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明史
- ▪ 本纪第一 太祖一
- ▪ 本纪第二 太祖二
- ▪ 本纪第三 太祖三
- ▪ 本纪第四 恭闵帝
- ▪ 本纪第五 成祖一
- ▪ 本纪第六 成祖二
- ▪ 本纪第七 成祖三
- ▪ 本纪第八 仁宗
- ▪ 本纪第九 宣宗
- ▪ 本纪第十 英宗前纪
- ▪ 本纪第十一 景帝
- ▪ 本纪第十二 英宗后纪
- ▪ 本纪第十三 宪宗一
- ▪ 本纪第十四 宪宗二
- ▪ 本纪第十五 孝宗
- ▪ 本纪第十六 武宗
- ▪ 本纪第十七 世宗一
- ▪ 本纪第十八 世宗二
- ▪ 本纪第十九 穆宗
- ▪ 本纪第二十 神宗一
- ▪ 本纪第二十一 神宗二
- ▪ ▪ 光宗
- ▪ 本纪第二十二 熹宗
- ▪ 本纪第二十三 庄烈帝一
- ▪ 本纪第二十四 庄烈帝二
- ▪ 志第一 天文一
- ▪ 志第二 天文二
- ▪ ▪ 填星
- ▪ ▪ 岁星
- ▪ ▪ 荧惑
- ▪ ▪ 太白
- ▪ ▪ 辰星
- ▪ 志第三 天文三
- ▪ 志第四 五行一(水)
- ▪ 志第五 五行二(火 木)
- ▪ 志第六 五行三(金 土)
- ▪ 志第七 历一
- ▪ 志第八 历二
- ▪ 志第九 历三
- ▪ 志第十 历四
- ▪ 志第十一 历五
- ▪ 志第十二 历六
- ▪ ▪ 木星
- ▪ ▪ 火星
- ▪ ▪ 土星
- ▪ ▪ 金星
- ▪ ▪ 水星
- ▪ ▪ 步四馀
- ▪ 志第十三 历七
- ▪ 志第十四 历八
- ▪ 志第十五 历九
- ▪ 志第十六 地理一
- ▪ 志第十七 地理二
- ▪ ▪ 山东山西
- ▪ 志第十八 地理三
- ▪ ▪ 河南陕西
- ▪ ▪ 宁夏左屯卫
- ▪ 志第十九 地理四
- ▪ ▪ 四川江西
- ▪ ▪ 守御礼州后千户所
- ▪ 志第二十 地理五
- ▪ ▪ 湖广浙江
- ▪ ▪ 上爱茶峒长官司
- ▪ 志第二十一 地理六
- ▪ ▪ 福建 广东 广西
- ▪ 志第二十二 地理七
- ▪ ▪ 云南 贵州
- ▪ ▪ 促瓦长官司
- ▪ 志第二十三 礼一(吉礼一)
- ▪ ▪ 分献陪祀
- ▪ ▪ 坛壝之制
- ▪ ▪ 神位祭器玉帛牲牢祝册之数
- ▪ ▪ 遣官祭祀
- ▪ ▪ 分献陪祀
- ▪ ▪ 玉帛牲牢
- ▪ ▪ 祝册
- ▪ ▪ 笾豆之实
- ▪ ▪ 祭祀杂议诸仪
- ▪ ▪ 祭祀日期
- ▪ ▪ 习仪
- ▪ ▪ 斋戒
- ▪ 志第二十四 礼二(吉礼二)
- ▪ ▪ 郊祀之制
- ▪ ▪ 大雩
- ▪ ▪ 郊祀配位
- ▪ ▪ 郊祀仪注
- ▪ ▪ 祈谷
- ▪ ▪ 大飨礼
- ▪ ▪ 令节拜天
- ▪ 志第二十五 礼三(吉礼三)
- ▪ ▪ 社稷
- ▪ ▪ 朝日夕月
- ▪ ▪ 先农
- ▪ ▪ 先蚕
- ▪ ▪ 高禖
- ▪ ▪ 祭告
- ▪ ▪ 祈报
- ▪ ▪ 神祇坛
- ▪ ▪ 星辰坛
- ▪ ▪ 灵星诸神
- ▪ ▪ 太岁月将风云雷雨之祀
- ▪ ▪ 岳镇海渎山川之祀
- ▪ ▪ 城隍
- ▪ 志第二十六 礼四(吉礼四)
- ▪ ▪ 京师九庙
- ▪ ▪ 圣师
- ▪ ▪ 旗纛
- ▪ ▪ 五祀
- ▪ ▪ 马神
- ▪ ▪ 南京神庙
- ▪ ▪ 功臣庙
- ▪ ▪ 三皇
- ▪ ▪ 历代帝王陵庙
- ▪ ▪ 至圣先师子孔庙祀
- ▪ ▪ 诸神祠
- ▪ ▪ 厉坛
- ▪ 志第二十七 礼五(吉礼五)
- ▪ ▪ 荐新
- ▪ ▪ 宗庙之制
- ▪ ▪ 禘佩
- ▪ ▪ 时享
- ▪ ▪ 加上谥号
- ▪ ▪ 庙讳
- ▪ 志第二十八 礼六(吉礼六)
- ▪ ▪ 功臣配飨
- ▪ ▪ 王国宗庙
- ▪ ▪ 奉先殿
- ▪ ▪ 奉慈殿
- ▪ ▪ 献皇帝庙
- ▪ ▪ 亲王从飨
- ▪ ▪ 群臣家庙
- ▪ 志第二十九 礼七(嘉礼一)
- ▪ ▪ 诸司朝觐仪
- ▪ ▪ 登极仪
- ▪ ▪ 大朝仪
- ▪ ▪ 常朝仪
- ▪ ▪ 皇太子亲王朝仪
- ▪ ▪ 诸王来朝仪
- ▪ ▪ 中宫受朝仪
- ▪ ▪ 朝贺东宫仪
- ▪ ▪ 大宴仪
- ▪ ▪ 上尊号徽号仪
- ▪ 志第三十 礼八(嘉礼二)
- ▪ ▪ 册皇后仪
- ▪ ▪ 册皇太子及皇太子妃仪
- ▪ ▪ 册亲王及王妃仪
- ▪ ▪ 皇帝加元服仪
- ▪ ▪ 皇太子皇子冠礼
- ▪ ▪ 品官冠礼
- ▪ ▪ 庶人冠礼
- ▪ 志第三十一 礼九(嘉礼三)
- ▪ ▪ 东宫出阁讲学仪
- ▪ ▪ 诸王读书仪
- ▪ ▪ 经筵
- ▪ ▪ 日讲
- ▪ ▪ 皇帝视学仪
- ▪ ▪ 天子纳后仪
- ▪ ▪ 皇太子纳妃仪
- ▪ ▪ 亲王婚礼
- ▪ ▪ 公主婚礼
- ▪ ▪ 品官婚礼
- ▪ ▪ 庶人婚礼
- ▪ 志第三十二 礼十(嘉礼四 宾礼)
- ▪ ▪ 遣使之蕃国仪
- ▪ ▪ 蕃国遣使进表仪
- ▪ ▪ 巡狩之制
- ▪ ▪ 东宫监国
- ▪ ▪ 皇太孙监国
- ▪ ▪ 颁诏仪
- ▪ ▪ 迎接诏赦仪
- ▪ ▪ 进书仪
- ▪ ▪ 进表笺仪
- ▪ ▪ 乡饮酒礼
- ▪ ▪ 蕃王朝贡礼
- ▪ ▪ 品官相见礼
- ▪ ▪ 庶人相见礼
- ▪ 志第三十三 礼十一(军礼)
- ▪ ▪ 亲征
- ▪ ▪ 遣将
- ▪ ▪ 禡祭
- ▪ ▪ 受降
- ▪ ▪ 奏凯献俘
- ▪ ▪ 论功行赏
- ▪ ▪ 大阅
- ▪ ▪ 大射
- ▪ ▪ 救日伐鼓
- ▪ 志第三十四 礼十二(凶礼一)
- ▪ ▪ 山陵
- ▪ ▪ 山陵
- ▪ 志第三十五 礼十三(凶礼二)
- ▪ ▪ 兴宗帝后陵寝
- ▪ ▪ 睿宗帝后陵寝
- ▪ ▪ 皇妃等丧葬
- ▪ ▪ 皇太子及妃丧葬
- ▪ ▪ 皇后陵寝
- ▪ ▪ 诸王及妃公主丧葬诸仪
- ▪ 志第三十六 礼十四(凶礼三)
- ▪ ▪ 中宫为父祖丧仪
- ▪ ▪ 遣使临吊仪
- ▪ ▪ 遣使册赠王公大臣仪
- ▪ ▪ 忌辰
- ▪ ▪ 乘舆受蕃国王讣奏仪
- ▪ ▪ 乘舆为王公大臣举哀仪
- ▪ ▪ 乘舆临王公大臣丧仪
- ▪ ▪ 谒祭陵庙
- ▪ ▪ 赐祭葬
- ▪ ▪ 丧葬之制
- ▪ ▪ 碑碣
- ▪ ▪ 赐谥
- ▪ ▪ 品官丧礼
- ▪ ▪ 士庶人丧礼
- ▪ ▪ 服纪
- ▪ 志第三十七 乐一
- ▪ 志第三十八 乐二
- ▪ ▪ 乐章一
- ▪ ▪ 九庙时祫乐章
- ▪ 志第三十九 乐三
- ▪ ▪ 乐章二
