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明史
- ▪ 本纪第一 太祖一
- ▪ 本纪第二 太祖二
- ▪ 本纪第三 太祖三
- ▪ 本纪第四 恭闵帝
- ▪ 本纪第五 成祖一
- ▪ 本纪第六 成祖二
- ▪ 本纪第七 成祖三
- ▪ 本纪第八 仁宗
- ▪ 本纪第九 宣宗
- ▪ 本纪第十 英宗前纪
- ▪ 本纪第十一 景帝
- ▪ 本纪第十二 英宗后纪
- ▪ 本纪第十三 宪宗一
- ▪ 本纪第十四 宪宗二
- ▪ 本纪第十五 孝宗
- ▪ 本纪第十六 武宗
- ▪ 本纪第十七 世宗一
- ▪ 本纪第十八 世宗二
- ▪ 本纪第十九 穆宗
- ▪ 本纪第二十 神宗一
- ▪ 本纪第二十一 神宗二
- ▪ ▪ 光宗
- ▪ 本纪第二十二 熹宗
- ▪ 本纪第二十三 庄烈帝一
- ▪ 本纪第二十四 庄烈帝二
- ▪ 志第一 天文一
- ▪ 志第二 天文二
- ▪ ▪ 填星
- ▪ ▪ 岁星
- ▪ ▪ 荧惑
- ▪ ▪ 太白
- ▪ ▪ 辰星
- ▪ 志第三 天文三
- ▪ 志第四 五行一(水)
- ▪ 志第五 五行二(火 木)
- ▪ 志第六 五行三(金 土)
- ▪ 志第七 历一
- ▪ 志第八 历二
- ▪ 志第九 历三
- ▪ 志第十 历四
- ▪ 志第十一 历五
- ▪ 志第十二 历六
- ▪ ▪ 木星
- ▪ ▪ 火星
- ▪ ▪ 土星
- ▪ ▪ 金星
- ▪ ▪ 水星
- ▪ ▪ 步四馀
- ▪ 志第十三 历七
- ▪ 志第十四 历八
- ▪ 志第十五 历九
- ▪ 志第十六 地理一
- ▪ 志第十七 地理二
- ▪ ▪ 山东山西
- ▪ 志第十八 地理三
- ▪ ▪ 河南陕西
- ▪ ▪ 宁夏左屯卫
- ▪ 志第十九 地理四
- ▪ ▪ 四川江西
- ▪ ▪ 守御礼州后千户所
- ▪ 志第二十 地理五
- ▪ ▪ 湖广浙江
- ▪ ▪ 上爱茶峒长官司
- ▪ 志第二十一 地理六
- ▪ ▪ 福建 广东 广西
- ▪ 志第二十二 地理七
- ▪ ▪ 云南 贵州
- ▪ ▪ 促瓦长官司
- ▪ 志第二十三 礼一(吉礼一)
- ▪ ▪ 分献陪祀
- ▪ ▪ 坛壝之制
- ▪ ▪ 神位祭器玉帛牲牢祝册之数
- ▪ ▪ 遣官祭祀
- ▪ ▪ 分献陪祀
- ▪ ▪ 玉帛牲牢
- ▪ ▪ 祝册
- ▪ ▪ 笾豆之实
- ▪ ▪ 祭祀杂议诸仪
- ▪ ▪ 祭祀日期
- ▪ ▪ 习仪
- ▪ ▪ 斋戒
- ▪ 志第二十四 礼二(吉礼二)
- ▪ ▪ 郊祀之制
- ▪ ▪ 大雩
- ▪ ▪ 郊祀配位
- ▪ ▪ 郊祀仪注
- ▪ ▪ 祈谷
- ▪ ▪ 大飨礼
- ▪ ▪ 令节拜天
- ▪ 志第二十五 礼三(吉礼三)
- ▪ ▪ 社稷
- ▪ ▪ 朝日夕月
- ▪ ▪ 先农
- ▪ ▪ 先蚕
- ▪ ▪ 高禖
- ▪ ▪ 祭告
- ▪ ▪ 祈报
- ▪ ▪ 神祇坛
- ▪ ▪ 星辰坛
- ▪ ▪ 灵星诸神
- ▪ ▪ 太岁月将风云雷雨之祀
- ▪ ▪ 岳镇海渎山川之祀
- ▪ ▪ 城隍
- ▪ 志第二十六 礼四(吉礼四)
- ▪ ▪ 京师九庙
- ▪ ▪ 圣师
- ▪ ▪ 旗纛
- ▪ ▪ 五祀
- ▪ ▪ 马神
- ▪ ▪ 南京神庙
- ▪ ▪ 功臣庙
- ▪ ▪ 三皇
- ▪ ▪ 历代帝王陵庙
- ▪ ▪ 至圣先师子孔庙祀
- ▪ ▪ 诸神祠
- ▪ ▪ 厉坛
- ▪ 志第二十七 礼五(吉礼五)
- ▪ ▪ 荐新
- ▪ ▪ 宗庙之制
- ▪ ▪ 禘佩
- ▪ ▪ 时享
- ▪ ▪ 加上谥号
- ▪ ▪ 庙讳
- ▪ 志第二十八 礼六(吉礼六)
- ▪ ▪ 功臣配飨
- ▪ ▪ 王国宗庙
- ▪ ▪ 奉先殿
- ▪ ▪ 奉慈殿
- ▪ ▪ 献皇帝庙
- ▪ ▪ 亲王从飨
- ▪ ▪ 群臣家庙
- ▪ 志第二十九 礼七(嘉礼一)
- ▪ ▪ 诸司朝觐仪
- ▪ ▪ 登极仪
- ▪ ▪ 大朝仪
- ▪ ▪ 常朝仪
- ▪ ▪ 皇太子亲王朝仪
- ▪ ▪ 诸王来朝仪
- ▪ ▪ 中宫受朝仪
- ▪ ▪ 朝贺东宫仪
- ▪ ▪ 大宴仪
- ▪ ▪ 上尊号徽号仪
- ▪ 志第三十 礼八(嘉礼二)
- ▪ ▪ 册皇后仪
- ▪ ▪ 册皇太子及皇太子妃仪
- ▪ ▪ 册亲王及王妃仪
- ▪ ▪ 皇帝加元服仪
- ▪ ▪ 皇太子皇子冠礼
- ▪ ▪ 品官冠礼
- ▪ ▪ 庶人冠礼
- ▪ 志第三十一 礼九(嘉礼三)
- ▪ ▪ 东宫出阁讲学仪
- ▪ ▪ 诸王读书仪
- ▪ ▪ 经筵
- ▪ ▪ 日讲
- ▪ ▪ 皇帝视学仪
- ▪ ▪ 天子纳后仪
- ▪ ▪ 皇太子纳妃仪
- ▪ ▪ 亲王婚礼
- ▪ ▪ 公主婚礼
- ▪ ▪ 品官婚礼
- ▪ ▪ 庶人婚礼
- ▪ 志第三十二 礼十(嘉礼四 宾礼)
- ▪ ▪ 遣使之蕃国仪
- ▪ ▪ 蕃国遣使进表仪
- ▪ ▪ 巡狩之制
- ▪ ▪ 东宫监国
- ▪ ▪ 皇太孙监国
- ▪ ▪ 颁诏仪
- ▪ ▪ 迎接诏赦仪
- ▪ ▪ 进书仪
- ▪ ▪ 进表笺仪
- ▪ ▪ 乡饮酒礼
- ▪ ▪ 蕃王朝贡礼
- ▪ ▪ 品官相见礼
- ▪ ▪ 庶人相见礼
- ▪ 志第三十三 礼十一(军礼)
- ▪ ▪ 亲征
- ▪ ▪ 遣将
- ▪ ▪ 禡祭
- ▪ ▪ 受降
- ▪ ▪ 奏凯献俘
- ▪ ▪ 论功行赏
