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明史
- ▪ 本纪第一 太祖一
- ▪ 本纪第二 太祖二
- ▪ 本纪第三 太祖三
- ▪ 本纪第四 恭闵帝
- ▪ 本纪第五 成祖一
- ▪ 本纪第六 成祖二
- ▪ 本纪第七 成祖三
- ▪ 本纪第八 仁宗
- ▪ 本纪第九 宣宗
- ▪ 本纪第十 英宗前纪
- ▪ 本纪第十一 景帝
- ▪ 本纪第十二 英宗后纪
- ▪ 本纪第十三 宪宗一
- ▪ 本纪第十四 宪宗二
- ▪ 本纪第十五 孝宗
- ▪ 本纪第十六 武宗
- ▪ 本纪第十七 世宗一
- ▪ 本纪第十八 世宗二
- ▪ 本纪第十九 穆宗
- ▪ 本纪第二十 神宗一
- ▪ 本纪第二十一 神宗二
- ▪ ▪ 光宗
- ▪ 本纪第二十二 熹宗
- ▪ 本纪第二十三 庄烈帝一
- ▪ 本纪第二十四 庄烈帝二
- ▪ 志第一 天文一
- ▪ 志第二 天文二
- ▪ ▪ 填星
- ▪ ▪ 岁星
- ▪ ▪ 荧惑
- ▪ ▪ 太白
- ▪ ▪ 辰星
- ▪ 志第三 天文三
- ▪ 志第四 五行一(水)
- ▪ 志第五 五行二(火 木)
- ▪ 志第六 五行三(金 土)
- ▪ 志第七 历一
- ▪ 志第八 历二
- ▪ 志第九 历三
- ▪ 志第十 历四
- ▪ 志第十一 历五
- ▪ 志第十二 历六
- ▪ ▪ 木星
- ▪ ▪ 火星
- ▪ ▪ 土星
- ▪ ▪ 金星
- ▪ ▪ 水星
- ▪ ▪ 步四馀
- ▪ 志第十三 历七
- ▪ 志第十四 历八
- ▪ 志第十五 历九
- ▪ 志第十六 地理一
- ▪ 志第十七 地理二
- ▪ ▪ 山东山西
- ▪ 志第十八 地理三
- ▪ ▪ 河南陕西
- ▪ ▪ 宁夏左屯卫
- ▪ 志第十九 地理四
- ▪ ▪ 四川江西
- ▪ ▪ 守御礼州后千户所
- ▪ 志第二十 地理五
- ▪ ▪ 湖广浙江
- ▪ ▪ 上爱茶峒长官司
- ▪ 志第二十一 地理六
- ▪ ▪ 福建 广东 广西
- ▪ 志第二十二 地理七
- ▪ ▪ 云南 贵州
- ▪ ▪ 促瓦长官司
- ▪ 志第二十三 礼一(吉礼一)
- ▪ ▪ 分献陪祀
- ▪ ▪ 坛壝之制
- ▪ ▪ 神位祭器玉帛牲牢祝册之数
- ▪ ▪ 遣官祭祀
- ▪ ▪ 分献陪祀
- ▪ ▪ 玉帛牲牢
- ▪ ▪ 祝册
- ▪ ▪ 笾豆之实
- ▪ ▪ 祭祀杂议诸仪
- ▪ ▪ 祭祀日期
- ▪ ▪ 习仪
- ▪ ▪ 斋戒
- ▪ 志第二十四 礼二(吉礼二)
- ▪ ▪ 郊祀之制
- ▪ ▪ 大雩
- ▪ ▪ 郊祀配位
- ▪ ▪ 郊祀仪注
- ▪ ▪ 祈谷
- ▪ ▪ 大飨礼
- ▪ ▪ 令节拜天
- ▪ 志第二十五 礼三(吉礼三)
- ▪ ▪ 社稷
- ▪ ▪ 朝日夕月
- ▪ ▪ 先农
- ▪ ▪ 先蚕
- ▪ ▪ 高禖
- ▪ ▪ 祭告
- ▪ ▪ 祈报
- ▪ ▪ 神祇坛
- ▪ ▪ 星辰坛
- ▪ ▪ 灵星诸神
- ▪ ▪ 太岁月将风云雷雨之祀
- ▪ ▪ 岳镇海渎山川之祀
- ▪ ▪ 城隍
- ▪ 志第二十六 礼四(吉礼四)
- ▪ ▪ 京师九庙
- ▪ ▪ 圣师
- ▪ ▪ 旗纛
- ▪ ▪ 五祀
- ▪ ▪ 马神
- ▪ ▪ 南京神庙
- ▪ ▪ 功臣庙
- ▪ ▪ 三皇
- ▪ ▪ 历代帝王陵庙
- ▪ ▪ 至圣先师子孔庙祀
- ▪ ▪ 诸神祠
- ▪ ▪ 厉坛
- ▪ 志第二十七 礼五(吉礼五)
- ▪ ▪ 荐新
- ▪ ▪ 宗庙之制
- ▪ ▪ 禘佩
- ▪ ▪ 时享
- ▪ ▪ 加上谥号
- ▪ ▪ 庙讳
- ▪ 志第二十八 礼六(吉礼六)
- ▪ ▪ 功臣配飨
- ▪ ▪ 王国宗庙
- ▪ ▪ 奉先殿
- ▪ ▪ 奉慈殿
- ▪ ▪ 献皇帝庙
- ▪ ▪ 亲王从飨
- ▪ ▪ 群臣家庙
- ▪ 志第二十九 礼七(嘉礼一)
- ▪ ▪ 诸司朝觐仪
- ▪ ▪ 登极仪
- ▪ ▪ 大朝仪
- ▪ ▪ 常朝仪
- ▪ ▪ 皇太子亲王朝仪
- ▪ ▪ 诸王来朝仪
- ▪ ▪ 中宫受朝仪
- ▪ ▪ 朝贺东宫仪
- ▪ ▪ 大宴仪
- ▪ ▪ 上尊号徽号仪
- ▪ 志第三十 礼八(嘉礼二)
- ▪ ▪ 册皇后仪
- ▪ ▪ 册皇太子及皇太子妃仪
- ▪ ▪ 册亲王及王妃仪
- ▪ ▪ 皇帝加元服仪
- ▪ ▪ 皇太子皇子冠礼
- ▪ ▪ 品官冠礼
- ▪ ▪ 庶人冠礼
- ▪ 志第三十一 礼九(嘉礼三)
- ▪ ▪ 东宫出阁讲学仪
- ▪ ▪ 诸王读书仪
- ▪ ▪ 经筵
- ▪ ▪ 日讲
- ▪ ▪ 皇帝视学仪
- ▪ ▪ 天子纳后仪
- ▪ ▪ 皇太子纳妃仪
- ▪ ▪ 亲王婚礼
- ▪ ▪ 公主婚礼
- ▪ ▪ 品官婚礼
- ▪ ▪ 庶人婚礼
- ▪ 志第三十二 礼十(嘉礼四 宾礼)
- ▪ ▪ 遣使之蕃国仪
- ▪ ▪ 蕃国遣使进表仪
- ▪ ▪ 巡狩之制
- ▪ ▪ 东宫监国
- ▪ ▪ 皇太孙监国
- ▪ ▪ 颁诏仪
- ▪ ▪ 迎接诏赦仪
- ▪ ▪ 进书仪
- ▪ ▪ 进表笺仪
- ▪ ▪ 乡饮酒礼
- ▪ ▪ 蕃王朝贡礼
- ▪ ▪ 品官相见礼
- ▪ ▪ 庶人相见礼
- ▪ 志第三十三 礼十一(军礼)
- ▪ ▪ 亲征
- ▪ ▪ 遣将
- ▪ ▪ 禡祭
- ▪ ▪ 受降
- ▪ ▪ 奏凯献俘
- ▪ ▪ 论功行赏
- ▪ ▪ 大阅
- ▪ ▪ 大射
- ▪ ▪ 救日伐鼓
- ▪ 志第三十四 礼十二(凶礼一)
- ▪ ▪ 山陵
- ▪ ▪ 山陵
- ▪ 志第三十五 礼十三(凶礼二)
- ▪ ▪ 兴宗帝后陵寝
- ▪ ▪ 睿宗帝后陵寝
- ▪ ▪ 皇妃等丧葬
- ▪ ▪ 皇太子及妃丧葬
- ▪ ▪ 皇后陵寝
- ▪ ▪ 诸王及妃公主丧葬诸仪
- ▪ 志第三十六 礼十四(凶礼三)
- ▪ ▪ 中宫为父祖丧仪
- ▪ ▪ 遣使临吊仪
- ▪ ▪ 遣使册赠王公大臣仪
- ▪ ▪ 忌辰
- ▪ ▪ 乘舆受蕃国王讣奏仪
- ▪ ▪ 乘舆为王公大臣举哀仪
