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唐书
- ▪ 本纪第一 高祖
- ▪ 本纪第二 太宗
- ▪ 本纪第三 高宗
- ▪ 本纪第四 则天皇后 中宗
- ▪ 本纪第五 睿宗 玄宗
- ▪ 本纪第六 肃宗 代宗
- ▪ 本纪第七 德宗 顺宗 宪宗
- ▪ 本纪第八 穆宗 敬宗 文宗 武宗 宣宗
- ▪ 本纪第九 懿宗 僖宗
- ▪ 本纪第十 昭宗 哀帝
- ▪ 志第一 礼乐一
- ▪ 志第二 礼乐二
- ▪ 志第三 礼乐三
- ▪ 志第四 礼乐四
- ▪ 志第五 礼乐五
- ▪ 志第六 礼乐六
- ▪ 志第七 礼乐七
- ▪ 志第八 礼乐八
- ▪ 志第九 礼乐九
- ▪ 志第十 礼乐十
- ▪ 志第十一 礼乐十一
- ▪ 志第十二 礼乐十二
- ▪ 志第十三上 仪卫上
- ▪ 志第十三下 仪卫下
- ▪ 志第十四 车服
- ▪ 志第十五 历一
- ▪ ▪ 荧惑
- ▪ ▪ 镇星
- ▪ ▪ 岁星
- ▪ ▪ 太白
- ▪ ▪ 辰星
- ▪ 志第十六 历二
- ▪ ▪ 岁星
- ▪ ▪ 荧惑
- ▪ ▪ 镇星
- ▪ ▪ 太白
- ▪ ▪ 辰星
- ▪ 志第十七上 历三上
- ▪ 志第十七下 历三下
- ▪ 志第十八上 历四上
- ▪ ▪ 三曰步日躔术
- ▪ ▪ 一曰步中朔术
- ▪ ▪ 二曰发敛术
- ▪ ▪ 四曰步月离术
- ▪ ▪ 五曰步轨漏术
- ▪ 志第十八下 历四下
- ▪ ▪ 六曰步交会术
- ▪ ▪ 阴阳历
- ▪ ▪ 七曰步五星术
- ▪ ▪ 五星爻象历
- ▪ ▪ 岁星
- ▪ ▪ 荧惑
- ▪ ▪ 镇星
- ▪ ▪ 太白
- ▪ ▪ 辰星
- ▪ 志第十九 历五
- ▪ ▪ 太白
- ▪ ▪ 镇星
- ▪ ▪ 太白
- ▪ ▪ 辰星
- ▪ ▪ 岁星
- ▪ ▪ 镇星
- ▪ ▪ 辰星
- ▪ ▪ 岁星
- ▪ ▪ 荧惑
- ▪ ▪ 镇星
- ▪ ▪ 太白
- ▪ ▪ 辰星
- ▪ ▪ 岁星
- ▪ ▪ 荧惑
- ▪ ▪ 五星变行加减差日度率
- ▪ 志第二十上 历六上
- ▪ ▪ 岁星
- ▪ ▪ 荧惑
- ▪ ▪ 镇星
- ▪ ▪ 太白
- ▪ ▪ 辰星
- ▪ 志第二十下 历六下
- ▪ ▪ 晷漏
- ▪ ▪ 交会
- ▪ ▪ 岁星
- ▪ ▪ 荧惑
- ▪ ▪ 镇星
- ▪ ▪ 太白
- ▪ ▪ 辰星
- ▪ ▪ 五星入变历表略
- ▪ 志第二十一 天文一
- ▪ 志第二十二 天文二
- ▪ ▪ 日食
- ▪ ▪ 日变
- ▪ ▪ 月变
- ▪ ▪ 孛彗
- ▪ ▪ 星变
- ▪ 志第二十三 天文三
- ▪ ▪ 月五星凌犯及星变
- ▪ ▪ 五星聚合
- ▪ 志第二十四 五行一
- ▪ ▪ 草妖
- ▪ ▪ 金沴木
- ▪ ▪ 火不炎上
- ▪ ▪ 常燠
- ▪ ▪ 常雨
- ▪ ▪ 龟孽
- ▪ ▪ 鼠妖
- ▪ ▪ 羽虫之孽
- ▪ ▪ 羊祸
- ▪ ▪ 赤眚赤祥
- ▪ ▪ 水沴火
- ▪ 志第二十五 五行二
- ▪ ▪ 黄眚黄祥
- ▪ ▪ 土为变怪
- ▪ ▪ 山摧
- ▪ ▪ 山鸣
- ▪ ▪ 金不从革
- ▪ ▪ 常旸
- ▪ ▪ 诗妖
- ▪ ▪ 讹言
- ▪ ▪ 犬祸
- ▪ ▪ 白眚白祥
- ▪ ▪ 木沴金
- ▪ ▪ 稼穑不成
- ▪ ▪ 常风
- ▪ ▪ 夜妖
- ▪ ▪ 华孽
- ▪ ▪ 嬴虫之孽
- ▪ ▪ 牛祸
- ▪ ▪ 木火金水沴土
- ▪ 志第二十六 五行三
- ▪ 志第二十七 地理一
- ▪ 志第二十八 地理二
- ▪ 志第二十九 地理三
- ▪ 志第三十 地理四
- ▪ 志第三十一 地理五
- ▪ 志第三十二 地理六
- ▪ 志第三十三上 地理七上
- ▪ 志第三十三下 地理七下
- ▪ ▪ 羁縻州
- ▪ ▪ 关内道
- ▪ ▪ 河北道
- ▪ ▪ 归诚州
- ▪ ▪ 陇右道
- ▪ ▪ 剑南道
- ▪ ▪ 江南道
- ▪ ▪ 岭南道
- ▪ 志第三十四 选举志上
- ▪ 志第三十五 选举志下
- ▪ 志第三十六 百官一
- ▪ ▪ 户部
- ▪ ▪ 三师三公
- ▪ ▪ 尚书省
- ▪ ▪ 礼部
- ▪ ▪ 吏部
- ▪ ▪ 兵部
- ▪ ▪ 刑部
- ▪ ▪ 工部
- ▪ 志第三十七 百官二
- ▪ ▪ 集贤殿书院
- ▪ ▪ 门下省
- ▪ ▪ 弘文馆
- ▪ ▪ 中书省
- ▪ ▪ 史馆
- ▪ ▪ 秘书省
- ▪ ▪ 著作局
- ▪ ▪ 司天台
- ▪ ▪ 殿中省
- ▪ ▪ 内侍省
- ▪ ▪ 内府局
- ▪ ▪ 内官
- ▪ ▪ 宫官
- ▪ ▪ 太子内官
- ▪ 志第三十八 百官三
- ▪ ▪ 光禄寺
- ▪ ▪ 御史台
- ▪ ▪ 太常寺
- ▪ ▪ 卫尉寺
- ▪ ▪ 宗正寺
- ▪ ▪ 太仆寺
- ▪ ▪ 大理寺
- ▪ ▪ 鸿胪寺
- ▪ ▪ 司农寺
- ▪ ▪ 太府寺
- ▪ ▪ 国子监
- ▪ ▪ 少府
- ▪ ▪ 将作监
- ▪ ▪ 军器监
- ▪ ▪ 都水监
- ▪ 志第三十九上 百官四上
- ▪ ▪ 十六卫
- ▪ ▪ 诸卫折冲都尉府
- ▪ 志第三十九下 百官四下
- ▪ ▪ 京县
- ▪ ▪ 畿县
- ▪ ▪ 上县
- ▪ ▪ 中县
- ▪ ▪ 中下县
