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明史
- ▪ 本纪第一 太祖一
- ▪ 本纪第二 太祖二
- ▪ 本纪第三 太祖三
- ▪ 本纪第四 恭闵帝
- ▪ 本纪第五 成祖一
- ▪ 本纪第六 成祖二
- ▪ 本纪第七 成祖三
- ▪ 本纪第八 仁宗
- ▪ 本纪第九 宣宗
- ▪ 本纪第十 英宗前纪
- ▪ 本纪第十一 景帝
- ▪ 本纪第十二 英宗后纪
- ▪ 本纪第十三 宪宗一
- ▪ 本纪第十四 宪宗二
- ▪ 本纪第十五 孝宗
- ▪ 本纪第十六 武宗
- ▪ 本纪第十七 世宗一
- ▪ 本纪第十八 世宗二
- ▪ 本纪第十九 穆宗
- ▪ 本纪第二十 神宗一
- ▪ 本纪第二十一 神宗二
- ▪ ▪ 光宗
- ▪ 本纪第二十二 熹宗
- ▪ 本纪第二十三 庄烈帝一
- ▪ 本纪第二十四 庄烈帝二
- ▪ 志第一 天文一
- ▪ 志第二 天文二
- ▪ ▪ 填星
- ▪ ▪ 岁星
- ▪ ▪ 荧惑
- ▪ ▪ 太白
- ▪ ▪ 辰星
- ▪ 志第三 天文三
- ▪ 志第四 五行一(水)
- ▪ 志第五 五行二(火 木)
- ▪ 志第六 五行三(金 土)
- ▪ 志第七 历一
- ▪ 志第八 历二
- ▪ 志第九 历三
- ▪ 志第十 历四
- ▪ 志第十一 历五
- ▪ 志第十二 历六
- ▪ ▪ 木星
- ▪ ▪ 火星
- ▪ ▪ 土星
- ▪ ▪ 金星
- ▪ ▪ 水星
- ▪ ▪ 步四馀
- ▪ 志第十三 历七
- ▪ 志第十四 历八
- ▪ 志第十五 历九
- ▪ 志第十六 地理一
- ▪ 志第十七 地理二
- ▪ ▪ 山东山西
- ▪ 志第十八 地理三
- ▪ ▪ 河南陕西
- ▪ ▪ 宁夏左屯卫
- ▪ 志第十九 地理四
- ▪ ▪ 四川江西
- ▪ ▪ 守御礼州后千户所
- ▪ 志第二十 地理五
- ▪ ▪ 湖广浙江
- ▪ ▪ 上爱茶峒长官司
- ▪ 志第二十一 地理六
- ▪ ▪ 福建 广东 广西
- ▪ 志第二十二 地理七
- ▪ ▪ 云南 贵州
- ▪ ▪ 促瓦长官司
- ▪ 志第二十三 礼一(吉礼一)
- ▪ ▪ 分献陪祀
- ▪ ▪ 坛壝之制
- ▪ ▪ 神位祭器玉帛牲牢祝册之数
- ▪ ▪ 遣官祭祀
- ▪ ▪ 分献陪祀
- ▪ ▪ 玉帛牲牢
- ▪ ▪ 祝册
- ▪ ▪ 笾豆之实
- ▪ ▪ 祭祀杂议诸仪
- ▪ ▪ 祭祀日期
- ▪ ▪ 习仪
- ▪ ▪ 斋戒
- ▪ 志第二十四 礼二(吉礼二)
- ▪ ▪ 郊祀之制
- ▪ ▪ 大雩
- ▪ ▪ 郊祀配位
- ▪ ▪ 郊祀仪注
- ▪ ▪ 祈谷
- ▪ ▪ 大飨礼
- ▪ ▪ 令节拜天
- ▪ 志第二十五 礼三(吉礼三)
- ▪ ▪ 社稷
- ▪ ▪ 朝日夕月
- ▪ ▪ 先农
- ▪ ▪ 先蚕
- ▪ ▪ 高禖
- ▪ ▪ 祭告
- ▪ ▪ 祈报
- ▪ ▪ 神祇坛
- ▪ ▪ 星辰坛
- ▪ ▪ 灵星诸神
- ▪ ▪ 太岁月将风云雷雨之祀
- ▪ ▪ 岳镇海渎山川之祀
- ▪ ▪ 城隍
- ▪ 志第二十六 礼四(吉礼四)
- ▪ ▪ 京师九庙
- ▪ ▪ 圣师
- ▪ ▪ 旗纛
- ▪ ▪ 五祀
- ▪ ▪ 马神
- ▪ ▪ 南京神庙
- ▪ ▪ 功臣庙
- ▪ ▪ 三皇
- ▪ ▪ 历代帝王陵庙
- ▪ ▪ 至圣先师子孔庙祀
- ▪ ▪ 诸神祠
- ▪ ▪ 厉坛
- ▪ 志第二十七 礼五(吉礼五)
- ▪ ▪ 荐新
- ▪ ▪ 宗庙之制
- ▪ ▪ 禘佩
- ▪ ▪ 时享
- ▪ ▪ 加上谥号
- ▪ ▪ 庙讳
- ▪ 志第二十八 礼六(吉礼六)
- ▪ ▪ 功臣配飨
- ▪ ▪ 王国宗庙
- ▪ ▪ 奉先殿
- ▪ ▪ 奉慈殿
- ▪ ▪ 献皇帝庙
- ▪ ▪ 亲王从飨
- ▪ ▪ 群臣家庙
- ▪ 志第二十九 礼七(嘉礼一)
- ▪ ▪ 诸司朝觐仪
- ▪ ▪ 登极仪
- ▪ ▪ 大朝仪
- ▪ ▪ 常朝仪
- ▪ ▪ 皇太子亲王朝仪
- ▪ ▪ 诸王来朝仪
- ▪ ▪ 中宫受朝仪
- ▪ ▪ 朝贺东宫仪
- ▪ ▪ 大宴仪
- ▪ ▪ 上尊号徽号仪
- ▪ 志第三十 礼八(嘉礼二)
- ▪ ▪ 册皇后仪
- ▪ ▪ 册皇太子及皇太子妃仪
- ▪ ▪ 册亲王及王妃仪
- ▪ ▪ 皇帝加元服仪
- ▪ ▪ 皇太子皇子冠礼
- ▪ ▪ 品官冠礼
- ▪ ▪ 庶人冠礼
- ▪ 志第三十一 礼九(嘉礼三)
- ▪ ▪ 东宫出阁讲学仪
- ▪ ▪ 诸王读书仪
- ▪ ▪ 经筵
- ▪ ▪ 日讲
- ▪ ▪ 皇帝视学仪
- ▪ ▪ 天子纳后仪
- ▪ ▪ 皇太子纳妃仪
- ▪ ▪ 亲王婚礼
- ▪ ▪ 公主婚礼
- ▪ ▪ 品官婚礼
- ▪ ▪ 庶人婚礼
- ▪ 志第三十二 礼十(嘉礼四 宾礼)
- ▪ ▪ 遣使之蕃国仪
- ▪ ▪ 蕃国遣使进表仪
- ▪ ▪ 巡狩之制
- ▪ ▪ 东宫监国
- ▪ ▪ 皇太孙监国
- ▪ ▪ 颁诏仪
- ▪ ▪ 迎接诏赦仪
- ▪ ▪ 进书仪
- ▪ ▪ 进表笺仪
- ▪ ▪ 乡饮酒礼
- ▪ ▪ 蕃王朝贡礼
- ▪ ▪ 品官相见礼
- ▪ ▪ 庶人相见礼
- ▪ 志第三十三 礼十一(军礼)
- ▪ ▪ 亲征
- ▪ ▪ 遣将
- ▪ ▪ 禡祭
- ▪ ▪ 受降
- ▪ ▪ 奏凯献俘
- ▪ ▪ 论功行赏
- ▪ ▪ 大阅
- ▪ ▪ 大射
- ▪ ▪ 救日伐鼓
- ▪ 志第三十四 礼十二(凶礼一)
- ▪ ▪ 山陵
- ▪ ▪ 山陵
- ▪ 志第三十五 礼十三(凶礼二)
- ▪ ▪ 兴宗帝后陵寝
- ▪ ▪ 睿宗帝后陵寝
- ▪ ▪ 皇妃等丧葬
- ▪ ▪ 皇太子及妃丧葬
- ▪ ▪ 皇后陵寝
- ▪ ▪ 诸王及妃公主丧葬诸仪
- ▪ 志第三十六 礼十四(凶礼三)
- ▪ ▪ 中宫为父祖丧仪
- ▪ ▪ 遣使临吊仪
- ▪ ▪ 遣使册赠王公大臣仪
- ▪ ▪ 忌辰
- ▪ ▪ 乘舆受蕃国王讣奏仪
- ▪ ▪ 乘舆为王公大臣举哀仪
- ▪ ▪ 乘舆临王公大臣丧仪
- ▪ ▪ 谒祭陵庙
- ▪ ▪ 赐祭葬
- ▪ ▪ 丧葬之制
- ▪ ▪ 碑碣
- ▪ ▪ 赐谥
- ▪ ▪ 品官丧礼
- ▪ ▪ 士庶人丧礼
- ▪ ▪ 服纪
- ▪ 志第三十七 乐一
- ▪ 志第三十八 乐二
- ▪ ▪ 九庙时祫乐章
- ▪ ▪ 乐章一
- ▪ 志第三十九 乐三
- ▪ ▪ 乐章二
- ▪ ▪ 嘉靖间续定庆成宴乐章
- ▪ 志第四十 仪卫
- ▪ 志第四十一 舆服一
- ▪ 志第四十二 舆服二
- ▪ 志第四十三 舆服三
- ▪ 志第四十四 舆服四
- ▪ 志第四十五 选举一
- ▪ 志第四十六 选举二
- ▪ 志第四十七 选举三
- ▪ 志第四十八 职官一
