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明史
- ▪ 本纪第一 太祖一
- ▪ 本纪第二 太祖二
- ▪ 本纪第三 太祖三
- ▪ 本纪第四 恭闵帝
- ▪ 本纪第五 成祖一
- ▪ 本纪第六 成祖二
- ▪ 本纪第七 成祖三
- ▪ 本纪第八 仁宗
- ▪ 本纪第九 宣宗
- ▪ 本纪第十 英宗前纪
- ▪ 本纪第十一 景帝
- ▪ 本纪第十二 英宗后纪
- ▪ 本纪第十三 宪宗一
- ▪ 本纪第十四 宪宗二
- ▪ 本纪第十五 孝宗
- ▪ 本纪第十六 武宗
- ▪ 本纪第十七 世宗一
- ▪ 本纪第十八 世宗二
- ▪ 本纪第十九 穆宗
- ▪ 本纪第二十 神宗一
- ▪ 本纪第二十一 神宗二
- ▪ ▪ 光宗
- ▪ 本纪第二十二 熹宗
- ▪ 本纪第二十三 庄烈帝一
- ▪ 本纪第二十四 庄烈帝二
- ▪ 志第一 天文一
- ▪ 志第二 天文二
- ▪ ▪ 填星
- ▪ ▪ 岁星
- ▪ ▪ 荧惑
- ▪ ▪ 太白
- ▪ ▪ 辰星
- ▪ 志第三 天文三
- ▪ 志第四 五行一(水)
- ▪ 志第五 五行二(火 木)
- ▪ 志第六 五行三(金 土)
- ▪ 志第七 历一
- ▪ 志第八 历二
- ▪ 志第九 历三
- ▪ 志第十 历四
- ▪ 志第十一 历五
- ▪ 志第十二 历六
- ▪ ▪ 木星
- ▪ ▪ 火星
- ▪ ▪ 土星
- ▪ ▪ 金星
- ▪ ▪ 水星
- ▪ ▪ 步四馀
- ▪ 志第十三 历七
- ▪ 志第十四 历八
- ▪ 志第十五 历九
- ▪ 志第十六 地理一
- ▪ 志第十七 地理二
- ▪ ▪ 山东山西
- ▪ 志第十八 地理三
- ▪ ▪ 河南陕西
- ▪ ▪ 宁夏左屯卫
- ▪ 志第十九 地理四
- ▪ ▪ 四川江西
- ▪ ▪ 守御礼州后千户所
- ▪ 志第二十 地理五
- ▪ ▪ 湖广浙江
- ▪ ▪ 上爱茶峒长官司
- ▪ 志第二十一 地理六
- ▪ ▪ 福建 广东 广西
- ▪ 志第二十二 地理七
- ▪ ▪ 云南 贵州
- ▪ ▪ 促瓦长官司
- ▪ 志第二十三 礼一(吉礼一)
- ▪ ▪ 分献陪祀
- ▪ ▪ 坛壝之制
- ▪ ▪ 神位祭器玉帛牲牢祝册之数
- ▪ ▪ 遣官祭祀
- ▪ ▪ 分献陪祀
- ▪ ▪ 玉帛牲牢
- ▪ ▪ 祝册
- ▪ ▪ 笾豆之实
- ▪ ▪ 祭祀杂议诸仪
- ▪ ▪ 祭祀日期
- ▪ ▪ 习仪
- ▪ ▪ 斋戒
- ▪ 志第二十四 礼二(吉礼二)
- ▪ ▪ 郊祀之制
- ▪ ▪ 大雩
- ▪ ▪ 郊祀配位
- ▪ ▪ 郊祀仪注
- ▪ ▪ 祈谷
- ▪ ▪ 大飨礼
- ▪ ▪ 令节拜天
- ▪ 志第二十五 礼三(吉礼三)
- ▪ ▪ 社稷
- ▪ ▪ 朝日夕月
- ▪ ▪ 先农
- ▪ ▪ 先蚕
- ▪ ▪ 高禖
- ▪ ▪ 祭告
- ▪ ▪ 祈报
- ▪ ▪ 神祇坛
- ▪ ▪ 星辰坛
- ▪ ▪ 灵星诸神
- ▪ ▪ 太岁月将风云雷雨之祀
- ▪ ▪ 岳镇海渎山川之祀
- ▪ ▪ 城隍
- ▪ 志第二十六 礼四(吉礼四)
- ▪ ▪ 京师九庙
- ▪ ▪ 圣师
- ▪ ▪ 旗纛
- ▪ ▪ 五祀
- ▪ ▪ 马神
- ▪ ▪ 南京神庙
- ▪ ▪ 功臣庙
- ▪ ▪ 三皇
- ▪ ▪ 历代帝王陵庙
- ▪ ▪ 至圣先师子孔庙祀
- ▪ ▪ 诸神祠
- ▪ ▪ 厉坛
- ▪ 志第二十七 礼五(吉礼五)
- ▪ ▪ 荐新
- ▪ ▪ 宗庙之制
- ▪ ▪ 禘佩
- ▪ ▪ 时享
- ▪ ▪ 加上谥号
- ▪ ▪ 庙讳
- ▪ 志第二十八 礼六(吉礼六)
- ▪ ▪ 功臣配飨
- ▪ ▪ 王国宗庙
- ▪ ▪ 奉先殿
- ▪ ▪ 奉慈殿
- ▪ ▪ 献皇帝庙
- ▪ ▪ 亲王从飨
- ▪ ▪ 群臣家庙
- ▪ 志第二十九 礼七(嘉礼一)
- ▪ ▪ 诸司朝觐仪
- ▪ ▪ 登极仪
- ▪ ▪ 大朝仪
- ▪ ▪ 常朝仪
- ▪ ▪ 皇太子亲王朝仪
- ▪ ▪ 诸王来朝仪
- ▪ ▪ 中宫受朝仪
- ▪ ▪ 朝贺东宫仪
- ▪ ▪ 大宴仪
- ▪ ▪ 上尊号徽号仪
- ▪ 志第三十 礼八(嘉礼二)
- ▪ ▪ 册皇后仪
- ▪ ▪ 册皇太子及皇太子妃仪
- ▪ ▪ 册亲王及王妃仪
- ▪ ▪ 皇帝加元服仪
- ▪ ▪ 皇太子皇子冠礼
- ▪ ▪ 品官冠礼
- ▪ ▪ 庶人冠礼
- ▪ 志第三十一 礼九(嘉礼三)
- ▪ ▪ 东宫出阁讲学仪
- ▪ ▪ 诸王读书仪
- ▪ ▪ 经筵
- ▪ ▪ 日讲
- ▪ ▪ 皇帝视学仪
- ▪ ▪ 天子纳后仪
- ▪ ▪ 皇太子纳妃仪
- ▪ ▪ 亲王婚礼
- ▪ ▪ 公主婚礼
- ▪ ▪ 品官婚礼
- ▪ ▪ 庶人婚礼
- ▪ 志第三十二 礼十(嘉礼四 宾礼)
- ▪ ▪ 遣使之蕃国仪
- ▪ ▪ 蕃国遣使进表仪
- ▪ ▪ 巡狩之制
- ▪ ▪ 东宫监国
- ▪ ▪ 皇太孙监国
- ▪ ▪ 颁诏仪
- ▪ ▪ 迎接诏赦仪
- ▪ ▪ 进书仪
- ▪ ▪ 进表笺仪
- ▪ ▪ 乡饮酒礼
- ▪ ▪ 蕃王朝贡礼
- ▪ ▪ 品官相见礼
- ▪ ▪ 庶人相见礼
- ▪ 志第三十三 礼十一(军礼)
- ▪ ▪ 亲征
- ▪ ▪ 遣将
- ▪ ▪ 禡祭
- ▪ ▪ 受降
- ▪ ▪ 奏凯献俘
- ▪ ▪ 论功行赏
- ▪ ▪ 大阅
- ▪ ▪ 大射
- ▪ ▪ 救日伐鼓
- ▪ 志第三十四 礼十二(凶礼一)
- ▪ ▪ 山陵
- ▪ ▪ 山陵
- ▪ 志第三十五 礼十三(凶礼二)
- ▪ ▪ 兴宗帝后陵寝
- ▪ ▪ 睿宗帝后陵寝
- ▪ ▪ 皇妃等丧葬
- ▪ ▪ 皇太子及妃丧葬
- ▪ ▪ 皇后陵寝
- ▪ ▪ 诸王及妃公主丧葬诸仪
- ▪ 志第三十六 礼十四(凶礼三)
- ▪ ▪ 中宫为父祖丧仪
- ▪ ▪ 遣使临吊仪
- ▪ ▪ 遣使册赠王公大臣仪
- ▪ ▪ 忌辰
- ▪ ▪ 乘舆受蕃国王讣奏仪
- ▪ ▪ 乘舆为王公大臣举哀仪
- ▪ ▪ 乘舆临王公大臣丧仪
- ▪ ▪ 谒祭陵庙
- ▪ ▪ 赐祭葬
- ▪ ▪ 丧葬之制
- ▪ ▪ 碑碣
- ▪ ▪ 赐谥
- ▪ ▪ 品官丧礼
- ▪ ▪ 士庶人丧礼
- ▪ ▪ 服纪
- ▪ 志第三十七 乐一
- ▪ 志第三十八 乐二
- ▪ ▪ 九庙时祫乐章
- ▪ ▪ 乐章一
- ▪ 志第三十九 乐三
- ▪ ▪ 乐章二
- ▪ ▪ 嘉靖间续定庆成宴乐章
- ▪ 志第四十 仪卫
- ▪ 志第四十一 舆服一
- ▪ 志第四十二 舆服二
- ▪ 志第四十三 舆服三
- ▪ 志第四十四 舆服四
- ▪ 志第四十五 选举一
- ▪ 志第四十六 选举二
- ▪ 志第四十七 选举三
- ▪ 志第四十八 职官一
- ▪ 志第四十九 职官二
- ▪ 志第五十 职官三
- ▪ 志第五十一 职官四
- ▪ 志第五十二 职官五
- ▪ 志第五十三 食货一
- ▪ ▪ 户口 田制屯田 庄田
- ▪ 志第五十四 食货二
- ▪ ▪ 赋役
- ▪ 志第五十五 食货三
- ▪ ▪ 漕运 仓库
- ▪ 志第五十六 食货四
- ▪ ▪ 盐法 茶法
- ▪ 志第五十七 食货五
- ▪ ▪ 钱钞 坑冶附铁冶铜场 商税 市舶 马市
- ▪ 志第五十八 食货六
- ▪ ▪ 上供采造 采造 柴炭 采木 珠池 织造 烧造 俸饷 会计
- ▪ 志第五十九 河渠一
