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明史
- ▪ 本纪第一 太祖一
- ▪ 本纪第二 太祖二
- ▪ 本纪第三 太祖三
- ▪ 本纪第四 恭闵帝
- ▪ 本纪第五 成祖一
- ▪ 本纪第六 成祖二
- ▪ 本纪第七 成祖三
- ▪ 本纪第八 仁宗
- ▪ 本纪第九 宣宗
- ▪ 本纪第十 英宗前纪
- ▪ 本纪第十一 景帝
- ▪ 本纪第十二 英宗后纪
- ▪ 本纪第十三 宪宗一
- ▪ 本纪第十四 宪宗二
- ▪ 本纪第十五 孝宗
- ▪ 本纪第十六 武宗
- ▪ 本纪第十七 世宗一
- ▪ 本纪第十八 世宗二
- ▪ 本纪第十九 穆宗
- ▪ 本纪第二十 神宗一
- ▪ 本纪第二十一 神宗二
- ▪ ▪ 光宗
- ▪ 本纪第二十二 熹宗
- ▪ 本纪第二十三 庄烈帝一
- ▪ 本纪第二十四 庄烈帝二
- ▪ 志第一 天文一
- ▪ 志第二 天文二
- ▪ ▪ 填星
- ▪ ▪ 岁星
- ▪ ▪ 荧惑
- ▪ ▪ 太白
- ▪ ▪ 辰星
- ▪ 志第三 天文三
- ▪ 志第四 五行一(水)
- ▪ 志第五 五行二(火 木)
- ▪ 志第六 五行三(金 土)
- ▪ 志第七 历一
- ▪ 志第八 历二
- ▪ 志第九 历三
- ▪ 志第十 历四
- ▪ 志第十一 历五
- ▪ 志第十二 历六
- ▪ ▪ 木星
- ▪ ▪ 火星
- ▪ ▪ 土星
- ▪ ▪ 金星
- ▪ ▪ 水星
- ▪ ▪ 步四馀
- ▪ 志第十三 历七
- ▪ 志第十四 历八
- ▪ 志第十五 历九
- ▪ 志第十六 地理一
- ▪ 志第十七 地理二
- ▪ ▪ 山东山西
- ▪ 志第十八 地理三
- ▪ ▪ 河南陕西
- ▪ ▪ 宁夏左屯卫
- ▪ 志第十九 地理四
- ▪ ▪ 四川江西
- ▪ ▪ 守御礼州后千户所
- ▪ 志第二十 地理五
- ▪ ▪ 湖广浙江
- ▪ ▪ 上爱茶峒长官司
- ▪ 志第二十一 地理六
- ▪ ▪ 福建 广东 广西
- ▪ 志第二十二 地理七
- ▪ ▪ 云南 贵州
- ▪ ▪ 促瓦长官司
- ▪ 志第二十三 礼一(吉礼一)
- ▪ ▪ 分献陪祀
- ▪ ▪ 坛壝之制
- ▪ ▪ 神位祭器玉帛牲牢祝册之数
- ▪ ▪ 遣官祭祀
- ▪ ▪ 分献陪祀
- ▪ ▪ 玉帛牲牢
- ▪ ▪ 祝册
- ▪ ▪ 笾豆之实
- ▪ ▪ 祭祀杂议诸仪
- ▪ ▪ 祭祀日期
- ▪ ▪ 习仪
- ▪ ▪ 斋戒
- ▪ 志第二十四 礼二(吉礼二)
- ▪ ▪ 郊祀之制
- ▪ ▪ 大雩
- ▪ ▪ 郊祀配位
- ▪ ▪ 郊祀仪注
- ▪ ▪ 祈谷
- ▪ ▪ 大飨礼
- ▪ ▪ 令节拜天
- ▪ 志第二十五 礼三(吉礼三)
- ▪ ▪ 社稷
- ▪ ▪ 朝日夕月
- ▪ ▪ 先农
- ▪ ▪ 先蚕
- ▪ ▪ 高禖
- ▪ ▪ 祭告
- ▪ ▪ 祈报
- ▪ ▪ 神祇坛
- ▪ ▪ 星辰坛
- ▪ ▪ 灵星诸神
- ▪ ▪ 太岁月将风云雷雨之祀
- ▪ ▪ 岳镇海渎山川之祀
- ▪ ▪ 城隍
- ▪ 志第二十六 礼四(吉礼四)
- ▪ ▪ 京师九庙
- ▪ ▪ 圣师
- ▪ ▪ 旗纛
- ▪ ▪ 五祀
- ▪ ▪ 马神
- ▪ ▪ 南京神庙
- ▪ ▪ 功臣庙
- ▪ ▪ 三皇
- ▪ ▪ 历代帝王陵庙
- ▪ ▪ 至圣先师子孔庙祀
- ▪ ▪ 诸神祠
- ▪ ▪ 厉坛
- ▪ 志第二十七 礼五(吉礼五)
- ▪ ▪ 荐新
- ▪ ▪ 宗庙之制
- ▪ ▪ 禘佩
- ▪ ▪ 时享
- ▪ ▪ 加上谥号
- ▪ ▪ 庙讳
- ▪ 志第二十八 礼六(吉礼六)
- ▪ ▪ 功臣配飨
- ▪ ▪ 王国宗庙
- ▪ ▪ 奉先殿
- ▪ ▪ 奉慈殿
- ▪ ▪ 献皇帝庙
- ▪ ▪ 亲王从飨
- ▪ ▪ 群臣家庙
- ▪ 志第二十九 礼七(嘉礼一)
- ▪ ▪ 诸司朝觐仪
- ▪ ▪ 登极仪
- ▪ ▪ 大朝仪
- ▪ ▪ 常朝仪
- ▪ ▪ 皇太子亲王朝仪
- ▪ ▪ 诸王来朝仪
- ▪ ▪ 中宫受朝仪
- ▪ ▪ 朝贺东宫仪
- ▪ ▪ 大宴仪
- ▪ ▪ 上尊号徽号仪
- ▪ 志第三十 礼八(嘉礼二)
- ▪ ▪ 册皇后仪
- ▪ ▪ 册皇太子及皇太子妃仪
- ▪ ▪ 册亲王及王妃仪
- ▪ ▪ 皇帝加元服仪
- ▪ ▪ 皇太子皇子冠礼
- ▪ ▪ 品官冠礼
- ▪ ▪ 庶人冠礼
- ▪ 志第三十一 礼九(嘉礼三)
- ▪ ▪ 东宫出阁讲学仪
- ▪ ▪ 诸王读书仪
- ▪ ▪ 经筵
- ▪ ▪ 日讲
- ▪ ▪ 皇帝视学仪
- ▪ ▪ 天子纳后仪
- ▪ ▪ 皇太子纳妃仪
- ▪ ▪ 亲王婚礼
- ▪ ▪ 公主婚礼
- ▪ ▪ 品官婚礼
- ▪ ▪ 庶人婚礼
- ▪ 志第三十二 礼十(嘉礼四 宾礼)
- ▪ ▪ 遣使之蕃国仪
- ▪ ▪ 蕃国遣使进表仪
- ▪ ▪ 巡狩之制
- ▪ ▪ 东宫监国
- ▪ ▪ 皇太孙监国
- ▪ ▪ 颁诏仪
- ▪ ▪ 迎接诏赦仪
- ▪ ▪ 进书仪
- ▪ ▪ 进表笺仪
- ▪ ▪ 乡饮酒礼
- ▪ ▪ 蕃王朝贡礼
- ▪ ▪ 品官相见礼
- ▪ ▪ 庶人相见礼
- ▪ 志第三十三 礼十一(军礼)
- ▪ ▪ 亲征
- ▪ ▪ 遣将
- ▪ ▪ 禡祭
- ▪ ▪ 受降
- ▪ ▪ 奏凯献俘
- ▪ ▪ 论功行赏
- ▪ ▪ 大阅
- ▪ ▪ 大射
- ▪ ▪ 救日伐鼓
- ▪ 志第三十四 礼十二(凶礼一)
- ▪ ▪ 山陵
- ▪ ▪ 山陵
- ▪ 志第三十五 礼十三(凶礼二)
- ▪ ▪ 兴宗帝后陵寝
- ▪ ▪ 睿宗帝后陵寝
- ▪ ▪ 皇妃等丧葬
- ▪ ▪ 皇太子及妃丧葬
- ▪ ▪ 皇后陵寝
- ▪ ▪ 诸王及妃公主丧葬诸仪
- ▪ 志第三十六 礼十四(凶礼三)
- ▪ ▪ 中宫为父祖丧仪
- ▪ ▪ 遣使临吊仪
- ▪ ▪ 遣使册赠王公大臣仪
- ▪ ▪ 忌辰
- ▪ ▪ 乘舆受蕃国王讣奏仪
- ▪ ▪ 乘舆为王公大臣举哀仪
- ▪ ▪ 乘舆临王公大臣丧仪
- ▪ ▪ 谒祭陵庙
- ▪ ▪ 赐祭葬
- ▪ ▪ 丧葬之制
- ▪ ▪ 碑碣
- ▪ ▪ 赐谥
- ▪ ▪ 品官丧礼
- ▪ ▪ 士庶人丧礼
- ▪ ▪ 服纪
- ▪ 志第三十七 乐一
- ▪ 志第三十八 乐二
- ▪ ▪ 九庙时祫乐章
- ▪ ▪ 乐章一
- ▪ 志第三十九 乐三