- ▪ ▪ 大阅
- ▪ ▪ 大射
- ▪ ▪ 救日伐鼓
- ▪ 志第三十四 礼十二(凶礼一)
- ▪ ▪ 山陵
- ▪ ▪ 山陵
- ▪ 志第三十五 礼十三(凶礼二)
- ▪ ▪ 兴宗帝后陵寝
- ▪ ▪ 睿宗帝后陵寝
- ▪ ▪ 皇妃等丧葬
- ▪ ▪ 皇太子及妃丧葬
- ▪ ▪ 皇后陵寝
- ▪ ▪ 诸王及妃公主丧葬诸仪
- ▪ 志第三十六 礼十四(凶礼三)
- ▪ ▪ 中宫为父祖丧仪
- ▪ ▪ 遣使临吊仪
- ▪ ▪ 遣使册赠王公大臣仪
- ▪ ▪ 忌辰
- ▪ ▪ 乘舆受蕃国王讣奏仪
- ▪ ▪ 乘舆为王公大臣举哀仪
- ▪ ▪ 乘舆临王公大臣丧仪
- ▪ ▪ 谒祭陵庙
- ▪ ▪ 赐祭葬
- ▪ ▪ 丧葬之制
- ▪ ▪ 碑碣
- ▪ ▪ 赐谥
- ▪ ▪ 品官丧礼
- ▪ ▪ 士庶人丧礼
- ▪ ▪ 服纪
- ▪ 志第三十七 乐一
- ▪ 志第三十八 乐二
- ▪ ▪ 乐章一
- ▪ ▪ 九庙时祫乐章
- ▪ 志第三十九 乐三
- ▪ ▪ 乐章二
- ▪ ▪ 嘉靖间续定庆成宴乐章
- ▪ 志第四十 仪卫
- ▪ 志第四十一 舆服一
- ▪ 志第四十二 舆服二
- ▪ 志第四十三 舆服三
- ▪ 志第四十四 舆服四
- ▪ 志第四十五 选举一
- ▪ 志第四十六 选举二
- ▪ 志第四十七 选举三
- ▪ 志第四十八 职官一
- ▪ 志第四十九 职官二
- ▪ 志第五十 职官三
- ▪ 志第五十一 职官四
- ▪ 志第五十二 职官五
- ▪ 志第五十三 食货一
- ▪ ▪ 户口 田制屯田 庄田
- ▪ 志第五十四 食货二
- ▪ ▪ 赋役
- ▪ 志第五十五 食货三
- ▪ ▪ 漕运 仓库
- ▪ 志第五十六 食货四
- ▪ ▪ 盐法 茶法
- ▪ 志第五十七 食货五
- ▪ ▪ 钱钞 坑冶附铁冶铜场 商税 市舶 马市
- ▪ 志第五十八 食货六
- ▪ ▪ 上供采造 采造 柴炭 采木 珠池 织造 烧造 俸饷 会计
- ▪ 志第五十九 河渠一
- ▪ ▪ 黄河上
- ▪ 志第六十 河渠二
- ▪ ▪ 黄河下
- ▪ 志第六十一 河渠三
- ▪ ▪ 运河上
- ▪ 志第六十二 河渠四
- ▪ ▪ 运河下 海运
- ▪ 志第六十三 河渠五
- ▪ ▪ 淮河 泇河 卫河 漳河 沁河 滹沱河 桑乾河 胶莱河
- ▪ 志第六十四 河渠六
- ▪ ▪ 直省水利
- ▪ 志第六十五 兵一
- ▪ 志第六十六 兵二卫所 班军
- ▪ ▪ 土官
- ▪ ▪ 福建都司
- ▪ ▪ 福建行都司
- ▪ ▪ 江西都司
- ▪ ▪ 广东都司
- ▪ ▪ 后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直隶旧为北平都司,有北平三护卫,后俱为亲军。其不系北平旧卫者,俱永乐以后添设。
- ▪ ▪ 大宁都司
- ▪ ▪ 万全都司宣德五年,分直隶及山西等处卫所添设。
- ▪ ▪ 山西都司旧有太原三护卫,后革。蒲州千户所,改属直隶,广昌千户所,改属万全都司
- ▪ ▪ 山西行都司旧有蔚州卫,后改属万全都司
- ▪ ▪ 陕西都司
- ▪ ▪ 广西都司
- ▪ ▪ 中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直隶
- ▪ ▪ 中都留守司
- ▪ ▪ 南京卫所亲军卫
- ▪ ▪ 五军都督府属 左军都督府本府所属卫,仍隶北京左府。
- ▪ ▪ 右军都督府本府所属卫,仍隶北京右府。
- ▪ ▪ 中军都督府本府所属卫,仍隶北京中府。
- ▪ ▪ 前军都督府本府所属卫,仍隶北京前府。
- ▪ ▪ 河南都司
- ▪ ▪ 前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直隶
- ▪ ▪ 湖广都司
- ▪ ▪ 山西行都司
- ▪ ▪ 北平三护卫
- ▪ ▪ 后军都督府本府所属卫,仍隶北京后府。
- ▪ ▪ 福建都司
- ▪ ▪ 福建行都司
- ▪ ▪ 江西都司
- ▪ ▪ 广东都司
- ▪ ▪ 湖广行都司以湖广都司卫所改设
- ▪ ▪ 兴都留守司
- ▪ ▪ 贵州都司旧有层台、重安二千户所,俱革。旧有平伐长官司,后隶贵阳府。旧有平浪、九名九姓独山州二长官司,后隶都匀府。
- ▪ ▪ 土官
- ▪ ▪ 中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直隶
- ▪ ▪ 后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北平都司
- ▪ ▪ 中都留守司
- ▪ ▪ 辽东都司
- ▪ ▪ 山东都司
- ▪ ▪ 右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云南都司
- ▪ ▪ 贵州都司
- ▪ ▪ 四川都司
- ▪ ▪ 河南都司旧有洛阳中护卫,后并汝州卫。
- ▪ ▪ 前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直隶
- ▪ ▪ 湖广都司旧有武昌右千户所,革。
- ▪ ▪ 土官
- ▪ ▪ 广西都司
- ▪ ▪ 云南都司旧有鹤庆、通海二千户所,革
- ▪ ▪ 土官
- ▪ ▪ 山西三护卫