- ▪ ▪ 嘉靖间续定庆成宴乐章
- ▪ 志第四十 仪卫
- ▪ 志第四十一 舆服一
- ▪ 志第四十二 舆服二
- ▪ 志第四十三 舆服三
- ▪ 志第四十四 舆服四
- ▪ 志第四十五 选举一
- ▪ 志第四十六 选举二
- ▪ 志第四十七 选举三
- ▪ 志第四十八 职官一
- ▪ 志第四十九 职官二
- ▪ 志第五十 职官三
- ▪ 志第五十一 职官四
- ▪ 志第五十二 职官五
- ▪ 志第五十三 食货一
- ▪ ▪ 户口 田制屯田 庄田
- ▪ 志第五十四 食货二
- ▪ ▪ 赋役
- ▪ 志第五十五 食货三
- ▪ ▪ 漕运 仓库
- ▪ 志第五十六 食货四
- ▪ ▪ 盐法 茶法
- ▪ 志第五十七 食货五
- ▪ ▪ 钱钞 坑冶附铁冶铜场 商税 市舶 马市
- ▪ 志第五十八 食货六
- ▪ ▪ 上供采造 采造 柴炭 采木 珠池 织造 烧造 俸饷 会计
- ▪ 志第五十九 河渠一
- ▪ ▪ 黄河上
- ▪ 志第六十 河渠二
- ▪ ▪ 黄河下
- ▪ 志第六十一 河渠三
- ▪ ▪ 运河上
- ▪ 志第六十二 河渠四
- ▪ ▪ 运河下 海运
- ▪ 志第六十三 河渠五
- ▪ ▪ 淮河 泇河 卫河 漳河 沁河 滹沱河 桑乾河 胶莱河
- ▪ 志第六十四 河渠六
- ▪ ▪ 直省水利
- ▪ 志第六十五 兵一
- ▪ 志第六十六 兵二卫所 班军
- ▪ ▪ 土官
- ▪ ▪ 湖广行都司以湖广都司卫所改设
- ▪ ▪ 兴都留守司
- ▪ ▪ 福建都司
- ▪ ▪ 广东都司
- ▪ ▪ 后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直隶旧为北平都司,有北平三护卫,后俱为亲军。其不系北平旧卫者,俱永乐以后添设。
- ▪ ▪ 大宁都司
- ▪ ▪ 万全都司宣德五年,分直隶及山西等处卫所添设。
- ▪ ▪ 山西都司旧有太原三护卫,后革。蒲州千户所,改属直隶,广昌千户所,改属万全都司
- ▪ ▪ 山西行都司旧有蔚州卫,后改属万全都司
- ▪ ▪ 南京卫所亲军卫
- ▪ ▪ 五军都督府属 左军都督府本府所属卫,仍隶北京左府。
- ▪ ▪ 右军都督府本府所属卫,仍隶北京右府。
- ▪ ▪ 中军都督府本府所属卫,仍隶北京中府。
- ▪ ▪ 前军都督府本府所属卫,仍隶北京前府。
- ▪ ▪ 福建行都司
- ▪ ▪ 江西都司
- ▪ ▪ 陕西都司
- ▪ ▪ 广西都司
- ▪ ▪ 中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直隶
- ▪ ▪ 中都留守司
- ▪ ▪ 河南都司
- ▪ ▪ 前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直隶
- ▪ ▪ 山西行都司
- ▪ ▪ 北平三护卫
- ▪ ▪ 福建都司
- ▪ ▪ 福建行都司
- ▪ ▪ 江西都司
- ▪ ▪ 广东都司
- ▪ ▪ 后军都督府 在京
- ▪ ▪ 湖广都司
- ▪ ▪ 后军都督府本府所属卫,仍隶北京后府。
- ▪ ▪ 在外 北平都司
- ▪ ▪ 贵州都司旧有层台、重安二千户所,俱革。旧有平伐长官司,后隶贵阳府。旧有平浪、九名九姓独山州二长官司,后隶都匀府。
- ▪ ▪ 土官
- ▪ ▪ 中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直隶
- ▪ ▪ 中都留守司
- ▪ ▪ 辽东都司
- ▪ ▪ 山东都司
- ▪ ▪ 右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云南都司
- ▪ ▪ 贵州都司
- ▪ ▪ 四川都司
- ▪ ▪ 河南都司旧有洛阳中护卫,后并汝州卫。
- ▪ ▪ 前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直隶
- ▪ ▪ 湖广都司旧有武昌右千户所,革。
- ▪ ▪ 土官
- ▪ ▪ 广西都司
- ▪ ▪ 云南都司旧有鹤庆、通海二千户所,革
- ▪ ▪ 土官
- ▪ ▪ 山西三护卫
- ▪ ▪ 五军都督府所属卫所 左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浙江都司
- ▪ ▪ 辽东都司
- ▪ ▪ 山东都司旧有青州左护卫,后改天津右卫。旧有贵州护卫,革
- ▪ ▪ 右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直隶
- ▪ ▪ 陕西都司旧有阶州卫、沙州卫、灵山千户所,后俱革。
- ▪ ▪ 陕西行都司洪武十二年添设
- ▪ ▪ 四川都司旧有浦江关军民千户所,后革
- ▪ ▪ 土官
- ▪ ▪ 四川行都司旧无,后设。旧有建昌前卫,后革
- ▪ ▪ 都司一奴儿干都司 卫三百八十四
- ▪ ▪ 所二十四
- ▪ ▪ 站七
- ▪ ▪ 地面七
- ▪ ▪ 寨一
- ▪ ▪ 卫六
- ▪ ▪ 都指挥使司二
- ▪ ▪ 指挥使司一
- ▪ ▪ 宣尉使司三
- ▪ ▪ 招讨司六
- ▪ ▪ 万户府四
- ▪ ▪ 千户所十七
- ▪ ▪ 上十二卫
- ▪ ▪ 五军都督府所属卫所 左军都督府
- ▪ ▪ 在外 浙江都司
- ▪ 志第六十七 兵三
- ▪ ▪ 边防 海防江防 民壮 士兵 乡兵
- ▪ 志第六十八 兵四
- ▪ 志第六十九 刑法一
- ▪ 志第七十 刑法二
- ▪ 志第七十一 刑法三
- ▪ 志第七十二 艺文一
- ▪ 志第七十三 艺文二
- ▪ 志第七十四 艺文三
- ▪ 志第七十五 艺文四
- ▪ 表第一 诸王世表一
- ▪ 表第二 诸王世表二
- ▪ 表第三 诸王世表三
- ▪ 表第四 诸王世表四
- ▪ 表第五 诸王世表五
- ▪ 表第六 功臣世表一
- ▪ 表第七 功臣世表二
- ▪ 表第八 功臣世表三
- ▪ 表第九 外戚恩泽侯表
- ▪ 表第十 宰辅年表一
- ▪ 表第十一 宰辅年表二
- ▪ 表第十二 七卿年表一
- ▪ 表第十三 七卿年表二
- ▪ 列传第一 后妃
- ▪ ▪ 后妃一
- ▪ 列传第二 后妃二
- ▪ 列传第三
- ▪ ▪ 兴宗孝康皇帝孝康皇后 吕太后 睿宗献皇帝献皇后
- ▪ 列传第四 诸王
- ▪ ▪ 诸王一
- ▪ 列传第五 诸王二
- ▪ 列传第六 诸王三