- ▪ 志第四十九 职官二
- ▪ 志第五十 职官三
- ▪ 志第五十一 职官四
- ▪ 志第五十二 职官五
- ▪ 志第五十三 食货一
- ▪ ▪ 户口 田制屯田 庄田
- ▪ 志第五十四 食货二
- ▪ ▪ 赋役
- ▪ 志第五十五 食货三
- ▪ ▪ 漕运 仓库
- ▪ 志第五十六 食货四
- ▪ ▪ 盐法 茶法
- ▪ 志第五十七 食货五
- ▪ ▪ 钱钞 坑冶附铁冶铜场 商税 市舶 马市
- ▪ 志第五十八 食货六
- ▪ ▪ 上供采造 采造 柴炭 采木 珠池 织造 烧造 俸饷 会计
- ▪ 志第五十九 河渠一
- ▪ ▪ 黄河上
- ▪ 志第六十 河渠二
- ▪ ▪ 黄河下
- ▪ 志第六十一 河渠三
- ▪ ▪ 运河上
- ▪ 志第六十二 河渠四
- ▪ ▪ 运河下 海运
- ▪ 志第六十三 河渠五
- ▪ ▪ 淮河 泇河 卫河 漳河 沁河 滹沱河 桑乾河 胶莱河
- ▪ 志第六十四 河渠六
- ▪ ▪ 直省水利
- ▪ 志第六十五 兵一
- ▪ 志第六十六 兵二卫所 班军
- ▪ ▪ 福建都司
- ▪ ▪ 福建行都司
- ▪ ▪ 江西都司
- ▪ ▪ 广东都司
- ▪ ▪ 后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直隶旧为北平都司,有北平三护卫,后俱为亲军。其不系北平旧卫者,俱永乐以后添设。
- ▪ ▪ 大宁都司
- ▪ ▪ 万全都司宣德五年,分直隶及山西等处卫所添设。
- ▪ ▪ 山西都司旧有太原三护卫,后革。蒲州千户所,改属直隶,广昌千户所,改属万全都司
- ▪ ▪ 山西行都司旧有蔚州卫,后改属万全都司
- ▪ ▪ 陕西都司
- ▪ ▪ 广西都司
- ▪ ▪ 中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直隶
- ▪ ▪ 中都留守司
- ▪ ▪ 南京卫所亲军卫
- ▪ ▪ 五军都督府属 左军都督府本府所属卫,仍隶北京左府。
- ▪ ▪ 右军都督府本府所属卫,仍隶北京右府。
- ▪ ▪ 中军都督府本府所属卫,仍隶北京中府。
- ▪ ▪ 前军都督府本府所属卫,仍隶北京前府。
- ▪ ▪ 河南都司
- ▪ ▪ 前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直隶
- ▪ ▪ 湖广都司
- ▪ ▪ 福建都司
- ▪ ▪ 福建行都司
- ▪ ▪ 江西都司
- ▪ ▪ 广东都司
- ▪ ▪ 后军都督府 在京
- ▪ ▪ 山西行都司
- ▪ ▪ 北平三护卫
- ▪ ▪ 土官
- ▪ ▪ 湖广行都司以湖广都司卫所改设
- ▪ ▪ 兴都留守司
- ▪ ▪ 在外 北平都司
- ▪ ▪ 后军都督府本府所属卫,仍隶北京后府。
- ▪ ▪ 贵州都司旧有层台、重安二千户所,俱革。旧有平伐长官司,后隶贵阳府。旧有平浪、九名九姓独山州二长官司,后隶都匀府。
- ▪ ▪ 土官
- ▪ ▪ 中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直隶
- ▪ ▪ 中都留守司
- ▪ ▪ 辽东都司
- ▪ ▪ 山东都司
- ▪ ▪ 右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云南都司
- ▪ ▪ 贵州都司
- ▪ ▪ 四川都司
- ▪ ▪ 河南都司旧有洛阳中护卫,后并汝州卫。
- ▪ ▪ 前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直隶
- ▪ ▪ 湖广都司旧有武昌右千户所,革。
- ▪ ▪ 土官
- ▪ ▪ 广西都司
- ▪ ▪ 云南都司旧有鹤庆、通海二千户所,革
- ▪ ▪ 土官
- ▪ ▪ 山西三护卫
- ▪ ▪ 五军都督府所属卫所 左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浙江都司
- ▪ ▪ 辽东都司
- ▪ ▪ 山东都司旧有青州左护卫,后改天津右卫。旧有贵州护卫,革
- ▪ ▪ 右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直隶
- ▪ ▪ 陕西都司旧有阶州卫、沙州卫、灵山千户所,后俱革。
- ▪ ▪ 陕西行都司洪武十二年添设
- ▪ ▪ 四川都司旧有浦江关军民千户所,后革
- ▪ ▪ 土官
- ▪ ▪ 四川行都司旧无,后设。旧有建昌前卫,后革
- ▪ ▪ 都司一奴儿干都司 卫三百八十四
- ▪ ▪ 所二十四
- ▪ ▪ 站七
- ▪ ▪ 地面七
- ▪ ▪ 寨一
- ▪ ▪ 卫六
- ▪ ▪ 都指挥使司二
- ▪ ▪ 指挥使司一
- ▪ ▪ 宣尉使司三
- ▪ ▪ 招讨司六
- ▪ ▪ 万户府四
- ▪ ▪ 千户所十七
- ▪ ▪ 上十二卫
- ▪ ▪ 五军都督府所属卫所 左军都督府
- ▪ ▪ 在外 浙江都司
- ▪ 志第六十七 兵三
- ▪ ▪ 边防 海防江防 民壮 士兵 乡兵
- ▪ 志第六十八 兵四
- ▪ 志第六十九 刑法一
- ▪ 志第七十 刑法二
- ▪ 志第七十一 刑法三
- ▪ 志第七十二 艺文一
- ▪ 志第七十三 艺文二
- ▪ 志第七十四 艺文三
- ▪ 志第七十五 艺文四
- ▪ 表第一 诸王世表一
- ▪ 表第二 诸王世表二
- ▪ 表第三 诸王世表三
- ▪ 表第四 诸王世表四
- ▪ 表第五 诸王世表五
- ▪ 表第六 功臣世表一
- ▪ 表第七 功臣世表二
- ▪ 表第八 功臣世表三
- ▪ 表第九 外戚恩泽侯表
- ▪ 表第十 宰辅年表一
- ▪ 表第十一 宰辅年表二
- ▪ 表第十二 七卿年表一
- ▪ 表第十三 七卿年表二
- ▪ 列传第一 后妃
- ▪ ▪ 后妃一
- ▪ 列传第二 后妃二
- ▪ 列传第三
- ▪ ▪ 兴宗孝康皇帝孝康皇后 吕太后 睿宗献皇帝献皇后
- ▪ 列传第四 诸王
- ▪ ▪ 诸王一
- ▪ 列传第五 诸王二
- ▪ 列传第六 诸王三
- ▪ ▪ 太祖诸子三
- ▪ ▪ 兴宗诸子
- ▪ ▪ 惠帝诸子
- ▪ ▪ 成祖诸子
- ▪ 列传第七 诸王四
- ▪ ▪ 仁宗诸子
- ▪ ▪ 英宗诸子
- ▪ ▪ 景帝子
- ▪ ▪ 宪宗诸子
- ▪ ▪ 孝宗子
- ▪ 列传第八 诸王五
- ▪ ▪ 世宗诸子
- ▪ ▪ 穆宗诸子
- ▪ ▪ 神宗诸子
- ▪ ▪ 光宗诸子
- ▪ ▪ 熹宗诸子
- ▪ ▪ 庄烈帝诸子
- ▪ 列传第九
- ▪ ▪ 宪宗五女
- ▪ ▪ 孝宗三女
- ▪ ▪ 睿宗二女
- ▪ ▪ 光宗九女
- ▪ ▪ 庄烈帝六女
- ▪ ▪ 世宗五女
- ▪ ▪ 穆宗六女
