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明史
- ▪ 本纪第一 太祖一
- ▪ 本纪第二 太祖二
- ▪ 本纪第三 太祖三
- ▪ 本纪第四 恭闵帝
- ▪ 本纪第五 成祖一
- ▪ 本纪第六 成祖二
- ▪ 本纪第七 成祖三
- ▪ 本纪第八 仁宗
- ▪ 本纪第九 宣宗
- ▪ 本纪第十 英宗前纪
- ▪ 本纪第十一 景帝
- ▪ 本纪第十二 英宗后纪
- ▪ 本纪第十三 宪宗一
- ▪ 本纪第十四 宪宗二
- ▪ 本纪第十五 孝宗
- ▪ 本纪第十六 武宗
- ▪ 本纪第十七 世宗一
- ▪ 本纪第十八 世宗二
- ▪ 本纪第十九 穆宗
- ▪ 本纪第二十 神宗一
- ▪ 本纪第二十一 神宗二
- ▪ ▪ 光宗
- ▪ 本纪第二十二 熹宗
- ▪ 本纪第二十三 庄烈帝一
- ▪ 本纪第二十四 庄烈帝二
- ▪ 志第一 天文一
- ▪ 志第二 天文二
- ▪ ▪ 填星
- ▪ ▪ 岁星
- ▪ ▪ 荧惑
- ▪ ▪ 太白
- ▪ ▪ 辰星
- ▪ 志第三 天文三
- ▪ 志第四 五行一(水)
- ▪ 志第五 五行二(火 木)
- ▪ 志第六 五行三(金 土)
- ▪ 志第七 历一
- ▪ 志第八 历二
- ▪ 志第九 历三
- ▪ 志第十 历四
- ▪ 志第十一 历五
- ▪ 志第十二 历六
- ▪ ▪ 木星
- ▪ ▪ 火星
- ▪ ▪ 土星
- ▪ ▪ 金星
- ▪ ▪ 水星
- ▪ ▪ 步四馀
- ▪ 志第十三 历七
- ▪ 志第十四 历八
- ▪ 志第十五 历九
- ▪ 志第十六 地理一
- ▪ 志第十七 地理二
- ▪ ▪ 山东山西
- ▪ 志第十八 地理三
- ▪ ▪ 河南陕西
- ▪ ▪ 宁夏左屯卫
- ▪ 志第十九 地理四
- ▪ ▪ 四川江西
- ▪ ▪ 守御礼州后千户所
- ▪ 志第二十 地理五
- ▪ ▪ 湖广浙江
- ▪ ▪ 上爱茶峒长官司
- ▪ 志第二十一 地理六
- ▪ ▪ 福建 广东 广西
- ▪ 志第二十二 地理七
- ▪ ▪ 云南 贵州
- ▪ ▪ 促瓦长官司
- ▪ 志第二十三 礼一(吉礼一)
- ▪ ▪ 分献陪祀
- ▪ ▪ 坛壝之制
- ▪ ▪ 神位祭器玉帛牲牢祝册之数
- ▪ ▪ 遣官祭祀
- ▪ ▪ 分献陪祀
- ▪ ▪ 玉帛牲牢
- ▪ ▪ 祝册
- ▪ ▪ 笾豆之实
- ▪ ▪ 祭祀杂议诸仪
- ▪ ▪ 祭祀日期
- ▪ ▪ 习仪
- ▪ ▪ 斋戒
- ▪ 志第二十四 礼二(吉礼二)
- ▪ ▪ 郊祀之制
- ▪ ▪ 大雩
- ▪ ▪ 郊祀配位
- ▪ ▪ 郊祀仪注
- ▪ ▪ 祈谷
- ▪ ▪ 大飨礼
- ▪ ▪ 令节拜天
- ▪ 志第二十五 礼三(吉礼三)
- ▪ ▪ 社稷
- ▪ ▪ 朝日夕月
- ▪ ▪ 先农
- ▪ ▪ 先蚕
- ▪ ▪ 高禖
- ▪ ▪ 祭告
- ▪ ▪ 祈报
- ▪ ▪ 神祇坛
- ▪ ▪ 星辰坛
- ▪ ▪ 灵星诸神
- ▪ ▪ 太岁月将风云雷雨之祀
- ▪ ▪ 岳镇海渎山川之祀
- ▪ ▪ 城隍
- ▪ 志第二十六 礼四(吉礼四)
- ▪ ▪ 京师九庙
- ▪ ▪ 圣师
- ▪ ▪ 旗纛
- ▪ ▪ 五祀
- ▪ ▪ 马神
- ▪ ▪ 南京神庙
- ▪ ▪ 功臣庙
- ▪ ▪ 三皇
- ▪ ▪ 历代帝王陵庙
- ▪ ▪ 至圣先师子孔庙祀
- ▪ ▪ 诸神祠
- ▪ ▪ 厉坛
- ▪ 志第二十七 礼五(吉礼五)
- ▪ ▪ 荐新
- ▪ ▪ 宗庙之制
- ▪ ▪ 禘佩
- ▪ ▪ 时享
- ▪ ▪ 加上谥号
- ▪ ▪ 庙讳
- ▪ 志第二十八 礼六(吉礼六)
- ▪ ▪ 功臣配飨
- ▪ ▪ 王国宗庙
- ▪ ▪ 奉先殿
- ▪ ▪ 奉慈殿
- ▪ ▪ 献皇帝庙
- ▪ ▪ 亲王从飨
- ▪ ▪ 群臣家庙
- ▪ 志第二十九 礼七(嘉礼一)
- ▪ ▪ 诸司朝觐仪
- ▪ ▪ 登极仪
- ▪ ▪ 大朝仪
- ▪ ▪ 常朝仪
- ▪ ▪ 皇太子亲王朝仪
- ▪ ▪ 诸王来朝仪
- ▪ ▪ 中宫受朝仪
- ▪ ▪ 朝贺东宫仪
- ▪ ▪ 大宴仪
- ▪ ▪ 上尊号徽号仪
- ▪ 志第三十 礼八(嘉礼二)
- ▪ ▪ 册皇后仪
- ▪ ▪ 册皇太子及皇太子妃仪
- ▪ ▪ 册亲王及王妃仪
- ▪ ▪ 皇帝加元服仪
- ▪ ▪ 皇太子皇子冠礼
- ▪ ▪ 品官冠礼
- ▪ ▪ 庶人冠礼
- ▪ 志第三十一 礼九(嘉礼三)
- ▪ ▪ 东宫出阁讲学仪
- ▪ ▪ 诸王读书仪
- ▪ ▪ 经筵
- ▪ ▪ 日讲
- ▪ ▪ 皇帝视学仪
- ▪ ▪ 天子纳后仪
- ▪ ▪ 皇太子纳妃仪
- ▪ ▪ 亲王婚礼
- ▪ ▪ 公主婚礼
- ▪ ▪ 品官婚礼
- ▪ ▪ 庶人婚礼
- ▪ 志第三十二 礼十(嘉礼四 宾礼)
- ▪ ▪ 遣使之蕃国仪
- ▪ ▪ 蕃国遣使进表仪
- ▪ ▪ 巡狩之制
- ▪ ▪ 东宫监国
- ▪ ▪ 皇太孙监国
- ▪ ▪ 颁诏仪
- ▪ ▪ 迎接诏赦仪
- ▪ ▪ 进书仪
- ▪ ▪ 进表笺仪
- ▪ ▪ 乡饮酒礼
- ▪ ▪ 蕃王朝贡礼
- ▪ ▪ 品官相见礼
- ▪ ▪ 庶人相见礼
- ▪ 志第三十三 礼十一(军礼)
- ▪ ▪ 亲征
- ▪ ▪ 遣将
- ▪ ▪ 禡祭
- ▪ ▪ 受降
- ▪ ▪ 奏凯献俘
- ▪ ▪ 论功行赏
- ▪ ▪ 大阅
- ▪ ▪ 大射
- ▪ ▪ 救日伐鼓
- ▪ 志第三十四 礼十二(凶礼一)
- ▪ ▪ 山陵
- ▪ ▪ 山陵
- ▪ 志第三十五 礼十三(凶礼二)
- ▪ ▪ 兴宗帝后陵寝
- ▪ ▪ 睿宗帝后陵寝
- ▪ ▪ 皇妃等丧葬
- ▪ ▪ 皇太子及妃丧葬
- ▪ ▪ 皇后陵寝
- ▪ ▪ 诸王及妃公主丧葬诸仪
- ▪ 志第三十六 礼十四(凶礼三)
- ▪ ▪ 中宫为父祖丧仪
- ▪ ▪ 遣使临吊仪
- ▪ ▪ 遣使册赠王公大臣仪
- ▪ ▪ 忌辰
- ▪ ▪ 乘舆受蕃国王讣奏仪
- ▪ ▪ 乘舆为王公大臣举哀仪
- ▪ ▪ 乘舆临王公大臣丧仪
- ▪ ▪ 谒祭陵庙
- ▪ ▪ 赐祭葬
- ▪ ▪ 丧葬之制
- ▪ ▪ 碑碣
- ▪ ▪ 赐谥
- ▪ ▪ 品官丧礼
- ▪ ▪ 士庶人丧礼
- ▪ ▪ 服纪
- ▪ 志第三十七 乐一
- ▪ 志第三十八 乐二
- ▪ ▪ 九庙时祫乐章
- ▪ ▪ 乐章一
- ▪ 志第三十九 乐三
- ▪ ▪ 乐章二
- ▪ ▪ 嘉靖间续定庆成宴乐章
- ▪ 志第四十 仪卫
- ▪ 志第四十一 舆服一
- ▪ 志第四十二 舆服二
- ▪ 志第四十三 舆服三
- ▪ 志第四十四 舆服四
- ▪ 志第四十五 选举一
- ▪ 志第四十六 选举二
- ▪ 志第四十七 选举三
- ▪ 志第四十八 职官一
- ▪ 志第四十九 职官二
- ▪ 志第五十 职官三
- ▪ 志第五十一 职官四
- ▪ 志第五十二 职官五
- ▪ 志第五十三 食货一
- ▪ ▪ 户口 田制屯田 庄田
- ▪ 志第五十四 食货二
- ▪ ▪ 赋役
- ▪ 志第五十五 食货三
- ▪ ▪ 漕运 仓库
- ▪ 志第五十六 食货四
- ▪ ▪ 盐法 茶法
- ▪ 志第五十七 食货五
- ▪ ▪ 钱钞 坑冶附铁冶铜场 商税 市舶 马市
- ▪ 志第五十八 食货六
- ▪ ▪ 上供采造 采造 柴炭 采木 珠池 织造 烧造 俸饷 会计
- ▪ 志第五十九 河渠一
- ▪ ▪ 黄河上