- ▪ ▪ 乐章二
- ▪ ▪ 嘉靖间续定庆成宴乐章
- ▪ 志第四十 仪卫
- ▪ 志第四十一 舆服一
- ▪ 志第四十二 舆服二
- ▪ 志第四十三 舆服三
- ▪ 志第四十四 舆服四
- ▪ 志第四十五 选举一
- ▪ 志第四十六 选举二
- ▪ 志第四十七 选举三
- ▪ 志第四十八 职官一
- ▪ 志第四十九 职官二
- ▪ 志第五十 职官三
- ▪ 志第五十一 职官四
- ▪ 志第五十二 职官五
- ▪ 志第五十三 食货一
- ▪ ▪ 户口 田制屯田 庄田
- ▪ 志第五十四 食货二
- ▪ ▪ 赋役
- ▪ 志第五十五 食货三
- ▪ ▪ 漕运 仓库
- ▪ 志第五十六 食货四
- ▪ ▪ 盐法 茶法
- ▪ 志第五十七 食货五
- ▪ ▪ 钱钞 坑冶附铁冶铜场 商税 市舶 马市
- ▪ 志第五十八 食货六
- ▪ ▪ 上供采造 采造 柴炭 采木 珠池 织造 烧造 俸饷 会计
- ▪ 志第五十九 河渠一
- ▪ ▪ 黄河上
- ▪ 志第六十 河渠二
- ▪ ▪ 黄河下
- ▪ 志第六十一 河渠三
- ▪ ▪ 运河上
- ▪ 志第六十二 河渠四
- ▪ ▪ 运河下 海运
- ▪ 志第六十三 河渠五
- ▪ ▪ 淮河 泇河 卫河 漳河 沁河 滹沱河 桑乾河 胶莱河
- ▪ 志第六十四 河渠六
- ▪ ▪ 直省水利
- ▪ 志第六十五 兵一
- ▪ 志第六十六 兵二卫所 班军
- ▪ ▪ 土官
- ▪ ▪ 福建都司
- ▪ ▪ 福建行都司
- ▪ ▪ 江西都司
- ▪ ▪ 广东都司
- ▪ ▪ 后军都督府 在京
- ▪ ▪ 大宁都司
- ▪ ▪ 万全都司宣德五年,分直隶及山西等处卫所添设。
- ▪ ▪ 山西都司旧有太原三护卫,后革。蒲州千户所,改属直隶,广昌千户所,改属万全都司
- ▪ ▪ 山西行都司旧有蔚州卫,后改属万全都司
- ▪ ▪ 南京卫所亲军卫
- ▪ ▪ 五军都督府属 左军都督府本府所属卫,仍隶北京左府。
- ▪ ▪ 右军都督府本府所属卫,仍隶北京右府。
- ▪ ▪ 中军都督府本府所属卫,仍隶北京中府。
- ▪ ▪ 前军都督府本府所属卫,仍隶北京前府。
- ▪ ▪ 湖广行都司以湖广都司卫所改设
- ▪ ▪ 兴都留守司
- ▪ ▪ 陕西都司
- ▪ ▪ 广西都司
- ▪ ▪ 中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直隶
- ▪ ▪ 中都留守司
- ▪ ▪ 河南都司
- ▪ ▪ 前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直隶
- ▪ ▪ 福建都司
- ▪ ▪ 福建行都司
- ▪ ▪ 江西都司
- ▪ ▪ 广东都司
- ▪ ▪ 后军都督府 在京
- ▪ ▪ 山西行都司
- ▪ ▪ 北平三护卫
- ▪ ▪ 在外 直隶旧为北平都司,有北平三护卫,后俱为亲军。其不系北平旧卫者,俱永乐以后添设。
- ▪ ▪ 湖广都司
- ▪ ▪ 后军都督府本府所属卫,仍隶北京后府。
- ▪ ▪ 贵州都司旧有层台、重安二千户所,俱革。旧有平伐长官司,后隶贵阳府。旧有平浪、九名九姓独山州二长官司,后隶都匀府。
- ▪ ▪ 土官
- ▪ ▪ 中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直隶
- ▪ ▪ 中都留守司
- ▪ ▪ 辽东都司
- ▪ ▪ 山东都司
- ▪ ▪ 右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云南都司
- ▪ ▪ 贵州都司
- ▪ ▪ 四川都司
- ▪ ▪ 河南都司旧有洛阳中护卫,后并汝州卫。
- ▪ ▪ 前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直隶
- ▪ ▪ 在外 北平都司
- ▪ ▪ 湖广都司旧有武昌右千户所,革。
- ▪ ▪ 土官
- ▪ ▪ 广西都司
- ▪ ▪ 云南都司旧有鹤庆、通海二千户所,革
- ▪ ▪ 土官
- ▪ ▪ 山西三护卫
- ▪ ▪ 五军都督府所属卫所 左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浙江都司
- ▪ ▪ 辽东都司
- ▪ ▪ 山东都司旧有青州左护卫,后改天津右卫。旧有贵州护卫,革
- ▪ ▪ 右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直隶
- ▪ ▪ 陕西都司旧有阶州卫、沙州卫、灵山千户所,后俱革。
- ▪ ▪ 陕西行都司洪武十二年添设
- ▪ ▪ 四川都司旧有浦江关军民千户所,后革
- ▪ ▪ 土官
- ▪ ▪ 四川行都司旧无,后设。旧有建昌前卫,后革
- ▪ ▪ 都司一奴儿干都司 卫三百八十四
- ▪ ▪ 所二十四
- ▪ ▪ 站七
- ▪ ▪ 地面七
- ▪ ▪ 寨一
- ▪ ▪ 卫六
- ▪ ▪ 都指挥使司二
- ▪ ▪ 指挥使司一
- ▪ ▪ 宣尉使司三
- ▪ ▪ 招讨司六
- ▪ ▪ 万户府四
- ▪ ▪ 千户所十七
- ▪ ▪ 上十二卫
- ▪ ▪ 五军都督府所属卫所 左军都督府
- ▪ ▪ 在外 浙江都司
- ▪ 志第六十七 兵三
- ▪ ▪ 边防 海防江防 民壮 士兵 乡兵
- ▪ 志第六十八 兵四
- ▪ 志第六十九 刑法一
- ▪ 志第七十 刑法二
- ▪ 志第七十一 刑法三
- ▪ 志第七十二 艺文一
- ▪ 志第七十三 艺文二
- ▪ 志第七十四 艺文三
- ▪ 志第七十五 艺文四
- ▪ 表第一 诸王世表一
- ▪ 表第二 诸王世表二
- ▪ 表第三 诸王世表三
- ▪ 表第四 诸王世表四
- ▪ 表第五 诸王世表五
- ▪ 表第六 功臣世表一
- ▪ 表第七 功臣世表二
- ▪ 表第八 功臣世表三
- ▪ 表第九 外戚恩泽侯表
- ▪ 表第十 宰辅年表一
- ▪ 表第十一 宰辅年表二
- ▪ 表第十二 七卿年表一
- ▪ 表第十三 七卿年表二
- ▪ 列传第一 后妃
- ▪ ▪ 后妃一
- ▪ 列传第二 后妃二
- ▪ 列传第三
- ▪ ▪ 兴宗孝康皇帝孝康皇后 吕太后 睿宗献皇帝献皇后
- ▪ 列传第四 诸王
- ▪ ▪ 诸王一
- ▪ 列传第五 诸王二
- ▪ 列传第六 诸王三
- ▪ ▪ 太祖诸子三
