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明史
- ▪ 本纪第一 太祖一
- ▪ 本纪第二 太祖二
- ▪ 本纪第三 太祖三
- ▪ 本纪第四 恭闵帝
- ▪ 本纪第五 成祖一
- ▪ 本纪第六 成祖二
- ▪ 本纪第七 成祖三
- ▪ 本纪第八 仁宗
- ▪ 本纪第九 宣宗
- ▪ 本纪第十 英宗前纪
- ▪ 本纪第十一 景帝
- ▪ 本纪第十二 英宗后纪
- ▪ 本纪第十三 宪宗一
- ▪ 本纪第十四 宪宗二
- ▪ 本纪第十五 孝宗
- ▪ 本纪第十六 武宗
- ▪ 本纪第十七 世宗一
- ▪ 本纪第十八 世宗二
- ▪ 本纪第十九 穆宗
- ▪ 本纪第二十 神宗一
- ▪ 本纪第二十一 神宗二
- ▪ ▪ 光宗
- ▪ 本纪第二十二 熹宗
- ▪ 本纪第二十三 庄烈帝一
- ▪ 本纪第二十四 庄烈帝二
- ▪ 志第一 天文一
- ▪ 志第二 天文二
- ▪ ▪ 填星
- ▪ ▪ 岁星
- ▪ ▪ 荧惑
- ▪ ▪ 太白
- ▪ ▪ 辰星
- ▪ 志第三 天文三
- ▪ 志第四 五行一(水)
- ▪ 志第五 五行二(火 木)
- ▪ 志第六 五行三(金 土)
- ▪ 志第七 历一
- ▪ 志第八 历二
- ▪ 志第九 历三
- ▪ 志第十 历四
- ▪ 志第十一 历五
- ▪ 志第十二 历六
- ▪ ▪ 木星
- ▪ ▪ 火星
- ▪ ▪ 土星
- ▪ ▪ 金星
- ▪ ▪ 水星
- ▪ ▪ 步四馀
- ▪ 志第十三 历七
- ▪ 志第十四 历八
- ▪ 志第十五 历九
- ▪ 志第十六 地理一
- ▪ 志第十七 地理二
- ▪ ▪ 山东山西
- ▪ 志第十八 地理三
- ▪ ▪ 河南陕西
- ▪ ▪ 宁夏左屯卫
- ▪ 志第十九 地理四
- ▪ ▪ 四川江西
- ▪ ▪ 守御礼州后千户所
- ▪ 志第二十 地理五
- ▪ ▪ 湖广浙江
- ▪ ▪ 上爱茶峒长官司
- ▪ 志第二十一 地理六
- ▪ ▪ 福建 广东 广西
- ▪ 志第二十二 地理七
- ▪ ▪ 云南 贵州
- ▪ ▪ 促瓦长官司
- ▪ 志第二十三 礼一(吉礼一)
- ▪ ▪ 分献陪祀
- ▪ ▪ 坛壝之制
- ▪ ▪ 神位祭器玉帛牲牢祝册之数
- ▪ ▪ 遣官祭祀
- ▪ ▪ 分献陪祀
- ▪ ▪ 玉帛牲牢
- ▪ ▪ 祝册
- ▪ ▪ 笾豆之实
- ▪ ▪ 祭祀杂议诸仪
- ▪ ▪ 祭祀日期
- ▪ ▪ 习仪
- ▪ ▪ 斋戒
- ▪ 志第二十四 礼二(吉礼二)
- ▪ ▪ 郊祀之制
- ▪ ▪ 大雩
- ▪ ▪ 郊祀配位
- ▪ ▪ 郊祀仪注
- ▪ ▪ 祈谷
- ▪ ▪ 大飨礼
- ▪ ▪ 令节拜天
- ▪ 志第二十五 礼三(吉礼三)
- ▪ ▪ 社稷
- ▪ ▪ 朝日夕月
- ▪ ▪ 先农
- ▪ ▪ 先蚕
- ▪ ▪ 高禖
- ▪ ▪ 祭告
- ▪ ▪ 祈报
- ▪ ▪ 神祇坛
- ▪ ▪ 星辰坛
- ▪ ▪ 灵星诸神
- ▪ ▪ 太岁月将风云雷雨之祀
- ▪ ▪ 岳镇海渎山川之祀
- ▪ ▪ 城隍
- ▪ 志第二十六 礼四(吉礼四)
- ▪ ▪ 京师九庙
- ▪ ▪ 圣师
- ▪ ▪ 旗纛
- ▪ ▪ 五祀
- ▪ ▪ 马神
- ▪ ▪ 南京神庙
- ▪ ▪ 功臣庙
- ▪ ▪ 三皇
- ▪ ▪ 历代帝王陵庙
- ▪ ▪ 至圣先师子孔庙祀
- ▪ ▪ 诸神祠
- ▪ ▪ 厉坛
- ▪ 志第二十七 礼五(吉礼五)
- ▪ ▪ 荐新
- ▪ ▪ 宗庙之制
- ▪ ▪ 禘佩
- ▪ ▪ 时享
- ▪ ▪ 加上谥号
- ▪ ▪ 庙讳
- ▪ 志第二十八 礼六(吉礼六)
- ▪ ▪ 功臣配飨
- ▪ ▪ 王国宗庙
- ▪ ▪ 奉先殿
- ▪ ▪ 奉慈殿
- ▪ ▪ 献皇帝庙
- ▪ ▪ 亲王从飨
- ▪ ▪ 群臣家庙
- ▪ 志第二十九 礼七(嘉礼一)
- ▪ ▪ 诸司朝觐仪
- ▪ ▪ 登极仪
- ▪ ▪ 大朝仪
- ▪ ▪ 常朝仪
- ▪ ▪ 皇太子亲王朝仪
- ▪ ▪ 诸王来朝仪
- ▪ ▪ 中宫受朝仪
- ▪ ▪ 朝贺东宫仪
- ▪ ▪ 大宴仪
- ▪ ▪ 上尊号徽号仪
- ▪ 志第三十 礼八(嘉礼二)
- ▪ ▪ 册皇后仪
- ▪ ▪ 册皇太子及皇太子妃仪
- ▪ ▪ 册亲王及王妃仪
- ▪ ▪ 皇帝加元服仪
- ▪ ▪ 皇太子皇子冠礼
- ▪ ▪ 品官冠礼
- ▪ ▪ 庶人冠礼
- ▪ 志第三十一 礼九(嘉礼三)
- ▪ ▪ 东宫出阁讲学仪
- ▪ ▪ 诸王读书仪
- ▪ ▪ 经筵
- ▪ ▪ 日讲
- ▪ ▪ 皇帝视学仪
- ▪ ▪ 天子纳后仪
- ▪ ▪ 皇太子纳妃仪
- ▪ ▪ 亲王婚礼
- ▪ ▪ 公主婚礼
- ▪ ▪ 品官婚礼
- ▪ ▪ 庶人婚礼
- ▪ 志第三十二 礼十(嘉礼四 宾礼)
- ▪ ▪ 遣使之蕃国仪
- ▪ ▪ 蕃国遣使进表仪
- ▪ ▪ 巡狩之制
- ▪ ▪ 东宫监国
- ▪ ▪ 皇太孙监国
- ▪ ▪ 颁诏仪
- ▪ ▪ 迎接诏赦仪
- ▪ ▪ 进书仪
- ▪ ▪ 进表笺仪
- ▪ ▪ 乡饮酒礼
- ▪ ▪ 蕃王朝贡礼
- ▪ ▪ 品官相见礼
- ▪ ▪ 庶人相见礼
- ▪ 志第三十三 礼十一(军礼)
- ▪ ▪ 亲征
- ▪ ▪ 遣将
- ▪ ▪ 禡祭
- ▪ ▪ 受降
- ▪ ▪ 奏凯献俘
- ▪ ▪ 论功行赏
- ▪ ▪ 大阅
- ▪ ▪ 大射
- ▪ ▪ 救日伐鼓
- ▪ 志第三十四 礼十二(凶礼一)
- ▪ ▪ 山陵
- ▪ ▪ 山陵
- ▪ 志第三十五 礼十三(凶礼二)
- ▪ ▪ 兴宗帝后陵寝
- ▪ ▪ 睿宗帝后陵寝
- ▪ ▪ 皇妃等丧葬
- ▪ ▪ 皇太子及妃丧葬
- ▪ ▪ 皇后陵寝
- ▪ ▪ 诸王及妃公主丧葬诸仪
- ▪ 志第三十六 礼十四(凶礼三)
- ▪ ▪ 中宫为父祖丧仪
- ▪ ▪ 遣使临吊仪
- ▪ ▪ 遣使册赠王公大臣仪
- ▪ ▪ 忌辰
- ▪ ▪ 乘舆受蕃国王讣奏仪
- ▪ ▪ 乘舆为王公大臣举哀仪
- ▪ ▪ 乘舆临王公大臣丧仪
- ▪ ▪ 谒祭陵庙
- ▪ ▪ 赐祭葬
- ▪ ▪ 丧葬之制
- ▪ ▪ 碑碣
- ▪ ▪ 赐谥
- ▪ ▪ 品官丧礼
- ▪ ▪ 士庶人丧礼
- ▪ ▪ 服纪
- ▪ 志第三十七 乐一
- ▪ 志第三十八 乐二
- ▪ ▪ 乐章一
- ▪ ▪ 九庙时祫乐章
- ▪ 志第三十九 乐三
- ▪ ▪ 乐章二
- ▪ ▪ 嘉靖间续定庆成宴乐章
- ▪ 志第四十 仪卫
- ▪ 志第四十一 舆服一
- ▪ 志第四十二 舆服二
- ▪ 志第四十三 舆服三
- ▪ 志第四十四 舆服四
- ▪ 志第四十五 选举一
- ▪ 志第四十六 选举二
- ▪ 志第四十七 选举三
- ▪ 志第四十八 职官一
- ▪ 志第四十九 职官二
- ▪ 志第五十 职官三
- ▪ 志第五十一 职官四
- ▪ 志第五十二 职官五
- ▪ 志第五十三 食货一
- ▪ ▪ 户口 田制屯田 庄田
- ▪ 志第五十四 食货二
- ▪ ▪ 赋役
- ▪ 志第五十五 食货三
- ▪ ▪ 漕运 仓库
- ▪ 志第五十六 食货四
- ▪ ▪ 盐法 茶法
- ▪ 志第五十七 食货五
- ▪ ▪ 钱钞 坑冶附铁冶铜场 商税 市舶 马市
- ▪ 志第五十八 食货六
- ▪ ▪ 上供采造 采造 柴炭 采木 珠池 织造 烧造 俸饷 会计
- ▪ 志第五十九 河渠一
- ▪ ▪ 黄河上
- ▪ 志第六十 河渠二
- ▪ ▪ 黄河下
- ▪ 志第六十一 河渠三
- ▪ ▪ 运河上
- ▪ 志第六十二 河渠四
- ▪ ▪ 运河下 海运
- ▪ 志第六十三 河渠五
- ▪ ▪ 淮河 泇河 卫河 漳河 沁河 滹沱河 桑乾河 胶莱河
- ▪ 志第六十四 河渠六
- ▪ ▪ 直省水利
- ▪ 志第六十五 兵一
- ▪ 志第六十六 兵二卫所 班军
- ▪ ▪ 土官
- ▪ ▪ 广东都司
- ▪ ▪ 后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直隶旧为北平都司,有北平三护卫,后俱为亲军。其不系北平旧卫者,俱永乐以后添设。
- ▪ ▪ 湖广行都司以湖广都司卫所改设
- ▪ ▪ 兴都留守司
- ▪ ▪ 大宁都司
- ▪ ▪ 万全都司宣德五年,分直隶及山西等处卫所添设。
- ▪ ▪ 山西都司旧有太原三护卫,后革。蒲州千户所,改属直隶,广昌千户所,改属万全都司
- ▪ ▪ 福建都司
- ▪ ▪ 福建行都司
- ▪ ▪ 江西都司
- ▪ ▪ 陕西都司
- ▪ ▪ 山西行都司旧有蔚州卫,后改属万全都司
- ▪ ▪ 南京卫所亲军卫
- ▪ ▪ 五军都督府属 左军都督府本府所属卫,仍隶北京左府。
- ▪ ▪ 右军都督府本府所属卫,仍隶北京右府。
- ▪ ▪ 中军都督府本府所属卫,仍隶北京中府。
- ▪ ▪ 广西都司
- ▪ ▪ 中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直隶
