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明史
- ▪ 本纪第一 太祖一
- ▪ 本纪第二 太祖二
- ▪ 本纪第三 太祖三
- ▪ 本纪第四 恭闵帝
- ▪ 本纪第五 成祖一
- ▪ 本纪第六 成祖二
- ▪ 本纪第七 成祖三
- ▪ 本纪第八 仁宗
- ▪ 本纪第九 宣宗
- ▪ 本纪第十 英宗前纪
- ▪ 本纪第十一 景帝
- ▪ 本纪第十二 英宗后纪
- ▪ 本纪第十三 宪宗一
- ▪ 本纪第十四 宪宗二
- ▪ 本纪第十五 孝宗
- ▪ 本纪第十六 武宗
- ▪ 本纪第十七 世宗一
- ▪ 本纪第十八 世宗二
- ▪ 本纪第十九 穆宗
- ▪ 本纪第二十 神宗一
- ▪ 本纪第二十一 神宗二
- ▪ ▪ 光宗
- ▪ 本纪第二十二 熹宗
- ▪ 本纪第二十三 庄烈帝一
- ▪ 本纪第二十四 庄烈帝二
- ▪ 志第一 天文一
- ▪ 志第二 天文二
- ▪ ▪ 填星
- ▪ ▪ 岁星
- ▪ ▪ 荧惑
- ▪ ▪ 太白
- ▪ ▪ 辰星
- ▪ 志第三 天文三
- ▪ 志第四 五行一(水)
- ▪ 志第五 五行二(火 木)
- ▪ 志第六 五行三(金 土)
- ▪ 志第七 历一
- ▪ 志第八 历二
- ▪ 志第九 历三
- ▪ 志第十 历四
- ▪ 志第十一 历五
- ▪ 志第十二 历六
- ▪ ▪ 木星
- ▪ ▪ 火星
- ▪ ▪ 土星
- ▪ ▪ 金星
- ▪ ▪ 水星
- ▪ ▪ 步四馀
- ▪ 志第十三 历七
- ▪ 志第十四 历八
- ▪ 志第十五 历九
- ▪ 志第十六 地理一
- ▪ 志第十七 地理二
- ▪ ▪ 山东山西
- ▪ 志第十八 地理三
- ▪ ▪ 河南陕西
- ▪ ▪ 宁夏左屯卫
- ▪ 志第十九 地理四
- ▪ ▪ 四川江西
- ▪ ▪ 守御礼州后千户所
- ▪ 志第二十 地理五
- ▪ ▪ 湖广浙江
- ▪ ▪ 上爱茶峒长官司
- ▪ 志第二十一 地理六
- ▪ ▪ 福建 广东 广西
- ▪ 志第二十二 地理七
- ▪ ▪ 云南 贵州
- ▪ ▪ 促瓦长官司
- ▪ 志第二十三 礼一(吉礼一)
- ▪ ▪ 分献陪祀
- ▪ ▪ 坛壝之制
- ▪ ▪ 神位祭器玉帛牲牢祝册之数
- ▪ ▪ 遣官祭祀
- ▪ ▪ 分献陪祀
- ▪ ▪ 玉帛牲牢
- ▪ ▪ 祝册
- ▪ ▪ 笾豆之实
- ▪ ▪ 祭祀杂议诸仪
- ▪ ▪ 祭祀日期
- ▪ ▪ 习仪
- ▪ ▪ 斋戒
- ▪ 志第二十四 礼二(吉礼二)
- ▪ ▪ 郊祀之制
- ▪ ▪ 大雩
- ▪ ▪ 郊祀配位
- ▪ ▪ 郊祀仪注
- ▪ ▪ 祈谷
- ▪ ▪ 大飨礼
- ▪ ▪ 令节拜天
- ▪ 志第二十五 礼三(吉礼三)
- ▪ ▪ 社稷
- ▪ ▪ 朝日夕月
- ▪ ▪ 先农
- ▪ ▪ 先蚕
- ▪ ▪ 高禖
- ▪ ▪ 祭告
- ▪ ▪ 祈报
- ▪ ▪ 神祇坛
- ▪ ▪ 星辰坛
- ▪ ▪ 灵星诸神
- ▪ ▪ 太岁月将风云雷雨之祀
- ▪ ▪ 岳镇海渎山川之祀
- ▪ ▪ 城隍
- ▪ 志第二十六 礼四(吉礼四)
- ▪ ▪ 京师九庙
- ▪ ▪ 圣师
- ▪ ▪ 旗纛
- ▪ ▪ 五祀
- ▪ ▪ 马神
- ▪ ▪ 南京神庙
- ▪ ▪ 功臣庙
- ▪ ▪ 三皇
- ▪ ▪ 历代帝王陵庙
- ▪ ▪ 至圣先师子孔庙祀
- ▪ ▪ 诸神祠
- ▪ ▪ 厉坛
- ▪ 志第二十七 礼五(吉礼五)
- ▪ ▪ 荐新
- ▪ ▪ 宗庙之制
- ▪ ▪ 禘佩
- ▪ ▪ 时享
- ▪ ▪ 加上谥号
- ▪ ▪ 庙讳
- ▪ 志第二十八 礼六(吉礼六)
- ▪ ▪ 功臣配飨
- ▪ ▪ 王国宗庙
- ▪ ▪ 奉先殿
- ▪ ▪ 奉慈殿
- ▪ ▪ 献皇帝庙
- ▪ ▪ 亲王从飨
- ▪ ▪ 群臣家庙
- ▪ 志第二十九 礼七(嘉礼一)
- ▪ ▪ 诸司朝觐仪
- ▪ ▪ 登极仪
- ▪ ▪ 大朝仪
- ▪ ▪ 常朝仪
- ▪ ▪ 皇太子亲王朝仪
- ▪ ▪ 诸王来朝仪
- ▪ ▪ 中宫受朝仪
- ▪ ▪ 朝贺东宫仪
- ▪ ▪ 大宴仪
- ▪ ▪ 上尊号徽号仪
- ▪ 志第三十 礼八(嘉礼二)
- ▪ ▪ 册皇后仪
- ▪ ▪ 册皇太子及皇太子妃仪
- ▪ ▪ 册亲王及王妃仪
- ▪ ▪ 皇帝加元服仪
- ▪ ▪ 皇太子皇子冠礼
- ▪ ▪ 品官冠礼
- ▪ ▪ 庶人冠礼
- ▪ 志第三十一 礼九(嘉礼三)
- ▪ ▪ 东宫出阁讲学仪
- ▪ ▪ 诸王读书仪
- ▪ ▪ 经筵
- ▪ ▪ 日讲
- ▪ ▪ 皇帝视学仪
- ▪ ▪ 天子纳后仪
- ▪ ▪ 皇太子纳妃仪
- ▪ ▪ 亲王婚礼
- ▪ ▪ 公主婚礼
- ▪ ▪ 品官婚礼
- ▪ ▪ 庶人婚礼
- ▪ 志第三十二 礼十(嘉礼四 宾礼)
- ▪ ▪ 遣使之蕃国仪
- ▪ ▪ 蕃国遣使进表仪
- ▪ ▪ 巡狩之制
- ▪ ▪ 东宫监国
- ▪ ▪ 皇太孙监国
- ▪ ▪ 颁诏仪
- ▪ ▪ 迎接诏赦仪
- ▪ ▪ 进书仪
- ▪ ▪ 进表笺仪
- ▪ ▪ 乡饮酒礼
- ▪ ▪ 蕃王朝贡礼
- ▪ ▪ 品官相见礼
- ▪ ▪ 庶人相见礼
- ▪ 志第三十三 礼十一(军礼)
- ▪ ▪ 亲征
- ▪ ▪ 遣将
- ▪ ▪ 禡祭
- ▪ ▪ 受降
- ▪ ▪ 奏凯献俘
- ▪ ▪ 论功行赏
- ▪ ▪ 大阅
- ▪ ▪ 大射
- ▪ ▪ 救日伐鼓
- ▪ 志第三十四 礼十二(凶礼一)
- ▪ ▪ 山陵
- ▪ ▪ 山陵
- ▪ 志第三十五 礼十三(凶礼二)
- ▪ ▪ 兴宗帝后陵寝
- ▪ ▪ 睿宗帝后陵寝
- ▪ ▪ 皇妃等丧葬
- ▪ ▪ 皇太子及妃丧葬
- ▪ ▪ 皇后陵寝
- ▪ ▪ 诸王及妃公主丧葬诸仪
- ▪ 志第三十六 礼十四(凶礼三)
- ▪ ▪ 中宫为父祖丧仪
- ▪ ▪ 遣使临吊仪
- ▪ ▪ 遣使册赠王公大臣仪
- ▪ ▪ 忌辰
- ▪ ▪ 乘舆受蕃国王讣奏仪
- ▪ ▪ 乘舆为王公大臣举哀仪
- ▪ ▪ 乘舆临王公大臣丧仪
- ▪ ▪ 谒祭陵庙
- ▪ ▪ 赐祭葬
- ▪ ▪ 丧葬之制
- ▪ ▪ 碑碣
- ▪ ▪ 赐谥
- ▪ ▪ 品官丧礼
- ▪ ▪ 士庶人丧礼
- ▪ ▪ 服纪
- ▪ 志第三十七 乐一
- ▪ 志第三十八 乐二
- ▪ ▪ 乐章一
- ▪ ▪ 九庙时祫乐章
- ▪ 志第三十九 乐三
- ▪ ▪ 乐章二
- ▪ ▪ 嘉靖间续定庆成宴乐章
- ▪ 志第四十 仪卫
- ▪ 志第四十一 舆服一
- ▪ 志第四十二 舆服二
- ▪ 志第四十三 舆服三
- ▪ 志第四十四 舆服四
- ▪ 志第四十五 选举一
- ▪ 志第四十六 选举二
- ▪ 志第四十七 选举三
- ▪ 志第四十八 职官一
- ▪ 志第四十九 职官二
