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唐书
- ▪ 本纪第一 高祖
- ▪ 本纪第二 太宗
- ▪ 本纪第三 高宗
- ▪ 本纪第四 则天皇后 中宗
- ▪ 本纪第五 睿宗 玄宗
- ▪ 本纪第六 肃宗 代宗
- ▪ 本纪第七 德宗 顺宗 宪宗
- ▪ 本纪第八 穆宗 敬宗 文宗 武宗 宣宗
- ▪ 本纪第九 懿宗 僖宗
- ▪ 本纪第十 昭宗 哀帝
- ▪ 志第一 礼乐一
- ▪ 志第二 礼乐二
- ▪ 志第三 礼乐三
- ▪ 志第四 礼乐四
- ▪ 志第五 礼乐五
- ▪ 志第六 礼乐六
- ▪ 志第七 礼乐七
- ▪ 志第八 礼乐八
- ▪ 志第九 礼乐九
- ▪ 志第十 礼乐十
- ▪ 志第十一 礼乐十一
- ▪ 志第十二 礼乐十二
- ▪ 志第十三上 仪卫上
- ▪ 志第十三下 仪卫下
- ▪ 志第十四 车服
- ▪ 志第十五 历一
- ▪ ▪ 荧惑
- ▪ ▪ 镇星
- ▪ ▪ 岁星
- ▪ ▪ 太白
- ▪ ▪ 辰星
- ▪ 志第十六 历二
- ▪ ▪ 岁星
- ▪ ▪ 荧惑
- ▪ ▪ 镇星
- ▪ ▪ 太白
- ▪ ▪ 辰星
- ▪ 志第十七上 历三上
- ▪ 志第十七下 历三下
- ▪ 志第十八上 历四上
- ▪ ▪ 三曰步日躔术
- ▪ ▪ 一曰步中朔术
- ▪ ▪ 二曰发敛术
- ▪ ▪ 四曰步月离术
- ▪ ▪ 五曰步轨漏术
- ▪ 志第十八下 历四下
- ▪ ▪ 六曰步交会术
- ▪ ▪ 阴阳历
- ▪ ▪ 七曰步五星术
- ▪ ▪ 五星爻象历
- ▪ ▪ 岁星
- ▪ ▪ 荧惑
- ▪ ▪ 镇星
- ▪ ▪ 太白
- ▪ ▪ 辰星
- ▪ 志第十九 历五
- ▪ ▪ 太白
- ▪ ▪ 镇星
- ▪ ▪ 太白
- ▪ ▪ 辰星
- ▪ ▪ 岁星
- ▪ ▪ 镇星
- ▪ ▪ 辰星
- ▪ ▪ 岁星
- ▪ ▪ 荧惑
- ▪ ▪ 镇星
- ▪ ▪ 太白
- ▪ ▪ 辰星
- ▪ ▪ 岁星
- ▪ ▪ 荧惑
- ▪ ▪ 五星变行加减差日度率
- ▪ 志第二十上 历六上
- ▪ ▪ 岁星
- ▪ ▪ 荧惑
- ▪ ▪ 镇星
- ▪ ▪ 太白
- ▪ ▪ 辰星
- ▪ 志第二十下 历六下
- ▪ ▪ 晷漏
- ▪ ▪ 交会
- ▪ ▪ 岁星
- ▪ ▪ 荧惑
- ▪ ▪ 镇星
- ▪ ▪ 太白
- ▪ ▪ 辰星
- ▪ ▪ 五星入变历表略
- ▪ 志第二十一 天文一
- ▪ 志第二十二 天文二
- ▪ ▪ 日食
- ▪ ▪ 日变
- ▪ ▪ 月变
- ▪ ▪ 孛彗
- ▪ ▪ 星变
- ▪ 志第二十三 天文三
- ▪ ▪ 月五星凌犯及星变
- ▪ ▪ 五星聚合
- ▪ 志第二十四 五行一
- ▪ ▪ 草妖
- ▪ ▪ 金沴木
- ▪ ▪ 火不炎上
- ▪ ▪ 常燠
- ▪ ▪ 常雨
- ▪ ▪ 龟孽
- ▪ ▪ 鼠妖
- ▪ ▪ 羽虫之孽
- ▪ ▪ 羊祸
- ▪ ▪ 赤眚赤祥
- ▪ ▪ 水沴火
- ▪ 志第二十五 五行二
- ▪ ▪ 土为变怪
- ▪ ▪ 山摧
- ▪ ▪ 山鸣
- ▪ ▪ 金不从革
- ▪ ▪ 常旸
- ▪ ▪ 诗妖
- ▪ ▪ 讹言
- ▪ ▪ 犬祸
- ▪ ▪ 白眚白祥
- ▪ ▪ 木沴金
- ▪ ▪ 稼穑不成
- ▪ ▪ 常风
- ▪ ▪ 夜妖
- ▪ ▪ 华孽
- ▪ ▪ 嬴虫之孽
- ▪ ▪ 牛祸
- ▪ ▪ 木火金水沴土
- ▪ ▪ 黄眚黄祥
- ▪ 志第二十六 五行三
- ▪ 志第二十七 地理一
- ▪ 志第二十八 地理二
- ▪ 志第二十九 地理三
- ▪ 志第三十 地理四
- ▪ 志第三十一 地理五
- ▪ 志第三十二 地理六
- ▪ 志第三十三上 地理七上
- ▪ 志第三十三下 地理七下
- ▪ ▪ 羁縻州
- ▪ ▪ 关内道
- ▪ ▪ 河北道
- ▪ ▪ 归诚州
- ▪ ▪ 陇右道
- ▪ ▪ 剑南道
- ▪ ▪ 江南道
- ▪ ▪ 岭南道
- ▪ 志第三十四 选举志上
- ▪ 志第三十五 选举志下
- ▪ 志第三十六 百官一
- ▪ ▪ 户部
- ▪ ▪ 三师三公
- ▪ ▪ 尚书省
- ▪ ▪ 礼部
- ▪ ▪ 吏部
- ▪ ▪ 兵部
- ▪ ▪ 刑部
- ▪ ▪ 工部
- ▪ 志第三十七 百官二
- ▪ ▪ 集贤殿书院
- ▪ ▪ 史馆
- ▪ ▪ 秘书省
