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明史
- ▪ 本纪第一 太祖一
- ▪ 本纪第二 太祖二
- ▪ 本纪第三 太祖三
- ▪ 本纪第四 恭闵帝
- ▪ 本纪第五 成祖一
- ▪ 本纪第六 成祖二
- ▪ 本纪第七 成祖三
- ▪ 本纪第八 仁宗
- ▪ 本纪第九 宣宗
- ▪ 本纪第十 英宗前纪
- ▪ 本纪第十一 景帝
- ▪ 本纪第十二 英宗后纪
- ▪ 本纪第十三 宪宗一
- ▪ 本纪第十四 宪宗二
- ▪ 本纪第十五 孝宗
- ▪ 本纪第十六 武宗
- ▪ 本纪第十七 世宗一
- ▪ 本纪第十八 世宗二
- ▪ 本纪第十九 穆宗
- ▪ 本纪第二十 神宗一
- ▪ 本纪第二十一 神宗二
- ▪ ▪ 光宗
- ▪ 本纪第二十二 熹宗
- ▪ 本纪第二十三 庄烈帝一
- ▪ 本纪第二十四 庄烈帝二
- ▪ 志第一 天文一
- ▪ 志第二 天文二
- ▪ ▪ 填星
- ▪ ▪ 岁星
- ▪ ▪ 荧惑
- ▪ ▪ 太白
- ▪ ▪ 辰星
- ▪ 志第三 天文三
- ▪ 志第四 五行一(水)
- ▪ 志第五 五行二(火 木)
- ▪ 志第六 五行三(金 土)
- ▪ 志第七 历一
- ▪ 志第八 历二
- ▪ 志第九 历三
- ▪ 志第十 历四
- ▪ 志第十一 历五
- ▪ 志第十二 历六
- ▪ ▪ 木星
- ▪ ▪ 火星
- ▪ ▪ 土星
- ▪ ▪ 金星
- ▪ ▪ 水星
- ▪ ▪ 步四馀
- ▪ 志第十三 历七
- ▪ 志第十四 历八
- ▪ 志第十五 历九
- ▪ 志第十六 地理一
- ▪ 志第十七 地理二
- ▪ ▪ 山东山西
- ▪ 志第十八 地理三
- ▪ ▪ 河南陕西
- ▪ ▪ 宁夏左屯卫
- ▪ 志第十九 地理四
- ▪ ▪ 四川江西
- ▪ ▪ 守御礼州后千户所
- ▪ 志第二十 地理五
- ▪ ▪ 湖广浙江
- ▪ ▪ 上爱茶峒长官司
- ▪ 志第二十一 地理六
- ▪ ▪ 福建 广东 广西
- ▪ 志第二十二 地理七
- ▪ ▪ 云南 贵州
- ▪ ▪ 促瓦长官司
- ▪ 志第二十三 礼一(吉礼一)
- ▪ ▪ 分献陪祀
- ▪ ▪ 坛壝之制
- ▪ ▪ 神位祭器玉帛牲牢祝册之数
- ▪ ▪ 遣官祭祀
- ▪ ▪ 分献陪祀
- ▪ ▪ 玉帛牲牢
- ▪ ▪ 祝册
- ▪ ▪ 笾豆之实
- ▪ ▪ 祭祀杂议诸仪
- ▪ ▪ 祭祀日期
- ▪ ▪ 习仪
- ▪ ▪ 斋戒
- ▪ 志第二十四 礼二(吉礼二)
- ▪ ▪ 郊祀之制
- ▪ ▪ 大雩
- ▪ ▪ 郊祀配位
- ▪ ▪ 郊祀仪注
- ▪ ▪ 祈谷
- ▪ ▪ 大飨礼
- ▪ ▪ 令节拜天
- ▪ 志第二十五 礼三(吉礼三)
- ▪ ▪ 社稷
- ▪ ▪ 朝日夕月
- ▪ ▪ 先农
- ▪ ▪ 先蚕
- ▪ ▪ 高禖
- ▪ ▪ 祭告
- ▪ ▪ 祈报
- ▪ ▪ 神祇坛
- ▪ ▪ 星辰坛
- ▪ ▪ 灵星诸神
- ▪ ▪ 太岁月将风云雷雨之祀
- ▪ ▪ 岳镇海渎山川之祀
- ▪ ▪ 城隍
- ▪ 志第二十六 礼四(吉礼四)
- ▪ ▪ 京师九庙
- ▪ ▪ 圣师
- ▪ ▪ 旗纛
- ▪ ▪ 五祀
- ▪ ▪ 马神
- ▪ ▪ 南京神庙
- ▪ ▪ 功臣庙
- ▪ ▪ 三皇
- ▪ ▪ 历代帝王陵庙
- ▪ ▪ 至圣先师子孔庙祀
- ▪ ▪ 诸神祠
- ▪ ▪ 厉坛
- ▪ 志第二十七 礼五(吉礼五)
- ▪ ▪ 荐新
- ▪ ▪ 宗庙之制
- ▪ ▪ 禘佩
- ▪ ▪ 时享
- ▪ ▪ 加上谥号
- ▪ ▪ 庙讳
- ▪ 志第二十八 礼六(吉礼六)
- ▪ ▪ 功臣配飨
- ▪ ▪ 王国宗庙
- ▪ ▪ 奉先殿
- ▪ ▪ 奉慈殿
- ▪ ▪ 献皇帝庙
- ▪ ▪ 亲王从飨
- ▪ ▪ 群臣家庙
- ▪ 志第二十九 礼七(嘉礼一)
- ▪ ▪ 诸司朝觐仪
- ▪ ▪ 登极仪
- ▪ ▪ 大朝仪
- ▪ ▪ 常朝仪
- ▪ ▪ 皇太子亲王朝仪
- ▪ ▪ 诸王来朝仪
- ▪ ▪ 中宫受朝仪
- ▪ ▪ 朝贺东宫仪
- ▪ ▪ 大宴仪
- ▪ ▪ 上尊号徽号仪
- ▪ 志第三十 礼八(嘉礼二)
- ▪ ▪ 册皇后仪
- ▪ ▪ 册皇太子及皇太子妃仪
- ▪ ▪ 册亲王及王妃仪
- ▪ ▪ 皇帝加元服仪
- ▪ ▪ 皇太子皇子冠礼
- ▪ ▪ 品官冠礼
- ▪ ▪ 庶人冠礼
- ▪ 志第三十一 礼九(嘉礼三)
- ▪ ▪ 东宫出阁讲学仪
- ▪ ▪ 诸王读书仪
- ▪ ▪ 经筵
- ▪ ▪ 日讲
- ▪ ▪ 皇帝视学仪
- ▪ ▪ 天子纳后仪
- ▪ ▪ 皇太子纳妃仪
- ▪ ▪ 亲王婚礼
- ▪ ▪ 公主婚礼
- ▪ ▪ 品官婚礼
- ▪ ▪ 庶人婚礼
- ▪ 志第三十二 礼十(嘉礼四 宾礼)
- ▪ ▪ 遣使之蕃国仪
- ▪ ▪ 蕃国遣使进表仪
- ▪ ▪ 巡狩之制
- ▪ ▪ 东宫监国
- ▪ ▪ 皇太孙监国
- ▪ ▪ 颁诏仪
- ▪ ▪ 迎接诏赦仪
- ▪ ▪ 进书仪
- ▪ ▪ 进表笺仪
- ▪ ▪ 乡饮酒礼
- ▪ ▪ 蕃王朝贡礼
- ▪ ▪ 品官相见礼
- ▪ ▪ 庶人相见礼
- ▪ 志第三十三 礼十一(军礼)
- ▪ ▪ 亲征
- ▪ ▪ 遣将
- ▪ ▪ 禡祭
- ▪ ▪ 受降
- ▪ ▪ 奏凯献俘
- ▪ ▪ 论功行赏
- ▪ ▪ 大阅
- ▪ ▪ 大射
- ▪ ▪ 救日伐鼓
- ▪ 志第三十四 礼十二(凶礼一)
- ▪ ▪ 山陵
- ▪ ▪ 山陵
- ▪ 志第三十五 礼十三(凶礼二)
- ▪ ▪ 兴宗帝后陵寝
- ▪ ▪ 睿宗帝后陵寝
- ▪ ▪ 皇妃等丧葬
- ▪ ▪ 皇太子及妃丧葬
- ▪ ▪ 皇后陵寝
- ▪ ▪ 诸王及妃公主丧葬诸仪
- ▪ 志第三十六 礼十四(凶礼三)
- ▪ ▪ 中宫为父祖丧仪
- ▪ ▪ 遣使临吊仪
- ▪ ▪ 遣使册赠王公大臣仪
- ▪ ▪ 忌辰
- ▪ ▪ 乘舆受蕃国王讣奏仪
- ▪ ▪ 乘舆为王公大臣举哀仪
- ▪ ▪ 乘舆临王公大臣丧仪
- ▪ ▪ 谒祭陵庙
- ▪ ▪ 赐祭葬
- ▪ ▪ 丧葬之制
- ▪ ▪ 碑碣
- ▪ ▪ 赐谥
- ▪ ▪ 品官丧礼
- ▪ ▪ 士庶人丧礼
- ▪ ▪ 服纪
