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明史
- ▪ 本纪第一 太祖一
- ▪ 本纪第二 太祖二
- ▪ 本纪第三 太祖三
- ▪ 本纪第四 恭闵帝
- ▪ 本纪第五 成祖一
- ▪ 本纪第六 成祖二
- ▪ 本纪第七 成祖三
- ▪ 本纪第八 仁宗
- ▪ 本纪第九 宣宗
- ▪ 本纪第十 英宗前纪
- ▪ 本纪第十一 景帝
- ▪ 本纪第十二 英宗后纪
- ▪ 本纪第十三 宪宗一
- ▪ 本纪第十四 宪宗二
- ▪ 本纪第十五 孝宗
- ▪ 本纪第十六 武宗
- ▪ 本纪第十七 世宗一
- ▪ 本纪第十八 世宗二
- ▪ 本纪第十九 穆宗
- ▪ 本纪第二十 神宗一
- ▪ 本纪第二十一 神宗二
- ▪ ▪ 光宗
- ▪ 本纪第二十二 熹宗
- ▪ 本纪第二十三 庄烈帝一
- ▪ 本纪第二十四 庄烈帝二
- ▪ 志第一 天文一
- ▪ 志第二 天文二
- ▪ ▪ 填星
- ▪ ▪ 岁星
- ▪ ▪ 荧惑
- ▪ ▪ 太白
- ▪ ▪ 辰星
- ▪ 志第三 天文三
- ▪ 志第四 五行一(水)
- ▪ 志第五 五行二(火 木)
- ▪ 志第六 五行三(金 土)
- ▪ 志第七 历一
- ▪ 志第八 历二
- ▪ 志第九 历三
- ▪ 志第十 历四
- ▪ 志第十一 历五
- ▪ 志第十二 历六
- ▪ ▪ 木星
- ▪ ▪ 火星
- ▪ ▪ 土星
- ▪ ▪ 金星
- ▪ ▪ 水星
- ▪ ▪ 步四馀
- ▪ 志第十三 历七
- ▪ 志第十四 历八
- ▪ 志第十五 历九
- ▪ 志第十六 地理一
- ▪ 志第十七 地理二
- ▪ ▪ 山东山西
- ▪ 志第十八 地理三
- ▪ ▪ 河南陕西
- ▪ ▪ 宁夏左屯卫
- ▪ 志第十九 地理四
- ▪ ▪ 四川江西
- ▪ ▪ 守御礼州后千户所
- ▪ 志第二十 地理五
- ▪ ▪ 湖广浙江
- ▪ ▪ 上爱茶峒长官司
- ▪ 志第二十一 地理六
- ▪ ▪ 福建 广东 广西
- ▪ 志第二十二 地理七
- ▪ ▪ 云南 贵州
- ▪ ▪ 促瓦长官司
- ▪ 志第二十三 礼一(吉礼一)
- ▪ ▪ 分献陪祀
- ▪ ▪ 坛壝之制
- ▪ ▪ 神位祭器玉帛牲牢祝册之数
- ▪ ▪ 遣官祭祀
- ▪ ▪ 分献陪祀
- ▪ ▪ 玉帛牲牢
- ▪ ▪ 祝册
- ▪ ▪ 笾豆之实
- ▪ ▪ 祭祀杂议诸仪
- ▪ ▪ 祭祀日期
- ▪ ▪ 习仪
- ▪ ▪ 斋戒
- ▪ 志第二十四 礼二(吉礼二)
- ▪ ▪ 郊祀之制
- ▪ ▪ 大雩
- ▪ ▪ 郊祀配位
- ▪ ▪ 郊祀仪注
- ▪ ▪ 祈谷
- ▪ ▪ 大飨礼
- ▪ ▪ 令节拜天
- ▪ 志第二十五 礼三(吉礼三)
- ▪ ▪ 社稷
- ▪ ▪ 朝日夕月
- ▪ ▪ 先农
- ▪ ▪ 先蚕
- ▪ ▪ 高禖
- ▪ ▪ 祭告
- ▪ ▪ 祈报
- ▪ ▪ 神祇坛
- ▪ ▪ 星辰坛
- ▪ ▪ 灵星诸神
- ▪ ▪ 太岁月将风云雷雨之祀
- ▪ ▪ 岳镇海渎山川之祀
- ▪ ▪ 城隍
- ▪ 志第二十六 礼四(吉礼四)
- ▪ ▪ 京师九庙
- ▪ ▪ 圣师
- ▪ ▪ 旗纛
- ▪ ▪ 五祀
- ▪ ▪ 马神
- ▪ ▪ 南京神庙
- ▪ ▪ 功臣庙
- ▪ ▪ 三皇
- ▪ ▪ 历代帝王陵庙
- ▪ ▪ 至圣先师子孔庙祀
- ▪ ▪ 诸神祠
- ▪ ▪ 厉坛
- ▪ 志第二十七 礼五(吉礼五)
- ▪ ▪ 荐新
- ▪ ▪ 宗庙之制
- ▪ ▪ 禘佩
- ▪ ▪ 时享
- ▪ ▪ 加上谥号
- ▪ ▪ 庙讳
- ▪ 志第二十八 礼六(吉礼六)
- ▪ ▪ 功臣配飨
- ▪ ▪ 王国宗庙
- ▪ ▪ 奉先殿
- ▪ ▪ 奉慈殿
- ▪ ▪ 献皇帝庙
- ▪ ▪ 亲王从飨
- ▪ ▪ 群臣家庙
- ▪ 志第二十九 礼七(嘉礼一)
- ▪ ▪ 诸司朝觐仪
- ▪ ▪ 登极仪
- ▪ ▪ 大朝仪
- ▪ ▪ 常朝仪
- ▪ ▪ 皇太子亲王朝仪
- ▪ ▪ 诸王来朝仪
- ▪ ▪ 中宫受朝仪
- ▪ ▪ 朝贺东宫仪
- ▪ ▪ 大宴仪
- ▪ ▪ 上尊号徽号仪
- ▪ 志第三十 礼八(嘉礼二)
- ▪ ▪ 册皇后仪
- ▪ ▪ 册皇太子及皇太子妃仪
- ▪ ▪ 册亲王及王妃仪
- ▪ ▪ 皇帝加元服仪
- ▪ ▪ 皇太子皇子冠礼
- ▪ ▪ 品官冠礼
- ▪ ▪ 庶人冠礼
- ▪ 志第三十一 礼九(嘉礼三)
- ▪ ▪ 东宫出阁讲学仪
- ▪ ▪ 诸王读书仪
- ▪ ▪ 经筵
- ▪ ▪ 日讲
- ▪ ▪ 皇帝视学仪
- ▪ ▪ 天子纳后仪
- ▪ ▪ 皇太子纳妃仪
- ▪ ▪ 亲王婚礼
- ▪ ▪ 公主婚礼
- ▪ ▪ 品官婚礼
- ▪ ▪ 庶人婚礼
- ▪ 志第三十二 礼十(嘉礼四 宾礼)
- ▪ ▪ 遣使之蕃国仪
- ▪ ▪ 蕃国遣使进表仪
- ▪ ▪ 巡狩之制
- ▪ ▪ 东宫监国
- ▪ ▪ 皇太孙监国
- ▪ ▪ 颁诏仪
- ▪ ▪ 迎接诏赦仪
- ▪ ▪ 进书仪
- ▪ ▪ 进表笺仪
- ▪ ▪ 乡饮酒礼
- ▪ ▪ 蕃王朝贡礼
- ▪ ▪ 品官相见礼
- ▪ ▪ 庶人相见礼
- ▪ 志第三十三 礼十一(军礼)
- ▪ ▪ 亲征
- ▪ ▪ 遣将
- ▪ ▪ 禡祭
- ▪ ▪ 受降
- ▪ ▪ 奏凯献俘
- ▪ ▪ 论功行赏
- ▪ ▪ 大阅
- ▪ ▪ 大射
- ▪ ▪ 救日伐鼓
- ▪ 志第三十四 礼十二(凶礼一)
- ▪ ▪ 山陵
- ▪ ▪ 山陵
- ▪ 志第三十五 礼十三(凶礼二)
- ▪ ▪ 兴宗帝后陵寝
- ▪ ▪ 睿宗帝后陵寝
- ▪ ▪ 皇妃等丧葬
- ▪ ▪ 皇太子及妃丧葬
- ▪ ▪ 皇后陵寝
- ▪ ▪ 诸王及妃公主丧葬诸仪
