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明史
- ▪ 本纪第一 太祖一
- ▪ 本纪第二 太祖二
- ▪ 本纪第三 太祖三
- ▪ 本纪第四 恭闵帝
- ▪ 本纪第五 成祖一
- ▪ 本纪第六 成祖二
- ▪ 本纪第七 成祖三
- ▪ 本纪第八 仁宗
- ▪ 本纪第九 宣宗
- ▪ 本纪第十 英宗前纪
- ▪ 本纪第十一 景帝
- ▪ 本纪第十二 英宗后纪
- ▪ 本纪第十三 宪宗一
- ▪ 本纪第十四 宪宗二
- ▪ 本纪第十五 孝宗
- ▪ 本纪第十六 武宗
- ▪ 本纪第十七 世宗一
- ▪ 本纪第十八 世宗二
- ▪ 本纪第十九 穆宗
- ▪ 本纪第二十 神宗一
- ▪ 本纪第二十一 神宗二
- ▪ ▪ 光宗
- ▪ 本纪第二十二 熹宗
- ▪ 本纪第二十三 庄烈帝一
- ▪ 本纪第二十四 庄烈帝二
- ▪ 志第一 天文一
- ▪ 志第二 天文二
- ▪ ▪ 填星
- ▪ ▪ 岁星
- ▪ ▪ 荧惑
- ▪ ▪ 太白
- ▪ ▪ 辰星
- ▪ 志第三 天文三
- ▪ 志第四 五行一(水)
- ▪ 志第五 五行二(火 木)
- ▪ 志第六 五行三(金 土)
- ▪ 志第七 历一
- ▪ 志第八 历二
- ▪ 志第九 历三
- ▪ 志第十 历四
- ▪ 志第十一 历五
- ▪ 志第十二 历六
- ▪ ▪ 木星
- ▪ ▪ 火星
- ▪ ▪ 土星
- ▪ ▪ 金星
- ▪ ▪ 水星
- ▪ ▪ 步四馀
- ▪ 志第十三 历七
- ▪ 志第十四 历八
- ▪ 志第十五 历九
- ▪ 志第十六 地理一
- ▪ 志第十七 地理二
- ▪ ▪ 山东山西
- ▪ 志第十八 地理三
- ▪ ▪ 河南陕西
- ▪ ▪ 宁夏左屯卫
- ▪ 志第十九 地理四
- ▪ ▪ 四川江西
- ▪ ▪ 守御礼州后千户所
- ▪ 志第二十 地理五
- ▪ ▪ 湖广浙江
- ▪ ▪ 上爱茶峒长官司
- ▪ 志第二十一 地理六
- ▪ ▪ 福建 广东 广西
- ▪ 志第二十二 地理七
- ▪ ▪ 云南 贵州
- ▪ ▪ 促瓦长官司
- ▪ 志第二十三 礼一(吉礼一)
- ▪ ▪ 分献陪祀
- ▪ ▪ 坛壝之制
- ▪ ▪ 神位祭器玉帛牲牢祝册之数
- ▪ ▪ 遣官祭祀
- ▪ ▪ 分献陪祀
- ▪ ▪ 玉帛牲牢
- ▪ ▪ 祝册
- ▪ ▪ 笾豆之实
- ▪ ▪ 祭祀杂议诸仪
- ▪ ▪ 祭祀日期
- ▪ ▪ 习仪
- ▪ ▪ 斋戒
- ▪ 志第二十四 礼二(吉礼二)
- ▪ ▪ 郊祀之制
- ▪ ▪ 大雩
- ▪ ▪ 郊祀配位
- ▪ ▪ 郊祀仪注
- ▪ ▪ 祈谷
- ▪ ▪ 大飨礼
- ▪ ▪ 令节拜天
- ▪ 志第二十五 礼三(吉礼三)
- ▪ ▪ 社稷
- ▪ ▪ 朝日夕月
- ▪ ▪ 先农
- ▪ ▪ 先蚕
- ▪ ▪ 高禖
- ▪ ▪ 祭告
- ▪ ▪ 祈报
- ▪ ▪ 神祇坛
- ▪ ▪ 星辰坛
- ▪ ▪ 灵星诸神
- ▪ ▪ 太岁月将风云雷雨之祀
- ▪ ▪ 岳镇海渎山川之祀
- ▪ ▪ 城隍
- ▪ 志第二十六 礼四(吉礼四)
- ▪ ▪ 京师九庙
- ▪ ▪ 圣师
- ▪ ▪ 旗纛
- ▪ ▪ 五祀
- ▪ ▪ 马神
- ▪ ▪ 南京神庙
- ▪ ▪ 功臣庙
- ▪ ▪ 三皇
- ▪ ▪ 历代帝王陵庙
- ▪ ▪ 至圣先师子孔庙祀
- ▪ ▪ 诸神祠
- ▪ ▪ 厉坛
- ▪ 志第二十七 礼五(吉礼五)
- ▪ ▪ 荐新
- ▪ ▪ 宗庙之制
- ▪ ▪ 禘佩
- ▪ ▪ 时享
- ▪ ▪ 加上谥号
- ▪ ▪ 庙讳
- ▪ 志第二十八 礼六(吉礼六)
- ▪ ▪ 功臣配飨
- ▪ ▪ 王国宗庙
- ▪ ▪ 奉先殿
- ▪ ▪ 奉慈殿
- ▪ ▪ 献皇帝庙
- ▪ ▪ 亲王从飨
- ▪ ▪ 群臣家庙
- ▪ 志第二十九 礼七(嘉礼一)
- ▪ ▪ 诸司朝觐仪
- ▪ ▪ 登极仪
- ▪ ▪ 大朝仪
- ▪ ▪ 常朝仪
- ▪ ▪ 皇太子亲王朝仪
- ▪ ▪ 诸王来朝仪
- ▪ ▪ 中宫受朝仪
- ▪ ▪ 朝贺东宫仪
- ▪ ▪ 大宴仪
- ▪ ▪ 上尊号徽号仪
- ▪ 志第三十 礼八(嘉礼二)
- ▪ ▪ 册皇后仪
- ▪ ▪ 册皇太子及皇太子妃仪
- ▪ ▪ 册亲王及王妃仪
- ▪ ▪ 皇帝加元服仪
- ▪ ▪ 皇太子皇子冠礼
- ▪ ▪ 品官冠礼
- ▪ ▪ 庶人冠礼
- ▪ 志第三十一 礼九(嘉礼三)
- ▪ ▪ 东宫出阁讲学仪
- ▪ ▪ 诸王读书仪
- ▪ ▪ 经筵
- ▪ ▪ 日讲
- ▪ ▪ 皇帝视学仪
- ▪ ▪ 天子纳后仪
- ▪ ▪ 皇太子纳妃仪
- ▪ ▪ 亲王婚礼
- ▪ ▪ 公主婚礼
- ▪ ▪ 品官婚礼
- ▪ ▪ 庶人婚礼
- ▪ 志第三十二 礼十(嘉礼四 宾礼)
- ▪ ▪ 遣使之蕃国仪
- ▪ ▪ 蕃国遣使进表仪
- ▪ ▪ 巡狩之制
- ▪ ▪ 东宫监国
- ▪ ▪ 皇太孙监国
- ▪ ▪ 颁诏仪
- ▪ ▪ 迎接诏赦仪
- ▪ ▪ 进书仪
- ▪ ▪ 进表笺仪
- ▪ ▪ 乡饮酒礼
- ▪ ▪ 蕃王朝贡礼
- ▪ ▪ 品官相见礼
- ▪ ▪ 庶人相见礼
- ▪ 志第三十三 礼十一(军礼)
- ▪ ▪ 亲征
- ▪ ▪ 遣将
- ▪ ▪ 禡祭
- ▪ ▪ 受降
- ▪ ▪ 奏凯献俘
- ▪ ▪ 论功行赏
- ▪ ▪ 大阅
- ▪ ▪ 大射
- ▪ ▪ 救日伐鼓
- ▪ 志第三十四 礼十二(凶礼一)
- ▪ ▪ 山陵
- ▪ ▪ 山陵
- ▪ 志第三十五 礼十三(凶礼二)
- ▪ ▪ 兴宗帝后陵寝
- ▪ ▪ 睿宗帝后陵寝
- ▪ ▪ 皇妃等丧葬
- ▪ ▪ 皇太子及妃丧葬
- ▪ ▪ 皇后陵寝
- ▪ ▪ 诸王及妃公主丧葬诸仪
- ▪ 志第三十六 礼十四(凶礼三)
- ▪ ▪ 中宫为父祖丧仪
- ▪ ▪ 遣使临吊仪
- ▪ ▪ 遣使册赠王公大臣仪
- ▪ ▪ 忌辰
- ▪ ▪ 乘舆受蕃国王讣奏仪
- ▪ ▪ 乘舆为王公大臣举哀仪
- ▪ ▪ 乘舆临王公大臣丧仪
- ▪ ▪ 谒祭陵庙
- ▪ ▪ 赐祭葬
- ▪ ▪ 丧葬之制
- ▪ ▪ 碑碣
- ▪ ▪ 赐谥
- ▪ ▪ 品官丧礼
- ▪ ▪ 士庶人丧礼
- ▪ ▪ 服纪
- ▪ 志第三十七 乐一
- ▪ 志第三十八 乐二
- ▪ ▪ 九庙时祫乐章
- ▪ ▪ 乐章一
- ▪ 志第三十九 乐三
- ▪ ▪ 乐章二
- ▪ ▪ 嘉靖间续定庆成宴乐章
- ▪ 志第四十 仪卫
- ▪ 志第四十一 舆服一
- ▪ 志第四十二 舆服二
- ▪ 志第四十三 舆服三
- ▪ 志第四十四 舆服四
- ▪ 志第四十五 选举一
- ▪ 志第四十六 选举二
- ▪ 志第四十七 选举三
- ▪ 志第四十八 职官一
- ▪ 志第四十九 职官二
- ▪ 志第五十 职官三
- ▪ 志第五十一 职官四
- ▪ 志第五十二 职官五
