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唐书
- ▪ 本纪第一 高祖
- ▪ 本纪第二 太宗
- ▪ 本纪第三 高宗
- ▪ 本纪第四 则天皇后 中宗
- ▪ 本纪第五 睿宗 玄宗
- ▪ 本纪第六 肃宗 代宗
- ▪ 本纪第七 德宗 顺宗 宪宗
- ▪ 本纪第八 穆宗 敬宗 文宗 武宗 宣宗
- ▪ 本纪第九 懿宗 僖宗
- ▪ 本纪第十 昭宗 哀帝
- ▪ 志第一 礼乐一
- ▪ 志第二 礼乐二
- ▪ 志第三 礼乐三
- ▪ 志第四 礼乐四
- ▪ 志第五 礼乐五
- ▪ 志第六 礼乐六
- ▪ 志第七 礼乐七
- ▪ 志第八 礼乐八
- ▪ 志第九 礼乐九
- ▪ 志第十 礼乐十
- ▪ 志第十一 礼乐十一
- ▪ 志第十二 礼乐十二
- ▪ 志第十三上 仪卫上
- ▪ 志第十三下 仪卫下
- ▪ 志第十四 车服
- ▪ 志第十五 历一
- ▪ ▪ 荧惑
- ▪ ▪ 镇星
- ▪ ▪ 岁星
- ▪ ▪ 太白
- ▪ ▪ 辰星
- ▪ 志第十六 历二
- ▪ ▪ 岁星
- ▪ ▪ 荧惑
- ▪ ▪ 镇星
- ▪ ▪ 太白
- ▪ ▪ 辰星
- ▪ 志第十七上 历三上
- ▪ 志第十七下 历三下
- ▪ 志第十八上 历四上
- ▪ ▪ 三曰步日躔术
- ▪ ▪ 一曰步中朔术
- ▪ ▪ 二曰发敛术
- ▪ ▪ 四曰步月离术
- ▪ ▪ 五曰步轨漏术
- ▪ 志第十八下 历四下
- ▪ ▪ 六曰步交会术
- ▪ ▪ 阴阳历
- ▪ ▪ 七曰步五星术
- ▪ ▪ 五星爻象历
- ▪ ▪ 岁星
- ▪ ▪ 荧惑
- ▪ ▪ 镇星
- ▪ ▪ 太白
- ▪ ▪ 辰星
- ▪ 志第十九 历五
- ▪ ▪ 太白
- ▪ ▪ 镇星
- ▪ ▪ 太白
- ▪ ▪ 辰星
- ▪ ▪ 岁星
- ▪ ▪ 镇星
- ▪ ▪ 辰星
- ▪ ▪ 岁星
- ▪ ▪ 荧惑
- ▪ ▪ 镇星
- ▪ ▪ 太白
- ▪ ▪ 辰星
- ▪ ▪ 岁星
- ▪ ▪ 荧惑
- ▪ ▪ 五星变行加减差日度率
- ▪ 志第二十上 历六上
- ▪ ▪ 岁星
- ▪ ▪ 荧惑
- ▪ ▪ 镇星
- ▪ ▪ 太白
- ▪ ▪ 辰星
- ▪ 志第二十下 历六下
- ▪ ▪ 晷漏
- ▪ ▪ 交会
- ▪ ▪ 岁星
- ▪ ▪ 荧惑
- ▪ ▪ 镇星
- ▪ ▪ 太白
- ▪ ▪ 辰星
- ▪ ▪ 五星入变历表略
- ▪ 志第二十一 天文一
- ▪ 志第二十二 天文二
- ▪ ▪ 日食
- ▪ ▪ 日变
- ▪ ▪ 月变
- ▪ ▪ 孛彗
- ▪ ▪ 星变
- ▪ 志第二十三 天文三
- ▪ ▪ 月五星凌犯及星变
- ▪ ▪ 五星聚合
- ▪ 志第二十四 五行一
- ▪ ▪ 金沴木
- ▪ ▪ 火不炎上
- ▪ ▪ 常燠
- ▪ ▪ 常雨
- ▪ ▪ 龟孽
- ▪ ▪ 鼠妖
- ▪ ▪ 羽虫之孽
- ▪ ▪ 羊祸
- ▪ ▪ 赤眚赤祥
- ▪ ▪ 水沴火
- ▪ ▪ 草妖
- ▪ 志第二十五 五行二
- ▪ ▪ 黄眚黄祥
- ▪ ▪ 土为变怪
- ▪ ▪ 山摧
- ▪ ▪ 山鸣
- ▪ ▪ 金不从革
- ▪ ▪ 稼穑不成
- ▪ ▪ 常风
- ▪ ▪ 夜妖
- ▪ ▪ 华孽
- ▪ ▪ 嬴虫之孽
- ▪ ▪ 牛祸
- ▪ ▪ 木火金水沴土
- ▪ ▪ 常旸
- ▪ ▪ 诗妖
- ▪ ▪ 讹言
- ▪ ▪ 犬祸
- ▪ ▪ 白眚白祥
- ▪ ▪ 木沴金
- ▪ 志第二十六 五行三
- ▪ 志第二十七 地理一
- ▪ 志第二十八 地理二
- ▪ 志第二十九 地理三
- ▪ 志第三十 地理四
- ▪ 志第三十一 地理五
- ▪ 志第三十二 地理六
- ▪ 志第三十三上 地理七上
- ▪ 志第三十三下 地理七下
- ▪ ▪ 羁縻州
- ▪ ▪ 关内道
- ▪ ▪ 河北道
- ▪ ▪ 归诚州
- ▪ ▪ 陇右道
- ▪ ▪ 剑南道
- ▪ ▪ 江南道
- ▪ ▪ 岭南道
- ▪ 志第三十四 选举志上
- ▪ 志第三十五 选举志下
- ▪ 志第三十六 百官一
- ▪ ▪ 户部
- ▪ ▪ 三师三公
- ▪ ▪ 尚书省
- ▪ ▪ 礼部
- ▪ ▪ 吏部
- ▪ ▪ 兵部
- ▪ ▪ 刑部
- ▪ ▪ 工部
- ▪ 志第三十七 百官二
- ▪ ▪ 集贤殿书院
- ▪ ▪ 史馆
- ▪ ▪ 秘书省
- ▪ ▪ 著作局
- ▪ ▪ 司天台
- ▪ ▪ 殿中省
- ▪ ▪ 内侍省
- ▪ ▪ 内府局
- ▪ ▪ 内官
- ▪ ▪ 宫官
- ▪ ▪ 太子内官
- ▪ ▪ 门下省
- ▪ ▪ 弘文馆
- ▪ ▪ 中书省
- ▪ 志第三十八 百官三
- ▪ ▪ 御史台
- ▪ ▪ 太常寺
- ▪ ▪ 卫尉寺
- ▪ ▪ 宗正寺
- ▪ ▪ 太仆寺
- ▪ ▪ 大理寺
- ▪ ▪ 鸿胪寺
- ▪ ▪ 司农寺
- ▪ ▪ 太府寺
- ▪ ▪ 国子监
- ▪ ▪ 少府
- ▪ ▪ 将作监
- ▪ ▪ 军器监
- ▪ ▪ 都水监
- ▪ ▪ 光禄寺
- ▪ 志第三十九上 百官四上
- ▪ ▪ 十六卫
- ▪ ▪ 诸卫折冲都尉府
- ▪ 志第三十九下 百官四下
- ▪ ▪ 中都督府
- ▪ ▪ 下都督府
- ▪ ▪ 上都护府
- ▪ ▪ 上州
- ▪ ▪ 中州
- ▪ ▪ 下州