- ▪ ▪ 太祖诸子三
- ▪ ▪ 兴宗诸子
- ▪ ▪ 惠帝诸子
- ▪ ▪ 成祖诸子
- ▪ 列传第七 诸王四
- ▪ ▪ 仁宗诸子
- ▪ ▪ 英宗诸子
- ▪ ▪ 景帝子
- ▪ ▪ 宪宗诸子
- ▪ ▪ 孝宗子
- ▪ 列传第八 诸王五
- ▪ ▪ 世宗诸子
- ▪ ▪ 穆宗诸子
- ▪ ▪ 神宗诸子
- ▪ ▪ 光宗诸子
- ▪ ▪ 熹宗诸子
- ▪ ▪ 庄烈帝诸子
- ▪ 列传第九
- ▪ ▪ 宪宗五女
- ▪ ▪ 孝宗三女
- ▪ ▪ 睿宗二女
- ▪ ▪ 光宗九女
- ▪ ▪ 庄烈帝六女
- ▪ ▪ 世宗五女
- ▪ ▪ 穆宗六女
- ▪ ▪ 神宗十女
- ▪ ▪ 成祖五女
- ▪ ▪ 仁宗七女
- ▪ ▪ 宣宗二女
- ▪ ▪ 英宗八女
- ▪ ▪ 景帝一女
- ▪ ▪ 公主
- ▪ 列传第十 郭子兴 韩林儿
- ▪ 列传第十一 陈友谅 张士诚 方国珍 明玉珍
- ▪ 列传第十二
- ▪ ▪ 扩廓帖木儿蔡子英 陈友定伯颜子中等 把匝剌瓦尔密
- ▪ 列传第十三 徐达 常遇春
- ▪ 列传第十四 李文忠 邓愈 汤和 沐英
- ▪ 列传第十五 李善长 汪广洋
- ▪ 列传第十六 刘基(子琏璟) 宋濂 叶琛 章溢(子存道)
- ▪ 列传第十七 冯胜(兄国用) 傅友德 廖永忠(赵庸) 杨璟 胡美
- ▪ 列传第十八
- ▪ 列传第十九
- ▪ 列传第二十
- ▪ 列传第二十一
- ▪ 列传第二十二
- ▪ 列传第二十三
- ▪ 列传第二十四
- ▪ 列传第二十五
- ▪ 列传第二十六
- ▪ 列传第二十七
- ▪ 列传第二十八
- ▪ 列传第二十九
- ▪ 列传第三十
- ▪ 列传第三十一
- ▪ 列传第三十二 盛庸 平安 何福 顾成
- ▪ 列传第三十三
- ▪ 列传第三十四
- ▪ 列传第三十五
- ▪ ▪ 解缙 黄淮 胡广 金幼孜 胡俨
- ▪ 列传第三十六
- ▪ ▪ 杨士奇 杨荣曾孙旦 杨溥马愉
- ▪ 列传第三十七
- ▪ ▪ 蹇义 夏原吉俞士吉 李文郁 邹师颜
- ▪ 列传第三十八
- ▪ ▪ 郁新 赵羾 金忠 李庆 师逵 古朴向宝 陈寿马京 许思温刘季{虎} 刘辰 杨砥 虞谦吕升 仰瞻 严本 汤宗
- ▪ 列传第三十九
- ▪ ▪ 茹瑺 严震直 张紞毛泰亨 王钝 郑赐 郭资 吕震 李至刚方宾 吴中 刘观
- ▪ 列传第四十
- ▪ 列传第四十一
- ▪ ▪ 宋礼蔺芳 陈瑄王瑜 周忱
- ▪ 列传第四十二
- ▪ ▪ 张辅高士文 徐政 黄福 刘俊吕毅 刘昱 陈洽侯保 冯贵伍云 陈忠李任等 李彬 柳升崔聚 史安 陈镛 李宗昉 潘禋梁铭 王通陶季容 陈汀
- ▪ 列传第四十三
- ▪ ▪ 宋晟 薛禄郭义 金玉 刘荣 硃荣 费瓛 谭广 陈怀马亮蒋贵孙琬 任礼 赵安 赵辅 刘聚
- ▪ 列传第四十四
- ▪ 列传第四十五
- ▪ 列传第四十六
- ▪ 列传第四十七
- ▪ 列传第四十八
- ▪ 列传第四十九
- ▪ 列传第五十
- ▪ ▪ 尹昌隆 耿通陈谔 戴纶林长懋 陈祚郭循 刘球子钺釪陈鉴何观 钟同孟 杨集 章纶子玄应 廖庄 倪敬盛灊等 杨瑄子源 盛颙等
- ▪ 列传第五十一
- ▪ ▪ 李时勉 陈敬宗 刘铉萨琦 邢让李绍林瀚子庭昂 庭机孙燫 烃 谢鐸 鲁鐸赵永
- ▪ 列传第五十二
- ▪ ▪ 邹缉郑维桓 柯暹 弋谦黄骥 黄泽孔友谅 范济 聊让郭佑 胡仲伦 华敏 贾斌 左鼎练纲 曹凯许仕达 刘炜尚褫 单宇姚显 杨浩 张昭贺炀
- ▪ 列传第五十三
- ▪ ▪ 陶成子鲁 陈敏 丁瑄 王得仁子一夔 叶祯 伍骥 毛吉林锦 郭绪 姜昂子龙
- ▪ 列传第五十四
- ▪ ▪ 韩观 山云 萧授吴亮 方瑛陈友 李震王信都胜 郭鋐 彭伦 欧磐 张祐
- ▪ 列传第五十五
- ▪ ▪ 曹鼐 张益 邝埜 王佐丁铉等 孙祥谢泽 袁彬哈铭袁敏
- ▪ 列传第五十六
- ▪ 列传第五十七
- ▪ ▪ 高谷 胡濙 王直
- ▪ 列传第五十八
- ▪ ▪ 于谦子冕 吴宁 王伟
- ▪ 列传第五十九
- ▪ ▪ 王骥孙瑾 徐有贞 杨善李实 赵荣 霍瑄 沈固 王越
- ▪ 列传第六十
- ▪ ▪ 罗亨信 侯璡 杨宁 王来 孙原贞孙需 张宪 硃鉴 杨信民张骥竺渊耿定 王晟 邓颙 马谨 程信 白圭子钺 张瓚谢士元孔镛李时敏 邓廷瓚 王轼 刘丙
- ▪ 列传第六十一
- ▪ ▪ 杨洪子俊 从子能 信 石亨从子彪 从孙后 郭登 硃谦子永 孙晖等孙镗赵胜 范广
- ▪ 列传第六十二
- ▪ ▪ 史昭刘昭 李达 巫凯曹义 施聚 许贵子宁 周贤子玉欧信 王玺 鲁鉴子麟 孙经 刘宁周玺 庄鉴 彭清 姜汉子奭孙应熊 安国 杭雄
- ▪ 列传第六十三
- ▪ ▪ 卫青子颖 董兴 何洪刘雄 刘玉 仇钺 神英子周 曹雄子谦 冯祯 张俊李鋐 杨锐崔文
- ▪ 列传第六十四
- ▪ ▪ 李贤 吕原子常 岳正 彭时 商辂 刘定之
- ▪ 列传第六十五
- ▪ ▪ 王翱 年富 王竑 李秉 姚夔 王复 林聪 叶盛
- ▪ 列传第六十六
- ▪ ▪ 项忠 韩雍 余子俊阮勤 硃英 秦纮
- ▪ 列传第六十七
- ▪ ▪ 罗伦涂棐 章懋从子拯 黄仲昭 庄昶邹智 舒芬崔桐 马汝骥
- ▪ 列传第六十八
- ▪ 列传第六十九
- ▪ ▪ 徐溥 邱濬 刘健 谢迁 李东阳 王鏊 刘忠
- ▪ 列传第七十
- ▪ ▪ 王恕子承裕 马文升 刘大夏
- ▪ 列传第七十一
- ▪ ▪ 何乔新 彭韶 周经 耿裕 倪岳 闵珪 戴珊
- ▪ 列传第七十二
- ▪ ▪ 周洪谟 杨守陈弟守阯 子茂元 茂仁 张元祯陈音 傅瀚张昇 吴宽 傅珪 刘春 吴俨 顾清 刘瑞
- ▪ 列传第七十三
- ▪ ▪ 李敏叶淇 贾俊刘璋 黄绂 张悦张蓥 钟 曾鉴 梁璟王诏 徐恪李介子昆 黄珂 王鸿儒 丛兰 吴世忠
- ▪ 列传第七十四
- ▪ ▪ 韩文顾佐 陈仁 张敷华 杨守随弟守隅 许进子诰 赞论雍泰张津 陈寿 樊莹 熊绣 潘蕃 胡富 张泰 吴文度 张鼐冒政 王璟 李钦
- ▪ 列传第七十五
- ▪ ▪ 何鉴 马中锡 陆完 洪钟陈镐 蒋昇 陈金 俞谏 周南孙禄马昊
- ▪ 列传第七十六
- ▪ 列传第七十七
- ▪ ▪ 李文祥 孙磐徐珪 胡爟周时从 王雄 罗侨 叶钊刘天麒戴冠 黄巩 陆震 夏良胜万潮等 何遵刘校等
- ▪ 列传第七十八
- ▪ ▪ 杨廷和 梁储 蒋冕 毛纪 石珤 兄玠
- ▪ 列传第七十九
- ▪ 列传第八十
- ▪ 列传第八十一
- ▪ 列传第八十二
