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唐书
- ▪ 本纪第一 高祖
- ▪ 本纪第二 太宗
- ▪ 本纪第三 高宗
- ▪ 本纪第四 则天皇后 中宗
- ▪ 本纪第五 睿宗 玄宗
- ▪ 本纪第六 肃宗 代宗
- ▪ 本纪第七 德宗 顺宗 宪宗
- ▪ 本纪第八 穆宗 敬宗 文宗 武宗 宣宗
- ▪ 本纪第九 懿宗 僖宗
- ▪ 本纪第十 昭宗 哀帝
- ▪ 志第一 礼乐一
- ▪ 志第二 礼乐二
- ▪ 志第三 礼乐三
- ▪ 志第四 礼乐四
- ▪ 志第五 礼乐五
- ▪ 志第六 礼乐六
- ▪ 志第七 礼乐七
- ▪ 志第八 礼乐八
- ▪ 志第九 礼乐九
- ▪ 志第十 礼乐十
- ▪ 志第十一 礼乐十一
- ▪ 志第十二 礼乐十二
- ▪ 志第十三上 仪卫上
- ▪ 志第十三下 仪卫下
- ▪ 志第十四 车服
- ▪ 志第十五 历一
- ▪ ▪ 荧惑
- ▪ ▪ 镇星
- ▪ ▪ 岁星
- ▪ ▪ 太白
- ▪ ▪ 辰星
- ▪ 志第十六 历二
- ▪ ▪ 岁星
- ▪ ▪ 荧惑
- ▪ ▪ 镇星
- ▪ ▪ 太白
- ▪ ▪ 辰星
- ▪ 志第十七上 历三上
- ▪ 志第十七下 历三下
- ▪ 志第十八上 历四上
- ▪ ▪ 三曰步日躔术
- ▪ ▪ 一曰步中朔术
- ▪ ▪ 二曰发敛术
- ▪ ▪ 四曰步月离术
- ▪ ▪ 五曰步轨漏术
- ▪ 志第十八下 历四下
- ▪ ▪ 六曰步交会术
- ▪ ▪ 阴阳历
- ▪ ▪ 七曰步五星术
- ▪ ▪ 五星爻象历
- ▪ ▪ 岁星
- ▪ ▪ 荧惑
- ▪ ▪ 镇星
- ▪ ▪ 太白
- ▪ ▪ 辰星
- ▪ 志第十九 历五
- ▪ ▪ 太白
- ▪ ▪ 镇星
- ▪ ▪ 太白
- ▪ ▪ 辰星
- ▪ ▪ 岁星
- ▪ ▪ 镇星
- ▪ ▪ 辰星
- ▪ ▪ 岁星
- ▪ ▪ 荧惑
- ▪ ▪ 镇星
- ▪ ▪ 太白
- ▪ ▪ 辰星
- ▪ ▪ 岁星
- ▪ ▪ 荧惑
- ▪ ▪ 五星变行加减差日度率
- ▪ 志第二十上 历六上
- ▪ ▪ 岁星
- ▪ ▪ 荧惑
- ▪ ▪ 镇星
- ▪ ▪ 太白
- ▪ ▪ 辰星
- ▪ 志第二十下 历六下
- ▪ ▪ 晷漏
- ▪ ▪ 交会
- ▪ ▪ 岁星
- ▪ ▪ 荧惑
- ▪ ▪ 镇星
- ▪ ▪ 太白
- ▪ ▪ 辰星
- ▪ ▪ 五星入变历表略
- ▪ 志第二十一 天文一
- ▪ 志第二十二 天文二
- ▪ ▪ 日食
- ▪ ▪ 日变
- ▪ ▪ 月变
- ▪ ▪ 孛彗
- ▪ ▪ 星变
- ▪ 志第二十三 天文三
- ▪ ▪ 月五星凌犯及星变
- ▪ ▪ 五星聚合
- ▪ 志第二十四 五行一
- ▪ ▪ 草妖
- ▪ ▪ 金沴木
- ▪ ▪ 火不炎上
- ▪ ▪ 常燠
- ▪ ▪ 常雨
- ▪ ▪ 龟孽
- ▪ ▪ 鼠妖
- ▪ ▪ 羽虫之孽
- ▪ ▪ 羊祸
- ▪ ▪ 赤眚赤祥
- ▪ ▪ 水沴火
- ▪ 志第二十五 五行二
- ▪ ▪ 土为变怪
- ▪ ▪ 山摧
- ▪ ▪ 稼穑不成
- ▪ ▪ 常风
- ▪ ▪ 夜妖
- ▪ ▪ 华孽
- ▪ ▪ 嬴虫之孽
- ▪ ▪ 牛祸
- ▪ ▪ 木火金水沴土
- ▪ ▪ 山鸣
- ▪ ▪ 金不从革
- ▪ ▪ 常旸
- ▪ ▪ 诗妖
- ▪ ▪ 讹言
- ▪ ▪ 犬祸
- ▪ ▪ 白眚白祥
- ▪ ▪ 木沴金
- ▪ ▪ 黄眚黄祥
- ▪ 志第二十六 五行三
- ▪ 志第二十七 地理一
- ▪ 志第二十八 地理二
- ▪ 志第二十九 地理三
- ▪ 志第三十 地理四
- ▪ 志第三十一 地理五
- ▪ 志第三十二 地理六
- ▪ 志第三十三上 地理七上
- ▪ 志第三十三下 地理七下
- ▪ ▪ 羁縻州
- ▪ ▪ 关内道
- ▪ ▪ 河北道
- ▪ ▪ 归诚州
- ▪ ▪ 陇右道
- ▪ ▪ 剑南道
- ▪ ▪ 江南道
- ▪ ▪ 岭南道
- ▪ 志第三十四 选举志上
- ▪ 志第三十五 选举志下