- ▪ ▪ 中都留守司
- ▪ ▪ 河南都司
- ▪ ▪ 前军都督府本府所属卫,仍隶北京前府。
- ▪ ▪ 福建都司
- ▪ ▪ 福建行都司
- ▪ ▪ 山西行都司
- ▪ ▪ 北平三护卫
- ▪ ▪ 江西都司
- ▪ ▪ 广东都司
- ▪ ▪ 后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北平都司
- ▪ ▪ 前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直隶
- ▪ ▪ 湖广都司
- ▪ ▪ 后军都督府本府所属卫,仍隶北京后府。
- ▪ ▪ 贵州都司旧有层台、重安二千户所,俱革。旧有平伐长官司,后隶贵阳府。旧有平浪、九名九姓独山州二长官司,后隶都匀府。
- ▪ ▪ 土官
- ▪ ▪ 中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直隶
- ▪ ▪ 中都留守司
- ▪ ▪ 辽东都司
- ▪ ▪ 山东都司
- ▪ ▪ 右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云南都司
- ▪ ▪ 贵州都司
- ▪ ▪ 四川都司
- ▪ ▪ 河南都司旧有洛阳中护卫,后并汝州卫。
- ▪ ▪ 前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直隶
- ▪ ▪ 湖广都司旧有武昌右千户所,革。
- ▪ ▪ 土官
- ▪ ▪ 广西都司
- ▪ ▪ 云南都司旧有鹤庆、通海二千户所,革
- ▪ ▪ 土官
- ▪ ▪ 山西三护卫
- ▪ ▪ 五军都督府所属卫所 左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浙江都司
- ▪ ▪ 辽东都司
- ▪ ▪ 山东都司旧有青州左护卫,后改天津右卫。旧有贵州护卫,革
- ▪ ▪ 右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直隶
- ▪ ▪ 陕西都司旧有阶州卫、沙州卫、灵山千户所,后俱革。
- ▪ ▪ 陕西行都司洪武十二年添设
- ▪ ▪ 四川都司旧有浦江关军民千户所,后革
- ▪ ▪ 土官
- ▪ ▪ 四川行都司旧无,后设。旧有建昌前卫,后革
- ▪ ▪ 都司一奴儿干都司 卫三百八十四
- ▪ ▪ 所二十四
- ▪ ▪ 站七
- ▪ ▪ 地面七
- ▪ ▪ 寨一
- ▪ ▪ 卫六
- ▪ ▪ 都指挥使司二
- ▪ ▪ 指挥使司一
- ▪ ▪ 宣尉使司三
- ▪ ▪ 招讨司六
- ▪ ▪ 万户府四
- ▪ ▪ 千户所十七
- ▪ ▪ 上十二卫
- ▪ ▪ 五军都督府所属卫所 左军都督府
- ▪ ▪ 在外 浙江都司
- ▪ 志第六十七 兵三
- ▪ ▪ 边防 海防江防 民壮 士兵 乡兵
- ▪ 志第六十八 兵四
- ▪ 志第六十九 刑法一
- ▪ 志第七十 刑法二
- ▪ 志第七十一 刑法三
- ▪ 志第七十二 艺文一
- ▪ 志第七十三 艺文二
- ▪ 志第七十四 艺文三
- ▪ 志第七十五 艺文四
- ▪ 表第一 诸王世表一
- ▪ 表第二 诸王世表二
- ▪ 表第三 诸王世表三
- ▪ 表第四 诸王世表四
- ▪ 表第五 诸王世表五
- ▪ 表第六 功臣世表一
- ▪ 表第七 功臣世表二
- ▪ 表第八 功臣世表三
- ▪ 表第九 外戚恩泽侯表
- ▪ 表第十 宰辅年表一
- ▪ 表第十一 宰辅年表二
- ▪ 表第十二 七卿年表一
- ▪ 表第十三 七卿年表二
- ▪ 列传第一 后妃
- ▪ ▪ 后妃一
- ▪ 列传第二 后妃二
- ▪ 列传第三
- ▪ ▪ 兴宗孝康皇帝孝康皇后 吕太后 睿宗献皇帝献皇后
- ▪ 列传第四 诸王
- ▪ ▪ 诸王一
- ▪ 列传第五 诸王二
- ▪ 列传第六 诸王三
- ▪ ▪ 太祖诸子三
- ▪ ▪ 兴宗诸子
- ▪ ▪ 惠帝诸子
- ▪ ▪ 成祖诸子
- ▪ 列传第七 诸王四
- ▪ ▪ 仁宗诸子
- ▪ ▪ 英宗诸子
- ▪ ▪ 景帝子
- ▪ ▪ 宪宗诸子
- ▪ ▪ 孝宗子
- ▪ 列传第八 诸王五
- ▪ ▪ 世宗诸子
- ▪ ▪ 穆宗诸子
- ▪ ▪ 神宗诸子
- ▪ ▪ 光宗诸子
- ▪ ▪ 熹宗诸子
- ▪ ▪ 庄烈帝诸子
- ▪ 列传第九
- ▪ ▪ 宪宗五女
- ▪ ▪ 孝宗三女
- ▪ ▪ 睿宗二女
- ▪ ▪ 光宗九女
- ▪ ▪ 庄烈帝六女
- ▪ ▪ 世宗五女
- ▪ ▪ 穆宗六女
- ▪ ▪ 神宗十女
- ▪ ▪ 成祖五女
- ▪ ▪ 仁宗七女
- ▪ ▪ 宣宗二女
- ▪ ▪ 英宗八女
- ▪ ▪ 景帝一女
- ▪ ▪ 公主
- ▪ 列传第十 郭子兴 韩林儿
- ▪ 列传第十一 陈友谅 张士诚 方国珍 明玉珍
- ▪ 列传第十二
- ▪ ▪ 扩廓帖木儿蔡子英 陈友定伯颜子中等 把匝剌瓦尔密
- ▪ 列传第十三 徐达 常遇春
- ▪ 列传第十四 李文忠 邓愈 汤和 沐英
- ▪ 列传第十五 李善长 汪广洋
- ▪ 列传第十六 刘基(子琏璟) 宋濂 叶琛 章溢(子存道)
- ▪ 列传第十七 冯胜(兄国用) 傅友德 廖永忠(赵庸) 杨璟 胡美
- ▪ 列传第十八
- ▪ 列传第十九
- ▪ 列传第二十
- ▪ 列传第二十一
- ▪ 列传第二十二
- ▪ 列传第二十三
- ▪ 列传第二十四
- ▪ 列传第二十五
- ▪ 列传第二十六
- ▪ 列传第二十七
- ▪ 列传第二十八
- ▪ 列传第二十九
- ▪ 列传第三十
- ▪ 列传第三十一
- ▪ 列传第三十二 盛庸 平安 何福 顾成
- ▪ 列传第三十三
- ▪ 列传第三十四
- ▪ 列传第三十五
- ▪ ▪ 解缙 黄淮 胡广 金幼孜 胡俨
- ▪ 列传第三十六
- ▪ ▪ 杨士奇 杨荣曾孙旦 杨溥马愉
- ▪ 列传第三十七
- ▪ ▪ 蹇义 夏原吉俞士吉 李文郁 邹师颜
- ▪ 列传第三十八
- ▪ ▪ 郁新 赵羾 金忠 李庆 师逵 古朴向宝 陈寿马京 许思温刘季{虎} 刘辰 杨砥 虞谦吕升 仰瞻 严本 汤宗
- ▪ 列传第三十九
- ▪ ▪ 茹瑺 严震直 张紞毛泰亨 王钝 郑赐 郭资 吕震 李至刚方宾 吴中 刘观
- ▪ 列传第四十
- ▪ 列传第四十一
- ▪ ▪ 宋礼蔺芳 陈瑄王瑜 周忱
- ▪ 列传第四十二
- ▪ ▪ 张辅高士文 徐政 黄福 刘俊吕毅 刘昱 陈洽侯保 冯贵伍云 陈忠李任等 李彬 柳升崔聚 史安 陈镛 李宗昉 潘禋梁铭 王通陶季容 陈汀
- ▪ 列传第四十三
- ▪ ▪ 宋晟 薛禄郭义 金玉 刘荣 硃荣 费瓛 谭广 陈怀马亮蒋贵孙琬 任礼 赵安 赵辅 刘聚
- ▪ 列传第四十四
- ▪ 列传第四十五
- ▪ 列传第四十六
- ▪ 列传第四十七
- ▪ 列传第四十八
- ▪ 列传第四十九
- ▪ 列传第五十
- ▪ ▪ 尹昌隆 耿通陈谔 戴纶林长懋 陈祚郭循 刘球子钺釪陈鉴何观 钟同孟 杨集 章纶子玄应 廖庄 倪敬盛灊等 杨瑄子源 盛颙等
- ▪ 列传第五十一
- ▪ ▪ 李时勉 陈敬宗 刘铉萨琦 邢让李绍林瀚子庭昂 庭机孙燫 烃 谢鐸 鲁鐸赵永
- ▪ 列传第五十二
- ▪ ▪ 邹缉郑维桓 柯暹 弋谦黄骥 黄泽孔友谅 范济 聊让郭佑 胡仲伦 华敏 贾斌 左鼎练纲 曹凯许仕达 刘炜尚褫 单宇姚显 杨浩 张昭贺炀
- ▪ 列传第五十三
- ▪ ▪ 陶成子鲁 陈敏 丁瑄 王得仁子一夔 叶祯 伍骥 毛吉林锦 郭绪 姜昂子龙
- ▪ 列传第五十四
- ▪ ▪ 韩观 山云 萧授吴亮 方瑛陈友 李震王信都胜 郭鋐 彭伦 欧磐 张祐
- ▪ 列传第五十五
- ▪ ▪ 曹鼐 张益 邝埜 王佐丁铉等 孙祥谢泽 袁彬哈铭袁敏
- ▪ 列传第五十六
- ▪ 列传第五十七
- ▪ ▪ 高谷 胡濙 王直
- ▪ 列传第五十八
- ▪ ▪ 于谦子冕 吴宁 王伟
- ▪ 列传第五十九
- ▪ ▪ 王骥孙瑾 徐有贞 杨善李实 赵荣 霍瑄 沈固 王越
- ▪ 列传第六十
- ▪ ▪ 罗亨信 侯璡 杨宁 王来 孙原贞孙需 张宪 硃鉴 杨信民张骥竺渊耿定 王晟 邓颙 马谨 程信 白圭子钺 张瓚谢士元孔镛李时敏 邓廷瓚 王轼 刘丙
- ▪ 列传第六十一
- ▪ ▪ 杨洪子俊 从子能 信 石亨从子彪 从孙后 郭登 硃谦子永 孙晖等孙镗赵胜 范广
- ▪ 列传第六十二
- ▪ ▪ 史昭刘昭 李达 巫凯曹义 施聚 许贵子宁 周贤子玉欧信 王玺 鲁鉴子麟 孙经 刘宁周玺 庄鉴 彭清 姜汉子奭孙应熊 安国 杭雄
- ▪ 列传第六十三
- ▪ ▪ 卫青子颖 董兴 何洪刘雄 刘玉 仇钺 神英子周 曹雄子谦 冯祯 张俊李鋐 杨锐崔文
- ▪ 列传第六十四
- ▪ ▪ 李贤 吕原子常 岳正 彭时 商辂 刘定之
- ▪ 列传第六十五
- ▪ ▪ 王翱 年富 王竑 李秉 姚夔 王复 林聪 叶盛
