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明史
- ▪ 本纪第一 太祖一
- ▪ 本纪第二 太祖二
- ▪ 本纪第三 太祖三
- ▪ 本纪第四 恭闵帝
- ▪ 本纪第五 成祖一
- ▪ 本纪第六 成祖二
- ▪ 本纪第七 成祖三
- ▪ 本纪第八 仁宗
- ▪ 本纪第九 宣宗
- ▪ 本纪第十 英宗前纪
- ▪ 本纪第十一 景帝
- ▪ 本纪第十二 英宗后纪
- ▪ 本纪第十三 宪宗一
- ▪ 本纪第十四 宪宗二
- ▪ 本纪第十五 孝宗
- ▪ 本纪第十六 武宗
- ▪ 本纪第十七 世宗一
- ▪ 本纪第十八 世宗二
- ▪ 本纪第十九 穆宗
- ▪ 本纪第二十 神宗一
- ▪ 本纪第二十一 神宗二
- ▪ ▪ 光宗
- ▪ 本纪第二十二 熹宗
- ▪ 本纪第二十三 庄烈帝一
- ▪ 本纪第二十四 庄烈帝二
- ▪ 志第一 天文一
- ▪ 志第二 天文二
- ▪ ▪ 填星
- ▪ ▪ 岁星
- ▪ ▪ 荧惑
- ▪ ▪ 太白
- ▪ ▪ 辰星
- ▪ 志第三 天文三
- ▪ 志第四 五行一(水)
- ▪ 志第五 五行二(火 木)
- ▪ 志第六 五行三(金 土)
- ▪ 志第七 历一
- ▪ 志第八 历二
- ▪ 志第九 历三
- ▪ 志第十 历四
- ▪ 志第十一 历五
- ▪ 志第十二 历六
- ▪ ▪ 木星
- ▪ ▪ 火星
- ▪ ▪ 土星
- ▪ ▪ 金星
- ▪ ▪ 水星
- ▪ ▪ 步四馀
- ▪ 志第十三 历七
- ▪ 志第十四 历八
- ▪ 志第十五 历九
- ▪ 志第十六 地理一
- ▪ 志第十七 地理二
- ▪ ▪ 山东山西
- ▪ 志第十八 地理三
- ▪ ▪ 河南陕西
- ▪ ▪ 宁夏左屯卫
- ▪ 志第十九 地理四
- ▪ ▪ 四川江西
- ▪ ▪ 守御礼州后千户所
- ▪ 志第二十 地理五
- ▪ ▪ 湖广浙江
- ▪ ▪ 上爱茶峒长官司
- ▪ 志第二十一 地理六
- ▪ ▪ 福建 广东 广西
- ▪ 志第二十二 地理七
- ▪ ▪ 云南 贵州
- ▪ ▪ 促瓦长官司
- ▪ 志第二十三 礼一(吉礼一)
- ▪ ▪ 分献陪祀
- ▪ ▪ 坛壝之制
- ▪ ▪ 神位祭器玉帛牲牢祝册之数
- ▪ ▪ 遣官祭祀
- ▪ ▪ 分献陪祀
- ▪ ▪ 玉帛牲牢
- ▪ ▪ 祝册
- ▪ ▪ 笾豆之实
- ▪ ▪ 祭祀杂议诸仪
- ▪ ▪ 祭祀日期
- ▪ ▪ 习仪
- ▪ ▪ 斋戒
- ▪ 志第二十四 礼二(吉礼二)
- ▪ ▪ 郊祀之制
- ▪ ▪ 大雩
- ▪ ▪ 郊祀配位
- ▪ ▪ 郊祀仪注
- ▪ ▪ 祈谷
- ▪ ▪ 大飨礼
- ▪ ▪ 令节拜天
- ▪ 志第二十五 礼三(吉礼三)
- ▪ ▪ 社稷
- ▪ ▪ 朝日夕月
- ▪ ▪ 先农
- ▪ ▪ 先蚕
- ▪ ▪ 高禖
- ▪ ▪ 祭告
- ▪ ▪ 祈报
- ▪ ▪ 神祇坛
- ▪ ▪ 星辰坛
- ▪ ▪ 灵星诸神
- ▪ ▪ 太岁月将风云雷雨之祀
- ▪ ▪ 岳镇海渎山川之祀
- ▪ ▪ 城隍
- ▪ 志第二十六 礼四(吉礼四)
- ▪ ▪ 京师九庙
- ▪ ▪ 圣师
- ▪ ▪ 旗纛
- ▪ ▪ 五祀
- ▪ ▪ 马神
- ▪ ▪ 南京神庙
- ▪ ▪ 功臣庙
- ▪ ▪ 三皇
- ▪ ▪ 历代帝王陵庙
- ▪ ▪ 至圣先师子孔庙祀
- ▪ ▪ 诸神祠
- ▪ ▪ 厉坛
- ▪ 志第二十七 礼五(吉礼五)
- ▪ ▪ 荐新
- ▪ ▪ 宗庙之制
- ▪ ▪ 禘佩
- ▪ ▪ 时享
- ▪ ▪ 加上谥号
- ▪ ▪ 庙讳
- ▪ 志第二十八 礼六(吉礼六)
- ▪ ▪ 功臣配飨
- ▪ ▪ 王国宗庙
- ▪ ▪ 奉先殿
- ▪ ▪ 奉慈殿
- ▪ ▪ 献皇帝庙
- ▪ ▪ 亲王从飨
- ▪ ▪ 群臣家庙
- ▪ 志第二十九 礼七(嘉礼一)
- ▪ ▪ 诸司朝觐仪
- ▪ ▪ 登极仪
- ▪ ▪ 大朝仪
- ▪ ▪ 常朝仪
- ▪ ▪ 皇太子亲王朝仪
- ▪ ▪ 诸王来朝仪
- ▪ ▪ 中宫受朝仪
- ▪ ▪ 朝贺东宫仪
- ▪ ▪ 大宴仪
- ▪ ▪ 上尊号徽号仪
- ▪ 志第三十 礼八(嘉礼二)
- ▪ ▪ 册皇后仪
- ▪ ▪ 册皇太子及皇太子妃仪
- ▪ ▪ 册亲王及王妃仪
- ▪ ▪ 皇帝加元服仪
- ▪ ▪ 皇太子皇子冠礼
- ▪ ▪ 品官冠礼
- ▪ ▪ 庶人冠礼
- ▪ 志第三十一 礼九(嘉礼三)
- ▪ ▪ 东宫出阁讲学仪
- ▪ ▪ 诸王读书仪
- ▪ ▪ 经筵
- ▪ ▪ 日讲
- ▪ ▪ 皇帝视学仪
- ▪ ▪ 天子纳后仪
- ▪ ▪ 皇太子纳妃仪
- ▪ ▪ 亲王婚礼
- ▪ ▪ 公主婚礼
- ▪ ▪ 品官婚礼
- ▪ ▪ 庶人婚礼
- ▪ 志第三十二 礼十(嘉礼四 宾礼)
- ▪ ▪ 遣使之蕃国仪
- ▪ ▪ 蕃国遣使进表仪
- ▪ ▪ 巡狩之制
- ▪ ▪ 东宫监国
- ▪ ▪ 皇太孙监国
- ▪ ▪ 颁诏仪
- ▪ ▪ 迎接诏赦仪
- ▪ ▪ 进书仪
- ▪ ▪ 进表笺仪
- ▪ ▪ 乡饮酒礼
- ▪ ▪ 蕃王朝贡礼
- ▪ ▪ 品官相见礼
- ▪ ▪ 庶人相见礼
- ▪ 志第三十三 礼十一(军礼)
- ▪ ▪ 亲征
- ▪ ▪ 遣将
- ▪ ▪ 禡祭
- ▪ ▪ 受降
- ▪ ▪ 奏凯献俘
- ▪ ▪ 论功行赏
- ▪ ▪ 大阅
- ▪ ▪ 大射
- ▪ ▪ 救日伐鼓
- ▪ 志第三十四 礼十二(凶礼一)
- ▪ ▪ 山陵
- ▪ ▪ 山陵
- ▪ 志第三十五 礼十三(凶礼二)
- ▪ ▪ 兴宗帝后陵寝
- ▪ ▪ 睿宗帝后陵寝
- ▪ ▪ 皇妃等丧葬
- ▪ ▪ 皇太子及妃丧葬
- ▪ ▪ 皇后陵寝
- ▪ ▪ 诸王及妃公主丧葬诸仪
- ▪ 志第三十六 礼十四(凶礼三)
- ▪ ▪ 中宫为父祖丧仪
- ▪ ▪ 遣使临吊仪
- ▪ ▪ 遣使册赠王公大臣仪
- ▪ ▪ 忌辰
- ▪ ▪ 乘舆受蕃国王讣奏仪
- ▪ ▪ 乘舆为王公大臣举哀仪
- ▪ ▪ 乘舆临王公大臣丧仪
- ▪ ▪ 谒祭陵庙
- ▪ ▪ 赐祭葬
- ▪ ▪ 丧葬之制
- ▪ ▪ 碑碣
- ▪ ▪ 赐谥
- ▪ ▪ 品官丧礼
- ▪ ▪ 士庶人丧礼
- ▪ ▪ 服纪
- ▪ 志第三十七 乐一
- ▪ 志第三十八 乐二
- ▪ ▪ 乐章一
- ▪ ▪ 九庙时祫乐章
- ▪ 志第三十九 乐三
- ▪ ▪ 乐章二
- ▪ ▪ 嘉靖间续定庆成宴乐章
- ▪ 志第四十 仪卫
- ▪ 志第四十一 舆服一
- ▪ 志第四十二 舆服二
- ▪ 志第四十三 舆服三
- ▪ 志第四十四 舆服四
- ▪ 志第四十五 选举一
- ▪ 志第四十六 选举二
- ▪ 志第四十七 选举三
- ▪ 志第四十八 职官一
- ▪ 志第四十九 职官二
- ▪ 志第五十 职官三
- ▪ 志第五十一 职官四
- ▪ 志第五十二 职官五
- ▪ 志第五十三 食货一
- ▪ ▪ 户口 田制屯田 庄田
- ▪ 志第五十四 食货二
- ▪ ▪ 赋役
- ▪ 志第五十五 食货三
- ▪ ▪ 漕运 仓库
- ▪ 志第五十六 食货四
- ▪ ▪ 盐法 茶法
- ▪ 志第五十七 食货五
- ▪ ▪ 钱钞 坑冶附铁冶铜场 商税 市舶 马市
- ▪ 志第五十八 食货六
- ▪ ▪ 上供采造 采造 柴炭 采木 珠池 织造 烧造 俸饷 会计
- ▪ 志第五十九 河渠一
- ▪ ▪ 黄河上
- ▪ 志第六十 河渠二
- ▪ ▪ 黄河下
- ▪ 志第六十一 河渠三
- ▪ ▪ 运河上
- ▪ 志第六十二 河渠四
- ▪ ▪ 运河下 海运
- ▪ 志第六十三 河渠五
- ▪ ▪ 淮河 泇河 卫河 漳河 沁河 滹沱河 桑乾河 胶莱河