- ▪ ▪ 著作局
- ▪ ▪ 司天台
- ▪ ▪ 殿中省
- ▪ ▪ 内侍省
- ▪ ▪ 内府局
- ▪ ▪ 内官
- ▪ ▪ 宫官
- ▪ ▪ 太子内官
- ▪ ▪ 门下省
- ▪ ▪ 弘文馆
- ▪ ▪ 中书省
- ▪ 志第三十八 百官三
- ▪ ▪ 御史台
- ▪ ▪ 太常寺
- ▪ ▪ 卫尉寺
- ▪ ▪ 宗正寺
- ▪ ▪ 太仆寺
- ▪ ▪ 大理寺
- ▪ ▪ 鸿胪寺
- ▪ ▪ 司农寺
- ▪ ▪ 太府寺
- ▪ ▪ 国子监
- ▪ ▪ 少府
- ▪ ▪ 将作监
- ▪ ▪ 军器监
- ▪ ▪ 都水监
- ▪ ▪ 光禄寺
- ▪ 志第三十九上 百官四上
- ▪ ▪ 十六卫
- ▪ ▪ 诸卫折冲都尉府
- ▪ 志第三十九下 百官四下
- ▪ ▪ 中都督府
- ▪ ▪ 下都督府
- ▪ ▪ 大都护府
- ▪ ▪ 上都护府
- ▪ ▪ 上州
- ▪ ▪ 中州
- ▪ ▪ 下州
- ▪ ▪ 京县
- ▪ ▪ 畿县
- ▪ ▪ 上县
- ▪ ▪ 中县
- ▪ ▪ 中下县
- ▪ ▪ 帐内府
- ▪ ▪ 亲王国
- ▪ ▪ 公主邑司
- ▪ ▪ 下县
- ▪ ▪ 王府官
- ▪ ▪ 亲事府
- ▪ ▪ 外官
- ▪ ▪ 大都督府
- ▪ 志第四十 兵
- ▪ 志第四十一 食货一
- ▪ 志第四十二 食货二
- ▪ 志第四十三 食货三
- ▪ 志第四十四 食货四
- ▪ 志第四十五 食货五
- ▪ 志第四十六 刑法
- ▪ 志第四十七 艺文一
- ▪ 志第四十八 艺文二
- ▪ 志第四十九 艺文三
- ▪ 志第五十 艺文四
- ▪ 表第一 宰相上
- ▪ 表第二 宰相中
- ▪ 表第三 宰相下
- ▪ 表第四 方镇一
- ▪ 表第五 方镇二
- ▪ 表第六 方镇三
- ▪ 表第七 方镇四
- ▪ 表第八 方镇五
- ▪ 表第九 方镇六
- ▪ 表第十上 宗室世系上
- ▪ 表第十下 宗室世系下
- ▪ 表第十一上 宰相世系一上
- ▪ 表第十一下 宰相世系一下
- ▪ 表第十二上 宰相世系二上
- ▪ 表第十二中 宰相世系二中
- ▪ 表第十二下 宰相世系二下
- ▪ 表第十三上 宰相世系三上
- ▪ 表第十三下 宰相世系三下
- ▪ 表第十四上 宰相世系四上
- ▪ 表第十四下 宰相世系四下
- ▪ 表第十五上 宰相世系五十
- ▪ 表第十五下 宰相世系五下
- ▪ 列传第一 后妃上
- ▪ 列传第二 后妃下
- ▪ 列传第三 宗室
- ▪ 列传第四 高祖诸子
- ▪ 列传第五 太宗子
- ▪ 列传第六 三宗诸子
- ▪ 列传第七 十一宗诸子
- ▪ 列传第八 诸帝公主
- ▪ 列传第九 李密
- ▪ 列传第十 王窦
- ▪ 列传第十一 薛李二刘高徐
- ▪ 列传第十二 萧辅沈李梁
- ▪ 列传第十三 刘斐
- ▪ 列传第十四 屈实尉迟张秦唐段
- ▪ 列传第十五 二刘殷许程柴任丘
- ▪ 列传第十六 温皇甫二李姜崔
- ▪ 列传第十七 杜阚王李苑罗王
- ▪ 列传第十八 二李勣
- ▪ 列传第十九 侯张薛
- ▪ 列传第二十 高窦
- ▪ 列传第二十一 房杜
- ▪ 列传第二十二 魏徵
- ▪ 列传第二十三 王薛马韦
- ▪ 列传第二十四 二李戴刘崔
- ▪ 列传第二十五 陈杨封裴宇文郑权阎蒋姜张
- ▪ 列传第二十六 萧瑀
- ▪ 列传第二十七 岑虞李褚姚令狐
- ▪ 列传第二十八 苏世长(良嗣 弁) 韦云起 孙伏伽 张玄素
- ▪ 列传第二十九 于高张
- ▪ 列传第三十 长孙褚韩来李上官
- ▪ 列传第三十一 杜二崔高郭赵崔杨卢二刘李刘孙邢
- ▪ 列传第三十二 傅吕陈
- ▪ 列传第三十三 刘裴娄
- ▪ 列传第三十四 崔杨窦宗祝王
- ▪ 列传第三十五 诸夷蕃将
- ▪ 列传第三十六 郭二张三王苏薛程唐
- ▪ 列传第三十七 王韩苏薛王柳冯蒋
- ▪ 列传第三十八 唐张徐
- ▪ 列传第三十九 崔徐苏豆卢
- ▪ 列传第四十 狄郝硃
- ▪ 列传第四十一 二玮 陆二李杜
- ▪ 列传第四十二 裴刘魏李吉
- ▪ 列传第四十三 张韦韩宋辛二李裴
- ▪ 列传第四十四 武李贾白
- ▪ 列传第四十五 五王
- ▪ 列传第四十六 刘钟崔二王
- ▪ 列传第四十七 魏韦郭
- ▪ 列传第四十八 李萧卢韦赵和
- ▪ 列传第四十九 姚宋
- ▪ 列传第五十 苏张
- ▪ 列传第五十一 魏卢李杜张韩
