 列传第一百八十五 孝义二
- ▪ 列传第一百八十六 隐逸
- ▪ ▪ 张介福 倪瓚 徐舫 杨恒 陈洄 杨引 吴海 刘闵 杨黼 孙一元沈周 陈继儒
- ▪ 列传第一百八十七 方伎
- ▪ 列传第一百八十八 外戚
- ▪ 列传第一百八十九 列女一
- ▪ 列传第一百九十 列女二
- ▪ 列传第一百九十一 列女三
- ▪ 列传第一百九十二 宦官一
- ▪ ▪ 郑和侯显 金英兴安 范弘等 王振 曹吉祥刘永诚 怀恩覃吉 汪直 梁芳钱能等 何鼎邓原等 李广 蒋琮 刘瑾 张永谷大用魏彬等
- ▪ 列传第一百九十三 宦官二
- ▪ ▪ 李芳 冯保 张鲸 陈增陈奉 高淮 梁永杨荣 陈矩 王安魏忠贤 王体乾李永贞等 崔文升 张彝宪 高起潜 王承恩 方正化
- ▪ 列传第一百九十四 阉党
- ▪ ▪ 焦芳 刘宇 曹元 张彩韩福等 顾秉谦 魏广微等 崔呈秀吴淳夫等 刘志选梁梦环等 曹钦程石三畏等 王绍徽周应秋霍维华徐大化等 阎鸣泰 贾继春田尔耕 许显纯
- ▪ 列传第一百九十五 佞幸
- ▪ ▪ 纪纲 门达逮杲 李孜省 继晓 江彬许泰 钱宁 陆炳 邵元节 陶仲文 顾可学盛端明等
- ▪ 列传第一百九十六 奸臣
- ▪ ▪ 胡惟庸陈宁 陈瑛马麟等 严嵩赵文华等 周延儒 温体仁马士英阮大铖
- ▪ 列传第一百九十七 流贼
- ▪ ▪ 李自成 张献忠
- ▪ 列传第一百九十八 土司
- ▪ ▪ 湖广土司
- ▪ ▪ 施州施南宣抚司 散毛宣抚司 忠建宣抚司 容美宣抚司 永顺军民宣慰使司 保靖州军民宣慰使司
- ▪ 列传第一百九十九 四川土司
- ▪ ▪ 四川土司一
- ▪ 列传第二百 四川土司二
- ▪ ▪ 播州宣慰司 永宁宣抚司 酉阳宣抚司 石砫宣抚司
- ▪ 列传第二百一 云南土司
- ▪ ▪ 云南土司一
- ▪ 列传第二百二 云南土司二
- ▪ ▪ 姚安 鹤庆 武定 寻甸 丽江 元江 永昌 新化 威远 北胜 湾甸镇康 大侯 澜沧卫 麓川
- ▪ 列传第二百三 云南土司三
- ▪ 列传第二百四 贵州土司
- ▪ ▪ 贵阳 思南思州附 镇远 铜仁 黎平 安顺 都匀 平越 石阡新添金筑安抚司附
- ▪ 列传第二百五 广西土司
- ▪ ▪ 广西土司一 桂林 柳州 庆远 平乐 梧州 浔州 南宁
- ▪ 列传第二百六 广西土司二
- ▪ ▪ 太平 思明 思恩 镇安 田州 恩城 上隆 都康
- ▪ 列传第二百七 广西土司三
- ▪ ▪ 泗城 利州 龙州 归顺 向武 奉议 江州 思陵广东琼州府附
- ▪ 列传第二百八 外国一
- ▪ ▪ 朝鲜
- ▪ 列传第二百九 外国二
- ▪ ▪ 安南
- ▪ 列传第二百十 外国三
- ▪ ▪ 日本
- ▪ 列传第二百十一 外国四
- ▪ ▪ 琉球 吕宋 合猫里 美洛居 沙瑶呐哔啴 鸡笼 婆罗 麻叶甕 古麻刺朗 冯嘉施兰 文郎马神
- ▪ 列传第二百十二 外国五
- ▪ ▪ 占城宾童龙 真腊 暹罗 爪哇阇婆 苏吉丹 碟里 日罗夏治三佛齐
- ▪ 列传第二百十三 外国六
- ▪ ▪ 浡泥 满剌加 苏门答剌 须文达那 苏禄 西洋琐里 琐里 览邦淡巴 百花 彭亨 那孤儿 黎伐 南渤利 阿鲁 柔佛 丁机宜 巴喇西 佛郎机 和兰
- ▪ 列传第二百十四 外国七
- ▪ 列传第二百十五 外国八鞑靼
- ▪ 列传第二百十六 外国九瓦剌 朵颜(福余 泰宁)
- ▪ 列传第二百十七 西域一
- ▪ ▪ 哈密卫 柳城 火州 土鲁番
- ▪ 列传第二百十八 西域二 西番诸卫(西宁河州洮州岷州等番族诸卫)
- ▪ ▪ 安定卫 阿端卫 曲先卫 赤斤蒙古卫 沙州卫 罕东卫 罕东左卫 哈梅里
- ▪ 列传第二百十九 西域三
- ▪ 列传第二百二十 西域四
- ▪ 附录:张廷玉上明史表
许誉卿 华允诚 魏呈润(胡良机 李曰辅 赵东曦) 毛羽健(黄宗昌韩一良) 吴执御(吴彦芳 王绩灿)章正宸 黄绍杰(李世祺) 傅朝佑
庄鰲献 李汝璨 姜埰弟垓熊开元方士亮 詹尔选 汤开远 成勇 陈龙正
许誉卿,字公实,华亭人。万历四十四年进士,授金华推官。
天启三年,征拜吏科给事中。疏言锦衣世职,不当滥畀保姆奄尹。织造中官李实诬劾苏州同知杨姜侵抚按职。中旨谓姜贿誉卿出疏,停誉卿俸半年。杨涟劾魏忠贤,誉卿亦抗疏极论忠贤大逆不道:“视汉之朋结赵娆,唐之势倾中外,宋之典兵矫诏、谋间两宫何异!”忠贤大怒。又言:“内阁政本重地,而票拟大权拱手授之内廷。厂卫一奉打问之旨,五毒备施。迩复用立枷法,士民槁项毙者不知凡几。又行数十年不行之廷杖,流毒缙绅,岂所以昭君德哉!祖制,宦官不典兵。今禁旅日繁,内操未罢,聚虎狼于萧墙之内,逞金革于禁闼之中,不为早除,必贻后患。”于是忠贤怒益甚。会赵南星、高攀龙被逐,誉卿偕同列论救,遂镌秩归。
庄烈帝即位,诛崔、魏,将大计天下吏。奄党房壮丽、安伸、杨维垣之徒冀收余烬,屡诏起废,辄把持使不得进,引其同类。誉卿时已起兵科给事中,具疏争。吏部尚书王永光素附珰,仇东林,尤阴鸷。诏定逆案,颂珰者即党逆。永光尝颂珰,治逆案,阴护持之。南京给事中陈尧言疏劾永光珰孽,不当正铨席。然帝方眷永光,责尧言。誉卿又抗疏争,于是都给事中薛国观以己亦珰孽也,遂讦誉卿及同官沈惟炳东林主盟,结党乱政。誉卿上疏自白,即日引去。
七年起故官,历工科都给事中。明年正月,流贼陷颍州,誉卿请急调五千人守凤阳。疏入而凤阳已陷,皇陵毁焉。誉卿痛愤,直发本兵张凤翼固位失事,及大学士温体仁、王应熊玩寇速祸罪。言:“贼在秦、晋时,早设总督,遏其渡河,祸止西北一隅耳,乃侍郎彭汝楠避不肯行。及贼入楚、豫,人言交攻,然后不得已而议设之。侍郎汪庆百又避不行,乃推极边之陈奇瑜。鞭长不及,酿成今日之祸,非枢臣之固位失事乎?流寇发难已久,枢臣因东南震邻,始有淮抚操江移镇之疏,识者已恨其晚。及奉旨,则曰不必移镇。臣观各地方稍有兵力,贼即不敢轻犯。凤阳何地,使巡抚早移,岂有今日!今枢臣以曾请移镇藉口,抚臣以不必移镇为词,则辅臣欲讳玩寇速祸,其可得哉!”帝以苛求责之。