- ▪ ▪ 兴宗诸子
- ▪ ▪ 惠帝诸子
- ▪ ▪ 成祖诸子
- ▪ 列传第七 诸王四
- ▪ ▪ 仁宗诸子
- ▪ ▪ 英宗诸子
- ▪ ▪ 景帝子
- ▪ ▪ 宪宗诸子
- ▪ ▪ 孝宗子
- ▪ 列传第八 诸王五
- ▪ ▪ 世宗诸子
- ▪ ▪ 穆宗诸子
- ▪ ▪ 神宗诸子
- ▪ ▪ 光宗诸子
- ▪ ▪ 熹宗诸子
- ▪ ▪ 庄烈帝诸子
- ▪ 列传第九
- ▪ ▪ 宪宗五女
- ▪ ▪ 孝宗三女
- ▪ ▪ 睿宗二女
- ▪ ▪ 光宗九女
- ▪ ▪ 庄烈帝六女
- ▪ ▪ 世宗五女
- ▪ ▪ 穆宗六女
- ▪ ▪ 神宗十女
- ▪ ▪ 成祖五女
- ▪ ▪ 仁宗七女
- ▪ ▪ 宣宗二女
- ▪ ▪ 英宗八女
- ▪ ▪ 景帝一女
- ▪ ▪ 公主
- ▪ 列传第十 郭子兴 韩林儿
- ▪ 列传第十一 陈友谅 张士诚 方国珍 明玉珍
- ▪ 列传第十二
- ▪ ▪ 扩廓帖木儿蔡子英 陈友定伯颜子中等 把匝剌瓦尔密
- ▪ 列传第十三 徐达 常遇春
- ▪ 列传第十四 李文忠 邓愈 汤和 沐英
- ▪ 列传第十五 李善长 汪广洋
- ▪ 列传第十六 刘基(子琏璟) 宋濂 叶琛 章溢(子存道)
- ▪ 列传第十七 冯胜(兄国用) 傅友德 廖永忠(赵庸) 杨璟 胡美
- ▪ 列传第十八
- ▪ 列传第十九
- ▪ 列传第二十
- ▪ 列传第二十一
- ▪ 列传第二十二
- ▪ 列传第二十三
- ▪ 列传第二十四
- ▪ 列传第二十五
- ▪ 列传第二十六
- ▪ 列传第二十七
- ▪ 列传第二十八
- ▪ 列传第二十九
- ▪ 列传第三十
- ▪ 列传第三十一
- ▪ 列传第三十二 盛庸 平安 何福 顾成
- ▪ 列传第三十三
- ▪ 列传第三十四
- ▪ 列传第三十五
- ▪ ▪ 解缙 黄淮 胡广 金幼孜 胡俨
- ▪ 列传第三十六
- ▪ ▪ 杨士奇 杨荣曾孙旦 杨溥马愉
- ▪ 列传第三十七
- ▪ ▪ 蹇义 夏原吉俞士吉 李文郁 邹师颜
- ▪ 列传第三十八
- ▪ ▪ 郁新 赵羾 金忠 李庆 师逵 古朴向宝 陈寿马京 许思温刘季{虎} 刘辰 杨砥 虞谦吕升 仰瞻 严本 汤宗
- ▪ 列传第三十九
- ▪ ▪ 茹瑺 严震直 张紞毛泰亨 王钝 郑赐 郭资 吕震 李至刚方宾 吴中 刘观
- ▪ 列传第四十
- ▪ 列传第四十一
- ▪ ▪ 宋礼蔺芳 陈瑄王瑜 周忱
- ▪ 列传第四十二
- ▪ ▪ 张辅高士文 徐政 黄福 刘俊吕毅 刘昱 陈洽侯保 冯贵伍云 陈忠李任等 李彬 柳升崔聚 史安 陈镛 李宗昉 潘禋梁铭 王通陶季容 陈汀
- ▪ 列传第四十三
- ▪ ▪ 宋晟 薛禄郭义 金玉 刘荣 硃荣 费瓛 谭广 陈怀马亮蒋贵孙琬 任礼 赵安 赵辅 刘聚
- ▪ 列传第四十四
- ▪ 列传第四十五
- ▪ 列传第四十六
- ▪ 列传第四十七
- ▪ 列传第四十八
- ▪ 列传第四十九
- ▪ 列传第五十
- ▪ ▪ 尹昌隆 耿通陈谔 戴纶林长懋 陈祚郭循 刘球子钺釪陈鉴何观 钟同孟 杨集 章纶子玄应 廖庄 倪敬盛灊等 杨瑄子源 盛颙等
- ▪ 列传第五十一
- ▪ ▪ 李时勉 陈敬宗 刘铉萨琦 邢让李绍林瀚子庭昂 庭机孙燫 烃 谢鐸 鲁鐸赵永
- ▪ 列传第五十二
- ▪ ▪ 邹缉郑维桓 柯暹 弋谦黄骥 黄泽孔友谅 范济 聊让郭佑 胡仲伦 华敏 贾斌 左鼎练纲 曹凯许仕达 刘炜尚褫 单宇姚显 杨浩 张昭贺炀
- ▪ 列传第五十三
- ▪ ▪ 陶成子鲁 陈敏 丁瑄 王得仁子一夔 叶祯 伍骥 毛吉林锦 郭绪 姜昂子龙
- ▪ 列传第五十四
- ▪ ▪ 韩观 山云 萧授吴亮 方瑛陈友 李震王信都胜 郭鋐 彭伦 欧磐 张祐
- ▪ 列传第五十五
- ▪ ▪ 曹鼐 张益 邝埜 王佐丁铉等 孙祥谢泽 袁彬哈铭袁敏
- ▪ 列传第五十六
- ▪ 列传第五十七
- ▪ ▪ 高谷 胡濙 王直
- ▪ 列传第五十八
- ▪ ▪ 于谦子冕 吴宁 王伟
- ▪ 列传第五十九
- ▪ ▪ 王骥孙瑾 徐有贞 杨善李实 赵荣 霍瑄 沈固 王越
- ▪ 列传第六十
- ▪ ▪ 罗亨信 侯璡 杨宁 王来 孙原贞孙需 张宪 硃鉴 杨信民张骥竺渊耿定 王晟 邓颙 马谨 程信 白圭子钺 张瓚谢士元孔镛李时敏 邓廷瓚 王轼 刘丙
- ▪ 列传第六十一
- ▪ ▪ 杨洪子俊 从子能 信 石亨从子彪 从孙后 郭登 硃谦子永 孙晖等孙镗赵胜 范广
- ▪ 列传第六十二
- ▪ ▪ 史昭刘昭 李达 巫凯曹义 施聚 许贵子宁 周贤子玉欧信 王玺 鲁鉴子麟 孙经 刘宁周玺 庄鉴 彭清 姜汉子奭孙应熊 安国 杭雄
- ▪ 列传第六十三
- ▪ ▪ 卫青子颖 董兴 何洪刘雄 刘玉 仇钺 神英子周 曹雄子谦 冯祯 张俊李鋐 杨锐崔文
- ▪ 列传第六十四
- ▪ ▪ 李贤 吕原子常 岳正 彭时 商辂 刘定之
- ▪ 列传第六十五
- ▪ ▪ 王翱 年富 王竑 李秉 姚夔 王复 林聪 叶盛
- ▪ 列传第六十六
- ▪ ▪ 项忠 韩雍 余子俊阮勤 硃英 秦纮
- ▪ 列传第六十七
- ▪ ▪ 罗伦涂棐 章懋从子拯 黄仲昭 庄昶邹智 舒芬崔桐 马汝骥
- ▪ 列传第六十八
- ▪ 列传第六十九
- ▪ ▪ 徐溥 邱濬 刘健 谢迁 李东阳 王鏊 刘忠
- ▪ 列传第七十
- ▪ ▪ 王恕子承裕 马文升 刘大夏
- ▪ 列传第七十一
- ▪ ▪ 何乔新 彭韶 周经 耿裕 倪岳 闵珪 戴珊
- ▪ 列传第七十二
- ▪ ▪ 周洪谟 杨守陈弟守阯 子茂元 茂仁 张元祯陈音 傅瀚张昇 吴宽 傅珪 刘春 吴俨 顾清 刘瑞
- ▪ 列传第七十三
- ▪ ▪ 李敏叶淇 贾俊刘璋 黄绂 张悦张蓥 钟 曾鉴 梁璟王诏 徐恪李介子昆 黄珂 王鸿儒 丛兰 吴世忠
- ▪ 列传第七十四
- ▪ ▪ 韩文顾佐 陈仁 张敷华 杨守随弟守隅 许进子诰 赞论雍泰张津 陈寿 樊莹 熊绣 潘蕃 胡富 张泰 吴文度 张鼐冒政 王璟 李钦
- ▪ 列传第七十五
- ▪ ▪ 何鉴 马中锡 陆完 洪钟陈镐 蒋昇 陈金 俞谏 周南孙禄马昊
- ▪ 列传第七十六
- ▪ 列传第七十七
- ▪ ▪ 李文祥 孙磐徐珪 胡爟周时从 王雄 罗侨 叶钊刘天麒戴冠 黄巩 陆震 夏良胜万潮等 何遵刘校等
- ▪ 列传第七十八
- ▪ ▪ 杨廷和 梁储 蒋冕 毛纪 石珤 兄玠
- ▪ 列传第七十九
- ▪ 列传第八十
- ▪ 列传第八十一