- ▪ 列传第五十二 张源裴
- ▪ 列传第五十三 苏尹毕李郑王许潘倪席齐
- ▪ 列传第五十四 裴崔卢李王严
- ▪ 列传第五十五 裴阳宋杨崔李解
- ▪ 列传第五十六 宗室宰相
- ▪ 列传第五十七 刘吴韦蒋柳沈
- ▪ 列传第五十八 二郭两王张牛
- ▪ 列传第五十九 宇文韦杨王
- ▪ 列传第六十 哥舒高封
- ▪ 列传第六十一 李光弼
- ▪ 列传第六十二 郭子仪
- ▪ 列传第六十三 二李马路
- ▪ 列传第六十四 房张李
- ▪ 列传第六十五 崔苗二裴吕
- ▪ 列传第六十六 崔邓魏卫李韩卢高
- ▪ 列传第六十七 李杨崔柳韦路
- ▪ 列传第六十八 高元李韦薛崔戴王徐郗辛
- ▪ 列传第六十九 来田侯崔严
- ▪ 列传第七十 元王黎杨严窦
- ▪ 列传第七十一 二李
- ▪ 列传第七十二 三王鲁辛冯三李曲二卢
- ▪ 列传第七十三 令狐张康李刘田王牛史
- ▪ 列传第七十四 刘第五班王李
- ▪ 列传第七十五 李常赵崔齐卢
- ▪ 列传第七十六 关董袁赵窦
- ▪ 列传第七十七 张姜武李宋
- ▪ 列传第七十八 段颜
- ▪ 列传第七十九 李晟
- ▪ 列传第八十 马浑
- ▪ 列传第八十一 杨戴阳二李韩杜邢
- ▪ 列传第八十二 陆贽
- ▪ 列传第八十三 韦张严韩
- ▪ 列传第八十四 鲍李萧薛樊王吴郑陆卢柳崔
- ▪ 列传第八十五 徐吕孟刘杨潘崔韦
- ▪ 列传第八十六 张赵李郑徐王冯庾
- ▪ 列传第八十七 姚独孤顾韦段吕许薛李
- ▪ 列传第八十八 孔穆崔柳杨马
- ▪ 列传第八十九 归奚三崔卢二薛卫胡丁二王殷
- ▪ 列传第九十 三郑高权崔
- ▪ 列传第九十一 贾杜令狐
- ▪ 列传第九十二 白裴崔韦二李皇甫王
- ▪ 列传第九十三 韦王陆刘柳程
- ▪ 列传第九十四 杜裴李韦
- ▪ 列传第九十五 二高伊硃二刘范二王孟赵李任张
- ▪ 列传第九十六 李乌王杨曹高刘石
- ▪ 列传第九十七 于王二杜范
- ▪ 列传第九十八 裴度
- ▪ 列传第九十九 二李元牛杨
- ▪ 列传第一百 窦刘二张杨熊柏
- ▪ 列传第一百一 韩愈
- ▪ 列传第一百二 钱崔二韦二高冯三李卢封郑敬
- ▪ 列传第一百三 刘蕡
- ▪ 列传第一百四 李郑二王贾舒
- ▪ 列传第一百五 李德裕
- ▪ 列传第一百六 陈三李曹刘
- ▪ 列传第一百七 二李崔萧二郑二卢韦周二裴刘赵王
- ▪ 列传第一百八 毕崔刘陆郑硃韩
- ▪ 列传第一百九 马杨路卢
- ▪ 列传第一百一十 郑二王韦张
- ▪ 列传第一百一十一 周王邓陈齐赵二杨顾
- ▪ 列传第一百一十二 二王诸葛李孟
- ▪ 列传第一百一十三 杨时硃孙
- ▪ 列传第一百一十四 高赵田硃
- ▪ 列传第一百一十五 三刘成杜钟张王
- ▪ 列传第一百一十六 忠义上
- ▪ 列传第一百一十七 忠义中
- ▪ 列传第一百一十八 忠义下
- ▪ 列传第一百一十九 卓行
- ▪ 列传第一百二十 孝友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一 隐逸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二 循吏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三 儒学上
- ▪ 列传第一百二十四 儒学中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五 儒学下
- ▪ 列传第一百二十六 文艺上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七 文艺中
- ▪ 列传第一百二十八 文艺下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九 方技
- ▪ 列传第一百三十 列女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一 外戚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二 宦者上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三 宦者下