- ▪ 志第三十七 乐一
- ▪ 志第三十八 乐二
- ▪ ▪ 乐章一
- ▪ ▪ 九庙时祫乐章
- ▪ 志第三十九 乐三
- ▪ ▪ 乐章二
- ▪ ▪ 嘉靖间续定庆成宴乐章
- ▪ 志第四十 仪卫
- ▪ 志第四十一 舆服一
- ▪ 志第四十二 舆服二
- ▪ 志第四十三 舆服三
- ▪ 志第四十四 舆服四
- ▪ 志第四十五 选举一
- ▪ 志第四十六 选举二
- ▪ 志第四十七 选举三
- ▪ 志第四十八 职官一
- ▪ 志第四十九 职官二
- ▪ 志第五十 职官三
- ▪ 志第五十一 职官四
- ▪ 志第五十二 职官五
- ▪ 志第五十三 食货一
- ▪ ▪ 户口 田制屯田 庄田
- ▪ 志第五十四 食货二
- ▪ ▪ 赋役
- ▪ 志第五十五 食货三
- ▪ ▪ 漕运 仓库
- ▪ 志第五十六 食货四
- ▪ ▪ 盐法 茶法
- ▪ 志第五十七 食货五
- ▪ ▪ 钱钞 坑冶附铁冶铜场 商税 市舶 马市
- ▪ 志第五十八 食货六
- ▪ ▪ 上供采造 采造 柴炭 采木 珠池 织造 烧造 俸饷 会计
- ▪ 志第五十九 河渠一
- ▪ ▪ 黄河上
- ▪ 志第六十 河渠二
- ▪ ▪ 黄河下
- ▪ 志第六十一 河渠三
- ▪ ▪ 运河上
- ▪ 志第六十二 河渠四
- ▪ ▪ 运河下 海运
- ▪ 志第六十三 河渠五
- ▪ ▪ 淮河 泇河 卫河 漳河 沁河 滹沱河 桑乾河 胶莱河
- ▪ 志第六十四 河渠六
- ▪ ▪ 直省水利
- ▪ 志第六十五 兵一
- ▪ 志第六十六 兵二卫所 班军
- ▪ ▪ 土官
- ▪ ▪ 湖广行都司以湖广都司卫所改设
- ▪ ▪ 兴都留守司
- ▪ ▪ 广东都司
- ▪ ▪ 后军都督府 在京
- ▪ ▪ 大宁都司
- ▪ ▪ 万全都司宣德五年,分直隶及山西等处卫所添设。
- ▪ ▪ 山西都司旧有太原三护卫,后革。蒲州千户所,改属直隶,广昌千户所,改属万全都司
- ▪ ▪ 山西行都司旧有蔚州卫,后改属万全都司
- ▪ ▪ 福建都司
- ▪ ▪ 福建行都司
- ▪ ▪ 江西都司
- ▪ ▪ 陕西都司
- ▪ ▪ 南京卫所亲军卫
- ▪ ▪ 五军都督府属 左军都督府本府所属卫,仍隶北京左府。
- ▪ ▪ 右军都督府本府所属卫,仍隶北京右府。
- ▪ ▪ 中军都督府本府所属卫,仍隶北京中府。
- ▪ ▪ 前军都督府本府所属卫,仍隶北京前府。
- ▪ ▪ 广西都司
- ▪ ▪ 中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直隶
- ▪ ▪ 中都留守司
- ▪ ▪ 河南都司
- ▪ ▪ 前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直隶
- ▪ ▪ 湖广都司
- ▪ ▪ 后军都督府本府所属卫,仍隶北京后府。
- ▪ ▪ 山西行都司
- ▪ ▪ 福建都司
- ▪ ▪ 福建行都司
- ▪ ▪ 江西都司
- ▪ ▪ 广东都司
- ▪ ▪ 后军都督府 在京
- ▪ ▪ 北平三护卫
- ▪ ▪ 在外 北平都司
- ▪ ▪ 贵州都司旧有层台、重安二千户所,俱革。旧有平伐长官司,后隶贵阳府。旧有平浪、九名九姓独山州二长官司,后隶都匀府。
- ▪ ▪ 土官
- ▪ ▪ 中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直隶
- ▪ ▪ 中都留守司
- ▪ ▪ 辽东都司
- ▪ ▪ 山东都司
- ▪ ▪ 右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云南都司
- ▪ ▪ 贵州都司
- ▪ ▪ 四川都司
- ▪ ▪ 河南都司旧有洛阳中护卫,后并汝州卫。
- ▪ ▪ 前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直隶
- ▪ ▪ 在外 直隶旧为北平都司,有北平三护卫,后俱为亲军。其不系北平旧卫者,俱永乐以后添设。
- ▪ ▪ 湖广都司旧有武昌右千户所,革。
- ▪ ▪ 土官
- ▪ ▪ 广西都司
- ▪ ▪ 云南都司旧有鹤庆、通海二千户所,革
- ▪ ▪ 土官
- ▪ ▪ 山西三护卫
- ▪ ▪ 五军都督府所属卫所 左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浙江都司
- ▪ ▪ 辽东都司
- ▪ ▪ 山东都司旧有青州左护卫,后改天津右卫。旧有贵州护卫,革
- ▪ ▪ 右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直隶
- ▪ ▪ 陕西都司旧有阶州卫、沙州卫、灵山千户所,后俱革。
- ▪ ▪ 陕西行都司洪武十二年添设
- ▪ ▪ 四川都司旧有浦江关军民千户所,后革
- ▪ ▪ 土官
- ▪ ▪ 四川行都司旧无,后设。旧有建昌前卫,后革
- ▪ ▪ 都司一奴儿干都司 卫三百八十四
- ▪ ▪ 所二十四
- ▪ ▪ 站七
- ▪ ▪ 地面七
- ▪ ▪ 寨一
- ▪ ▪ 卫六
- ▪ ▪ 都指挥使司二
- ▪ ▪ 指挥使司一
- ▪ ▪ 宣尉使司三
- ▪ ▪ 招讨司六
- ▪ ▪ 万户府四
- ▪ ▪ 千户所十七
- ▪ ▪ 上十二卫
- ▪ ▪ 五军都督府所属卫所 左军都督府
- ▪ ▪ 在外 浙江都司
- ▪ 志第六十七 兵三
- ▪ ▪ 边防 海防江防 民壮 士兵 乡兵
- ▪ 志第六十八 兵四
- ▪ 志第六十九 刑法一
- ▪ 志第七十 刑法二
- ▪ 志第七十一 刑法三
- ▪ 志第七十二 艺文一
- ▪ 志第七十三 艺文二
- ▪ 志第七十四 艺文三
- ▪ 志第七十五 艺文四
- ▪ 表第一 诸王世表一
- ▪ 表第二 诸王世表二
- ▪ 表第三 诸王世表三
- ▪ 表第四 诸王世表四
- ▪ 表第五 诸王世表五
- ▪ 表第六 功臣世表一
- ▪ 表第七 功臣世表二
- ▪ 表第八 功臣世表三
- ▪ 表第九 外戚恩泽侯表
- ▪ 表第十 宰辅年表一
- ▪ 表第十一 宰辅年表二
- ▪ 表第十二 七卿年表一
- ▪ 表第十三 七卿年表二
- ▪ 列传第一 后妃
- ▪ ▪ 后妃一