- ▪ ▪ 黄河上
- ▪ 志第六十 河渠二
- ▪ ▪ 黄河下
- ▪ 志第六十一 河渠三
- ▪ ▪ 运河上
- ▪ 志第六十二 河渠四
- ▪ ▪ 运河下 海运
- ▪ 志第六十三 河渠五
- ▪ ▪ 淮河 泇河 卫河 漳河 沁河 滹沱河 桑乾河 胶莱河
- ▪ 志第六十四 河渠六
- ▪ ▪ 直省水利
- ▪ 志第六十五 兵一
- ▪ 志第六十六 兵二卫所 班军
- ▪ ▪ 土官
- ▪ ▪ 福建都司
- ▪ ▪ 福建行都司
- ▪ ▪ 江西都司
- ▪ ▪ 广东都司
- ▪ ▪ 后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直隶旧为北平都司,有北平三护卫,后俱为亲军。其不系北平旧卫者,俱永乐以后添设。
- ▪ ▪ 湖广行都司以湖广都司卫所改设
- ▪ ▪ 兴都留守司
- ▪ ▪ 大宁都司
- ▪ ▪ 万全都司宣德五年,分直隶及山西等处卫所添设。
- ▪ ▪ 山西都司旧有太原三护卫,后革。蒲州千户所,改属直隶,广昌千户所,改属万全都司
- ▪ ▪ 山西行都司旧有蔚州卫,后改属万全都司
- ▪ ▪ 南京卫所亲军卫
- ▪ ▪ 五军都督府属 左军都督府本府所属卫,仍隶北京左府。
- ▪ ▪ 右军都督府本府所属卫,仍隶北京右府。
- ▪ ▪ 中军都督府本府所属卫,仍隶北京中府。
- ▪ ▪ 陕西都司
- ▪ ▪ 广西都司
- ▪ ▪ 中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直隶
- ▪ ▪ 中都留守司
- ▪ ▪ 河南都司
- ▪ ▪ 前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直隶
- ▪ ▪ 湖广都司
- ▪ ▪ 山西行都司
- ▪ ▪ 北平三护卫
- ▪ ▪ 福建都司
- ▪ ▪ 福建行都司
- ▪ ▪ 江西都司
- ▪ ▪ 广东都司
- ▪ ▪ 后军都督府 在京
- ▪ ▪ 前军都督府本府所属卫,仍隶北京前府。
- ▪ ▪ 后军都督府本府所属卫,仍隶北京后府。
- ▪ ▪ 贵州都司旧有层台、重安二千户所,俱革。旧有平伐长官司,后隶贵阳府。旧有平浪、九名九姓独山州二长官司,后隶都匀府。
- ▪ ▪ 土官
- ▪ ▪ 中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直隶
- ▪ ▪ 中都留守司
- ▪ ▪ 辽东都司
- ▪ ▪ 山东都司
- ▪ ▪ 右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云南都司
- ▪ ▪ 贵州都司
- ▪ ▪ 四川都司
- ▪ ▪ 河南都司旧有洛阳中护卫,后并汝州卫。
- ▪ ▪ 前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直隶
- ▪ ▪ 在外 北平都司
- ▪ ▪ 湖广都司旧有武昌右千户所,革。
- ▪ ▪ 土官
- ▪ ▪ 广西都司
- ▪ ▪ 云南都司旧有鹤庆、通海二千户所,革
- ▪ ▪ 土官
- ▪ ▪ 山西三护卫
- ▪ ▪ 五军都督府所属卫所 左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浙江都司
- ▪ ▪ 辽东都司
- ▪ ▪ 山东都司旧有青州左护卫,后改天津右卫。旧有贵州护卫,革
- ▪ ▪ 右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直隶
- ▪ ▪ 陕西都司旧有阶州卫、沙州卫、灵山千户所,后俱革。
- ▪ ▪ 陕西行都司洪武十二年添设
- ▪ ▪ 四川都司旧有浦江关军民千户所,后革
- ▪ ▪ 土官
- ▪ ▪ 四川行都司旧无,后设。旧有建昌前卫,后革
- ▪ ▪ 都司一奴儿干都司 卫三百八十四
- ▪ ▪ 所二十四
- ▪ ▪ 站七
- ▪ ▪ 地面七
- ▪ ▪ 寨一
- ▪ ▪ 卫六
- ▪ ▪ 都指挥使司二
- ▪ ▪ 指挥使司一
- ▪ ▪ 宣尉使司三
- ▪ ▪ 招讨司六
- ▪ ▪ 万户府四
- ▪ ▪ 千户所十七
- ▪ ▪ 上十二卫
- ▪ ▪ 五军都督府所属卫所 左军都督府
- ▪ ▪ 在外 浙江都司
- ▪ 志第六十七 兵三
- ▪ ▪ 边防 海防江防 民壮 士兵 乡兵
- ▪ 志第六十八 兵四
- ▪ 志第六十九 刑法一
- ▪ 志第七十 刑法二
- ▪ 志第七十一 刑法三
- ▪ 志第七十二 艺文一
- ▪ 志第七十三 艺文二
- ▪ 志第七十四 艺文三
- ▪ 志第七十五 艺文四
- ▪ 表第一 诸王世表一
- ▪ 表第二 诸王世表二
- ▪ 表第三 诸王世表三
- ▪ 表第四 诸王世表四
- ▪ 表第五 诸王世表五
- ▪ 表第六 功臣世表一
- ▪ 表第七 功臣世表二
- ▪ 表第八 功臣世表三
- ▪ 表第九 外戚恩泽侯表
- ▪ 表第十 宰辅年表一
- ▪ 表第十一 宰辅年表二
- ▪ 表第十二 七卿年表一
- ▪ 表第十三 七卿年表二
- ▪ 列传第一 后妃
- ▪ ▪ 后妃一
- ▪ 列传第二 后妃二
- ▪ 列传第三
- ▪ ▪ 兴宗孝康皇帝孝康皇后 吕太后 睿宗献皇帝献皇后
- ▪ 列传第四 诸王
- ▪ ▪ 诸王一
- ▪ 列传第五 诸王二
- ▪ 列传第六 诸王三
- ▪ ▪ 太祖诸子三
- ▪ ▪ 兴宗诸子
- ▪ ▪ 惠帝诸子
- ▪ ▪ 成祖诸子
- ▪ 列传第七 诸王四
- ▪ ▪ 仁宗诸子
- ▪ ▪ 英宗诸子
- ▪ ▪ 景帝子
- ▪ ▪ 宪宗诸子
- ▪ ▪ 孝宗子
- ▪ 列传第八 诸王五
- ▪ ▪ 世宗诸子
- ▪ ▪ 穆宗诸子
- ▪ ▪ 神宗诸子
- ▪ ▪ 光宗诸子
- ▪ ▪ 熹宗诸子
- ▪ ▪ 庄烈帝诸子
- ▪ 列传第九
- ▪ ▪ 宪宗五女
- ▪ ▪ 孝宗三女
- ▪ ▪ 睿宗二女
- ▪ ▪ 光宗九女
- ▪ ▪ 庄烈帝六女
- ▪ ▪ 世宗五女
- ▪ ▪ 穆宗六女
- ▪ ▪ 神宗十女
- ▪ ▪ 成祖五女
- ▪ ▪ 仁宗七女
- ▪ ▪ 宣宗二女
- ▪ ▪ 英宗八女
- ▪ ▪ 景帝一女
- ▪ ▪ 公主
- ▪ 列传第十 郭子兴 韩林儿
- ▪ 列传第十一 陈友谅 张士诚 方国珍 明玉珍
- ▪ 列传第十二
- ▪ ▪ 扩廓帖木儿蔡子英 陈友定伯颜子中等 把匝剌瓦尔密
- ▪ 列传第十三 徐达 常遇春
- ▪ 列传第十四 李文忠 邓愈 汤和 沐英
- ▪ 列传第十五 李善长 汪广洋
- ▪ 列传第十六 刘基(子琏璟) 宋濂 叶琛 章溢(子存道)
- ▪ 列传第十七 冯胜(兄国用) 傅友德 廖永忠(赵庸) 杨璟 胡美
- ▪ 列传第十八
- ▪ 列传第十九
- ▪ 列传第二十
- ▪ 列传第二十一
- ▪ 列传第二十二
- ▪ 列传第二十三
- ▪ 列传第二十四
- ▪ 列传第二十五
- ▪ 列传第二十六
- ▪ 列传第二十七
- ▪ 列传第二十八
- ▪ 列传第二十九
- ▪ 列传第三十
- ▪ 列传第三十一
- ▪ 列传第三十二 盛庸 平安 何福 顾成
- ▪ 列传第三十三
- ▪ 列传第三十四
- ▪ 列传第三十五
- ▪ ▪ 解缙 黄淮 胡广 金幼孜 胡俨
- ▪ 列传第三十六