- ▪ 志第三十六 礼十四(凶礼三)
- ▪ ▪ 中宫为父祖丧仪
- ▪ ▪ 遣使临吊仪
- ▪ ▪ 遣使册赠王公大臣仪
- ▪ ▪ 忌辰
- ▪ ▪ 乘舆受蕃国王讣奏仪
- ▪ ▪ 乘舆为王公大臣举哀仪
- ▪ ▪ 乘舆临王公大臣丧仪
- ▪ ▪ 谒祭陵庙
- ▪ ▪ 赐祭葬
- ▪ ▪ 丧葬之制
- ▪ ▪ 碑碣
- ▪ ▪ 赐谥
- ▪ ▪ 品官丧礼
- ▪ ▪ 士庶人丧礼
- ▪ ▪ 服纪
- ▪ 志第三十七 乐一
- ▪ 志第三十八 乐二
- ▪ ▪ 乐章一
- ▪ ▪ 九庙时祫乐章
- ▪ 志第三十九 乐三
- ▪ ▪ 乐章二
- ▪ ▪ 嘉靖间续定庆成宴乐章
- ▪ 志第四十 仪卫
- ▪ 志第四十一 舆服一
- ▪ 志第四十二 舆服二
- ▪ 志第四十三 舆服三
- ▪ 志第四十四 舆服四
- ▪ 志第四十五 选举一
- ▪ 志第四十六 选举二
- ▪ 志第四十七 选举三
- ▪ 志第四十八 职官一
- ▪ 志第四十九 职官二
- ▪ 志第五十 职官三
- ▪ 志第五十一 职官四
- ▪ 志第五十二 职官五
- ▪ 志第五十三 食货一
- ▪ ▪ 户口 田制屯田 庄田
- ▪ 志第五十四 食货二
- ▪ ▪ 赋役
- ▪ 志第五十五 食货三
- ▪ ▪ 漕运 仓库
- ▪ 志第五十六 食货四
- ▪ ▪ 盐法 茶法
- ▪ 志第五十七 食货五
- ▪ ▪ 钱钞 坑冶附铁冶铜场 商税 市舶 马市
- ▪ 志第五十八 食货六
- ▪ ▪ 上供采造 采造 柴炭 采木 珠池 织造 烧造 俸饷 会计
- ▪ 志第五十九 河渠一
- ▪ ▪ 黄河上
- ▪ 志第六十 河渠二
- ▪ ▪ 黄河下
- ▪ 志第六十一 河渠三
- ▪ ▪ 运河上
- ▪ 志第六十二 河渠四
- ▪ ▪ 运河下 海运
- ▪ 志第六十三 河渠五
- ▪ ▪ 淮河 泇河 卫河 漳河 沁河 滹沱河 桑乾河 胶莱河
- ▪ 志第六十四 河渠六
- ▪ ▪ 直省水利
- ▪ 志第六十五 兵一
- ▪ 志第六十六 兵二卫所 班军
- ▪ ▪ 福建都司
- ▪ ▪ 福建行都司
- ▪ ▪ 江西都司
- ▪ ▪ 广东都司
- ▪ ▪ 后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直隶旧为北平都司,有北平三护卫,后俱为亲军。其不系北平旧卫者,俱永乐以后添设。
- ▪ ▪ 大宁都司
- ▪ ▪ 万全都司宣德五年,分直隶及山西等处卫所添设。
- ▪ ▪ 山西都司旧有太原三护卫,后革。蒲州千户所,改属直隶,广昌千户所,改属万全都司
- ▪ ▪ 山西行都司旧有蔚州卫,后改属万全都司
- ▪ ▪ 南京卫所亲军卫
- ▪ ▪ 五军都督府属 左军都督府本府所属卫,仍隶北京左府。
- ▪ ▪ 右军都督府本府所属卫,仍隶北京右府。
- ▪ ▪ 中军都督府本府所属卫,仍隶北京中府。
- ▪ ▪ 前军都督府本府所属卫,仍隶北京前府。
- ▪ ▪ 陕西都司
- ▪ ▪ 广西都司
- ▪ ▪ 中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直隶
- ▪ ▪ 中都留守司
- ▪ ▪ 河南都司
- ▪ ▪ 前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直隶
- ▪ ▪ 湖广都司
- ▪ ▪ 后军都督府本府所属卫,仍隶北京后府。
- ▪ ▪ 福建都司
- ▪ ▪ 福建行都司
- ▪ ▪ 江西都司
- ▪ ▪ 广东都司
- ▪ ▪ 山西行都司
- ▪ ▪ 北平三护卫
- ▪ ▪ 后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北平都司
- ▪ ▪ 贵州都司旧有层台、重安二千户所,俱革。旧有平伐长官司,后隶贵阳府。旧有平浪、九名九姓独山州二长官司,后隶都匀府。
- ▪ ▪ 土官
- ▪ ▪ 中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直隶
- ▪ ▪ 土官
- ▪ ▪ 湖广行都司以湖广都司卫所改设
- ▪ ▪ 兴都留守司
- ▪ ▪ 中都留守司
- ▪ ▪ 辽东都司
- ▪ ▪ 山东都司
- ▪ ▪ 右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云南都司
- ▪ ▪ 贵州都司
- ▪ ▪ 四川都司
- ▪ ▪ 河南都司旧有洛阳中护卫,后并汝州卫。
- ▪ ▪ 前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直隶
- ▪ ▪ 湖广都司旧有武昌右千户所,革。
- ▪ ▪ 土官
- ▪ ▪ 广西都司
- ▪ ▪ 云南都司旧有鹤庆、通海二千户所,革
- ▪ ▪ 土官
- ▪ ▪ 山西三护卫
- ▪ ▪ 五军都督府所属卫所 左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浙江都司
- ▪ ▪ 辽东都司
- ▪ ▪ 山东都司旧有青州左护卫,后改天津右卫。旧有贵州护卫,革
- ▪ ▪ 右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直隶
- ▪ ▪ 陕西都司旧有阶州卫、沙州卫、灵山千户所,后俱革。
- ▪ ▪ 陕西行都司洪武十二年添设
- ▪ ▪ 四川都司旧有浦江关军民千户所,后革
- ▪ ▪ 土官
- ▪ ▪ 四川行都司旧无,后设。旧有建昌前卫,后革
- ▪ ▪ 都司一奴儿干都司 卫三百八十四
- ▪ ▪ 所二十四
- ▪ ▪ 站七
- ▪ ▪ 地面七
- ▪ ▪ 寨一
- ▪ ▪ 卫六