- ▪ ▪ 五军都督府所属卫所 左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浙江都司
- ▪ ▪ 辽东都司
- ▪ ▪ 山东都司旧有青州左护卫,后改天津右卫。旧有贵州护卫,革
- ▪ ▪ 右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直隶
- ▪ ▪ 陕西都司旧有阶州卫、沙州卫、灵山千户所,后俱革。
- ▪ ▪ 陕西行都司洪武十二年添设
- ▪ ▪ 四川都司旧有浦江关军民千户所,后革
- ▪ ▪ 土官
- ▪ ▪ 四川行都司旧无,后设。旧有建昌前卫,后革
- ▪ ▪ 都司一奴儿干都司 卫三百八十四
- ▪ ▪ 所二十四
- ▪ ▪ 站七
- ▪ ▪ 地面七
- ▪ ▪ 寨一
- ▪ ▪ 卫六
- ▪ ▪ 都指挥使司二
- ▪ ▪ 指挥使司一
- ▪ ▪ 宣尉使司三
- ▪ ▪ 招讨司六
- ▪ ▪ 万户府四
- ▪ ▪ 千户所十七
- ▪ ▪ 上十二卫
- ▪ ▪ 五军都督府所属卫所 左军都督府
- ▪ ▪ 在外 浙江都司
- ▪ 志第六十七 兵三
- ▪ ▪ 边防 海防江防 民壮 士兵 乡兵
- ▪ 志第六十八 兵四
- ▪ 志第六十九 刑法一
- ▪ 志第七十 刑法二
- ▪ 志第七十一 刑法三
- ▪ 志第七十二 艺文一
- ▪ 志第七十三 艺文二
- ▪ 志第七十四 艺文三
- ▪ 志第七十五 艺文四
- ▪ 表第一 诸王世表一
- ▪ 表第二 诸王世表二
- ▪ 表第三 诸王世表三
- ▪ 表第四 诸王世表四
- ▪ 表第五 诸王世表五
- ▪ 表第六 功臣世表一
- ▪ 表第七 功臣世表二
- ▪ 表第八 功臣世表三
- ▪ 表第九 外戚恩泽侯表
- ▪ 表第十 宰辅年表一
- ▪ 表第十一 宰辅年表二
- ▪ 表第十二 七卿年表一
- ▪ 表第十三 七卿年表二
- ▪ 列传第一 后妃
- ▪ ▪ 后妃一
- ▪ 列传第二 后妃二
- ▪ 列传第三
- ▪ ▪ 兴宗孝康皇帝孝康皇后 吕太后 睿宗献皇帝献皇后
- ▪ 列传第四 诸王
- ▪ ▪ 诸王一
- ▪ 列传第五 诸王二
- ▪ 列传第六 诸王三
- ▪ ▪ 太祖诸子三
- ▪ ▪ 兴宗诸子
- ▪ ▪ 惠帝诸子
- ▪ ▪ 成祖诸子
- ▪ 列传第七 诸王四
- ▪ ▪ 仁宗诸子
- ▪ ▪ 英宗诸子
- ▪ ▪ 景帝子
- ▪ ▪ 宪宗诸子
- ▪ ▪ 孝宗子
- ▪ 列传第八 诸王五
- ▪ ▪ 世宗诸子
- ▪ ▪ 穆宗诸子
- ▪ ▪ 神宗诸子
- ▪ ▪ 光宗诸子
- ▪ ▪ 熹宗诸子
- ▪ ▪ 庄烈帝诸子
- ▪ 列传第九
- ▪ ▪ 宪宗五女
- ▪ ▪ 孝宗三女
- ▪ ▪ 睿宗二女
- ▪ ▪ 光宗九女
- ▪ ▪ 庄烈帝六女
- ▪ ▪ 世宗五女
- ▪ ▪ 穆宗六女
- ▪ ▪ 神宗十女
- ▪ ▪ 成祖五女
- ▪ ▪ 仁宗七女
- ▪ ▪ 宣宗二女
- ▪ ▪ 英宗八女
- ▪ ▪ 景帝一女
- ▪ ▪ 公主
- ▪ 列传第十 郭子兴 韩林儿
- ▪ 列传第十一 陈友谅 张士诚 方国珍 明玉珍
- ▪ 列传第十二
- ▪ ▪ 扩廓帖木儿蔡子英 陈友定伯颜子中等 把匝剌瓦尔密
- ▪ 列传第十三 徐达 常遇春
- ▪ 列传第十四 李文忠 邓愈 汤和 沐英
- ▪ 列传第十五 李善长 汪广洋
- ▪ 列传第十六 刘基(子琏璟) 宋濂 叶琛 章溢(子存道)
- ▪ 列传第十七 冯胜(兄国用) 傅友德 廖永忠(赵庸) 杨璟 胡美
- ▪ 列传第十八
- ▪ 列传第十九
- ▪ 列传第二十
- ▪ 列传第二十一
- ▪ 列传第二十二
- ▪ 列传第二十三
- ▪ 列传第二十四
- ▪ 列传第二十五
- ▪ 列传第二十六
- ▪ 列传第二十七
- ▪ 列传第二十八
- ▪ 列传第二十九
- ▪ 列传第三十
- ▪ 列传第三十一
- ▪ 列传第三十二 盛庸 平安 何福 顾成
- ▪ 列传第三十三
- ▪ 列传第三十四
- ▪ 列传第三十五
- ▪ ▪ 解缙 黄淮 胡广 金幼孜 胡俨
- ▪ 列传第三十六
- ▪ ▪ 杨士奇 杨荣曾孙旦 杨溥马愉
- ▪ 列传第三十七
- ▪ ▪ 蹇义 夏原吉俞士吉 李文郁 邹师颜
- ▪ 列传第三十八
- ▪ ▪ 郁新 赵羾 金忠 李庆 师逵 古朴向宝 陈寿马京 许思温刘季{虎} 刘辰 杨砥 虞谦吕升 仰瞻 严本 汤宗
- ▪ 列传第三十九
- ▪ ▪ 茹瑺 严震直 张紞毛泰亨 王钝 郑赐 郭资 吕震 李至刚方宾 吴中 刘观
- ▪ 列传第四十
- ▪ 列传第四十一
- ▪ ▪ 宋礼蔺芳 陈瑄王瑜 周忱
- ▪ 列传第四十二
- ▪ ▪ 张辅高士文 徐政 黄福 刘俊吕毅 刘昱 陈洽侯保 冯贵伍云 陈忠李任等 李彬 柳升崔聚 史安 陈镛 李宗昉 潘禋梁铭 王通陶季容 陈汀
- ▪ 列传第四十三
- ▪ ▪ 宋晟 薛禄郭义 金玉 刘荣 硃荣 费瓛 谭广 陈怀马亮蒋贵孙琬 任礼 赵安 赵辅 刘聚
- ▪ 列传第四十四
- ▪ 列传第四十五
- ▪ 列传第四十六
- ▪ 列传第四十七
- ▪ 列传第四十八
- ▪ 列传第四十九
- ▪ 列传第五十
- ▪ ▪ 尹昌隆 耿通陈谔 戴纶林长懋 陈祚郭循 刘球子钺釪陈鉴何观 钟同孟 杨集 章纶子玄应 廖庄 倪敬盛灊等 杨瑄子源 盛颙等
- ▪ 列传第五十一