- ▪ ▪ 乘舆临王公大臣丧仪
- ▪ ▪ 谒祭陵庙
- ▪ ▪ 赐祭葬
- ▪ ▪ 丧葬之制
- ▪ ▪ 碑碣
- ▪ ▪ 赐谥
- ▪ ▪ 品官丧礼
- ▪ ▪ 士庶人丧礼
- ▪ ▪ 服纪
- ▪ 志第三十七 乐一
- ▪ 志第三十八 乐二
- ▪ ▪ 乐章一
- ▪ ▪ 九庙时祫乐章
- ▪ 志第三十九 乐三
- ▪ ▪ 乐章二
- ▪ ▪ 嘉靖间续定庆成宴乐章
- ▪ 志第四十 仪卫
- ▪ 志第四十一 舆服一
- ▪ 志第四十二 舆服二
- ▪ 志第四十三 舆服三
- ▪ 志第四十四 舆服四
- ▪ 志第四十五 选举一
- ▪ 志第四十六 选举二
- ▪ 志第四十七 选举三
- ▪ 志第四十八 职官一
- ▪ 志第四十九 职官二
- ▪ 志第五十 职官三
- ▪ 志第五十一 职官四
- ▪ 志第五十二 职官五
- ▪ 志第五十三 食货一
- ▪ ▪ 户口 田制屯田 庄田
- ▪ 志第五十四 食货二
- ▪ ▪ 赋役
- ▪ 志第五十五 食货三
- ▪ ▪ 漕运 仓库
- ▪ 志第五十六 食货四
- ▪ ▪ 盐法 茶法
- ▪ 志第五十七 食货五
- ▪ ▪ 钱钞 坑冶附铁冶铜场 商税 市舶 马市
- ▪ 志第五十八 食货六
- ▪ ▪ 上供采造 采造 柴炭 采木 珠池 织造 烧造 俸饷 会计
- ▪ 志第五十九 河渠一
- ▪ ▪ 黄河上
- ▪ 志第六十 河渠二
- ▪ ▪ 黄河下
- ▪ 志第六十一 河渠三
- ▪ ▪ 运河上
- ▪ 志第六十二 河渠四
- ▪ ▪ 运河下 海运
- ▪ 志第六十三 河渠五
- ▪ ▪ 淮河 泇河 卫河 漳河 沁河 滹沱河 桑乾河 胶莱河
- ▪ 志第六十四 河渠六
- ▪ ▪ 直省水利
- ▪ 志第六十五 兵一
- ▪ 志第六十六 兵二卫所 班军
- ▪ ▪ 土官
- ▪ ▪ 福建都司
- ▪ ▪ 福建行都司
- ▪ ▪ 江西都司
- ▪ ▪ 广东都司
- ▪ ▪ 后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直隶旧为北平都司,有北平三护卫,后俱为亲军。其不系北平旧卫者,俱永乐以后添设。
- ▪ ▪ 大宁都司
- ▪ ▪ 万全都司宣德五年,分直隶及山西等处卫所添设。
- ▪ ▪ 山西都司旧有太原三护卫,后革。蒲州千户所,改属直隶,广昌千户所,改属万全都司
- ▪ ▪ 山西行都司旧有蔚州卫,后改属万全都司
- ▪ ▪ 南京卫所亲军卫
- ▪ ▪ 五军都督府属 左军都督府本府所属卫,仍隶北京左府。
- ▪ ▪ 右军都督府本府所属卫,仍隶北京右府。
- ▪ ▪ 中军都督府本府所属卫,仍隶北京中府。
- ▪ ▪ 前军都督府本府所属卫,仍隶北京前府。
- ▪ ▪ 陕西都司
- ▪ ▪ 广西都司
- ▪ ▪ 中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直隶
- ▪ ▪ 中都留守司
- ▪ ▪ 河南都司
- ▪ ▪ 前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直隶
- ▪ ▪ 湖广都司
- ▪ ▪ 福建都司
- ▪ ▪ 福建行都司
- ▪ ▪ 江西都司
- ▪ ▪ 后军都督府本府所属卫,仍隶北京后府。
- ▪ ▪ 山西行都司
- ▪ ▪ 北平三护卫
- ▪ ▪ 湖广行都司以湖广都司卫所改设
- ▪ ▪ 兴都留守司
- ▪ ▪ 广东都司
- ▪ ▪ 后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北平都司
- ▪ ▪ 贵州都司旧有层台、重安二千户所,俱革。旧有平伐长官司,后隶贵阳府。旧有平浪、九名九姓独山州二长官司,后隶都匀府。
- ▪ ▪ 土官
- ▪ ▪ 中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直隶
- ▪ ▪ 中都留守司
- ▪ ▪ 辽东都司
- ▪ ▪ 山东都司
- ▪ ▪ 右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云南都司
- ▪ ▪ 贵州都司
- ▪ ▪ 四川都司
- ▪ ▪ 河南都司旧有洛阳中护卫,后并汝州卫。
- ▪ ▪ 前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直隶
- ▪ ▪ 湖广都司旧有武昌右千户所,革。
- ▪ ▪ 土官
- ▪ ▪ 广西都司
- ▪ ▪ 云南都司旧有鹤庆、通海二千户所,革
- ▪ ▪ 土官
- ▪ ▪ 山西三护卫
- ▪ ▪ 五军都督府所属卫所 左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浙江都司
- ▪ ▪ 辽东都司
- ▪ ▪ 山东都司旧有青州左护卫,后改天津右卫。旧有贵州护卫,革
- ▪ ▪ 右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直隶
- ▪ ▪ 陕西都司旧有阶州卫、沙州卫、灵山千户所,后俱革。
- ▪ ▪ 陕西行都司洪武十二年添设
- ▪ ▪ 四川都司旧有浦江关军民千户所,后革
- ▪ ▪ 土官
- ▪ ▪ 四川行都司旧无,后设。旧有建昌前卫,后革
- ▪ ▪ 都司一奴儿干都司 卫三百八十四
- ▪ ▪ 所二十四
- ▪ ▪ 站七
- ▪ ▪ 地面七
- ▪ ▪ 寨一
- ▪ ▪ 卫六
- ▪ ▪ 都指挥使司二
- ▪ ▪ 指挥使司一
- ▪ ▪ 宣尉使司三
- ▪ ▪ 招讨司六
- ▪ ▪ 万户府四
- ▪ ▪ 千户所十七
- ▪ ▪ 上十二卫
- ▪ ▪ 五军都督府所属卫所 左军都督府
- ▪ ▪ 在外 浙江都司
- ▪ 志第六十七 兵三
- ▪ ▪ 边防 海防江防 民壮 士兵 乡兵
- ▪ 志第六十八 兵四
- ▪ 志第六十九 刑法一