而是时言官吴履中等复交章劾体仁、应熊交相赞美,“其拟旨慰留曰忠悃,曰荩画,曰绝私奉公,曰弘济时艰。不知时事至此,忠荩安在,而奉公济艰者何事也?”誉卿再疏论,帝仍不问。誉卿曰:“皇上临驭有年,法无假贷,独于误国辅臣不一问。今者巡抚杨一鹏、巡按吴振缨且相继就逮矣。辅臣顾从容入直,退食委蛇,谓可超然事外乎?”帝终不听。
誉卿在天启时,谢升方为文选郎。及是,升长吏部,誉卿犹滞垣中。以资深当擢京卿,升希体仁意,出之南京。大学士文震孟愠语侵升,升亦愠。适山东布政使劳永嘉贿营登莱巡抚,主给事中宋之普家,升等列之举首,为给事中张第元所发。帝以诘升,言路因欲攻升及都御史唐世济。誉卿以世济恃体仁,恶尤甚,当先去之。御史张缵曾乃独劾升,升疑出誉卿及震孟意,之普又构之升。先是,福建布政使申绍芳亦欲得登莱巡抚,誉卿曾言之升。升遂疏攻誉卿,谓其营求北缺,不欲南迁,为把持朝政地,并及嘱绍芳事。体仁从中主之,誉卿遂削籍,绍芳逮问遣戍。十五年,御史刘逵及给事中杨枝起相继论荐,竟不果用。福王立,起光禄卿,不赴。国变,薙发为僧,久之卒。
华允诚,字汝立,无锡人。曾祖舜钦,瑞州知府。祖启直,四川参政。允诚举天启二年进士。从同里高攀龙讲学首善书院,先后旋里,遂受业为弟子,传其主静之学。四年春,从攀龙入都,授都水司主事。攀龙去官,允诚亦告归。
崇祯改元,起营缮主事,进员外郎。二年冬,京师戒严,分守德胜门,四十余日不懈,帝微行察知之,赐白金,叙功,加俸一年,改职方员外郎。五年六月,以温体仁、闵洪学乱政,疏陈三大可惜、四大可忧。略言:
当事借皇上刚严,而佐以舞文击断之术,倚皇上综核,而骋其讼逋握算之能,遂使和恒之世竞尚刑名,清明之躬浸成丛脞。以圣主图治之盛心,为诸臣斗智之捷径。可惜一。
帅属大僚,惊魂于回奏认罪;封驳重臣,奔命于接本守科。遂使直指风裁徒征事件,长吏考课惟问钱粮。以多士靖共之精神,为案牍钩较之能事。可惜二。
庙堂不以人心为忧,政府不以人才为重。四海渐成土崩瓦解之形,诸臣但有角户分门之念。意见互觭,议论滋扰。遂使剿抚等于筑舍,用舍有若举棋。以兴邦启圣之岁时,为即聋从昧之举动。可惜三。
人主所以总一天下者,法令也。丧师误国之王化贞,与杨镐异辟;洁己爱民之余大成,与孙元化并逮。甚至一言一事之偶误,执讯随之。遂使刑罚不中,鈇钺无威。一可忧也。
国家所恃以为元气者,公论也。直言敢谏之士一鸣辄斥,指佞荐贤之章目为奸党,不惟不用其言,并锢其人,又加之罪。遂使喑默求容,是非共蔽。二可忧也。
国家所赖以防维者,廉耻也。近者中使一遣,妄自尊大,群僚趋走,惟恐后时。皇上以近臣可倚,而不知幸窦已开;以操纵惟吾,而不知屈辱士大夫已甚。遂使阿谀成风,羞恶尽丧。三可忧也。
国家所藉以进贤退不肖者,铨衡也。我朝罢丞相,以用人之权归之吏部,阁臣不得侵焉。今次辅体仁与冢臣洪学,同邑朋比,惟异己之驱除。阁臣兼操吏部之权,吏部惟阿阁臣之意,造门请命,夜以为常。黜陟大柄,只供报复之私。甚至庇同乡,则逆党公然保举,而白简反为罪案;排正类,则讲官借题逼逐,而荐剡遂作爰书。欺莫大于此矣,擅莫专于此矣,党莫固于此矣。遂使威福下移,举措倒置。四可忧也。
疏入,帝诘其别有指使。允诚乃列上洪学徇私数事,且曰:“体仁生平,纟臂涂颜,廉隅扫地。陛下排众议而用之,以其悻直寡谐,岂知包藏祸心,阴肆其毒。又有如洪学者,为之羽翼,遍植私人,戕尽善类,无一人敢犯其锋者,臣复受何人指使?”帝以体仁纯忠亮节,而摘疏中“握定机关”语,再令陈状。允诚复上言:“二人朋比,举朝共知。温育仁不识一丁,以家赀而首拔。邓英以论沈演而谪,罗喻义以‘左右非人’一语而逐。此非事之章明较著者乎?”帝亦悟两人同里有私,乃夺允诚俸半年,而洪学亦旋罢去。
其冬,以省亲归,孝养母。母年八十三而终。后为福王验封员外郎,十余日即引疾归。
允诚践履笃实,不慕荣达。延儒再召,遣人以京卿啖之,允诚拒不应。入南都,士英先造请,亦不报谢。国变后,屏居墓田,不肯薙发,与从孙尚濂骈斩于南京。
魏呈润,字中严,龙溪人。崇祯元年进士。由庶吉士改兵科给事中。
三年冬,疏陈兵屯之策:“请敕顺天、保定两巡抚简所部壮士,大邑五百人,小邑二三百人,分营训练。而天津翟凤翀、通州范景文、昌平侯恂并建节钺,宜令练兵之外兼营屯田。”又陈闽海剿抚机宜六事。并议行。
明年夏,久旱求言。疏言:“驿站所裁,才六十万,未足充军饷十一,而邮传益疲,势必再编里甲。是犹剜肉医疮,疮未瘳而肉先溃。关外旧兵十八万,额饷七百余万;今兵止十万七千,合蓟门援卒,非溢原数,加派五百九十万外,新增又百四十余万,犹忧不足,可不为稽核乎!边报告急,非臣子言功之日,而小捷频闻,躐加峻秩,门客厮养诡名戎籍,不阶而升,悉糜俸料,臣惧其难继也。江淮旱灾,五湖之间,海岸为谷,旧谷不登,新丝未熟,上供织造,宜且暂停。铨法坏于事例,正途日壅,不可不疏通。抚按诸臣捐赀助饷,大抵索之民间,顾奉急公之褒。上蒙而下削,不可不禁饬。”又条陈数策,请大修北方水政。帝皆纳其言。
熹宗时,司业硃之俊议建魏忠贤祠国学旁,下教有“功不在禹下”语,置籍,责诸生捐助。及帝即位,委过诸生陆万龄、曹代何以自解,首辅韩爌以同乡庇之,漏逆案。及是,之俊已迁侍讲。呈润发其奸,请与万龄弃西市,之俊由是废。
宣府监视中官王坤以册籍委顿,劾巡按御史胡良机。帝夺良机官,即令坤按核。呈润上言:“我国家设御史巡九边,秩卑而任钜。良机在先朝以纠逆珰削籍,今果有罪,则有回道考核之法在,而乃以付坤。且边事日坏,病在十羊九牧。既有将帅,又有监司;既有督抚,有巡方,又有监视。一官出,增一官扰,中贵之威,又复十倍。御史偶获戾,且莫自必其命,谁复以国事抗者。异日九边声息,监视善恶,奚从而闻之?乞召还良机,毋使仰鼻息于中贵。”帝以呈润党比,贬三级,出之外。
良机者,南昌人也,字省之。万历四十四年进士。天启间为御史,尝纠魏忠贤之恶不减汪直、刘瑾。忠贤憾之,以年例迁广东参议。良机方按贵州,不候代而去,遂斥为民。崇祯元年起故官,按宣、大二镇。年满当代,以其敏练,再巡一年。至是,遂为坤劾罢。
时又有御史李曰辅者,亦以论中官获谴,廷臣交章论救,不听。而御史赵东曦又疏劾坤,亦获谴云。