- ▪ ▪ 中都督府
- ▪ ▪ 下都督府
- ▪ ▪ 大都护府
- ▪ ▪ 上都护府
- ▪ ▪ 上州
- ▪ ▪ 中州
- ▪ ▪ 下州
- ▪ ▪ 帐内府
- ▪ ▪ 亲王国
- ▪ ▪ 公主邑司
- ▪ ▪ 下县
- ▪ ▪ 王府官
- ▪ ▪ 亲事府
- ▪ ▪ 外官
- ▪ ▪ 大都督府
- ▪ 志第四十 兵
- ▪ 志第四十一 食货一
- ▪ 志第四十二 食货二
- ▪ 志第四十三 食货三
- ▪ 志第四十四 食货四
- ▪ 志第四十五 食货五
- ▪ 志第四十六 刑法
- ▪ 志第四十七 艺文一
- ▪ 志第四十八 艺文二
- ▪ 志第四十九 艺文三
- ▪ 志第五十 艺文四
- ▪ 表第一 宰相上
- ▪ 表第二 宰相中
- ▪ 表第三 宰相下
- ▪ 表第四 方镇一
- ▪ 表第五 方镇二
- ▪ 表第六 方镇三
- ▪ 表第七 方镇四
- ▪ 表第八 方镇五
- ▪ 表第九 方镇六
- ▪ 表第十上 宗室世系上
- ▪ 表第十下 宗室世系下
- ▪ 表第十一上 宰相世系一上
- ▪ 表第十一下 宰相世系一下
- ▪ 表第十二上 宰相世系二上
- ▪ 表第十二中 宰相世系二中
- ▪ 表第十二下 宰相世系二下
- ▪ 表第十三上 宰相世系三上
- ▪ 表第十三下 宰相世系三下
- ▪ 表第十四上 宰相世系四上
- ▪ 表第十四下 宰相世系四下
- ▪ 表第十五上 宰相世系五十
- ▪ 表第十五下 宰相世系五下
- ▪ 列传第一 后妃上
- ▪ 列传第二 后妃下
- ▪ 列传第三 宗室
- ▪ 列传第四 高祖诸子
- ▪ 列传第五 太宗子
- ▪ 列传第六 三宗诸子
- ▪ 列传第七 十一宗诸子
- ▪ 列传第八 诸帝公主
- ▪ 列传第九 李密
- ▪ 列传第十 王窦
- ▪ 列传第十一 薛李二刘高徐
- ▪ 列传第十二 萧辅沈李梁
- ▪ 列传第十三 刘斐
- ▪ 列传第十四 屈实尉迟张秦唐段
- ▪ 列传第十五 二刘殷许程柴任丘
- ▪ 列传第十六 温皇甫二李姜崔
- ▪ 列传第十七 杜阚王李苑罗王
- ▪ 列传第十八 二李勣
- ▪ 列传第十九 侯张薛
- ▪ 列传第二十 高窦
- ▪ 列传第二十一 房杜
- ▪ 列传第二十二 魏徵
- ▪ 列传第二十三 王薛马韦
- ▪ 列传第二十四 二李戴刘崔
- ▪ 列传第二十五 陈杨封裴宇文郑权阎蒋姜张
- ▪ 列传第二十六 萧瑀
- ▪ 列传第二十七 岑虞李褚姚令狐
- ▪ 列传第二十八 苏世长(良嗣 弁) 韦云起 孙伏伽 张玄素
- ▪ 列传第二十九 于高张
- ▪ 列传第三十 长孙褚韩来李上官
- ▪ 列传第三十一 杜二崔高郭赵崔杨卢二刘李刘孙邢
- ▪ 列传第三十二 傅吕陈
- ▪ 列传第三十三 刘裴娄
- ▪ 列传第三十四 崔杨窦宗祝王
- ▪ 列传第三十五 诸夷蕃将
- ▪ 列传第三十六 郭二张三王苏薛程唐
- ▪ 列传第三十七 王韩苏薛王柳冯蒋
- ▪ 列传第三十八 唐张徐
- ▪ 列传第三十九 崔徐苏豆卢
- ▪ 列传第四十 狄郝硃
- ▪ 列传第四十一 二玮 陆二李杜
- ▪ 列传第四十二 裴刘魏李吉
- ▪ 列传第四十三 张韦韩宋辛二李裴
- ▪ 列传第四十四 武李贾白
- ▪ 列传第四十五 五王
- ▪ 列传第四十六 刘钟崔二王
- ▪ 列传第四十七 魏韦郭
- ▪ 列传第四十八 李萧卢韦赵和
- ▪ 列传第四十九 姚宋
- ▪ 列传第五十 苏张
- ▪ 列传第五十一 魏卢李杜张韩
- ▪ 列传第五十二 张源裴
- ▪ 列传第五十三 苏尹毕李郑王许潘倪席齐
- ▪ 列传第五十四 裴崔卢李王严
- ▪ 列传第五十五 裴阳宋杨崔李解
- ▪ 列传第五十六 宗室宰相
- ▪ 列传第五十七 刘吴韦蒋柳沈
- ▪ 列传第五十八 二郭两王张牛
- ▪ 列传第五十九 宇文韦杨王
- ▪ 列传第六十 哥舒高封
- ▪ 列传第六十一 李光弼
- ▪ 列传第六十二 郭子仪
- ▪ 列传第六十三 二李马路
- ▪ 列传第六十四 房张李
- ▪ 列传第六十五 崔苗二裴吕
- ▪ 列传第六十六 崔邓魏卫李韩卢高
- ▪ 列传第六十七 李杨崔柳韦路
- ▪ 列传第六十八 高元李韦薛崔戴王徐郗辛
- ▪ 列传第六十九 来田侯崔严
- ▪ 列传第七十 元王黎杨严窦
- ▪ 列传第七十一 二李
- ▪ 列传第七十二 三王鲁辛冯三李曲二卢
- ▪ 列传第七十三 令狐张康李刘田王牛史
- ▪ 列传第七十四 刘第五班王李
- ▪ 列传第七十五 李常赵崔齐卢
- ▪ 列传第七十六 关董袁赵窦
- ▪ 列传第七十七 张姜武李宋
- ▪ 列传第七十八 段颜
- ▪ 列传第七十九 李晟
- ▪ 列传第八十 马浑
- ▪ 列传第八十一 杨戴阳二李韩杜邢
- ▪ 列传第八十二 陆贽
- ▪ 列传第八十三 韦张严韩
- ▪ 列传第八十四 鲍李萧薛樊王吴郑陆卢柳崔
- ▪ 列传第八十五 徐吕孟刘杨潘崔韦
- ▪ 列传第八十六 张赵李郑徐王冯庾
- ▪ 列传第八十七 姚独孤顾韦段吕许薛李
- ▪ 列传第八十八 孔穆崔柳杨马
- ▪ 列传第八十九 归奚三崔卢二薛卫胡丁二王殷
- ▪ 列传第九十 三郑高权崔
- ▪ 列传第九十一 贾杜令狐
- ▪ 列传第九十二 白裴崔韦二李皇甫王
- ▪ 列传第九十三 韦王陆刘柳程