- ▪ 志第五十 职官三
- ▪ 志第五十一 职官四
- ▪ 志第五十二 职官五
- ▪ 志第五十三 食货一
- ▪ ▪ 户口 田制屯田 庄田
- ▪ 志第五十四 食货二
- ▪ ▪ 赋役
- ▪ 志第五十五 食货三
- ▪ ▪ 漕运 仓库
- ▪ 志第五十六 食货四
- ▪ ▪ 盐法 茶法
- ▪ 志第五十七 食货五
- ▪ ▪ 钱钞 坑冶附铁冶铜场 商税 市舶 马市
- ▪ 志第五十八 食货六
- ▪ ▪ 上供采造 采造 柴炭 采木 珠池 织造 烧造 俸饷 会计
- ▪ 志第五十九 河渠一
- ▪ ▪ 黄河上
- ▪ 志第六十 河渠二
- ▪ ▪ 黄河下
- ▪ 志第六十一 河渠三
- ▪ ▪ 运河上
- ▪ 志第六十二 河渠四
- ▪ ▪ 运河下 海运
- ▪ 志第六十三 河渠五
- ▪ ▪ 淮河 泇河 卫河 漳河 沁河 滹沱河 桑乾河 胶莱河
- ▪ 志第六十四 河渠六
- ▪ ▪ 直省水利
- ▪ 志第六十五 兵一
- ▪ 志第六十六 兵二卫所 班军
- ▪ ▪ 土官
- ▪ ▪ 湖广行都司以湖广都司卫所改设
- ▪ ▪ 兴都留守司
- ▪ ▪ 福建都司
- ▪ ▪ 广东都司
- ▪ ▪ 后军都督府 在京
- ▪ ▪ 福建行都司
- ▪ ▪ 江西都司
- ▪ ▪ 大宁都司
- ▪ ▪ 万全都司宣德五年,分直隶及山西等处卫所添设。
- ▪ ▪ 山西都司旧有太原三护卫,后革。蒲州千户所,改属直隶,广昌千户所,改属万全都司
- ▪ ▪ 山西行都司旧有蔚州卫,后改属万全都司
- ▪ ▪ 南京卫所亲军卫
- ▪ ▪ 五军都督府属 左军都督府本府所属卫,仍隶北京左府。
- ▪ ▪ 右军都督府本府所属卫,仍隶北京右府。
- ▪ ▪ 中军都督府本府所属卫,仍隶北京中府。
- ▪ ▪ 陕西都司
- ▪ ▪ 广西都司
- ▪ ▪ 中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直隶
- ▪ ▪ 中都留守司
- ▪ ▪ 河南都司
- ▪ ▪ 前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直隶
- ▪ ▪ 湖广都司
- ▪ ▪ 山西行都司
- ▪ ▪ 后军都督府本府所属卫,仍隶北京后府。
- ▪ ▪ 福建都司
- ▪ ▪ 福建行都司
- ▪ ▪ 江西都司
- ▪ ▪ 广东都司
- ▪ ▪ 北平三护卫
- ▪ ▪ 在外 直隶旧为北平都司,有北平三护卫,后俱为亲军。其不系北平旧卫者,俱永乐以后添设。
- ▪ ▪ 前军都督府本府所属卫,仍隶北京前府。
- ▪ ▪ 后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北平都司
- ▪ ▪ 贵州都司旧有层台、重安二千户所,俱革。旧有平伐长官司,后隶贵阳府。旧有平浪、九名九姓独山州二长官司,后隶都匀府。
- ▪ ▪ 土官
- ▪ ▪ 中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直隶
- ▪ ▪ 中都留守司
- ▪ ▪ 辽东都司
- ▪ ▪ 山东都司
- ▪ ▪ 右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云南都司
- ▪ ▪ 贵州都司
- ▪ ▪ 四川都司
- ▪ ▪ 河南都司旧有洛阳中护卫,后并汝州卫。
- ▪ ▪ 前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直隶
- ▪ ▪ 湖广都司旧有武昌右千户所,革。
- ▪ ▪ 土官
- ▪ ▪ 广西都司
- ▪ ▪ 云南都司旧有鹤庆、通海二千户所,革
- ▪ ▪ 土官
- ▪ ▪ 山西三护卫
- ▪ ▪ 五军都督府所属卫所 左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浙江都司
- ▪ ▪ 辽东都司
- ▪ ▪ 山东都司旧有青州左护卫,后改天津右卫。旧有贵州护卫,革
- ▪ ▪ 右军都督府 在京
- ▪ ▪ 在外 直隶
- ▪ ▪ 陕西都司旧有阶州卫、沙州卫、灵山千户所,后俱革。
- ▪ ▪ 陕西行都司洪武十二年添设
- ▪ ▪ 四川都司旧有浦江关军民千户所,后革
- ▪ ▪ 土官
- ▪ ▪ 四川行都司旧无,后设。旧有建昌前卫,后革
- ▪ ▪ 都司一奴儿干都司 卫三百八十四
- ▪ ▪ 所二十四
- ▪ ▪ 站七
- ▪ ▪ 地面七
- ▪ ▪ 寨一
- ▪ ▪ 卫六
- ▪ ▪ 都指挥使司二
- ▪ ▪ 指挥使司一
- ▪ ▪ 宣尉使司三
- ▪ ▪ 招讨司六
- ▪ ▪ 万户府四
- ▪ ▪ 千户所十七
- ▪ ▪ 上十二卫
- ▪ ▪ 五军都督府所属卫所 左军都督府
- ▪ ▪ 在外 浙江都司
- ▪ 志第六十七 兵三
- ▪ ▪ 边防 海防江防 民壮 士兵 乡兵
- ▪ 志第六十八 兵四
- ▪ 志第六十九 刑法一
- ▪ 志第七十 刑法二
- ▪ 志第七十一 刑法三
- ▪ 志第七十二 艺文一
- ▪ 志第七十三 艺文二
- ▪ 志第七十四 艺文三
- ▪ 志第七十五 艺文四
- ▪ 表第一 诸王世表一
- ▪ 表第二 诸王世表二
- ▪ 表第三 诸王世表三
- ▪ 表第四 诸王世表四
- ▪ 表第五 诸王世表五
- ▪ 表第六 功臣世表一
- ▪ 表第七 功臣世表二
- ▪ 表第八 功臣世表三
- ▪ 表第九 外戚恩泽侯表
- ▪ 表第十 宰辅年表一
- ▪ 表第十一 宰辅年表二
- ▪ 表第十二 七卿年表一
- ▪ 表第十三 七卿年表二
- ▪ 列传第一 后妃
- ▪ ▪ 后妃一
- ▪ 列传第二 后妃二
- ▪ 列传第三
- ▪ ▪ 兴宗孝康皇帝孝康皇后 吕太后 睿宗献皇帝献皇后
- ▪ 列传第四 诸王
- ▪ ▪ 诸王一
- ▪ 列传第五 诸王二
- ▪ 列传第六 诸王三
- ▪ ▪ 太祖诸子三
- ▪ ▪ 兴宗诸子
- ▪ ▪ 惠帝诸子
- ▪ ▪ 成祖诸子
- ▪ 列传第七 诸王四
- ▪ ▪ 仁宗诸子
- ▪ ▪ 英宗诸子
- ▪ ▪ 景帝子
- ▪ ▪ 宪宗诸子
- ▪ ▪ 孝宗子
- ▪ 列传第八 诸王五
- ▪ ▪ 世宗诸子
- ▪ ▪ 穆宗诸子
- ▪ ▪ 神宗诸子
- ▪ ▪ 光宗诸子
- ▪ ▪ 熹宗诸子
- ▪ ▪ 庄烈帝诸子
- ▪ 列传第九
- ▪ ▪ 宪宗五女
- ▪ ▪ 孝宗三女
- ▪ ▪ 睿宗二女
- ▪ ▪ 光宗九女
- ▪ ▪ 庄烈帝六女
- ▪ ▪ 世宗五女
- ▪ ▪ 穆宗六女
- ▪ ▪ 神宗十女
- ▪ ▪ 成祖五女
- ▪ ▪ 仁宗七女
- ▪ ▪ 宣宗二女
- ▪ ▪ 英宗八女