- ▪ 列传第二 后妃二
- ▪ 列传第三
- ▪ ▪ 兴宗孝康皇帝孝康皇后 吕太后 睿宗献皇帝献皇后
- ▪ 列传第四 诸王
- ▪ ▪ 诸王一
- ▪ 列传第五 诸王二
- ▪ 列传第六 诸王三
- ▪ ▪ 太祖诸子三
- ▪ ▪ 兴宗诸子
- ▪ ▪ 惠帝诸子
- ▪ ▪ 成祖诸子
- ▪ 列传第七 诸王四
- ▪ ▪ 仁宗诸子
- ▪ ▪ 英宗诸子
- ▪ ▪ 景帝子
- ▪ ▪ 宪宗诸子
- ▪ ▪ 孝宗子
- ▪ 列传第八 诸王五
- ▪ ▪ 世宗诸子
- ▪ ▪ 穆宗诸子
- ▪ ▪ 神宗诸子
- ▪ ▪ 光宗诸子
- ▪ ▪ 熹宗诸子
- ▪ ▪ 庄烈帝诸子
- ▪ 列传第九
- ▪ ▪ 宪宗五女
- ▪ ▪ 孝宗三女
- ▪ ▪ 睿宗二女
- ▪ ▪ 光宗九女
- ▪ ▪ 庄烈帝六女
- ▪ ▪ 世宗五女
- ▪ ▪ 穆宗六女
- ▪ ▪ 神宗十女
- ▪ ▪ 成祖五女
- ▪ ▪ 仁宗七女
- ▪ ▪ 宣宗二女
- ▪ ▪ 英宗八女
- ▪ ▪ 景帝一女
- ▪ ▪ 公主
- ▪ 列传第十 郭子兴 韩林儿
- ▪ 列传第十一 陈友谅 张士诚 方国珍 明玉珍
- ▪ 列传第十二
- ▪ ▪ 扩廓帖木儿蔡子英 陈友定伯颜子中等 把匝剌瓦尔密
- ▪ 列传第十三 徐达 常遇春
- ▪ 列传第十四 李文忠 邓愈 汤和 沐英
- ▪ 列传第十五 李善长 汪广洋
- ▪ 列传第十六 刘基(子琏璟) 宋濂 叶琛 章溢(子存道)
- ▪ 列传第十七 冯胜(兄国用) 傅友德 廖永忠(赵庸) 杨璟 胡美
- ▪ 列传第十八
- ▪ 列传第十九
- ▪ 列传第二十
- ▪ 列传第二十一
- ▪ 列传第二十二
- ▪ 列传第二十三
- ▪ 列传第二十四
- ▪ 列传第二十五
- ▪ 列传第二十六
- ▪ 列传第二十七
- ▪ 列传第二十八
- ▪ 列传第二十九
- ▪ 列传第三十
- ▪ 列传第三十一
- ▪ 列传第三十二 盛庸 平安 何福 顾成
- ▪ 列传第三十三
- ▪ 列传第三十四
- ▪ 列传第三十五
- ▪ ▪ 解缙 黄淮 胡广 金幼孜 胡俨
- ▪ 列传第三十六
- ▪ ▪ 杨士奇 杨荣曾孙旦 杨溥马愉
- ▪ 列传第三十七
- ▪ ▪ 蹇义 夏原吉俞士吉 李文郁 邹师颜
- ▪ 列传第三十八
- ▪ ▪ 郁新 赵羾 金忠 李庆 师逵 古朴向宝 陈寿马京 许思温刘季{虎} 刘辰 杨砥 虞谦吕升 仰瞻 严本 汤宗
- ▪ 列传第三十九
- ▪ ▪ 茹瑺 严震直 张紞毛泰亨 王钝 郑赐 郭资 吕震 李至刚方宾 吴中 刘观
- ▪ 列传第四十
- ▪ 列传第四十一
- ▪ ▪ 宋礼蔺芳 陈瑄王瑜 周忱
- ▪ 列传第四十二
- ▪ ▪ 张辅高士文 徐政 黄福 刘俊吕毅 刘昱 陈洽侯保 冯贵伍云 陈忠李任等 李彬 柳升崔聚 史安 陈镛 李宗昉 潘禋梁铭 王通陶季容 陈汀
- ▪ 列传第四十三
- ▪ ▪ 宋晟 薛禄郭义 金玉 刘荣 硃荣 费瓛 谭广 陈怀马亮蒋贵孙琬 任礼 赵安 赵辅 刘聚
- ▪ 列传第四十四
- ▪ 列传第四十五
- ▪ 列传第四十六
- ▪ 列传第四十七
- ▪ 列传第四十八
- ▪ 列传第四十九
- ▪ 列传第五十
- ▪ ▪ 尹昌隆 耿通陈谔 戴纶林长懋 陈祚郭循 刘球子钺釪陈鉴何观 钟同孟 杨集 章纶子玄应 廖庄 倪敬盛灊等 杨瑄子源 盛颙等
- ▪ 列传第五十一
- ▪ ▪ 李时勉 陈敬宗 刘铉萨琦 邢让李绍林瀚子庭昂 庭机孙燫 烃 谢鐸 鲁鐸赵永
- ▪ 列传第五十二
- ▪ ▪ 邹缉郑维桓 柯暹 弋谦黄骥 黄泽孔友谅 范济 聊让郭佑 胡仲伦 华敏 贾斌 左鼎练纲 曹凯许仕达 刘炜尚褫 单宇姚显 杨浩 张昭贺炀
- ▪ 列传第五十三
- ▪ ▪ 陶成子鲁 陈敏 丁瑄 王得仁子一夔 叶祯 伍骥 毛吉林锦 郭绪 姜昂子龙
- ▪ 列传第五十四
- ▪ ▪ 韩观 山云 萧授吴亮 方瑛陈友 李震王信都胜 郭鋐 彭伦 欧磐 张祐
- ▪ 列传第五十五
- ▪ ▪ 曹鼐 张益 邝埜 王佐丁铉等 孙祥谢泽 袁彬哈铭袁敏
- ▪ 列传第五十六
- ▪ 列传第五十七
- ▪ ▪ 高谷 胡濙 王直
- ▪ 列传第五十八
- ▪ ▪ 于谦子冕 吴宁 王伟
- ▪ 列传第五十九
- ▪ ▪ 王骥孙瑾 徐有贞 杨善李实 赵荣 霍瑄 沈固 王越
- ▪ 列传第六十
- ▪ ▪ 罗亨信 侯璡 杨宁 王来 孙原贞孙需 张宪 硃鉴 杨信民张骥竺渊耿定 王晟 邓颙 马谨 程信 白圭子钺 张瓚谢士元孔镛李时敏 邓廷瓚 王轼 刘丙
- ▪ 列传第六十一
- ▪ ▪ 杨洪子俊 从子能 信 石亨从子彪 从孙后 郭登 硃谦子永 孙晖等孙镗赵胜 范广
- ▪ 列传第六十二
- ▪ ▪ 史昭刘昭 李达 巫凯曹义 施聚 许贵子宁 周贤子玉欧信 王玺 鲁鉴子麟 孙经 刘宁周玺 庄鉴 彭清 姜汉子奭孙应熊 安国 杭雄
- ▪ 列传第六十三
- ▪ ▪ 卫青子颖 董兴 何洪刘雄 刘玉 仇钺 神英子周 曹雄子谦 冯祯 张俊李鋐 杨锐崔文
- ▪ 列传第六十四
- ▪ ▪ 李贤 吕原子常 岳正 彭时 商辂 刘定之
- ▪ 列传第六十五
- ▪ ▪ 王翱 年富 王竑 李秉 姚夔 王复 林聪 叶盛
- ▪ 列传第六十六
- ▪ ▪ 项忠 韩雍 余子俊阮勤 硃英 秦纮
- ▪ 列传第六十七
- ▪ ▪ 罗伦涂棐 章懋从子拯 黄仲昭 庄昶邹智 舒芬崔桐 马汝骥
- ▪ 列传第六十八
- ▪ 列传第六十九
- ▪ ▪ 徐溥 邱濬 刘健 谢迁 李东阳 王鏊 刘忠
- ▪ 列传第七十
- ▪ ▪ 王恕子承裕 马文升 刘大夏
- ▪ 列传第七十一
- ▪ ▪ 何乔新 彭韶 周经 耿裕 倪岳 闵珪 戴珊
- ▪ 列传第七十二
- ▪ ▪ 周洪谟 杨守陈弟守阯 子茂元 茂仁 张元祯陈音 傅瀚张昇 吴宽 傅珪 刘春 吴俨 顾清 刘瑞
- ▪ 列传第七十三
- ▪ ▪ 李敏叶淇 贾俊刘璋 黄绂 张悦张蓥 钟 曾鉴 梁璟王诏 徐恪李介子昆 黄珂 王鸿儒 丛兰 吴世忠
- ▪ 列传第七十四
- ▪ ▪ 韩文顾佐 陈仁 张敷华 杨守随弟守隅 许进子诰 赞论雍泰张津 陈寿 樊莹 熊绣 潘蕃 胡富 张泰 吴文度 张鼐冒政 王璟 李钦
- ▪ 列传第七十五