- ▪ 列传第八十二
- ▪ 列传第八十三 王守仁(冀元亨)
- ▪ 列传第八十四 张璁(胡鐸) 桂萼 方献夫 夏言
- ▪ 列传第八十五
- ▪ 列传第八十六
- ▪ 列传第八十七
- ▪ 列传第八十八
- ▪ 列传第八十九
- ▪ 列传第九十
- ▪ 列传第九十一
- ▪ 列传第九十二
- ▪ 列传第九十三
- ▪ 列传第九十四
- ▪ 列传第九十五
- ▪ 列传第九十六
- ▪ 列传第九十七
- ▪ 列传第九十八
- ▪ 列传第九十九
- ▪ 列传第一百
- ▪ 列传第一百一
- ▪ 列传第一百二
- ▪ 列传第一百三
- ▪ 列传第一百四
- ▪ 列传第一百五
- ▪ 列传第一百六
- ▪ 列传第一百七
- ▪ 列传第一百八
- ▪ 列传第一百九
- ▪ 列传第一百十
- ▪ 列传第一百十一
- ▪ 列传第一百十二
- ▪ 列传第一百十三
- ▪ 列传第一百十四 海瑞(何以尚) 丘橓 吕坤 郭正域
- ▪ 列传第一百十五
- ▪ 列传第一百十六
- ▪ 列传第一百十七
- ▪ 列传第一百十八
- ▪ 列传第一百十九
- ▪ 列传第一百二十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一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二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三
- ▪ 列传第一百二十四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五
- ▪ 列传一百二十六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七
- ▪ 列传第一百二十八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九
- ▪ 列传第一百三十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一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二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三
- ▪ 列传第一百三十四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五
- ▪ 列传第一百三十六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七
- ▪ 列传第一百三十八 孙承宗(子鉁等)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九
- ▪ 列传第一百四十 杨嗣昌 吴甡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一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二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三
- ▪ 列传第一百四十四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五
- ▪ 列传第一百四十六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七
- ▪ 列传第一百四十八
- ▪ 列传一百四十九
- ▪ 列传第一百五十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一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二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三
- ▪ 列传第一百五十四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五
- ▪ 列传第一百五十六 曹文诏(弟文耀) 周遇吉 黄得功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七
- ▪ 列传第一百五十八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九
- ▪ 列传第一百六十
- ▪ 列传第一百六十一
- ▪ 列传第一百六十二
- ▪ 列传第一百六十三
- ▪ 列传第一百六十四
- ▪ 列传第一百六十五
- ▪ 列传第一百六十六
- ▪ 列传第一百六十七
- ▪ 列传第一百六十八 何腾蛟(章旷 傅作霖) 瞿式耜(汪皞等)
- ▪ 列传第一百六十九 循吏
- ▪ 列传第一百七十 儒林一
- ▪ 列传第一百七十一 儒林二
- ▪ 列传第一百七十二 儒林三
- ▪ ▪ 孔希学孔彦绳 颜希惠 曾质粹 孔闻礼 孟希文 仲于陛 周冕 程接道 程克仁 张文运 邵继祖 硃梴 硃墅
- ▪ 列传第一百七十三 文苑一
- ▪ 列传第一百七十四 文苑二
- ▪ 列传第一百七十五 文苑三
- ▪ 列传第一百七十六 文苑四
- ▪ 列传第一百七十七 忠义一
- ▪ 列传第一百七十八 忠义二
- ▪ 列传第一百七十九 忠义三
- ▪ 列传第一百八十 忠义四
- ▪ 列传第一百八十一 忠义五
- ▪ 列传第一百八十二 忠义六
- ▪ 列传第一百八十三 忠义七
- ▪ 列传第一百八十四 孝义
- ▪ ▪ 孝义一
- ▪ 列传第一百八十五 孝义二
- ▪ 列传第一百八十六 隐逸
- ▪ ▪ 张介福 倪瓚 徐舫 杨恒 陈洄 杨引 吴海 刘闵 杨黼 孙一元沈周 陈继儒
- ▪ 列传第一百八十七 方伎
- ▪ 列传第一百八十八 外戚
- ▪ 列传第一百八十九 列女一
- ▪ 列传第一百九十 列女二
- ▪ 列传第一百九十一 列女三
- ▪ 列传第一百九十二 宦官一
- ▪ ▪ 郑和侯显 金英兴安 范弘等 王振 曹吉祥刘永诚 怀恩覃吉 汪直 梁芳钱能等 何鼎邓原等 李广 蒋琮 刘瑾 张永谷大用魏彬等