- ▪ 志第六十四 河渠六
- ▪ ▪ 直省水利
- ▪ 志第六十五 兵一
- ▪ 志第六十六 兵二卫所 班军
- ▪ ▪ 土官
- ▪ ▪ 福建都司
- ▪ ▪ 福建行都司
- ▪ ▪ 江西都司
- ▪ ▪ 广东都司
- ▪ ▪ 后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直隶旧为北平都司,有北平三护卫,后俱为亲军。其不系北平旧卫者,俱永乐以后添设。
- ▪ ▪ 大宁都司
- ▪ ▪ 万全都司宣德五年,分直隶及山西等处卫所添设。
- ▪ ▪ 山西都司旧有太原三护卫,后革。蒲州千户所,改属直隶,广昌千户所,改属万全都司
- ▪ ▪ 山西行都司旧有蔚州卫,后改属万全都司
- ▪ ▪ 南京卫所亲军卫
- ▪ ▪ 五军都督府属 左军都督府本府所属卫,仍隶北京左府。
- ▪ ▪ 右军都督府本府所属卫,仍隶北京右府。
- ▪ ▪ 中军都督府本府所属卫,仍隶北京中府。
- ▪ ▪ 前军都督府本府所属卫,仍隶北京前府。
- ▪ ▪ 陕西都司
- ▪ ▪ 广西都司
- ▪ ▪ 中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直隶
- ▪ ▪ 中都留守司
- ▪ ▪ 河南都司
- ▪ ▪ 前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直隶
- ▪ ▪ 湖广都司
- ▪ ▪ 后军都督府本府所属卫,仍隶北京后府。
- ▪ ▪ 福建都司
- ▪ ▪ 福建行都司
- ▪ ▪ 江西都司
- ▪ ▪ 广东都司
- ▪ ▪ 山西行都司
- ▪ ▪ 北平三护卫
- ▪ ▪ 湖广行都司以湖广都司卫所改设
- ▪ ▪ 兴都留守司
- ▪ ▪ 贵州都司旧有层台、重安二千户所,俱革。旧有平伐长官司,后隶贵阳府。旧有平浪、九名九姓独山州二长官司,后隶都匀府。
- ▪ ▪ 土官
- ▪ ▪ 中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直隶
- ▪ ▪ 中都留守司
- ▪ ▪ 辽东都司
- ▪ ▪ 山东都司
- ▪ ▪ 右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云南都司
- ▪ ▪ 贵州都司
- ▪ ▪ 四川都司
- ▪ ▪ 河南都司旧有洛阳中护卫,后并汝州卫。
- ▪ ▪ 前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直隶
- ▪ ▪ 后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北平都司
- ▪ ▪ 湖广都司旧有武昌右千户所,革。
- ▪ ▪ 土官
- ▪ ▪ 广西都司
- ▪ ▪ 云南都司旧有鹤庆、通海二千户所,革
- ▪ ▪ 土官
- ▪ ▪ 山西三护卫
- ▪ ▪ 五军都督府所属卫所 左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浙江都司
- ▪ ▪ 辽东都司
- ▪ ▪ 山东都司旧有青州左护卫,后改天津右卫。旧有贵州护卫,革
- ▪ ▪ 右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直隶
- ▪ ▪ 陕西都司旧有阶州卫、沙州卫、灵山千户所,后俱革。
- ▪ ▪ 陕西行都司洪武十二年添设
- ▪ ▪ 四川都司旧有浦江关军民千户所,后革
- ▪ ▪ 土官
- ▪ ▪ 四川行都司旧无,后设。旧有建昌前卫,后革
- ▪ ▪ 都司一奴儿干都司 卫三百八十四
- ▪ ▪ 所二十四
- ▪ ▪ 站七
- ▪ ▪ 地面七
- ▪ ▪ 寨一
- ▪ ▪ 卫六
- ▪ ▪ 都指挥使司二
- ▪ ▪ 指挥使司一
- ▪ ▪ 宣尉使司三
- ▪ ▪ 招讨司六
- ▪ ▪ 万户府四
- ▪ ▪ 千户所十七
- ▪ ▪ 上十二卫
- ▪ ▪ 五军都督府所属卫所 左军都督府
- ▪ ▪ 在外 浙江都司
- ▪ 志第六十七 兵三
- ▪ ▪ 边防 海防江防 民壮 士兵 乡兵
- ▪ 志第六十八 兵四
- ▪ 志第六十九 刑法一
- ▪ 志第七十 刑法二
- ▪ 志第七十一 刑法三
- ▪ 志第七十二 艺文一
- ▪ 志第七十三 艺文二
- ▪ 志第七十四 艺文三
- ▪ 志第七十五 艺文四
- ▪ 表第一 诸王世表一
- ▪ 表第二 诸王世表二
- ▪ 表第三 诸王世表三
- ▪ 表第四 诸王世表四
- ▪ 表第五 诸王世表五
- ▪ 表第六 功臣世表一
- ▪ 表第七 功臣世表二
- ▪ 表第八 功臣世表三
- ▪ 表第九 外戚恩泽侯表
- ▪ 表第十 宰辅年表一
- ▪ 表第十一 宰辅年表二
- ▪ 表第十二 七卿年表一
- ▪ 表第十三 七卿年表二
- ▪ 列传第一 后妃
- ▪ ▪ 后妃一
- ▪ 列传第二 后妃二
- ▪ 列传第三
- ▪ ▪ 兴宗孝康皇帝孝康皇后 吕太后 睿宗献皇帝献皇后
- ▪ 列传第四 诸王
- ▪ ▪ 诸王一
- ▪ 列传第五 诸王二
- ▪ 列传第六 诸王三
- ▪ ▪ 太祖诸子三
- ▪ ▪ 兴宗诸子
- ▪ ▪ 惠帝诸子
- ▪ ▪ 成祖诸子
- ▪ 列传第七 诸王四
- ▪ ▪ 仁宗诸子
- ▪ ▪ 英宗诸子
- ▪ ▪ 景帝子
- ▪ ▪ 宪宗诸子
- ▪ ▪ 孝宗子
- ▪ 列传第八 诸王五
- ▪ ▪ 世宗诸子
- ▪ ▪ 穆宗诸子
- ▪ ▪ 神宗诸子
- ▪ ▪ 光宗诸子
- ▪ ▪ 熹宗诸子
- ▪ ▪ 庄烈帝诸子
- ▪ 列传第九
- ▪ ▪ 宪宗五女
- ▪ ▪ 孝宗三女
- ▪ ▪ 睿宗二女
- ▪ ▪ 光宗九女
- ▪ ▪ 庄烈帝六女
- ▪ ▪ 世宗五女
- ▪ ▪ 穆宗六女
- ▪ ▪ 神宗十女
- ▪ ▪ 成祖五女
- ▪ ▪ 仁宗七女
- ▪ ▪ 宣宗二女
- ▪ ▪ 英宗八女
- ▪ ▪ 景帝一女
- ▪ ▪ 公主
- ▪ 列传第十 郭子兴 韩林儿
- ▪ 列传第十一 陈友谅 张士诚 方国珍 明玉珍
- ▪ 列传第十二
- ▪ ▪ 扩廓帖木儿蔡子英 陈友定伯颜子中等 把匝剌瓦尔密
- ▪ 列传第十三 徐达 常遇春
- ▪ 列传第十四 李文忠 邓愈 汤和 沐英
- ▪ 列传第十五 李善长 汪广洋
- ▪ 列传第十六 刘基(子琏璟) 宋濂 叶琛 章溢(子存道)
- ▪ 列传第十七 冯胜(兄国用) 傅友德 廖永忠(赵庸) 杨璟 胡美
- ▪ 列传第十八
- ▪ 列传第十九
- ▪ 列传第二十
- ▪ 列传第二十一
- ▪ 列传第二十二
- ▪ 列传第二十三
- ▪ 列传第二十四
- ▪ 列传第二十五
- ▪ 列传第二十六
- ▪ 列传第二十七
- ▪ 列传第二十八
- ▪ 列传第二十九
- ▪ 列传第三十
- ▪ 列传第三十一
- ▪ 列传第三十二 盛庸 平安 何福 顾成
- ▪ 列传第三十三
- ▪ 列传第三十四
- ▪ 列传第三十五
- ▪ ▪ 解缙 黄淮 胡广 金幼孜 胡俨
- ▪ 列传第三十六
- ▪ ▪ 杨士奇 杨荣曾孙旦 杨溥马愉
- ▪ 列传第三十七
- ▪ ▪ 蹇义 夏原吉俞士吉 李文郁 邹师颜
- ▪ 列传第三十八
- ▪ ▪ 郁新 赵羾 金忠 李庆 师逵 古朴向宝 陈寿马京 许思温刘季{虎} 刘辰 杨砥 虞谦吕升 仰瞻 严本 汤宗
- ▪ 列传第三十九
- ▪ ▪ 茹瑺 严震直 张紞毛泰亨 王钝 郑赐 郭资 吕震 李至刚方宾 吴中 刘观
- ▪ 列传第四十
- ▪ 列传第四十一
- ▪ ▪ 宋礼蔺芳 陈瑄王瑜 周忱
- ▪ 列传第四十二