- ▪ ▪ 李时勉 陈敬宗 刘铉萨琦 邢让李绍林瀚子庭昂 庭机孙燫 烃 谢鐸 鲁鐸赵永
- ▪ 列传第五十二
- ▪ ▪ 邹缉郑维桓 柯暹 弋谦黄骥 黄泽孔友谅 范济 聊让郭佑 胡仲伦 华敏 贾斌 左鼎练纲 曹凯许仕达 刘炜尚褫 单宇姚显 杨浩 张昭贺炀
- ▪ 列传第五十三
- ▪ ▪ 陶成子鲁 陈敏 丁瑄 王得仁子一夔 叶祯 伍骥 毛吉林锦 郭绪 姜昂子龙
- ▪ 列传第五十四
- ▪ ▪ 韩观 山云 萧授吴亮 方瑛陈友 李震王信都胜 郭鋐 彭伦 欧磐 张祐
- ▪ 列传第五十五
- ▪ ▪ 曹鼐 张益 邝埜 王佐丁铉等 孙祥谢泽 袁彬哈铭袁敏
- ▪ 列传第五十六
- ▪ 列传第五十七
- ▪ ▪ 高谷 胡濙 王直
- ▪ 列传第五十八
- ▪ ▪ 于谦子冕 吴宁 王伟
- ▪ 列传第五十九
- ▪ ▪ 王骥孙瑾 徐有贞 杨善李实 赵荣 霍瑄 沈固 王越
- ▪ 列传第六十
- ▪ ▪ 罗亨信 侯璡 杨宁 王来 孙原贞孙需 张宪 硃鉴 杨信民张骥竺渊耿定 王晟 邓颙 马谨 程信 白圭子钺 张瓚谢士元孔镛李时敏 邓廷瓚 王轼 刘丙
- ▪ 列传第六十一
- ▪ ▪ 杨洪子俊 从子能 信 石亨从子彪 从孙后 郭登 硃谦子永 孙晖等孙镗赵胜 范广
- ▪ 列传第六十二
- ▪ ▪ 史昭刘昭 李达 巫凯曹义 施聚 许贵子宁 周贤子玉欧信 王玺 鲁鉴子麟 孙经 刘宁周玺 庄鉴 彭清 姜汉子奭孙应熊 安国 杭雄
- ▪ 列传第六十三
- ▪ ▪ 卫青子颖 董兴 何洪刘雄 刘玉 仇钺 神英子周 曹雄子谦 冯祯 张俊李鋐 杨锐崔文
- ▪ 列传第六十四
- ▪ ▪ 李贤 吕原子常 岳正 彭时 商辂 刘定之
- ▪ 列传第六十五
- ▪ ▪ 王翱 年富 王竑 李秉 姚夔 王复 林聪 叶盛
- ▪ 列传第六十六
- ▪ ▪ 项忠 韩雍 余子俊阮勤 硃英 秦纮
- ▪ 列传第六十七
- ▪ ▪ 罗伦涂棐 章懋从子拯 黄仲昭 庄昶邹智 舒芬崔桐 马汝骥
- ▪ 列传第六十八
- ▪ 列传第六十九
- ▪ ▪ 徐溥 邱濬 刘健 谢迁 李东阳 王鏊 刘忠
- ▪ 列传第七十
- ▪ ▪ 王恕子承裕 马文升 刘大夏
- ▪ 列传第七十一
- ▪ ▪ 何乔新 彭韶 周经 耿裕 倪岳 闵珪 戴珊
- ▪ 列传第七十二
- ▪ ▪ 周洪谟 杨守陈弟守阯 子茂元 茂仁 张元祯陈音 傅瀚张昇 吴宽 傅珪 刘春 吴俨 顾清 刘瑞
- ▪ 列传第七十三
- ▪ ▪ 李敏叶淇 贾俊刘璋 黄绂 张悦张蓥 钟 曾鉴 梁璟王诏 徐恪李介子昆 黄珂 王鸿儒 丛兰 吴世忠
- ▪ 列传第七十四
- ▪ ▪ 韩文顾佐 陈仁 张敷华 杨守随弟守隅 许进子诰 赞论雍泰张津 陈寿 樊莹 熊绣 潘蕃 胡富 张泰 吴文度 张鼐冒政 王璟 李钦
- ▪ 列传第七十五
- ▪ ▪ 何鉴 马中锡 陆完 洪钟陈镐 蒋昇 陈金 俞谏 周南孙禄马昊
- ▪ 列传第七十六
- ▪ 列传第七十七
- ▪ ▪ 李文祥 孙磐徐珪 胡爟周时从 王雄 罗侨 叶钊刘天麒戴冠 黄巩 陆震 夏良胜万潮等 何遵刘校等
- ▪ 列传第七十八
- ▪ ▪ 杨廷和 梁储 蒋冕 毛纪 石珤 兄玠
- ▪ 列传第七十九
- ▪ 列传第八十
- ▪ 列传第八十一
- ▪ 列传第八十二
- ▪ 列传第八十三 王守仁(冀元亨)
- ▪ 列传第八十四 张璁(胡鐸) 桂萼 方献夫 夏言
- ▪ 列传第八十五
- ▪ 列传第八十六
- ▪ 列传第八十七
- ▪ 列传第八十八
- ▪ 列传第八十九
- ▪ 列传第九十
- ▪ 列传第九十一
- ▪ 列传第九十二
- ▪ 列传第九十三
- ▪ 列传第九十四
- ▪ 列传第九十五
- ▪ 列传第九十六
- ▪ 列传第九十七
- ▪ 列传第九十八
- ▪ 列传第九十九
- ▪ 列传第一百
- ▪ 列传第一百一
- ▪ 列传第一百二
- ▪ 列传第一百三
- ▪ 列传第一百四
- ▪ 列传第一百五
- ▪ 列传第一百六
- ▪ 列传第一百七
- ▪ 列传第一百八
- ▪ 列传第一百九
- ▪ 列传第一百十
- ▪ 列传第一百十一
- ▪ 列传第一百十二
- ▪ 列传第一百十三
- ▪ 列传第一百十四 海瑞(何以尚) 丘橓 吕坤 郭正域
- ▪ 列传第一百十五
- ▪ 列传第一百十六
- ▪ 列传第一百十七
- ▪ 列传第一百十八
- ▪ 列传第一百十九
- ▪ 列传第一百二十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一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二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三
- ▪ 列传第一百二十四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五
- ▪ 列传一百二十六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七
- ▪ 列传第一百二十八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九