- ▪ 列传第一百九十三 宦官二
- ▪ ▪ 李芳 冯保 张鲸 陈增陈奉 高淮 梁永杨荣 陈矩 王安魏忠贤 王体乾李永贞等 崔文升 张彝宪 高起潜 王承恩 方正化
- ▪ 列传第一百九十四 阉党
- ▪ ▪ 焦芳 刘宇 曹元 张彩韩福等 顾秉谦 魏广微等 崔呈秀吴淳夫等 刘志选梁梦环等 曹钦程石三畏等 王绍徽周应秋霍维华徐大化等 阎鸣泰 贾继春田尔耕 许显纯
- ▪ 列传第一百九十五 佞幸
- ▪ ▪ 纪纲 门达逮杲 李孜省 继晓 江彬许泰 钱宁 陆炳 邵元节 陶仲文 顾可学盛端明等
- ▪ 列传第一百九十六 奸臣
- ▪ ▪ 胡惟庸陈宁 陈瑛马麟等 严嵩赵文华等 周延儒 温体仁马士英阮大铖
- ▪ 列传第一百九十七 流贼
- ▪ ▪ 李自成 张献忠
- ▪ 列传第一百九十八 土司
- ▪ ▪ 湖广土司
- ▪ ▪ 施州施南宣抚司 散毛宣抚司 忠建宣抚司 容美宣抚司 永顺军民宣慰使司 保靖州军民宣慰使司
- ▪ 列传第一百九十九 四川土司
- ▪ ▪ 四川土司一
- ▪ 列传第二百 四川土司二
- ▪ ▪ 播州宣慰司 永宁宣抚司 酉阳宣抚司 石砫宣抚司
- ▪ 列传第二百一 云南土司
- ▪ ▪ 云南土司一
- ▪ 列传第二百二 云南土司二
- ▪ ▪ 姚安 鹤庆 武定 寻甸 丽江 元江 永昌 新化 威远 北胜 湾甸镇康 大侯 澜沧卫 麓川
- ▪ 列传第二百三 云南土司三
- ▪ 列传第二百四 贵州土司
- ▪ ▪ 贵阳 思南思州附 镇远 铜仁 黎平 安顺 都匀 平越 石阡新添金筑安抚司附
- ▪ 列传第二百五 广西土司
- ▪ ▪ 广西土司一 桂林 柳州 庆远 平乐 梧州 浔州 南宁
- ▪ 列传第二百六 广西土司二
- ▪ ▪ 太平 思明 思恩 镇安 田州 恩城 上隆 都康
- ▪ 列传第二百七 广西土司三
- ▪ ▪ 泗城 利州 龙州 归顺 向武 奉议 江州 思陵广东琼州府附
- ▪ 列传第二百八 外国一
- ▪ ▪ 朝鲜
- ▪ 列传第二百九 外国二
- ▪ ▪ 安南
- ▪ 列传第二百十 外国三
- ▪ ▪ 日本
- ▪ 列传第二百十一 外国四
- ▪ ▪ 琉球 吕宋 合猫里 美洛居 沙瑶呐哔啴 鸡笼 婆罗 麻叶甕 古麻刺朗 冯嘉施兰 文郎马神
- ▪ 列传第二百十二 外国五
- ▪ ▪ 占城宾童龙 真腊 暹罗 爪哇阇婆 苏吉丹 碟里 日罗夏治三佛齐
- ▪ 列传第二百十三 外国六
- ▪ ▪ 浡泥 满剌加 苏门答剌 须文达那 苏禄 西洋琐里 琐里 览邦淡巴 百花 彭亨 那孤儿 黎伐 南渤利 阿鲁 柔佛 丁机宜 巴喇西 佛郎机 和兰
- ▪ 列传第二百十四 外国七
- ▪ 列传第二百十五 外国八鞑靼
- ▪ 列传第二百十六 外国九瓦剌 朵颜(福余 泰宁)
- ▪ 列传第二百十七 西域一
- ▪ ▪ 哈密卫 柳城 火州 土鲁番
- ▪ 列传第二百十八 西域二 西番诸卫(西宁河州洮州岷州等番族诸卫)
- ▪ ▪ 安定卫 阿端卫 曲先卫 赤斤蒙古卫 沙州卫 罕东卫 罕东左卫 哈梅里
- ▪ 列传第二百十九 西域三
- ▪ 列传第二百二十 西域四
- ▪ 附录:张廷玉上明史表
二十四年,日本封贡事偾,首辅赵志皋、尚书石星俱被劾。廷臣议战守,章悉下兵部。祯等言:“今所议惟战守封三事。封则李宗城虽征,杨方亨尚在。若遽议罢,无论中国数百人沦于异域,而我兵食未集,势难远征。宜令方亨静俟关白来迎则封,不迎则止。我以战守为实务,而相机应之。且朝鲜素守礼,王师所屯,宜严禁扰掠。”得旨如议。而疏内言志皋、星当去。诏诘祯,止令议战守事,何擅及大臣去留,姑勿问。志皋自是不悦。明年,星得罪,命祯摄部事。祯以平壤、王京、釜山皆朝鲜要地,请修建大城,兴屯开镇,且列上战守十五策,俱允行。后又数上方略。
四川被寇,祯言:“川、陕接界,而松潘向无寇患者,以诸番为屏蔽也。自俺答西牧,陇右骚然。其后陇右备严,寇不得逞,而祸乃移之川矣。今诸番强半折入于西部。臣阅地图,从北界迤西间道达蜀地,多不隔三舍。幸层岩叠嶂,屹然天险,如镇虏堡为漳腊门户,虹桥关为松城咽喉。关堡之外,或岭或崖,皆可据守。守阿玉岭,则不能越咂际而窥堡。守黄胜场,则不敢逾塞墩而寇关。他如横山、寡石崖尤为要害,皆当亟议防御,令抚镇臣计画以闻。”报可。
祯质直方刚,署事规画颇当。有欲即用为尚书者,志皋以故憾,阴沮之。而张位、沈一贯雅与经略邢玠、经理杨镐通,亦不便祯所为,言祯非将材,惟萧大亨堪任。帝不听。其后玠、镐益无功,志皋等又请罢祯,御史况上进劾祯庸鄙。帝皆不听。甘肃缺巡抚,祯以刘敏宽名上。给事杨应文言敏宽方坐事勘,不当推举。帝以诘祯,祯言:“前奉诏,敏宽须巡抚缺用,臣故举之。”帝怒祯不引罪,调之南京。后考察,南京言官拾遗及祯,遂命致仕。
久之,起南京刑部尚书。逾年复引疾,不俟报径归,帝怒。大学士叶向高言:“祯实病,不可深责。十余年来,大臣乞休得请者,百无一二。李廷机、赵世卿皆羁留数载,疏至百余上。今尚书孙丕扬、李化龙又以考察军政疏不下,相率求去。若复踵祯辙,实伤国体。诸臣求去,约有数端。疾病当去,被言当去,不得其职当去。宜曲体其情,可留留之,不可留则听之。”帝竟夺祯职闲住。未几卒。
丁宾,字礼原,嘉善人。隆庆五年进士。授句容知县。征授御史。大学士张居正,宾座主也,诬刘台以赃,属宾往辽东按之。宾力辞,忤居正意,去官。万历十九年,用荐起故官,复以忧去。起南京大理丞。累迁南京右佥都御史兼督操江。江防多懈,宾率将校乘一舟往来周视,增守兵戍要害,部内宴然。南卫世职率赴京师请袭,留滞不得官,宾请就南勘袭。妖民刘天绪左道事觉,兵部尚书孙鑛欲穷治之,诏下法司讯鞫。宾兼摄刑部大理事,力平反,论七人死,余皆获释。召拜工部左侍郎,寻擢南京工部尚书。自上元至丹阳道路,尽易以石,行旅颂之。数引年乞罢,光宗立,始予致仕。
宾官南都三十年,每遇旱潦,辄请振贷,时出家财佐之。初以御史家居,及丁忧归,连三年大饥,咸捐资以振。至天启五年,复捐粟三千石振贫民,以资三千金代下户之不能输赋者。抚按录上其先后事,时已加太子少保,诏进太子太保,旌其门。以年高,三被存问。崇祯六年卒,年九十一。谥清惠。
赞曰:南京卿长,体貌尊而官守无责,故为养望之地,资地深而誉闻重者处焉。或强直无所附丽,不为执政所喜,则以此远之。袁洪愈诸人类以清强居优闲之地,不竟其用,亦以自全。干时冒进之徒,可以风矣。