- ▪ ▪ 都指挥使司二
- ▪ ▪ 指挥使司一
- ▪ ▪ 宣尉使司三
- ▪ ▪ 招讨司六
- ▪ ▪ 万户府四
- ▪ ▪ 千户所十七
- ▪ ▪ 上十二卫
- ▪ ▪ 五军都督府所属卫所 左军都督府
- ▪ ▪ 在外 浙江都司
- ▪ 志第六十七 兵三
- ▪ ▪ 边防 海防江防 民壮 士兵 乡兵
- ▪ 志第六十八 兵四
- ▪ 志第六十九 刑法一
- ▪ 志第七十 刑法二
- ▪ 志第七十一 刑法三
- ▪ 志第七十二 艺文一
- ▪ 志第七十三 艺文二
- ▪ 志第七十四 艺文三
- ▪ 志第七十五 艺文四
- ▪ 表第一 诸王世表一
- ▪ 表第二 诸王世表二
- ▪ 表第三 诸王世表三
- ▪ 表第四 诸王世表四
- ▪ 表第五 诸王世表五
- ▪ 表第六 功臣世表一
- ▪ 表第七 功臣世表二
- ▪ 表第八 功臣世表三
- ▪ 表第九 外戚恩泽侯表
- ▪ 表第十 宰辅年表一
- ▪ 表第十一 宰辅年表二
- ▪ 表第十二 七卿年表一
- ▪ 表第十三 七卿年表二
- ▪ 列传第一 后妃
- ▪ ▪ 后妃一
- ▪ 列传第二 后妃二
- ▪ 列传第三
- ▪ ▪ 兴宗孝康皇帝孝康皇后 吕太后 睿宗献皇帝献皇后
- ▪ 列传第四 诸王
- ▪ ▪ 诸王一
- ▪ 列传第五 诸王二
- ▪ 列传第六 诸王三
- ▪ ▪ 太祖诸子三
- ▪ ▪ 兴宗诸子
- ▪ ▪ 惠帝诸子
- ▪ ▪ 成祖诸子
- ▪ 列传第七 诸王四
- ▪ ▪ 仁宗诸子
- ▪ ▪ 英宗诸子
- ▪ ▪ 景帝子
- ▪ ▪ 宪宗诸子
- ▪ ▪ 孝宗子
- ▪ 列传第八 诸王五
- ▪ ▪ 世宗诸子
- ▪ ▪ 穆宗诸子
- ▪ ▪ 神宗诸子
- ▪ ▪ 光宗诸子
- ▪ ▪ 熹宗诸子
- ▪ ▪ 庄烈帝诸子
- ▪ 列传第九
- ▪ ▪ 宪宗五女
- ▪ ▪ 孝宗三女
- ▪ ▪ 睿宗二女
- ▪ ▪ 光宗九女
- ▪ ▪ 庄烈帝六女
- ▪ ▪ 世宗五女
- ▪ ▪ 穆宗六女
- ▪ ▪ 神宗十女
- ▪ ▪ 成祖五女
- ▪ ▪ 仁宗七女
- ▪ ▪ 宣宗二女
- ▪ ▪ 英宗八女
- ▪ ▪ 景帝一女
- ▪ ▪ 公主
- ▪ 列传第十 郭子兴 韩林儿
- ▪ 列传第十一 陈友谅 张士诚 方国珍 明玉珍
- ▪ 列传第十二
- ▪ ▪ 扩廓帖木儿蔡子英 陈友定伯颜子中等 把匝剌瓦尔密
- ▪ 列传第十三 徐达 常遇春
- ▪ 列传第十四 李文忠 邓愈 汤和 沐英
- ▪ 列传第十五 李善长 汪广洋
- ▪ 列传第十六 刘基(子琏璟) 宋濂 叶琛 章溢(子存道)
- ▪ 列传第十七 冯胜(兄国用) 傅友德 廖永忠(赵庸) 杨璟 胡美
- ▪ 列传第十八
- ▪ 列传第十九
- ▪ 列传第二十
- ▪ 列传第二十一
- ▪ 列传第二十二
- ▪ 列传第二十三
- ▪ 列传第二十四
- ▪ 列传第二十五
- ▪ 列传第二十六
- ▪ 列传第二十七
- ▪ 列传第二十八
- ▪ 列传第二十九
- ▪ 列传第三十
- ▪ 列传第三十一
- ▪ 列传第三十二 盛庸 平安 何福 顾成
- ▪ 列传第三十三
- ▪ 列传第三十四
- ▪ 列传第三十五
- ▪ ▪ 解缙 黄淮 胡广 金幼孜 胡俨
- ▪ 列传第三十六
- ▪ ▪ 杨士奇 杨荣曾孙旦 杨溥马愉
- ▪ 列传第三十七
- ▪ ▪ 蹇义 夏原吉俞士吉 李文郁 邹师颜
- ▪ 列传第三十八
- ▪ ▪ 郁新 赵羾 金忠 李庆 师逵 古朴向宝 陈寿马京 许思温刘季{虎} 刘辰 杨砥 虞谦吕升 仰瞻 严本 汤宗
- ▪ 列传第三十九
- ▪ ▪ 茹瑺 严震直 张紞毛泰亨 王钝 郑赐 郭资 吕震 李至刚方宾 吴中 刘观
- ▪ 列传第四十
- ▪ 列传第四十一
- ▪ ▪ 宋礼蔺芳 陈瑄王瑜 周忱
- ▪ 列传第四十二
- ▪ ▪ 张辅高士文 徐政 黄福 刘俊吕毅 刘昱 陈洽侯保 冯贵伍云 陈忠李任等 李彬 柳升崔聚 史安 陈镛 李宗昉 潘禋梁铭 王通陶季容 陈汀
- ▪ 列传第四十三
- ▪ ▪ 宋晟 薛禄郭义 金玉 刘荣 硃荣 费瓛 谭广 陈怀马亮蒋贵孙琬 任礼 赵安 赵辅 刘聚
- ▪ 列传第四十四
- ▪ 列传第四十五
- ▪ 列传第四十六
- ▪ 列传第四十七
- ▪ 列传第四十八
- ▪ 列传第四十九
- ▪ 列传第五十
- ▪ ▪ 尹昌隆 耿通陈谔 戴纶林长懋 陈祚郭循 刘球子钺釪陈鉴何观 钟同孟 杨集 章纶子玄应 廖庄 倪敬盛灊等 杨瑄子源 盛颙等
- ▪ 列传第五十一
- ▪ ▪ 李时勉 陈敬宗 刘铉萨琦 邢让李绍林瀚子庭昂 庭机孙燫 烃 谢鐸 鲁鐸赵永
- ▪ 列传第五十二
- ▪ ▪ 邹缉郑维桓 柯暹 弋谦黄骥 黄泽孔友谅 范济 聊让郭佑 胡仲伦 华敏 贾斌 左鼎练纲 曹凯许仕达 刘炜尚褫 单宇姚显 杨浩 张昭贺炀
- ▪ 列传第五十三
- ▪ ▪ 陶成子鲁 陈敏 丁瑄 王得仁子一夔 叶祯 伍骥 毛吉林锦 郭绪 姜昂子龙
- ▪ 列传第五十四
- ▪ ▪ 韩观 山云 萧授吴亮 方瑛陈友 李震王信都胜 郭鋐 彭伦 欧磐 张祐
- ▪ 列传第五十五
- ▪ ▪ 曹鼐 张益 邝埜 王佐丁铉等 孙祥谢泽 袁彬哈铭袁敏
- ▪ 列传第五十六
- ▪ 列传第五十七
- ▪ ▪ 高谷 胡濙 王直
- ▪ 列传第五十八
- ▪ ▪ 于谦子冕 吴宁 王伟
- ▪ 列传第五十九
- ▪ ▪ 王骥孙瑾 徐有贞 杨善李实 赵荣 霍瑄 沈固 王越
- ▪ 列传第六十
- ▪ ▪ 罗亨信 侯璡 杨宁 王来 孙原贞孙需 张宪 硃鉴 杨信民张骥竺渊耿定 王晟 邓颙 马谨 程信 白圭子钺 张瓚谢士元孔镛李时敏 邓廷瓚 王轼 刘丙
- ▪ 列传第六十一
- ▪ ▪ 杨洪子俊 从子能 信 石亨从子彪 从孙后 郭登 硃谦子永 孙晖等孙镗赵胜 范广