- ▪ ▪ 景帝一女
- ▪ ▪ 公主
- ▪ 列传第十 郭子兴 韩林儿
- ▪ 列传第十一 陈友谅 张士诚 方国珍 明玉珍
- ▪ 列传第十二
- ▪ ▪ 扩廓帖木儿蔡子英 陈友定伯颜子中等 把匝剌瓦尔密
- ▪ 列传第十三 徐达 常遇春
- ▪ 列传第十四 李文忠 邓愈 汤和 沐英
- ▪ 列传第十五 李善长 汪广洋
- ▪ 列传第十六 刘基(子琏璟) 宋濂 叶琛 章溢(子存道)
- ▪ 列传第十七 冯胜(兄国用) 傅友德 廖永忠(赵庸) 杨璟 胡美
- ▪ 列传第十八
- ▪ 列传第十九
- ▪ 列传第二十
- ▪ 列传第二十一
- ▪ 列传第二十二
- ▪ 列传第二十三
- ▪ 列传第二十四
- ▪ 列传第二十五
- ▪ 列传第二十六
- ▪ 列传第二十七
- ▪ 列传第二十八
- ▪ 列传第二十九
- ▪ 列传第三十
- ▪ 列传第三十一
- ▪ 列传第三十二 盛庸 平安 何福 顾成
- ▪ 列传第三十三
- ▪ 列传第三十四
- ▪ 列传第三十五
- ▪ ▪ 解缙 黄淮 胡广 金幼孜 胡俨
- ▪ 列传第三十六
- ▪ ▪ 杨士奇 杨荣曾孙旦 杨溥马愉
- ▪ 列传第三十七
- ▪ ▪ 蹇义 夏原吉俞士吉 李文郁 邹师颜
- ▪ 列传第三十八
- ▪ ▪ 郁新 赵羾 金忠 李庆 师逵 古朴向宝 陈寿马京 许思温刘季{虎} 刘辰 杨砥 虞谦吕升 仰瞻 严本 汤宗
- ▪ 列传第三十九
- ▪ ▪ 茹瑺 严震直 张紞毛泰亨 王钝 郑赐 郭资 吕震 李至刚方宾 吴中 刘观
- ▪ 列传第四十
- ▪ 列传第四十一
- ▪ ▪ 宋礼蔺芳 陈瑄王瑜 周忱
- ▪ 列传第四十二
- ▪ ▪ 张辅高士文 徐政 黄福 刘俊吕毅 刘昱 陈洽侯保 冯贵伍云 陈忠李任等 李彬 柳升崔聚 史安 陈镛 李宗昉 潘禋梁铭 王通陶季容 陈汀
- ▪ 列传第四十三
- ▪ ▪ 宋晟 薛禄郭义 金玉 刘荣 硃荣 费瓛 谭广 陈怀马亮蒋贵孙琬 任礼 赵安 赵辅 刘聚
- ▪ 列传第四十四
- ▪ 列传第四十五
- ▪ 列传第四十六
- ▪ 列传第四十七
- ▪ 列传第四十八
- ▪ 列传第四十九
- ▪ 列传第五十
- ▪ ▪ 尹昌隆 耿通陈谔 戴纶林长懋 陈祚郭循 刘球子钺釪陈鉴何观 钟同孟 杨集 章纶子玄应 廖庄 倪敬盛灊等 杨瑄子源 盛颙等
- ▪ 列传第五十一
- ▪ ▪ 李时勉 陈敬宗 刘铉萨琦 邢让李绍林瀚子庭昂 庭机孙燫 烃 谢鐸 鲁鐸赵永
- ▪ 列传第五十二
- ▪ ▪ 邹缉郑维桓 柯暹 弋谦黄骥 黄泽孔友谅 范济 聊让郭佑 胡仲伦 华敏 贾斌 左鼎练纲 曹凯许仕达 刘炜尚褫 单宇姚显 杨浩 张昭贺炀
- ▪ 列传第五十三
- ▪ ▪ 陶成子鲁 陈敏 丁瑄 王得仁子一夔 叶祯 伍骥 毛吉林锦 郭绪 姜昂子龙
- ▪ 列传第五十四
- ▪ ▪ 韩观 山云 萧授吴亮 方瑛陈友 李震王信都胜 郭鋐 彭伦 欧磐 张祐
- ▪ 列传第五十五
- ▪ ▪ 曹鼐 张益 邝埜 王佐丁铉等 孙祥谢泽 袁彬哈铭袁敏
- ▪ 列传第五十六
- ▪ 列传第五十七
- ▪ ▪ 高谷 胡濙 王直
- ▪ 列传第五十八
- ▪ ▪ 于谦子冕 吴宁 王伟
- ▪ 列传第五十九
- ▪ ▪ 王骥孙瑾 徐有贞 杨善李实 赵荣 霍瑄 沈固 王越
- ▪ 列传第六十
- ▪ ▪ 罗亨信 侯璡 杨宁 王来 孙原贞孙需 张宪 硃鉴 杨信民张骥竺渊耿定 王晟 邓颙 马谨 程信 白圭子钺 张瓚谢士元孔镛李时敏 邓廷瓚 王轼 刘丙
- ▪ 列传第六十一
- ▪ ▪ 杨洪子俊 从子能 信 石亨从子彪 从孙后 郭登 硃谦子永 孙晖等孙镗赵胜 范广
- ▪ 列传第六十二
- ▪ ▪ 史昭刘昭 李达 巫凯曹义 施聚 许贵子宁 周贤子玉欧信 王玺 鲁鉴子麟 孙经 刘宁周玺 庄鉴 彭清 姜汉子奭孙应熊 安国 杭雄
- ▪ 列传第六十三
- ▪ ▪ 卫青子颖 董兴 何洪刘雄 刘玉 仇钺 神英子周 曹雄子谦 冯祯 张俊李鋐 杨锐崔文
- ▪ 列传第六十四
- ▪ ▪ 李贤 吕原子常 岳正 彭时 商辂 刘定之
- ▪ 列传第六十五
- ▪ ▪ 王翱 年富 王竑 李秉 姚夔 王复 林聪 叶盛
- ▪ 列传第六十六
- ▪ ▪ 项忠 韩雍 余子俊阮勤 硃英 秦纮
- ▪ 列传第六十七
- ▪ ▪ 罗伦涂棐 章懋从子拯 黄仲昭 庄昶邹智 舒芬崔桐 马汝骥
- ▪ 列传第六十八
- ▪ 列传第六十九
- ▪ ▪ 徐溥 邱濬 刘健 谢迁 李东阳 王鏊 刘忠
- ▪ 列传第七十
- ▪ ▪ 王恕子承裕 马文升 刘大夏
- ▪ 列传第七十一
- ▪ ▪ 何乔新 彭韶 周经 耿裕 倪岳 闵珪 戴珊
- ▪ 列传第七十二
- ▪ ▪ 周洪谟 杨守陈弟守阯 子茂元 茂仁 张元祯陈音 傅瀚张昇 吴宽 傅珪 刘春 吴俨 顾清 刘瑞
- ▪ 列传第七十三
- ▪ ▪ 李敏叶淇 贾俊刘璋 黄绂 张悦张蓥 钟 曾鉴 梁璟王诏 徐恪李介子昆 黄珂 王鸿儒 丛兰 吴世忠
- ▪ 列传第七十四
- ▪ ▪ 韩文顾佐 陈仁 张敷华 杨守随弟守隅 许进子诰 赞论雍泰张津 陈寿 樊莹 熊绣 潘蕃 胡富 张泰 吴文度 张鼐冒政 王璟 李钦
- ▪ 列传第七十五
- ▪ ▪ 何鉴 马中锡 陆完 洪钟陈镐 蒋昇 陈金 俞谏 周南孙禄马昊
- ▪ 列传第七十六
- ▪ 列传第七十七
- ▪ ▪ 李文祥 孙磐徐珪 胡爟周时从 王雄 罗侨 叶钊刘天麒戴冠 黄巩 陆震 夏良胜万潮等 何遵刘校等
- ▪ 列传第七十八
- ▪ ▪ 杨廷和 梁储 蒋冕 毛纪 石珤 兄玠
- ▪ 列传第七十九
- ▪ 列传第八十
- ▪ 列传第八十一
- ▪ 列传第八十二
- ▪ 列传第八十三 王守仁(冀元亨)
- ▪ 列传第八十四 张璁(胡鐸) 桂萼 方献夫 夏言
- ▪ 列传第八十五
- ▪ 列传第八十六
- ▪ 列传第八十七
- ▪ 列传第八十八
- ▪ 列传第八十九
- ▪ 列传第九十
- ▪ 列传第九十一
- ▪ 列传第九十二
- ▪ 列传第九十三
- ▪ 列传第九十四
- ▪ 列传第九十五
- ▪ 列传第九十六
- ▪ 列传第九十七
- ▪ 列传第九十八
- ▪ 列传第九十九
- ▪ 列传第一百
- ▪ 列传第一百一
- ▪ 列传第一百二
- ▪ 列传第一百三
- ▪ 列传第一百四
- ▪ 列传第一百五
- ▪ 列传第一百六
- ▪ 列传第一百七
- ▪ 列传第一百八
- ▪ 列传第一百九
- ▪ 列传第一百十
- ▪ 列传第一百十一
- ▪ 列传第一百十二
- ▪ 列传第一百十三
- ▪ 列传第一百十四 海瑞(何以尚) 丘橓 吕坤 郭正域
- ▪ 列传第一百十五
- ▪ 列传第一百十六
- ▪ 列传第一百十七
- ▪ 列传第一百十八
- ▪ 列传第一百十九