- ▪ ▪ 神宗十女
- ▪ ▪ 成祖五女
- ▪ ▪ 仁宗七女
- ▪ ▪ 宣宗二女
- ▪ ▪ 英宗八女
- ▪ ▪ 景帝一女
- ▪ ▪ 公主
- ▪ 列传第十 郭子兴 韩林儿
- ▪ 列传第十一 陈友谅 张士诚 方国珍 明玉珍
- ▪ 列传第十二
- ▪ ▪ 扩廓帖木儿蔡子英 陈友定伯颜子中等 把匝剌瓦尔密
- ▪ 列传第十三 徐达 常遇春
- ▪ 列传第十四 李文忠 邓愈 汤和 沐英
- ▪ 列传第十五 李善长 汪广洋
- ▪ 列传第十六 刘基(子琏璟) 宋濂 叶琛 章溢(子存道)
- ▪ 列传第十七 冯胜(兄国用) 傅友德 廖永忠(赵庸) 杨璟 胡美
- ▪ 列传第十八
- ▪ 列传第十九
- ▪ 列传第二十
- ▪ 列传第二十一
- ▪ 列传第二十二
- ▪ 列传第二十三
- ▪ 列传第二十四
- ▪ 列传第二十五
- ▪ 列传第二十六
- ▪ 列传第二十七
- ▪ 列传第二十八
- ▪ 列传第二十九
- ▪ 列传第三十
- ▪ 列传第三十一
- ▪ 列传第三十二 盛庸 平安 何福 顾成
- ▪ 列传第三十三
- ▪ 列传第三十四
- ▪ 列传第三十五
- ▪ ▪ 解缙 黄淮 胡广 金幼孜 胡俨
- ▪ 列传第三十六
- ▪ ▪ 杨士奇 杨荣曾孙旦 杨溥马愉
- ▪ 列传第三十七
- ▪ ▪ 蹇义 夏原吉俞士吉 李文郁 邹师颜
- ▪ 列传第三十八
- ▪ ▪ 郁新 赵羾 金忠 李庆 师逵 古朴向宝 陈寿马京 许思温刘季{虎} 刘辰 杨砥 虞谦吕升 仰瞻 严本 汤宗
- ▪ 列传第三十九
- ▪ ▪ 茹瑺 严震直 张紞毛泰亨 王钝 郑赐 郭资 吕震 李至刚方宾 吴中 刘观
- ▪ 列传第四十
- ▪ 列传第四十一
- ▪ ▪ 宋礼蔺芳 陈瑄王瑜 周忱
- ▪ 列传第四十二
- ▪ ▪ 张辅高士文 徐政 黄福 刘俊吕毅 刘昱 陈洽侯保 冯贵伍云 陈忠李任等 李彬 柳升崔聚 史安 陈镛 李宗昉 潘禋梁铭 王通陶季容 陈汀
- ▪ 列传第四十三
- ▪ ▪ 宋晟 薛禄郭义 金玉 刘荣 硃荣 费瓛 谭广 陈怀马亮蒋贵孙琬 任礼 赵安 赵辅 刘聚
- ▪ 列传第四十四
- ▪ 列传第四十五
- ▪ 列传第四十六
- ▪ 列传第四十七
- ▪ 列传第四十八
- ▪ 列传第四十九
- ▪ 列传第五十
- ▪ ▪ 尹昌隆 耿通陈谔 戴纶林长懋 陈祚郭循 刘球子钺釪陈鉴何观 钟同孟 杨集 章纶子玄应 廖庄 倪敬盛灊等 杨瑄子源 盛颙等
- ▪ 列传第五十一
- ▪ ▪ 李时勉 陈敬宗 刘铉萨琦 邢让李绍林瀚子庭昂 庭机孙燫 烃 谢鐸 鲁鐸赵永
- ▪ 列传第五十二
- ▪ ▪ 邹缉郑维桓 柯暹 弋谦黄骥 黄泽孔友谅 范济 聊让郭佑 胡仲伦 华敏 贾斌 左鼎练纲 曹凯许仕达 刘炜尚褫 单宇姚显 杨浩 张昭贺炀
- ▪ 列传第五十三
- ▪ ▪ 陶成子鲁 陈敏 丁瑄 王得仁子一夔 叶祯 伍骥 毛吉林锦 郭绪 姜昂子龙
- ▪ 列传第五十四
- ▪ ▪ 韩观 山云 萧授吴亮 方瑛陈友 李震王信都胜 郭鋐 彭伦 欧磐 张祐
- ▪ 列传第五十五
- ▪ ▪ 曹鼐 张益 邝埜 王佐丁铉等 孙祥谢泽 袁彬哈铭袁敏
- ▪ 列传第五十六
- ▪ 列传第五十七
- ▪ ▪ 高谷 胡濙 王直
- ▪ 列传第五十八
- ▪ ▪ 于谦子冕 吴宁 王伟
- ▪ 列传第五十九
- ▪ ▪ 王骥孙瑾 徐有贞 杨善李实 赵荣 霍瑄 沈固 王越
- ▪ 列传第六十
- ▪ ▪ 罗亨信 侯璡 杨宁 王来 孙原贞孙需 张宪 硃鉴 杨信民张骥竺渊耿定 王晟 邓颙 马谨 程信 白圭子钺 张瓚谢士元孔镛李时敏 邓廷瓚 王轼 刘丙
- ▪ 列传第六十一
- ▪ ▪ 杨洪子俊 从子能 信 石亨从子彪 从孙后 郭登 硃谦子永 孙晖等孙镗赵胜 范广
- ▪ 列传第六十二
- ▪ ▪ 史昭刘昭 李达 巫凯曹义 施聚 许贵子宁 周贤子玉欧信 王玺 鲁鉴子麟 孙经 刘宁周玺 庄鉴 彭清 姜汉子奭孙应熊 安国 杭雄
- ▪ 列传第六十三
- ▪ ▪ 卫青子颖 董兴 何洪刘雄 刘玉 仇钺 神英子周 曹雄子谦 冯祯 张俊李鋐 杨锐崔文
- ▪ 列传第六十四
- ▪ ▪ 李贤 吕原子常 岳正 彭时 商辂 刘定之
- ▪ 列传第六十五
- ▪ ▪ 王翱 年富 王竑 李秉 姚夔 王复 林聪 叶盛
- ▪ 列传第六十六
- ▪ ▪ 项忠 韩雍 余子俊阮勤 硃英 秦纮
- ▪ 列传第六十七
- ▪ ▪ 罗伦涂棐 章懋从子拯 黄仲昭 庄昶邹智 舒芬崔桐 马汝骥
- ▪ 列传第六十八
- ▪ 列传第六十九
- ▪ ▪ 徐溥 邱濬 刘健 谢迁 李东阳 王鏊 刘忠
- ▪ 列传第七十
- ▪ ▪ 王恕子承裕 马文升 刘大夏
- ▪ 列传第七十一
- ▪ ▪ 何乔新 彭韶 周经 耿裕 倪岳 闵珪 戴珊
- ▪ 列传第七十二
- ▪ ▪ 周洪谟 杨守陈弟守阯 子茂元 茂仁 张元祯陈音 傅瀚张昇 吴宽 傅珪 刘春 吴俨 顾清 刘瑞
- ▪ 列传第七十三
- ▪ ▪ 李敏叶淇 贾俊刘璋 黄绂 张悦张蓥 钟 曾鉴 梁璟王诏 徐恪李介子昆 黄珂 王鸿儒 丛兰 吴世忠
- ▪ 列传第七十四
- ▪ ▪ 韩文顾佐 陈仁 张敷华 杨守随弟守隅 许进子诰 赞论雍泰张津 陈寿 樊莹 熊绣 潘蕃 胡富 张泰 吴文度 张鼐冒政 王璟 李钦
- ▪ 列传第七十五
- ▪ ▪ 何鉴 马中锡 陆完 洪钟陈镐 蒋昇 陈金 俞谏 周南孙禄马昊
- ▪ 列传第七十六
- ▪ 列传第七十七
- ▪ ▪ 李文祥 孙磐徐珪 胡爟周时从 王雄 罗侨 叶钊刘天麒戴冠 黄巩 陆震 夏良胜万潮等 何遵刘校等
- ▪ 列传第七十八
- ▪ ▪ 杨廷和 梁储 蒋冕 毛纪 石珤 兄玠
- ▪ 列传第七十九
- ▪ 列传第八十
- ▪ 列传第八十一
- ▪ 列传第八十二
- ▪ 列传第八十三 王守仁(冀元亨)
- ▪ 列传第八十四 张璁(胡鐸) 桂萼 方献夫 夏言
- ▪ 列传第八十五
- ▪ 列传第八十六
- ▪ 列传第八十七
- ▪ 列传第八十八
- ▪ 列传第八十九
- ▪ 列传第九十
- ▪ 列传第九十一
- ▪ 列传第九十二
- ▪ 列传第九十三
- ▪ 列传第九十四
- ▪ 列传第九十五
- ▪ 列传第九十六
- ▪ 列传第九十七
- ▪ 列传第九十八
- ▪ 列传第九十九
- ▪ 列传第一百
- ▪ 列传第一百一
- ▪ 列传第一百二
- ▪ 列传第一百三
- ▪ 列传第一百四
- ▪ 列传第一百五
- ▪ 列传第一百六
- ▪ 列传第一百七
- ▪ 列传第一百八
- ▪ 列传第一百九
- ▪ 列传第一百十
- ▪ 列传第一百十一
- ▪ 列传第一百十二
- ▪ 列传第一百十三
- ▪ 列传第一百十四 海瑞(何以尚) 丘橓 吕坤 郭正域
- ▪ 列传第一百十五
