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唐书
- ▪ 本纪第一 高祖
- ▪ 本纪第二 太宗
- ▪ 本纪第三 高宗
- ▪ 本纪第四 则天皇后 中宗
- ▪ 本纪第五 睿宗 玄宗
- ▪ 本纪第六 肃宗 代宗
- ▪ 本纪第七 德宗 顺宗 宪宗
- ▪ 本纪第八 穆宗 敬宗 文宗 武宗 宣宗
- ▪ 本纪第九 懿宗 僖宗
- ▪ 本纪第十 昭宗 哀帝
- ▪ 志第一 礼乐一
- ▪ 志第二 礼乐二
- ▪ 志第三 礼乐三
- ▪ 志第四 礼乐四
- ▪ 志第五 礼乐五
- ▪ 志第六 礼乐六
- ▪ 志第七 礼乐七
- ▪ 志第八 礼乐八
- ▪ 志第九 礼乐九
- ▪ 志第十 礼乐十
- ▪ 志第十一 礼乐十一
- ▪ 志第十二 礼乐十二
- ▪ 志第十三上 仪卫上
- ▪ 志第十三下 仪卫下
- ▪ 志第十四 车服
- ▪ 志第十五 历一
- ▪ ▪ 荧惑
- ▪ ▪ 镇星
- ▪ ▪ 岁星
- ▪ ▪ 太白
- ▪ ▪ 辰星
- ▪ 志第十六 历二
- ▪ ▪ 岁星
- ▪ ▪ 荧惑
- ▪ ▪ 镇星
- ▪ ▪ 太白
- ▪ ▪ 辰星
- ▪ 志第十七上 历三上
- ▪ 志第十七下 历三下
- ▪ 志第十八上 历四上
- ▪ ▪ 三曰步日躔术
- ▪ ▪ 一曰步中朔术
- ▪ ▪ 二曰发敛术
- ▪ ▪ 四曰步月离术
- ▪ ▪ 五曰步轨漏术
- ▪ 志第十八下 历四下
- ▪ ▪ 六曰步交会术
- ▪ ▪ 阴阳历
- ▪ ▪ 七曰步五星术
- ▪ ▪ 五星爻象历
- ▪ ▪ 岁星
- ▪ ▪ 荧惑
- ▪ ▪ 镇星
- ▪ ▪ 太白
- ▪ ▪ 辰星
- ▪ 志第十九 历五
- ▪ ▪ 太白
- ▪ ▪ 镇星
- ▪ ▪ 太白
- ▪ ▪ 辰星
- ▪ ▪ 岁星
- ▪ ▪ 镇星
- ▪ ▪ 辰星
- ▪ ▪ 岁星
- ▪ ▪ 荧惑
- ▪ ▪ 镇星
- ▪ ▪ 太白
- ▪ ▪ 辰星
- ▪ ▪ 岁星
- ▪ ▪ 荧惑
- ▪ ▪ 五星变行加减差日度率
- ▪ 志第二十上 历六上
- ▪ ▪ 岁星
- ▪ ▪ 荧惑
- ▪ ▪ 镇星
- ▪ ▪ 太白
- ▪ ▪ 辰星
- ▪ 志第二十下 历六下
- ▪ ▪ 晷漏
- ▪ ▪ 交会
- ▪ ▪ 岁星
- ▪ ▪ 荧惑
- ▪ ▪ 镇星
- ▪ ▪ 太白
- ▪ ▪ 辰星
- ▪ ▪ 五星入变历表略
- ▪ 志第二十一 天文一
- ▪ 志第二十二 天文二
- ▪ ▪ 日食
- ▪ ▪ 日变
- ▪ ▪ 月变
- ▪ ▪ 孛彗
- ▪ ▪ 星变
- ▪ 志第二十三 天文三
- ▪ ▪ 月五星凌犯及星变
- ▪ ▪ 五星聚合
- ▪ 志第二十四 五行一
- ▪ ▪ 草妖
- ▪ ▪ 金沴木
- ▪ ▪ 火不炎上
- ▪ ▪ 常燠
- ▪ ▪ 常雨
- ▪ ▪ 龟孽
- ▪ ▪ 鼠妖
- ▪ ▪ 羽虫之孽
- ▪ ▪ 羊祸
- ▪ ▪ 赤眚赤祥
- ▪ ▪ 水沴火
- ▪ 志第二十五 五行二
- ▪ ▪ 土为变怪
- ▪ ▪ 山摧
- ▪ ▪ 山鸣
- ▪ ▪ 金不从革
- ▪ ▪ 常旸
- ▪ ▪ 诗妖
- ▪ ▪ 讹言
- ▪ ▪ 犬祸
- ▪ ▪ 白眚白祥
- ▪ ▪ 木沴金
- ▪ ▪ 稼穑不成
- ▪ ▪ 常风
- ▪ ▪ 夜妖
- ▪ ▪ 华孽
- ▪ ▪ 嬴虫之孽
- ▪ ▪ 牛祸
- ▪ ▪ 木火金水沴土
- ▪ ▪ 黄眚黄祥
- ▪ 志第二十六 五行三
- ▪ 志第二十七 地理一
- ▪ 志第二十八 地理二
- ▪ 志第二十九 地理三
- ▪ 志第三十 地理四
- ▪ 志第三十一 地理五
- ▪ 志第三十二 地理六
- ▪ 志第三十三上 地理七上
- ▪ 志第三十三下 地理七下
- ▪ ▪ 羁縻州
- ▪ ▪ 关内道
- ▪ ▪ 河北道
- ▪ ▪ 归诚州
- ▪ ▪ 陇右道
- ▪ ▪ 剑南道
- ▪ ▪ 江南道
- ▪ ▪ 岭南道
- ▪ 志第三十四 选举志上
- ▪ 志第三十五 选举志下
- ▪ 志第三十六 百官一
- ▪ ▪ 户部
- ▪ ▪ 三师三公
- ▪ ▪ 尚书省
- ▪ ▪ 礼部
- ▪ ▪ 吏部
- ▪ ▪ 兵部
- ▪ ▪ 刑部
- ▪ ▪ 工部
- ▪ 志第三十七 百官二