- ▪ ▪ 张辅高士文 徐政 黄福 刘俊吕毅 刘昱 陈洽侯保 冯贵伍云 陈忠李任等 李彬 柳升崔聚 史安 陈镛 李宗昉 潘禋梁铭 王通陶季容 陈汀
- ▪ 列传第四十三
- ▪ ▪ 宋晟 薛禄郭义 金玉 刘荣 硃荣 费瓛 谭广 陈怀马亮蒋贵孙琬 任礼 赵安 赵辅 刘聚
- ▪ 列传第四十四
- ▪ 列传第四十五
- ▪ 列传第四十六
- ▪ 列传第四十七
- ▪ 列传第四十八
- ▪ 列传第四十九
- ▪ 列传第五十
- ▪ ▪ 尹昌隆 耿通陈谔 戴纶林长懋 陈祚郭循 刘球子钺釪陈鉴何观 钟同孟 杨集 章纶子玄应 廖庄 倪敬盛灊等 杨瑄子源 盛颙等
- ▪ 列传第五十一
- ▪ ▪ 李时勉 陈敬宗 刘铉萨琦 邢让李绍林瀚子庭昂 庭机孙燫 烃 谢鐸 鲁鐸赵永
- ▪ 列传第五十二
- ▪ ▪ 邹缉郑维桓 柯暹 弋谦黄骥 黄泽孔友谅 范济 聊让郭佑 胡仲伦 华敏 贾斌 左鼎练纲 曹凯许仕达 刘炜尚褫 单宇姚显 杨浩 张昭贺炀
- ▪ 列传第五十三
- ▪ ▪ 陶成子鲁 陈敏 丁瑄 王得仁子一夔 叶祯 伍骥 毛吉林锦 郭绪 姜昂子龙
- ▪ 列传第五十四
- ▪ ▪ 韩观 山云 萧授吴亮 方瑛陈友 李震王信都胜 郭鋐 彭伦 欧磐 张祐
- ▪ 列传第五十五
- ▪ ▪ 曹鼐 张益 邝埜 王佐丁铉等 孙祥谢泽 袁彬哈铭袁敏
- ▪ 列传第五十六
- ▪ 列传第五十七
- ▪ ▪ 高谷 胡濙 王直
- ▪ 列传第五十八
- ▪ ▪ 于谦子冕 吴宁 王伟
- ▪ 列传第五十九
- ▪ ▪ 王骥孙瑾 徐有贞 杨善李实 赵荣 霍瑄 沈固 王越
- ▪ 列传第六十
- ▪ ▪ 罗亨信 侯璡 杨宁 王来 孙原贞孙需 张宪 硃鉴 杨信民张骥竺渊耿定 王晟 邓颙 马谨 程信 白圭子钺 张瓚谢士元孔镛李时敏 邓廷瓚 王轼 刘丙
- ▪ 列传第六十一
- ▪ ▪ 杨洪子俊 从子能 信 石亨从子彪 从孙后 郭登 硃谦子永 孙晖等孙镗赵胜 范广
- ▪ 列传第六十二
- ▪ ▪ 史昭刘昭 李达 巫凯曹义 施聚 许贵子宁 周贤子玉欧信 王玺 鲁鉴子麟 孙经 刘宁周玺 庄鉴 彭清 姜汉子奭孙应熊 安国 杭雄
- ▪ 列传第六十三
- ▪ ▪ 卫青子颖 董兴 何洪刘雄 刘玉 仇钺 神英子周 曹雄子谦 冯祯 张俊李鋐 杨锐崔文
- ▪ 列传第六十四
- ▪ ▪ 李贤 吕原子常 岳正 彭时 商辂 刘定之
- ▪ 列传第六十五
- ▪ ▪ 王翱 年富 王竑 李秉 姚夔 王复 林聪 叶盛
- ▪ 列传第六十六
- ▪ ▪ 项忠 韩雍 余子俊阮勤 硃英 秦纮
- ▪ 列传第六十七
- ▪ ▪ 罗伦涂棐 章懋从子拯 黄仲昭 庄昶邹智 舒芬崔桐 马汝骥
- ▪ 列传第六十八
- ▪ 列传第六十九
- ▪ ▪ 徐溥 邱濬 刘健 谢迁 李东阳 王鏊 刘忠
- ▪ 列传第七十
- ▪ ▪ 王恕子承裕 马文升 刘大夏
- ▪ 列传第七十一
- ▪ ▪ 何乔新 彭韶 周经 耿裕 倪岳 闵珪 戴珊
- ▪ 列传第七十二
- ▪ ▪ 周洪谟 杨守陈弟守阯 子茂元 茂仁 张元祯陈音 傅瀚张昇 吴宽 傅珪 刘春 吴俨 顾清 刘瑞
- ▪ 列传第七十三
- ▪ ▪ 李敏叶淇 贾俊刘璋 黄绂 张悦张蓥 钟 曾鉴 梁璟王诏 徐恪李介子昆 黄珂 王鸿儒 丛兰 吴世忠
- ▪ 列传第七十四
- ▪ ▪ 韩文顾佐 陈仁 张敷华 杨守随弟守隅 许进子诰 赞论雍泰张津 陈寿 樊莹 熊绣 潘蕃 胡富 张泰 吴文度 张鼐冒政 王璟 李钦
- ▪ 列传第七十五
- ▪ ▪ 何鉴 马中锡 陆完 洪钟陈镐 蒋昇 陈金 俞谏 周南孙禄马昊
- ▪ 列传第七十六
- ▪ 列传第七十七
- ▪ ▪ 李文祥 孙磐徐珪 胡爟周时从 王雄 罗侨 叶钊刘天麒戴冠 黄巩 陆震 夏良胜万潮等 何遵刘校等
- ▪ 列传第七十八
- ▪ ▪ 杨廷和 梁储 蒋冕 毛纪 石珤 兄玠
- ▪ 列传第七十九
- ▪ 列传第八十
- ▪ 列传第八十一
- ▪ 列传第八十二
- ▪ 列传第八十三 王守仁(冀元亨)
- ▪ 列传第八十四 张璁(胡鐸) 桂萼 方献夫 夏言
- ▪ 列传第八十五
- ▪ 列传第八十六
- ▪ 列传第八十七
- ▪ 列传第八十八
- ▪ 列传第八十九
- ▪ 列传第九十
- ▪ 列传第九十一
- ▪ 列传第九十二
- ▪ 列传第九十三
- ▪ 列传第九十四
- ▪ 列传第九十五
- ▪ 列传第九十六
- ▪ 列传第九十七
- ▪ 列传第九十八
- ▪ 列传第九十九
- ▪ 列传第一百
- ▪ 列传第一百一
- ▪ 列传第一百二
- ▪ 列传第一百三
- ▪ 列传第一百四
- ▪ 列传第一百五
- ▪ 列传第一百六
- ▪ 列传第一百七
- ▪ 列传第一百八
- ▪ 列传第一百九
- ▪ 列传第一百十
- ▪ 列传第一百十一
- ▪ 列传第一百十二
- ▪ 列传第一百十三
- ▪ 列传第一百十四 海瑞(何以尚) 丘橓 吕坤 郭正域
- ▪ 列传第一百十五
- ▪ 列传第一百十六
- ▪ 列传第一百十七
- ▪ 列传第一百十八
- ▪ 列传第一百十九
- ▪ 列传第一百二十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一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二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三
- ▪ 列传第一百二十四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五
- ▪ 列传一百二十六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七
- ▪ 列传第一百二十八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九
- ▪ 列传第一百三十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一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二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三
- ▪ 列传第一百三十四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五
- ▪ 列传第一百三十六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七
- ▪ 列传第一百三十八 孙承宗(子鉁等)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九
- ▪ 列传第一百四十 杨嗣昌 吴甡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一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二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三
- ▪ 列传第一百四十四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五
- ▪ 列传第一百四十六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七
- ▪ 列传第一百四十八
- ▪ 列传一百四十九