- ▪ ▪ 何鉴 马中锡 陆完 洪钟陈镐 蒋昇 陈金 俞谏 周南孙禄马昊
- ▪ 列传第七十六
- ▪ 列传第七十七
- ▪ ▪ 李文祥 孙磐徐珪 胡爟周时从 王雄 罗侨 叶钊刘天麒戴冠 黄巩 陆震 夏良胜万潮等 何遵刘校等
- ▪ 列传第七十八
- ▪ ▪ 杨廷和 梁储 蒋冕 毛纪 石珤 兄玠
- ▪ 列传第七十九
- ▪ 列传第八十
- ▪ 列传第八十一
- ▪ 列传第八十二
- ▪ 列传第八十三 王守仁(冀元亨)
- ▪ 列传第八十四 张璁(胡鐸) 桂萼 方献夫 夏言
- ▪ 列传第八十五
- ▪ 列传第八十六
- ▪ 列传第八十七
- ▪ 列传第八十八
- ▪ 列传第八十九
- ▪ 列传第九十
- ▪ 列传第九十一
- ▪ 列传第九十二
- ▪ 列传第九十三
- ▪ 列传第九十四
- ▪ 列传第九十五
- ▪ 列传第九十六
- ▪ 列传第九十七
- ▪ 列传第九十八
- ▪ 列传第九十九
- ▪ 列传第一百
- ▪ 列传第一百一
- ▪ 列传第一百二
- ▪ 列传第一百三
- ▪ 列传第一百四
- ▪ 列传第一百五
- ▪ 列传第一百六
- ▪ 列传第一百七
- ▪ 列传第一百八
- ▪ 列传第一百九
- ▪ 列传第一百十
- ▪ 列传第一百十一
- ▪ 列传第一百十二
- ▪ 列传第一百十三
- ▪ 列传第一百十四 海瑞(何以尚) 丘橓 吕坤 郭正域
- ▪ 列传第一百十五
- ▪ 列传第一百十六
- ▪ 列传第一百十七
- ▪ 列传第一百十八
- ▪ 列传第一百十九
- ▪ 列传第一百二十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一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二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三
- ▪ 列传第一百二十四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五
- ▪ 列传一百二十六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七
- ▪ 列传第一百二十八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九
- ▪ 列传第一百三十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一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二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三
- ▪ 列传第一百三十四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五
- ▪ 列传第一百三十六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七
- ▪ 列传第一百三十八 孙承宗(子鉁等)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九
- ▪ 列传第一百四十 杨嗣昌 吴甡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一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二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三
- ▪ 列传第一百四十四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五
- ▪ 列传第一百四十六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七
- ▪ 列传第一百四十八
- ▪ 列传一百四十九
- ▪ 列传第一百五十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一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二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三
- ▪ 列传第一百五十四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五
- ▪ 列传第一百五十六 曹文诏(弟文耀) 周遇吉 黄得功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七
- ▪ 列传第一百五十八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九
- ▪ 列传第一百六十
- ▪ 列传第一百六十一
- ▪ 列传第一百六十二
- ▪ 列传第一百六十三
- ▪ 列传第一百六十四
- ▪ 列传第一百六十五
- ▪ 列传第一百六十六
- ▪ 列传第一百六十七
- ▪ 列传第一百六十八 何腾蛟(章旷 傅作霖) 瞿式耜(汪皞等)
- ▪ 列传第一百六十九 循吏
- ▪ 列传第一百七十 儒林一
- ▪ 列传第一百七十一 儒林二
- ▪ 列传第一百七十二 儒林三
- ▪ ▪ 孔希学孔彦绳 颜希惠 曾质粹 孔闻礼 孟希文 仲于陛 周冕 程接道 程克仁 张文运 邵继祖 硃梴 硃墅
- ▪ 列传第一百七十三 文苑一
- ▪ 列传第一百七十四 文苑二
- ▪ 列传第一百七十五 文苑三
- ▪ 列传第一百七十六 文苑四
- ▪ 列传第一百七十七 忠义一
- ▪ 列传第一百七十八 忠义二
- ▪ 列传第一百七十九 忠义三
- ▪ 列传第一百八十 忠义四
- ▪ 列传第一百八十一 忠义五
- ▪ 列传第一百八十二 忠义六
- ▪ 列传第一百八十三 忠义七
- ▪ 列传第一百八十四 孝义
- ▪ ▪ 孝义一
- ▪ 列传第一百八十五 孝义二