- ▪ 志第六十 河渠二
- ▪ ▪ 黄河下
- ▪ 志第六十一 河渠三
- ▪ ▪ 运河上
- ▪ 志第六十二 河渠四
- ▪ ▪ 运河下 海运
- ▪ 志第六十三 河渠五
- ▪ ▪ 淮河 泇河 卫河 漳河 沁河 滹沱河 桑乾河 胶莱河
- ▪ 志第六十四 河渠六
- ▪ ▪ 直省水利
- ▪ 志第六十五 兵一
- ▪ 志第六十六 兵二卫所 班军
- ▪ ▪ 土官
- ▪ ▪ 湖广行都司以湖广都司卫所改设
- ▪ ▪ 兴都留守司
- ▪ ▪ 福建都司
- ▪ ▪ 广东都司
- ▪ ▪ 后军都督府 在京
- ▪ ▪ 大宁都司
- ▪ ▪ 万全都司宣德五年,分直隶及山西等处卫所添设。
- ▪ ▪ 山西都司旧有太原三护卫,后革。蒲州千户所,改属直隶,广昌千户所,改属万全都司
- ▪ ▪ 山西行都司旧有蔚州卫,后改属万全都司
- ▪ ▪ 南京卫所亲军卫
- ▪ ▪ 陕西都司
- ▪ ▪ 广西都司
- ▪ ▪ 中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直隶
- ▪ ▪ 中都留守司
- ▪ ▪ 五军都督府属 左军都督府本府所属卫,仍隶北京左府。
- ▪ ▪ 右军都督府本府所属卫,仍隶北京右府。
- ▪ ▪ 中军都督府本府所属卫,仍隶北京中府。
- ▪ ▪ 前军都督府本府所属卫,仍隶北京前府。
- ▪ ▪ 河南都司
- ▪ ▪ 前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直隶
- ▪ ▪ 湖广都司
- ▪ ▪ 在外 直隶旧为北平都司,有北平三护卫,后俱为亲军。其不系北平旧卫者,俱永乐以后添设。
- ▪ ▪ 福建都司
- ▪ ▪ 福建行都司
- ▪ ▪ 江西都司
- ▪ ▪ 山西行都司
- ▪ ▪ 北平三护卫
- ▪ ▪ 广东都司
- ▪ ▪ 后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北平都司
- ▪ ▪ 后军都督府本府所属卫,仍隶北京后府。
- ▪ ▪ 贵州都司旧有层台、重安二千户所,俱革。旧有平伐长官司,后隶贵阳府。旧有平浪、九名九姓独山州二长官司,后隶都匀府。
- ▪ ▪ 土官
- ▪ ▪ 中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直隶
- ▪ ▪ 中都留守司
- ▪ ▪ 辽东都司
- ▪ ▪ 山东都司
- ▪ ▪ 右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云南都司
- ▪ ▪ 福建行都司
- ▪ ▪ 江西都司
- ▪ ▪ 贵州都司
- ▪ ▪ 四川都司
- ▪ ▪ 河南都司旧有洛阳中护卫,后并汝州卫。
- ▪ ▪ 前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直隶
- ▪ ▪ 湖广都司旧有武昌右千户所,革。
- ▪ ▪ 土官
- ▪ ▪ 广西都司
- ▪ ▪ 云南都司旧有鹤庆、通海二千户所,革
- ▪ ▪ 土官
- ▪ ▪ 山西三护卫
- ▪ ▪ 五军都督府所属卫所 左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浙江都司
- ▪ ▪ 辽东都司
- ▪ ▪ 山东都司旧有青州左护卫,后改天津右卫。旧有贵州护卫,革
- ▪ ▪ 右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直隶
- ▪ ▪ 陕西都司旧有阶州卫、沙州卫、灵山千户所,后俱革。
- ▪ ▪ 陕西行都司洪武十二年添设
- ▪ ▪ 四川都司旧有浦江关军民千户所,后革
- ▪ ▪ 土官
- ▪ ▪ 四川行都司旧无,后设。旧有建昌前卫,后革
- ▪ ▪ 都司一奴儿干都司 卫三百八十四
- ▪ ▪ 所二十四
- ▪ ▪ 站七
- ▪ ▪ 地面七
- ▪ ▪ 寨一
- ▪ ▪ 卫六
- ▪ ▪ 都指挥使司二
- ▪ ▪ 指挥使司一
- ▪ ▪ 宣尉使司三
- ▪ ▪ 招讨司六
- ▪ ▪ 万户府四
- ▪ ▪ 千户所十七
- ▪ ▪ 上十二卫
- ▪ ▪ 五军都督府所属卫所 左军都督府
- ▪ ▪ 在外 浙江都司
- ▪ 志第六十七 兵三
- ▪ ▪ 边防 海防江防 民壮 士兵 乡兵
- ▪ 志第六十八 兵四
- ▪ 志第六十九 刑法一
- ▪ 志第七十 刑法二
- ▪ 志第七十一 刑法三
- ▪ 志第七十二 艺文一
- ▪ 志第七十三 艺文二
- ▪ 志第七十四 艺文三
- ▪ 志第七十五 艺文四
- ▪ 表第一 诸王世表一
- ▪ 表第二 诸王世表二
- ▪ 表第三 诸王世表三
- ▪ 表第四 诸王世表四
- ▪ 表第五 诸王世表五
- ▪ 表第六 功臣世表一
- ▪ 表第七 功臣世表二
- ▪ 表第八 功臣世表三
- ▪ 表第九 外戚恩泽侯表
- ▪ 表第十 宰辅年表一
- ▪ 表第十一 宰辅年表二
- ▪ 表第十二 七卿年表一
- ▪ 表第十三 七卿年表二
- ▪ 列传第一 后妃
- ▪ ▪ 后妃一
- ▪ 列传第二 后妃二
- ▪ 列传第三
- ▪ ▪ 兴宗孝康皇帝孝康皇后 吕太后 睿宗献皇帝献皇后
- ▪ 列传第四 诸王
- ▪ ▪ 诸王一
- ▪ 列传第五 诸王二
- ▪ 列传第六 诸王三
- ▪ ▪ 太祖诸子三
- ▪ ▪ 兴宗诸子
- ▪ ▪ 惠帝诸子
- ▪ ▪ 成祖诸子
- ▪ 列传第七 诸王四
- ▪ ▪ 仁宗诸子
- ▪ ▪ 英宗诸子
- ▪ ▪ 景帝子
- ▪ ▪ 宪宗诸子
- ▪ ▪ 孝宗子
- ▪ 列传第八 诸王五
- ▪ ▪ 世宗诸子
- ▪ ▪ 穆宗诸子
- ▪ ▪ 神宗诸子
- ▪ ▪ 光宗诸子
- ▪ ▪ 熹宗诸子
- ▪ ▪ 庄烈帝诸子
- ▪ 列传第九
- ▪ ▪ 宪宗五女
- ▪ ▪ 孝宗三女
- ▪ ▪ 睿宗二女
- ▪ ▪ 光宗九女
- ▪ ▪ 庄烈帝六女
- ▪ ▪ 世宗五女
- ▪ ▪ 穆宗六女
- ▪ ▪ 神宗十女
- ▪ ▪ 成祖五女
- ▪ ▪ 仁宗七女
- ▪ ▪ 宣宗二女
- ▪ ▪ 英宗八女
- ▪ ▪ 景帝一女
- ▪ ▪ 公主
- ▪ 列传第十 郭子兴 韩林儿
- ▪ 列传第十一 陈友谅 张士诚 方国珍 明玉珍
- ▪ 列传第十二
- ▪ ▪ 扩廓帖木儿蔡子英 陈友定伯颜子中等 把匝剌瓦尔密
- ▪ 列传第十三 徐达 常遇春
- ▪ 列传第十四 李文忠 邓愈 汤和 沐英
- ▪ 列传第十五 李善长 汪广洋
- ▪ 列传第十六 刘基(子琏璟) 宋濂 叶琛 章溢(子存道)
- ▪ 列传第十七 冯胜(兄国用) 傅友德 廖永忠(赵庸) 杨璟 胡美
- ▪ 列传第十八
- ▪ 列传第十九
- ▪ 列传第二十
- ▪ 列传第二十一
- ▪ 列传第二十二
- ▪ 列传第二十三
- ▪ 列传第二十四
- ▪ 列传第二十五
- ▪ 列传第二十六
- ▪ 列传第二十七
- ▪ 列传第二十八
- ▪ 列传第二十九
- ▪ 列传第三十
- ▪ 列传第三十一
- ▪ 列传第三十二 盛庸 平安 何福 顾成
- ▪ 列传第三十三
- ▪ 列传第三十四
- ▪ 列传第三十五
- ▪ ▪ 解缙 黄淮 胡广 金幼孜 胡俨
- ▪ 列传第三十六
- ▪ ▪ 杨士奇 杨荣曾孙旦 杨溥马愉
- ▪ 列传第三十七