- ▪ ▪ 杨士奇 杨荣曾孙旦 杨溥马愉
- ▪ 列传第三十七
- ▪ ▪ 蹇义 夏原吉俞士吉 李文郁 邹师颜
- ▪ 列传第三十八
- ▪ ▪ 郁新 赵羾 金忠 李庆 师逵 古朴向宝 陈寿马京 许思温刘季{虎} 刘辰 杨砥 虞谦吕升 仰瞻 严本 汤宗
- ▪ 列传第三十九
- ▪ ▪ 茹瑺 严震直 张紞毛泰亨 王钝 郑赐 郭资 吕震 李至刚方宾 吴中 刘观
- ▪ 列传第四十
- ▪ 列传第四十一
- ▪ ▪ 宋礼蔺芳 陈瑄王瑜 周忱
- ▪ 列传第四十二
- ▪ ▪ 张辅高士文 徐政 黄福 刘俊吕毅 刘昱 陈洽侯保 冯贵伍云 陈忠李任等 李彬 柳升崔聚 史安 陈镛 李宗昉 潘禋梁铭 王通陶季容 陈汀
- ▪ 列传第四十三
- ▪ ▪ 宋晟 薛禄郭义 金玉 刘荣 硃荣 费瓛 谭广 陈怀马亮蒋贵孙琬 任礼 赵安 赵辅 刘聚
- ▪ 列传第四十四
- ▪ 列传第四十五
- ▪ 列传第四十六
- ▪ 列传第四十七
- ▪ 列传第四十八
- ▪ 列传第四十九
- ▪ 列传第五十
- ▪ ▪ 尹昌隆 耿通陈谔 戴纶林长懋 陈祚郭循 刘球子钺釪陈鉴何观 钟同孟 杨集 章纶子玄应 廖庄 倪敬盛灊等 杨瑄子源 盛颙等
- ▪ 列传第五十一
- ▪ ▪ 李时勉 陈敬宗 刘铉萨琦 邢让李绍林瀚子庭昂 庭机孙燫 烃 谢鐸 鲁鐸赵永
- ▪ 列传第五十二
- ▪ ▪ 邹缉郑维桓 柯暹 弋谦黄骥 黄泽孔友谅 范济 聊让郭佑 胡仲伦 华敏 贾斌 左鼎练纲 曹凯许仕达 刘炜尚褫 单宇姚显 杨浩 张昭贺炀
- ▪ 列传第五十三
- ▪ ▪ 陶成子鲁 陈敏 丁瑄 王得仁子一夔 叶祯 伍骥 毛吉林锦 郭绪 姜昂子龙
- ▪ 列传第五十四
- ▪ ▪ 韩观 山云 萧授吴亮 方瑛陈友 李震王信都胜 郭鋐 彭伦 欧磐 张祐
- ▪ 列传第五十五
- ▪ ▪ 曹鼐 张益 邝埜 王佐丁铉等 孙祥谢泽 袁彬哈铭袁敏
- ▪ 列传第五十六
- ▪ 列传第五十七
- ▪ ▪ 高谷 胡濙 王直
- ▪ 列传第五十八
- ▪ ▪ 于谦子冕 吴宁 王伟
- ▪ 列传第五十九
- ▪ ▪ 王骥孙瑾 徐有贞 杨善李实 赵荣 霍瑄 沈固 王越
- ▪ 列传第六十
- ▪ ▪ 罗亨信 侯璡 杨宁 王来 孙原贞孙需 张宪 硃鉴 杨信民张骥竺渊耿定 王晟 邓颙 马谨 程信 白圭子钺 张瓚谢士元孔镛李时敏 邓廷瓚 王轼 刘丙
- ▪ 列传第六十一
- ▪ ▪ 杨洪子俊 从子能 信 石亨从子彪 从孙后 郭登 硃谦子永 孙晖等孙镗赵胜 范广
- ▪ 列传第六十二
- ▪ ▪ 史昭刘昭 李达 巫凯曹义 施聚 许贵子宁 周贤子玉欧信 王玺 鲁鉴子麟 孙经 刘宁周玺 庄鉴 彭清 姜汉子奭孙应熊 安国 杭雄
- ▪ 列传第六十三
- ▪ ▪ 卫青子颖 董兴 何洪刘雄 刘玉 仇钺 神英子周 曹雄子谦 冯祯 张俊李鋐 杨锐崔文
- ▪ 列传第六十四
- ▪ ▪ 李贤 吕原子常 岳正 彭时 商辂 刘定之
- ▪ 列传第六十五
- ▪ ▪ 王翱 年富 王竑 李秉 姚夔 王复 林聪 叶盛
- ▪ 列传第六十六
- ▪ ▪ 项忠 韩雍 余子俊阮勤 硃英 秦纮
- ▪ 列传第六十七
- ▪ ▪ 罗伦涂棐 章懋从子拯 黄仲昭 庄昶邹智 舒芬崔桐 马汝骥
- ▪ 列传第六十八
- ▪ 列传第六十九
- ▪ ▪ 徐溥 邱濬 刘健 谢迁 李东阳 王鏊 刘忠
- ▪ 列传第七十
- ▪ ▪ 王恕子承裕 马文升 刘大夏
- ▪ 列传第七十一
- ▪ ▪ 何乔新 彭韶 周经 耿裕 倪岳 闵珪 戴珊
- ▪ 列传第七十二
- ▪ ▪ 周洪谟 杨守陈弟守阯 子茂元 茂仁 张元祯陈音 傅瀚张昇 吴宽 傅珪 刘春 吴俨 顾清 刘瑞
- ▪ 列传第七十三
- ▪ ▪ 李敏叶淇 贾俊刘璋 黄绂 张悦张蓥 钟 曾鉴 梁璟王诏 徐恪李介子昆 黄珂 王鸿儒 丛兰 吴世忠
- ▪ 列传第七十四
- ▪ ▪ 韩文顾佐 陈仁 张敷华 杨守随弟守隅 许进子诰 赞论雍泰张津 陈寿 樊莹 熊绣 潘蕃 胡富 张泰 吴文度 张鼐冒政 王璟 李钦
- ▪ 列传第七十五
- ▪ ▪ 何鉴 马中锡 陆完 洪钟陈镐 蒋昇 陈金 俞谏 周南孙禄马昊
- ▪ 列传第七十六
- ▪ 列传第七十七
- ▪ ▪ 李文祥 孙磐徐珪 胡爟周时从 王雄 罗侨 叶钊刘天麒戴冠 黄巩 陆震 夏良胜万潮等 何遵刘校等
- ▪ 列传第七十八
- ▪ ▪ 杨廷和 梁储 蒋冕 毛纪 石珤 兄玠
- ▪ 列传第七十九
- ▪ 列传第八十
- ▪ 列传第八十一
- ▪ 列传第八十二
- ▪ 列传第八十三 王守仁(冀元亨)
- ▪ 列传第八十四 张璁(胡鐸) 桂萼 方献夫 夏言
- ▪ 列传第八十五
- ▪ 列传第八十六
- ▪ 列传第八十七
- ▪ 列传第八十八
- ▪ 列传第八十九
- ▪ 列传第九十
- ▪ 列传第九十一
- ▪ 列传第九十二
- ▪ 列传第九十三
- ▪ 列传第九十四
- ▪ 列传第九十五
- ▪ 列传第九十六
- ▪ 列传第九十七
- ▪ 列传第九十八
- ▪ 列传第九十九
- ▪ 列传第一百
- ▪ 列传第一百一
- ▪ 列传第一百二
- ▪ 列传第一百三
- ▪ 列传第一百四
- ▪ 列传第一百五
- ▪ 列传第一百六
- ▪ 列传第一百七
- ▪ 列传第一百八
- ▪ 列传第一百九
- ▪ 列传第一百十
- ▪ 列传第一百十一
- ▪ 列传第一百十二
- ▪ 列传第一百十三
- ▪ 列传第一百十四 海瑞(何以尚) 丘橓 吕坤 郭正域
- ▪ 列传第一百十五
- ▪ 列传第一百十六
- ▪ 列传第一百十七
- ▪ 列传第一百十八
- ▪ 列传第一百十九
- ▪ 列传第一百二十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一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二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三
- ▪ 列传第一百二十四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五
- ▪ 列传一百二十六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七
- ▪ 列传第一百二十八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九
- ▪ 列传第一百三十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一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二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三
- ▪ 列传第一百三十四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五
- ▪ 列传第一百三十六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七
- ▪ 列传第一百三十八 孙承宗(子鉁等)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九