袁洪愈(子一鹗 谭希思) 王廷瞻 郭应聘(吴文华) 耿定向(弟定理定力) 王樵(子肯堂) 魏时亮(陈瓚) 郝杰(胡克俭) 赵参鲁 张孟男卫承芳 李祯 丁宾
袁洪愈,字抑之,吴县人。举嘉靖二十五年乡试第一。明年成进士,授中书舍人。擢礼科给事中。劾检讨梁绍儒阿附权要,文选郎中白璧招权鬻官,尚书万镗、侍郎葛守礼不检下。诏切责镗、守礼,下璧诏狱,斥绍儒于外。绍儒,大学士严嵩私人也。已,陈边务数事,诏俱从之。嵩属吏部尚书吴鹏,出为福建佥事。历河南参议、山东提学副使、湖广参政,所在以清节著。嵩败,召为南京太仆少卿,就迁太常。隆庆五年,以疾归。
万历中,起故官,迁南京工部右侍郎,进右都御史,掌南院事,就改礼部尚书。南京御史谭希思疏论中官、外戚,且请循旧制,内阁设丝纶簿,宫门置铁牌。诏下南京都察院勘讯,将坐以诬罔。洪愈已改官,代者未至,乃具言希思所陈,载王可大《国宪家猷》、薛应旂《宪章录》二书。帝以所据非颁行制书,谪希思杂职。洪愈寻上疏请禁干谒,又极谏屯田废坏之害,乞令商人中盐,免内地飞挽。皆议行。
万历十五年,就改吏部。其冬引年乞休。帝重其清德,加太子少保致仕。洪愈通籍四十余年,所居不增一椽,出入徒步。卒,年七十四。巡抚周孔教捐金葬之。赠太子太保,谥安节。
子一鹗,以廕,官治中。饘粥不继以死。
希思,茶陵人。历右副都御史,巡抚四川。
王廷瞻,字稚表,黄冈人。父济,参政。廷瞻举嘉靖三十八年进士,授淮安推官。入为御史,督畿辅屯政。穆宗在裕邸,欲易庄田,廷瞻不可。隆庆元年,所部久雨。请自三宫以下及裕府庄田改入乾清宫者,悉蠲其租。诏减十之五。已,言勋戚庄田太滥,请于初给时裁量田数,限其世次,爵绝归官。制可。高拱再辅政,廷瞻常论拱,遂引疾归。神宗立,起故官。历太仆卿。万历五年,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四川。番屡犯松潘。廷瞻令副使杨一桂、总兵官刘显剿之,歼其魁,群蛮纳款。风村、白草诸番,久居二十八砦,率男妇八千余人来降。复命总兵显讨建昌、傀厦、洗马、姑宰、铁口诸叛番,皆献首恶出降。增俸一级,进右副都御史,抚南、赣。
入为南京大理卿。历两京户部左、右侍郎,以右都御史出督漕运兼巡抚凤阳诸府。宝应氾光湖堤蓄水济运,平江伯陈瑄所筑也。下流无所泄,决为八浅,汇成巨潭,诸盐场皆没。淮流复奔入,势益氵匈氵勇前巡抚李世达等议开越河避其险,廷瞻承之。凿渠千七百七十六丈,为石闸三,减水闸二,石堤三千三十六丈,子堤五千三百九十丈,费公帑二十余万,八月竣事。诏旨褒嘉,赐河名弘济。进廷瞻户部尚书,巡抚如故。寻改南京刑部尚书。未上,乞归。久之卒。赠太子少保。兄廷陈,见《文苑传》。
郭应聘,字君宾,莆田人。嘉靖二十九年进士。授户部主事。历郎中,出为南宁知府。迁威茂兵备副使,转广东参政。从提督吴桂芳平李亚元,别击贼首张韶南、黄仕良等。迁广西按察使,历左、右布政使。隆庆四年大破古田贼,斩获七千有奇。已,从巡抚殷正茂平古田,再进秩。
正茂迁总督,遂擢应聘右副都御史代之。府江瑶反。府江上起阳朔,下达昭平,亘三百余里。诸瑶夹江居,怙险剽劫。成化、正德间,都御史韩雍、陈金讨平之,至是攻围荔浦、永安,劫知州杨惟执、指挥胡翰。事闻,大学士张居正奏假便宜,寓书应聘曰:“炎荒瘴疠区,役数万众,不宜淹留,速破其巢,则余贼破胆。”应聘集土、汉兵六万,令总兵官李锡进讨。未行,而怀远瑶亦杀知县马希武反。应聘与正茂议先征府江,三阅月悉定,乃檄锡讨怀远。天大雨雪,无功而还。怀远,古牂牁,地界湖、贵靖、黎诸州,环郭皆瑶,编氓处其外。嘉靖中,征之不克,知县寄居府城,遥示羁縻而已。古田既复,瑶慑兵威,愿服属,希武始入其地。议筑城,董作过峻,瑶遂乱,希武见杀。及是,师出无功。应聘益调诸路兵,镇抚白杲、黄土、大梅、青淇侗、僮,以孤贼势,而锡与诸将连破贼,斩其魁,怀远乃下。事皆具锡传。初议行师,锡以阳朔金宝岭贼近,欲先灭之。应聘曰:“君第往,吾自有处。”锡行数日,应聘与按察使吴一介出不意袭杀其魁。比怀远克复,阳朔亦定,乃分遣诸将门崇文、杨照、亦孔昭等讨洛容、上油、边山。五叛瑶悉平。神宗大悦,进兵部右侍郎兼右副都御史,巡抚如故。
万历二年,召为户部右侍郎,寻以忧归。八年起,改兵部,兼右佥都御史,仍抚广西。时十寨初下,应聘与总督刘尧诲奏设三镇,隶宾州,以土巡检守之,而统于思恩参将,十寨遂安。进右都御史兼兵部右侍郎,总督两广军务。前总督多受将吏金,应聘悉谢绝。逾年,召掌南京都察院,以吴文华代。顷之,就拜兵部尚书,参赞机务。久之,引疾归。应聘在广西,奏复陈献章、王守仁祠。刘台谪戍浔州,为僦居供廪,殁复赙敛归其丧,像祀之。官南京,与海瑞敦俭素,士大夫不敢侈汰。归七月卒。赠太子少保,谥襄靖。
吴文华,字子彬,连江人。父世泽,府江兵备副使,有威名。文华举嘉靖三十五年进士,授南京兵部主事。历四川右参政,与平土官凤继祖。四迁河南左布政使。万历三年,以右副都御史巡抚广西。讨平南乡、陆平、周塘、板寨瑶及昭平黎福庄父子。偕总督凌云翼征河池、咘咳、北三瑶。三瑶未为逆,云翼喜事,杀戮甚惨,得廕袭,文华亦受赏。迁户部右侍郎,请终养归。起兵部右侍郎兼右佥都御史,仍抚广西。迁总督两广军务,巡抚广东。进右都御史。会巡抚吴善、总兵呼良朋讨平严秀珠。岑岗贼李珍、江月照拒命久,文华购擒月照,平珍。寻入为南京工部尚书,就改兵部。引疾去。仍起南京工部,力辞,虚位三年以待。卒,年七十八。赠太子少保,谥襄惠。
耿定向,字在伦,黄安人。嘉靖三十五年进士。除行人,擢御史。严嵩父子窃政,吏部尚书吴鹏附之。定向疏鹏六罪,因言鹏婿学士董份总裁会试,私鹏子绍,宜并斥。嵩为营护,事竟寝。出按甘肃,举劾无所私。去任,行笥一肩。有以石经馈者,留境上而去。还督南京学政。隆庆初,擢大理右寺丞。高拱执政,定向尝讥其褊浅无大臣度,拱嗛之。及拱掌吏部,以考察谪定向横州判官。拱罢,量移衡州推官。万历中,累官右副都御史。吏部侍郎陆光祖为御史周之翰所劾,光祖已留,定向复颂光祖贤,诋之翰。给事中李以谦言定向挤言官,定向求去,帝不问。历刑部左、右侍郎,擢南京右都御史。御史王籓臣劾应天巡抚周继,疏发逾月不以白定向。定向怒,守故事力争,自劾求罢,且诋籓臣论劾失当。因言故江西巡抚陈有年、四川巡抚徐元泰皆贤,为御史方万山、王麟趾劾罢,今宜召用,而量罚籓臣。籓臣坐停俸二月。于是给事中许弘纲、观政进士薛敷教、南京御史黄仁荣及麟趾连章劾定向。麟趾言:“南台去京师远,章疏先传,人得为计。如御史孙鸣治论魏国公徐邦瑞,陈扬善论主事刘以焕,皆因奏辞豫闻,一则夤缘幸免,一则捃摭被诬。故迩来投揭有迟浃月者,事理宜然,非自籓臣始。”语并侵大学士许国、左都御史吴时来、副都御史詹仰庇。执政方恶言者,勒敷教还籍省过,麟趾、仁荣亦停俸。时已除定向户部尚书督仓场,定向因力辞求退。章屡上,乃许。卒,年七十三。赠太子少保,谥恭简。