- ▪ 列传第一百三十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一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二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三
- ▪ 列传第一百三十四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五
- ▪ 列传第一百三十六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七
- ▪ 列传第一百三十八 孙承宗(子鉁等)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九
- ▪ 列传第一百四十 杨嗣昌 吴甡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一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二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三
- ▪ 列传第一百四十四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五
- ▪ 列传第一百四十六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七
- ▪ 列传第一百四十八
- ▪ 列传一百四十九
- ▪ 列传第一百五十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一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二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三
- ▪ 列传第一百五十四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五
- ▪ 列传第一百五十六 曹文诏(弟文耀) 周遇吉 黄得功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七
- ▪ 列传第一百五十八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九
- ▪ 列传第一百六十
- ▪ 列传第一百六十一
- ▪ 列传第一百六十二
- ▪ 列传第一百六十三
- ▪ 列传第一百六十四
- ▪ 列传第一百六十五
- ▪ 列传第一百六十六
- ▪ 列传第一百六十七
- ▪ 列传第一百六十八 何腾蛟(章旷 傅作霖) 瞿式耜(汪皞等)
- ▪ 列传第一百六十九 循吏
- ▪ 列传第一百七十 儒林一
- ▪ 列传第一百七十一 儒林二
- ▪ 列传第一百七十二 儒林三
- ▪ ▪ 孔希学孔彦绳 颜希惠 曾质粹 孔闻礼 孟希文 仲于陛 周冕 程接道 程克仁 张文运 邵继祖 硃梴 硃墅
- ▪ 列传第一百七十三 文苑一
- ▪ 列传第一百七十四 文苑二
- ▪ 列传第一百七十五 文苑三
- ▪ 列传第一百七十六 文苑四
- ▪ 列传第一百七十七 忠义一
- ▪ 列传第一百七十八 忠义二
- ▪ 列传第一百七十九 忠义三
- ▪ 列传第一百八十 忠义四
- ▪ 列传第一百八十一 忠义五
- ▪ 列传第一百八十二 忠义六
- ▪ 列传第一百八十三 忠义七
- ▪ 列传第一百八十四 孝义
- ▪ ▪ 孝义一
- ▪ 列传第一百八十五 孝义二
- ▪ 列传第一百八十六 隐逸
- ▪ ▪ 张介福 倪瓚 徐舫 杨恒 陈洄 杨引 吴海 刘闵 杨黼 孙一元沈周 陈继儒
- ▪ 列传第一百八十七 方伎
- ▪ 列传第一百八十八 外戚
- ▪ 列传第一百八十九 列女一
- ▪ 列传第一百九十 列女二
- ▪ 列传第一百九十一 列女三
- ▪ 列传第一百九十二 宦官一
- ▪ ▪ 郑和侯显 金英兴安 范弘等 王振 曹吉祥刘永诚 怀恩覃吉 汪直 梁芳钱能等 何鼎邓原等 李广 蒋琮 刘瑾 张永谷大用魏彬等
- ▪ 列传第一百九十三 宦官二
- ▪ ▪ 李芳 冯保 张鲸 陈增陈奉 高淮 梁永杨荣 陈矩 王安魏忠贤 王体乾李永贞等 崔文升 张彝宪 高起潜 王承恩 方正化
- ▪ 列传第一百九十四 阉党
- ▪ ▪ 焦芳 刘宇 曹元 张彩韩福等 顾秉谦 魏广微等 崔呈秀吴淳夫等 刘志选梁梦环等 曹钦程石三畏等 王绍徽周应秋霍维华徐大化等 阎鸣泰 贾继春田尔耕 许显纯
- ▪ 列传第一百九十五 佞幸
- ▪ ▪ 纪纲 门达逮杲 李孜省 继晓 江彬许泰 钱宁 陆炳 邵元节 陶仲文 顾可学盛端明等
- ▪ 列传第一百九十六 奸臣
- ▪ ▪ 胡惟庸陈宁 陈瑛马麟等 严嵩赵文华等 周延儒 温体仁马士英阮大铖
- ▪ 列传第一百九十七 流贼
- ▪ ▪ 李自成 张献忠
- ▪ 列传第一百九十八 土司
- ▪ ▪ 湖广土司
- ▪ ▪ 施州施南宣抚司 散毛宣抚司 忠建宣抚司 容美宣抚司 永顺军民宣慰使司 保靖州军民宣慰使司
- ▪ 列传第一百九十九 四川土司
- ▪ ▪ 四川土司一
- ▪ 列传第二百 四川土司二