- ▪ ▪ 蹇义 夏原吉俞士吉 李文郁 邹师颜
- ▪ 列传第三十八
- ▪ ▪ 郁新 赵羾 金忠 李庆 师逵 古朴向宝 陈寿马京 许思温刘季{虎} 刘辰 杨砥 虞谦吕升 仰瞻 严本 汤宗
- ▪ 列传第三十九
- ▪ ▪ 茹瑺 严震直 张紞毛泰亨 王钝 郑赐 郭资 吕震 李至刚方宾 吴中 刘观
- ▪ 列传第四十
- ▪ 列传第四十一
- ▪ ▪ 宋礼蔺芳 陈瑄王瑜 周忱
- ▪ 列传第四十二
- ▪ ▪ 张辅高士文 徐政 黄福 刘俊吕毅 刘昱 陈洽侯保 冯贵伍云 陈忠李任等 李彬 柳升崔聚 史安 陈镛 李宗昉 潘禋梁铭 王通陶季容 陈汀
- ▪ 列传第四十三
- ▪ ▪ 宋晟 薛禄郭义 金玉 刘荣 硃荣 费瓛 谭广 陈怀马亮蒋贵孙琬 任礼 赵安 赵辅 刘聚
- ▪ 列传第四十四
- ▪ 列传第四十五
- ▪ 列传第四十六
- ▪ 列传第四十七
- ▪ 列传第四十八
- ▪ 列传第四十九
- ▪ 列传第五十
- ▪ ▪ 尹昌隆 耿通陈谔 戴纶林长懋 陈祚郭循 刘球子钺釪陈鉴何观 钟同孟 杨集 章纶子玄应 廖庄 倪敬盛灊等 杨瑄子源 盛颙等
- ▪ 列传第五十一
- ▪ ▪ 李时勉 陈敬宗 刘铉萨琦 邢让李绍林瀚子庭昂 庭机孙燫 烃 谢鐸 鲁鐸赵永
- ▪ 列传第五十二
- ▪ ▪ 邹缉郑维桓 柯暹 弋谦黄骥 黄泽孔友谅 范济 聊让郭佑 胡仲伦 华敏 贾斌 左鼎练纲 曹凯许仕达 刘炜尚褫 单宇姚显 杨浩 张昭贺炀
- ▪ 列传第五十三
- ▪ ▪ 陶成子鲁 陈敏 丁瑄 王得仁子一夔 叶祯 伍骥 毛吉林锦 郭绪 姜昂子龙
- ▪ 列传第五十四
- ▪ ▪ 韩观 山云 萧授吴亮 方瑛陈友 李震王信都胜 郭鋐 彭伦 欧磐 张祐
- ▪ 列传第五十五
- ▪ ▪ 曹鼐 张益 邝埜 王佐丁铉等 孙祥谢泽 袁彬哈铭袁敏
- ▪ 列传第五十六
- ▪ 列传第五十七
- ▪ ▪ 高谷 胡濙 王直
- ▪ 列传第五十八
- ▪ ▪ 于谦子冕 吴宁 王伟
- ▪ 列传第五十九
- ▪ ▪ 王骥孙瑾 徐有贞 杨善李实 赵荣 霍瑄 沈固 王越
- ▪ 列传第六十
- ▪ ▪ 罗亨信 侯璡 杨宁 王来 孙原贞孙需 张宪 硃鉴 杨信民张骥竺渊耿定 王晟 邓颙 马谨 程信 白圭子钺 张瓚谢士元孔镛李时敏 邓廷瓚 王轼 刘丙
- ▪ 列传第六十一
- ▪ ▪ 杨洪子俊 从子能 信 石亨从子彪 从孙后 郭登 硃谦子永 孙晖等孙镗赵胜 范广
- ▪ 列传第六十二
- ▪ ▪ 史昭刘昭 李达 巫凯曹义 施聚 许贵子宁 周贤子玉欧信 王玺 鲁鉴子麟 孙经 刘宁周玺 庄鉴 彭清 姜汉子奭孙应熊 安国 杭雄
- ▪ 列传第六十三
- ▪ ▪ 卫青子颖 董兴 何洪刘雄 刘玉 仇钺 神英子周 曹雄子谦 冯祯 张俊李鋐 杨锐崔文
- ▪ 列传第六十四
- ▪ ▪ 李贤 吕原子常 岳正 彭时 商辂 刘定之
- ▪ 列传第六十五
- ▪ ▪ 王翱 年富 王竑 李秉 姚夔 王复 林聪 叶盛
- ▪ 列传第六十六
- ▪ ▪ 项忠 韩雍 余子俊阮勤 硃英 秦纮
- ▪ 列传第六十七
- ▪ ▪ 罗伦涂棐 章懋从子拯 黄仲昭 庄昶邹智 舒芬崔桐 马汝骥
- ▪ 列传第六十八
- ▪ 列传第六十九
- ▪ ▪ 徐溥 邱濬 刘健 谢迁 李东阳 王鏊 刘忠
- ▪ 列传第七十
- ▪ ▪ 王恕子承裕 马文升 刘大夏
- ▪ 列传第七十一
- ▪ ▪ 何乔新 彭韶 周经 耿裕 倪岳 闵珪 戴珊
- ▪ 列传第七十二
- ▪ ▪ 周洪谟 杨守陈弟守阯 子茂元 茂仁 张元祯陈音 傅瀚张昇 吴宽 傅珪 刘春 吴俨 顾清 刘瑞
- ▪ 列传第七十三
- ▪ ▪ 李敏叶淇 贾俊刘璋 黄绂 张悦张蓥 钟 曾鉴 梁璟王诏 徐恪李介子昆 黄珂 王鸿儒 丛兰 吴世忠
- ▪ 列传第七十四
- ▪ ▪ 韩文顾佐 陈仁 张敷华 杨守随弟守隅 许进子诰 赞论雍泰张津 陈寿 樊莹 熊绣 潘蕃 胡富 张泰 吴文度 张鼐冒政 王璟 李钦
- ▪ 列传第七十五
- ▪ ▪ 何鉴 马中锡 陆完 洪钟陈镐 蒋昇 陈金 俞谏 周南孙禄马昊
- ▪ 列传第七十六
- ▪ 列传第七十七
- ▪ ▪ 李文祥 孙磐徐珪 胡爟周时从 王雄 罗侨 叶钊刘天麒戴冠 黄巩 陆震 夏良胜万潮等 何遵刘校等
- ▪ 列传第七十八
- ▪ ▪ 杨廷和 梁储 蒋冕 毛纪 石珤 兄玠
- ▪ 列传第七十九
- ▪ 列传第八十
- ▪ 列传第八十一
- ▪ 列传第八十二
- ▪ 列传第八十三 王守仁(冀元亨)
- ▪ 列传第八十四 张璁(胡鐸) 桂萼 方献夫 夏言
- ▪ 列传第八十五
- ▪ 列传第八十六
- ▪ 列传第八十七
- ▪ 列传第八十八
- ▪ 列传第八十九
- ▪ 列传第九十
- ▪ 列传第九十一
- ▪ 列传第九十二
- ▪ 列传第九十三
- ▪ 列传第九十四
- ▪ 列传第九十五
- ▪ 列传第九十六
- ▪ 列传第九十七
- ▪ 列传第九十八
- ▪ 列传第九十九
- ▪ 列传第一百
- ▪ 列传第一百一
- ▪ 列传第一百二
- ▪ 列传第一百三
- ▪ 列传第一百四
- ▪ 列传第一百五
- ▪ 列传第一百六
- ▪ 列传第一百七
- ▪ 列传第一百八
- ▪ 列传第一百九
- ▪ 列传第一百十
- ▪ 列传第一百十一
- ▪ 列传第一百十二
- ▪ 列传第一百十三
- ▪ 列传第一百十四 海瑞(何以尚) 丘橓 吕坤 郭正域
- ▪ 列传第一百十五
- ▪ 列传第一百十六
- ▪ 列传第一百十七
- ▪ 列传第一百十八
- ▪ 列传第一百十九
- ▪ 列传第一百二十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一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二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三
- ▪ 列传第一百二十四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五
- ▪ 列传一百二十六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七
- ▪ 列传第一百二十八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九
- ▪ 列传第一百三十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一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二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三
- ▪ 列传第一百三十四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五
- ▪ 列传第一百三十六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七
- ▪ 列传第一百三十八 孙承宗(子鉁等)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九