- ▪ ▪ 门下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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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中书省
- ▪ ▪ 集贤殿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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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内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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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宫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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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志第三十八 百官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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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鸿胪寺
- ▪ ▪ 司农寺
- ▪ ▪ 太府寺
- ▪ ▪ 国子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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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军器监
- ▪ ▪ 都水监
- ▪ 志第三十九上 百官四上
- ▪ ▪ 十六卫
- ▪ ▪ 诸卫折冲都尉府
- ▪ 志第三十九下 百官四下
- ▪ ▪ 中都督府
- ▪ ▪ 下都督府
- ▪ ▪ 上都护府
- ▪ ▪ 上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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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京县
- ▪ ▪ 畿县
- ▪ ▪ 上县
- ▪ ▪ 中县
- ▪ ▪ 中下县
- ▪ ▪ 帐内府
- ▪ ▪ 亲王国
- ▪ ▪ 公主邑司
- ▪ ▪ 下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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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亲事府
- ▪ ▪ 外官
- ▪ ▪ 大都护府
- ▪ ▪ 大都督府
- ▪ 志第四十 兵
- ▪ 志第四十一 食货一
- ▪ 志第四十二 食货二
- ▪ 志第四十三 食货三
- ▪ 志第四十四 食货四
- ▪ 志第四十五 食货五
- ▪ 志第四十六 刑法
- ▪ 志第四十七 艺文一
- ▪ 志第四十八 艺文二
- ▪ 志第四十九 艺文三
- ▪ 志第五十 艺文四
- ▪ 表第一 宰相上
- ▪ 表第二 宰相中
- ▪ 表第三 宰相下
- ▪ 表第四 方镇一
- ▪ 表第五 方镇二
- ▪ 表第六 方镇三
- ▪ 表第七 方镇四
- ▪ 表第八 方镇五
- ▪ 表第九 方镇六
- ▪ 表第十上 宗室世系上
- ▪ 表第十下 宗室世系下
- ▪ 表第十一上 宰相世系一上
- ▪ 表第十一下 宰相世系一下
- ▪ 表第十二上 宰相世系二上
- ▪ 表第十二中 宰相世系二中
