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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笈七签第三部

作者:宋·张君房2025-05-07 04:57

卷七十二金丹部十

明药色第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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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得此白金服者,可为地仙。

  得此黄金服者,为中仙。得此紫金服者,为上仙。

  夫药之权舆者,玄水生白金,白金变黄金,黄金变紫金,紫金含五色,名曰大还丹。

  又古歌曰:一物有五彩,永作仙人禄。按今之修药,但以匮盛,用火养之,永无变化,兼不伏火,饵之,便随大肠而出, 返丧天年,实可悲哉!终不可得之也。但在精之审之,神仙必 无所误,义理晓然,即人粗心不细,详得此意,与阴丹合义, 理即不同,互有修制。唯可久而披寻,方可见真也。

  (外青中黄心白色)

  大还丹之象

  大哉无粗不包,无细不通。若悬象于天,则十方天人莫不瞻奉;若悬象于地,则冤魂得离涂炭;若悬象于身,则身神并 为飞仙。

  排云、控鹤、寿杖,杀活自由。铸镜杀一切魑魅,十方神仙,以此为无价珠,乃如意神珠也。无可无不可,勉力修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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