- ▪ 列传第一百四十 杨嗣昌 吴甡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一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二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三
- ▪ 列传第一百四十四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五
- ▪ 列传第一百四十六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七
- ▪ 列传第一百四十八
- ▪ 列传一百四十九
- ▪ 列传第一百五十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一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二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三
- ▪ 列传第一百五十四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五
- ▪ 列传第一百五十六 曹文诏(弟文耀) 周遇吉 黄得功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七
- ▪ 列传第一百五十八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九
- ▪ 列传第一百六十
- ▪ 列传第一百六十一
- ▪ 列传第一百六十二
- ▪ 列传第一百六十三
- ▪ 列传第一百六十四
- ▪ 列传第一百六十五
- ▪ 列传第一百六十六
- ▪ 列传第一百六十七
- ▪ 列传第一百六十八 何腾蛟(章旷 傅作霖) 瞿式耜(汪皞等)
- ▪ 列传第一百六十九 循吏
- ▪ 列传第一百七十 儒林一
- ▪ 列传第一百七十一 儒林二
- ▪ 列传第一百七十二 儒林三
- ▪ ▪ 孔希学孔彦绳 颜希惠 曾质粹 孔闻礼 孟希文 仲于陛 周冕 程接道 程克仁 张文运 邵继祖 硃梴 硃墅
- ▪ 列传第一百七十三 文苑一
- ▪ 列传第一百七十四 文苑二
- ▪ 列传第一百七十五 文苑三
- ▪ 列传第一百七十六 文苑四
- ▪ 列传第一百七十七 忠义一
- ▪ 列传第一百七十八 忠义二
- ▪ 列传第一百七十九 忠义三
- ▪ 列传第一百八十 忠义四
- ▪ 列传第一百八十一 忠义五
- ▪ 列传第一百八十二 忠义六
- ▪ 列传第一百八十三 忠义七
- ▪ 列传第一百八十四 孝义
- ▪ ▪ 孝义一
- ▪ 列传第一百八十五 孝义二
- ▪ 列传第一百八十六 隐逸
- ▪ ▪ 张介福 倪瓚 徐舫 杨恒 陈洄 杨引 吴海 刘闵 杨黼 孙一元沈周 陈继儒
- ▪ 列传第一百八十七 方伎
- ▪ 列传第一百八十八 外戚
- ▪ 列传第一百八十九 列女一
- ▪ 列传第一百九十 列女二
- ▪ 列传第一百九十一 列女三
- ▪ 列传第一百九十二 宦官一
- ▪ ▪ 郑和侯显 金英兴安 范弘等 王振 曹吉祥刘永诚 怀恩覃吉 汪直 梁芳钱能等 何鼎邓原等 李广 蒋琮 刘瑾 张永谷大用魏彬等
- ▪ 列传第一百九十三 宦官二
- ▪ ▪ 李芳 冯保 张鲸 陈增陈奉 高淮 梁永杨荣 陈矩 王安魏忠贤 王体乾李永贞等 崔文升 张彝宪 高起潜 王承恩 方正化
- ▪ 列传第一百九十四 阉党
- ▪ ▪ 焦芳 刘宇 曹元 张彩韩福等 顾秉谦 魏广微等 崔呈秀吴淳夫等 刘志选梁梦环等 曹钦程石三畏等 王绍徽周应秋霍维华徐大化等 阎鸣泰 贾继春田尔耕 许显纯
- ▪ 列传第一百九十五 佞幸
- ▪ ▪ 纪纲 门达逮杲 李孜省 继晓 江彬许泰 钱宁 陆炳 邵元节 陶仲文 顾可学盛端明等
- ▪ 列传第一百九十六 奸臣
- ▪ ▪ 胡惟庸陈宁 陈瑛马麟等 严嵩赵文华等 周延儒 温体仁马士英阮大铖
- ▪ 列传第一百九十七 流贼
- ▪ ▪ 李自成 张献忠
- ▪ 列传第一百九十八 土司
- ▪ ▪ 湖广土司
- ▪ ▪ 施州施南宣抚司 散毛宣抚司 忠建宣抚司 容美宣抚司 永顺军民宣慰使司 保靖州军民宣慰使司
- ▪ 列传第一百九十九 四川土司
- ▪ ▪ 四川土司一
- ▪ 列传第二百 四川土司二
- ▪ ▪ 播州宣慰司 永宁宣抚司 酉阳宣抚司 石砫宣抚司
- ▪ 列传第二百一 云南土司
- ▪ ▪ 云南土司一
- ▪ 列传第二百二 云南土司二
- ▪ ▪ 姚安 鹤庆 武定 寻甸 丽江 元江 永昌 新化 威远 北胜 湾甸镇康 大侯 澜沧卫 麓川
- ▪ 列传第二百三 云南土司三
- ▪ 列传第二百四 贵州土司
- ▪ ▪ 贵阳 思南思州附 镇远 铜仁 黎平 安顺 都匀 平越 石阡新添金筑安抚司附
- ▪ 列传第二百五 广西土司
- ▪ ▪ 广西土司一 桂林 柳州 庆远 平乐 梧州 浔州 南宁
- ▪ 列传第二百六 广西土司二
- ▪ ▪ 太平 思明 思恩 镇安 田州 恩城 上隆 都康
- ▪ 列传第二百七 广西土司三
- ▪ ▪ 泗城 利州 龙州 归顺 向武 奉议 江州 思陵广东琼州府附
- ▪ 列传第二百八 外国一
- ▪ ▪ 朝鲜
- ▪ 列传第二百九 外国二
- ▪ ▪ 安南
- ▪ 列传第二百十 外国三
- ▪ ▪ 日本
- ▪ 列传第二百十一 外国四
- ▪ ▪ 琉球 吕宋 合猫里 美洛居 沙瑶呐哔啴 鸡笼 婆罗 麻叶甕 古麻刺朗 冯嘉施兰 文郎马神
- ▪ 列传第二百十二 外国五
- ▪ ▪ 占城宾童龙 真腊 暹罗 爪哇阇婆 苏吉丹 碟里 日罗夏治三佛齐
- ▪ 列传第二百十三 外国六
- ▪ ▪ 浡泥 满剌加 苏门答剌 须文达那 苏禄 西洋琐里 琐里 览邦淡巴 百花 彭亨 那孤儿 黎伐 南渤利 阿鲁 柔佛 丁机宜 巴喇西 佛郎机 和兰
- ▪ 列传第二百十四 外国七
- ▪ 列传第二百十五 外国八鞑靼
- ▪ 列传第二百十六 外国九瓦剌 朵颜(福余 泰宁)
- ▪ 列传第二百十七 西域一
- ▪ ▪ 哈密卫 柳城 火州 土鲁番
- ▪ 列传第二百十八 西域二 西番诸卫(西宁河州洮州岷州等番族诸卫)
- ▪ ▪ 安定卫 阿端卫 曲先卫 赤斤蒙古卫 沙州卫 罕东卫 罕东左卫 哈梅里
- ▪ 列传第二百十九 西域三
- ▪ 列传第二百二十 西域四
- ▪ 附录:张廷玉上明史表
万士和 王之诰( 刘一儒) 吴百朋 刘应节(徐栻) 王遴 毕锵舒化李世达 曾同享(弟乾亨)辛自修 温纯 赵世卿 李汝华
万士和,字思节,宜兴人。父吉,桐庐训导,有学术。士和成嘉靖二十年进士,改庶吉士,授礼部主事。父丧除,乞便养母,改南京兵部。累迁江西佥事,岁裁上供瓷器千计。迁贵州提学副使,进湖广参政。抚纳叛苗二十八砦,以功赉银币。三殿工兴,采木使者旁午。士和经画备至,民赖以安。迁江西按察使,之官逾期,劾免。起山东按察使,再行广东左布政使。政事故专决于左,士和曰:“朝廷设二使,如左右手,非有轩轾。”乃约右使分日治事。召拜应天府尹,道迁右副都御史。督南京粮储,奏请便民六事。隆庆初,进户部右侍郎,总督仓场。寻改礼部,进左。引疾归。神宗立,起南京礼部侍郎,署国子监事。万历元年,礼部尚书陆树声去位。张居正用树声言,召士和代之。条上崇俭数事。又以灾祲屡见,奏乞杜幸门,容戆直,汰冗员,抑干请,多犯时忌。俺答及所部贡马,边臣请加官赏。士和言赏赉有成额,毋徇边臣额外请,从之。方士倚冯保求官,士和持不可。成国公硃希忠殁,居正许赠王,士和力争。给事中余懋学言事得罪,士和言直臣不当斥。于是积忤居正。给事中硃南雍承风劾之,遂谢病去。居正殁,起南京礼部尚书,再疏引年不赴。卒,年七十一。赠太子少保,谥文恭。