- ▪ 志第五十三 食货一
- ▪ ▪ 户口 田制屯田 庄田
- ▪ 志第五十四 食货二
- ▪ ▪ 赋役
- ▪ 志第五十五 食货三
- ▪ ▪ 漕运 仓库
- ▪ 志第五十六 食货四
- ▪ ▪ 盐法 茶法
- ▪ 志第五十七 食货五
- ▪ ▪ 钱钞 坑冶附铁冶铜场 商税 市舶 马市
- ▪ 志第五十八 食货六
- ▪ ▪ 上供采造 采造 柴炭 采木 珠池 织造 烧造 俸饷 会计
- ▪ 志第五十九 河渠一
- ▪ ▪ 黄河上
- ▪ 志第六十 河渠二
- ▪ ▪ 黄河下
- ▪ 志第六十一 河渠三
- ▪ ▪ 运河上
- ▪ 志第六十二 河渠四
- ▪ ▪ 运河下 海运
- ▪ 志第六十三 河渠五
- ▪ ▪ 淮河 泇河 卫河 漳河 沁河 滹沱河 桑乾河 胶莱河
- ▪ 志第六十四 河渠六
- ▪ ▪ 直省水利
- ▪ 志第六十五 兵一
- ▪ 志第六十六 兵二卫所 班军
- ▪ ▪ 土官
- ▪ ▪ 福建都司
- ▪ ▪ 福建行都司
- ▪ ▪ 江西都司
- ▪ ▪ 广东都司
- ▪ ▪ 后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直隶旧为北平都司,有北平三护卫,后俱为亲军。其不系北平旧卫者,俱永乐以后添设。
- ▪ ▪ 大宁都司
- ▪ ▪ 万全都司宣德五年,分直隶及山西等处卫所添设。
- ▪ ▪ 山西都司旧有太原三护卫,后革。蒲州千户所,改属直隶,广昌千户所,改属万全都司
- ▪ ▪ 山西行都司旧有蔚州卫,后改属万全都司
- ▪ ▪ 南京卫所亲军卫
- ▪ ▪ 五军都督府属 左军都督府本府所属卫,仍隶北京左府。
- ▪ ▪ 右军都督府本府所属卫,仍隶北京右府。
- ▪ ▪ 中军都督府本府所属卫,仍隶北京中府。
- ▪ ▪ 前军都督府本府所属卫,仍隶北京前府。
- ▪ ▪ 陕西都司
- ▪ ▪ 广西都司
- ▪ ▪ 中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直隶
- ▪ ▪ 中都留守司
- ▪ ▪ 河南都司
- ▪ ▪ 前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直隶
- ▪ ▪ 湖广都司
- ▪ ▪ 后军都督府本府所属卫,仍隶北京后府。
- ▪ ▪ 福建都司
- ▪ ▪ 福建行都司
- ▪ ▪ 江西都司
- ▪ ▪ 广东都司
- ▪ ▪ 山西行都司
- ▪ ▪ 北平三护卫
- ▪ ▪ 湖广行都司以湖广都司卫所改设
- ▪ ▪ 兴都留守司
- ▪ ▪ 后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北平都司
- ▪ ▪ 贵州都司旧有层台、重安二千户所,俱革。旧有平伐长官司,后隶贵阳府。旧有平浪、九名九姓独山州二长官司,后隶都匀府。
- ▪ ▪ 土官
- ▪ ▪ 中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直隶
- ▪ ▪ 中都留守司
- ▪ ▪ 辽东都司
- ▪ ▪ 山东都司
- ▪ ▪ 右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云南都司
- ▪ ▪ 贵州都司
- ▪ ▪ 四川都司
- ▪ ▪ 河南都司旧有洛阳中护卫,后并汝州卫。
- ▪ ▪ 前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直隶
- ▪ ▪ 湖广都司旧有武昌右千户所,革。
- ▪ ▪ 土官
- ▪ ▪ 广西都司
- ▪ ▪ 云南都司旧有鹤庆、通海二千户所,革
- ▪ ▪ 土官
- ▪ ▪ 山西三护卫
- ▪ ▪ 五军都督府所属卫所 左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浙江都司
- ▪ ▪ 辽东都司
- ▪ ▪ 山东都司旧有青州左护卫,后改天津右卫。旧有贵州护卫,革
- ▪ ▪ 右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直隶
- ▪ ▪ 陕西都司旧有阶州卫、沙州卫、灵山千户所,后俱革。
- ▪ ▪ 陕西行都司洪武十二年添设
- ▪ ▪ 四川都司旧有浦江关军民千户所,后革
- ▪ ▪ 土官
- ▪ ▪ 四川行都司旧无,后设。旧有建昌前卫,后革
- ▪ ▪ 都司一奴儿干都司 卫三百八十四
- ▪ ▪ 所二十四
- ▪ ▪ 站七
- ▪ ▪ 地面七
- ▪ ▪ 寨一
- ▪ ▪ 卫六
- ▪ ▪ 都指挥使司二
- ▪ ▪ 指挥使司一
- ▪ ▪ 宣尉使司三
- ▪ ▪ 招讨司六
- ▪ ▪ 万户府四
- ▪ ▪ 千户所十七
- ▪ ▪ 上十二卫
- ▪ ▪ 五军都督府所属卫所 左军都督府
- ▪ ▪ 在外 浙江都司
- ▪ 志第六十七 兵三
- ▪ ▪ 边防 海防江防 民壮 士兵 乡兵
- ▪ 志第六十八 兵四
- ▪ 志第六十九 刑法一
- ▪ 志第七十 刑法二
- ▪ 志第七十一 刑法三
- ▪ 志第七十二 艺文一
- ▪ 志第七十三 艺文二
- ▪ 志第七十四 艺文三
- ▪ 志第七十五 艺文四
- ▪ 表第一 诸王世表一
- ▪ 表第二 诸王世表二
- ▪ 表第三 诸王世表三
- ▪ 表第四 诸王世表四
- ▪ 表第五 诸王世表五
- ▪ 表第六 功臣世表一
- ▪ 表第七 功臣世表二
- ▪ 表第八 功臣世表三
- ▪ 表第九 外戚恩泽侯表
- ▪ 表第十 宰辅年表一
- ▪ 表第十一 宰辅年表二
- ▪ 表第十二 七卿年表一
- ▪ 表第十三 七卿年表二
- ▪ 列传第一 后妃
- ▪ ▪ 后妃一
- ▪ 列传第二 后妃二
- ▪ 列传第三
- ▪ ▪ 兴宗孝康皇帝孝康皇后 吕太后 睿宗献皇帝献皇后
- ▪ 列传第四 诸王
- ▪ ▪ 诸王一
- ▪ 列传第五 诸王二
- ▪ 列传第六 诸王三
- ▪ ▪ 太祖诸子三
- ▪ ▪ 兴宗诸子
- ▪ ▪ 惠帝诸子
- ▪ ▪ 成祖诸子
- ▪ 列传第七 诸王四
- ▪ ▪ 仁宗诸子
- ▪ ▪ 英宗诸子
- ▪ ▪ 景帝子
- ▪ ▪ 宪宗诸子
- ▪ ▪ 孝宗子
- ▪ 列传第八 诸王五
- ▪ ▪ 世宗诸子
- ▪ ▪ 穆宗诸子
- ▪ ▪ 神宗诸子
- ▪ ▪ 光宗诸子
- ▪ ▪ 熹宗诸子
- ▪ ▪ 庄烈帝诸子
- ▪ 列传第九
- ▪ ▪ 宪宗五女
- ▪ ▪ 孝宗三女
- ▪ ▪ 睿宗二女
- ▪ ▪ 光宗九女
- ▪ ▪ 庄烈帝六女
- ▪ ▪ 世宗五女
- ▪ ▪ 穆宗六女
- ▪ ▪ 神宗十女
- ▪ ▪ 成祖五女
- ▪ ▪ 仁宗七女
- ▪ ▪ 宣宗二女
- ▪ ▪ 英宗八女
- ▪ ▪ 景帝一女