- ▪ 列传第九十四 杜裴李韦
- ▪ 列传第九十五 二高伊硃二刘范二王孟赵李任张
- ▪ 列传第九十六 李乌王杨曹高刘石
- ▪ 列传第九十七 于王二杜范
- ▪ 列传第九十八 裴度
- ▪ 列传第九十九 二李元牛杨
- ▪ 列传第一百 窦刘二张杨熊柏
- ▪ 列传第一百一 韩愈
- ▪ 列传第一百二 钱崔二韦二高冯三李卢封郑敬
- ▪ 列传第一百三 刘蕡
- ▪ 列传第一百四 李郑二王贾舒
- ▪ 列传第一百五 李德裕
- ▪ 列传第一百六 陈三李曹刘
- ▪ 列传第一百七 二李崔萧二郑二卢韦周二裴刘赵王
- ▪ 列传第一百八 毕崔刘陆郑硃韩
- ▪ 列传第一百九 马杨路卢
- ▪ 列传第一百一十 郑二王韦张
- ▪ 列传第一百一十一 周王邓陈齐赵二杨顾
- ▪ 列传第一百一十二 二王诸葛李孟
- ▪ 列传第一百一十三 杨时硃孙
- ▪ 列传第一百一十四 高赵田硃
- ▪ 列传第一百一十五 三刘成杜钟张王
- ▪ 列传第一百一十六 忠义上
- ▪ 列传第一百一十七 忠义中
- ▪ 列传第一百一十八 忠义下
- ▪ 列传第一百一十九 卓行
- ▪ 列传第一百二十 孝友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一 隐逸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二 循吏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三 儒学上
- ▪ 列传第一百二十四 儒学中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五 儒学下
- ▪ 列传第一百二十六 文艺上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七 文艺中
- ▪ 列传第一百二十八 文艺下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九 方技
- ▪ 列传第一百三十 列女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一 外戚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二 宦者上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三 宦者下
- ▪ 列传第一百三十四 酷吏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五 籓镇魏博
- ▪ 列传第一百三十六 籓镇镇冀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七 籓镇卢龙
- ▪ 列传第一百三十八 籓镇淄青横海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九 籓镇宣武彰义泽潞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上 突厥上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下 突厥下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一上 吐蕃上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一下 吐蕃下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二上 回鹘上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二下 回鹘下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三 沙陀
- ▪ 列传第一百四十四 北狄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五 东夷
- ▪ 列传第一百四十六上 西域上
- ▪ 列传第一百四十六下 西域下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七上 南蛮上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七中 南蛮中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七下 南蛮下
- ▪ 列传第一百四十八上 奸臣上
- ▪ 列传第一百四十八下 奸臣下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九上 叛臣上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九下 叛臣下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上 逆臣上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中 逆臣中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下 逆臣下