- ▪ 志第七十 刑法二
- ▪ 志第七十一 刑法三
- ▪ 志第七十二 艺文一
- ▪ 志第七十三 艺文二
- ▪ 志第七十四 艺文三
- ▪ 志第七十五 艺文四
- ▪ 表第一 诸王世表一
- ▪ 表第二 诸王世表二
- ▪ 表第三 诸王世表三
- ▪ 表第四 诸王世表四
- ▪ 表第五 诸王世表五
- ▪ 表第六 功臣世表一
- ▪ 表第七 功臣世表二
- ▪ 表第八 功臣世表三
- ▪ 表第九 外戚恩泽侯表
- ▪ 表第十 宰辅年表一
- ▪ 表第十一 宰辅年表二
- ▪ 表第十二 七卿年表一
- ▪ 表第十三 七卿年表二
- ▪ 列传第一 后妃
- ▪ ▪ 后妃一
- ▪ 列传第二 后妃二
- ▪ 列传第三
- ▪ ▪ 兴宗孝康皇帝孝康皇后 吕太后 睿宗献皇帝献皇后
- ▪ 列传第四 诸王
- ▪ ▪ 诸王一
- ▪ 列传第五 诸王二
- ▪ 列传第六 诸王三
- ▪ ▪ 太祖诸子三
- ▪ ▪ 兴宗诸子
- ▪ ▪ 惠帝诸子
- ▪ ▪ 成祖诸子
- ▪ 列传第七 诸王四
- ▪ ▪ 仁宗诸子
- ▪ ▪ 英宗诸子
- ▪ ▪ 景帝子
- ▪ ▪ 宪宗诸子
- ▪ ▪ 孝宗子
- ▪ 列传第八 诸王五
- ▪ ▪ 世宗诸子
- ▪ ▪ 穆宗诸子
- ▪ ▪ 神宗诸子
- ▪ ▪ 光宗诸子
- ▪ ▪ 熹宗诸子
- ▪ ▪ 庄烈帝诸子
- ▪ 列传第九
- ▪ ▪ 宪宗五女
- ▪ ▪ 孝宗三女
- ▪ ▪ 睿宗二女
- ▪ ▪ 光宗九女
- ▪ ▪ 庄烈帝六女
- ▪ ▪ 世宗五女
- ▪ ▪ 穆宗六女
- ▪ ▪ 神宗十女
- ▪ ▪ 成祖五女
- ▪ ▪ 仁宗七女
- ▪ ▪ 宣宗二女
- ▪ ▪ 英宗八女
- ▪ ▪ 景帝一女
- ▪ ▪ 公主
- ▪ 列传第十 郭子兴 韩林儿
- ▪ 列传第十一 陈友谅 张士诚 方国珍 明玉珍
- ▪ 列传第十二
- ▪ ▪ 扩廓帖木儿蔡子英 陈友定伯颜子中等 把匝剌瓦尔密
- ▪ 列传第十三 徐达 常遇春
- ▪ 列传第十四 李文忠 邓愈 汤和 沐英
- ▪ 列传第十五 李善长 汪广洋
- ▪ 列传第十六 刘基(子琏璟) 宋濂 叶琛 章溢(子存道)
- ▪ 列传第十七 冯胜(兄国用) 傅友德 廖永忠(赵庸) 杨璟 胡美
- ▪ 列传第十八
- ▪ 列传第十九
- ▪ 列传第二十
- ▪ 列传第二十一
- ▪ 列传第二十二
- ▪ 列传第二十三
- ▪ 列传第二十四
- ▪ 列传第二十五
- ▪ 列传第二十六
- ▪ 列传第二十七
- ▪ 列传第二十八
- ▪ 列传第二十九
- ▪ 列传第三十
- ▪ 列传第三十一
- ▪ 列传第三十二 盛庸 平安 何福 顾成
- ▪ 列传第三十三
- ▪ 列传第三十四
- ▪ 列传第三十五
- ▪ ▪ 解缙 黄淮 胡广 金幼孜 胡俨
- ▪ 列传第三十六
- ▪ ▪ 杨士奇 杨荣曾孙旦 杨溥马愉
- ▪ 列传第三十七
- ▪ ▪ 蹇义 夏原吉俞士吉 李文郁 邹师颜
- ▪ 列传第三十八
- ▪ ▪ 郁新 赵羾 金忠 李庆 师逵 古朴向宝 陈寿马京 许思温刘季{虎} 刘辰 杨砥 虞谦吕升 仰瞻 严本 汤宗
- ▪ 列传第三十九
- ▪ ▪ 茹瑺 严震直 张紞毛泰亨 王钝 郑赐 郭资 吕震 李至刚方宾 吴中 刘观
- ▪ 列传第四十
- ▪ 列传第四十一
- ▪ ▪ 宋礼蔺芳 陈瑄王瑜 周忱
- ▪ 列传第四十二
- ▪ ▪ 张辅高士文 徐政 黄福 刘俊吕毅 刘昱 陈洽侯保 冯贵伍云 陈忠李任等 李彬 柳升崔聚 史安 陈镛 李宗昉 潘禋梁铭 王通陶季容 陈汀
- ▪ 列传第四十三
- ▪ ▪ 宋晟 薛禄郭义 金玉 刘荣 硃荣 费瓛 谭广 陈怀马亮蒋贵孙琬 任礼 赵安 赵辅 刘聚
- ▪ 列传第四十四
- ▪ 列传第四十五
- ▪ 列传第四十六
- ▪ 列传第四十七
- ▪ 列传第四十八
- ▪ 列传第四十九
- ▪ 列传第五十
- ▪ ▪ 尹昌隆 耿通陈谔 戴纶林长懋 陈祚郭循 刘球子钺釪陈鉴何观 钟同孟 杨集 章纶子玄应 廖庄 倪敬盛灊等 杨瑄子源 盛颙等
- ▪ 列传第五十一
- ▪ ▪ 李时勉 陈敬宗 刘铉萨琦 邢让李绍林瀚子庭昂 庭机孙燫 烃 谢鐸 鲁鐸赵永
- ▪ 列传第五十二
- ▪ ▪ 邹缉郑维桓 柯暹 弋谦黄骥 黄泽孔友谅 范济 聊让郭佑 胡仲伦 华敏 贾斌 左鼎练纲 曹凯许仕达 刘炜尚褫 单宇姚显 杨浩 张昭贺炀
- ▪ 列传第五十三
- ▪ ▪ 陶成子鲁 陈敏 丁瑄 王得仁子一夔 叶祯 伍骥 毛吉林锦 郭绪 姜昂子龙
- ▪ 列传第五十四
- ▪ ▪ 韩观 山云 萧授吴亮 方瑛陈友 李震王信都胜 郭鋐 彭伦 欧磐 张祐
- ▪ 列传第五十五
- ▪ ▪ 曹鼐 张益 邝埜 王佐丁铉等 孙祥谢泽 袁彬哈铭袁敏
- ▪ 列传第五十六
- ▪ 列传第五十七
- ▪ ▪ 高谷 胡濙 王直
- ▪ 列传第五十八
- ▪ ▪ 于谦子冕 吴宁 王伟
- ▪ 列传第五十九
- ▪ ▪ 王骥孙瑾 徐有贞 杨善李实 赵荣 霍瑄 沈固 王越
- ▪ 列传第六十
- ▪ ▪ 罗亨信 侯璡 杨宁 王来 孙原贞孙需 张宪 硃鉴 杨信民张骥竺渊耿定 王晟 邓颙 马谨 程信 白圭子钺 张瓚谢士元孔镛李时敏 邓廷瓚 王轼 刘丙
- ▪ 列传第六十一
- ▪ ▪ 杨洪子俊 从子能 信 石亨从子彪 从孙后 郭登 硃谦子永 孙晖等孙镗赵胜 范广
- ▪ 列传第六十二
- ▪ ▪ 史昭刘昭 李达 巫凯曹义 施聚 许贵子宁 周贤子玉欧信 王玺 鲁鉴子麟 孙经 刘宁周玺 庄鉴 彭清 姜汉子奭孙应熊 安国 杭雄
- ▪ 列传第六十三
- ▪ ▪ 卫青子颖 董兴 何洪刘雄 刘玉 仇钺 神英子周 曹雄子谦 冯祯 张俊李鋐 杨锐崔文
- ▪ 列传第六十四
- ▪ ▪ 李贤 吕原子常 岳正 彭时 商辂 刘定之
- ▪ 列传第六十五
- ▪ ▪ 王翱 年富 王竑 李秉 姚夔 王复 林聪 叶盛
- ▪ 列传第六十六
- ▪ ▪ 项忠 韩雍 余子俊阮勤 硃英 秦纮
- ▪ 列传第六十七
