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明史
- ▪ 本纪第一 太祖一
- ▪ 本纪第二 太祖二
- ▪ 本纪第三 太祖三
- ▪ 本纪第四 恭闵帝
- ▪ 本纪第五 成祖一
- ▪ 本纪第六 成祖二
- ▪ 本纪第七 成祖三
- ▪ 本纪第八 仁宗
- ▪ 本纪第九 宣宗
- ▪ 本纪第十 英宗前纪
- ▪ 本纪第十一 景帝
- ▪ 本纪第十二 英宗后纪
- ▪ 本纪第十三 宪宗一
- ▪ 本纪第十四 宪宗二
- ▪ 本纪第十五 孝宗
- ▪ 本纪第十六 武宗
- ▪ 本纪第十七 世宗一
- ▪ 本纪第十八 世宗二
- ▪ 本纪第十九 穆宗
- ▪ 本纪第二十 神宗一
- ▪ 本纪第二十一 神宗二
- ▪ ▪ 光宗
- ▪ 本纪第二十二 熹宗
- ▪ 本纪第二十三 庄烈帝一
- ▪ 本纪第二十四 庄烈帝二
- ▪ 志第一 天文一
- ▪ 志第二 天文二
- ▪ ▪ 填星
- ▪ ▪ 岁星
- ▪ ▪ 荧惑
- ▪ ▪ 太白
- ▪ ▪ 辰星
- ▪ 志第三 天文三
- ▪ 志第四 五行一(水)
- ▪ 志第五 五行二(火 木)
- ▪ 志第六 五行三(金 土)
- ▪ 志第七 历一
- ▪ 志第八 历二
- ▪ 志第九 历三
- ▪ 志第十 历四
- ▪ 志第十一 历五
- ▪ 志第十二 历六
- ▪ ▪ 木星
- ▪ ▪ 火星
- ▪ ▪ 土星
- ▪ ▪ 金星
- ▪ ▪ 水星
- ▪ ▪ 步四馀
- ▪ 志第十三 历七
- ▪ 志第十四 历八
- ▪ 志第十五 历九
- ▪ 志第十六 地理一
- ▪ 志第十七 地理二
- ▪ ▪ 山东山西
- ▪ 志第十八 地理三
- ▪ ▪ 河南陕西
- ▪ ▪ 宁夏左屯卫
- ▪ 志第十九 地理四
- ▪ ▪ 四川江西
- ▪ ▪ 守御礼州后千户所
- ▪ 志第二十 地理五
- ▪ ▪ 湖广浙江
- ▪ ▪ 上爱茶峒长官司
- ▪ 志第二十一 地理六
- ▪ ▪ 福建 广东 广西
- ▪ 志第二十二 地理七
- ▪ ▪ 云南 贵州
- ▪ ▪ 促瓦长官司
- ▪ 志第二十三 礼一(吉礼一)
- ▪ ▪ 分献陪祀
- ▪ ▪ 坛壝之制
- ▪ ▪ 神位祭器玉帛牲牢祝册之数
- ▪ ▪ 遣官祭祀
- ▪ ▪ 分献陪祀
- ▪ ▪ 玉帛牲牢
- ▪ ▪ 祝册
- ▪ ▪ 笾豆之实
- ▪ ▪ 祭祀杂议诸仪
- ▪ ▪ 祭祀日期
- ▪ ▪ 习仪
- ▪ ▪ 斋戒
- ▪ 志第二十四 礼二(吉礼二)
- ▪ ▪ 郊祀之制
- ▪ ▪ 大雩
- ▪ ▪ 郊祀配位
- ▪ ▪ 郊祀仪注
- ▪ ▪ 祈谷
- ▪ ▪ 大飨礼
- ▪ ▪ 令节拜天
- ▪ 志第二十五 礼三(吉礼三)
- ▪ ▪ 社稷
- ▪ ▪ 朝日夕月
- ▪ ▪ 先农
- ▪ ▪ 先蚕
- ▪ ▪ 高禖
- ▪ ▪ 祭告
- ▪ ▪ 祈报
- ▪ ▪ 神祇坛
- ▪ ▪ 星辰坛
- ▪ ▪ 灵星诸神
- ▪ ▪ 太岁月将风云雷雨之祀
- ▪ ▪ 岳镇海渎山川之祀
- ▪ ▪ 城隍
- ▪ 志第二十六 礼四(吉礼四)
- ▪ ▪ 京师九庙
- ▪ ▪ 圣师
- ▪ ▪ 旗纛
- ▪ ▪ 五祀
- ▪ ▪ 马神
- ▪ ▪ 南京神庙
- ▪ ▪ 功臣庙
- ▪ ▪ 三皇
- ▪ ▪ 历代帝王陵庙
- ▪ ▪ 至圣先师子孔庙祀
- ▪ ▪ 诸神祠
- ▪ ▪ 厉坛
- ▪ 志第二十七 礼五(吉礼五)
- ▪ ▪ 荐新
- ▪ ▪ 宗庙之制
- ▪ ▪ 禘佩
- ▪ ▪ 时享
- ▪ ▪ 加上谥号
- ▪ ▪ 庙讳
- ▪ 志第二十八 礼六(吉礼六)
- ▪ ▪ 功臣配飨
- ▪ ▪ 王国宗庙
- ▪ ▪ 奉先殿
- ▪ ▪ 奉慈殿
- ▪ ▪ 献皇帝庙
- ▪ ▪ 亲王从飨
- ▪ ▪ 群臣家庙
- ▪ 志第二十九 礼七(嘉礼一)
- ▪ ▪ 诸司朝觐仪
- ▪ ▪ 登极仪
- ▪ ▪ 大朝仪
- ▪ ▪ 常朝仪
- ▪ ▪ 皇太子亲王朝仪
- ▪ ▪ 诸王来朝仪
- ▪ ▪ 中宫受朝仪
- ▪ ▪ 朝贺东宫仪
- ▪ ▪ 大宴仪
- ▪ ▪ 上尊号徽号仪
- ▪ 志第三十 礼八(嘉礼二)
- ▪ ▪ 册皇后仪
- ▪ ▪ 册皇太子及皇太子妃仪
- ▪ ▪ 册亲王及王妃仪
- ▪ ▪ 皇帝加元服仪
- ▪ ▪ 皇太子皇子冠礼
- ▪ ▪ 品官冠礼
- ▪ ▪ 庶人冠礼
- ▪ 志第三十一 礼九(嘉礼三)
- ▪ ▪ 东宫出阁讲学仪
- ▪ ▪ 诸王读书仪
- ▪ ▪ 经筵
- ▪ ▪ 日讲
- ▪ ▪ 皇帝视学仪
- ▪ ▪ 天子纳后仪
- ▪ ▪ 皇太子纳妃仪
- ▪ ▪ 亲王婚礼
- ▪ ▪ 公主婚礼
- ▪ ▪ 品官婚礼
- ▪ ▪ 庶人婚礼
- ▪ 志第三十二 礼十(嘉礼四 宾礼)
- ▪ ▪ 遣使之蕃国仪
- ▪ ▪ 蕃国遣使进表仪
- ▪ ▪ 巡狩之制
- ▪ ▪ 东宫监国
- ▪ ▪ 皇太孙监国
- ▪ ▪ 颁诏仪
- ▪ ▪ 迎接诏赦仪
- ▪ ▪ 进书仪
- ▪ ▪ 进表笺仪
- ▪ ▪ 乡饮酒礼
- ▪ ▪ 蕃王朝贡礼
- ▪ ▪ 品官相见礼
- ▪ ▪ 庶人相见礼
- ▪ 志第三十三 礼十一(军礼)
- ▪ ▪ 亲征
- ▪ ▪ 遣将
- ▪ ▪ 禡祭
- ▪ ▪ 受降
- ▪ ▪ 奏凯献俘
- ▪ ▪ 论功行赏
- ▪ ▪ 大阅
- ▪ ▪ 大射
- ▪ ▪ 救日伐鼓
- ▪ 志第三十四 礼十二(凶礼一)
- ▪ ▪ 山陵
- ▪ ▪ 山陵
- ▪ 志第三十五 礼十三(凶礼二)
- ▪ ▪ 兴宗帝后陵寝
- ▪ ▪ 睿宗帝后陵寝
- ▪ ▪ 皇妃等丧葬
- ▪ ▪ 皇太子及妃丧葬
- ▪ ▪ 皇后陵寝
- ▪ ▪ 诸王及妃公主丧葬诸仪
- ▪ 志第三十六 礼十四(凶礼三)
- ▪ ▪ 中宫为父祖丧仪
- ▪ ▪ 遣使临吊仪
- ▪ ▪ 遣使册赠王公大臣仪
- ▪ ▪ 忌辰
- ▪ ▪ 乘舆受蕃国王讣奏仪
- ▪ ▪ 乘舆为王公大臣举哀仪
- ▪ ▪ 乘舆临王公大臣丧仪
- ▪ ▪ 谒祭陵庙
- ▪ ▪ 赐祭葬
- ▪ ▪ 丧葬之制
- ▪ ▪ 碑碣
- ▪ ▪ 赐谥
- ▪ ▪ 品官丧礼
- ▪ ▪ 士庶人丧礼
- ▪ ▪ 服纪
- ▪ 志第三十七 乐一
- ▪ 志第三十八 乐二
- ▪ ▪ 乐章一
- ▪ ▪ 九庙时祫乐章
- ▪ 志第三十九 乐三
- ▪ ▪ 乐章二
- ▪ ▪ 嘉靖间续定庆成宴乐章
- ▪ 志第四十 仪卫
- ▪ 志第四十一 舆服一
- ▪ 志第四十二 舆服二
- ▪ 志第四十三 舆服三
- ▪ 志第四十四 舆服四
- ▪ 志第四十五 选举一
- ▪ 志第四十六 选举二
- ▪ 志第四十七 选举三
- ▪ 志第四十八 职官一
- ▪ 志第四十九 职官二