- ▪ 列传第一百三十四 酷吏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五 籓镇魏博
- ▪ 列传第一百三十六 籓镇镇冀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七 籓镇卢龙
- ▪ 列传第一百三十八 籓镇淄青横海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九 籓镇宣武彰义泽潞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上 突厥上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下 突厥下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一上 吐蕃上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一下 吐蕃下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二上 回鹘上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二下 回鹘下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三 沙陀
- ▪ 列传第一百四十四 北狄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五 东夷
- ▪ 列传第一百四十六上 西域上
- ▪ 列传第一百四十六下 西域下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七上 南蛮上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七中 南蛮中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七下 南蛮下
- ▪ 列传第一百四十八上 奸臣上
- ▪ 列传第一百四十八下 奸臣下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九上 叛臣上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九下 叛臣下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上 逆臣上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中 逆臣中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下 逆臣下
- ▪ 附 进新唐书表
五曰凶礼。
《周礼》五礼,二曰凶礼。唐初,徙其次第五,而李义府、许敬宗以为凶事非臣子所宜言,遂去其《国恤》一篇,由是天子凶礼阙焉。至国有大故,则皆临时采掇附比以从事,事已,则讳而不传,故后世无考焉。至开元制礼,惟著天子赈恤水旱、遣使问疾、吊死、举哀、除服、临丧、册赠之类,若五服与诸臣之丧葬、衰麻、哭泣,则颇详焉。
凡四方之水、旱、蝗,天子遣使者持节至其州,位于庭,使者南面,持节在其东南,长官北面,寮佐、正长、老人在其后,再拜,以授制书。其问疾亦如之,其主人迎使者于门外,使者东面,主人西面,再拜而入。其问妇人之疾,则受劳问者北面。
若举哀之日,为位于别殿,文武三品以上入,哭于庭,四品以下哭于门外。有司版奏“中严”、“外办”。皇帝已变服而哭,然后百官内外在位者皆哭,十五举音,哭止而奉慰。其除服如之。皇帝服:一品锡衰,三品以上缌衰,四品以下疑衰。服期者,三朝晡止;大功,朝晡止;小功以下,一哀止。晡,百官不集。若为蕃国君长之丧,则设次于城外,向其国而哭,五举音止。
