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明史
- ▪ 本纪第一 太祖一
- ▪ 本纪第二 太祖二
- ▪ 本纪第三 太祖三
- ▪ 本纪第四 恭闵帝
- ▪ 本纪第五 成祖一
- ▪ 本纪第六 成祖二
- ▪ 本纪第七 成祖三
- ▪ 本纪第八 仁宗
- ▪ 本纪第九 宣宗
- ▪ 本纪第十 英宗前纪
- ▪ 本纪第十一 景帝
- ▪ 本纪第十二 英宗后纪
- ▪ 本纪第十三 宪宗一
- ▪ 本纪第十四 宪宗二
- ▪ 本纪第十五 孝宗
- ▪ 本纪第十六 武宗
- ▪ 本纪第十七 世宗一
- ▪ 本纪第十八 世宗二
- ▪ 本纪第十九 穆宗
- ▪ 本纪第二十 神宗一
- ▪ 本纪第二十一 神宗二
- ▪ ▪ 光宗
- ▪ 本纪第二十二 熹宗
- ▪ 本纪第二十三 庄烈帝一
- ▪ 本纪第二十四 庄烈帝二
- ▪ 志第一 天文一
- ▪ 志第二 天文二
- ▪ ▪ 填星
- ▪ ▪ 岁星
- ▪ ▪ 荧惑
- ▪ ▪ 太白
- ▪ ▪ 辰星
- ▪ 志第三 天文三
- ▪ 志第四 五行一(水)
- ▪ 志第五 五行二(火 木)
- ▪ 志第六 五行三(金 土)
- ▪ 志第七 历一
- ▪ 志第八 历二
- ▪ 志第九 历三
- ▪ 志第十 历四
- ▪ 志第十一 历五
- ▪ 志第十二 历六
- ▪ ▪ 木星
- ▪ ▪ 火星
- ▪ ▪ 土星
- ▪ ▪ 金星
- ▪ ▪ 水星
- ▪ ▪ 步四馀
- ▪ 志第十三 历七
- ▪ 志第十四 历八
- ▪ 志第十五 历九
- ▪ 志第十六 地理一
- ▪ 志第十七 地理二
- ▪ ▪ 山东山西
- ▪ 志第十八 地理三
- ▪ ▪ 河南陕西
- ▪ ▪ 宁夏左屯卫
- ▪ 志第十九 地理四
- ▪ ▪ 四川江西
- ▪ ▪ 守御礼州后千户所
- ▪ 志第二十 地理五
- ▪ ▪ 湖广浙江
- ▪ ▪ 上爱茶峒长官司
- ▪ 志第二十一 地理六
- ▪ ▪ 福建 广东 广西
- ▪ 志第二十二 地理七
- ▪ ▪ 云南 贵州
- ▪ ▪ 促瓦长官司
- ▪ 志第二十三 礼一(吉礼一)
- ▪ ▪ 分献陪祀
- ▪ ▪ 坛壝之制
- ▪ ▪ 神位祭器玉帛牲牢祝册之数
- ▪ ▪ 遣官祭祀
- ▪ ▪ 分献陪祀
- ▪ ▪ 玉帛牲牢
- ▪ ▪ 祝册
- ▪ ▪ 笾豆之实
- ▪ ▪ 祭祀杂议诸仪
- ▪ ▪ 祭祀日期
- ▪ ▪ 习仪
- ▪ ▪ 斋戒
- ▪ 志第二十四 礼二(吉礼二)
- ▪ ▪ 郊祀之制
- ▪ ▪ 大雩
- ▪ ▪ 郊祀配位
- ▪ ▪ 郊祀仪注
- ▪ ▪ 祈谷
- ▪ ▪ 大飨礼
- ▪ ▪ 令节拜天
- ▪ 志第二十五 礼三(吉礼三)
- ▪ ▪ 社稷
- ▪ ▪ 朝日夕月
- ▪ ▪ 先农
- ▪ ▪ 先蚕
- ▪ ▪ 高禖
- ▪ ▪ 祭告
- ▪ ▪ 祈报
- ▪ ▪ 神祇坛
- ▪ ▪ 星辰坛
- ▪ ▪ 灵星诸神
- ▪ ▪ 太岁月将风云雷雨之祀
- ▪ ▪ 岳镇海渎山川之祀
- ▪ ▪ 城隍
- ▪ 志第二十六 礼四(吉礼四)
- ▪ ▪ 京师九庙
- ▪ ▪ 圣师
- ▪ ▪ 旗纛
- ▪ ▪ 五祀
- ▪ ▪ 马神
- ▪ ▪ 南京神庙
- ▪ ▪ 功臣庙
- ▪ ▪ 三皇
- ▪ ▪ 历代帝王陵庙
- ▪ ▪ 至圣先师子孔庙祀
- ▪ ▪ 诸神祠
- ▪ ▪ 厉坛
- ▪ 志第二十七 礼五(吉礼五)
- ▪ ▪ 荐新
- ▪ ▪ 宗庙之制
- ▪ ▪ 禘佩
- ▪ ▪ 时享
- ▪ ▪ 加上谥号
- ▪ ▪ 庙讳
- ▪ 志第二十八 礼六(吉礼六)
- ▪ ▪ 功臣配飨
- ▪ ▪ 王国宗庙
- ▪ ▪ 奉先殿
- ▪ ▪ 奉慈殿
- ▪ ▪ 献皇帝庙
- ▪ ▪ 亲王从飨
- ▪ ▪ 群臣家庙
- ▪ 志第二十九 礼七(嘉礼一)
- ▪ ▪ 诸司朝觐仪
- ▪ ▪ 登极仪
- ▪ ▪ 大朝仪
- ▪ ▪ 常朝仪
- ▪ ▪ 皇太子亲王朝仪
- ▪ ▪ 诸王来朝仪
- ▪ ▪ 中宫受朝仪
- ▪ ▪ 朝贺东宫仪
- ▪ ▪ 大宴仪
- ▪ ▪ 上尊号徽号仪
- ▪ 志第三十 礼八(嘉礼二)
- ▪ ▪ 册皇后仪
- ▪ ▪ 册皇太子及皇太子妃仪
- ▪ ▪ 册亲王及王妃仪
- ▪ ▪ 皇帝加元服仪
- ▪ ▪ 皇太子皇子冠礼
- ▪ ▪ 品官冠礼
- ▪ ▪ 庶人冠礼
- ▪ 志第三十一 礼九(嘉礼三)
- ▪ ▪ 东宫出阁讲学仪
- ▪ ▪ 诸王读书仪
- ▪ ▪ 经筵
- ▪ ▪ 日讲
- ▪ ▪ 皇帝视学仪
- ▪ ▪ 天子纳后仪
- ▪ ▪ 皇太子纳妃仪
- ▪ ▪ 亲王婚礼
- ▪ ▪ 公主婚礼
- ▪ ▪ 品官婚礼
- ▪ ▪ 庶人婚礼
- ▪ 志第三十二 礼十(嘉礼四 宾礼)
- ▪ ▪ 遣使之蕃国仪
- ▪ ▪ 蕃国遣使进表仪
- ▪ ▪ 巡狩之制
- ▪ ▪ 东宫监国
- ▪ ▪ 皇太孙监国
- ▪ ▪ 颁诏仪
- ▪ ▪ 迎接诏赦仪
- ▪ ▪ 进书仪
- ▪ ▪ 进表笺仪
- ▪ ▪ 乡饮酒礼
- ▪ ▪ 蕃王朝贡礼
- ▪ ▪ 品官相见礼
- ▪ ▪ 庶人相见礼
- ▪ 志第三十三 礼十一(军礼)
- ▪ ▪ 亲征
- ▪ ▪ 遣将
- ▪ ▪ 禡祭
- ▪ ▪ 受降
- ▪ ▪ 奏凯献俘
- ▪ ▪ 大阅
- ▪ ▪ 大射
- ▪ ▪ 救日伐鼓
- ▪ ▪ 论功行赏
- ▪ 志第三十四 礼十二(凶礼一)
- ▪ ▪ 山陵
- ▪ ▪ 山陵
- ▪ 志第三十五 礼十三(凶礼二)
- ▪ ▪ 兴宗帝后陵寝
- ▪ ▪ 睿宗帝后陵寝
- ▪ ▪ 皇妃等丧葬
- ▪ ▪ 皇太子及妃丧葬
- ▪ ▪ 皇后陵寝
- ▪ ▪ 诸王及妃公主丧葬诸仪
- ▪ 志第三十六 礼十四(凶礼三)
- ▪ ▪ 中宫为父祖丧仪
- ▪ ▪ 遣使临吊仪
- ▪ ▪ 遣使册赠王公大臣仪
- ▪ ▪ 忌辰
- ▪ ▪ 乘舆受蕃国王讣奏仪
- ▪ ▪ 乘舆为王公大臣举哀仪
- ▪ ▪ 乘舆临王公大臣丧仪
- ▪ ▪ 谒祭陵庙
- ▪ ▪ 赐祭葬
- ▪ ▪ 丧葬之制
- ▪ ▪ 碑碣
- ▪ ▪ 赐谥
- ▪ ▪ 品官丧礼
- ▪ ▪ 士庶人丧礼
- ▪ ▪ 服纪
- ▪ 志第三十七 乐一
- ▪ 志第三十八 乐二
- ▪ ▪ 乐章一
- ▪ ▪ 九庙时祫乐章
- ▪ 志第三十九 乐三
- ▪ ▪ 乐章二
- ▪ ▪ 嘉靖间续定庆成宴乐章
- ▪ 志第四十 仪卫
- ▪ 志第四十一 舆服一
- ▪ 志第四十二 舆服二