- ▪ 列传第六十六
- ▪ ▪ 项忠 韩雍 余子俊阮勤 硃英 秦纮
- ▪ 列传第六十七
- ▪ ▪ 罗伦涂棐 章懋从子拯 黄仲昭 庄昶邹智 舒芬崔桐 马汝骥
- ▪ 列传第六十八
- ▪ 列传第六十九
- ▪ ▪ 徐溥 邱濬 刘健 谢迁 李东阳 王鏊 刘忠
- ▪ 列传第七十
- ▪ ▪ 王恕子承裕 马文升 刘大夏
- ▪ 列传第七十一
- ▪ ▪ 何乔新 彭韶 周经 耿裕 倪岳 闵珪 戴珊
- ▪ 列传第七十二
- ▪ ▪ 周洪谟 杨守陈弟守阯 子茂元 茂仁 张元祯陈音 傅瀚张昇 吴宽 傅珪 刘春 吴俨 顾清 刘瑞
- ▪ 列传第七十三
- ▪ ▪ 李敏叶淇 贾俊刘璋 黄绂 张悦张蓥 钟 曾鉴 梁璟王诏 徐恪李介子昆 黄珂 王鸿儒 丛兰 吴世忠
- ▪ 列传第七十四
- ▪ ▪ 韩文顾佐 陈仁 张敷华 杨守随弟守隅 许进子诰 赞论雍泰张津 陈寿 樊莹 熊绣 潘蕃 胡富 张泰 吴文度 张鼐冒政 王璟 李钦
- ▪ 列传第七十五
- ▪ ▪ 何鉴 马中锡 陆完 洪钟陈镐 蒋昇 陈金 俞谏 周南孙禄马昊
- ▪ 列传第七十六
- ▪ 列传第七十七
- ▪ ▪ 李文祥 孙磐徐珪 胡爟周时从 王雄 罗侨 叶钊刘天麒戴冠 黄巩 陆震 夏良胜万潮等 何遵刘校等
- ▪ 列传第七十八
- ▪ ▪ 杨廷和 梁储 蒋冕 毛纪 石珤 兄玠
- ▪ 列传第七十九
- ▪ 列传第八十
- ▪ 列传第八十一
- ▪ 列传第八十二
- ▪ 列传第八十三 王守仁(冀元亨)
- ▪ 列传第八十四 张璁(胡鐸) 桂萼 方献夫 夏言
- ▪ 列传第八十五
- ▪ 列传第八十六
- ▪ 列传第八十七
- ▪ 列传第八十八
- ▪ 列传第八十九
- ▪ 列传第九十
- ▪ 列传第九十一
- ▪ 列传第九十二
- ▪ 列传第九十三
- ▪ 列传第九十四
- ▪ 列传第九十五
- ▪ 列传第九十六
- ▪ 列传第九十七
- ▪ 列传第九十八
- ▪ 列传第九十九
- ▪ 列传第一百
- ▪ 列传第一百一
- ▪ 列传第一百二
- ▪ 列传第一百三
- ▪ 列传第一百四
- ▪ 列传第一百五
- ▪ 列传第一百六
- ▪ 列传第一百七
- ▪ 列传第一百八
- ▪ 列传第一百九
- ▪ 列传第一百十
- ▪ 列传第一百十一
- ▪ 列传第一百十二
- ▪ 列传第一百十三
- ▪ 列传第一百十四 海瑞(何以尚) 丘橓 吕坤 郭正域
- ▪ 列传第一百十五
- ▪ 列传第一百十六
- ▪ 列传第一百十七
- ▪ 列传第一百十八
- ▪ 列传第一百十九
- ▪ 列传第一百二十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一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二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三
- ▪ 列传第一百二十四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五
- ▪ 列传一百二十六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七
- ▪ 列传第一百二十八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九
- ▪ 列传第一百三十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一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二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三
- ▪ 列传第一百三十四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五
- ▪ 列传第一百三十六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七
- ▪ 列传第一百三十八 孙承宗(子鉁等)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九
- ▪ 列传第一百四十 杨嗣昌 吴甡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一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二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三
- ▪ 列传第一百四十四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五
- ▪ 列传第一百四十六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七
- ▪ 列传第一百四十八
- ▪ 列传一百四十九
- ▪ 列传第一百五十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一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二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三
- ▪ 列传第一百五十四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五
- ▪ 列传第一百五十六 曹文诏(弟文耀) 周遇吉 黄得功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七
- ▪ 列传第一百五十八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九
- ▪ 列传第一百六十
- ▪ 列传第一百六十一
- ▪ 列传第一百六十二
- ▪ 列传第一百六十三
- ▪ 列传第一百六十四
- ▪ 列传第一百六十五
- ▪ 列传第一百六十六
- ▪ 列传第一百六十七
- ▪ 列传第一百六十八 何腾蛟(章旷 傅作霖) 瞿式耜(汪皞等)
- ▪ 列传第一百六十九 循吏
- ▪ 列传第一百七十 儒林一
- ▪ 列传第一百七十一 儒林二
- ▪ 列传第一百七十二 儒林三
- ▪ ▪ 孔希学孔彦绳 颜希惠 曾质粹 孔闻礼 孟希文 仲于陛 周冕 程接道 程克仁 张文运 邵继祖 硃梴 硃墅
- ▪ 列传第一百七十三 文苑一
- ▪ 列传第一百七十四 文苑二
- ▪ 列传第一百七十五 文苑三
- ▪ 列传第一百七十六 文苑四
- ▪ 列传第一百七十七 忠义一
- ▪ 列传第一百七十八 忠义二
- ▪ 列传第一百七十九 忠义三
- ▪ 列传第一百八十 忠义四
- ▪ 列传第一百八十一 忠义五
- ▪ 列传第一百八十二 忠义六
- ▪ 列传第一百八十三 忠义七
- ▪ 列传第一百八十四 孝义
- ▪ ▪ 孝义一
- ▪ 列传第一百八十五 孝义二
- ▪ 列传第一百八十六 隐逸
- ▪ ▪ 张介福 倪瓚 徐舫 杨恒 陈洄 杨引 吴海 刘闵 杨黼 孙一元沈周 陈继儒
- ▪ 列传第一百八十七 方伎
- ▪ 列传第一百八十八 外戚
- ▪ 列传第一百八十九 列女一
- ▪ 列传第一百九十 列女二
- ▪ 列传第一百九十一 列女三
- ▪ 列传第一百九十二 宦官一
- ▪ ▪ 郑和侯显 金英兴安 范弘等 王振 曹吉祥刘永诚 怀恩覃吉 汪直 梁芳钱能等 何鼎邓原等 李广 蒋琮 刘瑾 张永谷大用魏彬等
- ▪ 列传第一百九十三 宦官二
- ▪ ▪ 李芳 冯保 张鲸 陈增陈奉 高淮 梁永杨荣 陈矩 王安魏忠贤 王体乾李永贞等 崔文升 张彝宪 高起潜 王承恩 方正化
- ▪ 列传第一百九十四 阉党
- ▪ ▪ 焦芳 刘宇 曹元 张彩韩福等 顾秉谦 魏广微等 崔呈秀吴淳夫等 刘志选梁梦环等 曹钦程石三畏等 王绍徽周应秋霍维华徐大化等 阎鸣泰 贾继春田尔耕 许显纯
- ▪ 列传第一百九十五 佞幸
- ▪ ▪ 纪纲 门达逮杲 李孜省 继晓 江彬许泰 钱宁 陆炳 邵元节 陶仲文 顾可学盛端明等
- ▪ 列传第一百九十六 奸臣
- ▪ ▪ 胡惟庸陈宁 陈瑛马麟等 严嵩赵文华等 周延儒 温体仁马士英阮大铖
- ▪ 列传第一百九十七 流贼
- ▪ ▪ 李自成 张献忠
- ▪ 列传第一百九十八 土司
- ▪ ▪ 湖广土司
- ▪ ▪ 施州施南宣抚司 散毛宣抚司 忠建宣抚司 容美宣抚司 永顺军民宣慰使司 保靖州军民宣慰使司
- ▪ 列传第一百九十九 四川土司
- ▪ ▪ 四川土司一