- ▪ 志第五十 职官三
- ▪ 志第五十一 职官四
- ▪ 志第五十二 职官五
- ▪ 志第五十三 食货一
- ▪ ▪ 户口 田制屯田 庄田
- ▪ 志第五十四 食货二
- ▪ ▪ 赋役
- ▪ 志第五十五 食货三
- ▪ ▪ 漕运 仓库
- ▪ 志第五十六 食货四
- ▪ ▪ 盐法 茶法
- ▪ 志第五十七 食货五
- ▪ ▪ 钱钞 坑冶附铁冶铜场 商税 市舶 马市
- ▪ 志第五十八 食货六
- ▪ ▪ 上供采造 采造 柴炭 采木 珠池 织造 烧造 俸饷 会计
- ▪ 志第五十九 河渠一
- ▪ ▪ 黄河上
- ▪ 志第六十 河渠二
- ▪ ▪ 黄河下
- ▪ 志第六十一 河渠三
- ▪ ▪ 运河上
- ▪ 志第六十二 河渠四
- ▪ ▪ 运河下 海运
- ▪ 志第六十三 河渠五
- ▪ ▪ 淮河 泇河 卫河 漳河 沁河 滹沱河 桑乾河 胶莱河
- ▪ 志第六十四 河渠六
- ▪ ▪ 直省水利
- ▪ 志第六十五 兵一
- ▪ 志第六十六 兵二卫所 班军
- ▪ ▪ 土官
- ▪ ▪ 福建都司
- ▪ ▪ 福建行都司
- ▪ ▪ 江西都司
- ▪ ▪ 广东都司
- ▪ ▪ 后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直隶旧为北平都司,有北平三护卫,后俱为亲军。其不系北平旧卫者,俱永乐以后添设。
- ▪ ▪ 大宁都司
- ▪ ▪ 万全都司宣德五年,分直隶及山西等处卫所添设。
- ▪ ▪ 山西都司旧有太原三护卫,后革。蒲州千户所,改属直隶,广昌千户所,改属万全都司
- ▪ ▪ 山西行都司旧有蔚州卫,后改属万全都司
- ▪ ▪ 陕西都司
- ▪ ▪ 广西都司
- ▪ ▪ 南京卫所亲军卫
- ▪ ▪ 五军都督府属 左军都督府本府所属卫,仍隶北京左府。
- ▪ ▪ 右军都督府本府所属卫,仍隶北京右府。
- ▪ ▪ 中军都督府本府所属卫,仍隶北京中府。
- ▪ ▪ 前军都督府本府所属卫,仍隶北京前府。
- ▪ ▪ 中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直隶
- ▪ ▪ 中都留守司
- ▪ ▪ 河南都司
- ▪ ▪ 前军都督府 在京
- ▪ ▪ 湖广行都司以湖广都司卫所改设
- ▪ ▪ 兴都留守司
- ▪ ▪ 福建都司
- ▪ ▪ 福建行都司
- ▪ ▪ 江西都司
- ▪ ▪ 山西行都司
- ▪ ▪ 北平三护卫
- ▪ ▪ 在外 直隶
- ▪ ▪ 湖广都司
- ▪ ▪ 后军都督府本府所属卫,仍隶北京后府。
- ▪ ▪ 广东都司
- ▪ ▪ 后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北平都司
- ▪ ▪ 贵州都司旧有层台、重安二千户所,俱革。旧有平伐长官司,后隶贵阳府。旧有平浪、九名九姓独山州二长官司,后隶都匀府。
- ▪ ▪ 土官
- ▪ ▪ 中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直隶
- ▪ ▪ 中都留守司
- ▪ ▪ 辽东都司
- ▪ ▪ 山东都司
- ▪ ▪ 右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云南都司
- ▪ ▪ 贵州都司
- ▪ ▪ 四川都司
- ▪ ▪ 河南都司旧有洛阳中护卫,后并汝州卫。
- ▪ ▪ 前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直隶
- ▪ ▪ 湖广都司旧有武昌右千户所,革。
- ▪ ▪ 土官
- ▪ ▪ 广西都司
- ▪ ▪ 云南都司旧有鹤庆、通海二千户所,革
- ▪ ▪ 土官
- ▪ ▪ 山西三护卫
- ▪ ▪ 五军都督府所属卫所 左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浙江都司
- ▪ ▪ 辽东都司
- ▪ ▪ 山东都司旧有青州左护卫,后改天津右卫。旧有贵州护卫,革
- ▪ ▪ 右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直隶
- ▪ ▪ 陕西都司旧有阶州卫、沙州卫、灵山千户所,后俱革。
- ▪ ▪ 陕西行都司洪武十二年添设
- ▪ ▪ 四川都司旧有浦江关军民千户所,后革
- ▪ ▪ 土官
- ▪ ▪ 四川行都司旧无,后设。旧有建昌前卫,后革
- ▪ ▪ 都司一奴儿干都司 卫三百八十四
- ▪ ▪ 所二十四
- ▪ ▪ 站七
- ▪ ▪ 地面七
- ▪ ▪ 寨一
- ▪ ▪ 卫六
- ▪ ▪ 都指挥使司二
- ▪ ▪ 指挥使司一
- ▪ ▪ 宣尉使司三
- ▪ ▪ 招讨司六
- ▪ ▪ 万户府四
- ▪ ▪ 千户所十七
- ▪ ▪ 上十二卫
- ▪ ▪ 五军都督府所属卫所 左军都督府
- ▪ ▪ 在外 浙江都司
- ▪ 志第六十七 兵三
- ▪ ▪ 边防 海防江防 民壮 士兵 乡兵
- ▪ 志第六十八 兵四
- ▪ 志第六十九 刑法一
- ▪ 志第七十 刑法二
- ▪ 志第七十一 刑法三
- ▪ 志第七十二 艺文一
- ▪ 志第七十三 艺文二
- ▪ 志第七十四 艺文三
- ▪ 志第七十五 艺文四
- ▪ 表第一 诸王世表一
- ▪ 表第二 诸王世表二
- ▪ 表第三 诸王世表三
- ▪ 表第四 诸王世表四
- ▪ 表第五 诸王世表五
- ▪ 表第六 功臣世表一
- ▪ 表第七 功臣世表二
- ▪ 表第八 功臣世表三
- ▪ 表第九 外戚恩泽侯表
- ▪ 表第十 宰辅年表一
- ▪ 表第十一 宰辅年表二
- ▪ 表第十二 七卿年表一
- ▪ 表第十三 七卿年表二
- ▪ 列传第一 后妃
- ▪ ▪ 后妃一
- ▪ 列传第二 后妃二
- ▪ 列传第三
- ▪ ▪ 兴宗孝康皇帝孝康皇后 吕太后 睿宗献皇帝献皇后
- ▪ 列传第四 诸王
- ▪ ▪ 诸王一
- ▪ 列传第五 诸王二
- ▪ 列传第六 诸王三
- ▪ ▪ 太祖诸子三
- ▪ ▪ 兴宗诸子
- ▪ ▪ 惠帝诸子
- ▪ ▪ 成祖诸子
- ▪ 列传第七 诸王四
- ▪ ▪ 仁宗诸子
- ▪ ▪ 英宗诸子
- ▪ ▪ 景帝子
- ▪ ▪ 宪宗诸子
- ▪ ▪ 孝宗子
- ▪ 列传第八 诸王五
- ▪ ▪ 世宗诸子
- ▪ ▪ 穆宗诸子
- ▪ ▪ 神宗诸子
- ▪ ▪ 光宗诸子
- ▪ ▪ 熹宗诸子
- ▪ ▪ 庄烈帝诸子
- ▪ 列传第九
- ▪ ▪ 宪宗五女
- ▪ ▪ 孝宗三女
- ▪ ▪ 睿宗二女
- ▪ ▪ 光宗九女
- ▪ ▪ 庄烈帝六女
- ▪ ▪ 世宗五女
- ▪ ▪ 穆宗六女
- ▪ ▪ 神宗十女
- ▪ ▪ 成祖五女