- ▪ 列传第八十三 王守仁(冀元亨)
- ▪ 列传第八十四 张璁(胡鐸) 桂萼 方献夫 夏言
- ▪ 列传第八十五
- ▪ 列传第八十六
- ▪ 列传第八十七
- ▪ 列传第八十八
- ▪ 列传第八十九
- ▪ 列传第九十
- ▪ 列传第九十一
- ▪ 列传第九十二
- ▪ 列传第九十三
- ▪ 列传第九十四
- ▪ 列传第九十五
- ▪ 列传第九十六
- ▪ 列传第九十七
- ▪ 列传第九十八
- ▪ 列传第九十九
- ▪ 列传第一百
- ▪ 列传第一百一
- ▪ 列传第一百二
- ▪ 列传第一百三
- ▪ 列传第一百四
- ▪ 列传第一百五
- ▪ 列传第一百六
- ▪ 列传第一百七
- ▪ 列传第一百八
- ▪ 列传第一百九
- ▪ 列传第一百十
- ▪ 列传第一百十一
- ▪ 列传第一百十二
- ▪ 列传第一百十三
- ▪ 列传第一百十四 海瑞(何以尚) 丘橓 吕坤 郭正域
- ▪ 列传第一百十五
- ▪ 列传第一百十六
- ▪ 列传第一百十七
- ▪ 列传第一百十八
- ▪ 列传第一百十九
- ▪ 列传第一百二十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一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二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三
- ▪ 列传第一百二十四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五
- ▪ 列传一百二十六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七
- ▪ 列传第一百二十八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九
- ▪ 列传第一百三十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一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二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三
- ▪ 列传第一百三十四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五
- ▪ 列传第一百三十六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七
- ▪ 列传第一百三十八 孙承宗(子鉁等)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九
- ▪ 列传第一百四十 杨嗣昌 吴甡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一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二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三
- ▪ 列传第一百四十四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五
- ▪ 列传第一百四十六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七
- ▪ 列传第一百四十八
- ▪ 列传一百四十九
- ▪ 列传第一百五十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一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二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三
- ▪ 列传第一百五十四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五
- ▪ 列传第一百五十六 曹文诏(弟文耀) 周遇吉 黄得功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七
- ▪ 列传第一百五十八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九
- ▪ 列传第一百六十
- ▪ 列传第一百六十一
- ▪ 列传第一百六十二
- ▪ 列传第一百六十三
- ▪ 列传第一百六十四
- ▪ 列传第一百六十五
- ▪ 列传第一百六十六
- ▪ 列传第一百六十七
- ▪ 列传第一百六十八 何腾蛟(章旷 傅作霖) 瞿式耜(汪皞等)
- ▪ 列传第一百六十九 循吏
- ▪ 列传第一百七十 儒林一
- ▪ 列传第一百七十一 儒林二
- ▪ 列传第一百七十二 儒林三
- ▪ ▪ 孔希学孔彦绳 颜希惠 曾质粹 孔闻礼 孟希文 仲于陛 周冕 程接道 程克仁 张文运 邵继祖 硃梴 硃墅
- ▪ 列传第一百七十三 文苑一
- ▪ 列传第一百七十四 文苑二
- ▪ 列传第一百七十五 文苑三
- ▪ 列传第一百七十六 文苑四
- ▪ 列传第一百七十七 忠义一
- ▪ 列传第一百七十八 忠义二
- ▪ 列传第一百七十九 忠义三
- ▪ 列传第一百八十 忠义四
- ▪ 列传第一百八十一 忠义五
- ▪ 列传第一百八十二 忠义六
- ▪ 列传第一百八十三 忠义七
- ▪ 列传第一百八十四 孝义
- ▪ ▪ 孝义一
- ▪ 列传第一百八十五 孝义二
- ▪ 列传第一百八十六 隐逸
- ▪ ▪ 张介福 倪瓚 徐舫 杨恒 陈洄 杨引 吴海 刘闵 杨黼 孙一元沈周 陈继儒
- ▪ 列传第一百八十七 方伎
- ▪ 列传第一百八十八 外戚
- ▪ 列传第一百八十九 列女一
- ▪ 列传第一百九十 列女二
- ▪ 列传第一百九十一 列女三
- ▪ 列传第一百九十二 宦官一
- ▪ ▪ 郑和侯显 金英兴安 范弘等 王振 曹吉祥刘永诚 怀恩覃吉 汪直 梁芳钱能等 何鼎邓原等 李广 蒋琮 刘瑾 张永谷大用魏彬等
- ▪ 列传第一百九十三 宦官二