- ▪ ▪ 罗伦涂棐 章懋从子拯 黄仲昭 庄昶邹智 舒芬崔桐 马汝骥
- ▪ 列传第六十八
- ▪ 列传第六十九
- ▪ ▪ 徐溥 邱濬 刘健 谢迁 李东阳 王鏊 刘忠
- ▪ 列传第七十
- ▪ ▪ 王恕子承裕 马文升 刘大夏
- ▪ 列传第七十一
- ▪ ▪ 何乔新 彭韶 周经 耿裕 倪岳 闵珪 戴珊
- ▪ 列传第七十二
- ▪ ▪ 周洪谟 杨守陈弟守阯 子茂元 茂仁 张元祯陈音 傅瀚张昇 吴宽 傅珪 刘春 吴俨 顾清 刘瑞
- ▪ 列传第七十三
- ▪ ▪ 李敏叶淇 贾俊刘璋 黄绂 张悦张蓥 钟 曾鉴 梁璟王诏 徐恪李介子昆 黄珂 王鸿儒 丛兰 吴世忠
- ▪ 列传第七十四
- ▪ ▪ 韩文顾佐 陈仁 张敷华 杨守随弟守隅 许进子诰 赞论雍泰张津 陈寿 樊莹 熊绣 潘蕃 胡富 张泰 吴文度 张鼐冒政 王璟 李钦
- ▪ 列传第七十五
- ▪ ▪ 何鉴 马中锡 陆完 洪钟陈镐 蒋昇 陈金 俞谏 周南孙禄马昊
- ▪ 列传第七十六
- ▪ 列传第七十七
- ▪ ▪ 李文祥 孙磐徐珪 胡爟周时从 王雄 罗侨 叶钊刘天麒戴冠 黄巩 陆震 夏良胜万潮等 何遵刘校等
- ▪ 列传第七十八
- ▪ ▪ 杨廷和 梁储 蒋冕 毛纪 石珤 兄玠
- ▪ 列传第七十九
- ▪ 列传第八十
- ▪ 列传第八十一
- ▪ 列传第八十二
- ▪ 列传第八十三 王守仁(冀元亨)
- ▪ 列传第八十四 张璁(胡鐸) 桂萼 方献夫 夏言
- ▪ 列传第八十五
- ▪ 列传第八十六
- ▪ 列传第八十七
- ▪ 列传第八十八
- ▪ 列传第八十九
- ▪ 列传第九十
- ▪ 列传第九十一
- ▪ 列传第九十二
- ▪ 列传第九十三
- ▪ 列传第九十四
- ▪ 列传第九十五
- ▪ 列传第九十六
- ▪ 列传第九十七
- ▪ 列传第九十八
- ▪ 列传第九十九
- ▪ 列传第一百
- ▪ 列传第一百一
- ▪ 列传第一百二
- ▪ 列传第一百三
- ▪ 列传第一百四
- ▪ 列传第一百五
- ▪ 列传第一百六
- ▪ 列传第一百七
- ▪ 列传第一百八
- ▪ 列传第一百九
- ▪ 列传第一百十
- ▪ 列传第一百十一
- ▪ 列传第一百十二
- ▪ 列传第一百十三
- ▪ 列传第一百十四 海瑞(何以尚) 丘橓 吕坤 郭正域
- ▪ 列传第一百十五
- ▪ 列传第一百十六
- ▪ 列传第一百十七
- ▪ 列传第一百十八
- ▪ 列传第一百十九
- ▪ 列传第一百二十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一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二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三
- ▪ 列传第一百二十四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五
- ▪ 列传一百二十六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七
- ▪ 列传第一百二十八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九
- ▪ 列传第一百三十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一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二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三
- ▪ 列传第一百三十四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五
- ▪ 列传第一百三十六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七
- ▪ 列传第一百三十八 孙承宗(子鉁等)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九
- ▪ 列传第一百四十 杨嗣昌 吴甡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一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二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三
- ▪ 列传第一百四十四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五
- ▪ 列传第一百四十六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七
- ▪ 列传第一百四十八
- ▪ 列传一百四十九
- ▪ 列传第一百五十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一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二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三
- ▪ 列传第一百五十四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五
- ▪ 列传第一百五十六 曹文诏(弟文耀) 周遇吉 黄得功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七
- ▪ 列传第一百五十八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九