- ▪ ▪ 仁宗七女
- ▪ ▪ 宣宗二女
- ▪ ▪ 英宗八女
- ▪ ▪ 景帝一女
- ▪ ▪ 公主
- ▪ 列传第十 郭子兴 韩林儿
- ▪ 列传第十一 陈友谅 张士诚 方国珍 明玉珍
- ▪ 列传第十二
- ▪ ▪ 扩廓帖木儿蔡子英 陈友定伯颜子中等 把匝剌瓦尔密
- ▪ 列传第十三 徐达 常遇春
- ▪ 列传第十四 李文忠 邓愈 汤和 沐英
- ▪ 列传第十五 李善长 汪广洋
- ▪ 列传第十六 刘基(子琏璟) 宋濂 叶琛 章溢(子存道)
- ▪ 列传第十七 冯胜(兄国用) 傅友德 廖永忠(赵庸) 杨璟 胡美
- ▪ 列传第十八
- ▪ 列传第十九
- ▪ 列传第二十
- ▪ 列传第二十一
- ▪ 列传第二十二
- ▪ 列传第二十三
- ▪ 列传第二十四
- ▪ 列传第二十五
- ▪ 列传第二十六
- ▪ 列传第二十七
- ▪ 列传第二十八
- ▪ 列传第二十九
- ▪ 列传第三十
- ▪ 列传第三十一
- ▪ 列传第三十二 盛庸 平安 何福 顾成
- ▪ 列传第三十三
- ▪ 列传第三十四
- ▪ 列传第三十五
- ▪ ▪ 解缙 黄淮 胡广 金幼孜 胡俨
- ▪ 列传第三十六
- ▪ ▪ 杨士奇 杨荣曾孙旦 杨溥马愉
- ▪ 列传第三十七
- ▪ ▪ 蹇义 夏原吉俞士吉 李文郁 邹师颜
- ▪ 列传第三十八
- ▪ ▪ 郁新 赵羾 金忠 李庆 师逵 古朴向宝 陈寿马京 许思温刘季{虎} 刘辰 杨砥 虞谦吕升 仰瞻 严本 汤宗
- ▪ 列传第三十九
- ▪ ▪ 茹瑺 严震直 张紞毛泰亨 王钝 郑赐 郭资 吕震 李至刚方宾 吴中 刘观
- ▪ 列传第四十
- ▪ 列传第四十一
- ▪ ▪ 宋礼蔺芳 陈瑄王瑜 周忱
- ▪ 列传第四十二
- ▪ ▪ 张辅高士文 徐政 黄福 刘俊吕毅 刘昱 陈洽侯保 冯贵伍云 陈忠李任等 李彬 柳升崔聚 史安 陈镛 李宗昉 潘禋梁铭 王通陶季容 陈汀
- ▪ 列传第四十三
- ▪ ▪ 宋晟 薛禄郭义 金玉 刘荣 硃荣 费瓛 谭广 陈怀马亮蒋贵孙琬 任礼 赵安 赵辅 刘聚
- ▪ 列传第四十四
- ▪ 列传第四十五
- ▪ 列传第四十六
- ▪ 列传第四十七
- ▪ 列传第四十八
- ▪ 列传第四十九
- ▪ 列传第五十
- ▪ ▪ 尹昌隆 耿通陈谔 戴纶林长懋 陈祚郭循 刘球子钺釪陈鉴何观 钟同孟 杨集 章纶子玄应 廖庄 倪敬盛灊等 杨瑄子源 盛颙等
- ▪ 列传第五十一
- ▪ ▪ 李时勉 陈敬宗 刘铉萨琦 邢让李绍林瀚子庭昂 庭机孙燫 烃 谢鐸 鲁鐸赵永
- ▪ 列传第五十二
- ▪ ▪ 邹缉郑维桓 柯暹 弋谦黄骥 黄泽孔友谅 范济 聊让郭佑 胡仲伦 华敏 贾斌 左鼎练纲 曹凯许仕达 刘炜尚褫 单宇姚显 杨浩 张昭贺炀
- ▪ 列传第五十三
- ▪ ▪ 陶成子鲁 陈敏 丁瑄 王得仁子一夔 叶祯 伍骥 毛吉林锦 郭绪 姜昂子龙
- ▪ 列传第五十四
- ▪ ▪ 韩观 山云 萧授吴亮 方瑛陈友 李震王信都胜 郭鋐 彭伦 欧磐 张祐
- ▪ 列传第五十五
- ▪ ▪ 曹鼐 张益 邝埜 王佐丁铉等 孙祥谢泽 袁彬哈铭袁敏
- ▪ 列传第五十六
- ▪ 列传第五十七
- ▪ ▪ 高谷 胡濙 王直
- ▪ 列传第五十八
- ▪ ▪ 于谦子冕 吴宁 王伟
- ▪ 列传第五十九
- ▪ ▪ 王骥孙瑾 徐有贞 杨善李实 赵荣 霍瑄 沈固 王越
- ▪ 列传第六十
- ▪ ▪ 罗亨信 侯璡 杨宁 王来 孙原贞孙需 张宪 硃鉴 杨信民张骥竺渊耿定 王晟 邓颙 马谨 程信 白圭子钺 张瓚谢士元孔镛李时敏 邓廷瓚 王轼 刘丙
- ▪ 列传第六十一
- ▪ ▪ 杨洪子俊 从子能 信 石亨从子彪 从孙后 郭登 硃谦子永 孙晖等孙镗赵胜 范广
- ▪ 列传第六十二
- ▪ ▪ 史昭刘昭 李达 巫凯曹义 施聚 许贵子宁 周贤子玉欧信 王玺 鲁鉴子麟 孙经 刘宁周玺 庄鉴 彭清 姜汉子奭孙应熊 安国 杭雄
- ▪ 列传第六十三
- ▪ ▪ 卫青子颖 董兴 何洪刘雄 刘玉 仇钺 神英子周 曹雄子谦 冯祯 张俊李鋐 杨锐崔文
- ▪ 列传第六十四
- ▪ ▪ 李贤 吕原子常 岳正 彭时 商辂 刘定之
- ▪ 列传第六十五
- ▪ ▪ 王翱 年富 王竑 李秉 姚夔 王复 林聪 叶盛
- ▪ 列传第六十六
- ▪ ▪ 项忠 韩雍 余子俊阮勤 硃英 秦纮
- ▪ 列传第六十七
- ▪ ▪ 罗伦涂棐 章懋从子拯 黄仲昭 庄昶邹智 舒芬崔桐 马汝骥
- ▪ 列传第六十八
- ▪ 列传第六十九
- ▪ ▪ 徐溥 邱濬 刘健 谢迁 李东阳 王鏊 刘忠
- ▪ 列传第七十
- ▪ ▪ 王恕子承裕 马文升 刘大夏
- ▪ 列传第七十一
- ▪ ▪ 何乔新 彭韶 周经 耿裕 倪岳 闵珪 戴珊
- ▪ 列传第七十二
- ▪ ▪ 周洪谟 杨守陈弟守阯 子茂元 茂仁 张元祯陈音 傅瀚张昇 吴宽 傅珪 刘春 吴俨 顾清 刘瑞
- ▪ 列传第七十三
- ▪ ▪ 李敏叶淇 贾俊刘璋 黄绂 张悦张蓥 钟 曾鉴 梁璟王诏 徐恪李介子昆 黄珂 王鸿儒 丛兰 吴世忠
- ▪ 列传第七十四
- ▪ ▪ 韩文顾佐 陈仁 张敷华 杨守随弟守隅 许进子诰 赞论雍泰张津 陈寿 樊莹 熊绣 潘蕃 胡富 张泰 吴文度 张鼐冒政 王璟 李钦
- ▪ 列传第七十五
- ▪ ▪ 何鉴 马中锡 陆完 洪钟陈镐 蒋昇 陈金 俞谏 周南孙禄马昊
- ▪ 列传第七十六
- ▪ 列传第七十七
- ▪ ▪ 李文祥 孙磐徐珪 胡爟周时从 王雄 罗侨 叶钊刘天麒戴冠 黄巩 陆震 夏良胜万潮等 何遵刘校等
- ▪ 列传第七十八
- ▪ ▪ 杨廷和 梁储 蒋冕 毛纪 石珤 兄玠
- ▪ 列传第七十九
- ▪ 列传第八十
- ▪ 列传第八十一
- ▪ 列传第八十二
- ▪ 列传第八十三 王守仁(冀元亨)
- ▪ 列传第八十四 张璁(胡鐸) 桂萼 方献夫 夏言
- ▪ 列传第八十五
- ▪ 列传第八十六
- ▪ 列传第八十七
- ▪ 列传第八十八
- ▪ 列传第八十九
- ▪ 列传第九十
- ▪ 列传第九十一
- ▪ 列传第九十二
- ▪ 列传第九十三
- ▪ 列传第九十四
- ▪ 列传第九十五
- ▪ 列传第九十六
- ▪ 列传第九十七
- ▪ 列传第九十八
- ▪ 列传第九十九
- ▪ 列传第一百
- ▪ 列传第一百一
- ▪ 列传第一百二
- ▪ 列传第一百三
- ▪ 列传第一百四
- ▪ 列传第一百五
- ▪ 列传第一百六
- ▪ 列传第一百七
- ▪ 列传第一百八
- ▪ 列传第一百九
- ▪ 列传第一百十
- ▪ 列传第一百十一
- ▪ 列传第一百十二
- ▪ 列传第一百十三
- ▪ 列传第一百十四 海瑞(何以尚) 丘橓 吕坤 郭正域
- ▪ 列传第一百十五
- ▪ 列传第一百十六
- ▪ 列传第一百十七