- ▪ 列传第一百四十 杨嗣昌 吴甡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一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二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三
- ▪ 列传第一百四十四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五
- ▪ 列传第一百四十六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七
- ▪ 列传第一百四十八
- ▪ 列传一百四十九
- ▪ 列传第一百五十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一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二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三
- ▪ 列传第一百五十四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五
- ▪ 列传第一百五十六 曹文诏(弟文耀) 周遇吉 黄得功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七
- ▪ 列传第一百五十八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九
- ▪ 列传第一百六十
- ▪ 列传第一百六十一
- ▪ 列传第一百六十二
- ▪ 列传第一百六十三
- ▪ 列传第一百六十四
- ▪ 列传第一百六十五
- ▪ 列传第一百六十六
- ▪ 列传第一百六十七
- ▪ 列传第一百六十八 何腾蛟(章旷 傅作霖) 瞿式耜(汪皞等)
- ▪ 列传第一百六十九 循吏
- ▪ 列传第一百七十 儒林一
- ▪ 列传第一百七十一 儒林二
- ▪ 列传第一百七十二 儒林三
- ▪ ▪ 孔希学孔彦绳 颜希惠 曾质粹 孔闻礼 孟希文 仲于陛 周冕 程接道 程克仁 张文运 邵继祖 硃梴 硃墅
- ▪ 列传第一百七十三 文苑一
- ▪ 列传第一百七十四 文苑二
- ▪ 列传第一百七十五 文苑三
- ▪ 列传第一百七十六 文苑四
- ▪ 列传第一百七十七 忠义一
- ▪ 列传第一百七十八 忠义二
- ▪ 列传第一百七十九 忠义三
- ▪ 列传第一百八十 忠义四
- ▪ 列传第一百八十一 忠义五
- ▪ 列传第一百八十二 忠义六
- ▪ 列传第一百八十三 忠义七
- ▪ 列传第一百八十四 孝义
- ▪ ▪ 孝义一
- ▪ 列传第一百八十五 孝义二
- ▪ 列传第一百八十六 隐逸
- ▪ ▪ 张介福 倪瓚 徐舫 杨恒 陈洄 杨引 吴海 刘闵 杨黼 孙一元沈周 陈继儒
- ▪ 列传第一百八十七 方伎
- ▪ 列传第一百八十八 外戚
- ▪ 列传第一百八十九 列女一
- ▪ 列传第一百九十 列女二
- ▪ 列传第一百九十一 列女三
- ▪ 列传第一百九十二 宦官一
- ▪ ▪ 郑和侯显 金英兴安 范弘等 王振 曹吉祥刘永诚 怀恩覃吉 汪直 梁芳钱能等 何鼎邓原等 李广 蒋琮 刘瑾 张永谷大用魏彬等
- ▪ 列传第一百九十三 宦官二
- ▪ ▪ 李芳 冯保 张鲸 陈增陈奉 高淮 梁永杨荣 陈矩 王安魏忠贤 王体乾李永贞等 崔文升 张彝宪 高起潜 王承恩 方正化
- ▪ 列传第一百九十四 阉党
- ▪ ▪ 焦芳 刘宇 曹元 张彩韩福等 顾秉谦 魏广微等 崔呈秀吴淳夫等 刘志选梁梦环等 曹钦程石三畏等 王绍徽周应秋霍维华徐大化等 阎鸣泰 贾继春田尔耕 许显纯
- ▪ 列传第一百九十五 佞幸
- ▪ ▪ 纪纲 门达逮杲 李孜省 继晓 江彬许泰 钱宁 陆炳 邵元节 陶仲文 顾可学盛端明等
- ▪ 列传第一百九十六 奸臣
- ▪ ▪ 胡惟庸陈宁 陈瑛马麟等 严嵩赵文华等 周延儒 温体仁马士英阮大铖
- ▪ 列传第一百九十七 流贼
- ▪ ▪ 李自成 张献忠
- ▪ 列传第一百九十八 土司
- ▪ ▪ 湖广土司
- ▪ ▪ 施州施南宣抚司 散毛宣抚司 忠建宣抚司 容美宣抚司 永顺军民宣慰使司 保靖州军民宣慰使司
- ▪ 列传第一百九十九 四川土司
- ▪ ▪ 四川土司一
- ▪ 列传第二百 四川土司二
- ▪ ▪ 播州宣慰司 永宁宣抚司 酉阳宣抚司 石砫宣抚司
- ▪ 列传第二百一 云南土司
- ▪ ▪ 云南土司一
- ▪ 列传第二百二 云南土司二
- ▪ ▪ 姚安 鹤庆 武定 寻甸 丽江 元江 永昌 新化 威远 北胜 湾甸镇康 大侯 澜沧卫 麓川
- ▪ 列传第二百三 云南土司三
- ▪ 列传第二百四 贵州土司
- ▪ ▪ 贵阳 思南思州附 镇远 铜仁 黎平 安顺 都匀 平越 石阡新添金筑安抚司附
- ▪ 列传第二百五 广西土司
- ▪ ▪ 广西土司一 桂林 柳州 庆远 平乐 梧州 浔州 南宁
- ▪ 列传第二百六 广西土司二
- ▪ ▪ 太平 思明 思恩 镇安 田州 恩城 上隆 都康
- ▪ 列传第二百七 广西土司三
- ▪ ▪ 泗城 利州 龙州 归顺 向武 奉议 江州 思陵广东琼州府附
- ▪ 列传第二百八 外国一
- ▪ ▪ 朝鲜
- ▪ 列传第二百九 外国二
- ▪ ▪ 安南
- ▪ 列传第二百十 外国三
- ▪ ▪ 日本
- ▪ 列传第二百十一 外国四
- ▪ ▪ 琉球 吕宋 合猫里 美洛居 沙瑶呐哔啴 鸡笼 婆罗 麻叶甕 古麻刺朗 冯嘉施兰 文郎马神
- ▪ 列传第二百十二 外国五
- ▪ ▪ 占城宾童龙 真腊 暹罗 爪哇阇婆 苏吉丹 碟里 日罗夏治三佛齐
- ▪ 列传第二百十三 外国六
- ▪ ▪ 浡泥 满剌加 苏门答剌 须文达那 苏禄 西洋琐里 琐里 览邦淡巴 百花 彭亨 那孤儿 黎伐 南渤利 阿鲁 柔佛 丁机宜 巴喇西 佛郎机 和兰
- ▪ 列传第二百十四 外国七
- ▪ 列传第二百十五 外国八鞑靼
- ▪ 列传第二百十六 外国九瓦剌 朵颜(福余 泰宁)
- ▪ 列传第二百十七 西域一
- ▪ ▪ 哈密卫 柳城 火州 土鲁番
- ▪ 列传第二百十八 西域二 西番诸卫(西宁河州洮州岷州等番族诸卫)
- ▪ ▪ 安定卫 阿端卫 曲先卫 赤斤蒙古卫 沙州卫 罕东卫 罕东左卫 哈梅里
- ▪ 列传第二百十九 西域三
- ▪ 列传第二百二十 西域四
- ▪ 附录:张廷玉上明史表
其子正儒,朝夕不离犴狴。见父憔悴骨立,呕血仆地,久之乃苏,因刺血书奏乞代父死,终不省。三十四年九月,始用硃赓言,谪戍湖广宁远卫。久之,放归,卒。天启初,赠太仆少卿。崇祯时,旌正儒为孝子。
郭实,字伯华,高邑人。万历十一年进士。授朝邑知县,选授御史。御史王麟趾劾湖广巡抚秦耀结政府状,谪徐沟丞。实复劾耀,耀乃罢。比去任,侵赃赎银巨万,为衡州同知沈鈇所发,下吏戍边。故事,抚按赃赎率贮州县为公费,自耀及都御史李采菲、御史沈汝梁、祝大舟咸以自润败。自是率预灭其籍,无可稽矣。实以论朝鲜事黜。久之,封贡不成,星下吏。给事中侯廷佩请还实官,不许。家居十五年,起南京刑部主事,终大理右寺丞。