- ▪ 列传第一百二十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一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二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三
- ▪ 列传第一百二十四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五
- ▪ 列传一百二十六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七
- ▪ 列传第一百二十八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九
- ▪ 列传第一百三十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一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二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三
- ▪ 列传第一百三十四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五
- ▪ 列传第一百三十六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七
- ▪ 列传第一百三十八 孙承宗(子鉁等)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九
- ▪ 列传第一百四十 杨嗣昌 吴甡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一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二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三
- ▪ 列传第一百四十四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五
- ▪ 列传第一百四十六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七
- ▪ 列传第一百四十八
- ▪ 列传一百四十九
- ▪ 列传第一百五十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一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二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三
- ▪ 列传第一百五十四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五
- ▪ 列传第一百五十六 曹文诏(弟文耀) 周遇吉 黄得功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七
- ▪ 列传第一百五十八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九
- ▪ 列传第一百六十
- ▪ 列传第一百六十一
- ▪ 列传第一百六十二
- ▪ 列传第一百六十三
- ▪ 列传第一百六十四
- ▪ 列传第一百六十五
- ▪ 列传第一百六十六
- ▪ 列传第一百六十七
- ▪ 列传第一百六十八 何腾蛟(章旷 傅作霖) 瞿式耜(汪皞等)
- ▪ 列传第一百六十九 循吏
- ▪ 列传第一百七十 儒林一
- ▪ 列传第一百七十一 儒林二
- ▪ 列传第一百七十二 儒林三
- ▪ ▪ 孔希学孔彦绳 颜希惠 曾质粹 孔闻礼 孟希文 仲于陛 周冕 程接道 程克仁 张文运 邵继祖 硃梴 硃墅
- ▪ 列传第一百七十三 文苑一
- ▪ 列传第一百七十四 文苑二
- ▪ 列传第一百七十五 文苑三
- ▪ 列传第一百七十六 文苑四
- ▪ 列传第一百七十七 忠义一
- ▪ 列传第一百七十八 忠义二
- ▪ 列传第一百七十九 忠义三
- ▪ 列传第一百八十 忠义四
- ▪ 列传第一百八十一 忠义五
- ▪ 列传第一百八十二 忠义六
- ▪ 列传第一百八十三 忠义七
- ▪ 列传第一百八十四 孝义
- ▪ ▪ 孝义一
- ▪ 列传第一百八十五 孝义二
- ▪ 列传第一百八十六 隐逸
- ▪ ▪ 张介福 倪瓚 徐舫 杨恒 陈洄 杨引 吴海 刘闵 杨黼 孙一元沈周 陈继儒
- ▪ 列传第一百八十七 方伎
- ▪ 列传第一百八十八 外戚
- ▪ 列传第一百八十九 列女一
- ▪ 列传第一百九十 列女二
- ▪ 列传第一百九十一 列女三
- ▪ 列传第一百九十二 宦官一
- ▪ ▪ 郑和侯显 金英兴安 范弘等 王振 曹吉祥刘永诚 怀恩覃吉 汪直 梁芳钱能等 何鼎邓原等 李广 蒋琮 刘瑾 张永谷大用魏彬等
- ▪ 列传第一百九十三 宦官二
- ▪ ▪ 李芳 冯保 张鲸 陈增陈奉 高淮 梁永杨荣 陈矩 王安魏忠贤 王体乾李永贞等 崔文升 张彝宪 高起潜 王承恩 方正化
- ▪ 列传第一百九十四 阉党
- ▪ ▪ 焦芳 刘宇 曹元 张彩韩福等 顾秉谦 魏广微等 崔呈秀吴淳夫等 刘志选梁梦环等 曹钦程石三畏等 王绍徽周应秋霍维华徐大化等 阎鸣泰 贾继春田尔耕 许显纯
- ▪ 列传第一百九十五 佞幸
- ▪ ▪ 纪纲 门达逮杲 李孜省 继晓 江彬许泰 钱宁 陆炳 邵元节 陶仲文 顾可学盛端明等
- ▪ 列传第一百九十六 奸臣
- ▪ ▪ 胡惟庸陈宁 陈瑛马麟等 严嵩赵文华等 周延儒 温体仁马士英阮大铖
- ▪ 列传第一百九十七 流贼
- ▪ ▪ 李自成 张献忠
- ▪ 列传第一百九十八 土司
- ▪ ▪ 湖广土司
- ▪ ▪ 施州施南宣抚司 散毛宣抚司 忠建宣抚司 容美宣抚司 永顺军民宣慰使司 保靖州军民宣慰使司
- ▪ 列传第一百九十九 四川土司
- ▪ ▪ 四川土司一
- ▪ 列传第二百 四川土司二
- ▪ ▪ 播州宣慰司 永宁宣抚司 酉阳宣抚司 石砫宣抚司
- ▪ 列传第二百一 云南土司
- ▪ ▪ 云南土司一
- ▪ 列传第二百二 云南土司二
- ▪ ▪ 姚安 鹤庆 武定 寻甸 丽江 元江 永昌 新化 威远 北胜 湾甸镇康 大侯 澜沧卫 麓川
- ▪ 列传第二百三 云南土司三
- ▪ 列传第二百四 贵州土司
- ▪ ▪ 贵阳 思南思州附 镇远 铜仁 黎平 安顺 都匀 平越 石阡新添金筑安抚司附