- ▪ 列传第一百十六
- ▪ 列传第一百十七
- ▪ 列传第一百十八
- ▪ 列传第一百十九
- ▪ 列传第一百二十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一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二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三
- ▪ 列传第一百二十四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五
- ▪ 列传一百二十六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七
- ▪ 列传第一百二十八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九
- ▪ 列传第一百三十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一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二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三
- ▪ 列传第一百三十四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五
- ▪ 列传第一百三十六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七
- ▪ 列传第一百三十八 孙承宗(子鉁等)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九
- ▪ 列传第一百四十 杨嗣昌 吴甡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一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二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三
- ▪ 列传第一百四十四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五
- ▪ 列传第一百四十六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七
- ▪ 列传第一百四十八
- ▪ 列传一百四十九
- ▪ 列传第一百五十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一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二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三
- ▪ 列传第一百五十四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五
- ▪ 列传第一百五十六 曹文诏(弟文耀) 周遇吉 黄得功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七
- ▪ 列传第一百五十八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九
- ▪ 列传第一百六十
- ▪ 列传第一百六十一
- ▪ 列传第一百六十二
- ▪ 列传第一百六十三
- ▪ 列传第一百六十四
- ▪ 列传第一百六十五
- ▪ 列传第一百六十六
- ▪ 列传第一百六十七
- ▪ 列传第一百六十八 何腾蛟(章旷 傅作霖) 瞿式耜(汪皞等)
- ▪ 列传第一百六十九 循吏
- ▪ 列传第一百七十 儒林一
- ▪ 列传第一百七十一 儒林二
- ▪ 列传第一百七十二 儒林三
- ▪ ▪ 孔希学孔彦绳 颜希惠 曾质粹 孔闻礼 孟希文 仲于陛 周冕 程接道 程克仁 张文运 邵继祖 硃梴 硃墅
- ▪ 列传第一百七十三 文苑一
- ▪ 列传第一百七十四 文苑二
- ▪ 列传第一百七十五 文苑三
- ▪ 列传第一百七十六 文苑四
- ▪ 列传第一百七十七 忠义一
- ▪ 列传第一百七十八 忠义二
- ▪ 列传第一百七十九 忠义三
- ▪ 列传第一百八十 忠义四
- ▪ 列传第一百八十一 忠义五
- ▪ 列传第一百八十二 忠义六
- ▪ 列传第一百八十三 忠义七
- ▪ 列传第一百八十四 孝义
- ▪ ▪ 孝义一
- ▪ 列传第一百八十五 孝义二
- ▪ 列传第一百八十六 隐逸
- ▪ ▪ 张介福 倪瓚 徐舫 杨恒 陈洄 杨引 吴海 刘闵 杨黼 孙一元沈周 陈继儒
- ▪ 列传第一百八十七 方伎
- ▪ 列传第一百八十八 外戚
- ▪ 列传第一百八十九 列女一
- ▪ 列传第一百九十 列女二
- ▪ 列传第一百九十一 列女三
- ▪ 列传第一百九十二 宦官一
- ▪ ▪ 郑和侯显 金英兴安 范弘等 王振 曹吉祥刘永诚 怀恩覃吉 汪直 梁芳钱能等 何鼎邓原等 李广 蒋琮 刘瑾 张永谷大用魏彬等
- ▪ 列传第一百九十三 宦官二
- ▪ ▪ 李芳 冯保 张鲸 陈增陈奉 高淮 梁永杨荣 陈矩 王安魏忠贤 王体乾李永贞等 崔文升 张彝宪 高起潜 王承恩 方正化
- ▪ 列传第一百九十四 阉党
- ▪ ▪ 焦芳 刘宇 曹元 张彩韩福等 顾秉谦 魏广微等 崔呈秀吴淳夫等 刘志选梁梦环等 曹钦程石三畏等 王绍徽周应秋霍维华徐大化等 阎鸣泰 贾继春田尔耕 许显纯
- ▪ 列传第一百九十五 佞幸
- ▪ ▪ 纪纲 门达逮杲 李孜省 继晓 江彬许泰 钱宁 陆炳 邵元节 陶仲文 顾可学盛端明等
- ▪ 列传第一百九十六 奸臣
- ▪ ▪ 胡惟庸陈宁 陈瑛马麟等 严嵩赵文华等 周延儒 温体仁马士英阮大铖
- ▪ 列传第一百九十七 流贼
- ▪ ▪ 李自成 张献忠
- ▪ 列传第一百九十八 土司
- ▪ ▪ 湖广土司
- ▪ ▪ 施州施南宣抚司 散毛宣抚司 忠建宣抚司 容美宣抚司 永顺军民宣慰使司 保靖州军民宣慰使司
- ▪ 列传第一百九十九 四川土司
- ▪ ▪ 四川土司一
- ▪ 列传第二百 四川土司二
- ▪ ▪ 播州宣慰司 永宁宣抚司 酉阳宣抚司 石砫宣抚司
- ▪ 列传第二百一 云南土司
- ▪ ▪ 云南土司一
- ▪ 列传第二百二 云南土司二
- ▪ ▪ 姚安 鹤庆 武定 寻甸 丽江 元江 永昌 新化 威远 北胜 湾甸镇康 大侯 澜沧卫 麓川