- ▪ 列传第一百十八
- ▪ 列传第一百十九
- ▪ 列传第一百二十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一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二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三
- ▪ 列传第一百二十四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五
- ▪ 列传一百二十六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七
- ▪ 列传第一百二十八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九
- ▪ 列传第一百三十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一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二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三
- ▪ 列传第一百三十四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五
- ▪ 列传第一百三十六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七
- ▪ 列传第一百三十八 孙承宗(子鉁等)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九
- ▪ 列传第一百四十 杨嗣昌 吴甡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一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二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三
- ▪ 列传第一百四十四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五
- ▪ 列传第一百四十六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七
- ▪ 列传第一百四十八
- ▪ 列传一百四十九
- ▪ 列传第一百五十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一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二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三
- ▪ 列传第一百五十四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五
- ▪ 列传第一百五十六 曹文诏(弟文耀) 周遇吉 黄得功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七
- ▪ 列传第一百五十八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九
- ▪ 列传第一百六十
- ▪ 列传第一百六十一
- ▪ 列传第一百六十二
- ▪ 列传第一百六十三
- ▪ 列传第一百六十四
- ▪ 列传第一百六十五
- ▪ 列传第一百六十六
- ▪ 列传第一百六十七
- ▪ 列传第一百六十八 何腾蛟(章旷 傅作霖) 瞿式耜(汪皞等)
- ▪ 列传第一百六十九 循吏
- ▪ 列传第一百七十 儒林一
- ▪ 列传第一百七十一 儒林二
- ▪ 列传第一百七十二 儒林三
- ▪ ▪ 孔希学孔彦绳 颜希惠 曾质粹 孔闻礼 孟希文 仲于陛 周冕 程接道 程克仁 张文运 邵继祖 硃梴 硃墅
- ▪ 列传第一百七十三 文苑一
- ▪ 列传第一百七十四 文苑二
- ▪ 列传第一百七十五 文苑三
- ▪ 列传第一百七十六 文苑四
- ▪ 列传第一百七十七 忠义一
- ▪ 列传第一百七十八 忠义二
- ▪ 列传第一百七十九 忠义三
- ▪ 列传第一百八十 忠义四
- ▪ 列传第一百八十一 忠义五
- ▪ 列传第一百八十二 忠义六
- ▪ 列传第一百八十三 忠义七
- ▪ 列传第一百八十四 孝义
- ▪ ▪ 孝义一
- ▪ 列传第一百八十五 孝义二
- ▪ 列传第一百八十六 隐逸
- ▪ ▪ 张介福 倪瓚 徐舫 杨恒 陈洄 杨引 吴海 刘闵 杨黼 孙一元沈周 陈继儒
- ▪ 列传第一百八十七 方伎
- ▪ 列传第一百八十八 外戚
- ▪ 列传第一百八十九 列女一
- ▪ 列传第一百九十 列女二
- ▪ 列传第一百九十一 列女三
- ▪ 列传第一百九十二 宦官一
- ▪ ▪ 郑和侯显 金英兴安 范弘等 王振 曹吉祥刘永诚 怀恩覃吉 汪直 梁芳钱能等 何鼎邓原等 李广 蒋琮 刘瑾 张永谷大用魏彬等
- ▪ 列传第一百九十三 宦官二
- ▪ ▪ 李芳 冯保 张鲸 陈增陈奉 高淮 梁永杨荣 陈矩 王安魏忠贤 王体乾李永贞等 崔文升 张彝宪 高起潜 王承恩 方正化
- ▪ 列传第一百九十四 阉党
- ▪ ▪ 焦芳 刘宇 曹元 张彩韩福等 顾秉谦 魏广微等 崔呈秀吴淳夫等 刘志选梁梦环等 曹钦程石三畏等 王绍徽周应秋霍维华徐大化等 阎鸣泰 贾继春田尔耕 许显纯
- ▪ 列传第一百九十五 佞幸
- ▪ ▪ 纪纲 门达逮杲 李孜省 继晓 江彬许泰 钱宁 陆炳 邵元节 陶仲文 顾可学盛端明等
- ▪ 列传第一百九十六 奸臣
- ▪ ▪ 胡惟庸陈宁 陈瑛马麟等 严嵩赵文华等 周延儒 温体仁马士英阮大铖
- ▪ 列传第一百九十七 流贼
- ▪ ▪ 李自成 张献忠
- ▪ 列传第一百九十八 土司
- ▪ ▪ 湖广土司
- ▪ ▪ 施州施南宣抚司 散毛宣抚司 忠建宣抚司 容美宣抚司 永顺军民宣慰使司 保靖州军民宣慰使司
- ▪ 列传第一百九十九 四川土司
- ▪ ▪ 四川土司一
- ▪ 列传第二百 四川土司二
- ▪ ▪ 播州宣慰司 永宁宣抚司 酉阳宣抚司 石砫宣抚司
- ▪ 列传第二百一 云南土司
- ▪ ▪ 云南土司一
- ▪ 列传第二百二 云南土司二
- ▪ ▪ 姚安 鹤庆 武定 寻甸 丽江 元江 永昌 新化 威远 北胜 湾甸镇康 大侯 澜沧卫 麓川
- ▪ 列传第二百三 云南土司三