- ▪ 列传第二百五 广西土司
- ▪ ▪ 广西土司一 桂林 柳州 庆远 平乐 梧州 浔州 南宁
- ▪ 列传第二百六 广西土司二
- ▪ ▪ 太平 思明 思恩 镇安 田州 恩城 上隆 都康
- ▪ 列传第二百七 广西土司三
- ▪ ▪ 泗城 利州 龙州 归顺 向武 奉议 江州 思陵广东琼州府附
- ▪ 列传第二百八 外国一
- ▪ ▪ 朝鲜
- ▪ 列传第二百九 外国二
- ▪ ▪ 安南
- ▪ 列传第二百十 外国三
- ▪ ▪ 日本
- ▪ 列传第二百十一 外国四
- ▪ ▪ 琉球 吕宋 合猫里 美洛居 沙瑶呐哔啴 鸡笼 婆罗 麻叶甕 古麻刺朗 冯嘉施兰 文郎马神
- ▪ 列传第二百十二 外国五
- ▪ ▪ 占城宾童龙 真腊 暹罗 爪哇阇婆 苏吉丹 碟里 日罗夏治三佛齐
- ▪ 列传第二百十三 外国六
- ▪ ▪ 浡泥 满剌加 苏门答剌 须文达那 苏禄 西洋琐里 琐里 览邦淡巴 百花 彭亨 那孤儿 黎伐 南渤利 阿鲁 柔佛 丁机宜 巴喇西 佛郎机 和兰
- ▪ 列传第二百十四 外国七
- ▪ 列传第二百十五 外国八鞑靼
- ▪ 列传第二百十六 外国九瓦剌 朵颜(福余 泰宁)
- ▪ 列传第二百十七 西域一
- ▪ ▪ 哈密卫 柳城 火州 土鲁番
- ▪ 列传第二百十八 西域二 西番诸卫(西宁河州洮州岷州等番族诸卫)
- ▪ ▪ 安定卫 阿端卫 曲先卫 赤斤蒙古卫 沙州卫 罕东卫 罕东左卫 哈梅里
- ▪ 列传第二百十九 西域三
- ▪ 列传第二百二十 西域四
- ▪ 附录:张廷玉上明史表
费宏(弟寀 从子懋中 子懋贤 世父瑄 翟銮 李时 顾鼎臣 严讷(袁炜)李春芳(孙思诚等) 陈以勤 赵贞吉(殷士儋) 高仪
费宏,字子充,铅山人。甫冠,举成化二十三年进士第一,授修撰。弘治中,迁左赞善,直讲东宫,进左谕德。武宗立,擢太常少卿,兼侍讲读。预修《孝宗实录》。充日讲官。正德二年拜礼部右侍郎,寻转左。五年进尚书。帝耽于逸乐,早朝日讲俱废。宏请勤政、务学、纳谏,报闻。鲁府邹平王子当潩当袭父爵,为弟当凉所夺且数年矣。宏因当潩奏辨,据法正之。当凉怒,诬宏受赂,宏不为动。明年冬十二月,命宏兼文渊阁大学士参预机务。寻加太子太保、武英殿大学士,进户部尚书。
幸臣钱宁阴党宸濠,欲交欢宏,馈彩币及他珍玩。拒却之。宁惭且恚。宸濠谋复护卫、屯田,辇白金巨万,遍赂朝贵,宁及兵部尚书陆完主之。宏从弟编修寀,其妻与濠妻,兄弟也,知之以告宏。宏入朝,完迎问曰:“宁王求护卫,可复乎?”宏曰:“不知当日革之者何故?”完曰:“今恐不能不予。”宏峻却之。及中官持奏至阁,宏极言不当予,诏卒予之。于是宸濠与宁合,而恚宏。宁数侦宏事无所得。以御史余珊尝劾寀不当留翰林,即指为宏罪。中旨责陈状,宏乞休。命并寀致仕。宁遣骑伺宏后,抵临清,焚其舟,资装尽毁。宏归,杜门谢客。宸濠复求与通,宏谢绝之,益怒。会宏族人与邑奸人李镇等讼,宸濠阴令镇贼宏。镇等遂据险作乱,率众攻费氏。索宏不得,执所与讼者支解之,发宏先人冢,毁其家,劫掠远近,众至三千人。宏驰使诉于朝。下巡抚孙燧按状,始遣兵剿灭。宸濠败,言者争请召宏。世宗即位,遣行人即家起宏,加少保,入辅政。
宏持重识大体,明习国家故事。与杨廷和、蒋冕、毛纪同心协赞,数劝帝革武宗弊政。“大礼”之议,诸臣力与帝争,帝不能堪。宏颇揣知帝旨,第署名公疏,未尝特谏,以是帝心善之。及廷和等去位,宏为首辅。加少师兼太子太师、吏部尚书、谨身殿大学士,委任甚至。
户部议督正德时逋赋,宏偕石珤、贾咏请断自十年以后。从之。帝以四方灾异,敕群臣修省。宏等因言:“陛下用度无节,工役不休。畿内土地半成庄田,内库收纳要求逾倍。太仓无三年之积而冗食日增,京营无十万之兵而赴工不已。直臣得罪未见原,言官举职乃被诘。律所当行者数经谳不诛,罪无可辨者遽传旨获免。干和召怨,自非一端。”帝引咎褒答,然不能用也。大同兵变,张璁请讨之。宏曰:“讨而胜,玉石俱焚;不胜,彼将据城守,损威重多矣。莫若观变而徐图之。”事果旋定。
宏为人和易,好推毂后进。其于“大礼”不能强谏,亦未尝附离。而是时席书、张璁、桂萼用事。书弟检讨春,故由他曹改用。及《武宗实录》成,宏议出为佥事,书由是憾宏。璁、萼由郎署入翰林,骤至詹事,举朝恶其人。宏每示裁抑,璁、萼亦大怨。帝尝御平台,特赐御制七言一章,命辑倡和诗集,署其衔曰“内阁掌参机务辅导首臣”。其见尊礼,前此未有也。
璁、萼滋害宏宠。萼言:“诗文小技,不足劳圣心,且使宏得冯宠灵,凌压朝士。”帝置不省。萼遂与璁毁宏于帝,言宏纳郎中陈九川所盗天方贡玉,受尚书邓璋赇谋起用,并及其居乡事。宏上书乞休,略曰:“萼、璁挟私怨臣屡矣。不与经筵讲官则怨,不与修献皇帝实录则怨,不为两京乡试考官则怨,不为教习则又怨。萼、璁疑内阁事属臣操纵,抑知臣下采物望,上禀圣裁,非可专擅。萼、璁日攘袂搤掔,觊觎臣位。臣安能与小人相齮龁?祈赐骸骨。”不允。及璁居兵部,宏欲用新宁伯谭纶掌奋武营,璁遂劾宏劫制府部。无何,又因宏子懋良坐罪下吏,攻之益力,复录前后劾疏上之。不得请,则力求罢,诋宏尤切,章数上。宏亦连疏乞休,帝辄下优诏慰留,然终不以谴璁、萼。于是奸人王邦奇承璁、萼指,上书污故大学士廷和等,并诬宏。宏竟致仕去。时六年二月也。十月,璁遂以尚书、大学士入直内阁。间一岁萼亦入矣。
十四年,萼既前死,璁亦去位,帝始追念宏。四月,再遣行人即家起官如故。七月至京师。使中使劳以上尊御馔,面谕曰:“与卿别久,卿康健无恙,宜悉心辅导称朕意。”宏顿首谢。自是眷遇益厚。偕李时召入无逸殿,与周览殿庐,从容笑语,移时始出。赐银章曰“旧辅元臣”。数有咨问,宏亦竭诚无隐。承璁、萼操切之后,易以宽和,朝士皆慕乐之。未几卒,年六十有八。帝嗟悼,赙恤加等,赠太保,谥文宪。
宏三入内阁,佐两朝殆十年。中遭谗构,讫以功名终。其自少保入也,弟寀为赞善,从子懋中由进士及第为编修,宏长子懋贤方改庶吉士,父子兄弟并列禁近。寀官至少保、礼部尚书,谥文通。懋中终湖广提学副使。懋贤历兵部郎中。
宏世父瑄,成化十一年进士。弘治时为兵部员外郎。贵州巡抚谢昶、总兵官吴经等奏烂土苗反,僭称王,乞发大军征讨。以兵部尚书马文升请,令瑄与御史邓庠往按。白苗无反状,抚定之。劾昶、经及镇守中官张成罪。迁贵州参议以终。
翟銮,字仲鸣,其先诸城人。曾祖为锦衣卫校尉,因家京师。举弘治十八年进士,改庶吉士。正德初,授编修。刘瑾改翰林于他曹,以銮为刑部主事。旋复官,进侍读。嘉靖中,累迁礼部右侍郎。六年春,廷推阁臣。帝意在张孚敬,弗与。命再推,乃及銮。中贵人多誉銮者,帝遂逾次用之。杨一清以銮望轻,请用吴一鹏、罗钦顺。帝不许,命銮以吏部左侍郎兼学士入直文渊阁。寻赐银章曰“清谨学士。”