若临丧,则设大次于其门西,设素裀榻于堂上。皇帝小驾、卤簿,乘四望车,警跸,鼓吹备而不作。皇帝至大次,易素服,从官皆易服,侍臣则不。皇帝出次,丧主人免绖、释杖、哭门外,望见乘舆,止哭而再拜,先入门右,西向。皇帝至堂,升自阼阶,即哭位。巫、祝各一人先升,巫执桃立于东南,祝执茢立于西南,戈者四人先后随升。丧主人入廷再拜,敕引乃升,立户内之东,西向。皇帝出,丧主人门外拜送。皇帝变服于次,乃还庐。文、武常服。皇帝升车,鼓吹不作而入。其以敕使册赠,则受册于朝堂,载以犊车,备卤薄,至第。妃主以内侍为使。赠者以蜡印画绶。册赠必因其启葬,既葬则受于灵寝,既除则受于庙。主人公服而不哭,或单衣而介帻。受必有祭。未庙,受之寝。
五服之制。
斩衰三年。正服:子为父,女子子在室与已嫁而反室为父。加服:嫡孙为后者为祖,父为长子。义服:为人后者为所后父,妻为夫,妾为君,国官为君。王公以下三月而葬,葬而虞,三虞而卒哭。十三月小祥,二十五月大祥,二十七月禫祭。
齐衰三年。正服:子,父在为母。加服:为祖后者,祖卒则为祖母,母为长子。义服:为继母、慈母,继母为长子,妾为君之长子。
齐衰杖周。降服:父卒,母嫁及出妻之子为母,报,服亦如之。正服:为祖后者,祖在为祖母。义服:父卒,继母嫁,从,为之服报;夫为妻。
齐衰不杖周。正服:为祖父母,为伯叔父,为兄弟,为众子,为兄弟之子及女子子在室与适人者,为嫡孙,为姑、姊妹与无夫子,报,女子子与适人为祖父母,妾为其子。加服:女子子适人者为兄弟之为父后者。降服:妾为其父母,为人后者为其父母,报,女子子适人者为其父母。义服:为伯叔母,为继父同居者,妾为嫡妻,妾为君之庶子,妇为舅、姑,为夫之兄弟之子,舅、姑为嫡妇。
齐衰五月。正服:为曾祖父母,女子子在室及嫁者亦如之。
齐衰三月。正服:为高祖父母,女子子在室及嫁者亦如之。义服:为继父不同居者。
其父卒母嫁,出妻之子为母,钢为祖后,祖在为祖母,虽周除,仍心丧三年。
大功,长殇九月,中殇七月。正服:为子、女子子之长殇、中殇,为叔父之长殇、中殇,为姑、姊妹之长殇、中殇,为兄弟之长殇、中殇,为嫡孙之长殇、中殇,为兄弟之子、女子之长殇、中殇。义服:为夫之兄弟之子、女子子之长殇、中殇。成人九月正服:为从兄弟,为庶孙。降服:为女子子适人者,为姑、姊妹适人者报;出母为女子子适人者,为兄弟之女适人者报;为人后者为其兄弟与姑、姊妹在室者报。义服:为夫之祖父母与伯叔父母报,为夫之兄弟女适人者报;夫为人后者,其妻为本生舅、姑,为众子之妇。
小功五月殇。正服:为子、女子子之下殇,为叔父之下殇,为姑、姊妹之下殇,为兄弟之下殇,为嫡孙之下殇,为兄弟之子、女子子之下殇,为从兄弟姊妹之长殇,为庶孙之长殇。降服:为人后者为其兄弟之长殇,出嫁姑为侄之长殇,为人后者为其姑、姊妹之长殇。义服:为夫之兄弟之子、女子子之下殇,为夫之叔父之长殇。成人正服:为从祖祖父报,为从祖父报,为从祖姑、姊妹在室者报,为从祖兄弟报,为从祖祖姑在室者报,为外祖父母,为舅及从母报。降服:为从父姊妹适人者报,为孙女适人者,为人后者为其姑、姊妹适人者报。义服:为从祖祖母报,为从祖母报,为夫之姑、姊妹在室及适人者报,娣姒妇报,为同母异父兄弟姊妹报,为嫡母之父母兄弟从母,为庶母慈己者,为嫡孙之妇,母出为继母之父兄弟从母,嫂叔报。
缌麻三月殇。正服:为从父兄弟姊妹之中殇、下殇,为庶孙之中殇、下殇,为从祖叔父之长殇,为从祖兄弟之长殇,为舅及从母之长殇,为从父兄弟之子之长殇,为兄弟之孙长殇,为从祖姑、姊妹之长殇。降服:为人后者为其兄弟之中殇、下殇,为侄之中殇、下殇,出嫁姑为之报,为人后者为其姑、姊妹之中殇、下殇。义服:为人后者为从父兄弟之长殇,为夫之叔父之中殇、下殇,为夫之姑、姊妹之长殇。成人正服:为族兄弟,为族曾祖父报,为族祖父报,为族父报,为外孙,为曾孙、玄孙,为从母兄弟姊妹,为姑之子,为舅之子,为族曾祖姑在室者报,为族祖姑在室者报,为族姑在室者报。降服:为从祖姑、姊妹适人者报,女子子适人者为从祖父报,庶子为父后者为其母,为从祖姑适人者报,为人后者为外祖父母,为兄弟之孙女适人者报。义服:为族曾祖母报,为族祖母报,为族母报,为庶孙之妇,女子子适人者为从祖伯叔母,为庶母,为乳母,为婿,为妻之父母,为夫之曾祖高祖父母,为夫之从祖祖父母报,为夫之从祖父母报,为夫之外祖父母报,为从祖兄弟之子,为夫之从父兄弟之妻,为夫之从父姊妹在室及适人者,为夫之舅及从母报。改葬:子为父母,妻妾为其夫,其冠服杖屦皆依《仪礼》。皇家所绝傍亲无服者,皇弟、皇子为之皆降一等。