- ▪ 列传第一百八十六 隐逸
- ▪ ▪ 张介福 倪瓚 徐舫 杨恒 陈洄 杨引 吴海 刘闵 杨黼 孙一元沈周 陈继儒
- ▪ 列传第一百八十七 方伎
- ▪ 列传第一百八十八 外戚
- ▪ 列传第一百八十九 列女一
- ▪ 列传第一百九十 列女二
- ▪ 列传第一百九十一 列女三
- ▪ 列传第一百九十二 宦官一
- ▪ ▪ 郑和侯显 金英兴安 范弘等 王振 曹吉祥刘永诚 怀恩覃吉 汪直 梁芳钱能等 何鼎邓原等 李广 蒋琮 刘瑾 张永谷大用魏彬等
- ▪ 列传第一百九十三 宦官二
- ▪ ▪ 李芳 冯保 张鲸 陈增陈奉 高淮 梁永杨荣 陈矩 王安魏忠贤 王体乾李永贞等 崔文升 张彝宪 高起潜 王承恩 方正化
- ▪ 列传第一百九十四 阉党
- ▪ ▪ 焦芳 刘宇 曹元 张彩韩福等 顾秉谦 魏广微等 崔呈秀吴淳夫等 刘志选梁梦环等 曹钦程石三畏等 王绍徽周应秋霍维华徐大化等 阎鸣泰 贾继春田尔耕 许显纯
- ▪ 列传第一百九十五 佞幸
- ▪ ▪ 纪纲 门达逮杲 李孜省 继晓 江彬许泰 钱宁 陆炳 邵元节 陶仲文 顾可学盛端明等
- ▪ 列传第一百九十六 奸臣
- ▪ ▪ 胡惟庸陈宁 陈瑛马麟等 严嵩赵文华等 周延儒 温体仁马士英阮大铖
- ▪ 列传第一百九十七 流贼
- ▪ ▪ 李自成 张献忠
- ▪ 列传第一百九十八 土司
- ▪ ▪ 湖广土司
- ▪ ▪ 施州施南宣抚司 散毛宣抚司 忠建宣抚司 容美宣抚司 永顺军民宣慰使司 保靖州军民宣慰使司
- ▪ 列传第一百九十九 四川土司
- ▪ ▪ 四川土司一
- ▪ 列传第二百 四川土司二
- ▪ ▪ 播州宣慰司 永宁宣抚司 酉阳宣抚司 石砫宣抚司
- ▪ 列传第二百一 云南土司
- ▪ ▪ 云南土司一
- ▪ 列传第二百二 云南土司二
- ▪ ▪ 姚安 鹤庆 武定 寻甸 丽江 元江 永昌 新化 威远 北胜 湾甸镇康 大侯 澜沧卫 麓川
- ▪ 列传第二百三 云南土司三
- ▪ 列传第二百四 贵州土司
- ▪ ▪ 贵阳 思南思州附 镇远 铜仁 黎平 安顺 都匀 平越 石阡新添金筑安抚司附
- ▪ 列传第二百五 广西土司
- ▪ ▪ 广西土司一 桂林 柳州 庆远 平乐 梧州 浔州 南宁
- ▪ 列传第二百六 广西土司二
- ▪ ▪ 太平 思明 思恩 镇安 田州 恩城 上隆 都康
- ▪ 列传第二百七 广西土司三
- ▪ ▪ 泗城 利州 龙州 归顺 向武 奉议 江州 思陵广东琼州府附
- ▪ 列传第二百八 外国一
- ▪ ▪ 朝鲜
- ▪ 列传第二百九 外国二
- ▪ ▪ 安南
- ▪ 列传第二百十 外国三
- ▪ ▪ 日本
- ▪ 列传第二百十一 外国四
- ▪ ▪ 琉球 吕宋 合猫里 美洛居 沙瑶呐哔啴 鸡笼 婆罗 麻叶甕 古麻刺朗 冯嘉施兰 文郎马神
- ▪ 列传第二百十二 外国五
- ▪ ▪ 占城宾童龙 真腊 暹罗 爪哇阇婆 苏吉丹 碟里 日罗夏治三佛齐
- ▪ 列传第二百十三 外国六
- ▪ ▪ 浡泥 满剌加 苏门答剌 须文达那 苏禄 西洋琐里 琐里 览邦淡巴 百花 彭亨 那孤儿 黎伐 南渤利 阿鲁 柔佛 丁机宜 巴喇西 佛郎机 和兰
- ▪ 列传第二百十四 外国七
- ▪ 列传第二百十五 外国八鞑靼
- ▪ 列传第二百十六 外国九瓦剌 朵颜(福余 泰宁)
- ▪ 列传第二百十七 西域一
- ▪ ▪ 哈密卫 柳城 火州 土鲁番
- ▪ 列传第二百十八 西域二 西番诸卫(西宁河州洮州岷州等番族诸卫)
- ▪ ▪ 安定卫 阿端卫 曲先卫 赤斤蒙古卫 沙州卫 罕东卫 罕东左卫 哈梅里
- ▪ 列传第二百十九 西域三
- ▪ 列传第二百二十 西域四
- ▪ 附录:张廷玉上明史表
金纯 张本 郭敦 郭璡 郑辰 柴车 刘中敷孙机 张凤 周瑄子纮 杨鼎翁世资 黄镐 胡拱辰 陈俊 林鹗 潘荣 夏时正
金纯,字德修,泗州人。洪武中国子监生。以吏部尚书杜泽荐,授吏部文选司郎中。三十一年出为江西布政司右参政。成祖即位,以蹇义荐,召为刑部右侍郎。时将营北京,命采木湖广。永乐七年从巡北京。八年从北征,迁左侍郎。
九年命与宋礼同治会通河,又同徐亨、蒋廷瓚浚鱼王口黄河故道。初,太祖用兵梁、晋间,使大将军徐达开塌场口,通河于泗。又开济宁西耐牢坡引曹、郓河水,以通中原之运。其后故道浸塞,至是纯疏治之。自开封北引水达郓城,入塌场,出谷亭北十里为永通、广运二闸。十四年改礼部左侍郎。越二月,进尚书。十五年从巡北京。十九年同给事中葛绍祖巡抚四川。仁宗即位,改工部。居数月,又改刑部。明年兼太子宾客。
宣德三年,纯有疾,帝命医视疗。稍间,免其朝参,俾护疾视事。会暑,敕法司理滞囚。纯数从朝贵饮,为言官所劾。帝怒曰:“纯以疾不朝而燕于私,可乎?”命系锦衣狱。既念纯老臣,释之,落太子宾客。八月予致仕去。
纯在刑部,仁宗尝谕纯:“法司近尚罗织,言者辄以诽谤得罪,甚无谓。自今告诽谤者勿论。”纯亦务宽大,每诫属吏不得妄椎击人。故当纯时,狱无瘐死者。正统五年卒。赠山阳伯。
张本,字致中,东阿人。洪武中,自国子生授江都知县。燕兵至扬州,御史王彬据城抗,为守将所缚。本率父老迎降。成祖以滁、泰二知州房吉、田庆成率先归附,命与本并为扬州知府,偕见任知府谭友德同涖府事。寻擢本江西布政司右参政。
永乐四年召为工部左侍郎。坐事免官,冠带办事。明年五月复官。寻以奏牍书衔误左为右,为给事中所劾。帝命改授本部右侍郎而宥其罪。
七年,皇太子监国,奏为刑部右侍郎。善摘奸。命督北河运。躬自相视,立程度,舟行得无滞。会疾作,太子赐之狐裘冠钞,遣医驰视。十九年将北征,命本及王彰分往两直隶、山东、山西、河南,督有司造车挽运。明年即命本督北征饷。
仁宗即位,拜南京兵部尚书兼掌都察院事。召见,言时政得失,且请严饬武备。帝嘉纳之,遂留行在兵部。
宣德初,工部侍郎蔡信乞征军匠家口隶锦衣卫。本言:“军匠二万六千人,属二百四十五卫所,为匠者暂役其一丁。若尽取以来,家以三四丁计之,数近十万。军伍既缺,人情惊骇,不可。”帝善本言。
征汉庶人,从调兵食。庶人就擒,命抚辑其众,而录其余党。还以军政久敝,奸人用贷脱籍,而援平民实伍,言于帝。择廷臣四出厘正之。时马大孳息,畿内军民为畜牧所困。本请分牧于山东、河南及大名诸府。山东、河南养马自此始。晋王济熿坐不轨夺爵,本奉命散其护卫军于边镇。