王之诰,字告若,石首人。嘉靖二十三年进士。授吉水知县。迁户部主事,改兵部员外郎,出为河南佥事。讨师尚诏有功,转参议。调大同兵备副使。以捣板升功,增俸一级,进山西右参政,擢右佥都御史,巡抚辽东。大兴屯田,每营垦田百五十顷,役军四百人。列上便宜八事,行之。召为兵部右侍郎。寻以左侍郎总督宣、大、山西军务。
隆庆元年,就进右都御史。俺答犯石州,之诰令山西总兵官申维岳、参将刘宝、尤月、黑云龙四营兵尾之南下,而檄大同总兵官孙吴、山西副总兵田世威等出天门关,遏其东归。巡抚王继洛驻代州不出,维岳不敢前,石州遂陷。杀人数万,所过无孑遗,大掠十有四日而去。事闻,维岳、世威、宝论死,继洛戍边,吴落职。之诰以还守南山,止贬二秩。
明年,诏之诰以左侍郎巡视蓟、辽、保定、宣、大、山西,侍郎刘焘巡陕西、延绥、宁夏、甘肃。之诰以疾辞,代以冀练。已,复因给事中张卤言,皆罢不遣。三年,起督京营。进右都御史,总督陕西三边军务。以延宁将士捣巢功,予一子官,迁南京兵部尚书。神宗嗣位,召拜刑部尚书。张居正专政,之诰与有连,每规切之。万历三年,乞假送母归,逾时不至,被劾。会之诰亦奏请终养,遂报许。后居正丧父夺情,杖言者阙下。归葬还阙,之诰以召还直臣收人心为劝。卒,赠太子太保,谥端襄。
时有夷陵刘一儒者,字孟真,亦居正姻也。嘉靖三十八年进士。屡官刑部侍郎。居正当国,尝贻书规之。居正殁,亲党皆坐斥,一儒独以高洁名。寻拜南京工部尚书。甫半岁,移疾归。初,居正女归一儒子,珠琲纨绮盈箱箧,一儒悉扃之别室。居正死,赀产尽入官,一儒乃发向所缄物还之。南京御史李一阳请还一儒于朝,以厉恬让。帝可其奏。一儒竟不赴召,卒于家。天启中,追谥庄介。
吴百朋,字维锡,义乌人。嘉靖二十六主年进士。授永丰知县。徵拜御史,历按淮、扬、湖广。擢大理寺丞,进右少卿。
四十二年夏,进右佥都御史,抚治郧阳。改提督军务,巡抚南、赣、汀、漳。与两广提督吴芳讨平河源贼李亚元、程乡贼叶丹楼,又会师破倭海丰。
初,广东大埔民蓝松山、余大眷倡乱,流劫潼、延、兴、泉间。官军击败之,奔永春。与香寮盗苏阿普、范继祖连兵犯德化,为都指挥耿宗元所败,伪请抚。百朋亦阳罢兵,而诱贼党为内应,先后悉擒之,惟三巢未下。三巢者,和平李文彪据岑冈,龙南谢允樟据高沙,赖清规据下历。朝廷以倭患棘,不讨且十年。文彪死,子珍及江月照继之,益猖獗。四十四年秋,百朋进右副都御史,巡抚如故。上疏曰:“三巢僭号称王,旋抚旋叛。广东和平、龙川、兴宁,江西龙南、信丰、安远,蚕食过半。不亟讨,祸不可言。三巢中惟清规跨江、赓六县,最逆命,用兵必自下历始。”帝采部义,从之。百朋乃命守备蔡汝兰讨擒清规于苦竹嶂,群贼震慑。
隆庆初,吏部以百朋积苦兵间,稍迁大理卿。给事中欧阳一敬等请留百朋剿贼,诏进兵部右侍郎兼右佥都御史,巡抚如故。百朋奏,春夏用兵妨耕作,宜且听抚,帝从之。寻擢南京兵部右侍郎。乞终养,不许。改刑部右侍郎。父丧归,起改兵部。万历初,奉命阅视宣、大、山西三镇。百朋以粮饷、险隘、兵马、器械、屯田、盐法、番马、逆党八事核边臣,督抚王崇古、吴兑、总兵郭琥以下,升赏黜革有差。又进边图,凡关塞险隘,番族部落,士马强弱,亭障远近,历历如指掌。以省母归。起南京右都御史,召拜刑部尚书。逾年卒。
刘应节,字子和,潍人。嘉靖二十六年进士。授户部主事。历井陉兵备副使,兼辖三关。三关属井陉道自此始。四十三年,以山西右参政擢右佥都御史,巡抚辽东。母丧归。隆庆元年,起抚河南。俺答寇石州,山西骚动,诏应节赴援。已,寇退。会顺天巡抚耿随卿坐杀平民充首功逮治,改应节代之。建议永平西门抵海口距天津止五百里,可通漕,请募民习海道者赴天津领运,同运官出海达永平。部议以漕卒冒险不便,发山东、河南粟十万石储天津,令永平官民自运焉。
四年秋,进右副都御史,巡抚如故。旋进兵部右侍郎兼右佥都御史,代谭纶总督蓟、辽、保定军务。奏罢永平、密云、霸州采矿。又因御史傅孟春言,议诸镇积贮,当计岁丰歉。常时以折色便军,可以积粟;凶岁以本色济荒,可以积银。又明年建议通漕密云,上疏曰:“密云环控潮、白二水,天设之以便漕者也。向二水分流,到牛栏山始合。通州运艘至牛栏山,以上陆运至龙庆仓,输挽甚苦。今白水徙流城西,去潮水不二百武,近且疏渠植坝,合为一流,水深漕便。旧昌平运额共十八万石有奇,今止十四万,密云仅得十万,惟赖召商一法,而地瘠民贫,势难长恃。闻通仓粟多红朽。若漕五万石于密云,而以本镇折色三万五千两留给京军,则通仓无腐粟,京军沾实惠,密云免佥商,一举而三善备矣。”报可。
给事中陈渠以蓟镇多虚伍,请核兵省饷。应节上疏曰:“国初设立大宁,蓟门犹称内地。既大宁内徙,三卫反覆,一切防御之计,与宣、大相埒,而额兵不满三万。仓卒召外兵,疲于奔命,又半孱弱。于是议减客兵,募土著,而游食之徒,饥聚饱飏。请清勾逃军,而所勾皆老稚,又未必安于其伍。本镇西起镇边,东抵山海,因地制兵,非三十万不可。今主、客兵不过十三万而已。且宣府地方六百里,额兵十五万;大同地方千余里,额兵十三万五千;今蓟、昌地兼二镇,而兵力独不足。援彼例此,何以能守?以今上计,发精兵二十余万,恢复大宁,控制外边,俾畿辅肩背益厚,宣、辽声援相通,国有重关,庭无近寇,此万年之利也。如其不然,集兵三十万,分屯列戍,使首尾相应,此百年之利也。又不然,则选主、客兵十七万,训练有成,不必仰藉邻镇,亦目前苟安之计。今皆不然,征兵如弈棋,请饷如乞籴,操练如抟沙,教战如谈虎。边长兵寡,掣襟肘见。今为不得已之计,姑勾新军补主兵旧额十一万,与入卫客兵分番休息,庶军不告劳,稍定边计。”部议行所司清军,而补兵之说卒不行。
万历元年,进右都御史兼兵部右侍郎,总督如故。进南京工部尚书,召为戎政尚书,改刑部。锦衣冯邦宁者,太监保从子,道遇不引避,应节叱下之,保不悦。会云南参政罗汝芳奉表至京,应节出郭与谈禅,给事中周良寅疏论之,遂偕汝芳劾罢。卒,赠太子少保。
初,王宗沐建议海运,应节与工部侍郎徐栻请开胶莱河,张居正力主之。用栻样兼佥都御史以往,议凿山引泉,计费百万。议者争驳之。召式还,罢其役。栻,常熟人,累官南京工部尚书。
王遴,字继津,霸州人。嘉靖二十六年进士。除绍兴推官。入为兵部主事,历员外郎。峭直矜节概,不妄交。同官杨继盛劾严嵩及其孙效忠冒功事,下部覆。世蕃自为稿,以属武选郎中周冕。冕发之,反得罪。尚书聂豹惧,趣所司以世蕃稿上。遴直前争,豹怒,竟覆如世蕃言。继盛论死,遴为资粥饘,且以女字其子应箕。嵩父子大恚,摭他事下之诏狱。事白复官。及继盛死,收葬之。迁山东佥事,再迁岢岚兵备副使。有威名,为巡抚所忌,劾去。官民相率讼冤,诏许起用。
四十五年,擢右佥都御史,巡抚延绥。寇大入定边、固原,总兵官郭江战殁。总督陈其学、陕西巡抚戴才坐免,遴贬俸一秩。隆庆改元,寇六入塞,皆失利去。而御史温如玉论遴不已,解官候勘。后御史杨BQ勘上其功,遂以故官巡抚宣府。总兵官马芳骁勇,寇不敢深入。遴乃大兴屯田,边储赖之。秩满,进右副都御史。寻召拜兵部右侍郎。省亲归,起协理戎政。