- ▪ ▪ 大都护府
- ▪ ▪ 京县
- ▪ ▪ 畿县
- ▪ ▪ 上县
- ▪ ▪ 中县
- ▪ ▪ 中下县
- ▪ ▪ 帐内府
- ▪ ▪ 亲王国
- ▪ ▪ 公主邑司
- ▪ ▪ 下县
- ▪ ▪ 王府官
- ▪ ▪ 亲事府
- ▪ ▪ 外官
- ▪ ▪ 大都督府
- ▪ 志第四十 兵
- ▪ 志第四十一 食货一
- ▪ 志第四十二 食货二
- ▪ 志第四十三 食货三
- ▪ 志第四十四 食货四
- ▪ 志第四十五 食货五
- ▪ 志第四十六 刑法
- ▪ 志第四十七 艺文一
- ▪ 志第四十八 艺文二
- ▪ 志第四十九 艺文三
- ▪ 志第五十 艺文四
- ▪ 表第一 宰相上
- ▪ 表第二 宰相中
- ▪ 表第三 宰相下
- ▪ 表第四 方镇一
- ▪ 表第五 方镇二
- ▪ 表第六 方镇三
- ▪ 表第七 方镇四
- ▪ 表第八 方镇五
- ▪ 表第九 方镇六
- ▪ 表第十上 宗室世系上
- ▪ 表第十下 宗室世系下
- ▪ 表第十一上 宰相世系一上
- ▪ 表第十一下 宰相世系一下
- ▪ 表第十二上 宰相世系二上
- ▪ 表第十二中 宰相世系二中
- ▪ 表第十二下 宰相世系二下
- ▪ 表第十三上 宰相世系三上
- ▪ 表第十三下 宰相世系三下
- ▪ 表第十四上 宰相世系四上
- ▪ 表第十四下 宰相世系四下
- ▪ 表第十五上 宰相世系五十
- ▪ 表第十五下 宰相世系五下
- ▪ 列传第一 后妃上
- ▪ 列传第二 后妃下
- ▪ 列传第三 宗室
- ▪ 列传第四 高祖诸子
- ▪ 列传第五 太宗子
- ▪ 列传第六 三宗诸子
- ▪ 列传第七 十一宗诸子
- ▪ 列传第八 诸帝公主
- ▪ 列传第九 李密
- ▪ 列传第十 王窦
- ▪ 列传第十一 薛李二刘高徐
- ▪ 列传第十二 萧辅沈李梁
- ▪ 列传第十三 刘斐
- ▪ 列传第十四 屈实尉迟张秦唐段
- ▪ 列传第十五 二刘殷许程柴任丘
- ▪ 列传第十六 温皇甫二李姜崔
- ▪ 列传第十七 杜阚王李苑罗王
- ▪ 列传第十八 二李勣
- ▪ 列传第十九 侯张薛
- ▪ 列传第二十 高窦
- ▪ 列传第二十一 房杜
- ▪ 列传第二十二 魏徵
- ▪ 列传第二十三 王薛马韦
- ▪ 列传第二十四 二李戴刘崔
- ▪ 列传第二十五 陈杨封裴宇文郑权阎蒋姜张
- ▪ 列传第二十六 萧瑀
- ▪ 列传第二十七 岑虞李褚姚令狐
- ▪ 列传第二十八 苏世长(良嗣 弁) 韦云起 孙伏伽 张玄素
- ▪ 列传第二十九 于高张
- ▪ 列传第三十 长孙褚韩来李上官
- ▪ 列传第三十一 杜二崔高郭赵崔杨卢二刘李刘孙邢
- ▪ 列传第三十二 傅吕陈
- ▪ 列传第三十三 刘裴娄
- ▪ 列传第三十四 崔杨窦宗祝王
- ▪ 列传第三十五 诸夷蕃将
- ▪ 列传第三十六 郭二张三王苏薛程唐
- ▪ 列传第三十七 王韩苏薛王柳冯蒋
- ▪ 列传第三十八 唐张徐
- ▪ 列传第三十九 崔徐苏豆卢
- ▪ 列传第四十 狄郝硃
- ▪ 列传第四十一 二玮 陆二李杜
- ▪ 列传第四十二 裴刘魏李吉
- ▪ 列传第四十三 张韦韩宋辛二李裴
- ▪ 列传第四十四 武李贾白
- ▪ 列传第四十五 五王
- ▪ 列传第四十六 刘钟崔二王
- ▪ 列传第四十七 魏韦郭
- ▪ 列传第四十八 李萧卢韦赵和
- ▪ 列传第四十九 姚宋
- ▪ 列传第五十 苏张
- ▪ 列传第五十一 魏卢李杜张韩
- ▪ 列传第五十二 张源裴
- ▪ 列传第五十三 苏尹毕李郑王许潘倪席齐
- ▪ 列传第五十四 裴崔卢李王严
- ▪ 列传第五十五 裴阳宋杨崔李解
- ▪ 列传第五十六 宗室宰相
- ▪ 列传第五十七 刘吴韦蒋柳沈
- ▪ 列传第五十八 二郭两王张牛
- ▪ 列传第五十九 宇文韦杨王
- ▪ 列传第六十 哥舒高封
- ▪ 列传第六十一 李光弼
- ▪ 列传第六十二 郭子仪
- ▪ 列传第六十三 二李马路
- ▪ 列传第六十四 房张李
- ▪ 列传第六十五 崔苗二裴吕
- ▪ 列传第六十六 崔邓魏卫李韩卢高
- ▪ 列传第六十七 李杨崔柳韦路
- ▪ 列传第六十八 高元李韦薛崔戴王徐郗辛
- ▪ 列传第六十九 来田侯崔严
- ▪ 列传第七十 元王黎杨严窦
- ▪ 列传第七十一 二李
- ▪ 列传第七十二 三王鲁辛冯三李曲二卢
- ▪ 列传第七十三 令狐张康李刘田王牛史
- ▪ 列传第七十四 刘第五班王李
- ▪ 列传第七十五 李常赵崔齐卢
- ▪ 列传第七十六 关董袁赵窦
- ▪ 列传第七十七 张姜武李宋
- ▪ 列传第七十八 段颜
- ▪ 列传第七十九 李晟
- ▪ 列传第八十 马浑
- ▪ 列传第八十一 杨戴阳二李韩杜邢
- ▪ 列传第八十二 陆贽
- ▪ 列传第八十三 韦张严韩
- ▪ 列传第八十四 鲍李萧薛樊王吴郑陆卢柳崔
- ▪ 列传第八十五 徐吕孟刘杨潘崔韦
- ▪ 列传第八十六 张赵李郑徐王冯庾
- ▪ 列传第八十七 姚独孤顾韦段吕许薛李
- ▪ 列传第八十八 孔穆崔柳杨马
- ▪ 列传第八十九 归奚三崔卢二薛卫胡丁二王殷
- ▪ 列传第九十 三郑高权崔
- ▪ 列传第九十一 贾杜令狐
- ▪ 列传第九十二 白裴崔韦二李皇甫王
- ▪ 列传第九十三 韦王陆刘柳程
- ▪ 列传第九十四 杜裴李韦
- ▪ 列传第九十五 二高伊硃二刘范二王孟赵李任张