- ▪ 附 进新唐书表
魏徵,字玄成,魏州曲城人。少孤,落魄,弃赀产不营,有大志,通贯书术。隋乱,诡为道士。武阳郡丞元宝藏举兵应李密,以徵典书檄。密得宝藏书,辄称善,既闻徵所为,促召之。徵进十策说密,不能用。王世充攻洛口,徵见长史郑颋曰:“魏公虽骤胜,而骁将锐士死伤略尽;又府无见财,战胜不赏。此二者不可以战。若浚池峭垒,旷日持久,贼粮尽且去,我追击之,取胜之道也。”颋曰:“老儒常语耳!”徵不谢去。
后从密来京师,久之未知名。自请安辑山东,乃擢秘书丞,驰驿至黎阳。时李勣尚为密守,徵与书曰:“始魏公起叛徒,振臂大呼,众数十万,威之所被半天下,然而一败不振,卒归唐者,固知天命有所归也。今君处必争之地,不早自图,则大事去矣!”勣得书,遂定计归,而大发粟馈淮安王之军。
会窦建德陷黎阳,获徵,伪拜起居舍人。建德败,与裴矩走入关,隐太子引为洗马。徵见秦王功高,阴劝太子早为计。太子败,王责谓曰:“尔阋吾兄弟,奈何?”答曰:“太子蚤从徵言,不死今日之祸。”王器其直,无恨意。
即位,拜谏议大夫,封钜鹿县男。当是时,河北州县素事隐、巢者不自安,往往曹伏思乱。徵白太宗曰:“不示至公,祸不可解。”帝曰:“尔行安喻河北。”道遇太子千牛李志安、齐王护军李思行传送京师,徵与其副谋曰:“属有诏,宫府旧人普原之。今复执送志安等,谁不自疑者?吾属虽往,人不信。”即贷而后闻。使还,帝悦,日益亲,或引至卧内,访天下事。徵亦自以不世遇,乃展尽底蕴无所隐,凡二百余奏,无不剀切当帝心者。由是拜尚书右丞,兼谏议大夫。
左右有毁徵阿党亲戚者,帝使温彦博按讯,非是。彦博曰:“徵为人臣,不能著形迹,远嫌疑,而被飞谤,是宜责也。”帝谓彦博行让徵。徵见帝,谢曰:“臣闻君臣同心,是谓一体,岂有置至公,事形迹?若上下共由兹路,邦之兴丧未可知也。”帝矍然,曰:“吾悟之矣!”徵顿首曰:“愿陛下俾臣为良臣,毋俾臣为忠臣。”帝曰:“忠、良异乎?”曰:“良臣,稷、契、咎陶也;忠臣,龙逢、比干也。良臣,身荷美名,君都显号,子孙傅承,流祚无疆;忠臣,己婴祸诛,君陷昏恶,丧国夷家,只取空名。此其异也。”帝曰:“善。”因问:“为君者何道而明,何失而暗?”徵曰:“君所以明,兼听也;所以暗,偏信也。尧、舜氏辟四门,明四目,达四聪。虽有共,鮌,不能塞也,靖言庸违,不能惑也。秦二世隐藏其身,以信赵高,天下溃叛而不得闻;梁武帝信硃异,侯景向关而不得闻;隋炀帝信虞世基,贼遍天下而不得闻。故曰,君能兼听,则奸人不得壅蔽,而下情通矣。”
郑仁基息女美而才,皇后建请为充华,典册具。或言许聘矣。徵谏曰:“陛下处台榭,则欲民有楝宇;食膏粱,则欲民有饱适;顾嫔御,则欲民有室家。今郑已约昏,陛下取之,岂为人父母意!”帝痛自咎,即诏停册。
贞观三年,以秘书监参豫朝政。高昌王曲文泰将入朝,西域诸国欲因文泰悉遣使者奉献。帝诏文泰使人厌怛纥干迎之。徵曰:“异时文泰入朝,所过供拟不能具,今又加诸国焉,则濒塞州县以乏致罪者众。彼以商贾来,则边人为之利;若宾客之,中国萧然耗矣。汉建武时,西域请置都护、送侍子,光武不许,不以蛮夷敝中国也。”帝曰:“善。”追止其诏。
于是帝即位四年,岁断死二十九,几至刑措,米斗三钱。先是,帝尝叹曰:“今大乱之后,其难治乎?”徵曰:“大乱之易治,譬饥人之易食也。”帝曰:“古不云善人为邦百年,然后胜残去杀邪?”答曰:“此不为圣哲论也。圣哲之治,其应如响,期月而可,盖不其难。”封德彝曰:“不然。三代之后,浇诡日滋。秦任法律,汉杂霸道,皆欲治不能,非能治不欲。徵书生,好虚论,徒乱国家,不可听。”徵曰:“五帝、三王不易民以教,行帝道而帝,行王道而王,顾所行何如尔。黄帝逐蚩尤,七十战而胜其乱,因致无为。九黎害德,颛顼征之,已克而治。桀为乱,汤放之;纣无道,武王伐之。汤、武身及太平。若人渐浇诡,不复返朴,今当为鬼为魅,尚安得而化哉!”德彝不能对,然心以为不可。帝纳之不疑。至是,天下大治。蛮夷君长袭衣冠,带刀宿卫。东薄海,南逾岭,户阖不闭,行旅不赍粮,取给于道。帝谓群臣曰:“此徵劝我行仁义,既效矣。惜不令封德彝见之!”
俄检校侍中,进爵郡公。帝幸九成宫,宫御舍湋川宫下。仆射李靖、侍中王珪继至,吏改馆宫御以舍靖、珪。帝闻,怒曰:“威福由是等邪!何轻我宫人?”诏并按之。徵曰:“靖、珪皆陛下腹心大臣,宫人止后宫扫除隶耳。方大臣出,官吏谘朝廷法式;归来,陛下问人间疾苦。夫官舍,固靖等见官吏之所,吏不可不谒也。至宫人则不然,供馈之余无所参承。以此按吏,且骇天下耳目。”帝悟,寝不问。
后宴丹霄楼,酒中谓长孙无忌曰:“魏徵、王珪事隐太子、巢刺王时,诚可恶,我能弃怨用才,无羞古人。然徵每谏我不从,我发言辄不即应,何哉?”徵曰:“臣以事有不可,故谏,若不从辄应,恐遂行之。”帝曰:“弟即应,须别陈论,顾不得?”徵曰:“昔舜戒群臣:‘尔无面从,退有后言。’若面从可,方别陈论,此乃后言,非稷、蒐所以事尧、舜也。”帝大笑曰:“人言徵举动疏慢,我但见其妩媚耳!”徵再拜曰:“陛下导臣使言,所以敢然;若不受,臣敢数批逆鳞哉!”