- ▪ ▪ 李芳 冯保 张鲸 陈增陈奉 高淮 梁永杨荣 陈矩 王安魏忠贤 王体乾李永贞等 崔文升 张彝宪 高起潜 王承恩 方正化
- ▪ 列传第一百九十四 阉党
- ▪ ▪ 焦芳 刘宇 曹元 张彩韩福等 顾秉谦 魏广微等 崔呈秀吴淳夫等 刘志选梁梦环等 曹钦程石三畏等 王绍徽周应秋霍维华徐大化等 阎鸣泰 贾继春田尔耕 许显纯
- ▪ 列传第一百九十五 佞幸
- ▪ ▪ 纪纲 门达逮杲 李孜省 继晓 江彬许泰 钱宁 陆炳 邵元节 陶仲文 顾可学盛端明等
- ▪ 列传第一百九十六 奸臣
- ▪ ▪ 胡惟庸陈宁 陈瑛马麟等 严嵩赵文华等 周延儒 温体仁马士英阮大铖
- ▪ 列传第一百九十七 流贼
- ▪ ▪ 李自成 张献忠
- ▪ 列传第一百九十八 土司
- ▪ ▪ 湖广土司
- ▪ ▪ 施州施南宣抚司 散毛宣抚司 忠建宣抚司 容美宣抚司 永顺军民宣慰使司 保靖州军民宣慰使司
- ▪ 列传第一百九十九 四川土司
- ▪ ▪ 四川土司一
- ▪ 列传第二百 四川土司二
- ▪ ▪ 播州宣慰司 永宁宣抚司 酉阳宣抚司 石砫宣抚司
- ▪ 列传第二百一 云南土司
- ▪ ▪ 云南土司一
- ▪ 列传第二百二 云南土司二
- ▪ ▪ 姚安 鹤庆 武定 寻甸 丽江 元江 永昌 新化 威远 北胜 湾甸镇康 大侯 澜沧卫 麓川
- ▪ 列传第二百三 云南土司三
- ▪ 列传第二百四 贵州土司
- ▪ ▪ 贵阳 思南思州附 镇远 铜仁 黎平 安顺 都匀 平越 石阡新添金筑安抚司附
- ▪ 列传第二百五 广西土司
- ▪ ▪ 广西土司一 桂林 柳州 庆远 平乐 梧州 浔州 南宁
- ▪ 列传第二百六 广西土司二
- ▪ ▪ 太平 思明 思恩 镇安 田州 恩城 上隆 都康
- ▪ 列传第二百七 广西土司三
- ▪ ▪ 泗城 利州 龙州 归顺 向武 奉议 江州 思陵广东琼州府附
- ▪ 列传第二百八 外国一
- ▪ ▪ 朝鲜
- ▪ 列传第二百九 外国二
- ▪ ▪ 安南
- ▪ 列传第二百十 外国三
- ▪ ▪ 日本
- ▪ 列传第二百十一 外国四
- ▪ ▪ 琉球 吕宋 合猫里 美洛居 沙瑶呐哔啴 鸡笼 婆罗 麻叶甕 古麻刺朗 冯嘉施兰 文郎马神
- ▪ 列传第二百十二 外国五
- ▪ ▪ 占城宾童龙 真腊 暹罗 爪哇阇婆 苏吉丹 碟里 日罗夏治三佛齐
- ▪ 列传第二百十三 外国六
- ▪ ▪ 浡泥 满剌加 苏门答剌 须文达那 苏禄 西洋琐里 琐里 览邦淡巴 百花 彭亨 那孤儿 黎伐 南渤利 阿鲁 柔佛 丁机宜 巴喇西 佛郎机 和兰
- ▪ 列传第二百十四 外国七
- ▪ 列传第二百十五 外国八鞑靼
- ▪ 列传第二百十六 外国九瓦剌 朵颜(福余 泰宁)
- ▪ 列传第二百十七 西域一
- ▪ ▪ 哈密卫 柳城 火州 土鲁番
- ▪ 列传第二百十八 西域二 西番诸卫(西宁河州洮州岷州等番族诸卫)
- ▪ ▪ 安定卫 阿端卫 曲先卫 赤斤蒙古卫 沙州卫 罕东卫 罕东左卫 哈梅里
- ▪ 列传第二百十九 西域三
- ▪ 列传第二百二十 西域四
- ▪ 附录:张廷玉上明史表
西南诸蛮,有虞氏之苗,商之鬼方,西汉之夜郎、靡莫、邛、莋、僰、爨之属皆是也。自巴、夔以东及湖、湘、岭峤,盘踞数千里 ,种类殊别。历代以来,自相君长。原其为王朝役使,自周武王时孟津大会,而庸、蜀、羌、髳、微、卢、彭、濮诸蛮皆与焉。及楚庄蹻王滇,而秦开五尺道,置吏,沿及汉武,置都尉县属,仍令自保,此即土官、土吏之所始欤。
迨有明踵元故事,大为恢拓,分别司郡州县,额以赋役,听我驱调 ,而法始备矣。然其道在于羁縻。彼大姓相擅,世积威约,而必假我爵禄,宠之名号,乃易为统摄,故奔走惟命。然调遣日繁,急而生变,恃功怙过,侵扰益深,故历朝征发,利害各半。其要在于抚绥得人,恩威兼济,则得其死力而不足为患。《实录》载成化十八年马平主簿孔性善言:“谿峒蛮僚,虽常梗化,乱岂无因。昔陈景文为令,瑶、僮皆应差徭,厥后抚字乖方,始仍反侧。诚使守令得人,示以恩信,谕以祸福,亦当革心。”帝嘉纳之,惜未能实究其用,此可为治蛮之宝鉴矣。
尝考洪武初,西南夷来归者,即用原官授之。其土官衔号曰宣慰司,曰宣抚司,曰招讨司 ,曰安抚司,曰长官司。以劳绩之多寡,分尊卑之等差,而府州县之名亦往往有之。袭替必奉朝命,虽在万里外,皆赴阙受职。天顺末,许土官缴呈勘奏,则威柄渐弛。成化中,令纳粟备振,则规取日陋。孝宗虽发愤厘革,而因循未改。嘉靖九年始复旧制,以府州县等官隶验封,宣慰、招讨等官隶武选。隶验封者,布政司领之;隶武选者,都指挥领之。于是文武相维,比于中土矣。其间叛服不常,诛赏互见。兹据其事绩尤著者,列于篇。
湖南,古巫郡、黔中地也。其施州卫与永、保诸土司境,介于岳、辰、常德之西,与川东巴、夔相接壤,南通黔阳。谿峒深阻,易于寇盗,元末滋甚。陈友谅据湖、湘间,啖以利,资其兵为用。诸苗亦为尽力,有乞兵旁寨为之驱使者,友谅以此益肆。及太祖歼友谅于鄱阳,进克武昌,湖南诸郡望风归附,元时所置宣慰、安抚、长官司之属,皆先后迎降。太祖以原官授之,已而梗化。
洪武三年,慈利安抚使覃垕连构诸蛮入寇,征南将军周德兴平之。五年,复命邓愈为征南将军,率师平散毛等三十六洞,而副将军吴良复平五开、古州诸蛮凡二百二十三洞,籍其民一万五千,收集溃散士卒四千五百余人,平其地。未几,五开、五谿诸蛮乱,讨平之。十八年,五开蛮吴面儿反,势獗甚。命楚王桢将征虏将军汤和,击斩九谿诸处蛮僚,俘获四万余人,诸苗始惧。而靖、沅、道、澧之间,十年内亦寻起寻灭。虽开国之初,师武臣力,实太祖控制之道恩威备焉。
永乐初,苗告继绝,袭冠带,益就衔勒。垂百年,而五开、铜鼓间又纷纷多警。时英宗北狩,中原所在侵扰,苗势殊炽。景泰初,总兵官宫聚奏:“蛮贼西至贵州龙里,东至湖广沅州,北至武冈,南至播州之境,不下二十万,围困焚掠诸郡邑。臣所领官军不及二万,前后奔赴不能解平越之围。乞急调京边军及征麓川卒十万前来,以资调遣。”久而师征不至,更易他帅,浸淫六七载。至天顺元年,总督石璞调总兵官方瑛,始克期征剿。破天堂、小坪、墨溪二百二十七寨,擒伪王侯伯等百余人,斩贼首千四百余级,夺回军人男妇千三百余口,于是苗患渐平。盖萌发于贵州,而蔓衔于湖南,皆生苗为梗。诸土司初无动摇,而永、保诸宣慰,世席富强,每遇征伐,辄愿荷戈前驱,国家亦赖以挞伐,故永、保兵号为虓雄。嘉、隆以还,徵符四出,而湖南土司均备臂指矣。