曰辅,字元卿,亦南昌人也,与胡良机同里闬。万历中举于乡,为成都推官。与巡抚硃燮元计兵事,偕诸将攻复重庆。崇祯四年,擢南京御史。时中官四出,张彝宪总理户、工钱粮,唐文征提督京营戎政,王坤监饷宣府,刘文忠监饷大同,刘允中监饷山西。又命王应期监军关、宁,张国元监军东协,王之心监军中协,邓希诏监军西协,又命吴直监饷登岛,李茂奇监茶马陕西。曰辅上疏谏曰:“迩者一日遣内臣四,寻又遣用五,非兵机则要地也。廷臣方交章,而登岛、陕西又有两阉之遣。假专擅之权,骇中外之听,启水火之隙,开依附之门,灰任事之心,藉委卸之口。臣愚实为寒心。陛下践阼初,尽撤内臣,中外称圣。昔何以撤,今何以遣?天下多故,择将为先。陛下不筑黄金台招颇、牧,乃汲汲内臣是遣,曾何补理乱之数哉!”帝怒,谪曰辅广东布政司照磨。
东曦,字驭初,上海人。万历四十七年进士。崇祯五年,由知县人为刑科给事中,请兴屯塞下,以充军用,不报。适宣塞有私和事,王坤时监宣饷,且请代。东曦上言:“宣塞失事,陛下赫然震怒,逮巡抚沈棨,罢本兵熊明遇。乃监视王坤方会饮城楼,商榷和议,边臣倚庇,欺蔽日甚。坤不得辞扶同罪,反侈边烽已熄为己功,且请代。夫内臣之遣,陛下一用之,非不易之典,今即尽撤之,犹谓不早。坤顾请代,图弥缝于去后。愿陛下正坤罪,撤各使还京。”帝言:“宣镇擅和,实坤奏发,何谓欺隐?”调东曦外任,谪福建布政司都事。
异时呈润起官,以光禄署丞终。良机起光禄典簿,终南京吏部主事。东曦稍迁行人司正、礼部郎中,奉使还里。福王时,召东曦为给事中,曰辅为御史,而二人者皆已死矣。
毛羽健,字芝田,公安人。天启二年进士。崇祯元年,由知县征授御史。好言事,首劾杨维垣八大罪及阮大铖反覆变幻状,二人遂被斥。
王师讨安邦彦久无功。羽健言:“贼巢在大方,黔其前门,蜀遵、永其后户。由黔进兵,必渡陆广奇险,七昼夜抵大方,一夫当关,千人自废,王三善、蔡复一所以屡败也。遵义距大方三日程,而毕节止百余里平衍,从此进兵,何患不克?”因画上足兵措饷方略,并荐旧总督硃燮元、闵梦得等。帝即议行,后果平贼。已,陈驿递之害:“兵部勘合有发出,无缴入。士绅递相假,一纸洗补数四。差役之威如虎,小民之命如丝。”帝即饬所司严加厘革,积困为苏。
当是之时,阉党既败,东林大盛。而朝端王永光阴阳闪烁,温体仁猾贼,周延儒回佞。言路新进标直之徒,尤竞抨击以为名高。体仁之讦钱谦益也,以科场旧事,延儒助之恶,且目攻己者为结党欺君,帝怒而为之罢会推矣。御史黄宗昌疏纠体仁热中枚卜,欲以“结党”二字破前此公论之不予,且箝后来言路之多口。羽健亦愤朋党之说,曰:“彼附逆诸奸既不可用,势不得不用诸奸摈斥之人。如以今之连袂登进者为相党而来,抑将以昔之鳞次削夺者为相党而去乎!陛下不识在朝诸臣与奸党诸臣之孰正孰邪,不观天启七年前与崇祯元年后之天下乎,孰危孰安?今日语太平则不足,语剔弊则有余,诸臣亦何负国家哉!一夫高张,辄疑举朝皆党,则株连蔓引,不且一网尽哉!”帝责羽健疑揣,而以前条陈驿递原之。
太常少卿谢升求巡抚于永光,永光长吏部,升当推蓟镇,畏而引病以避,后推太仆则不病。羽健劾升、永光朋比,宜并罪。永光召对文华殿,力诋羽健,请究主使之者。大学士韩爌曰:“究言官,非体也。”帝不从,已而宥之。一日,帝御文华殿,独召延儒语良久,事秘,举朝疑骇。羽健曰:“召见不以盈廷而以独侍,清问不以朝参而以燕间;更漏已沉,阁门犹启。汉臣有言‘所言公,公言之;所言私,王者不受私’。”疏入,切责。羽健既积忤权要,其党思因事去之。及袁崇焕下狱,主事陆澄源以羽健尝疏誉崇焕,劾之,落职归。卒。
黄宗昌,字长倩,即墨人。天启二年进士。崇祯初,为御史,请斥矫旨伪官,言:“先帝宾天在八月二十三日。三殿叙功止先一日,正当帝疾大渐之时,岂能安闲出诏?凡加衔进秩,皆魏氏官也。”得旨:“汰叙功冒滥者。”宗昌争曰:“臣所纠乃矫旨,非冒滥也。冒滥犹可容,矫伪不可贷。”遂列上黄克缵、范济世、霍维华、邵辅忠、吕纯如等六十一人,乞罢免。帝以列名多,不听。寻劾罢逆党尚书张我续、侍郎吕图南、通政使岳骏声、给事中潘士闻、御史王珙。又劾周延儒贪秽数事,帝怒,停俸半年。既而劾体仁,不纳。
二年冬,巡按湖广。岷王禋洪为校尉侍圣及善化王长子企鋀等所弑,参政龚承荐等不以实闻,狱不决者久之。宗昌至,群奸始伏辜。帝责问前诸臣失出罪,宗昌纠承荐等。时体仁、延儒皆已入阁,而永光意忌,以为不先劾承荐也。镌宗昌四级,宗昌遂归。
十五年,即墨被兵,宗昌率乡人拒守,城全。仲子基中流矢死,其妻周氏及三妾郭氏、二刘氏殉之,谓之“一门五烈”。
庄烈帝初在位,锐意图治,数召见群臣论事。然语不合,辄诃谴。而王永光长吏部,尤乐沮之。澄城人韩一良者,元年授户科给事中,言:“陛下平台召对,有‘文官不爱钱’语,而今何处非用钱之地?何官非爱钱之人?向以钱进,安得不以钱偿。以官言之,则县官为行贿之首,给事为纳贿之尤。今言者俱咎守令不廉,然守令亦安得廉?俸薪几何,上司督取,过客有书仪,考满、朝觐之费,无虑数千金。此金非从天降,非从地出,而欲守令之廉,得乎?臣两月来,辞却书帕五百金,臣寡交犹然,余可推矣。伏乞陛下大为惩创,逮治其尤者。”帝大喜,召见廷臣,即令一良宣读。读已,以疏遍视阁臣曰:“一良忠鲠,可佥都御史。”永光请令指实。一良唯唯,如不欲告讦人者,则令密奏。五日不奏,而举周应秋、阎鸣泰一二旧事为言,语颇侵永光。帝乃再召见一良、永光及廷臣,手前疏循环颂,音琅然,而曰“此金非从天降,非从地出”,则掩卷而叹。问一良:“五百金谁之馈也?”一良卒无所指。固问,则对如前。帝欲一良指实,将有所惩创,一良卒以风闻谢,大不怿。谓大学士刘鸿训曰:“都御史可轻授耶!”叱一良前后矛盾,褫其官。
吴执御,字朗公,黄岩人。天启二年进士。除济南推官。德州建魏忠贤祠,不赴。
崇祯三年,征授刑科给事中。明年请除掣签法,使人地相配,议格不行。请蠲畿辅加派,示四方停免之期,晓然知息肩有日,不至召乱。请罢捐助搜括,毋为贪墨藏奸薮。帝以沽名市德责之。
