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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书

作者:欧阳修、宋祁2025-05-07 00:08

志第三十七 百官二

秘书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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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一人,从三品;少监二人,从四品上;丞一人,从五品上。监掌经籍图书之事,领著作局,少监为之贰。武德四年,改少令曰少监。龙朔二年,改秘书省曰兰台,监曰太史,少监曰侍郎,丞曰大夫,秘书郎曰兰台郎。武后垂拱元年,秘书省曰麟台;太极元年曰秘书省。有典书四人,楷书十人,令史四人,书令史九人,亭长六人,掌固八人,熟纸匠十人,装潢匠十人,笔匠六人。

  秘书郎三人,从六品上。掌四部图籍。以甲乙丙丁为部,皆有三本,一曰正,二曰副,三曰贮。凡课写功程,皆分判。

  校书郎十人,正九品上;正字四人,正九品下。掌雠校典籍,刊正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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