- ▪ 志第三十六 百官一
- ▪ ▪ 户部
- ▪ ▪ 三师三公
- ▪ ▪ 尚书省
- ▪ ▪ 礼部
- ▪ ▪ 吏部
- ▪ ▪ 兵部
- ▪ ▪ 刑部
- ▪ ▪ 工部
- ▪ 志第三十七 百官二
- ▪ ▪ 集贤殿书院
- ▪ ▪ 史馆
- ▪ ▪ 秘书省
- ▪ ▪ 著作局
- ▪ ▪ 司天台
- ▪ ▪ 殿中省
- ▪ ▪ 内侍省
- ▪ ▪ 内府局
- ▪ ▪ 内官
- ▪ ▪ 宫官
- ▪ ▪ 太子内官
- ▪ ▪ 门下省
- ▪ ▪ 弘文馆
- ▪ ▪ 中书省
- ▪ 志第三十八 百官三
- ▪ ▪ 御史台
- ▪ ▪ 太常寺
- ▪ ▪ 卫尉寺
- ▪ ▪ 宗正寺
- ▪ ▪ 太仆寺
- ▪ ▪ 大理寺
- ▪ ▪ 鸿胪寺
- ▪ ▪ 司农寺
- ▪ ▪ 太府寺
- ▪ ▪ 国子监
- ▪ ▪ 少府
- ▪ ▪ 将作监
- ▪ ▪ 军器监
- ▪ ▪ 都水监
- ▪ ▪ 光禄寺
- ▪ 志第三十九上 百官四上
- ▪ ▪ 十六卫
- ▪ ▪ 诸卫折冲都尉府
- ▪ 志第三十九下 百官四下
- ▪ ▪ 京县
- ▪ ▪ 畿县
- ▪ ▪ 上县
- ▪ ▪ 中县
- ▪ ▪ 中下县
- ▪ ▪ 中都督府
- ▪ ▪ 下都督府
- ▪ ▪ 上都护府
- ▪ ▪ 上州
- ▪ ▪ 中州
- ▪ ▪ 下州
- ▪ ▪ 帐内府
- ▪ ▪ 亲王国
- ▪ ▪ 公主邑司
- ▪ ▪ 下县
- ▪ ▪ 王府官
- ▪ ▪ 亲事府
- ▪ ▪ 外官
- ▪ ▪ 大都督府
- ▪ ▪ 大都护府
- ▪ 志第四十 兵
- ▪ 志第四十一 食货一
- ▪ 志第四十二 食货二
- ▪ 志第四十三 食货三
- ▪ 志第四十四 食货四
- ▪ 志第四十五 食货五
- ▪ 志第四十六 刑法
- ▪ 志第四十七 艺文一
- ▪ 志第四十八 艺文二
- ▪ 志第四十九 艺文三
- ▪ 志第五十 艺文四
- ▪ 表第一 宰相上
- ▪ 表第二 宰相中
- ▪ 表第三 宰相下
- ▪ 表第四 方镇一
- ▪ 表第五 方镇二
- ▪ 表第六 方镇三
- ▪ 表第七 方镇四
- ▪ 表第八 方镇五
- ▪ 表第九 方镇六
- ▪ 表第十上 宗室世系上
- ▪ 表第十下 宗室世系下
- ▪ 表第十一上 宰相世系一上
- ▪ 表第十一下 宰相世系一下
- ▪ 表第十二上 宰相世系二上
- ▪ 表第十二中 宰相世系二中
- ▪ 表第十二下 宰相世系二下
- ▪ 表第十三上 宰相世系三上
- ▪ 表第十三下 宰相世系三下
- ▪ 表第十四上 宰相世系四上
- ▪ 表第十四下 宰相世系四下
- ▪ 表第十五上 宰相世系五十
- ▪ 表第十五下 宰相世系五下
- ▪ 列传第一 后妃上
- ▪ 列传第二 后妃下
- ▪ 列传第三 宗室
- ▪ 列传第四 高祖诸子
- ▪ 列传第五 太宗子
- ▪ 列传第六 三宗诸子
- ▪ 列传第七 十一宗诸子
- ▪ 列传第八 诸帝公主
- ▪ 列传第九 李密
- ▪ 列传第十 王窦
- ▪ 列传第十一 薛李二刘高徐
- ▪ 列传第十二 萧辅沈李梁
- ▪ 列传第十三 刘斐
- ▪ 列传第十四 屈实尉迟张秦唐段
- ▪ 列传第十五 二刘殷许程柴任丘
- ▪ 列传第十六 温皇甫二李姜崔
- ▪ 列传第十七 杜阚王李苑罗王
- ▪ 列传第十八 二李勣
- ▪ 列传第十九 侯张薛
- ▪ 列传第二十 高窦
- ▪ 列传第二十一 房杜
- ▪ 列传第二十二 魏徵
- ▪ 列传第二十三 王薛马韦
- ▪ 列传第二十四 二李戴刘崔
- ▪ 列传第二十五 陈杨封裴宇文郑权阎蒋姜张
- ▪ 列传第二十六 萧瑀
- ▪ 列传第二十七 岑虞李褚姚令狐
- ▪ 列传第二十八 苏世长(良嗣 弁) 韦云起 孙伏伽 张玄素
- ▪ 列传第二十九 于高张
- ▪ 列传第三十 长孙褚韩来李上官
- ▪ 列传第三十一 杜二崔高郭赵崔杨卢二刘李刘孙邢
- ▪ 列传第三十二 傅吕陈
- ▪ 列传第三十三 刘裴娄
- ▪ 列传第三十四 崔杨窦宗祝王
- ▪ 列传第三十五 诸夷蕃将