施州,隋为清江郡,改施州。明初仍之。洪武十四年改置施州卫军民指挥使司,属湖广都司。领军民千户所一:曰大田。领宣抚司三:日施南,曰散毛,曰忠建。领安抚司八:曰东乡五路,曰忠路,曰忠孝,曰金峒,曰龙潭,曰大旺,曰忠峒,曰高罗。领长官司七:曰摇把峒,曰上爱茶峒,曰下爱茶峒,曰剑南,曰木册,曰镇南,曰唐崖。领蛮夷长官司五:曰镇远,曰隆奉,曰西泙,曰东流,曰腊壁峒。又有容美宣抚司者,亦在境内,领长官司四:曰椒山玛瑙,曰五峰石宝,曰石梁下峒,曰水尽源通塔平。
初,太祖即吴王位,甲辰六月,湖广安定宣抚使向思明遣长官硬彻律等,以元所授宣抚敕印来上,请改授。乃命仍置安定等处宣抚司二,以思明及其弟思胜为之。又置怀德军民宣抚司一,以向大旺为之,统军元帅二,以南木、潘仲玉为之。抽拦、不用、黄石三洞,各置长官一,以没叶、大虫、硬彻律为之。簳坪洞设元帅府一,以向显祖为之。梅梓、麻寮二洞,各置长官一,以向思明、唐汉明为之。皆新降者。丙午二月,,容美洞宣抚使田光宝遣弟光受等,以元所授宣抚敕印来上。命光宝为四川行省参政,行容美洞等处军民宣抚司事,仍置安抚元帅治之。并立太平、台宜、麻寮等十寨长官司。
洪武四年,宣宁侯曹良臣帅兵取桑植,容美洞元施南道宣慰使覃大胜弟大旺、副宣慰覃大兴、光宝子答谷等皆来朝,纳元所授金虎符。命以施州宣慰司为从三品,东乡诸长官司为正六品,以流官参用。五年,忠建元帅墨池遣其子驴吾,率所部溪洞元帅阿巨等来归附,纳元所授金虎符并银印、铜章、诰敕。置忠建长官司及沿边溪洞长官司,以墨池等为长官。二月,容美宣抚田光宝复遣子答谷来朝。征南将军邓愈平散毛、柿谿、赤谿、安福等三十九峒,散毛宣慰司都元帅覃野旺上伪夏所授印。
十四年,江夏侯周德兴移师讨水尽源、通塔平、散毛诸峒,置施州卫军民指挥使司。十五年,置施南宣抚司,隶施州卫。十七年,散毛、沿边安抚司安抚覃野旺之子起刺来朝,命为本司佥事。景川侯曹震言:“散毛等洞蛮时寇掠为民患,已令施州卫及施南宣抚覃大胜招之,如负固,请发兵讨。”
二十二年命忠建宣抚田思进之子忠孝代父职。时思进年八十余,乞致仕,故有是命。明年,凉国公蓝玉克散毛洞,擒刺惹长官覃大旺等万余人。置大田军民千户所,隶施州卫。以蓝玉奏散毛、镇南、大旺、施南等洞蛮叛服不常,黔江、施州卫兵相去远,难应援。今散毛地与大水田连,宜置千户所守御,乃改散毛为大田,命千户石山等领土兵一千五百人,置所镇之。时忠建、施南叛蛮结寨于龙孔,玉遣指挥徐玉将兵攻之,擒宣抚覃大胜,余蛮退走。玉复分兵搜之,杀获男女一千八百余人,械大胜及其党八百二十人送京师。磔大胜于市,余戍开元,给衣粮遣之。
永乐二年复设散毛、施南二长官司。先是,洪武初,诸土司长官来降者,皆予原官。蛮苗吴面儿之难,诸土司地多荒废,长官亦罢承袭。至是,故土官之子覃友谅等以招复蛮民,请仍设治所。以其户少,降为长官司,隶大田军民千户所。以友谅为散毛,长官,覃添富为施南长官。四年,改施南、散毛仍为宣抚司,以友谅、添富来朝故也。以田应虎为龙潭安抚。时应虎来朝,言其祖父自宋、元来,俱为安抚,自蛮乱并其地入散毛隔远难治,乞仍旧,从之。时高罗安抚田大民言,招复蛮民四百余户,乞还原职治所。木册长官田谷佐、唐崖长官覃忠孝,并言父祖世为安抚,洪武时大军平蜀,民惊溃,治所废,今谷佐等招集三百余户,请袭,许之。五年,镇南长官覃兴等来朝,称系世职,洪武中废,今招来蛮民三百户,乞仍旧,既五峰石宝长官张再武亦以袭职请,从之。同时,设东乡五路安抚,以覃忠为之,隶施南。设石梁下峒、椒山玛瑙、水尽源通塔平三长官司,以向潮文、刘再贵、唐思文为之,隶容美。既复设忠路、忠孝、金峒三安抚司,隶施州卫,以覃英、田大英、覃添贵为之。皆因洪武间蛮乱民散,废其治,今忠等以故官子侄来朝,奏请复设,并从之,各赐印章冠带。
宣德二年设剑南长官司,隶忠路安抚;摇把峒、上爱下爱二茶峒三长官司及镇边、隆奉二蛮夷官司,皆隶东乡五路安抚;东流、腊壁峒二蛮夷官司,隶散毛宣抚;石关峒长官司、西泙蛮夷官司,隶金峒安抚。皆以其酋长为之。先是,忠路安抚司等各奏,前元故土官子孙牟酋蛮等,各拥蛮民,久据谿洞,今就招抚,请设官司,授以职事。兵部以闻,帝以驭蛮当顺其情,所授诸司,宜有等杀。兵部议以四百户以上者设长官司,四百户以下者设蛮夷官司。元土官子孙量授以职,从所招官司管属。皆从之。令三年一朝贡如故事。九年,木册长官田谷佐奏:“高罗安抚常倚势凌轹,侵夺其土地人民,已蒙朝廷分理,然彼宿怨未平,恐复加害。乞径隶施州卫。”从之。正统三年命散毛宣抚覃友谅子瑄试职。初,友谅以罪械赴京,中路逃匿,后为官军所获,毙狱。至是,本司以其子为蛮民信服,乞袭职。帝以友谅罪重宜革,第以蛮故诎法信恩,命瑄试职图后效。景泰二年,礼部奏:“散毛宣抚司副使黄缙瑄谋杀亲兄,律应斩。其妻谭氏遣子忠等贡马赎罪,然缙瑄罪重,法不可宥。宜给钞以酬马直。”从之。天顺元年,容美宣抚田潮美老疾,请子保富代职,从之。五年,礼部奏:“施州木册长官司土舍谭文寿凶暴,并造不法诽谤之言,罪当刑。今其母向氏进马以赎,恐不可从。”帝命给钞百锭以慰其母,其子仍禁锢之。
成化二年,摇把洞长官向麦答踵奏:“邻近洗罗峒长,窥知本洞土兵调征两广,村寨空虚,煽诱土蛮攻劫,乞调官军剿治。”五年,礼部奏:“容美宣抚司田保富等,遣人进贡方物不及数,恐使者侵盗,宜停其赏,仍移知所司。”施州等卫八安抚司各奏,成化五年朝觐进马,已付边卫骑操,而诸卫收马文移不至,恐有虚诈,宜勘实给赏,皆从之。弘治二年,木册长官田贤及容美致在田保富各进马,为土人谭敬保等赎罪。刑部言:“蛮民纳马赎罪,轻者可原,重者难宥,宜下按臣察核。”八年,容美宣抚贡马及香,礼部以香不及数,马多道毙,又无文验,命予半赏。九年,金峒安抚覃彦龙奏:“境内产杉木,尝鬻金三千贮库。今彦龙年老,子惟一人,恐身后土人争夺,乞解部。”工部议非贡典,却之。
正德四年,容美宣抚并椒山玛瑙长官司所遣通事刘思朝等赴京进贡,沿途驿传多需索,为侦事所发,自鲁桥以北计千余金。部臣以闻,帝以远蛮宥之。散毛宣抚并五峰石宝、水尽源通塔平长官司入贡后期,部议半赏,从之。九年命大田千户所冉霖彡子舜卿为指挥佥事,以自陈讨川寇功也。十一年,容美宣抚田秀爱其幼子,将逐其兄白俚俾,而以幼子袭。白俚俾恨之,贼杀其父及其弟。事闻,下镇巡官验治,磔死。土官唐胜富、张世英等为白俚俾奏辨,罪亦当坐。诏以蛮僚异类,难尽绳以法,免其并坐,戒饬之。十五年,容美宣抚司同知田世瑛,奏获镇南军民府古印,为始祖田始进开熙二年颁给,乞改升宣抚司为军民府。礼部议,以开设宣抚,颁印已久,不当更,古印宜缴,从之。