銮初入阁,一清、谢迁辅政,既而孚敬与桂萼入,銮皆谨事之。孚敬、萼皆以所赐银章密封言事,銮独无所言。诘之,则顿首谢曰:“陛下明圣,臣将顺不暇,何献替之有。”帝心爱之。一清、萼、孚敬先后罢,銮留独秉政者两月。其后李时、方献夫入,位皆居銮上,銮亦无所怫。帝数召时、銮入见,尝问:“都察院拟籍谷大用资产,当乎?”时、銮皆北人,与中贵合。时曰:“所拟不中律。”銮曰:“按律,籍没止三条,谋反、叛逆及奸党耳。不合三尺法,何以信天下。”帝曰:“大用乱政先朝,正奸党也。”銮曰:“陛下,即天也。春生秋杀,何所不可。”帝卒从重拟。丁生母忧归。服阕,久不召。夏言、顾鼎臣居政府,銮与谋召己。会帝将南巡,虑塞上有警,议遣重臣巡视,言等因荐銮充行边使。十八年二月改兵部尚书兼右都御史,诸边文武将吏咸受节制。且赍帑金五十万犒边军,东西往返三万余里。明年春入京,遂命以原官入阁。在大同与总督毛伯温议筑五堡,过甘肃与总督刘天和议拓嘉峪关,皆受廕叙。
二十一年,言罢,銮为首辅。时已加少保、武英殿大学士,进少傅、谨身殿。严嵩初入,銮以资地居其上,权远出嵩下,而嵩终恶銮,不能容。御史赵大佑劾銮私同年,吏部尚书许赞亦发銮请属私书,帝皆不问。会銮子汝俭、汝孝与其师崔奇勋所亲焦清同举二十三年进士,嵩遂属给事中王交、王尧日劾其有弊。帝怒,下吏部、都察院。銮疏辨,引西苑入直自解。帝益怒,勒銮父子、奇勋、清及分考官编修彭凤、欧阳奂为民,而下主考少詹事江汝璧及乡试主考谕德秦鸣夏、赞善浦应麒诏狱,并杖六十,褫其官。
銮初辅政,有修洁声。中持服家居,至困顿不能自给。其用行边起也,诸边文武大吏俱櫜鞬郊迎,恒恐不得当銮意,馈遗不赀。事竣,归装千辆,用以遗贵近,得再柄政,声誉顿衰。又为其子所累,讫不复振。逾三年卒,年七十。穆宗即位,复官,谥文懿。
李时,字宗易,任丘人。父棨,进士,莱州知府。时举弘治十五年进士,改庶吉士,授编修。正德中,历侍读、右谕德。世宗嗣位,为讲官,寻迁侍读学士。
嘉靖三年,擢礼部右侍郎。俄以忧归。服除,为户部右侍郎。复改礼部,寻代方献夫为尚书。帝既定尊亲礼,慨然有狭小前人之志,欲裁定旧章,成一朝制作。张孚敬、夏言用事,咸好更张。所建诸典礼,咸他人发端,而时傅会成之。或廷议不合,率具两端,待帝自择,终未尝显争。以故帝爱其恭顺。四方上嘉瑞,辄拜疏请贺。帝谦让,时必再请。由是益以时为忠。赐银章曰“忠敏安慎”,俾密封言事。久而失之,请罪,帝再赐焉。十年七月,四郊成,加太子太保。雷震午门,彗星见东井,时请敕臣工修省,令言官指陈利害兴革。帝以建言乃科道专责,寝不行。光禄寺厨役王福、锦衣卫千户陈昇请迁显陵于天寿山,时等力陈不可。巡检徐震奏于安陆建京师,时等驳其非制,遂议改州为承天府。
其秋,桂萼卒,命时兼文渊阁大学士入参机务。时张孚敬已罢,翟銮独相。时后入,以宫保官尊,反居銮上。两人皆谦逊,无龃龉。帝御无逸殿,召时坐讲《无逸篇》,銮讲《豳风·七月》诗,武定侯郭勋及九卿翰林俱入侍。讲毕,帝退御豳风亭赐宴。自是,数召见,谘谋政务。
明年春,孚敬还内阁,事取独裁,时不敢有所评议。未几,方献夫入,与时亦相得。彗星复出,帝召见时等,谕以引咎修省之意,从容语及乏才。时等退,条上务安静、惜人才、慎刑狱三事,颇及“大礼”大狱废斥诸臣。帝优诏褒答之,然卒不能用也。给事中魏良弼、御史冯恩先后劾吏部尚书汪鋐,触帝怒,时皆为论救。十二年,孚敬复入,銮以忧去,献夫致仕。时随孚敬后,拱手唯诺而已,以故孚敬安之。孚敬谢政,费宏再入,未几卒,时遂独相。时素宽平,至是益镇以安静。帝亦恒召对便殿,接膝咨询。时虽无大匡救,而议论恒本忠厚,廷论咸以时为贤。客星见天棓旁,帝问所主事应。对曰:“事应之说起汉京房,未必皆合。惟在人君修德以弭之。”帝称善。扈跸谒陵,道沙河,帝见居民萧索,怆然曰:“七陵在此,宜加守护。”时对曰:“昔邱濬建议,京师当设四辅,以临清为南,昌平为北,苏州、保定为东西,各屯兵一二万。今若于昌平增一总兵,可南卫京师,北护陵寝。”帝乃下廷臣勘议,于沙河筑巩华城,为置戍焉。屡加少傅、太子太师、吏部尚书、华盖殿大学士。会夏言入辅,时不与抗,每事推让言,言亦安之。帝待时不如孚敬、言,然少责辱,始终不替。孚敬、言亦不敢望也。十七年十二月卒官,赠太傅,谥文康。
顾鼎臣,字九和,昆山人。弘治十八年进士第一。授修撰。正德初,再迁左谕德。嘉靖初,直经筵。进讲范浚《心箴》,敷陈剀切。帝悦,乃自为注释,而鼎臣特受眷。累官詹事。给事中刘世扬、李仁劾鼎臣污佞。帝下世扬等狱,以鼎臣救,得薄谴。拜礼部右侍郎。帝好长生术,内殿设斋醮。鼎臣进《步虚词》七章,且列上坛中应行事。帝优诏褒答,悉从之。词臣以青词结主知,由鼎臣倡也。
改吏部左侍郎,掌詹事府。请令曾子后授《五经》博士,比三氏子孙,从之。大同军变,张孚敬主用兵,鼎臣言不可,帝嘉纳。十三年孟冬,享庙,命鼎臣及侍郎霍韬捧主。二人有期功服,当辞。乃上言:“古礼,诸侯绝期。今公卿即古诸侯,请得毋避。”礼部尚书夏言极诋其非,乃已。寻进礼部尚书,仍掌府事。京师淫雨,四方多水灾,鼎臣请振饥弭盗,报可。
十七年八月,以本官兼文渊阁大学士入参机务。寻加少保、太子太傅、进武英殿。初,李时为首辅,夏言次之,鼎臣又次之。时卒,言当国专甚,鼎臣素柔媚,不能有为,充位而已。帝将南巡,立皇太子,命言扈行,鼎臣辅太子监国。御史萧祥曜劾吏部侍郎张潮受鼎臣属,调刑部主事陆昆为吏部。潮言:“兵部主事马承学恃鼎臣有联,自诡必得铨曹,臣故抑承学而用昆。”帝下承学诏狱,鼎臣不问。十九年十月卒官,年六十八。赠太保,谥文康。
鼎臣官侍从时,悯东南赋役失均,屡陈其弊,帝为饬抚按。巡抚欧阳鐸厘定之。昆山无城,言于当事为筑城。后倭乱起,昆山获全,乡人立祠祀焉。
严讷,字敏卿,常熟人。举乡试,以主司试录触忌,一榜皆不得会试。嘉靖二十年成进士,改庶吉士,授编修,迁侍读。三吴数中倭患,岁复大祲,民死徙几半,有司征敛益急。讷疏陈民困,请蠲贷。帝得疏感动,报如其请。寻与李春芳入直西苑。撰青词,超授翰林学士。历太常少卿,礼部左、右侍郎,改吏部,皆兼学士,仍直西苑。所撰青词皆称旨。礼部尚书郭朴迁吏部,遂以讷代之。朴遭父丧,复代为吏部尚书。严嵩当国,吏道污杂。嵩败,朴典铨犹未能尽变。讷雅意自饬,徐阶亦推心任之。讷乃与朝士约,有事白于朝房,毋谒私邸。慎择曹郎,务抑奔竞,振淹滞。又以资格太拘,人才不能尽,仿先朝三途并用法,州县吏政绩异者破格超擢,铨政一新。寻录供奉劳,加太子太保。
四十四年,袁炜罢,命兼武英殿大学士入参机务。以代者郭朴未至,仍掌铨政。帝斋居西苑,侍臣直庐皆在苑中。讷晨出理部事,暮宿直庐,供奉青词,小心谨畏,至成疾久不愈。其年冬十一月,遂乞归。逾年,世宗崩,遂不复出。
讷既归里,父母皆在。晨夕洁餐孝养,人以为荣。讷尝语人曰:“铨臣与辅臣必同心乃有济。吾掌铨二年,迁华亭当国,事无阻。且所任选郎贤,举无失人。”华亭谓徐阶,选郎则陆光祖也。家居二十年卒,年七十有四。赠少保,谥文靖。