十年,为侍中。尚书省滞讼不决者,诏徵平治。徵不素习法,但存大体,处事以情,人人悦服。进左光禄大夫、郑国公。多病,辞职,帝曰:“公独不见金在鑛何足贵邪?善冶锻而为器,人乃宝之。朕方自比于金,以卿为良匠而加砺焉。卿虽疾,未及衰,庸得便尔?”徵恳请,数却愈牢。乃拜特进,知门下省事,诏朝章国典,参议得失,禄赐、国官、防閤并同职事。
文德皇后既葬,帝即苑中作层观,以望昭陵,引徵同升,徵孰视曰:“臣毛昏,不能见。”帝指示之,徵曰:“此昭陵邪?”帝曰:“然。”徵曰:“臣以为陛下望献陵,若昭陵,臣固见之。”帝泣,为毁观。寻以定五礼,当封一子县男,徵请封孤兄子叔慈。帝怆然曰:“此可以励俗。”即许之。
后幸洛阳,次昭仁宫,多所谴责。徵曰:“隋惟责不献食,或供奉不精,为此无限,而至于亡。故天命陛下代之,正当兢惧戒约,奈何令人悔为不奢。若以为足,今不啻足矣;以为不足,万此宁有足邪?”帝惊曰:“非公不闻此言。”退又上疏曰:
《书》称“明德慎罚”,“惟刑之恤”。《礼》曰:“为上易事,为下易知,则刑不烦。”“上多疑,则百姓惑;下难知,则君长劳。”夫上易事,下易知,君长不劳,百姓不惑,故君有一德,臣无二心。夫刑赏之本,在乎劝善而惩恶。帝王所与,天下画一,不以亲疏贵贱而轻重者也。今之刑赏,或由喜怒,或出好恶。喜则矜刑于法中,怒则求罪于律外;好则钻皮出羽,恶则洗垢索瘢。盖刑滥则小人道长,赏谬则君子道消。小人之恶不惩,君子之善不劝,而望治安刑措,非所闻也。且暇豫而言,皆敦尚孔、老;至于威怒,则专法申、韩。故道德之旨未弘,而锲薄之风先摇。昔州犁上下其手而楚法以敝,张汤轻重其心而汉刑以谬,况人主而自高下乎!顷者罚人,或以供张不赡,或不能从欲,皆非致治之急也。夫贵不与骄期而骄自至,富不与奢期而奢自至,非徒语也。
且我之所代,实在有隋。以隋府藏况今之资储,以隋甲兵况今之士马,以隋户口况今之百姓,挈长度大,曾何等级焉!然隋以富强而丧,动之也;我以贫寡而安,静之也。静之则安,动之则乱,人皆知之,非隐而难见、微而难察也。不蹈平易之涂,而遵覆车之辙,何哉?安不思危,治不念乱,存不虑亡也。方隋未乱,自谓必无乱;未亡,自谓必不亡。所以甲兵亟动,徭役不息,以至戮辱而不悟灭亡之所由也,岂不哀哉!夫监形之美恶,必就止水;监‘政之安危,必取亡国。《诗》曰:“殷鉴不远,在夏后之世。臣愿当今之动静,以隋为鉴,则存亡治乱可得而知。思所以危则安矣,思所以乱则治矣,思所以亡则存矣。存亡之所在,在节嗜欲,省游畋,息靡丽,罢不急,慎偏听,近忠厚,远便佞而已。夫守之则易,得之实难。今既得其所难,岂不能保其所易?保之不固,骄奢淫泆有以动之也。
帝宴群臣积翠池,酣乐赋诗。徵赋《西汉》,其卒章曰:“终藉叔孙礼,方知皇帝尊。”帝曰:“徵言未尝不约我以礼。”它日,从容问曰:“比政治若何?”徵见久承平,帝意有所忽,因对曰:“陛下贞观之初,导人使谏。三年以后,见谏者悦而从之。比一二年,勉强受谏,而终不平也。”帝惊曰:“公何物验之?”对曰:“陛下初即位,论元律师死,孙伏伽谏以为法不当死,陛下赐以兰陵公主园,直百万。或曰:‘赏太厚。’答曰:‘朕即位,未有谏者,所以赏之。’此导人使谏也。后柳雄妄诉隋资,有司得,劾其伪,将论死,戴胄奏罪当徒,执之四五然后赦。谓胄曰‘弟守法如此,不畏滥罚。”此悦而从谏也。近皇甫德参上书言‘修洛阳宫,劳人也;收地租,厚敛也;俗尚高髻,宫中所化也。’陛下恚曰:‘是子使国家不役一人,不收一租,宫人无发,乃称其意。’臣奏:‘人臣上书,不激切不能起人主意,激切即近讪谤。’于时,陛下虽从臣言,赏帛罢之,意终不平。此难于受谏也。”帝悟曰:“非公,无能道此者。人苦不自觉耳!”