- ▪ 表第十二下 宰相世系二下
- ▪ 表第十三上 宰相世系三上
- ▪ 表第十三下 宰相世系三下
- ▪ 表第十四上 宰相世系四上
- ▪ 表第十四下 宰相世系四下
- ▪ 表第十五上 宰相世系五十
- ▪ 表第十五下 宰相世系五下
- ▪ 列传第一 后妃上
- ▪ 列传第二 后妃下
- ▪ 列传第三 宗室
- ▪ 列传第四 高祖诸子
- ▪ 列传第五 太宗子
- ▪ 列传第六 三宗诸子
- ▪ 列传第七 十一宗诸子
- ▪ 列传第八 诸帝公主
- ▪ 列传第九 李密
- ▪ 列传第十 王窦
- ▪ 列传第十一 薛李二刘高徐
- ▪ 列传第十二 萧辅沈李梁
- ▪ 列传第十三 刘斐
- ▪ 列传第十四 屈实尉迟张秦唐段
- ▪ 列传第十五 二刘殷许程柴任丘
- ▪ 列传第十六 温皇甫二李姜崔
- ▪ 列传第十七 杜阚王李苑罗王
- ▪ 列传第十八 二李勣
- ▪ 列传第十九 侯张薛
- ▪ 列传第二十 高窦
- ▪ 列传第二十一 房杜
- ▪ 列传第二十二 魏徵
- ▪ 列传第二十三 王薛马韦
- ▪ 列传第二十四 二李戴刘崔
- ▪ 列传第二十五 陈杨封裴宇文郑权阎蒋姜张
- ▪ 列传第二十六 萧瑀
- ▪ 列传第二十七 岑虞李褚姚令狐
- ▪ 列传第二十八 苏世长(良嗣 弁) 韦云起 孙伏伽 张玄素
- ▪ 列传第二十九 于高张
- ▪ 列传第三十 长孙褚韩来李上官
- ▪ 列传第三十一 杜二崔高郭赵崔杨卢二刘李刘孙邢
- ▪ 列传第三十二 傅吕陈
- ▪ 列传第三十三 刘裴娄
- ▪ 列传第三十四 崔杨窦宗祝王
- ▪ 列传第三十五 诸夷蕃将
- ▪ 列传第三十六 郭二张三王苏薛程唐
- ▪ 列传第三十七 王韩苏薛王柳冯蒋
- ▪ 列传第三十八 唐张徐
- ▪ 列传第三十九 崔徐苏豆卢
- ▪ 列传第四十 狄郝硃
- ▪ 列传第四十一 二玮 陆二李杜
- ▪ 列传第四十二 裴刘魏李吉
- ▪ 列传第四十三 张韦韩宋辛二李裴
- ▪ 列传第四十四 武李贾白
- ▪ 列传第四十五 五王
- ▪ 列传第四十六 刘钟崔二王
- ▪ 列传第四十七 魏韦郭
- ▪ 列传第四十八 李萧卢韦赵和
- ▪ 列传第四十九 姚宋
- ▪ 列传第五十 苏张
- ▪ 列传第五十一 魏卢李杜张韩
- ▪ 列传第五十二 张源裴
- ▪ 列传第五十三 苏尹毕李郑王许潘倪席齐
- ▪ 列传第五十四 裴崔卢李王严
- ▪ 列传第五十五 裴阳宋杨崔李解
- ▪ 列传第五十六 宗室宰相
- ▪ 列传第五十七 刘吴韦蒋柳沈
- ▪ 列传第五十八 二郭两王张牛
- ▪ 列传第五十九 宇文韦杨王
- ▪ 列传第六十 哥舒高封
- ▪ 列传第六十一 李光弼
- ▪ 列传第六十二 郭子仪
- ▪ 列传第六十三 二李马路
- ▪ 列传第六十四 房张李
- ▪ 列传第六十五 崔苗二裴吕
- ▪ 列传第六十六 崔邓魏卫李韩卢高
- ▪ 列传第六十七 李杨崔柳韦路
- ▪ 列传第六十八 高元李韦薛崔戴王徐郗辛
- ▪ 列传第六十九 来田侯崔严
- ▪ 列传第七十 元王黎杨严窦
- ▪ 列传第七十一 二李
- ▪ 列传第七十二 三王鲁辛冯三李曲二卢
- ▪ 列传第七十三 令狐张康李刘田王牛史
- ▪ 列传第七十四 刘第五班王李
- ▪ 列传第七十五 李常赵崔齐卢
- ▪ 列传第七十六 关董袁赵窦
- ▪ 列传第七十七 张姜武李宋
- ▪ 列传第七十八 段颜
- ▪ 列传第七十九 李晟
- ▪ 列传第八十 马浑
- ▪ 列传第八十一 杨戴阳二李韩杜邢
- ▪ 列传第八十二 陆贽
- ▪ 列传第八十三 韦张严韩
- ▪ 列传第八十四 鲍李萧薛樊王吴郑陆卢柳崔
- ▪ 列传第八十五 徐吕孟刘杨潘崔韦
- ▪ 列传第八十六 张赵李郑徐王冯庾
- ▪ 列传第八十七 姚独孤顾韦段吕许薛李
- ▪ 列传第八十八 孔穆崔柳杨马
- ▪ 列传第八十九 归奚三崔卢二薛卫胡丁二王殷
- ▪ 列传第九十 三郑高权崔
- ▪ 列传第九十一 贾杜令狐
- ▪ 列传第九十二 白裴崔韦二李皇甫王
- ▪ 列传第九十三 韦王陆刘柳程
- ▪ 列传第九十四 杜裴李韦
- ▪ 列传第九十五 二高伊硃二刘范二王孟赵李任张
- ▪ 列传第九十六 李乌王杨曹高刘石
- ▪ 列传第九十七 于王二杜范
- ▪ 列传第九十八 裴度
- ▪ 列传第九十九 二李元牛杨
- ▪ 列传第一百 窦刘二张杨熊柏
- ▪ 列传第一百一 韩愈