- ▪ 列传第六十二
- ▪ ▪ 史昭刘昭 李达 巫凯曹义 施聚 许贵子宁 周贤子玉欧信 王玺 鲁鉴子麟 孙经 刘宁周玺 庄鉴 彭清 姜汉子奭孙应熊 安国 杭雄
- ▪ 列传第六十三
- ▪ ▪ 卫青子颖 董兴 何洪刘雄 刘玉 仇钺 神英子周 曹雄子谦 冯祯 张俊李鋐 杨锐崔文
- ▪ 列传第六十四
- ▪ ▪ 李贤 吕原子常 岳正 彭时 商辂 刘定之
- ▪ 列传第六十五
- ▪ ▪ 王翱 年富 王竑 李秉 姚夔 王复 林聪 叶盛
- ▪ 列传第六十六
- ▪ ▪ 项忠 韩雍 余子俊阮勤 硃英 秦纮
- ▪ 列传第六十七
- ▪ ▪ 罗伦涂棐 章懋从子拯 黄仲昭 庄昶邹智 舒芬崔桐 马汝骥
- ▪ 列传第六十八
- ▪ 列传第六十九
- ▪ ▪ 徐溥 邱濬 刘健 谢迁 李东阳 王鏊 刘忠
- ▪ 列传第七十
- ▪ ▪ 王恕子承裕 马文升 刘大夏
- ▪ 列传第七十一
- ▪ ▪ 何乔新 彭韶 周经 耿裕 倪岳 闵珪 戴珊
- ▪ 列传第七十二
- ▪ ▪ 周洪谟 杨守陈弟守阯 子茂元 茂仁 张元祯陈音 傅瀚张昇 吴宽 傅珪 刘春 吴俨 顾清 刘瑞
- ▪ 列传第七十三
- ▪ ▪ 李敏叶淇 贾俊刘璋 黄绂 张悦张蓥 钟 曾鉴 梁璟王诏 徐恪李介子昆 黄珂 王鸿儒 丛兰 吴世忠
- ▪ 列传第七十四
- ▪ ▪ 韩文顾佐 陈仁 张敷华 杨守随弟守隅 许进子诰 赞论雍泰张津 陈寿 樊莹 熊绣 潘蕃 胡富 张泰 吴文度 张鼐冒政 王璟 李钦
- ▪ 列传第七十五
- ▪ ▪ 何鉴 马中锡 陆完 洪钟陈镐 蒋昇 陈金 俞谏 周南孙禄马昊
- ▪ 列传第七十六
- ▪ 列传第七十七
- ▪ ▪ 李文祥 孙磐徐珪 胡爟周时从 王雄 罗侨 叶钊刘天麒戴冠 黄巩 陆震 夏良胜万潮等 何遵刘校等
- ▪ 列传第七十八
- ▪ ▪ 杨廷和 梁储 蒋冕 毛纪 石珤 兄玠
- ▪ 列传第七十九
- ▪ 列传第八十
- ▪ 列传第八十一
- ▪ 列传第八十二
- ▪ 列传第八十三 王守仁(冀元亨)
- ▪ 列传第八十四 张璁(胡鐸) 桂萼 方献夫 夏言
- ▪ 列传第八十五
- ▪ 列传第八十六
- ▪ 列传第八十七
- ▪ 列传第八十八
- ▪ 列传第八十九
- ▪ 列传第九十
- ▪ 列传第九十一
- ▪ 列传第九十二
- ▪ 列传第九十三
- ▪ 列传第九十四
- ▪ 列传第九十五
- ▪ 列传第九十六
- ▪ 列传第九十七
- ▪ 列传第九十八
- ▪ 列传第九十九
- ▪ 列传第一百
- ▪ 列传第一百一
- ▪ 列传第一百二
- ▪ 列传第一百三
- ▪ 列传第一百四
- ▪ 列传第一百五
- ▪ 列传第一百六
- ▪ 列传第一百七
- ▪ 列传第一百八
- ▪ 列传第一百九
- ▪ 列传第一百十
- ▪ 列传第一百十一
- ▪ 列传第一百十二
- ▪ 列传第一百十三
- ▪ 列传第一百十四 海瑞(何以尚) 丘橓 吕坤 郭正域
- ▪ 列传第一百十五
- ▪ 列传第一百十六
- ▪ 列传第一百十七
- ▪ 列传第一百十八
- ▪ 列传第一百十九
- ▪ 列传第一百二十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一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二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三
- ▪ 列传第一百二十四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五
- ▪ 列传一百二十六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七
- ▪ 列传第一百二十八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九
- ▪ 列传第一百三十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一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二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三
- ▪ 列传第一百三十四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五
- ▪ 列传第一百三十六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七
- ▪ 列传第一百三十八 孙承宗(子鉁等)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九
- ▪ 列传第一百四十 杨嗣昌 吴甡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一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二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三
- ▪ 列传第一百四十四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五
- ▪ 列传第一百四十六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七
- ▪ 列传第一百四十八
- ▪ 列传一百四十九