- ▪ 列传第二百三 云南土司三
- ▪ 列传第二百四 贵州土司
- ▪ ▪ 贵阳 思南思州附 镇远 铜仁 黎平 安顺 都匀 平越 石阡新添金筑安抚司附
- ▪ 列传第二百五 广西土司
- ▪ ▪ 广西土司一 桂林 柳州 庆远 平乐 梧州 浔州 南宁
- ▪ 列传第二百六 广西土司二
- ▪ ▪ 太平 思明 思恩 镇安 田州 恩城 上隆 都康
- ▪ 列传第二百七 广西土司三
- ▪ ▪ 泗城 利州 龙州 归顺 向武 奉议 江州 思陵广东琼州府附
- ▪ 列传第二百八 外国一
- ▪ ▪ 朝鲜
- ▪ 列传第二百九 外国二
- ▪ ▪ 安南
- ▪ 列传第二百十 外国三
- ▪ ▪ 日本
- ▪ 列传第二百十一 外国四
- ▪ ▪ 琉球 吕宋 合猫里 美洛居 沙瑶呐哔啴 鸡笼 婆罗 麻叶甕 古麻刺朗 冯嘉施兰 文郎马神
- ▪ 列传第二百十二 外国五
- ▪ ▪ 占城宾童龙 真腊 暹罗 爪哇阇婆 苏吉丹 碟里 日罗夏治三佛齐
- ▪ 列传第二百十三 外国六
- ▪ ▪ 浡泥 满剌加 苏门答剌 须文达那 苏禄 西洋琐里 琐里 览邦淡巴 百花 彭亨 那孤儿 黎伐 南渤利 阿鲁 柔佛 丁机宜 巴喇西 佛郎机 和兰
- ▪ 列传第二百十四 外国七
- ▪ 列传第二百十五 外国八鞑靼
- ▪ 列传第二百十六 外国九瓦剌 朵颜(福余 泰宁)
- ▪ 列传第二百十七 西域一
- ▪ ▪ 哈密卫 柳城 火州 土鲁番
- ▪ 列传第二百十八 西域二 西番诸卫(西宁河州洮州岷州等番族诸卫)
- ▪ ▪ 安定卫 阿端卫 曲先卫 赤斤蒙古卫 沙州卫 罕东卫 罕东左卫 哈梅里
- ▪ 列传第二百十九 西域三
- ▪ 列传第二百二十 西域四
- ▪ 附录:张廷玉上明史表
王俊刘准 杨敬 石鼐任镗 史五常 周敖 郑荣瑄叶文荣 傅檝 杨成章 谢用 何竞 王原 黄玺 归钺族子绣何麟孙清宋显章 李豫 刘宪罗璋等 容师偃刘静 温钺俞孜张震孙文 崔鉴 唐俨 丘绪 张钧张承相等 王在复王抃等夏子孝 阿寄 赵重华谢广 王世名 李文咏王应元等孔金子良 杨通照弟通杰浦邵等 张清雅白精忠等
王俊,城武人。父为顺天府知事。母卒于官舍,俊扶榇还葬,刈草莱为茇舍,寝处茔侧。野火延巘将及,俊叩首恸哭,火及茔树而止。正统三年被旌。
刘准者,唐山诸生。父丧,庐墓。冬月野火将及冢树,准悲号告天,火遂息。正统六年旌表。
杨敬者,归德人。父殁于阵,为木主招魂以葬。每读书至战阵之事,辄陨涕不止。母殁,柩在堂。邻家失火,烈焰甚迫,敬抚柩哀号,风止火灭。正统十三年旌表。
石鼐,浑源诸生。父殁,庐墓。墓初成,天大雨,山水骤涨。鼐仰天号哭,水将及墓,忽分两道去,墓获全。弘治五年旌表。
任镗,夏邑人。嫡母卒,庐于墓。黄河冲溢,将啮茔域。镗伏地号哭,河即南徙。嘉靖二十五年旌表。
史五常,内黄人。父萱,官广东佥事。卒,葬南海和光寺侧。五常方七岁,母携以归。比长,奉母至孝,常恨父不得归葬。母语之曰:“尔父杉木榇内,置大钱十,尔谨志之。”母殁,庐墓致毁,既终丧,往迎父榇。时相去已五十年,寺没于水久矣。五常泣祷,有老人以杖指示寺址。发地,果得父榇,内置钱如母言,乃扶归,与母合葬,复庐墓侧。正统六年旌表。
周敖,河州卫军家子也。正统末,闻英宗北狩,大哭,不食七日而死。其子诸生路方读书别墅,闻父死,恸哭奔归,以头触庭槐亦死。乡人异之,闻于州。知州躬临其丧,赙麦四十斛、白金一斤。路妻方氏,厉志守节,抚子堂成立,后为知县。
郑韺,石康人。父赐,举人,兄頀,进士。天顺中,母为瑶贼所掠。韺年十六,挺身入贼垒,绐之曰:“吾欲丐吾母,岂惜金,第金皆母所瘗,愿代母归取之。”贼遂拘韺而释母,然其家实无金也,韺遂被杀。廉州知府张岳建祠祀之。
荣瑄,琼州人。三岁而孤,与兄琇并以孝闻。天顺四年,土贼据琼城,瑄兄弟扶母走避。遇贼,琇谓瑄曰:“我以死卫母,汝急去。”瑄从之,琇与母遂陷贼中。官军至,琇被执。主将将杀琇,瑄趋至,叩头流血, 泣请曰:“兄以母故陷贼,母老家贫,恃兄为命,愿杀瑄存兄养母。”主将不察,竟杀瑄。
后有叶文荣,海宁人。弟杀人论死,母日悲泣不食。文荣谓母曰:“儿年已长,有子,请代弟死。”遂诣官服杀人罪,弟得释,而文荣坐死。
傅檝,字定济,泉州南安人。祖凯,父浚,并进士。为部郎。檝年十六举乡试,二十成进士。弘治中,授行人,出行襄府。半道闻母病,请入京省视再往竣事。礼部尚书刘春曰:“无害于若,而可教孝。”奏许之。浚后迁山东盐运司同知。娶继妻,私其二奴。浚闻将治之,遂暴卒。檝心疑未发,奴遽亡去。久之,侦一奴逃德化县,佣巨姓家。檝微行往伺奴出,袖铁椎击杀之,而其一不可迹矣。檝不欲见继母,葬父毕,号恸曰:“父仇尚在,何以为人!”乃裂衣冠,屏妻子,出宿郊墟间,蓬首垢面,饥寒风雨,不知就避。亲戚故人率目之为狂,檝终不自明也。子焘卒,不哭。或诘之,则垂涕曰:“我不能为子,敢为父乎!”继母卒,乃归。盖自废自罚者三十五年,又十五年而卒。
杨成章,道州人。父泰,为浙江长亭巡检。妻何氏无出,纳丁氏女为妾,生成章。甫四岁,泰卒。何将扶榇归,丁氏父予之子,而夺其母。母乃剪银钱与何别,约各藏其半,俟成章长授之。越六年,何临殁,授成章半钱,告之故。成章呜咽受命。既冠,娶妇月余,即执半钱之浙中寻母。母先已适东阳郭氏,生子曰珉,而成章不知也。遍访之,无所遇而还。弘治十一年,东阳典史李绍裔以事宿珉家。珉母知为道州人,遣珉问成章存否,知成章已为诸生,乃令珉执半钱觅其兄。会有会稽人官训导者,尝设教东阳,为珉师,与成章述珉母忆子状。成章亦往寻母,遇珉于江西舟次。兄弟悲且喜,各出半钱合之,益信,遂俱至东阳,母子始相聚。自是成章三往迎母不遂,弃月廪,赴东阳侍养。及母卒,庐墓三载始返。至嘉靖十年,成章以岁贡入都,珉亦以事至,乃述成章寻亲事,上之吏部,请进一官。部臣言:“成章孝行,两地已勘实,登之朝觐宪纲,珉言非谬。昔硃寿昌弃官寻母,宋神宗诏令就官。今所司知而不能荐,臣等又拘例而不请旌,真有愧于古谊。请量授成章国子学录,赐珉花红羊酒。”制曰:“可。”
谢用,字希中,祁门人。父永贞。生母马氏方妊,永贞客外,嫡母汪氏妒而嫁之,遂生用。永贞还,大恨,抱用归,寄乳邻媪。汪氏收而自鞠之,逾年亦生子,均爱无厚薄。用既冠,始知所生。密访之,则又改适,不知其所矣。用遍觅几一载。一夕宿休宁农家,有寡妪出问曰:“若为谁?”用告以姓名,及寻母之故。曰:“若母为谁?”曰:“马氏。”曰:“若非永贞之子乎?”曰:“然。”媪遂抱用曰:“我即汝母也。”于是母子相持而哭,时弘治十五年四月也。用归告父,并其同母弟迎归,居别室。孝养二母,曲尽其诚。后汪感悔,令迎马同居,讫无间言。永贞卒,用居丧以孝闻。邻人失火,延数十家,将至用舍,风反火息。用时为诸生,督学御史廉其孝,列之德行优等,月廪之。