袁炜,字懋中,慈溪人。嘉靖十七年会试第一,殿试第三,授编修。炜性行不羁,为御史包孝所劾,帝宥不罪。进侍读。久之,简直西苑。撰青词,最称旨。三十五年,阁臣推修撰全元立掌南京翰林院,帝特用炜。炜疏辞,愿以故官供奉。帝大喜,立擢炜侍讲学士。甫两月,手诏拜礼部右侍郎。明年,加太子宾客兼学士,赐一品服。三十九年,复以供奉恩加俸二等,俄进左侍郎。明年二月调吏部,兼官供奉如故。逾月迁礼部尚书,加太子少保,仍命入直。炜自供奉以后,六年中进宫保、尚书,前未有也。
先是二月朔,日食微阴,炜言不当救护。礼部尚书吴山不从,得谴去。帝闻炜言善之,遂以代山。及七月朔,又日食。历官言食止一分五杪,例免救护。炜乃阿帝意上疏言:“陛下以父事天,以兄事日,群阴退伏,万象辉华。是以太阳晶明,氛祲销烁,食止一分,与不食同。臣等不胜欣忭。”疏入,帝益喜。其冬,遂命以户部尚书兼武英殿大学士入阁典机务。累加少傅兼太子太傅、建极殿大学士。四十四年春,疾笃,请假归,道卒,年五十八。赠少师,谥文荣。
炜才思敏捷。帝中夜出片纸,命撰青词,举笔立成。遇中外献瑞,辄极词颂美。帝畜一猫死,命儒臣撰词以醮。炜词有“化狮作龙”语,帝大喜悦。其诡词媚上多类此。以故帝急枋用之,恩赐稠叠,他人莫敢望。
自嘉靖中年,帝专事焚修,词臣率供奉青词。工者立超擢,卒至入阁。时谓李春芳、严讷、郭朴及炜为“青词宰相”。而炜贵倨鲜淟,故出徐阶门,直以气凌之。与阶同总裁《承天大志》,诸学士呈稿,炜窜改殆尽,不以让阶。诸学士不平,阶第曰任之而已。其后炜死,阶亦尽窜改之。炜自负能文,见他人所作,稍不当意,辄肆诋诮。馆阁士出其门者,斥辱尤不堪,以故人皆畏而恶之。
李春芳,字子实,扬州兴化人。嘉靖二十六年举进士第一,除修撰。简入西苑撰青词,大被帝眷,与侍读严讷超擢翰林学士。寻迁太常少卿,拜礼部右侍郎,俱兼学士,直西苑如故。佐理部事,进左侍郎,转吏部,代讷为礼部尚书。时宗室蕃衍,岁禄苦不继。春芳考故事,为书上之。诸吉凶大礼及岁时给赐,皆严为之制。帝嘉之,赐名《宗籓条例》。寻加太子太保。四十四年命兼武英殿大学士,与讷并参机务。世宗眷侍直诸臣厚,凡迁除皆出特旨。春芳自学士至柄政,凡六迁,未尝一由廷推。
春芳恭慎,不以势凌人。居政府持论平,不事操切,时人比之李时;其才力不及也,而廉洁过之。时徐阶为首辅,得君甚。春芳每事必推阶,阶亦雅重之。隆庆元年春,有诏修翔凤楼,春芳曰:“上新即位,而遽兴土木,可乎?”事遂止。
齐康之劾徐阶也,语侵春芳。春芳疏辨求去,帝慰留之。及代阶为首辅,益务以安静,称帝意。时同列者陈以勤、张居正。以勤端谨,而居正恃才凌物,视春芳蔑如也。始阶以人言罢,春芳叹曰:“徐公尚尔,我安能久?容旦夕乞身耳。”居正遽曰:“如此,庶保令名。”春芳愕然,三疏乞休,帝不允。既而赵贞吉入代以勤,刚而负气。及高拱再入直,凌春芳出其上,春芳不能与争,谨自饬而已。俺答款塞求封,春芳偕拱、居正即帝前决之。会贞吉为拱逐,拱益张,修阶故怨。春芳尝从容为阶解,拱益不悦。时春芳已累加少师兼太子太师,进吏部尚书,改中极殿,度拱辈终不容己,两疏请归养,不允。南京给事中王祯希拱意,疏诋之,春芳求去益力。赐敕乘传,遣官护行,有司给夫廪如故事。阅一岁,拱复为居正所挤,几不免。而春芳归,父母尚无恙,晨夕置酒食为乐,乡里艳之。父母殁数年乃卒,年七十五,赠太师,谥文定。
孙思诚,天启六年官礼部尚书,寻罢。崇祯初,坐颂榼闲住。
思诚孙清,字映碧。崇祯四年进士。由宁波推官擢刑科给事中。熊文灿抚张献忠,清论其失策。以久旱请宽刑,忤旨,贬浙江按察司照磨。未赴,忧归。起吏科给事中。俄出封淮府,国变得不与。福王时,请追谥开国名臣及武、熹两朝忠谏诸臣,于是李善长等十四人、陆震等十四人、左光斗等九人并得谥。
春芳曾孙信,广东平和知县。城破,与二子泓远、淑远同时死。
陈以勤,字逸甫,南充人。嘉靖二十年进士。选庶吉士,授检讨。久之,充裕王讲官,迁修撰,进洗马。时东宫位号未定,群小多构衅。世宗于父子素薄,王岁时不得燕见。常禄外,例有给赐,王亦不敢请。积三岁,邸中窘甚。王左右以千金贿严世蕃,世蕃喜,以属户部,得并给三岁资。然世蕃常自疑,一日屏人语以勤及高拱曰:“闻殿下近有惑志,谓家大人何?”拱故为谑语,以勤正色曰:“国本默定久矣。生而命名,从后从土,首出九域,此君意也。故事,诸王讲官止用检讨,今兼用编修,独异他邸,此相意也。殿下每谓首辅社稷臣,君安从受此言?”世蕃默然去。裕邸乃安。
为讲官九年,有羽翼功,而深自晦匿,王尝书“忠贞”二字赐之。父丧除,还为侍读学士,掌翰林院。进太常卿,领国子监。擢礼部右侍郎,寻转左,改吏部,掌詹事府。
穆宗即位,以勤自以潜邸旧臣,条上谨始十事,曰定志、保位、畏天、法祖、爱民、崇俭、揽权、用人、接下、听言。其言揽权、听言尤切。诏嘉其忠恳。隆庆元年春,擢礼部尚书兼文渊阁大学士,入参机务。累加少傅兼太子太傅,改武英殿。穆宗朝讲希御,政无所裁决,近幸多缘内降得厚恩。以勤请励精修政。帝心动,欲有所举措,卒为内侍所阻,疏亦留中。四年,条上时务因循之弊,请慎擢用:酌久任、治赃吏、广用人、练民兵、重农谷。帝嘉之,下所司议。高拱掌吏部,恶所言侵己职,寝其奏,惟都察院议行赃吏一事而已。
初,以勤之入阁也,徐阶为首辅,而拱方向用,朝士各有所附,交相攻。以勤中立无所比,亦无私人,竟阶与拱去,无訾及之者。及拱再入,与赵贞吉相轧,张居正复中构之。以勤与拱旧僚,贞吉其乡人,而居正则所举士也,度不能为解,恐终不为诸人所容,力引疾求罢。遂进兼太子太师、吏部尚书,赐敕驰传归,诏其子编修于陛侍行。后二年,拱被逐,仓皇出国门,叹曰:“南充,哲人也。”以勤归十年,年七十。复颁上方银币,命于陛驰归赐之,且敕有司存问。又六年卒。赠太保,谥文端。于陛别有传。
赵贞吉,字孟静,内江人。六岁日诵书一卷。及长,以博洽名。最善王守仁学。举嘉靖十四年进士,选庶吉士,授编修。时方士初进用,贞吉请求真儒赞大业。执政不怿,因请急归。还朝迁中允,掌司业事。
俺答薄都城,谩书求贡。诏百官廷议,贞吉奋袖大言曰:“城下之盟,《春秋》耻之。既许贡则必入城,倘要索无已,奈何?”徐阶曰:“君必有良策。”贞吉曰:“为今之计,请至尊速御正殿,下诏引咎。录周尚文功以励边帅,出沈束于狱以开言路;轻损军之令,重赏功之格;遣官宣谕诸将,监督力战,退敌易易耳。”时帝遣中使瞷廷臣,日中莫发一语。闻贞吉言,心壮之,谕严嵩曰:“贞吉言是,第不当及周尚文、沈束事耳。”召入左顺门,令手疏便宜。立擢左谕德兼监察御史,奉敕宣谕诸军。给白金五万两,听随宜劳赏。初,贞吉廷议罢,盛气谒严嵩。嵩辞不见,贞吉怒叱门者。适赵文华至,贞吉复叱之。嵩大恨。及撰敕,不令督战,以轻其权,且不与一卒护行。时敌骑充斥,贞吉驰入诸将营,散金犒士,宣谕德意,明日即复命。帝大怒,谓贞吉漫无区画,徒为尚文、束游说。下之诏狱,杖于廷,谪荔波典史。稍迁徽州通判,进南京吏部主事。