- ▪ ▪ 播州宣慰司 永宁宣抚司 酉阳宣抚司 石砫宣抚司
- ▪ 列传第二百一 云南土司
- ▪ ▪ 云南土司一
- ▪ 列传第二百二 云南土司二
- ▪ ▪ 姚安 鹤庆 武定 寻甸 丽江 元江 永昌 新化 威远 北胜 湾甸镇康 大侯 澜沧卫 麓川
- ▪ 列传第二百三 云南土司三
- ▪ 列传第二百四 贵州土司
- ▪ ▪ 贵阳 思南思州附 镇远 铜仁 黎平 安顺 都匀 平越 石阡新添金筑安抚司附
- ▪ 列传第二百五 广西土司
- ▪ ▪ 广西土司一 桂林 柳州 庆远 平乐 梧州 浔州 南宁
- ▪ 列传第二百六 广西土司二
- ▪ ▪ 太平 思明 思恩 镇安 田州 恩城 上隆 都康
- ▪ 列传第二百七 广西土司三
- ▪ ▪ 泗城 利州 龙州 归顺 向武 奉议 江州 思陵广东琼州府附
- ▪ 列传第二百八 外国一
- ▪ ▪ 朝鲜
- ▪ 列传第二百九 外国二
- ▪ ▪ 安南
- ▪ 列传第二百十 外国三
- ▪ ▪ 日本
- ▪ 列传第二百十一 外国四
- ▪ ▪ 琉球 吕宋 合猫里 美洛居 沙瑶呐哔啴 鸡笼 婆罗 麻叶甕 古麻刺朗 冯嘉施兰 文郎马神
- ▪ 列传第二百十二 外国五
- ▪ ▪ 占城宾童龙 真腊 暹罗 爪哇阇婆 苏吉丹 碟里 日罗夏治三佛齐
- ▪ 列传第二百十三 外国六
- ▪ ▪ 浡泥 满剌加 苏门答剌 须文达那 苏禄 西洋琐里 琐里 览邦淡巴 百花 彭亨 那孤儿 黎伐 南渤利 阿鲁 柔佛 丁机宜 巴喇西 佛郎机 和兰
- ▪ 列传第二百十四 外国七
- ▪ 列传第二百十五 外国八鞑靼
- ▪ 列传第二百十六 外国九瓦剌 朵颜(福余 泰宁)
- ▪ 列传第二百十七 西域一
- ▪ ▪ 哈密卫 柳城 火州 土鲁番
- ▪ 列传第二百十八 西域二 西番诸卫(西宁河州洮州岷州等番族诸卫)
- ▪ ▪ 安定卫 阿端卫 曲先卫 赤斤蒙古卫 沙州卫 罕东卫 罕东左卫 哈梅里
- ▪ 列传第二百十九 西域三
- ▪ 列传第二百二十 西域四
- ▪ 附录:张廷玉上明史表
茹瑺,衡山人。洪武中,由监生除承敕郎,历通政使。勤于职,太祖贤之。二十三年拜右副都御史,又试兵部尚书,寻实授,加太子少保。及惠帝即位,改吏部,与黄子澄不相能,刑部尚书暴昭发其赃罪,出掌河南布政司事。寻复召为兵部尚书。
燕兵至龙潭,帝遣瑺及曹国公李景隆、都督同知王佐诣燕军议和。瑺等见成祖,伏地流汗,不能发一言。成祖曰:“公等言即言耳,何惧至是。”久之,乃言奉诏割地讲和。成祖笑曰:“吾无罪而削为庶人,今救死,何以地为!且皇考封诸子,已各有分地矣。其缚奸臣来,吾即解甲谒孝陵归籓。”瑺等唯唯顿首还。
成祖入京师,召瑺。瑺首劝进。成祖既即位,下诏言景隆、瑺、佐及陈瑄事太祖忠,功甚重。封瑺忠诚伯,食禄一千石,终其身。仍兵部尚书、太子少保。选其子鉴为秦府长安郡主仪宾。即命瑺出营郡主府第。
还朝,坐不送赵王,遣归里。既而为家人所讼,逮至京。释还。过长沙不谒谷王,王以为言。时方重籓王礼,谷王又开金川门有功,帝意向之。陈瑛遂劾瑺违祖制,逮下锦衣狱。瑺知不免,命子铨市毒药,服之死。时永乐七年二月也。法司劾铨毒其父,请以谋杀父母论。后以铨实承父命,减死,与兄弟家属二十七人谪戍广西河池。仁宗立,释还。宣宗与所没田庐。
瑺居官谨慎,谦和有容。其死也,人颇惜之。
严震直,字子敏,乌程人。洪武时以富民择粮长,岁部粮万石至京师,无后期,帝才之。二十三年特授通政司参议,再迁为工部侍郎。二十六年六月进尚书。时朝廷事营建,集天下工匠于京师,凡二十余万户。震直请户役一人,书其姓名、所业于官,有役则按籍更番召之,役者称便。乡民诉其弟侄不法,帝付震直讯。具狱上,帝以为不欺,赦其弟侄。已,坐事降御史,数雪冤狱。
二十八年讨龙州,使震直偕尚书任亨泰谕安南。还,条奏利病,称旨。寻命修广西兴安县灵渠。审度地势,导湘、漓二江,浚渠五千余丈,筑渼潭及龙母祠土堤百五十余丈,又增高中江石堤,建陡闸三十有六,凿去滩石之碍舟者,漕运悉通。归奏,帝称善。
三十年二月疏言:“广东旧运盐八十五万余引于广西,召商中买。今终年所运,才十之一。请分三十万八千余引贮广东,别募商入粟广西之粮卫所,支盐广东,鬻之江西南安、赣州、吉安、临江四府便。”帝从之。广盐行于江西自此始。
其年四月擢右都御史,寻复为工部尚书。建文中,尝督饷山东,已而致仕。成祖即位,召见,命以故官巡视山西。至泽州,病卒。
张紞,字昭季,富平人。洪武中,举明经。为东宫侍书,累迁试左通政。十五年,云南平,出为左参政。陛辞,帝赋诗二章赐之。历左布政使。二十年春入觐,治行为天下第一,特令吏部勿考。赐玺书曰:“曩者讨平西南,命官抚守,尔紞实先往,于今五年。诸蛮听服,诚信相孚,克恭乃职,不待考而朕知其功出天下十二牧上。故嘉尔绩,命尔仍治滇南。往,钦哉。”紞在滇凡十七年,土地贡赋、法令条格皆所裁定。民间丧祭冠婚咸有定制,务变其俗。滇人遵用之。朝士董伦、王景辈谪其地,皆接以礼意。
惠帝即位,召为吏部尚书。诏征遗逸士集阙下。紞所选用,皆当其才。会修《太祖实录》,命试翰林编纂官,紞奏杨士奇第一。士奇由是知名。
成祖入京师,录中朝奸臣二十九人,紞与焉。以茹瑺言,宥仍故职。无何,帝临朝而叹,咎建文时之改官制者。乃令紞及户部尚书王钝解职务,月给半俸,居京师。紞惧,自经于吏部后堂,妻子相率投池中死。