- ▪ 列传第三十六 郭二张三王苏薛程唐
- ▪ 列传第三十七 王韩苏薛王柳冯蒋
- ▪ 列传第三十八 唐张徐
- ▪ 列传第三十九 崔徐苏豆卢
- ▪ 列传第四十 狄郝硃
- ▪ 列传第四十一 二玮 陆二李杜
- ▪ 列传第四十二 裴刘魏李吉
- ▪ 列传第四十三 张韦韩宋辛二李裴
- ▪ 列传第四十四 武李贾白
- ▪ 列传第四十五 五王
- ▪ 列传第四十六 刘钟崔二王
- ▪ 列传第四十七 魏韦郭
- ▪ 列传第四十八 李萧卢韦赵和
- ▪ 列传第四十九 姚宋
- ▪ 列传第五十 苏张
- ▪ 列传第五十一 魏卢李杜张韩
- ▪ 列传第五十二 张源裴
- ▪ 列传第五十三 苏尹毕李郑王许潘倪席齐
- ▪ 列传第五十四 裴崔卢李王严
- ▪ 列传第五十五 裴阳宋杨崔李解
- ▪ 列传第五十六 宗室宰相
- ▪ 列传第五十七 刘吴韦蒋柳沈
- ▪ 列传第五十八 二郭两王张牛
- ▪ 列传第五十九 宇文韦杨王
- ▪ 列传第六十 哥舒高封
- ▪ 列传第六十一 李光弼
- ▪ 列传第六十二 郭子仪
- ▪ 列传第六十三 二李马路
- ▪ 列传第六十四 房张李
- ▪ 列传第六十五 崔苗二裴吕
- ▪ 列传第六十六 崔邓魏卫李韩卢高
- ▪ 列传第六十七 李杨崔柳韦路
- ▪ 列传第六十八 高元李韦薛崔戴王徐郗辛
- ▪ 列传第六十九 来田侯崔严
- ▪ 列传第七十 元王黎杨严窦
- ▪ 列传第七十一 二李
- ▪ 列传第七十二 三王鲁辛冯三李曲二卢
- ▪ 列传第七十三 令狐张康李刘田王牛史
- ▪ 列传第七十四 刘第五班王李
- ▪ 列传第七十五 李常赵崔齐卢
- ▪ 列传第七十六 关董袁赵窦
- ▪ 列传第七十七 张姜武李宋
- ▪ 列传第七十八 段颜
- ▪ 列传第七十九 李晟
- ▪ 列传第八十 马浑
- ▪ 列传第八十一 杨戴阳二李韩杜邢
- ▪ 列传第八十二 陆贽
- ▪ 列传第八十三 韦张严韩
- ▪ 列传第八十四 鲍李萧薛樊王吴郑陆卢柳崔
- ▪ 列传第八十五 徐吕孟刘杨潘崔韦
- ▪ 列传第八十六 张赵李郑徐王冯庾
- ▪ 列传第八十七 姚独孤顾韦段吕许薛李
- ▪ 列传第八十八 孔穆崔柳杨马
- ▪ 列传第八十九 归奚三崔卢二薛卫胡丁二王殷
- ▪ 列传第九十 三郑高权崔
- ▪ 列传第九十一 贾杜令狐
- ▪ 列传第九十二 白裴崔韦二李皇甫王
- ▪ 列传第九十三 韦王陆刘柳程
- ▪ 列传第九十四 杜裴李韦
- ▪ 列传第九十五 二高伊硃二刘范二王孟赵李任张
- ▪ 列传第九十六 李乌王杨曹高刘石
- ▪ 列传第九十七 于王二杜范
- ▪ 列传第九十八 裴度
- ▪ 列传第九十九 二李元牛杨
- ▪ 列传第一百 窦刘二张杨熊柏
- ▪ 列传第一百一 韩愈
- ▪ 列传第一百二 钱崔二韦二高冯三李卢封郑敬
- ▪ 列传第一百三 刘蕡
- ▪ 列传第一百四 李郑二王贾舒
- ▪ 列传第一百五 李德裕
- ▪ 列传第一百六 陈三李曹刘
- ▪ 列传第一百七 二李崔萧二郑二卢韦周二裴刘赵王
- ▪ 列传第一百八 毕崔刘陆郑硃韩
- ▪ 列传第一百九 马杨路卢
- ▪ 列传第一百一十 郑二王韦张
- ▪ 列传第一百一十一 周王邓陈齐赵二杨顾
- ▪ 列传第一百一十二 二王诸葛李孟
- ▪ 列传第一百一十三 杨时硃孙
- ▪ 列传第一百一十四 高赵田硃
- ▪ 列传第一百一十五 三刘成杜钟张王
- ▪ 列传第一百一十六 忠义上
- ▪ 列传第一百一十七 忠义中
- ▪ 列传第一百一十八 忠义下
- ▪ 列传第一百一十九 卓行
- ▪ 列传第一百二十 孝友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一 隐逸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二 循吏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三 儒学上