- ▪ 列传第一百二 钱崔二韦二高冯三李卢封郑敬
- ▪ 列传第一百三 刘蕡
- ▪ 列传第一百四 李郑二王贾舒
- ▪ 列传第一百五 李德裕
- ▪ 列传第一百六 陈三李曹刘
- ▪ 列传第一百七 二李崔萧二郑二卢韦周二裴刘赵王
- ▪ 列传第一百八 毕崔刘陆郑硃韩
- ▪ 列传第一百九 马杨路卢
- ▪ 列传第一百一十 郑二王韦张
- ▪ 列传第一百一十一 周王邓陈齐赵二杨顾
- ▪ 列传第一百一十二 二王诸葛李孟
- ▪ 列传第一百一十三 杨时硃孙
- ▪ 列传第一百一十四 高赵田硃
- ▪ 列传第一百一十五 三刘成杜钟张王
- ▪ 列传第一百一十六 忠义上
- ▪ 列传第一百一十七 忠义中
- ▪ 列传第一百一十八 忠义下
- ▪ 列传第一百一十九 卓行
- ▪ 列传第一百二十 孝友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一 隐逸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二 循吏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三 儒学上
- ▪ 列传第一百二十四 儒学中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五 儒学下
- ▪ 列传第一百二十六 文艺上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七 文艺中
- ▪ 列传第一百二十八 文艺下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九 方技
- ▪ 列传第一百三十 列女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一 外戚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二 宦者上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三 宦者下
- ▪ 列传第一百三十四 酷吏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五 籓镇魏博
- ▪ 列传第一百三十六 籓镇镇冀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七 籓镇卢龙
- ▪ 列传第一百三十八 籓镇淄青横海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九 籓镇宣武彰义泽潞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上 突厥上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下 突厥下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一上 吐蕃上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一下 吐蕃下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二上 回鹘上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二下 回鹘下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三 沙陀
- ▪ 列传第一百四十四 北狄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五 东夷
- ▪ 列传第一百四十六上 西域上
- ▪ 列传第一百四十六下 西域下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七上 南蛮上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七中 南蛮中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七下 南蛮下