- ▪ 列传第一百五十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一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二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三
- ▪ 列传第一百五十四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五
- ▪ 列传第一百五十六 曹文诏(弟文耀) 周遇吉 黄得功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七
- ▪ 列传第一百五十八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九
- ▪ 列传第一百六十
- ▪ 列传第一百六十一
- ▪ 列传第一百六十二
- ▪ 列传第一百六十三
- ▪ 列传第一百六十四
- ▪ 列传第一百六十五
- ▪ 列传第一百六十六
- ▪ 列传第一百六十七
- ▪ 列传第一百六十八 何腾蛟(章旷 傅作霖) 瞿式耜(汪皞等)
- ▪ 列传第一百六十九 循吏
- ▪ 列传第一百七十 儒林一
- ▪ 列传第一百七十一 儒林二
- ▪ 列传第一百七十二 儒林三
- ▪ ▪ 孔希学孔彦绳 颜希惠 曾质粹 孔闻礼 孟希文 仲于陛 周冕 程接道 程克仁 张文运 邵继祖 硃梴 硃墅
- ▪ 列传第一百七十三 文苑一
- ▪ 列传第一百七十四 文苑二
- ▪ 列传第一百七十五 文苑三
- ▪ 列传第一百七十六 文苑四
- ▪ 列传第一百七十七 忠义一
- ▪ 列传第一百七十八 忠义二
- ▪ 列传第一百七十九 忠义三
- ▪ 列传第一百八十 忠义四
- ▪ 列传第一百八十一 忠义五
- ▪ 列传第一百八十二 忠义六
- ▪ 列传第一百八十三 忠义七
- ▪ 列传第一百八十四 孝义
- ▪ ▪ 孝义一
- ▪ 列传第一百八十五 孝义二
- ▪ 列传第一百八十六 隐逸
- ▪ ▪ 张介福 倪瓚 徐舫 杨恒 陈洄 杨引 吴海 刘闵 杨黼 孙一元沈周 陈继儒
- ▪ 列传第一百八十七 方伎
- ▪ 列传第一百八十八 外戚
- ▪ 列传第一百八十九 列女一
- ▪ 列传第一百九十 列女二
- ▪ 列传第一百九十一 列女三
- ▪ 列传第一百九十二 宦官一
- ▪ ▪ 郑和侯显 金英兴安 范弘等 王振 曹吉祥刘永诚 怀恩覃吉 汪直 梁芳钱能等 何鼎邓原等 李广 蒋琮 刘瑾 张永谷大用魏彬等
- ▪ 列传第一百九十三 宦官二
- ▪ ▪ 李芳 冯保 张鲸 陈增陈奉 高淮 梁永杨荣 陈矩 王安魏忠贤 王体乾李永贞等 崔文升 张彝宪 高起潜 王承恩 方正化
- ▪ 列传第一百九十四 阉党
- ▪ ▪ 焦芳 刘宇 曹元 张彩韩福等 顾秉谦 魏广微等 崔呈秀吴淳夫等 刘志选梁梦环等 曹钦程石三畏等 王绍徽周应秋霍维华徐大化等 阎鸣泰 贾继春田尔耕 许显纯
- ▪ 列传第一百九十五 佞幸
- ▪ ▪ 纪纲 门达逮杲 李孜省 继晓 江彬许泰 钱宁 陆炳 邵元节 陶仲文 顾可学盛端明等
- ▪ 列传第一百九十六 奸臣
- ▪ ▪ 胡惟庸陈宁 陈瑛马麟等 严嵩赵文华等 周延儒 温体仁马士英阮大铖
- ▪ 列传第一百九十七 流贼
- ▪ ▪ 李自成 张献忠
- ▪ 列传第一百九十八 土司
- ▪ ▪ 湖广土司
- ▪ ▪ 施州施南宣抚司 散毛宣抚司 忠建宣抚司 容美宣抚司 永顺军民宣慰使司 保靖州军民宣慰使司
- ▪ 列传第一百九十九 四川土司
- ▪ ▪ 四川土司一
- ▪ 列传第二百 四川土司二
- ▪ ▪ 播州宣慰司 永宁宣抚司 酉阳宣抚司 石砫宣抚司
- ▪ 列传第二百一 云南土司
- ▪ ▪ 云南土司一
- ▪ 列传第二百二 云南土司二
- ▪ ▪ 姚安 鹤庆 武定 寻甸 丽江 元江 永昌 新化 威远 北胜 湾甸镇康 大侯 澜沧卫 麓川
- ▪ 列传第二百三 云南土司三
- ▪ 列传第二百四 贵州土司
- ▪ ▪ 贵阳 思南思州附 镇远 铜仁 黎平 安顺 都匀 平越 石阡新添金筑安抚司附
- ▪ 列传第二百五 广西土司
- ▪ ▪ 广西土司一 桂林 柳州 庆远 平乐 梧州 浔州 南宁
- ▪ 列传第二百六 广西土司二
- ▪ ▪ 太平 思明 思恩 镇安 田州 恩城 上隆 都康
- ▪ 列传第二百七 广西土司三
- ▪ ▪ 泗城 利州 龙州 归顺 向武 奉议 江州 思陵广东琼州府附
- ▪ 列传第二百八 外国一
- ▪ ▪ 朝鲜
- ▪ 列传第二百九 外国二
- ▪ ▪ 安南
- ▪ 列传第二百十 外国三
- ▪ ▪ 日本
- ▪ 列传第二百十一 外国四
- ▪ ▪ 琉球 吕宋 合猫里 美洛居 沙瑶呐哔啴 鸡笼 婆罗 麻叶甕 古麻刺朗 冯嘉施兰 文郎马神
- ▪ 列传第二百十二 外国五
- ▪ ▪ 占城宾童龙 真腊 暹罗 爪哇阇婆 苏吉丹 碟里 日罗夏治三佛齐
- ▪ 列传第二百十三 外国六
- ▪ ▪ 浡泥 满剌加 苏门答剌 须文达那 苏禄 西洋琐里 琐里 览邦淡巴 百花 彭亨 那孤儿 黎伐 南渤利 阿鲁 柔佛 丁机宜 巴喇西 佛郎机 和兰
- ▪ 列传第二百十四 外国七
- ▪ 列传第二百十五 外国八鞑靼
- ▪ 列传第二百十六 外国九瓦剌 朵颜(福余 泰宁)
- ▪ 列传第二百十七 西域一
- ▪ ▪ 哈密卫 柳城 火州 土鲁番
- ▪ 列传第二百十八 西域二 西番诸卫(西宁河州洮州岷州等番族诸卫)
- ▪ ▪ 安定卫 阿端卫 曲先卫 赤斤蒙古卫 沙州卫 罕东卫 罕东左卫 哈梅里
- ▪ 列传第二百十九 西域三
- ▪ 列传第二百二十 西域四
- ▪ 附录:张廷玉上明史表
顾宪成(欧阳东凤 吴炯) 顾允成(张纳陛 贾岩 诸寿贤 彭遵古)钱一本(子春) 于孔兼(陈泰来) 史孟麟 薛敷教 安希范 (吴弘济)谭一召 孙继有 刘元珍庞时雍 叶茂才
顾宪成,字叔时,无锡人。万历四年,举乡试第一。八年成进士,授户部主事。大学士张居正病,朝士群为之祷,宪成不可。同官代之署名,宪成手削去之。居正卒,改吏部主事。请告归三年,补验封主事。
十五年,大计京朝官,都御史辛自修掌计事。工部尚书何起鸣在拾遗中,自修坐是失执政意。给事中陈与郊承风旨并论起鸣、自修,实以攻自修而庇起鸣。于是二人并罢,并责御史纠起鸣者四人。宪成不平,上疏语侵执政,被旨切责,谪桂阳州判官。稍迁处州推官。丁母忧,服除,补泉州推官。举公廉第一。擢吏部考功主事,历员外郎。会有诏三皇子并封王。宪成偕同官上疏曰:
皇上因《祖训》立嫡之条,欲暂令三皇子并封王,以待有嫡立嫡,无嫡立长。臣等伏而思之,“待”之一言,有大不可者。太子,天下本。豫定太子,所以固本。是故有嫡立嫡,无嫡立长,就见在论是也,待将来则非也。我朝建储家法,东宫不待嫡,元子不并封。廷臣言甚详,皇上概弗省,岂皇上创见有加列圣之上乎?有天下者称天子,天子之元子称太子。天子系乎天,君与天一体也;太子系乎父,父子一体也。主鬯承祧,于是乎在,不可得而爵。今欲并封三王,元子之封何所系乎?无所系,则难乎其为名;有所系,则难乎其为实。
皇上以为权宜云耳。夫权宜者,不得已而行之也。元子为太子,诸子为籓王,于理顺,于分称,于情安,有何不得已而然乎?耦尊钧大,逼所由生。皇上以《祖训》为法,子孙以皇上为法。皇上不难创其所无,后世讵难袭其所有?自是而往,幸皆有嫡可也,不然,是无东宫也。又幸而如皇上之英明可也,不然,凡皇子皆东宫也,无乃启万世之大患乎?皇后与皇上共承宗祧,期于宗祧得人而已。皇上之元子诸子,即皇后之元子诸子。恭妃、皇贵妃不得而私之,统于尊也。岂必如辅臣王锡爵之请,须拜皇后为母,而后称子哉?