- ▪ 列传第一百五十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一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二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三
- ▪ 列传第一百五十四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五
- ▪ 列传第一百五十六 曹文诏(弟文耀) 周遇吉 黄得功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七
- ▪ 列传第一百五十八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九
- ▪ 列传第一百六十
- ▪ 列传第一百六十一
- ▪ 列传第一百六十二
- ▪ 列传第一百六十三
- ▪ 列传第一百六十四
- ▪ 列传第一百六十五
- ▪ 列传第一百六十六
- ▪ 列传第一百六十七
- ▪ 列传第一百六十八 何腾蛟(章旷 傅作霖) 瞿式耜(汪皞等)
- ▪ 列传第一百六十九 循吏
- ▪ 列传第一百七十 儒林一
- ▪ 列传第一百七十一 儒林二
- ▪ 列传第一百七十二 儒林三
- ▪ ▪ 孔希学孔彦绳 颜希惠 曾质粹 孔闻礼 孟希文 仲于陛 周冕 程接道 程克仁 张文运 邵继祖 硃梴 硃墅
- ▪ 列传第一百七十三 文苑一
- ▪ 列传第一百七十四 文苑二
- ▪ 列传第一百七十五 文苑三
- ▪ 列传第一百七十六 文苑四
- ▪ 列传第一百七十七 忠义一
- ▪ 列传第一百七十八 忠义二
- ▪ 列传第一百七十九 忠义三
- ▪ 列传第一百八十 忠义四
- ▪ 列传第一百八十一 忠义五
- ▪ 列传第一百八十二 忠义六
- ▪ 列传第一百八十三 忠义七
- ▪ 列传第一百八十四 孝义
- ▪ ▪ 孝义一
- ▪ 列传第一百八十五 孝义二
- ▪ 列传第一百八十六 隐逸
- ▪ ▪ 张介福 倪瓚 徐舫 杨恒 陈洄 杨引 吴海 刘闵 杨黼 孙一元沈周 陈继儒
- ▪ 列传第一百八十七 方伎
- ▪ 列传第一百八十八 外戚
- ▪ 列传第一百八十九 列女一
- ▪ 列传第一百九十 列女二
- ▪ 列传第一百九十一 列女三
- ▪ 列传第一百九十二 宦官一
- ▪ ▪ 郑和侯显 金英兴安 范弘等 王振 曹吉祥刘永诚 怀恩覃吉 汪直 梁芳钱能等 何鼎邓原等 李广 蒋琮 刘瑾 张永谷大用魏彬等
- ▪ 列传第一百九十三 宦官二
- ▪ ▪ 李芳 冯保 张鲸 陈增陈奉 高淮 梁永杨荣 陈矩 王安魏忠贤 王体乾李永贞等 崔文升 张彝宪 高起潜 王承恩 方正化
- ▪ 列传第一百九十四 阉党
- ▪ ▪ 焦芳 刘宇 曹元 张彩韩福等 顾秉谦 魏广微等 崔呈秀吴淳夫等 刘志选梁梦环等 曹钦程石三畏等 王绍徽周应秋霍维华徐大化等 阎鸣泰 贾继春田尔耕 许显纯
- ▪ 列传第一百九十五 佞幸
- ▪ ▪ 纪纲 门达逮杲 李孜省 继晓 江彬许泰 钱宁 陆炳 邵元节 陶仲文 顾可学盛端明等
- ▪ 列传第一百九十六 奸臣
- ▪ ▪ 胡惟庸陈宁 陈瑛马麟等 严嵩赵文华等 周延儒 温体仁马士英阮大铖
- ▪ 列传第一百九十七 流贼
- ▪ ▪ 李自成 张献忠
- ▪ 列传第一百九十八 土司
- ▪ ▪ 湖广土司
- ▪ ▪ 施州施南宣抚司 散毛宣抚司 忠建宣抚司 容美宣抚司 永顺军民宣慰使司 保靖州军民宣慰使司
- ▪ 列传第一百九十九 四川土司
- ▪ ▪ 四川土司一
- ▪ 列传第二百 四川土司二
- ▪ ▪ 播州宣慰司 永宁宣抚司 酉阳宣抚司 石砫宣抚司
- ▪ 列传第二百一 云南土司
- ▪ ▪ 云南土司一
- ▪ 列传第二百二 云南土司二
- ▪ ▪ 姚安 鹤庆 武定 寻甸 丽江 元江 永昌 新化 威远 北胜 湾甸镇康 大侯 澜沧卫 麓川
- ▪ 列传第二百三 云南土司三
- ▪ 列传第二百四 贵州土司
- ▪ ▪ 贵阳 思南思州附 镇远 铜仁 黎平 安顺 都匀 平越 石阡新添金筑安抚司附
- ▪ 列传第二百五 广西土司
- ▪ ▪ 广西土司一 桂林 柳州 庆远 平乐 梧州 浔州 南宁
- ▪ 列传第二百六 广西土司二
- ▪ ▪ 太平 思明 思恩 镇安 田州 恩城 上隆 都康
- ▪ 列传第二百七 广西土司三
- ▪ ▪ 泗城 利州 龙州 归顺 向武 奉议 江州 思陵广东琼州府附
- ▪ 列传第二百八 外国一
- ▪ ▪ 朝鲜
- ▪ 列传第二百九 外国二
- ▪ ▪ 安南
- ▪ 列传第二百十 外国三
- ▪ ▪ 日本
- ▪ 列传第二百十一 外国四
- ▪ ▪ 琉球 吕宋 合猫里 美洛居 沙瑶呐哔啴 鸡笼 婆罗 麻叶甕 古麻刺朗 冯嘉施兰 文郎马神
- ▪ 列传第二百十二 外国五
- ▪ ▪ 占城宾童龙 真腊 暹罗 爪哇阇婆 苏吉丹 碟里 日罗夏治三佛齐
- ▪ 列传第二百十三 外国六
- ▪ ▪ 浡泥 满剌加 苏门答剌 须文达那 苏禄 西洋琐里 琐里 览邦淡巴 百花 彭亨 那孤儿 黎伐 南渤利 阿鲁 柔佛 丁机宜 巴喇西 佛郎机 和兰
- ▪ 列传第二百十四 外国七
- ▪ 列传第二百十五 外国八鞑靼
- ▪ 列传第二百十六 外国九瓦剌 朵颜(福余 泰宁)
- ▪ 列传第二百十七 西域一
- ▪ ▪ 哈密卫 柳城 火州 土鲁番
- ▪ 列传第二百十八 西域二 西番诸卫(西宁河州洮州岷州等番族诸卫)
- ▪ ▪ 安定卫 阿端卫 曲先卫 赤斤蒙古卫 沙州卫 罕东卫 罕东左卫 哈梅里
- ▪ 列传第二百十九 西域三
- ▪ 列传第二百二十 西域四