嘉靖七年,容美宣抚司、龙潭安抚司每朝贡率领千人,所过扰害,凤阳巡抚唐龙以闻。礼部按旧制,进贡不过百人,赴京不过二十人,命所司申饬。忠孝安抚司把事田春者数十人称入贡,伪造关文,骚扰驿传,应天巡抚以闻。兵部议,土司违例入贡,且所过横索,恐有他虞,宜严禁谕。二十六年,腊壁峒等长官司入贡,礼部验印文诈伪,诏革其赏,并下按臣勘问。
三十三年诏湖广川贵总督并节制容美十四司。初,容美土官田世爵与土官向元楫累世相仇。元楫幼,世爵佯为讲好,以女嫁之,谋夺其产,因诬元楫以奸。有司恐激变,令自捕元楫,下狱论死。世爵遂发兵,尽俘向氏,并籍其土,皆没入之。久之,抚按知其谋,责与元楫对状,世爵不出,阴与罗峒土舍黄中等谋叛。于是湖广巡按御史周如斗请移荆南道分巡施州卫,以便控制,调广西清浪等戍军,以实行伍。疏下督臣冯岳等议,岳等言:“施州地势孤悬,不可久居,戍军亦非一时可集。当移荆瞿守备于施州,九永守备于九谿,上荆南道备巡历。至世爵骄横,有司不能摄治,独久系元楫何为。宜假督臣以节制容美之权,问世爵抗违之罪,如不悛,即绳以法。”从之。
时龙潭安抚黄俊素贪暴,据支罗洞寨,以睚爔杀人,系狱。会白草番反,俊子中请立功为父贳罪,已又自求为副指挥,贿当事者许之。俊出益骄,乃与中及群盗李仲实等,恣行于四川之云阳、奉节间,副使熊逵等计擒俊与仲实。俊死于狱,中自缚出降,执余党谭景雷等自赎。帝命追戮俊,枭示,仲实等论斩,中谪戍,而赏有功者。三十五年,命容美宣抚田九霄袭职,赐红纟宁衣一袭,以浙江黄宗山击倭之功也。
隆庆元年,吏科给事硃绘等言,湖广施州卫忠路安抚覃大宁一日奏五上,语多不实,请究治。都察院议,金峒安抚上舍覃璧争印相杀,及磁峒不当辖四川。俱下抚按官勘报。四年,覃璧作乱,伤官军,抚按请治失事诸臣罪。兵部言:“本卫孤悬境外,事起仓猝,宜从宽贳,以责后功。”帝然之,命所司相机剿抚。五年,巡抚刘悫以覃璧平,条议五事:“一,请以川东所辖巫山、建始、黔江、万县改属上荆道。一,以荆州去施州卫远,不便巡历。夷陵西有傅友德所辟取蜀故道,名百里荒者,抵卫仅五百余里。请以巴东之石砫司巡检、施州卫之州门驿、三会驿并移近地,俾闾井联络。而于百里荒及东卜垅仍创建哨堡,令千户一员,督班军百人戍守。一,施州卫延袤颇广,物产最饶,卫官朘削,致民逃夷地为乱。宜裁通判设同知,抚治民蛮,均平徭赋,勿额外横索。一,金峒世官不宜遽绝,贷覃胜罪,降安抚为峒长,听支罗所百户提调。一,施州所辖十四司应袭官舍,必先白道院,始许理事。其擅立名号者,请严治,并令兵巡道每岁经历施州,豫行调集各官舍奖谕,令赴学观化。”俱从之。
万历十一年,湖广抚按奏:“施州卫施南等宣抚司各官,仍听镇筸参将节制,载入敕书,以一事权。”从之。
崇祯十二年,容美宣抚田元疏言:“六月间,谷贼复叛,抚治两臣调用土兵。臣即捐行粮战马,立遣土兵七千,令副长官陈一圣等将之前行。悍军邓维昌等惮于征调,遂与谭正宾结七十二村,鸠银万七千两,赂巴东知县蔡文升以逼民从军之文上报,阻忠义而启边衅。”帝命抚按核其事。时中原寇盗充斥,时事日非,即土司征调不至,亦不能问矣。
永顺,汉武陵、隋辰州、唐溪州地也。宋初为永顺州。嘉祐中,溪州刺史彭仕羲叛,临以大兵,仕羲降。熙宁中,筑下溪州城,赐名会溪。元时,彭万潜自改为永顺等处军民安抚司。洪武五年,永顺宣慰使顺德汪伦、堂厓安抚使月直遣人上其所受伪夏印,诏赐文绮袭衣。遂置永顺等处军民宣慰使司,隶湖广都指挥使司。领州三,曰南渭,曰施溶,曰上谿;长官司六,曰腊惹洞,曰麦著黄洞,曰驴迟洞,曰施溶溪,曰白崖洞,曰田家洞。九年,永顺宣慰彭添保遣其弟义保等贡马及方物,赐衣币有差。自是,每三年一入贡。永乐十六年,宣慰彭源之仲率土官部长六百六十七人贡马。
宣德元年,礼部以永顺宣慰彭仲子英朝正后期,请罪之。帝以远人不无风涛疾病之阻,仍赐予如例。总兵官萧绶奏:“西阳宋农里、石提洞军民被腊惹洞长谋古赏等连年攻劫,又及后溪,招之不从,乞调兵剿之。”谋古赏等惧,愿罚人马赎罪,乃罢兵。正统元年命彭仲子世雄袭职。天顺二年谕世雄调士兵会剿贵州东苗。
成化三年,兵部尚书程信请调永顺兵征都掌蛮。十三年以征苗功,命宣慰彭显英进散官一阶,仍赐敕奖劳。十五年免永顺赋。弘治七年,贵州奏平苗功,以宣慰彭世麒等与有劳,世麒乞升职。兵部言非例,请进世麒阶昭勇将军,仍赐敕褒奖,从之。八年,世麒进马谢恩。十四年,世麒以北边有警,请帅土兵一万赴延绥助讨贼。兵部议不可,赐敕奖谕,并赐奏事人路费钞千贯,免其明年朝觐,以方听调征贼妇米鲁故也。
正德元年以世麒从征有功,赐红织金麒麟服,世麒进马谢恩。二年进马贺立中宫,命给赏如例。五年,永顺与保靖争地相攻,累年不决,诉于朝,命各罚米三百石。六年,四川贼蓝廷瑞、鄢本恕等及其党二十八人倡乱两川,鸟合十余万人,僭王号,置四十八营,攻城杀吏,流毒黔、楚。总制尚书洪钟等讨之,不克。已而为官军所遏,乏食,乃佯听抚,劫掠自如。廷瑞以女结婚于永顺土舍彭世麟,冀缓兵。世麟伪许之,因与约期。廷瑞、本恕及王金珠等二十八人皆来会,世麟伏兵擒之,余贼溃渡河,官兵追围之,擒斩及溺死者七百余人。总制、巡抚以捷闻,奖赉有差,论者以是役世麟为首功云。七年,贼刘三等自遂平趋东皋,宣慰彭明辅及都指挥曹鹏等以土军追击之,贼仓卒渡河,溺死者二千人,斩首八十余级。巡抚李士实以闻。命永顺宣慰格外加赏,仍给明辅诰命。
十年,致仕宣慰彭世麒献大木三十,次者二百,亲督运至京,子明辅所进如之。赐敕褒谕,赏进奏人钞千贯。十三年,世麒献大楠本四百七十,子明辅亦进大木备营建。诏世麒升都指挥使,赏蟒衣三袭,仍致仕;明辅授正三品散官,赏飞鱼服三袭,赐敕奖励,仍令镇巡官宴劳之。时政出权幸,恩泽皆由于干请。于是郴州民颂世麒征贼时号令严明,其土官彭芳等亦颂世麒功,乞蟒衣玉带。兵部格不可,乃已。世麒辞赏,请立坊,赐名曰表劳。会有保靖两宣慰争两江口之议,词连明辅,主者议逮治。明辅乃令蛮民奏其从征功,悉辞香炉山应得升赏,以赎逮治之辱。部议悉已之。
嘉靖六年,论擒岑猛功,免应袭宣慰彭宗汉赴京,而加宗汉父明辅、祖世麒银币。二十一年,巡抚陆杰言:“酉阳与永顺以采木仇杀,保靖又煽惑其间,大为地方患。”乃命川、湖抚臣抚戢,勿酿兵端。是年,免永顺秋粮。
三十三年冬,调永顺土兵协剿倭贼于苏、松。明年,永顺宣慰彭翼南统兵三千,致仕宣慰彭明辅统兵二千,俱会于松江。时保靖兵败贼于石塘湾。永顺兵邀击,贼奔王江泾,大溃。保靖兵最,永顺次之,帝降敕奖励,各赐银币,翼南赐三品服。