- ▪ ▪ 公主
- ▪ 列传第十 郭子兴 韩林儿
- ▪ 列传第十一 陈友谅 张士诚 方国珍 明玉珍
- ▪ 列传第十二
- ▪ ▪ 扩廓帖木儿蔡子英 陈友定伯颜子中等 把匝剌瓦尔密
- ▪ 列传第十三 徐达 常遇春
- ▪ 列传第十四 李文忠 邓愈 汤和 沐英
- ▪ 列传第十五 李善长 汪广洋
- ▪ 列传第十六 刘基(子琏璟) 宋濂 叶琛 章溢(子存道)
- ▪ 列传第十七 冯胜(兄国用) 傅友德 廖永忠(赵庸) 杨璟 胡美
- ▪ 列传第十八
- ▪ 列传第十九
- ▪ 列传第二十
- ▪ 列传第二十一
- ▪ 列传第二十二
- ▪ 列传第二十三
- ▪ 列传第二十四
- ▪ 列传第二十五
- ▪ 列传第二十六
- ▪ 列传第二十七
- ▪ 列传第二十八
- ▪ 列传第二十九
- ▪ 列传第三十
- ▪ 列传第三十一
- ▪ 列传第三十二 盛庸 平安 何福 顾成
- ▪ 列传第三十三
- ▪ 列传第三十四
- ▪ 列传第三十五
- ▪ ▪ 解缙 黄淮 胡广 金幼孜 胡俨
- ▪ 列传第三十六
- ▪ ▪ 杨士奇 杨荣曾孙旦 杨溥马愉
- ▪ 列传第三十七
- ▪ ▪ 蹇义 夏原吉俞士吉 李文郁 邹师颜
- ▪ 列传第三十八
- ▪ ▪ 郁新 赵羾 金忠 李庆 师逵 古朴向宝 陈寿马京 许思温刘季{虎} 刘辰 杨砥 虞谦吕升 仰瞻 严本 汤宗
- ▪ 列传第三十九
- ▪ ▪ 茹瑺 严震直 张紞毛泰亨 王钝 郑赐 郭资 吕震 李至刚方宾 吴中 刘观
- ▪ 列传第四十
- ▪ 列传第四十一
- ▪ ▪ 宋礼蔺芳 陈瑄王瑜 周忱
- ▪ 列传第四十二
- ▪ ▪ 张辅高士文 徐政 黄福 刘俊吕毅 刘昱 陈洽侯保 冯贵伍云 陈忠李任等 李彬 柳升崔聚 史安 陈镛 李宗昉 潘禋梁铭 王通陶季容 陈汀
- ▪ 列传第四十三
- ▪ ▪ 宋晟 薛禄郭义 金玉 刘荣 硃荣 费瓛 谭广 陈怀马亮蒋贵孙琬 任礼 赵安 赵辅 刘聚
- ▪ 列传第四十四
- ▪ 列传第四十五
- ▪ 列传第四十六
- ▪ 列传第四十七
- ▪ 列传第四十八
- ▪ 列传第四十九
- ▪ 列传第五十
- ▪ ▪ 尹昌隆 耿通陈谔 戴纶林长懋 陈祚郭循 刘球子钺釪陈鉴何观 钟同孟 杨集 章纶子玄应 廖庄 倪敬盛灊等 杨瑄子源 盛颙等
- ▪ 列传第五十一
- ▪ ▪ 李时勉 陈敬宗 刘铉萨琦 邢让李绍林瀚子庭昂 庭机孙燫 烃 谢鐸 鲁鐸赵永
- ▪ 列传第五十二
- ▪ ▪ 邹缉郑维桓 柯暹 弋谦黄骥 黄泽孔友谅 范济 聊让郭佑 胡仲伦 华敏 贾斌 左鼎练纲 曹凯许仕达 刘炜尚褫 单宇姚显 杨浩 张昭贺炀
- ▪ 列传第五十三
- ▪ ▪ 陶成子鲁 陈敏 丁瑄 王得仁子一夔 叶祯 伍骥 毛吉林锦 郭绪 姜昂子龙
- ▪ 列传第五十四
- ▪ ▪ 韩观 山云 萧授吴亮 方瑛陈友 李震王信都胜 郭鋐 彭伦 欧磐 张祐
- ▪ 列传第五十五
- ▪ ▪ 曹鼐 张益 邝埜 王佐丁铉等 孙祥谢泽 袁彬哈铭袁敏
- ▪ 列传第五十六
- ▪ 列传第五十七
- ▪ ▪ 高谷 胡濙 王直
- ▪ 列传第五十八
- ▪ ▪ 于谦子冕 吴宁 王伟
- ▪ 列传第五十九
- ▪ ▪ 王骥孙瑾 徐有贞 杨善李实 赵荣 霍瑄 沈固 王越
- ▪ 列传第六十
- ▪ ▪ 罗亨信 侯璡 杨宁 王来 孙原贞孙需 张宪 硃鉴 杨信民张骥竺渊耿定 王晟 邓颙 马谨 程信 白圭子钺 张瓚谢士元孔镛李时敏 邓廷瓚 王轼 刘丙
- ▪ 列传第六十一
- ▪ ▪ 杨洪子俊 从子能 信 石亨从子彪 从孙后 郭登 硃谦子永 孙晖等孙镗赵胜 范广
- ▪ 列传第六十二
- ▪ ▪ 史昭刘昭 李达 巫凯曹义 施聚 许贵子宁 周贤子玉欧信 王玺 鲁鉴子麟 孙经 刘宁周玺 庄鉴 彭清 姜汉子奭孙应熊 安国 杭雄
- ▪ 列传第六十三
- ▪ ▪ 卫青子颖 董兴 何洪刘雄 刘玉 仇钺 神英子周 曹雄子谦 冯祯 张俊李鋐 杨锐崔文
- ▪ 列传第六十四
- ▪ ▪ 李贤 吕原子常 岳正 彭时 商辂 刘定之
- ▪ 列传第六十五
- ▪ ▪ 王翱 年富 王竑 李秉 姚夔 王复 林聪 叶盛
- ▪ 列传第六十六
- ▪ ▪ 项忠 韩雍 余子俊阮勤 硃英 秦纮
- ▪ 列传第六十七
- ▪ ▪ 罗伦涂棐 章懋从子拯 黄仲昭 庄昶邹智 舒芬崔桐 马汝骥
- ▪ 列传第六十八
- ▪ 列传第六十九
- ▪ ▪ 徐溥 邱濬 刘健 谢迁 李东阳 王鏊 刘忠
- ▪ 列传第七十
- ▪ ▪ 王恕子承裕 马文升 刘大夏
- ▪ 列传第七十一
- ▪ ▪ 何乔新 彭韶 周经 耿裕 倪岳 闵珪 戴珊
- ▪ 列传第七十二
- ▪ ▪ 周洪谟 杨守陈弟守阯 子茂元 茂仁 张元祯陈音 傅瀚张昇 吴宽 傅珪 刘春 吴俨 顾清 刘瑞
- ▪ 列传第七十三
- ▪ ▪ 李敏叶淇 贾俊刘璋 黄绂 张悦张蓥 钟 曾鉴 梁璟王诏 徐恪李介子昆 黄珂 王鸿儒 丛兰 吴世忠
- ▪ 列传第七十四
- ▪ ▪ 韩文顾佐 陈仁 张敷华 杨守随弟守隅 许进子诰 赞论雍泰张津 陈寿 樊莹 熊绣 潘蕃 胡富 张泰 吴文度 张鼐冒政 王璟 李钦
- ▪ 列传第七十五
- ▪ ▪ 何鉴 马中锡 陆完 洪钟陈镐 蒋昇 陈金 俞谏 周南孙禄马昊
- ▪ 列传第七十六
- ▪ 列传第七十七
- ▪ ▪ 李文祥 孙磐徐珪 胡爟周时从 王雄 罗侨 叶钊刘天麒戴冠 黄巩 陆震 夏良胜万潮等 何遵刘校等
- ▪ 列传第七十八
- ▪ ▪ 杨廷和 梁储 蒋冕 毛纪 石珤 兄玠
- ▪ 列传第七十九
- ▪ 列传第八十
- ▪ 列传第八十一
- ▪ 列传第八十二
- ▪ 列传第八十三 王守仁(冀元亨)
- ▪ 列传第八十四 张璁(胡鐸) 桂萼 方献夫 夏言
- ▪ 列传第八十五
- ▪ 列传第八十六
- ▪ 列传第八十七
- ▪ 列传第八十八
- ▪ 列传第八十九
- ▪ 列传第九十
- ▪ 列传第九十一
- ▪ 列传第九十二
- ▪ 列传第九十三
- ▪ 列传第九十四
- ▪ 列传第九十五
- ▪ 列传第九十六
- ▪ 列传第九十七
- ▪ 列传第九十八
- ▪ 列传第九十九
- ▪ 列传第一百
- ▪ 列传第一百一
- ▪ 列传第一百二
- ▪ 列传第一百三
- ▪ 列传第一百四
- ▪ 列传第一百五
- ▪ 列传第一百六
- ▪ 列传第一百七
- ▪ 列传第一百八
- ▪ 列传第一百九
- ▪ 列传第一百十
- ▪ 列传第一百十一
- ▪ 列传第一百十二
- ▪ 列传第一百十三
- ▪ 列传第一百十四 海瑞(何以尚) 丘橓 吕坤 郭正域
- ▪ 列传第一百十五
- ▪ 列传第一百十六
- ▪ 列传第一百十七
- ▪ 列传第一百十八
- ▪ 列传第一百十九