- ▪ 列传第一百六十
- ▪ 列传第一百六十一
- ▪ 列传第一百六十二
- ▪ 列传第一百六十三
- ▪ 列传第一百六十四
- ▪ 列传第一百六十五
- ▪ 列传第一百六十六
- ▪ 列传第一百六十七
- ▪ 列传第一百六十八 何腾蛟(章旷 傅作霖) 瞿式耜(汪皞等)
- ▪ 列传第一百六十九 循吏
- ▪ 列传第一百七十 儒林一
- ▪ 列传第一百七十一 儒林二
- ▪ 列传第一百七十二 儒林三
- ▪ ▪ 孔希学孔彦绳 颜希惠 曾质粹 孔闻礼 孟希文 仲于陛 周冕 程接道 程克仁 张文运 邵继祖 硃梴 硃墅
- ▪ 列传第一百七十三 文苑一
- ▪ 列传第一百七十四 文苑二
- ▪ 列传第一百七十五 文苑三
- ▪ 列传第一百七十六 文苑四
- ▪ 列传第一百七十七 忠义一
- ▪ 列传第一百七十八 忠义二
- ▪ 列传第一百七十九 忠义三
- ▪ 列传第一百八十 忠义四
- ▪ 列传第一百八十一 忠义五
- ▪ 列传第一百八十二 忠义六
- ▪ 列传第一百八十三 忠义七
- ▪ 列传第一百八十四 孝义
- ▪ ▪ 孝义一
- ▪ 列传第一百八十五 孝义二
- ▪ 列传第一百八十六 隐逸
- ▪ ▪ 张介福 倪瓚 徐舫 杨恒 陈洄 杨引 吴海 刘闵 杨黼 孙一元沈周 陈继儒
- ▪ 列传第一百八十七 方伎
- ▪ 列传第一百八十八 外戚
- ▪ 列传第一百八十九 列女一
- ▪ 列传第一百九十 列女二
- ▪ 列传第一百九十一 列女三
- ▪ 列传第一百九十二 宦官一
- ▪ ▪ 郑和侯显 金英兴安 范弘等 王振 曹吉祥刘永诚 怀恩覃吉 汪直 梁芳钱能等 何鼎邓原等 李广 蒋琮 刘瑾 张永谷大用魏彬等
- ▪ 列传第一百九十三 宦官二
- ▪ ▪ 李芳 冯保 张鲸 陈增陈奉 高淮 梁永杨荣 陈矩 王安魏忠贤 王体乾李永贞等 崔文升 张彝宪 高起潜 王承恩 方正化
- ▪ 列传第一百九十四 阉党
- ▪ ▪ 焦芳 刘宇 曹元 张彩韩福等 顾秉谦 魏广微等 崔呈秀吴淳夫等 刘志选梁梦环等 曹钦程石三畏等 王绍徽周应秋霍维华徐大化等 阎鸣泰 贾继春田尔耕 许显纯
- ▪ 列传第一百九十五 佞幸
- ▪ ▪ 纪纲 门达逮杲 李孜省 继晓 江彬许泰 钱宁 陆炳 邵元节 陶仲文 顾可学盛端明等
- ▪ 列传第一百九十六 奸臣
- ▪ ▪ 胡惟庸陈宁 陈瑛马麟等 严嵩赵文华等 周延儒 温体仁马士英阮大铖
- ▪ 列传第一百九十七 流贼
- ▪ ▪ 李自成 张献忠
- ▪ 列传第一百九十八 土司
- ▪ ▪ 湖广土司
- ▪ ▪ 施州施南宣抚司 散毛宣抚司 忠建宣抚司 容美宣抚司 永顺军民宣慰使司 保靖州军民宣慰使司
- ▪ 列传第一百九十九 四川土司
- ▪ ▪ 四川土司一
- ▪ 列传第二百 四川土司二
- ▪ ▪ 播州宣慰司 永宁宣抚司 酉阳宣抚司 石砫宣抚司
- ▪ 列传第二百一 云南土司
- ▪ ▪ 云南土司一
- ▪ 列传第二百二 云南土司二
- ▪ ▪ 姚安 鹤庆 武定 寻甸 丽江 元江 永昌 新化 威远 北胜 湾甸镇康 大侯 澜沧卫 麓川
- ▪ 列传第二百三 云南土司三
- ▪ 列传第二百四 贵州土司
- ▪ ▪ 贵阳 思南思州附 镇远 铜仁 黎平 安顺 都匀 平越 石阡新添金筑安抚司附
- ▪ 列传第二百五 广西土司
- ▪ ▪ 广西土司一 桂林 柳州 庆远 平乐 梧州 浔州 南宁
- ▪ 列传第二百六 广西土司二
- ▪ ▪ 太平 思明 思恩 镇安 田州 恩城 上隆 都康
- ▪ 列传第二百七 广西土司三
- ▪ ▪ 泗城 利州 龙州 归顺 向武 奉议 江州 思陵广东琼州府附
- ▪ 列传第二百八 外国一
- ▪ ▪ 朝鲜
- ▪ 列传第二百九 外国二
- ▪ ▪ 安南
- ▪ 列传第二百十 外国三
- ▪ ▪ 日本
- ▪ 列传第二百十一 外国四
- ▪ ▪ 琉球 吕宋 合猫里 美洛居 沙瑶呐哔啴 鸡笼 婆罗 麻叶甕 古麻刺朗 冯嘉施兰 文郎马神
- ▪ 列传第二百十二 外国五
- ▪ ▪ 占城宾童龙 真腊 暹罗 爪哇阇婆 苏吉丹 碟里 日罗夏治三佛齐
- ▪ 列传第二百十三 外国六
- ▪ ▪ 浡泥 满剌加 苏门答剌 须文达那 苏禄 西洋琐里 琐里 览邦淡巴 百花 彭亨 那孤儿 黎伐 南渤利 阿鲁 柔佛 丁机宜 巴喇西 佛郎机 和兰
- ▪ 列传第二百十四 外国七
- ▪ 列传第二百十五 外国八鞑靼
- ▪ 列传第二百十六 外国九瓦剌 朵颜(福余 泰宁)
- ▪ 列传第二百十七 西域一
- ▪ ▪ 哈密卫 柳城 火州 土鲁番
- ▪ 列传第二百十八 西域二 西番诸卫(西宁河州洮州岷州等番族诸卫)
- ▪ ▪ 安定卫 阿端卫 曲先卫 赤斤蒙古卫 沙州卫 罕东卫 罕东左卫 哈梅里
- ▪ 列传第二百十九 西域三
- ▪ 列传第二百二十 西域四
- ▪ 附录:张廷玉上明史表
罗伦,字彝正,吉安永丰人。五岁尝随母入园,果落,众竞取,伦独赐而后受。家贫樵牧,挟书诵不辍。及为诸生,志圣贤学,尝曰:“举业非能坏人,人自坏之耳。”知府张瑄悯其贫,周之粟,谢不受。居父母丧,逾大祥,始食盐酪。
成化二年,廷试,对策万余言。直斥时弊,名震都下。擢进士第一,授翰林修撰。逾二月,大学士李贤奔丧毕,奉诏还朝。伦诣贤沮之,不听。乃上疏曰:
臣闻朝廷援杨溥故事,起复大学士李贤。臣窃谓贤大臣,起复大事,纲常风化系焉,不可不慎。曩陛下制策有曰:“朕夙夜拳拳,欲正大纲,举万目,使人伦明于上,风俗厚于下。”窃谓明人伦,厚风俗,莫先于孝。在礼,子有父母之丧,君三年不呼其门。子夏问:“三年之丧,金革无避,礼欤?”孔子曰:“鲁公伯禽有为为之也。今以三年之丧从其利者,吾弗知也。”陛下于贤,以为金革之事起复之欤?则未之有也。以大臣起复之欤?则礼所未见也。