- ▪ 志第四十三 舆服三
- ▪ 志第四十四 舆服四
- ▪ 志第四十五 选举一
- ▪ 志第四十六 选举二
- ▪ 志第四十七 选举三
- ▪ 志第四十八 职官一
- ▪ 志第四十九 职官二
- ▪ 志第五十 职官三
- ▪ 志第五十一 职官四
- ▪ 志第五十二 职官五
- ▪ 志第五十三 食货一
- ▪ ▪ 户口 田制屯田 庄田
- ▪ 志第五十四 食货二
- ▪ ▪ 赋役
- ▪ 志第五十五 食货三
- ▪ ▪ 漕运 仓库
- ▪ 志第五十六 食货四
- ▪ ▪ 盐法 茶法
- ▪ 志第五十七 食货五
- ▪ ▪ 钱钞 坑冶附铁冶铜场 商税 市舶 马市
- ▪ 志第五十八 食货六
- ▪ ▪ 上供采造 采造 柴炭 采木 珠池 织造 烧造 俸饷 会计
- ▪ 志第五十九 河渠一
- ▪ ▪ 黄河上
- ▪ 志第六十 河渠二
- ▪ ▪ 黄河下
- ▪ 志第六十一 河渠三
- ▪ ▪ 运河上
- ▪ 志第六十二 河渠四
- ▪ ▪ 运河下 海运
- ▪ 志第六十三 河渠五
- ▪ ▪ 淮河 泇河 卫河 漳河 沁河 滹沱河 桑乾河 胶莱河
- ▪ 志第六十四 河渠六
- ▪ ▪ 直省水利
- ▪ 志第六十五 兵一
- ▪ 志第六十六 兵二卫所 班军
- ▪ ▪ 土官
- ▪ ▪ 福建都司
- ▪ ▪ 福建行都司
- ▪ ▪ 江西都司
- ▪ ▪ 广东都司
- ▪ ▪ 后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直隶旧为北平都司,有北平三护卫,后俱为亲军。其不系北平旧卫者,俱永乐以后添设。
- ▪ ▪ 大宁都司
- ▪ ▪ 万全都司宣德五年,分直隶及山西等处卫所添设。
- ▪ ▪ 山西都司旧有太原三护卫,后革。蒲州千户所,改属直隶,广昌千户所,改属万全都司
- ▪ ▪ 山西行都司旧有蔚州卫,后改属万全都司
- ▪ ▪ 南京卫所亲军卫
- ▪ ▪ 五军都督府属 左军都督府本府所属卫,仍隶北京左府。
- ▪ ▪ 右军都督府本府所属卫,仍隶北京右府。
- ▪ ▪ 中军都督府本府所属卫,仍隶北京中府。
- ▪ ▪ 前军都督府本府所属卫,仍隶北京前府。
- ▪ ▪ 陕西都司
- ▪ ▪ 广西都司
- ▪ ▪ 中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直隶
- ▪ ▪ 中都留守司
- ▪ ▪ 河南都司
- ▪ ▪ 前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直隶
- ▪ ▪ 湖广都司
- ▪ ▪ 后军都督府本府所属卫,仍隶北京后府。
- ▪ ▪ 福建都司
- ▪ ▪ 福建行都司
- ▪ ▪ 江西都司
- ▪ ▪ 广东都司
- ▪ ▪ 山西行都司
- ▪ ▪ 北平三护卫
- ▪ ▪ 后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北平都司
- ▪ ▪ 湖广行都司以湖广都司卫所改设
- ▪ ▪ 兴都留守司
- ▪ ▪ 贵州都司旧有层台、重安二千户所,俱革。旧有平伐长官司,后隶贵阳府。旧有平浪、九名九姓独山州二长官司,后隶都匀府。
- ▪ ▪ 土官
- ▪ ▪ 中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直隶
- ▪ ▪ 中都留守司
- ▪ ▪ 辽东都司
- ▪ ▪ 山东都司
- ▪ ▪ 右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云南都司
- ▪ ▪ 上十二卫
- ▪ ▪ 五军都督府所属卫所 左军都督府
- ▪ ▪ 在外 浙江都司
- ▪ ▪ 贵州都司
- ▪ ▪ 四川都司
- ▪ ▪ 河南都司旧有洛阳中护卫,后并汝州卫。
- ▪ ▪ 前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直隶
- ▪ ▪ 湖广都司旧有武昌右千户所,革。
- ▪ ▪ 土官
- ▪ ▪ 广西都司
- ▪ ▪ 云南都司旧有鹤庆、通海二千户所,革
- ▪ ▪ 土官
- ▪ ▪ 山西三护卫
- ▪ ▪ 五军都督府所属卫所 左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浙江都司
- ▪ ▪ 辽东都司
- ▪ ▪ 山东都司旧有青州左护卫,后改天津右卫。旧有贵州护卫,革
- ▪ ▪ 右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直隶
- ▪ ▪ 陕西都司旧有阶州卫、沙州卫、灵山千户所,后俱革。
- ▪ ▪ 陕西行都司洪武十二年添设
- ▪ ▪ 四川都司旧有浦江关军民千户所,后革
- ▪ ▪ 土官
- ▪ ▪ 四川行都司旧无,后设。旧有建昌前卫,后革
- ▪ ▪ 都司一奴儿干都司 卫三百八十四
- ▪ ▪ 所二十四
- ▪ ▪ 站七
- ▪ ▪ 地面七
- ▪ ▪ 寨一
- ▪ ▪ 卫六
- ▪ ▪ 都指挥使司二
- ▪ ▪ 指挥使司一
- ▪ ▪ 宣尉使司三
- ▪ ▪ 招讨司六
- ▪ ▪ 万户府四
- ▪ ▪ 千户所十七
- ▪ 志第六十七 兵三
- ▪ ▪ 边防 海防江防 民壮 士兵 乡兵
- ▪ 志第六十八 兵四
- ▪ 志第六十九 刑法一
- ▪ 志第七十 刑法二
- ▪ 志第七十一 刑法三
- ▪ 志第七十二 艺文一
- ▪ 志第七十三 艺文二
- ▪ 志第七十四 艺文三
- ▪ 志第七十五 艺文四
- ▪ 表第一 诸王世表一
- ▪ 表第二 诸王世表二
- ▪ 表第三 诸王世表三
- ▪ 表第四 诸王世表四
- ▪ 表第五 诸王世表五
- ▪ 表第六 功臣世表一
- ▪ 表第七 功臣世表二
- ▪ 表第八 功臣世表三
- ▪ 表第九 外戚恩泽侯表
- ▪ 表第十 宰辅年表一
- ▪ 表第十一 宰辅年表二
- ▪ 表第十二 七卿年表一
- ▪ 表第十三 七卿年表二
- ▪ 列传第一 后妃
- ▪ ▪ 后妃一
- ▪ 列传第二 后妃二
- ▪ 列传第三
- ▪ ▪ 兴宗孝康皇帝孝康皇后 吕太后 睿宗献皇帝献皇后
- ▪ 列传第四 诸王
- ▪ ▪ 诸王一
- ▪ 列传第五 诸王二
- ▪ 列传第六 诸王三
- ▪ ▪ 太祖诸子三
- ▪ ▪ 兴宗诸子
- ▪ ▪ 惠帝诸子
- ▪ ▪ 成祖诸子
- ▪ 列传第七 诸王四
- ▪ ▪ 仁宗诸子
- ▪ ▪ 英宗诸子