劾吏部尚书王永光比匪:“用王元雅而封疆误,听张道浚贿举尹同皋而祖制紊。国家立法惩贪,而永光诲贪,官邪何日正,宠赂何日清。”帝以永光清慎,不纳其言。请召黄克缵、刘宗周、郑鄤,忤旨谯让。又言:“往者边警,袁崇焕、王元雅拥金钱数百万,士马数十万,狼狈失守,而史应聘、王象云、张星、左应选以一邑抗强敌。故曰筹边不在增兵饷,而在择人。请畿辅东北及秦、晋沿边州县,选授精敏甲科,赐玺书,畀本地租赋,抚练军民自御寇。边关文武吏缮修战守外,责以理财,如先臣王翱、叶盛辈所为。客兵可撤,饷省可数百万。”帝时未审执御所论畿辅、秦、晋也,而曰:“岁赋留本地,则国用何资?”不听。
又劾首辅周延儒揽权,其姻亲陈于泰及幕客李元功等交关为奸利。初,执御行取入都,延儒遣元功招之,不赴,至是竟劾延儒。又陈内外阴阳之说:“九边、中原、庙堂之上,无非阴气;心膂大臣,不皆君子。”帝以所称“阳刚君子”无主名,令指实。执御乃以前所荐刘宗周三人,及姜曰广、文震孟、陈仁锡、黄道周、倪元璐、曹于汴、惠世扬、罗喻义、易应昌对。会御史吴彦芳言:“执御所举固真君子,他若侍郎李瑾、李邦华、毕懋康、倪思辉、程绍皆忠良当用,通政使章光岳邪媚当斥。”帝怒其朋比,执政复从中构之,遂削二人籍,下法司讯。时御史王绩灿方以荐李邦华、刘宗周等下狱,而执御、彦芳复继之,举朝震骇。言官为申救,卒坐三人赎徒三年。
彦芳,字延祖,歙县人,为御史。大凌被围,疏论孙承宗。又驳逆案吕纯如辨冤之谬。登州用兵,请设监岛中官。至是谴归。
绩灿,宇伟奏,安福人。与给事中邓英陈奸吏私派之弊,又进赐环、起废、容谏三说。荐张凤翔、李邦华、刘宗周、惠世扬,遂获罪卒。福王时,复官。
彦芳、绩灿两人者,皆以天启五年举进士。彦芳授莆田知县,绩灿授兴化知县,又皆以治行高等擢崇祯四年御史,并有声。其免官也,又皆以荐才不中,与吴执御同论谴云。
章正宸,字羽侯,会稽人。从学同里刘宗周,有学行。崇祯四年进士。由庶吉士改礼科给事中。劝帝法周、孔,黜管、商,崇仁义,贱富强。
礼部侍郎王应熊者,温体仁私人也,廷推阁臣,望轻不得与。体仁引为助,为营入阁。正宸上言:“应熊强愎自张,何缘特简。事因多扰,变以刻成,综核伤察,宜存浑厚。奈何使很傲之人,与赞平明之治哉?”帝大怒,下狱拷讯,竟削籍归。
九年冬,召为户科给事中,迁吏科都给事中。周延儒再相,帝尊礼之特重。正宸出其门,与搘拄。岁旦朝会,帝隆师傅礼,进延儒等而揖之曰:“朕以天下听先生。”正宸曰:“陛下隆礼阁臣,愿阁臣积诚以格君心。毋缘中官,毋修恩怨,毋以宠利居成功,毋以爵禄私亲昵。”语皆风刺延儒。延儒欲用宣府巡抚江禹绪为宣大总督,正宸持不可,吏部希延儒指,用之。延儒欲起江陵知县史调元,正宸止之。延儒以罪辅冯铨力得再召,欲假守涿功复铨冠带,正宸争之,事遂寝。其不肯阿徇如此。未几,会推阁臣,救李日宣,谪戍均州。语在《日宣传》。
福王立,召复正宸故官。正宸痛举朝无讨贼心,上疏曰:“比者河北、山左各结营寨,擒杀伪官,为朝廷效死力。忠义所激,四方响应。宜亟檄江北四镇,分渡河、淮,联络诸路,一心齐力,互为声援。两京血脉通,而后塞井陉,绝孟津,据武关以攻陇右。陛下缟素,亲率六师,驻跸淮上,声灵震动,人切同仇,勇气将自倍。简车徒,选将帅,缮城堑,进寸则寸,进尺则尺,据险处要,以规中原。天下大矣,渠无人应运而出哉?”魏国公徐弘基荐逆案张捷,部议并起用邹之麟、张孙振、刘光斗,安远侯柳祚昌等荐起阮大铖,正宸并疏谏,不纳。改大理丞,正宸请假归。鲁王监国,署旧官。事败,弃家为僧。
黄绍杰,万安人。天启五年进士。授中书舍人。
崇祯元年,考选给事中。需次,劾罢奄党南京御史李时馨、徐复阳。补授兵科。五年,蓟辽总督曹文衡与监视中官邓希诏相讦。绍杰言:“文衡烈士,受内臣指摘,何颜立三军上。希诏内竖,讦边臣辱国,大不便。宜亟更文衡而罢希诏。”帝不听。久之,文衡以闲住去,绍杰迁刑科左给事中。
七年五月,因旱求言。绍杰疏论大学士温体仁曰:“汉世灾异,策免三公,宰执亦引罪以求罢。今者久旱,陛下修明政治,纳谠言,可谓应天以实矣,而雨泽不降,何哉?天有所甚怒而不解也。次辅温体仁者,秉政数载,上干天和,无岁不旱,无日不风霾,无处不盗贼,无人不愁怨。秉政既久,窥瞷益工,中外趋承益巧。一人当用,则曰:‘体仁意未遽尔也。’一事当行,则曰:‘体仁闻恐不乐也。’覆一疏,建一议,又曰:‘虑体仁有他属。’不然,则:‘体仁忌讳,毋撄其凶锋也。’凡此召变之尤。愿陛下罢体仁以回天意。体仁罢而甘霖不降,杀臣以正欺君之罪。”帝方眷体仁,贬绍杰一秩。体仁辨,且讦其别有指授。绍杰言:“廷臣言事,指及乘舆,犹荷优容,一字涉体仁,必遭贬黜。谁不自爱,为人指授耶?”因列其罪状:东南不肯设立总督,庇兵部侍郎彭汝楠,致失机宜;用贪秽胡钟麟为职方郎,而黜李继贞;嘱尚书闵洪学起私人唐世济为南京总宪,锢正人瞿式耜等;庇姻娅沈棨为宣抚,私款辱国;庇主考丁进,从宽磨勘。且曰:“臣所仰祝圣明,洞烛体仁奸欺者,其说则有两端。下惟朋党一语,可以箝言官之口,挑善类之祸;上惟票拟一语,可以激圣明之怒,盖偾误之愆。”体仁犹辨,且以朋党为言。绍杰遂言:“体仁受铜商王诚金,体仁长子受巡抚棨及两淮巡盐高钦顺等金,皆万计。体仁用门干王治,东南之利皆其转输。体仁私邸两被盗,失黄金宝玉无算,匿不敢言。”帝怒,调为上林苑署丞,迁行人司副。八年,贼犯皇陵,绍杰再劾体仁误国召寇,再谪应天府检校。屡迁南京吏部郎中,卒。
先是,七年正月,给事中李世祺论温体仁及大学士吴宗达,并劾兵部尚书张凤翼溺职状。帝怒,谪福建按察司检校。世祺,字寿生,青浦人。天启二年进士,授行人。
崇祯三年,擢刑科给事中,陈大计之当定者二:曰兵食之计,民生之计;大弊之当厘者三:曰六曹之弊在吏胥,边吏之弊在欺隐,贪墨之弊在奢靡。夏旱,祷雨未应,乃进修政之说三:曰恤畿甸,议催科,预储备。帝并纳之。中官出镇,世祺上言:“祖宗立法,钱谷兵马,军民各分事权,防专擅。内阁入奉天颜,出司兵食,内廷意旨既得而阴伺之,外廷事权又得而显操之。魏忠贤盗弄神器,则赖圣天子躬翦除之,而奈何复躬自蹈之。”不听。