四年命兼太子宾客。户部以官田租减,度支不给,请减外官俸及生员军士月给。帝以军士艰,不听减。余下廷议,本等持不可,乃止。阳武侯薛禄城独石诸戍成,本往计守御之宜。还奏称旨,命兼掌户部。本虑边食不足,而诸边比岁稔,请出丝麻布帛输边易谷,多者三四十万石,少者亦十万石,储偫顿充。六年病卒,赐赙三万缗,葬祭甚厚。
本廉介有执持,尚刻少恕。录高煦党,胁从者多不免。成祖宴近臣,银器各一案,因以赐之。独本案设陶器,谕曰:“卿号‘穷张’,银器无所用。”本顿首谢,其为上知如此。
郭敦,字仲厚,堂邑人。洪武中,以乡举入太学,授户部主事。迁衢州知府,多惠政。衢俗,贫者死不葬,辄焚其尸。敦为厉禁,且立义阡,俗遂革。禁民聚淫祠。敦疾,民劝弛其禁,弗听,疾亦瘳。在衢七年。永乐初,坐累征,耆老数百人伏阙乞留,不得。后廷臣言敦廉正,召补监察御史。迁河南左参政,调陕西。十六年春,胡濙言敦有大臣体,擢礼部右侍郎兼太仆寺卿,偕给事中陶衎巡抚顺天。二十年督北征饷。
仁宗即位,以大行丧不斋宿,降太仆卿。旋进户部左侍郎,兼詹事府少詹事。宣德二年进尚书。陕西旱,命与隆平侯张信整饬庶务当行者,同三司官计议奏行。敦乃请蠲逋赋,振贫乏,考黜贪吏,罢不急之务,凡十数事。悉从之。岁余,召还。在部多所兴革,罢王田之夺民业者,令民开荒不起科。建漕运议,民运至瓜洲、仪真,资卫卒运至京。民甚便之。
敦事亲孝,持身廉。同官有为不义者,辄厉色待之,其人悔谢乃已。性好学,公退,手不释卷。六年,卒官,年六十二。
郭璡,字时用,初名进,新安人。永乐初,以太学生擢户部主事。历官吏部左、右侍郎。仁宗即位,命兼詹事府少詹事,更名璡。
宣宗初,掌行在詹事府。吏部尚书蹇义老,辍部务,帝欲以璡代。璡厚重勤敏,然寡学术。杨士奇言恐璡不足当之,宜妙择大臣通经术知今古者,帝乃止。逾年,卒为尚书。谕以吕蒙正夹袋,虞允文材馆录故事。璡由是留意人才。识进士李贤辅相器,授吏部主事,后果为名相。时外官九年考满,部民走阙下乞留,辄增秩复任。璡虑有妄者,请覆实。从之。
璡虽长六卿,然望轻。又政归内阁,自布政使至知府阙,听京官三品以上荐举;既又命御史、知县,皆听京官五品以上荐举。要职选擢,皆不关吏部。正统初,左通政陈恭言:“古者择任庶官,悉由选部,职任专而事体一。今令朝臣各举所知,恐开私谒之门,长奔竞之风,乞杜绝,令归一。”下吏部议。璡逊谢不敢当,事遂寝。
正统六年,御史曹恭以灾异请罢大臣不职者。帝命科道官参议。璡及尚书吴中、侍郎李庸等被劾者二十人。璡等自陈,帝切责而宥之。璡子亮受赂为人求官。事觉,御史孙毓等劾璡。乃令璡致仕,而以王直代。
郑辰,字文枢,浙江西安人。永乐四年进士,授监察御史。江西安福民告谋逆事,命辰往廉之,具得诬状。福建番客杀人,复命辰往。止坐首恶,释其余。南京敕建报恩寺,役囚万人。蜚语言役夫谤讪,恐有变,命辰往验。无实,无一得罪者。谷庶人谋不轨,复命辰察之,尽得其踪迹。帝语方宾曰:“是真国家耳目臣矣。”十六年超迁山西按察使,纠治贪浊不少贷。潞州盗起,有司以叛闻,诏发兵讨捕。辰方以事朝京师,奏曰:“民苦徭役而已,请无发兵。”帝然之。还则屏驺从,亲入山谷抚谕。盗皆感泣,复为良民。礼部侍郎蔚绶转粟给山海军,辰统山西民辇任。民劳,多逋耗,绶令即山海贷偿之。辰曰:“山西民贫而悍,急之恐生变。不如缓之,使自通有无。”用其言,卒无逋者。丁内艰归,军民诣御史乞留。御史以闻,服阕还旧任。
宣德三年召为南京工部右侍郎。初,两京六部堂官缺,帝命廷臣推方面官堪内任者。蹇义等荐九人。独辰及邵、傅启让,帝素知其名,即真授,余试职而已。
英宗即位,分遣大臣考察天下方面官。辰往四川、贵州、云南,悉奏罢其不职者。云南布政使周璟居妻丧,继娶。辰劾其有伤风教,璟坐免。正统二年,奉命振南畿、河南饥。时河堤决,即命辰伺便修塞。或议自大名开渠,引诸水通卫河,利灌输。辰言劳民不便,事遂寝。迁兵部左侍郎,与丰城侯李彬转饷宣府、大同。镇守都督谭广挠令,劾之,事以办。八年得风疾,告归。明年卒。
辰为人重义轻财。初登进士,产悉让兄弟。在山西与同僚杜佥事有违言。杜卒,为治丧,资遣其妻子。
柴车,字叔舆,钱塘人。永乐二年,以举人授兵部武选司主事,历员外郎。八年,帝北征,从尚书方宾扈行。还迁江西右参议。坐事,左迁兵部郎中,出知岳州府,复入为郎中。
宣德五年擢兵部侍郎。明年,山西巡按御史张勖言,大同屯田多为豪右占据,命车往按。得田几二千顷,还之军。
英宗初,西鄙不靖。以车廉干,命协赞甘肃军务。调军给饷,悉得事宜。初,朵儿只伯寇凉州,副总兵刘广丧师。不以实闻,顾饰功要赏。车劾其罪,械广至京。赐车金币,旌其直。岷州土官后能冒功得升赏,车奏请加罪。能复请,命宥之。车反覆论其不可,曰:“诈冒如能者,实繁有徒,臣方次第按核。今宥能,何以戢众?若无功得官,则捐躯死敌者,何以待之?”朝廷虽从能请,然嘉车贤,遣使劳赐之。
正统三年,以破朵儿只伯功,增俸一级。在边,章数十上,悉中时病。同事多不悦,车持益坚。尝建言:“漠北降人,朝廷留之京师,虽厚爵赏,其心终异。如长脱脱木儿者,昔随其长来归,未几叛去。今乃复来,安知他日不再叛,宜徙江南,离其党类。”事下兵部,请处之河间、德州。帝报可。后降者悉以此令从事。稽核屯田豪占者,悉清出之,得六百余顷。四年进兵部尚书,参赞如故。寻命兼理陕西屯田。明年召还,命与佥都御史曹翼岁更代出镇。及期病甚。诏遣大理寺少卿程富代翼,而命车归治疾。未及行,六年六月卒。
车在江西时,以采木入闽,经广信。广信守,故人也,馈蜜一罂。发视之,乃白金。笑曰:“公不知故人矣”,却不受。同事边塞者多以宴乐为豪举。车恶之,遂断酒肉。其介特多此类。
刘中敷,大兴人,初名中孚。燕王举兵,以诸生守城功,授陈留丞。擢工部员外郎。仁宗监国,命署部事,赐今名。迁江西右参议。宣德三年迁山东右参政,进左布政使。质直廉静,吏民畏怀。岁大侵,言于巡抚,减赋三之二。
正统改元,父忧夺情,俄召拜户部尚书。帝冲年践阼,虑群下欺己,治尚严。而中官王振假以立威,屡摭大臣小过,导帝用重典,大臣下吏无虚岁。三年讽给事御史劾中敷与左侍郎吴玺等,下狱,释还职。
六年,言官劾中敷专擅。诏法司于内廷杂治。当流,许输赎。帝特宥之。其冬,中敷、玺及右侍郎陈瑺请以供御牛马分牧民间。言官劾其变乱成法,并下狱论斩。诏荷校长安门外,凡十六日而释。瓦剌入贡,诏问马驼刍菽数,不能对,复与玺、瑺论斩系狱。中敷以母病,特许归省。明年冬,当决囚,法司以请。命玺、瑺戍边,中敷俟母终其奏。已,释为民。