先是,帝作飞仙宫,徵上疏曰:
隋有天下三十余年,风行万里,威詹殊俗,一旦举而弃之。彼炀帝者,岂恶治安、喜灭亡哉?恃其富强,不虞后患也。驱天下,役万物,以自奉养,子女玉帛是求,宫宇台榭是饰,徭役无时,干戈不休,外示威重,内行险忌,谗邪者进,忠正者退,上下相蒙,人不堪命,以致殒匹夫之手,为天下笑。圣哲乘机,拯其危溺。今宫观台榭,尽居之矣;奇珍异物,尽收之矣;姬姜淑媛,尽侍于侧矣;四海九州,尽为臣妾矣。若能鉴彼所以亡,念我所以得,焚宝衣,毁广殿,安处卑宫,德之上也。若成功不废,即仍其旧,除其不急,德之次也。不惟王业之艰难,谓天命可恃,因基增旧,甘心侈靡,使人不见德而劳役是闻,斯为下矣。以暴易暴,与乱同道。夫作事不法,后无以观。人怨神怒,则灾害生;灾害生,则祸乱作;祸乱作,而能以身名令终鲜矣。
是岁,大雨,谷、洛溢,毁宫寺十九,漂居人六百家。徵陈事曰:
臣闻为国基于德礼,保于诚信。诚信立,则下无二情;德礼形,则远者来格。故德礼诚信,国之大纲,不可斯须废也。传曰:“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自古皆有死,民无信不立。”又曰:“同言而信,信在言前;同令而行,诚在令外。”然则言而不行,言不信也;令而不从,令无诚也。不信之言,不诚之令,君子弗为也。
自王道休明,绵十余载,仓廪愈积,土地益广,然而道德不日博,仁义不日厚,何哉?由待下之情,未尽诚信,虽有善始之勤,而无克终之美。故便佞之徒得肆其巧,谓同心为朋党,告讦为至公,强直为擅权,忠谠为诽谤。谓之朋党,虽忠信可疑;谓之至公,虽矫伪无咎。强直者畏擅权而不得尽,忠谠者虑诽谤而不敢与之争。荧惑视听,郁于大道,妨化损德,无斯甚者。
今将致治则委之君子,得失或访诸小人,是誉毁常在小人,而督责常加君子也。夫中智之人,岂无小惠,然虑不及远,虽使竭力尽诚,犹未免倾败,况内怀奸利,承颜顺旨乎?故孔子曰:“君子而不仁者有矣,未有小人而仁者。”然则君子不能无小恶,恶不积无害于正;小人时有小善,善不积不足以忠。今谓之善人矣,复虑其不信,何异立直木而疑其景之曲乎?故上不信则无以使下,下不信则无以事上。信之为义大矣!
昔齐桓公问管仲曰:“吾欲使酒腐于爵,肉腐于俎,得无害霸乎?”管仲曰:“此固非其善者,然无害霸也。”公曰:“何如而害霸?”曰:“不能知人,害霸也;知而不能用,害霸也;用而不能任,害霸也;任而不能信,害霸也;既信而又使小人参之,害霸也。”晋中行穆伯攻鼓,经年而不能下,馈闲伦曰:“鼓之啬夫,闲伦知之,请无疲士大夫,而鼓可得。”穆伯不应。左右曰:“不折一戟,不伤一卒,而鼓可得,君奚不为?”穆伯曰:“闲伦之为人也,佞而不仁。若使闲伦下之,吾不可以不赏,若赏之,是赏佞人也。佞人得志,是使晋国舍仁而为佞,虽得鼓,安用之!”夫穆伯,列国大夫,管仲,霸者之佐,犹能慎于信任,远避佞人,况陛下之上圣乎?若欲令君子小人是非不杂,必怀之以德,待之以信,厉之以义,节之以礼,然后善善而恶恶,审罚而明赏,无为之化何远之有!善善而不能进,恶恶而不能去,罚不及有罪,赏不加有功,则危亡之期或未可保。
帝手诏嘉答。于是,废明德宫玄圃院赐遭水者。
它日,宴群臣,帝曰:“贞观以前,从我定天下,间关草昧,玄龄功也。贞观之后,纳忠谏,正朕违,为国家长利,徵而已。虽古名臣,亦何以加!”亲解佩刀,以赐二人。帝尝问群臣:“徵与诸葛亮孰贤?”岑文本曰:“亮才兼将相,非徵可比。”帝曰:“徵蹈履仁义,以弼朕躬,欲致之尧、舜,虽亮无以抗。时上封者众,或不切事,帝厌之,欲加谯黜,徵曰:“古者立谤木,欲闻己过。封事,其谤木之遗乎!陛下思闻得失,当恣其所陈。言而是乎,为朝廷之益;非乎,无损于政。”帝悦,皆劳遣之。
十三年,阿史那结社率作乱,云阳石然,自冬至五月不雨,徵上疏极言曰:
臣奉侍帷幄十余年,陛下许臣以仁义之道,守而不失;俭约朴素,终始弗渝。德音在耳,不敢忘也。顷年以来,浸不克终。谨用条陈,裨万分一。
陛下在贞观初,清净寡欲,化被荒外。今万里遣使,市索骏马,并访怪珍。昔汉文帝却千里马,晋武帝焚雉头裘。陛下居常论议,远希尧、舜,今所为,更欲处汉文、晋武下乎?此不克终一渐也。子贡问治人。孔子曰:“懔乎若朽索之驭六马。”子贡曰:“何畏哉?”对曰:“不以道导之,则吾仇也,若何不畏!”陛下在贞观初,护民之劳,煦之如子,不轻营为。顷既奢肆,思用人力,乃曰:“百姓无事则易骄,劳役则易使。”自古未有百姓逸乐而致倾败者,何有逆畏其骄而为劳役哉?此不克终二渐也。陛下在贞观初,役己以利物,比来纵欲以劳人。虽忧人之言不绝于口,而乐身之事实切诸心。无虑营构,辄曰:“弗为此,不便我身。”推之人情,谁敢复争?此不克终三渐也。在贞观初,亲君子,斥小人。比来轻亵小人,礼重君子。重君子也,恭而远之;轻小人也,狎而近之。近之莫见其非,远之莫见其是。莫见其是,则不待间而疏;莫见其非,则有时而昵。昵小人,疏君子,而欲致治,非所闻也。此不克终四渐也。在贞观初,不贵异物,不作无益。而今难得之货杂然并进,玩好之作无时而息。上奢靡而望下朴素,力役广而冀农业兴,不可得已。此不克终五渐也。贞观之初,求士如渴,贤者所举,即信而任之,取其所长,常恐不及。比来由心好恶,以众贤举而用,以一人毁而弃,虽积年任而信,或一朝疑而斥。夫行有素履,事有成迹,一人之毁未必可信,积年之行不应顿亏。陛下不察其原,以为臧否,使谗佞得行,守道疏间。此不克终六渐也。在贞观初,高居深拱,无田猎毕弋之好。数年之后,志不克固,鹰犬之贡,远及四夷,晨出夕返,驰骋为乐,变起不测,其及救乎?此不克终七渐也。在贞观初,遇下有礼,群情上达。今外官奏事,颜色不接,间因所短,诘其细过,虽有忠款,而不得申。此不克终八渐也。在贞观初,孜孜治道,常若不足。比恃功业之大,负圣智之明,长慠纵欲,无事兴兵,问罪远裔。亲狎者阿旨不肯谏,疏远者畏威不敢言。积而不已,所损非细。此不克终九渐也。贞观初,频年霜旱,畿内户口并就关外,携老扶幼,来往数年,卒无一户亡去。此由陛下矜育抚宁,故死不携贰也。比者疲于徭役,关中之人,劳弊尤甚。杂匠当下,顾而不遣。正兵番上,复别驱任。市物襁属于廛,递子背望于道。脱有一谷不收,百姓之心,恐不能如前日之帖泰。此不克终十渐也。
夫祸福无门,惟人之召,人无衅焉,妖不妄作。今旱之灾,远被郡国,凶丑之孽,起于毂下,此上天示戒,乃陛下恐惧忧勤之日也。千载休期,时难再得,明主可为而不为,臣所以郁结长叹者也!