五年八月,淫雨损山陵,昌平地动。世祺上言:“日者辅理调燮无闻,精神为固宠之用;统军衡才无术,缓急无可恃之人。中枢决策,掩耳盗铃;主计持筹,医疮剜肉。州县迫功令,鞭策不前;六曹窘簿书,救过不赡。簪笔执简之臣,接迹囹圄;考槃絪轴之士,抗声鸿举。一人议,疑及众人;一事訾,疑及众事。黄衣之使,颉颃卿贰之堂;貂蝉之座,雄踞节钺之上。低眉则气折,强项则衅开。各边监视之遣,已将期月,初虽间有摘发,至竟同归模棱,效不效可概见。伏愿撤回各使,以明阴不干阳之分。然后采公论以进退大臣,酌事情以衡量小臣,释疑忌之根,开功名之路,庶天变可回,时艰可济。”帝以借端渎奏,切责之。
给事中陈赞化劾周延儒,谓:“延儒尝语人曰:今上,羲皇上人也。此成何语?臣闻之世祺。”帝诘世祺,则言闻之赞化。帝诘责者再三,世祺执如初,乃已。至是论体仁绝世之奸,大贪之尤,遂贬官。久之,起行人司副,屡迁太仆寺卿。遣祭鲁王,事竣旋里。国变,杜门不出,久之卒。
傅朝佑,字右君,临川人。有孝行。万历中举乡试第一,师事邹元标。天启二年成进士,授中书舍人。
崇祯三年,考选给事中。永平初复,列上善后七事。帝采纳之,补授兵科。明年八月,疏劾首辅周延儒:“以机械变诈之心,运刑名督责之术。见佞则加之膝,结袁弘勋、张道浚为腹心;遇贤则坠之渊,摈钱象坤、刘宗周于草莽。倾陷正士,加之极刑,曰‘上意不测也’;攘窃明旨,播诸朝右,曰‘吾意固然也’。皇上因旱求言,则恐其扬己过,故削言官以立威;皇上慎密兵机,则欲其箝人口,故挫直臣以怵众。往时纠其罪恶者尽遭斥逐,而亲知乡曲遍列要津。大臣之道固如是乎?”忤旨切责。
屡迁工科左给事中,陈当务十二事:一纳谏,二恤民,三择相,四勿以内批用辅臣,五勿使中官司弹劾,六勿令法外加滥刑,七止缇骑,八停内操,九抑武臣骄玩,十广起废,十一敕有司修城积粟,十二讲圣谕六条。出封益籓,事竣还里。
九年,即家进刑科都给事中。还朝愆期,为给事中陈启新所劾,贬秩调外。未行,疏论温体仁六大罪。略言:
陛下当边警时,特简体仁入阁。体仁乃不以道事君,而务刑名。窥陛下意在振作,彼则借以快恩仇;窥陛下治尚精明,彼则托以张威福。此谓得罪于天子。凤阳、昌平钟灵之地,体仁曾无未雨绸缪,两地失守,陵寝震惊。此谓得罪于祖宗。燮理职在三公,体仁为相,日月交蚀,星辰失行,风霾迭见,四方告灾,岁比不登,地震河决,城陷井枯,曾莫之惩,则日寻恩怨,图报睚眦。此谓得罪于天地。强敌内逼,大盗四起,高丽旦暮且陷。体仁冒赏冒廕,中外解体因之。此谓得罪于封疆。体仁子见屏于复社诸生,募人纠弹,株连不已。且七年又议裁减茂才,国家三百年取士之经,一旦坏于体仁之手。此谓得罪于圣贤。同生天地,谁无本心,体仁自有肺肠,偏欲残害忠良。只今文武臣僚,几数百人,骈首囹圄,天良尽丧。此谓得罪于心性。
夫人主之辨奸在明,而人主之去奸在断。伏愿陛下大施明断,速去体仁。毋以天变为不足畏,毋以人言为不足恤,毋以群小之逢迎为必可任,毋以一己之清明为必可恃。大赦天下,除苛政,庶倒悬可解,太平可致。
帝怒,除名,下吏按治。逾月,体仁亦罢。
中官杜勋雅重朝佑,令其上疏请罪,而己从中主之,可复故官,朝佑不应。十一年冬,国事益棘,获罪者益众,狱几满。朝佑乃从狱中上书,请宽恤,语过激。会有边警,未报也。明年春,责以颠倒贤奸,恣意讪侮,廷杖六十,创重而卒。
当时台省竞言事,言不中多获谴。章正宸、庄鰲献、李汝璨之徒好直谏,朝佑尝疏称之。
鰲献,字任公,晋江人。崇祯六年,由庶吉士改兵科给事中,上《太平十二策》,极论东厂之害。忤旨,贬浙江布政司照磨。
汝璨,字用章,南昌人。崇祯时为刑科给事中。十年闰月因旱求言,陈回天四要,论财用政事之弊。又言:“八、九年来,干和召灾,始于端揆,积于四海。水旱盗贼,频见叠出,势将未已,何怪其然。”帝怒,削籍归。国变,衰绖北面哀号,作《祈死文》祈死,竟死。
汝璨、朝佑既死,福王时,复官。鰲献事福王,复官,久之卒。
姜埰,字如农,莱阳人。崇祯四年进士。授密云知县,调仪真,迁礼部主事。十五年,擢礼科给事中。
山阳武举陈启新者,崇祯九年诣阙上书,言:“天下三大病。士子作文,高谈孝悌仁义,及服官,恣行奸慝。此科目之病也。国初典史授都御史,贡士授布政,秀才授尚书,嘉靖时犹三途并用,今惟一途。举贡不得至显官,一举进士,横行放诞。此资格之病也。旧制,给事、御史,教官得为之,其后途稍隘,而举人、推官、知县犹与其列,今惟以进士选。彼受任时,先以给事、御史自待,监司、郡守承奉不暇,剥下虐民,恣其所为。此行取考选之病也。请停科目以绌虚文,举孝廉以崇实行,罢行取考选以除积横之习,蠲灾伤田赋以苏民困,专拜大将以节制有司便宜行事。”捧疏跪正阳门三日,中官取以进。帝大喜,立擢吏科给事中,历兵科左给事中。刘宗周、詹尔选等先后论之。歙人杨光先讦其出身贱役,及徇私纳贿状。帝悉不究。然启新在事所条奏,率无关大计。御史王聚奎劾其溺职,帝怒,谪聚奎。以佥都御史李先春议聚奎罚轻,并夺其职。久之,御史伦之楷劾其请托受赇,还乡骄横,始诏行勘。未上而启新遭母忧,埰因劾其不忠不孝,大奸大诈。遂削启新籍,下抚按追赃拟罪。启新竟逃去,不知所之。国变后,为僧以卒。
时帝以寇氛未息,民罹锋镝,建斋南城。埰上疏谏,不报。已,陈荡寇二策,曰明农业,收勇敢。帝善其言。
初,温体仁及薛国观排异己及建言者。周延儒再相,尽反所为,广引清流,言路亦蜂起论事。忌者乃造二十四气之说,以指朝士二十四人,直达御前。帝适下诏戒谕百官,责言路尤至。埰疑帝已入其说,乃上言:“陛下视言官重,故责之严。如圣谕云‘代人规卸,为人出缺’者,臣敢谓无其事。然陛下何所见而云?倘如二十四气蜚语,此必大奸巨憝,恐言者不利己,而思以中之,激至尊之怒,箝言官之口,人皆喑默,谁与陛下言天下事者?”先是,给事中方士亮论密云巡抚王继谟不胜任,保定参政钱天锡因夤缘给事中杨枝起、廖国遴,以属延儒,及廷推,遂得俞旨。适帝有“为人出缺”谕,盖举廷臣积习告戒之,非为天锡发也。埰探之未审,谓帝实指其事,仓卒拜疏。而帝于是时方忧劳天下,默告上帝,戴罪省愆,所颁戒谕,词旨哀痛,读者感伤。埰顾反覆诘难,若深疑于帝者,帝遂大怒,曰:“埰敢诘问诏旨,藐玩特甚。”立下诏狱考讯。掌镇抚梁清宏以狱词上,帝曰:“埰情罪特重。且二十四气之说,类匿名文书,见即当毁,何故累腾奏牍?其速按实以闻。”时行人熊开元亦以建言下锦衣卫。帝怒两人甚,密旨下卫帅骆养性,令潜毙之狱。养性惧,以语同官。同官曰:“不见田尔耕、许显纯事乎?”养性乃不敢奉命,私以语同乡给事中廖国遴,国遴以语同官曹良直。良直即疏劾养性“归过于君,而自以为功。陛下无此旨,不宜诬谤;即有之,不宜泄。”请并诛养性、开元。养性大惧,帝亦不欲杀谏臣,疏竟留中。会镇抚再上埰狱,言掠讯者再,供无异词。养性亦封还密旨。乃命移刑官定罪,尚书徐石麒等拟埰戍,开元赎徒。帝责以徇情骫法,令对状。乃夺石麒及郎中刘沂春官,而逮埰、开元至午门,并杖一百。埰已死,埰弟垓口溺灌之,乃复苏,仍系刑部狱。明年秋,大疫,命诸囚出外收保。埰、开元出,即谒谢宾客。帝以语刑部尚书张忻,忻惧,复禁之狱。十七年二月始释埰,戍宣州卫。将赴戍所而都城陷。