- ▪ 列传第一百二十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一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二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三
- ▪ 列传第一百二十四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五
- ▪ 列传一百二十六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七
- ▪ 列传第一百二十八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九
- ▪ 列传第一百三十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一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二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三
- ▪ 列传第一百三十四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五
- ▪ 列传第一百三十六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七
- ▪ 列传第一百三十八 孙承宗(子鉁等)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九
- ▪ 列传第一百四十 杨嗣昌 吴甡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一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二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三
- ▪ 列传第一百四十四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五
- ▪ 列传第一百四十六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七
- ▪ 列传第一百四十八
- ▪ 列传一百四十九
- ▪ 列传第一百五十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一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二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三
- ▪ 列传第一百五十四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五
- ▪ 列传第一百五十六 曹文诏(弟文耀) 周遇吉 黄得功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七
- ▪ 列传第一百五十八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九
- ▪ 列传第一百六十
- ▪ 列传第一百六十一
- ▪ 列传第一百六十二
- ▪ 列传第一百六十三
- ▪ 列传第一百六十四
- ▪ 列传第一百六十五
- ▪ 列传第一百六十六
- ▪ 列传第一百六十七
- ▪ 列传第一百六十八 何腾蛟(章旷 傅作霖) 瞿式耜(汪皞等)
- ▪ 列传第一百六十九 循吏
- ▪ 列传第一百七十 儒林一
- ▪ 列传第一百七十一 儒林二
- ▪ 列传第一百七十二 儒林三
- ▪ ▪ 孔希学孔彦绳 颜希惠 曾质粹 孔闻礼 孟希文 仲于陛 周冕 程接道 程克仁 张文运 邵继祖 硃梴 硃墅
- ▪ 列传第一百七十三 文苑一
- ▪ 列传第一百七十四 文苑二
- ▪ 列传第一百七十五 文苑三
- ▪ 列传第一百七十六 文苑四
- ▪ 列传第一百七十七 忠义一
- ▪ 列传第一百七十八 忠义二
- ▪ 列传第一百七十九 忠义三
- ▪ 列传第一百八十 忠义四
- ▪ 列传第一百八十一 忠义五
- ▪ 列传第一百八十二 忠义六
- ▪ 列传第一百八十三 忠义七
- ▪ 列传第一百八十四 孝义
- ▪ ▪ 孝义一
- ▪ 列传第一百八十五 孝义二
- ▪ 列传第一百八十六 隐逸
- ▪ ▪ 张介福 倪瓚 徐舫 杨恒 陈洄 杨引 吴海 刘闵 杨黼 孙一元沈周 陈继儒
- ▪ 列传第一百八十七 方伎
- ▪ 列传第一百八十八 外戚
- ▪ 列传第一百八十九 列女一
- ▪ 列传第一百九十 列女二
- ▪ 列传第一百九十一 列女三
- ▪ 列传第一百九十二 宦官一
- ▪ ▪ 郑和侯显 金英兴安 范弘等 王振 曹吉祥刘永诚 怀恩覃吉 汪直 梁芳钱能等 何鼎邓原等 李广 蒋琮 刘瑾 张永谷大用魏彬等
- ▪ 列传第一百九十三 宦官二
- ▪ ▪ 李芳 冯保 张鲸 陈增陈奉 高淮 梁永杨荣 陈矩 王安魏忠贤 王体乾李永贞等 崔文升 张彝宪 高起潜 王承恩 方正化
- ▪ 列传第一百九十四 阉党
- ▪ ▪ 焦芳 刘宇 曹元 张彩韩福等 顾秉谦 魏广微等 崔呈秀吴淳夫等 刘志选梁梦环等 曹钦程石三畏等 王绍徽周应秋霍维华徐大化等 阎鸣泰 贾继春田尔耕 许显纯
- ▪ 列传第一百九十五 佞幸
- ▪ ▪ 纪纲 门达逮杲 李孜省 继晓 江彬许泰 钱宁 陆炳 邵元节 陶仲文 顾可学盛端明等
- ▪ 列传第一百九十六 奸臣
- ▪ ▪ 胡惟庸陈宁 陈瑛马麟等 严嵩赵文华等 周延儒 温体仁马士英阮大铖
- ▪ 列传第一百九十七 流贼
- ▪ ▪ 李自成 张献忠
- ▪ 列传第一百九十八 土司
- ▪ ▪ 湖广土司
- ▪ ▪ 施州施南宣抚司 散毛宣抚司 忠建宣抚司 容美宣抚司 永顺军民宣慰使司 保靖州军民宣慰使司
- ▪ 列传第一百九十九 四川土司
- ▪ ▪ 四川土司一
- ▪ 列传第二百 四川土司二
- ▪ ▪ 播州宣慰司 永宁宣抚司 酉阳宣抚司 石砫宣抚司
- ▪ 列传第二百一 云南土司
- ▪ ▪ 云南土司一
- ▪ 列传第二百二 云南土司二
- ▪ ▪ 姚安 鹤庆 武定 寻甸 丽江 元江 永昌 新化 威远 北胜 湾甸镇康 大侯 澜沧卫 麓川
- ▪ 列传第二百三 云南土司三
- ▪ 列传第二百四 贵州土司
- ▪ ▪ 贵阳 思南思州附 镇远 铜仁 黎平 安顺 都匀 平越 石阡新添金筑安抚司附
- ▪ 列传第二百五 广西土司
- ▪ ▪ 广西土司一 桂林 柳州 庆远 平乐 梧州 浔州 南宁
- ▪ 列传第二百六 广西土司二