夫为人君,当举先王之礼教其臣;为人臣,当守先王之礼事其君。昔宋仁宗尝起复富弼矣,弼辞曰:“不敢遵故事以遂前代之非,但当据《礼经》以行今日之是。”仁宗卒从其请。孝宗尝起复刘珙矣,珙辞曰:“身在草土之中,国无门庭之寇,难冒金革之名,私窃利禄之实。”孝宗不抑其情。此二君者,未尝以故事强其臣。二臣者。未尝以故事徇其君。故史册书之为盛事,士大夫传之为美谈。无他,君能教臣以孝,臣有孝可移于君也。自是而后,无复礼义。王黼、史嵩之、陈宜中、贾似道之徒,皆援故事起复。然天下坏乱,社稷倾危,流祸当时,遗讥后代。无他,君不教臣以孝,臣无孝可移于君也。陛下必欲贤身任天下之事,则贤身不可留,口实可言。宜降温诏,俾如刘珙得以言事。使贤于天下之事知必言,言必尽。陛下于贤之言闻必行,行必力。贤虽不起复,犹起复也。苟知之而不能尽言,言之而不能力行,贤虽起复无益也。
且陛下无谓庙堂无贤臣,庶官无贤士。君,盂也;臣,水也。水之方圆,盂实主之。臣之直佞,君实召之。陛下诚于退朝之暇,亲直谅博洽之臣,讲圣学君德之要,询政事得失,察民生利病,访人才贤否,考古今盛衰。舍独信之偏见,纳逆耳之苦言。则众贤群策毕萃于朝,又何待违先王之《礼经》,损大臣之名节,然后天下可治哉。
臣伏见比年以来,朝廷以夺情为常典,缙绅以起复为美名,食稻衣锦之徒,接踵庙堂,不知此人于天下之重何关耶?且妇于舅姑,丧亦三年;孙于祖父母,服则齐衰。夺情于夫,初无预其妻;夺情于父,初无干其子。今或舍馆如故,妻孥不还,乃号于天下曰:“本欲终丧,朝命不许”,虽三尺童子,臣知其不信也。为人父者所以望其子之报,岂拟至于此哉。为人子者所以报其亲之心,岂忍至于此哉。枉己者不能直人,忘亲者不能忠君。陛下何取于若人而起复之也。
今大臣起复,群臣不以为非,且从而赞之;群臣起复,大臣不以为非,且从而成之。上下成俗,混然同流,率天下之人为无父之归。臣不忍圣明之朝致纲常之坏、风俗之弊一至此极也。愿陛下断自圣衷,许贤归家持服。其他已起复者,仍令奔丧,未起复者,悉许终制。脱有金革之变,亦从墨衰之权,使任军事于外,尽心丧于内。将朝廷端则天下一,大臣法则群臣效,人伦由是明,风俗由是厚矣。
疏入,谪福建市舶司副提举。御史陈选疏救,不报。御史杨琅复申救,帝切责之。尚书王翱以文彦博救唐介事讽贤,贤曰:“潞公市恩,归怨朝廷,吾不可以效之。”亡何,贤卒。明年以学士商辂言召复原职,改南京。居二年,引疾归,遂不复出。
伦为人刚正,严于律己。义所在,毅然必为,于富贵名利泊如也。里居倡行乡约,相率无敢犯。衣食粗恶。或遗之衣,见道殣,解以覆之。晨留客饮,妻子贷粟邻家,及午方炊,不为意。以金牛山人迹不至,筑室著书其中,四方从学者甚众。十四年卒,年四十八。嘉靖初,从御史唐龙请,追赠左春坊谕德,谥文毅。学者称一峰先生。
方伦为提举时,御史丰城涂棐巡按福建。司礼中官黄赐,延平人也,请见,棐不可。泉州知府李宗学以受赇为棐所按,讦棐自解,赐从中主其奏。棐、宗学俱被征,词连伦,当并逮。镇抚司某曰:“罗先生可至此乎?”即日鞫成上之。伦得免,棐亦复官。
涂棐,天顺四年进士。成化中尝言:“祖宗朝,政事必与大臣面议。自先帝幼冲,未能裁决,柄国者虑其缺遗,假简易之辞,以便宣布。凡视朝奏事,谕旨辄曰:“所司知之”。此一时权宜,非可循为定制。况批答多参以中官,内阁或不与,尤乖祖制。乞复面议,杜蔽壅之弊。”宪宗不能用。终广东副使。
章懋,字德懋,兰溪人。成化二年会试第一,成进士,改庶吉王。明年冬,授编修。
宪宗将以元夕张灯,命词臣撰诗词进奉。懋与同官黄仲昭、检讨庄昶疏谏曰:“顷谕臣等撰鰲山烟火诗词,臣等窃议,此必非陛下本怀,或以两宫圣母在上,欲备极孝养奉其欢心耳。然大孝在乎养志,不可徒陈耳目之玩以为养也。今川东未靖,辽左多虞,江西、湖广赤地数千里,万姓嗷嗷,张口待哺,此正陛下宵旰焦劳,两宫母后同忧天下之日。至翰林官以论思为职,鄙俚之言岂宜进于君上。伏读宣宗皇帝御制《翰林箴》有曰‘启沃之言,唯义与仁。尧、舜之道,邹、鲁以陈。’张灯岂尧、舜之道,诗词岂仁义之言?若谓烟火细故不足为圣德累,则舜何必不造漆器,禹何必不嗜旨酒,汉文何必不作露台?古帝王慎小谨微必矜细行者,正以欲不可纵,渐不可长也。伏乞将烟火停止,移此视听以明目达聪,省此资财以振饥恤困,则灾祲可销,太平可致。”帝以元夕张灯,祖宗故事,恶懋等妄言,并杖之阙下,左迁其官。修撰罗伦先以言事被黜,时称“翰林四谏”。
懋既贬临武知县,未行,以给事中毛弘等论救,改南京大理左评事。逾三年,迁福建佥事。平泰宁、沙、尤贼,听福安民采矿以杜盗源,建议番货互通贸易以裕商民,政绩甚著。满考入都,年止四十一,力求致仕。吏部尚书尹旻固留之,不可。
既归,屏迹不入城府。奉亲之暇,专以读书讲学为事,弟子执经者日益进。贫无供具,惟脱粟菜羹而已。四方学士大夫高其风,称为“枫山先生”。家居二十余年,中外交荐,部檄屡起之,以亲老坚不赴。
弘治中,孝宗登用群贤。众议两京国学当用名儒,起谢鐸于北监。及南监缺祭酒,遂以懋补之。懋方遭父忧不就。时南监缺司业且二十年,诏特以罗钦顺为之,而虚位以待懋。十六年,服阕,懋复固辞。不允,始莅任。六馆士人人自以为得师。监生尤樾母病,例不得归省,昼夜泣。懋遣之归,曰:“吾宁以违制获罪。”武宗立,陈勤圣学、隆继述、谨大婚、重诏令、敬天戒五事。正德元年乞休,五疏不允。复引疾恳辞,明年三月始得请。五年起南京太常卿,明年又起为南京礼部右侍郎,皆力辞不就。言者屡陈懋德望,请加优礼,诏有司岁时存问。世宗嗣位,即家进南京礼部尚书,致仕。其冬,遣行人存问,而懋已卒,年八十六。赠太子少保,谥文懿。
懋为学,恪守先儒训。或讽为文章,曰:“小技耳,予弗暇。”有劝以著述者,曰:“先儒之言至矣,芟其繁可也。”通籍五十余年,历俸仅满三考。难进易退,世皆高之。
生三子,兼令业农。县令过之,诸子释耒跪迎,人不知其贵公子也。子省懋于南监,徒步往,道为巡检所笞,已知而请罪,懋慰遣之。晚年,三子一孙尽死。年八十二生少子接,后以廕为国子生。
从子拯,字以道。幼从懋学,登弘治十五年进士,为刑部主事。正德初,忤刘瑾,下诏狱,谪梧州府通判。谨诛,擢南京兵部郎中。嘉靖中,累官工部尚书。桂萼欲复海运,延公卿议得失,拯曰:“海运虽有故事,而风涛百倍于河。且天津海口多淤,自古不闻有浚海者。”议遂寝。南北郊议起,拯言不可,失帝意。寻坐郊坛祭器缺供,落职归。久之复官。致仕,卒。