况始者奉旨,少待二三年而已,俄改二十年,又改于二十一年,然犹可以岁月期也。今曰“待嫡”,是未可以岁月期也。命方布而忽更,意屡迁而愈缓。自并封命下,叩阍上封事者不可胜数,至里巷小民亦聚族而窃议,是孰使之然哉?人心之公也。而皇上犹责辅臣以担当。锡爵夙夜趣召,乃排群议而顺上旨,岂所谓担当?必积诚感悟纳皇上于无过之地,乃真担当耳。不然,皇上且不能如天下何,而况锡爵哉!
皇上神明天纵,非溺宠狎昵之比。而不谅者,见影而疑形,闻响而疑声,即臣等亦有不能为皇上解者。皇上盛德大业,比隆三五。而乃来此意外之纷纷,不亦惜乎!伏乞令皇元子早正储位,皇第三子、皇第五子各就王爵。父父子子,君君臣臣,兄兄弟弟。宗庙之福,社稷之庆,悉在是矣。
宪成又遗书锡爵,反覆辨论。其后并封议遂寝。
二十一年京察。吏部尚书孙籥、考功郎中赵南星尽黜执政私人,宪成实左右之。及南星被斥,宪成疏请同罢,不报。寻迁文选郎中。所推举率与执政牴牾。先是,吏部缺尚书,锡爵欲用罗万化,宪成不可,乃用陈有年。后廷推阁臣,万化复不与。锡爵等皆恚,万化乃获推,会帝报罢而止。及是,锡爵将谢政,廷推代者。宪成举故大学士王家屏,忤帝意,削籍归。事具有年传。
宪成既废,名益高,中外推荐无虑百十疏,帝悉不报。至三十六年,始起南京光禄少卿,力辞不就。四十年,卒于家。天启初,赠太常卿。魏忠贤乱政,其党石三畏追论之,遂削夺。崇祯初,赠吏部右侍郎,谥端文。
宪成姿性绝人,幼即有志圣学。暨削籍里居,益覃精研究,力辟王守仁“无善无恶心之体”之说。邑故有东林书院,宋杨时讲道处也,宪成与弟允成倡修之,常州知府欧阳东凤与无锡知县林宰为之营构。落成,偕同志高攀龙、钱一本、薛敷教、史孟麟、于孔兼辈讲学其中,学者称泾阳先生。当是时,士大夫抱道忤时者,率退处林野,闻风响附,学舍至不能容。宪成尝曰:“官辇毂,志不在君父,官封疆,志不在民生,居水边林下,志不在世道,君子无取焉。”故其讲习之余,往往讽议朝政,裁量人物。朝士慕其风者,多遥相应和。由是东林名大著,而忌者亦多。
既而淮抚李三才被论,宪成贻书叶向高、孙丕扬为延誉。御史吴亮刻之邸抄中,攻三才者大哗。而其时于玉立、黄正宾辈附丽其间,颇有轻浮好事名。徐兆魁之徒遂以东林为口实。兆魁腾疏攻宪成,恣意诬诋。谓浒墅有小河,东林专其税为书院费;关使至,东林辄以书招之,即不赴,亦必致厚馈;讲学所至,仆从如云,县令馆谷供亿,非二百金不办;会时必谈时政,郡邑行事偶相左,必令改图;及受黄正宾贿。其言绝无左验。光禄丞吴炯上言为一致辨,因言:“宪成贻书救三才,诚为出位,臣尝咎之,宪成亦自悔。今宪成被诬,天下将以讲学为戒,绝口不谈孔、孟之道,国家正气从此而损,非细事也。”疏入,不报。嗣后攻击者不绝,比宪成殁,攻者犹未止。凡救三才者,争辛亥京察者,卫国本者,发韩敬科场弊者,请行勘熊廷弼者,抗论张差梃击者,最后争移宫、红丸者,忤魏忠贤者,率指目为东林,抨击无虚日。借魏忠贤毒焰,一网尽去之。杀戮禁锢,善类为一空。崇祯立,始渐收用。而朋党势已成,小人卒大炽,祸中于国,迄明亡而后已。
欧阳东凤,字千仞,潜江人。年十四丧父,哀毁骨立。母病呕血,跪而食之。举于乡,县令悯其贫,遗以田二百亩,谢不受。万历十七年成进士,除兴化知县。大水坏堤,请振于上官不应,遂自疏于朝。坐越奏停俸,然竟如所请。屡迁南京刑部郎中,擢平乐知府。抚谕生瑶,皆相亲如子弟。因白督学监司,择其俊秀者入学,瑶渐知礼让。税使横行,东凤力抗之。以才调常州。布帷瓦器,胥吏不能牟一钱,擒奸人剧盗且尽。宪成辈讲学,为建东林书院。居四年,谢事归。起山西副使,擢南京太仆少卿,并辞不就。卒于家。
吴炯,字晋明,松江华亭人。万历十七年成进士,授杭州推官。入为兵部主事,乞假归。恬静端介,不骛荣利。家居十二年,始起故官。久之,进光禄丞。天启中,累迁南京太仆卿。魏忠贤私人石三畏追论炯党庇宪成,落职闲住。崇祯初,复官。炯家世素封,无子,置义田以赡族人。郡中贫士及诸生赴举者,多所资给。尝输万金助边,被诏旌奖。
顾允成,字季时,宪成弟。性耿介,厉名节,举万历十一年会试,十四年始赴殿试。对策中有曰:“陛下以郑妃勤于奉侍,册为皇贵妃,廷臣不胜私忧过计。请立东宫,进封王恭妃,非报罢则峻逐。或不幸贵妃弄威福,其戚属左右窃而张之,内外害可胜言!顷张居正罔上行私,陛下以为不足信,而付之二三匪人。恐居正之专,尚与陛下二。此属之专,遂与陛下一。二则易间,一难图也。”执政骇且恚,置末第。
会南畿督学御史德清人房寰连疏诋都御史海瑞,允成不胜愤。偕同年生彭遵古、诸寿贤抗疏劾之。略言:“寰妒贤丑正,不复知人间羞耽事。臣等自幼读书,即知慕瑞,以为当代伟人。寰大肆贪污,闻瑞之风,宜愧且死,反敢造言逞诬,臣等所为痛心。”因劾其欺罔七罪。始寰疏出,朝野多切齿。而政府庇之,但拟旨谯让。及得允成等疏,谓寰已切让,不当出位妄奏,夺三人冠带,还家省愆,且令九卿约束办事进士,毋妄言时政。南京太仆卿沈思孝上言:“二三年来,今日以建言防人,明日以越职加人罪,且移牒诸司约禁,而进士观政者,复令堂官钳束之。夫禁其作奸犯科可也,而反禁其谠言直谏;教其砥行立节可也,而反教以缄默取容。此风一开,流弊何极。谏官避祸希宠不言矣,庶官又不当言;大臣持禄养交不言矣,小臣又不许言。万一权奸擅朝,倾危宗社,陛下安从闻之?臣历稽先朝故事,练纲、邹智、孙磐、张璁并以书生建言,未闻以为罪,独奈何锢允成等耶?”疏入,忤旨被责,三人遂废。寰复诋瑞及思孝,其言绝狂诞,自是获罪清议,出为江西副使。给事中张鼎思劾其奸贪,寰亦讦鼎思请寄事。诸给事中不平,连章攻寰,寰与鼎思并谪,遂不复振。