- ▪ ▪ 太平 思明 思恩 镇安 田州 恩城 上隆 都康
- ▪ 列传第二百七 广西土司三
- ▪ ▪ 泗城 利州 龙州 归顺 向武 奉议 江州 思陵广东琼州府附
- ▪ 列传第二百八 外国一
- ▪ ▪ 朝鲜
- ▪ 列传第二百九 外国二
- ▪ ▪ 安南
- ▪ 列传第二百十 外国三
- ▪ ▪ 日本
- ▪ 列传第二百十一 外国四
- ▪ ▪ 琉球 吕宋 合猫里 美洛居 沙瑶呐哔啴 鸡笼 婆罗 麻叶甕 古麻刺朗 冯嘉施兰 文郎马神
- ▪ 列传第二百十二 外国五
- ▪ ▪ 占城宾童龙 真腊 暹罗 爪哇阇婆 苏吉丹 碟里 日罗夏治三佛齐
- ▪ 列传第二百十三 外国六
- ▪ ▪ 浡泥 满剌加 苏门答剌 须文达那 苏禄 西洋琐里 琐里 览邦淡巴 百花 彭亨 那孤儿 黎伐 南渤利 阿鲁 柔佛 丁机宜 巴喇西 佛郎机 和兰
- ▪ 列传第二百十四 外国七
- ▪ 列传第二百十五 外国八鞑靼
- ▪ 列传第二百十六 外国九瓦剌 朵颜(福余 泰宁)
- ▪ 列传第二百十七 西域一
- ▪ ▪ 哈密卫 柳城 火州 土鲁番
- ▪ 列传第二百十八 西域二 西番诸卫(西宁河州洮州岷州等番族诸卫)
- ▪ ▪ 安定卫 阿端卫 曲先卫 赤斤蒙古卫 沙州卫 罕东卫 罕东左卫 哈梅里
- ▪ 列传第二百十九 西域三
- ▪ 列传第二百二十 西域四
- ▪ 附录:张廷玉上明史表
庞尚鹏 宋仪望 张岳 李材 陆树德 萧廪 贾三近 李颐 硃鸿谟萧彦(弟雍 查鐸)孙维城 谢杰 郭惟贤 万象春 钟化民 吴达可
庞尚鹏,字少南,南海人。嘉靖三十二年进士。除江西乐平知县。擢御史。偕给事中罗嘉宾出核南京、浙江军饷,请罪参将戚继光、张四维,而尽发胡宗宪失律、贪淫及军兴督抚侵军需状。还朝,出按河南。巡抚蔡汝楠欲会疏进白鹿,尚鹏不可。改按浙江。民苦徭役,为举行一条鞭法。按治乡官吕希周、严杰、茅坤、潘仲骖子弟僮奴,请夺希周等冠带。诏尽黜为民。尚鹏介直无所倚。所至搏击豪强,吏民震慑。已,督畿辅学政。隆庆元年,请帝时御便殿,延见大臣,恤建言得罪者马从谦等。已,又申救给事中胡应嘉,论大学士郭朴无相臣体。擢大理右寺丞。
明年春,朝议兴九边屯、盐。擢尚鹏右佥都御史,与副都御史邹应龙、唐继禄分理。尚鹏辖两淮、长芦、山东三运司,兼理畿辅、河南、山东、江北、辽东屯务。抵昌平,劾内侍张恩擅杀人,两淮巡盐孙以仁赃罪,皆获谴。其秋,应龙等召还,命尚鹏兼领九边屯务。疏列盐政二十事,鹾利大兴。乃自江北躬历九边,先后列上屯政便宜,江北者四,蓟镇者九,辽东、宣、大者各十一,宁夏者四,甘肃者七。奏辄报可。尚鹏权既重,自负经济才,慷慨任事。诸御史督盐政者以事权见夺,欲攻去之。河东巡盐郜永春劾尚鹏行事乖违,吏部尚书杨博议留之。会中官恶博,激帝怒,谯让,罢博而落尚鹏职,汰屯盐都御史官。时三年十二月也。明年,复坐按浙时验进宫币不中程,斥为民。
神宗立,御史计坤亨等交荐,保定巡抚宋纁亦白其无罪。万历四年冬,始以故官抚福建。奏蠲逋饷银,推行一条鞭法。劾罢总兵官胡守仁,属吏咸奉职。张居正夺情,重谴言者。尚鹏移书救,居正深衔之。会拜左副都御史,居正令吏科陈三谟以给由岁月有误劾之,遂罢去。家居四年卒。浙江、福建暨其乡广东皆以徭轻故德尚鹏,立祠祀。天启中,赐谥惠敏。
宋仪望,字望之,吉安永丰人。嘉靖二十六年进士。授吴县知县。民输白粮京师,辄破家。仪望令诸区各出公田,计役授田赡之。禁火葬,创子游祠,建书院,惠绩甚著。征授御史。劾大将军仇鸾挟寇自重,疏留中。已,陈时务十二策。巡盐河东,请开桑乾河通宣、大饷道,言:“河发源金龙池下甕城驿古定桥,会众水,东流千余里,入卢沟桥。其间惟大同卜村有丛石,宣府黑龙湾石崖稍险,然不逾五十里,水浅者犹二三尺,疏凿甚易。曩大同巡抚侯钺尝乘小艇赴怀来,历卜村、黑龙湾,安行无虞。又自怀来溯流,载米三十石达之古定河,足利漕可徵。”时方行挖运,率三十石致一石。仪望疏至,下廷议。兵部尚书聂豹言:“河成便漕,兼制敌骑。”工部尚书欧阳必进言:“道远役重。”遂报罢。
仪望寻省母归。还朝,发胡宗宪、阮鹗奸贪状,鹗被逮。二人皆严嵩私人,嵩由是不悦。及受命督三殿门工,嵩子世蕃私贾人金,属必进俾与工事,仪望执不可。工竣,叙劳,擢大理右寺丞。世蕃以为德,仪望请急归,无所谢,世蕃益怒。会灾异考察京官,必进迁吏部,遂坐以浮躁,贬夷陵判官。嵩败,擢霸州兵备佥事。请城涿州,除马户逋税。进大名兵备副使,改福建。与总兵官戚继光合兵破倭,因列海防善后事。诏从其请。隆庆二年,吏部尚书杨博欲黜仪望,考功郎刘一儒持之,乃镌二秩,补四川佥事。四迁大理少卿。
万历二年,张居正当国,雅知仪望才,擢右佥都御史,巡抚应天诸府。奏减属郡灾赋。海警稍定,将吏讳言兵,仪望与副使王叔果修战备。倭果至,御之黑水洋,斩获多,进右副都御史。先有诏雪建文诸臣,仪望创表忠祠祀之南京。宋忠臣杨邦晙,仪望乡人也,葬江宁,岁久渐湮,仪望为封其墓,载其祠祀典。故太常卿袁洪愈、祭酒姜宝皆不为居正所喜,仪望荐之朝,渐失居正意。四年,稍迁南京大理卿。逾年改北,被劾罢归。
仪望少师聂豹,私淑王守仁,又从邹守益、欧阳德、罗洪先游。守仁从祀,仪望有力焉。家居数年卒。
张岳,字汝宗,余姚人。嘉靖三十八年进士。授行人。擢礼科给事中。巡视内府库藏,奏行厘弊八事。已,又陈时政,极言讲学者以富贵功名鼓动士大夫,谈虚论寂,靡然成风。又今吏治方清,独兵部无振刷,推用总兵黄印、韩承庆等,非庸即狡。曹司条例淆乱无章,胥吏朋奸,搏噬将校,其咎必有所归。时徐阶当国,为讲学会,而杨博在兵部,意盖指二人也。博奏辨乞罢,帝慰留之。博自是恶岳。及掌吏部,岳已迁工科左给事中,遂出为云南参议。再迁河南参政。
万历初,张居正雅知岳,用为太仆少卿。再迁南京右佥都御史,督操江。甫到官,会居正父丧谋夺情,南京尚书潘晟及诸给事、御史,咸上疏请留居正。岳独驰疏请令驰驿奔丧,居正大怒。会大计京官,给事中傅作舟等承风劾岳,贬一秩调外,岳遂归。久之,操江佥都御史吕藿、给事中吴绾知居正憾未释,摭劾岳落职闲住。甫两月,居正死,南京御史方万山荐岳,劾作舟。作舟坐斥,起岳四川参议。旋擢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入为左佥都御史,献时政四议。其一言宗籓宜以世次递杀,亲尽则停,俾习四民之业。其一言治河之策,夏镇固当开,沽头亦不可废。并报寝。进左副都御史,上疏评议廷臣贤否,为给事中袁国臣等所论。时已迁刑部右侍郎,坐罢归。
李材,字孟诚,丰城人,尚书遂子也。举嘉靖四十一年进士,授刑部主事。素从邹守益讲学。自以学未成,乞假归。访唐枢、王畿、钱德洪,与问难。隆庆中还朝。由兵部郎中稍迁广东佥事。罗旁贼猖獗,材袭破之周高山,设屯以守。贼有三巢在新会境,调副总兵梁守愚由恩平,游击王瑞由德庆入,身出肇庆中道,夜半斩贼五百级,毁庐舍千余,空其地,募人田之。亡何,倭五千攻陷电白,大掠而去。材追破之石城,设伏海口,伺其遁而歼之,夺还妇女三千余。会奸人引倭自黄山间道溃而东。材声言大军数道至以疑贼,而返故道迎击,尽杀之。又追袭雷州倭至英利,皆遁去,降贼渠许恩于阳江。录功,进副使。