- ▪ 列传第二百四 贵州土司
- ▪ ▪ 贵阳 思南思州附 镇远 铜仁 黎平 安顺 都匀 平越 石阡新添金筑安抚司附
- ▪ 列传第二百五 广西土司
- ▪ ▪ 广西土司一 桂林 柳州 庆远 平乐 梧州 浔州 南宁
- ▪ 列传第二百六 广西土司二
- ▪ ▪ 太平 思明 思恩 镇安 田州 恩城 上隆 都康
- ▪ 列传第二百七 广西土司三
- ▪ ▪ 泗城 利州 龙州 归顺 向武 奉议 江州 思陵广东琼州府附
- ▪ 列传第二百八 外国一
- ▪ ▪ 朝鲜
- ▪ 列传第二百九 外国二
- ▪ ▪ 安南
- ▪ 列传第二百十 外国三
- ▪ ▪ 日本
- ▪ 列传第二百十一 外国四
- ▪ ▪ 琉球 吕宋 合猫里 美洛居 沙瑶呐哔啴 鸡笼 婆罗 麻叶甕 古麻刺朗 冯嘉施兰 文郎马神
- ▪ 列传第二百十二 外国五
- ▪ ▪ 占城宾童龙 真腊 暹罗 爪哇阇婆 苏吉丹 碟里 日罗夏治三佛齐
- ▪ 列传第二百十三 外国六
- ▪ ▪ 浡泥 满剌加 苏门答剌 须文达那 苏禄 西洋琐里 琐里 览邦淡巴 百花 彭亨 那孤儿 黎伐 南渤利 阿鲁 柔佛 丁机宜 巴喇西 佛郎机 和兰
- ▪ 列传第二百十四 外国七
- ▪ 列传第二百十五 外国八鞑靼
- ▪ 列传第二百十六 外国九瓦剌 朵颜(福余 泰宁)
- ▪ 列传第二百十七 西域一
- ▪ ▪ 哈密卫 柳城 火州 土鲁番
- ▪ 列传第二百十八 西域二 西番诸卫(西宁河州洮州岷州等番族诸卫)
- ▪ ▪ 安定卫 阿端卫 曲先卫 赤斤蒙古卫 沙州卫 罕东卫 罕东左卫 哈梅里
- ▪ 列传第二百十九 西域三
- ▪ 列传第二百二十 西域四
- ▪ 附录:张廷玉上明史表
明太祖鉴前代女祸,立纲陈纪,首严内教。洪武元年,命儒臣修女诫,谕翰林学士硃升曰:“治天下者 ,正家为先。正家之道,始于谨夫妇。后妃虽母仪天下,然不可俾预政事。至于嫔嫱之属,不过备职事,侍巾栉;恩宠或过,则骄恣犯分,上下失序。历代宫闱,政由内出,鲜不为祸。惟明主能察于未然,下此多为所惑。卿等其纂女诫及古贤妃事可为法者,使后世子孙知所持守。”升等乃编录上之。
五年六月,命礼臣议宫官女职之制。礼臣上言:“周制,后宫设内官以赞内治。汉设内官一十四等,凡数百人。唐设六局二十四司,官凡一百九十人 ,女史五十余人,皆选良家女充之。”帝以所设过多,命重加裁定。于是折衷曩制,立六局一司。局曰尚宫、尚仪、尚服、尚食、尚寝、尚功,司曰宫正,秩皆正六品。每局领四司,其属二十有四,而尚宫总行六局之事。戒令责罚,则宫正掌之。官七十五人,女史十八人,视唐减百四十余人,凡以服劳宫寝、祗勤典守而已。诸妃位号亦惟取贤、淑、庄、敬、惠、顺、康、宁为称,闺房雍肃,旨寓深远。又命工部制红牌,镌戒谕后妃之词,悬于宫中。牌用铁,字饰以金。复著令典,自后妃以下至嫔御女史,巨细衣食之费,金银币帛、器用百物之供,皆自尚宫取旨,牒内使监覆奏,移部臣取给焉。若尚宫不及奏,内使监不覆奏,而辄领于部者,论死。或以私书出外,罪亦如之。宫嫔以下有疾,医者不得入宫,以证取药。何其慎也!是以终明之代,宫壸肃清,论者谓其家法之善,超轶汉、唐。
爰自孝慈以迄愍后,考厥族里,次其世代,虽所遇不齐,显晦异致 ,而凡居正号者并列于篇。其妃嫔有事实者,亦附见焉。
太祖孝慈高皇后 孙贵妃 李淑妃 郭宁妃惠帝马皇后成祖仁孝徐皇后 王贵妃 权贤妃仁宗诚孝张皇后宣宗恭让胡皇后 孝恭孙皇后 吴贤妃 郭嫔英宗孝庄钱皇后 孝肃周太后景帝汪废后肃孝杭皇后宪宗吴废后 孝贞王皇后 孝穆纪太后 孝惠邵太后 万贵妃
太祖孝慈高皇后马氏,宿州人。父马公,母郑媪,早卒。马公素善郭子兴,遂以后托子兴。马公卒,子兴育之如己女。子兴奇太祖,以后归焉。
后仁慈有智鉴,好书史。太祖有答刂记,辄命后掌之,仓卒未尝忘。子兴尝信谗,疑太祖。后善事其妻,嫌隙得释。太祖既克太平,后率将士妻妾渡江。及居江宁,吴、汉接境,战无虚日,亲缉甲士衣鞋佐军。陈友谅寇龙湾,太祖率师御之,后尽发宫中金帛犒士。尝语太祖,定天下以不杀人为本。太祖善之。
洪武元年正月,太祖即帝位,册为皇后。初,后从帝军中,值岁大歉,帝又为郭氏所疑,尝乏食。后窃炊饼,怀以进,肉为焦。居常贮糗Я脯脩供帝,无所乏绝,而己不宿饱。及贵,帝比之“芜蒌豆粥”,“滹沱麦饭”,每对群臣述后贤,同于唐长孙皇后。退以语后。后曰:“妾闻夫妇相保易,君臣相保难。陛下不忘妾同贫贱,愿无忘群臣同艰难。且妾何敢比长孙皇后也!”
后勤于内治,暇则讲求古训。告六宫,以宋多贤后,命女史录其家法,朝夕省览。或言宋过仁厚,后曰:“过仁厚,不愈于刻薄乎?”一日,问女史:“黄老何教也,而窦太后好之?”女史曰:“清净无为为本。若绝仁弃义,民复教慈,是其教矣。”后曰:“孝慈即仁义也,讵有绝仁义而为孝慈者哉?”后尝诵《小学》,求帝表章焉。
帝前殿决事,或震怒,后伺帝还宫,辄随事微谏。虽帝性严,然为缓刑戮者数矣。参军郭景祥守和州,人言其子持槊欲杀父,帝将诛之。后曰:“景祥止一子,人言或不实,杀之恐绝其后。”帝廉之,果枉。李文忠守严州,杨宪诬其不法,帝欲召还。后曰:“严,敌境也,轻易将不宜。且文忠素贤,宪言讵可信?”帝遂已。文忠后卒有功。学士宋濂坐孙慎罪,逮至,论死,后谏曰:“民家为子弟延师,尚以礼全终始,况天子乎?且濂家居,必不知情。”帝不听。会后侍帝食,不御酒肉。帝问故。对曰:“妾为宋先生作福事也。”帝恻然,投箸起。明日赦濂,安置茂州。吴兴富民沈秀者,助筑都城三之一,又请犒军。帝怒曰:“匹夫犒天子军,乱民也,宜诛。”后谏曰:“妾闻法者,诛不法也,非以诛不祥。民富敌国,民自不祥。不祥之民,天将灾之,陛下何诛焉!”乃释秀,戍云南。帝尝令重囚筑城。后曰:“赎罪罚役,国家至恩。但疲囚加役,恐仍不免死亡。”帝乃悉赦之。帝尝怒责宫人,后亦佯怒,令执付宫正司议罪。帝曰:“何为?”后曰:“帝王不以喜怒加刑赏。当陛下怒时,恐有畸重。付宫正,则酌其平矣。即陛下论人罪亦诏有司耳。”
一日,问帝:“今天下民安乎?”帝曰:“此非尔所宜问也。”后曰:“陛下天下父,妾辱天下母,子之安否,何可不问!”遇岁旱,辄率宫人蔬食,助祈祷;岁凶,则设麦饭野羹。帝或告以振恤。后曰:“振恤不如蓄积之先备也。”奏事官朝散,会食廷中,后命中官取饮食亲尝之。味弗甘,遂启帝曰:“人主自奉欲薄,养贤宜厚。”帝为饬光禄官。帝幸太学还,后问生徒几何,帝曰:“数千。”后曰:“人才众矣。诸生有廪食,妻子将何所仰给?”于是立红板仓,积粮赐其家。太学生家粮自后始。诸将克元都,俘宝玉至。后曰:“元有是而不能守,意者帝王自有宝欤。”帝曰:“朕知后谓得贤为宝耳。”后拜谢曰:“诚如陛下言。妾与陛下起贫贱,至今日,恒恐骄纵生于奢侈,危亡起于细微,故愿得贤人共理天下。”又曰:法屡更必弊,法弊则奸生;民数扰必困,民困则乱生。”帝叹曰:“至言也。”命女史书之册。其规正,类如此。