- ▪ ▪ 景帝子
- ▪ ▪ 宪宗诸子
- ▪ ▪ 孝宗子
- ▪ 列传第八 诸王五
- ▪ ▪ 世宗诸子
- ▪ ▪ 穆宗诸子
- ▪ ▪ 神宗诸子
- ▪ ▪ 光宗诸子
- ▪ ▪ 熹宗诸子
- ▪ ▪ 庄烈帝诸子
- ▪ 列传第九
- ▪ ▪ 宪宗五女
- ▪ ▪ 孝宗三女
- ▪ ▪ 睿宗二女
- ▪ ▪ 光宗九女
- ▪ ▪ 庄烈帝六女
- ▪ ▪ 世宗五女
- ▪ ▪ 穆宗六女
- ▪ ▪ 神宗十女
- ▪ ▪ 成祖五女
- ▪ ▪ 仁宗七女
- ▪ ▪ 宣宗二女
- ▪ ▪ 英宗八女
- ▪ ▪ 景帝一女
- ▪ ▪ 公主
- ▪ 列传第十 郭子兴 韩林儿
- ▪ 列传第十一 陈友谅 张士诚 方国珍 明玉珍
- ▪ 列传第十二
- ▪ ▪ 扩廓帖木儿蔡子英 陈友定伯颜子中等 把匝剌瓦尔密
- ▪ 列传第十三 徐达 常遇春
- ▪ 列传第十四 李文忠 邓愈 汤和 沐英
- ▪ 列传第十五 李善长 汪广洋
- ▪ 列传第十六 刘基(子琏璟) 宋濂 叶琛 章溢(子存道)
- ▪ 列传第十七 冯胜(兄国用) 傅友德 廖永忠(赵庸) 杨璟 胡美
- ▪ 列传第十八
- ▪ 列传第十九
- ▪ 列传第二十
- ▪ 列传第二十一
- ▪ 列传第二十二
- ▪ 列传第二十三
- ▪ 列传第二十四
- ▪ 列传第二十五
- ▪ 列传第二十六
- ▪ 列传第二十七
- ▪ 列传第二十八
- ▪ 列传第二十九
- ▪ 列传第三十
- ▪ 列传第三十一
- ▪ 列传第三十二 盛庸 平安 何福 顾成
- ▪ 列传第三十三
- ▪ 列传第三十四
- ▪ 列传第三十五
- ▪ ▪ 解缙 黄淮 胡广 金幼孜 胡俨
- ▪ 列传第三十六
- ▪ ▪ 杨士奇 杨荣曾孙旦 杨溥马愉
- ▪ 列传第三十七
- ▪ ▪ 蹇义 夏原吉俞士吉 李文郁 邹师颜
- ▪ 列传第三十八
- ▪ ▪ 郁新 赵羾 金忠 李庆 师逵 古朴向宝 陈寿马京 许思温刘季{虎} 刘辰 杨砥 虞谦吕升 仰瞻 严本 汤宗
- ▪ 列传第三十九
- ▪ ▪ 茹瑺 严震直 张紞毛泰亨 王钝 郑赐 郭资 吕震 李至刚方宾 吴中 刘观
- ▪ 列传第四十
- ▪ 列传第四十一
- ▪ ▪ 宋礼蔺芳 陈瑄王瑜 周忱
- ▪ 列传第四十二
- ▪ ▪ 张辅高士文 徐政 黄福 刘俊吕毅 刘昱 陈洽侯保 冯贵伍云 陈忠李任等 李彬 柳升崔聚 史安 陈镛 李宗昉 潘禋梁铭 王通陶季容 陈汀
- ▪ 列传第四十三
- ▪ ▪ 宋晟 薛禄郭义 金玉 刘荣 硃荣 费瓛 谭广 陈怀马亮蒋贵孙琬 任礼 赵安 赵辅 刘聚
- ▪ 列传第四十四
- ▪ 列传第四十五
- ▪ 列传第四十六
- ▪ 列传第四十七
- ▪ 列传第四十八
- ▪ 列传第四十九
- ▪ 列传第五十
- ▪ ▪ 尹昌隆 耿通陈谔 戴纶林长懋 陈祚郭循 刘球子钺釪陈鉴何观 钟同孟 杨集 章纶子玄应 廖庄 倪敬盛灊等 杨瑄子源 盛颙等
- ▪ 列传第五十一
- ▪ ▪ 李时勉 陈敬宗 刘铉萨琦 邢让李绍林瀚子庭昂 庭机孙燫 烃 谢鐸 鲁鐸赵永
- ▪ 列传第五十二
- ▪ ▪ 邹缉郑维桓 柯暹 弋谦黄骥 黄泽孔友谅 范济 聊让郭佑 胡仲伦 华敏 贾斌 左鼎练纲 曹凯许仕达 刘炜尚褫 单宇姚显 杨浩 张昭贺炀
- ▪ 列传第五十三
- ▪ ▪ 陶成子鲁 陈敏 丁瑄 王得仁子一夔 叶祯 伍骥 毛吉林锦 郭绪 姜昂子龙
- ▪ 列传第五十四
- ▪ ▪ 韩观 山云 萧授吴亮 方瑛陈友 李震王信都胜 郭鋐 彭伦 欧磐 张祐
- ▪ 列传第五十五
- ▪ ▪ 曹鼐 张益 邝埜 王佐丁铉等 孙祥谢泽 袁彬哈铭袁敏
- ▪ 列传第五十六
- ▪ 列传第五十七
- ▪ ▪ 高谷 胡濙 王直
- ▪ 列传第五十八
- ▪ ▪ 于谦子冕 吴宁 王伟
- ▪ 列传第五十九
- ▪ ▪ 王骥孙瑾 徐有贞 杨善李实 赵荣 霍瑄 沈固 王越
- ▪ 列传第六十
- ▪ ▪ 罗亨信 侯璡 杨宁 王来 孙原贞孙需 张宪 硃鉴 杨信民张骥竺渊耿定 王晟 邓颙 马谨 程信 白圭子钺 张瓚谢士元孔镛李时敏 邓廷瓚 王轼 刘丙
- ▪ 列传第六十一
- ▪ ▪ 杨洪子俊 从子能 信 石亨从子彪 从孙后 郭登 硃谦子永 孙晖等孙镗赵胜 范广
- ▪ 列传第六十二
- ▪ ▪ 史昭刘昭 李达 巫凯曹义 施聚 许贵子宁 周贤子玉欧信 王玺 鲁鉴子麟 孙经 刘宁周玺 庄鉴 彭清 姜汉子奭孙应熊 安国 杭雄
- ▪ 列传第六十三
- ▪ ▪ 卫青子颖 董兴 何洪刘雄 刘玉 仇钺 神英子周 曹雄子谦 冯祯 张俊李鋐 杨锐崔文
- ▪ 列传第六十四
- ▪ ▪ 李贤 吕原子常 岳正 彭时 商辂 刘定之
- ▪ 列传第六十五
- ▪ ▪ 王翱 年富 王竑 李秉 姚夔 王复 林聪 叶盛
- ▪ 列传第六十六
- ▪ ▪ 项忠 韩雍 余子俊阮勤 硃英 秦纮
- ▪ 列传第六十七
- ▪ ▪ 罗伦涂棐 章懋从子拯 黄仲昭 庄昶邹智 舒芬崔桐 马汝骥
- ▪ 列传第六十八
- ▪ 列传第六十九
- ▪ ▪ 徐溥 邱濬 刘健 谢迁 李东阳 王鏊 刘忠
- ▪ 列传第七十
- ▪ ▪ 王恕子承裕 马文升 刘大夏
- ▪ 列传第七十一
- ▪ ▪ 何乔新 彭韶 周经 耿裕 倪岳 闵珪 戴珊
- ▪ 列传第七十二
- ▪ ▪ 周洪谟 杨守陈弟守阯 子茂元 茂仁 张元祯陈音 傅瀚张昇 吴宽 傅珪 刘春 吴俨 顾清 刘瑞
- ▪ 列传第七十三
- ▪ ▪ 李敏叶淇 贾俊刘璋 黄绂 张悦张蓥 钟 曾鉴 梁璟王诏 徐恪李介子昆 黄珂 王鸿儒 丛兰 吴世忠
- ▪ 列传第七十四
- ▪ ▪ 韩文顾佐 陈仁 张敷华 杨守随弟守隅 许进子诰 赞论雍泰张津 陈寿 樊莹 熊绣 潘蕃 胡富 张泰 吴文度 张鼐冒政 王璟 李钦
- ▪ 列传第七十五
- ▪ ▪ 何鉴 马中锡 陆完 洪钟陈镐 蒋昇 陈金 俞谏 周南孙禄马昊
- ▪ 列传第七十六
- ▪ 列传第七十七
- ▪ ▪ 李文祥 孙磐徐珪 胡爟周时从 王雄 罗侨 叶钊刘天麒戴冠 黄巩 陆震 夏良胜万潮等 何遵刘校等
- ▪ 列传第七十八
- ▪ ▪ 杨廷和 梁储 蒋冕 毛纪 石珤 兄玠
- ▪ 列传第七十九
- ▪ 列传第八十
- ▪ 列传第八十一
- ▪ 列传第八十二
- ▪ 列传第八十三 王守仁(冀元亨)
- ▪ 列传第八十四 张璁(胡鐸) 桂萼 方献夫 夏言
- ▪ 列传第八十五
- ▪ 列传第八十六
- ▪ 列传第八十七
- ▪ 列传第八十八
- ▪ 列传第八十九
- ▪ 列传第九十
- ▪ 列传第九十一
- ▪ 列传第九十二