- ▪ 列传第二百 四川土司二
- ▪ ▪ 播州宣慰司 永宁宣抚司 酉阳宣抚司 石砫宣抚司
- ▪ 列传第二百一 云南土司
- ▪ ▪ 云南土司一
- ▪ 列传第二百二 云南土司二
- ▪ ▪ 姚安 鹤庆 武定 寻甸 丽江 元江 永昌 新化 威远 北胜 湾甸镇康 大侯 澜沧卫 麓川
- ▪ 列传第二百三 云南土司三
- ▪ 列传第二百四 贵州土司
- ▪ ▪ 贵阳 思南思州附 镇远 铜仁 黎平 安顺 都匀 平越 石阡新添金筑安抚司附
- ▪ 列传第二百五 广西土司
- ▪ ▪ 广西土司一 桂林 柳州 庆远 平乐 梧州 浔州 南宁
- ▪ 列传第二百六 广西土司二
- ▪ ▪ 太平 思明 思恩 镇安 田州 恩城 上隆 都康
- ▪ 列传第二百七 广西土司三
- ▪ ▪ 泗城 利州 龙州 归顺 向武 奉议 江州 思陵广东琼州府附
- ▪ 列传第二百八 外国一
- ▪ ▪ 朝鲜
- ▪ 列传第二百九 外国二
- ▪ ▪ 安南
- ▪ 列传第二百十 外国三
- ▪ ▪ 日本
- ▪ 列传第二百十一 外国四
- ▪ ▪ 琉球 吕宋 合猫里 美洛居 沙瑶呐哔啴 鸡笼 婆罗 麻叶甕 古麻刺朗 冯嘉施兰 文郎马神
- ▪ 列传第二百十二 外国五
- ▪ ▪ 占城宾童龙 真腊 暹罗 爪哇阇婆 苏吉丹 碟里 日罗夏治三佛齐
- ▪ 列传第二百十三 外国六
- ▪ ▪ 浡泥 满剌加 苏门答剌 须文达那 苏禄 西洋琐里 琐里 览邦淡巴 百花 彭亨 那孤儿 黎伐 南渤利 阿鲁 柔佛 丁机宜 巴喇西 佛郎机 和兰
- ▪ 列传第二百十四 外国七
- ▪ 列传第二百十五 外国八鞑靼
- ▪ 列传第二百十六 外国九瓦剌 朵颜(福余 泰宁)
- ▪ 列传第二百十七 西域一
- ▪ ▪ 哈密卫 柳城 火州 土鲁番
- ▪ 列传第二百十八 西域二 西番诸卫(西宁河州洮州岷州等番族诸卫)
- ▪ ▪ 安定卫 阿端卫 曲先卫 赤斤蒙古卫 沙州卫 罕东卫 罕东左卫 哈梅里
- ▪ 列传第二百十九 西域三
- ▪ 列传第二百二十 西域四
- ▪ 附录:张廷玉上明史表
四川土司诸境,多有去蜀远,去滇、黔近者。如乌蒙、东川近于滇,乌撒、镇雄、播州近于黔。明太祖略定边方,首平蜀夏 ,置四川布政司,使招谕诸蛮,次第归附。故乌蒙、乌撒、东川、芒部旧属云南者,皆隶于四川,不过岁输贡赋,示以羁縻。然夷性犷悍,嗜利好杀,争相竞尚,焚烧劫掠,习以为恒。去省窎远,莫能控制,附近边民,咸被其毒。皆由规模草创,未尝设立文武为之钤辖,听其自相雄长。虽受天朝爵号,实自王其地。以故终明之世,常烦挞伐。唯建昌、松、茂等处设立卫所,播州改遵义、平越二府以后,稍安戢云。
乌蒙乌撒东川镇雄四军民府 马湖 建昌卫宁番卫 越巂卫 盐井卫 会川卫 茂州卫 松潘卫 天全六番招讨司 黎州安抚司
乌蒙、乌撒、东川、芒部,古为窦地、的巴、东川、大雄诸甸,皆唐乌蒙裔也。宋有封乌蒙王者。元初置乌蒙路,遂以东川、芒部皆隶于乌蒙、乌撒等处宣慰司。乌撒富盛甲诸部,元时尝置军民总管府,而于东川置万户府。地势并在蜀之东南,与滇、黔坏土相接,皆据险阻深,与中土声教隔离。
明太祖既平蜀,规取云南,大师皆集于辰、沅,欲并剪诸蛮以通蜀道。洪武十四年遣内臣赍敕谕乌蒙、乌撒诸部长曰:“西南诸部,自古及今,莫不朝贡中国。朕受天命为天下主十有五年,而乌蒙、乌撒、东川、芒部、建昌诸部长犹桀骜不朝。朕已遣征南将军颍川侯、左副将军永昌侯、右副将军西平侯率师往征。犹恐诸部长未喻朕意,故复遣内臣往谕。如悔罪向义,当即躬亲来朝,或遣人入贡,亟摅诚款,朕当罢兵,以安黎庶。尔共省之。”时征南将军傅友德已分遣都督胡海洋等帅师五万,由永宁趋乌撒,复自率师由曲靖循格孤山而南,以通永宁之兵,捣乌撒。时元右丞实卜闻海洋兵至,乃聚兵赤水河以拒之。及闻大军继进,皆遁。友德令诸军筑城,版BE方具,蛮寇大集。友德屯兵山冈,持重以待。既知士勇可用,乃纵兵接战。有芒部土酋率众来援,实卜兵与合,锋甚锐。大军鼓噪而前,其酋长多中槊坠马死。大军益奋,蛮众力不支,大溃,斩首三千,获马六百,实卜率众遁。遂城乌撒,克七星关以通毕节,又克可渡河,于是东川、乌蒙、芒部诸蛮震詟,皆望风降附。
十五年置东川、乌撒、乌蒙、芒部诸卫指挥使司,诏谕诸部人民。以云南已降附,宜益效顺中国,以享升平。复谕诸部长曰:“今置邮传通云南,宣率土人,随其疆界远迩,开筑道路,各广十丈,准古法,以六十里为一驿。符至奉行。”又敕征南将军友德等曰:“乌蒙、乌撒、东川、芒部诸酋长虽已降,恐大军一还,仍复啸聚。符到日,悉送其酋长入朝。”又谕以贵州已设都指挥使,然地势偏东,今宜于实卜所居之地立司,以便控制,卿其审之。”已,乌撒诸蛮复叛,帝谕友德曰:“乌撒诸蛮伺官军散处,即有此变,朕前已虑之,今果然。然云南之地如曲靖、普安、乌撒、建昌,势在必守,其东川、芒部、乌蒙,未可遽守也。且留屯大军荡埽诸蛮,戮其渠长,方可分兵守御耳。”乃命安陆侯吴复为总兵,平凉侯费聚副之,征乌撒、乌蒙诸叛蛮。并谕勿与蛮战于关索岭上,当分兵掩袭,直捣其巢,使彼各奔救其家不暇,必不敢出以抗大师。俟三将军至,破擒之。是月,副将军西平侯沐英自大理还军,会友德击乌撒,大败其众,斩首三万余级,获马牛羊万计,余众悉遁,复追击破之。帝谕友德等,师捷后,必戮其渠魁,使之畏惧。搜其余党,绝其根株,使彼智穷力屈,诚心款附,方可留兵镇守。又谕宜乘兵势修治道途,令土酋谕其民,各输粮一石以给军,为持久计。
十六年以云南所属乌撒、乌蒙、芒部三府隶四川布政使司。乌蒙、乌撒、东川、芒部诸部长百二十人来朝,贡方物。诏各授以官,赐朝服、冠带、锦骑、钞锭有差。其乌撒女酋实卜,加赐珠翠。芒部知府发绍、乌蒙知府阿普病卒,诏赐绮衣并棺殓之具,遣官致祭,归其柩于家。十七年割云南东川府隶四川布政府司,并乌撒、乌蒙、芒部皆改为军民府,而定其赋税。乌撒岁输二万石,氈衫一千五百领;乌蒙、东川、芒部皆岁输八千石,氈衫八百领。又定茶盐布疋易马之数,乌撒岁易马六千五百匹,乌蒙、东川、芒部皆四千匹。凡马一匹,给布三十疋,或茶一百斤,盐如之。实卜复贡马,赐绮钞。十八年,乌蒙知府亦德言,蛮地刀耕火种,比年霜旱疾疫,民饥窘,岁输之粮无从徵纳。诏悉免之。二十年徵乌撒知府阿能赴京。
二十一年命西平侯沐英南征。英言,东川强盛,据乌山路作乱,罪状已著,必先加兵。但其地重关衤复岭,上下三百余里,人迹阻绝,须以大兵临之。帝命颍国公傅友德仍为征南将军,英与陈醒为左桓副将军,率诸军进讨。敕友德等曰:“东川、芒部诸夷,种类皆出于罗罗。厥后子姓蕃衍,各立疆场,乃异其名曰东川、乌撒、乌蒙、芒部、禄肇、水西。无事则互起争端,有事则相为救援。若唐时阁罗凤亡居大理,唐兵追捕,道经芒部诸境,君蛮聚众据险设伏。唐将不备,遂堕其计,丧师二十万,皆将帅无谋故也。今须预加防闲,严为之备。”乌撒军民府叶原常献马三百匹、米四百石于征南将军,以资军用,且愿收集士兵从征。英等以闻,从之。复命景川侯曹震、靖宁侯叶升等分讨东川,平之,捕获叛蛮五千五百三十八人。
二十三年,乌撒土知府阿能,乌蒙、芒部土官,各遣子弟入监读书。二十七年,乌撒知府卜穆奏,沾益州屡侵其地,命沐春谕之。二十八年,户部言:“乌撒、乌蒙、芒部、东川岁赋氈衫不如数,诏已免徵。今有司仍追之,宜申明。”从之。二十九年,乌蒙军民府知府实哲贡马及氈衫。自是,诸土知府三年一入贡,以为常,或有恩赐,则进马及方物谢恩。
宣德七年,兵部侍郎王骥言,乌蒙、乌撒土官禄昭、尼禄等,争地仇杀,宜遣官按问。八年遣行人章聪、侯琏赍敕往谕,仍敕巡按与三司官往平之。设乌蒙儒学教授、训导各一员。以通判黄甫越言,元时本府向有学校,今文庙虽存,师儒未建。乞除教官,选俊秀子弟入学读书,以广文治,从之。
正统七年裁乌撒军民府通判、推官、知事、检校各一员。十一年裁乌蒙、东川知事、检校各一员,并革乌撒、乌蒙递运所。景泰元年敕谕乌撒、乌蒙诸府土官普茂等,以贵州诸苗叛乱,恐滋蔓邻近,宜戒严防守,毋听贼众诱惑,倘来逼犯,便当剿杀。时乌撒进万寿表逾期,部议宜究,诏以远人宥之。嗣后,朝贡过期及表笺不至者,朝廷率以土官多从宽贷,应赏者给其半。天顺元年,镇守四川中官陈清等奏,芒部所辖白江蛮贼千余备作乱,攻围筠连县治,敕御史项愫会镇巡官捕之。
成化十二年,乌撒知府陇旧等奏,同知刚正抚字有方,蛮民信服,今九年秩满,乞再任三年,以慰群望。从之。弘治十四年,乌撒所辖可渡河巡检司言:“自闰七月二十七日,大雷雨不止,至二十九日,水涨山崩地裂,山呜如牛吼,地陷涌出清泉数十派,冲坏庐舍桥梁及压死人口牲畜无算。又本府阿都地方,八月亦暴风雨,田土渰没二百余处,死者三百余人。”
正德十五年讨斩芒部僰蛮阿又磉等。初,芒部土舍陇寿,与庶弟陇政及兄妻支禄争袭仇杀。所部僰蛮阿又磉等乘机倡乱流劫。事闻,命镇守中官会抚按官捕治。至是,贵州参政傅习、都指挥许诏,督永宁宣抚司女土官奢爵等,讨擒阿又磉等四十三人,斩一百十九级,事乃定。