- ▪ 列传第一百二十四 儒学中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五 儒学下
- ▪ 列传第一百二十六 文艺上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七 文艺中
- ▪ 列传第一百二十八 文艺下
- ▪ 列传第一百二十九 方技
- ▪ 列传第一百三十 列女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一 外戚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二 宦者上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三 宦者下
- ▪ 列传第一百三十四 酷吏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五 籓镇魏博
- ▪ 列传第一百三十六 籓镇镇冀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七 籓镇卢龙
- ▪ 列传第一百三十八 籓镇淄青横海
- ▪ 列传第一百三十九 籓镇宣武彰义泽潞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上 突厥上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下 突厥下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一上 吐蕃上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一下 吐蕃下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二上 回鹘上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二下 回鹘下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三 沙陀
- ▪ 列传第一百四十四 北狄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五 东夷
- ▪ 列传第一百四十六上 西域上
- ▪ 列传第一百四十六下 西域下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七上 南蛮上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七中 南蛮中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七下 南蛮下
- ▪ 列传第一百四十八上 奸臣上
- ▪ 列传第一百四十八下 奸臣下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九上 叛臣上
- ▪ 列传第一百四十九下 叛臣下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上 逆臣上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中 逆臣中
- ▪ 列传第一百五十下 逆臣下
- ▪ 附 进新唐书表
苏珦,雍州蓝田人。中明经第,调鄠尉。时李义琰为雍州长史,鄠多讼,日至长史府,恦裁决明办,自是无诉者。义琰异之,顾听事曰:“此公坐也,恨吾齿晚,不及见。”
垂拱初,为监察御史。武后杀韩、鲁诸王,付珦密牒按讯,珦推之无状。或言珦助韩、鲁者,后诘之,挺议无所挠,后不悦曰:“卿,大雅士,此狱不足诿卿。”即诏监军河西。五迁右司郎中。御史王弘义附来俊臣为酷,世畏疾,莫敢触其锋。会督伐材于虢,笞督过程,人多死,珦按奏,弘义坐免。迁给事中,进左肃政台御史大夫。后营大像白司马坂,糜用亿计,珦上疏切谏,见纳。