初,太宗尝以同爨缌而嫂叔乃无服,舅与从母亲等而异服,诏侍中魏征、礼部侍郎令狐德棻等议:“舅为母族,姨乃外戚它姓,舅固为重,而服止一时,姨丧乃五月,古人未达者也。于是服曾祖父母齐衰三月者,增以齐衰五月;適子妇大功,增以期;众子妇小功,增以大功;嫂叔服以小功五月报;其弟妻及夫兄亦以小功;舅服缌,请与从母增以小功。”然《律疏》舅报甥,服犹缌。显庆中,长孙无忌以为甥为舅服同从母,则舅宜进同从母报。又古庶母缌,今无服,且庶母之子,昆弟也,为之杖齐,是同气而吉凶异,自是亦改服缌。上元元年,武后请“父在,服母三年”。开元五年,右补阙卢履冰言:“《礼》,父在为母期,而服三年,非也,请如旧章。”乃诏并议舅及嫂叔服,久而不能决。二十年,中书令萧嵩等改脩五礼,于是父在为母齐衰三年。
诸臣之丧。
有疾,斋于正寝,卧东首北墉下。疾困,去衣,加新衣,彻药,清扫内外。四人坐而持手足,遗言则书之,为属纩。气绝,寝于地。男子白布衣,被发徒跣;妇人女子青缣衣,去首饰;齐衰以下,丈夫素冠。主人坐于床东,啼踊无数。众主人在其后,兄弟之子以下又在其后,皆西面南上,哭。妻坐于状西,妾及女子在其后,哭踊无数。兄弟之女以下又在其后,皆东面南上,籍藁坐哭。内外之际,隔以行帷。祖父以下为帷东北壁下,南面西上;祖母以下为帷西北壁,南面东上。外姻丈夫于户外东,北面西上;妇人于主妇西北,南面东上。诸内丧,则尊行丈夫及外亲丈夫席位于前堂,若户外之左右,俱南面。宗亲户东,西上;外亲户西,东上。凡丧,皆以服精粗为序,国官位于门内之东,重行北面西上,俱纻巾帕头,舒荐坐;参佐位于门内之西,重行北面东上,素服,皆舒席坐,哭。斩衰,三日不食;齐衰,二日不食;大功,三不食;小功、缌麻,再不食。
复于正寝。复者三人,以死者之上服左荷之,升自前东溜,当屋履危,北面西上。左执领,右执腰,招以左。每招,长声呼“某复”,三呼止。投衣于前,承以箧,升自阼阶,入以覆尸。乃设床于室户内之西,去脚、簟、枕,施幄,去裙。迁尸于状,南首,覆用敛衾,去死衣,楔齿以角柶,缀足以燕几,校在南。其内外哭位如始死之仪。乃奠以脯、醢,酒用吉器。升自阼阶,奠于尸东当腢。内丧,则赞者皆受于户外而设之。
沐浴。掘坎于阶间。近西,南顺,广尺,长二尺,深三尺,南其壤,为役灶于西墙下,东向,以俟煮沐。新盆、瓶、六鬲皆濯之,陈于西阶下。沐巾一,浴巾二,用絺若纮,实于,栉实于箱若簟,浴衣实于箧,皆具于西序下,南上。水淅稷米,取汁煮之,又汲为汤以俟浴。以盆盛潘及沐盘,升自西阶,授沐者,沐者执潘及盘入。主人皆出于户东,北面西上;主妇以下户西,北面东上。俱立哭。其尊行者,丈夫于主人之东,北面西上;妇人于主妇之西,北面东上。俱坐哭。妇人以帐。乃沐栉。束发用组。挋用巾。浴则四人抗衾,二人浴,拭用巾,挋用浴衣。设状于尸东,衽下莞上簟。浴者举尸,易状,设枕,翦鬓断爪如生,盛以小囊,大敛内于棺中。楔齿之柶、浴巾皆埋于坎。寘之。衣以明衣裳,以方巾覆面,仍以大敛之衾覆之。内外入就位,哭。
乃袭。袭衣三称,西领南上,明衣裳,舄一;帛巾一,方尺八寸;充耳,白纩;面衣,玄方尺,纁里,组系;握手,玄纁里,长尺二寸,广五寸,削约于内旁寸,著以绵组系。庶襚继陈,不用。将袭,具状席于西阶西,内外皆出哭,如浴。袭者以状升,入设于尸东,布枕席,陈袭于席。祝去巾,加面衣,设充耳、握手,纳舄若履。既袭,覆以大敛之衾,内外入哭。
乃含。赞者奉盘水及,一品至于三品,饭用梁,含用璧;四品至于五品,饭用稷,含用碧;六品至于九品,饭用梁,含用贝。升堂,含者盥手于户外,洗梁、璧实于,执以入,祝从入,北面,彻枕,去衾,受,奠于尸东。含者坐于状东,西面,凿巾,纳饭、含于尸口。既含,主人复位。
乃为明旌,以绛广充幅,一品至于三品,长九尺,韬杠,铭曰“某官封之柩”,置于西阶上;四品至于五品,长八尺;六品至于九品,长六尺。
凿木为重,一品至于三品,长八尺,横者半之,三分庭一在南;四品至于五品,长七尺;六品至于九品,长六尺。以沐之米为粥,实于鬲,盖以疏布,系以竹幹,县于重木。覆用苇席,北面,屈两端交后,西端在上,缀以竹幹。祝取铭置于重,殡堂前楹下,夹以苇席。
小敛。衣一十九称,朝服一,笏一,陈于东序,西领北上。设奠于东堂下,甒二,实以醴、酒,觯二,角柶一,少牢,腊三,笾、豆俎各八。设盆盥于馔东,布巾。赞者辟脯醢之,奠于尸状西南。乃敛,具状席于堂西,设盆盥西阶之西,如东方。敛者盥,与执服者以敛衣人,丧者东西皆少退,内外哭。已敛,覆以夷衾。设状于堂上两楹间,衽下莞上簟,有枕。卒敛,开帷,主人以下西面凭哭,主妇以下东面凭哭,退。乃敛发而奠。赞者盥手奉馔至阶,升,设于尸东,醴、酒奠于馔南西上,其俎,祝受巾巾之。奠者彻袭,奠,自西阶降出。下帷,内外俱坐哭。有国官、僚佐者,以官代哭;无者以亲疏为之。夜则为燎于庭,厥明灭燎。