紞在吏部,值变官制,小吏张祖言曰:“高皇帝立法创制,规模甚远。今更之,未必胜,徒滋人口,愿公力持之。”紞不能用,然心贤祖,奏为京卫知事。后紞死,属吏无敢视者,唯祖经纪其丧。世传燕师入京,紞即自经死;严震直奉使至云南,遇建文君悲怆吞金死。考诸国史,非其实也。
时有毛泰亨者,建文时为吏部侍郎,与紞同事。紞死,泰亨亦死。
王钝,字士鲁,太康人。元末猗氏县尹。洪武中,征授礼部主事,历官福建参政,以廉慎闻。遣谕麓川,却其赠。或曰:“不受恐远人疑贰。”钝乃受之。还至云南,输之官库。二十三年迁浙江左布政使。在浙十年,名与张紞埒。帝尝称于朝,以劝庶僚。
建文初,拜户部尚书。成祖入,逾城走,为逻卒所执。诏仍故官。未几,与紞俱罢。寻命同工部尚书严震直等分巡山西、河南、陕西、山东,又同新昌伯唐云经理北平屯种。承制再上疏言事,皆允行。永乐二年四月赐敕以布政使致仕。既归,郁郁死。
子沦,永乐四年进士。仁宗时迁郑王府左长史,数以礼谏王。尝拟荀卿《成相篇》,撰十二章以献。语切,与王不合。召改户部郎中。英宗即位,擢户部右侍郎,巡抚浙江,有惠政。母丧起复,入觐,留摄部事。寻以老乞归,卒。
郑赐,字彦嘉,建宁人。洪武十八年进士。授监察御史。时天下郡邑吏多坐罪谪戍,赐尝奉命于龙江编次行伍。方暑,诸囚惫甚。赐脱其械,俾僦舍止息,周其饮食,病者与医药,多所全活。秩满当迁,湖广布政司参议阙,命赐与检讨吴文为之。二人协心划弊,民以宁辑,苗獠畏怀。母丧,去。服除,改北平参议,事成祖甚谨。复坐累谪戍安东屯。及惠帝即位,成祖及楚王桢皆举赐为长史。不许,召为工部尚书。燕兵起,督河南军扼燕。成祖入京师,李景隆讦赐罪亚齐、黄。逮至,帝曰:“吾于汝何如,乃相背耶?”赐曰:“尽臣职耳。”帝笑释之,授刑部尚书。
永乐元年,劾都督孙岳擅毁太祖所建寺,诏安置海南。岳,建文时守凤阳,尝毁寺材,修战舰以御燕军,燕知其有备,取他道南下,故赐劾之。二年劾李景隆阴养亡命,谋不轨。又与陈瑛同劾耿炳文僭侈,炳文自经死。皆揣帝意所恶者。祁阳教谕康孔高朝京师还,枉道省母。会母疾,留侍九阅月不行。赐请逮问孔高,罪当杖。帝曰:“母子暌数年,一旦相见难遽舍,况有疾,可矜也。”命复其官。
三年秋,代李至刚为礼部尚书。四年正月,西域贡佛舍利,赐因请释囚。帝曰:“梁武、元顺溺佛教,有罪者不刑,纪纲大坏,此岂可效!”是年六月朔,日当食,阴云不见,赐请贺。不许。赐言“宋盛时尝行之。”帝曰:“天下大矣,京师不见,如天下见之何?”卒不许。
赐为人颇和厚,然不识大体,帝意轻之。为同官赵羾所间,六年六月忧悸卒。帝疑其自尽。杨士奇曰:“赐有疾数日,惶惧不敢求退。昨立右顺门,力不支仆地,口鼻有嘘无吸。”语未竟,帝曰:“微汝言,几误疑赐。赐固善人,才短耳。”命予葬祭。洪熙元年赠太子少保,谥文安。
郭资,武安人。洪武十八年进士。累官北平左布政使,阴附于成祖。及兵起,张昺等死,资与左参政孙瑜、按察司副使墨麟、佥事吕震率先降,呼万岁。成祖悦,命辅世子居守。
成祖转战三年,资主给军饷。及即位,以资为户部尚书,掌北平布政司。北京建,改行部尚书,统六曹事。定都,仍改户部。时营城郭宫殿,置官吏及出塞北征,工役繁兴,资举职无废事。仁宗立,以旧劳兼太子宾客。寻以老病,加太子太师,赐敕致仕。宣德四年,复起户部尚书,奉职益勤。八年十二月卒,年七十三。赠汤阴伯,谥忠襄。官其子佑户部主事。
资治钱谷有能称,仁宗尝以问杨士奇。对曰:“资性强毅,人不能干以私。然蠲租诏数下不奉行,使陛下恩泽不流者,资也。”
吕震,字克声,临潼人。洪武十九年以乡举入太学。时命太学生出稽郡邑壤地,以均贡赋。震承檄之两浙,还奏称旨,擢山东按察司试佥事。入为户部主事,迁北平按察司佥事。燕兵起,震降于成祖,命侍世子居守。永乐初,迁真定知府,入为大理寺少卿。三年迁刑部尚书。六年改礼部。皇太子监国,震婿主事张鹤朝参失仪,太子以震故宥之。帝闻之怒,下震及蹇义于锦衣卫狱。已,复职。仁宗即位,命兼太子少师,寻进太子太保兼礼部尚书。宣德元年四月卒。
震尝三奉命省亲,两值关中饥,令所司出粟振之,还始以闻。然无学术,为礼官,不知大体。成祖崩,遗诏二十七日释缞服。及期,震建议群臣皆易乌纱帽,黑角带。近臣言:“仁孝皇后崩,既释缞服,太宗易素冠布腰绖。”震勃然变色,诋其异己。仁宗黜震议,易素冠布腰绖。洪熙元年,分遣群臣祀岳镇海渎及先代帝王陵,震乞祀周文、武、成、康。便道省母,私以妻丧柩与香帛同载。祀太庙致斋,饮酒西番僧舍,大醉归,一夕卒。
震为人佞谀倾险。永乐时,曹县献驺虞,榜葛剌国、麻林国进麒麟,震请贺。帝曰:“天下治安,无麒麒何害?”贵州布政使蒋廷瓚言:“帝北征班师,诏至思南大岩山,有呼万岁者三。”震言:“此山川效灵。”帝曰:“山谷之声,空虚相应,理或有之。震为国大臣,不能辩其非,又欲因之进媚,岂君子事君之道?”郎中周讷请封禅,震力赞之,帝责其谬。震虽累受面斥,然终不能改。金水河、太液池冰,具楼阁龙凤花卉状。帝召群臣观之。震因请贺。不许。而隆平侯张信奏太和山五色云见,侍郎胡濙图上瑞光榔梅灵芝,震率群臣先后表贺云。
成祖初巡北京,命定太子留守事宜。震请常事听太子处分,章奏分贮南京六科,回銮日通奏。报可。十一年、十四年,震再请如前制。十七年,帝在北京,因事索章奏,侍臣言留南京。帝忘震前请,曰:“章奏宜达行在,岂礼部别有议耶?”问震。震惧罪,曰:“无之,奏章当达行在。”三问,对如前。遂以擅留奏章,杀右给事中李能。众知能冤,畏震莫敢言。尹昌隆之祸,由震构之。事具《昌隆传》。夏原吉、方宾以言北征饷绌得罪,以震兼领户、兵部事。震亦自危。帝令官校十人随之,曰:“若震自尽,尔十人皆死。”