福王立,遇赦,起故官。丁父艰,不赴。国变后,流寓苏州以卒。且死,语其二子曰:“吾奉先帝命戍宣州,死必葬我敬亭之麓。”二子如其言。
垓,字如须,崇祯十三年进士。授行人。埰下狱,垓尽力营护。后闻乡邑破,父殉难,一门死者二十余人。垓请代兄系狱,释埰归葬,不许。即日奔丧,奉母南走苏州。初,垓为行人,见署中题名碑,崔呈秀、阮大铖与魏大中并列,立拜疏请去二人名。及大铖得志,滋欲杀垓甚。垓乃变姓名,逃之宁波。国亡乃解。
熊开元,字鱼山,嘉鱼人。天启五年进士。除崇明知县,调繁吴江。
崇祯四年,征授吏科给事中。帝遣中官王应期等监视关、宁军马,开元抗疏争,不纳。王化贞久系不决,奸人张应时等疏颂其功,请以身代死,俾戴罪立功。开元疏驳之,言:“化贞家赀钜万,每会朝审,辄买燕市少年,杂立道旁,投熊廷弼瓦砾,嗟叹化贞不休,以此荧惑上听。今应时复敢为此请,宜立肆化上贞市朝。”化贞卒正法。
时有令,有司征赋不及额者不得考选。给事中周瑞豹考选而后完赋,帝怒,贬谪之,命如瑞豹者悉以闻。于是开元及御史郑友元等三人并贬二秩调外,开元不赴官。久之,起山西按察司照磨,迁光禄寺监事。
十三年,迁行人司副。左降官率骤迁,开元以淹久颇觖望。会光禄丞缺,开元诣首辅周延儒述己困顿状。延儒适以他事辄命驾出,开元大愠。会帝以畿辅被兵求言,官民陈事者,报名会极门,即日召对。
开元欲论延儒,次日即请见。帝召入文昭阁,开元请密论军事。帝屏左右,独辅臣在,开元不敢言,但奏军事而出。越十余日,复请见。帝御德政殿,秉烛坐,开元从辅臣入,奏言:“《易》称‘君不密则失臣,臣不密则失身’,请辅臣暂退。”延儒等引退者再,帝不许。开元遂言:“陛下求治十五年,天下日以乱,必有其故。”帝曰:“其故安在?”开元言:“今所谋画,惟兵食寇贼。不揣其本,而末是图,虽终日夜不寝食,求天下治无益也。陛下临御以来,辅臣至数十人,不过陛下曰贤,左右曰贤而已,未必诸大夫国人皆曰贤也。天子心膂股肱,而任之易如此。庸人在高位,相继为奸,人祸天殃,迄无衰止。迨言官发其罪状,诛之斥之,已败坏不可复救矣。”帝与诘问久之,疑开元有所为,曰:“尔意有人欲用乎?”开元辨无有,且奏且频目延儒。延儒谢,帝曰:“天下不治皆朕过,于卿等何与?”开元言:“陛下令大小臣工不时面奏,而辅臣在左右,谁敢为异同之论以速祸?且昔日辅臣,繁刑厚敛,屏弃忠良,贤人君子攻之。今辅臣奉行德意,释累囚,蠲逋赋,起废籍,贤人君子皆其所引用。偶有不平,私慨叹而已。”帝责开元有私。开元辨,延儒等亦前为解。
开元复请遍召廷臣,问以辅臣贤否。“辅臣心事明,诸臣流品亦别。陛下若不察,将吏狃情面贿赂,失地丧师,皆得无罪,谁复为陛下捐躯报国者?”延儒等奏情面不尽无,贿赂则无有。开元复言:“敌兵入口四十余日,未闻逮治一督、抚。”帝曰:“督、抚初推,人以为贤,数月后即以为不贤,必欲去之而后快。边方与内地不同,使人何以展布。”开元言:“四方督、抚,率自监司。明日廷推,今日传单,其人姓名不列。至期,吏部出诸袖,诸臣唯唯而已。既推后,言官转相采访,而其人伎俩亦自露于数月间,故人得而指之。非初以为贤,继以为不贤也。”帝命之退。延儒等请令补牍,从之。
当是时,开元欲发延儒罪,以其在侧不敢言。而延儒虑其补牍,谋沮之。大理卿孙晋、兵部侍郎冯元飙责开元:“首辅多引贤者。首辅退,贤者且尽逐。”开元意动。大理丞吴履中至,亦以开元言为骤。礼部郎中吴昌时者,开元知吴江时所拔士也,复致书言之。开元乃止述奏辞,不更及延儒他事。帝方信延儒,大清兵又未退,焦劳甚。得奏,大怒,令锦衣卫逮治。卫帅骆养性,开元乡人也,雅怨延儒,次日即以狱上。帝益怒,曰:“开元谗谮辅弼,必使朕孤立于上,乃便彼行私,必有主使者。养性不加刑,溺职甚,其再严讯以闻。”十二月朔,严刑诘供主谋。开元坚不承,而尽发延儒之隐,养性具以闻。帝乃廷杖开元,系狱。
始,方士亮劾罢密云巡抚王继谟,参政钱天锡得巡抚。御史孙凤毛发其事,劾给事中杨枝起、廖国遴为天锡夤缘,因言开元面奏,实二人主之,欲令邱瑜秉政,陈演为首辅。御史李陈玉亦言之。帝以开元已下吏,不问,而责令凤毛陈奏。凤毛死,其子诉冤,谓国遴、枝起鸩杀之。两人及天锡并削职下狱。士亮又言恐代继谟者未能胜继谟,继谟得留任。十六年六月,延儒罢,言官多救开元者,不报。刑部拟赎徒,不许。明年正月,遣戍杭州。
未几,京师陷,福王召起吏科给事中。丁母艰,不赴。唐王立,起工科左给事中。连擢太常卿、左佥都御史,随征东阁大学士。乞假归。汀州破,弃家为僧,隐苏州之灵岩以终。
士亮,歙县人。崇祯四年进士。历嘉兴、福州推官,擢兵科给事中。与同官硃徽、倪仁祯等谒大学士谢升于朝房,升言:“人主以不用聪明为高。今上太用聪明,致天下尽坏。”又曰:“款事诸君不必言,皇上祈签奉先殿,意已决。”诸人退,谓升诽谤君父,泄禁中语。仁祯、国遴等交章论之,斥升大不道,无人臣礼。士亮及他言官继之,疏数十上。帝大怒,削升籍。已而士亮连劾诸督抚张福臻、徐世廕、硃大典、叶廷贵,及兵部侍郎吕大器、甘肃总兵马爌,事多施行。又请召旧谏臣姚思孝、何楷、李化龙、张作楫、张焜芳、李模、詹尔选、李右谠、林兰友、成勇、傅元初,而恤已死者吴执御、魏呈润、傅朝佑、吴彦芳、王绩灿、葛枢,帝颇采纳。周延儒出督师,请士亮赞画军务。延儒获谴,士亮亦削职下狱,久之释归。福王时,复官。国变后卒。
詹尔选,字思吉,抚安人。崇祯四年进士。授太常博士。八年,擢御史。时诏廷臣举守令,尔选言:“县令多而难择,莫若精择郡守。郡守贤,县令无不贤。”因请起用侍郎陈子壮、推官汤开远,报闻。