中宗将斩韦月将,珦执据时令不可以大戮,忤三思意,改右台,俄出为岐州刺史。复为右台大夫。会节愍太子败,诏株索支党。时睿宗居籓,为狱辞牵逮,珦密启保辩,亦会宰相开陈,帝感悟,多所含贷。擢户部尚书,封河内郡公。以检校太子詹事致仕。卒,年八十一,赠兗州都督,谥曰文。
子晋,数岁知为文,作《八卦论》,吏部侍郎房颍叔、秘书少监王绍宗叹曰:“后来之王粲也。举进士及大礼科,皆上第。先天中,为中书舍人。玄宗监国,所下制命,多晋及贾曾稿。屡献谠言,天子嘉允。出为泗州刺史,以珦老,请解职奉养。珦卒,历户部侍郎,袭爵,迁吏部。时宋璟兼尚书事,晋与齐浣更典二都选,既糊名校判,而晋独事赏拔,当时誉之。及裴光庭知尚书,有过官被却者,就籍以硃点头而已。晋因榜选院曰“门下点头者更拟”,光庭以为侮己,出晋汝州刺史。迁魏州,终太子左庶子。
始,晋与洛人张循之、仲之兄弟善,而二人以学显。循之上书忤武后,见杀。仲之神龙中谋去武三思,为宋之愻等所发,死,晋厚抚其子渐,为营婚宦。晋卒,渐丧之若诸父云。
尹思贞,京兆长安人。弱冠以明经第,调隆州参军事。属邑豪蒲氏骜肆不法,州檄思贞按之,擿其奸赃万计,卒论死,部人称庆,刻石叹颂。迁明堂令,以善政闻。擢殿中少监,检校洛州刺史。会契丹孙万荣乱,朔方震惊,思贞循抚境内,独无扰。武后玺书褒慰。
长安中,迁秋官侍郎,忤张昌宗意,出为定州刺史。召授司府少卿。时卿侯知一亦厉威严,吏为语曰:“不畏侯卿杖,祗畏尹卿笔。”加银青光禄大夫。其家坎地,获古戟十二,俄而门树戟,时人异焉。
神龙初,擢大理卿。雍人韦月将告武三思大逆,中宗命斩之,思贞以方发生月,固奏不可,乃决杖,流岭南。三思讽所司加法杀之,复固争,御中大夫李承嘉助三思,而以他事劾思贞,不得谒。思贞谓承嘉曰“公为天子执法,乃擅威福,慢宪度,谀附奸臣图不轨,今将除忠良以自恣邪?”承嘉惭怒,劾思贞,为青州刺史。或问曰:“公敏行,何与承嘉辩?”答曰:“石非能言者,而或有言。承嘉恃权而侮吾,义不辱,亦不知言何从而至。”治州有绩,蚕至岁四熟,黜陟使路敬潜至部,叹曰:“是非善政致祥乎!”表言之。
睿宗立,召授将作大匠,封天水郡公。仆射窦怀贞护作金仙、玉真观,广调夫匠,思贞数有损节。怀贞让之,答曰:“公,辅臣也,不能宣赞王化,而土木是兴,以媚上害下,又听小人谮以廷辱士,今不可事公矣。”乃拂衣去,阖门待罪。帝知之,特诏令视事。怀贞诛,拜御史大夫,累迁工部尚书。请致仕,许之。开元四年卒,年七十七,赠黄门监,谥曰简。思贞前后为刺史十三郡,其政皆以清最闻。
毕构,字隆择,河南偃师人。六岁能为文。及冠,擢进士第,补金水尉,迁九陇主簿。居亲丧,毁棘甚,已除,犹屏处丘园。武后召为左拾遗。神龙初,迁中书舍人。敬晖等表诸武不宜为王,构当读表,抗声析句,左右皆晓知。三思疾之,出为润州刺史,政有惠爱。徙卫、同、陕三州,迁益州府长史。
景龙末,召为左御史大夫。会平诸韦,治其党,衣冠多坐,构详比重轻,皆得其情。时李杰为河南尹,与构皆一时选,世谓“毕李”。封魏县男。复为益州长史,按察剑南,振弊柅私,号为清严。睿宗嘉构脩罝独行,有古人风,其治术又为诸使最,乃赐玺书、袍带。再迁吏部尚书,并遥领益州长史,徙广州都督。
玄宗立,授河南尹,进户部尚书。久之,移疾,帝手疏医方赐之。当时以户部为凶官,遽改太子詹事,冀其愈。会卒,赠黄门监,谥曰景。
始,构丧继母,而二妹襁褓,身鞠养至成人。妹为构服三年。弟栩,以太府主簿留司东都,闻疾驰归,哀毁如大丧,虽变服未尝笑,天下称其友悌。终荆州司马。
构子炕,天宝末为广平太守,拒安禄山,城陷,覆其家。赠户部尚书。炕生坰,始四岁,与弟增以细弱得不杀,为赏口。河北平,宗人宏以财赎出之。后举明经,为临涣尉。徐州节度使张建封高炕节,闻坰笃行,表署幕府,摄符离令。后调王屋尉,以谨廉闻。喜宾客,家未尝以有无计。及殁,无赀以治丧云。