- ▪ 列传第九十三
- ▪ 列传第九十四
- ▪ 列传第九十五
- ▪ 列传第九十六
- ▪ 列传第九十七
- ▪ 列传第九十八
- ▪ 列传第九十九
- ▪ 列传第一百
- ▪ 列传第一百一
- ▪ 列传第一百二
- ▪ 列传第一百三
- ▪ 列传第一百四
- ▪ 列传第一百五
- ▪ 列传第一百六
- ▪ 列传第一百七
- ▪ 列传第一百八
- ▪ 列传第一百九
- ▪ 列传第一百十
- ▪ 列传第一百十一
- ▪ 列传第一百十二
- ▪ 列传第一百十三
- ▪ 列传第一百十四 海瑞(何以尚) 丘橓 吕坤 郭正域
- ▪ 列传第一百十五
- ▪ 列传第一百十六
- ▪ 列传第一百十七
- ▪ 列传第一百十八
- ▪ 列传第一百十九
- ▪ 列传第一百二十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一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二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三
- ▪ 列传第一百二十四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五
- ▪ 列传一百二十六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七
- ▪ 列传第一百二十八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九
- ▪ 列传第一百三十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一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二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三
- ▪ 列传第一百三十四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五
- ▪ 列传第一百三十六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七
- ▪ 列传第一百三十八 孙承宗(子鉁等)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九
- ▪ 列传第一百四十 杨嗣昌 吴甡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一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二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三
- ▪ 列传第一百四十四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五
- ▪ 列传第一百四十六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七
- ▪ 列传第一百四十八
- ▪ 列传一百四十九
- ▪ 列传第一百五十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一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二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三
- ▪ 列传第一百五十四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五
- ▪ 列传第一百五十六 曹文诏(弟文耀) 周遇吉 黄得功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七
- ▪ 列传第一百五十八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九
- ▪ 列传第一百六十
- ▪ 列传第一百六十一
- ▪ 列传第一百六十二
- ▪ 列传第一百六十三
- ▪ 列传第一百六十四
- ▪ 列传第一百六十五
- ▪ 列传第一百六十六
- ▪ 列传第一百六十七
- ▪ 列传第一百六十八 何腾蛟(章旷 傅作霖) 瞿式耜(汪皞等)
- ▪ 列传第一百六十九 循吏
- ▪ 列传第一百七十 儒林一
- ▪ 列传第一百七十一 儒林二
- ▪ 列传第一百七十二 儒林三
- ▪ ▪ 孔希学孔彦绳 颜希惠 曾质粹 孔闻礼 孟希文 仲于陛 周冕 程接道 程克仁 张文运 邵继祖 硃梴 硃墅
- ▪ 列传第一百七十三 文苑一
- ▪ 列传第一百七十四 文苑二
- ▪ 列传第一百七十五 文苑三
- ▪ 列传第一百七十六 文苑四
- ▪ 列传第一百七十七 忠义一
- ▪ 列传第一百七十八 忠义二
- ▪ 列传第一百七十九 忠义三
- ▪ 列传第一百八十 忠义四
- ▪ 列传第一百八十一 忠义五
- ▪ 列传第一百八十二 忠义六
- ▪ 列传第一百八十三 忠义七
- ▪ 列传第一百八十四 孝义
- ▪ ▪ 孝义一
- ▪ 列传第一百八十五 孝义二
- ▪ 列传第一百八十六 隐逸
- ▪ ▪ 张介福 倪瓚 徐舫 杨恒 陈洄 杨引 吴海 刘闵 杨黼 孙一元沈周 陈继儒
- ▪ 列传第一百八十七 方伎
- ▪ 列传第一百八十八 外戚
- ▪ 列传第一百八十九 列女一
- ▪ 列传第一百九十 列女二
- ▪ 列传第一百九十一 列女三
- ▪ 列传第一百九十二 宦官一
- ▪ ▪ 郑和侯显 金英兴安 范弘等 王振 曹吉祥刘永诚 怀恩覃吉 汪直 梁芳钱能等 何鼎邓原等 李广 蒋琮 刘瑾 张永谷大用魏彬等
- ▪ 列传第一百九十三 宦官二
- ▪ ▪ 李芳 冯保 张鲸 陈增陈奉 高淮 梁永杨荣 陈矩 王安魏忠贤 王体乾李永贞等 崔文升 张彝宪 高起潜 王承恩 方正化
- ▪ 列传第一百九十四 阉党
- ▪ ▪ 焦芳 刘宇 曹元 张彩韩福等 顾秉谦 魏广微等 崔呈秀吴淳夫等 刘志选梁梦环等 曹钦程石三畏等 王绍徽周应秋霍维华徐大化等 阎鸣泰 贾继春田尔耕 许显纯
- ▪ 列传第一百九十五 佞幸