- ▪ 列传第九十六 李乌王杨曹高刘石
- ▪ 列传第九十七 于王二杜范
- ▪ 列传第九十八 裴度
- ▪ 列传第九十九 二李元牛杨
- ▪ 列传第一百 窦刘二张杨熊柏
- ▪ 列传第一百一 韩愈
- ▪ 列传第一百二 钱崔二韦二高冯三李卢封郑敬
- ▪ 列传第一百三 刘蕡
- ▪ 列传第一百四 李郑二王贾舒
- ▪ 列传第一百五 李德裕
- ▪ 列传第一百六 陈三李曹刘
- ▪ 列传第一百七 二李崔萧二郑二卢韦周二裴刘赵王
- ▪ 列传第一百八 毕崔刘陆郑硃韩
- ▪ 列传第一百九 马杨路卢
- ▪ 列传第一百一十 郑二王韦张
- ▪ 列传第一百一十一 周王邓陈齐赵二杨顾
- ▪ 列传第一百一十二 二王诸葛李孟
- ▪ 列传第一百一十三 杨时硃孙
- ▪ 列传第一百一十四 高赵田硃
- ▪ 列传第一百一十五 三刘成杜钟张王
- ▪ 列传第一百一十六 忠义上
- ▪ 列传第一百一十七 忠义中
- ▪ 列传第一百一十八 忠义下
- ▪ 列传第一百一十九 卓行
- ▪ 列传第一百二十 孝友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一 隐逸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二 循吏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三 儒学上
- ▪ 列传第一百二十四 儒学中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五 儒学下
- ▪ 列传第一百二十六 文艺上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七 文艺中
- ▪ 列传第一百二十八 文艺下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九 方技
- ▪ 列传第一百三十 列女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一 外戚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二 宦者上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三 宦者下
- ▪ 列传第一百三十四 酷吏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五 籓镇魏博
- ▪ 列传第一百三十六 籓镇镇冀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七 籓镇卢龙
- ▪ 列传第一百三十八 籓镇淄青横海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九 籓镇宣武彰义泽潞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上 突厥上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下 突厥下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一上 吐蕃上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一下 吐蕃下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二上 回鹘上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二下 回鹘下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三 沙陀
- ▪ 列传第一百四十四 北狄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五 东夷
- ▪ 列传第一百四十六上 西域上
- ▪ 列传第一百四十六下 西域下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七上 南蛮上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七中 南蛮中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七下 南蛮下
- ▪ 列传第一百四十八上 奸臣上
- ▪ 列传第一百四十八下 奸臣下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九上 叛臣上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九下 叛臣下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上 逆臣上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中 逆臣中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下 逆臣下