- ▪ 列传第一百四十八上 奸臣上
- ▪ 列传第一百四十八下 奸臣下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九上 叛臣上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九下 叛臣下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上 逆臣上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中 逆臣中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下 逆臣下
- ▪ 附 进新唐书表
其八《日躔盈缩略例》曰:
北齐张子信积候合蚀加时,觉日行有入气差,然损益未得其正。至刘焯,立盈缩躔衰术,与四象升降。《麟德历》因之,更名躔差。凡阴阳往来,皆驯积而变。日南至,其行最急,急而渐损,至春分及中而后迟。迨日北至,其行最舒,而渐益之,以至秋分又及中而后益急。急极而寒若,舒极而燠若,及中而雨晹之气交,自然之数也。焯术于春分前一日最急,后一日最舒;秋分前一日最舒,后一日最急。舒急同于二至,而中间一日平行。其说非是。当以二十四气晷景,考日躔盈缩而密于加时。
其九《九道议》曰:
《洪范传》云:“日有中道,月有九行。”中道,谓黄道也。九行者,青道二,出黄道东;硃道二,出黄道南;白道二,出黄道西;黑道二,出黄道北。立春、春分,月东从青道;立夏、夏至,月南从硃道;立秋、秋分,月西从白道;立冬、冬至,月北从黑道。汉史官旧事,九道术废久,刘洪颇采以著迟疾阴阳历,然本以消息为奇,而术不传。
推阴阳历交在冬至、夏至,则月行青道、白道,所交则同,而出入之行异。故青道至春分之宿,及其所冲,皆在黄道正东;白道至秋分之宿,及其所冲,皆在黄道正西。若阴阳历交在立春、立秋,则月循硃道、黑道,所交则同,而出入之行异。故硃道至立夏之宿,及其所冲,皆在黄道西南;黑道至立冬之宿,及其所冲,皆在黄道东北。若阴阳历交在春分、秋分之宿,则月行硃道、黑道,所交则同,而出入之行异。故硃道至夏至之宿,及其所冲,皆在黄道正南;黑道至冬至之宿,及其所冲,皆在黄道正北,若阴阳历交在立夏、立冬,则月循青道、白道,所交则同,而出入之行异。故青道至立春之宿,及其所冲,皆在黄道东南;白道至立秋之宿,及其所冲,皆在黄道西北。其大纪皆兼二道,而实分主八节,合于四正四维。
按阴阳历中终之所交,则月行正当黄道,去交七日,其行九十一度,齐于一象之率,而得八行之中。八行与中道而九,是谓九道。凡八行正于春秋,其去黄道六度,则交在冬夏;正于冬夏,其去黄道六度,则交在春秋。《易》九六、七八,迭为终始之象也。乾坤定位,则八行各当其正。及其寒暑相推,晦朔相易,则在南者变而居北,在东者徙而为西,屈伸、消息之象也。
黄道之差,始自春分、秋分,赤道所交前后各五度为限。初,黄道增多赤道二十四分之十二,每限损一,极九限,数终于四,率赤道四十五度而黄道四十八度,至四立之际,一度少强,依平。复从四起,初限五度,赤道增多黄道二十四分之四,每限益一,极九限而止,终于十二,率赤道四十五度而黄道四十二度,复得冬、夏至之中矣。
月道之差,始自交初、交中,黄道所交亦距交前后五度为限。初限,月道增多黄道四十八分之十二,每限损一,极九限而止,数终于四,率黄道四十五度而月道四十六度半,乃一度强,依平。复从四起,初限五度,月道差少黄道四十八分之四,每限益一,极九限而止,终于十二,率黄道四十五度而月道四十三度半,至阴阳历二交之半矣。凡近交初限增十二分者,至半交末限减十二分,去交四十六度得损益之平率。
夫日行与岁差偕迁,月行随交限而变,遁伏相消,朓朒相补,则九道之数可知矣。其月道所交与二分同度,则赤道、黑道近交初限,黄道增二十四分之十二,月道增四十八分之十二。至半交之末,其减亦如之。故于九限之际,黄道差三度,月道差一度半,盖损益之数齐也。若所交与四立同度,则黄道在损益之中,月道差四十八分之十二。月道至损益之中,黄道差二十四分之十二。于九限之际,黄道差三度,月道差四分度之三,皆朓朒相补也。若所交与二至同度,则青道、白道近交初限,黄道减二十四分之十二,月道增四十八分之十二。至半交之末,黄道增二十四分之十二,月道减四十八分之十二。于九限之际,黄道与月道差同,盖遁伏相消也。