李杰,本名务光,相州釜阳人。后魏并州刺史宝之裔孙。少以孝友著。擢明经第,解褐齐州参军事,迁累天官员外郎。为吏详敏,有治誉。以采访使行山南,时户口逋荡,细弱下户为豪力所兼,杰为设科条区处,检防亡匿,复业者十七八。神龙中,为河东巡察黜陟使,课最诸道。先天中,进陕州刺史、水陆发运使。置使自杰始。改河南尹。
杰既精听断,虽行坐食饮,省治不少废,繇是府无淹事,人吏爱之。寡妇有告其子不孝者,杰物色非是,谓妇曰:“子法当死,无悔乎?”答曰:“子无状,宁其悔!”乃命市棺还敛之,使人迹妇出,与一道士语,顷持棺至,杰令捕道士按问,乃与妇私不得逞。杰杀道士,内于棺。河、汴之交旧有梁公埭,废不治,南方漕弗通,杰调汴、郑丁男复作之,不费而利。
入代宋璟为御史大夫。尚衣奉御长孙昕素恶杰,遇于道,内恃玄宗娅婿,与所亲杨仙玉共殴辱之。杰诉曰:“败发肤,痛在身;辱衣冠,耻在国。”帝怒,诏斩昕等朝堂。左散骑常侍马怀素建言:“阳和月,不可以殊死。”乃敕杖杀之,谢百官,降书慰杰。
以护作桥陵,封武威县子。初,杰引侍御史王旭为护陵判官,旭贪赃,杰将绳之,未及发,反为所构,出衢州刺史。迁扬州大都督府长史,复为御史劾免。开元六年卒,帝悼之,特赠户部尚书。
郑惟忠,宋州宋城人。第进士,补井陉尉。天授中,以制举召见廷中,武后问举者,何所事为忠,对皆不合旨。惟忠曰:“外扬君之美,内正君之恶。”后曰:“善。”擢左司御胄曹参军事,迁水部员外郎。后还长安,复以待制召。后曰:“非尝于东都对忠臣者乎?朕今不忘。”迁凤阁舍人。
中宗立,擢黄门侍郎。时议禁岭南酋户不得畜兵,惟忠曰:“善为政者因其俗。且吴人所谓家鹤膝、户犀渠,此民风也,禁之得无扰乎?”遂止。进大理卿。节愍太子败,守卫诖误皆流,已决,诸韦党请悉诛之,帝欲改推。惟忠奏:“大狱始判,复改讯,恐反侧者不自安,且失信天下。”有诏百司参议,卒论如前,所全贷为多。俄授御史大夫,持节赈给河北道,且许黜陟守宰。还奏称旨,封荥阳县男,迁太子宾客。卒,赠太子少保。
王志愔,博州聊城人。擢进士第。中宗神龙中,为左台侍御史,以刚鸷为治,所居人吏畏詟,呼为“皁雕”。迁大理正,尝奏言:“法令者,人之堤防,不立则无所制。今大理多不奉法,以纵罪为仁,持文为苛,臣执刑典,恐且得谤。”遂上所著《应正论》以见志,因规帝失。大抵以《易萃》之六二曰“引吉无咎”,谓处萃之时,己独居正,异操而聚,独正者危,未能以远害。惟九五应之,乃履正迎吉,由己居下位而中正是托,期于上应之,不括囊以守禄也。又言:“刑赏二柄,惟人主操之。故曰:‘以力役法者,百姓也;以死守法者,有司也;以道变法者,君上也。’魏游肇为廷尉,帝私敕肇有所降恕,肇执不从,曰:‘陛下自能恕之,岂可令臣曲笔也。’”又言:“为国当以严致平,非以宽致平。严者,非凝网重罚,在人不易犯而防难越也。故舍衔策于奔是,则王良不能御駻;停药石于肤腠,则俞附不能攻疾。”又言:“汉武帝甥昭平君杀人,以公主子,廷尉上请,帝垂涕曰:‘法令者,先帝之所造也,用亲故诬先帝法,吾何面目入高庙乎?’卒可其奏。隋文帝子秦王俊为并州总管,以奢纵免官。杨素曰:‘王,陛下爱子,请赦之。’帝曰:‘法不可违,若如公意,我乃五儿之父,非兆人之父,何不别制天子子律乎?’故天子操法有不变之义。”凡数千言,帝嘉之。
景云初,以左御史中丞迁大理少卿。时诏用汉故事,设刺史监郡,于天下剧州置都督,选素威重者授之。遂拜志愔齐州都督,事中格,复授齐州刺史、河南道按察使。徙汴州,封北海县男。太极元年,兼御史中丞内供奉,实封百户。出为魏州刺史,改扬州长史。所至破碎奸猾,令行禁信,境内肃然。
开元九年,帝幸东都,诏留守京师。京兆人权梁山妄称襄王子,与左右屯营官谋反,自称光帝,夜犯长乐门,入宫城,将杀志愔,志愔逾垣走,而屯营兵悔,更斩梁山等自归,志愔惭悸卒。
许景先,常州义兴人。曾祖绪,武德时以佐命功,历左散骑常侍,封真定公,遂家洛阳。景先由进士第释褐夏阳尉。神龙初,东都造服慈阁,景先献赋,李迥秀见其文,畏叹曰:“是宜付太史!”擢左拾遗,以论事切直,外补滑州司士参军。举手笔俊拔、茂才异等连中,进扬州兵曹参军。还为左补阙。宋璟、苏颋择殿中侍御史,久不补,以授景先,时议佥惬。抨按不避近强。与齐浣、王丘、韩休、张九龄更知制诰,以雅厚称。张说曰:“许舍人之文,虽乏峻峰激流,然词旨丰美,得中和之气。”