- ▪ ▪ 纪纲 门达逮杲 李孜省 继晓 江彬许泰 钱宁 陆炳 邵元节 陶仲文 顾可学盛端明等
- ▪ 列传第一百九十六 奸臣
- ▪ ▪ 胡惟庸陈宁 陈瑛马麟等 严嵩赵文华等 周延儒 温体仁马士英阮大铖
- ▪ 列传第一百九十七 流贼
- ▪ ▪ 李自成 张献忠
- ▪ 列传第一百九十八 土司
- ▪ ▪ 湖广土司
- ▪ ▪ 施州施南宣抚司 散毛宣抚司 忠建宣抚司 容美宣抚司 永顺军民宣慰使司 保靖州军民宣慰使司
- ▪ 列传第一百九十九 四川土司
- ▪ ▪ 四川土司一
- ▪ 列传第二百 四川土司二
- ▪ ▪ 播州宣慰司 永宁宣抚司 酉阳宣抚司 石砫宣抚司
- ▪ 列传第二百一 云南土司
- ▪ ▪ 云南土司一
- ▪ 列传第二百二 云南土司二
- ▪ ▪ 姚安 鹤庆 武定 寻甸 丽江 元江 永昌 新化 威远 北胜 湾甸镇康 大侯 澜沧卫 麓川
- ▪ 列传第二百三 云南土司三
- ▪ 列传第二百四 贵州土司
- ▪ ▪ 贵阳 思南思州附 镇远 铜仁 黎平 安顺 都匀 平越 石阡新添金筑安抚司附
- ▪ 列传第二百五 广西土司
- ▪ ▪ 广西土司一 桂林 柳州 庆远 平乐 梧州 浔州 南宁
- ▪ 列传第二百六 广西土司二
- ▪ ▪ 太平 思明 思恩 镇安 田州 恩城 上隆 都康
- ▪ 列传第二百七 广西土司三
- ▪ ▪ 泗城 利州 龙州 归顺 向武 奉议 江州 思陵广东琼州府附
- ▪ 列传第二百八 外国一
- ▪ ▪ 朝鲜
- ▪ 列传第二百九 外国二
- ▪ ▪ 安南
- ▪ 列传第二百十 外国三
- ▪ ▪ 日本
- ▪ 列传第二百十一 外国四
- ▪ ▪ 琉球 吕宋 合猫里 美洛居 沙瑶呐哔啴 鸡笼 婆罗 麻叶甕 古麻刺朗 冯嘉施兰 文郎马神
- ▪ 列传第二百十二 外国五
- ▪ ▪ 占城宾童龙 真腊 暹罗 爪哇阇婆 苏吉丹 碟里 日罗夏治三佛齐
- ▪ 列传第二百十三 外国六
- ▪ ▪ 浡泥 满剌加 苏门答剌 须文达那 苏禄 西洋琐里 琐里 览邦淡巴 百花 彭亨 那孤儿 黎伐 南渤利 阿鲁 柔佛 丁机宜 巴喇西 佛郎机 和兰
- ▪ 列传第二百十四 外国七
- ▪ 列传第二百十五 外国八鞑靼
- ▪ 列传第二百十六 外国九瓦剌 朵颜(福余 泰宁)
- ▪ 列传第二百十七 西域一
- ▪ ▪ 哈密卫 柳城 火州 土鲁番
- ▪ 列传第二百十八 西域二 西番诸卫(西宁河州洮州岷州等番族诸卫)
- ▪ ▪ 安定卫 阿端卫 曲先卫 赤斤蒙古卫 沙州卫 罕东卫 罕东左卫 哈梅里
- ▪ 列传第二百十九 西域三
- ▪ 列传第二百二十 西域四
- ▪ 附录:张廷玉上明史表
李钺(子惠) 王宪 胡世宁(子纯) (继) 李承勋 王以旂 范掞王邦瑞(子正国) 郑晓
李钺,字虔甫,祥符人。弘治九年进士。除御史。巡视中城,理河东盐政,历有声绩。正德改元,天鸣星变。偕同官陈数事,论中官李兴、宁谨、苗逵、高凤等罪,而请斥尚书李孟抃、都督神英。武宗不能用。以丧归。刘瑾恶钺劾其党,假他事罚米五百石输边。瑾败,起故官,出为巩昌知府,寻迁四川副使。巡抚林俊委钺与副使何珊讨败流贼方四等,赐金加俸。迁陕西按察使,擢右佥都御史巡抚山西。寇入白羊口。钺度宣、大有备,必窥岢岚、五台间,乃亟画战守。寇果犯岢岚,钺与延绥援将安国、杭雄败之。加俸一级。寻讨平内寇武廷章等。召入理院事。
世宗即位,历兵部左、右侍郎,出总制陕西三边军务。钺长军旅,料敌多中。初至固原,寇入犯,援兵未集。钺下令大开诸营门,昼夜不闭。寇疑有备,未敢逼。乃砲击之,寇引去。以其间增筑墩堡,谨烽堠,广储蓄,选壮勇为备。未几,寇复深入平凉、邠州。钺令游击时陈、周尚文等,分伏要害遏其归,斩获多。钺策寇失利必东犯延绥,檄诸将设伏待。寇果至,又败去。已而言官论邠州失事罪,请罢总兵官刘淮、巡抚王珝等,并及钺。诏夺淮职,责钺图后效。钺自劾乞休,不许。盗杨锦等剽延绥,杀指挥翟相,钺讨擒之。嘉靖二年,以塞上无警召还。给事中刘世扬请留钺陕西,而久任诸边巡抚。帝卒召钺,进右都御史,总督漕运,巡抚凤阳诸府,入掌都察院事。
四年,代金献民为兵部尚书兼督团营。中官刁永等多所陈乞,帝皆许之。又录司礼扶安家八人官锦衣。南京守备已三人,复命卜春添注以往。御马监阎洪因军政,请自考腾骧四卫及牧马所官。钺累疏力争,帝皆不纳,至责以抗旨,令对状。钺引罪乃罢。武定侯郭勋以会武宴列尚书下,疏争之。钺言:“中府官之有会武宴,犹礼部之有恩荣宴也。恩荣,礼部为主,会武,中府为主,故皆列诸尚书之次。宴图可征,不得引团营故事。”帝竟从勋言。锦衣革职百户李全奏乞复任,钺请治其违旨罪,帝不问。于是官旗郑彪等皆援全例以请,钺执奏如初,而疏有“猿攀狐媚”语。帝恶之,复责对状,夺俸一月。
钺既屡谏不用,失上意,且知为近幸所嫉。会病,遂再疏乞休,许驰驿,未行,卒。赠太子少保,遣官护丧归葬。久之,赐谥恭简。
子惠,正德十二年进士,官行人。谏武宗南巡,死于廷杖。赠监察御史。
王宪,字维纲,东平人。弘治三年进士。历知阜平、滑二县。召拜御史。正德初,擢大理寺丞。迁右佥都御史。清理甘肃屯田。进右副都御史,巡抚辽东。历郧阳、大同。以应州御寇功,廕锦衣,世百户。迁户部右侍郎,改抚陕西,入为兵部右侍郎。近畿盗起,偕太监张忠、都督硃泰捕之,复以功廕锦衣。武宗南征,命率户、兵、工三部郎各一人督理军储。驾旋,以中旨代王琼为兵部尚书。世宗即位,为给事中史道劾罢。
嘉靖四年,廷推邓璋及宪为三边总制,言官持不可,帝竟用宪。部将王宰、史经连败寇,玺书褒谕。吉囊数万骑渡河从石臼墩深入,宪督总兵官郑卿、杭雄、赵瑛等分据要害击之,都指挥卜云断其归路。寇至青羊岭,大败去。五日四捷,斩首三百余级,获马驼器仗无算。帝大喜,加宪太子太保,复予一子廕。至是,凡三廕锦衣世百户矣。中官织花绒于陕,宪请罢之。又因九庙成,请释还议礼得罪者,颇为士大夫所称。张璁、桂萼欲用王琼为总制,乃改宪南京兵部尚书。已,入为左都御史。朔州告急,廷推宪总督宣、大。宪不肯行,曰:“我甫入中台,何见驱亟也。”给事中夏言、赵廷瑞劾宪托疾避难,复罢归。
未几,帝追念宪,召为兵部尚书。小王子入寇,条上平戎及诸边防御事宜。又请立京营分伍操练法,诸将不得藉内府供事,规避营操。帝皆嘉纳。旧制,军功论叙,有生擒、斩首、当先、殿后、奇功、头功诸等,其后滥冒日多。宪定军功袭替格,自永乐至正德,酌其轻重大小之差,胪析以上。诏著之《会典》为成式。寻兼督团营。西番诸国来贡,称王号者百余人。宪与礼臣夏言等请如成化、弘治间例,答敕止国王一人,仍限贡期、人数。议乃定。