万历初,张居正柄国,不悦材,遂引疾去。居正卒,起官山东。以才调辽东开原。寻迁云南洱海参政,进按察使,备兵金腾。金腾地接缅甸,而孟养、蛮莫两土司介其间,叛服不常。缅部目曰大曩长、曰散夺者,率数千人据其地。材谓不收两土司无以制缅,遣人招两土司来归,而间讨抗命夷阿坡。居顷之,缅遣兵争蛮莫,材合两土司兵败缅众,杀大曩长,逐散夺去。缅帅莽应里益兵至孟养,复击沈其舟,斩其将一人,乃退。有猛密者,地在缅境,数为缅侵夺,举族内徙,有司居之户碗。至是,缅势稍屈,材资遣还故土。亡何,缅人驱象阵大举复仇,两土司告急。材遣游击刘天俸率把总寇崇德等出威缅,渡金沙江,与孟养兵会遮浪,迎击之。贼大败,生擒绣衣贼将三人。巡抚刘世曾、总兵官沐昌祚以大捷闻,诏令覆勘。未上,而材擢右佥都御史,抚治郧阳。
材好讲学,遣部卒供生徒役,卒多怨。又徇诸生请,改参将公署为学宫。参将米万春讽门卒梅林等大噪,驰入城,纵囚毁诸生庐,直趋军门,挟赏银四千,汹汹不解。居二日,万春胁材更军中不便十二事,令上疏归罪副使丁惟宁、知府沈鈇等,材隐忍从之。惟宁责数万春,万春欲杀惟宁,跳而免,材遂复劾惟宁激变。诏下鈇等吏,贬惟宁三官,材还籍候勘。时十五年十一月也。御史杨绍程勘万春首乱,宜罪。大学士申时行庇之,置不问,旋调天津善地去。而材又以云南事被讦,遂获重谴。初,有诏勘征缅功,巡按御史苏赞阝言斩馘不及千,破城拓地皆无验,猛密地尚为缅据,材、天俸等虚张功伐,副使陈严之与相附和,宜并罪。帝怒,削世曾籍,夺昌祚禄一年,材、严之、天俸俱逮下诏狱。刑部尚书李世达、左都御史吴时来、大理少卿李栋等,当材、天俸徒,严之镌秩。帝不怿,夺郎中、御史、寺正诸臣俸,典诏狱李登云等亦解官。于是改拟遣戍。特旨引红牌说谎例,坐材、天俸斩,严之除名。大学士时行等数为解,给事中唐尧钦等亦言:“材以夷攻夷,功不可泯。奏报偶虚,坐以死,假令尽虚无实,掩罪为功,何以罪之?设不幸失城池,全军不返,又何以罪之?”帝皆不听。幽系五年,论救者五十余疏。已,天俸以善用火器,释令立功,时行等复为材申理,皆不省。
亡何,孟养使入贡,具言缅人侵轶,天朝救援,破敌有状,闻典兵者在狱,众皆流涕。而楚雄士民阎世祥等亦相率诣阙讼冤。帝意乃稍解,命再勘。勘至,材罪不掩功。大学士王锡爵等再疏为言,帝故迟之,至二十一年四月,始命戍镇海卫。
材所至,辄聚徒讲学,学者称见罗先生。系狱时,就问者不绝。至戍所,学徒益众。许孚远方巡抚福建,日相过从,材以此忘羁旅。久之赦还。卒年七十九。
陆树德,字与成,尚书树声弟也。嘉靖末进士。除严州推官。行取当授给事、御史,会树声拜侍郎,乃授刑部主事。隆庆四年,改礼科给事中。穆宗御朝讲,不发一语。树德言:“上下交为泰,今暌隔若此,何以劘君德,训万几?”不报。屡迁都给事中。六年四月,诏辍东宫讲读,树德言:“自四月迄八月,为时甚遥,请非盛暑,仍御讲筵。”不听。穆宗颇倦勤,树德言:“日月交蚀,旱魃为灾,当及时修省。”及帝不豫,又请谨药饵,善保护,仲夏亢阳月,宜益慎起居。帝不悦,疏皆留中。内臣请祈福戒坛,已得旨,树德言:“戒坛度僧,男女扰杂,导淫伤化。陛下欲保圣躬,宜法大禹之恶旨酒,成汤之不迩声色,何必奉佛。”未几,穆宗崩,神宗嗣位,中官冯保挤司礼孟冲而代之。树德言:“先帝甫崩,忽传冯保掌司礼监。果先帝意,何不传示数日前,乃在弥留后?果陛下意,则哀痛方深,万几未御,何暇念中官?”疏入,保大恨。比议祧庙,树德请毋祧宣宗,仍祀睿宗世室,格不行。已,极陈民运白粮之患,请领之漕臣,从之。
树德居言职三年,疏数十上,率侃直。会树声掌礼部,乃量迁尚宝卿。历太常少卿,南京太仆卿,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山东。树德素清严,约束僚吏,屏绝声伎。山东民壮改民兵,戍蓟门,隆庆末令岁输银二万四千,罢其戍役。寻命增输三万,树德请如河南例罢之。帝不从,而为免增输之数。德府白云湖故民田,为王所夺,后已还民,王复结中官谋复之。树德争不得,乞休归。久之卒。
萧廪,字可发,万安人。祖乾元,以御史劾刘瑾,廷杖下狱,终云南副使。廪举嘉靖末进士,授行人。隆庆三年擢御史。因地震,请加礼中宫。已,出核陕西四镇兵食。斥将吏隐占卒数万人归伍。固原州海剌都之地,密迩松山,为楚府牧地。廪言楚府封武昌,牧地在塞下,与寇接,王所收四五百金,而奸宄窟穴,弊甚大,宜谕使献之朝廷。诏可。已,改巡茶马。七苑牧地,养马八千七百余匹,而占地五万五千三百顷有奇。廪但给万二千二百余顷,岁益课二万。万历元年,巡按浙江。请祀建文朝忠臣十二人,从祀王守仁于文庙。寻擢太仆少卿,再迁南京太仆卿。九年,由光禄卿改右佥都御史,巡抚陕西。时方核天下隐田,大吏争希张居正指增赋,廪令如额而止。境内回回部常群行拾麦穗,间或草窃,耀州以变告。廪抚谕之,戮数人,变遂定;令拾麦毋带兵器,侪偶不得至十人。进右副都御史,移抚浙江。先以赏贡使,岁增造彩币二千。廪请均之福建及徽、宁诸府,从之。已,请减上供织造,不许。迁工部右侍郎,召改刑部。进兵部左侍郎,以官卒。赠尚书。
廪初从欧阳德、邹守益游。制行醇谨,故所至有立。
贾三近,字德修,峄县人。隆庆二年进士。选庶吉士,授吏科给事中。四年六月,疏言:“善治者守法以宜民,去其太甚而已。今庙堂之令不信于郡县,郡县之令不信于小民。蠲租矣而催科愈急,振济矣而追逋自如,恤刑矣而冤死相望。正额之输,上供之需,边疆之费,虽欲损毫厘不可得。形格势制,莫可如何。且监司考课,多取振作集事之人,而轻宽平和易之士,守令虽贤,安养之心渐移于苛察,抚字之念日夺于征输,民安得不困!乞戒有司务守法。而监司殿最毋但取旦夕功,失惇大之体。”已,复疏言:“抚按诸臣遇州县长吏,率重甲科而轻乡举。同一宽也,在进士则为抚字,在举人则为姑息。同一严也,在进士则为精明,在举人则为苛戾。是以为举人者,非华颠豁齿不就选;人或裹足毁裳,息心仕进。夫乡举岂乏才良,宜令勉就是途,因行激劝。”诏皆俞允。再迁左给事中,勘事贵州。中道罢遣,遂请急归。
神宗嗣位,起户科给事中。万历元年,平江伯陈王谟以太后家姻,夤缘得镇湖广。三近劾其垢秽,乃不遣。给事中雒遵、御史景嵩、韩必显劾谭纶被谪,三近率同列救之,诏增供用库黄蜡岁二万五千,三近等又谏,皆不从。时方行海运,多覆舟,以三近言罢其役。肃王缙贵,隆庆间用贿以辅国将军袭封,至是又请复庄田,三近再疏争,遂弗予。初,有令征赋以八分为率,不及者议罚。三近请地凋敝者减一分,诏从之。中官温泰请尽输关税、盐课于内库,三近言课税本饷边,今屯田半芜,开中法坏,塞下所资惟此,苟归内帑,必误边计。议乃寝。顷之,擢太常少卿。再迁南京光禄卿,请假归。十二年,召掌光禄,其秋,拜右佥都御史,巡抚保定。畿辅大饥,振贷有方。召拜大理卿。未上,以亲老归养。起兵部右侍郎,复以亲老辞,不许。寻卒。