神宗立,张居正秉政。遴其同年生,然雅不相能。会议阅边,遴请行。命往陕西四镇。峻绝馈遗。事竣,遽移疾归。居正殁,始起南京工部尚书。寻改兵部,参赞机务。守备中官丘得用滥役营军,遴奏禁之,因奏行计安留都十二事。召拜户部尚书。先奉诏蠲除及织造议留共银百七十六万余两,命于太仓库补进,遴言:“陛下历十余年之储积,仅三百余万,今因一载蠲除,即收补于库。计十余年之积,不足偿二年取补之资。矧金花额进岁当百万,自六年以后增进二十万,今合六年计之,不啻百万矣。库积非源泉,岁进不已,后将何继?”因言京、通二仓粮积八百万石,足供九年之需,请量改折百五十万石,三年而止。诏许一年。
时尚宝丞徐贞明、御史徐待开京东水田,遴力赞之,议遂决。故事,户部银专供军国,不给他用。帝大婚,暂取济边银九万两为织造费,至是复欲行之,遴执争。未几,诏取金四千两为慈宁宫用,遴又力持。皆不纳。已,陈理财七事,请崇节俭、重农务、督逋负、惩贪墨、广储蓄、饬贡市。帝报曰:“事关朕躬者已知之。馀饬所司议行。”时释教大盛,遴请汰其庄者归农,聚众修斋者坐左道罪。礼部尚书沈鲤请如遴言。诏已许,后妃宦官多言不便,事中止。
改兵部尚书。辽东总兵官李成梁赂遗遍辇毂,不敢至遴门。遴在户部频执争,已为中官所嫉。会帝阅寿宫,中官持御批索马。遴以为题本当钤印,司礼传奉由科发部,无径下部者,援故事执奏。帝不悦。大学士申时行尝以管事指挥罗秀属遴补锦衣佥书,遴格不许。时行乃调旨责遴擅留御批,失敬上体。御史因交章劾遴,遴乞休去,张佳胤代之。给事中张养蒙言:“罗秀本太监滕祥奴,贿入禁卫。往岁营佥书,尚书遴持正,为所中伤去。未几秀即躐用,物议沸腾。”于是黜秀,佳胤亦罢。遴虽退,声望愈重,以年高存问者再三。三十六年卒。赠太子太保。天启中,追谥恭肃。
毕锵,字廷鸣,石埭人。嘉靖三十二年进士。授刑部主事。历郎中,擢浙江提学副使,迁广西右参政,进按察使,再迁湖广左布政使。召为太仆卿,未至,改应天尹。海瑞抚江南,移檄京府,等于属吏,锵却不受。瑞察锵政,更与善。进南京户部右侍郎,督理粮储。
万历二年,入为刑部右侍郎。改户部,总督仓场。擢南京户部尚书,谢病去。起南京工部尚书,就改吏部,征为户部尚书。帝以风霾谕所司陈时政,锵以九事上。中言:“锦衣旗校至万七千四百余人,内府诸监局匠役数亦称是。此冗食之尤,宜屏除冒滥。州县丈田滋弊,云南鼓铸不酬工直,官已裁而复置,田欲垦而再停。请酌土俗人情,毋率意更改。至袍服锦绮,岁有积余,何烦频织。天灯费巨万,尤不经。滥予不可不裁,淫巧不可不革。”他所奏,并多切要。近幸从中挠之,不尽行。锵乃引年乞罢。予驰驿归。锵遇事守正,有物望。年及八十,赐存问,加太子少保。后凡存问者再。其孙汝楩奉表入谢,诏以为太学生。年九十三而卒。赠太子太保,谥恭介。舒化,字汝德,临川人。嘉靖三十八年进士。授衡州推官。改补凤阳,擢户科给事中。
隆庆初,三迁刑科给事中。帝任宦官,旨多从中下。化言:“法者天下之公,大小罪犯宜悉付法司。不当,则臣等论劾。若竟自敕行,则喜怒未必当,而法司与臣等俱虚设。”诏是其言。冬至郊天,闻帝咳声,推论阴阳姤复之渐,请法天养微阳,词甚切直。有诏言灾眚洊至,由部院政事不修,令厂卫密察。化偕同列言:“厂卫徼巡辇下,惟诘奸宄、禁盗贼耳。驾驭百官,乃天子权,而纠察非法,则责在台谏,岂厂卫所得干。今命之刺访,将必开罗织之门,逞机阱之术,祸贻善类,使人人重足累息,何以为治。且厂卫非能自廉察,必属之番校。陛下不信大臣,反信若属耶?”御史刘思贤等亦极陈其害。帝并不从。已而事竟寝。校尉负尸出北安门,兵马指挥孙承芳见之,疑有奸,系狱鞫讯,词连内官李阳春。阳春惧,诉于帝。言尉所负非死者,出外乃死,承芳妄生事,刑校尉。帝信之,杖承芳六十,斥为民。化请以阳春所奏下法司勘问,不纳。
四年热审,请释累臣郑履淳、李芳,及朝审,又请释李已,皆得宥。时高拱当国,路楷、杨顺以构杀沈炼论死。拱欲为楷地,谓顺首祸,顺死,楷可勿坐。化取狱牍示拱曰:“狱故无炼名。有之,自楷始。楷诚罪首。”拱又议宥方士王金等罪,化言:“此遗诏意,即欲勿罪,宜何辞?”忤拱,出为陕西参政。再疏致仕归。
万历初,累擢太仆少卿。复以疾归。由南京大理卿召拜刑部左侍郎。云南缅贼平,帝御午门楼受俘。化读奏词,音吐洪亮,进止有仪,帝目属之。会刑部缺尚书,手诏用化。化言:“陛下仁心出天性。知府钱若赓、知州方复乾以残酷死戍。请饬大小臣僚各遵律例,毋淫刑。《大明律》一书,高皇帝揭之两庑,手加更定。今未经详断者或命从重拟议,已经定议者又诏加等处斩,是谓律不足用也。去冬雨雪不时,灾异频见,咎当在此。”帝优诏答之。会续修《会典》,因辑嘉靖三十四年以后事例与刑名相关者三百八十二条,奏之。诏颁示中外。
十四年,应诏陈言。请信诏令,清狱讼,速讯谳,严检验,禁冤滥,而以格天安民归本圣心。帝嘉纳焉。帝虑群下欺罔,间有讦发,辄遣官逮捕,牵引证佐,文案累积。化言:“主术贵执要,不当侵有司;徒使人归过于上,而下得缘以饰非。”潞王府小校以事为兵马司吏目所笞,帝怒,逮吏目下诏狱,掠死,又罪其捕卒七人。化争之。诏罪为首一人,余并获宥。明年,京察拾遗,南京科道论及化。遂三疏乞归。帝不许。会当虑囚,复起视事。中贵传帝意宥重辟三十余人,化争不可。诏卒从其议。寻称病笃,乃听归。卒,赠太子少保,谥庄僖。李世达,字子成,泾阳人。嘉靖三十五年进士。授户部主事。改吏部,历考功、文选郎中,与陆光祖并为尚书所倚。隆庆初,丁曾祖忧。起右通政,历南京太仆卿。
万历二年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山东。寻进右副都御史,总理河道。未上,改抚浙江。旋移疾归,起督漕运兼巡抚凤阳。黄河南侵,淮安告警,世达请修石堤捍城;宝应氾光湖风涛险恶,岁漂溺,请开越河杀水势。俱报可。迁南京兵部右侍郎。召改户部,复改吏部,进左侍郎。擢南京吏部尚书,就改兵部,参赞机务。
俄召为刑部尚书。中官张德殴人死,世达请置于理,刑科唐尧钦亦言之,德遂属吏。大兴知县王阶坐挞乐舞生下吏,帝密遣两校尉侦之,谳日为巡风主事孙承荣所拒。校尉还奏,帝怒诘世达。世达言侦伺非大体。承荣竟夺俸。东厂太监张鲸有罪,言官交劾,帝曲贷之。世达执奏,帝乃屏鲸于外。驸马都尉侯拱宸仆毙平民抵法,世达请并坐拱宸。乃革其任,命国学肄礼。罪人焦文粲法不当死,帝怒入之。会朝审,命户部尚书宋纁主笔。世达言于纁,薄文粲罪。忤旨,诘问,复据法以对。帝卒不从。时帝燕居多暴怒,近侍屡以非罪死,世达因灾异上书以讽。浙江饥,或请令罪人出粟除罪。世达言:“法不可废,宁赦毋赎。赦则恩出于上,法犹存。赎则力出于下,人滋玩。”识者韪之。改左都御史。兵马指挥何价虐死三人,御史刘思瑜庇之。世达劾奏,帝镌思秩。复劾罢御史韩介等数人。帝深恶言官,下诏申饬,责以挟私报复。世达言:“效忠持正者,语虽过激,心实无他。即或心未可知,而言不可废,并宜容纳。惟缄默依阿,然后加黜罚。则谠言日进,邪说渐消。”报闻。二十一年,与吏部尚书孙鑨同主京察,斥政府私人殆尽。考功郎中赵南星被劾贬官,世达力争之,反除南星等名,遂求去,不许。其秋,吏部侍郎赵用贤以绝婚事被讦,世达白其无罪。郎中杨应宿、郑材疏诋世达,遂连章乞休去。归七年卒。赠太子太保,谥敏肃。