疏奏,帝曰:“朕今闻过矣,愿改之,以终善道。有违此言,当何施颜面与公相见哉!方以所上疏,列为屏障,庶朝夕见之,兼录付史官,使万世知君臣之义。”因赐黄金十斤,马二匹。
高昌平,帝宴两仪殿,叹曰:“高昌若不失德,岂至于亡!然朕亦当自戒,不以小人之言而议君子,庶几获安也。”徵曰:“昔齐桓公与管仲、鲍叔牙、宁戚四人者饮,桓公请叔牙曰:‘盍起为寡人寿?’叔牙奉觞而起曰:‘愿公无忘在莒时,使管仲无忘束缚于鲁时,使甯戚无忘饭牛车下时。’桓公避席而谢曰:‘寡人与二大夫能无忘夫子之言,则社稷不危矣。’”帝曰:“朕不敢忘布衣时,公不得忘叔牙之为人也。”
帝遣使者至西域立叶护可汗,未还,又遣使赍金帛诸国市马。徵曰:“今立可汗未定,即诣诸国市马,彼必以为意在马,不在立可汗。可汗得立,必不怀恩。诸蕃闻之,以中国薄义重利,未必得马而先失义矣。魏文帝欲求市西域大珠,苏则以为惠及四海,则不求自至;求而得之,不足贵也。陛下可不畏苏则言乎!”帝遂止。
是后右仆射缺,欲用徵,徵让,得不拜。皇太子承乾与魏王泰交恶,帝曰:“当今忠謇贵重无逾徵,我遣傅皇太子,一天下之望,羽翼固矣。”即拜太子太师。徵以疾辞,诏答曰:“汉太子以四皓为助,我赖公,其义也。公虽卧,可拥全之。”
十七年,疾甚。徵家初无正寝,帝命辍小殿材为营构,五日毕,并赐素褥布被,以从其尚。令中郎将宿其第,动静辄以闻,药膳赐遗无算,中使者缀道。帝亲问疾,屏左右,语终日乃还。后复与太子臻至徵第,徵加朝服,拖带。帝悲懑,拊之流涕,问所欲。对曰:“嫠不恤纬,而忧宗周之亡!”帝将以衡山公主降其子叔玉。时主亦从,帝曰:“公强视新妇!”徵不能谢。是夕,帝梦徵若平生,及旦,薨。帝临哭,为之恸,罢朝五日。太子举哀西华堂。诏内外百官朝集使皆赴丧,赠司空、相州都督,谥曰文贞,给羽葆、鼓吹、班剑四十人,陪葬昭陵。将葬,其妻裴辞曰:“徵素俭约,今假一品礼,仪物褒大,非徵志。”见许,乃用素车,白布幨帷,无涂车、刍灵。帝登苑西楼,望哭尽哀。晋王奉诏致祭。帝作文于碑,遂书之。又赐家封户九百。
帝后临朝叹曰:“以铜为鉴,可正衣寇;以古为鉴,可知兴替;以人为鉴,可明得失。朕尝保此三鉴,内防己过。今魏徵逝,一鉴亡矣。朕比使人至其家,得书一纸,始半稿,其可识者曰:‘天下之事,有善有恶,任善人则国安,用恶人则国弊。公卿之内,情有爱憎,憎者惟见其恶,爱者止见其善。爱憎之间,所宜详慎。若爱而知其恶,憎而知其善,去邪勿疑,任贤勿猜,可以兴矣。’其大略如此。朕顾思之,恐不免斯过。公卿侍臣可书之于笏,知而必谏也。”
徵状貌不逾中人,有志胆,每犯颜进谏,虽逢帝甚怒,神色不徙,而天子亦为霁威。议者谓贲、育不能过。尝上冢还,奏曰:“向闻陛下有关南之行,既办而止,何也?”帝曰:“畏卿,遂停耳。”始,丧乱后,典章湮散,徵奏引诸儒校集秘书,国家图籍粲然完整。尝以《小戴礼》综汇不伦,更作《类礼》二十篇,数年而成。帝美其书,录寘内府。帝本以兵定天下,虽已治,不忘经略四夷也。故徵侍宴,奏《破阵武德舞》,则俯首不顾,至《庆善乐》,则谛玩无斁,举有所讽切如此。
徵亡,帝思不已,登凌烟阁观画像,赋诗悼痛,闻者媢之,毁短百为。徵尝荐杜正伦、侯君集才任宰相,及正伦以罪黜,君集坐逆诛,纤人遂指为阿党;又言徵尝录前后谏争语示史官褚遂良。帝滋不悦,乃停叔玉昏,而仆所为碑,顾其家衰矣。
辽东之役,高丽、靺鞨犯阵,李勣等力战破之。军还,怅然曰:“魏徵若在,吾有此行邪!”即召其家到行在,赐劳妻子,以少牢祠其墓,复立碑,恩礼加焉。
四子:叔玉、叔琬、叔璘、叔瑜。叔玉袭爵为光禄少卿。神龙初,以其子膺绍封。叔璘,礼部侍郎,武后时,为酷吏所杀。叔瑜,豫州刺史,善草隶,以笔意傅其子华及甥薛稷。世称善书者“前有虞、褚,后有薛、魏”。华为检校太子左庶子、武阳县男。开元中,寝堂火,子孙哭三日,诏百官赴吊。徵五世孙谟。
谟,字申之,擢进士第,同州刺史杨汝士辟为长春宫巡官。文宗读《贞观政要》,思徵贤,诏访其后,汝士荐为右拾遗。谟姿宇魁秀,帝异之。