帝每御膳,后皆躬自省视。平居服大练浣濯之衣,虽敝不忍易。闻元世祖后煮故弓弦事,亦命取练织为衾裯,以赐高年茕独。余帛颣丝,缉成衣裳,赐诸王妃公主,使知天桑艰难。妃嫔宫人被宠有子者,厚待之。命妇入朝,待之如家人礼。帝欲访后族人官之,后谢曰:“爵禄私外家,非法。”力辞而止。然言及父母早卒,辄悲哀流涕。帝封马公徐王,郑媪为王夫人,修墓置庙焉。
洪武十五年八月寝疾。群臣请祷祀,求良医。后谓帝曰:“死生,命也,祷祀何益!且医何能活人!使服药不效,得毋以妾故而罪诸医乎?”疾亟,帝问所欲言。曰:“愿陛下求贤纳谏,慎终如始,子孙皆贤,臣民得所而已。”是月丙戌崩,年五十一。帝恸哭,遂不复立后。是年九月庚午葬孝陵,谥曰孝慈皇后。宫人思之,作歌曰:“我后圣慈,化行家邦。抚我育我,怀德难忘。怀德难忘,于万斯年。毖彼下泉,悠悠苍天。”永乐元年上尊谥曰孝慈昭宪至仁文德承天顺圣高皇后。嘉靖十七年加上尊谥曰孝慈贞化哲顺仁徽成天育圣至德高皇后。
成穆贵妃孙氏,陈州人。元末兵乱,妃父母俱亡,从仲兄蕃避兵扬州。青军陷城,元帅马世熊得之,育为义女。年十八,太祖纳焉。及即位,册封贵妃,位众妃上。洪武七年九月薨,年三十有二。帝以妃无子,命周王橚行慈母服三年,东宫、诸王皆期。敕儒臣作《孝慈录》。庶子为生母服三年,众子为庶母期,自妃始。葬褚冈。赐兄瑛田租三百石,岁供礼。后附葬孝陵。
淑妃李氏,寿州人。父杰,洪武初,以广武卫指挥北征,卒于阵。十七年九月,孝慈皇后服除,册封淑妃,摄六宫事。未几,薨。
宁妃郭氏,濠人郭山甫女。山甫善相人。太祖微时过其家,山甫相之,大惊曰:“公相贵不可言。”因谓诸子兴、英曰:“吾相汝曹皆可封侯者以此。”亟遣从渡江,并遣妃侍太祖。后封宁妃。李淑妃薨,妃摄六宫事。山甫累赠营国公,兴、英皆以功封侯,自有传。
惠帝皇后马氏,光禄少卿全女也。洪武二十八年册为皇太孙妃。建文元年二月册为皇后。四年六月,城陷,崩于火。
成祖仁孝皇后徐氏,中山王达长女也。幼贞静,好读书,称女诸生。太祖闻后贤淑,召达谓曰:“朕与卿,布衣交也。古君臣相契者,率为婚姻。卿有令女,其以朕子棣配焉。”达顿首谢。
洪武九年,册为燕王妃。高皇后深爱之。从王之籓,居孝慈高皇后丧三年,蔬食如礼。高皇后遗言可诵者,后一一举之不遗。
靖难兵起,王袭大宁,李景隆乘间进围北平。时仁宗以世子居守,凡部分备御,多禀命于后。景隆攻城急,城中兵少,后激劝将校士民妻,皆授甲登陴拒守,城卒以全。
王即帝位,册为皇后。言:“南北每年战斗,兵民疲敝,宜与休息。”又言:“当世贤才皆高皇帝所遗,陛下不宜以新旧间。”又言:“帝尧施仁自亲始。”帝辄嘉纳焉。初,后弟增寿常以国情输之燕,为惠帝所诛,至是欲赠爵,后力言不可。帝不听,竟封定国公,命其子景昌袭,乃以告后。后曰:“非妾志也。”终弗谢。尝言汉、赵二王性不顺,官僚宜择廷臣兼署之。一日,问:“陛下谁与图治者?”帝曰:“六卿理政务,翰林职论思。”后因请悉召见其命妇,赐冠服钞币。谕曰:“妇之事夫,奚止馈食衣服而已,必有助焉。朋友之言,有从有违,夫妇之言,婉顺易入。吾旦夕侍上,惟以生民为念,汝曹勉之。”尝采《女宪》、《女诫》作《内训》二十篇,又类编古人嘉言善行,作《劝善书》,颁行天下。
永乐五年七月,疾革,惟劝帝爱惜百姓,广求贤才,恩礼宗室,毋骄畜外家。又告皇太子:“曩者北平将校妻为我荷戈城守,恨未获随皇帝北巡,一赉恤之也。”是月乙卯崩,年四十有六。帝悲恸,为荐大斋于灵谷、天禧二寺,听群臣致祭,光禄为具物。十月甲午,谥曰仁孝皇后。七年营寿陵于昌平之天寿山,又四年而陵成,以后葬焉,即长陵也。帝亦不复立后。仁宗即位,上尊谥曰仁孝慈懿诚明庄献配天齐圣文皇后,祔太庙。
昭献贵妃王氏,苏州人。永乐七年封贵妃。妃有贤德,事仁孝皇后恭谨,为帝所重。帝晚年多急怒。妃曲为调护,自太子诸王公主以下皆倚赖焉。十八年七月薨,礼视太祖成穆孙贵妃。
恭献贤妃权氏,朝鲜人。永乐时,朝鲜贡女充掖庭,妃与焉。姿质穠农粹,善吹玉箫。帝爱怜之。七年封贤妃,命其父永均为光禄卿。明年十月侍帝北征。凯还,薨于临城,葬峄县。
仁宗诚孝皇后张氏,永城人。父麒以女贵,追封彭城伯,具《外戚传》。洪武二十八年封燕世子妃。永乐二年封皇太子妃。仁宗立,册为皇后。宣宗即位,尊为皇太后。英宗即位,尊为太皇太后。
后始为太子妃,操妇道至谨,雅得成祖及仁孝皇后欢。太子数为汉、赵二王所间,体肥硕不能骑射。成祖恚,至减太子宫膳,濒易者屡矣,卒以后故得不废。及立为后,中外政事,莫不周知。
宣德初,军国大议多禀听裁决。是时海内宁泰,帝入奉起居,出奉游宴,四方贡献,虽微物必先上皇太后。两宫慈孝闻天下。三年,太后游西苑,皇后皇妃侍,帝亲掖舆登万岁山,奉觞上寿,献诗颁德。又明年谒长、献二陵,帝亲鞬骑导。至河桥,下马扶辇。畿民夹道拜观,陵旁老稚皆山呼拜迎。太后顾曰:“百姓戴君,以能安之耳,皇帝宜重念。”及还,过农家,召老妇问生业,赐钞币。有献蔬食酒浆者,取以赐帝,曰:“此田家味也。”从臣英国公张辅,尚书蹇义,大学士杨士奇、杨荣、金幼孜、杨溥请见行殿。太后慰劳之,且曰:“尔等先朝旧人,勉辅嗣君。”他日,帝谓士奇曰:“皇太后谒陵还,道汝辈行事甚习。言辅,武臣也,达大义。义重厚小心,第寡断。汝克正,言无避忤,先帝或数不乐,然终从汝,以不败事。又有三事,时悔不从也。”太后遇外家严,弟升至淳谨,然不许预议国事。
宣宗崩,英宗方九岁,宫中讹言将召立襄王矣。太后趣召诸大臣至乾清宫,指太子泣曰:“此新天子也。”君臣呼万岁,浮言乃息。大臣请太后垂帘听政,太后曰:“毋坏祖宗法。第悉罢一切不急务。”时时勖帝向学,委任股肱,以故王振虽宠于帝,终太后世不敢专大政。
正统七年十月崩。当大渐,召士奇、溥入,命中官问国家尚有何大事未办者。士奇举三事。一谓建庶人虽亡,当修实录。一谓太宗诏有收方孝孺诸臣遗书者死,宜弛其禁。其三未及奏上,而太后已崩。遗诏勉大臣佐帝惇行仁政,语甚谆笃。上尊谥曰诚孝恭肃明德弘仁顺天启圣昭皇后,合葬献陵,祔太庙。
宣宗恭让皇后胡氏,名善祥,济宁人。永乐十五年选为皇太孙妃。已,为皇太子妃。宣宗即位,立为皇后。时孙贵妃有宠,后未有子,又善病。三年春,帝令后上表辞位,乃退居长安宫,赐号静慈仙师,而册贵妃为后。诸大臣张辅、蹇义、夏原吉、杨士奇、杨荣等不能争。张太后悯后贤,常召居清宁宫。内廷朝宴,命居孙后上。孙后常怏怏。正统七年十月,太皇太后崩,后痛哭不已,逾年亦崩,用嫔御礼葬金山。
后无过被废,天下闻而怜之。宣宗后亦悔。尝自解曰:“此朕少年事。”天顺六年,孙太后崩,钱皇后为英宗言:“后贤而无罪,废为仙师。其没也,人畏太后,殓葬皆不如礼。”因劝复其位号。英宗问大学士李贤。贤对曰:“陛下此心,天地鬼神实临之。然臣以陵寝、享殿、神主俱宜如奉先殿式,庶称陛下明孝。”七年闰七月,上尊谥曰恭让诚顺康穆静慈章皇后,修陵寝,不祔庙。