曾同亨,字于野,吉水人。父存仁,云南布政使。同亨举嘉靖三十八年进士。授刑部主事。改礼部,迁吏部文选主事。故事,丞簿以下官,听胥吏铨注,同亨悉躬亲之。与陆光祖、李世达齐名。隆庆初,为文选郎中,荐用遗佚几尽。进太常少卿,请急去。万历初,起大理少卿。历顺天府尹,以右副都御史巡抚贵州。御史刘台得罪张居正,同亨,台姊夫也,给事中陈三谟欲并逐之,奏同亨羸不任职。诏调南京,遂移疾归。九年,京察拾遗,给事中奏燿、御史钱岱等复希居正指,列同亨名。勒休致。
居正卒,起南京太常卿。召为大理卿,迁工部右侍郎。督治寿宫,节浮费三十余万。由左侍郎进尚书。军器自外输,率不中程,奏请半收其直,又请减织造之半。皆报可。汝安王妃乞桥税,同亨拒之。帝竟如妃请。内府工匠,隆庆初数至万五千八百人,寻汰二千五百人,而中官滥增不已。同亨疏请清厘。已得旨,中官复奏寝之。给事中杨其休疏争,弗纳。同亨弟乾亨请裁冗员以裕经费,京卫诸武臣谓减己月俸也,大哗,伺同亨出朝,围而噪之。同亨再乞休,不得请。九门工成,加太子少保。力乞去,诏乘传归。起南京吏部尚书,辞不拜。久之,再起故官,累辞乃就职。税使所在虐民,同亨极谏。三十三年,大计京官,与考功郎徐必达持正不挠。是年,北察失执政意,中旨留给事中钱梦皋等;南察及同亨自陈疏,亦久不下。同亨适给由入都,遂引疾。诏加太子太保致仕。
同亨初入吏部,严嵩其乡人,尚书吴鹏则父同年也,同亨无私谒。尝止宿署舍,弥月不归。雅与罗汝芳、耿定向善。尚书杨博痛诋伪儒,同亨曰:“此中多暗修,非可概斥。即使阳假名义,视呈身进取、恬不知耻者,孰愈哉?”卒年七十有五。赠少保,谥恭端。
弟乾亨,字于健。从罗洪先学。登万历五年进士,除合肥知县,调休宁。擢御史。给事中冯景劾李成梁被谪,乾亨以尚书张学颜右成梁也,并劾之。帝怒,黜为海州判官。稍迁大名推官,历光禄少卿。十八年冬,敕兼监察御史,阅视大同边务。劾罢总兵官以下十余人。大同士兵岁饷万二千石,兵自征之,民不胜扰。乾亨议留兵二百,余尽汰之。屡奏边备事宜,辄中机要。诸武弁之诟同亨也,大学士王家屏遣谕之曰:“天下有叛军,宁有叛臣?若曹于禁地辱大臣,罪且死。”诸人乃散去。尚书石星言贵臣被辱,大伤国体,给事中钟羽正亦言之。不报。家屏密揭力争,乃夺掌后府定国公徐文璧禄半岁,而治首事者以法。乾亨寻进大理丞,迁少卿。考功郎赵南星以考察事被斥,乾亨论救,侵执政,复移书辨之。廷推巡抚者三,俱不用。遂引疾归,未几卒。乾亨言行不苟,与其兄并以名德称。
辛自修,字子吉,襄城人。嘉靖三十五年进士。除海宁知县。擢吏科给事中,奏言:“吏部铨注,遴才要矣,量地尤急。迩京府属吏以大计去者十之五,岂畿辇下独多不肖哉?地艰而事猥也。请量地剧易以除官,量事繁简以注考。”吏部善其言,请令抚按举劾如自修议。巡视京营,劾典营务镇远侯顾寰、协理佥都御史李燧,请戒寰罢燧。从之。历迁礼科都给事中。诚意伯刘世延不法,自修极论其奸。诏革任禁锢。隆庆元年,给事中胡应嘉言事斥,自修疏救。未几,论夺尚书顾可学、徐可成,侍郎硃隆禧、郭文英赠谥;以可成由黄冠,文英由工匠,可学、隆禧俱以方药进也。擢太仆少卿,引疾归。
万历六年,起应天府丞,再迁光禄卿。以右佥都御史巡抚保定六府。奏减均徭里甲银六万两,增筑雄、任丘二县堤,以御滹沱水患。每岁防秋,巡抚移驻易州,征所部供费,防秋已罢,征如故,自修奏已之。入历大理卿,兵部左、右侍郎,擢南京右都御史。御史沈汝梁者,巡视下江,用馈遗为名,尽括所部赎锾,自修劾奏之。帝方欲惩贪吏,乃命逮治汝梁,而召自修为左都御史。
十五年,大计京官,政府欲庇私人,去异己。吏部尚书杨巍承意指惟谨,自修患之,先期上奏,请勿以爱憎为喜怒,排抑孤立之人。帝善其言,而政府不悦。有贪竞者十余辈,皆政府所厚,自修欲去之。给事中陈与郊自度不免,遂言宪臣将以一眚弃人,一举空国。于是自修所欲斥者悉获免。已而御史张鸣冈等拾遗,首工部尚书何起鸣。起鸣故以督工与中官张诚厚,而雅不善自修,遂讦自修仇主使。与郊及给事中吴之佳助之。御史高维崧、赵卿、张鸣冈、左之宜不平,劾起鸣饰非诡辨。帝先入张诚言,颇疑自修。得疏益不悦,曰:“朝廷每用一人,言官辄纷纷排击。今起鸣去,尔等举堪此任者。”维崧等具疏引罪,无他举。帝怒,悉出之外。给事中张养蒙申救,亦夺俸。刑部主事王德新复疏争,语侵嬖幸。帝下之诏狱,酷刑究主者。无所承,乃削其籍。自修不自安,亟引疾归。
自修之进也,非执政意,故不为所容。久之,起南京刑部尚书。复以工部尚书召。未上,卒。赠太子太保,谥肃敏。
德新,安福人,后起官至光禄丞。
温纯,字景文,三原人。嘉靖四十四年进士。由寿光知县征为户科给事中。隆庆三年,穆宗既禫除,犹不与大臣接。纯请遵祖制延访群工,亲决章奏,报闻。屡迁兵科都给事中。倭陷广东广海卫,大杀掠而去。总兵刘焘以战却闻,纯劾焘欺罔。时方召焘督京营,遂置不问。黔国公沐朝弼有罪,诏许其子袭爵。纯言事未竟,不当遽袭。中官陈洪请封其父母,纯执不可。言官李已、石星获谴,疏救之。初,赵贞吉更营制,三营各统一大将。以恭顺侯吴继爵典五军,而都督袁正、焦泽典神枢、神机。继爵耻与同列,固辞。帝为罢二人,尽易以勋臣。纯请广求将才,毋拘世爵,不纳。已,复命文臣三人分督之,时号“六提督”。纯以政令多门,极陈不便,遂复旧制。俺答请贡市,高拱定议许之。纯以为弛边备,非中国利。出为湖广参政,引疾归。
万历初,用荐起河南参议。十二年,以大理卿改兵部右侍郎兼右副都御史,巡抚浙江。入为户部左侍郎,进右副都御史,督仓场。母忧去。进南京吏部尚书。召拜工部尚书。父老,乞养归。终丧,召为左都御史。
矿税使四出,有司逮系累累,纯极论其害,请尽释之,不报。已,诸阉益横,所至剽夺,污人妇女。四方无赖奸人蜂起言利:有请开云南塞外宝井者;或又言海外吕宋国有机易山,素产金银,岁可得金十万、银三十万;或言淮、扬饶盐利,用其策,岁可得银五十万。帝并欣然纳之,远近骇震。纯言:“缅人方伺隙,宝井一开,兵端必起。余元俊一盐犯,数千赃不能输,而欲得五十万金,将安取之?机易山在海外,必无遍地金银,任人往取;不过假借诏旨,阑出禁物与番人市易,利归群小,害贻国家。乞尽捕诸奸人,付臣等行法,而亟撤税监之害民者。”亦不报。当是时,中外争请罢矿税,帝悉置不省。纯等忧惧不知所出,乃倡诸大臣伏阙泣请。帝震怒,问谁倡者,对曰:“都御史臣纯。”帝为霁威,遣人慰谕曰:“疏且下。”乃退。已而卒不行。广东李凤、陕西梁永、云南杨荣并以矿税激民变,纯又抗言:“税使窃弄陛下威福以十计,参随凭藉税使声势以百计,地方奸民窜身为参随爪牙以万计。宇内生灵困于水旱,困于采办、营运、转输,既嚣然丧其乐生之心,安能复胜此千万虎狼耶!愿即日罢矿税,逮凤等置于理。”亦不报。
先是,御史顾龙桢巡按广东,与布政使王泮语不合,起殴之,泮即弃官去。纯劾罢龙桢。御史于永清按陕西贪,惧纯举奏,倡同列救龙桢,显与纯异,以胁制纯,又与都给事中姚文蔚比而倾纯。纯不胜愤,上疏尽发永清交构状,并及文蔚,语颇侵首辅沈一贯。一贯等疏辨。帝为下永清、文蔚二疏,而纯劾疏留不下。纯益愤,三疏论之,因力丐罢,乃谪永清。纯遂与一贯忤。给事中陈治则、钟兆斗皆一贯私人,先后劾纯。御史汤兆京不平,疏斥其妄。纯求去,章二十上,杜门者九阅月。帝雅重纯,谕留之。纯不得已,强起视事。及妖书事起,力为沈鲤、郭正域辨诬。楚宗人戕杀抚臣,纯复言无反状。一贯怨益深。三十二年,大计京朝官。纯与吏部侍郎杨时乔主之,一贯所欲庇者兆斗及钱梦皋等皆在谪中。疏入久之,忽降旨切责,尽留被察科道官,而察疏仍不下。纯求去益力。梦皋、兆斗既得留,则连章讦纯楚事。言纯曲庇叛人,且诬以纳贿。廷臣大骇,争劾梦皋等。梦皋等亦再疏劾纯求胜。俱留中。已,南京给事中陈嘉训等极论二人阴有所恃,朋比作奸,当亟斥之,而听纯归,以全大臣之体。帝竟批梦皋等前疏,予纯致仕,梦皋、兆斗亦罢归。