乃大敛。衣三十称,上服一称,冕具簪、导、缨,内丧则有花钗,衾一,西领南上。设奠如小敛,甒加勺,篚在东南。笾、豆、俎皆有幕,用功布。棺入,内外皆止哭,升棺于殡所,乃哭。熬八篚,黍、稷、梁、稻各二,皆加鱼、腊。烛俟于馔东,设盆盥于东阶东南。祝盥讫,升自阼阶。彻巾,执巾者以待于阼阶下。祝盥,赞者彻小敛之馔,降自西阶,设于序西南,当西溜,如设于堂上。乃适于东阶下新馔所,帷堂内外皆少退,立哭。御者敛,加冠若花钗,覆以衾。开帷,丧者东西凭哭如小敛,诸亲凭哭。敛者四人举状,男女从,奉尸敛于棺,乃加盖,覆以夷衾,内外皆复位如初。设熬谷,首足各一篚,傍各三篚,以木覆棺上,乃涂之,设帟于殡上,祝取铭置于殡。乃奠。执巾、几席者升自阼阶,入,设于室之西南隅,东面。又几,巾已加,赞者以馔升,入室,西面,设于席前。祝加巾于俎,奠者降自西阶以出。下帷,内外皆就位哭。
既殡,设灵座于下室西间,东向,施状、几、案、屏、帐、服饰,以时上膳羞及汤沐如平生。殷奠之日,不馈于下室。
庐在殡堂东廊下,近南,设苫塊。齐衰于其南,为垩室。俱北户,翦蒲为席,不缘;大功又于其南,张帷,席以蒲;小功、缌麻又于其南,设状,席以蒲。妇人次于西房。
三日成服,内外皆哭,尽哀。乃降就次,服其服,无服者仍素服。相者引主人以下俱杖升,立于殡,内外皆哭。诸子孙跪哭尊者之前,祖父抚之,女子子对立而哭,唯诸父不抚。尊者出,主人以下降立阼阶。
朔望殷奠,馔于东堂下,瓦甒二,实醴及酒,角觯二,木柶一,少牢及腊三俎,二簋、二簠、二钘,六笾、六豆。其日,不馈于下室。
葬有期,前一日之夕,除苇障,设宾次于大门外之右,南向,启殡之日,主人及诸子皆去冠,以纻巾帕头,就位哭。祝衰服执功布,升自东阶,诣殡南,北向,内外止哭,三声噫嘻,乃曰:“谨以吉辰启殡。”既告,内外哭。祝取铭置于重。掌事者升,彻殡涂,设席于柩东,升柩于席。又设席柩东,祝以功布升,拂柩,覆用夷衾,周设帷,开户东向。主人以下升,哭于帷东,西向,俱南上。诸祖父以下哭于帷东北壁下,诸祖母以下哭于帷西北壁下;外姻丈夫帷东上,妇人帷西。祝与进馔者各以奠升,设于柩东席上,祝酌醴奠之。
陈器用。启之夕,发引前五刻,搥一鼓为一严,陈布吉、凶仪仗,方相、志石、大棺车及明器以下,陈于柩车之前。一品引四、披六、鐸左右各八、黼翣二、黻翣二、画翣二,二品三品引二、披四、鐸左右各六、黼翣二、画翣二,四品五品引二、披二、鐸左右各四、黼翣二、画翣二,六品至于九品披二、鐸二、画翣二。
二刻顷,搥二鼓为二严,掌馔者彻启奠以出,内外俱立,哭。执绋者皆入,掌事者彻帷,持翣者升,以翣障柩。执绋者升,执鐸者夹西阶立,执纛者入,当西阶南,北面立。掌事者取重出,倚于门外之东。执旌者立于纛南,北面。搥三鼓为三严,灵车进于内门外,南向,祝以腰舆诣灵座前,西向跪告。腰舆降自西阶,以诣灵车。腰舆退。执鐸者振鐸,降就阶间,南向。持翣者障以翣。执纛者却行而引,輴止则北面立;执旌者亦渐而南,輴止,北面。主人以下以次从。
輴在庭。輴至庭,主人及诸子以下立哭于輴东北,西向南上;祖父以下立哭于輴东北,南面西上;异姓之丈夫立哭于主人东南,西面北上。妇人以次从降,妻、妾、女子子以下立哭于輴西,东面南上;祖母以下立哭于輴西北,南向东上;异姓之妇人立哭于主妇西南,东面北上。内外之际,障以行帷。国官立哭于执绋者东,北面西上;僚佐立哭于执绋者西南,北面东上。祝帅执馔者设祖奠于輴东,如大敛。祝酌奠、进馔,北面跪曰:“永迁之礼,灵辰不留,谨奉旋车,式遵祖道,尚飨。”
輴出,升车,执披者执前后披,绋者引輴出,旌先、纛次,主人以下从,哭于车盾后。輴出,到輀车,执绋者解属于輀车,设帷障于輴后,遂升柩。祝与执馔者设遣奠于柩东,如祖奠。
既奠,掌事者以蒲苇苞牲体下节五,以绳束之,盛以盘,载于舆前。方相、大棺车、輴车,明器舆、下帐舆、米舆、酒脯醢舆、苞牲舆、食舆为六舆,铭旌、纛、鐸、輀车以次行。宾有赠者,既祖奠,宾立于大门外西厢,东面,从者以篚奉玄纁立于西南,以马陈于宾东南,北首西上。相者入,受命出,西面曰:“敢请事。”宾曰:“某敢赗。”相者入告,出曰:“孤某须矣。”执篚者奠,取币以授宾。牵马者先入,陈于輴车南,北首西上。宾入,由马西当輴车南,北面立,内外止哭。宾曰:“某谥封若某位,将归幽宅,敢致赗。”乃哭,内外皆哭。主人拜、稽颡。宾进輴东,西面,奠币于车上,西出,主人拜、稽颡送之。