四十年,迁至户部右侍郎。廷议遣大臣赴蓟州督饷练兵,嵩欲用贞吉,召饮示之意。贞吉曰:“督饷者,督京运乎,民运乎?若二运已有职掌,添官徒增扰耳。况兵之不练,其过宜不在是,即十户侍出,何益练兵?”嵩怫然罢。会嵩请告,吏部用仓场侍郎林应亮。比嵩出,益怒。令都给事中张益劾应亮,调之南京,而改用佥都御史霍冀。益又言:“督饷户部专职,今贞吉与左侍郎刘大宾廷推不及,是不职也,宜罢。”于是二人皆夺官。
隆庆初,起礼部左侍郎,掌詹事府。穆宗幸太学,祭酒胡杰适论罢,以贞吉摄事。讲《大禹谟》称旨,命充日讲官。贞吉年逾六十,而议论侃直,进止有仪,帝深注意焉。寻迁南京礼部尚书。既行,帝念之,仍留直讲。三年秋,命兼文渊阁大学士参预机务。贞吉入谢,奏:“朝纲边务一切废弛,臣欲捐躯任事,惟陛下主之。”帝益喜。会寇入大同,总兵官赵岢失事,总督陈其学反以捷闻,为御史燕如宦所发。贞吉欲置重罚,兵部尚书霍冀仅议贬秩。贞吉与同官争不得,因上言:“边帅失律,祖宗法具在。今当事者屈法徇人,如公论何?臣老矣,效忠无术,乞赐罢。”不许。俄加太子太保。贞吉以先朝禁军列三大营,营各有帅,今以一人总三营,权重难制。因极言其弊,请分五营,各统以大将,稍复祖宗之旧。帝善之,命兵部会廷臣议。尚书霍冀前与贞吉议不合,颇不然其言。廷臣亦多谓强兵在择将,不在变法。冀等乃上议三大营宜如故。惟以一人为总督,权太重,宜三营各设一大将,而罢总督,以文臣为总理。报可。
初,给事中杨镕劾冀贪庸。帝已留冀,冀以镕贞吉乡人,疑出贞吉意,疏辨乞罢,且诋贞吉。贞吉亦疏辨求去。诏留贞吉,褫冀官。其后营制屡更,未逾年即复其旧,贞吉亦不能争也。俺答款塞求封,贞吉力赞其议。
先是,高拱再入阁即掌吏部。贞吉言于李春芳,亦得掌都察院。拱以私憾欲考察科道。贞吉与同事上言:“顷因御史叶梦熊言事忤旨,陛下严谕考核言官,并及升任在籍者。应考近二百人,其中岂无怀忠报主謇谔敢言之士?今一以放肆奸邪罪之,窃恐所司奉行过当,忠邪不分,致塞言路,沮士气,非国家福也。”帝不从。拱以贞吉得其情,憾甚。及考察,拱欲去贞吉所厚者,贞吉亦持拱所厚以解。于是斥者二十七人,而拱所恶者咸与。拱犹以为憾也,嗾门生给事中韩楫劾贞吉庸横,考察时有私。贞吉疏辨乞休,且言:“臣自掌院务,仅以考察一事与拱相左。其他坏乱选法,纵肆作奸,昭然耳目者,臣噤口不能一言,有负任使,臣真庸臣也。若拱者,斯可谓横也已。臣放归之后,幸仍还拱内阁,毋令久专大权,广树众党。”疏入,竟允贞吉去,而拱握吏部权如故。
贞吉学博才高。然好刚使气,动与物迕。九列大臣,或名呼之,人亦以是多怨。高拱、张居正名辈出贞吉后,而进用居先。咸负才好胜不相下,竟龃龉而去。万历十年卒,赠少保,谥文肃。
殷士儋,字正甫,历城人。嘉靖二十六年进士。选庶吉士,授检讨。久之,充裕王讲官。凡关君德治道,辄危言激论,王为动色。迁右赞善,进洗马,直论如故。隆庆元年擢侍读学士,掌翰林院事,进礼部右侍郎,未几改吏部。明年春,拜礼部尚书,掌詹事府事。其冬,还理部事。四年正月朔望,日月俱食。士儋疏请布德、缓刑、纳谏、节用,饬内外臣工讲求民瘼。报闻。以旧恩,进太子太保。时寒暑皆罢讲,士儋请如故事,四时无辍,并进讲《祖训》及《大学衍义》、《贞观政要》。帝嘉纳之。
始世宗定宗籓条例,亲王无后,以兄弟及兄弟之子嗣,不得以旁继。嘉靖末,肃怀王薨,无子。其大母定王妃请以辅国将军缙1111111
贵嗣,礼部议缙贵实怀王从叔,不可承祧。诏许以将军摄府事。及帝即位,王妃复请,前尚书高仪执不可。缙贵重贿中官,属宗人为奏,祈必得。士儋持之甚力。帝以肃籓越在远塞,不王无以镇之,遂许缙贵嗣。士儋争曰:“肃府自甘州徙兰州,实内地。且请别选郡王贤者理府事,毋遂私请,坏条例。”而帝意坚不可夺。士儋乃请封为郡王,诸宗率以此令从事,帝终不许。故事,郊毕,举庆成宴。自世宗倦勤,典礼久废。帝即位三载,犹未举行,士儋始考定旧仪行之。十一月,命以本官兼文渊阁大学士入阁办事。俄俺答封事成,进少保,改武英殿。
始士儋与陈以勤、高拱、张居正并为裕邸僚,三人皆柄用,士儋仍尚书,不能无望。拱素善张四维,欲引共政,而恶士儋不亲己,不为援。士儋遂藉太监陈洪力,取中旨入阁,以故怨拱及四维。四维父擅盐利,为御史郜永春所劾。事已解,他御史复及之。拱、四维疑出士儋指,益相构。御史赵应龙遂劾士儋进由陈洪,不可以参大政。士儋再辨求去,不允。而拱门生都给事中韩楫复扬言胁之,士儋亦疑出拱指。故事,给事中朔望当入阁会揖。士儋面诘楫曰:“闻君有憾于我,憾自可耳,毋为他人使。”拱曰:“非体也。”士儋勃然起,诟拱曰:“若逐陈公,逐赵公,复逐李公,今又为四维逐我,若能常有此座耶?”奋臂欲殴之。居正从旁解,亦谇而对。御史侯居良复劾士儋始进不正,求退不勇。士儋再疏请益力,乃赐道里费,乘传归,有司给禀隶如故事。家居十一年卒。时居正垂没,四维为政,怨士儋。赠太保,谥文通。久之,改谥文庄。
高仪,字子象,钱塘人。嘉靖二十年进士。选庶吉士,授编修。历侍讲学士,掌南京翰林院。召为太常卿,掌国子监事。擢礼部右侍郎,改吏部,教习庶吉士。四十五年代高拱为礼部尚书。穆宗即位,诸大典礼皆仪所酌定。世宗遗命,郊社及祔享祔葬诸礼,悉稽祖制更定。仪乃会廷臣议:天地分祀不必改;既祭先农,不当复祈谷西苑;帝社、帝稷、睿宗明堂配天与玉芝宫专祀,当废;孝洁皇后当祔庙,别祀孝烈于他所。帝皆报可。既而中官李芳复请天地合祀如洪武制,御史张槚请易皇极诸殿名,尽复其旧,仪皆持不可。帝践阼四月,未召对大臣,仪屡请。隆庆二年正月飨太庙,帝将遣代,仪偕僚属谏,阁臣亦以为言,乃亲祀如礼。庆府辅国将军缙贵请袭王爵,仪执不从。太子生七龄,仪疏请出阁,帝命待十龄行之。诏取光禄银二十万两,仪力争。初,世宗崇道教,太常多滥员,仪奏汰四十八人。寺卿陈庆奏供事乏缺,仪坚持不可。掌礼部四年,每岁暮类奏四方灾异,遇事秉礼循法,居职甚称。引疾章六上,卒见留。会御史傅宠以先帝时撰文叩坛事劾仪,仪四疏求去,乃加太子少保驰传归。
归二年,用高拱荐,命以故官侍东宫讲读,掌詹事府。六年四月诏兼文渊阁大学士入阁办事。逾月,帝崩,预顾命。及拱为张居正所逐,仪已病,太息而已。未几卒。赠太子太保,谥文端。
仪性简静,寡嗜欲,室无妾媵。旧庐毁于火,终身假馆于人。及没,几无以殓。
赞曰:费宏等皆起家文学,致位宰相。宏却钱宁,拒宸濠,忤张、桂,再踬再起,终亦无损清誉。李时、翟銮皆负才望,而銮晚节不振。贞吉负气自高,然处倾轧之势,即委蛇,庸得免乎?顾鼎臣等雍容庙堂,可谓极遭逢之盛。而陈以勤诚心辅导,献纳良多。后贤济美,继登相位。终明之世,称韦、平者,数以勤父子。天之报之,何其厚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