宣宗孝恭皇后孙氏,邹平人。幼有美色。父忠,永城县主簿也。诚孝皇后母彭城伯夫人,故永城人,时时入禁中,言忠有贤女,遂得入宫。方十余岁,成祖命诚孝后育之。已而宣宗婚,诏选济宁胡氏为妃,而以孙氏为嫔。宣宗即位,封贵妃。故事:皇后金宝金册,贵妃以下,有册无宝。妃有宠,宣德元年五月,帝请于太后,制金宝赐焉。贵妃有宝自此始。
妃亦无子,阴取宫人子为己子,即英宗也,由是眷宠益重。胡后上表逊位,请早定国本。妃伪辞曰:“后病痊自有子,吾子敢先后子耶?”三年三月,胡后废,遂册为皇后。英宗立,尊为皇太后。
英宗北狩,太后命郕王监国。景帝即位,尊为上圣皇太后。时英宗在迤北,数寄御寒衣裘。及还,幽南宫,太后数入省视。石亨等谋夺门,先密白太后。许之。英宗复辞,上徽号曰圣烈慈寿皇太后。明兴,宫闱徽号亦自此始。天顺六年九月崩,上尊谥曰孝恭懿宪慈仁庄烈齐天配圣章皇后,合葬景陵,祔太庙。而英宗生母,人卒无知之者。
吴太后,景帝母也,丹徒人。宣宗为太子时,选入宫。宣德三年封贤妃。景帝即位,尊为皇太后。英宗复辟,复称宣庙贤妃。成化中薨。
郭嫔,名爱,字善理,凤阳人。贤而有文,入宫二旬而卒。自知死期,书楚声以自哀。词曰:“修短有数兮,不足较也。生而如梦兮,死则觉也。先吾亲而归兮,惭予之失孝也。心忄妻忄妻而不能已兮,是则可悼也。”正统元年八月,追赠皇庶母惠妃何氏为贵妃,谥端静;赵氏为贤妃,谥纯静;吴氏为惠妃,谥贞顺;焦氏为淑妃,谥庄静;曹氏为敬妃,谥庄顺;徐氏为顺妃,谥贞惠;袁氏为丽妃,谥恭定;诸氏为淑妃,谥贞静;李氏为充妃,谥恭顺;何氏为成妃,谥肃僖。册文曰:“兹委身而蹈义,随龙驭以上宾,宜荐徽称,用彰节行。”盖宣宗殉葬宫妃也。
初,太祖崩,宫人多从死者。建文、永乐时,相继优恤。若张凤、李衡、赵福、张璧、汪宾诸家,皆自锦衣卫所试百户、散骑带刀舍人进千百户,带俸世袭,人谓之“太祖朝天女户”。历成祖,仁、宣二宗亦皆用殉。景帝以郕王薨,犹用其制,盖当时王府皆然。至英宗遗诏,始罢之。
英宗孝庄皇后钱氏,海州人。正统七年立为后。帝悯后族单微,欲侯之,后辄逊谢。故后家独无封。英宗北狩,倾中宫赀佐迎驾。夜哀泣吁天,倦即卧地,损一股。以哭泣复损一目。英宗在南宫,不自得,后曲为慰解。后无子,周贵妃有子,立为皇太子。英宗大渐,遗命曰:“钱皇后千秋万岁後,与朕同葬。”大学士李贤退而书之册。
宪宗立,上两宫徽号,下廷臣议。太监夏时希贵妃意,传谕独尊贵妃为皇太后。大学士李贤、彭时力争,乃两宫并尊,而称后为慈懿皇太后。及营裕陵,贤、时请营三圹,下廷议。夏时复言不可,事竟寝。
成化四年六月,太后崩,周太后不欲后合葬。帝使夏时、怀恩召大臣议。彭时首对曰:“合葬裕陵,主祔庙,定礼也。”翼日,帝召问,时对如前。帝曰:“朕岂不知,虑他日妨母后耳。”时曰:“皇上孝事两宫,圣德彰闻。礼之所合,孝之所归也。”商辂亦言:“不祔葬,损圣德。”刘定之曰:“孝从义,不从命。”帝默然久之,曰:“不从命尚得为孝耶!”时力请合葬裕陵左,而虚右以待周太后。已,复与大臣疏争,帝再下廷议。吏部尚书李秉、礼部尚书姚夔集廷臣九十九人议,皆请如时言。帝曰:“卿等言是,顾朕屡请太后未得命。乖礼非孝,违亲亦非孝。”明日,詹事柯潜、给事中魏元等上疏,又明日,夔等合疏上,皆执议如初。中旨犹谕别择葬地。于是百官伏哭文华门外。帝命群臣退。众叩头,不得旨不敢退。自已至申,乃得允。众呼万岁出。事详时、夔传中。是年七月上尊谥曰孝庄献穆弘惠显仁恭天钦圣睿皇后,祔太庙。九月合葬裕陵,异隧,距英宗玄堂数丈许,中窒之,虚石圹以待周太后,其隧独通,而奉先殿祭,亦不设后主。
弘治十七年,周太后崩。孝宗御便殿,出裕陵图,示大学士刘健、谢迁、李东阳曰:“陵有二隧,若者窒,若者可通往来,皆先朝内臣所为,此未合礼。昨见成化间彭时、姚夔等章奏,先朝大臣为国如此,先帝亦不得已耳。钦天监言通隧上干先帝陵堂,恐动地脉,朕已面折之。窒则天地闭塞,通则风气流行。”健等因力赞。帝复问祔庙礼,健等言:“祔二后,自唐始也。祔三后,自宋始也,汉以前一帝一后。曩者定议合祔,孝庄太后居左,今大行太皇太后居右,且引唐、宋故事为证,臣等以此不敢复论。”帝曰:“二后已非,况复三后!”迁曰:“宋祔三后,一继立,一生母也。”帝曰:“事须师古,太皇太后鞠育朕躬,朕岂敢忘?顾私情耳。祖宗来,一帝一后。今并祔,坏礼自朕始。且奉先殿祭皇祖,特座一饭一匙而已。夫孝穆皇太后,朕生母也,别祀之奉慈殿。今仁寿宫前殿稍宽,朕欲奉太皇太后于此,他日奉孝穆皇太后于后,岁时祭享,如太庙。”于是命群臣详议。议上,将建新庙,钦天监奏年方有碍。廷议请暂祀周太后于奉慈殿,称孝肃太皇太后。殿在奉先殿西,帝以祀孝穆,至是中奉孝肃而徙孝穆居左焉。帝始欲通隧,亦以阴阳家言,不果行。
孝肃周太后,英宗妃,宪宗生母也,昌平人。天顺元年封贵妃。宪宗即位,尊为皇太后。其年十月,太后诞日,帝令僧道建斋祭。礼部尚书姚夔帅群臣诣斋所,为太后祈福。给事中张宁等劾之。帝是其言,令自后僧道斋醮,百官不得行香。二十三年四月上徽号曰圣慈仁寿皇太后。孝宗立,尊为太皇太后。
先是,宪宗在位,事太后至孝,五日一朝,燕享必亲。太后意所欲,惟恐不欢。至钱太后合葬裕陵,太后殊难之。宪宗委曲宽譬,乃得请。孝宗生西宫,母妃纪氏薨,太后育之宫中,省视万方。及孝宗即位,事太后亦至孝。太后病疡,久之愈,诰谕群臣曰:“自英皇厌代,予正位长乐,宪宗皇帝以天下养,二十四年犹一日。兹予偶患疡,皇帝夜吁天,为予请命,春郊罢宴,问视惟勤,俾老年疾体,获底康宁。以昔视今,父子两世,孝同一揆,予甚嘉焉。”
弘治十一年冬,清宁宫灾,太后移居仁寿宫。明年,清宁宫成,乃还居焉。太后弟长宁伯彧家有赐田,有司请厘正之,帝未许也,太后曰:“奈何以我故骫皇帝法!”使归地于官。
弘治十七年三月崩,谥孝肃贞顺康懿光烈辅天承圣睿皇后,合葬裕陵。以大学士刘健、谢迁、李东阳议,别祀于奉慈殿,不祔庙,仍称太皇太后。嘉靖十五年,与纪、邵二太后并移祀陵殿,题主曰皇后,不系帝谥,以别嫡庶。其后穆宗母孝恪、神宗母孝定、光宗母孝靖、熹宗母孝和、庄烈帝母孝纯,咸遵用其制。
景帝废后汪氏,顺天人。正统十年册为郕王妃。十四年冬,王即皇帝位,册为皇后。后有贤德,尝念京师诸死事及老弱遇害者暴骨原野,令官校掩埋之。生二女,无子。景泰三年,妃杭氏生子见济,景帝欲立为太子,而废宪宗,后执不可。以是忤帝意,遂废后,立杭氏为皇后。七年,杭后崩,谥肃孝。英宗复位,削皇后号,毁所葬陵,而后仍称郕王妃。景帝崩,英宗以其后宫唐氏等殉,议及后。李贤曰:“妃已幽废,况两女幼,尤可悯。”帝乃已。