开元十年,伊、汝溢,坏庐舍甚众,景先见侍中源乾曜曰:“灾眚所降,王者宜修德应之,因遣大臣存问失职,罪己引咎,以答天谴。公在元弼,庸可默乎?”乾曜悟,遽白玄宗,遣陆象先持节赈赡。
十三年,帝自择刺史,景先由吏部侍郎为刺史治虢州,大理卿源光裕郑州,兵部侍郎寇泚宋州,礼部侍郎郑温琦邠州,大理少卿袁仁敬杭州,鸿胪少卿崔志廉襄州,卫尉少卿李升期邢州,太仆少卿郑放定州,国子司业蒋挺湖州,左卫将军裴观沧州,卫率崔诚遂州,凡十一人。治行,诏宰相、诸王、御史以上祖道洛滨,盛具,奏太常乐,帛舫水嬉,命高力士赐诗,帝亲书,且给笔纸令自赋,赉绢三千遣之。后徙岐州,入为吏部侍郎,卒。
潘好礼,贝州宗城人。第明经,累迁上蔡令,治在最,擢监察御史。坐小累,下除芮城令,拜侍御史,徙岐王府司马。居后母丧,诏夺服,固辞不出。开元初,为邠王府长史。王为滑州刺史,好礼兼府司马、知州事。王御下不能肃,有诏好礼检督王家,至过失皆上闻。王每游观,好礼必谏谕禁切。农月,王出猎,家奴罗{辶列},好礼遮道谏,王初不许,乃卧马下呼曰:“今农在田,王何得非时暴禾稼,以损下人?要先践杀司马,然后听所为!”王惭,为还。
迁豫州刺史。勤力于治,清廉无所私,然喜察细事,下厌其苛。子请举明经,好礼曰:“经不明,不可妄进。”乃自试之,不能通,怒笞之,械而徇于门。复以公累,徙温州别驾,卒。
好礼博学,能论议,节行修整,一意无所倾附。未尝自列阶勋,居室服用粗苟至终身,世谓近名。
倪若水,字子泉,恒州藁城人。擢进士第,累迁右台监察御史。黜陟剑南道,绳举严允,课第一。开元初,为中书舍人、尚书右丞,出为汴州刺史,政清净。增修孔子庙,兴州县学庐,劝生徒,身为教诲,风化兴行。
玄宗遣中人捕帟、溪沴南方,若水上言:“农方田,妇方蚕,以此时捕奇禽怪羽为园御之玩,自江、岭而南,达京师,水舟陆赍,所饲鱼虫、稻粱,道路之言,不以贱人贵鸟望陛下邪?”帝手诏褒答,悉放所玩,谪使人过取罪,而赐若水帛四十段。
时天下久平,朝廷尊荣,人皆重内任,虽自冗官擢方面,皆自谓下迁。班景倩自扬州采访使入为大理少卿,过州,若水饯于郊,顾左右曰:“班公是行若登仙,吾恨不得为驺仆。”未几,入为户部侍郎,复拜右丞,卒。
席豫,字建侯,襄州襄阳人。后周昌州刺史固七世孙,后徙河南。长安中,举学兼流略、词擅文场科,擢上第,时年十六,以父丧罢。复举手笔俊拔科,中之。补襄邑尉,奏事阙下,会节愍太子难,安乐公主请为皇太女,豫曰:“昔梅福上书讥后族,彼何人哉!”乃上疏请立皇太子,语深切,人为寒惧。太平公主闻其名,将表为谏官,豫耻污诐谒,遁去。俄举贤良方正异等,为阳翟尉。
开元初,观察使荐豫贤,迁监察御史,出为乐寿令。前令以亲丧解,而豫母病,诉诸朝,改怀州司仓参军。复举超拔群类科。会母丧去。服除,授大理丞,迁考功员外郎,进绌清明。为中书舍人,与韩休、许景先、徐安贞、孙逖名相甲乙。出郑州刺史。韩休辅政,举代己,入拜吏部侍郎。玄宗曰:“卿前日考功职详事允,故有今授。”豫典选六年,拔寒远士多至台阁,当时推知人,号席公云。天宝六载,进礼部尚书,累封襄阳县子。凡四以使者按行江南、江东、淮南、河北。南方俗死不葬,暴骨中野,豫教以埋敛,明列科防,俗为之改。
豫清直亡欲,当官不为势权所撼。性谨畏,与子弟、属吏书,不作草字。或曰:“此细事耳,何留虑?”答曰:“细不谨,况大事邪?”及疾笃,遗令:“三日敛,敛已即葬,勿久留以黩公私;赀不足,可卖居宅以终事。”卒,年六十九,赠江陵大都督,谥曰文。
帝尝登朝元阁赋诗,群臣属和,帝以豫诗最工,诏曰:“诗人之冠冕也。”
弟晋,亦以文名当时。
齐澣,字洗心,定州义丰人。少开敏,年十四,见特进李峤,峤称有王佐才。