- ▪ 附 进新唐书表
张镒,字季权,一字公度,国子祭酒后胤五世孙也。父齐丘,朔方节度使、东都留守。镒以廕授左卫兵曹参军,郭子仪表为元帅府判官,迁累殿中侍御史。乾元初,华原令卢枞以公事谯责邑人齐令诜。令诜,宦人也,衔之,构枞罪。镒按验当免官,有司承风以死论。镒不直之,乃白其母曰:“今理枞,枞免死而镒坐贬。嘿则负官,贬则为太夫人忧,敢问所安?”母曰:“儿无累于道,吾所安也。”遂执正其罪,枞得流,镒贬抚州司户参军。徙晋陵令。江西观察使张镐表为判官,迁屯田、右司二员外郎。居母丧,以孝闻。不妄交游,特与杨绾、崔祐甫善。
大历初,出为濠州刺史,政条清简,延经术士讲教生徒。比去,州升明经者四十人。李灵耀反于汴,镒团阅乡兵严守御,有诏褒美,擢侍御史,兼缘淮镇守使。以最迁寿州刺史。历江西、河中观察使。不阅旬,改汴滑节度使,以病固辞,诏留私第。
建中二年,拜中书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明年,以两河用兵,诏省薄御膳及皇太子食物,镒因奏减堂餐钱及百官禀奉三分一,以助用度。时黜陟使裴伯言荐潞州处士田佐时,诏除右拾遗、集贤院直学士。镒以为礼轻,恐士不劝,复诏州县吏以绢百匹、粟百石就家致聘,佐时卒不至。
郭子仪婿太仆卿赵纵为奴告,下御史劾治,而奴留内侍省。镒奏言:“贞观时有奴告其主谋反者,太宗曰:‘谋反理不独成,尚当有他人论之,岂藉奴告耶?’乃著令:奴告主者斩。由是贱不得干贵,下不得凌上,教本既修,悖乱不萌。顷者,长安令李济以奴得罪,万年令霍晏因婢坐谴。舆台下类,主反畏之,悖慢成风,渐不可长。建中元年五月辛卯诏书:奴婢告主,非谋叛者,同自首法,并准律论。由是狱诉衰息。今纵事非叛逆,而奴留禁中,独下纵狱,情所不厌。且将帅功孰大于子仪,冢土仅乾,两婿前已得罪,纵复继之,不数月斥其三婿。假令纵实犯法,事不缘奴,尚宜录勋念亡,以从荡宥,况为奴所诉耶?陛下方贵武臣以讨贼,彼虽见宠一时,不能忘怀于异日也。”帝纳之,贬纵循州司马,杖奴死。镒召子仪家僮数百,暴示奴尸。
卢杞忌镒刚直,欲去之。时硃泚以卢龙卒戍凤翔,帝择人以代,杞即谬曰:“凤翔将校,班秩素高,非宰相信臣,不可镇抚,臣宜行。”帝不许,杞复曰:“陛下必以臣容貌蕞陋,不为三军所信,恐后生变,臣不敢自谋,惟陛下择之。”帝乃顾镒曰:“文武兼资,望重内外,无易卿者,其为朕抚卢龙士。”乃以中书侍郎为凤翔、陇右节度使。镒知为杞阴中,然辞穷,因再拜受诏。顷之,与吐蕃相尚结赞盟清水,约牛马为牲。镒耻与盟,将末杀其礼,乃绐语吐蕃,以羊豕犬代之。
帝幸奉天,镒罄家赀将自献行在。而营将李楚琳者,尝事硃泚,得其心。军司马齐映等谋曰:“楚琳必为乱。”乃遣屯陇州。楚琳知之,稽故未行。镒以帝在外,心忧惑,谓已亟去,不为备。楚琳夜率其党王汾、李卓、牛僧伽等作乱,齐映自窦出,齐抗托佣,皆免。镒缒城走,不及远,与二子为候骑所执,楚琳杀之,属官王沼、张元度、柳遇、李溆皆死。诏赠镒太子太傅。
姜公辅,爱州日南人。第进士,补校书郎,以制策异等授右拾遗,为翰林学士。岁满当迁,上书以母老赖禄而养,求兼京兆户曹参军事。公辅有高材,每进见,敷奏详亮,德宗器之。
硃滔助田悦也,以蜜裹书间道邀泚,太原马燧获之,泚不知也,召还京师。公辅谏曰:“陛下若不能坦怀待泚,不如诛之,养虎无自诒害。”不从。俄而泾师乱,帝自苑门出,公辅叩马谏曰:“泚尝帅泾原,得士心,向以滔叛夺之兵,居常怫郁不自聊,请驰骑捕取以从,无为群凶得之。”帝仓卒不及听。既行,欲驻凤翔倚张镒。公辅曰:“镒虽信臣,然文吏也,所领皆硃泚部曲,渔阳突骑,泚若立,泾军且有变,非万全策也。”帝亦记桑道茂言,遂之奉天。不数日,凤翔果乱,杀镒。帝在奉天,有言泚反者,请为守备。卢杞曰:“泚忠正笃实,奈何言其叛,伤大臣心!请百口保之。”帝知群臣多劝杞奉迎乘舆者,乃诏诸道兵距城一舍止。公辅曰:“王者不严羽卫,无以重威灵。今禁旅单寡而士马处外,为陛下危之。”帝曰:“善。”悉内诸军。泚兵果至,如所言,乃擢公辅谏议大夫、同中书门下平章事。
帝徙梁,唐安公主道薨。主性仁孝,许下嫁韦宥,以播迁未克也。帝悼之甚,诏厚其葬。公辅谏曰:“即平贼,主必归葬,今行道宜从俭,以济军兴。”帝怒,谓翰林学士陆贽曰:“唐安之葬,不欲事茔垅,令累甓为浮图,费甚寡约,不容宰相关预,苟欲指朕过尔!”贽曰:“公辅官谏议,职宰相,献替固其分。本立辅臣,朝夕纳诲,微而弼之,乃其所也。”帝曰:“不然,朕以公辅才不足以相,而又自求解,朕既许之,内知且罢,故卖直售名尔。”遂下迁太子左庶子,以母丧解。复为右庶子。
久不迁,陆贽为相,公辅数求官,贽密谓曰:“窦丞相尝言,为公拟官屡矣,上辄不悦。”公辅惧,请为道士,未报。它日又言之,帝问故,公辅隐贽言,以参语对。帝怒,黜公辅泉州别驾,遣使赍诏让参。顺宗立,拜吉州刺史,未就官卒。宪宗时,赠礼部尚书。
武元衡,字伯苍。曾祖载德,则天皇后之族弟。祖平一,有名。元衡举进士,累为华原令。畿辅镇军督将,皆骄横桡政,元衡移疾去。德宗钦其才,召拜比部员外郎,岁内三迁至右司郎中,以详整任职。擢为御史中丞。尝对延英,帝目送之,曰:“是真宰相器!”