- ▪ 附录:张廷玉上明史表
张瀚 王国光 梁梦龙 杨巍 李戴 赵焕 郑继之
张瀚,字子文,仁和人。嘉靖十四年进士。授南京工部主事。历庐州知府,改大名。俺答围京师,诏遣兵部郎中征畿辅民兵入卫。瀚立阅户籍,三十丁简一人,而以二十九人供其饷,得八百人。驰至真定,请使者阅兵,使者称其才。累迁陕西左布政使,擢右副都御史,巡抚其地。甫半岁,入为大理卿。进刑部右侍郎,俄改兵部,总督漕运。
隆庆元年,改督两广军务,时两广各设巡抚官,事不关督府。瀚请如三边例,乃悉听节制。大盗曾一本寇掠广州,诏切责瀚,停总兵官俞大猷、郭成俸。已,一本浮海犯福建,官军迎击,大破之,赉银币。已,复犯广东,陷碣石卫,叛将周云翔等杀雷琼参将耿宗元,与贼合。廷议镌瀚一秩调用。已而成大破贼,获云翔。诏还瀚秩,即家俟召。再抚陕西。迁南京右都御史,就改工部尚书。
万历元年,吏部尚书杨博罢,召瀚代之。秩满,加太子少保。时廷推吏部尚书,首左都御史葛守礼,次工部尚书硃衡,次瀚。居正恶守礼戆,厌衡骄,故特拔瀚。瀚资望浅,忽见擢,举朝益趋事居正,而瀚进退大臣率奉居正指。即出己意,舆论多不协。以是为御史郑准、王希元所劾。居正顾之厚,不纳也。御史刘台劾居正,因论瀚抚陕狼籍,又唯诺居正状。
比居正遭丧,谋夺情,瀚心非之。中旨令瀚谕留居正,居正又自为牍,风瀚属吏,以覆旨请。瀚佯不喻,谓“政府奔丧,宜予殊典,礼部事也,何关吏部。”居正复令客说之,不为动,乃传旨责瀚久不奉诏,无人臣礼。廷臣惴恐,交章留居正,瀚独不与,抚膺太息曰:“三纲沦矣!”居正怒,嗾给事中王道成、御史谢思启摭他事劾之,勒致仕归。居正殁,帝颇念瀚。诏有司给月廪,年及八十,特赐存问。卒,赠太子少保,谥恭懿。
王国光,字汝观,阳城人。嘉靖二十三年进士。授吴江知县。邻邑有疑狱来质,讯辄得情。调仪封,擢兵部主事。改吏部,历文选郎中。屡迁户部右侍郎,总督仓场。谢病去。隆庆四年,起刑部左侍郎,拜南京刑部尚书。未上,改户部,再督仓场。神宗即位,还理部事。时簿牒繁冗,自州县达部,有缮书、输解、交纳诸费,公私苦之。国光疏请裁并,去繁文十三四,时称简便。户部十三司,自弘治来,以公署隘,惟郎中一人治事,员外郎、主事止除官日一赴而已。郎中力不给,则委之吏胥,弊益滋。国光尽令入署,职务得修举。边饷告匮,而诸边岁出及屯田、监课无可稽。国光请敕边臣核实,且画经久策以闻。甘肃巡抚廖逢节等各条上其数,耗蠹为损。
万历元年,奏言:“国初,天下州县存留夏税秋粮可一千二百万石。其时议主宽大,岁用外,计赢银百万有余。使有司岁征无缺,则州县积贮自丰,水旱盗贼不能为灾患。今一遘兵荒,辄留京储,发内帑。由有司视存留甚缓,苟事催科,则谓扰民,弊遂至此。请行天下抚按官,督所司具报出入、存留、逋负之数,臣部得通融会计,以其余济边。有司催征不力者,悉以新令从事。”制可。京军支粮通州者,候伺甚艰。国光请遣部郎一人司之,名坐粮厅,投牒验发,无过三日,诸军便之。天下钱谷散隶诸司,国光请归并责成:畿辅府州县归福建司,南畿归四川司,盐课归山东司,关税归贵州司,淮、徐、临、德诸仓归云南司,御马、象房及二十四马房刍料归广西司。遂为定制。
三年,京察拾遗。国光为南京给事、御史所劾。再疏乞罢,帝特留之。明年复固以请,乃诏乘传归。濒行,以所辑条例名《万历会计录》上之。帝嘉其留心国计,令户部订正。及书成,诏褒谕焉。五年冬,吏部尚书张瀚罢,起国光代。陈采实政、别繁简、责守令、恤卑官、罢加纳数事,皆允行。寻以考绩,加太子太保。八年,当考察外吏,请毋限日期。诏许之,且命诖误者听从公辩雪。明年大计京朝官,徇张居正意,置吴中行等五人于察籍。
国光有才智。初掌邦计,多所建白。及是受制执政,声名损于初。给事中商尚忠论国光铨选私所亲,而给事中张世则出为河南佥事,憾国光,劾其鬻官黩货。国光再奏辩,帝再慰留,责世则挟私,贬仪真丞。及居正卒,御史杨寅秋劾国光六罪。帝遂怒,落职闲住。已,念其劳,命复官致仕。
梁梦龙,字乾吉,真定人。嘉靖三十二年进士,改庶吉士。授兵科给事中,首劾吏部尚书李默。帝方顾默厚,不问。出核陕西军储。劾故延绥巡抚王轮、督粮郎中陈灿等,废斥有差。历吏科都给事中。帝怒礼部尚书吴山,梦龙恶独劾山得罪清议,乃并吏部尚书吴鹏劾罢之。尝上疏,言:“相臣贤否,关治道污隆。请毋拘资格,敕在廷公举名德宿望之臣,以光圣治。”帝疑诸臣私有所推引,责令陈状。梦龙惶恐谢罪,乃夺俸。擢顺天府丞。坐京察拾遗,出为河南副使。河决沛县,尚书硃衡议开徐、邳新河,梦龙董其役。三迁河南右布政使。
隆庆四年,擢右佥都御史,巡抚山东。是秋,河决宿迁,覆漕粮八百艘。朝议通海运,以属梦龙。梦龙言:“海道南自淮安至胶州,北自天津至海仓,各有商艇往来其间。自胶州至海仓,岛人及商贾亦时出入。臣等因遣人自淮安转粟二千石,自胶州转麦千五百石,入海达天津,以试海道,无不利者。由淮安至天津,大要两旬可达。岁五月以前,风势柔顺,扬帆尤便。况舟由近洋,洋中岛屿联络,遇风可依。苟船非朽敝,按占候以行,自可无虞。较元人殷明略故道,安便尤甚。丘浚所称‘傍海通运’,即此是也。请以河为正运,海为备运。万一河未易通,则海运可济,而河亦得悉心疏浚,以图经久。又海防綦重,沿海卫所玩忄妻岁久,不加缮饬,识者有未然之忧。今行海运兼治河防,非徒足裨国计,兼于军事有补。”章下户部,部议海运久废,猝难尽复,请令漕司量拨粮十二万石,自淮入海以达天津。工部给银,为海艘经费。报可。已而海运卒不行,事具《王宗沐传》。明年冬,迁右副都御史,移抚河南。