久之,南京御史陈邦科请录用允成等,不许。巡按御史复言之,诏许以教授用。允成历任南康、保定。入为国子监博士,迁礼部主事。三王并封制下,偕同官张纳陛、工部主事岳元声合疏谏曰:“册立大典,年来无敢再渎者,以奉二十一年举行之明诏。兹既届期,群臣莫不引领。而元辅王锡爵星驾趣朝,一见礼部尚书罗万化、仪制郎于孔兼,即戒之弗言,慨然独任,臣等实喜且慰。不意陛下出禁中密札,竟付锡爵私邸,而三王并封之议遂成,即次辅赵志皋、张位亦不预闻。夫天下事非一家私议。元子封王,祖宗以来未有此礼,锡爵安得专之,而陛下安得创之!”当是时,光禄丞硃维京、给事中王如坚疏先入。帝震怒,戍极边。维京同官涂杰、王学曾继之,斥为民。及是谏者益众,帝知不可尽斥,但报“遵旨行”。已而竟寝。
未几,吏部尚书孙鑨等以拾遗事被责。允成谓阁臣张位实为之,上疏力诋位,因及锡爵。纳陛亦抗章极论,并侵附执政者。帝怒,谪允成光州判官,纳陛邓州判官。皆乞假归,不复出。
纳陛,字以登,宜兴人。年十六,从王畿讲学。举万历十七年进士。由刑部主事改礼部。生平尚风节。乡邑有利害,辄为请于有司而后已。东林书院之会,纳陛为焉。又与同邑史孟麟、吴正志为丽泽大会,东南人士争赴之。
时与允成等同以部曹争三王并封,又争拾遗事者,户部主事滁人贾岩,亦贬曹州判官。投劾归,卒。天启中,赠允成、纳陛光禄少卿,岩尚宝丞。
诸寿贤,字延之,昆山人。既释褐,上疏愿放归田,力学十年,然后从政。章下所司,寝不奏。既斥归。久之,起南阳教授。入为国子助教,擢礼部主事。戚里中贵干请,辄拒之。遘疾,请告归,授徒自给。久之卒。
彭遵古,麻城人,终光禄少卿。
钱一本,字国瑞,武进人。万历十一年进士。除庐陵知县,征授御史。入台即发原任江西巡按祝大舟贪墨状,大舟至遣戍。已,论请从祀曹端、陈真晟、罗伦、罗洪先于文庙。出按广西。
帝以张有德请备大礼仪物,复更册立东宫期,而申时行柄国,不能匡救。一本上论相、建储二疏。其论相曰:
昨俞旨下辅臣,令辅臣总政。夫朝廷之政,辅臣安得总之?内阁代言拟旨,本顾问之遗,遇有章奏,阁臣宜各拟一旨。今一出时行专断。皇上断者十一,时行断者十九。皇上断谓之圣旨,时行断亦谓之圣旨。惟嫌怨所在,则以出自圣断为言,罪何可胜诛。所当论者一。
评事雒于仁进四药之箴,陛下欲见之施行,辅臣力劝留中。既有言及辅臣之章,亦尽留中不下。道吾君以遂非文过如此,复安望其尽忠补过耶?所当论者二。
科场弊窦,污人齿颊,而敢拟原无私弊之旨,以欺吾君。臣请执政子弟有中式而被人指摘者,除名改廕。又与见从仕籍者,暂还里居,俟父致政,乃议进止。毋令犬马报主之心,不胜其牛马子孙之计。所当论者三。
大臣以身殉国,安复有家。乃以远臣为近臣府库,又合远近之臣为内阁府库。开门受赂自执政始,而岁岁申馈遗之禁何为哉?所当论者四。
墨敕斜封,前代所患;密启言事,先臣弗为。今阁臣或有救援之举,或有密勿之谋,类具揭帖以进,虽格言正论,谠议忠谋,已类斜封密启之为,非有公听并观之正。况所言公,当与天下公言之;所言私,忠臣不私。奈何援中书之故事,启留中之弊端,昭恩怨之所由,示威福之自己。所当论者五。
我国家仿古为治,部院即分职之六卿,内阁即论道之三公。未闻三公可尽揽六卿之权,归一人掌握,而六卿又頫首屏气,唯唯听命于三公,必为请教而后行也。所当论者六。
三公职在论道。师,道之教训。今讲幄经年不御,是何师也?傅,傅之德义。今外帑匮乏,私藏充盈,不能一为救正,是何傅也?保,保其身体。今圣躬常年静摄,尚以多疾为辞,是何保也?其兼衔必曰太子之师、傅、保,而册立皇元子之仪,至今又复改迟,臣不知其所兼者何职矣。所当论者七。
翰林一途,谓之储相。累赀蹑级,循列卿位,以觊必得。遂使国家命相之大任,仅为阁臣援引之私物。庸者习软熟结纳之态,黠者恣凭陵侵夺之谋。外推内引,珰阁表里。始进不正,安望其终?故自来内阁之臣一据其位,远者二十年,近者十年,不败不止。嵩之鉴不远,而居正蹈之;居正之鉴不远,而时行又蹈之。继其后者庸碌罢驽,或甚于时行;褊隘执拗,又复为居正。若非大破常格,公天下以选举,相道终未可言。所当论者八。
先民询刍荛之言,明王设诽谤之木。今大臣惧人攻己,而欲钳天下之口,不目之为奸、为邪、为浮薄,必詈之为谗、为谤、为小人。目前之耳目可涂,身后之是非难罔。所当论者九。
君臣之分,等于天地。今上名之曰总政,己亦居之曰总政。以其身居于宠利之极,耐弹忍辱,必老死于位而后已。古所谓元老大臣,乃如是其不知进退存亡者耶?大臣既无难进易退之节,天下安有顽廉懦立之风!举一世之人心风俗,糜烂于乞祼登垄之坑,滔滔而莫之止。是故陛下之治,前数年不胜其操切惨刻,而势焰烁人;后数年不胜其姑息委靡,而贤愚共贯。前之政自居正总,今之政自时行总,而皆不自朝廷总故也。所当论者十。
然君道莫先论相,而取人亦在君身,愿陛下勿以国本为儿戏。昔孔子以九经告君,而先之修身、劝贤。大抵谗夫女谒货利之交,一有惑溺,则内之心志决不清明,外之身体决不强固。矧以艳处之褒姒,而为善谮之骊姬,狐媚既以蛊其心,鹿台又复移其志。陛下之方寸,臣知其不能自持者多矣,抑何以贵德尊士,而修身取人哉!
其论国本曰:
陛下所以迟迟建储者,谓欲效皇祖世宗之为耳。然皇祖中年尝立庄敬为太子,封皇考为裕王,非终不立太子也。矧今日事体又迥然不同。皇贵妃宠过皇后。其处心积虑,无一日而不萌夺嫡之心,无一日而不思为援立其子之计。此世宗时所无也。凡子必依于母,皇元子之母压于皇贵妃之下。陛下曰“长幼有序”,皇贵妃曰“贵贱有等”。倘一日遂其夺嫡之心,不审陛下何以处此?此世宗时所无也。景王就封,止皇考一人在京。今则章服不别,名分不正。弟既凭母之宠而朝夕近幸,母又觊子之立而日夜树功。此世宗时所无也。传闻陛下先曾失言于皇贵妃,皇贵妃执此为信。及今不断,蛊惑日深,刚断日馁,事体日难。此世宗时所无也。
前者有旨,不许诸司激扰,愈致迟延,非陛下预设机阱,以御天下言者乎!使届期无一人言及,则佯为不知,以冀其迟延。有一人言及,则御之曰“此来激扰我也”,改迟一年。明年又一人言及,则又曰“此又来激扰我也”,又改二三年。必使天下无一人敢言而后已,庶几依违迁就,以全其衽席昵爱之私,而曾不顾国本从此动摇,天下从此危乱。臣以为陛下之御人至巧,而为谋则甚拙也。此等机智,不可以罔匹夫匹妇,顾欲以欺天下万世耶!