顺宗立,王叔文使人诱以为党,拒不纳。俄为山陵仪仗使,监察御史刘禹锡求为判官,元衡不与,叔文滋不悦。数日,改太子右庶子。会册皇太子,元衡赞相,太子识之。及即位,是为宪宗,复拜中丞,进户部侍郎。元和二年,拜门下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兼判户部事。帝素知元衡坚正有守,故眷礼信任异它相。浙西李锜求入觐,既又称疾,欲赊其期。帝问宰相郑絪,絪请听之,元衡曰:“不可,锜自请入朝,诏既许之,而复不至,是可否在锜。陛下新即位,天下属耳目,若奸臣得遂其私,则威令去矣。”帝然之,遽追锜。而锜计穷,果反。
是时,蜀新定,高崇文为节度,不知吏治,帝难其代。诏元衡检校吏部尚书,兼门下侍郎、同平章事,为剑南西川节度使,繇萧县伯封临淮郡公,帝御安福门慰遣之。崇文去成都,尽以金帛、帟幕、伎乐、工巧行,蜀几为空。元衡至,绥靖约束,俭己宽民,比三年,上下完实,蛮夷怀归。雅性庄重,虽淡于接物,而开府极一时选。
八年,召还秉政。李吉甫、李绛数争事帝前,不叶,元衡独持正无所违附,帝称其长者。吉甫卒,淮、蔡用兵,帝悉以机政委之。王承宗上疏请赦吴元济,使人白事中书,悖慢不恭,元衡叱去。承宗怨,数上章诬诋。未几入朝,出靖安里第,夜漏未尽,贼乘暗呼曰:“灭烛!”射元衡中肩,复击其左股,徒御格斗不胜,皆骇走,遂害元衡,批颅骨持去。逻司传噪盗杀宰相,连十余里,达朝堂,百官恟惧,未知主名。少选,马逸还第,中外乃审知。是日,仗入紫宸门,有司以闻,帝震惊,罢朝,坐延英见宰相,哀恸,为再不食。赠司徒,谥曰忠愍。诏金吾、府、县大索,或传言曰:“无搜贼,贼穷必乱。”又投书于道曰:“毋急我,我先杀汝。”故吏卒不穷捕。兵部侍郎许孟容言于帝曰:“国相横尸路隅而盗不获,为朝廷辱。”帝乃下诏:“能得贼者赏钱千万,授五品官。与贼谋及舍贼能自言者亦赏。有不如诏,族之。”积钱东西市以募告者。于是左神策将军王士则、左威卫将军王士平以贼闻,捕得张晏等十八人,言为承宗所遣,皆斩之。逾月,东都防御使吕元膺执淄青留邸贼门察、訾嘉珍,自言始谋杀元衡者,会晏先发,故藉之以告师道而窃其赏,帝密诛之。
初,京师大恐,城门加兵谁何,其伟状异服、燕赵言者,皆验讯乃遣。公卿朝,以家奴持兵呵卫,宰相则金吾彀骑导翼,每过里门,搜索喧哗。因诏寅漏上二刻乃传点云。
从父弟儒衡。儒衡,字廷硕,姿状秀伟,不妄言,与人交,终始一节。宰相郑余庆不事华洁,门下客多垢衣败服,独儒衡上谒,未尝有所易,以庄词正色见重于余庆。元衡殁,帝待之益厚,累迁户部郎中,知谏议大夫事,俄兼知制诰。皇甫镈以宰相领度支,剥下以媚天子,儒衡疏其状。镈自诉于帝,帝曰:“乃欲报怨邪?”镈不敢对。
儒衡论议劲正,有风节,且将大用。宰相令狐楚忌之,会以狄兼谟为拾遗,楚自草制,引武后革命事,盛推仁杰功,以指切儒衡,且沮止之。儒衡泣见上曰:“臣祖平一,当天后时,避仕终老,不涉于累。”帝慰勉之,自是薄楚为人也。迁中书舍人。时元稹倚宦官,知制诰,儒衡鄙厌之。会食瓜,蝇集其上,儒衡挥以扇,曰:“适从何处来,遽集于此?”一坐皆失色。然以疾恶太分明,终不至大任,以兵部侍郎卒,年五十六,赠工部尚书。
李绛,字深之,系本赞皇。擢进士、宏辞,补渭南尉,拜监察御史。元和二年,授翰林学士,俄知制诰。会李锜诛,宪宗将辇取其赀,绛与裴垍谏曰:“锜僭侈诛求,六州之人怨入骨髓。今元恶传首,若因取其财,恐非遏乱略、惠绥困穷者。愿赐本道,代贫民租赋。”制可。枢密使刘光琦议遣中人持赦令赐诸道,以裒馈饷,绛请付度支盐铁急递以遣,息取求之弊。光琦引故事以对,帝曰:“故事是耶,当守之;不然,当改。可循旧哉!”