嘉靖元年命芒部护印土舍陇寿袭知府,免赴京。故事,土官九品以上,皆保送至京乃袭。时寿、政等争袭,不敢离任。朝廷以嫡故立寿,恐寿赴京而政等北隙为乱,故有是命。然政与支禄倚乌撒土舍安宁等兵力,仇杀如故。坝底参将何卿请于巡抚许廷光,发土兵二万五千人,命贵州参将杨仁等将之,受何卿节制,相机进剿政、禄佯听抚,乞缓师,而令贼党阿黑等掠周泥站、七星关,复遣阿核等纠集诸苗,剽掠毕节诸处,杀伤官军,毁官民房屋甚众。兵部言贼势猖獗,宜速征。于是可卿等进剿,斩首二百余级,俘二十余人,降其众数百,政败奔乌撒,卿檄乌撒土舍安宁、土妇奢勿擒之。安宁佯许诺,仅以阿核等尸献,竟不出政,兵久不解。都御史汤沐以闻,诏切责诸将及守巡官罪,而革何卿冠带,令剿贼自赎。
四年,政诱杀寿,夺其印。巡抚王軏、巡按刘黻各上其事。黻言从蛮情,立支禄便。軏以陇政、支禄怙终稔恶,戕朝廷命吏,罪不可赦。乃命镇巡官谕安宁,缚政、禄及诸助恶者。时政已为官军擒于水西,追获芒部印信,前后斩首六百七十四级,生擒一百六十七人,招抚白乌石等四十九寨,以捷闻。贵州巡按刘廷簠言:“乌撒所献阿核等尸,及水西所缚陇政,真伪未可信,恐首恶尚在,不无后虑,请核实。”五年,兵部奏:“芒部陇氏,衅起萧墙,骚动两省,王师大举,始克荡平。今其本属亲支已尽,无人承袭,请改为镇雄府,设流官知府统之。分属夷良、毋响、落角利之地,为怀德、归化、威信、安静四长官司,使陇氏疏属阿济、白寿、祖保、阿万四人统之。如程番府例,令三年一入朝,贡马十二匹,而以通判程洸为试知府。”
六年,芒部贼沙保等谋复珑氏,拥陇寿子胜纠众攻陷镇雄城,执程洸,夺其印,杀伤数百人,洸奔毕节。事闻,兵科给事中郑自壁等言:“镇雄初设流官,蛮情未服,而有司失先事之防,不亟收遣裔陇胜,而令沙保得拥孺子,致煽祸一方。宜速遣总兵何卿并力剿寇。”于是兵部覆言:“陇胜非真陇寿子,故议设流官,有司抚循失策,遂生叛乱。沙保罪不容诛,当剿。何卿方守松潘,势难相援,宜亟趣都御史王廷相之任,并敕总兵牛桓调兵速进。”时沙保出镇雄府印乞降,然尚持两端,欲立土官如故。四川抚按以保狡悍不可驯,檄泸州守备丁勇击之。又遣使劳赐芒部抚夷郤良佐,使计擒沙保。保怒,复叛。
七年,川、贵诸军会剿,败沙保等,擒斩三百余级,招抚蛮罗舅妇以千计。捷闻,设镇雄流官如旧。而芒部、乌撒、毋响苗蛮陇革等复起,攻劫毕节屯堡,杀掠士民,纷纷见告。兵部尚书李承勋以伍文定专主用兵为失计,疏及之。而御史杨彝复言芒部改土易流非长策,又时值荒馑,小民救死不赡,何能趣战。时帝亦轸念灾伤,令罢芒部兵,俟有秋再议征讨。于是四川巡抚唐凤仪言:“乌蒙、乌撒、东川诸土官,故与芒部为脣齿。自芒部改流,诸部内怀不安,以是反者数起。今怀德长官阿济等虽自诡擒贼,其心固望陇胜得一职,以存陇后。臣请如宣德中复安南故事,俯顺舆情,则不假兵而祸源自塞。”川、贵巡按戴金、陈讲等奏如凤仪言。金又以首恶如毋响、祖保等,宜剿诛以折其骄气,始下抚处之令,许生献沙保等,待阿济以不死,然后复陇胜故职,或降为知州。其长官或因或革,或分隶,庶操纵得宜,恩威并著。章下部覆,乃革镇雄流官知府,而以陇胜为通判,署镇雄府事。令三年后果能率职奉贡,准复知府旧衔。时嘉靖九年四月也。
三十九年命勘东川阿堂之乱。初,东川土知府禄庆死,子位幼,妻安氏摄府事。有营长阿得革颇擅权,谋夺其官。因先求烝安氏不得,乃纵火焚府治,走武定州,为土官所杀。得革子堂奔水西,贿结乌撒土官安泰,入东川,囚安氏,夺其印。贵州宣慰安万铨故与禄氏姻连,乃起兵攻阿堂所居寨,破之。堂妻阿聚携幼子奔沾益州土官安九鼎。万铨胁九鼎,取阿聚及幼子杀之。堂以是怨九鼎,时相攻击。堂兵侵罗雄州境,九鼎及禄位与罗雄土官者浚等,各上书讼堂罪。诏下云、贵、四川抚按官会勘。堂听勘于车洪江,具服罪,愿献所劫府印并沾益、罗雄人口牲畜及侵地,乞贷死。时位及弟僎已前殁,官府因讯禄氏所当袭者,堂以己幼子诡名禄哲以报。据府印如故,复与九鼎治兵相攻。九鼎诉之云南巡抚游居敬,谓堂怙乱,请致讨,且自诡当率所部为前锋,必擒堂以献。居敬信之,遂上疏言堂念恶不悛,请专意进剿,为地方除害。帝允部议,行川、贵抚按会勘具奏。居敬遽调土汉兵五万余进剿。云南承平久,一旦兵动,费用不赀,赋敛百出,诸军卫及有司土官舍等乘之为奸利,远近骚动。巡按王大任言:“逆堂夺印谋官,法所必诛。第彼犹借朝廷之印以约土蛮,冒禄氏之宗以图世职,而四川之差税办纳以时,云、贵之邻坏未见侵越,此其非叛明矣。其与九鼎治兵相攻,彼此俱属有罪。居敬乃信一偏之诡辞,违会勘之明旨,轻动大众,恐生意外患。且外议籍籍,谓居敬入九鼎重贿,欲为雪怨,及受各土官赂,攘盗帑积,皆有实迹。请亟罢居敬,暂停征剿为便。”乃命逮居敬。时堂闻大兵至东川,逃深箐,诸将分兵于新旧诸城,穷搜不获,地方民夷大遭屠掠。
四十年,营长者阿易谋于堂之心腹母勒阿济等,掩杀堂于戛来矣石之地,其子阿哲就擒,哲时年八岁。事虽定,而府印不知所在。于是安万铨取东川府经历印,畀禄位妻宁著署之,以照磨印畀罗雄土官者浚,而以宁著女妻者浚子。仍留水西兵三千于东川,为宁著防卫。水西与东川邻,万铨本水西土官,故议者谓其有阴据东川之志。巡按王大任以诛阿堂闻,因言:“东川地方残伤,该府三印悉为土官部置,请通敕川、贵总督及镇巡官,按究各土官私擅标署之罪。并访禄氏支派之宜立,与所以处阿哲者。”部覆报可。
四十一年铸给四川东川府印。初,阿堂既诛,索府印不获,人疑为安万铨所匿,及是屡勘,印实亡失。而禄位近派悉绝,惟同六世祖有幼男阿采。抚按官雷贺、陈瓚请以采袭禄氏职,姑予同知衔,令宁著署掌,后果能抚辑其众,仍进袭知府。其新印请更名,以防奸伪。有旨不必更,余如议。先是,乌撒与永宁、乌蒙、沾益、水西诸土官,境土相连,世戚亲厚,既而以各私所亲,彼此构祸,奏讦纷纭,详四川《永宁土司传》中,当事者颇厌苦之。万历六年乃令照蛮俗罚牛例处分,务悔祸息争,以保境安民,然终不能靖也。
三十八年诏东川土司并听云南节制。时巡按邓氵美疏称:“蜀之东川逼处武定、寻甸诸郡,只隔一岭,出没无时,朝发夕至。其酋长禄寿、禄哲兄弟,安忍无亲,日寻干戈。其部落以劫杀为生,不事耕作。蜀辖辽远,法纪易疏。滇以非我属内,号令不行。以是骄蹇成习,目无汉法。今惟改敕滇抚兼制东川。”因条三利以进,诏从之。
先是,四川乌撒军民府,云南沾益州,虽滇、蜀异辖,宗派一源。明初大军南下,女土官实卜与夫弟阿哥二人,率众归顺,授实卜以乌撒土知府,授阿哥以沾益土知州。其后,彼绝此继,通为一家。万历元年,沾益女土官安素仪无嗣,奏以土知府禄墨次子继本州,即安绍庆也。已,禄墨及长子安云龙与两孙俱殁,安绍庆奏以次子安效良归宗,袭土知府。安云龙之妻陇氏,即镇雄女土官者氏之女也,以云龙虽故,尚有遗孤,且挟外家兵力,与绍庆为敌。绍庆则以陇氏所出,明系假子,亦倚沾益兵力,与陇氏为难。彼此仇杀,流毒一方。士民连名上奏,事行两省会勘,历十有四年不结。是年,安云翔奏称:“陇氏有子官保,今已长成。效良倚父兵,强图窃据,杀戮无辜。”因极言效良不可立者数事。
三十九年,廷臣议行川、贵大吏勘报。贵州抚臣以土官争职在云南,而为害在黔、蜀,必得三省会勘,始可定狱。帝命速勘,乃命陇鹤书承袭镇雄土知府。鹤书,原名阿卜,自其始祖陇飞沙献土归顺,授为世职知府,五传而为庶鲁卜,别居于果利地,又四传而为庶禄姑,别居夷良、七欠头地,又五传而陇氏之正支斩矣。水西安尧臣赘于禄,欲奄有之,众论不平,始有驱安立陇之奏,奉旨察立陇后。女官者氏以阿固应。阿固者,鲁卜之六世孙,而易名陇正名者也。于是主立阿固,而先立其父阿章。章寻病死,阿固不为夷众所服,往复察勘。者氏及四十八目、十五火头等共推阿卜。阿卜者,禄姑之五世孙,咸以为长且贤,而者氏且以印献,遂定立阿卜,而以阿固充管事,从巡抚乔应星之议也。
四十一年,乌撒土舍安效良初与安云翔争立,朝廷以嫡派立效良。云翔数为乱,谋逐效良,焚劫乌撒。四川抚按上其事,以效良为云龙亲侄,云翔乃其堂弟,亲疏判然,效良自当立。云翔扰害地方,欺冈朝廷,罪原难赦,但为奸人指使,情可原,姑准复冠带。从之。
四十三年,云南巡按吴应琦言:“东川土官禄寿、禄哲争袭以来,各纵部众,越境劫掠。拥众千余,剽掠两府,浃旬之间,村屯并扫,荼毒未有如此之甚者。或抚或剿,毋令养祸日滋。”下所司勘奏。贵州巡按御史杨鹤言:“乌撒土官,自安云龙物故,安咀与安效良争官夺印,仇杀者二十年。夷民无统,盗寇蜂起,堡屯焚毁,行贾梗绝者亦二十年。是争官夺印者蜀之土官,而蹂践糜烂者黔之赤子。诚改隶于黔,则弹压既便,干戈可戢。”又言:“《乌撒者,滇、蜀之咽喉要地。臣由普安入滇,七日始达乌撒。见效良之父安绍庆据沾益,当曲靖之门户。效良据乌撒,又扼滇、蜀之咽喉。父子各据一方,且坏地相接,无他郡县上司以隔绝钤制之,将来尾大不掉,实可寒心。盖黔有可制之势,而无其权;蜀有遥制之名,而无其实。诚以为隶黔中便。”帝命所司速议。