中宗在庐陵,澣上言请抑诸武,迎太子东宫,不报。及太子还,武后召氵幹宴同明殿,谕曰:“朕母子如初,卿豫有力焉,方不次待尔。”澣辞母老不忍远离,赏而罢。圣历初,及进士第,以拔萃调蒲州司法参军。有父子连坐论死者,澣曰:“条落则本枯,奈何俱死?”议贷其父,太守不听,固争,卒原。景云初,姚崇取为监察御史。凡劾奏,常先风教,号善职。睿宗将祠太庙,刑部尚书裴谈摄太尉,先告。澣奏:“孝享摄事,稽首而拜,恭明神也,而谈慢媟不恭。”并劾谈“神昏形滓,挟邪以罔上。神龙时,事武三思,陷敬晖,没其家以获进。妻外淫,男女不得姓氏。夫告神慢,事主不忠,家不治,有是三罪,不可不置之法。”谈由是下除汾州刺史。
开元初,姚崇复相,用为给事中、中书舍人。论驳及诰诏皆援准古谊,朝廷大政必咨之,时号“解事舍人”。数讽崇年老宜避位。时宋璟在广州,因劝崇举自代,崇用其谋。璟为相,它日问曰:“吾不敢冀房、杜,比尔日诸公云何?”澣曰:“不如。”璟请故,答曰:“前时近郊户三百以为困,今不百户,是以知之。”马怀素等绪次四库书,表澣为副,改秘书少监。
出为汴州刺史,地当舟车凑集,事浩繁,前刺史数不称职,唯倪若水与澣以清毅闻,吏民颂美。玄宗封太山,历汴、宋、许,车骑数万,王公妃主四夷君长马、橐驼亦数万,所顿弥数十里。澣列长棚,帟幕联亘,上食凡千舆,纳筦钥,身进膳,帝以为知礼,喜甚,为留三日,赐帛二千匹。澣以淮至徐城险急,凿渠十八里,入青水,人便其漕。
中书令张说择丞辖,以王丘为左,澣为右。李元纮、杜暹当国,表宋璟为吏部尚书,澣及苏晋为侍郎,世谓台选。尝奏事,帝指政事堂曰:“非卿尚谁居者。”
是时,开府王毛仲宠甚,与龙武将军葛福顺相婚嫁,毛仲请奏无不从。澣乘间曰:“福顺典兵马,与毛仲为婚家,小人宠极则奸生,不预图,且有后患。高力士小心谨畏,加宦人可备禁中驱使,腹心所委,何必毛仲哉?”又言:“君不密失臣,臣不密失身,惟陛下密此言。”帝嘉纳,且劳曰:“卿第出,我徐计其宜。”会大理丞麻察坐事,出为兴州别驾,澣往饯,因道谏语。察素奸佻,遽言状。帝怒,召澣入殿中曰:“卿向疑朕不密,而反告察,谓何?且察轻躁无行,常游太平门者,讵不知邪?”澣免冠顿首谢,贬高州良德丞,察再贬皇化尉,其党齐敷、郭禀皆流放。
久之,澣徙索卢丞、郴州长史、濠常二州刺史。迁润州,州北距瓜步沙尾,纡汇六十里,舟多败溺。澣徙漕路繇京口埭,治伊娄渠以达扬子,岁无覆舟,减运钱数十万。又立伊娄埭,官征其入;招还流人五百户,置明州以安辑之。复徙汴州。
澣中失势,益怅恨,素操浸衰。更倚力士助,得为两道采访使,兴利以中天子意,裒货财遗谢贵幸。纳刘戒女为妾,不答其妻。李林甫恶其行,欲挤而废之。会其幕府坐赃,事连澣,诏矜澣老,放归田里。天宝初,召为太子少詹事,留司东都。严挺之亦为林甫所废,与澣家居,杖屦经过不缺日,林甫畏之,乃用澣为平阳太守,离其谋。更以黄老清静为治,卒,年七十二。肃宗时,录林甫所陷者,皆褒洗,故澣赠礼部尚书。
澣尝称陈希烈、宋遥、苗晋卿、韦述之才,后皆大显。
麻察者,河东人,由明经第五迁殿中侍御史。魏元忠子升死节愍太子难,而元忠系大理,升妻郑父远,尝纳钱五百万,以女易官。武后重元忠旧臣,欲荣其姻对,授远河内令,子洛州参军。元忠下狱,遣人绝婚,许之。明日,嫁其女。察劾远败风教,请锢终身,远遂废。当时谓察为公,而终以憸险斥云。
澣孙抗。抗字遐举,少值天宝乱,奉母夫人隐会稽。寿州刺史张镒辟署幕府。抗吏事闲敏,有文雅,从镒镇江西。及以宰相领凤翔,奏署监察御史。李楚琳乱,奔奉天,授侍御史,迁户部员外郎。萧复引为江淮宣慰判官。德宗自梁、洋还,财用大屈,盐铁使元琇荐抗材,改仓部郎中,斡盐利。俄为水陆运副使,护漕江淮,给京师。历谏议大夫,坐小累,为处州刺史。历苏州,徙潭州观察使,召为给事中,迁河南尹,进太常卿,以中书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
抗无远谋大略,虽用心至精,末乃滋彰苛刻。以病乞身,罢为太子宾客。卒,年六十五,赠户部尚书,谥曰成。
初,吏部岁考书言,以它官第上下,中书、门下遣官覆实,以为常。抗以尚书、侍郎皆大臣选,今更覆核,非任人勿疑之道。礼部侍郎试贡士,其姻旧悉试考功,谓之“别头”,皆奏罢之。又省州别驾、田曹司田官、判司双曹者,减中书吏员。此其稍近治者云。