景帝立,起户部左侍郎兼太子宾客。时方用兵,论功行赏无虚日。中敷言府库财有限,宜撙节以备缓急。帝嘉纳。景泰四年卒。赠尚书。
中敷性淡泊,食不重味,仕宦五十年,家无余资。
子琏,正统十年进士。授刑科给事中,累官太仆寺卿。耻华靡,居官刚果。左迁辽东苑马寺卿,卒。
子机,幼有孝行。成化十四年进士。改庶吉士。正德中,代张彩为吏部尚书,以人言乞归。起南京兵部尚书,参赞机务。流贼犯江上,众议择将。适都督李昴自贵州罢官至,机即召任之。昂以无朝命辞。机曰:“机奉敕有云,‘敕所不载,听便宜’。此即朝命也。”众服其胆识。致仕归,卒。
张凤,字子仪,安平人。父益,官给事中。永乐八年从征漠北,殁于阵。凤登宣德二年进士。授刑部主事。谳江西叛狱,平反数百人。
正统三年十二月,法司坐事尽系狱,遂擢凤本部右侍郎。以主事擢侍郎,前时未有也。明年命提督京仓。六年改户部,寻调南京。适尚书久阙,凤遂掌部事。贵州奏军卫乏粮,乞运龙江仓及两淮盐于镇远府易米。凤以龙江盐杂泥沙,不堪易米给军,尽以淮盐予之,然后以闻。帝嘉赏。又言留都重地,宜岁储二百万石,为根本计。从之,遂为令。南京粮储,旧督以都御史,十二年冬命凤兼理。廉谨善执法,号“板张”。
景泰二年进尚书。四年改兵部,参赞军务。户部尚书金濂卒,召凤代之。时四方兵息,而灾伤特甚。帝屡诏宽恤。凤偕廷臣议上十事,明年复先后议上八事,咸报可。凤以灾伤蠲赋多,国用益诎,乃奏言:“国初天下田八百四十九万余顷,今数既减半,加以水旱停征,国用何以取给。京畿及河南、山东无额田,甲方垦辟,乙即讦其漏赋。请准轻则征租,不惟永绝争端,亦且少助军国。”报可。给事中成章等劾凤擅更祖制,杨穟等复争之。帝曰:“国初都江南,转输易。今居极北,可守常制耶?”四方报凶荒者,凤请令御史勘实。议者非之。
英宗复辟,调南京户部,仍兼督粮储。五年二月卒。
凤有孝行。性淳朴。故人死,聘其女为子妇,教其子而养其母终身。同学友苏洪好面斥凤过,及为凤属官犹然。凤待之如初,闻其贫,即赒给之。
周瑄,字廷玉,阳曲人。由乡举入国学。正统中,除刑部主事,善治狱。十三年迁员外郎。明年,帝北征。郎中当扈从者多托疾,瑄请行。六师覆没,瑄被创归,擢署郎中。校尉受赇纵盗,以仇人代。瑄辨雪之,抵校尉罪。外郡送囚,一日至八百人。瑄虑其触热,三日决遣之殆尽。
景泰元年,以尚书王直荐,超拜刑部右侍郎。久之,出振顺天、河间饥。未竣,而英宗复位。有司请召还。不听。复赐敕,令便宜处置。瑄遍历所部,大举荒政,先后振饥民二十六万五千,给牛种各万余,奏行利民八事。事竣还,明年转左。帝方任门达、逯杲,数兴大狱。瑄委曲开谕,多所救正,复饬诸郎毋避祸。以故移部定罪者,不至冤滥。官刑部久,属吏不敢欺。意主宽恕,不为深文。同佐部者安化孔文英,为御史时按黄岩妖言狱,当坐者三千人,皆白其诬,独械首从一人论罪。及是居部,与瑄并称长者。七年命瑄署掌工部事。
瑄恬静淡荣利。成化改元,为侍郎十六年矣,始迁右都御史。督理南京粮储,捕惩作奸者数辈,宿弊为清。凤阳、淮、徐饥,以瑄言发廪四十万以振。久之,迁南京刑部尚书。令诸司事不须勘者,毋出五日。狱无滞囚。暑疫,悉遣轻系者,曰:“召汝则至。”囚欢呼去,无失期者。
为尚书九载,屡疏乞休。久之乃得请。家无田园,卜居南京。卒,赠太子少保,谥庄懿。
长子经,尚书,自有传。次子纮,进士,为南京吏科给事中。两以灾异言事。帝并嘉纳。未几,与御史张昺阅军,为中官蒋琮诬奏,贬南京光禄署丞。仕终山东参议。
杨鼎,字宗器,陕西咸宁人。家贫力学,举乡会试第一。正统四年,殿试第二。授编修。久之,与侍讲杜宁等十人,简入东阁肄业。鼎居侍从,雅欲以功名见。尝建言修饬戎备、通漕三边二事。同辈诮其迂,鼎益自信。也先将寇京师,诏行监察御史事,募兵兗州。
景泰三年进侍讲兼中允。五年超擢户部右侍郎。天顺初转左。陈汝言谮之。帝不听。三年冬以陪祀陵寝不谨下狱,赎杖还职。帝尝命中官牛玉谕旨,欲取江南折粮银实内帑,而以他税物充武臣俸。鼎不可。马牛刍乏,议征什二,又以民艰力沮。皆报罢。七年,尚书年富有疾,诏鼎掌部事。
成化四年,代马昂为户部尚书,而以翁世资为侍郎。六年,鼎疏言:“陕西外患四寇,内患流民。然寇害止边塞,流民则疾在腹心。汉中僻居万山,襟喉川蜀,四方流民数万,急之生变,置之有后忧。请暂设监司一人,专领其事。其愿附籍者听之,不愿者资遣。兼与守臣练士马,修城池,庶可弭他日患。”诏从之。湖广频岁饥,发廪已尽。及是有秋,用鼎言,发库贮银布,易米备灾。淮、徐、临、德四仓,旧积粮百余万石,后饷乏民饥,辄请移用,粟且匮。鼎议上赎罪、中盐、折钞、征逋六事行之。由是诸仓有储蓄。寻加太子少保。
鼎居户部,持廉,然性颇拘滞。十五年秋,给事御史劾鼎非经国才。鼎再疏求去。赐敕驰驿归,命有司月给米二石,岁给役四人,终其身。大臣致仕有给赐,自鼎始也。卒,赠太子太保,谥庄敏。
子时畼,进士,累官侍讲学士。多识典故,有用世才。时敷,举人,庐墓被旌,官兵部司务。
翁世资者,莆田人。正统七年进士。除户部主事,历郎中。天顺元年拜工部右侍郎。四年命中官往苏、松、杭、嘉、湖增织彩币七千匹。世资以东南水潦,民艰食,议减其半。尚书赵荣、左侍郎霍瑄难之,世资请身任其咎,乃连署以谏。帝果怒,诘主议者。荣等委之世资,遂下诏狱,谪衡州知府。成化初,擢江西左布政使。坐事下吏,寻得白。大军征两广,转江西饷,需十万人。世资议赍直就易岭南米。民得不扰。以右副都御史巡抚山东。岁饥,发仓储五十余万石以振,抚流亡百六十二万人。召为户部右侍郎,佐鼎。久之,代薛远总督仓场,进尚书。十七年还理部事。阅二年,致仕。
黄镐,字叔高,侯官人。正统十二年以进士试事都察院。未半岁,以明习法律授御史。
十四年按贵州。群苗尽叛,道梗塞。靖远伯王骥等自麓川还,军无纪律,苗袭其后,官军大败。镐赴平越,遇贼几死。夜跳入城,贼围之。议者欲弃城走,镐曰:“平越,贵州咽喉,无平越是无贵州也。”乃偕诸将固守。置密疏竹筒中,募土人间行乞援于朝,且劾骥等覆师状。景帝命保定伯梁珤等合川、湖军救之,围始解。城被困已九月,掘草根煮弩铠而食之,死者相枕籍。城卒全,镐功为多。复留按一年。久之,迁广东佥事,改浙江。