神宗初,张居正当国。梦龙其门下士,特爱之,召为户部右侍郎。寻改兵部,出赉辽东有功将士。五年,以兵部左侍郎进右都御史,总督蓟、辽、保定军务。李成梁大破土蛮于长定堡,帝为告庙宣捷,大行赏赉,官梦龙一子。已,给事中光懋言:“此乃保塞内属之部,游击陶承喾假犒赉掩袭之,请坐以杀降罪。”兵部尚书方逢时曲为解,梦龙等亦辞免恩廕。及土蛮三万骑入东昌堡,成梁击败之。宁前复警,梦能亲率劲卒三千出山海关为成梁声援,分遣两参将遮击,复移继光驻一片石邀之,敌引去。前后奏永奠堡、丁字泊、马兰峪、养善木、红土城、宽奠、广宁右屯、锦、义、大宁堡诸捷,累赐敕奖励,就加兵部尚书。以修筑黄花镇、古北口边墙,加太子少保,再廕子至锦衣世千户。召入掌部务,疏陈军政四事。寻录防边功,加太子太保。
十年六月,居正殁,吏部尚书王国光劾罢,梦龙代其位。逾月,御史江东之劾梦龙浼徐爵贿保得吏部,以孙女聘保弟为子妇,御史邓练、赵楷复劾之,遂令致仕。家居十九年卒。天启中,赵南星讼其边功,赠少保。崇祯末,追谥贞敏。
杨巍,字伯谦,海丰人。嘉靖二十六年进士。除武进知县。擢兵科给事中。操江佥都御史史褒善已迁大理卿,巍言:“东南倭患方剧,参赞、巡抚俱论罪,褒善独幸免,又夤缘美迁,请并吏部罚治。”帝怒,停选司俸,还褒善故官。巍既忤吏部,遂出为山西佥事。已,迁参议,分守宣府。寇入犯,偕副将马芳击斩其部长,赉银币。寻为阳和兵备副使。擢右佥都御史,巡抚宣府。录捣巢功,进秩二级。逾年,以养母归。归二年,召起巡抚陕西。增补屯戍军伍,清还屯地之夺于籓府者。隆庆初,进右副都御史,移抚山西。所部驿递银岁征五十四万,巍请减四之一。修筑沿边城堡,檄散大盗李九经党。复乞养母去。
神宗立,起兵部右侍郎。万历二年,改吏部,进左,又以终养归。母年逾百岁卒。十年,起南京户部尚书,旋召为工部尚书。有诏营建行宫,近功德寺。巍争之,乃止。明年,改户部,迁吏部尚书。明制,六部分莅天下事,内阁不得侵。至严嵩,始阴挠部权。迨张居正时,部权尽归内阁,逡巡请事如属吏,祖制由此变。至是,申时行当国。巍素厉清操,有时望,然年耄骫骳,多听其指挥。御史丁此吕论科场事,时行及余有丁、许国辈皆恶之。巍论谪此吕,为御史江东之、李植等所攻,与时行俱乞罢。帝从诸大臣请,慰留巍等而戒谕言者,巍乃起复视事。
当居正初败,言路张甚,帝亦心疑诸大臣朋比,欲言官摘发之以杜壅蔽。诸大臣惧见攻,政府与铨部阴相倚以制言路。先是,九年京察,张居正令吏部尽除异己者。十五年,复当大计,都御史辛自修欲大有所澄汰,巍徇政府指持之。出身进士者,贬黜仅三十三人,而翰林、吏部、给事、御史无一焉。贤否混淆,群情失望。十七年夏,帝久不视朝,中外疑帝以张鲸不用故托疾。巍率同列请以秋日御殿。至十月,巍等复请。帝不悦,责以沽名。
巍初历中外,甚有声。及秉铨,素望大损。然有清操,性长厚,不为刻核行。明年,以年几八十,屡疏乞归。诏乘传、给廪隶如故事。归十五年,年九十二而卒。赠少保。
李戴,字仁夫,延津人。隆庆二年进士。除兴化知县,有惠政。擢户科给事中。广东以军兴故,增民间税。至万历初乱定,戴奏正之。累迁礼科都给事中。出为陕西右参政,进按察使。张居正尚名法,四方大吏承风刻核,戴独行之以宽。由山西左布政使擢右副都御史,巡抚山东。岁凶,累请蠲振。入为刑部侍郎。累进南京户部尚书,召拜工部尚书,以继母忧去。
二十六年,吏部尚书蔡国珍罢。廷推代者七人,戴居末,帝特擢用之。当是时,赵志皋、沈一贯辅政,虽不敢挠部权,然大僚缺人,九卿及科道掌印者咸得自举听上裁,而吏部诸曹郎亦由九卿推举,尚书不得自择其属,在外府佐及州县正、佐官则尽用掣签法,部权日轻。戴视事,谨守新令,幸无罪而已。明年,京察。编修刘纲、中书舍人丁元荐、南京评事龙起雷尝以言事忤当路,咸置察中,时议颇不直戴。而是时国本未定,皇长子冠婚久稽,戴每倡廷臣直谏。及矿税害剧,戴率九卿言:“陈增开矿山东,知县吴宗尧逮。李道抽分湖口,知府吴宝秀等又逮。天下为增、道者何限,有司安所措手足?且今水旱频仍,田里萧耗,重以东征增兵益饷,而西事又见告矣。民不聊生,奸宄方窃发,奈何反为发其机,速其变哉!”不报。
山西税使张忠奏调夏县知县韩薰简僻。戴以内官不当擅举刺,疏争之。湖广陈奉屡奏逮有司,戴等又极论,且言:“奉及辽东高淮擅募劲卒横民间,尤不可不问。”帝亦弗听。已,复偕同列言:“自去夏六月不雨至今,路殣相望,巡抚汪应蛟所奏饥民十八万人。加以频值寇警,屡兴征讨之师,按丁增调,履亩加租,赋额视二十年前不啻倍之矣。疮痍未起,而采榷之害又生。不论矿税有无,概勒取之民间,此何理也。天下富室无几,奸人肆虐何极。指其屋而恐之曰‘彼有矿’,则家立破矣;‘彼漏税’,则橐立罄矣。持无可究诘之说,用无所顾畏之人,蚩蚩小民,安得不穷且乱也。湖广激变已数告,而近日武昌尤甚。此辈宁不爱性命哉?变亦死,不变亦死,与其吞声独死,毋宁与仇家俱糜。故一发不可遏耳。陛下可视为细故耶?”亦不报。
三十年二月,帝有疾,诏罢矿税、释系囚、录建言谴谪诸臣。越日,帝稍愈,命矿税采榷如故。戴率同官力谏。时释罪、起废二事,犹令阁臣议行,戴即欲疏名上请,而刑部尚书萧大亨谓释罪必当奏闻。方具疏上,太仆卿南企仲以二事久稽,劾戴等不能将顺。帝怒,并停前诏。戴引罪求罢,帝不许。自是请起废者再,率九卿乞停矿税者四,皆不省。稽勋郎中赵邦清素刚介,为给事中张凤翔所劾,疑出文选郎中邓光祚、验封郎中侯执躬意,辨疏侵之。御史沈正隆、给事中田大益交章劾邦清。邦清愤,尽发光祚、执躬私事。光祚亦腾疏力攻,部中大哄,戴无所裁抑。御史左宗郢、李培遂劾戴表率无状,戴引疾乞去。帝谕留,为贬邦清三秩,允光祚执躬归,群嚣乃息。
明年冬,妖书事起。锦衣官王之桢等与同官周嘉庆有隙,言妖书嘉庆所为,下诏狱穷治。嘉庆,戴甥也,比会鞫,戴引避。帝闻而恶之。会王士骐通书事发,下部议。士骐奏辨。帝谓士骐不宜辨,责戴不能钳属官。戴引罪,而疏纸误用印,复被谯让,罪其司属。戴疏谢,用印如故。帝怒,令致仕,夺郎中以下俸。
戴秉铨六年,温然长者,然声望出陆光祖诸人下。赵志皋、沈一贯柄政,戴不敢为异,以是久于其位,而铨政益颓废矣。卒赠少保。