先是,永顺兵剿新场倭,倭故不出,保靖兵为所诱遽先入,永顺土官田菑、田丰等亦争入,为贼所围,皆死之。议者皆言督抚经略失宜,致永顺兵再战再北。及王江泾之战,保靖掎之,永顺角之,斩获一千九百余级,倭为夺气,盖东南战功第一云。时邀功者方行赏,翼南遂授昭毅将军。已,升右参政管宣慰事,与明辅俱受银币之赐。时保、永二宣慰破倭后,兵骄,所过皆劫掠,缘江上下苦之。御史请究治,部议以土兵新有功,遽加罚,失远人心,宜谕责之。并令浙、直练乡勇,嗣后不得轻调土兵。
四十二年以献大木功再论赏,加明辅都指挥使,赐蟒衣,其子掌宣慰司事,右参政彭翼南为右布政使,赐飞鱼服,仍赐敕奖励。四十四年,永顺复献大木,诏加明辅、翼南二品服。
万历二十五年,东事棘,调永顺兵万人赴援。宣慰彭元锦请自备衣粮听调,既而支吾,有要挟之迹,命罢之。三十八年赐元锦都指挥衔,给蟒衣一袭,妻汪氏封夫人。四十七年,永顺贡马后期,减赏。兵部言:“前调宣慰元锦兵三千援辽,已半载,至关者仅七百余人。”命究主兵者。四十八年进元锦都督佥事。先是,元锦以调兵三千为不足立功,愿以万兵往。朝廷嘉其忠,加恩优渥。既而檄调八千,仅以三千,塞责,又上疏称病,为巡抚所劾,得旨切责。元锦不得已行,兵抵通州北,闻三路败恤,遂大溃。于是巡抚徐兆魁言:“调永顺兵八千,费逾十万,今奔溃,虚糜无益。”罢之。
保靖,唐溪州地,宋置保静州,元为保靖州安抚司。明太祖之初起也,安抚使彭世雄率其属归附,命仍为保靖安抚使。洪武元年,保靖安抚使彭万里遣子德胜奉表贡马及方物,诏升安抚司为保靖宣慰司,以万里为之,隶湖广都指挥使司。自是,朝贡如制。
永乐元年以保靖族属大虫可宜等互仇杀,遣御史刘从政赍敕抚谕之。三年,辰州卫指挥龚能等招谕筸子坪等三十五寨生苗廖彪等,各遣子入贡,因设筸子坪长官司,以彪为之,隶保靖。九年,宣慰彭勇烈遣人来贡。十二年,筸子坪贼吴者泥自称苗玉,与蛮民苗金龙等为乱,总兵梁福平之。未几,者泥子吴担竹复诱苗吴亚麻纠贵州答意诸蛮叛,都督萧授斩平之。二十一年,宣慰彭药哈俾遣人贡马。
宣德元年,宣慰彭大虫可宜遣子顺来贡。四年,兵部奏:“保靖旧有二宣慰,一为人所杀,一以杀人当死,其同知以下官皆缺,请改流官治之。”帝以蛮性难驯,流官不谙土俗,令都督萧授择众所推服者以闻。正统十四年,保靖宣慰与族人彭南木答等相讦奏,既而讲和,愿输米赎诬奏罪,从之。
景泰七年命调保靖土兵协剿铜鼓、五开、黎平诸蛮,先颁赏犒之。天顺二年敕宣慰彭舍怕俾即选兵进讨。三年,保靖奏夏灾。成化二年,以保靖宣慰彭显宗征蛮有功,命给诰命。三年复调保靖兵征都掌蛮。五年免保靖宣慰诸土司成化二年税粮八百五十三石,以屡调征广西及荆、襄、贵州有功也。七年,显宗老不任事,命其子仕珑代。十三年,以平苗功,显宗、仕珑皆进一阶。十五年以灾免保靖租赋。仁珑奏,两江口长官彭胜祖违例进贡,下部臣议,宜逮问,命镇巡官谕之。
弘治十二年,永顺宣慰司奏,仕珑擅率兵攻长官彭世英,仇杀多年,构祸不已,乞发兵征剿。部覆以屡行按问不报,宜谕镇巡官速勘奏闻,从之。十四年,以保靖宣慰等方听调,免明年朝觐,时有征贵州贼妇米鲁之役故也。初,保靖安抚彭万里以洪武元年归附,即其地设保靖宣慰司,授万里宣慰使,领白崖、大别、大江、小江等二十八村寨。万里卒,子勇烈嗣。勇烈卒,子药哈俾嗣,年幼。万里弟麦谷踵之子大虫可宜,讽土人奏己为副宣慰,同理司事,因杀药哈俾而据其十四寨。事觉,逮问,死狱中,革副宣慰,而所据寨如故。其后,勇烈之弟勇杰嗣,传子南木杵,孙显宗,曾孙仕珑;与大虫可宜之子忠,忠子武,武子胜祖及其子世英,代为仇敌。而武以正统中随征有功,授两江口长官,胜祖成化中亦以功授前职,并随司理事,无印署。弘治初,胜祖以年老,世英无官,恐仕珑夺其地,援例求世袭,奏行核实,仕珑辄沮之,以是仇恨益甚,两家所辖土人亦各分党仇杀。永顺宣慰使彭世麒取胜祖女,复左右之,以是互相攻击,奏诉无宁岁。弘治十年,巡抚沈晖奏言,令世英入粟嗣父职,将以平之,而仕珑奏讦不止。是时,敕调世英从征贵州,而兵部移文有“两江口长官司”字,仕珑疑世英得设官署,将不听约束,复奏言之。于是巡抚阎仲宇、巡按王约等请以前后章奏下兵部、都察院,议:“令世英归所据小江七寨于仕珑,止领大江七寨,听仕珑约束。其原居两江口系襟喉要地,请调清水溪堡官兵守之。而徙世英于沱埠,以绝争端。以后土官应袭子弟,悉令入学,渐染风化,以格顽冥。如不入学者,不准承袭。世麒党于世英,法当治,但从征湖广颇效忠勤,已有旨许以功赎。仕珑、世英并逮问,胜祖照常例发遣。”奏上,从之。弘治十六年六月事也。
正德十四年,保靖两江口土舍彭惠既以祖大虫可宜与彭药哈俾世仇,至是与宣慰彭九霄复构怨。永顺宣慰彭明辅与之连姻,助以兵力,遂与九霄往复仇杀,数年不息,死者五百余人,前后讦奏累八十余章。守巡官系惠于狱,明辅率众劫之去,寻复捕系。事闻,诏都御史吴廷举勘处。廷举乃令镇巡议,以为惠罪当诛,但土蛮难尽以法绳,宜徙惠置辰、常城中,令九霄出价以易两江口故地。仍用文官左迁者二人为首领官,以劝相之。俟数年后革心向化,请敕奖谕,仍擢用为首领。下兵部议,以惠徙内地,恐贻后患,令廷举再议。于是廷举等复请以大江之右五寨归保靖,大江之左二寨属辰州,设大刺巡检司,流官一人主之。惠免迁徙,仍居沱埠,以土舍名目协理巡检事。部覆如廷举言。
嘉靖六年以擒岑猛功进九霄湖广参政,赐银币。长子虎臣战殁,赠指挥佥事,次子良臣袭职时,免赴京。二十六年免保靖秋粮。三十三年诏调宣慰彭荩臣帅所部三千人赴苏、松征倭。明年遇倭于石塘弯,大战,败之。贼北走平望,诸军尾之于王江泾,大破之。录功,以保靖为首,敕赐荩臣银币并三品服,令统兵益击贼。先是,都司李经率保靖兵追倭至新场,倭二千人伏不出,保靖土舍彭翅引军探之,中伏,与所部皆死,赠翅一官并赐棺殓具。及是,以王江泾捷,进荩臣为昭毅将军。既又调保靖土兵六千赴总督军前,从胡宗宪请也。时已叙赵文华、宗宪功,复加荩臣右参政,管宣慰司事,仍赏银币。
万历四十七年调保靖兵五千,命宣慰彭象乾亲统援辽。四十八年加象乾指挥使。象乾至涿州病,中夜兵逃散者三千余人,部臣以闻。帝严旨责统兵者,并敕监军道沿途招抚。明年,象乾病不能行,遣其子侄率亲兵出关,战于浑河,全军皆殁。天启二年进象乾都督佥事,赠彭象周、彭绲、彭天祐各都司佥书,以浑河之役一门殉战,义烈为诸土司冠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