邕管经略使董昌龄诬杀参军衡方厚,贬溆州司户,俄徙峡州刺史。谟谏曰:“王者赦有罪,唯故无赦。比昌龄专杀不辜,事迹暴章,家人衔冤,万里投诉,狱穷罪得,特被矜贷,中外以为屈法。今又授刺史,复使治人,紊宪章,乖至治,不见其可。”有诏改洪州别驾。
御史中丞李孝本,宗室子,坐李训事诛死,其二女没入宫。谟上言:“陛下即位,不悦声色,于今十年,未始采择。数月以来,稍意声伎,教坊阅选,百十未已,庄宅收市,沄沄有闻。今又取孝本女内之后宫,宗姓不育,宠幸为累,伤治道之本,速尘秽之嫌。谚曰:‘止寒莫若重裘,止谤莫若自修。’惟陛下崇千载之盛德,去一旦之玩好。”帝即出孝本女,诏曰:“乃祖在贞观时,指事直言,无所避,每览国史,朕与嘉之。谟为拾遗,屡有献纳。夫备洒埽于内,非曰声妓,恤宗女之幼,不为渔取,然疑似之间,不可户晓,谟辞深切,其惜我之失,不亦至乎?谟虽居位日浅,朕何爱一官,增直臣之气,其以谟为右补阙。”
先是,帝谓宰相曰:“太宗得徵,参裨阙失,朕今得谟,又能极谏,朕不敢仰希贞观,庶几处无过之地。”教坊有工善为新声者,诏授扬州司马,议者颇言司马品高,郎官、刺史迭处,不可以授贱工,帝意右之。宰相谕谏官勿复言,谟独固谏不可,工降润州司马。荆南监军吕令琛纵傔卒辱江陵令,观察使韦长避不发,移内枢密使言状。谟劾长任察廉,知监军侵屈官司,不以上闻,私白近臣,乱法度,请明其罚。不报。
俄为起居舍人,帝问:“卿家书诏颇有存者乎?”谟对:“惟故笏在。”诏令上送。郑覃曰:“在人不在笏。”帝曰:“覃不识朕意,此笏乃今甘棠。”帝因敕谟曰:“事有不当,毋嫌论奏。”谟对:“臣顷为谏臣,故得有所陈;今则记言动,不敢侵官。”帝曰:“两省属皆可议朝廷事,而毋辞也!”帝索起居注,谟奏:“古置左、右史,书得失,以存鉴戒。陛下所为善,无畏不书;不善,天下之人亦有以记之。”帝曰:“不然。我既尝观之。”谟曰:“向者取观,史氏为失职。陛下一见,则后来所书必有讳屈,善恶不实,不可以为史,且后代何信哉?”乃止。
中尉仇士良捕妖民贺兰进兴及党与治军中,反状且,帝自临问,诏命斩囚以徇。御史中丞高元裕建言:“狱当与众共之。刑部、大理,法官也,决大狱不与知,律令谓何?请归有司。”未报。谟上言:“事系军,即推军中。如齐民,宜付府县。今狱不在有司,法有轻重,何从而知?”帝停决,诏神策军以官兵留仗内,余付御史台。台惮士良,不敢异,卒皆诛死。擢谏议大夫,兼起居舍人、弘文馆直学士,谟固让不见可,乃拜。
始谟之进,李珏、杨嗣复实推引之。武宗立,谟坐二人党,出为汾州刺史。俄贬信州长史。宣宗嗣位,移郢、商二州刺史。召授给事中,迁御史中丞,发驸马都尉杜中立奸赃,权戚缩气。俄兼户部侍郎事,谟奏:“中丞,纪纲所寄,不宜杂领钱谷,乞专治户部。”诏可。顷之,进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建言:“今天下粗治,惟东宫未立,不早以正人傅导之,非所以存副贰之重。”且泣下,帝为感动。自敬宗后,恶言储嫡事,故公卿无敢开陈者。时帝春秋高,嫡嗣未辨,谟辅政,白发其端,朝议归重。
会詹毘国献象,谟以为非土性,不可畜,请还其献。诏可。河东节度使李业杀降虏,边部震扰,业内恃凭藉,人无敢言者,谟奏徙滑州。迁中书侍郎。大理卿马曙有犀铠数十首,惧而瘗之。奴王庆以怨告曙藏甲有异谋,按之无它状,投曙岭外,庆免。议者谓奴诉主,法不听。谟引律固争,卒论庆死。累迁门下侍郎,兼户部尚书。
大中十年,以平章事领剑南西川节度使。上疾求代,召拜吏部尚书,因久疾,检校尚书右仆射、太子少保。卒,年六十六,赠司徒。
谟为宰相,议事天子前,它相或委抑规讽,惟谟谠切无所回畏。宣宗尝曰:“谟名臣孙,有祖风,朕心惮之。”然卒以刚正为令狐綯所忌,谗罢之。
赞曰:君臣之际,顾不难哉!以徵之忠,而太宗之睿,身殁未几,猜谮遽行。始,徵之谏,累数十余万言,至君子小人,未尝不反复为帝言之,以佞邪之乱忠也。久犹不免。故曰:“皓皓者易污,峣峣者难全”,自古所叹云。唐柳芳称“徵死,知不知莫不恨惜,以为三代遗直”。谅哉!谟之论议挺挺,有祖风烈,《诗》所谓“是以似之”者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