丧至于墓所,下柩。进輴车于柩车之后,张帷,下柩于輴。丈夫在西,凭以哭。卑者拜辞,主人以下妇人皆障以行帷,哭于羡道西,东面北上。
入墓。施行席于圹户内之西,执绋者属绋于輴,遂下柩于圹户内席上,北首,覆以夷衾。
輴出,持翣入,倚翣于圹内两厢,遂以帐张于柩东,南向。米、酒、脯于东北,食盘设于前,醯、醢设于盘南,苞牲置于四隅,明器设于右。
在圹。掌事者以玄纁授主人,主人授祝,奉以入,奠于灵座,主人拜、稽颡。施铭旌、志石于圹门之内,掩户,设关钥,遂复土三。主人以下稽颡哭,退,俱就灵所哭。掌仪者祭后土于墓左。
反哭。既下柩于圹,搥一鼓为一严,掩户;搥二鼓为再严,内外就灵所;搥三鼓为三严,彻酒、脯之奠,追灵车于帷外,陈布仪仗如来仪。腰舆入,少顷出,诣灵车后。灵车发引,内外从哭如来仪。出墓门,尊者乘,去墓百步,卑者乘以哭。灵车至于西阶下,南向。祝以腰舆诣灵车后。少顷,升,入诣灵座前;主人以下从升,立于灵座东,西面南上;内外俱升。诸祖父以下哭于帷东北壁下,南面;妻及女子以下妇人哭于灵西,东面;诸祖母以下哭于帷西北壁下,南面;外姻哭于南厢,丈夫帷东,妇人帷西,皆北面;吊者哭于堂上,西面。主人以下出就次,沐浴以俟虞,斩衰者沐而不栉。
虞。主用桑,长尺,方四寸,孔径九分,鸟漆匮,置于灵座,在寝室内户西,东向,素几在右。设洗于西阶西南,瓦甒二、设于北牖下,醴、酒在东。丧者既沐,升灵所。主人及诸子倚仗于户外,入,哭于位如初。馔入,如殷奠,升自东阶。主人盥手洗爵,酌醴,西面跪奠,哭止。祝跪读祝,主人哭拜,内外应拜者皆哭拜。乃出,杖降西阶,还次。间日再虞,后日三虞,礼如初。
小祥。毁庐为垩室,设蒲席。垩室者除之,席地。主人及诸子沐浴栉翦,去首绖,练冠,妻妾女子去腰绖。主用栗,祭如虞礼。
大祥之祭如小祥。间月而禫,释祥服,而禫祭如大祥。既祥而还外寝。妻妾女子还于寝。食有醢、酱,既禫而饮醴酒,食干肉。
祔庙,筮日。将祔,掌事者为坎室于始祖庙室西壁,主人及亚献以下散齐三日,致齐一日。前一日,主人以酒、脯告递迁之主,乃迁置于幄坐,又奠酒、脯以安神。掌馔者彻膳以出,掌庙者以次椟神主纳于坎室。又设考之祔坐于曾祖室内东壁下,西向,右几。设主人位于东南,西面。设子孙位于南门内道东,北面西上。设亚献、终献位于主人东南。设掌事以下位于终献东南,俱西面北上。设赞唱者位于主人西南,西面。设酒尊于堂上室户之东南,北向西上。设洗于阼阶东南,北向,实爵三,巾二,加冪。其日,具少牢之馔二座,各俎三、簋二、簠二、钘二。酒尊二,其一实玄酒为上,其一实清酒次之。其笾豆,一品者各十二,二品、三品者各八。主人及行事者祭服。掌事者具腰舆,掌庙者、阍寺人立于庙庭,北面再拜,升自东阶,入,开坎室,出曾祖、曾祖妣神主置于座,降,出。执尊、罍、篚者入就位,祝进座前,西面告曰:“以今吉辰,奉迁神主于庙。”执舆者以舆升,入,进舆于座前,祝纳神主于椟,升舆,祝仍扶于左,降自西阶,子孙内外陪从于后。至庙门,诸妇人停于门外,周以行帷,俟祭讫而还。神主人自南门,升自西阶。入于室,诸子孙从升,立于室户西,重行东面,以北为上。行事者从入,各就位,舆诣室前,回舆西向。祝启椟乂神主,置于坐。舆降,立于西阶下,东向。相者引主人以下降自东阶,各就位。祝立定,赞唱者曰:“再拜。”在位者皆再拜。掌馔者引馔入,升自东阶,入于室。各设于神座前。主人盥手,洗爵,升自东阶。酌醴酒,入室,进,北面跪,奠爵于曾祖神座前。主人出,取爵酌酒,入室,进,东面跪,奠于祖座前。出户,北面立。祝持版进于室户外之右,东向跪读祝文,主人再拜。祝进,入奠版于曾祖座。主人出,降,还本位。初,主人出,亚献盥手,洗爵,升,酌酒入,进,北面跪,奠于曾祖,又酌酒入,进,东面跪,奠于祖神座,出户,北面再拜讫。又入室,立于西壁下,东面再,拜,出,降,复位。亚献将毕,终献入如亚献。祝入,彻豆,赞者皆再拜。主人及在位子孙以下出。掌馔者入,彻馔以出,掌庙者纳曾祖神主于坎室,出,又以腰舆升诸考神座前,纳主于椟,置于舆,诣考庙,出神主置于座,进酒、脯之奠,少顷,彻之。祝纳神主于坎室。六品以下袝祭于正寝,礼略如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