纯清白奉公。五主南北考察,澄汰悉当。肃百僚,振风纪,时称名臣。卒,赠少保。天启初,追谥恭毅。
赵世卿,字象贤,历城人。隆庆五年进士。授南京兵部主事。张居正当国,政尚严。州县学取士不得过十五人;布按二司以下官,虽公事毋许乘驿马;大辟之刑,岁有定额;征赋以九分为率,有司不及格者罚;又数重谴言事者。世卿奏匡时五要。请广取士之额,宽驿传之禁,省大辟,缓催科,而末极论言路当开,言:“近者台谏习为脂韦,以希世取宠。事关军国,卷舌无声。徒摭不急之务,姑塞言责。延及数年,居然高踞卿贰,夸耀士林矣。然此诸人岂尽矩诟无节,忍负陛下哉,亦有所惩而不敢耳。如往岁傅应祯、艾穆、沈思孝、邹元标皆以建言远窜,至今与戍卒伍。此中才之士,所以内自顾恤,宁自同于寒蝉也。宜特发德音,放还诸人,使天下晓然知圣天子无恶直言之意,则士皆慕义输诚,效忠于陛下矣。”居正欲重罪之。吏部尚书王国光曰:“罪之适成其名,请为公任怨。”遂出为楚府右长史。明年京察,复坐以不谨,落职归。
居正死,起户部郎中,出为陕西副使。累迁户部右侍郎,督理仓场。世卿饶心计。凡所条奏,酌剂赢缩,军国赖焉。户部尚书陈垞有疾,侍郎张养蒙避不署事,帝怒,并罢之,而进世卿为尚书。时矿税使四出为害,江西税监潘相至擅捕系宗室。曩时关税所入岁四十余万,自为税使所夺,商贾不行,数年间减三之一,四方杂课亦如之。岁入益寡,国用不支,边储告匮,而内供日繁。岁增金花银二十万,宫帑日充羡。世卿请复金花银百万故额,罢续增数,不许。乞发内库银百万及太仆马价五十万以济边储,复忤旨切责。世卿又请正潘相罪,且偕九卿数陈其害,皆不纳。世卿复言脂膏已竭,闾井萧然,丧乱可虞,揭竿非远,不及今罢之,恐后将无及。帝亦不省。
三十二年,苏、松税监刘成以水灾请暂停米税。帝以岁额六万,米税居半,不当尽停,今以四万为额。世卿上言:“乡者既免米税,旋复再征,已失大信于天下。今成欲免税额之半,而陛下不尽从,岂恻隐一念,貂榼尚存,而陛下反漠然不动心乎?”不报。
其夏,雷火毁祖陵明楼,妖虫蚀树,又大雨坏神道桥梁。帝下诏咨实政。世卿上疏曰:
今日实政,孰有切于罢矿税者!古明主不贵异物,今也聚悖入之财,敛苍生之怨,节俭之谓何?是为君德计,不可不罢者一。多取所以招尤,慢藏必将诲盗。鹿台、钜桥,足致倒戈之祸。是为宗社计,不可不罢者二。古者国家无事则预桑土之谋,有事则议金汤之策。安有凿四海之山,榷三家之市,操弓挟矢,戕及良民,毁室逾垣,祸延鸡犬,经十数年而不休者!是为国体计,不可不罢者三。貂榼渔猎,翼虎咆哮。毁掘冢墓,则枯骨蒙殃,奸虐子女,而良家饮恨。人与为怨,讠雚噪屡闻,此而不已,后将何极!是为民困计,不可不罢者四。国家财赋不在民则在官,今尽括入奸人之室。故督逋租而逋租绌,稽关税而关税亏,搜库藏而库藏绝,课盐策而盐策薄,征赎锾而赎锾消。外府一空,司农若埽。是为国课计,不可不罢者五。天子之令,信如四时。三载前尝曰“朕心仁爱,自有停止之时”,今年复一年,更待何日?天子有戏言,王命委草莽。是为诏令计,不可不罢者六。
陛下试思:服食宫室,以至营造征讨,上何事不取之民,民何事不供之上?嗟此赤子,曾无负于国,乃民方欢呼以供九重之欲,而陛下不少遂其欲;民方奔走以供九重之劳,而陛下不少慰其劳;民方竭蹶以赴九重之难,而陛下不少恤其难。返之于心,必有不自安者矣。陛下勿谓蠢蠢小民可驾驭自我,生杀自我,而不足介意也。民之心既天之心,今天谴频仍,雷火妖虫,淫雨叠至,变不虚生,其应非远。故今日欲回天意在恤民心,欲恤民心在罢矿税,无烦再计而决者。
帝优答之,而不行。至三十四年三月,始诏罢矿使,税亦稍减。然辽东、云南、四川税使自若,吏民尤苦之。云南遂变作,杨荣被戕。而西北水旱时时见告,世卿屡请减租发振,国用益不支。逾月复奏请捐内帑百万佐军用,不从。世卿遂连章求去,至十五上,竟不许。先是,福王将婚,进部帑二十七万,帝犹以为少,数遣中使趣之。中使出谇语,且劾世卿抗命。世卿以为辱国,疏闻于朝,帝置不问。至三十六年,七公主下嫁,宣索至数十万。世卿引故事力争,诏减三之一。世卿复言:“陛下大婚止七万,长公主下嫁止十二万,乞陛下再裁损,一仿长公主例。”帝不得已从之。福王新出府第,设崇文税店,争民利,世卿亦谏阻。
世卿素励清操,当官尽职。帝雅重之。吏部缺尚书,尝使兼署,推举无所私。惟楚宗人与王相讦,世卿力言王非伪,与沈一贯议合。李廷机辅政,世卿力推之。廷臣遂疑世卿党比。于是给事中杜士全、邓去霄、何士晋、胡忻,御史苏为霖、马孟祯等先后劾之,世卿遂杜门乞去。章复十余上,不报。三十八年秋,世卿乃拜疏出城候命。明年十月,乘柴车径去。廷臣以闻,帝亦不罪也。家居七年卒,赠太子少保。
李汝华,字茂夫,睢州人。万历八年进士。授兗州推官。征授工科给事中,尝劾戎政尚书郑洛不职。及出阅甘肃边务,洛方经略西事,主和戎。汝华疏洛畏敌贻患,且劾诸将吏侵军资,复请尽垦甘肃闲田。还朝,历吏科都给事中,多所纠擿。
寻迁太常少卿,擢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税使四出,议括关津诸税输内府。汝华以税本饷军,力争止之。既而诏四方税务尽领于有司,以其半输税监,进内府,半输户部。独江西潘相勒有司悉由己输。汝华极论相违诏,帝竟如相议,且推行之四方。
汝华在赣十四年,威惠甚著,进秩兵部右侍郎,召拜户部左侍郎。尚书赵世卿去位,遂掌部事。福王庄田四万顷,诏旨屡趣,不能及额。汝华数偕廷臣执争,仅减四之一。及王既之国,诏许自遣使督租,所在驿骚。内使阎时诣汝州,杖二人死。汝华请遵祖制隶有司,尽撤还使者,不纳。畿辅、山东大饥,因汝华言,出仓米平粜,且发银以振。汝华复奏行救荒数事,两地赖之。先是,山东饥,蠲岁赋七十万。是年尽蠲又百七十余万。汝华以边饷不继,请天下税课未入内藏者,暂留一年补其缺,辅臣亦助为言。疏三上,不报。已,进尚书。
四十六年,郑继之去,兼摄吏部事。畿辅、陕西大饥,汝华请振,皆不报。辽东兵事兴,骤增饷三百万。汝华累请发内帑不得,则借支南京部帑,括天下库藏余积,征宿逋,裁工食,开事例。而辽东巡抚周永春请益兵加赋,汝华议:天下田赋,自贵州外,亩增银三厘五毫,得饷二百万。明年,复议益兵增赋如前。又明年四月,兵部以募兵市马,工部以制器,再议增赋。于是亩增二厘,为银百二十万。先后三增赋,凡五百二十万有奇,遂为岁额。当是时,内帑山积,廷臣请发,率不应。计臣无如何,遂为一切苟且之计,苛敛百姓。而枢臣征兵,乃远及蛮方,致奢崇明、安邦彦相继反,用师连年。又割四川、云南、广西、湖广、广东所加之赋以饷之,而辽饷仍不充,天下已不可支矣。
汝华练达勤敏,立朝无党阿。官户部久,于国计赢缩,边储虚实,与盐漕屯牧诸大政,皆殚心裁剂。岁比不登,意常主宽恤,独加赋之议不能力持,驯致万方虚耗,内外交讧。天启元年得疾乞休,加太子太保致仕。卒,谥恭敏。从子梦辰,自有传。
赞曰:古称文昌政本,七卿之任,盖其重矣。万士和诸人奉职勤虑,异夫依阿保位之流;刘应节、王遴、舒化、李世达尤其卓然者哉。李汝华司邦计,值兵兴饷绌,请帑不应,乃不能11111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