泰昌元年,云南抚按沈儆炌等言:蜀之东川,业奉朝命兼制,然事权全不相关。禄千钟、禄阿伽纵贼披猖,为患不已。是东川虽隶蜀,而相去甚远,虽不隶滇,而祸实震邻。宜特敕蜀抚按,凡遇袭替,务合两省会勘。蜀察其世次,滇亦按无侵犯,方许起送,亦羁縻绥静之要术也。”诏下所司。时诸土司皆桀骜难制,乌撒、东川、乌蒙、镇雄诸府地界,复相错于川、滇、黔、楚之间,统辖既分,事权不一,往往轶出为诸边害。故封疆大吏纷纷陈情,冀安边隅,而中枢之臣动诿勘报,弥年经月,卒无成画,以致疆事日坏。播州初平,永宁又叛,水西煽起,东川、乌蒙、镇雄皆观望骑墙,心怀疑二。于是安效良以乌撒首附逆于邦彦,并力攻陆广,复合沾益贼围罗平,陷沾益,为云南巡抚闵洪学所败。洪学以兵力不继,好语招之,令擒贼自赎,效良亦佯为恭顺。又见黔师出陆广,滇师出沾益,水、乌之势已成骑虎,遂合永宁、水西诸部三十六营,直抵沾益,对垒城下五日。副总兵袁善、宣抚使沙源等督将士力战,出奇兵破之,效良败死。妻安氏无子,妾设白生其爵、其禄。二妇素不相能,安氏居盐仓,设白母子居抱渡。安氏遂代效良为土官,然亦未绝其爵,其爵亦以安氏为安位姐,不敢抗。
崇祯元年,四川巡抚差官李友芝赍冠带奖赏其爵母子,令管乌撒。安氏恶分,始绝其爵。其爵夜袭安氏盐仓,不克,与设白、其禄逃东川界,为东川所拒,而抱渡又失。李友芝为请于制府,发滇兵三千援其爵,滇抚不应。安氏惧,谋迎沾益土官安边为婚,授之乌撒以拒其爵。安边亦欲偶安氏以拒其禄,以催粮为名至建昌。安氏遂迎边至盐仓成婚。一时皇皇谓水西必纠沾、乌入犯。云南巡抚谢存仁以闻,存仁因移镇曲靖以观变。安边、安氏请复乌撒卫以自赎。
二年,总督硃燮元调集汉土兵,列营沾益,趣滇抚会兵进乌撒境。安边、安氏逃避偏桥。大兵入盐仓,拔难民一千余人。师还,安边、安氏复还盐仓,遣人至军前,请俟乌城克复,束身归命,意实缓师。乃复发兵逐安边、安氏,以盐仓授其爵。兵至望城坡,遇贼哨骑百余,麾兵奋击,贼尽奔箐中,遂复乌撒城。安边驻三十里外,拥兵求见,谕令束身归诚。边夜遁,遂弃盐仓,入九龙囤。乌撒陷贼八年,至是始复。乃召其爵来盐仓,令约束九头目以守,且令图献安边、安氏。其爵以盐仓残毁,乞移乌撒城,从之。时其爵署乌撒知府,其禄署沾益知州,虽懦稚颇忠顺,其母亦颇有主持,能得众。安边屡乞降于总督硃燮元,用藉水西安位代申,以边实绍庆嫡孙,宜袭知州,请罪其爵、其禄。燮元曲为调护,欲予以职衔,分乌撒安置之。云南抚按坚执不可,以安边令其党勒兵于野马川,复以千金诱其爵头目,日为并吞沾、乌计。万一其爵被袭,则乌撒失,而前功尽弃。乌撒失,沾益危,而全滇动摇,非但震邻,实乃切肤。竟不行。安边乃乞师于安位,纳之沾益,而逐其禄,时安氏在也。既而安氏死。安位与之贰,其禄乃假手罗彩令者布发难,边遄死。不移日,其禄率兵至,诡言为其叔报仇,士民归者如流,于是其禄复有沾益。而庙堂之上方急流寇,不复能问云。
马湖,汉牂牁郡内地也,有龙马湖,因名焉。唐为羁縻州四,总名马湖部。洪武四年冬,马湖路总管安济,遣其子仁来归附,诏改马湖路为马湖府。领长官司四:“曰泥溪,曰平夷,曰蛮夷,曰沭川。以安济为知府,世袭。六年,安济以病告,乞以子安仁代职,诏从之。自是,三年一入贡。七年,马湖知府珉德遣其弟阿穆上表贡马,廷臣言:“洪武四年,大兵下蜀,珉德叔安济遣子入朝,朝廷授以世袭知府,恩至渥矣。今珉德既袭其职,不自来朝而遣其弟,非奉上之道。”帝却其所贡马。十二年,珉德贡香楠木,诏赐衣钞。十六年,珉德来朝,献马十八匹,赐衣一袭、米二十石、钞三十锭。
永乐十二年,泥溪、平夷、蛮夷、沐川四长官司遣人贡方物,赐钞币。宣德八年,平夷长官司奏,比者火延公廨,凡朝廷颁降榜文、仓库税粮钱帛及案牍皆救免,乞宥罪,并献马二匹。帝曰:“远蛮能恭谨畏法如此。”置不问。正统二年,泥溪土官医学正科田玑盗官藏丝钞,援永、宣时例,边夷有犯,听以马赎,许之。三年,免马湖府举人王有学弃吏。先是,有学会试,过期不至,例充吏。有学原籍长官司,因遣通事贡马,乞宥罪,仍肄习太学,许之。
弘治八年,土知府安鰲有罪,伏诛。鰲性残忍虐民,计口赋钱,岁入银万计。土民有妇女,多淫之。用妖僧百足魇魅杀人。又令人杀平夷长官王大庆,大庆闻而逃,乃杀其弟。为横二十年。巡按御史张鸾请治之,得实,伏诛,遂改马湖府为流官知府。
建昌卫,本邛都地。汉武帝置越巂郡。随、唐皆为巂州。至德初,没于吐番。贞元中收复。懿宗时,为蒙诏所据,改建昌府,以乌、白二蛮实之。元至元间,置建昌路,又立罗罗斯宣慰司以统之。
洪武五年,罗罗斯宣慰安定来朝,而建昌尚未归附,十四年遣内臣赍敕谕之,乃降。十五年置建昌卫指挥使司。元平章月鲁帖木儿等自云南建昌来贡马一百八十匹,并上元所授符印。诏赐月鲁帖木儿绮衣、金带、靴袜,家人绵布一百六十疋、钞二千四百四十锭。以月鲁帖木儿为建昌卫指挥使,月给三品俸赡其家。十六年,建昌土官安配及土酋阿派先后来朝,贡马及方物,皆赐织金文绮、衣帽、靴袜。十八年,月鲁帖木儿举家来朝,请遣子入学,厚赐遣之。二十一年,建昌府故土官安思正妻师克等来朝,贡马九十九匹。诏授师克知府,赐冠带、袭衣、文绮、钞锭,因命师克讨东川、芒部及赤水河叛蛮。二十三年,安配遣子僧保等四十二人入监读书。二十五年,致仕指挥安配贡马,诏赐配及其把事五十三人币纱有差。
已而月鲁帖木儿反,合德昌、会川、迷易、柏兴、邛部并西番土军万余人,杀官军男妇二百余口,掠屯牛,烧营屋,劫军粮,率众攻城。指挥使安的以所部兵出战,败之,斩八十余级,擒其党十余人。贼退屯阿宜河,转攻苏州。指挥佥事鲁毅率精骑出西门击之,贼众大集,毅且战且却,复入城拒守。贼围城,毅乘间遣壮士王旱突入贼营,斫贼,贼惊遁。于是置建昌、苏州二军民指挥使司及会川军民千户所,调京卫及陕西兵万五千余人往戍之。仍谕将士互相应援,设伏出奇,并谕擒首献者赏千金。复谕总兵官凉国公蓝玉,以月鲁帖木儿诡诈,不可信其降,致缓师养祸。四川都指挥使瞿能率各卫兵至双狼寨,擒伪千户段太平等,贼众大溃,月鲁帖木儿败遁。能督兵追捕,攻托落寨,拔之。转战而前,进至打冲河三里所,与月鲁帖木儿遇,大战,又败之。俘其众五百余人,溺死者千余,获牛马无算。官军入德昌,能遂调指挥同知徐凯分兵入普济州搜捕。复驾桥于打冲河,遣指挥李华引兵追托落寨余孽,进至水西,斩月鲁帖木儿把事七人,其截路寨土蛮长沙、纳的皆中矢死。能还攻天星、卧漂诸寨,皆克之,先后俘杀千八百余人。月鲁帖木儿遁入柏兴州。
帝遣谕蓝玉曰:“月鲁帖木儿信其逆党达达、杨把事等,或遣之先降,或亲来觇我,不可不密为防。其柏兴州贾哈喇境内麽些等部,更须留意。”贾哈喇者,麽些洞土酋也。初,王师克建昌,授以指挥之职,自是从月鲁帖木儿叛。玉率兵至柏兴州,遣百户毛海以计诱致月鲁帖木儿并其子胖伯,遂降其众,送月鲁帖木儿京师,伏诛。玉因奏:“四川地旷山险,控扼西番。松、茂、碉、黎当吐番出入之地,马湖、建昌、嘉定俱为要道,皆宜增屯卫。”报可,命玉班师。
二十七年,麽些洞蛮寇打冲河西守堡,都督徐凯击败之。二十九年,威龙土知州普习叛。普习,月鲁帖木儿妻兄也。官军捕之,普习中流矢死。三十一年,徐凯等平卜木瓦寨,执贾哈喇,送京师,诛之。寨地峻险,三百陡绝,下临大江,江流悍急,不可行舟,惟一道仅可通人行。官军至,辄自上投石,不得进。凯乃断其汲道困之,寇穷促,凯督将士抵其寨,力攻破之,遂就擒。因改建昌路为建昌卫,置军民指挥使司。安氏世袭指挥使,不给印,置其居于城东郭外里许。所属有四十八马站,大头土番、僰人子、白夷、麽些、作佫鹿、保罗、鞑靼、回纥诸种散居山谷间。北至大渡,南及金沙江,东抵乌蒙,西讫盐井,延袤千余里。以昌州、普济、威龙三州长官隶之,有把事四人,世辖其众,皆节制于四川行都指挥使司。西南土官,安氏殆为称首。配六世孙安忠无后,妻凤氏管指挥使事。凤氏死,族人安登继袭,复无子,妻瞿氏管事,以族人世隆嗣。世隆复无子,继妻禄氏管事。禄死,以族侄安崇业嗣。崇业与禄氏不相能,因养那固为假子,其奴禄祈从臾构难,岁仇杀。镇巡官谳之,杀那固而戍禄祈,事遂平。安氏所辖四驿,曰禄马、阿用、白水、泸沽,各百里有差。其凉山拖郎、桐槽、热水诸番,则以强弱为向背。所领昌州等三长官司,皆在卫东、西、南三百里内。洪武十八年,土官卢尼姑、吉撒加、白氐等归附,皆令世袭为知州。月鲁帖木儿之乱,诸州皆废革。永乐元年复置,悉改为长官司,仍隶建昌。其千户所之隶于卫者有三:曰礼州,曰打冲河,曰德昌。礼州,汉苏示县;打冲河,唐沙野城;德昌,元定昌路也。
宁番卫,元时立于邛都之野,曰苏州。洪武间,土官怕兀它从月鲁帖木儿为乱,废州置卫。环而居者,皆西番种,故曰宁番。有冕山、镇西、礼州中三千户所。
越巂卫,汉邛都及阑二县地。有奴诺城,即蜀汉时诸葛亮征蛮所筑以憩军者也。元置邛部安抚招讨司,已,改邛部州。满武中,岭真伯以招讨使来归,因改为邛部军民州。洪武二十五年置越巂军民指挥使司于邛部州,命指挥佥事李质领谪戍军士守之。二十六年置越巂卫。永乐元年改邛部为长官司,隶越巂卫。万历中,土官岭柏死,孽子应升负印去,柏妾沙氏争之不得。土目阿堆等拥沙氏,焚利济站庐舍,拥兵临城。总兵刘显率兵往抚之,沙氏悔祸,杀阿堆等自赎,显遂以印授之。后沙氏淫于族人阿祭,印复为升所夺。祭死。其子岭凤起嗾他番刺杀应升。镇守官因平蛮之师,诱凤起絷之,收其印,而诛从凤起为乱者百余人。印无所归,缄于库。部众无统,肆行为盗。普雄部众姑咱等乘势蜂起,邮传不通,远近震恐。十五年,镇巡官会师讨之,斩馘千数,凤起病死,其众争归附,因置平夷、归化二堡以居之。有镇西千户所。