何竞,字邦植,萧山人。父舜宾,为御史,谪戍广西庆远卫,遇赦还。好持吏短长。有邹鲁者,当涂人。亦以御史谪官,稍迁萧山知县,贪暴狡悍。舜宾求鲁阴事讦之,两人互相猜。县中湘湖为富人私据,舜宾发其事于官,奏核之。富人因奏舜宾以戍卒潜逃,擅自冠带。章并下所司核治。鲁隐其文牒,诡言舜宾遇赦无验,宜行原卫查核。上官不可,驳之。会舜宾门人训导童显章为鲁所陷论死,下府覆验,道经舜宾家,入与谋。鲁闻之,大诟曰:“舜宾乃敢窜重囚。”发卒围其门,辄捕舜宾,径解庆远。又令爪牙吏屏其衣服。至余干,宿昌国寺,夜以湿衣闭其口,压杀之。鲁复捕舜宾妻子。竞与母逃常熟,匿父友王鼎家。—已而鲁迁山西佥事,将行。竞乃潜归与族人谋,召亲党数十人饮之酒,为舜宾称冤。中坐,竞出叩首哭以请,皆踊跃愿效命。乃各持器伏道旁,伺鲁过,竞袖铁捶奋击,驺从骇散。仆其舆,裸之,杖齐下,矐两目,须发尽拔。竞拔佩刀砍其左股,必欲杀之,为众所止。乃与鲁连锁赴按察司,而预令族父泽走阙下诉冤。佥事萧翀故党鲁,严刑讯竞。竞大言曰:“必欲杀我,我非畏死者。顾人孰无父母,且我已讼于朝,非公辈所得擅杀。”噬臂肉掷案上,含血噀翀面,一堂皆惊。
会竞疏已上,遣刑部郎中李时、给事中李举,会巡按御史邓璋杂治。诸人持两端,拟鲁故屏人衣食至死,竞部民殴本属知县笃疾,律俱绞,余所逮数百人,拟罪有差。竞母硃氏复挝登闻鼓诉冤,鲁亦使人驰诉,乃命大理寺正曹廉会巡按御史陈铨覆治。廉曰:“尔等何殴县官?”竞曰:“竞知父仇,不知县官,但恨未杀之耳。”廉以致死无据,遣县令揭棺验之。验者报伤,而解役任宽慷慨首实,且出舜宾临命所付血书。于是众皆辞伏,改拟鲁斩,竞徒三年。法司议竞遣戍,且曰:“鲁已成笃疾,竞为父报仇,律意有在,均俟上裁。”帝从其议,戍竞福宁卫,时弘治十四年二月也。后武宗登极肆赦,鲁免死,竞赦归,又九年卒。竞自父殁至死,凡十六年,服衰终其身。
王原,文安人。正德中,父珣以家贫役重逃去。原稍长,问父所在。母告以故,原大悲恸。乃设肆于邑治之衢,治酒食舍诸行旅。遇远方客至,则告以父姓名、年貌,冀得父踪迹。久之无所得。既娶妇月余,跪告母曰:“儿将寻父。”母泣曰:“汝父去二十余载,存亡不可知。且若父氓耳,流落何所,谁知名者?无为父子相继作羁鬼,使我无依。”原痛哭曰:“幸有妇陪母,母无以儿为念,儿不得父不归也。”号泣辞母去,遍历山东南北,去来者数年。
一日,渡海至田横岛,假寐神祠中,梦至一寺,当午,炊莎和肉羹食之。一老父至,惊觉。原告之梦,请占之。老父曰:“若何为者?”曰:“寻父。”老父曰:“午者,正南位也。莎根附子,肉和之,附子脍也。求诸南方,父子其会乎?”原喜,谢去,而南俞洺、漳,至辉县带山,有寺曰梦觉,原心动。天雨雪,寒甚,卧寺门外。及曙,一僧启门出,骇曰:“汝何人?”曰:“文安人,寻父而来。”曰:“识之乎?”曰:“不识也。”引入禅堂,怜而予之粥。珣方执爨灶下,僧素知为文安人,谓之曰:“若同里有少年来寻父者,若倘识其人。”珣出见原,皆不相识,问其父姓名,则王珣也。珣亦呼原乳名。相抱持恸哭,寺僧莫不感动。珣曰:“归告汝母,我无颜复归故乡矣。”原曰:“父不归,儿有死耳。”牵衣哭不止。寺僧力劝之,父子相持归,夫妻子母复聚。后原子孙多仕宦者。
黄玺,字廷玺,余姚人。兄伯震,商十年不归。玺出求之,经行万里,不得踪迹。最后至衡州,祷南岳庙,梦神人授以“缠绵盗贼际,狼狈江汉行”二句。一书生告之曰:“此杜甫《舂陵行》诗也,舂陵今道州,曷往寻之。”玺从其言,既至,无所过。一日入厕,置伞道旁。伯震适过之曰:此吾乡之伞也。”循其柄而观,见有“余姚黄廷玺记”六字。方疑骇,玺出问讯,则其兄也,遂奉以归。
归钺,字汝威,嘉定县人。早丧母。父娶继妻,有子,钺遂失爱。父偶挞钺,继母辄索大杖与之,曰:“毋伤乃翁力也。”家贫,食不足,每炊将熟,即諓諓数钺过,父怒而逐之,其母子得饱食。钺饥困,匍匐道中。比归,父母相与言曰:“有子不居家,在外作贼耳。”辄复杖之,屡濒于死。及父卒,母益摈不纳,因贩盐市中,时私其弟,问母饮食,致甘鲜焉。正德三年,大饥,母不能自活。钺涕泣奉迎,母内自惭不欲往,然以无所资,迄从之。钺得食,先母弟,而己有饥色。弟寻卒,钺养母终其身,嘉靖中卒。族子绣,亦贩盐,与二弟纹、纬友爱。纬数犯法,绣辄罄赀护之,终无愠色。绣妻硃,制衣必三袭,曰:“二叔无室,岂可使郎君独暖耶?”里人称为归氏二孝子。
何麟,沁水人,为布政司吏。武宗微行,由大同抵太原,城门闭,不得入。怒而还京,遣中官逮守臣不启门者,巡抚以下皆大惧。麟曰:“朝廷未知主名。请厚贿中官,麟与俱往。即圣怒不测,麟一身独当之。”及抵京,上疏曰:“陛下巡幸晋阳,司城门者实臣麟一人,他官无预也。臣不能启门迎驾,罪当万死。但陛下轻宗庙社稷而事巡游,且易服微行,无清道警跸之诏,白龙鱼服,臣下何由辨焉。昔汉光武夜猎,至上东门,守臣郅恽拒弗纳,光武以恽能守法而赏之。今小臣欲守郅恽之节,而陛下乃有不敬之诛。臣恐天下后世以为臣之不幸不若郅恽,陛下宽仁之量亦远逊光武也。”疏入,帝怒稍解,廷杖六十,释还,余不问。巡抚以下郊迎,礼敬之。
孙清,睢阳诸生也。幼孤,事母孝。母殁未葬,流贼入其境,居民尽逃,清独守柩不去。贼两经其门,皆不入,里人多赖以全。正德九年四月,河南巡按御史江良贵奏闻,并言:“清同邑徐仪女雪梅、严清女锐儿皆不受贼污,愤骂见杀。沭阳诸生沈麟以知府刘祥、县丞程俭为贼所执,挺身诣贼,开陈利害,愿以身代。贼义之,二人获释。凡此义烈,有关风化,宜如制旌表。”章下礼官。先是,八年二月,山东巡按御史张璿奏,贼所过州县,有子救父,妇卫夫,罹贼兵刃者,凡百十九人,皆宜旌表。时傅珪代费宏为礼部,言:“所奏人多费广。宜准山西近例,于所在旌善亭侧,建二石碑,分书男妇姓名、邑里及其孝义、贞烈大略,以示旌扬,有司量给殡殓费。厥后地方有奏,悉以此令从事。”帝可之。至是,良贵奏下,刘春代珪为礼部,竟不请旌,但用珪前议,并给银建坊之令亦不复行,而旌善之意微矣。
当是时,濮州诸生宋显章、淅川诸生李豫,皆以孝行著闻,流贼过其门不敢犯,里人亦多赖以全。而显章之死也,其妻辛氏自缢以殉。知州李缉为建孝节坊,并祠祀。嘉靖七年,豫独被旌。
刘宪,灵石诸生也。父先亡。母年七十余,两目俱瞽,宪奉事惟谨。正德六年,流贼入城,宪负母避之城外。贼追至,欲杀母,宪哀告曰:“宁杀我,毋害我母。”贼乃释之,行至岭后,宪竟为他贼所杀。贼纵火焚民居,独宪宅随爇随灭。同时罗璋,遂宁诸生。大盗乱蜀中,母为贼所获,璋手挺长枪,连毙三贼,贼舍母去。后贼追至,璋力捍贼,久之力疲,竟被执。贼愤甚,剜心剖肝,裂其尸。并正德中旌表。有李壮丁者,安定县人。嘉靖中,北寇入犯,从父母奔避山谷。遇贼缚母去,壮丁取石奋击,母得脱。前行复遇五贼,一贼缚其母,母大呼曰:“儿速去,毋顾我!”壮丁愤,手提铁器击仆贼,母得逃,而壮丁竟为贼所杀。正德中,贼掠巨鹿,执赵智、赵慧之母,将杀之。智追至,跪告曰:“母年老,愿杀我。”慧亦至,泣曰:“兄年长,愿留养母而杀我。”智方与争死,而母复请曰:“吾老当死,乞留二子。”群贼笑曰:“皆好人也。”并释之。