明年,疏劾陈启新:“宜召九卿科道,觌面敷陈,罄其底蕴。果有他长,然后授官。遽尔授官,非所以重名器。吏部尚书谢升、大学士温体仁不加驳正,尸素可愧。”帝怒。未几,大学士钱士升以争武生李璡搜括富户,忤旨,引罪乞休去。尔选上疏曰:
辅臣引咎求黜,遽奉回籍之谕。夫人臣所以不肯言者,其源在不肯去耳。辅臣肯言肯去,臣实荣之,独不能不为朝廷惜此一举也。璡以非法导主上,其端一开,大乱将至。辅臣忧心如焚,忽奉改拟之命,遂尔执奏。皇上方嘉许不暇,顾以为疑君要誉耶?人臣无故疑其君,非忠也;乃谓吾君万举万当者,第容悦之借名,必非忠。人臣沽名,义所不敢出也,乃人主不以名誉鼓天下,使其臣尸位保宠,寡廉鲜耻,亦必非国家利。
况今天下疑皇上者不少矣。将骄卒惰,尚方不灵,亿万民命,徒供武夫贪冒,则或疑过于右武。穿札与操觚并课,非是者弗录。人见卖牛买马,绌德齐力,徒使强寇混迹于道途,父兄莫必其子弟,则或疑缓于敷文。免觐之说行,上意在苏民困也,而或疑朝宗之大义,不敌数万路用之金钱;驳问之事烦,上意在惩奸顽也,而或疑明启之刑书,几禁加等之纷乱。
其君子忧驱策之无当,其小人惧陷累之多门,明知一切苟且之政,或拊心愧恨,或对众欷歔。辅臣不过偶因一事,代天下发愤耳,而竟郁郁以去,恐后之大臣无复有敢言者矣。大臣不敢言,而小臣愈难望其言矣。所日与皇上言者,惟苛细刻薄不识大体之徒,似忠似直,如狂如痴,售则挺身招摇,败则潜形逋窜,骇心志而龠耳目,毁成法而酿隐忧,天下事尚忍言哉!祈皇上以远大宅心,以简静率宪,责大臣弼违之义,作言官敢谏之风。宁献可替否,毋藉口圣明独断,掩圣主之谦冲;宁进礼退义,毋藉口君恩未酬,饰引身之濡滞。臣愚不胜忄卷忄卷。
疏入,帝震怒,召见武英殿,诘之曰:“辅臣之去,前旨甚明,汝安得为此言?”对曰:“皇上大开言路,辅臣乃以言去国,恐后来大臣以言为戒,非皇上求言意。”帝曰:“建言乃谏官事,大臣何建言?”对曰:“大臣虽在格心,然非言亦无由格。大臣止言其大者,决无不言之理。大臣不言,谁当言者?”帝曰:“朕如此焦劳,天下尚疑朕乎?即尚方剑何尝不赐,彼不能用,何言不灵?”对曰:“诚如圣谕。但臣见督理有参疏,未蒙皇上大处分,与未赐何异?”帝曰:“刑官拟罪不合,朕不当驳乎?”对曰:“刑官不职,但当易其人,不当侵其事。”帝曰:“汝言一切苟且之政,何者为苟且?”对曰:“加派。”帝曰:“加派,因贼未平,贼平何难停。汝尚有言乎?”对曰:“搜括抽扣亦是。”帝曰:“此供军国之用,非输之内帑。汝更何言?”对曰:“即捐助亦是。”帝曰:“本令愿捐者听,何尝强人?”时帝声色俱厉,左右皆震慑,而尔选词气不挠。帝又诘发愤诸语,及帖黄简略,斥为欺罔,命锦衣提下。尔选叩头曰:“臣死不足惜,皇上幸听臣,事尚可为。即不听,亦可留为他日思。”帝愈怒,罪且不测,诸大臣力救,乃命系于直庐。明日下都察院议罪,议止停俸。帝以语涉夸诩,并罪视草御史张三谟,令吏部同议。请镌五级,以杂职用。复不许,乃削籍归。自后言者屡荐,皆不听。十五年,给事中沈迅、左懋第相继荐。有诏召还,未及赴而都城陷。
福王立,首起故官。未上,群小用事,惮尔选鲠直,令补外僚,遂不出。国变后,又十二年而终。
汤开远,字伯开,主事显祖子也。早负器识,经济自许。崇祯五年,由举人为河南府推官。帝恶廷臣玩忄妻,持法过严。开远疏谏曰:
陛下临御以来,明罚敕法。自小臣至大臣,蒙重谴下禁狱者相继,几于刑乱国用重典矣。见廷臣荐举不当,疑为党徇;恶廷臣执奏不移,疑为藐抗。以策励望诸臣,于是戴罪者多,而不开以立功之路;以详慎责诸臣,于是引罪者众,而不谅其致误之由。墨吏宜逮,然望稍宽出入,无绌能臣。至三时多害,五方交警,诸臣怵参罚,惟急催科,民穷则易为乱。陛下宽一分在臣子,即宽一分在民生,此可不再计决者。尤望推诸臣以心,待诸臣以礼,谕中外法司以平允。至锦衣禁狱,非寇贼奸宄,不宜轻入。
帝怒,摘其疏中“桁杨惨毒,遍施劳臣”语,责令指实。乃上奏曰:
时事孔棘,诸臣有过可议,亦有劳可准;有罪可程,亦有情可原。究之议过不足惩过,而后事转因前事以灰心;声罪不足服罪,而故者更藉误者以实口。综核太过则要领失措,惩创太深则本实多缺。往往上以为宜详宜新之事,而下以为宜略宜仍之事;朝所为缧辱摈弃不少爱之人,又野所为推重忾叹不可少之人。上与下异心,朝与野异议,欲天下治平,不可得也。
苏州佥事左应选任昌黎县令,率土著保孤城。事平之日,擢任监司。乃用小过,卒以赃拟。城池失守者既不少贷,捍御著绩者又不获原,诸臣安所适从哉?事急则钜万可捐,事平则锱铢必较。向使昌黎不守,同于遵、永,不知费朝廷几许金钱,安所得涓滴而问之?臣所惜者此其一。
给事中马思理、御史高倬,值草场火发,狂奔尽气,无救燎原,此不过为法受过耳,更欲以他罪论,则甚矣。今岁盛夏雪雹,地震京圻,草场不爇自焚。陛下不宽刑修省,反严鞫而长系之,非所以召天和,称善事也。臣所惜者此其一。
宣大巡按胡良机,陛下知其谙练,两任岩疆,寻因过误褫革,舆论惜之,岂成命终难反汗哉!臣所惜者此其一。
监兑主事吴澧,宵旦河干,经营漕事,运弁稽违,量行责戒,乃褫革之,又欲究治之。夫兵哗则为兵易将,将哗则为武抑文,勇于哗而怯于斗,安用此骄兵骄将为也!臣所惜者此又其一。
末复为都御史陈于廷、易应昌申辨。帝怒,切责之。
河南流贼大炽,开远监左良玉军,躬擐甲胄,屡致克捷。帝以天下用兵,意颇重武,督、抚失事多逮系,而大将率姑息。开远以为偏,八年十月上疏曰:
比年寇贼纵横,抚、镇为要。乃陛下于抚臣则惩创之,于镇臣则优遇之。试观近日诸抚臣,有不褫夺、不囚系者乎?诸帅臣及偏裨,有一礼貌不崇、升廕不遂者乎?即观望败衄罪状显著者,有不宽假优容者乎?夫惩创抚臣,欲其惕而戒也;优遇武臣,欲其感而奋也。然而封疆日破坏、寇贼日蔓延者,分别之法少也。抚臣中清操如沈棨,干济如练国事,捍御两河、身自为将如元默,拮据兵事、沮贼长驱如吴甡,或丽爰书,或登白简,其他未可悉数。而武臣桀骜恣睢,无日不上条陈,争体统。一旦有警,辄逡巡退缩,即严旨屡颁,褒如充耳。如王朴、尤世勋、王世恩辈,其罪可胜诛哉!