定向初立朝有时望。后历徐阶、张居正、申时行、王锡爵四辅,皆能无龃龉。至居正夺情,寓书友人誉为伊尹而贬言者,时议訾之。其学本王守仁。尝招晋江李贽于黄安,后渐恶之,贽亦屡短定向。士大夫好禅者往往从贽游。贽小有才,机辨,定向不能胜也。贽为姚安知府,一旦自去其发,冠服坐堂皇,上官勒令解任。居黄安,日引士人讲学,杂以妇女,专崇释氏,卑侮孔、孟。后北游通州,为给事中张问达所劾,逮死狱中。
定向弟定理、定力。定理终诸生。与定向俱讲学,专主禅机。定力,隆庆中进士,除工部主事。万历中,累官右佥都御史,督操江,疏陈矿使之患。再迁南京兵部右侍郎。卒,赠尚书。
王樵,字明远,金坛人。父臬,兵部主事。谏武宗南巡,被杖。终山东副使。樵举嘉靖二十六年进士,授行人。历刑部员外郎。著《读律私笺》,甚精核。胡宗宪计降汪直,欲赦直以示信。樵言此叛民与他纳降异,直遂诛。迁山东佥事,移疾归。万历初,张居正柄国,雅知樵,起补浙江佥事,擢尚宝卿。刘台劾居正,居正乞归。诸曹奏留之,樵独请全谏臣以安大臣,略言:“自古明主欲开言路,言不当,犹优容之;大臣欲广上德,人攻己,犹荐拔之。如宋文彦博于唐介是也。今居正留而台得罪,无乃非仁宗待唐介意乎!”居正大恚,出为南京鸿胪卿。旋因星变自陈,罢之。家居十余年,起南京太仆少卿,时年七十余矣。岁中再迁大理卿,寻拜南京刑部右侍郎。诚意伯刘世延主使杀人,樵当世延革任。寻就擢右都御史。给事中卢大中劾其衰老,帝令致仕。
樵恬澹诚悫,温然长者。邃经学,《易》、《书》、《春秋》皆有纂述。卒,赠太子少保,谥恭简。
子肯堂,字宇泰。举万历十七年进士,选庶吉士,授检讨。倭寇朝鲜,疏陈十议,愿假御史衔练兵海上。疏留中,因引疾归。京察,降调。家居久之,吏部侍郎杨时乔荐补南京行人司副。终福建参政。肯堂好读书,尤精于医,所著《证治准绳》该博精粹,世竞传之。
魏时亮,字工甫,南昌人。嘉靖三十八年进士。授中书舍人,擢兵科给事中。隆庆元年正月七日,有诏免朝,越三日,复传免。时亮以新政不宜遽怠,上疏切谏。寻以左给事中副检讨许国使朝鲜。故事,王北面听诏,使者西面。时亮争之,乃南面宣诏。还,进户科给事中,因列上辽东事宜。已,请慎起居,罢游宴,日御便殿省章奏,召大臣裁决。报闻。兴都庄地八千三百顷,中官夺民田,复增八百顷,立三十六庄。帝从抚按奏,属有司征租,还兼并者于民。中官张尧为请,又许之。时亮极谏,不纳。
帝临朝,拱默未尝发一言。及石州陷,有请帝诘问大臣者。越二日,讲罢,帝果问石州破状。中官王本辄从旁诟诸臣欺蔽。帝愠,目慑之,本犹刺刺语。帝不悦而罢。时亮劾本无人臣礼,大不敬,且数其不法数事。疏虽不行,士论壮之。十月初,诏停日讲。时亮率同列言未冱寒,不宜遽辍。俄请以薛瑄、陈献章、王守仁从祀文庙,章下所司。又言方春东作,宜敕有司释轻系,停讼狱,诏可。
明年六月言:“今天下大患三:籓禄不给也,边饷不支也,公私交困也。宗籓有一时之计,有百世之计。亟立宗学,教之礼让,禄万石者岁捐五之一,二千石者十之一,千石者二十之一,以赡贫宗,立为定制。此一时计也。各宗聚居一城,贫日益甚,宜令就近散处,给闲田使耕以代禄;奸生之孽,重行黜削。此百世计也。边饷莫要于屯盐,近遴大臣庞尚鹏、邹应龙、凌儒经理,事权虽重,顾往河东者兼理四川,往江北者兼理山东、河南,往江南者兼理浙、湖、云、贵,重内地而轻塞下,非初旨也。且一人领数道,旷远难周。请在内地者专责巡抚,令尚鹏等三人分任塞下屯事,久任责成,有功待以不次,则利兴而边储自裕。今天下府库殚虚,百姓困瘁,而建议者欲罄天下库藏输内府,以济旦夕之用。脱州郡有变,何以待之?夫守令以养民为职,要在劝农桑、清徭赋、重乡约、严保甲,而簿书狱讼、催科巧拙不与焉。”疏上,多议行。其冬,复疏言:“天下可忧在民穷,能为民纾忧者,知府而已,宜慎重其选。治行卓越,即擢京卿若巡抚,则人自激劝。督学者,天下名教所系,当择学行兼懋者,毋限以时。教行望峻,则召为祭酒或入翰林,以示风励。”下部议,卒不行。
三年,擢太仆少卿。初,徐阶、高拱相构,时亮与朝臣攻去拱。已而拱复入,考察言官,排异己者;时亮及陈瓚、张槚已擢京卿,皆被斥。时亮坐不谨,落职。万历十二年,用丘橓、余懋学等荐,起南京大理丞。累迁右副都御史,摄京营戎政,陈安攘要务十四事。寻请以水利、义仓、生养、赋役、清狱、弭盗、善俗七条课守令,岁终报部院及科,计吏时以修废定殿最。又请皇长子出阁讲学。历刑部左、右侍郎,拜南京刑部尚书。逾年卒官。
时亮初好交游,负意气。尝劾罢左都御史张永明,为时论所非。时亮亦悔之。中遭挫抑,潜心性理之学。天启中,谥庄靖。
陈瓚,字廷稞,常熟人。嘉靖三十五年进士。授江西永丰知县。治最,擢刑科给事中。劾罢严嵩党祭酒王才、谕德唐汝楫。迁左给事中。劾文选郎南轩,请录建言废斥者。帝震怒,杖六十除名。隆庆元年,起官吏科,请恤杨最、杨爵、罗洪先、杨继盛,而诛奸党之杀沈炼者。帝可之,杨顺、路楷皆逮治。其冬,擢太常少卿。高拱恶瓚为徐阶所引,瓚已移疾归,竟坐浮躁谪洛川丞,不赴。万历中,累官刑部左侍郎。初,瓚为拱所恶,被斥,及张居正柄政,亦恶之,不召。居正死,始以荐起会稽县丞。其后官侍郎。稽勋郎顾宪成疏论时弊谪官,瓚责大学士王锡爵曰:“宪成疏最公,何以得谴?”锡爵曰:“彼执书生之言,徇道旁之口,安知吾辈苦心。”瓚曰:“恐书生之言当信,道旁之口当察,宪成苦心亦不可不知也。”锡爵默然。瓚前后忤执政如此。卒官,赠右都御史,谥庄靖。贾见《邹应龙传》。
郝杰,字彦辅,蔚州人。父铭,御史。杰举嘉靖三十五年进士,授行人,擢御史。隆庆元年,巡抚畿辅。冬,寇大入永平,疏请蠲被掠地徭赋,且言:“比年罚行于文臣而于武弁,及于主帅而略于偏裨,请饬法以振国威。”俱报可。已,劾蓟督刘焘、巡抚耿随卿观望,寇退则断死者报首功,又夺辽东将士棒槌崖战绩,并论副使沈应乾,游击李信、周冕罪。帝为黜应乾,下信、冕狱,敕焘、随卿还籍听勘。诏遣中官李祐督苏、杭织造,工部执奏,不从。杰言:“登极诏书罢织造甫一年,敕使复遣,非画一之政。且内臣专恣,有司剥下奉之,损圣德非小。”帝终不听。驾幸南海子,命京营诸军尽从。徐阶、杨博等谏,不听,杰复争之,卒不从。刑部侍郎洪朝选以拾遗罢,上疏自辨,杰等劾其违制,遂削职。以尝论高拱非宰辅器,为所嫉。及拱再召,杰遂请急去。拱罢,起故官。旋以私议张居正逐拱非是,出为陕西使。再迁山东左布政使。被劾,降辽东苑马寺卿兼海道兵备,加山东按察使。