李颐,字惟贞,余干人。隆庆二年进士。授中书舍人。博习典故,负才名。万历初,擢御史。同官胡涍、景嵩、韩必显,给事中雒遵相继获谴,抗疏申救,不听。清军湖广、广西,请免士民远戍,只充傍近卫所军,制可。忤张居正,出为湖州知府。迁苏松兵备副使、湖广按察使。郧阳兵变,知府沈鈇且得罪,颐为白其冤,而密歼首乱者。以母丧归。
起故官,莅陕西,进河南右布政使。擢右佥都御史,巡抚顺天。进右副都御史。以定乱兵进兵部右侍郎。长昂桀骜,颐与总兵王保擒其心腹小郎儿等七人,贼遂軿。已,别部伯牙入寇,督将士败之罗文峪,进左侍郎。久之,进右都御史。
时矿税使四出。马堂驻天津,王忠驻昌平,王虎驻保定,张晔驻通州。颐疏言:“燕京王气所钟,去陵寝近,开凿必损灵气。”又言:“畿辅地荒岁俭,而敕使诛求,不遗纤屑,恐临清激变之惨,复见辇毂下。”已,辽东税使高淮诬劾山海同知罗大器,颐复言:“内监外僚,初无统摄,且辽阳矿税,何预蓟门?若皆效淮所为,有司将无遗类。陛下奉天之权,制驭宇内,今尽落宦竖手,朝奏夕报,如响应声。纵所劾当罪,尚非所以为名,何况无辜,暴加摧折。”皆不报。颐在镇十年,威望大著。中使惮颐廉正,畿民少安。二十九年,以工部右侍郎代刘东星管理河道。议上筑决口,下疏故道,为经久计。甫两月,以劳卒。赠兵部尚书。
颐仕宦三十余年,敝车羸马,布衣蔬食。初为御史,首请祀胡居仁于文庙,寝未行。见居仁裔孙希祖幼且贫,字以女,养之于家。弟谦早卒,以己廕畀其子。
硃鸿谟,字文甫,益都人。隆庆五年进士。授吉安推官。识邹元标于诸生,厚礼之。擢南京御史。元标及吴中行等得罪,鸿谟疏救,语侵居正,斥为民。鸿谟归,杜门讲学,不入城市。居正卒,起故官,出按江西。奏蠲水灾赋,请减饶州磁器,不报。又疏荐建言削籍者,忤旨,夺俸。擢光禄少卿。由大理少卿擢右佥都御史,提督操江。改抚应天、苏州十府。引二祖节俭之德,请裁上供织造,报闻。吴中徭役不均,令一以田为准,不及百亩者无役,县为立籍,定等差。贵游子弟恣里中,无赖者与共为非,远近讹言谓有不轨谋。鸿谟尽捕之,上疏告变。朝议将用兵,兵部主事伍袁萃亟言于尚书石星,令覆勘,乃解。鸿谟寻入为刑部右侍郎,卒官。不能敛,僚属醵金以办。赠刑部尚书,谥恭介。萧彦,字思学,泾县人。隆庆五年进士。除杭州推官。万历三年,擢兵科给事中。自塞上多警,边吏辄假招降幸赏。彦言:“议招逆党,为中国逋亡设耳,乃欲以此招漠北敌人。夫李俊、满四等休养百年,称乱一旦,降人不可处内地明矣。宜一切报罢。”从之。以工科左给事中阅视陕西四镇边务。还奏训兵、储饷十事,并允行。
寻进户科都给事中。初,行丈量法,延、宁二镇益田万八千余顷。总督高文荐请三年征赋,彦言:“西北垦荒永免科税,祖制也。况二镇多沙碛,奈何定永额,使初集流庸怀去志。”遂除前令。诏购金珠,已,停市,而命以其直输内库。彦言不当虚外府以实内藏,不听。寻上言:“察吏之道,不宜视催科为殿最。昨隆庆五年诏征赋不及八分者,停有司俸。至万历四年则又以九分为及格,仍令带征宿负二分,是民岁输十分以上也。有司惮考成,必重以敲扑。民力不胜,则流亡随之。臣以为九分与带征二议,不宜并行。所谓宽一分,民受一分之赐也。”部议允行。未几,浙江巡抚张佳胤复以旧例请,部又从之。彦疏争,乃诏如新令。诏取黄金三千二百两,彦请纳户部言减其半,不从。
擢太常少卿,以右佥都御史巡抚贵州。都匀答千岩苗叛,土官蒙诏不能制,彦檄副使杨寅秋破擒之。宣慰安国亨诡言献大木,被赉。及征木无有,为彦所劾。国亨惧,诬商夺其木,讦彦于朝。帝怒,欲罪彦。大学士申时行等言国亨反噬,轻朝廷,帝乃止。
改抚云南。时用师陇川,副将邓子龙不善御军,兵大噪,守备姜忻抚定之。而其兵素骄,给饷少缓,遂作乱。鼓行至永昌,趋大理,抵澜沧,过会城。彦调土、汉兵夹攻之,斩首八十,胁从皆抚散。事闻,赉银币。自缅甸叛,孟养、车里二宣慰久不贡。至是修贡,彦抚纳之。
寻以副都御史抚治郧阳。进兵部右侍郎,总制两广军务。日本躏朝鲜。会暹罗入贡,其使请勤王,尚书石星因令发兵捣日本。彦言暹罗处极西,去日本万里,安能飞越大海,请罢其议。星执不从。既而暹罗兵卒不出。召拜户部右侍郎,寻卒。
彦从同县查鐸学,有志行。服官明习天下事,所在见称。后赠右都御史,谥定肃。
弟雍,广东按察使。宦绩亚于彦,而学过之。时称“二萧”。
查鐸,字子警,嘉靖四十五年进士。隆庆时,为刑科左给事中。忤大学士高拱,出为山西参议。万历初,官广西副使,移疾归。缮水西书院,讲王畿、钱德洪之学,后进多归之。
孙维城,字宗甫,丘县人。隆庆五年进士。历知浚、太康、任丘三县。万历十年,擢南京御史。初,张居正不奔丧,宁国诸生吴仕期欲上书谏。未发,太平同知龙宗武告之操江胡槚,以闻于居正。会有伪为海瑞劾居正疏者,播之邸抄。宗武意仕期,遂置狱,榜掠七日而卒。居正死,仕期妻讼冤,维城疏言状。槚已擢刑部侍郎,宗武湖广参议,皆落职戍边,天下快之。中官田玉提督太和山,请兼行分守事,帝许之,维城援祖制力陈不可。
俄以救言官范俊,夺俸一年。忤座主大学士许国,出为永平知府。迁赤城兵备副使。缮亭障二百六十所,招史、车二部千余人。以功屡进按察使,兵备如故。部长安兔挟五千骑邀赏,维城请于督、抚,革其市赏而责之,戢不敢肆。寻以右布政使移守宣府,改广东左布政使。二十九年,拜右佥都御史,巡抚延绥。河套常犯顺,罢贡市十余年。后复松山,筑边城,诸部长恐,益侵轶。至是,吉囊、卜庄等乞款。闻巡抚王见宾当去,请益切。在宁夏者曰著宰,亦请之巡抚杨时宁。两镇交奏,给事中桂有根请听边臣自主。维城方代见宾,时宁亦迁去,以黄嘉善代,二人并申约束。维城又条善后六事,款事复坚。
初,维城在宣府,与总兵官麻承恩不相能。会承恩亦移镇延绥。一日,维城见城外积沙及城,命余丁除之。承恩绐其众曰:“食不宿饱,且塞沙可尽乎?”卒遂噪。维城晓之曰:“除城沙,以防寇耳,非谓塞上沙也。”卒悟而散。维城因自劾,帝慰留维城,治哗者。然维城竟坐是得疾,不数月卒。将吏入视其橐,仅俸数金,赙而归其丧。
谢杰,字汉甫,长乐人。万历初进士。除行人。册封琉球,却其馈。其使入谢,仍以金馈,卒言于朝而返之。历两京太常少卿。南京岁祀懿文太子,以祠祭司官代,杰言:“祝版署御名,而遣贱者将事,于礼为亵。请如哀冲、庄敬二太子例,遣列侯。”帝是之,乃用南京五府佥书。累迁顺天府尹。以右副都御史巡抚南、赣。属吏被荐者以贿谢,杰曰:“贿而后荐,干戈之盗;荐而后贿,衣冠之盗。”人以为名言。进南京刑部右侍郎。