日出入赤道二十四度,月出入黄道六度,相距则四分之一,故于九道之变,以四立为中交。在二分,增四分之一,而与黄道度相半。在二至,减四分之一,而与黄道度正均。故推极其数,引而伸之,每气移一候。月道所差,增损九分之一,七十二候而九道究矣。
凡月交一终,退前所交一度及余八万九千七百七十三分度之四万二千五百三少半,积二百二十一月及分七千七百五十三,而交道周天矣。因而半之,将九年而九道终。
以四象考之,各据合朔所交,入七十二候。则其八道之行也。以朔交为交初,望交为交中。若交初在冬至初候而入阴历,则行青道。又十三日七十六分日之四十六,至交中得所冲之宿,变入阳历,亦行青道。若交初入阳历,则白道也。故考交初所入,而周天之度可知。若望交在冬至初候,则减十三日四十六分,视大雪初候阴阳历而正其行也。
其十《晷漏中星略例》曰:
日行有南北,晷漏有长短。然二十四气晷差徐疾不同者,句股使然也。直规中则差迟,与句股数齐则差急。随辰极高下,所遇不同,如黄道刻漏。此乃数之浅者,近代且犹未晓。今推黄道去极,与晷景、漏刻、昏距,中星四术返履相求,消息同率,旋相为中,以合九服之变。
其十一《日蚀议》曰:
《小雅》“十月之交,朔日辛卯”。虞广刂以历推之,在幽王六年。《开元历》定交分四万三千四百二十九,入蚀限,加时在昼。交会而蚀,数之常也。《诗》云:“彼月而食,则维其常。此日而食,云何不臧。”日,君道也,无朏魄之变;月,臣道也,远日益明,近日益亏。望与日轨相会,则徙而浸远,远极又徙而近交,所以著臣人之象也。望而正于黄道,是谓臣干君明,则阳斯蚀之矣。朔而正于黄道,是谓臣壅君明,则阳为之蚀矣。且十月之交,于历当蚀,君子犹以为变,诗人悼之。然则古之太平,日不蚀,星不孛,盖有之矣。
若过至未分,月或变行而避之;或五星潜在日下,御侮而救之;或涉交数浅,或在阳历,阳盛阴微则不蚀;或德之休明,而有小眚焉,则天为之隐,虽交而不蚀。此四者,皆德教之所由生也。
四序之中,分同道,至相过,交而有蚀,则天道之常。如刘歆、贾逵,皆近古大儒,岂不知轨道所交,朔望同术哉?以日蚀非常,故阙而不论。
黄初已来,治历者始课日蚀疏密,及张子信而益详。刘焯、张胄玄之徒自负其术,谓日月皆可以密率求,是专于历纪者也。
以《戊寅》、《麟德历》推《春秋》日蚀,大最皆入蚀限。于历应蚀而《春秋》不书者尚多,则日蚀必在交限,其入限者不必尽蚀。开元十二年七月戊午朔,于历当蚀半强,自交趾至于朔方,候之不蚀。十三年十二月庚戌朔,于历当蚀太半,时东封泰山,还次梁、宋间,皇帝彻饍,不举乐,不盖,素服,日亦不蚀。时群臣与八荒君长之来助祭者。降物以需,不可胜数,皆奉寿称庆,肃然神服。虽算术乖舛,不宜如此,然后知德之动天,不俟终日矣。若因开元二蚀,曲变交限而从之,则差者益多。
自开元治历,史官每岁较节气中晷,因检加时小余,虽大数有常,然亦与时推移,每岁不等。晷变而长,则日行黄道南;晷变而短,则日行黄道北。行而南,则阴历之交也或失;行而北,则阳历之交也或失。日在黄道之中,且犹有变,况月行九道乎!杜预云:“日月动物,虽行度有大量,不能不小有盈缩。故有虽交会而不蚀者,或有频交而蚀者。”是也。
故较历必稽古史,亏蚀深浅、加时朓朒阴阳,其数相叶者,反覆相求,由历数之中,以合辰象之变;观辰象之变,反求历数之中。类其所同,而中可知矣;辨其所异,而变可知矣。其循度则合于历,失行则合于占。占道顺成,常执中以追变;历道逆数,常执中以俟变。知此之说者,天道如视诸掌。
《略例》曰:旧历考日蚀浅深,皆自张子信所传,云积候所得,而未晓其然也。以圆仪度日月之径,乃以月径之半减入交初限一度半,余为暗虚半径。以月去黄道每度差数,令二径相掩,以验蚀分,以所入日迟疾乘径,为泛所用刻数,大率去交不及三度,即月行没在暗虚,皆入既限。又半日月之径,减春分入交初限相去度数,余为斜射所差。乃考差数,以立既限。而优游进退于二度中间,亦令二径相掩,以知日蚀分数。月径逾既限之南,则虽在阴历,而所亏类同外道,斜望使然也。既限之外,应向外蚀,外道交分,准用此例。以较古今日蚀四十三事,月蚀九十九事,课皆第一。
使日蚀皆不可以常数求,则无以稽历数之疏密。若皆可以常数求,则无以知政教之休咎。今更设考日蚀或限术,得常则合于数。又日月交会大小相若,而月在日下,自京师斜射而望之,假中国食既,则南方戴日之下所亏才半,月外反观,则交而不蚀。步九服日晷以定蚀分,晨昏漏刻与地偕变,则宇宙虽广,可以一术齐之矣。
其十二《五星议》曰:
岁星自商、周迄春秋之季,率百二十余年而超一次。战国后其行浸急,至汉尚微差,及哀、平间,余势乃尽,更八十四年而超一次,因以为常。此其与余星异也。姬氏出自灵威仰之精,受木行正气。岁星主农祥,后稷凭焉,故周人常阅其禨祥,而观善败。其始王也,次于鹑火,以达天鼋。及其衰也,淫于玄枵,以害鸟帑。其后群雄力争,礼乐陨坏,而从衡攻守之术兴。故岁星常赢行于上,而侯王不宁于下,则木纬失行之势,宜极于火运之中,理数然也。
开元十二年正月庚午,岁星在进贤东北尺三寸,直轸十二度,于《麟德历》在轸十五度。推而上之,至汉河平二年,其十月下旬,岁星在轩辕南耑大星西北尺所。《麟德历》在张二度,直轩辕大星。上下相距七百五十年,考其行度,犹未甚盈缩,则哀、平后不复每岁渐差也。又上百二十年,至孝景中元三年五月,星在东井、钺。《麟德历》在参三度。又上六十年,得汉元年七月,五星聚于东井,从岁星也,于秦正岁在乙未,夏正当在甲午。《麟德历》白露八日,岁星留觜觿一度。明年立夏,伏于参。由差行未尽,而以常数求之使然也。又上二百七十一年,至哀公十七年,岁在鹑火,《麟德历》初见在舆鬼二度。立冬九日,留星三度。明年启蛰十日,退至柳五度,犹不及鹑火。又上百七十八年,至僖公五年,岁星当在大火。《麟德历》初见在张八度,明年伏于翼十六度,定在鹑火,差三次矣。哀公以后,差行渐迟,相去犹近;哀公以前,率常行迟。而旧历犹用急率,不知合变,故所差弥多。武王革命,岁星亦在大火,而《麟德历》在东壁三度,则唐、虞已上,所差周天矣。
《太初》、《三统历》岁星十二周天超一次,推商、周间事,大抵皆合。验开元注记,差九十余度,盖不知岁星后率故也。《皇极》、《麟德历》七周天超一次,以推汉、魏间事尚未差。上验《春秋》所载,亦差九十余度,盖不知岁星前率故也。《天保》、《天和历》得二率之中,故上合于《春秋》,下犹密于记注。以推永平、黄初间事,远者或差三十余度,盖不知战国后岁星变行故也。自汉元始四年,距开元十二年,凡十二甲子,上距隐公六年,亦十二甲子。而二历相合于其中,或差二次于古,或差三次于今,其两合于古今者,中间亦乖。欲一术以求之,则不可得也。
《开元历》岁星前率,三百九十八日,余二千二百一十九,秒九十三。自哀公二十年丙寅后,每加度余一分,尽四百三十九合,次合乃加秒十三而止,凡三百九十八日,余二千六百五十九,秒六,而与日合,是为岁星后率。自此因以为常,入汉元始六年也。
《岁星差合术》曰:“置哀公二十年冬至合余,加入差已来中积分,以前率约之,为入差合数。不尽者如历术入之,反求冬至后合日,乃副列入差合数,增下位一算,乘而半之,盈《《大衍》通法为日,不尽为日余,以加合日,即差合所在也。求岁星差行径术,以后终率约上元以来中积分,亦得所求。若稽其实行,当从元始六年置差步之,则前后相距,间不容发,而上元之首,无忽微空积矣。
成汤伐桀,岁在壬戌,《开元历》星与日合于角,次于氐十度而后退行。其明年,汤始建国为元祀,顺行与日合于房,所以纪商人之命也。
后六百一算至纣六祀,周文王初禴于毕,十三祀岁在己卯,星在鹑火,武王嗣位。克商之年,进及舆鬼,而退守东井。明年,周始革命,顺行与日合于柳,进留于张。考其分野,则分陕之间,与三监封域之际也。
成王三年,岁在丙午,星在大火,唐叔始封,故《国语》曰:“晋之始封,岁在大火。”《春秋传》僖公五年,岁在大火,晋公子重耳自蒲奔狄。十六年,岁在寿星,适齐过卫,野人与之塊,子犯曰:“天赐也,天事必象,岁及鹑火必有此乎!复于寿星,必获诸侯。”二十三年,岁星在胃、昴。秦伯纳晋文公。董因曰:“岁在大梁,将集天行。元年,实沈之星,晋人是居。君之行也,岁在大火,阏伯之星也,是谓大辰。辰以善成,后稷是相,唐叔以封。且以辰出而以参入,皆晋祥也。”二十七年,岁在鹑火,晋侯伐卫,取五鹿,败楚师于城濮,始获诸侯。岁适及寿星,皆与《开元历》合。
襄公十八年,岁星在陬訾之口,《开元历》大寒三日,星与日合,在危三度,遂顺行至营室八度。其明年,郑子蟜卒。将葬,公孙子羽与裨灶晨会事焉,过伯有氏,其门上生莠,子羽曰:“其莠犹在乎,于是岁在降娄中而曙。”裨灶指之曰:“犹可以终岁,岁不及此次也。”《开元历》,岁星在奎;奎,降娄也。《麟德历》,在危;危,玄枵也。二十八年春,无冰。梓慎曰:“岁在星纪,而淫于玄枵。”裨灶曰:“岁弃其次,而旅于明年之次,以害鸟帑。周、楚恶之。”《开元历》,岁星至南斗十七度,而退守西建间,复顺行,与日合于牛初。应在星纪,而盈行进及虚宿,故曰“淫”。留玄枵二年,至三十年。《开元历》,岁星顺行至营室十度,留。距子蟜之卒一终矣。其年八月,郑人杀良霄,故曰“及其亡也,岁在陬訾之口。”其明年,乃及降娄。