翁宪祥,字兆隆,常熟人。万历二十年进士。为鄞县知县。课最,入为礼科给事中。以忧去。补吏科,疏陈铨政五事。其一论掣签法,言:“使尽付之无心,则天官之职一吏可代。苟为不然,则地本预拟,何必于大廷中为掩饰之术。请亟停罢。”时不能从。故事,正郎不奉使,抚按必俟代,至是多反之。而江西巡抚许弘纲以父忧径归,广西巡抚杨芳亦以忧乞免代,宪祥极言非制。弘纲贬官,芳亦被责。言者诋硃赓、李廷机辄被谴,宪祥疏论。已,劾云南巡抚陈用宾、两广总督戴耀,并不报。是时大僚多缺。而侍郎杨时乔、杨道宾旬日间相继物故,吏、礼二部长贰遂无一人。兵部止一尚书,养疴不出。户、刑、工三部暨都察院堂上官,俱以人言注籍。通政大理亦无见官。宪祥言九卿俱旷,甚伤国体。因陈补缺官、起遗佚数事,报闻。屡迁刑科都给事中。吏部尚书孙丕扬、副都御史许弘纲以考察为言路所攻,求去。宪祥言:“一时贤者,直道难容,相率引避。国是如此,可为寒心。”既而军政拾遗,疏为锦衣都督王之桢所挠,久不下。罪人陈用宾等已论死,疏亦留中。宪祥皆抗章论驳。知县满朝荐、李嗣善,同知王邦才,以忤税使系狱,乃请释之。会冬至停决囚,复请推缓刑德意,宥捴臣、矜楚狱。帝皆不报。寻调吏科。四十一年,命辅臣叶向高典会试,给事中曾六德以论救被察官坐贬,旨皆从内出。宪祥力谏。中官黄勋、赵禄、李朝用、胡滨等不法,亦连疏弹劾。久之,擢太常少卿。居数年卒。
徐大相,字觉斯,江西安义人。万历四十四年进士。授东昌推官。改武学教授,稍迁国子博士。四十七年九月朔,百僚将早朝,司礼中官卢受传免。众趋出,受从后姗侮。大相愤,归草二疏。一论辽左事,一论受奸邪。时接疏者即受也。见辽事疏曰:“此小臣,亦敢言事。”及帝阅第二疏,顾受曰:“此即论汝罪者。”受错愕,叩头流血请罪,曰:“奴当死。”疏乃留中。是日,南京国子学录乔拱璧亦疏劾受,不报。明年,迁兵部主事。天启二年,调吏部稽勋主事,移考功。明年,进验封员外郎。进士薛邦瑞为其祖蕙请谥,大相与尚书张问达议如其请。熹宗方恶恤典冗滥,镌大相三秩,出之外。问达等引罪,不问。大学士叶向高、都御史赵南星等连疏救,乃改镌二秩。大相方候命,群奄党受者数十辈,持梃噪于门。比搜大相橐,止俸金七十两,乃哄然散。家居,杜门读书,里人罕见其面。
崇祯元年,起故官。俄改考功,迁验封郎中。历考功、文选。奏陈遵明旨、疏淹滞、破请托、肃官评、正选规、重掌篆、崇礼让、励气节、抑侥幸、核吏弊十事,帝即命饬行。故尚书孙丕扬等二十六人为魏忠贤削夺,大相请复其官,帝不许。旋以起废忤旨,贬秩视事。给事中杜三策言大相端廉,起废协舆论,不当谴,不听。父忧归,卒于家。
赞曰:神宗中年,德荒政圮。怀忠发愤之士,宜其激昂抗词以匡君失。然纳谏有方,务将以诚意。绞讦摩上,君子弗为。谓其忠厚之意薄,而衒沽之情胜也。雒于仁、马经纶诋讥谯让,几为侪偶所不能堪矣。圣人取讽谏,意者殆不如是乎!
卢洪春(范俊 董基 王就学等) 李懋桧 李沂(周弘禴 潘士藻)雒于仁马经纶(林熙春 林培) 刘纲 戴士衡 曹学程(子正儒 郭实) 翁宪祥 徐大相
卢洪春,字思仁,东阳人。父仲佃,广西布政使。洪春举万历五年进士,授旌德知县,擢礼部祠祭主事。十四年十月,帝久不视朝,洪春上疏曰:“陛下自九月望后,连日免朝,前日又诏头眩体虚,暂罢朝讲。时享太庙,遣官恭代,且云‘非敢偷逸,恐弗成礼’。臣愚捧读,惊惶欲涕。夫礼莫重于祭,而疾莫甚于虚。陛下春秋鼎盛,诸症皆非所宜有。不宜有而有之,上伤圣母之心,下骇臣民之听,而又因以废祖宗大典,臣不知陛下何以自安也。抑臣所闻,更有异者。先二十六日传旨免朝,即闻人言籍籍,谓陛下试马伤额,故引疾自讳。果如人言,则以一时驰骋之乐,而昧周身之防,其为患犹浅。倘如圣谕,则以目前衽席之娱,而忘保身之术,其为患更深。若乃为圣德之累,则均焉而已。且陛下毋谓身居九重,外廷莫知。天子起居,岂有寂然无闻于人者?然莫敢直言以导陛下,则将顺之意多,而爱敬之心薄也。陛下平日遇颂谀必多喜,遇谏诤必多怒,一涉宫闱,严谴立至,孰肯触讳,以蹈不测之祸哉?群臣如是,非主上福也。愿陛下以宗社为重,毋务矫托以滋疑。力制此心,慎加防检。勿以深宫燕闲有所恣纵,勿以左右近习有所假借,饬躬践行,明示天下,以章律度,则天下万世,将慕义无穷。较夫挟数用术,文过饰非,几以聋瞽天下之耳目者,相去何如哉!”疏入,帝震怒。传谕内阁百余言,极明谨疾遣官之故。以洪春悖妄,命拟旨治罪。阁臣拟夺官,仍论救。帝不从,廷杖六十,斥为民。诸给事中申救,忤旨,切让。诸御史疏继之,帝怒,夺俸有差。洪春遂废于家,久之卒。光宗嗣位,赠太仆少卿。
御史范俊尝陈时政。帝方疾,见俊疏中“防人欲”语,斥之。主事董基以谏内操谪官。其后员外郎王就学因谏帝托疾不送梓宫,寻罢去。皆与洪春疏相类。
范俊,字国士,高安人。万历五年进士。为义乌知县,征授御史。十二年正月,陈时政十事,语皆切至,而中言“人欲宜防,力以靡曼麹蘖为戒”。先是,慈宁宫灾,给事中邹元标疏陈六事,忤帝意。及帝遘微疾,大臣方问安,而俊疏适入。帝恚曰:“向未罪元标,致俊复尔,当重惩之。”申时行等拟镌秩。帝犹怒,将各予杖。是夜大雷雨,明日朝门外水三尺余。帝怒少霁,时行等亦力救,乃斥为民。明年,给事中张维新请推用谴谪诸臣,诏许量移,惟俊不叙。给事中孙世祯、御史方万山等言俊不宜独遗,坐夺俸。自是屡荐不起,里居数十年卒。天启初,复官,赠光禄少卿。
董基,字巢雄,掖县人。万历八年进士。授刑部主事。十二年,帝集内竖三千人,授以戈甲,操于内廷。尚书张学颜谏,不纳。基抗疏曰:“内廷清严地,无故聚三千之众,轻以凶器尝试,窃为陛下危之。陛下以为行幸山陵,有此三千人可无恐乎?不知此皆无当实用。设遇健卒劲骑,立见披靡,车驾不可恃以轻出也。夫此三千人安居美食,筋力柔靡,一旦使执锐衣坚,蒙寒犯暑,臣闻顷者竟日演练,中曷濒死者数人,若辈未有不怨者。聚三千蓄怨之人于肘腋,危无逾此者。且自内操以来,赏赉已二万金。长此不已,安有殚竭?有用之财,糜之无用之地,诚可惜也。”疏入,忤旨,命贬二秩,调边方。九卿、给事、御史交章论救,且请纳基言,不听。竟谪基万全都司都事。明年,兵科给事中王致祥言:“祖宗法,非宿卫士不得持寸兵。今授群不逞利器,出入禁门,祸不细。”大学士申时行亦语司礼监曰:“此事系禁廷,诸人擐甲执戈,未明而入。设奸人窜其中,一旦缓急,外廷不得闻,宿卫不及备,此公等剥肤患也。”中官悚然,乘间力言。帝乃留致祥疏,即日罢之。会谪降官皆量移,基亦迁南京礼部主事,终南京大理卿。致祥,忻州人。隆庆五年进士。历官右佥都御史,巡抚顺天。
王就学,字所敬,武进人。万历十四年进士。授户部主事。三王并封议起,朝论大哗。就学,王锡爵门人也,偕同年生钱允元往规之,为流涕。会庶吉士李腾芳投锡爵书,与就学语相类。锡爵悟,并封诏得寝。就学改礼部,进员外郎,寻调吏部。二十四年,孝安陈太后梓宫发引,帝嫡母也,当送门外,以有疾,遣官代行。吏部侍郎孙继皋言之,帝怒,抵其疏于地。就学抗疏曰:“人子于亲惟送死为大事。今乃靳一攀送,致圣孝不终。岂独有乖古礼,即圣心岂能自安。于此而不用其情,乌乎用其情?于此而可忍,乌乎不可忍?恐难以宣诸诏谕,书诸简册,传示天下万世也。”疏奏,不省。逾二年,诏甄别吏部诸郎,斥就学为民。寻卒于家。
继皋抗疏未几,给事中刘道亨劾文选员外郎蔡梦麟紊铨政,并及继皋。乞罢,不报。及三殿灾,大臣自陈,皆慰留,独继皋致仕去。卒,赠礼部尚书。继皋,字以德,无锡人。万历二年进士第一。
李懋桧,字克苍,安溪人。万历八年进士。除六安知州,入为刑部员外郎。十四年三月,帝方忧旱,命所司条上便宜。懋桧及部郎刘复初等争言皇贵妃及恭妃册封事,章一日并上。帝怒,欲加重谴,言者犹不已。阁臣请帝诏诸曹建言止及所司职掌,且不得专达,以慰解帝意。居数日,帝亦霁威,诸疏皆留中。而懋桧疏又有保圣躬、节内供、御近习、开言路、议蠲振、慎刑罚、重举刺、限田制七事,亦寝不行。