十七年,擢右佥都御史,巡抚辽东。以督诸将击敌,录一子官。时李成梁为总兵官,威望甚著,然上功不无抵欺。寇入塞,或敛兵避,既退,始尾袭老弱,或乘虚捣零部,诱杀附塞者充首功,习以为常。督抚诸臣庇之,杰独不与比。十九年春,成梁用参将郭梦徵策,使副将李宁袭板升于镇夷堡,获老弱二百八十余级。师旋,为别部所遮,宁先走,将士数千人失亡大半,成梁饰功邀叙。杰具奏草,直言其故,要总督蹇达共奏。达匿其草,自为奏论功。巡按御史胡克俭驰疏劾宁,词连成梁,亦诋杰。兵部置宁罪不议。克俭大愤,尽发成梁、达隐蔽状。先是,十八年冬,海州被掠十三日,副将孙守廉不战,成梁亦弗救。克俭既劾守谦,申时行、许国庇之,止令听勘。克俭乃言:“臣初劾守廉,时行以书沮臣;及劾宁,又与国谕臣宽其罪。徇私背公,将坏边事。”并历诋一鹗、达及兵科给事中张应登朋奸欺罔,达置杰会稿功罪疏不奏,遂追数成梁前数年冒功状。帝谓成梁前功皆由巡按勘报,克俭悬度妄议。卒置成梁等不问,而心以杰为不欺。
旋就进右副都御史。日本陷朝鲜,达遣裨将祖承训以三千人往,皆没。事闻,杰亦被劾,帝特免之。朝鲜王避难将入辽,杰请择境外善地处之,且周给其从官、卫士,报可。寻迁兵部右侍郎,总督蓟、辽、保定军务。召理戎政,进右都御史。日本封贡议起,杰曰:“平秀吉罪不胜诛,顾加以爵命,荒外闻之,谓中朝无人。”议不合,徙南京户部尚书。移疾归。起南京工部尚书。就改兵部,参赞机务。卒官。赠太子少保。
胡克俭,字共之,光山人。万历十四年进士。由庶吉士改御史,巡按山东。辽东其所辖也,奏禁买功、窃级诸弊。既劾成梁,为要人所忌。会克俭劾左都御史李世达曲庇罪囚,至诋为贼,执政遂言克俭妄排执法大臣,不可居言路,谪蕲水丞。上官以事遣归,里居三十年。光宗立,起光禄少卿。天启中,历刑部右侍郎。五年冬,逆党李恒茂论其衰朽,落职归。崇祯初,复官。卒赠尚书。克俭本姓扶,冒胡姓,久之始复故。
赵参鲁,字宗传,鄞人。隆庆五年进士。选庶吉士,改户科给事中。万历二年,慈圣太后立庙涿州,祀碧霞元君。部科臣执奏,不从。参鲁斥其不经,且言:“南北被寇,流害生民,兴役浚河,鬻及妻子。陛下发帑治桥建庙,已五万有奇。苟移振贫民,植福当更大。”亦不听。南京中官张进醉辱给事中王颐,给事中郑岳、杨节交章论,未报,参鲁复上言:“进乃守备中官申信党,不并治信,无以厌人心。”时信方结冯保,朝议遂夺岳等俸,谪参鲁高安典史。迁饶州推官,擢福建提学佥事,请急归。遭丧,服除,仍督学福建。历南京太常卿。十七年,以右副都御史巡抚福建。申严海禁,戮奸商通倭者。迁大理卿。召为刑部左侍郎,改兵部,旋改吏部。日本封贡议起,参鲁持不可。总督顾养谦不怿,争于朝,且言参鲁熟倭情,宜任。章下廷臣,参鲁复持前说,因著《东封三议》,辨利害甚悉。其后封事卒不成。拜南京刑部尚书。诚意伯刘世延妄指星象,欲起兵勤王,被劾下吏,参鲁当以死。南京工部主事赵学仕以侵牟为侍郎周思敬所劾,拟戍。学仕移罪家僮,法司予轻比。御史硃吾弼复劾之,并及参鲁,言学仕乃大学士志皋族父,故参鲁庇之。参鲁乞休。吏部尚书孙丕扬等言参鲁履行素高,不当听其去,诏留之。累加太子太保。致仕,卒,谥端简。
张孟男,字元嗣,中牟人。嘉靖四十四年进士。授广平推官。稍迁汉中同知。入为顺天治中,累进尚宝丞。高拱以内阁兼吏部,其妻,孟男姑也,自公事外无私语。拱憾之,四岁不迁。及拱被逐,亲知皆引匿,孟男独留拱邸,为治装送之郊。张居正用事,擢孟男太仆少卿。孟男复不附,失居正意,不调。久之,居正败,始累迁南京工部右侍郎。寻召入,以本官掌通政司事。
万历十七年,帝不视朝者八月,孟男疏谏,且言:“岭南人讼故都御史李材功,蔡人讼故令曹世卿枉,章并留中,其人系兵马司,橐饘不继,莫必其生,亏损圣德。”帝心动,乃间一御门。其冬,改户部,进左侍郎。寻拜南京工部尚书,就改户部。时留都储峙耗竭,孟男受事,粟仅支二年,不再岁遂有七年之蓄。水衡修仓,发公羡二千金助之。或谓奈何耘人田,孟男曰:“公家事,乃画区畔耶?”南京御史陈所闻劾孟男贪鄙,吏部尚书孙鑨言孟男忠诚谨恪,台臣所论,事由郎官,帝乃留之。孟男求去,不允。再疏请,乃听归。久之,召拜故官。
三十年春,有诏罢矿税。已,弗果行。孟男率同列谏,不报。加太子少保。五上章乞归,不许。时矿税患日剧,孟男草遗疏数千言,极陈其害,言:“臣备员地官,所征天下租税,皆鬻男市女、朘骨割肉之余也。臣以催科为职,臣得其职,而民病矣。聚财以病民,虐民以摇国,有臣如此,安所用之?臣不胜哀鸣,为陛下杞人忧耳。”属其子上之,明日遂卒。南京尚书赵参鲁等奏其清忠,赠太子太保。
卫承芳,字君大,达州人。隆庆二年进士。万历中,累官温州知府。公廉善抚字。进浙江副使,谢病归。荐起山东参政,历南京鸿胪卿。吏部推太常少卿硃敬循为右通政,以承芳贰之。敬循,大学士赓子也。赓言:“承芳臣同年进士,恬淡之操,世罕能及,臣子不当先。”帝许焉。寻迁南京光禄卿,擢右副都御史,巡抚江西。严绝馈遗,属吏争自饬。入为南京兵部右侍郎,就拜户部尚书。福王乞芦洲,自江都抵太平南北千余里,自遣内官征课。承芳抗疏争,卒不从。万历间,南京户部尚书有清名者,前有张孟男,后则称承芳。寻就改吏部。卒官。赠太子太保,谥清敏。
李祯,字维卿,安化人。隆庆五年进士。除高平知县,征授御史。万历初,傅应祯以直言下诏狱,祯与同官乔严、给事中徐贞明拥入护视之,坐谪长芦盐运司知事。迁归德推官、礼部主事,三迁顺天府丞。十八年,洮、河有警,极言贡市非策,因历诋边吏四失。帝以纳款二十年,不当咎始事,遂寝其议。以右佥都御史巡抚湖广,言:“知县梁道凝循吏,反注下考,宜惩挟私者以励其余。荐举属吏,不应专及高秩,下僚如赵蛟、杨果者,亦当显旌之。”蛟、果,万历初以吏员超擢者也。诏皆报可。召为左佥都御史,再迁户部右侍郎。赵用贤以绝婚事被讦,户部郎中郑材复诋之。祯驳材疏,语侵其父洛。材愤,疏诋祯,祯遂乞休,不允。御史宋兴祖请改材他部避祯,全大臣体,乃出材南京。祯寻调兵部,进左侍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