盐井卫,古定笮县也。元初为落兰部。至元中,于黑、白盐井置闰盐县,于县置柏兴府。洪武中,改为柏兴千户所,旋改盐井卫,又于二井置盐课司。永乐五年设马刺长官司;其村落多白夷居之。长官民阿氏,洪武时归附,授世职。地接云南北胜州,称庶富,人亦扰驯。
打冲河守御中左千户所,其土千户刺兀,于洪武二十五年征贾哈喇顺来归。其子马刺非复贡马赴京,授本所副千户。永乐十一年升正,以别于四所。地与丽江、永宁二府邻,丽江土官木氏侵削其地几半。
会川卫,越巂之会无县也。唐上元中,移邛都县于会川镇,以川原并会故名。宋属大理,为会川府。元置会川路,治武安州,隶罗罗斯宣慰司。洪武十七年,会川土同知马诚来朝,复立会川府,领武安、永昌、麻龙等州。二十六年革会川府。初,月鲁帖木儿反,土知府王春陷会川,毁民居府治,至是遂堕其城。寻改为会川卫军民指挥使司,领迷易千户所。土官贤姓,其先云南景东僰种也,徙其属来田种。洪武十六归附,以随征东川、芒部劳,授世袭副千户。居所治城外,所辖僰蛮仅八百户。
茂州,古冉龙国地。汉武帝置汶山郡,宣帝为北部都尉。隋为蜀州,寻改会州。唐贞观改茂州。宋、元仍旧,治汶山县。洪武六年,茂州权知州杨者七及陇木头、静州、岳希蓬诸土官来朝贡。十一年置茂州卫指挥使司。时四川都司遣兵修灌县桥梁至陶关,汶川土酋孟道贵疑之,集部落阻陶关道。都司遣指挥胡渊、童胜等统兵分二道击之,一由石泉,一由灌口。由灌口者进次陶关,蛮众伏两山间,投石崖下,兵不能进。适汶川土官来降,得其间道。乃选勇士卷旗甲,乘夜潜出两山后,迟明从山顶张旗帜,发火砲,蛮惊溃。师进雁门关,道险,蛮复据之。乃驻平野,得小舟渡,至龙止铁冶寨,击破之。其由石泉者次泥池,蛮悉众拒。千户薛文突阵射却之,士卒奋击,大败其众。两军遂会于茂州,杨者七迎降,以者七仍领其州。乃诏立茂州卫,留指挥楚华将兵三千守之。十五年,者七阴结生番,约日伏兵陷城。有小校密告于官,遂发兵捕斩者七。生番不之觉,如期入寇,官军掩击败之,于是尽徙羌民于城外。
正德二年,太监罗籥奏,茂州所辖卜南村、曲山等寨,乞为白人,愿纳粮差。其俗以白为善,以黑为恶。礼部覆,番人向化,宜令入贡给赏。从之。十四年,巡抚马昊调松潘兵,攻小东路番寨,而茂州核桃沟上、下关番蛮惧,遂纠白石、罗打鼓诸寨生番,攻围城堡,游击张杰败绩。十五年,巡抚盛应期奏,绰头番犯松州,总兵张杰克之,复犯雄溪屯,指挥杜钦败之,烟崇等寨皆降。万历十九年,威、茂诸番作乱,攻破新桥,乘势围普安等堡。四川巡抚李尚忠檄诸路兵追剿过河,普安诸堡得以保全。
茂州地方数千里,自唐武德改郡会州,领羁縻州九,前后皆蛮族,向无城郭。宋熙宁中,范百常知茂州,民请筑城,而蛮人来争。百常与之拒,且战且筑,城乃得立。自宋迄元,皆为羌人所据,不置州县者几二百年。洪武十一年平蜀,置垒溪右千户所,隶茂州卫。而置威茂道,开府茂州,分游击以驻叠溪,规防始立。然东路生羌,白草最强,又与松潘黄毛鞑相通,出没为寇,相沿不绝云。其通西域要路,为桃坪,即古桃关也,有绳桥渡江。守桃坪者,为陇木司。
茂州长官司三:曰陇木,曰静州,曰叠溪。陇木长官司,其长官即陇木里人也。洪武时归附,授承直郎,世袭长官,岁贡马二匹。所属玉亭、神溪十二寨,俱为编氓,有保长统之。静州长官司,其地即唐之悉唐县,其长官亦静州里人也。袭官贡马,与陇木同。正德间,与岳希蓬、节孝为乱,攻茂城,断水道七日。节孝弟车勺潜引水以济我军。事平,使车勺袭职,辖法虎、核桃沟八寨,俱编户为氓,亦有保长统之。叠溪千户所,永乐四年置。领长官司二:曰叠溪,在治北一里;曰郁即,在治西十五里。叠溪郁氏,洪武十五年归附,给印世袭,凡三年贡马四匹。长官所辖河东熟番八寨,皆大姓,及马路、小关七族。其土舍辖河西小姓六寨。地土广远。饶畜产,稞麦路积。人皆枭黠,名虽熟番,与生番等。郁即长官啖保,万历十八年与黑水、松坪称兵,攻新桥,明年伏诛。汉关墩附近诸小姓,旧属郁即,至是改属叠溪。初,都督方政平历日诸寨,设长宁安抚司,隶松潘。至正统元年,总兵蒋贵言其辽阔,亦改隶于叠溪守御千户。
松潘,古氐羌地。西汉置护羌校尉于此。唐初置松州都督,广德初,陷于吐蕃。宋时,吐蕃将潘罗支领之,名潘州。元置吐蕃宣慰司。
洪武十二年,命平羌将军御史大夫丁玉定其地,敕之曰:“松潘僻在万山,接西戎之境,朕岂欲穷兵远讨,但羌戎屡寇边,征之不获已也。今捷至,知松州已克,徐将资粮于容州,进取潘州。若尽三州之地,则叠州不须穷兵,自当来服。须择士勇者守纳都、叠溪路,其驿道无阻遏者,不可守也。来降诸戎长,必遣入朝,朕亲抚谕之。”遂并潘州于松州,置松州卫指挥使司。丁玉遣宁州卫指挥高显城其地。十三年,帝以松州卫远在山谷,屯种不给,馈饷为难,命罢之。未几,指挥耿忠经略其地,奏言松州为番蜀要害地,不可罢,命复置。
十四年置松潘等处安抚司,以龙州知州薛文胜为安抚使,秩从五品。又置十三族长官司,秩正七品:曰勒都,曰阿昔洞,曰北定,曰牟力结,曰蛒匝,曰祈命,曰山洞,曰麦匝,曰者多,曰占藏先结,曰包藏先结,曰班班,曰白马路。棋后复隶松潘者,长官司四,曰阿思,曰思囊儿,曰阿用,曰潘斡寨;安抚司四,曰八郎,曰阿角寨,曰麻儿匝,曰芒儿者。后又以思曩日安抚司附焉。诸长官司每三年入贡,赏赐如例。十五年,占藏先结等土酋来朝,贡马一百三匹,诏赐绮钞有差。十六年,秋忠言:“臣所辖松潘等处安抚司属各长官司,宜以其户口之数,量其民力,岁令纳马置驿,而籍其民充驿夫,供徭役。”从之。既而松潘羌民作乱,官兵讨平之。甃松州及叠溪城。
十七年,松潘八积族老虎等寨蛮乱。官兵击破之,获马一百二十,犏牛三百,牦牛九十。景川侯曹震请择良马贡京师,余给军,其犏牛、牦牛非中国所畜,令易粮饷犒军,从之。十八年,松州羌反。成都卫指挥成信等率兵攻其牟力等寨,破之。兵还,又遇贼三千人于道,复击败之,追至乞刺河乃还。
二十年改松州卫松潘等处军民指挥使司,改松潘安抚司为龙州。二十一年,杂贡生番则路、南向等引草地生番千余人寇潘州阿昔洞长官司,杀伤人口。指挥周助率马步军同松潘卫军讨之,番寇率众迎战,千户刘德破之,斩首三十四级,获马三十余匹。贼溃,渡河四十余里,复收败卒屯聚。指挥周能追击之,斩首一百三十余级,获马六十余匹,溺死甚众,群番远遁。二十六年,西番思曩日等族来归,进马百三十匹,命给金铜信符并赐文绮袭衣。
宣德二年,麻儿匝顺化,喇嘛著八让卜来归。置麻儿匝安抚司,以喇嘛著八让卜为安抚。麻儿匝在阿乐地,去松潘七百余里。初,著八让卜时侵掠边民及遮八郎安抚司朝贡路。松潘卫指挥吴玮遣人招之,因遣其侄完卜来贡献,言其地广民众,过于八郎,请置宣抚司以辖之。帝命置安抚,遣敕谕之。四川巡按等奏松潘卫所辖阿用等寨蛮寇,拥众万余,伤败官军,请讨之。帝意边将必有激之者。既四川都司奏至,言并非番寇。实由千户钱宏因调发松潘官军往征交址,众惮行,宏诡言番寇至,当追捕,冀免调。又领军突入麦匝诸族,逼取牛马,致番人忿怨。复以大军将致讨慑之,番众惊溃,约黑水生番为乱。帝命逮宏等,而责诸司怠玩边务,亟捕诸伤官军者。遣都指挥佥事蒋贵往,同松潘卫指挥吴玮招抚番寇,令调附近诸卫军二万人以行。时贼围松潘、叠溪、茂州,断索桥,官军与战皆败,出掠绵竹诸县,官署民居皆被焚毁,镇抚侯琏死之。蜀王护卫官校七千人来援,命都督陈怀与指挥蒋贵等合师亟讨之,而枭宏于松潘以徇,并窜诸将之贪淫玩寇者。三年,陈怀等率诸军屡败贼于圪答坝、叶棠关,夺永镇等桥,复叠溪,抚定祁命等十族,又招降渴卓等二十余寨,松潘平。
八年,八部安抚司及思囊儿十四族朝贡之使陛辞,令赍敕还谕其土官,俾约束所辖蛮民,安分循理,毋作过以取罪戾。九年,敕指挥佥事方政、蒋贵等抚剿松潘。政等至,榜谕祸福,威、茂诸卫俱听命,惟松潘、叠溪所辖任昌、巴猪、黑虎等寨梗化。政令指挥赵得、宫聚等以次进兵,平龙溪等三十七寨,班师还。命蒋贵佩平蛮将军印,镇守松潘。十年,贵奏,比因番人不靖,松潘、叠溪诸处仓粮,销殆尽,别无储积。帝命户部于四川岁运之数,量益二分给之。
正统三年,岩州长官司让达作乱,侵杂道诸边,要道长官安白诉于朝。帝命四川三司往谕之,皆归服。四年,松潘指挥赵得奏:“祁命族番寇商巴作乱,官军捕擒之。其弟小商巴复聚浦江、新塘等关,据险劫掠,乞发大军剿除。”帝命李安弃总兵官,王翱参赞军务,调成都左卫官军及松潘土兵,合二万人征之。已,翱知商巴为都指挥赵谅所陷,乃按诛谅而释商巴等,事遂已。
九年,松潘指挥佥事王杲奏:“比者,黑虎等寨番蛮攻围椒园、松溪等关堡,杀伤官民。欲行擒剿,恐各寨惊疑,应谕能擒贼者重赏之。”报可。十年,黑虎寨贼首多儿太伏诛。初,多儿太掠茂州境,为官军所获,诚而释之。未几,复纠诸寨入掠。帝命序班祁全往谕诸寨,擒多儿太至京,枭其首。十一年以寇深为佥都御史,提督松潘兵备。时松潘皆已向化,惟歪地骨鹿簇二十寨不服,命督高广、王杲等剿之。设思曩日安抚司,以阿思观为之使,隶松潘卫。先是,阿思观父端葛,洪武中归顺,给金牌抚番,至阿思观又能招抚,故有是命。