黄仲昭,名潜,以字行,莆田人。祖寿生,翰林检讨,有学行。父嘉,束鹿知县,以善政闻。
仲昭性端谨,年十五六即有志正学。登成化二年进士,改庶吉士,授编修。与章懋、庄昶同以直谏被杖,谪湘潭知县。在道,用谏官言,改南京大理评事。两京诸司隶卒率放还而取其月钱,为故事,惟仲昭与罗伦不敢。御史纵子弟取赂,刑部曲为地,仲昭驳正之。有群掠民妇转鬻者,部坐首恶一人,仲昭请皆坐。连遭父母丧,不离苫塊者四年。服除,以亲不逮养,遂不出。
弘治改元,御史姜洪疏荐,吏部尚书王恕檄有司敦趣。比至,恕迓之大门外,揖让升堂,相向再拜,世两高之。除江西提学佥事,诲士以正学。久之再疏乞休,日事著述。学者称“未轩先生”。卒年七十四。
仲昭兄深,御史。深子乾亨,行人。使满剌加,殁于海。乾亨子如金,广西提学副使,希雍,苏州同知。仲昭孙懋,南京户部侍郎。
庄昶,字孔抃,江浦人。自幼豪迈不群,嗜古博学。举成化二年进士,改庶吉士,授翰林检讨。与编修章懋、黄仲昭疏谏内廷张灯,忤旨廷杖二十,谪桂阳州判官。寻以言官论救,改南京行人司副。居三年,母忧去。继丁父忧,哀毁,丧除不复出。卜居定山二十余年,学者称“定山先生”。巡抚王恕尝欲葺其庐,辞之。
昶生平不尚著述,有自得,辄见之于诗。荐章十余上,部檄屡趣,俱不赴。大学士邱濬素恶昶,语人曰:“率天下士背朝廷者,昶也。”弘治七年有荐昶者,奉诏起用。昶念濬当国,不出且得罪,强起入都。大学士徐溥语郎中邵宝曰:“定山故翰林,复之。”濬闻曰:“我不识所谓定山也。”乃复以为行人司副。俄迁南京吏部郎中。得风疾。明年乞身归,部臣不为奏。又明年京祭,尚书倪岳以老疾罢之。居二年卒,年六十三。天启初,追谥文节。
邹智,字汝愚,合州人。年十二能文。家贫,读书焚木叶继晷者三年。举成化二十二年乡试第一。
时帝益倦于政,而万安、刘吉、尹直居政府,智愤之。道出三原,谒致仕尚书王恕,慨然曰:“治天下,在进君子退小人。方今小人在位,毒痡四海,而公顾屏弃田里。智此行非为科名,欲上书天子,别白贤奸,拯斯民于涂炭耳。”恕奇其言,笑而不答。明年登进士。改庶吉士。遂上疏曰:
陛下于辅臣,遇事必咨,殊恩异数必及,亦云任矣。然或进退一人,处分一事,往往降中旨,使一二小人阴执其柄,是既任之而又疑之也。陛下岂不欲推诚待物哉?由其进身之初,多出私门,先有以致陛下之厌薄。及与议事,又唯诺惟谨,伈伈伣伣,若有所不敢,反不如一二俗吏足以任事。此陛下所为疑也,臣窃以为过矣。昔宋仁宗知夏竦怀诈则黜之,知吕夷简能改过则容之;知杜衍、韩琦、范仲淹、富弼可任则不次擢之。故能北拒契丹,西臣元昊。未闻一任一疑,可以成天下事也。愿陛下察孰为竦,孰为夷简,而黜之容之,孰为衍、琦、仲淹、弼而擢之,日与讲论治道,不使小人得参其间,则天工亮矣。
臣又闻天下事惟辅臣得议,惟谏官得言。谏官虽卑,与辅臣等。乃今之谏官以躯体魁梧为美,以应对捷给为贤,以簿书刑狱为职业。不畏天变,不恤人穷。或以忠义激之,则曰:“吾非不欲言,言出则祸随,其谁吾听?”呜呼!既不能尽言效职,而复引过以归于上。有人心者固如是乎?臣愿罢黜浮冗,广求风节之臣。令仗下纠弹,入阁参议。或请对,或轮对,或非时召对,霁色接之,温言导之,使得毕诚尽蕴,则天听开矣。
臣又闻汲黯在朝,淮南寝谋,君子之有益人国也大矣。以陛下之聪明,宁不知君子可任而故屈抑之哉?乃小人巧谗间以中伤之耳。今硕德如王恕,忠鲠如强珍,亮直刚方如章懋、林俊、张吉,皆一时人望,不宜贬锢,负上天生才之意。陛下诚召此数人,置要近之地,使各尽其平生,则天心协矣。
臣又闻高皇帝制阍寺,惟给扫除,不及以政。近者旧章日坏,邪径日开,人主大权尽出其手。内倚之为相,外倚之为将,籓方倚之为镇抚,伶人贱工倚之以作奇技淫巧,法王佛子倚之以恣出入宫禁,此岂高皇帝所许哉!愿陛下以宰相为股肱,以谏官为耳目,以正人君子为腹心,深思极虑,定宗社长久之计,则大纲正矣。
然其本则在陛下明理何如耳。窃闻侍臣进讲无反复论辨之功,陛下听讲亦无从容沃心之益。如此而欲明理以应事,臣不信也。愿陛下念义理之难穷,惜日月之易迈,考之经史,验之身心,使终岁无间,则圣学明而万事毕治,岂特四事之举措得其当已耶。
疏入,不报。
智既慷慨负奇,其时御史汤鼐、中书舍人吉人、进士李文祥亦并负意气,智皆与之善。因相与品核公卿,裁量人物。未几,孝宗嗣位,弊政多所更。智喜,以为其志且得行,乃复因星变上书曰:
伏读明诏云“天下利弊所当兴革,所在官员人等条具以闻”。此殆陛下知前日登极诏书为奸臣所误,禁言官毋风闻挟私言事,物论嚣然,故复下此条自解耳。夫不曰“朕躬有过,朝政有阙”,而曰“利弊当兴革”;不曰“许诸人直言无隐”,而曰“官员人等条具以闻”。陛下所以求言者,已不广矣。今欲兴天下之利,革天下之弊,当求利弊之本原而兴且革之,不当毛举细故,以为利弊在是也。
本原何在?阁臣是已。少师安持禄怙宠,少保吉附下罔上,太子少保直挟诈怀奸,世之小人也。陛下留之,则君德必不就,朝政必不修,此弊所当革者也。致仕尚书王恕忠亮可任大事,尚书王竑刚毅可寝大奸,都御史彭韶方正可决大疑,世之君子也。陛上用之,则君德开明,朝政清肃,此利所当兴也。
然君子所以不进,小人所以不退,大抵由宦官权重而已。汉元帝尝任萧望之、周堪矣,卒制于弘恭、石显。宋孝宗尝任刘俊卿、刘珙矣,卒间于陈源、甘昇。李林甫、牛仙客与高力士相附和,而唐政不纲。贾似道、丁大全与董宋臣相表里,而宋室不振。君子小人进退之机,未尝不系此曹之盛衰。愿陛下鉴既往,谨将来,揽天纲,张英断。凡所以待宦官者,一以高皇帝为法,则君子可进,小人可退,而天下之治出于一矣。以陛下聪明冠世,岂不知刑臣不可委信,然而不免误用者,殆正心之学未讲也。心发于天理,则耳目聪明,言动中节,何宦官之能惑。发于人欲,则一身无主,万事失纲,投间抵隙,蒙蔽得施。虽有神武之资,亦将日改月化而浸失其初。欲进君子退小人,兴天下之利,革天下之弊,岂可得哉?