容师偃,香山人。父患瘫疾,扶持不离侧。正德十二年,寇掠其乡,师偃负父而逃。追者急,父麾使遁,泣曰:“父子相为命,去将安之。”俄被执,贼灼其父,师偃号泣请代。贼从之,父得释,而师偃焚死。后有刘静者,万安诸生。嘉靖间,流贼陷其县,负母出奔。遇贼,将杀母,静以身翼蔽求代死。贼怒,攒刃杀之,犹抱母不解,尸阅七日不变。万历元年旌表。又有温钺者,大同人。父景清有胆力。嘉靖三年,镇兵叛,杀巡抚张文锦。其后,巡抚蔡天佑令景清密捕首恶,戮数人,其党恨之。十二年复叛,杀总兵李瑾,因遍索昔年为军府效命者。景清深匿不出,遂执钺及其母王氏以去,令言景清所在。钺曰:“尔欲杀我父,而使我言其处,是我杀父也。如仇不可解,则杀我舒愤足矣。”贼不听,逼母使言,母大骂不辍。贼怒,支解以怵钺。钺大哭且骂,并被杀。事平,母子并获旌。
俞孜,字景修,浙江山阴人。为诸生,敦行谊。嘉靖初,父华充里役,解流人徐鐸至口外。鐸毒杀华,亡走。孜扶榇归,誓必报仇,纵迹数十郡不可得。后闻已还乡,匿其甥杨氏家。乃结力士十数人,佯为卖鱼,往来侦伺,且谒知府南大吉乞助。大吉义之,遣数健卒与俱,夜半骤率卒入杨氏家,呼鐸出见,缚送于官,置诸法。孜自是不复应举,养继母以终。
有张震者,余姚农家子也。生周岁,父为人所陷将死,啮震指语曰:“某,吾仇也,汝勿忘。”震长而指疮不愈,母告以故,震誓必报。其友谓曰:“汝力弱,吾为汝杀之。”未几,仇乘马出,友以田器击之,即死。震喜,走告父墓。已而事发,有司伤其志,减死论戍,遇赦归。孙文,亦余姚人也。幼时,父为族人时行箠死。长欲报之,而力不敌,乃伪与和好,共武断乡曲。时行坦然不复疑。一日,值时行于田间,即以田器击杀之。坐戍,未几,遇赦获释。
崔鉴,京师人。父嗜酒狎娼,召与居。娼恃宠,时时陵鉴母,父又被酒,数侵辱之。一日,娼恶言詈母,母复之,娼遂击败母面。母不胜愤,入室伏床而泣,将自尽。鉴时年十三,自学舍归,问之,母告以故。鉴曰:“母无死。”即走至学舍,挟刃还。娼适扫地,且扫且詈。鉴拔刃刺其左胁,立毙,乃匿刃牖下,亡走数里,忽自念曰:“父不知我杀娼,必累我母。”急趋归,父果诉于官,将絷其母矣。鉴至,告捕者曰:“此我所为,非母也。”众见其幼,不信。鉴曰:“汝等不信,请问凶器安在?”自出刃示之,众乃释母,絷鉴置狱。事闻,下刑部谳。尚书闻渊等议,鉴志在救母,且年少可矜,难拘常律。帝亦贷其罪。
唐俨,全州诸生也。父廕,郴州知州,归老得危疾。俨年十二,潜割臂肉进之,疾良已。及父殁,哀毁如成人。其后游学于外,嫡母寝疾。俨妻邓氏年十八,奋曰:“吾妇人,安知汤药。昔夫子以臂肉疗吾舅,吾独不能疗吾姑哉?”于是割胁肉以进,姑疾亦愈。俨闻母疾,驰归,则无恙久矣,拜其妻曰:“此吾分也,当急召我,何自苦如此!”妻曰:“子事父,妇事姑,一也。方危急时,召子何及。且事必待子,安用妇为。”俨益叹异。嫡母殁二十年,而生母殁,俨庐墓三年。嘉靖四年贡至京,有司奏旌其门。
丘绪,字继先,鄞县诸生他。生母黄,为嫡余所逐,适江东包氏。未几转适他所,遂不复相闻。绪年十五,父殁,事余至孝。余疾,谨奉汤药,不解衣带者数月。余重感其孝,病革,与诀曰:“我即死,汝无忘若母。”时母被逐已二十年矣。一夕,梦人告曰:“若母在台州金鰲寺前。”觉而识之。次日,与一人憩于途,诘之,则包氏故养马厮也。叩以母所向,曰:“有周平者曾悉其事,今已戍京卫矣。”绪姊婿谒选在京,遗书嘱访平,久之未得。一日,有避雨于邸门者,其声类鄞人,叩之,即周平也,言黄已适台州李副使子。绪得报,即之台,而李已殁,其嗣子漫不知前事。绪彷徨掩泣于道,有伤之者,导谒老媒妁王四,曰已再适仙居吴义官。吴,仙居巨族也。绪至,历瞷数十家,无所遇。已而抵一儒生吴秉朗家,语之故。生感其意,留止焉。有叔母闻所留者异乡人也,恚而咻之。生告以绪意。叔母者,黄故主母也,颇忆前事,然不详所往。呼旧苍头问之,云金鰲寺前,去岁经之,棺已殡寺旁矣。绪以其言与梦合,信之,行且泣,牛触之坠于沟,则舆夫马长之门也。骇而出,问所从来。绪以情告。长曰:“吾前舆一妇至缙云苍岭下,殆是也。”舆绪至其处。绪遍物色,无所遇,伥伥行委巷中。一媪立门外,探之,知为鄞人,告以所从来。妪亦转询丘氏耗,则绪母也。抱持而哭,闾里皆感动。寺旁棺者,盖其姒氏云。所适陈翁,贫而无子,且多负。绪还取金偿之,并迎翁以归,备极孝养。嘉靖十四年,知县赵民顺入觐,疏闻于朝,获旌表。
张钧,石州人。父赦,国子生。以二亲早亡,矢志不仕,隐居城北村。钧,正德末举于乡。以亲老亦不仕,读书养亲,远近皆称其孝。嘉靖二十年,俺答犯石州。钧虑父遭难,自城中驰一骑号泣赴救。寇射中其肩,裹疮疾驰,至则父已被杀。钧陨绝,尽餂父血,水浆不入口三日,不胜悲痛而卒。越二年,有司上其状,获旌。是时杀掠甚惨,石州为亲死者十一人,而张承相、于博、张永安尤著。承相少孤,及长为诸生,养母二十余年,以孝闻。寇至,负母出逃,为所得,叩头号泣,乞免其母。寇怒,并杀之,抱母首死。博二岁而孤,奉母尽孝。寇抵城下,博方读书城中。母居村舍,亟下城号泣求母。母已被执,遇诸途,博取石奋击寇。寇就剖其心,母得逸去,年止十有八。永安,石州吏也。父为寇所逐,永安持梃追击之,伤二贼,趣父逸去,而身自后卫之,被数十创死。与钧同被旌。有温继宗者,沁州诸生。父卒,不能葬,日守柩哀泣。嘉靖二十一年,寇入犯,或劝出城避难,以父殡不肯去。寇至,与叔父渊等力御,击伤一贼,中矢死柩旁,渊等皆死。亦与钧同被旌。
王在复,太仓人。年二十一,从父读书城外。倭寇入犯,父子亟奔入城。父体肥不能速行,中道遇贼,遂相失。在复走二里许,展转寻父。闻父被执,急趋贼所,叩头求免。贼不听,拔刃拟其父,在复以身蔽之,痛哭哀求。贼怒,并杀之,两首坠地,而手犹抱父不释。时嘉靖三十三年五月也。当是时,倭乱东南,孝子以卫父母见杀者甚众,其得旌于朝者,在复及黄岩王蒐、慈谿向叙、无锡蔡元锐、丹徒殷士望。蒐随父显避贼。显被执,将杀之。蒐亟趋前请代,贼遂杀蒐而释显。叙为慈谿诸生。倭入寇,以县无城,掖母出避。遇贼,踣叙而斫其母,叙急起抱母颈,大呼曰:“宁杀我,毋杀我母!”贼如其言,母获全。俱嘉靖三十五年旌表。元锐,无锡人,与弟元鐸并孝友。倭犯无锡,入元锐家,兄弟急扶父升屋避匿。而元锐为贼执,令言父所在,坚不从,遂见杀。元鐸不知兄死,明日持重赀往赎,并见杀。嘉靖三十八年旌表。士望,丹徒人,事亲孝。倭犯京口,父被掠,士望请代死。贼笑而试之,火炙刀刺,受之怡然,贼两释之。嘉靖四十三年旌表。其他未及旌表者,又有陈经孚、龚可正、伍民宪。经孚,平阳人。倭至,负母出逃,遇贼索母珥环,欲杀之。经孚以身翼蔽,贼怒,挥刃截耳及肩而死,手犹抱母颈不解。可正,嘉定诸生。负祖母避贼,天雨泥泞,猝遇贼。贼恶见妇人,欲杀其祖母,叱可正去。可正跪泣请代,贼不从。可正以身覆祖母,贼并杀之。民宪,晋江人。扶父避难,遇贼,长跪哀告曰:“勿惊我父,他物任取之。”贼不听,竟杀其父。民宪愤,挺身杀二贼,伤数贼。贼至益多,断民宪右手。卧草中,犹一手执戈,呼其父三日而绝。