震有精力,能强记,才足以济其为人。凡奏事,他尚书皆执副本,又与左右侍郎更进迭奏。震既兼三部,奏牍益多,皆自占奏,侍郎不与也。情状委曲,千绪万端,背诵如流,未尝有误。尝扈北狩,帝见碑立沙碛中,率从臣读其文。后一年,与诸文学臣语及碑,诏礼部遣官往录之。震言不须遣使,请笔札帝前疏之。帝密使人拓其本校之,无一字脱误者。
子熊。宣宗初立,震数于帝前乞官,至流涕。帝不得已,授兵科给事中。
李至刚,名钢,以字行,松江华亭人。洪武二十一年举明经。选侍懿文太子,授礼部郎中。坐累谪戍边,寻召为工部郎中,迁河南右参议。河决汴堤,至刚议借王府积木,作筏济之。建文中,调湖广左参议,坐事系狱。
成祖即位,左右称其才,遂以为右通政。与修《太祖实录》,朝夕在上左右,称说洪武中事,甚见亲信。寻进礼部尚书。永乐二年册立皇太子,至刚兼左春坊大学士,直东宫讲筵,与解缙后先进讲。已,复坐事下狱,久之得释,降礼部郎中。恨解缙,中伤之。缙下狱,词连至刚,亦坐系十余年。仁宗即位,得释,复以为左通政。给事中梁盛等劾至刚辈十余人,当大行晏驾,不宿公署,饮酒食肉,恬无戚容。帝念至刚先朝旧人,出为兴化知府,时年已七十。再岁,殁于官。
至刚为人敏给,能治繁剧,善傅会。首发建都北平议,请禁言事者挟私,成祖从之。既得上心,务为佞谀。尝言太祖忌辰,宜效宋制,令僧道诵经。山东野蚕成茧,至刚请贺。陕西进瑞麦,至刚率百官贺。帝皆不听。中官使真腊,从者逃三人,国王以国中三人补之。帝令遣还,至刚言:“中国三人,安知非彼私匿?”帝曰:“朕以至诚待内外,何用逆诈。”所建白多不用。
妻父丽重法,至刚为乞免。帝曰:“狱轻重,外人何以知之?”至刚曰:“都御史黄信为臣言。”帝怒,诛信。初,至刚与解缙交甚厚。帝书大臣姓名十人,命缙疏其人品,言至刚不端。缙谪广西,至刚遂奏其怨望,改谪交阯。
方宾,钱塘人。洪武时由太学生试兵部郎中。建文中,署应天府事。坐罪戍广东。以茹瑺荐,召复官。成祖入京师,宾与侍郎刘俊等迎附,特见委用,进兵部侍郎。四年,俊以尚书出征黎利,宾理部事,有干才,应务不滞。性警敏,能揣上意,见知于帝,颇恃宠贪恣。七年进尚书,扈从北京,兼掌行在吏部事。明年从北征,与学士胡广、金幼孜、杨荣,侍郎金纯并与机密。自后帝北巡,宾辄扈从。
十九年,议亲征。尚书夏原吉、吴中、吕震与宾共议,宜且休兵养民。未奏,会帝召宾,宾言粮饷不足,召原吉,亦以不给对。帝怒,遣原吉视粮开平,旋召还下狱。宾方提调灵济宫。中使进香至,语宾以帝怒。宾惧,自缢死。帝实无意杀宾,闻宾死,乃益怒,戮其尸。
吴中,字思正,武城人。洪武末,为营州后屯卫经历。成祖取大宁,迎降。以转饷捍御功,累迁至右都御史。永乐五年,改工部尚书。从北征,艰归。起复,改刑部。十九年,与夏原吉、方宾等同以言北征饷绌,忤旨系狱。仁宗即位,出之,复其官,兼詹事,加太子少保。宣德元年从征乐安。三年坐以官木石遗中官杨庆作宅,下狱,落宫保,夺禄一年。正统六年,殿工成,进少师。明年卒,年七十。追封茌平伯,谥荣襄。
中勤敏多计算。先后在工部二十余年,北京宫殿,长、献、景三陵,皆中所营造。职务填委,规画井然。然不恤工匠,又湛于声色,时论鄙之。
刘观,雄县人。洪武十八年进士。授太谷县丞,以荐擢监察御史。三十年迁署左佥都御史。坐事下狱,寻释。出为嘉兴知府,丁父忧去。
永乐元年,擢云南按察使,未行,拜户部右侍郎。二年调左副都御史。时左都御史陈瑛残刻,右都御史吴中宽和,观委蛇二人间,务为容悦。四年,北京营造宫室,观奉命采木浙江,未几还。明年冬,帝以山西旱,命观驰传往,散遣采木军民。六年,郑赐卒,擢礼部尚书。十二月与刑部尚书吕震易官。坐事为皇太子谴责。帝在北京闻之,以大臣有小过,不宜遽折辱,特赐书谕太子。八年,都督佥事费瓛讨凉州叛羌,命观赞军事。还,坐事,谪本部吏。十三年还职,改左都御史。十五年督浚河漕。十九年命巡抚陕西,考察官吏。
仁宗嗣位,兼太子宾客,旋加太子少保,给二俸。时大理少卿弋谦数言事,帝厌其繁琐。尚书吕震、大理卿虞谦希旨劾奏,观复令十四道御史论其诬妄,以是为舆论所鄙。
时未有官妓之禁。宣德初,臣僚宴乐,以奢相尚,歌妓满前。观私纳贿赂,而诸御史亦贪纵无忌。三年六月朝罢,帝召大学士杨士奇、杨荣至文华门,谕曰:“祖宗时,朝臣谨饬。年来贪浊成风,何也?”士奇对曰:“永乐末已有之,今为甚耳。”荣曰:“永乐时,无逾方宾。”帝问:“今日谁最甚者?”荣对曰:“刘观。”又问:“谁可代者?”士奇、荣荐通政使顾佐。帝乃出观视河道,以佐为右都御史。于是御史张循理等交章劾观,并其子辐诸赃污不法事。帝怒,逮观父子,以弹章示之。观疏辨。帝益怒,出廷臣先后密奏,中有枉法受赇至千金者。观引伏,遂下锦衣卫狱。明年将置重典。士奇、荣乞贷其死。乃谪辐戍辽东,而命观随往,观竟客死。七年,士奇请命风宪官考察奏罢有司之贪污者,帝曰:“然。向使不罢刘观,风宪安得肃。”
赞曰:成祖封茹瑺,以事太祖有功。然考之,未有所表见,意史轶之欤?严震直之于广西,张紞之于云南,治效卓然。王钝、郑赐为方伯、监司,声绩颇著。至其晚节,皆不克自振,惜夫。郭资、吕震之徒,有干济才,而操行无取。李至刚之险,吴中、刘观之墨,又不足道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