帝得疏,颔之。居无何,安、直相继罢斥。而吉任寄如故,衔智刺骨。
鼐常朝当侍班,智告之曰:“祖宗盛时,御史侍班,得面陈政务得失,立取进止。自后惟退而具疏,此君臣情意所由隔也。君幸值维新之日,盍仿先朝故事行之。”及恕赴召至京,智往谒曰:“后世人臣不获时见天子,故事多苟且。愿公且勿受官,先请朝见,取时政不善者历陈之,力请除革,而后拜命,庶其有济。若先受官,无复见天子之日矣。”鼐与恕亦未能用其言。
会刘概狱起,吉使其党魏璋入智名,遂下诏狱。智身亲三木,仅属喘息,慷慨对簿曰:“智见经筵以寒暑辍讲,午朝以细事塞责,纪纲废驰,风俗浮薄,生民憔悴,边备空虚,私窃以为忧。与鼐等往来论议诚有之,不知其他。”谳者承吉意,竟谪广东石城所吏目,事具《汤鼐传》。
智至广东,总督秦纮檄召修书,乃居会城。闻陈献章讲道新会,往受业,自是学益粹。弘治四年十月得疾遽卒,年二十有六。同年生吴廷举为顺德知县,殓而归其丧。天启初,追谥忠介。
舒芬,字国裳,进贤人。年十二,献《驯雁赋》于知府祝瀚,遂知名。正德十二年举进士第一,授修撰。
时武宗数微行,畋游无度。其明年,孝贞皇后崩甫逾月,欲幸宣府。托言往视山陵,罢沿道兵卫。芬上言:“陛下三年之内当深居不出,虽释服之后,固俨然茕疚也。且自古万乘之重,非奔窜逃匿,未有不严侍卫者。又等威莫大于车服,以天子之尊下同庶人,舍大辂衮冕而羸车亵服是御,非所以辨上下、定礼仪。”不听。
孝贞山陵毕,迎主祔庙,自长安门入。芬又言:“孝贞皇后作配茂陵,未闻失德。祖宗之制,既葬迎主,必入正门。昨孝贞之主,顾从陛下驾由旁门入,他日史臣书之曰“六月己丑,车驾至自山陵,迎孝贞纯皇后主入长安门”,将使孝贞有不得正终之嫌,其何以解于天下后世?昨祔庙之夕,疾风迅雷甚雨,意者圣祖列宗及孝贞皇后之灵,儆告陛下也。陛下宜即明诏中外,以示改过。”不报。遂乞归养,不许。
又明年三月,帝议南巡。时宁王宸濠久蓄异谋,与近幸相结,人情惶惧。言官伏阙谏,忤旨被责让。芬忧之,与吏部员外郎夏良胜、礼部主事万潮、庶吉士汪应轸要诸曹连章入谏,众许诺。芬遂偕编修崔桐,庶吉士江晖、王廷陈、马汝骥、曹嘉及应轸上疏曰:
“古帝王所以巡狩者,协律度,同量衡,访遗老,问疾苦,黜陟幽明,式序在位,是以诸侯畏焉,百姓安焉。若陛下之出,不过如秦皇、汉武,侈心为乐而已,非能行巡狩之礼者也。博浪、柏谷,其祸亦可鉴矣。近者西北再巡,六师不摄,四民告病。哀痛之声,上彻苍昊。传播四方,人心震动。故一闻南巡诏书,皆鸟惊兽散。而有司方以迎奉为名,征发严急,江、淮之间萧然烦费。万一不逞之徒,乘势倡乱,为祸非细。且陛下以镇国公自命,苟至亲王国境,或据勋臣之礼以待陛下,将北向朝之乎,抑南面受其朝乎?假令循名责实,深求悖谬之端,则左右宠幸无死所矣。尚有事堪痛哭不忍言者:宗籓蓄刘氵鼻之衅,大臣怀冯道之心。以禄位为故物,以朝署为市廛,以陛下为弈棋,以革除年间为故事。特左右宠幸知术短浅,无能以此言告陛下耳。使陛下得闻此言,虽禁门之外,亦将警跸而出,尚敢轻骑慢游哉?”
疏入,陆完迎谓曰:“上闻有谏者辄恚,欲自引决。诸君且休,勿归过君上,沽直名。”芬等不应而出。有顷,良胜、潮过芬,扼腕恨完。芬因邀博士陈九川至,酌之酒曰:“匹夫不可夺志,君辈可遂已乎?”明日遂偕诸曹连疏入。帝大怒,命跪阙下五日,期满复杖之三十。芬创甚,几毙,舁至翰林院中。掌院者惧得罪,命摽出之,芬曰:“吾官此,即死此耳。”竟谪福建市舶副提举,裹创就道。
世宗即位,召复故官。嘉靖三年春,昭圣太后寿旦,诏免诸命妇朝贺。芬言:“前者兴国太后令旦,命妇朝贺如仪。今遇皇太后寿节,忽行传免,恐失轻重之宜。乞收成命,以彰圣孝。”帝怒,夺俸三月。时帝欲尊崇本生,芬偕其僚连章极谏。及张璁、桂萼、方献夫骤擢学士,芬及同官杨维聪、编修王思羞与同列,拜疏乞罢。未几,复偕同官杨慎等伏左顺门哭争。帝怒,下狱廷杖,夺俸如初。旋遭母丧归,卒于家,年四十四。世称“忠孝状元”。
芬丰神玉立,负气峻厉,端居竟日无倦容,夜则计过自讼。以倡明绝学为己任。其学贯串诸经,兼通天文律历,而尤精于《周礼》。尝曰:“《周礼》视《仪礼》、《礼记》,犹蜀之视吴、魏也。贾氏谓《仪礼》为本,《周礼》为末,妄矣。硃子不加是正,何也?”疾革,其子请所言,惟以未及表章《周礼》为恨。学者称“梓溪先生”。万历中,追谥文节。先是,修撰罗伦以谏谪福建提举,逾六十年而芬继之。与伦同乡同官,所谪地与官又同,福建士大夫遂祀芬配伦云。
崔桐,字来凤,海门人。乡试第一,与芬同进士及第。授编修。既谏南巡,并跪阙下,受杖夺俸。嘉靖中,以侍读出为湖广右参议,累擢国子祭酒,礼部右侍郎。
马汝骥,字仲房,绥德人。正德十二年进士。改庶吉士。偕芬等谏南巡,罚跪受杖。教习期满,当授编修,特调泽州知州。惩王府人虐小民。比王有所属,辄投其书椟中不视。陵川知县贪,汝骥欲黜之。巡按御史为曲解,汝骥不听,竟褫其官。世宗立,召复编修,寻录直谏功,增秩一等。预修《武宗实录》,进修撰。历两京国子司业,擢南京右通政,就改国子祭酒,召拜礼部右侍郎。尚书严嵩爱重汝骥,入阁称之,帝特加侍读学士。汝骥行己峭厉,然性故和易,人望归焉。卒赠尚书,谥文简。
应轸等自有传。
赞曰:词臣以文学侍从为职,非有言责也。激于名义,侃侃廷诤,抵罪谪而不悔,岂非皎然志节之士欤?夺情之典不始李贤,然自罗伦疏传诵天下,而朝臣不敢以起复为故事,于伦理所裨,岂浅鲜哉。章懋等引宣宗箴,明国家设官意,不为彰君之过。邹智指列贤奸,矫拂媮末。舒芬危言耸切,有爰盎揽辔之风。况夫清修峻节,行无瑕尤,若诸子者,洵足以矫文士浮夸之习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