大同兵变,宪初言首乱当诛,余宜散遣。而大学士张孚敬与总督刘源清力主用兵,宪乃不敢坚前议。源清攻城不能下,北寇又内侵,请别遣大臣御北寇,己得专攻城。宪亦议从其奏,论者多尤宪。会帝悟大同重镇,不宜破坏,乃寝其事,乱亦旋定。源清竟得罪去。居数年,宪引年归,卒。赠少保,谥康毅。子汝孝,副都御史。见《丁汝夔传》。
胡世宁,字永清,仁和人。弘治六年进士。性刚直,不畏强御,且知兵。除德安推官。岐王初就籓,从官骄,世宁裁之。他日复请湖田,持不可。迁南京刑部主事。应诏陈边备十策,复上书极言时政阙失。时孝宗已不豫,犹颔之。再迁郎中。与李承勋、魏校、余祐善,时称“南都四君子”。
迁广西太平知府。太平知州李濬数杀掠吏民,世宁密檄龙英知州赵元瑶擒之。思明叛族黄文昌四世杀知府,占三州二十七村。副总兵康泰偕世宁入思明,执其兄弟三人。而泰畏文昌夜遁,委世宁空城中,危甚。诸土酋德世宁,发兵援,乃得还。文昌惧,归所侵地,降。土官承袭,长吏率要贿不时奏,以故诸酋怨叛。世宁令:“生子即闻府。应世及者,年十岁以上,朔望谒府。父兄有故,按籍请官于朝。”土官大悦。
母丧归。服阕赴京。道沧州,流寇攻城急。世宁即驰入城,画防守计。贼攻七日夜,不能拔,引去。再知宝庆府。岷王及镇守中官王润皆严惮之。迁江西副使。与都御史俞谏画策擒盗,讨平王浩八。以暇城广昌、南丰、新城。当是时,宁王宸濠骄横有异志,莫敢言,世宁愤甚。正德九年三月上疏曰:“江西之盗,剿抚二说相持,臣愚以为无难决也。已抚者不诛,再叛者毋赦,初起者亟剿,如是而已。顾江西患非盗贼。宁府威日张,不逞之徒群聚而导以非法,上下诸司承奉太过。数假火灾夺民廛地,采办扰旁郡,蹂籍遍穷乡。臣恐良民不安,皆起为盗。臣下畏祸,多怀二心,礼乐刑政渐不自朝廷出矣。请于都御史俞谏、任汉中专委一人,或别选公忠大臣镇抚。敕王止治其国,毋挠有司,以靖乱源,销意外变。”章下兵部。尚书陆完议,令谏往计贼情抚剿之宜,至所言违制扰民,疑出伪托,宜令王约束之。得旨报可。宸濠闻,大怒。列世宁罪,遍赂权幸,必杀世宁。章下都察院。右都御史李士实,宸濠党也,与左都御史石玠等上言,世宁狂率当治。命未下,宸濠奏复至,指世宁为妖言。乃命锦衣官校逮捕世宁。世宁已迁福建按察使,取道还里。宸濠遂诬世宁逃,驰使令浙江巡按潘鹏执送江西。鹏尽系世宁家人,索之急。李承勋为按察使,保护之。世宁乃亡命抵京师,自投锦衣狱。狱中三上书言宸濠逆状,卒不省。系岁余,言官程启充、徐文华、萧鸣凤、邢寰等交章救,杨一清复以危言动钱宁,乃谪戍沈阳。
居四年,宸濠果反。世宁起戍中为湖广按察使。寻擢右佥都御史,巡抚四川。道闻世宗即位,疏以司马光仁、明、武三言进,因荐魏校、何瑭、邵锐可讲官;林俊、杨一清、刘忠、林廷玉可辅弼;知府刘莅、徐钰先为谏官有直声,宜擢用。时韪其言。松潘所部熟番,将吏久不能制,率输货以假道。番杀官军,惮不敢诘。官军杀番,辄抵罪。世宁陈方略,请选将益兵,立赏罚格,严隐匿禁,修烽堠,时巡徼,以振军威,通道路。诏悉行之。又劾罢副总兵张杰、中官赵钦。甫两月,召为吏部右侍郎。未上,以父忧归。
既免丧家居,朝廷方议“大礼”,异议者多得罪。世宁意是张璁等,疏乞早定追崇“大礼”。未上,语闻京师。既有议迁显陵祔天寿山者,世宁极言不可,乃并前疏上之。帝深嘉叹。无何,闻廷臣伏阙争,有杖死者,驰疏言:“臣向以仁、明、武三言进,然尤以仁为本。仁,生成之德;明,日月之临,皆不可一日无。武则雷霆之威,但可一震而已。今廷臣忤旨,陛下赫然示威,辱以箠楚,体羸弱者辄毙。传之天下,书之史册,谓鞭扑行殿陛,刑辱及士夫,非所以光圣德。新进一言偶合,后难保必当;旧德老成,一事偶忤,后未必皆非。望陛下以三无私之心,照临于上,无先存适莫于中。”帝虽不能从,亦不忤。寻召为兵部左侍郎。条戍边时所见险塞利害二十五事以上。又请善保圣躬,毋轻饵药物。献《大学·秦誓》章、《洪范》“惟辟威福”、《系辞·节》“初爻”讲义,并乞留中。给事中余经遂劾世宁启告密之渐。世宁乞罢,不许。“大礼”成,进秩一等。复陈用人二十事。工匠赵奎等五十四人以中官请,悉授职。世宁言赏过滥,不纳。屡疏引疾。改南京吏部,就迁工部尚书。已,复召为左都御史,加太子少保。辞宫衔,许之。
世宁故方严。及掌宪,务持大体。条上宪纲十余条,末言:“近士习忌刻,一遭谗毁,则终身废弃。佥事彭祺发豪强罪,受谤夺官。诸如此者,宜许大臣申理。”帝采其言,惟祺报寝。执政请禁私谒,世宁曰:“臣官以察为名。人非接其貌,听其言,无由悉其才行。”帝以为然,遂弗禁。俄改刑部尚书。每重狱,别白为帝言之,帝辄感悟。中官刚聪诬漕卒掠御服,坐二千人,世宁劾其妄。已,聪情得抵罪,帝乃益信世宁。王琼修郤陈九畴,将致之死。以世宁救,得戍。
兵部尚书王时中罢,以世宁代,加太子太保。再辞不得命,乃陈兵政十事,曰定武略、崇宪职、重将权、增武备、更赏罚、驭土夷、足边备、绝弊源、正谬误、惜人才。所言多破常格,帝优旨答之。土鲁番贡使乞归哈密城,易降人牙木兰。王琼上其事。世宁言:“先朝不惜弃大宁、交阯,何有于哈密。况初封忠顺为我外籓,而自罕慎以来三为土鲁番所执,遂狎与戎比,以疲我中国,耗财老师,戎得挟以邀索。臣以为此与国初所封元孽和顺、宁顺、安定三王等耳。安定在哈密内,近甘肃,今存亡不可知。我一切不问,独重哈密何也?宜专守河西,谢绝哈密。牙木兰本曲先卫人,反正归顺,非纳降比,彼安得索之?唐悉怛谋事可鉴也。”张璁等皆主琼议,格不用,独留牙木兰不遣。居兵部三月求去,帝不许,免朝参。世宁又上备边三事。固称疾笃,乃听乘传归,给廪隶如制。归数月,复起南京兵部尚书,固辞不拜。九年秋卒。赠少保,谥端敏。
世宁风格峻整,居官廉。疾恶若仇,而荐达贤士如不及。都御史马昊、陈九畴坐累废;副使施儒、杨必进考察被黜;御史李润、副使范辂为时所抑,连章荐之。与人语,呐不出口。及具疏,援据古今,洞中窾会。与李承勋善,而持议不苟合。承勋欲授陇胜官,复芒部故地,世宁言胜非陇氏子,芒氏不当复立。始以议礼与张璁、桂萼合,璁、萼德之,欲援以自助。世宁不肯附会,论事多牴牾。萼议欲销兵,世宁力折之。昌化伯以他姓子冒封,下廷议。世宁言:“吾辈不得以厚赂故,诬朝廷”,萼为色变。萼方为吏部,而世宁引疾,言:“天变人穷,盗贼滋起,咎在吏、户、兵三部不得人。兵部尤重,请避贤路。”又以哈密议,语侵璁,诸大臣皆忌之。帝始终优礼不替。
子纯、继。纯以父任知肇庆府,有才行。继幼不慧,不为世宁知。世宁在江西出讨贼,部将入见继。继为指阵法,进退离合甚详,凡三日。世宁归阅,大异之。知其故,叹曰:“吾有子不自识,何也?”自是击贼,辄令继从,与策方略。世宁十不失三,继十不失一。世宁方草疏论宸濠,继请曰:“是且重得祸。”世宁曰:“吾已许国,遑恤其他。”及世宁下狱,继念其父,病死。