帝尝称太宗、玄宗之盛:“朕不佞,欲庶几二祖之道德风烈,无愧谥号,不为宗庙羞,何行而至此乎?”绛曰:“陛下诚能正身励己,尊道德,远邪佞,进忠直。与大臣言,敬而信,无使小人参焉;与贤者游,亲而礼,无使不肖与焉。去官无益于治者,则材能出;斥宫女之希御者,则怨旷销。将帅择,士卒勇矣;官师公,吏治辑矣。法令行而下不违,教化笃而俗必迁。如是,可与祖宗合德,号称中兴,夫何远之有?言之不行,无益也;行之不至,无益也。”帝曰:“美哉斯言,朕将书诸绅。”即诏绛与崔群、钱徵、韦弘景、白居易等搜次君臣成败五十种,为连屏,张便坐。帝每阅视,顾左右曰:“而等宜作意,勿为如此事。”
是时,盛兴安国佛祠,幸臣吐突承璀请立石纪圣德焉,营构华广,欲使绛为之颂,将遗钱千万。绛上言:“陛下荡积习之弊,四海延颈望德音,忽自立碑,示人以不广。《易》称:‘大人与天地合德。’谓非文字所能尽,若令可述,是陛下美有分限。尧、舜至文、武,皆不传其事,惟秦始刻峄山,扬暴诛伐巡幸之劳,失道之君,不足为法。今安国有碑,若叙游观,即非治要;述崇饰,又非政宜。请罢之。”帝怒,绛伏奏愈切,帝悟曰:“微绛,我不自知。”命百牛倒石,令使者劳谕绛。襄阳裴均违诏书,献银壶甕数百具,绛请归之度支,示天下以信。帝可奏,仍赦均罪。时议还卢从史昭义,已而将复召之,从史以军无见储为解。李吉甫谓郑絪漏其谋,帝召绛议,欲逐絪,绛为开白,乃免。
绛见浴堂殿,帝曰:“比谏官多朋党,论奏不实,皆陷谤讪,欲黜其尤者,若何?”绛曰:“此非陛下意,必憸人以此营误上心。自古纳谏昌,拒谏亡。夫人臣进言于上,岂易哉?君尊如天,臣卑如地,加有雷霆之威,彼昼度夜思,始欲陈十事,俄而去五六,及将以闻,则又惮而削其半,故上达者财十二。何哉?干不测之祸,顾身无利耳。虽开纳奖励,尚恐不至,今乃欲谴诃之,使直士杜口,非社稷利也。”帝曰:“非卿言,我不知谏之益。”
初,承璀讨王承宗,议者皆言古无以宦人统师者,绛当制书,固争,帝不能夺,止诏宰相授敕。承璀果无功还,加开府仪同三司。绛奏:“承璀丧师,当抵罪,今宠以崇秩,后有奔军之将,蹈利干赏,陛下何以处之?”又数论宦官横肆,方镇进献等事。自知言切,且斥去,悉取内署所上疏稿焚之,以俟命。帝果怒,绛谢曰:“陛下怜臣愚,处之腹心之地,而惜身不言,乃臣负陛下;若上犯圣颜,旁忤贵幸,因而获罪,乃陛下负臣。”于是帝动容曰:“卿告朕以人所难言者,疾风知劲草,卿当之矣。”遂繇司勋郎中进中书舍人。翌日,赐金紫,亲择良笏与之,且曰:“异时膺顾托南面,当如此。”绛顿首。
乌重胤缚卢从史,而承璀牒署昭义留后,绛曰:“泽潞据山东要害,磁、邢、洺跨两河间,可制其合从。今孽竖就禽,方收威柄,遽以偏将莅本军,纲纪大紊矣。河南、北诸镇,谓陛下啗以官爵,使逐其帅,其肯默然哉?宜以孟元阳为泽潞,而以重胤节度三城,两河诸侯闻之,必欣然。”帝从之。
张茂昭举族入觐,绛上言:“任迪简既往代,则士之从茂昭,皆为定人,宜亟授以官,且遣使者诏其麾下皆听茂昭节度。”有诏拜河中节度使。会迪简以帑廥匮竭,稍简罢士之疲老者,人情不安,迪简亦危,绛请斥禁帑绢十万以济事机。吴少诚病甚,绛建言:“淮西地不与贼接,若朝廷命帅,今乃其时,有如阻命,则决可讨矣。然镇、蔡不可并取,愿赦承宗,趣立蔡功。”时江淮大旱,帝下赦令有所蠲弛,绛言:“江淮流亡,所贷未广,而宫人猥积,有怨鬲之思,当大出之,以省经费。岭南之俗,鬻子为业,可听;非券剂取直者,如掠卖法,敕有司一切苛止。”帝皆顺纳。
后阅月不赐对,绛谓:“大臣持禄不敢谏,小臣畏罪不敢言,管仲以为害霸最甚。今臣等饱食不言,无履危之患,自为计得矣,顾圣治如何?”有诏明日对三殿。帝尝畋苑中,至蓬莱池,谓左右曰:“绛尝以谏我,今可返也。”其见礼惮如此。
帝怪前世任贤以致治,今无贤可任,何耶?对曰:“圣王选当代之人,极其才分,自可致治。岂借贤异代,治今日之人哉?天子不以己能盖人,痛折节下士,则天下贤者乃出。”帝曰:“何知其必贤而任之?”对曰:“知人诚难,尧、舜以为病。然循其名,验以事,所得十七。夫任官而辨廉,措事不阿容,无希望依违之辞,无邪媚愉悦之容,此近于贤矣。贤则当任,任则当久。贤者中立而寡助,举其类则不肖者怨,杜邪径则怀奸者疾,一制度则贵戚毁伤,正过失则人君疏忌。夫然,用贤岂容易哉?”帝曰:“卿言得之矣。”