夏子孝,字以忠,桐城人。六岁失母,哀哭如成人。九岁父得危疾,祷天地,刲股六寸许,调羹以进,父食之顿愈。翌日,子孝痛创,父诘其故,始知之。里老以闻于官,知府胡麟先梦王祥来谒,诘旦而县牒至,诧曰:“孺子其祥后身耶?”召见,易其旧名“恩”曰“子孝”。督学御史胡植即令入学为诸生,月廪之。麟复属贡士赵简授之经。嘉靖末,父卒,庐墓,独居荒山,身无完衣,形容槁瘁。后历事王畿、罗汝芳、史桂芳、耿定向,获闻圣贤之学。定向为督学御史,将疏闻于朝,固辞曰:“不肖不忍以亡亲贾名。”乃止。将死,命其子曰:“葬我父墓侧。”
阿寄者,淳安徐氏仆也。徐氏昆弟析产而居,伯得一马,仲得一牛,季寡妇得阿寄,时年五十余矣。寡妇泣曰:“马则乘,牛则耕,老仆何益。”寄叹曰:“主谓我不若牛马耶!”乃画策营生,示可用状。寡妇尽脱簪珥,得白金十二两,畀寄。寄入山贩漆,期年而三倍其息,谓寡妇曰:“主无忧,富可致矣。”历二十年,积资巨万,为寡妇嫁三女,婚二子,赍聘皆千金。又延师教二子,输粟为太学生。自是,寡妇财雄一邑。及寄病且死,谓寡妇曰:“老奴牛马之报尽矣。”出枕中二籍,则家钜细悉均分之,曰:“以此遗两郎君,可世守也。”既殁,或疑其有私,窃启其箧,无一金蓄。所遗一妪一儿,仅敝缊掩体而已。
赵重华,云南太和人。七岁时,父廷瑞游江湖间,久不返。重华长,谒郡守请路引,榜其背曰:“万里寻亲。”别书父年貌、邑里数千纸,所历都会州县遍张之。西祷武当山,经太子岩,岩阴有字曰:“嘉靖四十四年十二月十二日,赵廷瑞朝山至此。”重华读之,恸曰:“吾父果过此,今吾之来月日正同,可卜相逢矣。”遂书其后曰:“万历六年十二月十二日,赵廷瑞之子重华,寻父至此。”久之竟无所遇。过丹阳,盗攫其资,所遗独路引。且行且乞,遇一老僧呼问其故,笑曰:“汝父客无锡南禅寺中。”语讫忽不见。重华急趋至寺,果其父,出路引示之,相与恸哭。留数日,乃还云南。
是时,有谢广者,祁门人。父求仙不返,广娶妇七日即别母求父,遇于开封逆旅中。父乘间复脱去。广跋涉四方者垂二十年,终不得父,闻者哀之。
王世名,字时望,武义人。父良,与族子俊同居争屋,为俊殴死。世名年十七,恐残父尸,不忍就理,乃佯听其输田议和。凡田所入,辄易价封识。俊有所馈,亦佯受之。而潜绘父像悬密室,绘己像于旁,带刀侍,朝夕泣拜,且购一刃,铭“报仇”二字,母妻不知也。服阕,为诸生。及生子数月,谓母妻曰:“吾已有后,可以死矣。”一日,俊自外醉归,世名挺刃迎击之,立毙。出号于众,入白母,即取前封识者诣吏请死。时万历九年二月,去父死六年矣。知县陈某曰:“此孝子也,不可置狱。”别馆之,而上其事于府。府檄金华知县汪大受来讯。世名请死,大受曰:“检尸有伤,尔可无死。”曰:“吾惟不忍残父尸,以至今日。不然,何待六年。乞放归辞母乃就死。”许之。归,母迎而泣。世名曰:“身者,父之遗也。以父之遗为父死,虽离母,得从父矣,何憾。”顷之,大受至,县人奔走直世名者以千计。大受乃令人舁致父棺,将开视之。世名大恸,以头触阶石,血流殷地。大受及旁观者咸为陨涕,乃令舁柩去,将白上官免检尸,以全孝子。世名曰:“此非法也,非法无君,何以生为。”遂不食而死。妻俞氏,抚孤三载,自缢以殉,旌其门曰孝烈。
李文咏,昆山诸生。父大经,沂水知县。万历二十七年,父寝室被火。文咏突入,将父抱出,而榱栋尽覆,父子俱焚死。火息,入视,尸犹覆其父,父存全体,文咏但余一股。
王应元,武隆人。力农养父。父醉卧,家失火。应元自外趋烈焰中,竟不能出,抱父死。
唐治,黄冈人。父柩在堂,邻居火,治尽出资财募人舁柩,人各自顾,无应者。或挽之出,泣曰:“父柩在此,我死不出。”火息,后堂岿然独存,柩亦无恙,而治竟熏灼伏柩死。万历中旌表。
许恩,蕲水人。夜半邻家失火,恩惊出,遍寻母不得,复突入,遂与母俱焚。
冯象临,慈谿诸生。家被火,遍觅父母,烟焰弥空,迷失庭户。象临大呼,初得母,即从火中负出。再入负父,并挟一弟以出,半体已焦烂。闻妹尚留卧内,母号呼,将自入,亟止之,触烈焰携妹出,竟灼烂而死。事闻,赐旌。
后有龚作梅者,陈州人。年十七,父母俱亡,殡于舍。闯贼火民居,作梅跪柩前焚死。
孔金,山阳人。父早亡,母谢氏,遗腹三月而生金。母为大贾杜言逼娶,投河死。金长,屡讼于官,不胜。言行贿欲毙金,金乃乞食走阙下,击登闻鼓诉冤,不得达。还墓所,昼夜号泣。里人刘清等陈其事于府,知府张守约异之,召闾族媒氏质实,坐言大辟。未几守约卒,言夤缘免。金复号诉不已,被箠无完肤。已而抚按理旧牍,仍坐言大辟,迄死狱中。金子良亦有孝行,父病,刲股为羹以进,旋愈。比卒,庐墓哀毁。万历四十三年,父子并得旌。
杨通照、通杰,铜仁人。母周氏有疾,兄弟争拜祷,求以身代。阅三年,不入内室。万历三十六年,群苗流劫,至其家,母被执去。二人追斗数十里,被伤不顾。至鬼空溪,见贼絷母,大骂,声震山谷,横击万众中,为贼所磔死。通照年二十五,通杰年二十二。泰昌元年,巡抚李枟、巡按史永安上其事,旌曰双孝之门。
时无锡民浦邵,贼缚其父虞,将杀之。邵以首迎刃而死,父得免。宁化民林上元,贼掠其继母李氏出城,上元从城上持枪一跃而下,直奔贼垒,刺死二人。贼避其锋,立出李氏,因引去,城赖以全。皆万历四十三年旌。
崇祯七年,流贼陷竹谿,执知县余霄将杀之。子诸生伯麟请代,乃免。
张清雅,潜山人。家贫,力学养亲。崇祯十年,张献忠来犯。清雅以父年老卧病,守之不去。无何,父卒。敛甫毕,贼入其家,疑棺内藏金银,欲剖视之。清雅据棺哀泣,贼断其手,仆地。幼子超艺年十六,号哭求代。贼复砍之,父子俱死,而棺得不剖。仆云满,具两棺敛之,亦不食死。
时有白精忠者,颍州人。五岁而孤,母袁氏抚之。家贫,母食糠核,而以精者哺儿。精忠知之,每餐必先啖其恶者。天启中,举于乡。崇祯八年,流贼陷颍州,家人劝逃匿。精忠以母年老,不忍独去,遂遇害。
州有檀之槐者,护母柩下去。与贼格斗,杀数人,被磔死。
又有李心唯,素敦孝行。贼至,泣守母丧。贼掠其室,将缚之,不出,被杀。子果,见父死,厉声骂贼,贼又杀之。
有余承德者,无为人。崇祯十五年,流贼突至,掖其祖母刘氏、母魏氏及妻杨氏、妹玉女出避。祖母、母行迟,为盗所获,欲刃之。承德号呼救护,并遇害。杨氏见之,急投河死。贼将犯玉女,玉女大骂,坚不从,寸磔而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