宪宗复立为太子,雅知后不欲废立,事之甚恭。因为帝言,迁之外王府,得尽携宫中所有而出。与周太后相得甚欢,岁时入宫,叙家人礼。然性刚执。一日,英宗问太监刘桓曰:“记有玉玲珑系腰,今何在?”桓言当在妃所。英宗命索之。后投诸井,对使者曰:“无之。”已而告人曰:“七年天子,不堪消受此数片玉耶!”已,有言后出所携钜万计,英宗遣使检取之,遂立尽。正德元年十二月薨,议祭葬礼。大学士王鏊曰:“葬以妃,祭以后。”遂合葬金山。明年上尊谥曰贞惠安和景皇后。
宪宗废后吴氏,顺天人。天顺八年七月立为皇后。先是,宪宗居东宫,万贵妃已擅宠。后既立,摘其过,杖之。帝怒,下诏曰:“先帝为朕简求贤淑,已定王氏,育于别宫待期。太监牛玉辄以选退吴氏于太后前复选。册立礼成之后,朕见举动轻佻,礼度率略,德不称位,因察其实,始知非预立者。用是不得已,请命太后,废吴氏别宫。”立甫逾月耳。后父俊,先授都督同知,至是下狱戍边。谪玉孝陵种菜,玉从子太常少卿纶、甥吏部员外郎杨琮并除名,姻家怀宁侯孙镗闲住。于是南京给事中王徽、王渊、硃宽、李翱、李钧等合疏言玉罪重罚轻,因并劾大学士李贤。帝怒,徽等皆贬边州判官。
后孝宗生于西宫,后保抱惟谨。孝宗即位,念后恩,命服膳皆如母后礼,官其侄锦衣百户。正德四年薨。刘瑾欲焚之。大学士王鏊持不可,乃以妃礼葬。
孝贞皇后王氏,上元人。宪宗在东宫,英宗为择配,得十二人,选后及吴氏、柏氏留宫中。吴氏既立而废,遂册为皇后,天顺八年十月也。万贵妃宠冠后宫,后处之淡如。孝宗即位,尊为皇太后。武宗即位,尊为太皇太后。正德五年十二月上尊号曰慈圣康寿。十三年二月崩,上尊谥曰孝贞庄懿恭靖仁慈钦天辅圣纯皇后,合葬茂陵,祔太庙。
孝穆纪太后,孝宗生母也,贺县人。本蛮土官女。成化中征蛮,俘入掖庭,授女史,警敏通文字,命守内藏。时万贵妃专宠而妒,后宫有娠者皆治使堕。柏贤妃生悼恭太子,亦为所害。帝偶行内藏,应对称旨,悦,幸之,遂有身。万贵妃知而恚甚,令婢钩治之。婢谬报曰病痞。乃谪居安乐堂。久之,生孝宗,使门监张敏溺焉。敏惊曰:“上未有子,奈何弃之。”稍哺粉饵饴蜜,藏之他室,贵妃日伺无所得。至五六岁,未敢剪胎发。时吴后废居西内,近安乐堂,密知其事,往来哺养,帝不知也。
帝自悼恭太子薨后,久无嗣,中外皆以为忧。成化十一年,帝召张敏栉发,照镜叹曰:“老将至而无子。”敏伏地曰:“死罪,万岁已有子也。”帝愕然,问安在。对曰:“奴言即死,万岁当为皇子主。”于是太监怀恩顿首曰:“敏言是。皇子潜养西内,今已六岁矣,匿不敢闻。”帝大喜,即日幸西内,遣使往迎皇子。使至,妃抱皇子泣曰:“儿去,吾不得生。儿见黄袍有须者,即儿父也。”衣以小绯袍,乘小舆,拥至阶下,发披地,走投帝怀。帝置之膝,抚视久之,悲喜泣下曰:“我子也,类我。”使怀恩赴内阁具道其故。群臣皆大喜。明日,入贺,颁诏天下。移妃居永寿宫,数召见。万贵妃日夜怨泣曰:“群小绐我。”其年六月,妃暴薨。或曰贵妃致之死,或曰自缢也。谥恭恪庄僖淑妃。敏惧,亦吞金死。敏,同安人。
孝宗既立为皇太子,时孝肃皇太后居仁寿宫,语帝曰:“以儿付我。”太子遂居仁寿。一日,贵妃召太子食,孝肃谓太子曰:“儿去,无食也。”太子至,贵妃赐食,曰:“已饱。”进羹,曰:“疑有毒。”贵妃大恚曰:“是儿数岁即如是,他日鱼肉我矣。”因恚而成疾。孝宗即位,追谥淑妃为孝穆慈慧恭恪庄僖崇天承圣纯皇后,迁葬茂陵,别祀奉慈殿。帝悲念太后,特遣太监蔡用求太后家,得纪父贵、纪祖旺兄弟以闻。帝大喜,诏改父贵为贵,授锦衣卫指挥同知;祖旺为旺,授锦衣卫指挥佥事。赐予第宅、金帛、庄田、奴婢,不可胜计。追赠太后父为中军都督府左都督,母为夫人。其曾祖、祖父亦如之。遣修太后先茔之在贺者,置守坟户,复其家。
先是,太后在宫中,尝自言家贺县,姓纪,幼不能知亲族也。太监郭镛闻而识之。太监陆恺者,亦广西人,故姓李,蛮中纪、李同音,因妄称太后兄,令人访其族人诣京师。恺女兄夫韦父成者出冒之,有司待以戚畹,名所居里曰迎恩里。贵、旺曰:“韦犹冒李,况我实李氏。”因诈为宗系上有司,有司莫辨也。二人既骤贵,父成亦诣阙争辨。帝命郭镛按之。镛逐父成,犹令驰驿归。及帝使治后先茔,蛮中李姓者数辈,皆称太后家,自言于使者。使者还,奏贵、旺不实。复遣给事中孙珪、御史滕祐间行连、贺间,微服入瑶、僮中访之,尽得其状,归奏。帝谪罚镛等有差,戍贵、旺边海。自此帝数求太后家,竟不得。
弘治三年,礼部尚书耿裕奏曰:“粤西当大征之后,兵燹饥荒,人民奔窜,岁月悠远,踪迹难明。昔孝慈高皇后与高皇帝同起艰难,化家为国,徐王亲高皇后父,当后之身,寻求家族,尚不克获,然后立庙宿州,春秋祭祀。今纪太后幼离西粤,入侍先帝,连、贺非徐、宿中原之地,嫔宫无母后正位之年,陛下访寻虽切,安从得其实哉!臣愚谓可仿徐王故事,定拟太后父母封号,立祠桂林致祭。”帝曰:“孝穆皇太后早弃朕躬,每一思念,惄焉如割。初谓宗亲尚可旁求,宁受百欺,冀获一是。卿等谓岁久无从物色,请加封立庙,以慰圣母之灵。皇祖既有故事,朕心虽不忍,又奚敢违。”于是封后父推诚宣力武臣特进光禄大夫柱国庆元伯,谥端僖,后母伯夫人,立庙桂林府,有司岁时祀。大学士尹直撰哀册有云:“睹汉家尧母之门,增宋室仁宗之恸。”帝燕闲念诵,辄欷歔流涕也。
孝惠邵太后,宪宗妃,兴献帝母也。父林,昌化人,贫甚,鬻女于杭州镇守太监,妃由此入宫。知书,有容色。成化十二年封宸妃,寻进封贵妃。兴王之籓,妃不得从。世宗入继大统,妃已老,目眚矣,喜孙为皇帝,摸世宗身,自顶至踵。已,尊为皇太后。嘉靖元年上尊号曰寿安。十一月崩。帝欲明年二月迁葬茂陵,大学士杨廷和等言:“祖陵不当数兴工作,惊动神灵。”不从。谥曰孝惠康肃温仁懿顺协天祐圣皇太后,别祀奉慈殿。七年七月改称太皇太后。十五年迁主陵殿,称皇后,与孝肃、孝穆等。
恭肃贵妃万氏,诸城人。四岁选入掖廷,为孙太后宫女。及长,侍宪宗于东宫。宪宗年十六即位,妃已三十有五,机警,善迎帝意,遂谗废皇后吴氏,六宫希得进御。帝每游幸,妃戎服前驱。成化二年正月生皇第一子,帝大喜,遣中使祀诸山川,遂封贵妃。皇子未期薨,妃亦自是不复娠矣。
当是时,帝未有子,中外以为忧,言者每请溥恩泽以广继嗣。给事中李森、魏元,御史康永韶等先后言尤切。四年秋,彗星屡见。大学士彭时、尚书姚夔亦以为言。帝曰:“内事也,朕自主之。”然不能用。妃益骄。中官用事者,一忤意,立见斥逐。掖廷御幸有身,饮药伤坠者无数。孝宗之生,顶寸许无发,或曰药所中也。纪淑妃之死,实妃为之。佞幸钱能、覃勤、汪直、梁芳、韦兴辈皆假贡献,苛敛民财,倾竭府库,以结贵妃欢。奇技淫巧,祷祠宫观,糜费无算。久之,帝后宫生子渐多,芳等惧太子年长,他日立,将治己罪,同导妃劝帝易储。会泰山震,占者谓应在东宫。帝心惧,事乃寝。
二十三年春,暴疾薨,帝辍朝七日。谥曰恭肃端慎荣靖皇贵妃,葬天寿山。弘治初,御史曹璘请削妃谥号;鱼台县丞徐顼请逮治诊视纪太后诸医,捕万氏家属,究问当时薨状。孝宗以重违先帝意,已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