李承勋,字立卿,嘉鱼人。父田,进士,官右副都御史,巡抚顺天。有操执,为政不苛。承勋举弘治六年进士。由太湖知县迁南京刑部主事。历工部郎中,迁南昌知府。
正德六年,赣州贼犯新淦,执参政赵士贤。靖安贼据越王岭玛瑙岸,华林贼又陷瑞州。诸道兵不敢前。承勋督民兵剿,数有功。华林贼杀副使周宪,宪军大溃。承勋单骑入宪营,众乃复集。都御史陈金即檄承勋讨之。贼党王奇听抚,搜得其衷刃,纵使还。奇感泣,誓以死报。承勋令奇密入寨,说降其党为内应,而亲率所部登山。奇夜拔栅,官军奋而前,降者自内出,贼遂溃。已,从金斩贼渠罗光权、胡雪二,华林贼平。镇守中贵黎安诬承勋擅易贼首王浩八狱词,坐下吏。大理卿燕忠即讯,得白。举治行卓异,超迁浙工按察使。历陕西、河南左、右布政使。以右副都御史巡抚辽东。边备久弛,开原尤甚。士马才十二,墙堡墩台圮殆尽。将士依城堑自守,城外数百里悉为诸部射猎地,承勋疏请修筑。会世宗立,发帑银四十余万两。承勋命步将四人各一军守要害,身负畚锸先士卒。凡为城堑各九万一千四百余丈,墩堡百八十有一。招逋逃三千二百人,开屯田千五百顷。又城中固、铁岭;断阴山、辽河之交;城蒲河、抚顺,扼要冲。边防甚固。录功,进秩一等。又数陈军民利病,咸报可。以疾归。起故官,莅南院。三迁刑部尚书,加太子少保。
帝以京营多弊,欲振饬之。遂加承勋太子太保,改兵部尚书兼左都御史,专督团营。寻兼掌都察院。以疾,三疏乞休,且言:“山西潞城贼以四道兵讨之,不统于一人,故无功。川、贵芒部之役措置乖方,再胜再叛,宜命伍文定深计,毋专用兵。丰、沛河工,二年三易大臣,工不就,宜令知水利者各陈所见,而俾侍郎潘希曾度可否。其尤要者,在决壅蔽患。仿唐、宋转对、次对故事,不时召见大臣。”帝不允辞,下其议于所司。时秦、晋、楚、蜀岁祲,诏免田赋。承勋言:“有司例十月始征赋。今九月矣,恐官吏督趣,阴图乾没。宜及其未征,遣官驰告以所蠲数。山陬僻壤,俾悉户晓。有司不能奉宣德意者,罪之。抚按失举奏,并坐。”帝褒纳之。奏夺京营把总汤清职。郭勋为求复,语侵承勋。承勋因求退,给事中王准等劾勋恣。乃敕责勋,而下清法司。兵部尚书胡世宁致仕,诏承勋还部代之。疏言:“朝廷有大政及推举文武大臣,必下廷议。议者率相顾不发,拱手听。宜及未议前,备条所议,布告与议者,俾先谂其故,然后平心商质,各尽所怀。议苟不合,听其别奏。庶足尽诸臣之见,而所议者公。”帝然其言,下诏申饬。寻命兼督团营。言官攻张璁、桂萼党,并及承勋。承勋连章求退,帝复温旨答之。中官出镇者,率暴横。承勋因谏官李凤毛等言,先后裁二十七人,又革锦衣官五百人,监局冒役数千人。独御马监未汰,复因给事中田秋奏,多所裁减。而请以腾骧四卫属部,核诡冒,制可。中官言曩彰义门破也先,东市剿曹贼,皆四卫功,以直内故易集,隶兵部不便。承勋言:“彰义门之战,祸由王振。东市作贼,即曹吉祥也。”帝卒从承勋议,归兵部。寇犯大同,议遣大臣督兵。众推都御史王宪,宪不肯行。给事中夏言谓承勋曰:“事急,公当请行。”承勋竟不请。给事中赵廷瑞并劾之。会寇退,罢。
十年春,大风昼晦,帝忧边事。承勋言:“去岁冰合,敌骑尽入河套。延、宁、固原皆当警备。甘肃军饷专仰河东,宜于兰州籴贮,以备缓急。曩河西患土鲁番,今亦卜喇又深入。两寇云扰,孤危益甚。套寇出入,并经庄浪。急宜缮塞设险,断臂截踵,使不得相合。兀良哈最近京师,不善抚,即门庭寇。云南安凤之叛,军民困敝,临安、蒙自盗贼复兴,旷日淹时,恐酿大患。交阯世子流寓老挝,异日归命请援,或据地求封,皆未可测。惟急用人理财,俾边鄙无虞。”帝嘉纳焉。
承勋沉毅有大略。帝所信任,自辅臣外,独承勋与胡世宁,大事辄咨访。二人亦孜孜奉国,知无不言。世宁卒半岁,承勋亦卒,帝深嗟悼。赠少保,谥康惠。所赉予,常典外,特赐白金、彩币、米蔬诸物。承勋官四十年,家无余资。其议“大礼”,亦与世宁相合云。
王以旂,字士招,江宁人。正德六年进士。除上高知县。华林贼方炽,以旂训乡兵御之,贼不敢犯。征授御史,出按河南。宸濠反,镇守太监刘璟倡议停乡试。以旂言河南去江西远,罢试无名。乃止。璟又言,帝亲征,道且出汴,牒取供顿银四万两。巡抚议予之,以旂执不予。世宗即位,欲加兴献帝皇号,以旂抗言不可。已,上弭灾要务,言:“司礼取中旨免张汉赃科,臣不预闻,此启矫伪之渐也。”帝不听。累迁兵部右侍郎。徐、吕二洪竭,漕舟胶。命兼右佥都御史总理河漕。逾年,渠水通,进秩一等。寻拜南京右都御史。召为工部尚书,改左都御史,代陈经为兵部尚书兼督团营。
三边总督曾铣议复河套,大学士夏言主之。数下优旨奖铣,令以旂集廷臣议。以旂等力主铣议。议上,帝意忽变,严旨咎铣,令再议。以旂等惶恐,尽反前说。帝逮铣,令以旂代之。套寇自西海还,肆掠永昌,镇羌总兵官王继祖御却之。已,复来犯,并及镇番、山丹。部将蔡勋、马宗援三战皆捷。前后斩首一百四十余级。论功,廕以旂一子。已而寇数万复屯宁夏塞外,将大入。官军击之,斩首六十余级,寇宵遁。延绥、宁夏开马市,二镇市五千匹。其长狠台吉等约束所部,终市无哗。以旂以闻。诏大赉二镇文武将吏,以旂复赐金币。录延绥将士破敌功,再廕一子。在镇六年,修延绥城堡四千五百余所,又筑兰州边垣,加官至太子太保。比卒,军民为罢市。赠少保,谥襄敏,再予一子官。
范钅,字平甫,其先江西乐平人,迁沈阳。钅登正德十二年进士,授工部主事,迁员外郎。嘉靖三年,伏阙争“大礼”,下狱廷杖。由户部郎中改长芦盐运司同知,迁河南知府。岁大饥,巡抚都御史潘埙驳诸请振文牒,候勘实乃发。钅不待报,辄开仓振之,全活十余万。民争讴颂钅,语闻禁中。帝为责户部及埙与巡按御史匿灾状。埙归罪钅以自解,被劾罢去,钅名由此显。迁两淮盐运使,条上鹾政十要。历四川参政,湖广按察使,浙江、河南左、右布政使。
二十年,擢右副都御史,巡抚宁夏。钅为人持重,有方略。既莅重镇,不上首功。一意练步骑,广储蓄,缮治关隘亭障,寇为远徙,俘归者五百人。上疏言:“边将各有常禄,无给田之制。自武定侯郭勋奏以军余开垦田园给将领,委奸军为庄头,害殊大。宜给还军民,任耕种便。”帝从其请。居数年,引疾归。