昭公八年十一月,楚灭陈。史赵曰:“未也。陈,颛顼之族也。岁在鹑火,是以卒灭。今在析木之津,犹将复由。”《开元历》,在箕八度,析木津也。十年春,进及婺女初,在玄枵之维首。《传》曰:“正月,有星出于婺女。”裨灶曰:“今兹岁在颛顼之墟。”是岁与日合于危。其明年,进及营室,复得豕韦之次。景王问苌弘曰:’今兹诸侯何实吉?何实凶?”对曰:“蔡凶。此蔡侯般杀其君之岁,岁在豕韦,弗过此矣,楚将有之。岁及大梁,蔡复楚凶。。”至十三年,岁星在昴、毕,而楚弑灵王,陈、蔡复封。初,昭公九年,陈灾。裨灶曰:“后五年,陈将复封。岁五及鹑火,而后陈卒亡。”自陈灾五年,而岁在大梁,陈复建国。哀公十七年,五及鹑火,而楚灭陈。是年,岁星与日合在张六度。昭公三十一年夏,吴伐越。始用师于越也。史墨曰:“越得岁而吴伐之,必受其凶。”是岁,星与日合于南斗三度。昔僖公六年,岁阴在卯,星在析木。昭公三十二年,亦岁阴在卯,而星在星纪。故《三统历》因以为超次之率。考其实,犹百二十余年。近代诸历,欲以八十四年齐之,此其所惑也。后三十八年而越灭吴。星三及斗、牛,已入差合二年矣。
夫五事感于中,而五行之祥应于下,五纬之变彰于上。若声发而响和,形动而影随,故琽失典刑之正,则星辰为之乱行;汩彝伦之叙,则天事为之无象。当其乱行、无象,又可以历纪齐乎?故襄公二十八年,岁在星纪,淫于玄枵。至三十年八月,始及陬訾之口,超次而前,二年守之。
汉元鼎中,太白入于天苑,失行,在黄道南三十余度。间岁,武帝北巡守,登单于台,勒兵十八万骑,及诛大宛,马大死军中。
晋咸宁四年九月,太白当见不见,占曰:“是谓失舍,不有破军,必有亡国。”时将伐吴,明年三月,兵出,太白始夕见西方,而吴亡。
永宁元年,正月至闰月,五星经天,纵横无常;永兴二年四月丙子,太白犯狼星,失行,在黄道南四十余度;永嘉三年正月庚子,荧惑犯紫微:皆天变所未有也,终以二帝蒙尘,天下大乱。
后魏神瑞二年十二月,荧惑在瓠瓜星中,一夕忽亡,不知所在。崔浩以日辰推之,曰:“庚午之夕,辛未之朝,天有阴云,荧惑之亡,在此二日。庚午未皆主秦,辛为西夷。今姚兴据咸阳,是荧惑入秦矣。”其后荧惑果出东井,留守盘旋,秦中大旱赤地,昆明水竭。明年,姚兴死,二子交兵。三年,国灭。
齐永明九年八月十四日,火星应退在昴三度,先历在毕;二十一日始逆行,北转,垂及立冬,形色弥盛。魏永平四年八月癸未,荧惑在氐,夕伏西方,亦先期五十余日,虽时历疏阔,不宜若此。
隋大业九年五月丁丑,荧惑逆行入南斗,色赤如血,大如三斗器,光芒震耀,长七八尺,于斗中句巳而行,亦天变所未有也。后杨玄感反,天下大乱。
故五星留逆伏见之效,表里盈缩之行,皆系之于时,而象之于政。政小失则小变,事微而象微,事章而象章。已示吉凶之象,则又变行,袭其常度。不然,则皇天何以阴骘下民,警悟人主哉!近代算者昧于象,占者迷于数,睹五星失行,皆谓之历舛。虽七曜循轨,犹或谓之天灾。终以数象相蒙,两丧其实。故较历必稽古今注记,入气均而行度齐,上下相距,反复相求。苟独异于常,则失行可知矣。
凡二星相近,多为之失行。三星以上,失度弥甚。《天竺历》以《九执》之情,皆有所好恶。遇其所好之星,则趣之行疾,舍之行迟。
张子信历辰星应见不见术,晨夕去日前后四十六度内,十八度外,有木、火、土、金一星者见,无则不见。张胄玄历,朔望在交限,有星伏在日下,木、土去见十日外,火去见四十日外,金去见二十二日外者,并不加减差,皆精气相感使然。
夫日月所以著尊卑不易之象,五星所以示政教从时之义。故日月之失行也,微而少;五星之失行也,著而多。今略考常数,以课疏密。
《略例》曰:“其入气加减,亦自张子信始,后人莫不遵用之。原始要终,多有不叶。今较《麟德历》,荧惑、太白见伏行度过与不及,荧惑凡四十八事,太白二十一事。余星所差,盖细不足考。且盈缩之行,宜与四象潜合,而二十四气加减不均。更推易数而正之,又各立岁差,以究五精运周二十八舍之变。较史官所记,岁星二十七事,荧惑二十八事,镇星二十一事,太白二十二事,辰星二十四事,《开元历》课皆第一云。
至肃宗时,山人韩颖上言《大衍历》或误。帝疑之,以颖为太子宫门郎,直司天台。又损益其术,每节增二日,更名《至德历》,起乾元元年用之,讫上元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