六年,罢学士,迁户部侍郎,判本司。帝以户部故有献,而绛独无有,何哉?答曰:“凡方镇有地则有赋,或啬用度易羡余以为献。臣乃为陛下谨出纳,乌有羡赢哉?若以为献,是徙东库物实西库,进官物结私恩。”帝瞿然悟。帝每有询访,随事补益,所言无不听,欲遂以相。而承璀宠方盛,忌其进,阴有毁短,帝乃出承璀淮南监军。翌日,拜绛中书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封高邑男。方江淮岁俭,民荐饥,有御史使还,奏不为灾,帝以语绛,答曰:“方隅皆陛下大臣,奏孰不实?而御史苟悦陛下耳。凡君人者当任大臣,无使小臣得以间,愿出其名显责之。”李吉甫尝盛赞天子威德,帝欣然,绛独曰:“陛下自视今日何如汉文帝时?”帝曰:“朕安敢望文帝?”对曰:“是时贾谊以为措火积薪下,火未及然,因以为安,其忧如此。今法令所不及者五十余州,西戎内讧,近以泾、陇为鄙,去京师远不千里,烽燧相接也;加比水旱无年,仓廪空虚。诚陛下焦心销志求济时之略,渠便高枕而卧哉!”帝入谓左右曰:“绛言骨鲠,真宰相也。”遣使者赐酴醾酒。
魏博田季安死,子怀谏弱,军中请袭节度,吉甫议讨之,绛曰:“不然,两河所惧者,部将以兵图己也,故委诸将总兵,皆使力敌任均,以相维制,不得为变。若主帅强,则足以制其命。今怀谏乳方臭,不能事,必假权于人,权重则怨生,向之权力均者,将起事生患矣。众所归必在宽厚简易、军中素所爱者,彼得立,不倚朝廷亦不能安。惟陛下蓄威以俟之。”俄而田兴果立,以魏博听命,帝大悦。吉甫复请命中人宣尉,因刺其变,徐议所宜。绛独谓:“不如推诚抚纳,即假旄节。它日使者持三军表来,请与兴,则制在彼,不在此,可奏与特授,安得同哉?”然帝重违吉甫,故诏张忠顺持节往,而授兴留后。绛固请曰:“如兴万有一不受命,即姑息,复如向时矣。”由是即拜兴节度使。绛复曰:“王化不及魏博久矣,一日挈六州来归,不大犒赏,人心不激。请斥禁钱百五十万缗赐其军。”有言太过者,绛曰:“假令举十五万众,期岁而得六州,计所转给三倍于费。今兴天挺忠义,首变污俗,破两河之胆,可啬小费隳机事哉?”从之。
帝患朋党,以问绛。答曰:“自古人君最恶者朋党,小人揣知,故常借口以激怒上心。朋党者,寻之则无迹,言之则可疑。小人常以利动,不顾忠义;君子者,遇主知则进,疑则退,安其位不为它计,故常为奸人所乘。夫圣人同迹,贤者求类,是同道也,非党也。陛下奉遵尧、舜、禹、汤之德,岂谓上与数千年君为党耶?道德同耳。汉时名节骨鲠士,同心爱国,而宦官小人疾之,起党锢之狱,讫亡天下。趋利之人,常为朋比,同其私也;守正之人,常遭构毁,违其私也。小人多,谮言常胜;正人少,直道常不胜。可不戒哉!”绛居中介特,尤为左右所不悦,遂因以自明。
王播为盐铁使,而事月进。绛曰:“比禁天下正赋外不得有它献,而播妄名羡余,不出禄禀家赀,愿悉付有司。”帝曰:“善。”讫绛在位,献不入禁中。吐蕃犯泾州,掠人畜,绛因言:“滨塞虚籍多,实兵少。今京西、北神策镇军,本防盛秋,坐仰衣食,不使战。事至之日,乃先禀中尉。夫兵不内御,要须应变,失毫厘,差千里。请分隶本道,则号令齐一,前战不还踵矣。”然士卒乐两军姑息,宦者以为言,议遂寝。尝盛夏对延英,帝汗浃衣,绛欲趋出,帝曰:“朕宫中所对,惟宦官、女子,欲与卿讲天下事,乃其乐也。”
绛或无所论诤,帝辄诘所以然。又言:“公等得无有姻故冗食者,当为惜官。”吉甫、权德舆皆称无有。绛曰:“崔祐甫为宰相,不半岁除吏八百人。德宗曰:‘多公姻故,何耶?’祐甫曰:‘所问当与不当耳,非臣亲旧,孰知其才?其不知者,安敢与官?’时以为名言。武后命官猥多,而开元中有名者皆出其选。古人言拔十得五,犹得其半。若情故自嫌,非圣主责成意。”帝曰:“诚然,在至当而已。”帝又问:“玄宗开元时致治,天宝则乱,何一君而相反耶?”绛曰:“治生于忧危,乱生于放肆。玄宗尝历试官守,知人之艰难,临御初,任用姚崇、宋璟,励精听纳,故左右前后皆正人也。洎林甫、国忠得君,专引倾邪之人,分总要剧。于是上不闻直言,嗜欲日滋,内则盗臣劝以兴利,外则武夫诱以开边,天下骚动,故禄山乘隙而奋。此皆小人启导,从逸而骄。系时主所行,无常治,亦无常乱。”帝曰:“凡人举事,病不通于理,追咎其失,古人处此有道耶?”绛曰:“事或过差,圣哲所不免。天子有谏臣,所以救过。上下同体,犹手足之于心膂,交相为用。但矜能护失,常情所蔽,圣人改过不吝,愿陛下以此处之。”
教坊使称密诏阅良家子及别宅妇人内禁中,京师嚣然。绛将入言于帝,吉甫曰:“此谏官所论列。”绛曰:“公尝病谏官论事,此难言者,欲移之耶?”吉甫乃欲讽诏使止之,绛以吉甫畏不敢谏,遂独上疏。帝曰:“朕以丹王等无侍者,比命访闾里,以赀致之,彼不谕朕意,故至哗扰。”乃悉归所取。
以足疾求免,罢为礼部尚书。帝乃召承璀于淮南。绛虽去位,犹怀不能已,因上言:“北虏方强,其忧有五。彼蔑信重利,岁入马求直,今则置不取,当贮他谋,一也。屯士不足,斥候不明,城无完堞,非可应卒,二也。今之营筑,不询众谋,远规塞外,城非要地,虏一入寇,应援艰阻,三也。比年通好,往来窥觇,河山兵甲,悉知之矣,若寇掠驱胁,援兵非十日不至,既至虏去,兵罢复来,四也。北狄、西戎久为仇敌,今回鹘思叛,脱相连约,数道并进,何以遏之?五也。”