明年,给事中邵庶因论诚意伯刘世延,刺及建言诸臣。懋桧上言:“庶因世延条奏,波及言者,欲概绝之。‘防人之口,甚于防川’,庶岂不闻斯语哉?今天下民穷财殚,所在饥馑,山、陕、河南,妇子仳离,僵仆满道,疾苦危急之状,盖有郑侠所不能图者,陛下不得闻且见也。迩者雷击日坛,星坠如斗,天变示儆于上;畿辇之间,子杀父,仆杀主,人情乖离于下。庶以为海内尽无可言已乎?夫在廷之臣,其为言官者十仅二三。言官不必皆智,不为言官者不必皆愚。无论往事,即如迩岁冯保、张居正交通乱政,其连章保留,颂功诩德,若陈三谟、曾士楚者,并出台垣,而请剑引裾杖谪以去者,非庶僚则新进书生也。果若庶言,天下幸无事则可,脱有不虞之变,陛下何从而知?庶复以堂上官禁止司属为得计,伏睹《大明律》,百工技艺之人,若有可言之事,直至御前奏闻,但有阻遏者斩。《大明会典》及皇祖《卧碑》亦屡言之。百工技艺之人,有言尚不敢阻,况诸司百执事乎?庶言一出,志士解体,善言日壅,主上不得闻其过,群下无所献其忠,祸天下必自庶始。陛下必欲重百官越职之禁,不若严言官失职之罚。当言不言,坐以负君误国之罪。轻则记过,重则褫官。科道当迁,一视其章奏多寡得失为殿最,则言官无不直言,庶官无事可言,出位之禁无庸,太平之效自致矣。”
帝责其沽名,命贬一秩。科道合救,不允。庶偕同列胡时麟、梅国楼、郭显忠复交章论劾,乃再降一秩,为湖广按察司经历。历礼部主事,以忧归,屡荐不起。家居二十年,始起故官。进南京兵部郎中。天启初,终太仆少卿。
李沂,字景鲁,嘉鱼人。万历十四年进士。改庶吉士。十六年冬,授吏科给事中。中官张鲸掌东厂,横肆无惮。御史何出光劾鲸死罪八,并及其党锦衣都督刘守有、序班邢尚智。尚智论死,守有除名,鲸被切让,而任职如故。御史马象乾复劾鲸,诋执政甚力,帝下象乾诏狱。大学士申时行等力救,且封还御批,不报。许国、王锡爵复各申救,乃寝前命,而鲸竟不罪。外议谓鲸以金宝献帝获免。沂拜官甫一月,上疏曰:“陛下往年罪冯保,近日逐宋坤,鲸恶百保而万坤,奈何独濡忍不去?若谓其侍奉多年,则坏法亦多年;谓痛加省改,犹足供事,则未闻可驯虎狼使守门户也。流传鲸广献金宝,多方请乞,陛下犹豫,未忍断决。中外臣民,初未肯信,以为陛下富有四海,岂爱金宝;威如雷霆,岂徇请乞。及见明旨许鲸策励供事,外议藉藉,遂谓为真。亏损圣德,夫岂浅甚!且鲸奸谋既遂,而国家之祸将从此始,臣所大惧也。”是日,给事中唐尧钦亦具疏谏。帝独手沂疏,震怒,谓沂欲为冯保、张居正报仇,立下诏狱严鞫。时行等乞宥,不从。谳上,诏廷杖六十,斥为民。御批至阁,时行等欲留御批,中使不可,持去。帝特遣司礼张诚出监杖。时行等上疏,俱诣会极门候进止。帝言:“沂置贪吏不言,而独谓朕贪,谤诬君父,罪不可宥。”竟杖之。太常卿李尚智、给事中薛三才等抗章论救,俱不报。国、锡爵以言不见用,引罪乞归。锡爵言:“廷杖非正刑,祖宗虽间一行之,亦未有诏狱、廷杖并加于一人者。故事,惟资贼大逆则有打问之旨,今岂可加之言官。”帝优诏慰留锡爵,卒不听其言。
初,冯保获罪,实鲸为之,故帝云然。或谓鲸罪不至如保。张诚掌司礼,素德保,授意言者发之,事秘莫能明也。其时,周弘禴、潘士藻皆以忤鲸得罪,而沂祸为烈。家居十八年,未召而卒。光宗嗣位,赠光禄少卿。
弘禴,字元孚,麻城人。倜傥负奇,好射猎。举万历二年进士,授户部主事。降无为州同知,迁顺天通判。十三年春,上疏指斥朝贵,言:“兵部尚书张学颜被论屡矣。陛下以学颜故,逐一给事中、三御史,此人心所共愤也。学颜结张鲸为兄弟,言官指论学颜而不敢及鲸,畏其势耳。若李植之论冯保,似乎忠谠矣,实张宏门客乐新声为谋主。其巡按顺天,纳娼为小妻,猖狂干纪,则恃宏为内援也。鲸、宏既窃陛下权,而植又窃司礼势,此公论所不容。《祖训》,大小官许至御前言事。今吏科都给事中齐世臣乃请禁部曹建言。曩居正窃权,台省群颂功德,而首发其奸者,顾在艾穆、沈思孝,部曹言事果何负于国哉?居正恶员外郎管志道之建白也,御史龚懋贤因诬以老疾;恶主事赵世卿之条奏也,尚书王国光遂锢以王官。论者切齿,为其附权奸而弃直言,长壅蔽之祸也。今学颜、植交附鲸、宏,鲸敢窃柄,世臣岂不闻?已不敢言,奈何反欲人不言乎?前此长吏垣者周邦杰、秦耀。当居正时,耀则甘心猎犬,邦杰则比迹寒蝉。今耀官太常,邦杰官太仆矣,谏职无补,坐陟京卿,尚谓台省足恃乎?而乃禁诸臣言事也。夫逐一人之言者其罪小,禁诸臣之言者其罪大。往者严嵩及居正犹不敢明立此禁,何世臣无忌惮一至此哉!乞放学颜、植归里,出耀、邦杰于外,屏张鲸使闲居,而夺世臣谏职,严敕司礼张诚等止掌内府礼仪,毋干政事,天下幸甚。”帝怒,谪代州判官,再迁南京兵部主事。
十七年,帝始倦勤,章奏多留中不下。弘禴疏谏,且请早建皇储,不报。寻召为尚宝丞。明年冬,命监察御史阅视宁夏边务。巡抚佥都御史梁问孟、巡茶御史钟化民,取官帑银交际,弘禴疏发之。诏褫问孟职,调化民于外。河东有秦、汉二坝,弘禴请以石为之,浚渠北达鸳鸯诸湖,大兴水利。还朝,以将材荐哱承恩、土文秀、哱云。明年,承恩等反,坐谪澄海典史。投劾归,卒于家。天启初,以尝请建储,赠太仆少卿。
潘士藻,字去华,婺源人。万历十一年进士。授温州推官。擢御史,巡视北城。慈宁宫近侍侯进忠、牛承忠私出禁城,狎妇女。逻者执之,为所殴,诉于士藻。私牒司礼监治之。帝恚曰:“东厂何事?乃自外庭发。”杖两阉,毙其一。鲸方掌东厂,怒。会火灾修省,士藻言:“今天下之患,莫大于君臣之意不通。宜仿祖制,及近时平台暖阁召对故事,面议所当施罢。撤大工以俟丰岁,蠲织造、烧造以昭俭德,免金花额外征以佐军食。且时召讲读诸臣,问以经史。对贤人君子之时多,自能以敬易肆,以义夺欲。修省之实,无过于此。”鲸乃激帝怒,谪广东布政司照磨。科道交章论救,不听。寻擢南京吏部主事。再迁尚宝卿,卒官。
雒于仁,字少泾,泾阳人。父遵,吏科都给事中。神宗初即位,冯保窃权。帝御殿,保辄侍侧。遵言:“保一侍从之仆,乃敢立天子宝座,文武群工拜天子邪,抑拜中官邪?欺陛下幼冲,无礼至此!”遵乃大学士高拱门生。保疑遵受拱指,遂谋逐拱。遵疏留中。寻劾兵部尚书谭纶,因荐海瑞。吏部尚书杨博称纶才,诋瑞迂滞,疏遂寝。顷之,纶陪祀日坛,咳不止。御史景嵩、韩必显劾纶衰病。居正素善纶,而冯保欲缘是为遵罪,因传旨诘嵩、必显欲用何人代纶,令会遵推举,遵等惶惧不敢承。俱贬三秩,调外。遵得浙江布政司照磨。保败,屡迁光禄卿。改右佥都御史,巡抚四川。罢归,卒。
于仁举万历十一年进士。历知肥乡、清丰二县,有惠政。十七年,入为大理寺评事。疏献四箴以谏。其略曰:
臣备官岁余,仅朝见陛下者三。此外惟闻圣体违和,一切传免。郊祀庙享遣官代行,政事不亲,讲筵久辍。臣知陛下之疾,所以致之者有由也。臣闻嗜酒则腐肠,恋色则伐性,贪财则丧志,尚气则戕生。陛下八珍在御,觞酌是耽,卜昼不足,继以长夜。此其病在嗜酒也。宠“十俊”以启幸门,溺郑妃,靡言不听。忠谋摈斥,储位久虚。此其病在恋色也。传索帑金,括取币帛。甚且掠问宦官,有献则已,无则谴怒。李沂之疮痍未平,而张鲸之赀贿复入。此其病在贪财也。今日榜宫女,明日抶中官,罪状未明,立毙杖下。又宿怨藏怒于直臣,如范俊、姜应麟、孙如法辈,皆一诎不申,赐环无日。此其病在尚气也。四者之病,胶绕身心,岂药石所可治?今陛下春秋鼎盛,犹经年不朝,过此以往,更当何如?