赵焕,字文光,掖县人。嘉靖四十四年进士。授乌程知县。入为工部主事,改御史。万历三年,中官张宏请遣其党榷真定材木,焕及给事中侯于赵执奏,不从。张居正遭父丧,言官交章请留,焕独不署名。擢顺天府丞,累迁左佥都御史。
十四年三月,风霾求言。焕请恢圣度,纳忠言,谨频笑,信政令,时召大臣商榷治理,次第举行实政,弊在内府者一切报罢,而饬戒督抚有司务求民瘼。帝嘉纳焉。寻迁工部右侍郎。改吏部,进左。乞假去。起南京右都御史,以亲老辞。时焕兄辽东巡抚佥都御史燿亦乞归养。吏部言二人情同,燿为长子,且任封疆久,可听其归。乃趣焕就职。寻召为刑部尚书。议日本贡事,力言非策。男子诸龙光讦奏李如松通倭下吏,并及其党陈仲登枷赤日中,期满戍瘴乡。焕以盛暑必毙,而二人罪不当死,两疏力争。忤旨,诘责。复以议浙江巡按彭应参狱失帝意,遂引疾归。再起南京右都御史,就改吏部尚书,皆不赴。家居十六年。召拜刑部尚书,寻兼署兵部。
四十年二月,孙丕扬去,改署吏部。时神宗怠于于事,曹署多空。内阁惟叶向高,杜门者已三月。六卿止一焕在,又兼署吏部,吏部无复堂上官。兵部尚书李化龙卒,召王象乾未至,亦不除侍郎。户、礼、工三部各止一侍郎而已。都察院自温纯罢去,八年无正官。故事,给事中五十人,御史一百十人,至是皆不过十人。焕累疏乞除补。帝皆不报。其年八月,遂用焕为吏部尚书,诸部亦除侍郎四人。既而考选命下,补给事中十七人,御史五十人,言路称盛。
然是时朋党已成,中朝议论角立。焕素有清望,骤起田间,于朝臣本无所左右,顾雅不善东林。诸攻东林者乘间入之。所举措往往不协清议,先后为御史李若星、给事中孙振基所劾。帝皆优诏慰留之。已,兵部主事卜履吉为署部事都御史孙玮所论。焕以履吉罪轻,拟夺俸三月。给事中赵兴邦劾焕徇私。焕疏辨,再乞罢。向高言:“今国事艰难,人才日寡。在野者既赐环无期,在朝者复晨星无几,乃大小臣工,日寻水火,甚非国家福也。臣愿自今已后共捐成心,忧国事,议论听之言官,主张听之当事。使大臣得展布而毋苦言官之掣肘,言官得发舒而毋患当事之摧残,天下事尚可为也。”因请谕焕起视事,焕乃出。
明年春,以年例出振基及御史王时熙、魏云中于外。三人尝力攻汤宾尹、熊廷弼者,又不移咨都察院,于是御史汤兆京守故事争,且诋焕。焕屡疏讦辩,杜门不出,诏慰起之。兆京以争不得,投劾径归。其同官李邦华、周起元、孙居相,及户部郎中贺烺交章劾焕擅权,请还振基等于言路。帝为夺诸臣俸,贬烺官以慰焕。焕请去益力。九月,遂叩首阙前,出城待命。帝犹遣谕留。给事中李成名复劾焕伐异党同,焕遂称疾笃,坚不起。逾月,乃许乘传归。
四十六年,吏部尚书郑继之去国。时党人势成,清流斥逐已尽。齐党亓诗教挚尤张。以焕为乡人老而易制,力引焕代继之,年七十有七矣。比至,一听诗教指挥,不敢异同,由是素望益损。帝终以焕清操,委信之。及明年七月,辽东告警,焕率廷臣诣文华门固请帝临朝议政。抵暮,始遣中官谕之退,而诸军机要务废阁如故。焕等复具疏趣之,且作危语曰:“他日蓟门蹂躏,敌人叩阍,陛下能高枕深宫,称疾谢却之乎?”帝由是嗛焉。考满当增秩,寝不报。焕寻卒,恤典不及。光宗立,始赐如制。熹宗初,赠太子太保。
郑继之,字伯孝,襄阳人。嘉靖四十四年进士。除余干知县。迁户部主事,历郎中。迁宁国知府,进四川副使,以养亲归。服除,久之不出。万历十九年,用给事中陈尚象荐,起官江西,进右参政。召为太仆少卿,累迁大理卿。东征师罢,吏部尚书李戴议留戍兵万五千,令朝鲜供亿。继之曰:“既留兵,自当转饷,柰何疲敝属国。”议者韪之。为大理九年,擢南京户部尚书,就改吏部。
四十一年,吏部尚书赵焕罢。时帝虽倦勤,特谨铨部选,久不除代。以继之有清望,明年二月,乃召之代焕。继之久处散地,无党援。然是时言路持权,齐、楚、浙三党尤横,大僚进退,惟其喜怒。继之故楚产,习楚人议论,且年八十余,耄而愦,遂一听党人意指。文选郎中王大智者,继之所倚信。其秋以年例出御史宋匋、潘之祥,给事中张键,南京给事中张笃敬于外,皆尝攻汤宾尹、熊廷弼者也。时定制,科道外迁必会都察院吏科,继之不令与闻。比考选科道,中书舍人张光房,知县赵运昌、张廷拱、旷鸣鸾、濮中玉当预,而持议颇右于玉立、李三才,遂见抑,改授部曹。大智同官赵国琦以为言。大智怒,构于继之逐之去。由是御史孙居相、张五典、周起元等援年例故事以争,且为光房等五人称枉,吏科都给事中李瑾亦以失职抗疏劾大智。御史唐世济则右吏部,诋居相等。居相、瑾怒,交章劾世济。给事中、御史复助世济排击居相。居相再疏力攻大智,大智乃引疾去。继之亦觉其非,不为辩。
至明年二月,胡来朝为文选,出兵科都给事中张国儒、御史马孟祯、徐良彦于外,复不咨都察院、吏科。国儒已陪推京卿,法不当出外;孟祯、良彦则素忤党人,故来朝抑之。继之不能禁。时居相等已去国,独瑾再争,诋继之、来朝甚力。来朝等不能难,其党思以众力胜之,于是诸御史群起攻瑾。瑾争之强,疏三上。来朝等亦三疏诋讦,词颇穷。来朝乃言:“年例协赞之旨,实秉国者调停两袒,非可为制,乞改前令从事。”帝一无所处分。瑾方奉使,自引去。其秋,给事中梅之焕、御史李若星、张五典年例外转,所司复不预闻。吏科韩光裕、御史徐养量稍言之,然势孤,竟不能争也。时缙云李鋕以刑部尚书兼署都察院,亦浙党所推毂。四十五年,大计京官,继之与鋕司其事,考功郎中赵士谔、给事中徐绍吉、御史韩浚佐之。所去留悉出绍吉等意,继之受成而已。一时与党人异趣者,贬黜殆尽,大僚则中以拾遗,善类为空。
继之以笃老累疏乞休,帝辄慰留不允。明年春,稽首阙下,出郊待命。帝闻,命乘传归。又数年卒,年九十二。赠少保。
赞曰:张瀚、王国光、梁梦龙皆以才办称,杨巍、赵焕、郑继之亦负清望,及秉铨政,蒙诟议焉。于时政府参怀,言路胁制,固积重难返,然以公灭私之节,诸人盖不能无愧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