疏入,留中。时廷臣相继争国本,惟一本言最戆直。帝衔之。无何,杖给事中孟养浩。中旨以养浩所逞之词根托一本,造言诬君,摇乱大典,遂斥为民。屡荐,卒不用。一本既罢归,潜心《六经》濂、洛诸书,尤研精《易》学。与顾宪成辈分主东林讲席,学者称启新先生。里居二十五年,预克卒日,赋诗志之,如期而逝。天启初,赠太仆寺少卿。
子春,字若木,万历三十二年进士。历知高阳、献二县,征授御史。太仆少卿徐兆魁攻李三才,因痛诋顾宪成。春三疏首发其憸邪。出按湖广,请予礼部侍郎郭正域及光禄少卿顾宪成恤典。楚宗人以讦伪王事,锢高墙者甚众,春为讼冤,寻复请释回故宗家属,语甚切至。咸宁知县满朝荐久系,奏请释之,因请并释王邦才、卞孔时。又再疏劾守备中官杜茂,且备陈采榷之害,言:“臣不忍皇上听小人之谋,名出汉桓、唐德下,为我明基祸之主。”帝以湖广地为福王庄田。春三疏力争,帝降旨切责。叶向高致政去,方从哲为首辅。春抗疏言:“今天下人材则朝虚野实,货财则野虚朝实。从哲不能救正,而第于福王则无事不曲从。臣尝叹皇上有为尧、舜之资,而辅佐无人。仅得王家屏、沈鲤,又俱不信用。其余大抵庸恶陋劣,奸回媢嫉之徒,不意至从哲而风益下。臣闻从哲每向人言,辄云内相之意,是甘为万安、焦芳,曾赵志皋,沈一贯之不若也。”从哲疏辨乞去。帝慰留,而责春妄言渎奏,出为福建右参议。寻丁父艰。天启初,起故官。召为尚宝少卿,历迁光禄卿。五年,魏忠贤党门克新劾春倚恃东林,父作子述,削籍归。
崇祯九年,召拜通政使。迁户部右侍郎,历尚书。总督仓场,条行厘弊十事。以劳瘁予告。未几,起南京户部尚书。疏请皇太子出阁,从之。累疏引疾,不允。九年,条上战守之策,并论贼三可击状。帝如议敕行。十一年,黄道周、刘同升等谏杨嗣昌夺情,被贬谪。范景文等疏救,春名与焉。明年正月,削景文籍,置春不问。春为御史,甚有声。及居大僚,循职无咎。会上疏请改折白粮,忤旨,罢归。是年卒。
于孔兼,字元时,金坛人。万历八年进士。授九江推官。入为礼部主事,再迁仪制郎中。疏论都御史吴时来晚节不终,不当谥忠恪,因请谥杨爵、陈瓚、孟秋。乃夺时来谥,而谥爵忠介。大学士王家屏以争册立求去。孔兼上言:“陛下徇内嬖之情,而摇主鬯之器。不纳辅臣之言,反重谏官之罚。且移怒吏部,削籍三人。夫万国钦获罪申时行,饶伸获罪王锡爵,非获罪于陛下也。辅臣于数千里外,能遥制朝权若此,毋乃陛下以此示恩,欲其复来共成他图耶!自陛下有近日之举,而善类寒心,邪臣鼓掌。将来逢君必巧,豫教无期,申生、杨广再见于今,此宗庙之不利,非直臣等忧也。”帝得疏,怒甚。已,竟留中。
明年正月,有诏并封三王。孔兼与员外郎陈泰来合疏争曰:“立嫡之训,自古有之。然历考祖宗以来,未有虚东宫之位以候嫡子者。昔陛下正位东宫,年甫六岁,仁圣皇太后方在盛年,先皇帝曾不少待,陛下岂不省记乎?地逼则嫌生,礼殊则分定。愿收还新谕,建储、封王一时并举,宗社幸甚。”未报。孔兼又言:“陛下坚持待嫡之说,既疑群臣谤讪,又谓朝纲倒持,遂欲坐谏者以无礼于君之罪。夫谓元子当立不容缓者,君子也。此有礼于君者,王如坚诸人是也。谓并封可行逢上意者,小人也。此无礼于君者,许梦熊一人是也。今欲以无礼之罪,而加之有礼于其君者,何以服人心,昭国法?臣又惟巫蛊之谤启于尧母;承乾之诛成于偏爱。自古乱臣,未有不窥人君之隙而逢迎以遂其奸者。始锡爵之两谕并拟,其负国误君大矣。既不能转移君心决计于初,乃以杜门求去为计。夫前无失策,一去可以成名。失而后争,争而不得,虽去不足塞责矣。人谓锡爵言无不尽,特苦陛下听断之不行。臣则云陛下悔心已萌,特忧锡爵感孚之未至。若姑云徐徐,坐视君父之过举,锡爵纵不为宗社计,独不为身名计乎?”会廷臣多谏者,其事竟寝。
亡何,考功郎中赵南星坐京察削籍。孔兼、泰来各疏救。帝积前恨,谪孔兼安吉判官,泰来饶平典史。孔兼投牒归。家居二十年,杜门读书,矩矱整肃,乡人称之无间言。
泰来,字伯符,平湖人。年十九,举万历五年进士,授顺天教授,进国子博士。见执政与言路相水火,上书规之,坐是五年不调。南京礼部郎中马应图,泰来同邑,又同年生也,十三年,上疏讥切执政,又力诋给事中齐世臣,御史龚懋贤、蔡系周、孙愈贤、吴定,而盛称吴中行、赵用贤、沈思孝、李植诸人。忤旨,谪大同典史。给事中王致祥、御史柴祥等希执政意,复连章劾应图,且言泰来为点定奏章。帝以应图既贬不问。泰来引疾归。久之,起礼部主事,进员外郎。疏请建储,不报。逾年遂卒,年三十六。天启中,孔兼、泰来俱赠光禄少卿。
于氏为金坛望族。孔兼祖湛,户部侍郎。兄文熙,大名兵备副使。再从弟仕廉,南京户部侍郎,有清望。史孟麟,字际明,宜兴人。万历十一年进士。授庶吉士,改吏科给事中。疏劾少詹事黄洪宪典试作奸,左都御史吴时来沮抑言路。执政庇之,格不行。员外郎赵南星、主事姜士昌相继劾两人,并及副都御史詹仰庇。执政滋不说。吏科都给事中陈与郊素附执政,属同官李春开三疏讦南星、士昌妄言。帝止下春开疏,而留南星、士昌奏不发。给事中王继光、万自约不平,复抗章论时来等,词甚峻切。孟麟亦上疏力攻春开,语并侵执政,因求罢,不许。孟麟竟自引归。春开亦谢病去,后以考察罢。孟麟寻召为兵科右给事中。
二十年,大学士赵志皋、张位言:“凡会议会推,并令廷臣类奏,取自上裁,用杜专权。”孟麟疏争曰:“自臣通籍以来,窃见阁臣侵部院之权,言路希阁臣之指,官失其守,言失其责久矣。陛下更置辅臣,与天下更始,政事归六部,公论付言官,天下方欣欣望治,奈何忽有此令?曩太祖罢中书省,分设六部,恐其专也;而官各有职,不相侵越,则又惟恐其不专。盖以一事任一官,则专不为害;即使败事,亦罪有所归。此祖宗建官之意也。今令诸臣各书所见,类奏以听上裁,则始以一部之事,分而散之于诸司;究以诸司之权,合而收之于禁密。事虽上裁,旨由阁拟。脱有私意奸其间,内托上旨,外诿廷言,谁执其咎?又脱有冯保、张居正者,夤缘为奸,授意外廷,小人趋承,扶同罔上,朝廷不得察其非,当官不能争其是,又谁执其咎?臣窃谓政权分之六部,不可以为专。惟六部不专,则必有专之者。是乃收揽威权之渐,必不可从也。”忤旨,不纳。
再迁吏科都给事中。三王并封议起,孟麟、于孔兼等诣王锡爵邸争之。又进《或问》一篇,别白尤力。尚书孙鑨、考功郎中赵南星掌癸巳京察,孟麟实佐之。南星以谗言斥,孟麟亦引疾归。召拜太仆少卿,复以疾去。
孟麟素砥名节,复与东林讲会,时望益重。家居十五年,召起故官,督四夷馆。会睹梃击事,疏请册立皇太孙,绝群小觊觎之望。且救御史刘光复。帝怒,谪两浙盐运判官。熹宗立,稍迁南京礼部主事。累擢太仆卿,卒。
薛敷教,字以身,武进人。祖应旗,字仲常。嘉靖十四年进士。由慈溪知县屡迁南京考功郎中,主京察。大学士严嵩尝为给事中王晔所劾,嘱尚宝丞诸杰贻书应旗,令黜晔。应旗反黜杰,嵩大怒。应旗又黜常州知府符验,嵩令御史桂荣劾应旗挟私黜郡守,谪建昌通判。历浙江提学副使。应旗雅工场屋文字,与王鏊、唐顺之、瞿景淳齐名。其阅文所品题,百不失一。以大计罢归,顾宪成兄弟方少,从之学,敷教遂与善,用风节相期许。及举万历十七年进士,与高攀龙同出赵南星门,益以名教自任。