起故官,抚河南。寻召为兵部右侍郎,转左。尚书王以旂出督三边,钅署部事。顷之,奉诏总理边关厄隘。奏上经略潮河川、居庸关诸处事宜,请于古道门外蜂窝岭增墩台一为外屏,浚濠设桥,以防冲突。川西南两山对处,各设敌台,以控中流,分戍兵番直守要害。又蓟镇五里垛、划车、开连口、慕田谷等地,宜设墩台。恶谷、红土谷、香炉石等地,宜斩崖堑。居庸关外诸口,在宣府为内地,在居庸则为边籓,宜敕东中路文武臣修筑。加潮河川提督为守备,增副将居庸关,领天寿山、黄花镇。设横岭守备,塞怀来路,增置新军二千余人,资团练。又议紫荆、倒马、龙泉等关及山海关、古北口经略事宜,请于紫荆之桑谷,倒马之中AG关峪,龙泉之陡石岭诸要害,创筑城垣,增设敌楼营舍。蓟州所辖燕河、太平、马兰、密云四路,修筑未竟者,括诸司赎锾竣之。而浮图峪、插箭岭尤为紫荆、倒马二关冲,移参将分驻石门杜家庄,俾保定总兵驻紫荆。蓟、辽悬绝千里,移建昌营游击于山海关。三屯等营缺军,应速募,马不足者补入。其常戍之兵介胄不备,量给铠仗,番上者悉予行粮,毋俾荷戈枵腹。又言:“诸路缓急,以密云之分守为最。各关要害,以密云之迤西为最。若燕河之冷口,马兰之黄崖,太平之榆木岭、擦崖子,皆所急也。宜敕抚镇督诸将领分各营士马,兼侧近按伏之兵,迭为战守。”兵部言:“军戍久,恋土。猝移置,恐他变。莫若山海关增置能将一员,募军三千屯驻,听蓟、辽抚臣调度,援燕河。”余如钅言,下守臣议。
帝才钅甚。会兵部尚书赵廷瑞罢,即命钅入代。钅以老辞,且言随事通变,乏将顺之宜。帝怒,责钅不恭,削其籍。时严嵩当国,而钅本由徐阶荐,天下推为长者,惜其去,不以罪。然钅罢,帝召翁万达,甫至以忧去,丁汝夔代之。明年,俺答逼都城,汝夔遂诛死。而钅归久之乃卒。隆庆元年复官。
王邦瑞,字惟贤,宜阳人。早有器识。为诸生,山东盗起,上剿寇十四策于知府。正德十二年成进士。改庶吉士。与王府有连,出为广德知州。嘉靖初,祖忧,去。补滁州。屡迁南京吏部郎中,出为陕西提学佥事。坐岁贡不中式五名以上,贬滨州知州。再迁固原兵备副使。泾、邠巨盗李孟春,流劫河东、西,剿平之。以祖母忧去。服除,复提学陕西,转参政。母忧解职。起擢右佥都御史,巡抚宁夏。寇乘冰入犯,设伏败之。改南京大理卿。未上,召为兵部右侍郎。
改吏部,进左。俺答犯都城,命邦瑞总督九门。邦瑞屯禁军郭外,以巡捕军营东、西长安街,大启郭门,纳四郊避寇者。兵部尚书丁汝夔下狱,命邦瑞摄其事,兼督团营。寇退,请治诸将功罪,且浚九门濠堑,皆报可。邦瑞见营制久弛,极陈其弊。遂罢十二团营,悉归三大营,以咸宁侯仇鸾统之。邦瑞亦改兵部左侍郎,专督营务。复条上兴革六事。中言宦官典兵,古今大患,请尽撤提督监枪者。帝报从之。又举前编修赵时春、工部主事申知兵,并改兵部,分理京营事。未几,帝召兵部尚书翁万达未至,迟之,遂命邦瑞代。条上安攘十二事。
仇鸾构邦瑞于帝,帝眷渐移。会鸾奏革蓟州总兵官李凤鸣、大同总兵官徐珏任,而荐京营副将成勋代凤鸣,密云副将徐仁代珏。旨从中下。邦瑞言:“朝廷易置将帅,必采之公卿,断自宸衷,所以慎防杜渐,示臣下不敢专也。且京营大将与列镇将不相统摄,何缘京营,乃黜陟各镇。今曲徇鸾请,臣恐九边将帅悉奔走托附,非国之福也。”帝不悦,下旨谯让。鸾又欲节制边将,罢筑蓟镇边垣。邦瑞皆以为不可。鸾大憾,益肆谗构。会邦瑞复陈安攘大计,遂严旨落职,以冠带办事。居数日,大计自陈。竟除名,以赵锦代。邦瑞去,鸾益横。明年诛死,锦亦坐党比遣戍,于是帝渐思之。逾十年,京营缺人,帝曰:“非邦瑞不可。”乃起故官。
既至,疏便宜数事,悉允行。逾年卒。赠太子少保,谥襄毅,遣行人护丧归葬。
邦瑞严毅有识量。历官四十年,以廉节著。子正国,南京刑部侍郎。
郑晓,字窒甫,海盐人。嘉靖元年举乡试第一。明年成进士,授职方主事。日披故牍,尽知天下厄塞、士马虚实、强弱之数。尚书金献民属撰《九边图志》,人争传写之。以争“大礼”廷杖。大同兵变,上疏极言不可赦。张孚敬柄政,器之,欲改置翰林及言路,晓皆不应。父忧,归,久之不起。
许讠赞为吏部尚书,调之吏部。历考功郎中。夏言罢相,帝恶言官不纠劾,诏考察去留。大学士严嵩因欲去所不悦者,而晓去乔佑等十三人,多嵩所厚。嵩大憾晓,调文选。嵩欲用赵文华为考功,晓言于讠赞曰:“昔黄祯为文选,调李开先考功,皆山东人,诏不许。今调文华,晓避位而已。”讠赞以谢嵩。嵩欲以子世蕃为尚宝丞,晓曰:“治中迁知府,例也。迁尚宝丞,无故事。”嵩益怒。以推谪降官周鈇等,贬晓和州同知。稍迁太仆丞,历南京太常卿。召拜刑部右侍郎。
俄改兵部,兼副都御史总督漕运。大江南北皆中倭,漕艘几阻。晓请发帑金数十万,造战舸,筑城堡,练兵将,积刍糗。诏从之。中国奸民利倭贿,多与通。通州人顾表者尤桀黠,为倭导。以故营寨皆据要害,尽知官兵虚实。晓悬重赏捕戮之。募盐徒骁悍者为兵,增设泰州海防副使,筑瓜洲城,庙湾、麻洋、云梯诸海口皆增兵设堠。遂破倭于通州,连败之如皋、海门,袭其军吕泗,围之狼山,前后斩首九百余。贼溃去。录功,再增秩,三赉银币。时贼多中国人。晓言:“武健才谞之徒。困无所逞,甘心作贼。非国家广行网罗,使有出身之阶,恐有如孙恩、卢循辈出乎其间,祸滋大矣。洪武时倭寇近海州县。以高皇帝威灵,兼谋臣宿将,筑城练兵,经略数年,犹未乂安。乃招渔丁、岛人、盐徒、蜑户籍为水军至数万人,又遣使出海宣布威德。久之,倭始不为患。今江北虽平,而风帆出没,倏忽千里。倭恃华人为耳目,华人借倭为爪牙,非详为区画,后患未易弭也。”帝颇采纳之。
寻召为吏部左侍郎,迁南京吏部尚书。帝以晓知兵,改右都御史协理戎政。寻拜刑部尚书。俺答围大同右卫急,帝命兵部尚书杨博往督大师,乃以晓摄兵部。晓言:“今兵事方棘,而所简听征京军三万五千人,乃令执役赴工,何以备战守?乞归之营伍。”帝立从之。
寻还视刑部事。严嵩势益炽。晓素不善嵩。而其时大狱如总督王忬以失律,中允郭希颜以言事,晓并予轻比,嵩则置重典。南都叛卒周山等杀侍郎黄懋官,海寇汪直通倭为乱,晓置重典,嵩故宽假之。惟巡抚阮鹗、总督杨顺、御史路楷,以嵩曲庇,晓不能尽法,议者讥其失出云。故事,在京军民讼,俱投牒通政司送法司问断。诸司有应鞫者,亦参送法司,无自决遣者。后诸司不复遵守,狱讼纷拿。晓奏循故事,帝报许,于是刑部间捕囚畿府。而巡按御史郑存仁谓讼当自下而上,檄州县,法司有追取,毋辄发。晓闻,率侍郎赵大祐、傅颐守故事争,存仁亦据律执奏。章俱下都察院会刑科平议。议未上,晓疏辨。嵩激帝怒切让,遂落晓职,两侍郎亦贬二秩。
晓通经术,习国家典故,时望蔚然。为权贵所扼,志不尽行。既归,角巾布衣与乡里父老游处,见者不知其贵人也。既卒,子履淳等讼晓御倭功于朝,诏复职。隆庆初,赠太子少保,谥端简。履淳自有传。
赞曰:李钺诸人皆以威略干济显于时。钺与王宪、王以旂之治军旅,李承勋、范钅之画边计,才力均有过人者。胡世宁奋不顾身,首发奸逆,危言正色,始终一节。《易》称“王臣蹇蹇”,世宁近之矣。王邦瑞抵抗权幸,踬而复起,郑晓谙悉掌故,博洽多闻,兼资文武,所在著效,亦不愧名臣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