景泰三年,镇守松潘刑部左侍郎罗绮等奏:“雪儿卜寨贼首卓时芳等,烟崇寨贼首阿儿结等,累年纠合于安化关劫掠。臣会师抵其巢穴,斩首不计其数,生擒卓时芳、阿儿结等,枭斩于市。”七年,提督松潘罗绮复奏:“松潘土番王永习性儿犷,尝杀其土官高茂林男妇五百余口,及故土官董敏子伯浩等二十余人。今又纠合番蛮,攻劫地方。臣与指挥周贵等统领官军,直抵桑坪,已将永等诛灭,边境肃清。”降敕褒赏。天顺五年,番众入龙安、石泉等处,扰粮道。六年敕松潘总兵许贵曰:“叙州蛮贼出没为患,比松潘尤甚,其驰往会剿。”贵闻命,会兵叙州,追讨昔乖件、莫洞、都夜三寨,分兵两哨,克硬寨四十余,斩首一千一百余级。
成化二年,镇守太监阎礼奏:“松、茂、叠溪所辖白草坝等寨,番羌聚众五百人,越龙州境剽掠。白草番者,唐吐蕃赞普遗种,上下凡十八寨。部曲素强,恃其险阻,往往剽夺为患。”四年,礼复奏:“白草诸番拥众寇安县、石泉诸处,因各军俱调征山都掌蛮,致指挥王璟备御不谨。命副总兵卢能剿之。能遣指挥阎斌巡边至庙子沟,番贼三百突至,杀伤相当。斌以失机逮治。九年,巡抚夏埙奏:“黑虎寨贼首夜合等攻关堡,左参将宰用、兵备副使沈琮督兵驰诣松溪堡败之,斩获夜合等三十六级。”松潘指挥佥事尧彧奏:“臣与兵备沈琮分剿白马路水土、茹儿等番寨,大克之。
弘治二年,松潘番寇杀伤平夷堡官军,命逮指挥以下各官治之。三年免思曩日安抚等十六族明年朝觐,以守臣言其地方灾伤也。七年,松潘空心寨番贼犯边,都指挥佥事李镐败之。十三年,番贼入犯松潘坝州坡抵关,势益獗。”命逮指挥汤纲等,而敕巡抚张瓚调汉、土官兵五万,由东南二路分剿,破白羊岭、鹅饮溪等三十一寨,斩四百余级。商巴等二十六族皆纳款。十四年复攻黄头、青水诸寨,前后杀获男妇七百余人,赭其碉房九百,坠崖死者不可胜计,诸番稍靖。
正德元年,巡抚刘洪奏:“祈命族八长官司所摄番众多至三十寨,少亦二十余寨,环布松潘两河。其土官已故子孙,自应承袭。今宜察勘,有原降印信者,方许袭。”报可。十六年,松潘卫熟番八大禳等作乱,同知杜钦平之。
嘉靖五年命都督佥事何卿镇守松潘。时黑虎五寨及乌都、鹁鸽诸番叛,卿次第平之,降者日至。卿有威望,在镇十七年,松潘以宁。二十三年以北警召卿入卫,继之者李爵、高冈凤,未几皆为巡抚劾罢。二十六年复命卿往镇。时白草番乱,卿会巡抚张时彻讨擒渠恶数人,俘斩九百七十余级,克营寨四十七,毁碉房四千八百,获马牛器械储积无算。终嘉靖世,松潘镇号得人,边境安堵焉。初,龙州薛文胜于洪武六年来降,命仍知龙州。既置松潘安抚司,命文胜为安抚使。既置松州卫,仍以松潘为龙州。宣德七年升龙州为宣抚司,以土知州薛忠义为宣抚使。龙州者,汉阴平道也。宋景定间,临邛进士薛严来守是州,捍卫有功,得世袭。自文胜归附,其部长李仁广、王祥皆输粮饷有功,亦得世袭。及宣德中,以征松潘功,升州为宣抚使,仁广为副使,祥为佥事,各统兵五百世守白马、白草、木瓜番地。至嘉靖四十四年,宣抚薛兆乾与副使李蕃相仇讦,兆乾率众围执蕃父子,殴杀之。抚按檄兵备佥事赵教勘其事。兆乾惧,与母陈氏及诸左右纠白草番众数千人,分据各关隘拒命,绝松潘饷道。胁佥事王华,不从,屠其家。居民被焚掠者无算。是年春,与官军战,不利,求救于上下十八族番蛮,皆不应。兆乾率其家属奔至石坝,官军追及之,就擒。四十五年,兆乾伏诛,籍其家,母及其党二十二人皆以同谋论斩,余党悉平。遂改龙州宣抚司为龙安府,设立流官如马湖,而割保宁之江油、成都之石泉二县分隶之。
万历八年,雪山国师喇嘛等四十八寨,勾北边部落为寇,围漳腊,守备张良贤破之。犯镇虏,百户杜世仁力战,城得全,世仁死焉。又犯制台,良贤复击之,追至思答弄,连战大破之,火落赤之侄小王子死焉。十九年,巡按李化龙言:“松潘为四川屏蔽,叠、茂为松潘咽喉。番戎作梗,松潘力不能支,宜移四川总兵于松潘以备防御。”是时叠、茂诸番众纠结为乱,镇巡官率兵剿之,俘馘八百余级,番寇亦斩其部长黑卜、白什等,献功赎罪。而松坪诸恶屯据大雪山顶,诸将卒搜讨,亦有斩获。以捷闻,遂设平武县于龙安府。
松潘以孤城介绝域,寄一线馈运路于龙州,制守为难。洪武时欲弃者数,以形胜扼险,不可罢,乃内修屯务,外辑羌戎,因俗拊循,择人为理,番众相安者垂四十余年。及宣德初,调兵启衅,致动干戈,自是置镇建牙,宿重兵以资弹压,亦时服时叛。自漳腊以北即为大荒,斯筹边者之所亟图也。
天全,古氐羌地。五代孟蜀时,置碉门、黎、雅、长河西、鱼通、宁远六军安抚司。宋因之,隶雅州。元置六安抚司,属土番等处宣慰司,后改六番招讨,又分置天全招讨司。明初并为天全六番招讨司,隶四川都司。
洪武六年,天全六番招讨使高英遣子敬严等来朝,贡方物。帝赐以文绮龙衣。以英为正招讨,杨藏卜为副招讨,秩从五品,每三岁入贡,赐予甚厚。二十一年,杨藏卜来朝,言茶户向与西番贸易,岁收其课。近在官收买,额遂亏,乞从民便,许之。先是,高敬严袭招讨使,偕杨藏卜奏请简土民为兵,以守边境,诏许之。敬严等遂招选土民,教以战阵,得马步卒千余人。至是藏卜来朝,奏其事,诏更天全六番招讨司为武职,令戍守边界,控制西番。三十一年,帝谕左都督徐增寿曰:“曩因碉门拒长河西口,道路险隘,以致往来跋涉艰难,市马数少。今闻有路自碉门出枯木任场径抵长河西口,通杂道长官司,道路平坦,往来径直,可即檄所司开拓,以便往来。”
永乐二年,高敬让来朝,并贺立皇太子,且遣其子虎入国子学,赐虎衣衾等物。十年,敬让遣子虎贡马。初,虎入国学读书,以丁母忧去,至是服阕还监,皇太子命礼部赐予如例。
宣德五年,六番招讨司奏:“旧额岁办乌茶五万斤,二年一次,运付碉门茶马司易马。今户部令再办芽茶二千二百斤,山深地瘠,艰于采办,乞减其数。”帝令免乌茶只办芽茶。十年命高凤署天全六番招讨司事。先是,敬让以罪下狱死。至是,其子凤乞袭父职。帝念其祖有抚绥功,命暂理招讨事。正统四年命凤袭。
正德十五年,招讨高文林父子称兵乱,副招讨杨世仁亦助恶。命四川抚按官讨之。初,文林等与芦山县民争田构衅,知县处置失宜,致叛乱。逾年,讨斩文林,擒其子继恩,择其宗人承袭。
初,天全招讨司治碉门城,元之碉门安抚司也,在雅州境。明初,宣慰余思聪、王德贵归附,始降司为州,设雅州千户所,而设碉门百户,近天全六番之界。又置茶课司以平互市。盖其地为南诏咽喉,三十六番朝贡出入之路。三十六番者,皆西南诸部落,洪武初,先后至京,授职赐印。立都指挥使二:曰乌斯藏,曰朵甘。为宣慰司者三:曰朵甘,曰董卜韩胡,曰长河西鱼通宁远。为招讨司者六,为万户府者四,为千户所者十七,是为三十六种。或三年,或五年一朝贡,其道皆由雅州入,详《西番传》。
黎州,汉沈黎郡地。《史记》称越巂以东北,君长以十数,筰都最大。自唐蒙通夜郎,邛、筰之君请为内臣,因置筰都县,复曰旄牛县。元鼎中,以为沈黎郡。唐割雅、巂二州置黎州。天宝初,改为洪源郡,寻改汉源。宋属成都路。元属土番等处宣慰司。
洪武八年省汉源县,置黎州长官司,以芍德为长官。德,云南人,马姓。祖仕元,世袭邛部州六番招讨使。明氏据蜀,德兄安复为黎州招讨使。明氏亡,蛮民溃散,德奉母还居邛部。至是,四川布政司招之,德遂来朝贡马,请置长官司。诏以德为黎州长官,赐印及衣服绮帛,十一年升为黎州安抚司,即以德为使。十四年,德遣使贡马。诏赐德钞五十四锭、文绮七疋。自是,三年一入贡。弘治十四年命黎州安抚隶四川都司。
万历十九年,安抚马祥无后,妻瞿氏掌司事,取瞿姓子抚之,将有他志。祥侄上舍居松坪者,遂兴兵攻城,夺印,番众乘机剽掠。时参将吴文杰方有征东之役,移师剿平之。二十四年降黎州安抚司为千户所,立所治于司南三十里大田山坝。分上七枝编户,属大渡河千户所,下七枝仍属松坪马氏约束。松坪在司之东南,自炒米城直接峨眉,高山峻坂三百余里,皆安抚族人居之。
黎、雅诸蛮,宋时屡为边患。明兴,以诸蛮皆天全六番诸部,散居于二州之境,遂于黎州设安抚,于天全六番设招讨,以示羁縻。而雅州所属,与招讨所辖之蛮民,境土相连,时有争讼。徼外大、小木瓜种分三枝,腻乃卜最强,世居西河。初属马湖土官安氏钤辖,自马湖改流,诸瓜叛入邛部,归岭氏。其地自西河至凉山、雪山诸处,周围蟠据。嘉靖末,诸瓜畜牧蕃盛,时窥边,邛部长官岭柏不能制,嘉、峨、犍为诸边皆为侵扰。镇巡官督邛部兵捕之,瓜兵益炽,乃议大征,分建昌、越巂、马湖三路兵进讨。瓜部始惶骇请降,愿岁贡马方物,乃定。其地四千八百四十余亩,徵粮四百四十余石,输峨眉县。明初与安抚司同置者,有大渡河守御千户所。唐时,河平广可通漕,戍将一不守,则黎、雅、邛、嘉、成都皆动摇。宋建隆三年,王全斌平蜀,以图来上。议者欲因兵威复越巂,艺祖以玉斧画图曰:“外此,吾不有也。”自是之后,河中流忽陷下五六十丈,水至此,汹涌如空中落,船筏不通,名为噎口,殆天设险以限内外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