孟轲有取于法家拂士,今邹元标其人也。陛下弃而置之,臣有以得其故矣。元标入朝,必首言圣躬,次及左右。是以明知其贤,忌而弗用。独不思直臣不利于陛下,不便于左右,深有利于宗社哉!陛下之溺此四者,不曰操生杀之权,人畏之而不敢言,则曰居邃密之地,人莫知而不能言。不知鼓钟于宫,声闻于外,幽独之中,指视所集。且保禄全躯之士可以威权惧之,若怀忠守义者,即鼎锯何避焉!臣今敢以四箴献。若陛下肯用臣言,即立诛臣身,臣虽死犹生也。惟陛下垂察。
酒箴曰:耽彼麹蘖,昕夕不辍。心志内懵,威仪外缺。神禹疏狄,夏治兴隆。进药陛下,醲醑勿崇。
色箴曰:艳彼妖姬,寝兴在侧。启宠纳侮,争妍误国。成汤不迩,享有遐寿。进药陛下,内嬖勿厚。
财箴曰:“竞彼镠镣,锱铢必尽。公帑称盈,私家悬罄。武散鹿台,八百归心。隋炀剥利,天命难谌。进药陛下,货贿勿侵。
气箴曰:逞彼忿怒,恣睢任情。法尚操切,政盩公平。虞舜温恭,和以致祥。秦皇暴戾,群怨孔彰。进药陛下,旧怨勿藏。
疏入,帝震怒。会岁暮,留其疏十日。所云“十俊”,盖十小阉也。明年正旦,召见阁臣申时行等于毓德宫,手于仁疏授之。帝自辨甚悉,将置之重典。时行等委曲慰解,见帝意不可回,乃曰:“此疏不可发外,恐外人信以为真。愿陛下曲赐优容,臣等即传谕寺卿,令于仁去位可也。”帝乃颔之。居数日,于仁引疾,遂斥为民。久之卒。天启初,赠光禄少卿。
马经纶,字主一,顺天通州人。万历十七年进士。除肥城知县,入为御史。二十三年冬,兵部考选军政。帝谓中有副千户者,不宜擅署四品职。责部臣徇私,兵科不纠发。降武选郎韩范、都给事中吴文梓杂职。镌员外郎曾伟芳、主事江中信、程僖、陈楚产、给事中刘仕瞻三秩,调极边。以御史区大伦、俞价、强思、给事中张同德言事常忤旨,亦镌三秩。而五城御史夏之臣、硃凤翔、涂乔迁、时偕行、杨述中籍中官客用家,不称旨,并谪边远典史。又以客用赀财匿崇信伯费甲金家,刑部拷讯无实,谪郎中徐维濂于外。一时严旨频下,且不得千户主名,举朝震骇。时东厂太监张诚失帝意。诚家奴锦衣副千户霍文炳当迁指挥佥事,部臣先已奏请,而帝欲寻端罪言官,遂用是为罪。旋移怒两京科道,以为缄默,命掌印者尽镌三秩。于是给事中耿随龙、邹廷彦、黎道昭、孙羽侯、黄运泰、毛一公,御史李宗延、顾际明、彭可立、綦才、吴礼嘉、王有功、李固本,南京给事中伍文焕、费必兴、卢大中,御史柳佐、聂应科、李文熙等十九人俱调外,留者并停俸一年。又令吏部列上职名,再罢御史冯从吾、薛继茂、王慎德、姚三让四人。大学士赵志皋、陈于陛、沈一贯及九卿各疏争,尚书石星请罢职以宽诸臣,皆不纳。于陛又特疏申救。帝怒,命降诸人杂职,悉调边方。尚书孙丕扬等以诏旨转严,再疏乞宥。帝益怒,尽夺职为民。经纶愤甚,抗疏曰:
顷屡奉严旨,斥逐南北言官。臣幸蒙恩,罚俸供职,今日乃臣谏诤之日矣。陛下数年以来,深居静摄,君臣道否,中外俱抱隐忧。所恃言路诸臣,明目张胆为国家裁辨邪正,指斥奸雄。虽庙堂处分,未必尽协舆论,而缙绅公议,颇足维持世风,此高庙神灵实鉴佑之。所资台省耳目之用大矣,陛下何为一旦自涂其耳目邪?
夫以兵部考察之故,而罪兵科是已。乃因而蔓及于他给事,又波连于诸御史。去者不明署其应得之罪,留者不明署其姑恕之由。虽圣意渊微,未易窥测,而道路传说,啧有烦言。陛下年来厌苦言官,动辄罪以渎扰,今忽变而以箝口罪之。夫以无言罪言官,言官何辞。臣窃观陛下所为罪言官者,犹浅之乎罪言官也。乃言官今日之箝口不言者,有五大罪焉。陛下不郊天有年矣,曾不能援故典排闼以诤,是陷陛下之不敬天者。罪一。陛下不享祖有年矣,曾不能开至诚牵裾以诤,是陷陛下之不敬祖者。罪二。陛下辍朝不御,停讲不举,言官言之而不能卒复之,是陷陛下不能如祖宗之勤政。罪三。陛下去邪不决,任贤不笃,言官言之而不能强得之,是陷陛下不能如祖宗之用人。罪四。陛下好货成癖,御不少恩,肘腋之间,丛怨蓄变,言官俱虑之,而卒不能批鳞谏止,是陷陛下甘弃初政,而弗犹克终。罪五。言官负此大罪,陛下肯奋然励精而以五罪罪之,岂不当哉!奈何责之箝口不言者,不于此而于彼也!
日者廷臣交章论救,不惟不肯还职,而且落职为民。夫诸臣本出草莽,今还初服,亦复何憾。独念朝廷之过举不可遂,大臣之忠恳不可拂。陛下不听阁疏之救,改降级而为杂职,则辅臣何颜?是自离其腹心也。不听部疏之救,改杂职而为编氓,则九卿何颜?是自戕其股肱也。夫君臣一体,元首虽明,亦赖股肱腹心耳目之用。今乃自塞其耳目,自离其腹心,自戕其股肱,陛下将谁与共理天下事乎!
夫人君受命于天,与人臣受命于君一也。言官本无大罪,一旦震怒,罪以失职,无一敢抗命者。既大失人心,必上拂天意。万一上天震怒,以陛下之不郊不帝、不朝不讲、不惜才、不贱货,咎失人君之职,而赫然降非常之灾,不知陛下尔时能抗天命否乎?臣不能抗君,君不能抗天,此理明甚,陛下独不思自为社稷计乎?