二十五年春,杰以帝荒于政事,疏陈十规。言:“前此两宫色养维一,今则定省久旷,庆贺亦疏。孝安太后发引,并不亲送。前此太庙时飨皆躬亲,今则皆遣代。前此经筵临御,圣学日勤,今则讲官徒设,讲席久虚。前此披星视朝,今则高拱深居,累年不出。前此岁旱步祷郊坛,今则圜丘大报,久缺斋居;宸宫告灾,亦忘修省。前此四方旱涝,多发帑金,今则采矿榷税。前此用财有节,今则岁进月输;而江右之磁,江南之纟宁,西蜀之扇,关中之绒,率取之逾额。前此乐闻谠言,今则封事甫陈,严纶随降,但经废弃,永不赐环。前此抚恤宗室,恩义有加,今则楚籓见诬,中榼旋出,以市井奸宄,间骨肉懿亲。前此官盛任使,下无旷鳏,今则大僚屡虚,庶官不补。是陛下孝亲、尊祖,好学、勤政、敬天、爱民、节用、听言、亲亲、贤贤,皆不克如初矣。”不报。召为刑部左侍郎,擢户部尚书督仓场。时四方遇灾,率请改折,杰请岁运必三百万以上方许议折,从之。三十二年,卒官。
初,杰父教谕廷衮家居老矣,族人假其名逋赋。县令刘禹龙言于御史逮之。杰代讯,几毙。后抚赣,禹龙家居,未尝修隙,时服其量。
郭惟贤,字哲卿,晋江人。万历二年进士。自清江知县拜南京御史。张居正既死,吴中行、赵用贤等犹未录。会皇长子生,诏赦天下,惟贤因请召诸臣。冯保恶其言,谪江山丞。保败,还故官。劾左都御史陈炌希权臣指,论罢御史赵耀、赵应元,不可总宪纪。炌罢去。又荐王锡爵、贾三近、孙鑨、何源、孙丕扬、耿定向、曾同亨、詹仰庇,皆获召。主事董基谏内操被谪,惟贤救之,忤旨,调南京大理评事。给事中阮子孝、御史潘惟岳等交章救。帝怒,夺俸有差。惟贤寻迁户部主事,历顺天府丞。
二十年,以右佥都御史巡抚湖广。景王封德安,土田倍诸籓,国绝赋额犹存。及帝弟潞王之国卫辉,悉以景赋予王。王奏赋不及额,帝为夺监司以下俸,责抚按急奏报。惟贤言:“景府赋额皆奸民投献,妄张其数。臣为王履亩,增赋二万五千,非复如往者虚数,王反称不足,何也?且潞去楚远,莫若征之有司,转输潞府。《会典》皇庄及勋戚官庄,遇灾蠲减视民田。今襄、汉水溢,王佃民流亡过半,请蠲如例。”又言:“长沙、宝庆、衡州三卫军戍武冈,而永州、宁远诸卫远戍广西,瘴疠死无数。请分番迭戍武冈,罢其戍广西者。”帝悉报许。承天守备中官以征兴邸旧赋,请罪潜江知县及诸佃民,旨下抚按勾捕。惟贤言:“臣抚楚,事无不当问。今中官问,而臣等为勾捕,臣实不能。”帝直其言而止。寻请以太和山香税充王府逋禄,免加派小民,又请以周敦颐父辅成从祀启圣。诏皆从焉。
入为左佥都御史。言行取不宜久停,言官不宜久系,台员不宜久缺。已,复言天下多故,乃自大僚至监司率有缺不补,政日废弛,且建言获谴者不下百余人,效忠者皆永弃。帝不纳。寻迁左副都御史。请早建皇储,慎简辅弼,亟行考选,尽下推举诸疏。俱不报。久之,以忧归。起户部左侍郎,未上卒。赠右都御史。天启初,谥恭定。
万象春,字仁甫,无锡人。万历五年进士。选庶吉士,授工科给事中。皇女生,诏户部、光禄寺各进银十万两。象春力谏,不听。屡迁礼科都给事中。郑贵妃有盛宠,而帝耽于酒。象春因慈宁宫灾疏谏,报闻。时宗室繁衍,岁禄不继,象春议变通。会河南巡抚褚鈇亦奏其事,帝即命象春遍诣河南、山西、陕西诸王府,计画以闻。象春抵河南,方集议,而周府诸宗人疑鈇疏出宗正睦挈意,群殴睦挈几死。象春以状闻,帝为夺诸人岁禄。象春复以次诣秦、晋诸籓,奏上便宜十五事,多著为令。真人张国祥乞三年一觐,象春言左道无民社寄,不当在述职之列。时诏许后父永年伯王伟乘肩舆,象春言:“勋戚不乘舆,祖制也。固安伯陈景行、武清伯李伟,太后父,衰白封,始赐肩舆。定国公徐文璧班首重臣,嗣爵久,故亦蒙殊典。今伟非三人比,乞寝前命。”皆不许。孟秋将享庙,帝斋宿宫中,象春言当在便殿,不当于内寝。帝怒,停俸三月。已,因灾异,言:“外吏贪残不当遣缇骑逮问,宫禁邃密不当宿重兵,廷臣建言贬黜当叙迁,内臣有犯当付外廷按治。”帝报闻。象春在谏垣久,前后七十十余疏,多关军国计。请复建文年号,加景帝庙谥,尤为时所称。
出为山东参政。妖贼郭大通为乱,计擒之。历山西左布政使。二十五年,以右副都御史巡抚山东。倭躏朝鲜,滨海郡邑悉戒严。象春拊军民,供馈运,应机立办。中使陈增以矿税至,象春疏论其害。福山知县韦国贤忤增被侵辱,象春力保持之,增遂劾国贤沮挠,象春党庇。诏逮国贤,夺象春俸,遂引疾归。起南京工部右侍郎,未上卒。赠右都御史。
钟化民,字维新,仁和人。万历八年进士。授惠安知县,多异政。御史安九域荐于朝,以俸未及期,移知乐平,治复最。征授御史。与同官何卓、王慎德交章请建储,不报。出视陕西茶马,言:“边塞土寒,独畜马为业。今虑其阑出为厉禁,于是民间孳息与境内贸易俱废,公私缓急亦无所资。请听逾境贩鬻,特不得入番中。又曩宁夏乏饷,岁发万金易米二万七千石,后所司干没,滥征之民。请以垦田粟补之,永停征派。”俱报可。巡按山东,岁旱,请蠲振先发后闻。坐宁夏时取官银交际,为尚宝丞周弘禴所劾,调行人司正。累迁仪制郎中。沈王珵尧由支庶嗣,请封其庶子为郡王,化民持不可。帝传谕曰:“第予虚名,令藉是婚娶耳。”化民奏曰:“沈王子与元子孰亲?王子不即封,虑妨婚娶,元子不即立,不虑妨豫教乎?”帝怒,以化民辞直,无以难。帝命并封三王,化民与顾允成等面诘王锡爵于朝房。寻进光禄丞。二十二年,河南大饥,人相食,命化民兼河南道御史往振。荒政具举,民大悦。既竣,绘图以进。帝嘉之,褒谕者再。擢太常少卿。二十四年,以右佥都御史巡抚河南,讨平南阳矿盗。夹河贼啸聚数千人,复督兵破之。时方采矿,抗疏力谏。
化民短小精悍,多智计。居官勤厉,所至有声。遍历八府,延父老问疾苦。劳瘁卒官,士民相率颂于朝。诏赠右副都御史,赐祠曰忠惠。
吴达可,字安节,宜兴人,尚书俨从孙也。万历五年进士。历知会稽、上高、丰城,并有声。选授御史。疏请御经筵勤学,时与大臣台谏面议政务,报闻。大学士赵志皋久疾乞休,未得请。达可力言志皋衰庸,宜罢,不纳。二十八年正月,请因始和布令,举皇长子册立冠婚礼,简辅臣补台谏,撤矿税中使,不报。视盐长芦。岁侵,绘上饥民十四图,力请振贷。税使马堂、张日华议加盐税,奸商妄称嘉靖中大同用兵贷其赀三万六千金,请于盐课补给,户部许之。达可皆抗争,事得已。改按江西。税使潘相殴折辅国将军谋圮肢,并系宗人宗达,诬以劫课,劾上饶知县李鸿主使。帝切责谋圮等,夺鸿官。达可言:“宗人无故受刑,又重之以诘责,将使天潢人人自危。鸿无辜,不当黜。愿亟正相罪,复鸿官。”同官汤兆京亦极论相罪,且言辽东高淮、陕西梁永、山东陈增、广东李凤、云南杨荣皆元恶,为民害,不可一日留。皆弗听。鸿,吴人,大学士申时行之婿。万历十六年举北闱乡试,为吏部郎中高桂所攻。后七年成进士。至是,抗相,以强直称。相又请开广信铜塘山,采取大木,凿泰和斌姥山石膏,达可复极谏不可,阁臣亦争之,乃寝。还掌河南道事。佐温纯大计京官。寻陈新政要机,痛规首辅沈一贯。疏留中。擢太仆少卿,再迁南京太仆卿。召改光禄,进通政使。镇抚史晋以罪罢,妄投封章诋朝贵。达可封其疏而劾之,晋寻得罪。奏请正疏式、屏谗邪、重驳正、惩奸宄数事,帝嘉纳焉。寻上疏乞休去。卒,赠右副都御史。
赞曰:庞尚鹏诸人历官中外,才谞干局,咸有可称。贾三近陈时政,多长者之言,其言资格,深中积弊。谢杰却属吏馈,亦无愧杨震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