十年,出为华州刺史。承璀田多在部中,主奴扰民,绛捕系之。会遣五坊使,帝戒曰:“至华宜自戢;绛,大臣,有奏即行法矣。”州有捕鹞户,岁责贡限,绛以为言,并劝止畋猎,有诏泽潞、太原、天威府并罢之。入为兵部尚书,母丧免。还授河中观察使。河中故节制,而皇甫镈恶绛,故薄其恩,议者不直。镈得罪,复以兵部召。迁御史大夫。穆宗数游畋,绛率其属叩延英切谏,不纳。以疾辞,还兵部尚书,历东都留守,徙东川节度使,复为留守。宝历初,拜尚书左仆射。绛伟仪质,以直道进退,望冠一时,贤不肖太分,屡为谗邪所中。御史中丞王璠遇绛于道,不之避。绛引故事论列,宰相李逢吉右璠,下迁绛太子少师,分司东都。
文宗立,召为太常卿,以检校司空为山南西道节度使,累封赵郡公。四年,南蛮寇蜀道,诏绛募兵千人往赴,不半道,蛮已去,兵还。监军使杨叔元者,素疾绛,遣人迎说军曰:“将收募直而还为民。”士皆怒,乃噪而入,劫库兵。绛方宴,不设备,遂握节登陴。或言缒城可以免,绛不从。牙将王景延力战殁,绛遂遇害,年六十七。幕府赵存约、薛齐皆死。事闻,谏官崔戎等列绛冤,册赠司徒,谥曰贞,赙礼甚厚。景延亦赠官,禄一子。大中初,诏史官差第元和将相,图形凌烟阁,绛在焉,独留中。绛所论事万余言,其甥夏侯孜以授蒋偕,次为七篇。
子璋,字重礼。大中初擢进士第,辟卢钧太原幕府。迁监察御史,奏太庙祫享复用宰相摄事。进起居郎。旧制,设次郊丘,太仆盘车载乐,召群臣临观,璋奏罢之。咸通中,累官尚书右丞、湖南宣歙观察使。
宋申锡,字庆臣,史失其何所人。少而孤,擢进士第,累辟节度府,后频迁起居舍人,以礼部员外郎为翰林学士。敬宗时,拜侍讲学士。长庆、宝历间,风俗嚣薄,驱煽朋党,申锡素孤直少与,及进用,议者谓可以激浮竞。
文宗即位,再转中书舍人,复为翰林学士。帝恶宦官权宠震主,再致宫禁之变,而王守澄典禁兵,偃蹇放肆,欲叕刂除本根,思可与决大议者。察申锡忠厚,因召对,俾与朝臣谋去守澄等,且倚以执政,申锡顿首谢。未几拜尚书右丞,逾月进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乃除王璠京兆尹,密谕帝旨。璠漏言,而守澄党郑注得其谋。太和五年,遣军候豆卢著诬告申锡与漳王谋反,守澄持奏浴堂,将遣骑二百屠申锡家,宦官马存亮争曰:“谋反者独申锡耳,当召南司会议,不然,京师跂足乱矣。”守澄不能对。时二月晦,群司皆休,中人驰召宰相,马奔乏死于道,易所乘以复命。申锡与牛僧孺、路隋、李宗闵至中书,中人唱曰:“所召无宋申锡。”申锡始知得罪,望延英门,以笏叩额还第。僧孺等见上出著告牒,皆骇愕不知所对。守澄捕申锡亲吏张全真、家人买子缘信及十六宅典史,胁成其罪。帝乃罢申锡为太子右庶子,召三省官、御史中丞、大理卿、京兆尹会中书集贤院杂验申锡反状。京师哗言相惊,久乃定。
翌日,延英召宰相群官悉入,初议抵申锡死,仆射窦易直率然对曰:“人臣无将,将而必诛。”闻者不然。于是左散骑常侍崔玄亮、给事中李固言、谏议大夫王质、补阙卢钧、舒元褒、罗泰、蒋系、裴休、窦宗直、韦温,拾遗李群、韦端符、丁居晦、袁都等伏殿陛,请以狱付外。帝震怒,叱曰:“吾与公卿议矣,卿属第出!”玄亮、固言执据愈切,涕泣恳到,繇是议贷申锡于岭表。京兆尹崔琯、大理卿王正雅苦请出著与申锡劾正情状,帝悟,乃贬申锡开州司马,从而流死者数十百人,天下以为冤。擢豆卢著兼殿中侍御史。
初,申锡既归,易素服俟命外舍,其妻责谓曰;“公何负天子,乃反乎?”申锡曰:“吾起孤生,位宰相,蒙国厚恩,不能鉏奸乱,反为所陷,我岂反者乎?”初,申锡以清节进,疾要位者纳赇饷,败风俗,故自为近臣,凡四方贿谢一不受。既被罪,有司验劾,悉得所还问遗书,朝野为咨闵。然在宰府无它谋略。七年,感愤卒,有诏归葬。
开成元年,李石因延英召对,从容言曰:“陛下之政,皆承天心,惟申锡之枉,久未原雪。”帝惭曰:“我当时亦悟其失,而诈忠者迫我以社稷计故耳。使逢汉昭、宣时,当不坐此。”因追复右丞、同中书门下平章事,赠兵部尚书,录其子慎微为城固尉。会昌二年,赐谥曰贞。
赞曰:镒、元衡暴忠王室,绛巨德大臣,皆为贼奸所乘,不殁元身,盖福善祸淫之训有时而挠。虽然,贤者于忠谊,宁以一不幸,遽使慊然于其心哉!要躬可殒,而名与岱、崧等矣。公辅隙开,而犹纳说焉。申锡谋小任大,颠沛从之,惜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