帝大怒,亦贬三秩,出之外。
经纶既获谴,工科都给事中海阳林熙春等上疏曰:“陛下怒言官缄默,斥逐三十余人,臣等不胜悚惧。今御史经纶慷慨陈言,窃意必温旨褒嘉,顾亦从贬斥。是以建言罪邪,抑以不言罪邪?臣等不能解也。前所罪者,既以不言之故,今所罪者又以敢言之故,令臣等安所适从哉?陛下诚以不言为溺职,则臣等不难进忧危之苦词;诚以直言为忤旨,则臣等不难效喑默之成习。但恐庙堂之上,率谄佞取容,非君上之福也。臣等富贵荣辱之念岂与人殊,然宁为此不为彼者,毋亦沐二百余年养士之恩,不负君父,且不负此生耳。陛下奈何深怒痛疾,而折辱至是哉!”帝益怒,谪熙春茶盐判官,加贬经纶为典史。熙春遂引疾去。是日,御史定兴鹿久徵等亦上疏,请与诸臣同罪,贬泽州判官。二疏列名凡数十人,悉夺俸。
顷之,南京御史东莞林培疏陈时政。帝追怒经纶,竟斥为民。既归,杜门却扫凡十年。卒,门人私谥闻道先生。
培由乡举为新化知县。县僻陋,广置社学教之。民有死于盗者,不得。祷于神,随蝴蝶所至获盗,时惊为神。征授南京御史,劾罪诚意伯刘世延,置其爪牙于法。已,上书言徐维濂不当谪;陕西织花绒、购回青扰民,宜罢;湖广以鱼鲊、江南以织造并夺抚按官俸,苏州通判至以织造故褫官,皆不可训;并论及沈思孝等。帝怒,谪福建盐运知事。告归,卒。
天启初,复经纶官,赠太仆少卿。培赠光禄少卿,熙春亦还故职。屡迁大理卿,年老乞罢。时李宗延、柳佐辈咸官于朝,颂其先朝建言事。诏加户部右侍郎,致仕。
刘纲,邛州人。祖文恂,孝子。父应辰,举乡试,不仕,亦以孝义闻。纲举万历二十三年进士,改庶吉士。二十五年七月,上疏曰:
去岁两宫灾,诏示天下,略无禹、汤罪己之诚,文、景蠲租之惠,臣已知天心之未厌矣。比大工肇兴,伐木榷税,采石运瓷,远者万里,近者亦数百里。小民竭膏血不足供费,绝筋骨不足任劳,鬻妻子不能偿贷。加以旱魃为灾,野无青草,人情胥怨,所在如仇。而天下悔祸,三殿复灾。《五行志》曰:“君不思道,厥灾烧宫。”陛下试自省,昼之为、夜之息,思在道乎,不在道乎?
凡敬天法祖,亲贤远奸,寡欲保身,贱货慎德,俱谓之道,反是非道矣。陛下比年以来,简禋祀,罢朝讲,弃股肱,阂耳目,断地脉,忽天象,君臣有数载之隔,堂陛若万里而遥。陛下深居静摄,所为祈天永命者何状,即外廷有不知,上天宁不见邪?今日之灾,其应以类,天若曰:皇之不极,于谁会归,何以门为?朝仪久旷,于谁禀仰,何以殿为?元宰素餐,有污政地,何以阁为?其所以示警戒,劝更新者,至深切矣。尚可因循玩愒,重怒上帝哉!
臣闻五行之性,忌积喜畅。积者,灾之伏也,请冒死而言积之状。皇长子冠婚、册立久未举行,是曰积典。大小臣僚以职事请,强半不报,是曰积牍。外之司府有官无人,是曰积缺。罪斥诸臣,概不录叙,是曰积才。阃外有扬帆之丑,中原起揭竿之徒,是曰积寇。守边治河,诸臣虚词罔上,恬不为怪,是曰积玩。诸所为积,陛下不能以明断决,元辅赵志皋不能以去就争,天应随之,毫发不爽。陛下何不召九卿、台谏面议得失,见兔顾犬,未为晚也。若必专任志皋,处堂相安,小之隳政事而羞士类,大之丛民怨而益大怒。天下大计奈何以此匪人当之!此不可令关白诸酋闻也。
帝得疏,恚甚,将罪之。以方遘殿灾,留中不报。
已而授编修。居二年,京察。坐浮躁,调外任,遂归。明年卒。故事,翰林与政府声气相属。纲直攻志皋短,故嗛之不置,假察典中之。明世以庶吉士专疏建言者,前惟邹智,后则刘之纶与纲,并四川人。
戴士衡,字章尹,莆田人。万历十七年进士。除新建知县,擢吏科给事中。蓟州总兵官王保滥杀南兵,士衡极论其罪。已,请亟补言官,劾石星误国大罪五。山东税使陈增请假便宜得举刺将吏,淮、扬鲁保亦请节制有司,士衡力争。仁圣太后梓宫发引,帝不亲送,士衡言:“母子至情,送死大事,奈何于内庭数武地,靳一举足劳。今山陵竣事,愿陛下扶杖出迎神主,庶少慰圣母之灵,答臣民之望。”锦衣千户郑一麟奏开昌平银矿。士衡以地逼天寿山,抗疏争。皆不报。
二十五年正月,极陈天下大计,言:“方今事势不可知者三:天意也,人心也,气运也。大可虑者五:纪纲废弛也,戎狄侵陵也,根本动摇也,武备疏略也,府藏殚竭也。其切要而当亟正者一,则君心也。陛下高拱九重,目不睹师保之容,耳不闻丞弼之议,美丽当前,燕惰自佚,即欲殚聪明以计安社稷,其道无由。诚宜时御便殿,召执政大臣讲求化理,则心清欲寡,政事自修。”亦不报。
日本封事败,再劾星及沈惟敬、杨方亨,且列上防倭八事。多议行。俄劾南京工部尚书叶梦熊、刑部侍郎吕坤、蓟辽总督孙幰及通政参议李宜春。时幰已罢,宜春自引归,坤亦以直谏去。给事中刘道亨右坤,力诋士衡,谓其受大学士张位指。士衡亦劾道亨与星同乡,为星报复。帝以言官互争,皆报寝。寻劾罢文选郎中白所知。帝恶吏部郎,贬黜者二十二人,因诘责吏科朋比。都给事中刘为楫、杨廷兰、张正学、林应元及士衡俱引罪。诏贬为楫一秩,与廷兰等并调外。士衡得蕲州判官。无何,诏改远方,乃授陕西盐课副提举。未赴,会《忧危竑议》起,竟坐遣戍。
先是,士衡再劾坤,谓潜进《闺范图说》,结纳宫闱,因请举册立、冠婚诸礼。帝不悦。至是有跋《闺范》后者,名曰《忧危竑议》,诬坤与贵妃从父郑承恩、户部侍郎张养蒙、山西巡抚魏允贞、吏科给事中程绍、吏部员外郎邓光祚及道亨、所知等同盟结纳,羽翼贵妃子。承恩大惧。以坤、道亨、所知故与士衡有隙,而全椒知县樊玉衡方上疏言国本,指斥贵妃,遂妄指士衡实为之,玉衡与其谋。帝震怒,贵妃复泣诉不已,夜半传旨逮下诏狱拷讯。比明,命永戍士衡廉州、玉衡雷州。御史赵之翰复言:“是书非出一人,主谋者张位,奉行者士衡,同谋者右都御史徐作、礼部侍郎刘楚先、国子祭酒刘应秋、故给事中杨廷兰、礼部主事万建昆也。诸臣皆位心腹爪牙,宜并斥。”帝入其言,下之部院。时位已落职闲住,署事侍郎裴应章、副都御史郭惟贤力为作等解,不听。夺楚先、作官,出应秋于外,廷兰、建昆谪边方,应章等复论救。帝不悦,斥位为民。
士衡等再更赦,皆不原。四十五年,士衡卒于戍所。巡按御史田生金请脱其戍籍,释玉衡生还,帝不许。天启中,赠太仆少卿。
曹学程,字希明,全州人。万历十一年进士。历知石首、海宁。治行最,擢御史。帝命将援朝鲜。已而兵部尚书石星听沈惟敬言,力请封贡。乃以李宗城、杨方亨为正副使,往行册封礼。未至日本,而惟敬言渐不售,宗城先逃归。帝复惑星言,欲遣给事中一人充使,因察视情实。学程抗疏言:“迩者封事大坏,而方亨之揭,谓封事有绪。星、方亨表里应和,不足倚信。为今日计,遣科臣往勘则可,往封则不可。石星很很自用,赵志皋碌碌依违,东事之溃裂,元辅、枢臣俱不得辞其责。”初,朝鲜甫陷,御史郭实论经略宋应昌不足任,并陈七不可。帝以实沮挠,谪怀仁典史。后已迁刑部主事。会封贡议既罢,而朝鲜复恳请之。帝乃追怒前主议者,以实倡首,斥为民。并敕石星尽录异议者名,将大谴责。志皋等力解乃已。及遣使不得要领,因欲别遣,已而罢之,即以方亨为正使矣。而学程方督畿辅屯田,不知也。疏入,帝大怒,谓有暗嘱关节,逮下锦衣卫严讯。榜掠无所得,移刑部定罪。尚书萧大亨请宥,帝不许,命坐逆臣失节罪斩。刑科给事中侯廷佩等讼其冤。志皋及陈于陛、沈一贯言尤切,皆不纳。自是救者不绝,多言其母年九十余,哭子待毙。帝卒弗听,数遇赦亦不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