会南京御史王籓臣疏劾巡抚周继,不具揭都察院,为其长耿定向所劾。左都御史吴时来因请申饬宪规,籓臣坐停俸。敷教上言:“时来壅遏言路,代人狼噬。而二三辅臣,曲学险诐,又故绳庶寀,以崇九列,塞主上聪明。宜严党邪之禁,更易两都台长,以清风宪。”疏上,大学士申时行等疏言:“故事,御史建白,北京即日投揭台长,南京则以三日。籓臣废故事,薄罚未为过。必如敷教言,将尽抑大臣而后可耶?”副都御史詹仰庇劾敷教煽惑人心,淆乱国是。诏敷教归,省过三年,以教职用。大学士许国以敷教其门生,而疏语侵己,尤愤,自请罢斥。因言:“迩来建言成风,可要名,可躐秩,又可掩过,故人竞趋之为捷径,此风既成,莫可救止。方今京师讹言东南赤旱,臣未为忧,而独忧此区区者,彼止一时之灾,此则世道之虑也。”时来亦乞休,力诋敷教及主事饶伸。帝慰留国、时来。都给事中陈与郊复上疏极诋建言诸臣,帝亦不问。
二十年夏,起敷教凤翔教授,旋迁国子助教。明年,力争三王并封,又上书王锡爵。寻以救南星,谪光州学正。省母归,遂不复出。敷教禔身严苦,垢衣粝食,终身未尝受人馈。家居二十年,力持清议,大吏有举动,多用敷教言而止。后与宪成兄弟及攀龙辈讲学。卒,赠尚宝司丞。
安希范,字小范,无锡人。万历十四年进士。授行人。迁礼部主事,乞便养母,改南京吏部。二十一年,行人高攀龙以赵用贤去国,疏争之,与郑材、杨应宿相讦。攀龙谪揭阳典史。御史吴弘济复争,亦被黜。希范上疏曰:“近年以来,正直之臣不安于位。赵南星、孟化鲤为选郎,秉公持正,乃次第屏黜。赵用贤节概震天下,止以吴镇竖子一疏而归,使应宿、材得窥意指,交章攻击。至如孙钅龙之清修公正,李世达之练达刚明,李祯之孤介廉方,并朝廷仪表。鑨、世达先后去国,祯亦坚怀去志,天下共惜诸臣不用,而疑阁臣媢嫉,不使竟其用也。高攀龙一疏,正直和平,此陛下忠臣,亦辅臣诤友。至如应宿辨疏,涂面丧心,无复人理。明旨下部科勘议,未尝不是攀龙非应宿。及奉处分之诏,则应宿仅从薄谪,攀龙又窜炎荒。辅臣误国不忠,无甚于此。乃动辄自文,诿之宸断。坐视君父过举,弼违补衮之谓何!苟俟降斥之后,阳为申救,以愚天下耳目,而天下早已知其肺腑矣。吴弘济辨别君子小人,较若苍素,乃与攀龙相继得罪。臣之所惜,不为二臣,正恐君子皆退,小人皆进,谁为受其祸者。乞陛下立斥应宿、材,为小人媚灶之戒;复攀龙、弘济官,以奖忠良;并严谕阁臣王锡爵,无挟私植党,仇视正人。则相业光而圣德亦光矣。”时南京刑部郎中谭一召、主事孙继有方以劾锡爵被谴。希范疏入,帝怒,斥为民。希范恬静简易,与东林讲学之会。熹宗嗣位,将起官,先卒。赠光禄少卿。
吴弘济,字春阳,秀水人。希范同年进士。由蒲圻知县擢御史。连劾福建巡抚司汝济、大理卿吴定、戎政侍郎郝杰、蓟辽总督顾养谦,不纳。三王并封诏下,偕同官抗疏争。既而以论应宿、攀龙事,贬二秩调外。王锡爵等疏救,给事、御史、执政疏每上,辄重其罚,竟斥为民。未几卒。熹宗时,赠官如希范。
谭一召,大庾人。孙继有,余姚人。一召疏曰:“辅臣锡爵再辅政以来,斥逐言者无虚月。攀龙、弘济之黜,一何甚也。自赵南星秉公考察,锡爵含怒积愤。故南星一挂弹章而斥,于孔兼、薛敷教、张纳陛等以申救而斥,孟化鲤等以推张栋而斥,李世达、孙鑨又相继罢去矣。怒心横生,触事辄发,又安知是非公论耶!”继有疏曰:“吴弘济救攀龙则黜,黄纪贤、吴文梓救弘济则罚,郑材倾陷善类,而黜罚不加,何其舛也。今所指为攀龙罪者,以攀龙谓陛下不亲一事,批答尽出辅臣。然疏内初无此语,何以服攀龙心?然此犹小者耳。本兵、经略,安危所系,乃以匪人石星、宋应昌任之,岂不误国家大计哉!”与一召疏并上。帝怒曰:“近罪攀龙,出朕独断。小臣无状,诋诬阁臣,朋奸党恶,不可不罪。其除一召名,谪继有极边杂职。”给事中叶继美疏救二人及希范。帝益怒,并除继有名,遣官逮希范、一召,夺继美俸一年。锡爵力救,诏免逮。诸人遂废于家。继有终知府。
刘元珍,字伯先,无锡人。万历二十三年进士。初授南京礼部主事,进郎中,亲老归养。起南京职方,厘汰老弱营军,岁省银二万有奇。
三十三年京察,吏部侍郎杨时乔、都御史温纯,尽黜政府私人钱梦皋等。大学士沈一贯密为地,诏给事、御史被黜者皆留,且不下察疏。元珍方服阕需次,抗疏言:“一贯自秉政以来,比昵憸人,丛集奸慝,假至尊之权以售私,窃朝廷之恩以市德,罔上不忠,孰大于是!近见梦皋有疏,每以党加人。从古小人未有不以朋党之说先空善类者。所关治乱安危之机,非细故也。”疏奏,留中。一贯亟自辨,乞明示独断之意,以释群疑。梦皋亦诋元珍为温纯鹰犬。疏皆不报。未几,敕谕廷臣以留用言官之故,贬元珍一秩,调边方。一贯佯救,给事、御史侯庆远、叶永盛等亦争之,不从。时员外郎贺灿然、南京御史硃吾弼相继论察典。而主事庞时雍则直攻一贯欺罔者十,误国者十,且曰:“一贯之富贵日崇,陛下之社稷日坏。顷南郊雷震,正当一贯奏请颁行敕谕之时。意者天厌其奸,以警悟陛下,俾早除谗慝乎!”帝得疏怒,命并元珍、灿然贬三秩,调极边。顷之,庆远及御史李柟等申救。帝益怒,夺其俸,谪元珍等极边杂职。俄御史周家栋指陈时政,语过激。帝迁怒元珍等,皆除其名。然察疏亦下,诸被留者皆自免去。
光宗即位,起元珍光禄少卿。时辽、沈既没,故赞画主事刘国缙入南四卫,以招抚军民为名,投牒督饷侍郎,令发舟南济。议者欲推为东路巡抚,元珍上疏言:“国缙乃李成梁义儿,成梁弃封疆,国缙为营免,遂基祸本。杨镐、李如柏丧师,国缙甫为赞画,即奏保二人,欲坐杜松以违制。创议用辽人,冒官帑二十万金募土兵三万,曾不得一卒之用。被劾解官,乃忽拥数万众,欲问道登、莱,窜处内地。万一敌中间谍阑入其间,何以备之?”疏下兵部巡抚议,遂寝。
未几,元珍卒官。初,元珍罢归,以讲学为事。表节义,恤鳏寡,行义重于时。
时雍,汶上人。万历二十年进士。知丹徒县,历户、兵二部主事。既除名,未及起用而卒。
叶茂才,字参之,无锡人。万历十七年进士。除刑部主事,以便养改南京工部。榷税芜湖,课登,辄纵民舟去。既而课羡,请以饷边卒,不取一钱。就改吏部,进郎中,三迁南京大理丞。复引疾。四十年,起南京太仆少卿。时朝士方植党争权。祭酒汤宾尹、修撰韩敬既败,其党犹力庇之。御史汤世济者,敬邑人也,疏陈时政,阴诋发敬奸弊者。茂才驰疏驳之。其党给事中官应震辈遂连疏力争。茂才更具揭发其隐,因移疾乞休。世济益恚,偕同年金汝谐、牟志夔攻之不已。茂才再疏折之,竟自引去。当是时,党人悉踞言路,凡他曹有言,必合力逐之。茂才既去,党人益专,无复操异议者。天启初,召为太仆少卿,改太常,皆不赴。四年,擢南京工部右侍郎。明年抵官。甫三月,以时政日非,谢病归。友人高攀龙被逮,赴水死,使者将逮其子,茂才力救免之。未几卒。
茂才恬淡寡嗜好。通籍四十年,家食强半。始同邑顾宪成、允成、安希范、刘元珍及攀龙并建言去国,直声震一时,茂才只以醇德称。及官太仆,清流尽斥,邪议益棼,遂奋身与抗,人由是服其勇。时称“东林八君子”,宪成、允成、攀龙、希范、元珍、武进钱一本、薛敷教及茂才也。
赞曰:成、弘以上,学术醇而士习正,其时讲学未盛也。正、嘉之际,王守仁聚徒于军旅之中,徐阶讲学于端揆之日,流风所被,倾动朝野。于是搢绅之士,遗佚之老,联讲会,立书院,相望于远近。而名高速谤,气盛招尤,物议横生,党祸继作,乃至众射之的,咸指东林。甘陵之部,洛、蜀之争,不烈于是矣。宪成诸人,清节姱修,为士林标准。虽未尝激扬标榜,列“君宗”、“顾”、“俊”之目,而负物望者引以为重,猎时誉者资以梯荣,附丽游扬,薰莸猥杂,岂讲学初心实然哉?语曰“为善无近名”,士君子亦可以知所处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