秦抚甘学阔有《法纪全疏》一疏,请正纵贼诸弁以法,明旨顾切责之。然则自今以后,败将当不问矣。文臣未必无才能,乃有宁甘斥黜必不肯任不敢任者,以任亦罪,不任亦罪,不任之罪犹轻,而任之罪更重也。诚欲使诸臣踊跃任事,在宽文法,原情实,分别去留,毋以一眚弃贤才。至韎韐之夫,不使怯且欺者幸乎其间,则赏罚以平,文武用命矣。
帝以抚臣不任者,无所指实,责令再陈。乃上言曰:
朝廷赏罚无章,于是诸臣之不肯任不敢任者罪,而肯任敢任者亦罪,且其罪反重。劝惩无当,欲勘定大乱,未之前闻。从来无诎督臣以伸庸帅者,至今而杨嗣昌不得关其说;从来无抑言路以伸劣弁者,至今而王肇坤不得保其秩。王朴忄匡怯暴著,听敌饱去,犹得与吴甡并论,播之天下,不大为口实哉!若抚臣之不肯任不敢任者,如了陕西之胡廷晏,山西之仙克谨、宋统殷、许鼎臣,何以当日处分视后皆轻?练国事、元默承大坏极敝之后,竭力撑持,何以当日处分较前更重?且近日为办寇而诛督臣者一,逮督臣抚臣者二,褫抚臣者亦二。甚至巡方与抚臣并议,而并逮两按臣;计典与失事牵合,而并褫南枢臣。若监司、守令之获重谴者,不可胜纪。试问前后诸帅臣,有一诛且逮者乎?即降而偏裨,有一诛且逮者乎?甚至避寇、纵寇、养寇、助寇者,皆置弗问。即或处分,不过降级戴罪而已。然则诸将之不肯任不敢任者,直谓之无罪可乎?是陛下于文武二途,委任同,责成不同。明旨所谓一体者,终非一体矣。
不特此也。按臣曾周当旧抚艰去,力障寇锋,初非失事,乃竟从逮配,将来无肯任敢任之按臣矣。道臣祝万龄拮据兵食,寝饵俱废,至疽发于背,而遽行削籍,将来无肯任敢任之监司矣。史洪谟作令宜阳,战守素备,贼渡渑池,不敢薄城,及知六安,复有全城之绩,而褫夺骤加,将来无肯任敢任之州县矣。贼薄永宁,旧蜀抚张论与子给事鼎延倾赀募士,夙夜登陴,及论物故,鼎延请恤,并其子官夺之,将来无肯任敢任之乡官矣。吏部惟杂职多弊,臣乡吴羽文竭力厘剔,致刀笔贾竖哄然而起,羽文略不为挠,乃以起废一事,长系深求,将来无肯任敢任之部曹矣。
臣读明旨,谓诸事皆经确核,以议处有铨部,议罪有法司,稽核纠举有按臣也。不知诏旨一下,铨部即议降议革,有肯执奏曰“此不当处”者乎?一下法司,即拟配拟戍,有肯执奏曰“此不当罪”者乎?至查核失事,按臣不过据事上闻,有原功中之罪、罪中之功,乞贷于朝廷者乎?是非诸臣不肯分别也,知陛下一意重创,言之必不听,或反以甚其罪也。所以行间失事,无日不议处议罪,而于荡寇安民毫无少补。则今日所少者,岂非大公之赏罚哉!
帝得奏大怒,命削籍,抚按解京讯治。河南人闻之,若失慈母。左良玉偕将士七十余人合奏乞留,巡按金光辰亦备列其功状以告。帝为动容,命释还戴罪办贼。
十年正月,讨平舞阳大盗杨四。论功当进秩,总理王家祯复荐之。乃擢按察佥事,监安、庐二郡军。其年冬,太子将出阁。奏言:“陛下言教不如身教。请谨幽独,恤民穷,优大臣,容直谏,宽拙吏,薄货财,疏滞狱,俾太子得习见习闻,为他日出治临民之本。”帝深纳之。
是时,贼大扰江北,开远数有功。巡抚史可法荐其治行卓异,进秩副使,监军如故。十三年,与总兵官黄得功等大破革里眼诸贼,贼遂乞降。朝议将用为河南巡抚,竟以劳瘁卒官,军民咸为泣下。赠太仆少卿。
成勇,字仁有,安乐人。天启五年进士。授饶州推官。谒邹元标于吉水,师事之。中使至,知府以下郊迎,勇不往,且捕笞其从人。丁内外艰。历开封、归德二府推官。流贼攻归德,击走之。
崇祯十年,行取入京。时变考选例,优者得为翰林。公论首勇,而吏部尚书田唯嘉抑之,勇得南京吏部主事以去。明年二月,帝御经筵,问讲官保举考选得失,谕德黄景昉讼勇及硃天麟屈。帝亲策诸臣,天麟得翰林,而勇以先赴南京不与。寻用御史涂必泓言,授南京御史。
杨嗣昌夺情入阁,言者咸获谴。勇愤,其年九月上疏言:“嗣昌秉枢两年,一筹莫展,边警屡惊,群寇满野。清议不畏,名教不畏,万世公义不畏,臣窃为青史虑。”疏入,帝大怒,削籍提讯,诘主使姓名。勇狱中上书言:“臣十二年外吏,数十日南台,无权可招,无贿可纳,不知有党。”帝怒,竟戍宁波卫。中外荐者十余疏,不召。后以御史张玮言,执政合词请擢用,帝以勇宥罪方新,不当复职,命以他官用。甫闻命,而京师陷。
福王时,起御史,不赴。披缁为僧,越十五年而终。
陈龙正,字惕龙,嘉善人。父于王,福建按察使。龙正游高攀龙门。崇祯七年成进士,授中书舍人。时政尚综核,中外争为深文以避罪,东厂缉事尤冤滥。
十一年五月,荧惑守心,下诏修省,有“哀恳上帝”语。龙正读之泣,上《养和》、《好生》二疏。略曰:“回天在好生,好生无过减死。皋陶赞舜曰‘罪疑惟轻’,是圣人于折狱不能无失也。盖狱情至隐,人命至重,故不贵专信,而取兼疑,不务必得,而甘或失。臣居家所见闻,四方罪犯,无甚穷凶奇谋者,及来京师,此等乃无虚月。且罪案一成,立就诛磔,亦宜有所惩戒,何犯者若此累累?臣愿陛下怀帝舜之疑,宁使圣主有过仁之举,臣下获不经之愆。”盖阴指东厂事也。越数日,果谕提督中官王之心不得轻视人命云。其冬,京师戒严,诏廷臣举堪任督、抚者。御史叶绍颙举龙正。久之,刑部主事赵奕昌请访求天下真贤才。帝令奕昌自举,亦以龙正对。帝皆不用。
龙正居冷曹,好言事。十二年十月,彗星见。是岁冬至,大雷电雨雹。十三年二月,京师大风,天黄日眚,浃旬不解。龙正皆应诏条奏,大指在听言省刑。
十五年夏,帝复下诏求言,云“拯困苏残,不知何道”。龙正上言:“拯困苏残,以生财为本,但财非折色之谓。以折色为财,则取于人而易尽,必知本色为财,则生于地而不穷。今持筹之臣曰设处,曰搜括,曰加派,皆损下之事,聚敛之别名也。民日病,国奚由足?臣谓宜专意垦荒,申明累朝永不起科之制,招集南人巨贾,尽垦荒田,使畿辅、河南、山东菽粟日多,则京仓之积,边军之饷,皆可随宜取给。或平籴,或拜爵,或中监,国家命脉不专倚数千里外之转运,则民间加派自可尽除。”然是时中原多残破,有田不得耕,龙正执常理而已。翌日复进《用人探本疏》,帝皆优容焉。
给事中黄云师劾其学非而博,言伪而辩,又以进垦荒议为陵竞。帝不问。时议欲用龙正为吏部,御史黄澍以伪学诋之。十七年正月,左迁南京国子监丞。甫抵家而京师陷。
福王立于南京,用为祠祭员外郎,不就。南京不守,龙正已得疾,遂卒。
赞曰:崇祯时,佥壬相继枋政,天下多故,事之可言者众矣。许誉卿诸人,抨击时宰,有直臣之风。然傅朝佑死杖下,姜埰、熊开元得重谴,而詹尔选抗雷霆之威,顾获放免。言天子易,言大臣难,信哉。汤开远以疏远处僚,侃侃论事,愤惋溢于辞表。就其所列国势,亦重可慨矣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