成化初,以大臣会荐,擢广东左参政。高、雷、廉负海多盗,镐讨平之。再迁广西左布政使。以右副都御史总督南京粮储,历吏部左、右侍郎。十六年拜南京户部尚书。
镐有才识,敏吏事,理盐政,多所厘剔,时论称之。十九年致仕,道卒。赠太子少保,谥襄敏。
胡拱辰,字共之,淳安人。正统四年进士。为黟县知县,有惠政,擢御史。疏陈时弊八事。父艰归。
景帝即位,诏科道官忧居者悉起复。拱辰至,屡疏以选将、保邦、修德、弭灾为言,出为贵州左参政。白水堡仡佬头目沈时保素梗化,拱辰言于总兵官方瑛遣将擒之。一方遂宁。至毕节,平宣慰使陇富乱,威行边徼。母忧去,御史追劾其受赇事,下浙江按臣执讯。事白,调广东。历广西、四川左、右布政使,皆有平寇功。
成化八年拜南京右副都御史,提督操江。十一年就迁兵部右侍郎。储位虚久,与尚书崔恭等请册立,言甚切。其年复就改左副都御史总理粮储,就进工部尚书。节财省事,人皆便之。以年至乞归。
弘治中,巡按御史陈铨言:“拱辰退休十余年,生平清操如一日,乞加礼异以励臣节。”诏有司月给廪二石,岁隶四人。正德元年,年九十。遣行人赍敕存问,赉羊酒,加赐廪、隶。三年正月卒。赠太子少傅,谥庄懿。
陈俊,字时英,莆田人。举乡试第一。正统十三年进士。除户部主事。督天津诸卫军采草,奏减新增额三十五万束。豪猾侵苏、松改折银七十余万两,俊往督,不数月毕输。尚书金濂以为能,俾典诸曹章奏。历郎中。
天顺五年,两广用兵,俊督饷。时州县残破,帑藏殚虚,弛盐商越境令,引加米二斗,军兴赖以无乏。母丧,不听归,蛮平始还。初,俊为主事,奔父丧,赙者皆却之。至是文武将吏醵金赙,亦不纳。
成化初,擢南京太常少卿。四年召拜户部右侍郎。俊练习钱谷。四方灾伤,边镇急刍饷。奏请遝至,裁决咸当,尚书杨鼎深倚之。京师大饥,先后发太仓粟八十万石平籴。石值六钱,豪猾乘时射利。俊请籴以升斗为率,过一石勿与。饥民获济。寻议用兵河套,敕俊赴河南、山、陕,会巡抚诸臣画刍饷,发帑金二十万助之。俊以边庾空竭,岁又不登,而榆林道险远,转输难,乃发金于内地市易。修西安、韩城、同官径道,以利飞輓。还朝,进俸一级,历吏部左、右侍郎。
九载满,拜南京户部尚书。寻改兵部,参赞机务。先是,参赞之任,不专属兵部,自薛远后,继以俊,遂为定制。久之,就改吏部。二十一年,星变,率九卿陈时弊二十事,皆极痛切。帝多采纳。而权幸所不便者,终格不行。明年乞致仕。诏加太子少保,赐敕驰传还。卒,谥康懿。
林鹗,字一鹗,浙江太平人。景泰二年进士。授御史,监京畿乡试。陈循等讦考官,鹗邑子林挺预荐,疑鹗有私,逮挺考讯。挺实无他,得白。
英宗复辟,仿先朝故事,出廷臣为知府。鹗得镇江。召见,赐膳及道里费,谕所以擢用意。鹗感激,革弊举废,治甚有声。漕故经孟渎,险甚。巡抚崔恭议凿河,自七里港引金山上流通丹阳避之。鹗言:“道里远,多石,且坏民庐墓。请按京口闸、甘露坝故迹,浚之令通舟。春夏启闸,秋冬度坝,功力省便。”恭从其议,遂为永利。居五年,以才任治剧,调苏州。
成化初,超迁江西按察使。有犯大辟贿达官求生者,鹗执愈坚。广东寇剽赣州急。调兵御之,遁去。广信妖贼妄称天神惑众,捕戮其魁,立解散。历左、右布政使。岁饥,奏减民租十五万石。
成化六年,擢南京刑部右侍郎。母忧服除,召为刑部右侍郎。执法不挠。十二年得疾卒。
鹗事母孝谨,对妻子无惰容。不妄交与,公余辄危坐读书。殁不能具棺敛,友人为经纪其丧。鹗在苏州,先圣像剥落。鹗曰:“塑像,非古也,昔太祖于国学用木主。”命改从之。嘉靖中,御史赵大佑上其节行,赠刑部尚书,谥恭肃。
潘荣,字尊用,龙溪人。正统十三年进士。犒师广东,还,除吏科给事中。
景泰初,疏论停起复、抑奔竞数事。帝纳之。寻进右给事中。四年九月上言:“致治之要,莫切于纳谏。比以言者忤圣意,谕礼部,凡遇建言,务加审察。或假以报复,具奏罪之。此令一下,廷臣丧气,以言为讳。国家有利害,生民有得失,大臣有奸慝,何由而知?况今巨寇陆梁,塞上多事,奈何反塞言者路。望明诏台谏,知无不言,缄默者罪。并敕阁部大臣,勿搜求参驳,亏伤治体。”疏入,报闻。
天顺六年使琉球,还,迁都给事中。成化六年三月偕同官上言:“近雨雪愆期,灾异迭见。陛下降诏自责,躬行祈祷,诏大臣尽言,宜上天感格。而今乃风霾昼晦,沴气赤而复黑,岂非应天之道有未尽欤?夫人君敬天,不在斋戒祈祷而已。政令乖宜,下民失所;崇尚珍玩,费用不经;后宫无序,恩泽不均;爵滥施于贱工,赏妄及于非分,皆非敬天之道。愿陛下日御便殿,召大臣极陈缺失而厘革之,庶灾变可弭。”时万妃专宠,群小夤缘进宝玩,官赏冗滥,故荣等恳言之。帝不能用。是年迁南京太常少卿。
又七年,就擢户部右侍郎。寻改右副都御史、总督南京粮储。积奇羡数万石以备荒。十七年召为户部左侍郎,寻署部事。英国公张懋等四十三人自陈先世以大功锡爵,子孙承继,所司辄减岁禄,非祖宗报功意。荣等言:“懋等于无事时妄请增禄,若有功何以劝赏?况频年水旱,国用未充,所请不可许。”事乃寝。中官赵阳等乞两淮盐十万引,帝已许之。荣等言:“近禁势家中盐,诏旨甫颁,而阳等辄违犯,宜正其罪。”帝为切责阳等。
南京户部尚书黄镐罢,以荣代之。孝宗嗣位,谢政归。赐月廪、岁夫如制。九年卒,年七十有八。赠太子太保。
夏时正,字季爵,仁和人。正统十年进士。除刑部主事。景泰六年以郎中录囚福建,出死罪六十余人。中有减死、诏充所在滨海卫军者,时正虑其入海岛为变,转发之山东,然后以闻。因言:“凡福建减死囚,俱宜戍之北方。”法司是其言,而请治违诏罪。帝特宥之。时正又言:“通番及劫盗诸狱,以待会谳。淹引时月,囚多瘐死。请令所司断决。”诏从之,且推行之天下。
天顺初,擢大理寺丞。久之,以便养,迁南京大理少卿。成化五年迁本寺卿。明年春命巡视江西灾伤。除无名税十余万石,汰诸司冗役数万,奏罢不职吏二百余人,增筑南昌滨江堤及丰城诸县陂岸,民赖其利。尝上奏,不具赍奏人姓名,吏科论其简恣。帝宥其罪,录弹章示之。遂乞休归。僦居民舍,布政使张瓚为筑西湖书院居之。家食三十年,年近九十而卒。
时正雅好学。闲居久,多所著述,于稽古礼文事尤详。
赞曰:金纯等黾勉奉公,当官称职。加之禔躬清白,操行无亏,固列卿之良也。郑辰之廉事,周瑄之治狱,皆有仁人之用心,君子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